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狐狸在夜晚来临》作者:[荷兰]塞斯·诺特博姆【完结】 > 《狐狸在夜晚来临》作者:[荷兰]塞斯·诺特博姆.txt

第 4 页

作者:荷兰-塞斯·诺特博姆 当前章节:1546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2:08

然后,你就离开了。

5

又过了些日子,才是我们著名的大逃亡。那是“男爵”的主意。他有个叔叔住在鲁昂附近什么地方,他要给叔叔送点东西,或是有文件要叔叔签名,我忘记是哪个原因了。那为什么不大做文章,去多维尔(Deauville)真正的赌场试试身手呢?有的人没空,“奇才”在周末要工作,奥利不想去,也不让安德烈去。剩下的十个人挤进了两辆车:我的老雷诺 16,还有“男爵”的直排式沃尔沃。上路了,唐·安塞尔莫。你在沃尔沃车上,坐在奈杰尔身边。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这些人可真奇怪。“医生”一脸发霉的样儿。比利时天气灰暗。我们绕路去了圣奥梅尔(Saint-Omer),因为奈杰尔想去看看那儿的教堂迷宫。我在教堂里从来就不自在,对于所有的罗马天主教堂就更是如此。奈杰尔和你已经进了迷宫。你们站在迷宫中心,迷宫横跨整座教堂的内廷,仿佛一张怪异的棋盘。我如今还留着迷宫的明信片。看奈杰尔的手势,我知道他正在心里勾勒路线。他的面容一片苍白;我觉得他从来都没见过日光。

隔得太远,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可他喋喋不休,一改往日沉默寡言的做派。我说,宝拉,你还有没有面包心?提科喊道,他的声音回荡在教堂里,吓得他为之色变。我看着你打算找到迷宫的出路,却毫无成效。天快要黑了,伙计们。说话的是“男爵”。他一直反对绕路来这里,但投票表决时落了下风。大家都说教堂里的迷宫可不能错过。这个地方为什么叫皮卡第省?多多很怀疑,这里并无江湖的感觉,甚至连个歹徒也看不到。只有战争的气味长久萦绕。

两场大战,吉尔斯说。百万座墓穴围绕四周。还有,这里也不属于皮卡第省。

天光逐渐消失。路边的树都在树干上涂了白条,在车灯照射下逐一亮起。雨点砸在车窗上,车内一片安静。我们直到赌场才都醒过来。“男爵”:打上领带。是的先生。

门厅,独一无二的地毯,大吊灯,入门表格。我瞥了眼身边的同伴,这伙人看起来邋里邋遢。如今的赌场我不了解,但那时候,进赌场足以令人生畏。这里格局凝重,有毁灭与宿命、沉迷与惩罚的庄严气氛。还有并无缘由,从天而降的赌运。这话我大声说了出来,你排在我的前面,眼光越过我的肩膀说:有些人就是生来好看。我们的名字登记在厚沓沓的(付款)账簿里。我一直都以为他们不会让我进赌场呢,提科说。我们又去排队领筹码。然后我们四下走开,仿佛有约在先。这是迷信,不想身边有熟人,不想财运溜走。奈杰尔去了扑克牌桌,这个我不敢,玩赌场扑克我力不从心。吉尔斯和“男爵”决定去玩巴卡拉纸牌,这和我们的“鞋戏”最相似。剩下的人去玩轮盘赌。你开始在我身边,看着下注,然后说:这也是一座迷宫。之后,我们就走散了。赌场很大,让我觉得我们像是一支巡逻队,在敌占区四下分散搜索。轮盘赌这个游戏,我总是会输,可矛盾的是,也只有这个游戏我偶然能赢。可那个晚上,我没有赢。我总是这样,时而盲目大胆,时而过分小心,实在是可悲。法国法郎,一百法郎在当时看来还是很大一笔钱。哦,那些依然用着精巧老货币的日子啊!荷兰盾、马克、里拉……我在23点上直接押了一百法郎,又在红色上押了一百法郎。我知道我会一直下注在这两个点上,直到筋疲力尽。23点估计是注定不会出现的,如果再多摇出几次黑色的(奈杰尔会说,从统计学角度看,这也没什么不可能的),我就会把剩下的筹码胡乱压在一个数字上。回想起来,我知道自己只是想输,想这事早点结束。我真正想做的是袖手旁观。几乎没有人赌博只为玩乐,其中总是有隐情。有人下巴上肌肉发抖,双目斜瞥,一个玩家突然起身,离开牌桌,或是一掷千金地给小费,都能让你看到其中奥秘。可特别让我着迷的是发牌人,命运与毁灭的操盘手。他们的低音让脊椎震颤,其中还有形而上学般的厌倦之意。说得好听,唐·安塞尔莫。更有可能,他们只不过是厌倦了。女士们,先生们,不能再下注了。这仍然是世界上最棒的一句话。最后一分钟下注的恐慌,分注在二、三点上,分注在零上,最后,不能下注了。一片凶险的寂静,直到那只白色的、旋转的小球落下弹起,那声音的确无与伦比。只有两种玩家,观看的和倾听的。五点、红色、输钱、失落。那次在多多家,你是怎么说的来着?你当时盘踞银行,手握扑克,不准再加注了,女士们,先生们,看看手气吧:癌症,车祸,离婚,不幸,爱与激情,像希尔顿一样大的钻戒……没有人笑。我们都不傻,我们自己已经预见到这些。

