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亲的奥德赛》作者:[美]丹尼尔·门德尔松
内容简介
哪一面才算真正的自己?
《奥德赛》如此设问,且一个人可能有几重面貌呢?
那一年,父亲旁听我的《奥德赛》研读课,之后我们跟随奥德修斯的脚步巡游观光。
由此我明白,答案可能出人意料。
门德尔松81岁的数学家父亲去旁听儿子给本科生开设的《奥德赛》研读课,细读关于“漂泊与回家”的12110行史诗,之后父子二人又一起参加《奥德赛》主题游轮旅行。在文本与空间的“奥德赛之旅”中,他得以一次又一次重新理解父亲。
《奥德赛》是英雄漂泊多年,历尽千辛万苦得以归乡的故事;也是稚子长大成人,在寻父过程中逐渐了解父亲的故事。
《与父亲的奥德赛》则将《奥德赛》中古希腊英雄父子的传奇史诗与当代父子的普通人生并置,在文本与现实的交叠中,两对父子相互映照。
时空交错的回旋里,父、子与史诗的故事缓缓展开。
丹尼尔·门德尔松(Daniel Mendelsohn,1960—),美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翻译家、文学教授,普林斯顿大学古典学博士。
门德尔松精研古希腊文学,译有《C.P.卡瓦菲斯诗歌全集》(C.P.Cavafy:Complete Poems),著有《难以触及的拥抱:欲望与身份之谜》(The Elusive Embrace:Desire and the Riddle of Identity)、《与父亲的奥德赛》(An Odyssey:A Father, A Son,and An Epic)、《失落者:追寻六百万中的六人》(The Lost:A Search for Six of Six Million)、《如此美丽,如此脆弱》(How Beautiful It Is And How Easily It Can Be Broken)、《等待野蛮人:从古典学到流行文化》(Waiting for the Barbarians:Essays from the Classics to Pop Culture)、《如何阅读经典》(How to Read the Classics)等著作;作品亦常见刊于《纽约客》《纽约书评》等杂志。
译者说明
本书中大部分希腊语相关内容所涉语言,均指古希腊语。
本书中引用的诗歌、戏剧等采用以下译本,个别字词根据本书作者的英译文进行了调整。(书目按照在书中出现顺序排列)
《亚理斯多德〈诗学〉〈修辞学〉》,亚理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伊利亚特》,荷马著,罗念生、王焕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奥德赛》,荷马著,王焕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
《埃涅阿斯纪》,维吉尔著,杨周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索福克勒斯悲剧五种》,罗念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塞弗里斯诗选》,乔治·塞弗里斯著,刘瑞洪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
《当你起航前往伊萨卡:卡瓦菲斯诗集》,C. P.卡瓦菲斯著,黄灿然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
《丁尼生诗选》,阿尔弗雷德·丁尼生著,黄杲炘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
献给我的母亲
作者说明
为求叙事连贯并顾及人物隐私,书中《奥德赛》研读课学生名及“《奥德赛》巡礼”游轮乘客名均做改动,一些与事件、人物相关细节亦经调整。
书中所有原文为希腊语及拉丁语的英译文均出自本人之手。
引子
(敬祈神助(1))
一九六四年至二〇一一年
《奥德赛》的情节并不长。有一个人在外多年,有一位神老盯着他,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家里情形落到了这个地步:一些求婚者耗费他的家财,并且谋害他的儿子;他遭遇风暴,脱险还乡,认出了一些人,亲自进攻,他的性命保全了,他的仇人尽都死在他手中。
——亚理斯多德,《诗学》
数年前的一月某晚,父亲问我,可否旁听我的课程,就在那之后不久的春季学期,我要给大学本科生开一门《奥德赛》研读课。父亲是名退休的研究型科学家,那年八十一岁。当时我自以为知晓他这样做的原因,我同意了。接下来的十六周里,父亲会在两地间每周往返一次:他仍与我母亲住在长岛近郊一栋朴素的错层式宅子里,我在那儿长大;由此出发,他要来我任教的河畔校园,一所名为巴德的小型学院。每周五上午十点十分,他会坐在上这门课的大一新生之中,与大家一同讨论这部古老的诗歌,一部描写了漫长的旅途、持久的婚姻,探讨了渴求还乡之真意的史诗。那些学生多为十七八岁,年龄甚至不及父亲的四分之一。
