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其实是一种高度投机的商业形式,但是也有明显的优势。举例来说,一个卖家可以在等待自己的货船从海外归来,或是因其他什么原因还没有实际占有他所卖之物的时候就将货物卖出,实际上是卖出了货物会在他实际占有时降价的风险。卖家可以要求买家支付一部分押金,大约10%左右,再约定一个确定的日期支付一个确定的数字,然后就可以据此安排自己的财务了。对买家来说,只要猜对价格走向,期货交易同样可以带来丰厚的利润。比如一个花商出价100荷兰盾购买一张期票获得一株四个月后出土的豪达郁金香的所有权,他当然是笃定在球根出土之前自己可以以更高的价钱卖出。如果到时候他只能以80荷兰盾的价格卖出,那么显然他就损失了20荷兰盾。但是在当时郁金香价格持续疯长的市场情形下,预计市场走向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而对大批涌入郁金香市场的新手来说,赔钱的可能是想都没想过的。
事实上,期货市场根本不是这么简单的事,而且是比它最初显现的更具风险,甚至可以说是极其危险的。假设一个只有50荷兰盾资金的花商认定市场价格会走高,把小心谨慎抛诸脑后,一口气买下5个单价100荷兰盾的豪达郁金香,他的钱刚好可以支付每个球根10%的预付款。如果到球根出土时,郁金香价格翻倍,那么50荷兰盾实际上变成了价值1000荷兰盾的郁金香。以此时的高价卖出郁金香后,他不但可以付清欠款,还可以净赚500荷兰盾。因此,如果郁金香贸易保持上涨的势头,贫穷的手工业者确实可以靠郁金香赚大钱。但是一旦郁金香价格跌落,就是毁灭性的灾难,破产将不可避免。还是上面那个例子,若出土时郁金香价格仅为原来的一半,那么压上自己全部家当的花商面临的是200荷兰盾的损失,对他而言是怎么也支付不了的。
荷兰政府对“卖空”的风险实际上是深感忧虑的。事实上,政府一直判定买卖双方都不实际占有货物的这种交易不仅非常危险,更是本质上不道德的行为。自1608年这种形式出现之后的两年内,政府多次立法禁止。在1621、1623、1624、1630年和1636年都不断有禁止期货贸易的法律被通过。所以在17世纪30年代发展起来的郁金香期货贸易理论上根本是不合法的,不过从联省议会六次颁布法案禁止郁金香交易的实践上也可以看出,这些法令的执行有多么不成功。
卖空确实是非常危险的,即使当涉及的货物是不那么虚无缥缈的波罗的海木材时也是一样。就算是以期货交易这样弹性较大的标准来说,郁金香也是一种极不稳定的货物。一个买木材的商人至少明确地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而一个购买到出土时才交付的球根的花商却不能确定自己将来会得到什么。他是在拿一件有生命的事物打赌。要想成功,不但要有对几个月后球根价格的精明判断,还要了解球根在土里生长时发生了什么。
最划算的买卖是购买即将发育出子球的球根,这样子球很快也可以分割开来独立销售。所以,能够快速生长的球根比那些还不成熟的小球根或是已经完全成熟结不出太多子球就要死去的老球根更有价值。但是,即使是经验最丰富的种植者也无法判断出一个特定种类的球根能够发育成什么样子。所以对新手而言,球根交易更是一种完全投机性质的交易。
为了让郁金香交易者们能够对郁金香长出来的样子有个大致的猜测,实践中渐渐形成了说明球根种下时的重量的习惯。重量是以“分”为单位的,这是一种从金匠工作中引进的极小的重量单位。一分大概略少于两千分之一盎司(二十分之一克)。一个成熟的球根重量可以从50分到1000分不等,主要取决于球根种类。除重量外,还要说明球根可以出土的时间,所以花商们交易的期票上都写着球根种下时的重量,而买主在自己的账簿上也通常会标注出一栏用以记录自己购买的球根重量。
至此,球根依重量而非个数买卖的交易方式已经呼之欲出。一方面,这样的方式让交易更公平。旧有的依个数买卖球根的情况下,一个重100分还未发育成熟、可能一两年内还结不出子球的球根和一个重400分发育完好的成熟球根卖一样的价格显然是不尽合理的。依重量买卖的价格则可以更准确地体现球根的发育状况。但是这种新体系也意味着球根价格的增长速度比以往更快了。很多球根在土里生长时,重量变化非常大,所以就同一种类而言,即使每分的价格从九、十月份球根下种到第二年六月球根出土时都没有变化,但是因为球根生长、重量增加,球根的总价值也毫无疑问会大幅度升高。
