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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终了.10

作者:吴晗 林语堂 梁启超 朱东润 解玺璋 当前章节:162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2:08

一天,皇帝对王安石说:“曾孝宽告诉我,老百姓有砍断自己的手指来告保甲的。”

王安石说:“这件事最初是从蔡骃那里得到的消息,赵子几派蔡骃去询问查验,不过是有个人因为砍木头误伤了手指,有几个人都可以做证。大概这个保甲法上自执政大臣,中间还有一大批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下面则是盗贼和窝藏盗贼的人,他们都不希望它能够实行下去。然而,我曾召集乡人询问他们,都说很好。也许有砍断手指以躲避做保丁的人,但不都是这样。何况,保甲法不仅是为了防盗除盗,还有更重要的是要训练他们渐渐熟悉军事,成为真正的战士。如果这些人都能掌握一定的军事技能,又有旗鼓作为他们的联络方式,并且答应他们免去赋税,就可以使他们轮流执勤来取代巡检的士兵。另外,自保正以上的人如果能够捕捉强盗,还可用提升奖励他们。这样一来,人们就会争相劝勉,然后使他们与正规军队相互配合,不仅可以消除禁军的骄横之气,还可以节省国家的财政经费,这是国家的长久之计。”

皇帝于是将三路义勇兵按照京城周围所实行的保甲法进行改造。

冯京说:“义勇兵已经有了指挥使,指挥使大概就是这个乡里的豪杰人物,如今又要实行保甲,那么,让谁来担任大保长呢?”

王安石说:“古代民众居住在一起,这个地方就是乡,五家为一比,比有比长。等到用兵作战的时候,也就是五人为一伍,伍有伍司马。二十五家为闾,闾有闾胥。而到了作战的时候,二十五为两,两有两司马。两司马就是闾胥,伍司马就是比长。事情不同,名称不同,名称随着事情而变化,这是三代以来所实行的六乡六军的办法。这种办法在书上有记载,自从夏以来一直到周朝,就没有变过。秦国虽然分割阡陌,破坏了井田制,但军队的基层建制仍然仿照古代的制度,这是他们兵强马壮的原因,近代只有府兵和这种办法比较接近。如今我们抛弃了已有的好办法,反而固守五代以来造成天下大乱的办法,这样做不能使我们的国家安定和强大是没有疑问的。然而,人人活得都很安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认为因循守旧是可以忧虑的,这是一种短浅的见识。”

有人说:“保甲不能代替正规军轮流执勤。”

王安石说:“等到他们训练成熟时,就可以轮流执勤了。而且,东兵的武艺也未必能比义勇保甲兵更优秀,我看广勇、虎翼二军的士兵就是这样。如今被招募来的这些兵大多数都是社会上那些狡猾顽劣、投机取巧的人,不能振奋精神。而那些农民却很朴实用力,服从命令,国家有了危难,没有谁像民兵这样可用。”

宋朝守卫皇宫的执勤,分为东西各若干班,东班也称东兵。

冯京说:“太祖皇帝征伐天下,为什么不用民兵呢?”

王安石说:“太祖时,五代刚刚结束,各方面都很艰难,豪杰多以从军来获取财富或地位。如今老百姓安居乐业,在军队中不再有像过去那样提拔他为公侯这样的事了,豪杰也就不再服务于军队了,而应征来当兵的人只是一些投机取巧、不能振奋精神的人罢了。”

文彦博说:“用圣人的道理来辅佐君主的人不能靠炫耀武力来使天下臣服。”

这是王安石舌战群儒啊,并不比诸葛孔明逊色,形象生动,仿佛一台话剧。

王安石说:“靠武力使天下屈服不是圣人的道理,然而真正懂得圣人道理的人一定都是能柔能刚、能弱能强的人。只有能够刚强,才不至于太柔弱。炫耀六军固然是先王愿意做的,但也不能专门炫耀武力。”

皇帝说:“保甲义勇兵所需要的粮草应当预先做好计划。”

王安石说:“用减裁募兵的费用供应保甲义勇兵就可以了,保甲义勇兵所需的费用只是养兵费用的十分之一二。”

皇帝说:“京城周围的募兵和过去相比已经裁减不少,为了保证京城的安全,不能完全裁减掉吧?”

王安石说:“已经有了保甲代替他们服役,也就不需要再养募兵了。如今京城的募兵跑的跑,亡的亡,一个季度就没了好几千人,只要不再招募填补,自然就减少了。既然厢兵已经很少,禁兵也不多了,我希望能尽快训练民兵,民兵训练成了,募兵也就可以裁减了。如今的保甲法规定了武艺的八个等级,达到优秀就有奖励,人人都能自觉地练习,不必等到轮流执勤的时候再练。我希望通过数年的训练,他们的武艺不仅可以胜过义勇兵,一定还能胜过正规军。正规军的训练靠法令约束,不同于保甲人人都有上进心。”

以上就是最初实行保甲法时王安石在朝廷之上与众人辩论的表现。我不厌其烦地详细摘录这些对话,一是因为保甲法是王安石重要的精神寄托,应该大力传播;二是《宋史》所载王安石的政绩总是十分简略,没有办法考见他立法的精髓、意义,只有《宋史·兵志》在记录此事的时候稍微详细了一些,因此需要我们将它们发表出来,让更多的人看到。