学期伊始正值隆冬,当时父亲还没有想方设法使我相信史诗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其实算不得“真正的”英雄(因为,他会说,这人是个骗子,他还对妻子不忠!),那会儿他正因天气忧心不已:汽车挡风玻璃上积满了雪,路面上落了霙,人行道结了冰。他害怕滑倒,父亲说,他发元音还带着成长于布朗克斯区的烙印,听起来像“娃倒”。因为他害怕滑倒,我们会小心沿狭窄的柏油路走到教学楼里,那是一栋有意建得像万豪酒店的砖楼,样式中规中矩;又或穿过短短的走道前往校园尽头那栋斜顶屋,每周有几天,我会在此留宿。为避免在一天内花费六小时往返,他会在这屋子里过夜,睡在我充作书房的那间多余卧室里。他躺在一张用于日间小憩的窄床上,小时候我就睡这张床——待我到了与婴儿床作别的年纪,父亲亲手为我打造了这张低矮的木床。如今,关于这张床,有件事唯有我与他知晓:它由一扇廉价的空心木门改造而来,父亲为之添上四条结实的木腿,以角铁固定,至今,其牢固程度仍与他五十年前初初组装零件与木头时无异。除非挪开床垫、露出底下的镶板门,否则没人会知道这个有趣的小秘密。那个春季学期,父亲参加《奥德赛》研读课时,就睡在这张床上。之后不久他患病,我与兄弟姐妹不得不开始像父亲般照料他,焦虑地看着他时睡时醒,躺在各种巨大而复杂、根本无法称之为“床”的奇怪机械装置上,装置起降时伴着吵闹的嗡鸣,如起重机一般。但那都是后话了。
我有好几处住所,父亲过去一直觉得这事儿可逗了:这栋乡村校园里的屋子;我儿子与他们母亲居住的,位于新泽西的安逸老家,我会上那儿过小长假;我在纽约市的公寓,随着时光流逝、人生版图拓宽,我组建家庭,后又执掌教鞭,此处也就无异于搭火车旅行的经停站了。你总在路上,偶尔,挂电话前父亲会这样说,他讲到“路上”这个词时,我能想象出他稍显困惑,摇了摇头的模样。因他人生大半时光都在同一栋房子里度过:就是我出生前一个月他搬进去的那栋,也是二○一二年一月某日他离开后再没回去过的那栋,那天距他开始旁听我的《奥德赛》研读课,已过去了一年。
《奥德赛》研读课从一月下旬持续至五月上旬。结课约一周后,我碰巧同身为古典学学者的朋友弗罗玛通了电话,她是我研究生时期的导师,近来很爱听我向她定期汇报爸爸在《奥德赛》研读课上的进展。谈话中,她提及几年前曾搭乘的地中海游轮航线,名为“《奥德赛》巡礼”。你应该参加这个!弗罗玛大声说道。经过这一学期,你还给父亲讲解了《奥德赛》,怎么能错过呢?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我给旅行代理人朋友发了邮件咨询,一位干练的乌克兰金发美人,名叫伊莲娜。她立即以全大写字母回复:“无论如何都别参加主题游轮旅行!”可弗罗玛是我的老师,我还保留着服从她的习惯。次日上午,当我致电父亲并告之与弗罗玛的对话后,他含糊地哼哼几声道,我想想啊。
我们上网查阅游轮航线的网站。我陷在纽约公寓的沙发里,盯着笔记本电脑,这一周我也搭火车沿美国东北走廊来回奔波,此刻有些筋疲力尽。我能想象到父亲坐在家中拥挤的办公室里,那房间原为我与大哥安德鲁共用的卧室:他打造的床铺,简单、低矮;从前那张朴素的橡木桌早已换成购自史泰博连锁店的刨花板桌,光滑黑亮的桌面已被上方的计算机设备压弯,包括台式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还有一圈圈电缆、大堆接线,一闪一闪的光,让屋里有种病房的氛围。我们查到,游轮将沿着神话里英雄长达十年的曲折还乡之路航行,特洛亚战争结束后他启程回家,多次遭遇海难,与怪物缠斗,备受折磨。游轮会从特洛亚起航,此地位于现今的土耳其,并以伊萨基岛为终点,这座希腊海域西部的小岛,据传即为伊塔卡,奥德修斯的家乡。“《奥德赛》巡礼”是一条“富有教育意义”的游轮航线,虽我父亲对任何被他视为“不必要的奢侈品”——诸如游轮旅行、观光与度假——都嗤之以鼻,但他对教育有着虔诚的信仰。于是,几周后的六月,我们登上游轮,不久前,我们还全身心沉浸在荷马史诗之中呢。此次旅行为期十天,一天就代表奥德修斯漫长还乡之旅的一年。
旅途中,我们几乎欣赏到了先前期待的一切,那些光怪陆离、前所未见的风光,以及曾雄踞于此的各种古文明的遗迹。我们看到了特洛亚城,那在我们这些外行人眼里无异于让调皮鬼踢了一脚的沙堡,传说中的高墙堡垒如今只余几列零散的石柱与巨石块,与下方的大海茫然相对。我们在马耳他附近的戈佐岛上看到了新石器时代的巨石阵,此处亦有一方洞穴,传说即为美丽的宁芙(2)卡吕普索之家。正是她将奥德修斯困在岛上七年,并宣称只要他肯为自己抛弃妻子,就将获得永生,但奥德修斯拒绝了。我们见到几列多立克柱式庙宇的石柱,优雅简朴,因某些不得而知的原因未能完工,施工者为古典时代的希腊人,来自西西里岛的塞杰斯塔——还乡之旅即将抵达终点之际,就在西西里岛上,奥德修斯的同伴违背誓言,吃下属于太阳神许佩里昂的牛群,因而犯下大罪,尽数死去。我们游览了那不勒斯附近坎帕尼亚海岸上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古人相信此乃亡灵之境哈得斯的入口——亦即奥德修斯归途中另一处意外的经停点,但或许也并不那么意外,毕竟,继续自己的生活之前,我们必须与死者清算旧账。我们看到了胖乎乎的威尼斯堡垒,匍匐于干枯的伯罗奔尼撒草地上,仿佛蹲在欧石南上经过火焚的青蛙。这景观位于希腊南部、荷马故事里的皮洛斯附近,据诗人所述,皮洛斯城曾由一位仁慈但有些啰唆的老国王统治。此人名为涅斯托尔,曾在这小城中款待奥德修斯年轻的儿子,后者为打探父亲音讯前来:儿子离家寻找失踪的父亲,《奥德赛》便如此开篇。我们自然也看到了大海,欣赏了它的多重面貌,时而如明镜般光滑,时而如砺石般粗犷,某些时段看起来安全而开阔,其他时候却又极为神秘莫测。有时,海水呈浅蓝色,如此清澈,能一眼望见海底的海胆,这多刺的生物蓄势待发,一碰就蜇人,宛如某些战争留下的水雷,而战争的起因与参战者早已没人记得;亦有时,海水是种如葡萄酒般深邃的紫色,我们称之为红色,而希腊人称之为黑色。
