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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作者: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当前章节:6950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23:30

令人意外的是,在和阿尔罗伊·基尔吃过午餐两三天后,我收到了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遗孀的信。信文如下:

亲爱的朋友:

听闻您和罗伊上周有一番关于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长谈,我很高兴得悉您对他多有赞誉。他常对我提起您,对您的才华推崇备至。您来和我们共进午餐时他总是很愉快。不知您手头有无他写给您的信,有的话可否允我誊写一份?如果我能说动您来小住数日,将不胜快慰。我的生活十分安静,无人打扰,所以您尽可选择时间。很乐意能重逢叙旧。我有个特别的事情,想请您帮忙,我也确信,看在我亲爱的亡夫面上,您也不会拒绝的。

您永远真诚的朋友

艾米·德里菲尔德

我只见过德里菲尔德夫人一面,只觉得她还算有趣,不过我不喜欢被叫作“亲爱的朋友”,光是这个就足以让我谢绝她的邀请了;而且信的总体基调让我很不舒服,这给了我非常显在的理由不去,即我不想去,无论我编造出什么冠冕的借口。我一封德里菲尔德的信都没有。想来多年前他给我写过几次,都是很简明的短笺,可那时他也只是个默默无名的写手,就算我有留信的习惯,也想不到要留他的。我那时怎知他会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万众瞩目的小说家呢?使我犹豫的只是德里菲尔德夫人说了她想请我帮个忙。肯定会是个麻烦事儿,不过若是我能办得到而不去办就显得太差劲了,而且她丈夫毕竟名气那么大。

信是随首班邮件带来的,早饭过后我便给罗伊打电话。我一报名字秘书便接了进去。假如我在写探案小说,就会立刻怀疑他正候着我的电话,而罗伊生龙活虎的招呼声证实了我的怀疑。按理,谁也不会在大清早这么兴高采烈。

“希望没吵醒你。”我说。

“老天爷,没有啊。”他中气十足的笑声顺着电话线荡漾过来,“我七点就起来了。在公园里骑了马,正准备去吃早饭呢。过来一起吃吧。”

“你非常讨我喜欢呢,罗伊,”我答道,“可我觉得你不是那种我乐意共进早餐的人。再说我已经吃过了。听着,我刚收到德里菲尔德夫人的信,请我过去小住。”

“是的,她告诉过我,打算跟你提来着。我们可以一道去。她那块草地网球场非常棒,招待得也很好。我觉得你会喜欢的。”

“她究竟要我做什么?”

“啊,我想她愿意亲口告诉你。”

罗伊语气里有一股子柔情,我能想象要是一个妻子对先生说起能满足他做爸爸的心愿,他也会用上这么副口吻。但我并不为所动。

“别扯了,罗伊,”我说,“我又不是容易忽悠的菜鸟,就直说吧。”

电话那头停顿了片刻。我感觉罗伊不大喜欢我的用词。

“你今天上午忙么?”他突然问,“我想过来见你。”

“好啊,来吧。我一点之前都在。”

“我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到。”

我放下话筒,重新点燃了烟斗。我又看了看德里菲尔德夫人的信。

她说的那顿午餐,我记得很清楚。我正巧在特坎伯里附近,到霍德玛什夫人那里度了长周末。她是一位聪明、端庄的美国人,嫁给了一个准男爵,这位丈夫举止粗俗、胸无点墨,就是爱运动。或许是为排遣家居生活的乏味,她很喜欢结交艺术圈子。她的酒会上能看到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喧闹非凡。贵族绅士怀着惊愕与恐惧不安和画家、作家及演员们济济一堂。对于受到款待的艺术家们的文字画作,霍德玛什夫人既不读也不看,但她就喜欢有他们陪着,享受那种置身于艺术殿堂的感觉。有一回在这样的场合,我们正巧谈到了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她名气最响的邻居,我还说曾有段时间跟他很熟。于是她便建议周一同去与他共进午餐,那会儿她有不少宾客要回伦敦了。我很踌躇,有三十五年未见德里菲尔德了,我相信他肯定记不得我;万一记得(我也只是自己想想),我相信也未见得愉快。可在场的还有一位年轻的同行,一个叫斯凯廉勋爵的,文学兴趣极为浓厚,因而一反常规,不爱统治江山,独爱写侦探小说。他无限向往去见德里菲尔德,霍德玛什夫人一提议他便连声叫好。那次酒会上的明星嘉宾是一位年轻的公爵夫人,生得高大肥胖,看来她对这位名作家也是崇拜得五体投地,于是便准备取消伦敦的一个约会,等到那天下午再走。

“这下我们就有四个人了,”霍德玛什夫人说,“估计他们也接待不了更多了。我这就写信给德里菲尔德夫人。”