啊,我读到这里不得不感叹荆公见识远大,忧国之心极诚恳,做事坚毅勇敢,旷古以来没有人能和他匹敌。对于一个国民来说,服兵役是我们对国家最大的义务,在天地之间是逃避不了的。所以,士农工商都可以成为士兵,绝不能在士农工商之外再人为制造一个所谓兵的阶级。如果在士农工商之外还有这样一个兵的阶级存在,那么这个阶级一定是这个社会藏污纳垢的地方,这些兵也没有可以用的地方。宋朝由于实行了募兵制,导致兵成为社会上的一个阶级,它所带来的弊病当年那些贤德之人已经说得很详细了。

难道一定要到宋朝去寻找证据吗?就以当今的旗兵、绿营和防勇来说,其腐败程度是我们每个人都看得到的。王安石希望能够清除这种弊病的根源,才发现了专门利用乡兵民兵的办法,曾国藩、胡林翼、江中源、罗泽南治理湘军大有成效,用的也是这个办法。“农民都很朴实用力,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国家有了危难的时候,只有民兵是最靠得住的。”我们读曾国藩的信函,其中这样的论述是很多的,不可计数。如果不是认真做事而且很有经验的人,未必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所使用的方法首先是按照礼义的标准奖励和供养他们,然后又用荣誉去鼓励他们,使得他们既免除后顾之忧,又具有荣誉感,曾国藩、罗泽南诸位贤人都靠这个来建功立业。日本人每天夸耀自己的民族的大和魂,他们在战场上屡次取得意外的胜利,让世界各国瞠目结舌、备感惊奇,也是凭借这个东西。而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年间所谓的士大夫何止千万,了解这一点的能有几人?了解它并能把它付诸实践的又有几人?

王安石在当时所推行的各种新法中在保甲法上倾注的心力最多,而他受到的诽谤、抱怨也最厉害。大概其他各种法律主要还是以便利百姓为主,所以批评他的人只有朝廷上那些意气用事的人,老百姓没有人应和。只有到了保甲法,因为和裁减军队相互为用,所以募兵怨声载道,这是其一。由于它的职责就像现代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那些做了强盗和窝藏强盗的人自然也不喜欢,这是其二。但这还不是它最受指责的地方,作为一项法律,要让全国每个成年男子无论贫富,无论贵贱,都要习武练兵,还要用纪律来约束他们,那些不愿意做这件事的人也有抱怨,这是其三。

事实上,人之常情都是好逸恶劳的,喜欢放纵自己,而不喜欢被束缚。何况数千年来中国人民习惯了放任自流,尤其到了宋朝中叶,就更加严重,法度荡然无存,上下都习惯了投机取巧、怠惰偷安,已经成为一种本性。一旦把他们组织起来,向他们提出要求,劳其筋骨,并增加他们的负担,老百姓就会觉得对自己很严厉,一定要有所表现。所以,当时朝廷上的大臣听到的和看到的有砍断手指以逃避做保丁的,有父子抱在一起哭号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未必都是虚构的诬蔑之词。尽管如此,这些能够成为批评保甲法的理由吗?子产有“孰杀之歌”,孔子有“麛丧之谤”,任何一个政党在改革之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十分痛苦,难道由于这个原因就放弃改革,不再实行新法了吗?那天下也就没有能够革除的弊端了。王安石曾说过:“自古以来,做事没有不靠权势来领导众人却能让上下一致的。”又说:“如果只能顺应民意,听任其自由选择,又何必设立君主呢?”这很像法家主张专制的言论,但政治学的原理其实就是这样。专制制度为人所厌恶,是因为它以个人利益危害国民、危害国家,如果所做的事情是有利于国家、造福于人民的,那么手握大权的执政者强制执行他的政策,有什么不好呢?要求国民必须尽到服兵役的义务,这正是国家必须做的,如果有人要抗拒,就是对国家的叛逆行为。但即使对这样的人,当时的王安石也没有简单惩罚一下了事,而是反复劝说,期待他们慢慢地觉悟,并用奖励劝勉的方式诱导他们。在这里,我看到了一颗充满仁慈的心,而非议他的人却以为他所实行的是“束湿之政”,这是一群有眼无珠的人所持的论调,真是不足以和他们讨论是非啊!

历史有训练保甲成为民兵的记载:

熙宁二年(1069)十一月开始建立《府界集教大保长法》,以王中正、狄谘兼任提举府界教保甲大保长,总共二十二个县,建教场十一所。大保长总共两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个人训练一种事艺,配备教头一人。禁军配备教头二百七十人,都教头三十人,使臣十人。弓有八斗、九斗、一石,共为三等;弩有二石四斗、二石七斗、三石三等;马上射箭有九斗、八斗二等;才能超群的为头等。训练的时候,每月发给俸钱三千贯,每天供应食物,官府还发放武器、战袍,并以银碟、酒醪作为犒赏。

熙宁三年(1070),大保长学成武艺后便成立民团,教练阵法,以大保长为教头,训练保丁。每个都保按照远近编为五个团,在本团都、副保正的居住之地选择空地进行教练。学成武艺的大保长十人一组,轮流教练,五天轮换一周。保丁被分成五队,其中一队教练骑术,兼习马枪,两队教练弓箭,两队教练弩。在开封府界搞好了,再推广到三路,每一路各派文武官员一名任提举,河北路是狄谘、刘定,陕西路是张山甫,河东路是黄廉、王崇拯,支取封椿、养赡、义勇、保甲的钱粮用于民团训练的经费。这一年,皇帝将亲自检阅开封府界保甲民团练成武艺的士兵,录用那些练就武艺的人,剩下的则赏赐他们金帛。

