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了解了具有多重语义的voyage与journey,前者关乎空间,后者关乎时间。除非通晓希腊语,否则,极少人知道,那神奇的第三个层面——情感——被植入了这位不寻常的主人公的名字之中。《奥德赛》中有个故事,描述了尚在襁褓的奥德修斯得名那一日;我之后还将提到的这个故事,恰好道出了此名之词源。正如人们能看出拉丁语单词viaticum中的via一样(voiage与voyage亦然),通晓希腊语之人能从“奥德修斯”一名表象之下解出odynê一词来。你或许认为自己并不认得这个词,但再想想。好比,想想anodyne,在父亲给我的那本词典中,它被定义为“镇痛剂;不得罪人的”。anodyne实为两个希腊语单词组成的复合词,意即“没有痛苦”;其中an-表示“无”,故-odynê就只能表“痛苦”。这就是奥德修斯之名的词根,也是那部有关他的史诗之名的词根。这部描绘了旅行(voyage、journey、travel)的宏大史诗的主人公,从其名字面意义上来说,即“与痛苦相系之人”。旅行的是他,遭罪的也是他。
这也难免。因为,一个旅行的故事,必然涉及分别,离开被你抛下的人。没读过《奥德赛》的人很可能也听过这个传奇故事:一个男人用了十年时间,想方设法回家与妻子团聚;但正如我们在史诗开篇所获悉的,奥德修斯离家前往特洛亚时,被他撇下的还有尚年幼的儿子与正值壮年的父亲。史诗通过结构强调了这两个角色的重要性:故事始于如今长大成人的儿子出发寻找失踪的父亲(整整四卷篇幅,诚如这一部分的名称所示,都在讲述儿子的旅程,彼时其父甚至尚未登场),却并非以主人公与妻子破镜重圆而终,而是以奥德修斯与如今垂垂老矣的父亲重聚为结局,感人至深。
这是个关于夫妻的故事,此外,这同样——甚至更大比重而言——是个关于父子的故事。
见识过不少人的智慧。
我与父亲自迈阿密搭飞机回纽约。是夜,我们入座后,空姐提到目的地那头“天气不佳”。爸爸从手头正读的那本书中抬起头来,听完这一消息,旋即又回到书中世界。不久,当我们置身高空之后,飞行员却宣布,因天气影响,飞机得耽搁好一会儿才能着陆;我们得在上空“盘旋”。飞机开始稍稍倾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不停转圈。在我们身处的这片高空,气象正常:夜色正浓,犹如珠宝商用来衬托宝石的天鹅绒般深沉——母亲有次悄声告诉我,外公就曾从这样一位珠宝商处为她购置订婚戒指,这个犹太老头儿是外公众多好友之一,两人在四十七街(8)上一间逼仄的里屋内讨价还价。珠宝商将一些未切割的钻石裹在那种黑色料子里,同时用意第绪语与外公吵架,一切皆因我父亲买不起外公觉得自家闺女应当拥有的那种宝石——天空宛如一片黑色天鹅绒,群星仿佛那些闪烁着光芒的宝石。月亮圆润光滑,泛着冷光,好似一颗猫眼石,它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又出现在窗边,如此一来,我便晓得飞机正绕着圈飞。那晚我其实带了本书,但飞机一开始绕圈,我就没再看书一眼,转而开心地盯着月亮,看它不断经过我的窗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许久之后,我才放弃计算月亮那张清冷的脸庞究竟闪过了多少次。
父亲没有望月。他在阅读。
但话说回来,他似乎总在读书。我爷爷奶奶的最高学历仅止于高中,有次父亲给我讲起他是如何成为狂热阅读爱好者的。七年级时父亲被误诊为风湿热,不得不卧床几月,就在这期间,他被书本深深吸引。只要找对了书本,你就无所不能,他很爱这样告诉自己的五个孩子,而且,他不论如何都遵循自己的信条而活。苦苦钻研从公共图书馆借来的新书时,他最开心了,比方说如何弹爵士吉他,如何打鼓、使用录音机、拉小提琴或弹钢琴,教你如何写流行乐歌词,怎样打造一个带水槽的小吧台,制作户外烧烤炭助燃剂,制作堆肥堆、殖民时期风格的家具、羽管键琴。《奥德赛》第五卷末,为爱痴狂的宁芙卡吕普索终于同意让奥德修斯离开她的岛屿,返回故土,她取来一直上锁保存的种种工具,递给这个因船只失事而来到此处的男人;他就以少量工具以及岛上可得的树木植被,为自己造出还乡的木筏,踏上最后一段回家的路。无论何时,每当我读到这段,总会想起父亲。
