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等待阿尔罗伊·基尔时回想着这段往事,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日后的德高望重,其背后竟掩藏着早年的卑微和下作事,想到此节,我不禁暗自发笑。我想是不是在少年时代,我周遭的人对他作为一个作家评价甚低,故而我从未能看出评论界精英们最终所给予他的令人称奇的赞誉。有很长时间人们都认为他的语文写作实在太糟糕,确实他给人的印象也是他仿佛总摇着秃铅笔头写东西。他文风造作,是经典与俗俚的生硬混合,而他杜撰的对话断不可能出自常人之口。在笔耕事业终了之际,他只能靠口授成书,此时他的风格倒有了几分谈话的闲适,显得流畅明晰起来。批评家们这时又回头看看他成熟期的作品,发觉那语言具有一种紧张而生机盎然的活力,与叙述相得益彰。他创作最旺盛的时候正逢华丽辞藻大行其道,他作品中的描绘段落收录在了各类英国散文选集里。他书写大海、肯特郡森林的春天、泰晤士河下游的日落,这些篇章都名闻遐迩。而我读起来居然无法甘之如饴,实在是罪过。
在我青年时代,尽管他的书几乎无人问津,有一两本还遭图书馆禁阅,但对他的赞赏却是一种旗帜鲜明的文化姿态。人们认为他大胆地尝试现实主义风格。他成为抨击庸俗市侩的排头兵。不知谁脑洞大开,发现他写的水手和农民很有点莎士比亚的人物特色,而高端人士聚在一起议论时,不禁狂喜地惊呼他写的庄稼汉们也能散发出辛辣的冷幽默。这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拿手好戏。当他领着我走进前甲板下面的水手舱或是小酒馆的吧台时,我的读兴便低落下去。我知道接下来要对付十几页带着方言的插科打诨,谈的都是怎么生活、维持道德以及如何永垂不朽。然而我得承认,我一向认为莎士比亚式的小丑人物乏善可陈,那些没完没了的后继者更让我受不了。
德里菲尔德的感染力明显地体现于他最了解的阶级的描写:农民、农场雇工、开小店的、酒吧招待、帆船主、大副以及有能耐的水手。当他引入更高阶层的人物时,我觉得连他最热心的书迷都会感到不自在;他笔下那些精致的绅士都精致得不可思议,名门贵妇们极为良善、纯洁、典雅,以至于只会用多音节词表现自己的高贵,你都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他刻画的女性要想栩栩如生可不容易。不过话得说回来,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大部分读者及大多数有名望的评论家都赞同道:她们是各类可亲可爱的英国女性的典型——生气勃勃、英勇果敢、灵魂高尚——常常可以拿她们与莎士比亚的女主人公相提并论。我们自然都明白,女人多少都有些消化不良,但在小说里把她们写成压根儿就没有直肠,这于我而言就是把高尚精神用泛滥了。令我惊讶的是她们还很希望自己被这么形容。
批评家可以迫使世人瞩目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家,世人也会被一个毫无优势的写手弄得神魂颠倒,但无论哪种情况其实都难以为继。可我不禁想到,还没有哪个作家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这样,并无多少禀赋,却能持久地吸引公众。
精英总是看不上大众,他们甚至喜欢声称,出身草根正好证明其人不过是庸才;然而他们忘记了后代子孙不可能在某时期不为人知的作家里挑出经典,而是从有知名度的人里做选择。有些配得上不朽声誉的杰作或许堙没于出版社,但后辈却无从得知;或许他们会抛弃我们这个时代所有的畅销书,但也不得不从这些书里择出传世之作。不管怎样,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是位列其中有希望跑赢的,可他的小说就是吸引不了我。我觉得他的书情节冗长,所设置的戏剧性情节本来用于激发起沉闷的读者的兴致,却令我失望得很,不过他确实又是真诚的。在他最好的作品里,能够感受到生命的躁动,我们也无法忽略作者那谜一般的个性。