郁金香交易的记录可以用来说明投资一个球根可以产生怎样惊人的效益。一个阿尔克马尔的葡萄酒商人格里特-博施(Gerrit Bosch)在城外自家花园里种下了一株总督郁金香。1636年秋天种下时的重量为81分,到1637年秋天出土时,增长了4倍达到416分。同一个花园里还有一株利夫肯司令,种下时是48分,出土时是224分,另一株“完美的利夫肯”(Paragon Liefkens)从131分长到了434分。即使这三种花每分的单价没有变化,短短九个月里,博施的客户也能够赚到330%到514%不等的利润。整个联省大概都找不出比这盈利更快、更惊人,而且稳赚不赔的交易了。一艘商船来往联省和印度之间要2年左右,而且在海上的东印度公司商船还面临着疾病、失事、海盗和西班牙袭击的风险。即使是富贸易也会让荷兰少数有资格投资其中的特权阶层面临荷兰花商们根本不知晓的风险。
最早的关于依重量交易的记录开始于1634年12月。当时一个哈勒姆种植人大卫·德·米尔德和一个亚麻工人扬·奥克森(Jan Ocksz.)一起到扬·范·达梅在“小木板路”上的花园里,在德·米尔德的建议下,奥克森购买了两个红白豪达,重量分别是30分,价格为30荷兰币——也就是1.5荷兰盾每分。奥克森还买了两个范·德·艾克司令,但不是按重量,而是按132荷兰盾一个球根的价钱买的。这个记录说明,到1634年旧有的按个数销售球根的方式也仍然在施行。然而到1635年,所有留存下来的记录中都已经改为依重量销售的方式了。
随着郁金香交易的发展壮大和复杂化,花商有时会在这种买卖体系的基础上加入新的条件。比如说,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购买球根的条件是,在出土时球根必须达到某一特定的重量。在另一个涉及德·米尔德的交易记录中就显示,1635年10月底,有一个木鞋制造者亨利克·卢卡森(Henrick Lucasz.)在一个由约斯特.范*哈弗比克(Joost van Haverbeeck)组织的拍卖会上购买了两种郁金香,一个是红色系的塞依布洛姆·范·科宁(Saeyblom van Coningh),一个是紫色系的拉图尔郁金香(Latour)。在德·米尔德作为见证人的情况下,卢卡森承诺为这两个球根分别支付30荷兰盾和27荷兰盾的价款,但条件是出土时的重量分别不得低于7.5分和16分。而事实上,出土时的重量仅为2分和13分。所以卢卡森要求范·哈弗比克退还他已经支付的定金,而以脾气暴躁闻名的范*哈弗比克愤怒地拒绝了,最后事情还闹到了法务官面前(要说卢卡森算是走运的了,当时的记录显示范·哈弗比克和他同样暴躁的父亲曾多次向客户发出暴力威胁,而且他们还是1635年冬天德·米尔德的花园遭肆意毁坏的头号嫌疑人)。
其他的买卖形式也是有可能的。对于昂贵的球根,贫穷的花商开始合资购买,约定每人占有球根的一定比例。有一个叫扬·阿德莫里尔(Jan Admirael)的阿姆斯特丹种植人就把三个球根的一半所有权卖给了一个叫西蒙·范·珀尔齐(Simon van Poelenburch)的客户。阿德莫里尔还与一个叫马腾·克里瑟(Marten Creitser)的商人达成了一项复杂的交易,同意用一些球根和180荷兰盾的现金交换克里瑟拥有的11幅油画和一个雕刻品。
然而,按重量销售的方法并不意味着同一品种的郁金香在荷兰共和国的价格是统一的。在一个无论多重要的信息也只能靠人骑马传递的时期,根本不可能及时准确地把郁金香价格的变化从一地传达到另一地。因此,郁金香没有统一的市场,每个城镇郁金香的价格都有所差别,有的地方整体价高,有的地方则便宜一些。
另一个让本就混乱的定价体系更混乱的原因是,定价不仅受个体花商个人偏好的影响,还要受哪些郁金香刚刚买入、哪些刚刚卖出、哪种花朵最近比较流行、哪种球根产量增多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大个的球根每分的单价通常比小个球根便宜些,等等。如果把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在同一地同一天买的球根,价格差别都会很大。在阿尔克马尔方圆一到两个小时路程的范围内,7个豪达球根售出的价钱从6荷兰盾3荷兰币每分到10荷兰盾2荷兰币每分不等。这也就意味着,总价款为765 ~ 1500荷兰盾每个球根不等。还有一种叫“完美的范·代夫特”(Paragon van Delft)的郁金香,3个球根在几分钟之内,单价先从1荷兰盾14荷兰币每分涨到2荷兰盾4荷兰币每分,然后又涨到4荷兰盾2荷兰币每分。而重量分别为92分、214分和446分的范·德·艾克司令,则分别以710荷兰盾、1045荷兰盾和1620荷兰盾的价格售出。
