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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当前章节:8728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23:30

德里菲尔德夫人非常宽宏大量地安排用她的车送我回布莱克斯塔布尔,但我情愿走走。我答应次日到芬恩庄园来吃晚饭,同时写下我对经常光顾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家的那两段日子的回忆。我走在弯弯曲曲、空无一人的路上,思索着我该说什么。不是说所谓风格即是省略的艺术么?若真如此,那我写的肯定是一手漂亮文章,罗伊只当作素材简直是可惜了。按我意愿爆料的话,这等于扔出去一颗怎样的炸弹啊,想到此我不禁暗自发笑。关于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及其第一次婚姻,只有一个人能够告诉他们想知道的,可是我决计守口如瓶。他们以为罗茜死了,他们错了,罗茜活得好得很。

那时我为编一个剧本去了纽约,我的经理人手下的媒体代表十分得力,为我的到来造了不少声势。有一天我收到一封信,落款的手书似曾相识。字体宽大、圆润、有力,却少了读书人的修为。这字迹是如此熟悉,让一时失忆的我颇感烦躁。比较明智的办法是立刻拆开信看看,但我却盯着信封苦苦思索着。有的书写我一看就觉伤脑筋,还有些信件面目可憎得我会放一个星期都不愿拆。当最终打开了信封时,我读到的内容让我感到很陌生。信的开头很唐突:

我刚看到你在纽约,很想再见到你。我已不住纽约,但扬克斯靠得很近,开车的话很方便,半小时就到了。我估计你很忙,所以你定时间。虽然有好多年没见面了,但我希望你没忘了老朋友。

罗斯·伊古尔登(原姓德里菲尔德)

我看了看地址,是“阿尔比马尔”,显然是一家旅馆或公寓楼,接着是街道名,以及扬克斯。我打了个寒战,仿佛有人走过我的坟墓。过去的年岁里,我有时也想起过罗茜,可近来我自言道,她肯定死了。我一时为这个名字困惑不已。为什么是伊古尔登而非肯普?接着我想到他们逃离英格兰时准是化了这个名,也是典型的肯特郡姓氏。我第一个冲动是找借口不去找她,要见阔别已久的人我一向感到羞怯,可接着好奇心攫住了我。我想看看她现在的模样,想听听她过去的经历。原本打算去多布费里度周末,而扬克斯是必经之地,于是我回复道,将于接下来的周六四点左右登门造访。

阿尔比马尔是一幢庞大的公寓楼,显得比较新,看起来住户都算是殷实人家。一位穿制服的黑人门房通过电话报上我的名字,接着便有另一个门房把我领到了电梯口。我感到一阵不同寻常的紧张。一位黑人女子为我开了门。

“请进吧,”她说,“伊古尔登夫人等着您哪。”

她领我进了客厅,那儿也算作餐厅,因为屋子另一头有一张满是雕饰的橡木方桌、一只橱柜和四把椅子,大急流城的木器厂商肯定会说这些都是詹姆士一世风格的。可屋子另一头却是路易十五式样的成套家具,或镀金,或以淡蓝色锦缎软包;小桌子有好几张,均有华贵的雕刻和镀金件,桌上摆放有塞夫尔花瓶,其上装饰有仿金镀料及青铜裸女,身裹飘逸的裙带,似在御风而行的同时又能巧妙地遮住身体部位而免伤风化;每位女郎还夸张搞笑般伸长了胳膊,举着一盏电灯。留声机是最豪华的物件,我只在商店橱窗里见过,通体镀金,形同轿子,绘有华托式的弄臣及其女人的饰画。

等了约有五分钟后,一扇门打开了,罗茜快步走进来,双手握住我。

“啊,真是惊喜,”她说,“我真不愿意去想我们多少年没见面了。对不起,稍等。”她走到门口叫道:“杰西,可以上茶了。小心别太烫。”接着她又转回来说:“我费了多少工夫教这丫头泡茶,你肯定不信。”

罗茜至少有七十岁了。她穿着一件很时髦的无袖绿色雪纺绸上衣,遍布着亮闪闪的饰品,领口剪裁得四四方方,下摆很短,整个儿看起来就像一只胀鼓鼓的手套。从体态看她应该穿了橡胶制束身衣。她的指甲涂得血红,眉毛也拔过了。她显得很富态,连双下巴都有了;她胸部的皮肤虽然抹了很多粉,还是通红一片,她的脸也如此。不过她看起来气色很好,精神健旺。她的头发仍然浓密,只是相当斑白了,剪得很短,一如既往地如波浪般起伏。年轻时她的卷发曾是那么自然柔顺,而现在那波浪卷已然僵硬拘谨,就像刚从理发店出来一样,这看来是她最大的变化了。仍保留如初的是她的微笑,还是那样的天真烂漫,那样地带着几分狡黠和甜美。她的牙齿原本并不太好,形状难看且东倒西歪,可现在却换成了一口齐整的皓齿,显然是花了大价钱做了最好的矫正。