又过了半小时,我的钱已经输完。我看见你在远处,与你宿命中的那个人并肩而坐,可我们当时并没有预见。他举起香槟向你敬酒,你们碰杯。不管你去哪,都能和人亲密无间。我没有去你那儿,却去其他的桌边游荡。奈杰尔一如既往,脸白如纸,如同巴登巴登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可就连他也输了。吉尔斯和“男爵”已经离开了巴卡拉纸牌的牌桌。提科将裤兜从里翻到外,紧捏在拇指和食指之间。“医生”那张纸片上写满了潦草的数字,这是他包胜不输的法宝,可是也输得两手空空。只有多多和梅瑞尔还在玩。如果我们都输光了,我们就连加油的钱都不够了,提科说。赶紧去告诉梅瑞尔,我们都说,让她快停手,她手里还有筹码。可梅瑞尔不干:她也想享受一番甜美的破产时光。

结果你成了唯一的赢家。我们全都是输家,都被你的牌桌吸引了去。那时候还没有信用卡,所有的钱都压在赌场上了。快收手,“男爵”说。这话说错了。你表情奇特地看了他一眼,啜了一口香槟。我们盯着你那一堆筹码,想要猜出那到底有多少钱。起码有一万。老天啊,宝拉,留一点当大家的晚饭钱吧。我们并不太喜欢你的新朋友。他的手背上有文身。很细小,就像是北欧人给公牛做的标记。他对你说了什么,你笑了。就像你一直认识他似的。你对着发牌人做了个手势,手指围着你面前的筹码画了一个圈,又指向了 23点,这个点之前刚刚中过。这是我的数字。那男人捏出筹码,如同发牌人一样极快地清点了数目(就像是在拨大便,“作家”后来说),又将这些换作了更大的、更昂贵的筹码。他举起一枚筹码,看你是否同意,那是一枚金筹码。每个人如今都在看着这一桌。你点头了,他把那枚筹码滑向你,至于那剩下的、较小的筹码,他做了一个淫秽的、粗鲁的发牌人的手势,表明剩下的都不算钱了。可那依然是钱啊,当你示意发牌人不用找钱的时候,我听见提科低声地嘟囔。该死,我们的晚饭就这么泡汤了。他紧咬着牙,唏嘘作响。这是给员工的小费,谢谢女士。那我们算什么呢?我们也是受命于她的员工吗?我总在怀疑,发牌人对钱究竟是什么态度。他们的工资毕竟也不是筹码。很少有发牌人也来玩牌。他们肯定见识过一两件事。所有人都在看着你。该下筹码了。有文身的男人在桌面上堆起筹码。准确地说,顶线注押在一点、二点和三点上,角注也已经压满,最后将一枚昂贵的筹码直接压在零点上。你没动,只是站着,握着你的金筹码,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提科肯定也知道,我听见他窒息般地哀叹:别啊,宝拉,可别。可你已经做了,像牧师一样缓慢而深思熟虑。押在 23点上。这是我的点数。摇出来了零点。没有人说话,只有文身男人押在零点和零点前后。因此他也赢了你的那枚金筹码。一千法郎。要是能摇出来23点,你就能赢三万五千法郎。赌场主管把文身男人赢得的所有筹码从桌上推给他,他摸出一枚金筹码,滑给你。你连眼都没眨一下就接了过来,似乎你和他已经一起玩了许多年牌。你的表情也毫无变化。下筹码了。提科又哀叹一声,像是狗对着主人悲号。奈杰尔盯着看,梅瑞尔也在看。

气氛紧张。赌场主管和玩家之间又是老一套心照不宣的目光流转,这是一个女玩家,真的,只有女人才懂得这样做。这是眼神的游戏。心想打消这女人的一意孤行,但大家都知道这没用。手旋动了数轮,小球跳动,滑行,再次跃起,直到最终落下,坠入小格中,显出那个神奇的字母。

23点。之后的一切飞速流逝。想到那是我们和你在一起的最后时刻,依然会让我痛心。你将赢得的筹码推给身边的那人,他又推了回来:三万五千法郎,却依然坐着不动声色。提科又哀叹了一声,奈杰尔紧盯着高处的某点,吉尔斯点了支烟。你对着赌场主管点了点头,推给他一枚筹码,又将三万四千法郎平分成两堆。此时文身的男人站着,等着,你转过身,吻了提科,吻了梅瑞尔,吻了我,指甲划过我的颈脖,将一枚筹码交给多多,其余的倒进自己的手提包里。在这个雨天,你没有留下什么话,就和你的男人大步走了出去。她这下享福了,当你消失在旋转门之外,“男爵”喃喃自语道。我们都知道你不会回来了。你将你的筹码留在台面上,正对着我。我该将筹码装进兜里,但我却把这金筹码押在了红色上,结果摇出来了黑色。牌局本无秘诀。

外面还在下雨。有人建议到海边走走,女孩们兴致不高,她们待在赌场附近林荫道上的一家烟店里。

狂风呼啸,还有杂响,那是巨浪拍岸之声。我们站着,浑身被淋湿。然后提科说道:我不喜欢那家伙的样子。奈杰尔什么也没说。我也同他一样。

你是否曾在法国的海边旅游胜地醒来?时值淡季,酒店里夜夜无眠,宿醉,海景,海鸥,豪雨。

早餐有杏酱,还有荷兰产的,包好的小块黄油。六个月后:萨拉戈萨的阿拉贡皇冠酒店(Hotel Corona de Aragón)失火。照片里,顶层玻璃窗后的人们向人世挥手告别,似乎正在举办聚会。有八十九人遇难。几乎全是西班牙人,有几个德国人,有一个哥伦比亚人,一个荷兰籍。只有一个。

