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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杰夫·戴尔 当前章节:154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8:31

——别叫我爵士乐手。对我来说“爵士”这个词意味着黑鬼,歧视,二等公民,整一个只配坐巴士后座的货色。

证人席里,耐普摇着头,已经开始怀念。

*

他强行让自己在每种乐器上都能被听到。迈尔斯和柯川寻找声音可以跟自己互补的乐手;明格斯则寻找可以在不同乐器上体现他自己风格的乐手。他总是对鼓手不满,当众把他的打击乐手臭骂一顿之后,他遇见一个二十岁,才打了一年鼓,名叫丹尼·里奇蒙德(Dannie Richmond)的小子。明格斯强迫他完全按自己的想法打,按自己的样子塑造他。

——别玩那些破烂花腔,这是我的独奏,伙计。

丹尼跟了他二十年,只有在明格斯那里他才能找到自己的音乐身份。明格斯越胖,丹尼就越瘦——似乎连他的新陈代谢也在自动跟明格斯保持平衡。

*

——跟他一起演出,有时你会非常害怕,但有时你也会玩得比跟任何其他人在一起都过瘾,感觉不像乐队,更像一群横冲直撞的野兽,明格斯的怒吼变成了振奋人心的口号:

——说出来,说出来,说出来。他的声音尖厉得像抽在马背上的鞭子。

——对,对,对。

*

当音乐激烈到一定程度,达到的压迫感甚至比他内心的还强,成为一种所向披靡的急切冲动,而每个人看上去就像正在等待残酷死神的光临——这时他便开始在音乐中呼叫和呐喊,驱赶它继续,好让他感觉到台风眼的宁静,他嘶吼,号叫,像弗兰肯斯坦对自己放出的怪物那般狂喜和惊骇,为这一切不受自己控制而高兴。明格斯式幸福——没什么能胜过那种震撼,那种激流奔涌。全速行进的乐队就像几只飞驰的猎豹正在被一头大象追击,而大象似乎总是差一点就要把它们踩在脚下。

他在自己的音乐里塞满了生活,塞满了城市噪音,以至于在三十年后的将来,当你听着《直立猿人(Pithecanthropus Erectus)或《唤猪布鲁斯》(Hog-Calling Blues)或其他随便哪首排山倒海的狂野之作,会分不清那些哀号和尖叫到底是唱片上的萨克斯,还是经过窗外的巡逻车红白闪烁的警笛在嘶鸣。靠聆听那些音乐便是参与其中,加入创作。

*

——他咒骂我们,恐吓我们,我们这些乐队成员但跟他对观众发表长篇大论的架势比,那根本不算什么。他会把演出时在下面说话的人痛骂一顿,然后再接着说上半小时,口若悬河,痛斥每个在座的观众,单词以一百英里的时速用拖腔喷出来,在所有角落回荡、轰鸣。人们头几个字还没听清,他一句话已经快说完了而等他们明白了他说的意思,他已经转而去攻击别的东西:俱乐部老板,演出经纪人,唱片公司,评论家。随便什么,他痛恨一切。

*

他的音乐接近于种植园奴隶的哭喊,他的说话倾向于思想的原始混乱。被说出的意识流。他的思想恰恰与专注相反:后者意味着静止,沉默,长时间的投入吸收;而他更喜欢飞快移动,大面积地覆盖。思想对他来说就是建立一连串的相似性:就像,正如……

有人来看演出部分是为了听他的音乐,部分是希望他能给他们来一通激愤的长篇大论。大部分人都会呆坐在那儿听,任何人敢顶嘴就可能牙齿被打飞。一个醉汉不断要求点一首明格斯不想弹的歌。最后他把贝斯扔到那个醉汉脸上。

——那你弹。

*

当他遇见罗兰·柯克(Roland Kirk),就像找到一个出生后就失散的亲兄弟。柯克如同一部黑人音乐的百科全书:他的所有知识不是储存在脑海里,而是储存在身体里,不是作为学问,而是作为感觉。他无所不知,但却摒弃了思想,把感觉提升为一种富有生气的智慧。他让梦引导自己:在梦中他第一次看见自己同时吹三只萨克斯;是梦告诉他称自己为罗刹(Rahsaan)。

柯克跟明格斯很像:他所演奏的一切都包含着某种呼号、哭喊,那是黑人音乐跳动的心脏,那哭喊里有悲伤,有希望,有反抗,有痛苦。除此之外还有问候,那种对朋友和兄弟的高呼,让他们知道你在前进。无论爵士乐怎么变,那种哭喊都必定会在。剥去外在的模式爵士乐后面是摇摆乐,摇摆乐后面是布鲁斯,布鲁斯后面是呐喊,是黑奴在田间的劳动号子。

柯克来找他时,明格斯就开车带这位盲人到处转他急打方向盘,颠过地面的坑洞,猛按喇叭,在路边水洼溅起鱼鳍状的水花,一切都是为了让柯克能感觉到他看不见的旅程,开车时车窗摇下,这样他就能听见湿地面的嗖嗖声,雨刮器偶尔的吱呀声,潮水般的汽车喇叭声。而在所有这些声音之上(甚至当他企图直接掉头让车整整三分钟呈直角插入密集车流的时候),明格斯始终在滔滔不绝地提出各种问题、观点、主张,只有在对其他司机和骑自行车的人破口大骂时才暂停。

——你是在开车还是操他妈蛋?