熙宁四年(1071),将五路义勇兵改为保甲。这一年,开封府界、河北路、河东路、陕西路对保甲进行统计,都保共有三千二百六十六个,其中保正、保长、壮丁共有六十九万一千九百四十五人,每年节省养兵费用一百六十六万一千四百八十三贯,每年增加训练民兵费用三十一万三千一百六十六贯,而用于民团教练的赏钱,只有一百万贯多一点儿,这里就不多说了。

到熙宁九年(1076),据说,义勇兵、保甲和民兵共有七百一十八万二千二十八人。

王安石致通判比部尺牍

这是保甲法在熙宁年间推行的大概情况。

王安石治理保甲,成绩卓著。保甲开始发挥其警察的功能,盗贼很快就被平息了。在这之前,开封周围有许多强盗,他们攻劫杀掠,每年大约有二百起,到现在却一起都没有了。仅长野一个县,在开封附近捕获的盗贼就有三十人,他们都是被保甲追捕无处藏身四处逃窜的人。然后又通过保甲训练民兵,训练刚开始时,议论纷纷,等到训练结束,武艺学成,超过正规军队。用于训练的经费以及日常消费、奖励和赏赐的钱都从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经费中支出,没有用国家财政一文钱。负责农业的官员亲自主持这项工作,监督、检查都非常精细,县里官员如果有人强迫保甲置办军服,增加百姓负担,骚扰百姓,都要给予严厉处分,所以人们没有敢不遵守法令的。而且,奖励十分优厚,那些在外做官和有实力的家庭,他们的子弟都欣然前来报名参与。由此看来,王安石和宋神宗经营十余年的苦心,可以说没有被辜负啊。可是,宋神宗尸骨未寒,他们的良法美意就完全被破坏了。

元丰八年(1085),宋哲宗继承皇位,当时任陈州知府的司马光首先上疏要求停止实行保甲法,他写道:

(前略)自从唐朝开元年间(唐玄宗年号,713—741)以来,利用民兵的办法已经不成了,戍守攻战都靠招募的长于征战的士兵,民间哪有懂得打仗的人?我大宋建国已经一百多年,天下太平,四方无事,头发花白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一旦在田间务农的人都穿起军服拿起武器,在田野里奔跑驰骋,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都叹息不已,以为是不祥之兆。这件事从一开始调度就很混乱,挨家挨户地骚扰,一户都没有遗漏。朝廷又时常派遣督查的人到处巡视检阅,每到一个地方就滥发赏钱,浪费的钱财何止千百万。这些钱财都是很残忍地从老百姓手里一分一尺收敛来的,使用这些钱财的时候却视如粪土一般。那些乡民百姓只会觉得劳役很辛苦,不会因为给他奖赏就感恩戴德。农民这样辛劳,国家的花费又是如此之大,而这些民兵最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如果让他们捕捉盗贼护卫乡里,则用不了这么多人。如果让他们戍守边境,从事征伐,则那些生活在边远地区的外族民众平时就靠骑马射箭为生,攻伐作战是他们的风俗,从小到大没有别的事情。而中原的老百姓大多数从事农业,在田间劳作,虽然把兵器发给他们,教他们武艺,在练兵场上按照阵法或进或退,看上去很整齐,很有章法,但如果派遣他们和敌军遭遇,刚一击鼓鸣镝交战,就可以预料到他们会溃败,这一点不用怀疑。(后略)

啊,司马光指责保甲法的那些理由也不过如此了!我今天就试着和他讨论一下。他说百姓不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已经有上百年了,所以不能恢复民兵是形势所迫。但是,人为万物之首,最为尊贵,其原因就在于人是善于学习的,就算以前没有见过或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如果国家用奖赏来鼓励他们学习,那么没有不能训练成功的,更何况百年之前的遗迹并没有完全湮没呀。如果按照司马光的说法,国家一切教育训练的事业都可以不做了,为什么只说保甲呢?他还说,那些德高望重的老人都不认识兵器了,见到身穿军服、手拿武器的人,会叹息并认为是不祥之兆。这些话就更加可笑了。大臣应该为国家谋划百年大计,但是他的政策却取决于边远乡村那些年事已高的老人,天下的事就可以想见了。正是由于人民不认识兵器、不熟悉战争了,执政的官员才主张振奋其精神,并认为这是一件迫不及待的事情。宋神宗和王安石以亲力亲为的精神,要在严格规定的限期内,看到对普通百姓进行军事训练的成果。如果像司马光说的那样做,举国讳言打仗,执冰以嬉,对于歌舞升平来说是很好了,但此后北方外族长驱直入,百座城池都望风披靡,我却不知道它祥在哪里呢。

他还说,保甲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调度很混乱,每家每户都受到骚扰。任何事情在开始实行的时候,由于缺少经验都会遇到一些问题,举措也会有失当之处,这是在所难免的,但要看它是否值得去做。如果值得做,即使遇到一些困难,发生一些问题,也应该坚持下去,不能戛然而止。何况司马光说这番话的时候距离熙宁初年开始实行保甲法已经过去十七年了,官吏已经熟悉了此法,而且法令也已经有了成效,这时却翻出老账,这公平吗?况且,过去因为百姓不熟悉军事才要兴办这样的民团进行教练,也许骚扰了百姓,但今天要把百姓已经熟悉的生活完全改变,难道不是另一种骚扰吗?以暴易暴,尚且是不可取的,何况以暴易仁呢?

