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像
可惊的是虽然精神失常,智力却并不减退。大儿子朱标忠厚仁慈,有点像汉惠帝,接受了当时最好的教育。老皇帝过了五十岁生日之后,精力有点不济事了,让大儿子来帮忙,裁决普通政务,一来是分劳,二来也是训练这下一代皇帝办事的能力,指望太子是汉文帝,不是汉惠帝。可惜父子俩性格正好相反,也和他的同乡皇帝父子一样,一个严酷,一个宽大,父子间有时也不免闹冲突。 [593] 老皇帝眼见得一代不如一代,只好叹一口气,闷在心里,索性自己动手,大兴党狱,杀尽了所有不顺眼的文武官员,斩除荆棘,铺平道路,好让儿子做现成皇帝。
好容易皇太子的学业和政治训练都够满意了,元璋以为托付得人,这份产业牢靠稳当,放得下心了,却又变生意外,太子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病死。六十五岁的老皇帝受了这致命的打击,糊涂了大半天说不出话,身体一天天虚弱下去,头发胡子全变白了。
太子死后,立太子嫡子允炆为皇太孙,此时,他才十六岁。
皇太孙的性格极像他的父亲,年纪又小,没经过训练。祖父虽然也让跟着办事,终是替他发愁,怕他挑不下这副担子,诸将大臣将来会不服调度。只好又动辣手,借题目大批杀人,杀得将帅一空,连傅友德、冯胜那样仅存的开国元勋,说不出一丝道理,也顺手杀了。想着小孙子不会有人来作难,做祖父的算是用尽心血了。
他的政治能力,部分从实际经验得来,部分从历史教训得来。他以为皇位继承是维持帝国和平最重要的制度,必须有一个规定的严密的法则,才不会引起宗族间的纠纷、政变。最好的办法是宗法制度下的嫡长承袭。在皇太子正位后,为了要使诸王安分,保护扶持大宗,洪武五年命群臣采汉唐以来藩王善恶可为劝诫的,编作一书,名为《昭鉴录》,颁赐诸王。皇太孙正位以后,用同样的意思编了一书,叫作《永鉴录》。二十八年又颁布《皇明祖训》条章,把一切做皇帝、做藩王和臣下所应遵守的、不该做的事,都详细记载,并定制后代有人要更改祖训的,以奸臣论,杀无赦。希望用教育,用制度,使各藩王忠心服从这未来的小皇帝,朱家的族长。 [594]
●朱允炆像
可惜这一番心思都白用了,第二子秦王、第三子晋王雄武有野心,见太子仁懦,都不肯安分,先后被发觉,要治重罪,太子尽力解救,才得无事。太子死后,二十八年秦王死,三十一年晋王死,都死在老皇帝之前,算是没有闹出大花样。费尽了心机,父子兄弟间还不免钩心斗角,时刻提防着,这对于老皇帝自然也是精神上的打击。
猜疑病、迫害狂,愈来愈重,身体愈衰弱,精神愈不安定,脾气愈坏。体力、精神交互影响,到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他已经七十一岁了,五月间病倒,不能动弹,躺了三十天,告别所手创的帝国,离开继承人和笑容满面的臣民,结束了一生恩怨,安静地死去。
刽子手死后还杀了一批人:侍寝过的宫人一律殉葬,家属由政府养活,叫作朝天女户。 [595]
葬在南京城外的孝陵,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谥神圣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增谥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遗嘱里有一段话:“朕膺天命三十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忧危积心”四字,说出了这位皇帝一生在恐慌猜疑中过日子,“日勤不怠”说出如何用全副心力来保持这份大家当。 [596]
太孙即位后不久,燕王棣果然起兵造反,援引祖训,以靖难为名。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篡位自立,是为明成祖。离老皇帝之死还不到五年。
元璋的相貌不很体面,晚年尤其难看,一脸凶相。曾找了许多画工,画像十分逼真,总不合意。后来有一个聪明人画的像,轮廓有点像,却一脸和气,充满了慈祥的样子,这才对了窍,传写了多本,分赐给诸王。 [597] 这两种不同的画像,到现在都有传本。
明朝纪元表
*建文四年时成祖废除建文年号,改为洪武三十五年。
附录 朱元璋年表
朱元璋年表
[1] 《明太祖实录》卷三九:“洪武二年三月丙申,上以旱灾相仍,因念微时艰苦,乃祭告淳祖、淳后曰:‘因念微时皇考皇妣,凶年艰食,取草之可茹者,杂米以炊,艰难困苦,何敢忘也。’”
[2]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统肇基录》本《皇陵碑》,并作孤庄村。沈节甫《纪录汇编》本《天潢玉牒》作太平乡县庄村。《七修类稿》引《皇陵碑》作孤庄村。