我真不想同这些人去见德里菲尔德,于是竭力泼冷水。

“他会很厌烦的,”我说,“他讨厌这么多生人探头探脑的。他可是上了年纪了。”

“正因为如此,想见他就要趁现在呀。他时日不会太多了。德里菲尔德夫人说他挺喜欢会客的。他们平常只能见到医生和牧师,德里菲尔德夫人说只要有意思的人都可以带来见见。当然她还是得很谨慎。形形色色的人都会去纠缠他,有的只是出于无聊的好奇心,有的想做访谈,有的是想请他评书的作家,还有歇斯底里的蠢女人。不过德里菲尔德夫人很高明,她把所有人都拒之门外,除了那些她认定他应该见的。我是说,如果所有想见他的人他都见,那么他活不过一个星期。她得考虑他的体能。当然,我们是另当别论的。”

当然我觉得我才是另当别论的;可在我打量着他们时,我感觉公爵夫人和斯凯廉勋爵也以为自己是另当别论的;所以我最好还是三缄其口。

我们开着一辆亮黄色的罗尔斯-罗伊斯去了。芬恩庄园距布莱克斯塔布尔三英里。这是一座灰泥大宅,估计建于1840年,朴实无华,却沉稳坚固。房子前后造型一致,底层呈扁平状,侧面各有两扇硕大的圆肚窗,前门居于其中,第二层仍配有两扇大圆肚窗。一圈素简的护墙掩住了低矮的屋檐。建筑坐落于约一英亩的花园中间,树木稍显密实,但修剪得很整洁,而且从客厅窗户眺望,可见繁茂的林子和碧绿的草地,令人心怡。客厅与想象的乡间小屋的起居室装潢风格如出一辙,真是见如所料,却略感悻然。洁净明快的印花布罩着舒适的椅子和大沙发,窗帘也用了相同的质料。齐本德尔式小桌上放着东方大瓷碗,内盛芬芳的干花。乳白色的墙上挂着养眼的水彩画,均系本世纪初的名家手笔。大捧的鲜花精心摆放在房间里,几位著名女演员、已故作家和小贵族的画像则用银质相框列放于三角钢琴上。

难怪公爵夫人连连叫好,这里正是一位大作家起居的理想之地。德里菲尔德夫人接待我们时显得端庄沉稳。我瞧她约莫四十五岁,一张灰黄的小脸,五官清秀分明。她戴了一顶钟形帽紧扣在头上,身穿灰色外套和短裙。她身材纤弱,高矮适中,看起来整洁、干练、机敏。她仿佛是寡居的乡绅女儿,具有超强的组织能力,把自己的地盘打理得井井有条。她把我们引见给一位教士和一位太太,后者在我们进来时起身迎候。他们是布莱克斯塔布尔教区牧师夫妇。霍德玛什夫人和公爵夫人立刻揣测到她们这种上层人士才能揣测到的一种来自下级的殷勤谄媚,只为表明他们无时无刻不心中有数,身份的差别永远存在。

接着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走了进来。我时常见到插画报纸上他的尊容,不过亲眼见到仍不觉惊愕。他比我记忆中的要矮小,脑袋上只有几缕稀疏的银发,胡子刮得很干净,皮肤几乎是透明的。他的蓝眼睛色泽灰淡,眼睑边缘泛红。他的面相就是个垂垂老者,命悬一线。那雪白的假牙使他的笑容显得勉强僵硬,这是我第一次见他不留胡须的样貌,他的嘴唇看起来也单薄虚弱。他穿着簇新的蓝哔叽正装,剪裁相当考究,大了两三号尺寸的低开领露出一段布满皱纹的瘦脖子。他打着整洁的黑领带,上面嵌着一颗珍珠,就像一位穿便装到瑞士度夏的主持牧师。

德里菲尔德夫人在他进来时飞快地看了他一眼,露出鼓励的微笑,准是满意于他整洁的仪容。他和每个来宾客气地寒暄握手。到我这儿时他说:

“你这样一位日理万机的成功人士,还能远道而来看一个糟老头子,真是善举啊。”

我愣了一下,因为他的口气好像从没见过我,而我则担心朋友们会认为我吹牛,我说过以前跟他很熟识的。我想,他是不是整个儿忘记我了。

“从上次见面算,不知过多少年了哦。”我强打精神说。

他看看我,估计只有几秒钟,可是对我来说却很漫长,接着他居然朝我挤挤眼,让我大感意外。那眼神稍纵即逝,只有我看得出来,而且真没料到会出现在这么卓尔不凡的苍老面孔上,我简直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脸瞬间又恢复了常态,一副神定气闲的模样,安静而富于观察力。午饭就绪,我们鱼贯步入餐厅。

