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痘症医院不再是一座义庄,而是真正的医院。院内有一个很大很大的厨房,是个黑色厨房。这厨房并不用来煮饭炒菜烧水,不是用来给病人和医师等等预备膳食,不烧柴。这样的厨房大概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了,因为整个厨房只是用来煎药。一个一个的炭炉,里面燃着亮红红的炭,柔柔的文火慢慢地烹调着炉上的瓦锅。瓦锅比普通的茶壶要大些,有提柄有壶嘴,锅盖“噗噗”地响,冒出白色的烟雾,锅中煮的是药。这厨房弥漫着一股清香的气味,不似一般厨房充满浓烈的肉类煎炸的味道,而是苦涩的、辛辣的、芬芳的、清凉的、素净的草味。厨房由早到晚煎着药,每一个病人的药不同,每一次的成分不同,真是举世无双的厨房。
痘症医院是一家土医院,大夫的学识大都代代相传,用的都是草药,和半山的医院完全不一样。胡嘉的叔母在半山医院当护士,病人每天吃的是药丸或者药水,用开水送下喉去,医生常常替人打针,有的还要把身体切开剪剪割割再缝合起来。痘症医院不替病人打针,只有很特殊的情况,才用很长的针针灸;有些病,就用烧热的小瓶罩在背脊上。病人喝药,还有杏脯、葡萄干、甘草送药,医院充满各种植物的香味,一座花园似的。
上学去
幼年的花初三,每天都要走四次通向痘症医院的路,如果走得快,二十分钟就到了;慢呢,在路上到处看风景呢,时间就不能计算,有时是半点钟,有时是一个钟头。路上有什么可看呢?头一段路没什么瞄头,因为是一道围墙,里面是做船修船的,围墙的对面是山,山坡上长了树。在这一段路上,花初三会走得很快。第二段路却有东西可看了,因为要经过一个采石场,山边开出了一个圆形的大洞,山石灰灰白白袒露出来。山边的地方有一块块斜竖的帆布,用竹竿撑起,帆布一边没有太阳晒的地方,坐着石场的工人。有的把石头凿成一块块长条形;有的把石头敲碎。在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叮叮”、“咚咚”的敲石声。如果一阵风吹来,花初三要立刻背转身体,不然的话,眼睛,鼻子,连耳朵都会吃进许多沙子。
打石其实也不算顶好看,中午的时候爆石,才是花初三不愿错过的,虽然常常看,还是不厌倦。有时迟了看不到,总觉得可惜。所以,他会早一点赶到,站在老远的地方,到了爆石的时候,道路的两端全给截住,一端一人各拿一面小红旗,不让人通过,还有一个打响铜锣。不久,花初三就看到远远的地上有一些火花沿着一条绳似的东西,一直烧向山边,烧到尾尾火光还蛇闪几闪,忽然就是“轰隆”一声大响,山石处冒出一蓬灰,石头滚下山来。第三段路上全是风景,一边是山坡一边是海,刚才经过打石场,一头一脸灰沙,经过海边,就给海风吹净了。这个地方是著名的跳鱼湾,从前是捕鱼的地方,鱼多得不得了,渔人根本不必用网去捕捉。泊一只艇在海边,艇旁垂一块木板进水中,那些鱼游到板边,受到阻挡就跳起来,纷纷落入艇里。
经过了跳鱼湾,沿着山路走,下了山坡就是痘症医院。花初三每天到痘症医院来做什么?原来痘症医院不但是座医院,还是学校。医院旁边那座矮矮的小房舍,是办医院的慈善机构兼办的学校,起初还叫痘症学校,后来才改称跳鱼湾学校。学校内只有五六十个学生,按程度分为三级,同时采复式上课,老师教第一级学生时,二、三级的同学做功课。做什么功课最多呢?当然是习字了。有的描红字“上大人,孔乙己”;有的白手写“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些。
学校里倒没有圣人像,花初三记得父亲说,他小时候进私塾,要拜圣人,作一篇八股文,如果老师在文章后面批下“胸无成竹,涂抹成篇”,就要罚跪圣人。许多同窗当然都不喜欢圣人。那时候要读诗和经,读“人之初,性本善”,老师的桌面有戒尺,打起人来虎虎生风。花初三在第一级时读“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第二级时读《幼学故事琼林》,第三级时读《秋水轩尺牍》,第三级也教珠算。一个书包里没有几本书,重的是砚台,算盘另外用手挽着。后来,读到第三级还教一点儿番文。写番文不用毛笔,却用一种木头做的笔,笔头很硬,木头里裹着一段黑芯,写钝了就要用刀去削。毛笔是用竹做,竹里面空心,笔头用一个铜帽子套好。