早年,他的现实主义或得赞誉或遭诟病;根据评论家的不同喜好,他也相应地因其真实而得到褒扬,或因粗粝而被责难。然而现实主义已然偃旗息鼓,图书馆的读者对于写实的阅读障碍只会一笑而过,而不像之前一代人那样需苦苦勉力摆脱。有素养的读者会记起德里菲尔德谢世之际,《泰晤士报》的文学副刊上的头条文章。作者将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小说作为主题,其文完全可以形容为是一篇美的颂诗。读者无不动容于那些激昂的年岁(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杰里米·泰勒[26]那华贵的散文书写)、那些敬畏和虔诚、那些崇高的情感,简言之,打动读者的是这样一种华丽而不累赘,曼妙又不失刚劲的文风。这本身便是一篇美文。有些人暗示道,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以幽默家著称,点缀一两句玩笑话会让这颂文更轻松些。若真如此,那么必须回答说,这毕竟是一篇悼词。而且众所周知,当“幽默”怯怯凑近时,“美”就无法落落大方了。罗伊·基尔在和我聊到德里菲尔德时称,不论其功过是非,洋溢在字里行间的美拯救了一切。如今我回顾这段交谈,我认为正是这一句话最让我恼火。
在三十年前的文学圈子里,上帝是独领风骚的。信仰上帝总没有错,新闻记者还打着上帝的名号来装点字句,之后上帝出走(很奇怪的是还带走了板球和啤酒),潘神进来了。在上百部小说里,他的足蹄践踏着草地。诗人看见他潜伏在晨曦中的伦敦公地上,而在萨里和新英格兰的女作家——工业时代的仙女们——则不可思议地把自己的处子之身投向他粗野的怀抱。从精神上说,作家们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可是潘神也出走了,美取而代之。人们能在一个短语或是一条大比目鱼、一只狗、一个白天、一幅画、一次行动、一条裙子里找到美。年轻女郎结队而来,千姿百态地谈着美:从“暗喻”到“拱门”,从“强烈”到“魅力”,她们每一位都能写出前途无量、手法纯熟的小说;而男青年或多或少接近毕业于牛津的体系,眼光离不开那种云遮雾罩的学院派荣耀,他们在周报上告诉我们,该如何思考艺术、生活、宇宙,每置一词都全然不顾已经拥挤不堪的页面。很遗憾,“美”这个字眼儿已经给用滥了。唉,他们用得那么使劲儿!理想是有很多称谓的,美只踞其一。我想知道如此的喧哗,是否只是那些无法适应我们这个波澜壮阔的机器世界的人的悲鸣,我也想知道,他们对美——这一蒙羞时代的小耐尔[27]——的热情,是否只是一种多愁善感。也许再过一代人,当他们能更好地适应生活的重压时,能够热切地接受而非逃避现实,并从中寻求到灵感。
不知别人是否跟我一样,反正我很清楚,我无法对美进行长久的冥想。在我看来,当济慈写下《恩底弥翁》的第一行[28]时,没有哪个诗人比他错得更离谱了。在美的事物给予我感官上的魔力的同时,我的脑筋也很快地游荡起来;我难以置信地听有些人说,他们可以兴高采烈地看一片景或一幅图,一看就是数小时。美是一种迷狂,简单得就像饥饿,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如同玫瑰之香,可以闻得到,但也不过如此,故而言必称美及艺术的艺术批评是很无聊的。说起提香的《基督下葬》——或许世界上所有最具纯粹美的绘画,批评家能告诉你的也只是:去看看吧。其余能说的就是历史或传记等。可是人们会给美添加另外的品质——崇高、人情味、温柔、爱——因为美并不能长久地满足他们。美就是完满,而完满(例如人性)却不能让我们久久专注。那个看过《费德尔》后问“Qu’est-ce que ça prouve ?”[29]的数学家,并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傻子。谁也无法解释佩斯敦的多立克式神庙为什么会比一杯冰啤酒更美,除非是出于美以外的考量。美是一条末路,凌绝顶而再无去处。因而最终我们更迷恋格列科而非提香,更喜爱大器已成、未及完美的莎士比亚,而不是造诣纯熟、臻于圆满的拉辛。论美的书写不计其数,我只浅谈即止:美就是能满足审美天性的东西,可谁愿意得到满足呢?只有傻瓜才会把吃饱等同于吃好。还是直面事实吧:美是有些惹人烦的。
不过,评论家说起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时自然是很扯淡的。他突出的优势不在于赋予其作品活力的现实主义或是贯穿其间的美感,不在于其惟妙惟肖的海员形象塑造,或是对盐碱沼泽、变幻的风云乃至隐约的山村的诗意描绘,而在于其长寿。