每过一会儿柯克就会热烈地点头,伸手去碰明格斯的胳膊,拍拍他的肩膀表示赞同,开怀大笑。早晨,他们面对面坐在一家小餐馆,柯克被他消灭食物的能力惊呆了:在开车途中他们已经去过另外两家餐厅,每次他都要干掉数量庞大的食物和酒。他一到这家小餐馆就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堆蓝莓松饼和冰激凌,现在正猛攻鸡蛋、双份培根、腊肠,以及土豆饼,他把叉子戳进土豆,似乎它们还在地下,必须连根拔起。

——你挖过土豆吗,伙计?

——没挖过,明格斯说,他嘴里塞满了食物,以至于每个字都必须挖个洞钻出来。

——但你喜欢吃,对吗?

——对,我喜欢土豆。

——还有鸡蛋。

——对,鸡蛋也很棒……嗨,嗨,服务员,再来点咖啡。你还要咖啡吗,伙计?

——好,我再加点。

当侍者把咖啡泼进他们的马克杯,明格斯盯着柯克的黑墨镜,感到不可思议——通过嗓音,通过动作发出的重量和声响,对方竟能那么确切地感受到自己的灵魂。

——双面煎蛋,柯克最后说。

——对。

——不错,不错。你知道月亮很快要撞上地球了吗?

——你哪儿听说的?

——记不清了。也许根本不是听说的。

——拉倒,伙计。明格斯笑道,笑声从满嘴松软的吐司间透出。

——鸡蛋看上去像什么,明格斯?

——鸡蛋?

——对,告诉我鸡蛋看上去像什么。

——你几岁失明的?

——两岁。

——你见过太阳吗?

——见过,应该见过。我记得太阳。

——鸡蛋看上去就像它,就像太阳。黄色,明亮四周是云。

——像太阳,呃?哈。形容得不错,伙计。人们闭上眼睛,他们能听见太阳,如果你闭的时间够久。有时我想在萨克斯上吹出太阳的声音,也想吹出月亮的声音。不过,我跟月亮关系的密切程度从来都比不上跟太阳的,或者跟云的。

几乎在柯克意识到一切是什么之前,色彩便已开始渐渐黯淡。有些晚上他会梦见自己看见树的枝丫在朦胧的蓝色天空下伸展,或者一条狗穿过空地奔入一片有屋舍和田野的风景。他从未见过这些东西——或者至少他不记得自己见过。他从未梦见过大海,但他能想象出它的样子。他听见过大海,也闻过,由此他形成了一幅画面:大量的水,充满了这颗星球上那些巨大无比的陷坑和沟谷。当一股强力将海水向岸边推去又拉走,他能感觉到那种声响。那跟他小时候听过的福音音乐有某种相似之处,浩瀚的拉弦和震荡声漫过教堂里所有的教众。

天气也有自己的声音。下雪时,所有声音都被裹住了,地面在你脚下嘎吱呻吟;晴朗的日子一切响声都明亮而蔚蓝;在秋天的夜晚,他听到的一切都笼罩着一层雾晕。在城市,有汽车驶过路面的隆隆声,持续不断的喇叭声、吼叫声、呼喊声、排风口蒸汽的咝咝声。沉默则是用来覆盖其他声响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声音。

从柯克眼睛所在的地方,明格斯看见自己那张吃东西的脸。他希望音乐能像太阳对于盲人——或像你饥饿时的大快朵颐——那样即时和本能,那样必不可少。还有另一样东西——一样柯克让他感到有十足把握的东西。必须还有另一种声音,那声音肯定也能在种植园听到,事实上无论在哪儿,无论条件多么恶劣,那声音收工时你都能听到:男人们在一起大笑。

*

他把柯克送回家,然后回到自己的公寓,在那儿迎接他的是一幅混乱场景:窗户大开,一大叠纸被吹得满屋都是。不管住什么地方,他都会像堆积体重那样堆积东西。他如果走进一家商店,看见喜欢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都会买上整整一架子。最后,当他发觉自己被包围在一大堆无用破烂儿、潦草便条和废弃项目中的时候,他便会把什么都塞起来,抱起一大捆纸扔进书桌抽屉,就像他在给火炉加燃料,或者把东西全推到房间最远的角落,仿佛那是城市边缘的垃圾场。

他的脑袋是个抽屉,里面塞满了残余的意图和不断到来的灵感碎片。他的长作品充满了以前作品的残片他越来越倾向于写一部单一的作品,它将涵括他以前写过的所有东西。然后还有他那部性狂想曲般的自传,较之一本书,它更像一只巨大无比的抽屉,他在里面塞了数百页笔记,要等来日再分类、编辑、整理,一个文字的肥料堆。每过几周他就要扔进更多章节,任由其发酵沉淀成可处理的篇幅。听他说话就像读一本印在溶化黄油上的书,句号滑进一句话中间,词语之间相互缠绕那就是为什么他的书会变得一团糟:他无法让他的语句固定在纸上。