1635〜1636年上半年,球根价格疯长带来的后果是,本来只把球根卖给鉴赏家或圈子内部流通的种植人和交易者们也意识到新的赚钱机会来了。他们开始把自己的球根卖给涌入这个市场的花商们。顺理成章的下一步就是,一些种植人联合起来好让资金和库存达到最大化,有的还成立了一些专门经营球根的公司。在1635年9月,一个叫小科内利斯·博尔(Cornelis Bol the Younger)的商人和一个叫扬'库珀(JanCoopall)的种植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其中博尔出资8746荷兰盾2荷兰币作为公司的资本。1636年12月,又有两个哈勒姆人亨利克·雅各布森(Henrick Jacobsz.)和罗兰德·维尔罗斯雷腾(Roeland Verroustraeten)联手阿姆斯特丹的菲利普,杨森(Philips Jansz.)和马缇斯·布勒姆(Matthijs Bloem)共同做起了生意。公司的章程里面说明了生意如何运作的一些细节。35岁的维尔罗斯雷腾本来就是个有经验的贸易商,他是唯一被授权可以对外交易球根的,还可以使用另外三个股东筹集的资金买卖郁金香。同时4个股东都保证只能以公司的名义,而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
到1636年秋天,无论是郁金香交易公司还是专业种植人都不得不慎重思考一下,该把哪些库存种植下去以备来年。最值钱的品种——司令、将军、大元帅及它们同属的品种——因为过于昂贵,根本不是普通花商买得起的。所以市场最底层贫穷的交易者们都要求供应一些相对不那么出名但是数量巨大,因此价格也能便宜得多的品种。17世纪30年代初,上上等郁金香的交易是整个郁金香贸易的主要内容,这些郁金香被称为“单件货”,也就是按每个球根单独计价出售的品种。而那些价格便宜的球根则甚至都不按每分计价,而是按每千分。当时以这种方式销售的品种中还包括一些后来变得知名的品种,比如红色花紋的“大雁”(Rotgans)和“奥德内”(Oudenaers),还有罕见的白纹紫底的莱克·范·莱恩(Lack van Rhijn)。这些花因为它们相对强烈、普遍的颜色搭配而不受当时的鉴赏家和种植人的喜爱,但是却比那些稀有的、花纹清浅的上等郁金香更为今天的园丁们所熟知。
一些有野心的手工业者在1634年或1635年就开始倒卖郁金香了,但似乎有记录的法律文件显示直到1636年夏天,大部分的郁金香还是由种植人直接卖给以种植为目的的客户。到当年秋天,整个市场就被以倒卖盈利为目的的花商占据了,而且到1936年12月和1637年1月,还有大批新的花商加入。
这些新加入的花商来自各行各业。根据当时的一个小册子作者的列举(可能考虑到诗句押韵的需要),花商们的本行包括玻璃工、伐木工、水管工、拆房工、木匠、铁匠、鞋匠、铜匠、泥瓦匠、卖肉的、卖糖的、磨咖啡的、酿酒的、看门的、制皮的和制革的,更别提还有农民、商人、小贩、理发师、老师和磨坊主。
没有什么关于1636年底两三个月,郁金香交易达到疯狂地步的记录留存至今。但是有一个短系列小册子里面讲到了酒馆交易的内容。这个作品虽然是小说化的,但是内容比较可信而且能够代表当时的现实。这三本小册子叫《讲真话和贪婪鬼之间的对话》(以下简称《对话》)(Samenspraecken tusschen Waermondt ende Gaergoedt),这部作品是1937年初出版的,作者的真实姓名未知,出版者是阿德里安·罗曼(Andriaen Roman),也是当时哈勒姆最主要的出版商。
书中的贪婪鬼原本是一个织布工,他抛弃了自己的手艺成了一名花商,靠抵押自己的工具筹集了买花的资本,然后一个城镇一个城镇地倒卖球根。偶然一次他回到家里,遇见了以前的老同行讲真话。讲真话还没有被卷入郁金香交易的风潮,他用葡萄酒和啤酒热情地招待这位老朋友。贪婪鬼企图说服讲真话也加入买卖郁金香的行列,这样他们就可以同样变得富有。他跟讲真话说,你辛辛苦苦经营自己的生意才能挣到10%的利润,但是买卖郁金香能挣100%甚至更多:“没错,十倍、百倍,还有时千倍。”
《对话》对于郁金香交易的观点是有预见性和教育性的。贪婪鬼是个极端傲慢的形象,而且愚蠢地坚信球根的价格会永远上涨。他吹嘘自己已经靠倒卖郁金香挣了一大笔钱,足可维持生计。而他的朋友们——其他的织工和园丁们——也都很有钱,都可以乘坐华丽的马车走村串乡,到各个酒馆中谈买卖。
讲真话则被作者塑造为困惑但是诚实的入门者,他不相信一个织工能挣到那么多钱。在他的一再追问下,贪婪鬼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交易虽然达成了,但是却并不能拿到钱,而是要等到第二年夏天郁金香再出土时才能兑现。但是他还是坚称“这项交易很稳定”,再做一两年,他就可以挣到足够的钱让自己一辈子衣食无忧。最后他还说,要用挣到的钱买一个啤酒厂,一个地方官的职位,甚至是一个贵族身份。