他还说,用于奖励和赏赐的钱财浪费了国家财政,表面上好像是这样。但为什么不想一想,保甲的经费其实来自封椿各库和禁军缺额所节省的军费,并没有动用国家财政一文钱。他也不看看熙宁四年(1071年)的统计数字,由于改行保甲的原因,每年节省军费一百六十余万贯,而保甲和犒赏所需只有一百三十余万贯,两者比较,还能节省不少于三十万贯钱。实际上,为了保持国家的实力,这些钱有时是不能省的。如今世界各国,不惜花费数以亿计的资金来发展海军,就是这个道理,何况它在前面已经节省很多了。司马光的这种说法不过是要迷惑皇帝罢了。

至于他最后的论调,以为中国人虽然加以军事技能的训练,也是毫无用处的。他这样说,即使判定他犯有侮辱国民之罪,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按照他的说法,似乎外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征服者,而中国人就永远适合充当被征服者。既然中国人经过训练仍然不适合征战,那么那些招募来的士兵难道不是中国人中的一分子吗?以前的这些募兵是不能抵御外族来犯的,这种情况,五尺童子都能了解,难道司马光竟不知道吗?如今只是指责保甲制度不能应付战争,却不提出哪种办法可以应付战争,推测司马光的用意,是不是可以认为以臣民的身份对待北方外族是天经地义的,没有谁敢于挑战这个事实呢?唉,当时那些贤德之人对新法不满的理由大概也就是这些了。从保甲法这一件事来看,其他的就可以类推了。

自从元祐年间废除保甲法之后,元符二年(1099年)虽然有人提议恢复,但终于没有实行。到了宋徽宗崇宁(1102—1106)年间,蔡京这个反复小人借口恢复神宗时实行的新法,再次提倡实行保甲法,但从精神到形式都不是王安石搞的那一套了。高安的陈汝锜说得好,他说:“宋朝是个武力衰败而国力贫弱的国家,武将的权力在酒宴上被解除,地方的兵力就衰落了。守卫天子的禁军承担了戍守边境、征讨异族的任务,京城的守备也就衰弱了。招募游手好闲的人,给他们刺上字,以充当士卒,既妨碍了当地百姓的生活,又因为供养他们而使得百姓陷入困顿之中,其驻地防御也因此显得很薄弱。所以,金兵一出手,就攻陷了朔州和代州,接着又围困太原,拿下了燕和蓟,直捣汴梁开封,于是才有了南朝(即宋朝)无人之叹,而太后的手诏也有人们不懂军事的遗憾。如果保甲法不被废除,民兵按时进行训练,用兵谋略越来越熟悉,家家都配备了兵器,而且人人都能同仇敌忾,纵然是胡马向南方嘶鸣,又何至于金兵能像自由自在的旅行者那样行进了数千里,竟然没有一城一垒敢触犯它的锋芒!又何至于纷纷召集军队,心情沉痛地下勤王的诏书!所以我认为,王安石实行保甲法,训练民兵,是已经预料到他日会有一场靖康之难啊。而靖康之难之所以像河决鱼烂一样,就是因为保甲法被破坏,只顶着它的名义,却抛弃了它的实质,国家财政的支出越来越多,而国家的锐气却越来越少,就像驱使有病的妇女和弱小的孩子赤手空拳去和豺狼搏斗,能不马上被利爪和锐齿撕碎吗?想到这些,还会有人诅咒和谩骂王安石吗?”啊,这些话可以说是深得我心啊!保甲法已经被废除,募兵的制度也已被破坏,宋朝即使不想南渡,能够做得到吗?然而使宋朝陷入灾难的是王安石呢,还是司马光呢?

陈汝锜是明朝万历时人。

指南宋的创建者孟太后。

第四,保马法。

保马法就是官府把马送给百姓,由百姓代替官府养马,并且奖励百姓自己养马,等到有了紧急情况的时候,则由官府按照马的价值收购。马是作战的重要力量,军事家是不能忽略它的,所以历代都把马政作为国家的大政之一,即使当今之世各国也是这样做的。宋代时马是稀缺的战略资源,在这之前特意设置了群牧监,常以中枢机构的大臣担任领导,以表示重视这项工作。然而,官府养马弊病很多,耗费的资金巨大,而且达不到繁衍生息的效果。于是到了王安石执政的时候,有了保马法。

熙宁五年(1072年)五月,皇帝下诏开封府界各县保甲愿意养马的人,仍然以陕西一带市场上卖的马选送给养马人。六年(1073年),又下诏司农寺制定养马法,于是曾布等人递上了他们制定的条例,凡是五路义勇保甲愿意养马的人,每户限养一匹,家里富裕有能力的,愿意养两匹马,也听其自便,都由监牧挑选并提供马匹给他们,或者由官府出价让他们购买,但不要强迫。开封府界不要超过三千匹,五路不要超过五千匹。除了追逐盗贼之外,禁止骑马超过三百里。在开封府界,养马人免除征收粮草二百五十束,还要另外给他钱。在五路,养马人每年免除折抵应该缴纳的税金。三等以上的人家十户为一保,四等以下的人家十户为一社,以应对病死马的赔偿。保户马匹死亡,养马人独自赔偿;社户马匹死亡,社里的养马人赔偿一半。每年检查一次马的肥瘦,不允许私自扣留。保马法一共十四条,先从开封府界实行,五路委托监司、经略司和州县推广。