旅途中我们欣赏了上述所有风光,走过许多地界,也对曾在此生活的人们有了一番了解。父亲对出行极为谨慎且容易上火,几乎去哪儿都觉得很危险,为此常发牢骚,个中“名句”(世上最危险的地方就数停车场了,那里的人开车跟疯子似的!)众人皆知,我们五个兄弟姐妹因而常常取笑他,一段时间过后,他也享受起了身为地中海游客的这段时光。但最终,因一系列恼人且超出船长及船员控制的事件(我会在稍后详述),我们没能抵达旅程的终点站。是以,我们从未见到伊塔卡,这个奥德修斯奋力归去的地方,他为此不辞劳苦,众所周知;从未抵达这个兴许是文学作品中最为著名的目的地。不过,《奥德赛》本身就充斥着突如其来的厄运与惊人而迂回的行程,在一次次失望中磨炼主人公,也教会读者做好面对意外的准备。因此,我们没能抵达伊塔卡,或许正是这趟富有教育意义的游轮之旅中,最“奥德赛”的一面。
做好面对意外的准备。同年深秋,就在父亲与我结束旅行回家几个月后——有时我会与爸爸开玩笑称,因为咱们从没到达目的地,这趟旅行可以视同未完成,可以看作仍在继续——他摔了一跤。
学习古希腊文学时,学子会遇到一个术语,在虚构作品与历史作品中均可觅得踪迹,用于形容久远以前的祸端:arkhê kakôn,即“坏事的起因”。其中的“坏事”多为战争。例如,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试图判定发生于公元前四八○年代那场希波大战的成因,他宣称雅典人在战争爆发前数年曾决定给一些同盟赠送船只,这一决定即为两军交战的arkhê kakôn(祸端)。(希罗多德著书时间为公元前四世纪晚期,约为荷马创作特洛亚战争之诗的三个半世纪以后——据一些古代学者判断,特洛亚战争较之荷马生活的时代,要早了三世纪左右。)但arkhê kakôn也可用于形容其他类型事件的发端。比如,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在一出剧作中以该术语形容一场不幸的婚姻,这段注定招致厄运的结合是之后一系列事件的根源所在,而他剧作的高潮,正由这些事件所引发的灾难性后果所构成。
史上最著名的arkhê kakôn囊括了战争与不幸的婚姻,即名为帕里斯的特洛亚王子掳走他人之妻希腊王后海伦的那一刻。就这样,据神话所述,特洛亚战争爆发了,这场战争长达十年之久,由希腊人发动,意在赢回任性的海伦、惩罚特洛亚人民。(特洛亚战争之所以旷日持久,原因之一在于特洛亚被坚不可摧的城墙环绕;而它在十年围城后终至沦陷,只因一则妙计——特洛亚木马——由《奥德赛》那以诡计多端著称的主人公所献。)不论在遥远的历史上起因为何——我和父亲确实游览了土耳其的一座古城遗迹,那里损毁严重、残破不堪,但除此之外我们只能猜测——神话故事中,海伦与帕里斯的不轨行为带来了可怕的灾难:双方伤亡无数,伟城惨遭劫掠,臣民为奴、受辱、自戕,婴儿被害,之后,那些或因机敏或运气而在战争中幸存的希腊人,终于要迎来难挨而冗长的还乡之旅。这一切均为过去三千五百年来的诗人与剧作家提供了创作养分。
Arkhê kakôn。该词组中的第二个单词是希腊语kakos的一种词形,意为“坏的”,这在英语单词cacophony中留存下来,该词指一种“令人不快的声音”——很合理地形容了破城后女人眼睁睁看着稚子被抛过城墙时发出的悲鸣,也是特洛亚沦陷后发生的劫难之一。词组中的第一个单词arkhê意为“开始”——有时亦可解作“早期的”或“古老的”——同样也能找到对应的英语单词,比如archetype,字面意义为“原型”。原型乃某事物最早的实例,影响深远,便成了后世的权威范例。凡事皆可为原型:如一件武器、一栋建筑、一首诗歌。
于我父亲而言,arkhê kakôn乃一次小事故,他在加州某超市停车场里迈错的一步,当时,他正与我的大哥安德鲁前来为期盼已久的家庭聚会采购食杂用品。我们五个兄弟姐妹携家带口,在安德鲁与金尼位于湾区的家中相聚,陪父母共度小长假;所有人都赶了很远的路。我与共同育儿的伴侣莉莉,还有两个儿子一同由新泽西飞过来,三弟马特与妻女从首都,小弟埃里克从纽约,妹妹珍妮弗携丈夫及幼子从巴尔的摩赶来。但我们几个还没到,父亲就摔了一跤。宛如神话中某些不走运的角色,他也在无意间,以一种没人能想到的方式,应了自己阴郁的警告:对他来说,停车场真成了世上最危险的地方,但并非因为车辆或疯狂的司机。他和安德鲁把食杂用品装上车,就在爸爸归还空荡荡的购物车时,他被金属杆绊倒,摔了一跤。他没法儿站起来,安德鲁事后告诉我,他就坐在那儿,看着很恍惚。及至我们赶到,父亲已坐上了轮椅。他的骨盆有一处骨折,这伤需数月方可康复;但当然了,我们知道他会痊愈的,毕竟,就像大家常说的,杰伊是个硬汉!