讲真话并没有轻信贪婪鬼的话。他觉得这整件事好得过分,肯定有问题。他不明白那些感染上郁金香狂热的人们为什么敢于把全部家当甚至是借来的钱都押在郁金香交易上。尽管那些关于利润的描述很诱人,他还是告诉他的朋友自己不愿意冒这个风险。
在1636年秋天,一定有很多荷兰人像讲真话一样认为郁金香交易好到不真实。但是也有成千上万的人不这么认为,他们倾尽所有存款、押上全部财产,只为了加入这喧嚣躁动的球根交易。
很多新手根本没什么闲钱,但是已经进入市场的花贩和花商正好可以抓住机会把他们的存货卖给这些对郁金香的价值完全不懂行的人。很快。交易就演变成卖方不但接受现金,还接受实物。对于那些没什么钱财的花商而言,他们全部的财产不过就是自己手头有的那点东西,也就意味着,为了买球根,只能有什么就给什么。小说里的贪婪鬼就用了够做一件大衣和一套套装的布料,还有一夸脱的李子代替押金。而现实里的花商,如果是手工业者,可能会用工具、布料和家庭生活物品交换;如果是农民,可能会用牲畜或谷物;如果是富裕一些的人,可能会用油画或其他奢侈品来代替押金。余额只有到球根实物交付时才支付,也就是到球根出土的时候。有时候,支付时间还可以更灵活:曾经有一个协议里就规定,一个哈勒姆小店主埃特'杜森(AertDucens)以1600荷兰盾的价格把自己整个花园卖给了当地的一个叫泽维林,范·德·霍伊费尔(Severijn van de Heuvel)的绅士,同时约定支付费用的期限为1638年元旦,距协议达成日期有一年之久。
《对话》里面还有其他一些例子,讲的也是当用实物代替押金成为习惯之后,一些没有经验的郁金香商人达成的各种各样的协议。贪婪鬼在给讲真话介绍自己账本上标注的与别人达成的协议时就提到,一次他以525荷兰盾的价格卖出了一包“白王冠”(Witte Croon)球根,得到的押金就是4头牛。还有一次,他买了一大批根滕(Genten)球根,付出的押金是“我最好的一件短外套,一个玫瑰勋章,和一个连着银链子可以挂在孩子颈上的钱币”,并且答应球根实际交付时再支付1800荷兰盾现金。还有一些协议比这些更复杂。不过,在《对话》中提到花商有时会用一个品种的球根交换另一个品种的球根。贪婪鬼最奢侈的一次交易就是用一个价值60荷兰盾的银餐具,一批“黄王冠”(Gheele Cnxmen)和200荷兰盾现金换来了同等数量的白王冠郁金香、马匹和一辆马车、两个银碗和150荷兰盾的现金。
146 1636年秋冬交替之际,郁金香交易形势良好。花商的数量和流通中的球根的数量都在不断增加,价格稳步上升,产生了巨大的利润。然而现实是,花商们打造的交易建立在一个最不稳定的基础上。
这不仅仅是市场能否支撑球根价格如此快速增长的简单问题。当一个花商无法检查他所购买的球根时,所有的问题都出现了。首先,没人保证球根在种植过程中能得到适当的照料。哈勒姆档案中就记录了一个案例,当地有一个叫耶鲁恩·扬森(Jeuriaen Jansz.)的面包师傅。1636年他在马腾·克里瑟在阿姆斯特丹的花园里看到了一种美丽的利夫肯司令郁金香。杨森于是与主人达成协议要购买一个子球。几个月后,面包师在酒馆喝酒的时候遇到一个花商,并被告知他预定的球根还没长好就被从土里挖出来,很可能已经损坏了。杨森不得不威胁要采取法律行动才让克里瑟免除他依原约定购买子球的义务。
即使是富有的鉴赏家也可能买到损坏的商品。科内利斯-居尔登维根(Cornells Guldewagen)曾经是哈勒姆的市议员,他从海牙的安东尼·范·弗洛赖(Anthony van Flory)手里买了1300多个郁金香,并且雇佣贝伦特·卡多斯把这些花种在护城河畔城门附近的花园里。但是给球根拆开包装后,卡多斯和他的助手却发现这些球根被从土里挖出来时一定是非常随意的,至少有一半都被严重损坏了。
再有就是当时还不被理解的杂色现象也引发了严重的问题。任何购买子球的人都要冒的一种风险,就是可能买到的是不能杂色的繁殖球根,而不是他想要的已经出现杂色的郁金香。在1633年5月,阿姆斯特丹一个著名的郁金香商人亚伯拉罕·德·戈耶尔(Abraham de Goyer)在一个拍卖会上买了两个“完美的席尔德”(Paragon Schilder)。这个拍卖会就是由创造出这一品种的亚伯拉罕·德·席尔德(Abraham deschilder)本人组织的。“完美的席尔德”在当时是个新品种,非常受追捧。由席尔德举办拍卖会的日期来看,德·戈耶尔肯定是在那之前几天已经见到过这种郁金香盛开的样子并且深深为它着迷。反正以当时的标准,德*戈耶尔是花了不菲的价钱购买了两个球根,分别是50荷兰盾和41荷兰盾。德·戈耶尔把球根种在自己城外的花园里。在9个月漫长的等待之后,郁金香终于在1634年春天盛开,然而被寄予厚望的郁金香开出的根本不是德·戈耶尔期待的样子,席尔德的花园中让他着迷的纯白花瓣和生动的红色花纹完全不见踪影。他花了90荷兰盾买来的不过是颜色浑浊的低等单色郁金香。不过这个倒霉的种植者在18个月之后依然可以要求卖家退款,因为当时普遍认为,若子球不能达到母球的质量,一个有良好声望的球根交易者应当认定交易无效。