宝拉Ⅱ

你召唤了我,于是我来了。你能否听见我说话,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有我无法控制的默契。或许这默契会穿透你斜靠在窗前的那张照片,掠过你的身体。你的声音不大,可我依然能听到你的声音。这就是我所谓的默契,如今在此地,我也学到了更多。首先,我对死亡曾有的所有想象都是错误的。这是我们学会的第一点。我说了“我们”——这是老习惯了,其实我是独自一人。天地间有无数的亡灵,可他们缺席了自己的死亡,正如我一样。我已经没有真实的身体,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无可依存。没有了真实。没有光,也没有阴影。没有温度,没有时间。我是不是说了“此地”?这里无所谓“此地”。这我也无法解释。我的前方一无所有,身后也一无所有。我依然活着,却不在天地中。我费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这一点。可我又如何能说“很长”呢?这里连时间都不存在。我并没有学会一门新的语言,所以只有勉强达意而已。我看不见自己,可我知道自己就在这里。并无实体,身边也空无一物。甚至空间也没有。我说能听到你的声音,这是真的。如果我说我依然在此,这也是真的。或许我不该尝试着向你解释,只应用你能明白的话向你描述,虽然你根本不了解这景况。我彻底地孤独一身,就像所有我既看不到,也听不见的其他死者一样。其实,我是自己的记忆,我能附在记忆上多久,这也未可知。只有当记忆都消散时,我才会真正死去。所以我才说,我依然活着。我死去了,可我的生命还没有消失,正是此意。就像还有些事有待结束。或许我们真的会魂绕旧地不去,或许我们因此还有话要说。或者我们不过是幻想自己有话要说,还指望有人能听到我们。我常常发现自己依然会想用肉身来感受,但更多感觉到肉体的缺失。不,应当说丧失。当肉身已经消散之后,还有虚无之痛,这的确有些不择词句,我知道,这肯定类似于疼感。只是无法说得清楚。我还记得自己是小姑娘时,曾被奥德赛入地狱的故事深深感动,他被苍白的鬼魂所围困,前去看望母亲。可实情完全不同,没有人会来看望你,这我知道。我们不得不与过去共存,可过去又缓慢地流逝而去。我们没有未来,只有过去。那些不再归于时间的过去。属于另一类的过去,你要知道,从现在开始,我所有的话都会词不达意,芜杂混乱,拼命尝试用你的语言继续说下去。或许甚至是因为我们鬼魂太危险,所以有些民族将死者的名字视为禁忌。他没有名字。她的名字永远不要再提起。在日本,会给死者另起一个名字。我也是一样,就我所知,或许已经有了一个新名字。我已经没有了去处,没有了所在,没有了时空。

让我还是从我死去的那一刻说起吧,这和你们活人所想的完全不同。我告诉你,没有出现神奇的光环。只是一场酒店火灾,以及随之而来的恐慌。我可以告诉你,我死得没有痛苦:我丧失了意识,可以说是无知无觉中摆脱了生命。这一变化虽大,可一点也不出彩。我记得自己极为惊骇,只过了一秒钟,我就到了这儿。后来,又过了一秒,嘀嗒一声——请原谅我错乱的时间,但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对你说。你要知道,我能听见你在这屋里所说的和所想的一切。别问我怎么听到的,想法也是有声响的。你从来就没有懂得我们之间的关系。你相信了我说的谎言。女人善于撒谎,而男人善于被骗,哈!与你继续在一起就意味着我不得不苦苦忍耐你一贯的心有旁骛。这太痛苦。所以这么多年以来,你还是孤身一人,我当年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存在于世,根本不需要伴侣,与你共同生活将会是一场灾难,我能挺过这灾难,而你不行。你活着,就是为了心不在此,或者说,你心在此,而人已经不在这停留。世上的确有这样的人。我说了“根本”,正是表达此意。我总是喜欢挑字眼的。存在与停留本来就意义接近。

我们的撒哈拉之旅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之一,这话我说得毫不夸大其词。我们同居的那一次,我不得不让你产生这样的错觉:似乎这对我来说只是一时放纵。我当时说了什么?似乎是刻意作态什么的。忘了它吧,或者,不要忘记吧,不失为一个办法,来对抗无可挽回之事。当时,我内心的光芒是如此炽热、如此狂野,以至于我的死亡根本不值一提。可你什么都没有发现,男人往往如此。现在,你觉得我在说大话,可如今,身处我的所在,已经毫无理由说大话了。“我之所在”——可见我依然不能忘记语言。“我所在的虚空”,这个词是不是更好些?要是我没弄错,我正在结束自己的生命。真奇怪,这是唯一的出路。我也感到,我不能止步不前。我看不见色彩,即便我能看到,色彩也会渐渐淡去。