小时候我觉得父亲的头脑很发达,部分因他似乎总围着某本书打转,始终独立思考,也吸收他人的才智。在我印象中,他的大脑是全身极为重要的一部分,父亲年纪轻轻便秃了头,更加深了这一印象,那会儿我年纪肯定很小,对此感想就是,他头皮之下的巨脑不断扩张到了某个节点,以某种方式,驱逐了他的头发。我对他的许多记忆都始于一个画面,并非他的脸——蜡黄的鹅蛋脸,高挑的眉,狭长的深棕色眼睛,曾被打断过的长鼻梁,软弹的钩鼻头,不悦时常常紧闭的薄唇——而是他的脑袋毛发稀疏,头顶几乎无遮无盖,看起来甚至令人心生同情,担心它会受到伤害。残留的毛发在他后脑勺形成了一个U形,这个U形在我小时候一直是黑色,然后变成灰白,接着被剃掉,在那之后,神奇的是,因他所服用的药物,这地方竟再度长出一小撮毛发来。还有前额,每每思索一个问题、一个等式、我母亲,或某个孩子时,他的前额几乎总皱成一团,全神贯注。
飞机久久盘旋那一晚,这颗脑袋就垂下对着书本。
他在读什么?拉丁语语法书,或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一部优雅地向其古希腊原型致敬的罗马史诗,二者皆有可能。虽然父亲这辈子的工作主要同科学家、方程和数字打交道——他起初在一家名为格鲁曼的航空航天技术公司工作,我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他在那儿做什么,毕竟他工作的机构是最高机密,此外,正如他后来一针见血地指出,即使说了我也听不懂;接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他退休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他的第二份事业是在当地一所大学里教计算机科学——但多年前,他曾学习拉丁语,他一直以此为傲。哦,我大学念古典学专业时,他偶尔会说,哦,我高中那会儿读拉丁语原版的奥维德呢,你知道吧!而我没能如父亲希望的那样,对他这一早期学术成就刮目相看,我只注意到他念诗人名字时,将“奥”拖长念作“哦”:哦维德。父亲错误的发音,一度令我觉得极其尴尬,孩提时代他热爱阅读,但爷爷奶奶却并未受过相关教育,也就无从判断他的发音正确与否,因此念错在所难免;及至我到了会鄙视他的错误的年纪,我怀疑许多名字及词语,他从未听人出声念过。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他敢于率先嘲笑自己的口误有多么令人敬佩。进了军队我才发现那玩意儿不叫“迷彩胡”!他说着,不自然地浅浅一笑,若他说这个笑话时我碰巧在场,我便会等一会儿,心情复杂而愉悦,等待听众意识到故事里的那个词其实是“迷彩服”。
所以,我父亲喜欢吹嘘自己的拉丁语曾学得很好,能读原版“哦维德”,虽我后来得知,他心中一大憾事即在尚未有机会读维吉尔之前,便不再学习拉丁语了。了解到父亲从未完成拉丁语学业,从未读过《埃涅阿斯纪》,让我稍稍有种残忍的满足感,因为我的专业就是古典学,且我最终完成了学业,因此,也就读过维吉尔的拉丁语著作;而维吉尔的拉丁语,正如我有时会得意地向父亲指出的那样,比奥维德要来得更加绵密、复杂,难度更大。
我长大成人的过程中,父亲时不时会试图弥补自己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失去的那些东西。学校放春假或秋假期间,偶尔我会回长岛家中,就看到楼下活动室的黑色真皮躺椅边上放着他的《拉丁语大众教程》和拉丁语版《小熊维尼》(9),他总想在此觅得片刻独处时光,但往往求而不得。早在八岁左右,我就读过关于古希腊人及其神话故事的书籍,毫无疑问,那些裸露的身体、荒淫的行径深深吸引了我,还有英雄、战士与诸神,毁掉的神庙与失落的宝物,虽那时并未多想,但如今我意识到,父亲当年对我显露的古书之爱很是赞赏。
数年后——距我在高中没能学好数学,因此无法继续学习微积分后又过了许多年——父亲偶尔会说那真是太糟了,如果你不了解微积分,根本不可能看透这世界。我相信父亲说这话并非意在伤害我,而是真心感到遗憾。那真是太糟了,他会说;就像,有时,他会说我没法欣赏“数学之美”,那真是太糟了,这词组对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一提数学我就会联想到硬着头皮进行的无数次演算,毫无成果,也没有任何用处,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些演算之所以看起来无用,只因我不够勤奋,或老师教得不够好(你的老师为何不能把这些讲解得清楚些?他失望地摇了摇闪亮的光头,大声喝道。