[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八,潘柽章《国史考异》引承休端惠王《统宗绳蛰录》。
[4] 《纪录汇编》本《御制皇陵碑》。晗按《皇陵碑》有二本,一危素撰,《太祖实录》卷三七:“洪武二年二月乙亥,诏立皇陵碑,先命翰林侍讲学士危素撰文,至是文成,命左丞相宣国公李善长诣陵立碑。”一太祖御制:“洪武十一年四月,以皇陵碑记皆儒臣粉饰之文,特述艰难,明昌运,俾世代见之。”一散文,一韵文。二文并见郎瑛《七修类稿》卷七,后文亦收入《纪录汇编》。
[5] 《天潢玉牒》及高岱《鸿猷录》作刘继祖,徐祯卿《翦胜野闻》作刘大秀。沈德符《野获编补遗·义惠侯》条:刘继祖字大秀。明太祖《高皇帝御制文集》追赠刘继祖为义惠侯诰,略曰:“朕微时罹亲丧,难于宅兆,尔发仁惠之心,以己沃壤,慨然见惠,大惠云何可忘。”
[6] 《皇陵碑》《御制皇陵碑》《天潢玉牒》《翦胜野闻》《鸿猷录·龙飞淮甸》。
[7] 徐祯卿《翦胜野闻》,王文禄《龙兴慈记》,王鸿绪《明史稿·太祖本纪》。
[8] 《御制皇陵碑》。
[9] 王文禄《龙兴慈记》。
[10] 危素撰《皇陵碑》,《天潢玉牒》,《明太祖实录》卷一。
[11] 《统宗绳蛰录》,《国史考异》引朱元璋《朱氏世德碑》,《七修类稿》卷七,《明太祖实录》卷五三。
[12] 《朱氏世德碑》《统宗绳蛰录》。
[13] 《朱氏世德碑》。
[14] 《明史》卷三〇〇《外戚传·陈公传》。
[15] 《御制皇陵碑》,危素撰《皇陵碑》。
[16] 《鸿猷录·龙飞淮甸》。
[17] 《皇朝本纪》。
[18] 《皇陵碑》《御制皇陵碑》《天潢玉牒》《鸿猷录·龙飞淮甸》。
[19] 《皇朝本纪》:“师且有室家,所用弗济。”谈迁《枣林杂俎·僧娶妻室》条:“凤阳大龙兴寺,即皇觉寺,一曰于皇寺。太祖《敕僧律》:‘有妻室僧人,除前辈老僧,盖因元末兵乱,流移他方,彼时皆有妻室,今已年老毋论外,其后进僧人有妻室者,虽在长上辈比肩,及在下诸人,皆得凌辱,亦无罪责。’今僧俱婚娶,又无差累。”《草木子·杂俎篇》:“中原河北僧皆有妻,公然居佛殿两庑,赴斋称师娘,病则于佛前首鞫(同鞠),许披袈裟三日,殆与常人无异,特无发耳。”
[20] 《龙兴慈记》。
[21] 《皇陵碑》《明太祖实录》。
[22] 《天潢玉牒》《皇朝本纪》。
[23] 陆深《平胡录》,《元史·顺帝本纪》,高岱《鸿猷录》卷七《宋事始末》,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
[24] 北京图书馆藏《摩尼教残经》。
[25] 李文田《和林金石录》灵释九姓回鹘可汗碑。
[26] 志磐《佛祖统纪》卷四一,《册府元龟》卷九九。
[27] 《唐会要》卷一九。
[28] 《新唐书》卷二一七下。
[29] 《旧五代史·梁书·末帝纪》,《佛祖统纪》卷四一。
[30] 徐铉《稽神录》,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洪迈《夷坚志》。
[31] 《宋会要辑稿·刑法》。
[32] 陆游《渭南文集》卷五。
[33]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六。
[34]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二、三六、六三、一三八、一五一、一七六。
[35] 《大阿罗汉难提密多罗所说法住记》。
[36] 《隋书·炀帝本纪》《五行志》。
[37] 《佛祖统纪》卷四七,重松俊章《初期之白莲教》。
[38] 《元史·泰定帝本纪》。
[39] 《元史·顺帝本纪》。
[40] 叶子奇《草木子·克谨篇》,《明太祖实录》卷八,陆深《平胡录》,《元史·顺帝本纪》,权衡《庚申外史》。
[41] 参看《清华学报》十三卷一期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42] 权衡《庚申外史》。
[43] 《清华学报》十一卷二期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国》。
[44] 色目人指蒙古人最初征服的钦察回回、康里、波斯等民族。在元代,其社会地位仅次于蒙古人。
[45] 元代的汉人指金的国民和高丽、契丹、女真等民族,南人指宋治下的人民。
[46] 徐霆《黑鞑事略》,柯绍忞《新元史·食货志·斡脱官钱》。
[47] 《元史·兵志》:“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既平中原,发民为卒,是为汉军。”
[48] 《元文类》卷四一《经世大典序录·政典总序》。
[49] 《元史》之《陈天祥传》《世祖本纪》《顺帝本纪》。
[50] 徐大焯《烬馀录》。