花初三最喜欢和书友一起读书,好像唱歌一样地好听,比唱“鸡公仔,尾弯弯”好听,比唱“月光光,照地塘”好听,因为家里教的歌很短,一会儿就唱完了,而且总是一个人唱;读书却和一群书友,坐在长木板条凳上,大家随着读书声摇着头。奇怪,这么每天摇头读的书,半懂不懂的,到离开了学校的许多年后,还依然背得出来:
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习相远
苟不教 性乃迁
大头绿衣
肥土镇的小孩,即使从来没有读过番文,也懂得四个番文字母,因为大家都会唱一个流行的儿歌:
ABCD
大头绿衣
捉贼唔到
吹必必
肥土镇的差人,有镇上的本土人,也有摩啰人,他们的制服是绿色的,头都大得很,摩啰人因为头上缠着头巾,所以变得特别大。至于本土人,则戴了一顶像个倒转了的面盆似的竹册帽。差人都带着哨子,吹起来会“必必”响。花初三也会做哨子,当他上学,沿途上唱着ABCD的时候,就会想到吹哨子。于是,他摘下路旁的树叶,折几折,放在唇边,吹出“乌乌依依”的声音,他就这么一路吹着走到学校。
放学的时候,可玩的东西就多了,又有一群书友。学校的前方对正海滩,水退的时候,可以掘蚬挖蟹;学校的背后是一片低洼的沼地,农人在这水田中种植蕹菜和西洋菜,水田中有蝌蚪、水蟑螂、长脚水蜘蛛,可以捉来玩。至于水田背后的山坡,可以找到的小昆虫更多,既有龙虱,又有金丝甲虫。
最刺激的还是捉迷藏,可不是在肥水街的小巷里那样轻松,而是又害怕又提心吊胆的事,因为学校的旁边是痘症医院,医院的旁边是义祠,义祠的背后是义庄。在义祠和义庄里玩捉迷藏,是比胆量的游戏,不敢参加的就不是好汉。义祠里常常停着棺材,只用两张木条凳承着,躲在棺材底下的板凳中间当然隐蔽,不过想起头顶上有个死人躺在棺材里,一颗心就会跳个不停,只怕什么时候棺材会突然塌下来。义庄范围大,但都是坟墓,泥土高高低低,凸凹不平,许多地方的泥还是松的,一脚踩下去站不稳,当然跌进半闭半掩的棺木中。
在义庄的阡陌小路上走得多了,倒也知道哪一个坟新,哪一个墓旧,什么地方新埋了一个死人。奇怪的是,埋了死人不久的一副棺木忽然会打开了,里面空空如也,那位住客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一位书友说,是山豹拖走的,有的说是狼,有的说是老虎。天色渐渐暗,山坡上的树叶簌簌发响,大家不知道可是老虎会跑出来,急急跑回学校前面的泥地,分别回家。
管理义庄的林伯,和孩子们同样充满了疑问,义庄里的尸体都到哪里去了?一年总要不见十多个。的确,他试过整夜守候,结果见到盗墓的人。远远看去,大概二三人,个子也不高大,走起路来小心翼翼,不像习惯行走山坡泥路的样子。他大喝一声,所有的人都逃掉了。林伯有时候夜夜守候,一个盗墓的人也不见,一旦放松些,尸体又不见啦。这个义庄,其实葬的都是无亲无故的穷人,或者是外来做生意,客死异乡,一直没人认领的外地人。照说,这么穷的人,身上又没有珠宝首饰,更没有陪葬的金银,盗墓的人到底想盗些什么?死者身上的衣服和鞋袜么?那也是不值钱的,若是真的为了那身衣服,可为什么连尸体也盗走了?
有一次大白天,林伯见到一个人在墓地上走来走去,找寻什么东西似的,以为是贼,拿起木棒前去喝问,那人说,他的确是在找东西。找什么?坟边还有什么好找?的确有东西值得找,那个人说,因为有许多人的姓名。他正在写一本书,需要很多名字。这样的事,听得林伯目瞪口呆。林伯不明白的事还多呢,比如说,他所看管的义庄,不见了的尸体,其实是给半山上番医学堂的学生盗去作研究用的。如果林伯能够进入那所学堂的一些房间,自然会见到分解了的手和脚,封上盖子的大水缸里浮着一个个人头。
暑热症
也许是花里耶每年冬天才到肥土镇来,所以从来没有害过暑热症。古罗斯先生可倒霉了,每年夏天,就害起暑热症来;整个人全身无力,不能起床,发热、头痛,还会呕吐,一病就病足一个夏天,要到秋凉才好。奇怪,这种病肥土镇的人都没有,患者全部是番人。肥土镇还没有冰厂的时候,冰都由外国运来,就为了给番人治病。药材铺的师傅说,这是水土不服,如果要医好,也不是没有办法,这些番人要住在肥土镇的小房里,多喝肥土镇的水,和肥土镇的人一样吃饭,等等。总之,生活习惯和这里人愈打成一片愈行,那么,五年七年后,保证不会再发暑热病了。