尽管我去请他讲解那些题目时,他同样会摇头,因我无法掌握那些在他看来再简单不过的知识点而备感恼火),所以由初中至高中,我对这科目一窍不通,一头雾水地抄绘图表、几何形状还有二次方程式,完全不明白它们应该导出什么结果,就像一个人被迫在学吉他或钢琴或羽管键琴的时候练习音阶,殊不知世上有种东西叫作协奏曲。很久以后,身为大学新生,除周末外,我与其他三位同学于每日上午九点坐在教室里学习希腊语,像别人练习音阶般朗诵名词与动词的词形变化表。根据在句子中的作用,每个名词有五种可能的格式,每个动词有令人生畏的变位、不存在于英语中的时态及语态、主动态与被动态,诚然,那些我在高中法语课上了解过,但希腊语动词中还有一种奇怪的“中动态”,在这种语态中,主语亦为宾语,一种奇特的叠加或重复,就像一个人可以兼具人父与人子双重身份。可我很乐意忍受那些严格的练习,因我明确知晓它们将引我至何方。我将会阅读希腊语作品,如《伊利亚特》与《奥德赛》,希罗多德详尽优雅的《历史》,那些结构如钟表般精美、陷阱般无情的古希腊悲剧……此后多年,每当父亲提起“不学微积分无法看透世界”那一套时,我总回嘴说,没读过拉丁语版《埃涅阿斯纪》,就无法真正看透这世界,一样的道理。于是他便浅浅扮个我们熟悉的怪相,半是微笑,半是蹙额,表情纠结不已,然后我和他都干笑几声,各退一步。
所以那晚,我们搭乘盘旋数小时的飞机,从佛罗里达州(我那孝顺的父亲赶来这里陪伴自己沉默的父亲)回家期间,他有可能在学习拉丁语,甚至尝试阅读维吉尔。多年后,当他表示想要旁听我讲解《奥德赛》的课程时,我想到有些人或许会因愧疚、感觉有未竟之事而投身文本阅读之中,就像对他人抱有应尽的义务一般。我父亲非常有责任感,我猜正因如此,对于多年后我问他的一个问题,他简单答道,因为一个男子汉不会离开。
那一夜,四岁的我安静地坐在沉默的父亲身边,飞机朝一侧大幅倾斜,以便能以最大的角度盘旋,与荷马史诗所述亦有几分相似,诗篇中,一只巨鹰盘旋于高空中,身下有一支焦躁不安的军队或处于危急时刻的独行者,鹰即征兆,预示着军队的胜利或溃败,独行者获救或死亡;飞机盘旋,父亲读书,我就坐在一边。我不记得我们盘旋了多久,但事后父亲坚称有“数小时”。若这话出自外公之口,我大概会打上几个问号。但父亲厌恶夸大事实,当然也不喜任何形式的添油加醋,所以我想我们确实盘旋了数小时。两小时?或三小时?我永远不会知道了。过了一会儿,我终于进入梦乡。飞机停止盘旋,开始降落,着陆后,我们在大冷天里又驱车行驶了三十分钟左右,安全回到了家中。
父亲讲起这个故事时,对我最感兴趣的部分——爷爷心脏病发作,(我亲眼所见)父亲悲痛地赶到爷爷身边,此类戏剧性场面——轻描淡写,却详尽地描述在那时的我看来较为无聊的部分:盘旋。他爱讲这故事,因为在他心中,这说明了我是一个多么乖巧的小孩:毫无怨言地忍受了飞机单调的盘旋,飞了那么一大圈却没能前进。从头到尾他不吵也不闹,我那反感吵闹的父亲这样说,且那时,年幼如我,也模糊听出父亲言语之间的重点落在了“吵闹”一词上,看似不经意,实则却有些尖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话是针对我母亲及其家人而发。从头到尾他不吵也不闹,爸爸边说边赞许地点点头。他就坐在那儿,读书,一声不吭的。
长途旅行,不吵不闹。那场漫长又迂回的还乡之旅过去了许多年,这些年间我也曾带小孩搭飞机旅行,正因如此,如今回想父亲的故事,我猛然意识到两件事。其一,这故事真的说明了父亲有多好。现在想来,他将一切处理得那么得体:淡化事态,装作没什么特别的,以身作则,自己先保持安静,克制——我无法做到这一步,因在许多层面上,我确实更像是妈妈的孩子,也是外公的外孙——大肆渲染或大声抱怨的冲动。
如今回忆这个故事,我想到的第二件事,是那次我们一起的飞行中,全程我和他都没起过要与对方说话的念头。
我们都觉得,有书万事足。
迂回曲折。
在原版希腊语《奥德赛》中,一万两千一百一十行诗篇的首行首词为andra:“人”(man),这自有其意义所在。史诗以奥德修斯之子的寻父故事为始,这个年轻人要寻找自己失踪已久的父亲,即诗作的主人公;之后,史诗又聚焦于主人公自身,起初他回忆自己离开特洛亚后的精彩冒险,接着,他历尽千辛万苦返回家园,重拾父亲、丈夫、国王的身份,狠狠报复了试图迎娶其妻、夺取其家产与王国的求婚人;然后,在最终卷里,史诗向读者展示了一旦“一个人”(a man)人生的冒险结束后,他会是什么样子:主人公的老父,即奥德修斯最后与之团聚之人,如今垂垂老矣,独自生活在果园中,已然活够了。少年,男人,老者:人生三阶。这意味着,史诗向读者所展示的种种旅程,同时,也是一个人的人生之旅,由出生至死亡。你怎么来的?旅途中有哪些风景见闻?你如何讲述这个故事?