[51] 《元典章》卷五七《刑部·诸禁·禁夜》。
[52] 《元史·刑法志·禁令》。
[53] 《元史·刑法志·禁令》,《元典章》卷五七《刑部·诸禁·禁聚众》。
[54] 《元史》之《世祖本纪》《顺帝本纪》。
[55] 《草木子·杂俎篇》。
[56] 《草木子·谈薮篇》。
[57] 黄溥《闲中今古录》。
[58] 《草木子·克谨篇》。
[59] 《庚申外史》。
[60] 《草木子·克谨篇》《庚申外史》。
[61] 何乔远《名山藏·天因记》。
[62] 《明史·韩林儿传》,《庚申外史》,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宋小明王》,《鸿猷录·宋事始末》,陆深《平胡录》。
[63] 陆深《豫章漫钞》。
[64]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八,《国初群雄事略》。
[65] 《辍耕录》卷二三。
[66] 《庚申外史》。
[67] 《草木子·克谨篇》。
[68] 《庚申外史》。
[69] 《草木子·克谨篇》。
[70] 张来仪《敕赐滁阳王庙碑》,俞本《皇明纪事录》,《国初群雄事略·滁阳王》。
[71] 明太祖《御制纪梦》。
[72] 明太祖《御制纪梦》。
[73] 《皇朝本纪》《天潢玉牒》。
[74] 《皇陵碑》《御制纪梦》《滁阳王庙碑》《明太祖实录》《天潢玉牒》。
[75] 《御制纪梦》《滁阳王庙碑》《皇朝本纪》。
[76] 《滁阳王庙碑》《明太祖实录》卷一,谈迁《国榷》。
[77] 《明太祖实录》卷一,《皇朝本纪》。
[78] 权衡《庚申外史》,《元史》之《脱脱传》《也速传》,《皇明纪事录》。
[79] 《龙飞纪略》。
[80] 《皇朝本纪》,《明太祖实录》卷一。
[81] 《元史·贾鲁传》《国初群雄事略·滁阳王》。
[82] 《皇朝本纪》。
[83] 《御制纪梦》,《明太祖实录》卷一。
[84] 俞本《皇明纪事录》。
[85] 《御制纪梦》《御制阅江楼记》《皇朝本纪》《御制皇陵碑》。
[86] 《明太祖实录》卷一。
[87] 《明史》卷一二九《冯胜传》。
[88] 《明史》卷一三五《孔克仁传》。
[89] 《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
[90] 《御制皇陵碑》,《明太祖实录》卷一,《明史》卷一二六《李文忠传》。
[91] 刘辰《国初事迹》,《明史》卷一二六《沐英传》、卷一三四《何文辉传》、卷一四四《平安传》,王世贞《弇山堂别集·诏令杂考》,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三》。
[92] 《国初事迹》。
[93] 《明史·孝慈高皇后传》,《明史》卷一二五《常遇春传》、卷一三〇《康茂才传》,宋濂《宋文宪公集》卷四《开平王神道碑铭》《追封蕲国公谥武义康公神道碑铭序》。
[94] 《国初事迹》,孙宜《洞庭集》。
[95] 《国初事迹》,孙宜《洞庭集》。
[96] 《明太祖实录》卷一,《国初群雄事略·滁阳王》,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卷一。
[97] 《明史·张士诚传》,《辍耕录》卷二九,《国初群雄事略》卷七。
[98] 《明太祖实录》卷一,《皇朝本纪》。
[99] 《明太祖实录》卷一。
[100] 俞本《皇明纪事录》,《元史·脱脱传》,《庚申外史》,《辍耕录》。
[101] 《庚申外史》。
[102] 《庚申外史》。
[103] 《草木子》卷三《克谨篇》。
[104]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四年,《庚申外史》。
[105]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四年。
[106] 《庚申外史》。
[107]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十四年,《庚申外史》。
[108] 《庚申外史》。
[109] 《明太祖实录》卷二。
[110] 《皇朝本纪》。
[111] 《明太祖实录》卷二,《皇朝本纪》。
[112] 编者注:今安徽砀山。
[113] 《辍耕录》卷二一,《皇明纪事录》,《元史·顺帝本纪》,陆深《平胡录》。
[114] 《皇明纪事录》,《皇朝本纪》,《平胡录》。
[115] 《皇朝本纪》,俞本《皇明纪事录》。
[116] 《明史》卷一二五《常遇春传》、卷一二六《邓愈传》。
[117] 《明太祖实录》卷二,《皇朝本纪》,高岱《鸿猷录·龙飞淮甸》,《明史》卷一三三《廖永安传》《俞通海传》。
[118] 《皇朝本纪》。
[119] 《国初事迹》。