最严重的是一些明目张胆的诈骗行为,这在一个利润如此丰厚而管理又极其不规范的市场中肯定是难以避免的。就算是同一种类的球根,外表上也可能完全不一样。一个名贵的总督球和一个不那么值钱的紫色系球根看起来就没什么差别,比如范·英格兰司令(Admimel van Engeland)的球根就是这种情况。所以,要判断到底是蓄148意的欺骗还是无心的错误是很难的。荷兰共和国的法律档案中记录的案子里没有几个是被确切证明了的。在《对话》中,贪婪鬼就曾经听自己也有郁金香交易经历的表兄说,有人以为自己买到的是白王冠,实际得到的却是根本不值钱的普通郁金香。当然,因为所有球根看起来都很像,所以诈骗也都是到第二年春天郁金香开花了才能被发现。
尽管这些问题让一些保守、谨慎的荷兰人担忧,但是1636年秋天蜂拥加入交易市场的那些花商眼里依然只能看到交易带来的利润。因为对球根的需求每天都在增长,价格也上升得越来越快。当时的编年史作者莱乌韦·范·艾策马(Lieuwe van Aitzema)就记录道:但凡可以被称作郁金香的东西,即使是几个月前还因为毫无价值被扔到粪堆里的球根,现在也变得值钱了。
从各个层面上说,让郁金香价格疯涨至巅峰的所有因素都已经齐备了。很多不同的新品种被创造出来,其他品种不那么受欢迎但是易于买到。一小拨专业园丁致力于创造新的品种,同时供应少量既存品种。一大批有能力有热情的业余爱好者,数量绝不低于几百人,在自己的花园里种植郁金香,几乎每个城镇都可以看到郁金香的踪影。交易原则初步建立,还制定了评定花朵价值和级别的标准,由上上等至下等。主导市场的交易者和种植人之间由数以千计的花商衔接,他们愿意为了球根舍弃全部家当。最后,价格终于涨到了从来没有的高度。万事俱备,只差一个能把这些有抱负的郁金香交易者聚集到一起交易的地方。
10金葡萄指示牌
在阿姆斯特丹市的核心位置,也就是这个城市以之为名的大坝上,有一个讲究的四方形4层建筑。这栋建筑是依佛兰德式样修建的,顶上还加盖了一个细高的钟塔。它对面就是中央银行,旁边则是市政大厅。这样的地理位置更能凸显它在这个城市乃至整个联省的中心角色。这就是阿姆斯特丹的新骄傲——市证券交易所。
短短几年前,现在在证券交易所的123间办公室里进行证券交易的这些人,还是在室外的阿姆斯特丹新桥上交易的。若赶上阴天下雨,则只能到圣奥拉夫教堂或城里的老教堂里。由于阿姆斯特丹在17世纪初期迅速扩张,再加上海外贸易涌入,证券交易自然需要有一个不受天气影响的固定场所。于是新的证券交易所应运而生,于1610年开门营业。一些多疑、保守的阿姆斯特丹市民本来认为证券交易是种让人不放心的事,但是交易所大楼仅凭它宏伟的外观,就让阿姆斯特丹人折服了。
当时在证券交易所里进行交易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每天只有正午到下午两点一个时间段开放,一天的交易都要在这短短两个小时里完成。钟塔上的时针一指向12点,交易所里就会爆发出吵闹喧天的疯狂景象,难怪市民对证券交易颇有微词。因为交易时间仓促,几年前商人之间达成协议时还要仪式性地握手以示庄重,现在则变成了随便的、粗鲁的相互击个掌,然后就各自奔向下一个客户。
不少交易者都拿到了在交易所里进行交易的执照。到17世纪30年代,大概有400个正式的交易所交易员。另外还有800多个没有执照的自由交易者,可以在这里做一些低价、小额的证券交易。当代作家约瑟夫·德·拉·维加(Joseph de la Vega)在对证券交易的记述中这样描写过一个自由交易者:“(这个交易者)一会儿咬指甲,一会儿拽手指,一会儿又闭上眼睛,踱了四步,还四次自言自语,以掌抚颊,好像牙痛似的,同时不断神秘兮兮的咳嗽出声。”维加没有说他描述的这个无关紧要的交易员凭自己仅有的那点钱是想买还是想卖。依1636年的情况而言,他的选择不可谓不丰富:至少有360种货物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交易,从贵金属到法国白兰地,应有尽有。然而郁金香却不在其中。
这点可能会令人感到惊讶,尤其是那些主观认定,像郁金香狂热这样著名的金融灾难肯定不只是程度深、范围广,还应该对当时的股票市场、贸易和整个荷兰经济都有重大的影响的人。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郁金香投资顶多只算荷兰经济生活的边缘地带。进行郁金香交易的都是业余新手,而不是专业的贸易商。郁金香交易也从来不遵从于股票交易的规范或习惯。事实上,郁金香交易是对交易所中正规交易的一种粗劣的模仿。这些人本来就是穷乡僻壤的村夫或生活拮据的市民,既不是金融家,也不了解交易,他们开始贩卖球根以前,大概连股票是什么都不知道。