保与社有所不同,可见保马法很讲政策。

王安石所提出的各种新法中,最不合理的就是保马法了。马是生物,它的肥瘦生死往往不全由人力来决定,要求百姓饲养,有了损失还要让他们赔偿,这样做是为政不得要领。元祐初,很多批评王安石的人争相指出这项法令对百姓有害,从一般常理来看,他们说的并没有错,尽管当时王安石实行这项法令自有他的道理。大概王安石最看重的还是训练民兵,即保甲法的实行。但训练民兵不可以没有马匹,官府不提供就没马可用,而官府想要提供却没有马,所以把马贷给百姓,让他们饲养,以此与甲法相维系。然而,即使为了此事来谋划,也应该有具体的办法和措施。保马法是他在最不应该干涉的地方进行干涉,这是千虑一失啊。如今世界上的各个国家筹划马政的办法其实是很多的,但这无关大局,就不多说了。

第五,军器监法。

兵器不精良,犹如将士卒送给敌人。兵器的重要性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宋朝自仁宗以来,已经习惯了天下太平,兵器都已经腐朽得不能再用。熙宁五年(1072年),崇政殿说书王雱(王安石之子)上疏说:

汉宣帝号称贤明的中兴之主,史书上说,宣帝时的能工巧匠要比元帝和成帝的时候更技艺精良,这说明,虽然是政府某个部门的事,却也关系到朝廷的大政方针。如今,我们面临着对外防御边境的祸患和对内防范各地的盗贼两大任务,全国每年征收上来的弓弩、甲胄进入兵器库的有上千万件,其中竟没有一件锋利、结实、便利、实用的。我曾经到一些州府的兵器作坊去看过,制造兵器的工匠极为缺乏,竟到街上临时抓人来顶替,他们制造的兵器只能说是形似而已。兵器库的官吏也只是点清数量,收藏入库,是否能用就不管了。所以,保存的兵器虽多,大多数却是不合格的产品。平时做事如此,到了战争时想要取得胜利,把外族的军队挡在边境之外,国内也能平息盗贼,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或者想用放松军备来显示天下太平无事,但金、木、丝、麻、筋、胶、角、羽等材料可都是老百姓通过辛勤劳动生产出来的,没有任何理由让工匠毁坏它们,太可惜了。不如改变一下做法,集中几个州府的作坊到一个地方,就像如今监督钱币的铸造一样。选择懂得制造工艺的官员,使他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并且招募全国各地的优秀工匠,作为技师。朝廷之内设置管理工艺制造的官员总揽这项工作,检查产品是好是坏,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这样人人都能胜任自己的工作,不用特意责罚就能做得很好了。

皇上接受了他的建议。第二年,便设置了军器监,总管内外兵器制造的工作,设置判官一人、同判一人。最初,这项工作由三司直接负责,至此改由军器监负责。凡是对制造兵器内行的人都可以到军器监来介绍经验,于是官吏和民众中有很多人都到军器监来进献制造兵器的方法。

王雱是王安石的儿子,他的学问、才能都有超过一般人的地方,可惜他很早就去世了,没有机会展示。后来有人不遗余力地诋毁他,就是《宋史》对于这件事的记载,也以为他是在迎合皇上的意思,妄图改变过去的制度。旧制度既然已经如此破败,就是你不想改变它,也做不到呀。我们看他说的这番话,与当今东西各国的做法是完全一致的。大概这些国家要在军事上强大起来,没有不先改善其武器装备的。而既要改善武器装备,就一定要设置专门的官员来做这件事。如果像以前的制度那样,委托各州县的官吏按照惯例上缴,即使想要让它不腐朽,差不多还能凑合用,也是不可能的,还能进行改良有所创新吗?军器监的设立,即使在今日之中国也是当务之急呀,而执政者仍然糊里糊涂,看不到这一点。但王雱在千年之前就说出了这番话,他的见识不是很远大吗?按照《宋史·兵志》的记载,自军器监设置之后,所发明的新式兵器不一而足,工作效率也有很明显的改善。但是,到了元祐初年的时候,全部改弦更张,所有新法完全被废除,还是要求各路作坊继续按惯例上缴,这真是王雱说过的,把工人聚在一起毁坏天地间的有用之材啊!宋朝就是这样做的,虽然不想南渡,能做得到吗?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王安石的军事政治改革,大体上都是有道理的,与今日世界各国的军事政治比较接近,而他想要把募兵制改为民兵制,更是治理国家的谋略深远。今日中国仍然不能实行这种办法,但如果不能断然实行这种办法,就很难使中国变得强大起来。但是,他的保甲法完全仿照古人的做法,不仅使全民皆兵,还想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全民皆兵,没有问题;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这在古代小国寡民的情况下或许还是可行的,却很难在秦以后的泱泱大国中实行这种办法。为什么呢?古代的部落把战争当作国家的第一件大事,而经济不过是为战争提供资金支持罢了。但在世界日益进步走向文明的时候,发展经济就成了国家的第一件大事,而战争不过是保护经济发展的工具罢了。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虽然也说是在农闲的时候习武,但妨碍生产的事情还真是不少,新法没能尽善尽美,这是一个方面。