我那么爱你。看,我说出来了。我爱过你们中的许多人,或许最爱的是多多,可我爱你们每一个人,真的。那一小群任性散漫的人,虽算不上亡命之徒,那又如何。我四处游荡的朋友们,依然在尘世中跋涉,心却已经远去。我曾抵近看过你们每一个人。你的禅宗寺庙——我远远地就能看穿。很抱歉我这样说,作为一个活人,你给人的印象却是死水一潭。尽管你距离死亡又近了一步。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光秃秃的白墙。尽管我没有眼睛,却还是能看见。我希望你不要为此困惑。我也能看见自己的照片。这并不痛苦,却让我有浓浓的怀旧之感。哈哈,我能听见你在回想我的嗓音。我知道这样能迷住你。你和多多。我和多多也有过私密之事,但你们都不知道。在她身边,我才能不再受男人之牵累。是的,你也是牵累之一,虽然你与众不同。你,我不得不放手。我说了你们都不知道,但很有可能“作家”在怀疑此事。他总在观察大家,包括你。我总是担心他会写你。他优游数年,等着写他的书,同时他也在观察,收集材料。如果你也是观察者,你就会懂得。当我和温特罗普在一起时,我能看见他是如何紧盯着一切,只要我们不在场,就会把这些都写在他随身携带的那些小本子上。有一天我偷窥了其中一个小本子上所言何事:P. Voracious. I. W. and Don Anselmo her born victims. 荷兰语的词汇,却是希腊文的字体。幼稚的语法学校代码,对我而言却是一清二楚。其实,这些内容他在一本小说里也都写了:偷朋友的贼,偷情人的贼,总之如此,写满了一整张清单。他总是围在我身边,一有机会就想劝我上床。温特罗普可不介意,他还非常喜欢“作家”的模仿才能。即便那本书面世时,他甚至都没有怀恨,谢天谢地,书里没有写我。“作家”说你是一个谜。小心啊,他可是软硬不吃,真正是个深渊。你可要小心别掉进去。

我说了,我不得不放开你,可这是真的吗?你会觉得这难以置信,可我想,我当时只不过是害怕而已。我现在还为此遗憾吗?我是否曾望入深渊,丧失了勇气?我是否太怯懦、太软弱?当我活着的时候,我曾下定决心,绝不留遗憾。对此我现在也无法肯定,或许是因为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吧。来不及,这也是一个和我毫不相关的词。其实,当我说到这个词,我已经知道其毫无意义。来不及,遗憾,甚至你都不会提到这些念头了,虽然你还身在人间呢。我所追寻的是纪念,可我得到的却是库存清单。这绝不是应有的,世上依然有我太多的痕迹,需要消减退散,抹去无痕。

呼吸,我需要呼吸。这真怪,可我有些恍惚。我许诺过归来,当下却又觉得自己正在淡去。我已经形同死亡,却又觉得有许多话还待说出口。这真的可能吗?明明已经死去,却又觉得自己疲倦得行将死去,行将溶解、隐去、消散于无形。鬼魂——又一个好词。这就是我的当下吗,一个鬼魂?此刻,有些词语是不能提起的:肉欲之爱,狂喜,这之类的。看一眼就会裂开的玻璃杯。我不再拥有的记忆,我依然能记得的那些人。理查·施特劳斯的那首歌——我记得那是他最后的作品,名叫《最后四首歌》(Vier letzte Lieder),是这样结尾的:这和死亡相关吗?就是这个问题,关系到根本。死亡,荒野之地,无人之地。施特劳斯还活着的时候,就问出了这个问题:死亡真的存在吗?茫然不清,却又无比准确。长眠于此。死者无法长眠,如我此刻已觉孤独,这份孤情只会增长。你还能听得见我吗?你还能看见我吗,我的照片,这片洼地风景?你刚刚说了什么?里面下雨了,外面下雨了?雨!我记得清清楚楚这照片是何时拍的。那天晚上和奈杰尔在一起——没错,我与奈杰尔也有关系,虽然你并不这么想。“代数学”的奈杰尔,非常酷。是的,一个夜晚。有大叫和耳语,流汗,爱,痛苦,然后飞去找多多,精油,治愈。还有,饮酒,可乐,第二天一早,那位摄影师,那扇窗户,那场雨,那张你依然在凝视的照片。是否有爱情?我会觉得很困惑。模糊不清,我曾经就是如此,不是吗?曾经——这个时态变化多古怪啊!我会回来的,我说过,可你真的想要多听听我哪些可怜的秘密吗?所有那些男人,都拼命地向里插,似乎想要从外进到我身体里,再分娩一次。他们压在你身上,百般动作,所能表达的不过是不顾一切的欲望,插入我的阴道,阴道,一次次向前插入,又被挤出来,不过如此,不是吗?他们各不相同,却又毫无两样。真可怕,不,不可怕。生命看来如此重大,只有在其后你才会发现它是如此的空虚透明。如同蛛网。可同时,生命也如此的神圣。哦,老天,不,我是说,如果过去曾有人对我说这些,我会让他快点闭嘴。哈哈。不就是这样吗?让神圣闭嘴?神圣,你听到了吗?好了,为什么不自己来试试死亡是什么滋味呢?我还要多少时间(请原谅我)来继续这场告别呢?