黑女仆端来了精致的茶点,包括肝酱三明治、饼干、糖果,配备了轻短的刀叉和小巧的纸巾,一切都显得那么玲珑剔透。

“这是我永远都离不开的——我的午茶。”罗茜说着拿起了一块抹了黄油的热烤饼,“其实这才是我最好的一顿饭,虽然我也知道不该吃。我的医生总说:‘伊古尔登夫人,假如午茶时间您总爱吃上五六块饼,是不能指望把体重降下来的。’”她冲我笑笑,我忽然依稀有个念头,尽管烫了卷发、涂了脂粉,也富态可掬,罗茜仍是从前的那个。不过我说出口的却是:“小吃怡情嘛。”

我一向都觉得跟她很谈得来,很快就聊开了,仿佛离上次相见只隔了几个星期。

“收到信吃惊吗?我加进了‘德里菲尔德’,这样你就知道哪儿来的了。我们到美国时用了‘伊古尔登’这个姓。乔治离开布莱克斯塔布尔时闹了点儿不愉快,也许你听说了,所以他到一个新国家来,也想用个新名字,如果你明白我意思的话。”

我含糊地点了点头。

“可怜的乔治,知道吧,他死了有十年了。”

“我很难过。”

“哦,哎,也是年纪大了,过七十岁了,但看上去你都想不到他有那么老。我挺受打击的。他待我真不错,没哪个女人能指望有更好的老公了。我们结婚那天起一直到他死,他就没和我红过脸。而且我很满意,他留给我的也够多了。”

“很高兴是这样。”

“是的,他在这儿干得很好。他搞起了建筑,原来就一直有这个梦想,他和坦慕尼协会[65]合作。他老是说犯的最大错误就是没有早二十年过来。他脚刚落地就爱上了这个国家,这儿有的是机会,要的就是这个。他就是那种能抓得住机会的人。”

“你们从没想过回英国?”

“没有,我是不愿意的。乔治倒还提到过几次,也就是旅行一趟,你知道的,但我们一直没好好打算过,现在他走了,我就更没心情了。我估计在纽约住过后,伦敦会显得很死板,最多还有些生动的记忆吧。我们是习惯住在纽约的,你要知道。他死后我才搬过来。”

“你怎么会挑扬克斯的?”

“哦,我一直就喜欢嘛。我以前总对乔治说,等退休了就住到扬克斯去。我觉得那儿有一点像英国,你明白的,梅德斯通或是吉尔福德或类似的地方。”

我笑了,但我懂得她的意思。扬克斯虽然看得到有轨电车和吵个不停的汽车,以及电影院和各种带电的信号,但其蜿蜒的主干道仍依稀有着英国市场的形影,只不过多了些爵士风情。

“当然我也想过布莱克斯塔布尔那些人怎样了。我猜他们大多都不在人世了,估计他们也以为我死了。”

“我有三十年没去了。”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关罗茜去世的谣言已经传到了布莱克斯塔布尔。肯定有人带回了乔治·肯普的死讯,又有好事者以讹传讹。

“我估计这儿谁也不知道你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首任妻子?”

“哦,没人知道。哎,要是知道的话记者们还不像窝马蜂一样围住了我的房子。有时候我出去打桥牌,牌桌上有人谈起特德的书,我就忍不住想笑,你懂的。在美国他们可喜欢他了,我自己从来就没觉得有多好。”

“你从来就不是特别喜欢看小说,是吧?”

“以前我更喜欢历史,不过现在好像也没多大功夫去读了。星期天真是好日子。我觉得这里的周日报纸真是很精彩,可一点不像英国。当然我打好多桥牌,最爱定约[66]的那种。”

我还记得少年时代初遇罗茜时,她那神乎其技的惠斯特打法让我折服。我觉得我很了解她这种类型的牌手:出手快、胆子大、打得准,理想的搭档及危险的对手。

“你肯定想不到特德去世时他们大惊小怪的样子。我晓得他们很看重他,但我从不晓得他这么大牌。报纸上登的全是他,还有他和芬恩庄园的照片,他老是说想有朝一日住上那样的宅子。他怎么会娶了那个护士的?我总以为他会娶巴顿·特拉福德夫人呢。他们一直没生孩子,是吧?”