[120] 《国初事迹》,《明太祖实录》卷二。
[121] 元璋的秘密谍报人员,专门侦探将士的私事。
[122] 俞本《皇明纪事录》,《皇朝本纪》,《明太祖实录》卷三,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二,《国初事迹》。
[123] 《明太祖实录》卷二,《明史·郭子兴传》。
[124] 俞本《皇明纪事录》,《国初事迹》,《明太祖实录》卷四。
[125] 编者注:今属河北。
[126] 《庚申外史》,《平胡录》,《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宋小明王》,《明史·韩林儿传》。
[127] 《辍耕录》卷九。
[128] 《皇朝本纪》,《明太祖实录》卷四。
[129] 《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
[130] 《国初事迹》。
[131] 《辍耕录》卷九,《明太祖实录》卷五。
[132] 《国初事迹》
[133] 《辍耕录》卷八。
[134] 《明太祖实录》卷六。
[135] 俞本《皇明纪事录》,按《国初事迹》作“于南城上竖立大旗,上写‘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统天’”,大宋作大统。大统无意义,显然是后来窜改的。
[136] 《明太祖实录》卷六。
[137] 《国初事迹》,俞本《皇明纪事录》。
[138] 俞本《皇明纪事录》。
[139] 《明太祖实录》卷八,《国初礼贤录》,《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宋濂传》《叶琛传》《章溢传》。
[140] 徐勉《保越录》,陈基《夷白斋稿·精忠庙碑》,王逢《梧溪集》。
[141] 《清华学报》十三卷一期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142] 权衡《庚申外史》,叶子奇《草木子》,俞本《皇明纪事录》,《明太祖实录》卷七五。编者注:在第四版中,吴晗找到了彭莹玉牺牲的资料,对其归隐的说法做了修正。
[143] 《草木子·克谨篇》。
[144]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八。
[145] 姚桐寿《乐郊私语》。
[146] 《草木子·克谨篇》。
[147]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三《天完徐寿辉》,《明史·陈友谅传》。
[148] 《明太祖实录》卷八。
[149] 宋濂《平汉录》,《国初礼贤录》。
[150] 《平汉录》,《明太祖实录》卷八。
[151] 《平汉录》,《国初礼贤录》。
[152] 俞本《皇明纪事录》。
[153] 《明太祖实录》卷九。
[154] 刘辰《国初事迹》,《皇明纪事录》,《明太祖实录》卷九,《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宋小明王》。
[155] 《明史》卷一三五《叶兑传》。
[156] 《国初事迹》《皇明纪事录》。
[157] 《国初群雄事略》卷一引《龙凤事迹》。郎瑛《七修类稿》卷七引《朱氏世德碑》,作“淮南等处中书省左丞相”“江西等处中书省右丞相”“录军国重事平章右丞相”。余同。
[158]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平汉录》,《国初群雄事略》卷四《汉陈友谅》,《明史》卷一二三《陈友谅传》。
[159] 即拔都,巴图鲁,蒙古话勇士的意思。
[160] 俞本《皇明纪事录》。
[161] 《国初事迹》。
[162] 《国初事迹》。
[163] 《庚申外史》上,《元史》卷五一《五行志二》,《太祖实录辨证》卷一。
[164]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
[165] 陶安《陶学士文集》,祝允明《九朝野记》。
[166] 《国初群雄事略》卷七引《月山丛谈》。
[167] 《国初事迹》。
[168] 《明太祖实录》卷一四。
[169] 陶宗仪《辍耕录》卷二九,《元史》之《达识帖木儿传》《忠义传》。
[170] 《辍耕录》卷八,《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吴宽《平吴录》。
[171]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平吴录》,逸名《农田馀话》。