答案与奥德修斯的本性深深相系。全诗首个形容词,用以形容引子开篇“那人”的——整部《奥德赛》中第一个饰词——是一个特别的希腊语单词polytropos。该词字面意义为“许多转折的”:poly意为“许多”,而tropos指一次“转折”。英语中包含“-trope”这一成分的单词都源自tropos。例如heliotrope,一种向阳花。再举一个不那么欢欣的例子,apotropaic是一个形容词,意为“避邪的”:指为了规避厄运而举行的迷信仪式——好比我外公外婆那个年代的东欧犹太家庭中,有个流传甚广的习俗,他们会在婴儿的手腕上系红丝带以避开邪眼的诅咒。哦,你外婆特别爱你,直至现在,母亲有时还会对我说,她带你逛公园时会在你手腕上系红丝带!随后她便悲伤地咂咂舌,啧啧,然后叹了口气。如今我意识到,这则轶事不仅仅体现了外婆对我的爱:母亲意在通过故事中外婆对我的深厚感情,与爷爷奶奶那边对我兴趣缺缺,形成鲜明对比,因父亲与自己的父母兄弟时而冷战,闹得很僵,我都两岁了,爷爷奶奶才头一回见着孙子。
将“许多转折的”这一特定形容词用作首个饰词,加诸一部长达一万两千余行、有关还乡的诗篇中,总令读者不禁想象这其中势必有某种暗示意义,或涉及下文的情节编排。我们知道奥德修斯为人狡狯,以行事鬼祟、巧言令色、诡计多端而闻名,其中之最,当数巧舌如簧;毕竟,集伪装与伏击于一体的特洛亚木马计便出自他的手笔。故而某种意义上而言polytropos是种比喻:这诗篇讲述了一个人的故事,此人心思迂回曲折,他的念头并不总正当合法。可polytropos在此另有一层更直接的意思。“许多转折的”同样指主人公在空间中移动的路线之形:他以兜圈子的方式前进。纵观奥德修斯的冒险生涯,不止一次,他离开某处,却又有意无意地回到了那里。当然,其中最大的圈子当数带他回到伊塔卡的那个,这地方他离开了太久,终于还乡之际,他与所爱之人皆已认不得对方的模样了。(10)
《奥德赛》的叙事与奥德修斯的旅程如出一辙,都那么冗长而曲折。奥德修斯之子在父亲失踪的这些年里已逐渐长大成人,青年外出打探多年未见的父亲的音讯(第一卷至第四卷),史诗始于此刻;接着镜头又由儿子身上拉开,聚焦于父亲奥德修斯,眼下诸神认为他已在外漂泊了太久,是时候让他返回家乡,由卡吕普索的长期监禁中重获自由,并将他送去好客的费埃克斯人所在岛国(第五卷至第八卷);之后,在一段持续了四卷(第九卷至第十二卷)的倒叙中,奥德修斯将离开特洛亚后所经历的种种奇遇向费埃克斯人和盘托出。然后叙事回到当下儿子这端来,简要道出这名青年的冒险故事,随后却再度对准终于回到家园的奥德修斯;至此,父子终于相认,齐心协力重掌家业,惩治了求婚人与他们的共犯(第十三卷至第二十二卷)。其后,诗中这对夫妻才终于得以团圆(第二十三卷),最后一幕为家中的男人们,即儿子、父亲与爷爷在击败求婚人及其家族后并肩而立的景象(第二十四卷):史诗即将完结之际,未来、现在与过去并置于同一高潮时刻之中。
史诗运用一种在古希腊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叙事技巧体现上述复杂的时空交错回旋,这种技巧被称作环套结构(ring composition)。在环套结构中,叙述者讲故事时,会出人意料地停顿、绕到较故事开篇稍早的某个时刻,以帮助阐释他正讲述的故事的某一层面——比如,一段个人史或家族史——这之后,叙事会再往后退几步,绕到一个更早的时刻或更早登场的人物、事件,这有助于说明稍早前发生的种种,此后叙事会逐渐往回走,回到先前叙述者为了道出这一系列背景而暂停的当下来。希罗多德著有部洋洋洒洒的关于希波战争(他本人将这一战视作“后世版特洛亚之战”)的记述——《历史》,他在这部作品中就多次运用了环套结构。例如,在某段中,这位历史学家偏离了正在叙述的战争传奇故事,转而写起埃及历史来,足足有一卷那么长,谈及其政府、文化、宗教、习俗等,因为当时埃及乃波斯帝国的一部分,表面上来看,波斯在公元前四九○年对希腊的入侵以及接踵而至的战争,是《历史》的主题。这段离题至埃及的长篇赘述表明,古人对一本书“主题”的看法或许同我们有不小的出入。
但环套结构的诞生无疑要远早于希罗多德的《历史》,也明显早于书写发明之前。人们发现这项技巧最著名的应用,其实是在《奥德赛》里:第十九卷中有一段,我将于下文中详细道来,起于有人注意到奥德修斯腿部的伤疤,那时他并不想暴露身份,而这个伤疤泄了密。但此刻,荷马却没有接着讲之后的剧情,诗人转而向读者揭示奥德修斯年轻时是如何受伤并留下了这个伤疤;然后,诗人的叙事往后退得更远了些,细说主人公还在襁褓中时的一段经历(这段故事里登场的还有他的外公——一个著名的骗子);再回到奥德修斯受伤这一事件中来;最终返回伤疤被人发现的当下。经过这些前史铺垫,直至此刻,诗人才开始描述最初发现伤疤那人的反应。这结构描述起来与其特征——如环环相扣的螺旋——同样复杂,可其实日常生活中我们讲故事的方式与之并无两样,当我们设法讲清楚正在叙述的故事时,会从一个故事绕到另一个故事上,并最终回到最初的那个故事中来——即便偶尔也有那种情况:我们需经人暗示、提醒,方能回到起点。由此,环套结构可能恰恰令读者想到一场悠闲的还乡之旅,因各种迷人的绕行路线及诱惑而耽搁,兴许就忘了回家的路。
是以,环套结构乍看之下仿佛离题,实则却有效地在故事中涵盖了过去与现在,有时甚至还包括未来——因为有些“叙事之环”也可以远眺,预见主线故事结局之后发生的种种。如此,单独一段陈述,甚至一个瞬间,便有可能道尽一个角色的一生。
所以出现在《奥德赛》第一行的polytropos(“许多转折的”“盘旋数圈的”)一词,不仅暗指诗歌主人公的本性,也暗指诗歌的本质,它间接表明讲述这个故事的最好方式,并非平铺直叙,而是广布环套、满载前史。
以迂回曲折的方式。
真愚蠢!