尊老是人类最值得赞扬之处,而我觉得完全可以说,没有哪个国家像我们把这个优点发扬光大。其他民族对待老龄所怀有的敬畏与爱时常是柏拉图式的,而我们则落在实处。除了英国人,谁还会挤进考文特花园剧院,去听一位已发不出声的年迈女高音唱歌?除了英国人,谁还愿意花钱看衰朽的舞蹈演员上台?那些老者老得简直都不知道脚往哪儿放了,而观众们还在场间休息时交口称赞说:“哎呀,你知道吗,他六十岁早过了哦。”然而这些前辈跟政治家和作家比起来只能算作小青年。我经常想,一位jeune premier[30]在年届七十时就得结束职业生涯,而搞政治的和搞写作的才刚刚进入黄金时期,这位男小生若想到此还能不怨愤,那准是得具备心平气和的脾性才行。
一个四十岁的政客,要熬到七十岁时才能成为政治家。在这个年纪,他老得不能再从事文书或园艺或法庭警务了,却成熟得足可以治理一个国家。这没什么奇怪的,想想吧,自古以来老年人就向年轻人灌输说自己更睿智,而未等年轻人发现其荒谬时他们也老了,把这个谎言继续扯下去也是能受益的。此外,没有哪个混迹政界的人不会发现(如果依结果评判的话),治理一个国家并不需要花费多少心思。可是作家为何活得越老就越能得到尊崇,这始终让我大惑不解。我一度以为,有些作家二十年都写不出像样的东西了却还能获得赞誉,那是因为更年轻的一辈不用担心老辈的竞争,所以为他们点赞是很安全的。众所周知,赞美一个你不用担心威胁的对手,常常是掣肘另一个你担心有威胁的对手的绝佳方式。然而这其实是对人性的贬低,我无论如何都不允许自己被人说成是那种廉价的玩世不恭。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得出的结论是:活过了平均年寿的作家总能博得普遍的赞誉,给他们的风烛残年以莫大的安慰,个中真正的原因其实是聪明人过了三十就压根儿不读书了。随着年岁增长,他们青年时代读过的书魅力犹在,而且一年年过去,书的作者在其心目中的形象还愈加光辉起来。当然,他必须继续干下去,必须留在公众视线之中。他千万别以为写出一两本名作就可以吃老本,他得拿出四五十本平庸的作品,权当为读者打造一个基座。这需要时间。他的产出必须要达到这样的水准:若无法以魅力见长,那也能以分量取胜。
假设如我的见地,长寿才算得天赋,那么我们这年头里少有人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那么才华外溢。年过花甲时他还是小字辈(那些饱学之士对他自有看法,并无多少举荐),在文坛只是占得一席之地;最优秀的批评家对他表示赞许,但也适可而止;那些后起之秀们则更不把他放在眼里。他有着公认的才华,但谁也没想到他会成为英国文学的一大荣耀。在他庆祝七十寿辰时,一丝不安掠过文学界,如东方海洋深处潜藏的台风开始拂动水面,越来越明显的是,这么多年来我们身边居然有一位小说巨匠,然而谁都没觉察到。一时间各大图书馆对德里菲尔德的书需求猛增,在布鲁姆斯伯里、切尔西等其他文人荟萃之地,数以百计的笔杆子摇动起来,就他的小说写出了赏析、研究、随笔、著作,或为简短隽永的杂谈闲聊,或是洋洋洒洒的慷慨陈词。他的书还新出了全集或选集,卖一先令、三先令、五先令、六先令、一基尼不等。人们讨论其风格,检验其哲学,解析其技巧。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年届七十五时,已是举国叫好,惊为天人;待到八旬更成为英国文坛的泰斗名宿。他将此美誉一直保持到了寿终。
如今则四顾而怅然,竟无人可以取代他。有几位年过古稀者也算宝刀不老,颇引人注目,他们自己也觉得填补进那个空位当之无愧。可显然,他们是有欠缺的。
尽管这些回忆说来话长,但在我头脑里掠过只是片刻之间。它们杂乱无章地涌来,一件事,接着是更早的一段谈话,我把这些按序排好,既为方便读者,又因为我喜欢干净利落的思路。让我颇感意外的是,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还能清晰地记得人们的音容笑貌,甚至谈话的大意,但对穿着却只留下了模糊的印象。我当然明白四十年前的衣装尤其是女装与现在差别甚远,可是若说我还记得的话,这记忆来自之后很久看到的图画和照片而非亲历的生活。
当出租车停在门口时,我仍沉浸在懒洋洋的遐想中。门铃响后不久,便听闻阿尔罗伊·基尔中气十足的声音告诉男管家说他和我约好了。他走了进来,雄赳赳、大咧咧、乐呵呵的样子;他那种生龙活虎一举便将我根据消逝了的过去所构建的虚幻图像打破了。他随身裹挟着咄咄逼人、无从躲避的当下闯了进来,如同三月里的劲风。
“刚才正问自己呢,”我说,“谁有可能继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之后成为英国文坛的泰斗名宿,你的到来给了我答案。”
他开怀大笑起来,但眼神里飞快地飘过一丝狐疑。
“我觉得老先生无人能及。”
“你自己呢?”