郁金香虽然不在交易所里进行交易,但也不是完全没有规矩的。事实上,它很快就发展出一套复杂甚至有些仪式化的流程,买卖双方都要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交易,承担各自的义务,并以书面形式留存证明。像以前的交易员都聚集到新桥上交易一样,郁金香交易者们也需要一个供他们交易的场所。也还是像以前的交易员们一样,有些花商选择在教堂,尤其是狂热爆发后,当地教堂更是成了所有人的普遍选择,不论是花商交易还是结婚仪式都在教堂。还有好多人则觉得,在酒馆交易是个更舒适方便的选择。郁金香交易的主要场所就是当地的酒吧,除非你真正理解了球根交易的情景——深更半夜的酒馆,醉醺醮的酒鬼,烟熏雾绕的房间——否则郁金香狂热将永远是个解不开的谜。
旅馆在联省是非常普遍的。1613年,阿姆斯特丹的旅馆数量就已经很多,约合每100人就拥有5家旅馆。到1636年,哈勒姆城里的旅馆数量大约有两百多,要知道这个城市的面积比海德公园大不了多少。喝酒的地方也很多,从设施齐全的酒馆地窖,到药剂师的店铺都可以。这些场所中大概五分之一是没有执照也不合法的,而且想尽办法逃避加在啤酒上的重税。这些税收是为了和西班牙打仗用的。当局不得不经常釆取突击检查,以确保了解这些场所的情况。
但是,只有规模大名声好的旅馆才能提供郁金香交易者需要的那种私人包间。一些有名的大旅馆包括:魔王、喜鹊、狮子和链锁撒旦等。这类旅馆是城内城外都有的。
在哈勒姆,很多酒馆都聚集在城市南边,在树林间的空地和小路上,因为这里离城外最早的郁金香花圃比较近。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有些酒馆组织过花商团体交易活动。如果是这样,酒馆里肯定还有其他旅客或闲杂人等。卖淫在哈勒姆城里是法律所禁止的,至少表上面上是。于是在哈勒姆树林的酒馆经常私下充当妓院的角色。声名狼藉的妓院很容易辨识,当时的记录里就说是“城外路口的红房子”①10。
我们无法弄清在1636年,哈勒姆有多少酒馆曾经接待过为郁金香而疯狂的商人们,但至少有一个地方是可以基本确定的,就是一家规模和名气都很大的名叫“金葡萄”(De Guld Druyf)的旅馆。金葡萄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就位于集市广场和城里最主要街道的交汇处。这里的主人是奎克尔家的两个兄弟扬和科内利斯,不过这两人并不管理日常营业。他们的父亲叫科内利斯·格里特森·奎克尔(Cornelis Gerritsz. Quaeckel),也是以开旅馆为生的,他也是荷兰省里最重要的种植郁金香的先锋之一。他在17世纪前25年就至少培育出了5种郁金香新品种,并且都以他的名字命名,以纪念他的成就。其中就包括白色和紫罗兰色相间的“白紫色奎克尔”(Lack van Quaeckel),黄色和锈色相间的黄色系郁金香“奎克尔的奇迹”(Mervelye van QUaeckel)。老奎克尔1632年去世时已年近七十,他最小的儿子扬继承了父亲的遗志,在郁金香生意上非常活跃,经历了整个郁金香狂热期,高峰之后也不曾放弃。他会在自家酒馆包间里接待郁金香交易者真是再顺理成章不过了,他的酒馆不但位置绝佳,同时也是哈勒姆城里最受欢迎的酒馆之一。
假设,有个人在1636年秋天打算到阿姆斯特丹,光临金葡萄并且看看进行中的郁金香交易,那么他会看到什么呢?
午后从阿姆斯特丹出发,沿着新开掘的运河航行——这也是联省第一条专门连接两个城市的运河——大概黄昏时刻就可以到达哈勒姆了。这段行程只需要两个小时零一刻钟,正是因为快速又方便,新潮的阿姆斯特丹人把需要清洗的脏衣服都送到哈勒姆的洗衣店去而不再自己劳动。坐在船上的人们可以相互谈天论地,或者翻阅一下专为渡船乘客准备的叫《话两船》(schuitepmatijes)的小册子来打发时间。在1636年秋冬,这种渡船绝对是人们谈论郁金香狂热新发展的好地方。随着渡船靠岸,游客第一眼看到的哈勒姆,就是一条长长的红棕色屋顶连成的线,当然还有无数烟囱中冒出的一缕缕白烟和城市周围的大片牧草。接下来就会看到低矮的砖砌城墙围绕着城市,外面还有一条护城河围绕着,河上总共有九座吊桥。向溪边远望,在城市屋顶之外,可以看到远处起伏的巨大沙丘,几乎与荷兰特色的灰暗天空连成一片,那里也是荷兰北部的海岸线。向南看,就能看到巨大、丑陋的哈勒姆滩地。一大片让人看着就不舒服的浅滩,暴露在剧烈暴风雨下,不断受到海水的侵蚀,河岸耕地面积越来越缩减,仅剩下了距离哈勒姆城墙不到几英里的这片地方。这片水域还以危险著称,已经呑噬了太多鲁莽地航行于其中的船员的生命,所以哈勒姆人管这里叫“水狼”。