多年前,自迈阿密海滩归来的班机上,我和父亲陷入了沉默,很长一段时间内这成了我俩典型的相处模式。我人生的前半段——在将满三十岁之前——我们常常说不上几句话。或许因我曾视他为那种大脑发达的极度理性之人,想到他时心中会冒出“严厉”(hard)一词,因着这种严厉,打我还是个孩子起,至青少年时期,甚至到了二十来岁,都很害怕父亲。他有时对人严厉得很,我家某些亲戚会这么说。他确实几乎对万事万物都有严格的标准。讲到小孩,当然,就要衡量成绩,但可不止于此。成长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所有事对他来说,都是种极大,甚至可以说是宏大的,介于两类品质之间的挣扎,其一包括严格、经久不衰,以及,我认为他真正想表达的是,真实。每每向我们解释某段我们钟爱的音乐或时下热门的电影并不“好”,不值得我们浪费时间时,他就会搬出上述品质来;其二,就数软弱、多愁善感等大部分人安之若素的品质,不论评论对象为歌曲、汽车、小说或配偶。好比我们偷偷听的流行乐,歌词在他看来就是“肤浅的”。押韵就是押韵,你不能这么糊弄过去!于他而言,越是难度高、不容易得到认可、做起来令人不快或难以理解之事,越可能蕴含他所认可的那些品质,也就越值得一试。
x就是x。父亲认为事物有着深不可测的本质,他凭直觉感知到的那种本质严格而不可简化,但许多人都感觉不到,这点也影响了他与别人的交往。因他坚持这些严格的标准——毋宁说,因为只有极少数人达到了这一标准——他一生中有不少缺憾,这些缺憾关系到一些人:在我出生的头两年是他的父母,那段时间他与母亲都不再同爷爷奶奶说话了;还有,他的三个兄弟,时不时他便与某个反复无常的兄弟开始冷战,时长各异,几周、几年甚至数十年。直到三十来岁,我才同博比伯伯好好聊了聊,他曾与父亲大吵一架(我们如此猜测,因为爸爸从没谈过这事),之后就从我们生活中消失,待兄弟俩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和好后才又出现,那会儿两人都是七旬老人了。我们甚至不晓得父亲还有一个哥哥,即阿公第一段短暂婚姻的结晶,直至爷爷垂死之际,某日,一个陌生人,也就是同我们有一半血缘的新伯伯米尔顿,现身医院。米尔顿,米尔顿,你都去哪儿啦?阿公沙哑的声音由病床那头传来,父亲愤愤地撇过脑袋。
所以,我习惯了父亲的沉默,直到最近,我才想到问问他,为何他会觉得,对那些令自己失望的人,就该表现得当人家根本不存在?
因着上述种种,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很害怕父亲。小学至中学时代,不会做数学作业时,我会紧张地站在父亲卧室门口,鼓起勇气请他帮忙,他就坐在那张柚木小桌旁浏览账单或读工作论文;一旦我这样做,父亲脸上那种难以置信的神情立时便让我感到羞耻。他无法理解,对他而言再明白不过的数学题,我竟看不懂,亦无法作答。早年间,我同父亲相处时,这股羞耻感始终萦绕不去,因此我总想躲着他。的确,那段岁月里我有许多无法面对之事:我十来岁,喜欢男生,而那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们住在郊区,我活得小心翼翼。私下里,性取向让我备感挣扎痛苦,但彼时论及我对父亲的恐惧,这一烦恼占比甚微。我很清楚他与母亲都颇为开明,在此事上不带偏见。高中时代,接连几位极富魅力的同性恋老师成了我的导师,我父母特地表明他们知道这些男人的性取向,也认为这并无不妥。大三我终于向父母出柜那会儿,父亲甚至表现得出乎意料地和蔼。(让我和他聊聊,这方面的事我了解一点儿,他这样告诉母亲,虽然得过很多年后——其实,是直到我们登上《奥德赛》主题游轮——他才解释了这样说的原因。)不:我并非因自己身为同性恋而害怕父亲。我只是单纯觉得和自己相关的一切都过于感性,无药可救且模糊不清,注定没法通过x就是x这类考验。我甚至不知道x是什么——不知道自己算什么、想要什么,没法解释那些常常出现的混乱情绪,诸如高昂的热忱与莫大的恐惧。所以我躲开了——逃避许多事,尤其是父亲,一个对事物定义再清楚不过的人。
至少于我而言,这就是我俩长期陷入沉默的原因。至于他如何看待此事,我从未过问。