他确实很顽强,先熟练掌握了轮椅的用法,接着又学会了使用助行架,以及手杖。父亲一直害怕摔倒,而他摔的这一跤成了一系列并发症的开端,后果比触发这一切的小事故要严重得多,那处细小的骨折导致了小血栓的生成,血栓需通过抗凝药物治疗,而抗凝药物最终诱发了严重的中风,父亲因此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形容大变:他无法自主呼吸、睁眼、动弹、言语。一度有人告诉我们这个阶段很快就会过去,但他又经历了一轮挣扎。然而,他到底是个硬汉,接着短时间内他的病情好转,能聊聊球赛、谈谈母亲,以及某段他特别想用电子琴演奏的巴赫乐章,虽然,他道,他明白这对自己来说太难了。最后一段时期(之后还会谈到,我们不断重述这个惊人的故事,仿佛为了让自己确信这些都是真的),“原来的他”似乎回来了:碰巧,这个术语所引发的问题最早就出现在《奥德赛》里,作品的主人公在数十年背井离乡后,必须向过去认得他的那些人证明自己仍是“原来的他”。
但哪一面才算真正的自己?《奥德赛》如此设问,且一个人可能有几重面貌呢?那一年,父亲旁听我的《奥德赛》研读课,之后我们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巡游观光。由此我明白,答案可能出人意料。
所有古典史诗都以学者称之为“引子”的部分开篇:即几行介绍性质的文字,用以对读者宣告史诗的梗概——故事规模、人物个性、主题本质。这些引子,虽口吻庄重,或许较之后的故事来说过于生硬,但篇幅历来不长。其中部分甚至仿佛有意隐瞒,极为简要,例如长达一万五千六百九十三行的史诗《伊利亚特》,它的引子仅为特洛亚战争末年的一段插曲:发生于两名希腊战士之间的激烈争吵——其中一方为统帅,阿特柔斯之子阿伽门农,另一方则为伟大的战士,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危及联军此行摧毁特洛亚、报诱拐海伦之仇的使命。(对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而言,这场战争是为报私仇:海伦那被戴了绿帽子的丈夫墨涅拉奥斯,即斯巴达国王,乃其胞弟。而对阿基琉斯而言,他只为荣耀而战。“特洛亚人并没有得罪我”,他气愤地说道。)最终,两名战士重归于好,也顺利达成了此行的目的——虽然有一点应当言明:特洛亚的毁灭,特洛亚木马计,夜袭,对城中战士的屠戮,女人与孩子沦为奴隶,曾固若金汤的城墙被完全摧毁……这类战争苦果对希腊读者来说与真实生活无异,他们再熟悉不过,且特洛亚的沦陷经诸多文学与艺术演绎,早已名扬天下;但上述一切在一万五千余行《伊利亚特》中并未见描绘。史诗虽长,其实却只紧扣引子所涉主题而书就。《伊利亚特》的引子只关乎两名希腊战士的不和,此事起因与影响,以及由此所揭示的角色对荣誉、英雄主义、责任及死亡的理解。但因运用了一系列精妙的叙事技巧——可以通过暗示、预示,甚至提前对未来做短短一窥——《伊利亚特》无疑已向我们揭示了故事的结局。
《伊利亚特》的引子有七行:
女神啊,请歌唱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的
致命的忿怒,那一怒给阿开奥斯人带来
无数的苦难,把战士的许多健壮英魂
送往地府,使他们的尸体成为野狗
和各种飞禽的肉食,从阿特柔斯之子、
人民的国王同神样的阿基琉斯最初在争吵中
分离时开始吧,就这样实现了宙斯的计划。
这七行诗句向读者透露的史诗情节相当少。由此,我们只读到了愤怒、死亡,以及神明的大计;还有阿伽门农与阿基琉斯。其中提及了宙斯的计划,极为醒目,就其具体内容而言却很含糊:那究竟是什么?所谓忿怒、苦难、野狗、飞禽又与完成大计何干?诗人并未立即全盘托出,显然,他暗示后却未作说明的部分原因,是为了让读者继续听下去——让我们找出计划的全貌。但读者大多也能觉察,提及“计划”的这一笔尤为狡猾:因此处暗示诗人至少是有一个计划的,虽刚刚开卷的我们对其仅有模糊的概念。阅读史诗时,我们需要引子,因为这个部分叫我们安心,明白当下我们即将前往的这片广阔区域,虽看似一片无边无际的词汇之海,却并非“空虚混沌”(就像另一则宏大故事《创世记》开篇那样),它实为一道航线,一条引领我们前往值得一去的某处之路径。