[172] 俞本《皇明纪事录》:“龙凤五年,上选卫士三十侍左右,选得十三人,佯称得罪于上,私降张氏,士诚配以妻,抚之甚厚。不逾月同行周海首之,俱斩于虎丘山下。吴元年克苏州,擒海归,凌迟以祭方德成等十三人。”
[173] 檄文全文见吴宽《平吴录》、祝允明《前闻记》《野记》卷一、陆深《续停骖录》四书。《明太祖实录》和《明史·太祖本纪》都不载。《前闻记》和《平吴录》的文字不同处很多,有事后窜改的,如元璋在发此檄文时为吴王,皇帝指小明王,《前闻记》元璋自称朕,《平吴录》称予、称我,显然《平吴录》是比较可靠的。也有些地方如红军,《前闻记》作香军,《平吴录》作乡军,今据《前闻记》。各本异文,并校注于后,以便参考。
[174] 《平吴录》《续停骖录》无此二句。
[175] 《续停骖录》《野记》作“予闻”,《平吴录》无此二字。
[176] 《续停骖录》作“成汤”。
[177] 《野记》作“贿求”。
[178] 《野记》《续停骖录》《平吴录》作“台宪”。
[179] 《续停骖录》作“忧”。
[180] 《平吴录》作“役四十万人”,《野记》作“役数十万人”。
[181] 《野记》《前闻记》作“不幸小民”。
[182] 《野记》《前闻记》作“其言”。
[183] 《续停骖录》作“以苏其苦”,《平吴录》作“以甦其苦”。
[184] 《野记》作“聚其”。
[185] 《续停骖录》《野记》《平吴录》作“无端”。
[186] 《续停骖录》作“钱粮兵马”,《平吴录》作“元以天下钱粮兵马而讨之”。
[187] 《续停骖录》无“然而”二字,《野记》《前闻记》作“然事终不能济世安民”。
[188] 《平吴录》无此四字。
[189] 《野记》《平吴录》作“乡军”。
[190] 《续停骖录》作“孤军独立”,《平吴录》作“孤兵独立”。
[191] 《前闻记》作“朕”,《续停骖录》作“余”。
[192] 《平吴录》作“终不能成事”。
[193] 《平吴录》作“成功”。
[194] 《平吴录》作“令兵”。
[195] 《平吴录》作“将帅”,其他三本作“将相”。
[196] 《前闻记》作“陈氏”。
[197] 《野记》作“爰据上游”。
[198] 《续停骖录》无“爰”字。
[199] 《续停骖录》《平吴录》作“其父子兄弟”。
[200] 《前闻记》作“待之”。
[201] 《平吴录》作“官爵”。
[202] 《续停骖录》作“兴兵”。
[203] 《续停骖录》《野记》作“杨苗”。
[204] 《平吴录》此款作第六罪,下条作第五罪。
[205] 《续停骖录》《平吴录》作“浙江”。
[206] 《平吴录》作“江浙丞相”。
[207] 《平吴录》无此句。
[208] 《续停骖录》作“尤甚于”,《野记》作“又甚于”。
[209] 《续停骖录》作“以安斯民”,《平吴录》作“以拯天下”,《野记》作“以济生民”。
[210] 《前闻记》《野记》作“左相国”,《续停骖录》《前闻记》作“总率马步舟师,分道并进”。
[211] 《平吴录》作“尝戒军士”。
[212] 《平吴录》无此四字。
[213] 《前闻记》《野记》作“凡有”。
[214] 《平吴录》无此四字。
[215] 《续停骖录》作“明哲识时”。
[216] 自“其尔”至“不吝”一段,《平吴录》无,但在下文“以御边戎”后,作“果有贤哲,或全城归附,或弃职来降,予赍赏赐,非所敢吝”。
[217] 《续停骖录》作“为生”。
[218] 《平吴录》作“其尔人民,果能复业,即我良民,旧有房舍田土依额纳粮”。
[219] 《平吴录》作“边疆”。
[220] 《野记》作“钦此”,是后来人删改的。《平吴录》作“故榜”。
[221] 这一段,《续停骖录》作“除敬遵外,合备榜晓谕通知须至榜者”。
[222] 《平吴录》《续停骖录》无此。
[22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
[224] 《庚申外史》,朱权《通鉴博论》,高岱《鸿猷录·宋事始末》,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一六。
[225] 《国初事迹》。
[226]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
[227] 俞本《皇明纪事录》,《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平吴录》。
[228] 《国初群雄事略》卷七引《冶城客论》。
[229] 《明太祖实录》卷二〇,《平吴录》,《明史》卷三〇《五行志》。《实录》文字有不同:“黄蔡叶,作齿颊,一夜西风来,干厌。”
[230] 黄溥《闲中今古录》。
[231] 《国初群雄事略》卷八《方国珍》。
[232] 《草木子·克谨篇》,《国初事迹》,《明史》卷一二三《方国珍传》。
[233] 黄标《平夏录》,杨学可《明氏实录》,《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明史·明玉珍传》。