此处也可谓是高端品位了。齐本德尔餐具柜上排列着银质烛台。我们坐的是齐本德尔椅子,用餐的是齐本德尔桌子。案台中央的银碗里盛放着玫瑰,周边簇拥着装巧克力和胡椒薄荷奶油的银盘;银质的盐碟也擦得锃亮,一看便知是乔治王朝时代的。乳白色的墙上挂着彼得·莱利爵士[14]所作的铜版女画像,壁炉架则陈列有蓝色代尔夫特[15]陶器。侍餐的是两个穿棕色制服的女佣,德里菲尔德夫人则在谈笑风生之间紧盯着她们。不知她是怎么把这些体态丰满的肯特郡姑娘(好气色和高颧骨表明她们是“本地人”)训练得这么利落的。午餐亦配得应时应景,色味俱佳而不花哨:浇白汁沙司的切鳎鱼卷、烤鸡配嫩土豆、豌豆、芦笋和醋栗糖酱。你就感觉到,在一位声誉卓著而财力一般的文学名宿家里享受这样的餐厅、午饭和礼遇,确实也是恰如其分的。

就像很多文学家的妻子一样,德里菲尔德夫人非常健谈,她坐的那头谈话永远没有止境;于是不论我们多想听听坐另一头的丈夫在说什么,都毫无机会。她说起话来轻松欢快。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年老体衰,这使她不得已常年住在乡下,但她还是能往城里跑跑,跟上新鲜事儿,于是她很快就和斯凯廉勋爵兴致勃勃地聊起了伦敦各大剧院的节目,以及皇家艺术院那里乌泱泱的人群。她两度进城才逛完了所有的画展,即使如此仍无暇顾及水彩画。她酷爱水彩画;这种绘画一点儿也不矫揉造作;她痛恨造作之物。

由于男女主人分别坐在了宴席两头,牧师便挨着斯凯廉勋爵落座,牧师夫人则在公爵夫人旁边。公爵夫人与她攀谈起工人阶级住房问题,比起牧师夫人,她说起这个话题更得心应手,而我则可以腾出心神来端详爱德华·德里菲尔德。他正和霍德玛什夫人聊着。显然她在告诉他如何写小说,还布置给他一张小小的必读书目。他似乎出于礼貌而饶有兴味地听着,不时地插一两句话,声音低得我听不到。她讲起俏皮话时(她经常说俏皮话,说得常常还不错)他便轻笑一声并飞快地扫她一眼,似乎在说:这个女的总算还没蠢到家。我一边回想过去,一边好奇地纳闷着,在他心目中,这伙来头不小的人是怎样的,他那精心打扮的妻子又如何,这么能干,这么会持家,还有周遭这雅致的居住环境。我不知道他是否追悔早年的孟浪。不知道这一切是否让他开心了,抑或这彬彬有礼与和颜悦色不过是遮掩了内心极度的萧索。或许他感到了我的目光,他的目光也抬了抬,在我这里停留了片刻,带着冥思的神色,很清淡却奇怪地有一种审视的意味,然后又冲我眨了眨眼。这一回是明白无误了,那琐细的动作出现在这样一张枯槁的老脸上,不只令人惊愕,简直就是让人难堪。我一时不知所措,嘴唇挤出一个微笑的模样。

可是公爵夫人加入了桌子一头的谈话,牧师夫人便找到了我。

“您很多年前就认识他了,是么?”她低声问我。

“是的。”

她瞥了众人一眼,确定没有人在听我们。

“他夫人很有顾虑,希望您旧事免提,省得让他难过。他很虚弱,您知道的,一点点小事都让他不得安生。”

“我会小心的。”

“她对他真是关怀备至,那种奉献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她认识到自己肩负宝贵的使命。她的无私难以用言语表达。”她继而又压低了些嗓门,“当然他已经非常老迈了,这么大岁数有时候挺考验人的,我从来没见过她失去耐心。她和他活得同样精彩,以她自己的方式。”

这类说辞总是很难应答,但我感到自己是负有期待的。

“从目前情况看,我觉得他气色还相当不错。”我讷讷道。

“他欠了他夫人很多。”

用完午餐我们回到客厅,站着晃了两三分钟后,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朝我走来。我正在和牧师聊着,话不投机时便欣赏窗外美景。我转向男主人:“我正说着呢,坡子下面那排小屋漂亮极了。”

“也就是从这儿看看还行。”德里菲尔德望了望小房子破损的轮廓,薄薄的嘴唇撇出个讽刺的微笑,“我就生在其中一间。很奇怪,对吧?”