我厌恶父亲的严厉,厌恶他坚持将难度视作品质保障,认为快乐可疑,苦难才有价值。如今我突然觉得讽刺,因我怀疑最初自己正是被这类品质所吸引,才选择研习古典学。即使在初初沉浸于古希腊罗马神话的青葱岁月里,我也认为,那些华丽的传说包裹着种种荒淫行径与意想不到的转折,但这一血肉之下,有副坚硬的骨架,代表了对孕育这些神话的文化及其研究而言至关重要的品质。十四岁那年,高中英语老师让我们记诵一出戏剧的选段。我家楼下有张带黑色软垫的橡木摇椅,一旁的书架上摆着几套朴素的盒装丛书,父亲爱读其中那套《古希腊悲剧全集》;余下大多则为数学论文合辑。我随手翻开四册套装中的一册,读到一篇出自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的演讲,这出戏讲述了一个倔强的女人与她身为国王的舅父之间的冲突,后者颁布了一项严酷的法令,她不愿服从。我随手翻到的这篇演讲中,安提戈涅坚称她遵从的是永恒的神律,而非凡人颁布的法令;她宣布自己会遵从神律,即使那会要了她的命。“因为向我宣布这法令的不是宙斯,那和下界神祇同住的正义之神也没有为凡人制定这样的法令。”我记得自己读到那些字句,心想,在此,血肉之下终有骨架:这出戏中x就是x,戏剧围绕种种严峻的抉择展开,没有丝毫协商余地。这里的一切都那么森严。几年后我开始学习希腊语,发现神话和戏剧同样具有那种如燧石般坚硬的质地,正合我意,不仅如此,搭建这些作品的骨架,即语言本身也蕴含了相同的品质:其句法如安提戈涅的抉择一般严峻,容不得一丝混乱或模棱两可。我们初学希腊语时使用的是一种黑色封面、开本纤长的教科书,页面布满各种名词及形容词词形变化表,如数学定理般清晰明了,不允许有任何差池。
很久以后,我才高兴地得知,我就古典学之“艰深严苛”的直觉颇为正确。该学科之滥觞可追溯至十八世纪末,一位名为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沃尔夫的德国学者经深思熟虑后认定,对文学典籍的阐释——包括我父亲在内的许多人,都随意地将之视作一项主观、不精确且见仁见智的工作——实际上,应当被视为科学的一个严密分支。沃尔夫认为,当时流行的许多教育理论都糟透了,过于感性、简单——例如约翰·洛克在英格兰、让–雅克·卢梭在法国推广的那些,强调教育的实用目的在于培养学生适应“真实的生活”。这些哲学家想知道,对当时的学生而言,学习古时典籍又能获得什么教益呢?就像如今许多父母一样,洛克讽刺地问,学习拉丁语之于工作有何必要。沃尔夫给出的答案是,人性使然。于沃尔夫而言,他这门新开辟的文学“科学”——“语文学”,源自希腊语,意为“对语言的爱”——可谓一种方法,用以获取对“人类智力、感官以及道德力量”的深刻理解。但要正确地学习典籍与文化,就必须科学地对待它们,如同研究物质世界一般。就像研究数学或物理那样,沃尔夫主张,唯有精通许多必要且相关的科目,才可能进行有意义的古典文化研究:这不仅需要潜心钻研古希腊语及拉丁语(也常常包括希伯来语及梵文)的词汇、语法、句法和格律,还要了解使用这些语言的地区的历史、宗教、哲学、文化艺术。谈及潜心钻研,他接着道,也需掌握一些特殊技能,如破译古代文献、手稿、铭文的能力,这些,最终对研究古典文学来说必不可少,正如掌握平面几何与立体几何、算术与代数,当然,还有微积分,对学好我们称之为数学的学科来说必不可少一样。
古典语文学就这样诞生了。我在念研究生时学到这一切后,也将之与父亲分享。他眉头一皱,摇了摇脑袋说,只有科学才算科学。
我与父亲之间那块沉默的坚冰初初融化,是在我开始念古典学研究生的时候,那年我二十六岁。是的,唯有科学才算科学,但随着时光流逝,或许是我为这份学业所付出的努力打动了他。不论他认为文学阐释这一学科有多么感性、主观,他对古典语言本身怀有一份严肃的敬意,这些语言的语法如任何数学证明般,不受情感或主观性影响;我因掌握这些语言,在他眼中也添了几分价值。他开始真的关心起我学业的进展来,问起我在读的书,问起研读课是如何开展的。也就在那期间,他忆起多年前学习拉丁语的往事,并将高中时代自己读过奥维德,却在有机会更进一步读维吉尔之前就止步的故事告诉了我。
研一时我选了门《埃涅阿斯纪》研读课。父亲让我复印第二卷的几页寄给他;他说,想试着读一读。碰巧史诗第二卷以大量骇人的细节描写了特洛亚的沦陷: 《奥德赛》将视线投向这一灾难性事件的未来,《伊利亚特》则关注这一事件发生之前的故事,二者都间接提及这一可怕高潮,却从未见细述。是那个罗马人,维吉尔,最终向我们展示了故事的全貌:特洛亚人将巨大的特洛亚木马搬运至城墙之内,而希腊人就藏在木马里;夜里他们发动突袭火烧城市,只见烈焰熊熊,浓烟滚滚,人心惶惶;特洛亚国王普里阿摩斯身首分离,这可怜的老人、英雄父亲的典范,被涅俄普托勒木斯,即已故的阿基琉斯之子,杀死在圣坛前,于此处老人曾绝望地祈求他,不要去城中大开杀戒——而那年轻人杀了垂老的国王,意欲借此凸显自己的残忍勇武已远胜其父。我父亲想看看第二卷的几页,因为,他说,他很好奇自己如今是否还能阅读拉丁语。但这距离他能流畅阅读哦维德的那段岁月,已过去了太久太久。
没戏,某晚他打来电话,以那种偶尔流露出的憋闷、懊悔的口吻告诉我,就着这种口吻,你能想象出电话那头的人皱着眉头,挥挥手表示拒绝的样子,仿佛在说,费这功夫干吗?