[234] 《庚申外史》《元史·察罕帖木儿传》。
[235] 《庚申外史》。
[236] 《元史·顺帝本纪》《明史·扩廓帖木儿传》《庚申外史》。
[237] 《庚申外史》,《明史·扩廓帖木儿传》,《国初群雄事略》卷九《扩廓帖木儿》。
[238] 郭造卿《陈友定传》,《明史·陈友定传》,《国初群雄事略》卷一二《陈友定》,《明太祖实录》卷二五。
[239] 《明太祖实录》卷二八,《明史》之《太祖本纪》《何真传》。
[240]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明史》之《徐达传》《常遇春传》,《平胡录》。
[241]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高岱《鸿猷录》卷五《北伐中原》。
[242] 《明太祖实录》卷二一。
[243] “尊主”一本作“尊元”。
[244] 《明太祖实录》作“恭天成命”。
[245] 宋濂《宋学士文集》,《明太祖实录》卷二一,《鸿猷录·北伐中原》。
[246] 读朱元璋的诏令,很难发现有几篇文字没有卖弄他出身“布衣”的。
[247] 编者注: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西北。
[248] 《庚申外史》,《明史·太祖本纪》,《明太祖实录》卷三〇。
[249] 编者注:今蒙古国乌兰巴托西南。
[250] 《草木子余录》,《庚申外史》,《明史·扩廓帖木儿传》,《国初群雄事略》卷九。
[251] 俞本《皇明纪事录》,《明史·扩廓帖木儿传》。
[252] 姚福《青溪暇笔》,《明史·扩廓帖木儿传》。
[253]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
[254] 《明史·明玉珍传》,《国初群雄事略》卷五。
[255] 朝鲜《李朝实录》。
[256] 《明太祖实录》卷二四。
[257] 《明太祖实录》卷二五。
[258]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九《元建国号始用文义》条。
[259] 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四》:“国号大明,承林儿小明号也。”《清华学报》卅周年纪念号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260] 祝允明《野记》卷一。
[261] 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262] 以上并据“玄览堂丛书”本《昭代王章》。
[263] 宋濂《芝园续集》卷四《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何乔远《闽书》卷七《方域志》。
[264] 吕毖《明朝小史》卷二。
[265] 《明成祖实录》卷九〇,沈德符《野获编》卷三〇《再僭龙凤年号》。
[266] 《明成祖实录》卷五六、九六、二〇〇。
[267] 本节参看吴晗《明教与大明帝国》。
[268] 《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九、二〇二,《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卷一四〇《道同传》。
[269] 《明太祖实录》卷七一、一九〇。
[270] 《明太祖实录》卷五〇,《明成祖实录》卷三三。
[271] 《大明律》卷六《户律》。
[272] 《明太祖实录》卷三〇。
[273] 《明史·太祖本纪》。
[274] 《清华学报》十一卷二期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国》。
[275] 《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276] 《云南大学学报》第二期吴晗《明代之粮长及其他》。
[277] 《大诰三编·递送潘富第十八》。
[278] 吴晗《明代之粮长及其他》。
[279] 《明史·食货志一·田制》。
[280] 《明史·食货志二·赋役》。《明太祖实录》卷二三〇计作“粮储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九千八百余石”。《元史》卷九三《食货志·税粮》。