他相信你可以在音乐里说出一切,但他还有更多想说。他在台上向观众咆哮,飞快地背诵信件——给爵士乐杂志的,给美国劳工部的,给马尔科姆·X(2)的,给FBI的,给夏尔·戴高乐的——并对评论家发出威胁:“我的布鲁斯除了我没人能唱,正如我要是想给你嘴上来一拳也没人能为你求饶。所以这辈子都别靠近我。”在电视上他要求参议院委员会调查为何有那么多黑人音乐家最后变成了穷鬼。他宣称有黑帮想害他,又警告别人他的黑帮朋友会干掉他们。他口无遮拦想说就说,因为在他看来自己没有任何东西需要隐瞒。人们问他——轻声地——他以为自己是谁?那很好回答:他以为他是查尔斯·明格斯。独一无二的查尔斯·明格斯。

为了让自己摆脱那个叫美国的控股公司的操控,他战斗在每一条可能的战线。他想拥有他演出的全部收入,那是他的演出。他创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并组织了一场音乐节跟官方的新港音乐节对着干——拿着扩音器开车满城转,让大家去他的音乐节,就像在说投明格斯一票投明格斯一票。他想拥有自己的俱乐部,一家他可以放舞曲的舞厅,一所教音乐、艺术和体操的学校。永不满足。确信自己一直以来都在被人坑,他决定让他的唱片只能通过邮购获得——结果差点被告上法庭,因为别人被他坑了:顾客们寄去了支票,却始终等不来唱片——由此更增加了“明格斯公司”的混乱。他不是做企业家的料:他是那种人,接电话的时候会打翻桌角的咖啡杯,咖啡杯会掉进打开的抽屉,从而确保不仅会把恰好在抽屉里的文件毁掉,而且电话另一头听到的第一句话不是有人用愉快的语调说“你好,有什么能帮你”而是明格斯大叫着说“妈的”。打电话时,他总难以克制地想吃东西,因此他总是用不停咀嚼食物的嘴谈事情,一只手不断伸进一袋炸薯条,把已经鼓鼓囊囊的嘴塞得更满,话筒里充满了飞撒的碎屑和对话,就像信号不好的收音机,经常迷失在静电干扰突发的咔嚓咔嚓里。尽管如此,他说话的要点却十分清晰;明格斯跟人谈话通常都会发展成怒吼,“你这该死的操蛋白猪,你最好当心点,我现在就过来踢死你”,然后把话筒甩回底座。过了几秒又拿起来,听到是一阵垂死的抱怨,而非他想要的呼噜呼噜的信号音,便把整部电话机猛地砸到墙上,这才发出暂时满意的哼哼。

他毁坏东西的速度跟堆积东西一样快。全纽约到处都是被他砸坏的东西的残骸,它们因被毁了一半而增值。有天晚上在先锋俱乐部他要求马克斯·戈登(Max Gordon)当场付钱。周围谁也没钱,所以明格斯只好用刀威胁他,把酒瓶一个个砸得稀巴烂——就像个禁酒期的警察面对隐藏的私酒。他四下张望,看还有什么别的好砸,然后一拳打穿了一盏灯具。他们称其为明格斯灯,并让它保持原状,留着给游客参观。迈达斯(3)是点物成金,他是毁物成金:他毁掉的一切都成了传奇。

*

在德国他继续乱来:砸门,砸麦克风,砸录音设备,砸宾馆里的摄像机,音乐厅里的摄像机也砸——无论在哪儿演出,他所宣称的对纳粹盛情款待的抗议都在等着乐队。明格斯和乐队其他成员回家了,但艾瑞克·杜菲(Eric Dolphy)留下来开他自己的演奏会。当他在柏林去世,身边那些人甚至不知道他是谁,音乐史中所有对明格斯的残酷和不公似乎都汇集到亲切、温柔的艾瑞克身上。爵士乐是一种诅咒,一种威胁,笼罩着每一个演奏它的人。他写过一首《别了,艾瑞克》(So Long,Eric)作为道别,而今它成了一曲挽歌。

他需要艾瑞克。他的演奏是如此狂野,如此出乎意料,以至于明格斯发觉它能让自己平静下来。明格斯可以像别人一样狂野自由地演奏,但就他所知,那些制造出哐哐当当的前卫音乐的家伙甚至都懒得去学他们的乐器。他曾短暂地跟提摩西·莱瑞(Timothy Leary)的某个酸脑自发创造项目搞在一起,他对莱瑞说的话适用于所有那些搞新玩意、新音乐的噪音狂。

——伙计,你不可能在一无所有上即兴创作,他说,对周围的混乱不堪摇摇头。你总得有什么东西。

充其量,自由爵士不过是一种转移,从长远看甚至会有好处:过了一阵子,当人们看这是条死路,于是他们也许会意识到,唯一正确的前进方向就是让音乐更激烈地摇摆。二十年后,一旦他们花样玩尽了,像谢普(Shepp)之类的人就会又回到布鲁斯上,你瞧着吧。

人们觉得杜菲前卫、实验,但明格斯却听见他在呐喊,似乎在竭力呼唤那些死去的奴隶。明格斯一直坚信,那就是布鲁斯的灵魂:那是为死者而奏的音乐,召唤他们归来,给他们指明复活的道路。而如今他意识到,布鲁斯中有部分跟那正好相反:那是一种让自己成为死者的欲望,一种帮助生者找到死者的方式。现在他的呼号是一种对艾瑞克的召唤,向他问路,问他身在何方。他的独奏变得更加深沉,摇摆得像掘墓者的铁锹重重挖入潮湿的地下。