“哦,老兄啊,我还不到半百呢。再给我二十五年时间。”他笑着,而眼神却犀利地盯着我,“要是你拿我开涮我也没法知道。”他忽地目光向下,“当然我有时还是会思考未来的。眼下所有风头正劲的都比我要年长十五到二十岁。他们不可能永远待着,他们之后又是谁?当然还有奥尔德斯,他比我年轻许多,可他虚弱得很,而且我觉得他不怎么懂得保养。除非有意外因素,这意思是说除非有什么天才人物横空出世,我觉得再过二十年或二十五年,我自己就未必不能占个山头。关键在于要锲而不舍并且活得比谁都长久。”
罗伊强健的身躯在我房东太太的扶手椅里坐下,我给他递上威士忌加苏打。
“不了,六点之前我从不喝酒精饮料,”他说,“这种出租屋子真不赖哈。”
“我知道。你来找我干吗呢?”
“我是想着我得好好和你聊一聊德里菲尔德夫人的邀请。在电话里解释很费劲儿。实际情况是我准备好了要写德里菲尔德的传记。”
“噢!那天你怎么不跟我说?”
我感觉对罗伊亲善了起来。当时我就怀疑他请我吃午饭不光是喜欢有我陪,我很庆幸没有误判他。
“那时我还没打定主意呐。我做这个让德里菲尔德夫人非常高兴,她准备尽其所能帮助我。她要把所有的材料都给我,多年来她一直在收集。这可不是容易事儿,我如果不好好做自然是无法交代的。可是如果我能出色地完成,那肯定也会有很大收获。一个小说家如果经常写些东西,是能够赢得更多尊重的。那些评论文章费了我不少工夫,卖得也不好,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书评给我的地位是其他途径没法得到的。”
“我觉得挺好。过去的二十年中,你比其他大多数人更了解德里菲尔德。”
“我认为是这样。不过当然,我刚结识他时,他已经过六十岁了。我写信告诉他,自己是多么景仰他的大作,他就请我去见他,但我对他早年的生活一无所知。德里菲尔德夫人常让他说说那些年,她还做了很翔实的笔录,另外他零打碎敲地记了些日记,但仍有大量漏缺。跟你说说我想写什么样的书:很私人化的那种,有许许多多小细节,让人由衷地感到温暖,你懂的,交织在一块儿的还有对他文学作品的全方位评论,当然不能很沉重,而是要透彻并且……微妙,尽管也不乏同感和共鸣。这方面显然还没人尝试过,可是看来德里菲尔德夫人认为我可以试试。”
“我觉得你肯定行。”我插话道。
“我也是想有何不可呢,”罗伊说,“我既是批评家又是小说家。我明摆着还是有点儿文采的。不过除非有能耐的人愿意帮我,我的能耐才发挥得出来。”
我这才明白掉进他挖的坑里了。我尽量摆出一脸茫然的样子。罗伊凑向前:“那天我问你是否打算自个儿写写德里菲尔德,你说了没这打算。此话当真?”
“肯定的。”
“那么你会不会反对把你的材料给我?”
“亲爱的老兄,我什么也没有。”
“哦,扯淡!”罗伊快活地说,口气就像哄孩子检查喉咙的医生一样,“他住布莱克斯塔布尔,你肯定见了他不少次啊。”
“那会儿我还只是个孩子。”
“但你肯定意识到这段经历不同寻常。毕竟不论是谁,只消在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圈子里待半小时,就不可能不会被他那超凡的人格所打动。甚至对于一个十六岁少年而言这都是显而易见的,而你大概比普通的同龄孩子更有观察力,敏锐。”
“假如没有这么大名望在背后做支撑,我真不知道他的人格是不是还那么超凡。你想过么,假如你是某某先生,一位注册会计师,为养护肝脏去英格兰西部的温泉治疗所,你能是什么样的大人物,会打动人心么?”