[281] 《明史·食货志·户口》。《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四:“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天下郡县更造赋役黄册成,计人户一千六十八万四千四百三十五,口五千六百七十七万四千五百六十一。”
[282] 《元史》卷九三《食货志·农桑》。
[283] 《大诰续编·洒派包荒第四五》。
[284]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一。
[285] 《明太祖实录》卷一二六。
[286] 张居正《张太岳集》卷三九《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
[287] 《明太祖实录》卷一五〇。
[288] 《弘治会典》卷一一三。
[289] 《大诰续编·互知丁业第三》。
[290] 《大诰续编·辨验丁引第四》。
[291] 《中国建设》月刊五卷四期吴晗《传·过所·路引的历史》。
[292] 《明史》卷二八五《张以宁传》附《秦裕伯传》。
[293] 《明史》卷一二四《扩廓帖木儿传》附《蔡子英传》,《明太祖实录》卷一一〇。
[294] 《明史》卷二八五《杨维桢传》《丁鹤年传》。
[295] 余阙《青阳先生文集》卷四《杨君显民诗集序》。
[296]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一二六。
[297] 贝琼《清江贝先生诗集》卷八《黄湾述怀二十二韵寄钱思复》。
[298] 《清江贝先生诗集》卷五《秋思》。
[299] 《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
[300] 《明史》卷七一《选举志》。
[301] 黄佐《南雍志》卷九《学规本末》。
[302] 《南雍志》卷十《谟训考》。
[303] 《南雍志》卷一五。
[304] 《大明律令》。
[305] 《南雍志》卷一,《皇明太学志》卷七。
[306] 《南雍志》卷一。
[307] 《南雍志》卷一。
[308] 《明史》卷一三九《钱唐传》、卷五四《礼志》,李之藻《頖宫礼乐疏》卷二,全祖望《鲒埼亭集》卷三五《辨钱尚书争孟子事》,北平图书馆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节文》,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读书与出版》二卷四期容肇祖《明太祖的〈孟子节文〉》。
[309] 《南雍志》卷一。
[310] 《南雍志》卷九。
[311] 《南雍志》卷一。
[312] 《南雍志》卷九《学规本末》。
[313] 《廿二史札记》卷三一《〈明史〉立传多存大体》条引叶子奇《草木子》。晗按:通行本《草木子》无此条。
[314] 《明史》卷一三七《宋讷传》。
[315] 《南雍志》卷一、卷十,《明史·宋讷传》。
[316] 《南雍志》卷十《谟训考》。
[317] 《南雍志》卷一。
[318] 《南雍志》卷一,《明史》卷六九《选举志》。
[319] 《大明会典》卷七八《学校》。
[320] 《大诰·社学第四十四》。
[321] 本节参看《清华学报》十四卷二期吴晗《明初的学校》。
[322] 《明史》卷七〇《选举志》。
[323] 宋濂《銮坡集》卷七《礼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铭》。
[324] 宋濂《翰苑别集》卷一《送翁好古教授广州序》。
[325] 陆容《菽园杂记》。
[326] 《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327] 《明史》卷九一《兵志》。
[328] 《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五卷二期吴晗《明代的军兵》。
[329] 宋讷《西隐文稿》卷十《守边策略》,《明史》卷七七《食货志》。
[330] 《大诰武臣·科敛害军第九》。
[331] 《明太祖实录》卷五三、五六,《明史》卷一五〇《郁新传》。
[332] 宋濂《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333] 沈德符《野获编》卷一七《铁册军》。
[334]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六《诏令杂考二》。
[335] 《宋史·职官志一》。
[336] 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二一《乞分十二等以进退群臣上殿札子》,钱大昕《潜研堂集》卷三四《答袁简斋书》。