一次他和大鸟曾在演出的间隙讨论过转世。

——你说到点子上了,明格斯。我们到台上谈,大鸟说,拿起他的萨克斯走向舞台。他跟艾瑞克做过同样的事:在台上相互交谈,中音萨克斯与贝斯之间相互辩解、描述、反驳。如今他再度呼唤艾瑞克,但已没有回音。他知道艾瑞克能听到自己,但无法回应。那需要时间。那就像儿子要渐渐才能长得像父亲;要一直等到父亲去世,他的精髓才会在儿子的每一个姿态里重现。所以要过一段时间,传统才能吸收杜菲的精髓与姿态,那么,当有人以某种方式演奏低音单簧管或中音萨克斯,那些乐器仿佛就成了一种媒介,通过它,死者可以歌唱,通过它,艾瑞克可以说话。你到处都能听到大鸟、霍克,以及莱斯特·扬——你永远不可能那样无处不在地听到艾瑞克,但总会有人在某些地方呼唤他,而如果那呼唤足够强烈,他就会回答,就会让大家听见。

艾瑞克艾瑞克艾瑞克。

而当明格斯死去的时候,你无须用力呼唤就能听见他,你只要拿起贝斯,他就会出现在房间:在戴利(Dyani)、霍普金斯(Hopkins)和海登(Haden)那里你都能听见他,同样,你也能听见佩蒂福德(Pettiford)和布兰顿(Blanton)在通过他说话。

所以他给儿子取名为艾瑞克·杜菲·明格斯,不是纪念,是期待。

*

在五点俱乐部,他身穿一件肘部有洞的旧毛衣和一条破裤子,看上去像个邋遢的穷农夫——故意想让那些穿晚礼服来听他音乐的白人难堪。他正在弹《冥想》正在试图召唤艾瑞克,想跟他交谈,但却只听见坐在舞台旁边一个女人的说话声,像冰块在酒杯里那样叮叮当当,她说得那么起劲,显然已经忘了自己在哪儿更别说谁在台上,或他在弹什么。在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前一秒,他已经大发雷霆,一贯如此。等发觉自己在向她怒吼的时候,他已经踢翻了她的桌子。等桌子倒地的时候,他已经气冲冲离开了舞台。当酒杯的粉碎声沉寂下来,他听见她也在向他吼叫。酒吧里的一个醉汉也加入进来,他的声音就像会说话的秃鹫发出的。

——查理,这可不好,这非常不好。

一时间他很想把那家伙的头按到吧台上,把它砸成一袋砂糖,但无论何时,只要那样的想法一出现,只要预感到会发生什么,那就意味着什么都不会发生——或者会突然发生别的事,突然到连他自己都毫无察觉他一把抓住贝斯的颈部,怒视着面前的观众,向他们恳求。他转向某个人,那个人后来说,当他那样瞪着自己的时候,他看见明格斯的整个一生都从这个贝斯手眼中飞掠而过。那一刻,他完全明白了做明格斯是怎样的感受:所有沉重的一切,他如何无法忽视或隐藏任何事情,他如何对自己的情感缺乏丝毫控制。

他把贝斯砸到墙上:尖锐的碎裂声,琴弦发出洪亮的共鸣,他手里只剩下了贝斯颈部,靠四根琴弦跟主体连在一起,就像个拉线的木偶乌龟——当他直接在上面踏过去,它在他的重量下裂开,变成碎片,分崩离析,像一片涂过漆的木质海洋。他让贝斯颈部从自己手中滑落,所有人都鸦雀无声,只有那个醉汉在喊:

——哦,真重,查理,真重。

他再次看看那个家伙,已经没有任何想打他的念头。他的愤怒已经变得苍白、透明、绝望,如同滴落水槽的水。他出门走上街道,身后拖着俱乐部的寂静。

*

在贝尔维医院,他首先注意到的是气味:一切都散发着浴室的洁净。然后是瓷砖和墙壁的白光。然后是声音,手推车轮子穿过疯人院长廊的吱吱声,再然后,到了夜里,尖叫声。整夜都有人尖叫;甚至睡着时明格斯也能听到尖叫声刺穿他的梦境,贝尔维的一道地狱风景。早晨,又是忙碌的医院式寂静,没有人提及夜晚的尖叫,虽然它等在每一天的尽头。服了镇静剂他的愤怒被药物冲淡了,平静像块毯子覆盖着他,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那些电灯仿佛挂在白色天空的行星。

*

他压迫贝斯,但无法征服贝斯。有时他胳膊搂着它像个老友。但现在它开始显得巨大,他拖着它像拖着袋石头,几乎让他受不了,几乎把他压垮。如果他不经常练习,一碰琴弦就会割破他的手指。除此之外,他手指的僵硬现在久久不肯消失,有些天它们感觉不只是僵硬而是麻木。他的脚趾也是。一连几天,双手动一下都变得困难,他感到麻木正沿着胳膊一点点爬上肩膀,但它爬得如此之慢,他简直可以让自己相信它根本没动。

在中央公园,一轮有培根纹路的落日映红了冰冻的大地。他看着冰层挤向池塘温暖的中心,知道自己正在渐渐瘫痪。就像弗拉明戈舞——多年前在蒂华纳他就意识到了这点——爵士乐是一种离心运动,它就像一阵不断逃离身体的脉搏,从心脏向外游移,一边离去,一边警觉地脚打拍子,手打响指,如风中的落叶。而瘫痪恰恰是对爵士乐那种运动的否定和反击:它从身体末端开始,从手指和脚趾开始,然后一路向内,直达心脏,抹掉自己行进的所有痕迹。