而且,如果不是所有登记在册的人都成为兵,古代的小国寡民是很难抵御外来侵略的。后世中华大地成为一家,国民的人数从几千万增长到数亿,假使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兵,一来国家用不了这么多兵,二来就是把全国的财富都集中起来,也养不起这么多兵啊。新法有不完善之处,这是第二个方面。

所以,唐朝的府兵变成了 骑,除了管理国家的人无能,恐怕也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如此吧?然而,王安石的全民皆兵就不能实行了吗?也不是这样。今天世界各国有常备军、预备兵、后备兵,用的就是这个方法。人人都有拿起武器保卫国家的义务,然而他们尽其义务,或一年,或二年,或三年,完成之后则继续做他的农民,除非有了大的变故,否则是不会征调他们的。这是各国都在实行的成法,即使将来有圣人问世,谅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了。有人说:“以王安石的学识,难道这他都看不出来吗?”回答说:“王安石大概已经看到了。”又有人说:“既然看到了,为什么没有实行呢?”回答:“这应该看一看他所生活的时代。”在王安石执政的时候,国家已经有了招募来的士兵一百余万,这就相当于各国的常备军吧。按照王安石的计划,是想全部废除他们而让民兵取而代之。不过,自唐朝中叶以来积弊数百年,改革也不能太快,需要逐渐进行。于是,一方面减少募兵,另一方面用民兵补充它的缺额。这样就有了所谓上番,上番的民兵就是在尽常备军的义务;那些退番的民兵就是尽预备役、后备兵的义务。谁说王安石只是看到而没有实行呢?假如没有反对党的阻挠,且王安石在他的位子上做得更久一点儿,安知今天世界各国通行的军制不是我国在千年以前就创造出来,作为世界模范的呢?

教育和选举——王安石的政治主张和施政纲领(四)

民政、财政、军政,这三个方面差不多已将王安石的新法全部包括在其中了。此外还有一两项,这里做一下简单论述。

第一,教育。

教育方面的事务是王安石平时最重视的,也是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中谈得最恳切的。等到他执政以后,首先注意到学校。熙宁元年(1068年),增加太学的学生。熙宁四年(1071年),以锡庆院、朝集院作为大学的校舍,把学生调整为三等,初入学的学生为外舍,外舍升入内舍,内舍升入上舍。上舍学生一百人,内舍学生二百人,外舍学生人数不限。后来,内舍学生增加到三百人,外舍学生限制在两千人以内。这一年,还创办了京东、京西、河东、河北、陕西五路的学校,以陆佃等人为各州的学官。其后,各路州府都创办了学校,学官达到五十三人。著有《文献通考》的马端临说,当时兴办学校,而教官只有这些人,大概是重视作为教育者的官职,不肯轻授滥设的缘故。

有人说,位于意大利博洛尼亚市的博洛尼亚大学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大学,创办于1088年。殊不知,王安石创办的大学要早它二十年。但博洛尼亚大学至今还是意大利的学术中心,有学生十万人,王安石的大学却没能坚持下来,这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历史有太多的偶然性,但也有其必然性。

学校所教授的内容以经学为主,每人专门学习一经。到了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把他撰写的《三经新义》一书发给各位学官,要求在学校里讲授,三经就包括了《周礼》《诗经》《书经》。

《书经》即《尚书》。

《三经新义》也是当时及后世许多攻击王安石的人的一个借口。据历史记载,苏嘉在太学读书,老师颜复曾经以王莽变法和后周宇文氏变法为题考这些学生,苏嘉在文章中极力表示对变法不赞成。他的文章被老师列为优等,激怒了王安石,把各位学官都赶走了,让李定、常秩同判监事,重新选用学官,不是执政者喜欢的人一概不要,此后就颁发了《三经新义》一书。考察王安石平日的言论,他总是把一种学术当作端正人心的根本。那么,历史中的记载应该不是对他的诬蔑,这实在是王安石为政纲领中最丑陋的部分。大概社会要不断进化,确保其思想自由是第一位的。所以,当今之世谈论政治的人在各个方面都要求整齐划一,把这当作惯例,只有在学术上则完全相反,主张百家争鸣,信仰则尊重每个人自己的选择。真理总是越辩越明,人的心灵只要疏通,就不会枯竭。用强制的手段要求大家信奉一种思想,这只能使思想被禁锢。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以来,中国学术史上再也没有光芒四射的局面,就像王安石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在这方面也重蹈覆辙,真是可悲啊!

不过,王安石当时并非在《三经新义》之外完全排斥其他思想,只不过要求大学以此作为教材罢了。既然设立大学,必定要有教育者,而且教育者必定有他所主张的学说。大学既然作为一个国家学术的生产部门,它的思想一定会在社会上作为主导而存在,这也是势所必然,是不能回避的。就像今日的日本,其帝国大学有两三位老辈学者的学说颇为一些年轻学者所反对,受到他们的抨击,但全国大多数学者还是要学习他们的学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既然如此,也就不能过多地责备王安石了。如果因王安石排斥其他思想,就认为他破坏思想自由的话,那么他其实并没有禁止其他思想的传播,不过是提倡自己一家的主张罢了。学者有了他所主张的学说,一定想使其发扬光大并因此而改变世界,这不仅不违背常理,而且是负责任的表现,王安石有什么错呢?如果一个学者没有自己的主张,只是揣摩执政者的喜好,以此来换取高官厚禄,这才是学者在犯罪,而倡导新的学说的人并没有犯罪。