没用。我就是读不来了,他试着读过普里阿摩斯与涅俄普托勒木斯那段之后这样说道。太迟了。
哦,好吧,我说。那是很早之前的事了。没人能记住当年学过的所有东西。
对此父亲回复道,没关系。你可以读给我听啊。
多么贴心的回复。虽然我父亲为人严厉,是个硬汉,但他也时不时会说些软话,或无意中发表一些或温情或宽厚或诗意的言论,如此出乎意料,叫人不知所措——听者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希腊人称之为aporia的状态之中,意思是“无措”(这个词字面上的意义为“一条路也没有”,也可译为“受困感”)。然而,尽管这位父亲如此严厉,仿佛严苛已嵌入血肉之躯——他的前额爬满了抬头纹,我们恭恭敬敬在那种黑白大理石纹作业簿上做笔记时,纸页间的横线就长这样,突出的颧骨下,他的脸颊如同被削过的垂直面,他的眼窝深陷,高眉骨的阴影投向下方眼球,就像几何课本上的面部轮廓插图一般——有时他却会管自己叫“傻爸爸”,一个滑稽而不协调的昵称。傻爸爸!每当父亲难得地挠我们痒痒或捉弄我们,大伙儿就这么喊他,谁是你的傻——爸爸呀?!他问话时稍稍有些难为情,却也暗暗觉着高兴,父亲给我紧紧掖好被角,里边这个小东西呀,棒棒哒,像木乃伊一样!我特喜欢他这样,那会儿我四五岁,他会来我屋里,小心地坐在那张为我而造的小床边,给我念《小熊维尼》。
没关系,你可以读给我听,秋夜里,我听到他说出这句贴心的话,那几乎是半辈子之前的事了。当时我又一次心想,这人谁啊?
就这样,我们之间的冷战结束了,感谢维吉尔。我会时不时在学期间隙给他打电话,简单概括研读课的讨论内容,有时他会拿出我寄给他的那几页诗篇,我们就在电话里深入细致地研究起某个段落来,每当他认出一些六十五年前曾学过又忘了的语法准则来,声音里便带了点神气,有些小得意,好比我们读第二卷,即以骇人笔法描绘了特洛亚沦陷的那一卷,有几行诗句描写了老国王普里阿摩斯无力地披上昔日甲胄的一幕,老人希望能为心爱的城市最后奋战一回。“哦对,我知道,这儿的sumptis armis是个独立夺格结构。”父亲说道,于是我说:“没错,正是如此!”接着我们聊起ipsum autem sumptis Priamum iuvenalibus armis,“普里阿摩斯,穿上了少年时候的甲胄”,该句中老国王颤颤巍巍披戴上的铠甲——因他渴望保护自己的宫殿不受希腊人攻击,那群人从木马的肚子里涌出,这一著名诡计为奥德修斯所献——正是他年少力壮时使用过的,这一细节如何为此景平添几分辛酸。而我父亲说的没错,他能读出这些来。研一那个秋天,我和父亲有过多次类似讨论,以前,我们从未像这样交流过。
正因此,我才会说,开始认真学习古典学之前,我觉得自己并不了解父亲。
从任意一点。
与《伊利亚特》重点明确的引子不同,《奥德赛》的引子有些信马由缰,含糊不清。《伊利亚特》首句中,诗人呼唤女神缪斯歌唱伟大的主题,以史诗起首句之首词概括:“忿怒”(11)。何人之怒?佩琉斯之子阿基琉斯之怒。相较之下,《奥德赛》以诗人恳求女神缪斯讲述“一个人”的故事而开篇,却并未道出此人之名:任何人皆有可能。随着诗篇展开,当然,我们由堆叠的从句中获得了更多信息:攻破劫掠了神圣的特洛亚城以后,此人四处漂泊,他受尽折磨,想方设法营救部下,却以失败告终。但引子的注意力却从“此人”游移至那些人,好奇地研究起致使他们落得如此下场的那个事件:这帮人无视禁令,吃了太阳神的牛群。显然这注定了他们的悲剧结局。读完引子后,读者会敏锐地发现,我们从中获得了大量关于此人的具体信息说明,但矛盾之处在于,引子里也留下不少空白,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当然,是此人的名字:以一节意在介绍其人的段落而言,至少可以说,这样的疏忽也太过明显。我们当然晓得“此人”正乃奥德修斯;那么,荷马为何不直接挑明呢?一个可能的答案是,有种张力横亘于他所能透露的信息(“此人”)与他同我们皆知的事实(奥德修斯)之间,诗人通过将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此事上来,从而带出接下来将贯穿史诗、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主题,即:一个人的本性,与他人所了解的此人,二者之间有何区别?这股隐瞒身份与彰显自我之间的张力,将是《奥德赛》故事情节发展的一大要素。因其主人公之性命便系于此,要对敌人隐瞒身份——待时机成熟,再对友人、对那些他希望认出自己的人,揭示真实身份:依次为儿子、妻子,最后轮到父亲。