在贝斯上找音符变得越来越困难——他知道它们在哪儿,但无法让手指抓紧。他越来越多地求助于钢琴,但很快他的手指对琴键也感觉太生硬。因为无法演奏,所以作曲变得更难。他不像迈尔斯,可以在脑中听见音乐,然后只需简单地将其转化到乐器上。明格斯只有在演奏时才能听见。作曲对他来说就是私下里没有听众的演出,要作曲他就必须演奏,而现在他发现自己已无法演奏。明格斯的音乐就是明格斯,音乐的旋律就是他自身的旋律,所以当他开始失去行动自由,他的音乐也开始失去动力,变得庞大而静止——变成一个名词。

*

他拿起电话,慢慢地,就像人们举杠铃锻炼自己的肱二头肌。是柯克,罗刹,一年多来这是明格斯第一次听到他声音。就在上次他们见面之后,柯克得了一次中风,导致半身不遂。医生说他再也不能演出了。最初他连路都走不了,当他学会了走路,就开始爬楼梯,等他那也行了,就开始再次拿起萨克斯。他花了六个月才恢复,但现在他又能吹了,他对明格斯说。虽然还是半身不遂。

——你半身不遂怎么吹,伙计?

——还有一只胳膊,对不对?哈哈。

——你用一只胳膊吹萨克斯?

——两只胳膊吹三个萨克斯,所以一只胳膊吹一个并不难……嗨,你在吗,明格斯?

——对,我在,伙计,他说,泪水刺痛了他的眼睛。

——下周我在城里演出,过来看。

——我会去的,伙计。

*

他坐在酒吧,看着柯克被扶上舞台,像往常一样盛装打扮:铃铛,帽子,奇装异服。他说话,咧嘴大笑,根据每个人的声音认出他们。一切弄妥,他便开始吹啊,吹啊,吹啊——一只胳膊松鼠似的沿着萨克斯风按键上上下下,另一只则无力地垂在一边,像什么不相干的东西在那儿晃荡,他吹得抑扬顿挫,气势如虹,似乎在竭力不让死神靠近。失明,半身不遂,几乎都没力气站直,几乎都没力气阻止能量从他身上流泻一空,流下舞台,溢满整个房间。独奏的尾声他瘫倒在椅子上,呼吸重得像个在回合中间休息的拳击手,大脑因猛烈吹奏而一片晕眩,他活动着演奏那只手的手指,直到有力气继续。一个从死神手里活过来的瞎子。看着他,明格斯感觉自己麻木的双手被里面结冰的鲜血刺痛。

*

当他的手指不听使唤到无法再弹钢琴,他便对着录音机唱歌。过去,他做的唱片要在录音室架子上放好几年才发行。而现在唱片公司对他提出的一切都求之若渴,只要一个初步的想法就行。四处都散落着各种各样的作品碎片,而在将来的某个时候,就像一位著名作家死后留下一部没写完的小说,有人会利用这些碎片从中构建出整部作品。很久以来没人想要他的自传,但在今后几年,他们将穷追不舍,想找到当年他们让他扔掉的书稿。甚至他讲话的录音,胡言乱语的长篇大论,甚至这些也都被重新制作成唱片发行。在酒吧和俱乐部,人们会吹嘘明格斯是如何痛骂他们,如何把他们扔下好几级台阶,如何把他们家砸得稀巴烂——说得无比肯定。

*

对于在一次民意调查中获得最佳贝斯手称号,他的反应是奇怪为什么他没有在年轻时得到这一荣誉,在他还虎虎生风,脚底仿佛装了飞轮的时候。如果自己做个录音室音乐家,安安稳稳地积累财富,他会怎么花那些钱呢?他说他想要幢带轮子的房子。他一直健步如飞,脚底像装了轮子,他想给他的房子也装上轮子他想要幢带轮子的房子,但现在他却坐上了带轮子的椅子。

甚至说话也变得困难。舌头躺在嘴里,像根老头的鸡巴。要让话语成形,仿佛要穿过满嘴的羊毛。他的身体正在变成一座地牢,一座四壁不断收缩的监狱,只有他的狂暴才能将它们推开。有人说明格斯的狂暴害了他,但他的狂暴也救了他。

*

然后是白宫,一场全明星演出和派对——为爵士乐对美国和世界文化作出的伟大贡献而举行的官方表彰。一场愚蠢而又伟大的盛会。并非所有人都在——大鸟不在艾瑞克不在巴德不在——但所有活着的都在。他坐在轮椅上,手脚无法动弹,被困在自己体内。当他们号召大家为在世的最伟大的爵士乐作曲家热烈鼓掌,所有人都站起来,向他致以长时间的起立鼓掌,他失声痛哭,泪流满面,身体因剧烈起伏的抽噎而剧烈抖动——总统赶紧跑过去安慰。

*

他去墨西哥旅行,希望阳光能融化他,能解除锁住他血液的积冰。他坐在阳光下,被沙漠静止的灼热所环绕,一顶巨大宽边帽的帽檐遮住他的脸。他的身体变得纹丝不动,他几乎都感觉不到自己在呼吸。目光所及,没有任何东西在动。太阳是一只不动的铜钹。一连三天,它挂在不变的天空,同样的位置,没有风,没有一粒沙颤动。