睡眠。你睡着了,我,我已经失去了睡的能力,可还有什么别的词来称呼睡眠,我不知道。

我的长篇大论已经衰落,变成虚弱无力的比较。我所说的,或许类似于你在旅馆里曾有的某种感觉,灯光缓慢地昏暗下去。正类似于此。我专心等着,却没有任何等待的焦虑,等着光亮重新燃起,缓慢迟滞,正如其暗下去时一样。我看着你睡去。你不能怪我,是你开始这一切的,是你召唤了我。在睡眠里,你躁动不安,满怀恐惧。你的禅宗寺庙不过如此,欺骗自己是没有用的。我还记得在沙漠里时,你睡得多么不安。我清楚地记得你曾告诉过我的。你总是会在大约五点钟醒来。一天夜里你走出去,在外面耽搁了许久。我跟着你走了出去。冷极了,我能看见空中你呼出的气雾。天空中有无穷无尽的星星,比你在这儿见过的所有星星还要多,有如大海,万千世界,万千的符号与形状,无比遥远,又在无比的静寂中舒展旋动。过了一会儿,我鼓起勇气,问你是否有心事,你告诉我说,每个夜晚,总会有一个时刻让你觉得了无生趣。你打算用玩世不恭的口吻,但没有成功。你害怕这一时刻,因为你知道,它总会一次次重上心头。我能听到你声音中满含的恐惧,你骗不了我。当时不行,现在也不行。你害怕黑暗。然后你说了一句话,我至今都没有忘记。狐狸在夜晚来临。这是你祖母曾说过的,似乎已经是上辈子的旧事,当时你还是个孩子,可你再也没能忘掉这句话。我也忘不掉。我们一起站了好一会儿,我想打破沉默,可想不到有什么可说的。狐狸。当你走回去睡觉时,我看见了狐狸,我听见它们在帐篷四周嗅闻,轻刨,微微喘息,它们的爪子在帐篷上抓挠,我看见它们半张的嘴,尖利的小獠牙,帐篷外它们淘气的小尖脸的倒影。我能听见它们彼此交谈。你相信我吗?我不能告诉你,到底有多少只狐狸。从那一次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它们。可我知道,它们总在你的左右。一旦你听见有人对你说他已经失去了生之欲望,你就忍不住会想,究竟哪一个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是那个能让每个人开怀大笑的人,是那个能将所有的动物都模仿得惟妙惟肖的人,是那个洗牌出神入化的人,还是那个身边有狐狸的人,他会在某一天希望死去。

我将你们每个人都看得很深。你们却对我没多少了解,没有一个人了解我。我曾经在合唱团里演唱,即便你也不知道这事。是的,当然是唱女低音。在尖厉的女高音间,阴暗的低音穿梭往来。高音部分是最激动人心的。如同经线与纬线交织。你,一个语言的爱好者,当然明白我的意思。我也一直热爱着语言,荷兰语是我个人的最爱。我曾花了不少时间在大学里学习荷兰语,这一点你们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关注众多的词语正在消亡,更糟的是,语言同说这种语言的人一同沦亡。

纬线,你知道我的意思吗?纬线就是织布的时候,从一侧横穿到另一侧的线。我的声音就像是纬线——是需要中和女高音时那沉暗色的纬线。从无例外。狂喜需要节制。这就是我的角色。需要用低沉的嗓音制服狂迷,使其不会飞出窗外,迷失在太虚之中。

作曲就是为了将狂放之情拒之门外。为了秩序。老天,如果你们听到我说这些,肯定都会狂笑吧。可我现在能毫无隐藏地说出这些,这就是身为游魂的好处。我的所有感官都感知着——这是死亡的又一个礼物。请原谅,我的嗓音听起来有些夸张,可我没有其他的嗓音。你们之中没有人会感兴趣我从何处而来,你们都埋头于自己的小天地中不能自拔。我是不是有些太刻薄了?

你们为何每天晚上都要碰头?你们的卓尔不群,说到底不过是刻意做戏大笑,否则就会哭起来,不妨这么说,因为我看了个遍。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太傲慢,可实情如此。有些人我是在床笫之上了解的,有青蛙与孔雀,有官员也有怪汉。你们的共通之处在于,你们都惯于蔑视。你们藐视命运,即便在现实中不能如此,但起码在牌桌上是这样的。输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真实,要是有人赢了,不管赢得多么少,倒也不超过我们所能接受的真实范围之外。

可我也见到一直就有人出老千。将“九点”塞进袖口,倒腾手上的把戏。你还要我再说下去吗?可你们一直也知道,那个犹太人“奇才”,手脚灵巧。偷了一块金币,一支银色的自动铅笔,第二天他的女朋友过来还的,你记得吗?那一次我们正在和温特罗普的一位朋友共进晚餐,是一个荷兰的外交官或者什么的。不,我倒不是因为丢了东西而恼火,只不过那支金笔是我父亲的,我搞不懂怎么会不见了。第二天,他又把金笔还回来了,还是让他的女朋友出面。“奇才”整个战争期间都在那些严守清规的清教徒农民家里东躲西藏,无数次从一家逃到另外一家,不可思议的小子,可他居然活下来了。他学会了如何撒谎,小偷小摸。他学会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我们却以爱的名义对此视而不见。当他手握“银行”,时刻能够取“巧克力”,而赌注又很高时,总是会用一成不变的套话大加嘲讽:你输得起,还是输不起啊?我是不是得一直等下去,再等一天啊?哦,你们这伙人让我忙得不可开交。有趣的是,没有人哪怕问过我一次,我白天做什么。我的白天用来恢复元气。医生、护士、妓女、女祭司、精神科医生。偶然也拍点照片,为了票子。我也去合唱团训练。除此之外的时间,我都花在你们身上,只有你们,你们。你们都对此一言不发,这真奇妙。但凡有人打算套我的话,都会被我贬入天牢,避之唯恐不及。你不会知道这些,因为你从来不问任何问题。吉尔斯不知道我和多多睡过。当时已经没几天好活的安德烈已经准备在运河那儿跟奥利分手,死也要死在我身边。整日打小算盘的奈杰尔已经得了阿尔茨海默病,步履蹒跚。提科,人民的大艺术家,是唯一一个在床上和平时都很有趣的人。还有谁会将自己勃起的阳具打扮成一位穆斯林新娘呢?只用了一些绷带,还有少许的口红,活脱脱就装扮出一位法蒂玛,在床单起伏之处欢快舞动。这都是过去的事,今日听来,是否乏味至极?我是否应当选择一种更有价值的活法?不。我曾在斯布韦(Spui)的路德宗教堂内演唱巴赫的康塔塔,但你们中没有一个人来听过。我是否应当多一些巴赫康塔塔的气质?不。我是否应当冒险跳入你的深渊,看你如何尝试毁灭我?不。我抢在了你的前面。有一天你会希望自己已经死了,可你们如今都健在,我却已经死去。反正你和我也无法在一起生活。我错了吗?莫非你是我生命中的挑战?