“我想他们很快就会意识到,我可不是什么一般的注册会计师。”罗伊笑着说,这笑容去掉了言语里所有的自负。
“哎,我能告诉你的就是,当年德里菲尔德最让我不爽的就是他那扎眼的灯笼裤。我们常结伴骑车,我总感到有点儿心神不宁,怕给人瞧见和他在一起。”
“现在听来就很搞笑了。他都说些什么呢?”
“我不知道,没什么特别的。他很喜爱建筑,还爱谈农活儿;如果碰到貌似不错的酒馆,他通常会提议歇五分钟,喝杯苦啤酒;接着他会和酒馆老板聊庄稼、煤价等类似的事情。”
我信马由缰继续说着,凭罗伊的脸色看得出他对我很失望;但他仍听着,有一点厌烦的样子,我感觉他在厌倦时便面露愠色。不过尽管我忘了在那些长途骑车出游当中他说过什么惊人之语,但对游玩的印象还是记忆犹新的。布莱克斯塔布尔的奇特就在于,尽管临海,有着长长的卵石沙滩及后面的滩涂,但只需往内陆走半英里,便能置身于肯特郡最富田园风致的乡村景象。蜿蜒的道路延伸在开阔而肥沃的绿野之中,两旁可见一簇簇高大的榆树,躯体坚实,自有一番家常的庄重感,如同肯特郡农庄里的老主妇,面色红润、筋骨强健,优质黄油以及自家做的面包、奶油和新鲜鸡蛋让她吃得胖胖的。有时候马路只是一条小道,道旁丛生着密实的山楂树,两旁葱郁的榆树遮天蔽日,举目只能见一线蔚蓝的苍穹。骑行在温暖明媚的空气里,你会觉得世界静止了,生命也似可永续。尽管生机勃勃地踩着踏板,但仍能感觉到一种舒适的慵懒。很高兴无人开口说话,要是其中有谁一时兴起突然加速冲到了前面,便会引起大家的哄笑,于是接连几分钟你会使出全力猛骑一阵。时而经过村舍,屋前辟有小花园,里面种着蜀葵和虎皮百合;离路不远处有农家宅院以及宽敞的谷仓和烘炉房;我们还会穿过啤酒花田,成熟的作物弯垂了花环。酒馆待人友善,不拘礼节,外形也并不比村舍更显眼,门廊周围常常长着忍冬花。酒馆的名字也是俗常而亲切的:“快活水手”“乐呵庄稼汉”“王冠与铁锚”“红狮子”。
可所有这些对罗伊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于是他打断了我。“他从没和你说起过文学吗?”他问。
“我想没有,他不是那种作家。我估计他是要思考写作的,但从不提起。他常借书给助理牧师。到了冬季圣诞节假期时,我几乎每天都去他家喝茶,有时候助理牧师和他会谈到书,但我们总是不再谈下去。”
“你记不得他说过什么吗?”
“只这么一件事。我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他谈及的内容。他说当莎士比亚功成身退,回到埃文河畔的斯特拉特福时,如果他还能想起他的剧本的话,最有兴趣回忆的两部大概就是《一报还一报》和《特洛伊罗斯和克雷西达》了。我从没看过,而他的话使我去找来看了。”
“我觉得这没有多大启发性。他就没提到过比莎士比亚更现代一些的人物吗?”
“那我就不记得了。不过几年前我和德里菲尔德夫妇吃午饭时,我无意间听到他说,亨利·詹姆斯对重大历史事件不屑一顾,比如美国的崛起,就为了在英国乡村别墅的茶会上说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德里菲尔德称之为il gran rifiuto[31]。听见老先生用了个意大利短语我感到很吃惊,也很好笑,因为唯一能听懂他话的,是一位肥硕而活泼的公爵夫人。他说:‘可怜的亨利,他花费无数时间绕着一座森严的庄园打转儿,围墙太高了,他窥不到里面,而庄园的下午茶地点离他太远,他听不见伯爵夫人在说什么。’”
罗伊对我的掌故听得还算仔细。他若有所思地摇摇头。
“我觉得这个不能用。不然可得要让亨利·詹姆斯对我发动群殴了……可是你待在他家的那些晚上,都干些什么呢?”
“嗯,我们打惠斯特牌,德里菲尔德就做阅读准备书评,他还常常唱几句歌呢。”
“这很有意思,”罗伊急切地凑上前,“你记得他唱什么歌吗?”
“完全记得。《一直是个兵》,还有《找个便宜地方喝酒》,都是他最喜欢的。”
“哦!”