他非常虚弱,他看见一只鸟在高空盘旋,翅膀在空中一动不动。它的影子印在他膝上。用尽所有力气,他才终于让自己伸出手指,去轻轻抚摩它,去轻轻抚摩它的羽毛。

他们终于停下来吃早餐时,天已经亮了。坐在车里那么久让他们全身僵硬,他们姿态笨拙地走进餐厅,纱门在背后砰地关上。里面闹哄哄的,已经挤满了卡车司机,大家都在忙着吃东西,没人注意到穿蓝色旧毛衣、裤子皱巴巴的艾灵顿(Ellington)。清晨的阳光洒进窗户。

打着哈欠,公爵点了他的老一套,天知道有多少年他就光靠吃这个:牛排,葡萄汁,咖啡。哈利要了鸡蛋,然后看着公爵慢慢地搅拌咖啡:他的一举一动都散发着某种睡意,刚醒来的那种睡意——而不是快睡着的。他眼下的眼袋暗示着极度地缺觉,也许要花十年才能清除。然而,随着这样夜复一夜只靠四五个小时的睡眠撑着,他发现自己的睡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日益增加。或许正是他们的疲惫让乐队凝聚在一起:一段时间之后,筋疲力尽就会变得让人上瘾,依靠它你才能继续前进。人们总是对公爵说要放慢步子,休息休息,放松放松——那当然很好,但问题是,什么事能让他休息和放松?

他们沉默地吃着,一吃完公爵就开始用他的甜点:用水吞下一大把五颜六色的维生素。

——好了,哈利?

——差不多。让他们结账。

他们俩都急切地寻找着服务生,已经在渴望回到车上。

切特·贝克

他坐在床边,温柔地吹奏,身体弓伏在小号上,像个科学家在凝视显微镜。他上身赤裸,只穿了条短裤一只脚缓慢地打着拍子——慢得如同老房子里的钟,小号的圆口几乎要碰到地面。她把脸紧靠在他脖子上,手臂缠绕着他的肩膀,一只手沿着他脊椎和缓的曲线往下移动,似乎他吹出的音符是由她手指在他皮肤上画出的图案而定,似乎他和小号是一整件乐器,正在被她演奏。她的手指又开始一节节爬上他的脊椎,直到抵达他脖子后面尖尖的发际。

当她第一次听他的唱片,觉得他的小号是那么纤弱柔美,几乎显得女人气,而他的独奏又是那么内敛:她还没注意到它开始,它就已经结束。直到他们成为爱人,她才听出是什么让他的音乐如此特别。最初,他们做爱之后,在她昏昏欲睡时,当他像这样吹起小号,她以为他是在为她而吹,然后她意识到,他不为任何人而吹,除了他自己。那也是像现在这样的时刻,她躺着,聆听着,两腿分开,感觉他的精液凉凉地滑出体外,突然毫无缘由地,她明白了他音乐中温柔的来源:他只能如此温柔地吹奏,因为他一生中从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温柔。他吹出的一切都是猜测。此刻,躺在这儿,看着皱巴巴床单上形成的山谷和沙丘,身上有轻微的汗湿,她突然意识到,以为他只为自己吹奏的想法是多么荒谬:他甚至也不是为自己而吹——他只是吹。跟他的朋友亚特正好相反,亚特把自己的一切放进他演奏的每个音符,而切特不把自己的任何东西放进他的音乐,因此,他的演奏才会有那种凄婉。他吹出的音乐感觉仿佛被他抛弃了。那些老情歌和经典曲目,会得到他绵绵不断的爱抚,但不会有任何结果,最终都散入虚空。

那是他一贯的演奏方式,永远如此。他每吹出一个音符,便跟它挥手道别。有时甚至手都不挥。那些老歌,已经习惯了被演奏它们的人所宠爱,所需要;音乐家们拥抱着它们,让它们感觉焕然一新。而切特只会让一首歌感到失落。被他吹奏的歌需要安慰:不是因为他的演奏充满感情,而是那首歌自己,感情受伤了。你感觉每个音符都想跟他多待一会儿,都在向他苦苦哀求。而那首歌自己,则向所有在听的人哭喊着:求你了,求你了,求你了。

听到那样的演奏,你所感悟到的,不仅是那些歌里的美,还有那些歌里的智慧。把它们全放到一起,就会像一本书,一部爱的梦幻指南:《每一次道别》(Every Time We Say Goodbye),《我不敢相信你爱我》(I Can’t Believe You’re in Love with Me),《今夜的你》(The Way You Look Tonight),《难忘怀》(You Go to My Head)《我太容易坠入爱河》(I Fall in Love Too Easily),《再也没有另一个你》(There Will Never Be Another Ypu)。全都有了,世上所有的小说加起来也不会告诉你更多——关于男人和女人,关于他们那些如星光般闪耀的瞬间。

其他音乐家在老歌里搜寻可以让他们加工和改编的乐句或旋律,要不他们就拿起圆号把自己吹进歌里。而对于切特,歌曲本身已经完成了所有工作;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呈现出每首老歌里本来就有的那种温柔,那种受伤的温柔。