古罗斯先生怎么会和肥土镇的人打成一片呢?他穿自己国家的翻领外套,打领带,吃的是面包、牛油,喝佛兰地酒,根深蒂固的洋传统一直不改,当然每年发暑热病。古罗斯先生唯一和肥土人沟通的是合伙做生意,他的合作人是花顺风和花顺水,做的生意是出产荷兰水。古罗斯到肥土镇来,先买下了海滨的一座砖头房子,然后把制造荷兰水的机器和瓶子运来,在砖头房子开厂,招请当地的人制造,由他自己教导和指挥。机器刚运来不久,也招请到十多个工人,还没够半年,工人都跑掉了,因为听闻花旗国有黄金,竟有专船带大家去。工人一听都去淘金,只剩下花顺风和花顺水兄弟二人。这二人在肥水街的家门口卖些果子露,生意说不上好,也不算坏,见到番人招请制冰冻水的工人,决定去学学人家做饮料的先进方法,一方面也可赚点钱。于是把铺面留给家中的老人和妇女打理,兄弟俩一起出外打工。
别人都去淘金,花顺风一向喜欢念经拜佛,对淘金没有大兴趣,又因为生了一对孖子,妻子难产死了,更不想离家;花顺水也因父母年老,兄长对生意懒洋洋的,主持不了家务,也不愿抛下一切去淘金。荷兰水厂没人做工怎么办呢,顺风顺水家男女老少当时有七八个人,做荷兰水也是够的,机器停着不开动毕竟不是办法。起初提议一家人到砖屋去工作,可是女人和老人不肯,最后想到折衷的办法,把机器搬到顺风顺水家,横竖那机器也不大,房子又是两层,人都住到楼上,楼下做工场。再说,房子在交通便利的肥水街上,批发也容易。不像砖头房子,地方虽大,可要转上山坡,才能抵达市中心。
古罗斯就和花家合伙了,资本、机器、瓶子、制造方法、批发联络都是古罗斯的;房子、劳动力则归花家。那时候,花家顺风顺水的父母还健在,只有三个未出嫁的妹妹,另外再找来了几位赋闲的叔伯,荷兰水的招牌就挂出来了。这正是古罗斯先生到肥土镇来的第三个年头。他已经发了三次暑热病。春天又来了,古罗斯先生正在为暑热病忧心,却没想到,发生了一件事,从此免疫。
肥土镇的山顶上,住着古罗斯先生的一位同乡,是位很有学问的传教士。这天,他在家中设宴,招待在肥土镇的同乡,欢聚了半天,大家一起辞别主人。主人召来肩舆,分别送客人下山。但肩舆不多,必须轮候,等先下山的回来再载客。古罗斯这时站在山顶的碧草绿树之间,只见前面一条林荫夹道风景优美的小径。他本来喜欢音乐,爱读些诗,血液里颇有些浪漫细胞,忽生雅兴,说想一个人散散步,欣赏景色。不远的地方正是缆车站,他可以乘搭缆车下山回家。
于是古罗斯先生独自沿着山径散步,说不出的心情愉快,哪知走到一半,忽然山上起雾,看着远远一片灰白色,像布幕一般瞬间飞到眼前,前后左右头上脚下都是雾,把自己围在中间,伸出手来,连手指也看不见。雾没什么害处,过一阵自然会消散,这时候古罗斯先生如果肯站一阵就好,可他一路走来,身边有栏杆,想着手扶栏杆,很容易可以走到车站,哪知没走几步,脚下踏空,整个人滚下山坡。
浮图
花顺记打开铺面不久,来了一个身穿号衣、头戴竹册帽的差人,要找花顺风和花顺水。一家人见到差人,都很惊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差人来办的是什么差事。差人问,认不认得一位番人名叫古罗斯?花顺水说,认得,是荷兰水店的大老板。差人说,古罗斯先生意外受伤,现在进了半山医院。二人一听,就跟差人赶到了医院。
古罗斯从小径失足跌下山坡,当时昏迷过去。这地方偏僻,山顶区又绝少行人,古罗斯醒来时无法动弹,摸摸身子,好几处湿答答的,知道是受伤流血,呼唤许久,并没有人发现。一直挨到天亮,刚巧有一个人拖着一匹骆驼在山径上散步,见是意外立刻通知差馆。顺风顺水赶到医院,才知道一切情形,只见古罗斯先生头上包着白布,露出两只惨白的眼睛,呼吸微弱,看来是活不成了。
原来古罗斯双腿折断,头部破裂,大量失血。医师正在抢救,需要输血,不过,古罗斯的血型很罕见,一时无法找到,干焦急。古罗斯先生又无亲人在肥土镇,可以救他一命。这时,顺风顺水兄弟见情况危急,一起在医院的走廊里商量。
“看来救不活了吧。”顺水说。
“如果输血就有救。”顺风说。
“他又没有亲人在这里。”
“听说,不用亲人的血也可以。”
“用什么人的血呢?”
“只要都是一样的血就行。”
“你的意思是?”
“我二人的血不知合不合用。”
“我们输血给他?”
“如果不合,也救不了。”
“输掉血,自己岂不是没有血了?”