“没有。”

“特德是想要几个的。我生了头一个就不能生育了,这对他打击很大。”

“我都不知道你还有过孩子。”我惊讶地说。

“噢,有过。特德娶我就为这个。可是生的时候很要命,医生说我以后也不能再要了。假如她活下来的话,那个小可怜,我想我也不会跟乔治跑了。她死时六岁。是个可爱的小家伙,漂亮极了。”

“你从来没提过啊。”

“是的,提起来让人受不了。她得了脑膜炎,送去了医院,他们把她放在单人间里,让我们陪着。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受的那份罪,叫唤着,一直叫,谁也没办法。”

罗茜的嗓音哽住了。

“德里菲尔德在《生命之杯》里描述的死亡就是那样的吧?”

“是的,就是那样。我一直觉得特德挺奇怪的。他和我一样说不出口,但倒是能写下来。他什么也没漏,连一些小细节,我都没留意过,他写出来后我才想起来。你会觉得他是不是没心没肺,可他不是的,他和我一样难过。我们晚上回到家里时,他会像孩子一样痛哭。有意思的人,是吧?”

引起轩然大波的正是这部《生命之杯》,使德里菲尔德尤其遭受大肆攻击的也正是孩童的夭折以及接下来的情节。对其中的描写我记得很清楚,的确非常揪心。那行文毫无多愁善感之意,也没有赚人眼泪之嫌,而有一种愤懑跃然纸上,如此虐心的苦痛居然会降临于一个幼童,让人感到上帝在审判日时才会施此重手。文字力道十足,可假如这样的悲剧取自生活,那么接踵而来的事件是否也是如此?正是这一点震惊了九十年代的公众,也为批评家所诟病,指其不成体统,更不合常理。在《生命之杯》中,丈夫和妻子(忘记他们名字了)在孩子死后从医院回来——他们都是穷人,仅能在出租房里维持生计——喝着茶。时辰不早了:七点钟。一周以来,无尽的焦虑使他们精疲力竭,巨大的悲哀则让他们肝肠寸断。他们相对无言,在痛苦中默坐着。数个钟头过去了。妻子忽地起身,走进卧室戴上帽子。

“我要出门。”她说。

“好吧。”

他们住得离维多利亚火车站很近。她沿白金汉宫路走着,穿过公园。她走到了皮卡迪利,缓步迈向圆形广场。一个男人看见了她,顿了顿并转过身。

“晚上好。”他说。

“晚上好。”

她停下脚步,微笑着。

“愿意来喝一杯么?”他问。

“喝一杯无所谓。”

他们进了皮卡迪利旁边一条街的酒馆,这里娼妓聚集,等着男人来领。他们喝了杯啤酒。她和陌生人聊着,还和他一起笑。她和他讲起了自己的一桩荒唐事。很快他便问能否带她回家。不,她说,他可不能这么做,但他们可以去旅馆。他们坐出租车去了布鲁姆斯伯里,开了个房间过夜。她回到家时丈夫刚坐下来吃早饭,饭后他们去医院安排孩子的葬礼。

“能告诉我么,罗茜?”我问道,“书中孩子死后发生的事——真的发生过吗?”

她犹疑地看了我片刻,接着绽出美艳犹存的笑容。

“嗯,那么多年前的事儿了,又有什么关系呢?告诉你也不要紧。他可想偏了。你得明白,那只不过是他自己猜的。他只知道自己身边的事,我那会儿还很惊讶呢,我从没告诉他什么。”

罗茜夹起一支烟,若有所思地用一端敲着桌子,但并没有点燃。

“就像他说的那样,我们从医院回来。是走回来的,我觉得在出租车里都没法坐稳当,心里一片死灰。我哭太多了,已经哭不出来了,也很累。特德尽力安慰我,可是我说:‘看在上帝的分上别说了。’之后他就没再言语。我们那时租的是沃克斯豪尔桥路那边的屋子,在三楼,只有客厅和卧室,所以之前我们非得送可怜的小东西去医院。我们没法在出租房里护理她,再说房东太太讲了不行,特德也说医院里能照顾得更好。她心眼儿不坏,房东太太。她做过皮肉生意,特德常常跟她一聊就是个把小时。她听我们进家门就迎了过来。

“‘小姑娘今晚怎样了?’她说。

“‘她死了。’特德说。

“我什么话也说不出。然后她把茶端过来。我根本没有胃口,但特德还是让我吃了点儿火腿。然后我坐在了窗口。房东太太走过来清理盘子时我头都没回,我不想和任何人搭话。特德在看书,起码他装作在看,但并没有翻页,并且我还能看见他在淌泪水。我一直看着窗外。那时是六月底,二十八号,白天很长。我们家就靠近街角,我看着人群走进走出,电车开来开去。我想这天没个尽头了,然后忽然一下子就到晚上了。所有的街灯都亮起来。街上人多极了。我感到很累,腿像灌了铅。