那就是为什么他从不吹布鲁斯。即使他吹布鲁斯那也不是真正的布鲁斯,因为他不需要布鲁斯所暗示的友情,以及宗教。布鲁斯是他永远无法遵守的诺言。

他把小号放到床上,走向浴室。听到门咔嗒一声关上,她惊讶地发觉,就连这小小的离开也带着某种伤感。每当一扇门在他身后关上,感觉都像即将永别的前兆,正如一首歌中他吹出的每个音符,都是最后一个音符的前兆——似乎即兴是一种形式的预言,似乎他在给未来演奏挽歌。

他是个仿佛随时要离开的男人。你们约好见面,他会迟到三四个小时,或者干脆不来,或者他会一连失踪好几天、好几个礼拜,没有电话,没有解释。而令人吃惊的是,爱上那样的男人简直毫不费力,简直会上瘾,你会感到一种类似陪伴的遗弃感——他带给你的,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的那种孤独,是半空地铁里,你在陌生人哀求的面孔上瞥见的那种孤独。即使当他们刚做完爱,当他滑出她的身体,即使在那时,高潮才过去几分钟,她就觉得已经失去了他。跟有的男人做爱,你的身体会被刻入爱的印记,仿佛一个在你子宫里成长的孩子。他们一年不在,你的身体仍然感觉充满了他们,充满了他们的爱。而切特让你感觉被掏空了,充满的是对他的渴望,充满的是希望有下一次,下一次……当你意识到他永远不会给你想要的东西,他就成为你唯一想要的东西。她感觉泪水刺痛了眼睛,她回想起切特一个朋友对她说过的话,说他吹奏音乐的方式让你想到一个女人即将哭泣的那一瞬间,当她的面庞变得无比美丽,像玻璃杯中的水一样美丽,你会愿意做任何事情来弥补自己对她造成的伤害。她的面庞如此平静,如此完美,你知道它不会持久,但那一刻,比其他任何时刻都具有永恒感:她的眼神里包含了有史以来世间男女彼此倾诉过的一切。然后你对她说“别哭,别哭”,明知这样说,比世上任何其他事情,都更会让她哭……

在浴室,他把银色的水花泼到脸上,透过手掌间跌落的水滴,抬头看着镜子。回视他的那张脸,似乎被某种内在的重力控制了,把一切都往里拉。萎缩的双肩胳膊上标记着瘀伤和裂痕。他放下手,看着镜中人做出同样的动作,那双手就像从细手腕长出的鹿角。他微笑,镜中人也对他邪笑,恐怖的笑容,没有牙齿,只有坚硬的牙龈。

对镜中突现的鬼影,他并不害怕。就他所知,距他第一次看见对方已经过了三十年。时间就是那样对他的在小号上可以把一个音吹到长得像永恒。当它在延续便似乎永不会结束。

*

这以前也发生过一次,就在突然间,那是几年前一个11月的下午,他正步行前往一间排练室。弓身顶住一阵满是沙尘的大风,他在街对面一座办公大楼的玻璃幕墙上突然瞥见自己穿皮夹克的身影。他喜欢发生这样的事,在一长条贝叶挂毯(4)似的画面中突然看见自己是另一个人。接着他的影像被办公楼的入口暂时打断了,再看的时候,他震惊地发现,里面不是他自己,而是一个穿皮衣的老人在盯着他。走近一点,他看清了那个男人更多的细节,他拖着脚向自己走来,凝视的目光像一种威胁:脸上布满树皮般的皱纹,胡子拉碴,稀疏的长发紧贴头皮,呆滞的双眼在半米之外窥视。他移到人行道边上,那个老人也一样,他耐心地望着车流,紧闭住嘴,就像他以前在欧洲看到的老女人那样,那让她们看上去对折磨和疼痛完全安之若素:双唇锁住了痛苦,从不让它哭喊,因为否则她们就得承认自己有多么受伤,而那是无法容忍的。心里已经清楚会发生什么,他对老人挥挥手,看着对方与他同时做出那个动作。对于这件事的重要性,他理解得如此透彻,几乎无须再想,他转身走进锐利的风中,继续前行。

*

常常,毫无缘由地,他会一时冲动甩掉自己的女人。通常他又会回到她们身边,正如他——一次又一次地——回到某些歌。他离开过那么多女人,有时他甚至怀疑那正是他吸引她们的原因:知道他会离开她们极端的自私,不值得信赖,不可靠——并容易受伤——那是世界上最迷人的混合体。有次他把这告诉一个女人,她说那是世界上最廉价的智慧,从任何一个拉皮条那里都能学到。

也是这同一个女人,说她会读塔罗牌和看手相,提出要给他算命。他那年二十八,心想什么鬼玩意儿。坐在她对面,看着从礼品店买来的水晶球和铺在他面前被烛光照亮的纸牌,他被纸牌上图案的色彩与美丽深深陶醉:一个图像的世界,比他用歌唱与吹奏所营造的更简洁,更包罗万象。

——这些图像包含了人生所有的排列组合,她严肃地说。

他看着她的手在台面上摆弄,指向一张牌,然后又指向另一张,听着接下来二十年他将经历的种种灾难他听她讲完,看见她在等待自己的反应,便点了一支烟,吐出一条细长的烟雾,然后,把一只手放到她膝上,说:

——所以,急什么?