“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图。”
“还是救人要紧。”
那真是古罗斯先生的好运气,花家兄弟的血恰巧和他相同,二人的血救了他。人是活下来了,可是腿断了,无法行走,住了很久医院,眼看不能永远待在医院里,又无法打理生意,决定回国。一个双脚断了的人,怎么走路呢?半山医院里面有许多痘症医院没有的新式设备,如果在痘症医院,古罗斯先生只好撑着两支拐杖出院,或者请人用肩舆抬他回家。幸好半山医院提供了一种有大车轮的扶手靠背椅,病人坐在椅上,由亲人推动椅轮,也能在平路上走;如果要上楼梯,就得多一个人合力把椅连人抬起。
古罗斯先生想回国,什么人帮他推轮椅呢,在船上那么长久的时间,怎样照顾自己呢?花家兄弟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顺风的孖生儿子花一花二虽然只有十来岁,可是长得高大,会点番语,平素也甚得古罗斯先生欢心,不如就由他俩护送古先生回国。一切决定下来,由花一花二沿途照顾古先生回家。至于花顺记和荷兰水的生意,古罗斯全部交给顺风顺水打理,还说如果经济上有什么困难,或者要购买机器、瓶子等等的事,可以写信给他。当然,他还把荷兰水的配方告诉他们,一切交代好才回国,还留下一笔款项,说是不妨买楼房,可以保值。
古罗斯在回国的途中,得到花一花二的照顾,心情倒很轻松,他愈来愈喜欢身边的两个孩子,他们既纯朴,又驯良,人也聪明伶俐。回到自己的庄园,他舍不得花一花二回肥土镇。于是,写信给花顺记,说是希望把顺风的孩子留在他的国家,送他们进学校读书,把他们当作自己亲生的儿子,读完书再回肥土镇不迟。事实上,古罗斯没有结婚,没有妻儿,偌大的庄园只有父母、姊妹,和一群仆人。花顺风觉得,孩子能在外国读书,总比留在身边做荷兰水可以学得更多的知识,可以开开眼界,也是好的。
花一花二在肥土镇时也进过痘症学校,会写信、懂得珠算,到了外国,常常写信给父亲报告近况,一切皆好,只是记挂父亲。花顺风读信,也觉得安慰。还说,这样也好,一切皆是善缘。过了几年,花一花二收到肥土镇的来信,不是父亲亲笔所写,而是叔父。信中说,花一花二的父亲一日醒来,自称在窗前见到文殊菩萨显灵,当天下午离家,当和尚去了。
红砖房子
花一花二回到肥土镇来的时候,已经在日耳曼国读完了大学。花顺水没想到,两个聪明伶俐的侄儿,到外国读了许多年书,回来之后,并没有更加聪明能干,反而变得傻头傻脑。这中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照说,读了许多书,有了学问,自然会找得很高薪酬的职业,或者发展什么事业。可是,这二人回到肥土镇后,既不找工作,也没说有什么创业大计,只说古罗斯先生把海滨的红砖房子送给他们,于是住进去了,很少出来,连花顺水也等闲见不到他们一面。
真不知道兄弟二人搞什么鬼。花顺水当然不会指望侄儿到店铺来做荷兰水,可怎么不去当什么经理或者大班这些职务呢?难道在外国没有学到什么本领?一年一年过去,花一花二只待在红砖房子里。于是,花顺水说,两个侄儿像他们的父亲,疯疯癫癫的,就由得他们,免得多说话影响他们,谁知道会不会忽然也去出家当番和尚呢。花顺水也试过问问二人,在外国学的是什么,一个说是生物,一个说是化学,花顺水听听也不懂,再也不追究。幸好花顺记的生意一直不错,经济上没有困难,也不需要侄儿来帮忙,反而是做叔父的,常常要特别照顾两个傻小子。
关于花一花二的生活,只有花初三知道一些,因为每天由他送饭给堂兄。一天两次,花初三会骑着脚踏车把饭壶送到红砖房子去。他的二位堂兄,生活很简朴,吃不吃饭好像也不打紧,仿佛即使没有人送饭去,也不会饿死的样子。他们不常煮饭,吃的似乎是虾仔常常提到的蒸汽面包,夹些他们叫做香肠的东西,这样就一餐了。花初三回来告诉父亲,花顺水说:太凄凉了,我们就天天给他们送饭去吧。
红砖房子离花顺记不远,骑脚踏车才不过十来分钟,花初三很爱那地方,总是自告奋勇前去,不用家里的小伙计去办。事实上,他和堂兄还谈得挺投契。有时候,他也帮堂兄做一些小事情,比如上邮局寄信,到飞土大道的番店去买蒸汽面包和罐头。谁知花一花二在家里可一点也不空闲,整日忙着他们认为重要的事,而且很专注。对于这些工作,花初三也看不明白。常常有一些包裹寄来,写着番文,大概寄自日耳曼国。有时候是一大盒子书和杂志,有时是一些大大小小的玻璃瓶子管子。花一花二在玻璃瓶中注入不同颜色的液体,一会儿煮得冒烟,一会见又冷得结冰,好像玩魔术。
花一花二自己洗衣服,晾在花园里。他们在园中种花、培育幼苗,又养些小动物。红砖房子三层楼,有许多房间,但大多数的房间都没有人住。花一花二只各占一间卧室,其他的堆满杂物,这些房间的门有的打不开,有的关不上,全给杂物堵死了。楼下的大部分走廊堆满汽水瓶子,就是花顺记用来装荷兰水的。其实,花一花二自己并无杂物,堆在房间中的都是古罗斯先生的家具和收藏品,各种新颖古怪的东西,他似乎都爱,买回来堆满一屋子。花一花二对它们没有兴趣,也不抛弃,就留着。