情况并未改善。我拥有一整天吗?可并没有所谓的一天。我只有今天。真是疯了。你会以为死人拥有更多的法力,会让你不用担心面包会过期,乐器会崩坏,概念会被淘汰。我的光亮又一次暗淡下去了。我不过是在幽幽而谈,好和你近一些。我得结束这一切了,却找不到终点。在这莫须有的一天之中,我一直在看着你,不是吗?看着你极为缓慢的生活。看你如何向洼地凝望,我知道你刚读了《炼狱篇》,可我看不透你在想什么。在那之后,你沉寂地坐了整整一个小时。你又站起来,径直走去,扶正了我的照片。瞬间,我对自己身体的依恋又卷上心头。你们都曾一度拥有过我的身体,所以这身体也不算真正属于我。我并不想将它要回来,比起我来,这回忆可能反倒让你更为难受。我看着你,心有所感,你的存在似乎比我的虚无更难以承受。到这儿来吧,我想说,可我不知道“这儿”是哪儿,即便我知道,这儿也并无一物。无有孤魂。你会知道的。

还有最后一件事我想告诉你。那一天,我是沉下去的。并没有被烧死。最后那一瞬间,我依然能看见,说看见恐怕不准确。阿图罗,他叫这个名字。阿图罗正在窒息,他在痛苦中抓住了电视天线。以前的酒店里都有这个,有点像镀了镍的鹿角。于是电视从桌子上翻到地面,把他也一同拽倒到地面上。你知道吗,人的思想的确能如实记录下这一刻的疯狂。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倒在地板上,在你身边扭动,紧抱着电视机,这就是我最后所见的一幕。然后,我获得了另一种视觉。我睡着了,或是感觉已入睡。

这是一种深沉的宁静。请按我的原话来理解,这可能今后对你有用。可我的头发。

我从没有想过我的头发。我想,这可能是我身上最飘忽不定的所在。可我如今能看见自己的头发,前所未有的生动,突然间,对自己的眷恋席卷心头,似乎我从来没有留心过我自己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错过了自己,在这些年间,直到最后一刻才找到了自己。我所能记得的,是疯狂的眷恋。你能想象吗?突然之间我意识到死的是谁。那个躺在地板上的就是我啊,电视屏幕闪烁着,愚蠢地照亮了我的头发。头发剪短了,正如这张照片中一样,可依然光亮、顺滑,让我想轻轻抚摸。

最后一次了,真正的最后一次。就像是被风吹走,每次归来时,都比之前更加遥远。你是唯一真正召唤过我的人。其他人会时常想到我,可没有一个人能找到我。他们的悲伤,若是可以称得上悲伤的话,没有力量,而距离又太遥远。还有一件事。阿图罗,你看,他距离你们的小圈子很远,却在我的圈子之内。他打动了我的心弦。当那天我走出赌场时,我在你们眼中已经成为陌生人。他什么都不对,却拥有力量。你们都讨厌他。当我们离开时,都显在你们的脸色上了。多多很吃惊,吉尔斯和“男爵”难以置信地瞪着眼看。“作家”酝酿着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关于变色龙的小说。好吧,故事的情节不错,可他永远都不会写。你们看我已经判若两人,可我依然没变化。或许你是唯一一个真正懂我的人。

那时,我的指甲压入你的手心,看着安东尼奥尼。在你的脖子上也留下了指甲痕,那是我最后的告别。你打开了窗户。轻风吹动。这就是我。轻响,低语。这是狐狸之声,沙漠中的一夜。幻梦中的狐狸。并非实有。转瞬即逝。如同我们一样不见踪影。

海之角

女人可不行,我父亲常说,只有男人才会去往海角。可我总是不听。岛上的海角比在大陆上多得多。我最喜欢的海角是蓬塔那蒂(Punta Nati),特别是在恶劣的天气里。当我屋前的树被屈拉蒙塔那风压低时,我就知道,去那儿转转的时机到了。我穿上雨具,走出镇子。镇子不大,走不了多远就到了镇郊的工业区。看着工人们忙着开叉车搬运大小木箱与盒子,叉车倒车时会发出尖厉、单调的噪声,似乎深感痛苦,却又说不出口。当我沿着狭窄的街道向北去时,依然能听见枯燥的嗡嗡声。风已经变得狂暴,我不得不低下头,像个仆人一般。风割过我的头发,抬起头向风中看,哪怕是一小会儿,就会吹得我满眼是泪。道路的两边都是石墙,用的是遍布这片荒野的石块。岛上其他地方都是绿色的,只有这个角落荒无人烟。