自从元祐年间将《三经新义》废除以后,南宋时的学者更是不遗余力地攻击《三经新义》,从那时开始,数百年来很多学者都羞于提它。《三经新义》中的《诗义》《书义》出自王安石的儿子王雱和学生之手,如今已经不在了。只有《周官新义》一书为王安石亲自撰写,清朝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还从《永乐大典》中找了出来,加以重新编辑,现在还可以见得到。我曾经找来读过,其中精要之处是很多的,实在是为我国经学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从汉代到今天,没有能够超过它的。这一点我会在“王安石的学术成就”一章中专门讨论,这里就不啰唆了。

但学者不认真思考,就随声附和,大肆诋毁、排斥、抵制王安石的思想,这就是韩愈说过的“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吧?王安石不曾禁止别人学习他之外的学说,倒是反对王安石的人禁止别人学习王安石的学说。既然如此,那么束缚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人是王安石呢,还是王安石的反对者呢?这又是不能不认真考察的。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国子司业黄隐焚烧《三经新义》的书版,禁止学生们诵读他的书。大学的许多学生听说王安石去世了,想要设立灵堂进行祭奠,也遭到禁止。第二年,皇帝下诏禁止科举考试使用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字说》。宋钦宗靖康年间(1126—1127),一个叫杨时的人上奏朝廷,竟把王安石的著作斥责为邪说,认为它污染了学者的耳目,请求朝廷追夺他的王爵,使歪理邪说不再迷惑学者。宋高宗绍兴六年(1136年),张浚为宰相,又一次重申禁止王安石学说的传播。由此看来,以王安石对比诸位贤德的学者,他怎么样呢?当时,看到杨时诋毁王安石的学说,御史中丞王过当即在朝廷之上弹劾他:

五经的意义很精深,因而各家的学说常有不同,这是很难避免的。把自己可以接受的视为正,把自己不能接受的视为邪,这是一种很大的失误和偏颇。前不久有人斥责苏轼的学问为邪说,并加以禁止,如今已经解禁了,允许采用他的长处,这实在是一种通达的见解。祭酒杨时矫枉太过,又来诋毁王安石的学说,把它视为邪说,这也是不对的。学生们习惯了引用王安石的学说,现在杨时提出要禁毁王安石的书,不允许学生们阅读,他们便聚集起来去找他理论。杨时竟闭门不敢出来,不得已,学生们才散去,这也足以证明杨时的做法是不能服众的。

这番话可以说是正确的观点。杨时是什么人呢?他是程颐的学生,曾依附于蔡京,谋得个一官半职,学者都尊称他为“龟山先生”,他在孔庙中享受“从祀”的规格,至今没有被废止。而这些儒家学者之所以尊敬他,大概是因为他在排斥王安石学说的时候贡献最大。当时程颐的学生们自以为他们的学说是孔子的正统,凡是和自己不同的,都加以排斥。他们著书讲学,排斥别人的学说以宣扬自己的学说,这固然是学者的本分,应该这样做的。但是,为什么要借助皇帝的力量来封天下人的口呢?宋代的党争在此之前不过是政见不同罢了。等到程颐的门徒得了势,开始是禁锢苏氏的蜀学,不久又提出禁锢王学,从此以后,学界的党争也日益激烈起来,而政界更加水火不相容,以至到了宋朝末年,追究起是谁造成的这种祸端,正派的人不能不对杨时这些人深恶痛绝。

此后,庆元年间(宋宁宗年号,1195—1200),韩侂胄和胡纮指斥朱熹的道学为伪学,并将朱熹一派及其同情者定为“逆党”,史称“庆元党禁”,读史的人都很反感这种现象。韩侂胄的禁伪学确实做得不对,然而是否想过那始作俑者是谁?韩侂胄的做法不过是请君入瓮而已。程朱理学虽然不是我所愿意学的,但我仍然敬仰它,怎么敢狂妄地诋毁它呢?然而对于诸位君子的妄自尊大,排斥异己,非但不敢附和,而且认为中国最近这数百年来学术的不发达就是程朱这些人极力束缚人们的思想造成的,他们是逃避不了这个责任的。本来没必要谈到他们,因为说到王安石的经义,才涉及此事。

熙宁五年(1072年),又建武学堂于武成王庙,选择文官、武官中懂得军事的担任教授,讲解各家的兵法,编撰历代用兵成败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前世忠义之士的气节操守,对足以成为典范的进行讲解,学生的名额限制在一百人以内。

熙宁六年(1073年),又在大学设置律学教授四人,凡是在职的官员和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入学。同年,皇帝又下诏要求各科进士和被选入官的官员子孙都要加试断案和律令的要旨。

后来,又在大学设置了医学教授,挑选翰林医官以下的官员、上等学生以及社会上的良医来担任,学生通常经过春试来选取,以三百人为限额,设有方脉科、针灸科、疡(创伤)科,考察、提升、补缺的办法大概和其他各学科相同。考试合格的最高可以做到尚药局医师以下的职务,其余的按照等级补官,去做本学博士正录或外州医学教授等。