“值得一去的某处”巧妙地总结了《奥德赛》对读者的巨大吸引力,这部史诗可以说是《伊利亚特》的续篇,长达一万两千一百一十行,讲述了一名希腊人在特洛亚之战后曲折而满载奇遇的还乡之旅。这希腊人正是奥德修斯,统治着名为伊塔卡的小岛国;此人乃行骗高手,所施诡计有些成功,有些失败,希腊人热爱讲述他的这类故事。这些传说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发生在特洛亚战争的动员阶段。我们得知,希腊人前来请奥德修斯加入联军,与特洛亚对战,奥德修斯——“作为一个聪明人,”正如古代一位评注者在注释《奥德赛》时讽刺地表示,“已经看出这场战争的规模会有多浩大”——装疯卖傻,企图借此躲过征兵:在希腊探子面前,他用轭将驴与牛套在一起,把盐播在田里犁地。探子早知此人诡计多端,便抱来奥德修斯尚在襁褓中的儿子特勒马科斯,并将之置于地里犁前;奥德修斯突然转向避开了自己的孩儿,探子由此断定他并非真的失了心智,之后便带走他,上了战场。
这场战争着实浩大——奥德修斯在漫长的还乡之旅中经历的重重考验亦然。他不断受纠缠、耽误了还乡,又遇海难,流落荒岛,皆因得罪了海神波塞冬(我们之后会在史诗中读到具体缘由),遭其设计,而他在千辛万苦回乡后才晓得该如何安抚这位愤怒的神明。奥德修斯四处游荡十多年,拼命想回到妻子佩涅洛佩与儿子身边——回到家园,与亲人团聚——这与十年战事间,希腊人于特洛亚城墙下止步不前形成了鲜明对比。同样,《奥德赛》的核心主题,即这对伴侣双向的忠贞——返途中奥德修斯遇见数位女神与仙女,他经受住了种种诱惑,对二十年未见的妻子忠贞不移;而佩涅洛佩在求婚人的猛烈攻势下也对他真心不改,这帮年轻男子在她的宅邸中定居下来、意图求娶——也与此战之arkhê kakôn,即帕里斯与海伦的不轨情事,形成了尖锐而讽刺的对比。
大多数古典学学者认为《奥德赛》的引子由史诗前十行组成:
请为我叙说一个人的故事,缪斯啊,那狡狯者
在摧毁特洛亚神圣的城堡后又到处漂泊,
见识过不少种族的城邦和他们的智慧,
在辽阔的大海上身心忍受无数的苦难,
为保全自己的性命,使同伴们返家园。
但他费尽了辛劳,终未能救得众同伴,
只因为他们亵渎神明,为自己招灾祸:
真愚蠢,竟拿高照的许佩里昂的牛群
来饱餐,神明剥夺了他们的归返时光。
女神,宙斯的女儿,请从任意一点起为我们述说。
这一开场白颇为古怪。诗人朴素地带出故事主人公,简单表述为“一个人”后——并未提及奥德修斯之名——叙述似乎从这个“人”转移至其他人:即他的部下,同时我们由引子得知,这些人因自身的鲁莽而丧命。就像此人曾四处漂泊,史诗的引子也在人物间游移。
一些学者主张《奥德赛》的引子偏离了主题,就这部曲折的作品而言,出现此类争议或许在所难免,史诗中的还乡之旅同样曲折,也无数次因意外而耽搁。在这些学者看来,《奥德赛》的引子其实囊括了史诗的前二十一行。追加的这十一行描写了守护着奥德修斯的智慧女神雅典娜,请求其父众神之王宙斯,在这么多年后送奥德修斯返回家乡,尽管愤怒的海神坚决反对:
……请从任意一点起为我们述说。
这时其他躲过了凶险的死亡的人们
都已离开战争和大海,返回到家乡,
惟有他一人深深怀念着归程和妻子,
被高贵的神女卡吕普索,神女中的女神,
阻留在深邃的洞穴,一心要他做丈夫。
但岁月不断流逝,命定的时限已来临,
神明们终于决定,让他回乡返家园,
回到伊塔卡,只是他仍然难逃争斗,
当他回到亲人们中间。神明们怜悯他,
惟独那远在的波塞冬,仍然心怀怨怒,
对神样的奥德修斯,直到他抵达故土。
这部分“引子”也与四处漂泊的奥德修斯非常相似,不仅离题了,可能比预计还偏得更远了些。
《伊利亚特》与《奥德赛》乃西方文化中最著名的史诗,但自古希腊罗马时代流传至今的史诗作品远不止这两部。从公元前八世纪的两部荷马史诗,到公元五世纪完成的基督教宗教史诗,古典希腊罗马文学中涌现了不少此类作品,就像特洛亚城由海边平原拔地而起一般,在当时,它们看起来都那么牢不可破,仿佛将永存于世。千年来,尽管其中大部分诗篇都渐渐散佚,但引子部分往往流传了下来,正因其引人入胜、简明扼要之故。
一篇引子能唤起人们对其他诗篇的记忆。例如,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的引子部分,就刻意影射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开篇几行:
我要说的是战争和一个人的故事。这个人被命运驱赶,第一个离开特洛亚的海岸,来到了意大利拉维尼乌姆之滨。因为天神不容他,残忍的尤诺不忘前仇,使他一路上无论陆路水路历尽了颠簸。他还必须经受战争的痛苦,才能建立城邦,把故国的神祇安放到拉丁姆,从此才有拉丁族、阿尔巴的君王和罗马巍峨的城墙。
《埃涅阿斯纪》重返荷马史诗的世界,但彻底将视角转向战败方:该作详细讲述了特洛亚人埃涅阿斯的冒险故事,家园被希腊人摧毁之后,他是少数幸存者之一。埃涅阿斯肩背老父、身后跟着稚子(这部史诗中最著名、最感人的细节之一),由熊熊燃烧的伟城废墟中逃走。经过漫长的四处漂泊后(其旅路之曲折令我们想到《奥德赛》),埃涅阿斯定居意大利,他曾得到许诺,此地即为他将要建立的新国度,为同追随自己的人一起在此永居,他必须先数度与当地人残忍对战(其战事令我们想到《伊利亚特》)。埃涅阿斯既缺乏《伊利亚特》中阿基琉斯那种残酷的魅力,也没有奥德修斯的狡狯,可诱人上钩,但他身上有股坚定的信念,即身为子女的责任感,这种品质在罗马文化中备受推崇,可以用一个拉丁语形容词表述为:pius,该词最常用以形容维吉尔笔下的主人公。英语国度的读者或许会很自然地将之视作“虔敬的”(pious),但这个词的意思应为“克尽厥职的”。《埃涅阿斯纪》的引子共七行(3);诗人在其中第一行宣告他要歌颂“战争与一个人”,arma virumque,这本就呼应了重点刻画“战争”或“武器”(即arma)的《伊利亚特》,还有《奥德赛》,众所周知,该作首行便宣称这是关于“一个人”的故事。
因此,引子不仅可以总结故事梗概,窥探未来,缩略地预示即将发生的事,还能呼应、致敬历史上早期的史诗,即其借鉴的原型。
在我成长过程中,父亲很喜欢讲述那趟他与我一道完成的长途旅行,故事重点在于一个谜语。要怎么做,一提这事,父亲定会问这个问题,他说话不太看别人的眼睛——母亲很不喜欢父亲这样,有时会因此责备他,这让你看起来像个骗子,她这样说,我们几个小孩觉得可逗了,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父亲从来不撒谎——要怎么做,父亲讲这个故事时会问,你才能在长途跋涉之后,哪儿也没去成?这故事里有我,所以我知道答案,且父亲讲起这个故事时,我只是个孩子,自然很喜欢在他没讲完前就剧透,破坏他讲故事的兴致。但父亲是个耐心的人,虽然他有时很严厉,却极少责备我。
这个谜语的答案是:你绕着圈走就行。父亲身为数学家,对圆周了如指掌,我猜,若我愿意问,他定会将所知与我分享;但因为算术、几何、二次方程等严谨的知识体系总叫我觉得紧张,它们不允有差、不加修饰,无法回避问题,也容不得弄虚作假,后来我甚至对数学也产生了厌恶之情。不论如何,他喜欢讲这故事并非因热爱圆周。他喜欢讲这故事,因为大家可以从中了解到我曾是那样一个男孩;而如今我早已长大成人,有了自己的孩子,我认为这其实是个关于他的故事。
我和他一起的长途旅行。我父亲是个讲求精确的人,故为准确起见,我得说这趟旅行实乃还乡。故事起于儿子前去营救他的父亲,但,涉及旅行的故事里,返程回家往往盖过了戏剧性的起因,这趟还乡之旅亦如此。
故事中的“儿子”指我的父亲。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因此他约为三十五岁;他的父亲则在七十五岁上下。我肯定是四岁左右;至少,我知道那会儿自己还不到上学的年纪,所以才被选中与父亲同行。时值一月:安德鲁比我大四岁,正念二年级,而马特比我小两岁,还裹着尿布,母亲在家照看他俩。不如我带上丹尼尔吧,玛琳?我记得父亲这么说道,而我之所以对这话有印象,因为在那之前,我觉得自己从没单独和他一起做过什么事。向来都是安德鲁跟着爸爸,和他一块干活儿,比如当他钻到庞大的黑色雪佛兰车身下、躺在车库的水泥地上时,给他递递工具啦;还有和他一起在地下室工作台前,仔细研读航空模型说明书。那会儿,我完全把自己看作妈妈的孩子。但安德鲁要上学,所以奶奶打电话说让爸爸快点儿来时,是我跟着他去了佛罗里达。
那段时间爷爷奶奶住在迈阿密海滩一栋高层公寓的九楼里,可以远眺水面——碰巧,我外公和他的妻子就住这栋楼隔壁。我怀疑两对老人常常一块儿打发时间。我妈妈的父亲,我外公,为人风趣健谈,尤其擅长讲故事,用花言巧语哄骗他人;他为人虚荣,控制欲极强,每天净琢磨衣服穿搭与饮食消化。外公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是我母亲,但他有过四任妻子——以及,某回父亲反感地压低声线告诉我的,一个情妇。外公每段婚姻的平均时长为十一年。