看得出罗伊很失望。
“你指望他唱舒曼的曲子么?”我问。
“我不明白有什么不可以的。那当然是个很好的材料。但我觉得应该指望他唱船夫曲呀,或者英国乡村风情歌谣啊,你知道的,过去在集市上唱的那种——盲人提琴手,乡村青年在打谷场上和姑娘跳舞时唱的那些个。我本来也许可以从中写出很漂亮的东西,可是我见不得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唱些不入流的曲目。毕竟描画一个人的形象,得找出有用的价值;如果写的都是不靠谱的东西,只能扰乱人们的印象。”
“你知道的,就在此后不久他就跑路了。把所有人都涮了一把。”
罗伊沉默了足有一分钟,然后心事重重地盯着地毯。
“是的,我知道有一些不愉快。德里菲尔德夫人提到过。我也知道他偿还了所有亏欠,最后才买下了芬恩庄园并在那一带定居下来。我觉得没必要抓住一件事不放,那在他的发展史上其实无关紧要。毕竟过去快四十年了。你知道的,他老人家有些方面很古怪。在有了这么一个不光彩的小小丑闻之后,一般人都会想,成名之后,尤其是当布莱克斯塔布尔还是他寒微的出生地,他绝不会选择这一带作为安度晚年之处;可是他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似乎觉得整个事件是个很好玩的笑话。他向共进午餐的来宾侃侃而谈此事,让德里菲尔德夫人非常难堪。我想让你多了解一点艾米,挺了不起的女人。当然老先生在见到她之前已经写出了他那些巨著,但我认为谁也不能否认,正是她创造了一个他最后二十年里备受世界瞩目的威风八面的形象。她对我非常坦诚。她这些事做得可不容易。老德里菲尔德有些很古怪的地方,她得使出浑身解数来使他举止得体。有些事情上他表现得非常固执,我觉得性格稍软弱点的女人会感到很气馁。比如他有个习惯,可怜的艾米费了很多功夫才破除:他吃完荤素菜后,要拿一片面包把盘子抹干净,再吃掉面包。”
“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我说,“意味着他过去经常吃不饱,不忍浪费一点点得到的食物。”
“唔,也许是吧,可是对于一个声名显赫的作家来说,这可不是个好习惯。还有,他其实并不爱酒,但就是喜欢去布莱克斯塔布尔的‘熊及钥匙’,坐在里面喝几杯啤酒。当然也无伤大雅,可这让他显得很招摇,尤其夏季,那地方到处都是游客。他不在乎和谁说话,好像意识不到要保持身份地位。他跟不少有趣的人物共进午餐——比如艾德蒙·高斯,还有寇松勋爵[32]——然后居然就下酒馆,跟管道工、面包师傅、卫生检查员侃起来,侃他对大人物们的看法。你没法否认,这太不成体统了。不过这个当然也好解释。可以说他在采风,对三教九流都有兴趣。但他有些习惯就真的很难对付。你知道吗,艾米·德里菲尔德让他洗个澡都要花九牛二虎之力?”
“他出生的时代,人们觉得洗太多澡伤身。我想他在五十岁之前就没住过带浴室的房子。”
“嗯,他说过从前一个礼拜最多洗一次澡,没觉得现在要改变习惯。艾米于是就说每天总得换内衣吧,可是他也反对。他说一直很习惯背心短裤穿一个礼拜,真是胡闹,说洗得太勤会把衣服洗坏了。德里菲尔德夫人想方设法逗引他每天洗澡,买了澡盐和精油,可你知道吗,怎么哄他都油盐不进,随着年岁增大,他连一周洗一次都不愿意了。当然,所有这些仅限咱俩知道,我只是说出来给你听听,要写好他的生平,得用上很多技巧。不可否认的是,他在钱的问题上有点儿不讲规矩,他脑子里有些奇葩的想法,以跟下层社会交往为乐,他还有些讨嫌的个人习惯,但这一面不是最主要的。我不想说这些都不是真的,但我认为最好避而不谈。”
“你想过没有,假如彻底挖掘一下,把他毫无保留地展示出来,岂不更有意思?”