“‘你怎么不开灯?’我对特德说。

“‘你要开?’他说。

“‘黑漆漆地坐着也不是个事儿。’我说。

“他打开煤气灯,又点上了烟斗。我明白这会让他好受些。但我只能坐着,看着马路。真不知道我那会儿是怎么想的,就觉得再这么坐着要发疯了。我想出去找个有灯火有人群的地方转转。我不想待在特德身边;但也没这么强烈,就是想远远离开所有他想的和感受的那些东西。我们只有两间屋子。我走进卧室,那张儿童床还在,可是我不想看。我戴上帽子和面罩,换了衣服,然后走回到特德身边。

“‘我要出去。’我说。

“特德看看我。我敢说他注意到我穿了新裙子,可能我说话的样子让他明白我不需要他了。

“‘好吧。’他说。

“在小说里他让我穿过了公园,但其实我没有。我走到了维多利亚,搭上一辆小马车去了查令十字街,一先令车费就够了。然后我走到斯特兰大街。我出来之前已经打定主意要干什么。你记得哈利·雷特福德吗?嗯,他正在阿德尔菲剧院演出呢,演一个喜剧里的小角色。嗯,我走到剧院门口,报上了我的名字。我一直很喜欢哈利·雷特福德。我觉得他没什么廉耻心,还会在钱的问题上耍花招,可是他能让人开心,虽然到处是缺点却还是少有的好人。他死在了布尔战争中,你知道吧?”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没了踪影,他的名字在节目单上消失不见了,我原以为他可能去做生意或别的什么呢。”

“不是的,刚开始打仗他就去了,死在了莱蒂史密斯的战场上。我等了一会儿后他下楼来,我说:‘哈利,今晚我们疯玩去。先到罗马人家吃点儿东西?’‘必须啊,’他说,‘等着,戏演完一卸妆我就下来。’光是见着他,我就感到好些了。他那会儿正在赌马,看着他穿着那小方格套装、戴着小礼帽还有那红鼻子,我就想笑。嗯,我等到表演结束,他下来了,我们一起向‘罗马人家’走去。

“‘饿吗?’他对我说。

“‘饿死了。’我说。我的确饿得够呛。

“‘我们吃大菜,’他说,‘花光拉倒。我跟比尔·特里斯说了,要带我最棒的姑娘来吃饭,要吃掉两个金镑。’

“‘要喝香槟。’我说。

“‘敬寡妇三杯[67]!’他说。

“不知道你那些年有没有去过‘罗马人家’。挺不错的。以前能看到很多演戏的、赌马的和‘欢乐剧场’的姑娘们去那儿。要的就是那种地方。还有那罗马人,哈利认得的,他向我们桌子走来。他说一口很滑稽蹩脚的英语,我认为他是装出来的,因为他明白这会搞得大家乐哈哈的。要是有哪个他的熟人穷得掏空了口袋,他也总会同意赊几个钱。

“‘孩子怎样了?’哈利说。

“‘好点儿了。’我说。

“我没有告诉他实话。你懂的,男人就是这么可笑,有些事情他们不懂的。我知道哈利会觉得我是有多么差劲儿,可怜的孩子死了,躺在医院里,自己还跑出来吃晚饭。他会感到非常过意不去,但那可不是我要的。我要好好找点儿乐子。”

罗茜点燃了一直把玩在手里的烟。

“你明白女人怀宝宝时的情况,有时候丈夫憋不住了就出去找女人。然后给她发现了——也是怪了,常常就能被她抓住——于是就又哭又闹;她说自己受着罪时,男人怎么做得出这种事来,哎,一点儿底线都没有。我总是跟她讲别傻了。不是说他不爱她了,也没啥大不了的,代表不了什么,他也就是神经兮兮的罢了。假如他消消停停,也不会想什么糊涂心思了。我知道的,因为我那会儿就感觉到了。

“吃完晚饭后哈利说:‘嗯,接下来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我说。

“那年头没什么舞会,也没什么地方可以去。

“‘去我那儿吧,看看我的相册?’哈利说。

“‘行啊没问题。’我说。

“他在查令十字街有个很小的两室套,带卫生间和小厨房,我们搭车去了,我在那儿过了夜。

“第二天早晨我回去时早饭已经上桌了,特德刚开始吃。我打定主意,他要是说什么我就冲他嚷嚷。我才不管呢。过去我能养活自己,现在我还是可以的。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随时打包走人离开他。但是我进屋时他只是抬了抬头。