相比之下,我父亲的父亲——阿公(4),即我四岁这次一月之旅探望的对象——几乎不怎么说话。他不像我外公,会表露、索求情感。他个子不高,一米六左右,在高挑的凯阿嬷身边显矮——每回我们开车去肯尼迪机场接上他俩,给阿公一个拥抱以示欢迎时,他看起来总有些意外。他就愿意自个儿待着,不喜吵闹。他曾是工会电工。你会把电路布线搞坏的!我们在起居室里疯跑时,他会这样高声呼喝,声音略显沉闷;之后的十五分钟里,我们就会踮着脚尖走路,咯咯傻笑着。他的娱乐活动有限,听听收音机里的喜剧节目,或在屋后长堤边一言不发地钓钓鱼,安静而谨慎——仿佛他认为,连享乐也小心翼翼的话,自己就不会陷入既凄惨又愤怒的境地,就我们所知,阿公年轻时可吃尽了苦头:太爷爷因家中赤贫,不得不将阿公的七个兄弟姐妹都送到了孤儿院,他年纪轻轻就失去了母亲、所有的兄弟姐妹,以及自己的第一任妻子。这些经历太过惨痛,以至于他“吓坏了” (5)——某个夏日午后,我曾偶然听见凯阿嬷与母亲和姑姑闲聊时说到了这个词,当年我约为十四岁,正在附近偷听。他吓坏了,阿嬷边说边挪开长烟,呼出一口烟来,她正对儿媳妇解释为何自己的丈夫如此安静,为何他不爱同自己的妻儿和孙辈们多说说话;这种沉默的习惯,我深知,可以像DNA般世代相传。
因为我父亲同样喜静,喜欢找个不受打扰的地方待着读书或看球赛。也难怪。我曾听母亲提及,他们家当年在布朗克斯区的公寓有多小,我总猜想是当年的蜗居生活激发了他对平静生活的渴求:他与因患小儿麻痹症而跛腿的哥哥博比同住,一起睡起居室的折叠床(我们上床睡觉时,他会把钢腿支架靠在暖气片旁,我还记得那声音,多年后他告诉我,摇了摇头),父母就睡在不远处的小卧室内,阿公听广播里杰克·本尼的喜剧节目,阿嬷边抽烟边玩单人纸牌。父亲的大哥霍华德于一九三八年离家参军,在此之前,他们一家人是怎么凑合过的?我很难想象……然而,考虑到他自己后来也有了五个小孩,我只得相信,说来矛盾,或许父亲在自家同样渴求热闹与活力。否则,我有时自问,他怎么还会要那么多孩子呢?有回我同莉莉聊起这些——那时我们的儿子还很小,彼得大概五六岁,托马斯还不到两岁,睡觉从来不踏实,在婴儿床上翻来覆去,梦中还咕哝着什么——我问了她这个关于父亲的问题。莉莉看着我说,这个嘛,你在拥挤的房子里和一大群兄弟姐妹一块儿长大,你就也会想多要几个孩子,不是吗?不过对你来说情况就复杂多了!我笑了笑,想起这一切是如何开始的、我们过了多久才走到这一步:她最开始考虑要个孩子时,害羞地问我,是否想要担当孩子父亲这一角色;起初我是何等紧张,而彼得一出生,我便完全被他迷住了,去新泽西探望了几次后,很快我就舍不得离开他们回曼哈顿了;经年累月,我也渐渐适应了新的日程安排,半周在曼哈顿,半周在新泽西;接着托马斯的降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巩固了这一日程。你第一个孩子出生时,感觉就像奇迹,几乎像是个惊喜,我和父亲讲起托马斯时他这样说道,之后再有小孩出生就习惯了,觉得这就是你生活的一部分。这些都是五年前的事了;如今,就在我说出内心疑惑,即为何父亲生养了这么多孩子时,莉莉的脑袋歪向了另一侧。我以为她正听托马斯的动静,但她其实正在思考。有意思,她缓缓道,最终,你恰恰走了你爸的老路。
父亲家族里的男性话不多,也不像我母亲那边的亲戚,愿意同别人分享感受与趣闻,因此,有朝一日我们竟然得赶到佛罗里达州陪伴阿公——我那沉默的小个子爷爷,这在我看来可太奇怪了。过了一阵我才明白为何阿嬷打那通电话时情绪如此失控:阿公病得很重。所以我们去了机场,搭上飞机,之后在佛罗里达州的病房里待了一周左右,等待,我猜,等待他走到生命尽头。病床周围挡着一块粉色和绿色小鱼图案的帘子,一想到阿公必须被藏起来,我害怕极了。我不敢往里望。于是,我坐在一张橘色塑料椅上读书,或玩玩具。那段日子爸爸在医院里做了些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我知道即使在阿公身体还硬朗时,他们父子也不怎么说话;而我总归明白了,重要的是爸爸在这儿,他赶来了。你父亲终归是你父亲,十年后,他对我如此说道,那会儿阿公真没多少时日了,住的医院就在我们长岛的房子附近。我父亲说话时常用“x就是x”这个句式,总在暗示若不这么想,若承认x可以是除了x以外的任何东西,便相当于背弃了他所恪守的、主宰着他思维的、维系整个世界的信条:优秀就是优秀,句号;或聪明就是聪明,所谓“应试能力差”都是借口。