花初三喜欢红砖房子和堂兄,吃过饭休息的时候,花一花二就会搬出留声机来听音乐,把一张很薄的黑色圆片放在旋转盘上,移动一枚很短小的针依着圆片的凹纹走,喇叭花似的铁嘴巴就会唱出歌来。当然,唱一阵得摇机上的把手,不然,那首唱着的歌会变得古古怪怪,声音拖得老长,好像生病的人呻吟一样。花初三还是在堂兄那里第一次见到唱片和留声机,也是第一次知道世界有些乐器叫小提琴、大提琴、竖琴……
火话
在红砖房子里,花初三最喜欢的并不是听留声机,番邦音乐他总觉得古古怪怪的,并不亲切。事实上,他对留声机的兴趣还比对留声机播出来的音乐要浓。花初三爱待在红砖房子里,主要是听堂兄讲外国的见闻,讲他们喜欢看的侦探故事的结尾,奇异的案件总有出人意外的破案方法。此外,吸引花初三的,是堂兄对一切事物的看法,和一般人并不相同。仿佛他们各人都长多了几只眼睛,又长多了一个脑袋。比如说火吧,火应该是花初三最熟悉的了,他是斧头党人,对于火,不能不说比别的人体会得更深。
当花初三到达火灾现场的时候,他是会看火的。一场火,烧起来有不同的阶段:刚起火的阶段、火焰扩展的阶段、闷烧的阶段、全面闪火的阶段、稳定状态的阶段,以及无限制燃烧的阶段。斧头党人只要看看烟的颜色,大致上也可以知道火烧到什么阶段。由于火烛馆就在肥水街,火灾就发生在肥水区,斧头党人的行动迅速,所以,火灾大抵都属于刚开始和火焰扩展的阶段,斧头党人要做的是:救人、隔离火场和灭火。对于斧头党人来说,火是灾害,除了煮饭烧水点灯,他们几乎一见到火就要想尽一切方法把它消灭。
花一花二对火的看法,和花初三不同。堂弟把火当作敌人,堂兄则把火视为朋友。花一花二当然不希望任何房子发生火灾,但他们认为,火的好处、可爱处,比坏处要多得多。他们说,花初三虽然常常和火打交道,其实是不认识火的,对火视而不见。大家都习惯这样说:人向高处,水向低流。可花一花二则说:火向高处,水向低流。二人有时点燃一支蜡烛,坐在前面静静观看。
“火是温暖的。”花一说。
“火是光明的。”花二说。
“火是什么颜色的?”花一问花初三。
“火是白色的。”花初三答。
“不,火不是白色的。”花一说。
“光才是白色的,火是黑色的。”花二说。
花一花二说,火燃烧的时候发出光来,光才是白色的,至于火自己,它在燃烧之后留下自己的颜色:焦烧的木头、焚毁的纸、冒烟的灰烬、升空的烟,它们都是黑色的。火灾之后,火场上一片焦黑,那是火的痕迹,也就是火的颜色。我们天天吃火哩,花一说。烧过的肉、煎熟的鱼、炒饭炒面,都有火在里面,我们就把火吃下肚子。对着点燃的蜡烛,花一花二要说的话才多哩。
“燃烧的烛,发出咝咝的火焰声、噼啪声。”
“是火的歌,火的话语。”
“火既是生物,又是化学。”
“火是垂直的。”
花初三从来没有想到火是垂直的这种情况。花一花二告诉他,外国有许多教堂,屋顶尖耸,垂直向上,这是表示天神在至高之处。垂直的火,一直向上攀升,仿佛想离开地面,到空中飞行;飞上天空,是火的梦想。花初三从来没有想过火会做梦,他只觉得堂兄的脑子很奇怪,懂得许多东西,而自己呢,一直待在花顺记做荷兰水,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但有什么办法呢?他是必定要继承父亲的这门生意,像他父亲那样,成为花顺记的掌柜。“火是美丽的花朵。”
“火是令人惊讶的爱情。”
花一花二对火的话题似乎永远也说不完。
心事
叶重生的母亲喜欢珠宝,却很少穿戴。对于她来说,她需要的愈来愈不再是炫耀的漂亮,而是值钱的东西。有什么比黄金、翡翠更值钱呢。她常常对女儿说,一个女人,没有钱是不行的,所以,一定要有许多私己钱,这样整个人才踏踏实实。奇怪,叶重生觉得,母亲既有丈夫,家里又是家具行,还有什么不踏实呢?母亲又常常对她说,重生,如果丈夫给你一些钱,你就去买些金子,这样才牢靠,女人是不能没有钱的。但叶重生觉得,有了花初三就够了,花初三比金子重要得多。
叶重生的母亲有一次说,做过一个梦,丈夫不见了,她和女儿二人饭没得吃,屋没得住,也不知如何是好。叶重生常常看着穿绫罗绸缎的母亲,觉得她心里充满了疑虑,一生就那么地在忧愁这忧愁那,没有安全感,还不如乳娘那样快乐。乳娘似乎一点忧愁也没有,出来当乳娘只是不满意丈夫一天到晚要她生孩子。有一次,夫妇二人吵架,妻子说,别以为我要靠男人养才有饭吃,于是离家当雇佣。乳娘每个月自己赚钱,不用丈夫给她,也不急着去买金子。
也许是因为乳娘自己会赚钱,不必靠丈夫,所以从来不担心没有饭吃。叶重生也见过那采石场的工匠,个子矮小,黑黑瘦瘦的,乳娘的模样的确比他神气。乳娘好像生来就天不怕地不怕,第一天上胡嘉家去,那头叫做邦主的恶狗就朝她吠,想要咬她,但她一手提起墙边的地拖棍,指着狗说:死狗,别狗眼瞧人低,想咬我吗?你试试看,看我不把你的狗头一棒打下才怪。邦主果然夹起尾巴不作声躲到厨房一角去了。胡嘉和叶重生都觉得乳娘威武盖世。胡嘉的叔母是当护士的,在半山医院里工作,不像胡嘉和叶重生的母亲,从早到晚待在家里。因为家里有人洗衣煮饭,所以根本没有事做,闲来就凑齐四个人一齐玩骨牌。胡嘉说,叔母自己会赚钱,又能帮助病人,多么好,将来自己也要这样子。自己有手有脚,赚些钱买东西,也不必一天到晚向爹爹妈妈摊手。比如说,胡嘉想买一个望远镜,她又不会赚钱,没钱怎么买呢?什么都要依靠别人。即使是父母,也是依靠哪。