*

他身边总有女人——也总有闪光灯。唱片业希望在一片黑色的天空里推出一个白色明星,而切特让他们梦想成真。他眼中有那种冷冷的距离感,令人想起牛仔,但他也有那种小女孩娇羞的姿态:转过肩膀窥探着镜头,欲走还留。他引诱着照相机,把自己献给它。在鸟园的舞台上,眼睛闭着,一只胳膊松松地垂在体侧,头发盖住前额,小号高举到唇边,像一瓶白兰地——他不是在吹它,而是在喝它,也不是大口喝,而是小口呷。光着上身,在哈莉玛的怀里噘着嘴,小号摆在膝上。1961年,博洛尼亚,他身穿燕尾服,打领结,卡罗尔一身黑,珍珠项链,他们挤过人群时男人们碰到她裸露的手臂,镁光灯四处闪烁,人们互相践踏脚趾,洒出饮料,你推我挤。他们只待了几分钟,就一路穿过拥挤的摄影师和形象推广走到室外。走进凉爽的夜色,感觉骨骼的尖硬戳进她肩膀的柔软,她的手挽着他的腰。照相机仍然在那儿,当他戴着手铐,被表情严厉的警察推搡着步上卢卡的法庭。很快,警察开始享受这种公开亮相,带他通过安全门时他们对着镜头微笑,当切特看着法庭下的摄影师观众,他们在一旁咧嘴,闪光灯像零散的掌声响起,他站在那儿,紧握扶栏,带着那种意料之中的、“快放我出去”式的紧张。第二年,当他像穿过艾德怀德的VIP通道那样出现在监狱门口,闪光灯仍然在守候。

*

他们最后的对话非常简单:

——你欠我钱。

——我知道。

——这是最后警告。

——我知道。

之后他们俩对视了几秒,为刚才交谈中简洁的诗意而愉悦。为了让一切圆满结束,曼尼重申了威胁的级别。

——我给你两天。你有两天时间。你还有两天。

切特点点头——两天——二重唱结束。

切特在他那儿买货已经买了六个月,而曼尼,很高兴有这么个名人顾客,则破了自己的头号规矩:不赊账——从不。他两次让切特没付钱就带着好几袋货离开,两次都是过了几天他就带着钱出现了。很快,切特就从赊账发展到了欠账,但至少有一阵子,他每次都能迅速解决问题,还经常额外多扔几百美元作为将来的预付。那样维持了一阵子,然后曼尼就开始不得不提醒他欠款已经多得有点儿不像话了——有段时间,那样催一下就足以让切特结清不管多少欠债,只需要几天,最多一个礼拜。接着,事情发展到了切特不仅要赊账,而且还要借钱。利息在不断增加,切特的承诺——明天,伙计,明天——已经拖了好几个礼拜,他脸上的神情让人想起旋进下水道的水。接着便是那最后的对话。

曼尼自己状态也很差。在他记忆里,他已经一个月没睡觉,连眼皮都没合,不停地吸速尔飞,吞安非他命,直到脑袋感觉脆得像烧焦的纸。他已经那么久没睡觉,以至于他感觉他的脑子正在自我吞噬,如同一个饥饿者的胃。他颤抖得那么厉害,几乎是在振动。他的思想变成了只持续数秒的梦的碎片,充满了情节、色彩和动作。

当他们再次相遇,切特正坐在“月色撩人”餐厅,咕嘟咕嘟地喝一杯机油咖啡。曼尼从窗口看见他,大步走进去,飞快地转过椅子,跨坐在上面,这样他就能伏在椅背上,像西部片中啤酒肚警长那样,平静的外表下充满潜藏的威胁。曼尼自己的外表没有丝毫威严:他瘦得像根竿子,身体像条虫一样抽搐;他发出的任何恐吓都像来自一条受惊的狗。他点了杯咖啡,加了无数包糖,直到它浓得像胶水。他的呼吸散发出恶臭,但他非要把脸跟切特贴得很近,逼他吸入那股臭气。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下午把所有拍过的电影都看了六七遍,然后出来走到阳光下,吃惊地发现世界和白昼依然还在。他不知所措,迷失在大脑定格的狂乱中,这时切特的早餐来了。曼尼看着他往盘子里撒盐,对他说:

——你怎么从来不笑,切特?

——大概忘了笑法。

——我给你两天。

切特盯着一潭死水的咖啡,天花板上的灯光在其中闪烁,像条若隐若现的银鱼。一支香烟在烟灰缸里袅袅燃烧。

——已经过了八天。四倍,曼尼说,从切特手里抽过餐刀,戳进蛋黄,黄色在盘中漫开。

进来之前他就知道,不管他多想要这笔钱,他其实更享受这套恐吓仪式;如果切特配合一点,说他该说的台词,对这电影化的时刻做点贡献,他知道自己会给他更多时间。然而,今天切特似乎对这套把戏无动于衷这让曼尼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有钱了吗?

——没。

——什么时候有钱,狗娘养的?

——不知道。

曼尼手里握着刀,切特握着叉——仿佛他们俩是一双手。情不自禁,不带一点愤怒,绝望地想给这毫无生气的场景注入一点活力,曼尼把咖啡泼到切特脸上。切特缩了一下,用餐巾抹了抹脸,咖啡还没热到会把人烫伤。曼尼等待着——也许接下来他就要把刀插进他眼睛,就像他对待鸡蛋那样。切特继续坐在那儿,他的早餐浸在一片褐色的咖啡残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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