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德里菲尔德夫妇重逢之前,在哈德逊夫人家住了两年。我的生活很规律,白天都待在医院,约六点时步行回文森特广场。我在朗伯斯桥买《每日星报》,一直读到上晚饭的钟点。接着我便花一两个小时潜心读书,努力提升思想,那会儿我还是一个认真上进的勤勉青年。之后我就写小说、剧本,直到临睡时。六月末的一天,我不知何故偏偏很早离开了医院,想着要到沃克斯豪尔桥路去走一走。我喜欢那儿车水马龙的热闹场面,脏乱而生鲜,使人精神抖擞,仿佛随时有奇遇降临。我在遐想中漫步,忽然吃惊地听见有人叫我名字。我停下来,无比讶异地看见德里菲尔德夫人站在眼前。她冲我嫣然一笑。
“不认识我了?”她叫道。
“认识的。德里菲尔德夫人。”
尽管已非孩童,我还是意识到自己仍像十六岁时那样赧然至面红耳赤。我那不可救药的维多利亚式的诚信观念让我为德里菲尔德夫妇负债跑路的行径感到震惊。这在我看来很卑鄙。我深切感受到我自以为他们应当感受到的羞耻,而德里菲尔德夫人居然跟一个知此丑闻的人说话,这不能不让我感到惊愕。要是我看到她过来我会转移开视线的,这点心机的意思是她得有自知之明,别让我看见,以免蒙羞;然而她却满面春风地过来和我握手。
“很高兴能见到布莱克斯塔布尔的面孔,”她说,“你知道的,我们离开时很匆忙。”
她大笑起来,我也笑了;可是她的笑是愉快而天真烂漫的,而我觉得自己笑得很勉强。
“听说我们开溜时还真惹上了一阵乱子。我当时想特德听说了还真要笑得止不住呢。你伯父怎么说的?”
我是善于察其言的。可不能让她觉得我听不懂别人都懂的笑话。
“哦,你知道他,他很老套的。”
“是啊,这就是布莱克斯塔布尔的毛病。他们该醒醒了。”她友善地看了我一眼,“自打上回见面,你又长了不少。哦,你留胡子啦。”
“是啊,”我说着尽可能地捻了捻胡须,“留好几年了。”
“时间过得真快,是吧?四年前你还是个少年,现在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应该如此,”我带着几分骄傲答道,“我快二十一了。”
我端详着德里菲尔德夫人。她戴了顶很小的插羽毛的帽子,穿浅灰色裙,佩宽大的羊腿袖和长长的裙裾。我觉得她很漂亮。我一向觉得她的脸蛋儿很不错,可是此刻我第一次注意到她长得很美。她的眸子比我记忆中的更蓝,她的皮肤宛如象牙。
“知道不,我们就住在街角。”她说。
“我也是。”
“我们住林帕斯路。离开布莱克斯塔布尔后我们差不多就一直住那儿。”
“哦,我住文森特广场快两年了。”
“我原本就知道你在伦敦。乔治·肯普和我说的,我还时常纳闷呢,你到底在哪儿。你跟我走回去怎样?特德会很高兴见到你。”
“行啊。”我说。
一边走,她一边告诉我,德里菲尔德现在做了一家周刊的文学编辑;他上一本书比前期的任何一本都更出色,而下一本他预计可以提前拿到不少版税。她好像对布莱克斯塔布尔的新鲜事儿知道得很清楚,而我也记得当时大家都疑心他们出逃时“乔治老爷”帮了一把。我猜他还不时地写信给他们。我留心到沿途经过的人会朝德里菲尔德夫人侧目而视,随即明白他们准是也觉得她很靓丽。我开始走得招摇起来。
林帕斯路是一条宽长笔直的大街,与沃克斯豪尔桥路平行。房屋风貌相像:泥灰外墙,色泽阴暗、坚实,粗壮的柱廊。我猜当初是为伦敦城的名流修造的,可这条街早已混进了市井之中,抑或从未吸引来该有的客户;那种黯然失色的尊贵感既残存着几丝神秘,更遮掩不住落魄相,使人想起那些曾经沧海之辈,如今虽撑着门面,却也只能靠杯中物诉说着昔日的荣光。德里菲尔德夫妇住在一幢漆成暗红色的房子里,德里菲尔德夫人把我让进狭窄昏暗的过道,开了一扇门并说:
“进去吧。我来告诉特德你来了。”
她进了过道,我坐在了客厅里。德里菲尔德夫妇租下了地下室和一楼,房东太太住楼上。我待的屋子就像是用拍卖会后的残次品装潢的:大流苏滚边的厚天鹅绒窗帘上花团锦簇,成套的镶金家具包裹着黄色缎垫,上面缀满了扣子,屋子中央还有一只硕大的坐垫。镶金橱柜里陈列着无数个小物件、瓷器、牙雕、木刻和印度铜器;墙上挂着巨幅油画,描绘的是高地峡谷、雄鹿及仆役。不一会儿德里菲尔德夫人把丈夫领了进来,他热情地与我寒暄。他穿着破旧的羊驼外套和灰色裤子。他剃掉了大胡子,留着八字胡和唇下一小绺帝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如此矮小,但看起来却比以往更气度不凡。他的外貌中有些许异域格调,我想这就是我所期待的作家应有的长相吧。
“唔,觉得我们的新家怎样?”他问道,“看起来还算豪华,是吗?我觉得可以给我打气呢。”
他志得意满地环顾着四周。
“特德在屋后面有个小写字间,我们把餐厅放在了地下室。”德里菲尔德夫人说,“考利小姐伺候了一位贵妇人好多年,老太太死后把所有的家具都留给了她。能看出来吧,都是好货。看得出是讲究人家的东西。”
“罗茜一眼就看上这里了。”德里菲尔德说。
“你也是啊,特德。”
“以前在龌龊地方待了那么久,现在周围都是奢侈物件儿,变化真大。蓬帕杜尔夫人以及所有这些。”
我告辞时他们热情地邀请我再来。貌似每周六下午他们都在,而且我喜闻乐见的各种人物也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