当然,表姊妹二人自己去赚钱的计划终于失败,她们只当了半天的售货员,一个铜钱的收入也没有。胡嘉说,看来她将来得像叔母那样去当护士。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不反对叔母当护士,似乎还很尊敬她;可售货员,所有的人都摇摇头。叶重生从来没有想到过当护士,她不像胡嘉,到半山的学校去读书,还有番文读,当护士要懂番文哪。所以,对于去当护士的事,叶重生说,我又不懂番文。将来会做什么呢,她不知道,好像是不用做什么,也没有人期望、计划她该做什么。看来,她就像母亲那样,嫁一个丈夫,生两个孩子,家中有人煮饭洗衣,空闲的时候凑满一桌子人打骨牌。还有,或者她就会像母亲一样,让丈夫给她一点私己钱,储蓄起来,去买珠宝首饰,把黄金藏在一个个锦绣的木盒里,然而一生一世地为这个那个担忧。
影画戏
这一天晚上,肥水区的观音街可热闹了,因为有影画戏看。这戏和大家常常看的戏不一样。比如说,盂兰节吧,老早就得准备盂兰盛会的一切,先搭起一个大竹棚,然后请来戏班。节日前后,整整要演上两个星期的神功戏。大家当然都去看了,演的都是大家熟悉的戏,花旦小生都在戏台上咿咿呀呀地唱,戏台下面的人一面看戏,一面吃东西。小孩子跑来跑去,被剧情感动的人伤心落泪。可影画戏不是这样子,既不用搭大竹棚,也不用请戏班来演。没有戏台、没有花旦小生,只有一块布,打了灯影在上面,就见到人了。可那些人很奇怪,可以清清楚楚,连衣服上的钮扣也看得见,一张脸会忽然变得很大,眼睛和鼻子好像伸到观众面前。
观音庙前面的这块小空地,入夜之后,用竹竿撑起一幅被单那么大的白帆布,帆布前面摆了一行一行椅子和长凳,然后,是一个搭得不很高的平台,上面放着机器,拖着一些黑色的线。大家都来看影画戏了,才五个仙的入场费,不过,很多人没有入场,因为站在观音街上也看得见,不过没有椅子坐罢了。这天晚上,看戏的人里面有许多斧头党人,几乎除了正在当值的党人外,其他的人都来了,因为这个晚上的戏目,叫做《京城大火》,是讲消防员灭火的事,斧头党人怎么能不来呢。花初三来了,连叶重生也来了,夫妻二人一早就坐在帆布前的椅子上。
影画戏简直像真的一样,房子着火了,有人呼叫,路上有人奔跑,火势愈烧愈猛烈,火焰不断冒出门窗,水车很快到来,这个人裹着毛毡,那个人攀出窗外,水车喷出水龙。斧头党人看得最有味,看得呼吸也凝定了,就像自己在现场抢救一样。可惜影画短了一点,不像戏台上那样咿呀一唱就是三个钟头。影画里的火给灭熄了,不过,那座经过大火焚烧的房子也倒塌了。正在这个时候,忽然人群中一阵骚动,原来附近的一栋房子冒出了烟火,观众纷纷推翻椅凳跑去看那场真正的火灾。
跑得最快最积极的自然是正在看影画戏的斧头党人,他们似乎是很有秩序地,一半人跑向火场,一半人跑回火烛馆去。花初三是跑向火场的一个,和他同时起跑的,是他的妻子。叶重生没有跑向火场,她朝火烛馆的方向跑,并不是跑到火烛馆去,而是一口气跑回家。到了花顺记之后,她一口气跑上楼梯,冲向自己的房间,打开衣柜,取出一顶钢盔和一把斧头。她就这样一手抱着钢盔,一手提着斧头,跑下楼梯,跑到街上,直朝火光熊熊的灾场跑去。火烛馆离火场近,水车已经到了,竹梯也已架搭,斧头党人不断救下人来,一个又一个,花初三一共救下了七个人。火势终于减弱,花初三又从梯上走下来了,肩膊上背着一个用大花被裹着的人。消防员和被救的人一起平安着陆,几个人过来扶持被救的人,叶重生跑过来找丈夫。她一路上奔跑,还在喘气,钢盔不知何时掉在路上,双手握着斧头。花初三和斧头党人把裹着被的人靠在路旁,解开被子,竟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花初三一惊,只见叶重生双手握着斧头朝他走来,不说一句话,胸前一起一伏地喘气。花初三呆了一呆,忽然掉转身子拔脚就跑,他的妻子看着他一直跑,一直跑,直跑到再也见不到他一点影子。
【卷 二】
第六种飞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一个星期一个星期过去,一个月一个月过去。花初三一直没有回来,花顺记上上下下的人,肥水街的坊众,斧头党的兄弟,没有人知道他的消息。大家写了许多寻人告示,到大街小巷每个角落张贴,又找人打听,同样没有结果。渐渐地,寻找花初三的迫切行动转化为漫长而忍耐的期待。自从花初三离去之后,叶重生睡房中的天窗再也没有开启过,也没有人透过那窗子仰望天空中明、灭、远、近,恒久或移动的星辰。
布谷鸟钟不再鸣叫,长针、短针、钟摆静寂下来。花顺记的猫和家具行的猫早已打成一片,成为朋友。不过,两家的猫极易辨别。凡没有尾巴,自然是花顺记的。此外,两家的猫还有一点不同。花顺记的猫从来没有见过自鸣钟。叶重生的布谷鸟钟,对它们来说,是多么新奇的诱惑呢。可是这钟,家具行的突厥猫却见惯了。无尾猫们斜眼、正眼地观看布谷鸟钟许多日子,终于到了这么一天,一头从各种角度被布谷鸟钟迷惑得目瞪瞪的无尾猫,当布谷鸟跳出来叫唤的时侯,猛地朝鸟儿扑去,整个钟“嘭”地惨叫一声从墙上掉下来,鸟儿、钟摆、指针,全跌碎了。从此,这睡房中再也没有了钟声。叶老板把钟的碎片粘粘砌砌,仍挂回墙上,但钟再不肯走动。