“哦,我做不到。那样艾米·德里菲尔德就再也不会理我了。她请我写生平,就是因为她感到可以信赖我的审慎。我必须拿出绅士风度来。”
“做绅士又要当作家,真不容易啊。”
“有什么不行呢?再说了,你知道那些批评家都是什么货色。如果都讲实话,他们只会说你愤世嫉俗,弄个愤世嫉俗的名声对作家来说绝不是什么好事。当然了,也不能否认,如果完全不按套路,那也能搞出点儿惊世骇俗的动静来。那可就有好看了:热烈地追求美的同时又疏于履行义务,文风雅致同时又在个人生活上憎恶肥皂和水,他有理想情操却混迹下流酒肆。可是诚实,能得到回报么?他们只会说我在模仿林登·斯特拉奇[33]。不,我想还是说得隐晦一些会好很多,讨人喜欢一点儿,微妙一点儿,你懂这些的,温和一点儿。我觉得在动手写书之前,总是应该已经能见到这本书。嗯,我眼前呈现的很像凡·戴克[34]的肖像画,很有气氛,你懂的,既有庄重感,还不乏贵族特质。你明白我的意思吧?大约八万字。”
他一时间沉浸在美学冥想的迷狂之中。他在内心看到了一册书,八开本,拿在手里纤薄轻巧、字距迂阔、纸张精美,印制风格清新秀婉,我觉得他还看到了黑绒布精装封面,带有金质及烫金的饰纹。不过作为性情中人的阿尔罗伊·基尔,如我前面几页所提示的,并不能持久地耽于美所产生的喜悦中。他冲我坦白地笑了笑。
“可见鬼的是我怎么过第一任德里菲尔德夫人这关呢?”
“家丑不可外扬。”我轻声道。
“该死的,真不好对付。她和德里菲尔德做了很多年夫妻。艾米对此已经盖棺论定了,但她的观点我无法苟同。你看,她的态度就是,罗茜·德里菲尔德对丈夫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极尽其能事在道德、身体和财务上毁灭他。她在所有方面都落于下风,至少在智识和精神上是如此,只不过因为德里菲尔德本身气场强大、生命力旺盛,才存活了下来。这自然是一桩很不幸的婚姻。诚然她已去世多年,翻旧账、晒家丑似乎还是挺感到歉疚的;不过事实仍然是,德里菲尔德所有最伟大的书都是跟她生活在一起时写的。我很欣赏他后来的作品,没有人比我更能领略其中真切的美感,文字中还具有一种坚忍和古典的节制,令人赞叹。尽管如此,我还是得承认它们还是少了些早期作品中的活色生香。在我看来,还真的没法忽视他首任夫人对他写作的影响。”
“你打算怎么处理呢?”我问。
“嗯,我想他那段生涯的所有过往,无不应该以最慎重和细致的态度得到对待,这样就不会触怒那些最严厉敏感的神经,但同时又不乏一种大丈夫的光明磊落。那会很打动人的,如果你明白我意思的话。”
“听起来很高难度啊。”
“依我之见,照顾到所有细节并没有什么必要。关键就在于要恰到好处。我只能点到为止,但我把最紧要的提示出来让读者去领会。你知道的,无论写作话题有多么鄙俗,如果处理得当,都有办法粗话细说,说得让人愉快。可如果不能得到全套实情资料,我是无能为力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明摆着的。”
罗伊把想法表达得既流畅又从容,显示了成功演说家的风范。但愿(1)我也能以这么强大的力量和技能表达自己,从不穷于言辞,连句成章的话语无须丝毫犹疑便脱口而出;还有(2)我不用因自己寂寂无闻的身份感到张皇无能,而勇于为庞大而具备鉴赏力的读者群代言,罗伊就下意识地懂得,他时时都在面对这样一群人而陈词。可此时他停顿了片刻,一团和气布满了因热情而泛出红晕、因热天而淌汗的脸面,先前英气逼人的眼神也柔和起来并含着笑意。
“这儿就靠你大显身手了,老兄。”他愉快地说。
我向来觉得在生活中,当不知道说什么时,就什么也不说;当不知道怎么答时,就闭上嘴,乃是上策。我保持着缄默,不无愉悦地反过来看着他。
“你比谁都更了解他在布莱克斯塔布尔的生活。”
“不见得吧。布莱克斯塔布尔肯定还有不少人,他们在那些年里见到他的次数不会比我少。”
“也许是。说白了他们算不上什么大人物,我认为他们无关紧要。”
“哦,我明白了。你是说就该我来爆料。”
“说得糙一点的确是这样,如果你觉得这么讲很好笑的话。”
看得出罗伊没有想要笑的意思。我并没有恼,我很习惯人们对我的玩笑话无动于衷。我时常觉得最纯粹的艺术家便是拿自个儿的玩笑自个儿取乐的幽默家。
“还有你后来在伦敦也时常见到他吧,我相信。”
“是的。”
“那时候他在下贝尔格莱维亚区有处公寓。”
“唔,他住在皮姆利科。”
罗伊淡淡笑了笑。
“他在伦敦所住区域的确切名称,就不争了吧。你那时和他关系非常密切。”
“相当密切。”
“持续了有多久?”