然而德里菲尔德夫人热情洋溢地走了过来,她的嗓音轻快悦耳:“哦,爱德华,公爵夫人肯定很想看看你的写字间。她差不多马上就得走了。”

“我很抱歉,可我必须赶三点十八分从特坎布里发出的车。”公爵夫人说。

我们逐个儿进了德里菲尔德的写字间。这是位于房子另一头的一间大屋子,与餐厅同朝向,开有一排圆肚窗。房间一看便是贤惠妻子为作家丈夫精心布置的那种,收拾得一丝不苟的大捧鲜花又增添了些许阴柔之美。

“他后期的作品都是在这张书桌上写的,”德里菲尔德夫人边说边合上了一本面朝下打开的书,“精装典藏集第三卷标题页插画上就是这张桌子。老物件了。”

我们都表示了赞叹,霍德玛什夫人在自觉无人注意时用手指摸了摸书桌下沿,看看是否为真货。德里菲尔德夫人飞快地冲我们粲然一笑。

“想看看他的手稿么?”

“很想看呢,”公爵夫人说,“看完就去赶路。”

德里菲尔德夫人从书架上取出一扎用蓝色摩洛哥皮装订的手稿,在其他人争睹其芳容时,我却打量着房间里一排排的书籍。我免不了所有作家的德性,用目光迅速扫了一圈,看看有没有我的书,可是一本也没找到。然而,我却看见了一整套阿尔罗伊·基尔的作品,还有一大堆装订鲜亮的小说,疑是从未读过,想来作者们景仰于这位大家的才华而寄赠予他,或许还希望得到一两句美言可用于书商宣传。不过所有的书都排得整整齐齐,干净得让我觉得它们鲜有读者问津。还有一本牛津字典,英国经典文学的标准版豪华本大都在列:菲尔丁、鲍斯韦尔、海兹利特,等等。有关海洋的书籍数量也蔚为壮观,我认出来其中有些是海军部颁布的航海指南,五颜六色的,给人翻看得很凌乱,另外园艺类的读物也不少。整个屋子不太有作家书房的样子,而更像名人纪念馆,你差不多已经能看到有漫不经心的游客百无聊赖之际踱步进来,仿佛也闻到了门可罗雀的博物馆那种略带霉味的沉闷气息。我怀疑如果德里菲尔德现在还读书的话,那也就是看看《园艺年鉴》或是《航运公报》了,这些都是我在屋角的一张桌上发现的,有一捆之多。

在女宾们大饱眼福之后我们向主人道了别。不过霍德玛什夫人是很练达的,她准是想到了作为此次聚会的由头的我,还没跟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说几句话呢,便在门口冲我满脸堆笑,又对他说:

“您和阿申顿先生很多年前就相识了,我听说这个时觉得特别有意思。他那时是个好孩子么?”

德里菲尔德用他那平淡而带有嘲讽的眼神看了我片刻。我的感觉是假如无人在场,他会朝我吐舌头的。

“很害羞,”他答道,“是我教他骑自行车的。”

我们又钻进那辆庞大的黄色罗尔斯-罗伊斯开走了。

“他可爱极了,”公爵夫人说,“不虚此行啊。”

“风度翩翩,对吧?”霍德玛什夫人说。

“你不会真指望他用刀舀豆子吃,是吧?”我问道。

“真希望他这样吃一回,”斯凯廉说,“那就好看了。”

“我觉得那非常不容易,”公爵夫人说,“我试过一次又一次,总是没法拿稳。”

“你得刺开豆子。”斯凯廉说。

“才不是呢!”公爵夫人反驳道,“你得用扁平的那一面端着,豆子还要能在上面滚来滚去。”

“你们觉得德里菲尔德夫人怎么样?”霍德玛什夫人问道。

“我想她是恪尽职守了。”公爵夫人说。

“他老成那样了,可怜的人儿,总得有人照顾。你们知道的吧,她做过医院护士的。”

“哦,是么?”公爵夫人说,“我还以为她可能是他的秘书或打字员什么的。”

“她为人极好。”霍德玛什像在热切地为朋友辩护。

“噢,很不错。”

“差不多二十年前他生过大病,那时她是他的护士,病好之后他就娶了她。”

“真奇怪,男人竟会这么做。她应该比他年轻不少岁吧?她不会超过——多少?——四十岁或四十五岁。”

“不,我觉得不止。四十七岁吧。据说她为他奉献很大,我的意思是,她把他打理得挺像样。阿尔罗伊·基尔告诉我,他以前浪荡得简直太不像话。”

“作家的夫人照例都很讨人嫌。”

“再讨厌也得留着她们,对吧?”

“真让人受不了。我不知道她们自己有没有意识到。”

“可怜虫,她们常常抱有幻想,以为人们会觉得她们很有趣呢。”我喃喃地说。

我们开到了特坎伯里,把公爵夫人放在车站便继续上路了。

[14]彼得·莱利爵士:Sir Peter Lely(1618—1680),英国画家。

[15]代尔夫特:Delft,位于荷兰南部,以陶器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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