从渡船上下来就到了城墙脚下。从阿姆斯特丹来的人会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叫“阿姆斯特丹关口”的大门前。哈勒姆的执政者们在这里树立了一个令人恐怖的装置。它由三根砖垒的柱子加上铁质的横梁和一些木制的杆子组成,上面捆着最近行刑的罪犯的尸体。荷兰省的行刑官就居住在哈勒姆,他的完整头衔是“荷兰省高级事务长官”,负责从阿姆斯特丹遣送来的和哈勒姆本地的罪犯,所以这个装置上总是不缺少尸体。1634年威廉·布里尔顿爵士从这里经过时,就看到了这个装置。当时上面不但有两副已经不见血肉的骷髅架子——是两个被绞死的罪犯的,还有一个已经残缺不全的女人尸体——她的罪名是谋杀了自己的孩子;最后还有一个已经发黑的乞丐的尸体,他是因为差点把整个村子点着而被绑在木桩上烧死的。
由“阿姆斯特丹关口”进入城中,游客会首先注意到哈勒姆独特的气味。酪浆和麦芽的臭味混合着漂白厂和啤酒厂的香气。漂白和酿酒是哈勒姆的两大支柱产业。这里生产了荷兰省五分之一的啤酒。城墙之外的亚麻漂白厂也非常著名,每天要使用成百上千加仑的酪浆来漂白布料,全欧洲的人都把布料送到这里染成漂亮的白色。酪浆注满了西边城墙外几个巨大的染坑,每天晚上,用过的酪浆被排到护城河里,最后流入斯帕尔纳河(River Spaarne),甚至把河水都染白了。
在深秋时节的荷兰共和国,夜晚来得很早,城外来的游客不得不摸黑找到去集市广场的路。哈勒姆的街道像迷宫一样,异常狭窄,有的甚至窄到街两边的住户可以相互握手的地步。为了抵抗严寒而拉上的百叶窗缝隙中透出的油灯微光或炉火的光亮就成了唯一的照明。这个城镇已经太过拥挤,白天喧嚣吵闹,晚上倒是安静很多。除了例行巡逻的民兵队经过时咔嗒咔嗒的脚步声,大多数街道上都空无一人,偶尔看到赶着去酒馆喝酒的人,也都是埋着头快步穿过小巷。
每每有客人走进金葡萄,迎面而来的温暧还在其次,最强烈的感觉其实是呛人的浓重烟雾。17世纪的酒馆都是这样烟熏雾绕,让人忍不住流泪,连房间里有什么都看不清。一方面,开放式的壁炉是当时唯一的取暧方式,壁炉栅栏里面的泥炭被堆成中空的金字塔形状,熊熊燃烧的炉火可能是导致烟雾的原因之一(黄金时代泥炭的开采量巨大,但是荷兰人消耗的速度也同样惊人,不得不继续挖掘新的沼泽)。但是像彼得,芒迪这样的游客认为,荷兰的泥炭燃烧时“芳香清洁”,尽管其中的硫黄使得聚在一起的火苗“暗淡灰白,像鬼火一样”。所以,金葡萄里面的烟雾,主要还是来源于客人烟斗的呑吐。
1636年,抽烟斗在荷兰特别盛行,几乎成了一种民族特色。烟草大多是从美洲进口的,但也有联省人开始自己种植。烟斗都是烟管细长的陶制烟斗。吸烟者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呑云吐雾,不单单是因为这时期的医生们把烟草宣传成包治百病的灵药,不但能够预防瘟疫,还能治牙疼、蠕虫。事实上,关于烟草会吸收人体里重要液体,导致男性失去生育能力的说法完全没有让吸烟的人们退缩。走进金葡萄,就像是走进一个使用过度的、变味的房间,就像是20世纪的公司因为工作场所禁烟后,单独开辟的吸烟室的味道。
等你的眼睛终于适应了这种阴暗的环境,就会发现其实屋子里面非常拥挤而活跃。有些细节在现代人看来会觉得奇怪,但是在当时的哈勒姆人看来却再寻常不过了。举例来说,进店时,身上有武器的要交出来放在门口,这是由于当时有太多持刀斗殴事件发生(黄金时代的荷兰人对于这一类的搏斗有一种危险的热情——“一百个荷兰人身上就有一百把刀”,连谚语都这样直接地警示当时的人)。另一点特别的,就是墙上展示的画作质量之高。艺术作品在荷兰黄金时代极其常见,而且价格极低,不过几个荷兰币或一两个荷兰盾一幅。所以酒馆墙上的精美油画或挂毯,在烟熏火燎的环境里变黄变黑都没有人心疼。
然而,最让人惊讶的其实还是酒馆里面纵情酒色的程度。虽然饮酒在当时是非常普遍,醉酒也是司空见惯的,但荷兰的酒鬼在整个欧洲都是出了名的。啤酒很便宜,畅饮一个晚上也花不了一个荷兰盾。威廉·布里尔顿爵士说他去过的酒馆里,几乎找不到一个清醒点的人。不算嗜酒的英国人会抱怨荷兰省人对啤酒的沉迷,还指责他们把醉酒的坏习惯出口给了英国。
事实上,每个荷兰人都是这个或那个酒馆的常客。甚至连一些没什么家世教养的女人和孩子也会光顾酒馆。酒馆里的气氛是愉悦和包容的,但是在一些不怎么正规的地方,欺诈顾客的嫌疑也是有的。最常见的,有给烂醉的顾客少找钱,或是在啤酒里兑水,还有的会用向日葵给葡萄酒染色,或是在客人的酒罐底部放上一团布料以减少盛酒量。