“大概两年。”
“你那时多大?”
“二十岁。”
“现在听好了,我想请你帮我个大忙呢。不会花你很长时间,对我来说价值却是不可估量的。我想请你尽量完整地写下关于德里菲尔德的回忆,能记得的有关他妻子和与妻子关系等一切材料,布莱克斯塔布尔和伦敦的都要。”
“哦,我亲爱的朋友,这要求太高了。我手头有一大堆事要做。”
“不需要花费你很长时间。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写个大概。不需要操心什么风格之类的事,你懂的。我会加上去的。我只需要事实,毕竟是你而不是旁人了解情况。我不想再多说什么华而不实的话,但德里菲尔德是伟大的,你应该知无不言,奉献给人们对他的回忆,奉献于英国文学。我本不该求你,但那天你告诉我你自己并不打算写他。假如这么一整套材料你自己占着又不准备使用,那就是损公也不肥私啊。”
罗伊就这样从我的责任感、懒散、慷慨及我的正直入手,全面敲打起我来。
“可德里菲尔德夫人为什么要我大老远地去芬恩庄园呢?”我问。
“噢,我们讨论过的。那房子住着很舒服。她待客很有一套,这时节住在乡下也再好不过。她想如果你愿意在那儿写回忆录,会感到舒适又安静。当然我说不能保证,但住在布莱克斯塔布尔附近自然会勾起你也许要忘记的各种往事。还有,身处他的故居,周围都是他的书和物件,这会让过去显得更加真实。我们可以畅谈他的一切,你知道的,热烈的谈话会唤起很多记忆。艾米脑子动得快,很聪明。那么多年来她已经养成了记录德里菲尔德谈话的习惯,很有可能你兴之所至说出来的东西,没想着要写下来,而她却能事后留个摘要。我们还能打网球、游泳呢。”
“我不太喜欢和别人住在一起,”我说,“我讨厌九点起床吃我不爱吃的早饭。我不喜欢出去散步,对别人家的鸡毛蒜皮的事儿也不感兴趣。”
“她现在孤寡一人,算是为她做件善事吧,也算为我做善事。”
我思忖着。
“我告诉你我的打算:我会去布莱克斯塔布尔,但我要自行其是。我住到‘熊及钥匙’去,我会趁你在德里菲尔德夫人那儿时过去看望她。你俩可以大谈特谈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不过等我受够你们了我就走人。”
罗伊快活地笑起来。
“行啊,那样挺好。你愿意把能想起来的、觉得对我有用的东西写下来吗?”
“尽力吧。”
“什么时候来?我周五去。”
“如果你保证在火车上不跟我多啰嗦,我就和你一道去。”
“行。五点十分那班车最好。我过来接你吧?”
“去维多利亚车站我自己能行。月台上见。”
不知是不是罗伊担心我变卦,反正他立刻站了起来,满心欢喜地和我握了手便离去了。他求我无论如何别忘了带网球拍和游泳衣。
[26]杰里米·泰勒:Jeremy Taylor(1613—1667),英格兰牧师、作家。
[27]小耐尔:Little Nell,狄更斯小说《老古玩店》里的美丽少女。
[28]济慈的《恩底弥翁》的第一句为:“A thing of beauty is a joy for ever.”(凡美的事物就是永恒的喜悦。)
[29]《费德尔》(Phèdre)为法国古典戏剧大师拉辛的名作。“Qu’est-ce que ça prouve?”为法语,意为“这又能求证出什么呢?”
[30]jeune premier:法语,男小生演员。
[31]意大利语,冠冕堂皇的垃圾。
[32]艾德蒙·高斯:Sir Edmund William Gosse(1849—1928),英国诗人、作家和批评家。寇松勋爵:Lord Curzon(1859—1925),英国政治家。
[33]林登·斯特拉奇:Lytton Strachey(1880—1932),英国著名传记作家。
[34]凡·戴克:Van Dyck(1599—1641),荷兰著名画家,善用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