三更半夜,水车馆也没有了锣声。自从肥水街上装上街灯,家家户户也有了电灯,水车馆不再用锣来召集斧头党人。经过电工的接驳,水车馆安装了警铃,通到斧头党人的家中,一旦发生火警,警铃就会响起来。科技淘汰了水车馆的铜锣。于是睡梦中的叶重生再没有被铜锣惊醒了。
没有铜锣和布谷鸟钟惊醒叶重生。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失眠,一闭上眼就睡熟了,而且不停地做梦,梦见自己在空中飞行,几乎每次都坐在不同的物件上面。在她的梦中,有什么东西不会飞呢?所有的东西都能飞,既不需要翅膀,也不用借助风,一切都自自然然飞起来。每天晚上,叶重生在梦中飞行:睡在架子床上飞,抱着枕头飞,坐在绣花鞋里飞,骑着一把斧头飞,站在楼梯上面飞,握着一束香白兰飞。
但地面上的她却一天一天瘦下去,睁着呆滞失神的眼睛,渐渐不再说话。一家人很是担心,她的父母来看她,说道:莫不是旧病复发了?于是请大夫来给她诊治。大夫把过脉,对大家高声说道:恭喜恭喜,夫人有喜了。这句话使所有的人又惊又喜。
“唉,初三连要做爸爸了还不知道。”花掌柜说。
“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家具行的老板说。
大家几乎同时一起问大夫,叶重生是不是旧病复发了?大夫说,夫人如今患的是心病,心病可是没药可医的。不过,她的健康情况不大好,不能让她再消瘦,该多吃有益的食物;孕妇更加要注意。于是,掌柜太太负责媳妇的饮食。叶太太不时炖补品亲自送过来,而花掌柜和叶老板继续到处打探花初三的消息。日子又一天一天过去,叶重生继续每晚做飞行的梦,躺在火柴上面飞,踩着一双拖鞋飞,坐在沙龙椅上飞,站在布谷鸟钟上飞,抱着突厥猫一起飞。她的飞行,凭借的是第六种飞行原理——做梦。
睡午觉
这一阵,花一花二常常睡午觉。吃过午饭,他们就跑去睡觉。事实上,二人的精神很好,工作也不疲劳,而且毫无睡意,不打呵欠,根本不需要白天睡眠。他们这么做,原来想做梦。有什么办法可以令自己做梦呢?世界上又没有使人做梦的机器,唯一的方法,只有多睡觉了。当然,晚上的时候,花一花二一早跑去睡觉,他们呼呼呼,一觉睡到大天亮,竟半个梦也不来。他们很失望,想来想去,只好白天也睡多些觉。
花一花二多睡午觉,是希望做梦,不过,他们希望做的梦,可不是一般的梦,而是像他们敬仰的化学家门捷列夫、克库勒那样,做一些激发创造思维的梦。化学家门捷列夫一直在研究化学元素周期表,花了许多日子,还是无法把各种元素合理地排列起来。后来,他做了一个可爱的梦,梦中清清楚楚地看见了这张周期表,各种元素一一排列在应该排列的位置上;至于另一位有机化学家克库勒,研究的是苯的化学结构式,想来想去没法解决。一天,他也做梦啦,梦见一条蛇,咬住自己的尾巴,醒来后大悟,想出了六碳环的化学结构式。
教花一花二午睡的还有一个人,名叫贺尔。这人许多年来努力研究,要创造一件机器。他看见人们做衣服,一针一针地缝,得花许许多多个日子,太慢了吧。相反,衣服好快就穿旧了、破了。即使不旧不破,大家也想经常变换新的款式。他想,如果能够用机器来代替人手做衣服,可不又快又便利,又适应大家的需要?他不断设计,试验各种各样的缝纫机。机器的部分并不太难,他不久就成功了;可是那一枚小小的缝纫针却使他伤透了脑筋。
某天晚上,贺尔做了个可怕的梦:一群野蛮的人命令他在廿四小时内一定要做妥缝纫机,办不到,便把他处死。他急得不得了,完全想不到办法。凶恶的人来了,真的要用鱼叉把他刺死。眼见鱼叉刺到面前,他大叫一声。贺尔大叫一声,因为在这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发生了三件事:一、鱼叉快把他刺死了;二、他醒来了;三、他设计的缝纫机最困难的一步解决了。原来当鱼叉伸到他面前,他见到鱼叉的尖端有一个椭圆形的孔洞。
一直以来,贺尔对于缝纫针的设计,脑中想到的只是传统的样子。人们惯用的缝纫的针,一端尖,一端钝,而穿线的针孔,位于钝的一边。在梦中见到了鱼叉,哦,原来鱼叉的洞孔竟在尖端。那么,缝纫机那枚针的针孔,为什么不可以也设计在尖锐的一端呢?他于是发明了缝纫机。非常可怕的梦,醒来后竟变成非常可爱的梦了。
“那么令人羡慕的梦。”花一说。
“没有了梦,世界岂不枯燥。”花二说。
“如果我们也能做些有启示的梦就好。”
“那么,我们就有办法培育温柔的蜜蜂啦。”
花一花二很努力睡午觉,但一点效用也没有,所有的梦都不和他们打交道。
抽屉的内容
明辉照相馆搬到了肥水街的街尾,房子外面的墙上,在一楼和二楼之间,仍垂挂着个长方形的“明辉影相”招牌。不过,站在街的对面朝这店铺看看,就知道它和以前花顺记左邻的照相馆不一样。如今,这座楼房顶上并没有磨砂玻璃的棚顶。进过照相馆的人都知道,照相再也不用到楼上去,楼下已经是摄影室。为什么呢?当然是科技带来的进步,因为肥水街上已经有电啦。
有了电,家家户户可以不再点油灯、火水灯;有了电,就有影画戏可以看;有了电,水车馆不用再打铜锣召集斧头党人;有了电,照相馆也不必利用磨砂玻璃的棚顶透太阳光。而且,不管是清早和晚上,即使是阴天、下雨天,一样可以拍照。照相馆搬到街尾后,叶重生一共进去了三次,她可不是去拍照的。第一次去,她只问了三个问题:
用相片可不可以拍成相片?