来访者总是对荷兰人喝酒的一套流程感到诧异。荷兰人很少有一个人独自喝酒的。他们要么是结伴而来,要么是加入到某个已经开始喝起来的人群里。通常,每轮酒上桌之后要先来上一段祝词,这也是后来郁金香商人们积极地继承下来的仪式。一个叫蒂奥菲力·德·维奥(Theiphilef de Viau)的法国人在观察了一个他造访的酒馆之后写道:“这些绅士们喝醉前还要有这么多规矩和仪式,这种繁文缛节和过度饮酒都让我受不了。”
无论如何,在17世纪不喝啤酒是不可能的。漂白工厂的废水导致河水不适宜饮用,尤其是在哈勒姆地区更是如此。茶和咖啡在当时还是没什么人知哓的奢侈品,葡萄酒则相对较贵,所以人们几乎餐餐要喝啤酒:早餐时喝的是加热的啤酒,里面还要撒上香料和糖;中午和晚上则是单独饮用。并不是所有哈勒姆人喝的啤酒都是酒精浓度很高的。这里的啤酒分为“低度”和“高度”两种,前一种是解渴用的,后一种才是会上瘾的,但是无论哪一种,喝多了的话都是会醉的。在16、17世纪之交,哈勒姆的人口才3万人,其中还包括女人、孩子甚至是还在襁褓中的婴儿。然而当时啤酒的消耗量却达到每天12万品脱,即550万加仑每年。这其中有三分之一的量是在酒馆里消费的。为了满足人们对啤酒的需求,哈勒姆本地就有上百家酿酒厂,其中50家是具有相当规模的。事实上,酿酒厂不仅能赚钱,还是城市中的一种政治力量,一个由21个酒厂主组成的团体实际上从1618年起,连续多年控制着哈勒姆的政府。
城市里的花商们每周会约定在金葡萄的包间里见两三次面,这里既能享受安静的环境,又能避开这个城市和酒馆里难闻的气味。在郁金香贸易初期,这类约见通常不会超过一两个小时。但是随着郁金香狂热的发展,村民们在一起谈论的时间变长了,有时甚至从前一天早上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每谈成一笔生意,都免不了点上红酒庆祝,这在一个以喝啤酒为主的省里,当然也是为了炫耀财富。因为在荷兰人的酒馆里,红酒都是用灰白色的大罐子装着送上来的,容量从2品脱到1.5加仑不一,所以郁金香交易也难免都是在醉醺醺的朦胧状态下达成的。毋庸置疑,就是朋友间的互相吹捧,加上持续到深夜的纵情谈笑,使本来解释不通的狂热交易机制,看起来也在情理之中了。
在一些重要的方面,酒馆里聚集的团体看起来做的是一种完全独立于其他郁金香交易的生意。他们交易的多是便宜的和容易买到的球根。而且这个群体里,虽然也有少数几个商人或是富裕的参与者,但最多的还是来自劳动阶级。这些人和鉴赏家或是有成就的种植者们完全打不上交道,甚至连他们掌握的关于郁金香、理财、股票交易,或是执政者和大商人们如何做买卖的知识也都是二手的。
乡村里的客户群体似乎是有意模仿股票交易的形式。可能是因为这种交易让花商们觉得能提升自己的重要性,让他们自以为是在进行一种真诚的、有规范可依的商业活动。球根还被拿到拍卖会上拍卖,有名的种植者和交易者也会参加这类拍卖会,而且会到律师或法务官那里对自己的交易进行公证,以避免任何纠纷的可能。而花商们则偏爱快捷廉价的交易方式,把交易记到自己的大账本上就完了。每个村子还会选出一位秘书,记录提交到他面前的交易情况。
在酒馆里进行买卖的郁金香,就算不是绝对,也是极少会有让亚伯拉罕·德·戈耶尔这样的大鉴赏家或富商们钟爱的品种。最初可能还有一些二等品种的球根,再后来,当需求进一步扩大,连二等球根都变得稀少之后,村民们就开始贩卖那些最不受追捧的也最常见的品种。这些品种被戏称为“破布”ivodderij),好听点的说法是“普通商品”(Gem匿Goed)0这些花大多是单一颜色或杂色斑驳的郁金香,是最早进入荷兰的郁金香品种的后代。因为时间长,而且没有富商们争抢,这类郁金香在1636年底很容易买到。
“破布”类的球根不是按分销售,而是放在筐里,按半磅或一磅销售的(在哈勒姆,一磅等于9728分,在阿姆斯特丹,一磅等于10240分)。花商们的行话管这叫磅货,以区别按分或千分记重销售或按件单独销售的球根,那样的叫作单件货。一磅重的一个篮子里,球根数量能有50甚至上百个。所以即使在郁金香狂热的最高峰,最贫穷的交易者也能买得起几个球根。
成百上千的新手花商在1636年到1637年的秋冬涌入郁金香市场。他们开始都是从交易少量的磅货开始入手,不久球根价格出现了惊人的膨胀,这无疑是郁金香贸易活力和郁金香狂热席卷酒馆乡村的体现。一包最便宜的磅货163球根,比如“黄王冠”在1636年9、10月的价格最低可以到20荷兰盾,到次年1月底竟然要价1200荷兰盾。比“黄王冠”更受欢迎一些的“斯维策”郁金香(Switsers),其实也属于颜色单调乏味的品种,在1636年秋天的价钱是60荷兰盾每磅,到1637年1月15日的价格是120荷兰盾每磅,到1月23日则是385荷兰盾每磅,再到2月1日则是1400荷兰盾每磅。这个种类的价格峰值依记录为2月3日的1500荷兰盾每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