你父亲终归是你父亲。一九七五年那个夏天,阿公的生命之火将熄,每天父亲都在午休时驱车前往医院,车程十五分钟左右,他坐在阿公躺着的那张高床边静静吃三明治,看着自己的父亲日益消瘦,干瘪静止得如一尊木乃伊,毫无知觉,或许正梦见亡妻与已故的众兄弟姐妹。十五岁那年我问父亲如果阿公连他在那儿都不知道,为何他还一直去医院呢,爸爸告诉我,你父亲终归是你父亲。但这都是后来的事了。一九六四年这会儿在迈阿密海滩,他坐在小鱼帘子后的狭窄空间里,小声同阿嬷说话,等待着。而那位矮小的老人,即我心脏病发作的阿公,并没有死去;这一戏剧性事件结束了。
就在我们飞回家时,怪事又出现了,飞机开始盘旋。
那人到处漂泊。
英文中,地理空间意义上的点对点位移,可以有数种不同的名词表述。这些词语的起源与出处有时很有意思;由此,我们能读出千百年来,人们对这一动作的构成与含义的看法。
例如,voyage(6)一词,来自古法语中的voiage,该词(就像其他许多词语那样)源自拉丁语,这个例子中对应的拉丁语单词是viaticum,意为“行囊”。Viaticum暗含阴性名词via,即“道路”。所以我们或许可以说,voyage一词中饱含种种物质:人们在空间中移动时所携之物(行囊),当然还有移动时所踏之物:道路。
另一方面,journey——同一行为的另一种表述——基于时间层面,来自古法语中的jornée,这个词可以追溯至拉丁语中的diurnum,意为“一天的一部分”,最早起源于dies,意为“一天”。不难想象“一天的一部分”如何演变为表述“旅行”的词语:从前,一趟旅行或许需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比如,从特洛亚出发前往伊塔卡,前者如今已成土耳其的一堆断壁残垣,后者则是爱奥尼亚海中一座岩石岛屿,无法靠任何遗迹辨认当年模样——从前,比起谈论voyage,即viaticum,在移动时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还是谈一日的进程来得更保险、安逸。久而久之,部分代表了整体,一日的行动代表了整个行程,不管那究竟有多长时间——可能需一周、一月、一年,甚至(正如我们所知)十年。Journey一词的动人之处在于,许久以前,该词初初诞生之际,仅仅一日的行动,亦可视作一项壮举,一份足够艰巨的伟业,应当得到命名:journey。
说到艰巨,我便想到了空间位移的第三种表述:travel。现在,人们听到这个词时会联想到愉悦,某种在闲暇时光会做的事,周日报纸上细细品读的一个版块。与艰巨何干?碰巧,travel与travail同源。约四十年前,我正要出发踏上有生以来首次重要旅途——由我们居住的纽约郊区前往弗吉尼亚大学,由北至南,从高中升至大学——动身前夜,父亲给我买了本沉甸甸的《韦氏词典》,其中,travail一词的定义为:“痛苦或艰巨之事”。感谢这个单词古怪的词源,让我们得以瞥见其中的“痛苦”,在TRAVAIL几个字母下影影绰绰浮动着,就像覆写手稿上隐约可见、被抹去的前文字迹一般:travail早先源自中世纪拉丁语单词trepalium,意为“刑具”,又在古法语中稍做逗留后传入中古英语,从而进入我们的视野。故travel点明了旅行这一行为的情感层面:与物质行囊或持续时长无关,而侧重感受。因为在过去,当这些词语最初成形并被赋予意义之时,旅行是最为困难、痛苦、艰巨的行动,多数人唯恐避之不及。
英语中那个同时概括了voyage、journey与travel三个词各自带给我们的不同感受的单词——在距离之外亦囊括了时间,时间之外还顾及了情感层面那种艰巨与危险——源自希腊语而非拉丁语。那个单词是odyssey(7)。
多亏另外两个专有名词,odyssey才得以诞生。该词最后通过古典希腊语中的odysseia传入英语:那是一部史诗的名字,其主人公唤作奥德修斯(Odysseus)。如今许多人知道奥德修斯的故事与航行有关:毕竟,他在海上漂泊了很远,而且(讽刺的是)失去了一切,不仅有他出发时的行囊,还包括他一路上累积的全部财物。(“行囊”就这么尽数丢失了。)读者也晓得这趟旅行旷日持久:他与希腊联军历时十年围攻特洛亚,又花了十年历尽千辛万苦还乡,在那里,明智的人们不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