没有树,偶有的灌木丛同样干枯、粗硬,枝条嶙峋,全都被风吹着向南倾。在大地上闲步的绵羊也发现没什么可供果腹。我知道这地方要走两个小时,可我从来也没注意过时间。一分钟或一小时,对我而言都一样。你在寻找什么?我的父亲会这么问。他如今已经过世了。我想要一个解释,可总也找不到。只有当我身在其中,我才能深谙其道,可那之后又会再次丢失。布满石块的荒野。阴云在铅色的天空中刻出丝丝缕缕,下方的荒野上笼罩着奇异的光芒。一种暗淡的金色。长久以来,农民们清理出耕地里散落的石块,堆成小丘,对其无可奈何。我想象着小丘里生活着另一类人,与我们截然不同,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那里没有生灵,从来没有。曾经开垦的土地已经废弃。道路的尽头是灯塔,灯塔中无人驻守,塔基旁的小阁楼里也没人,旋转的巨灯在太阳落山之后会自动打开。这里过去曾有许多海难。我记得遇难船只的名字,边走边逐个背诵,仿佛是连祷文。灯塔所属并不对公众开放,可我知道围墙上有一个裂口,让我可以钻过去。靠近悬崖边时,我听见了大海之声,愤怒又欢乐。我是来跳舞的,这一点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向父亲坦白。

我的舞伴是风,托着我,四下推动着我,粗暴得不可阻挡。我听从它的引领,甘冒被击倒在地的危险。这儿的岩石突兀、锋利,有时会割伤我,撞出瘀伤,当我还是个女孩时,我总是要隐藏这些伤口。曾经有一条路从灯塔直通海湾,你在那儿能看见脚下的海浪咆哮。如今这条小路已经若隐若现,没有人再来走这条路了:大地崎岖又危险。没有地方可让你抓住,站稳,可我就想走到大地之边,我想融入这令人沉醉的狂怒中。混沌崩解,战争,危机四伏。灰色的大浪涌起,拍击岩石。洪波弯成巨拱,争相抬头,似乎要跃入天空。灰色中蕴含有一切阴影的色彩,粼粼闪光,从如同汽油的蓝色到如同棺罩一般的漆黑。怒声大作,将飞沫吞吐于半空之中,孤悬于灰色的天幕之下,又跌落进深深的低谷阴影中,积蓄力量,从头再来,凝聚着双倍的力量。如同鞭子抽打,巨人咆哮。我来这里就为此:为了咆哮。我鼓起勇气——我知道这里没有人能看见我,听见我——我向大海咆哮,反击,刚开始我心存怀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可随后我的吼声越来越响,以愤怒对抗愤怒。我像是一百只海鸥一样尖叫,我向着溺水而死的水手们大喊,发出呼唤,他们也会回应,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渴望,渴望着迷失在这起伏的律动之中,但我深知这不可能,舞蹈就此结束,我要步履沉重地走上回头路,风暴呼啸,追赶着我,疲惫也拖累着我。我已经丢失了北方,我们这儿会这么说,丢失了屈拉蒙塔那风(he perdido la tramontana)。这就等于说你已经失去了理智,当然了,对我来说,这并不对,我的理智一点也没少。我很快乐,却无人可与我分享。我只有等到风暴和大海再次将我召唤到海角去,这是我们的默契。

后记

漂浮的世界里

生命轰然倒地时的模样

赵松

塞斯·诺特博姆

年轻时,他很瘦,有着典型荷兰人的窄脸庞,头发柔软弯曲,眉毛浓黑,鼻子坚挺呈45度角。这是一张他年轻时的黑白照片。当时他正侧歪着头,握着笔,悬停在留白宽阔的打印样章上方,西服是深色的,雪白的衬衫,扎了条有很多小菱形图案的领带,也可能是浅黄色的,或是淡金色的。从为数不多中年以后的照片上可以看出,这张脸已变得松弛舒展起来。没变的,是他喜欢侧歪着头,眉毛略微上扬,眼神淡定而又有距离感地看人的样子。他这个人不管神情如何淡然,似乎都有种骨子里透出的得体且不失宽容的骄傲气息,与此相应的,则是意味深长的眼神。只有在跟好友们,比如雨果·克劳斯,或是翁贝托·艾柯在一起时,他才会露出亲切默契的笑容。

我对诺特博姆的有限印象,其实是被雨果·克劳斯唤起的。2020年8月里,读完那部厚厚的《比利时的哀愁》,我又读了诺特博姆跟随雨果·克劳斯返乡完成的那场对话。这对老友在那座比利时小城里漫游,追溯过往记忆,解读小说与现实的关系,也展现了彼此在文学上的共鸣与交情的深度。在跟随他们的脚步和眼光游荡的过程中,我也在回想与诺特博姆相关的记忆。自1956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后,这位1933年出生于荷兰海牙的作家,至今仍写作不辍。我不知道他到底写了多少作品,但早就读过已翻成中文的两部小说(《万灵节》《仪式》)和三本游记(《流浪者旅店》《西班牙星光之路》《通往柏林之路》)。这次读了《狐狸在夜晚来临》之后,我好像又一次重新认识了这位荷兰当代文学大家。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在诺特博姆的漫长人生中,应该是把很多时间花在了到处漫游上。这不只是因为他写了那些游记体杰作,在读《狐狸在夜晚来临》的过程中,我发现里面的主要人物多数都是生活在异国他乡的荷兰人,而且,他在写这些人物的时候,无论以何种方式呈现他们的命运,都会赋予他们只有在异国生活的情况下才会有的某种气质,尤其是在看他以简练而又富于诗意的笔触去描写那些异国风物时,你甚至能感觉得到,它们的存在,不仅让那些荷兰人沉湎于漂浮异乡的生活状态,还始终都强烈地吸引着他的热情与步履。