可不可以把相片放得很大?
可不可以冲印许多张数?
老板对她的问题全部点头。这天,照相馆的老板坐在桌子前,正在给一帧女子的相片着色。他像个画家那样,很细心地用笔在相片上涂,眼眉毛用黑颜色加深;脸蛋儿抹上胭脂色;嘴唇当然是樱桃红。嘴巴似乎大了一些,他就把红色涂窄些,呵哈,看起来真的是樱桃小嘴。至于一件旗袍,他涂淡黄色,一双绣花鞋,他用了苹果绿和紫色。老板对叶重生说,可以替她的相片加色,像她这样标致的人儿,彩色相片一定加倍好看。
叶重生第二次上照相馆来,带来了几帧相片。老板一看,当然认识相中人,是他熟悉的花初三哩:一帧是他和花顺记全家福;一帧是他和斧头党的众兄弟;还有一帧,是他和叶重生的结婚照。三帧照片都在明辉照相馆拍摄、冲洗和印晒。说起来,那些照片的底片,还留在照相馆的一个木柜中。
“三官有没有消息?”老板问。
叶重生摇摇头,也不说话。老板只见她挺着一个大肚子缓慢地离开。这天,老板很忙,因为一位母亲带了个小孩来拍照,小孩顽皮,母亲不停地叫他:坐好、坐好。又不准他笑。小孩东张西望,坐在木马上不停地摇。照相馆的老板拍小孩照很吃力,要等小孩坐好,又要用摇浪鼓吸引他的视线,直拍得一头大汗。
叶重生第三次上照相馆时,腹大便便。老板正在搭一堂新的亭台楼阁布景,这样,拍出来的女子简直就和月份牌的图画一样好看。月份牌里的美女都是画出来的,谁也不认识,可拍照就不同了,姑娘们自己变成月份牌画里的美女,岂不吸引?生意一定不错。老板正在把一个纸月亮挂到天花板上吊下来,却见叶重生走进店铺。店内一片凌乱,老板立刻请她不要移动,以免绊倒,把冲印好的相片交给她。
“三官仍没有消息?”老板问。
叶重生再次摇摇头。回到家里,她把相片一张一张用剪刀不停地剪,凡是有花初三的,就把他剪下来,然后再依次剪下眼睛、耳朵、鼻子、嘴巴、头发、手、脚,至于身体则剪成七八个碎片。她剪了一个下午才剪完,把其余的相片部分扔掉,打开百子柜架子床的抽屉,把花初三的碎相片分别放进抽屉。这个抽屉里放进一只眼睛,那个抽屉里放另一只眼睛;上面的抽屉放左耳,下面的抽屉放右耳;一个抽屉放手,一个抽屉放脚,直到把整个花初三都放进了不同的抽屉里。
忆念
肥水区没有火烛馆,也没有医院。医院在山顶区,在跳鱼湾区。虽然开办了医院,而且是西洋式的,可肥土镇人生孩子,从来不到医院去。除了洋人,本土妇女都在家中生孩子,一百年前是这样,一百年后仍是这样。不过,经过一百年,到底有些不同。比如说,叶重生的母亲吧,当年怀了女儿,到了产期,就把稳婆请来,在家里接生。那稳婆也没读过什么书,更不用说是专门的医学科,只是经验丰富,接生接得多了,也成专业。若真的遇到难产,或者产后得了什么感染发高热,她是没有办法的,产妇不得不听天由命。
花顺风的妻子生孩子,正遭命运播弄,倒不能全怪稳婆。事情也着实离奇,眼看妻子的产期到了,花顺风立刻把稳婆请到家中。家里的妇女忙着烧水,花顺风则在房间外面徘徊,并且烧香拜佛,直到听得婴儿的啼哭,稳婆出来恭喜他,说是诞下男婴,添丁发财,他才松了一口气。稳婆的工作做完,取了“利是”就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