“‘你回来得正是时候,’他说,‘我正要吃你的香肠呢。’

“我坐下来,给他倒了茶。于是他继续看报纸。我们吃过早饭就上医院去。我去了哪儿他什么也没问。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整个过程中他对我都特别好。我难过极了,你知道的。我就是觉得痛苦得没法活了,他呢还是尽一切可能让我好受些。”

“你看这本书时是怎么想的?”我问道。

“哦,挺意外的,他很清楚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让我吃惊不小的是他竟然写了出来。还以为他绝不会写这个的呢。真是怪人,你们这些作家。”

此刻电话响了起来。罗茜拿起话筒听着。

“噢,瓦努奇先生,您打电话来真是太好了!哦,我很好,谢谢。嗯,好得很哪,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到了我这岁数,什么好话都爱听呢。”

她聊开了,从其语气上推断,对方是个能搞笑甚至很会调情的角色。我没怎么留神听,而看来谈话一时也没完没了,我便陷入沉思,琢磨起作家的一生来。真可谓饱经沧桑。先必须遭受贫困和世态炎凉,等小有成就了又要毅然面对随之而来的祸事。他得看一帮喜怒无常的公众的脸色。要仰仗形形色色的人物:采访他的记者和给他拍照的摄影师、催稿子的编辑和催缴税的官员、请他吃饭的名流和请他开讲座的学院秘书、想跟他结婚的女人和想跟他离婚的女人、想求签名的晚生、想要戏份儿的演员和想要借钱的陌生人、想咨询婚嫁的奔放女郎和想求教文章的热忱少年,还有代理商、出版商、经理,以及喋喋不休者、慕名崇拜者、评头论足者。他还要听凭自己的良知。不过他能得到一种补偿。每当他心有所想,无论那是恼人的反思、对亡友的哀悼、徒劳的爱恋、受挫的骄傲,还是对忘恩负义的愤恨,简而言之无论生发出怎样的情感或困顿,他只需诉诸白纸黑字之间,将其化作小说的故事主题或散文的华美文字,便可乐而忘忧。他是唯一自由的人。

罗茜挂了电话,转到我这边。

“我以前的一个男友。今晚我出去打桥牌,他打电话来说可以开车带我。当然是意大利人啦,可他真的很好。过去在市中心开了家很大的百货店,就在纽约,但现在退休了。”

“你一直没想过再嫁人,罗茜?”

“没有。”她笑了笑,“倒不是没人追。我现在这样自己很满意。我这样子就很好,我不想找个糟老头子,但我这年纪再嫁给小年轻又太傻。我享受够了,准备收手啦。”

“你怎么会跟乔治·肯普跑掉的?”

“哦,我一直很喜欢他啊。在认识特德之前我就认识他了,你知道的。当然我那时从没想过还有机会嫁给他。一来他已经结婚了,二来他还得为自己的地位着想。然后有一天他来找我说,全都完蛋了,他破产了,过几天就要签发逮捕令抓他了,他准备去美国,问我跟不跟他去,哎,我能怎么做呢?我可不能由着他独个儿走,或许他身上都没钱了。他可是过惯好日子的,住自家的大房子,坐自家的小马车。我也不是那种干不来活儿的人。”

“有时我觉得他是你唯一在乎过的人。”我表示说。

“可能有几分道理。”

“我想知道你看中了他什么。”

罗茜的目光移到了墙上的一幅画上,不知为何我之前没有注意到。那是“乔治老爷”放大的照片,置于雕花的镀金相框里。似乎刚到美国没多久就拍了,或者摄于他们结婚的时候。这是一张大半身的肖像照。只见他身穿双排扣长礼服,扣得很紧实,却很轻松地歪戴着一顶丝质高礼帽;一枝硕大的玫瑰插在扣眼里;腋下夹着镶银顶的手杖,右手拿着的一根大雪茄里则袅袅飘出烟来。他留着浓重的八字胡,胡须尖还打了蜡。他眼神里透着满不在乎,一副妄自尊大的架势。他的领结上有一个镶钻的马掌饰。他活像个穿着盛装去德比看赛马的酒店老板。

“我告诉你吧,”罗茜说,“他永远都是这样一个十足的体面人。”

[65]坦慕尼协会:Tammany,纽约的民主党组织。

[66]定约桥牌:contract bridge,有别于惠斯特及竞叫桥牌,规定只能叫到的定约取得成局奖分或部分分数。

[67]原文“寡妇(widow)”一词在俚语中亦指香槟。

寻欢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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