这篇引子迟迟不愿吐露主人公之名,与另一处怪异的回避相互映照。《伊利亚特》以措辞明确的请求为始,呼唤女神缪斯从书中某个特定时刻开始歌唱——从阿特柔斯之子,/人民的国王同神样的阿基琉斯最初在争吵中/分离时开始吧。对比之下,《奥德赛》的诗人似乎并不特别在意他的诗篇要由何处起航。他请求女神缪斯“从任意一点”开始述说她的故事,hamothen——只要合乎她的心意,从奥德修斯之旅的任意一段开始均可。但hamothen一词还有一重时间上的言外之意:“从时间上的这一刻或那一刻起”“在故事中的任意时刻”。《奥德赛》开篇几句中,对时间与地点的交代极为模糊,难以分辨,令人浮想联翩。
这一开场白古怪地在实打实的细节与无用的泛泛之谈间来回试探,迅速转换,让读者有种熟悉的感觉:如同迷失了方向。你时而觉得自己正位于熟悉的地界上;时而觉得身处大海,漂浮于单调乏味的洋面之上,看不见任何浮标。如此一来,诗歌开篇有关迷途与寻路还乡的内容,精准再现了主人公旅程的特点:宛如冲浪般在被裹挟漂移与坚定前行间摇摆不定。
引子对移动,对旅行(travel),所带来的感觉的复刻,引领读者回到该词源远流长的词根上来。“引子”(proem)一词字面意义为“歌谣开始之前”:pro-,意为“之前”,加上oimê,意为“歌谣”。言之有理:引子乃正式歌谣开始之前的部分,而此处的“歌谣”即指史诗本身。然而,oimê一词的由来颇引人遐想。该词源自一个更古老的单词oimos,意即“路径”或“道路”——因为,或许古时一些诸如“歌路”的习语最终简化为“路”,一段时间后就只剩“歌谣”之意。“歌谣”应该源于“路径”的这一猜想也很自然:毕竟任何诗歌,不论是抒情诗或长达一万五千余行的史诗,都将带领读者从开篇至卷末,在曲折的故事中穿行,直至高潮、结尾处。这是一条通往某处的“道路”。
若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些单词的历史,也就看得更加明白。Oimos,即“路径”一词,根本上与oima相系,后者的词义与英语中的“推动”(impetus)有些类似——即一阵猛冲,一股向前的力量,一种目的明确的前进运动。
我向来觉得“引子”一词的词源很有趣,它领着你踏上一条道路,由对诗歌的介绍通往移动本身的基础理念:这种理念,相当直白,即“去”。对希腊人来说,诗即移动。
从任何一种意义上来说,诗就应该动人。
为我们述说这个故事。
一月某周三晚,我又一次思考起长途旅行与漫长的沉默,这时,距离我那傻爸爸总爱讲的故事,那次冗长盘旋后终于着陆的回家之旅,已过去了半个世纪。
我又一次发现自己沉默地坐在了父亲身旁。这一回,我们并非身处班机之上。父亲像裹着绷带的法老尸体一般沉静,他躺在神经科重症监护室里一张复杂的病床上,这医院距他在五十二年前搬入的那栋房子二十四公里左右。他一直生活在那栋房子里,养育了五名子女,之后孩子们又一一搬走,留下他与妻子自行度日,大体而言,他们的生活平静而谨慎,这至少部分归因于她从来不爱旅行,真的。
做好面对意外的准备。父亲摔了一跤,显然日后再也无法参加富有教育意义的旅行了。但我们曾有过属于我们自己的“奥德赛”——可以说,通过一学期的史诗文本研读,我们曾结伴同行,如今我坐在病床边看着一动不动的父亲,这文本于我而言仿佛越来越关乎当下,而非过去。毕竟,这故事有关古怪而复杂的家庭,还有两位祖父——源自母系的那一位乖张、话痨,是个同辈中无人能出其右的骗子,另一位,即父亲之父,沉默寡言且固执刻板;这故事涉及长久的婚姻与露水情缘,其中丈夫出门远行,妻子留守家中,对家庭坚定不移,如同一棵扎根土壤的树;故事里的父子长期不相识,直至尾声诗篇将尽之际,两人才得以相认,并肩冒险;临到卷终,这也是个人到中年的故事,我们必须记住,此君非但为人父,亦乃人子,故事结尾他跪地哭泣,只因面对年迈的父亲大受冲击,又见父亲终日心惧儿子已逝,这一幕令人悲痛欲绝,而这个男人,一个讲故事的行家,十分擅长扭曲事实、弥天大谎张口就来,他是操纵词句的高手,因此,也是操纵人心的高手——这个男人看着衰老的父亲,彻底被击垮,再也无法继续编故事对父亲撒谎,终于,吐露了真相。
这就是《奥德赛》,几年前父亲决定与我一起研读的诗篇;这就是奥德修斯,我们曾沿着这位英雄的足迹踏上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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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祈神助”原文为Invocation,指创作诗歌之际,向缪斯等神明祈求帮助,往往出现在诗歌开篇处,于史诗中极为常见。——译者注,全书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