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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当前章节:50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23:30

次日清晨相当地阴冷,但并没有下雨,我沿主干道向牧师住地走去。我辨认着商店门头的招牌,名字颇有肯特郡特色,存在几百年了——“甘恩记”“肯普记”“科布记”“伊古尔登记”——但我一家都不认识。我就像孤魂野鬼似的走过大街,曾几何时我差不多所有人都认识,即使没说过话,也至少面熟。忽然一辆小破汽车从我身边经过,停住并向后倒,我瞧见一个人好奇地看着我。一位身材高大厚重的老迈男子钻出车朝我走来。

“你是威利·阿申顿?”他问道。

然后我便认出了他。他是医生的儿子,我和他同过校,每个阶段都在一起上学,我还知道他继承了父业。

“喂,你好吗?”他问,“我正准备去牧师住地看我孙子。现在那儿有预备学校了,你知道吧,这学期一开始我就让他去上了。”

他衣着邋遢脏乱,但一颗脑袋长得很不错,看得出早年一定俊美出众。奇怪我以前怎么没注意过。

“当爷爷了?”我问。

“当三回了。”他开怀大笑。

我不觉愕然。他也曾自由呼吸着空气,走在大地上,很快长大成人,结婚生子,子又生子。从他的外表判断,显然经过了长年累月的劳作,他活得很艰辛。他具备乡村医生特有的做派:既直率热心,又油腔滑调。他的生活已经完了。我则有一肚子出书、写剧本的打算,我的未来计划满满,眼前还伸展着一长串活动和乐趣。不过我估计在他人眼里,我肯定也就是这么个老头儿,如同他在我眼里一样。讶然之下,我竟想不起要问问他的兄弟们,都是从小一起玩的,也没有问问做过伴儿的老朋友们,说了几句傻话后我便离开了。我继续朝原先的牧师住地走去,这是一幢宽敞阔大、四处延伸的建筑,现任牧师已弃之不用。他履职比我伯父还要认真负责,在他看来这房子太不合时宜,对时下的开销而言也太庞大。它矗立于大花园之中,四周有碧绿的田野环抱。一块硕大的方形公告栏称这里是招收绅士子弟的预备学校,并列出了校长的姓名和学历。我的目光越过桩篱看去,只见花园满目疮痍,过去我钓过鳊鱼的池塘也干涸了。教会属田也被分割成为建筑用地,有成排的砖砌小房子,其间路面坑洼不平,质量低劣。我走上了乔伊车道,这儿也修了房屋,面朝大海的平房。老收费站如今是一家整洁的茶馆。

我信步走着。似乎有数不清的布满黄砖小屋的街道,可我不知道谁住在里面,一个人也看不到。我走到了港口,也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流浪汉躺在离码头不远处的地上。两三个水手坐在仓库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走过去。煤炭买卖已经跌到了谷底,矿工们再也不来布莱克斯塔布尔了。

此刻该去芬恩庄园了,我折回“熊及钥匙”。店主告诉我可以租用他的一辆戴勒姆,我也已经跟他说好要用车去吃午饭。我过去时车正泊在门口,是驾驶座为敞篷的布鲁厄姆车型,可却是我见过的最老掉牙的车,一路噗噗喷气、吱吱尖叫、格格作声、砰砰爆响,时而突然猛地来一抽搐,使我怀疑它还能否把我载到目的地。不过不可思议的特别之处在于,它闻起来与过去伯父在每周日早晨去教堂时雇乘的四轮马车如出一辙:马厩里的气息,还散发着铺在马车底座上的干草的味道。我徒劳地琢磨着为何这么多年过去了,一辆汽车上居然也可以气味相投。不过什么也不能像香水或恶臭那样唤起从前的记忆,不论我此刻正漫步于什么样的乡间。我看见自己又成了坐在前排座椅上的小男孩,身旁和前方都摆着圣餐盘。婶婶闻起来有着洗净的衬衣及科隆水的淡淡香气,她身穿黑丝斗篷,戴着插羽毛的小软帽;伯父则身披法衣,一条宽边棱纹丝带围在他圆胖的腰上,脖颈上的金链子上拴着金十字架,一直垂到肚皮上。

“好了威利,今天可要表现好好的。不能东张西望,在自己座位上坐直了。圣主的堂屋里不能懒洋洋地靠着,你必须记住你要给别的小男孩带个好头儿,他们可没你这么好的条件。”

到达芬恩庄园时,德里菲尔德夫人和罗伊正绕着花园散步,我下车时他们过来迎我。

“我正带罗伊赏花呢,”德里菲尔德夫人边说边同我握手,随即又一声叹息,“我的全部家当就这些啦。”