这是王安石教育施政的大概情况。我们看他的规划实施,基本上还是注重京城的大学,各个州县的学校规模似乎都不大完备。不知道是史书没有记载,还是当时的力量尚有不能达到的地方。至于他的大学,和今日欧美各国相比,虽不能说完备,但看它有律学、医学等学科,与经学并重,就可以说分科大学的制度是从这里开始的。它的起源比起英国的阿士弗大学(疑为牛津大学——编注)更加古老,如果不是中途被废弃,他的事业能继续到今天,难道不足以为之自豪吗?然而,即使像这样仅仅昙花一现,它也已足以成为我国学术史上的荣耀了。

当王安石最初设置律科的时候,司马光上奏说:“律令敕式都是做官的人必须掌握的,何必设置一科呢?假如让学生预先学习它,那么不合乎礼教的行为正是刑罚要制裁的,作为一个读书人,如果能深明大义,自然也能遵守法律,如果他不懂得道义,那么学习法律只能使他成为一个刻薄的人,为政的时候怎能奉公守法呢?这样做也不能培养人才、敦厚风俗。”啊,在今天法制思想盛行的时候,稍有见识的人都知道司马光的这种论调是错的,不用深入地和他讨论。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则当今之世各个文明国家,不是曾经学过法律的不能担任官吏,那么他们那里还会有奉公守法的人吗?我一直不理解,司马光对于王安石的每个举措,无论大小,一定不遗余力地进行反对,他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居心呢?我也不理解后世那些读史的人,他们对于当时的每个举措,无论大小,一定袒护司马光而贬低王安石,他们又是怎样的一种用心呢?

第二,选举。

科举取士不是王安石想要做的,他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论述这件事的弊病是非常详尽的。等到他执政以后,却仍然没有改革,这是为什么呢?其中的理由,他自己曾经讲过。他在《乞改科条制札子》中说道:“如今想要恢复古代的制度,以改变今天的弊端,但担心没有头绪。首先应当废除对偶声病一类的文章,即不再进行诗赋一类的考试,让学生们专心研究如何阐发经典的意义。等到朝廷兴建了学校,再到那里修习、研究三代教育、选举官吏的办法,并且施行于天下。”由此看来,废除对偶声病一类的文章,而主要考查对经典意义的阐发,不过是王安石的权宜之计,而并非他的目的,但当时攻击他的人却已经风起云涌了。

熙宁二年(1069年),讨论如何改革贡举法,欲停止诗赋明经各科的考试,以经义策论作为进士考试的内容。直史馆的苏轼上疏谈到他的意见,他大致是这样说的:

得到人才的途径,在于知人;了解一个人的方式,在于考察他的实际水平。如果君主和宰相对每个人都能明察秋毫,朝廷也有切实考察一个人工作能力的办法,那么衙门里的小官吏和差役中未必就没有人才,何必要到学校里去选拔呢?即使用现在这个办法,我认为已经绰绰有余。如果君主和宰相不能对每个人明察秋毫,朝廷也没有切实可行的考察一个人工作能力的办法,那么,即使在公卿和皇帝身边的这些人中,也常常会觉得没有人才,何况从学校中选拔的那些人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恢复了古代的制度,我认为也是非常不够的。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该做的或不该做的,事物也时有兴起和废除,即使三代的圣人在今天复生,他们选拔人才也要通过一定的途经,何必非要通过学校呢?而且,庆历年间已经办过学校,所有的人都以为可以期待天下太平到来了,然而至今却只留下一个空名。如今皇上一定要寻求道德高尚又有很大学问的人,责成他去实现九年大成的事业,就要改变当今的制度,使社会习俗发生变化,还要征发民工来修建房屋校舍,聚敛民间的财富,供养这些前来就读的学生。同时,设置官吏,安排教师,并将那些不听话的人挑选出来,贬到偏远的地方去,这只会在社会上造成纷扰,和庆历年间做的有什么区别呢?至于科举考试,有人说,乡试应该以道德为重,不要太看重文章写得如何;有人说,应该专考策论,诗赋就不必考了;也有人希望采用唐朝用过的办法,兼顾一个人的声望,不必把考卷上的姓名、籍贯都封上;还有人主张改变学生们研读儒学经典的办法,不用死记硬背,只考经书的内涵和意义。这些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怎样才能提高人们的道德品行呢?这就需要统治者通过穷究事物的道理来提高自身修养,并通过为世人做出表率来标明你的好恶。如果认为设立个科目、提出个名目就可以得到人才,就是教天下的人一起弄虚作假。皇上用孝的名义选拔人才,有勇气的人就会割股,胆怯的人就去看守坟墓;皇上用廉洁的名义选拔人才,有人就会驾驶残破的车子,骑瘦弱的病马,穿劣质的衣服,吃粗劣的食物。凡是可以讨好皇上的,都可以拿来一用,讲求道德、品行的弊病,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就文章而言,策论是有用的,诗赋是无益的;但就实际的政事而言,则诗赋、文章都是无用的了。不过,即使是无用的,自祖宗以来也没有人能够废除它们。人们认为,要按照一定的方式选拔人才,能做的不过如此罢了。近世文章写得很华丽的,没有人能超过杨亿,如果杨亿还在,那么他就是忠诚、清廉、耿直、公正的人吗?通晓经典,学习古制,没有人比得上孙复、石介,如果孙复、石介还在,那么他们就是不切实际而又荒诞虚妄的人吗?况且,自唐朝到现在,因诗赋写得好而成为名臣的不可胜数,哪些地方有负于天下,而一定要废除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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