我没读过他的诗,但我丝毫不会怀疑他是位优秀的诗人。在读《狐狸在夜晚来临》的过程中,我就知道,能以这样变化微妙而又层次丰富的方式写小说的人,要说他不擅长写诗,几乎不可能。几乎每篇小说里都可以随便挑出一些片段,分行就是好诗。但,这还是表面的。往深了说,就是他有本事能让小说的行文过程中不时透露出令人着迷的微妙诗意。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漂浮的生活与灵魂

那么,《狐狸在夜晚来临》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

它由七篇小说组成,因为《宝拉Ⅰ》和《宝拉Ⅱ》其实是一篇,但我不会把它看成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短篇小说集,而更愿意把它视为一部小说。下面,我要先为这些小说做一下简要概述,然后再阐释为什么它们最终生成的是一部小说作品。

一个老男人,来到威尼斯,回忆多年以前在此结识的少女,他们燃起短暂的激情,然后各奔东西。后来她结婚生子,离婚学画,然后偶然看到他的艺术评论,发现他评论的那位画家正是自己最喜欢的。他去美国看望她,为了结束。后来她死了。他的追忆充满哀伤与绝望。(《贡多拉》)

一个木刻艺术家,害怕冬天,害怕阴冷的气候,因为黑胆质性格。他喜欢风暴天气。在海边,他和恋人目睹了一幕意外的惨剧:一个喜欢拍闪电的女人跟讨厌她做这事的男友发生争执,然后他端着酒杯走向海边,被闪电击毙。艺术家在回家途中,锯下了被狂风吹倒的大树的巨根,带回了家里。(《雷暴》)

一个老男人,对着一张旧照片浮想。回忆海因茨,意大利某海滨小城的荷兰荣誉副领事,一个笑口常开的充满魅力的男人,如何因为一个神秘又美好的女人的死,而把自己慢慢折腾到死。(《海因茨》)

一个老女人,在孤独中回忆自己爱的海军中将,她好友的丈夫。闺蜜临终时,他们告诉她,他们会在一起。他死后,能给她带来某种短暂陪伴的,只有那个餐厅里的老侍者。他说不好英语,而她不擅于西语。他是个被命运诅咒的人,会偷走她的钱物。让她不解的,是好友安娜贝拉在听到他们会在一起时,竟是无所谓的样子。(《九月尾声》)

一个女插画家,已故恋人是做金融的。他害怕黑夜,害怕傍晚,也畏惧阳光。他们都喜欢生活在外国。在他们的生活里,曾有过几只乌龟。乌龟会吃落地的芙蓉花瓣。她最爱芙蓉,每天开出鲜艳的花,黄昏凋落。她画过乌龟,写过它们的故事,给它们取了基督徒的名字。她恨过他。他们相恋三年,分手没多久,他就死了。对于她,他死过三次:离开,死去,被她遗忘。(《最后的下午》)

一个男人住在像个禅室般的顶层公寓里,坐在仅有的一把椅子中,面对空白四壁,想念已故的宝拉。四十多年前,她曾上过《时尚》杂志封面,还因参加静坐示威、街头袭警和爱情派对上过报纸。她抽烟、酗酒,人见人爱。他跟朋友们都老了。他深情回忆与她相关的一切,可是她的形象是模糊的。他对她内心世界的认识,是具体而又模糊的。(《宝拉Ⅰ》)

他的回忆未能深入她的内心,宝拉的鬼魂却听到了他的召唤,认为这是默契。她描述了死亡的发生跟想象的不同,还揭示了他不需要伴侣,总是心有旁骛、虚无。而对于她的状态,他一无所知。她爱他。她谈论那些没有爱情却有激情的两性关系。他害怕黑暗。她知道狐狸总在他左右。没人了解她。一切都是“转瞬即逝。如同我们一样不见踪影”。(《宝拉Ⅱ》)

一个年轻女人,在风暴天气去岛上的海角。没人知道她去那里寻找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解释。她是去跳舞的,以风为舞伴,还想融入令她沉醉的狂怒大海,对海怒吼,以愤怒对抗愤怒。但这快乐无法与人分享。她相信自己是理智的,跟风暴、大海、这海角,拥有默契。(《海之角》)

现在,合上书,我的脑海里留下的,是动荡的海水。然后才是那些闪烁浮沉的人与事。昏暗激荡的海,是那些人物的背景,也是他们的舞台。他们的回忆就像是舞台上的一幕幕,始终贯通与萦绕着相似的气息。尽管他们不是生活在某个海边小城,就是生活在某座岛上,不是在意大利,就是在西班牙,偶尔也会在阿姆斯特丹,回忆那些遥远的海滨小城或是岛屿,可是空间上的差异并不影响它们最终生成这样一部小说。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