[337] 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三,李攸《宋朝事实》卷九,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
[338] 《新唐书》卷一一七《刘祎之传》。
[339] 明成祖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以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五年置交趾布政使司,十一年置贵州布政使司。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罢交趾布政使司,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使司。
[340] 《明史·职官志》。
[341] 《明史·胡惟庸传》,《燕京学报》十五期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342] 《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343] 《明史·职官志》。
[344] 《洪武圣政记》,《明史》卷七四《职官志》。
[345] 《明史》卷一〇八《外戚恩泽侯表序》、卷一一三《后妃列传序》、卷三〇〇《外戚传序》。
[346] 《明太祖实录》卷二六、一二六,《明史》卷七一《选举志》。
[347] 《明太祖实录》卷三九。
[348] 《明太祖实录》卷八五。
[349] 《明史》卷一三六《陶安传》。
[350] 《明史》卷一二九《冯胜传》,孙承泽《春明梦馀录》卷一。
[351] 《明史》卷一三五《叶兑传》。
[352] 邱濬《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
[353] 刘辰《国初事迹》。
[354] 黄光升《昭代典则》。
[355] 《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卷二《太祖本纪二》。
[356] 《明史·地理志一》。
[357] 《明史》卷一一五《兴宗孝康皇帝传》、卷一四七《胡广传》,姜清《姜氏秘史》卷一,郑晓《今言》二七四条。
[358]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三《江南一》。
[359] 《明史·太祖本纪二》。
[360] 编者注:今河北省蓟县。
[361] 编者注:治所在今内蒙古宁城西。
[362] 编者注:今河北省宣化。
[363] 何乔远《名山藏·分藩记一》。
[364] 《明史·兵志二》《明史·诸王传序》。
[365] 《明史·宁王传》。
[366] 《明史·太祖本纪》洪武十年。
[367] 《皇明祖训·兵卫》。
[368] 《明史·兵志三·边防》,祝允明《九朝野记》。
[369] 《明史·晋王传》。《明史·太祖本纪三》:“二十六年三月,诏二王军务大者始以闻。”本节参看《清华学报》十卷四期吴晗《明代靖难之役与国都北迁》。
[370] 编者注:今彝族。
[371] 编者注:今贵州东部及湖南凤凰地区。
[372] 《明史》卷一二四《把匝剌瓦尔密传》、卷一二九《傅友德传》、卷一二六《沐英传》、卷一三二《蓝玉传》。
[373] 张《云南机务钞黄》洪武十五年闰二月廿五日敕。
[374] 编者注:今缅甸掸邦东部萨尔温江以东,湄公河以西地区。
[375] 编者注:今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西达来诺尔西侧。
[376] 编者注:今河北黑城。
[377] 编者注:今河北宽城。
[378] 编者注:今河北平泉。
[379] 编者注:今河北平泉之北。
[380] 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一一,《明史》卷一二九《冯胜传》、卷一二五《常遇春传》、卷一三二《蓝玉传》。
[381] 编者注:今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
[382] 编者注:今河北省张北县。
[383] 编者注: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及茂明安旗。
[384] 《明史·兵志三》,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一七《鞑靼》,方孔炤《全边略记》卷三,黄道周《博物典汇》卷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