她看上去丝毫不比六年前见到时更老。她的穿着守丧意味显而易见,脖颈处的衣领是白色绉布做的,袖口部位同样如此。我留意到罗伊穿了整洁的蓝西服,配黑领带;我想这是出于对亡故名人的尊敬吧。

“我只带你们看看我这花草王国的外围地带,”德里菲尔德夫人说,“然后我们就进去吃午饭。”

我们环绕花园步行,罗伊知识渊博,认得所有花卉的称呼,那些拉丁名字从他口舌里吐出,简直就像制卷烟的机器产出卷烟一样。他告诉德里菲尔德夫人她在哪儿应该增添什么绝对必备的品种,而其他某些种类又是怎样的美丽无瑕。

“要不我们进爱德华的书房一趟?”德里菲尔德夫人建议道,“我照原先他在世时的样子,原封未动。真让人吃惊,有那么多人慕名而来,当然最主要的是想看看他工作的这间屋子。”

我们从一扇敞开的落地窗钻进去。书桌上摆着一盆玫瑰,扶手椅一旁的小圆桌上有一本《观察家》。烟灰缸里搁着主人的烟斗,墨水瓶也装满了,场面安排得完美无瑕。不知为何屋子有一种奇怪的死气沉沉,已然闻见了博物馆那种陈腐气息。德里菲尔德夫人走向书架,带着几丝微笑,半是玩笑半是伤感地快速拂过五六册蓝纸装帧的小说的书脊。

“你知道的,爱德华对你的作品欣赏极了,”德里菲尔德夫人说,“他经常反复读呢。”

“很荣幸。”我礼貌地说。

我很清楚,上一次来访时书并不在那儿,我以漫不经心的样子取下其中一本,用手指刮了刮封面看有没有浮灰。没有。接着我又拿了一本,夏洛蒂·勃朗特的,一边嘴上说着好听的话,一边手里做着同样的实验。没有,仍是纤尘不染。我的结论只能是德里菲尔德夫人是个优秀的主妇,手下有勤快的女仆。

我们去吃午饭,这是一顿丰盛的英国午餐:烤牛肉及约克郡布丁,我们聊到了罗伊正在做的事情。

“我愿意为亲爱的罗伊分担所有我能做的,”德里菲尔德夫人说,“我把自己能找到的材料全集中起来了。当然做起来很费劲儿,但也很有意思。我找到了一大堆老照片,得给你们看看。”

午饭后我们进了客厅,我再次见识到德里菲尔德夫人如何精于持家之道,这更符合她作为杰出文学家的遗孀而不仅仅是妻子的身份。各种印花棉布、形形色色的碗杯、德累斯顿产的陶瓷人像——这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哀婉,仿佛在深切地怀念曾经辉煌的过去。这么冷飕飕的天里,真希望壁炉能生起火来,可是英国人是个既耐劳苦又保守的民族。对他们来说,牺牲掉别人的舒适而坚守原则,是件毫不费力的事。我怀疑德里菲尔德夫人在十月一日之前根本就不会考虑生火的可能性。她问我最近有没有见过那位曾带我与德里菲尔德夫妇共进午餐的妇人,我从她语气里暗含的酸涩推断,自从她这位知名夫君亡故后,上流社会的头面人物就明显地趋向于冷落她。我们坐下来谈这位故人,德里菲尔德夫人循循善诱,引我将回忆都披露出来,而我则打起精神时时提防着,决不走漏任何我想好了要守口如瓶的事情。落座没多久便有穿着齐整的客厅女佣冒出来,小托盘里放着两张名片。

“有两位先生坐车来,夫人,说可不可以看看房子和花园?”

“真讨厌哟!”德里菲尔德夫人嚷道,可语气里分明却有令人惊诧的快意,“刚刚还说起总有人想要来看房子呢,是不是很滑稽?真是一刻都不消停。”

“哎,你就不能说恕不见客么?”罗伊道,我感到他话中带刺。

“哦,可不能呢。爱德华不会愿意我这么做的。”她看了看名片,“我没有戴眼镜。”

她递给我,其中一张写着“亨利·比尔德·麦克道格,弗吉尼亚大学”,还用铅笔手书:英国文学副教授。另一张则是“让-保罗·昂德希尔”,底下有一行纽约的地址。

“美国人,”德里菲尔德夫人说,“就说我很高兴接待他们。”

女佣很快将两个生客引进来。他俩都是身高肩宽的年轻人,脸盘很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很干净,眼眸英俊;两人都戴着角质架眼镜,浓密的黑发从额头直向后梳。他们都身着英式正装,显然还是簇新的;他们都略感局促,但都能侃侃而谈,而且礼数极为周到。他们解释说正做着一次英国文学之旅,他们都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拥趸,便冒昧地在去赖伊寻访亨利·詹姆斯的半路上停留一下,希望能有幸目睹这样一个被那么多协会组织推崇的圣地。德里菲尔德夫人对他们提到的赖伊不是很热心。

“我相信他们在那儿人手很多的。”她说。

她把美国客人介绍给罗伊和我。我对罗伊的应变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原来他先前去弗吉尼亚大学做过讲座,还在该校一位名教授家里住过。那是一段难忘的经历。可爱的弗吉尼亚人无论在慷慨的待客之道还是在对文学艺术睿智的理解与兴趣上,都让他印象至为深刻。他问候起甲先生怎样了,乙先生又如何了;他在那里结交了终身挚友,显然他遇到的每一个人都那么良善和聪慧。年轻的教授随即便告诉罗伊,他是多么地喜爱他的书,罗伊于是很谦逊地对他讲起这部书以及那部书的宗旨何在,而自己为此又如何清醒地意识到尚有哪些不足。德里菲尔德夫人面露赞同的微笑听着,可我感到她的笑容逐渐牵强起来。或许罗伊也感觉到了,因为他的畅谈戛然而止。

“但是你们可不希望我拿这些来烦你们的,”他以自己那种爽朗的口气说道,“我来这儿只因为德里菲尔德夫人把一个巨大的荣誉托付给了我,就是撰写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生平。”

这自然又引起了来访者的浓厚兴趣。

“这活儿不容易啊,得相信我,”罗伊开玩笑似的用美国腔说,“幸亏我得到了德里菲尔德夫人的帮助,她不仅是完美的妻子,还是叫人钦佩的抄写员、秘书;她交给我的资料齐全得让我惊叹,实际上我没有什么好干的了,也就是利用好她的劳动果实——还有她那种情深意切。”

德里菲尔德夫人庄重地低下头看着地毯,两个美国青年的黑色大眼睛转向她,目光中可以读到同情、关切和尊敬。又寒暄了几句之后——部分关于文学,但也谈高尔夫,因为访客们承认说很希望在赖伊打上一两轮,而说到此处罗伊又派上了用场,他让他们多留意各类击球沙坑,还称他们来伦敦时很希望能和他一起到桑宁戴尔去挥上几杆。接着德里菲尔德夫人要起身带他们参观爱德华的书房和卧室,当然还有花园。罗伊也站起来,显然意在陪同,可德里菲尔德夫人冲他微微一笑,笑意很愉快但也很坚决。

“你就别劳神跟来了,罗伊,”她说,“我带他们转转。你留下来和阿申顿先生说话吧。”

“哦,好吧,当然可以。”

来客与我们道了别,罗伊和我便重新在包印花布的扶手椅上坐下。

“屋子很明快。”罗伊说。

“的确如此。”

“艾米不得不要花很大的力气。你明白的,老先生在他们结婚前两三年就买下了这房子。她想方设法要他卖掉,但他不肯。他在某些方面是相当固执的。要知道房子原先属于一位叫乌尔夫小姐的,他父亲做过她的管家,他说孩提时的想法就是这儿能归自己所有,现在终于买下了就准备留着。人们原以为他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住在一个所有人都知道他出身底细的地方。有一次可怜的艾米差点儿就要雇一个女佣,后来发现竟是爱德华的侄孙女。艾米来的时候,屋子从阁楼到地窖统统都是托特纳姆宫廷路的顶级装修风格,你懂那些个套路的:土耳其地毯配红木餐具柜、长毛绒包覆的全套客厅家具以及现代风格的镶嵌饰品。在他的理念中,有身份的人家就应该如此装修。艾米说那糟糕透顶。他不让她做一点点改变,她得万分小心地干活儿。她说简直没法住,拿定主意要好好纠正一下,于是她一件件地改换,这样他也不会注意到。她对我说,最难办的是他的写字桌。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现在他书房里有一张。非常好的老物件。要是能给我那敢情也好。嗯,他以前有一张卷盖式的美国货。他用了很多年,趴在上面写了十几本书,他就是不愿意丢掉。其实他对这些东西并没有什么感觉,碰巧就和这张桌子拴在了一起,因为他用了这么久。你得让艾米跟你讲讲,她最后是怎么终于扔掉的。而这张书桌可是无价之宝。她这个女人了不得,你要知道,她总有法子实现自己的主张。

“我注意到了。”我说。

当罗伊表现出想和客人一起去参观的意思时,她没有费太多工夫就打发了他。他飞快地看了我一眼便呵呵大笑起来。罗伊可不傻。

“你没有我那么了解美国,”他说,“他们总是宁愿要活耗子,也不要死狮子。这是我喜欢美国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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