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废除免役法。
四月,废除熙河经制财用司。
六月,放逐邓绾、李定于滁州,放逐吕惠卿于建州。
元祐二年正月,禁止使用王安石的《经义》《字说》。
四年四月,废除明法科。
五月,放逐蔡确于新州。
以上所列举的不过是其中比较明显突出的,其他的就不再一一叙述了。一言以蔽之,当时对于熙宁、元丰年间所做的事,没有一件不被废除的,对于熙宁、元丰年间所用的人,没有一个不被罢免的。范纯仁曾经对司马光说:“去除那些过分的法令就可以了,就像废除差役法这件事,尤其应该慢慢研究以后再说,不然的话,有可能增加老百姓的痛苦。希望您能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不一定非要自己拿主意。自己拿主意,想要逢迎你的人就可能乘机迎合你,差役法也许很难改回去,可以先一路试行,看其效果如何。”司马光不听他的意见,更加固执己见。范纯仁说:“你这是不让人说话呀!如果我想取悦你,向你表示好感,还不如年轻的时候迎合王安石很快地得到富贵呢。”过去,司马光曾经对神宗说过,王安石有贤能却刚愎自用。司马光的贤能如何?我不敢拿他和王安石比,但他的刚愎自用和王安石不仅相似,而且更厉害了。于是,新法从此就销声匿迹了。
新法应不应当废除,我在前面几章中已经详细讨论过了,这里不再多说。根据俗史的记载,据说在元祐(1086—1094)初年国家形势好得不得了,天清地明,全国欢欣,四周的异族国家都为之震动。我没有时间和他们辩驳这些事,让我引用先儒的一两个说法,来帮助我做一些说明。
陈汝锜的《司马光论》说:
靖康(宋钦宗年号,1126—1127)年间发生的祸患,有人说是从王安石开始的,我认为是从司马光开始的。不是说司马光直接造成了靖康年的祸乱,而是说他的所作所为引发了靖康年的祸乱。新法的施行不是随随便便姑且尝试一下,每个法令的确立,皇帝和宰相都经过了反复的讨论和商议,就像家人朋友,经过成年累月地商讨才开始颁布为法令。而宋神宗又不是一个生长在深宫,不了解民间疾苦和希望的人,推测有利的一面,计算有害的一面,推究事务的起因,探讨它的结局,法令尚未在国内发布,施行以后的情形已了然于胸中,看得真切无疑了。所以,虽然有太后的尊严、岐王的忧虑,上自执政的官员,下至宫里的守门人,都来苦口相劝,仍然不能使神宗停止改革。虽说在施行的过程中有过分之处,但应该允许有好处也有不足,实际情况与预先设想有不一致的地方,关键在于要在旧的基础上变法图新,挽救它的缺失,成就它的美好,使得对下面不伤害百姓,对上面又不违背先帝的意愿。在这里,小人们没有可乘之机,报复的祸患也就无从说起了,为什么自以为是要把前面做过的全部推翻呢?
这是因为前有太后等人反对新法却不能得到神宗的支持,后有范纯仁、苏东坡等人请求不要尽废新法也不能被司马光接受。一遇到逢迎自己的蔡京,就高兴地认为他是守法的人,而先帝的尸骨未寒,各种法令都已被破坏了。这是把臣子凌驾于君主之上,谋划了数十年的事,一天之内就被废除了。这就是说,自己的见识和思虑比先帝还要高明,过去被认为是良法,如今却认为是恶政,这不是太蛮横了吗?孔子为什么称赞孟庄子不改变父亲的大臣和父亲的政策呢?如今司马光说:“先帝的做法,好的百世都不能变,如果是王安石创立的新法,危害于天下,改变它就要像救火和搭救落水的人一样不能耽搁。”然而,神宗作为皇帝,岂能所有的事情都由王安石做主呢?神宗难道是个让臣子牵着鼻子走的人吗?说新法都是王安石一人创立的,有什么根据呢?何况,王安石不做宰相以后,在金陵(江宁,今南京)居住了八年,在这八年中,新法施行如故,并没有因为王安石不在就被废止了。王安石创建的法令,神宗终其一生都在坚持施行,为什么没有像“手实法”和“鬻祠”的主张那样被制止呢?可见神宗是有所选择的,也是有自己的主见的。而且,元祐(宋哲宗年号,1086—1094)期间,对新法的铲除和改变非常彻底,一点儿遗漏都没有,所谓百世都不能变的法在哪里呢?我担心先帝有灵,在地下也会一天都不能瞑目的。
又有人说,太皇太后是作为母亲更改儿子的做法,而不是皇帝作为儿子更改父亲的做法。然而,一切对以往政策的继承和改变,以及所做之事,在告知宗庙并向天下臣民颁布的时候,都说是我君之子,不说是我君之母,皇帝的母亲可以废止或搁置先帝做过的事,这正是吕后灭刘家的天下,武则天篡夺唐朝政权而建立周朝的原因。臣子可以借母后的权势而不把皇帝放在眼里,这种做法与徐纥、郑俨、李神轨之流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因为权势太大了。这就是教训啊!
何况,元祐之初哲宗皇帝已经十几岁了,并非是个遗腹子或婴儿做皇帝,朝廷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取决于宣仁太后,皇帝一点儿都不能参与。即使皇帝询问,大臣们也不回答,这是什么礼义呢?苏颂(字子容)觉得这事很危险,总是对那些老臣们说不要自找麻烦,皇上是谁都可以批评指责的吗?而且,哲宗也说,只有苏颂懂得君臣之礼。大概哲宗在绍圣(1094—1098)亲政之前,就已经蓄积窝藏了很多怨恨,而小人们借助皇帝进行报复,也不用等到章惇、蔡京执政的时候。为什么?既然臣子一定要力求超过皇帝,以为这就是忠,那么儿子一定要力求继承父亲来显示自己的孝。皇上显示一点儿他的意愿,下面就会有异常的表现。首先出来表现的是章惇,他所做的就是拘禁和放逐,没有一天是虚过的;接下来就是蔡京,他在朝廷兴妖作怪,假借绍述即继承神宗遗产的名义来谋求私利,宋朝的事情终于不可挽回了,司马光不应该稍微分担一些责任吗?
孔子说:“说话一定要考虑后果,行动一定要算计成败。不考虑后果,不计算成败,把自己的前途交给老天。”说老天会赐福给大宋,一定没有这样的事。老天是可以期待的吗?老天让神宗死去是赐福给大宋吗?其实,太甲颠覆典章制度,就是老天在赐福给商朝了;而汉惠帝与曹参这些人坚守天下的整齐划一和清净无为,就是老天不赐福给汉朝吗?
王夫之的《宋论》说:
宋哲宗在位只有十五年,太后发号施令就有八年,哲宗亲政之后的日子不过六年。绍圣改元以后,他提拔小人,恢复苛政,被天下人诟病,可以不必再说了。元祐年间的政治也有很多是难以说得清楚的。绍圣时的所作所为,说是反对它,其实是仿效它,元祐时的所作所为,说是矫正熙宁、元丰(宋神宗年号,分别为1068—1077、1078—1085)时的做法,其实也未尝不是效法它,而且启发了绍圣,从而成为可以效法的对象。啊!宋朝没有发生动乱甚至亡国的危机,但它还能挺多久呢?天子提拔士人是为了这个国家,君子出来做官是为了皇帝,怎么能够把朝廷当作定流品、分清浊的场所呢?这里一定会有事发生,但这里的事一定是国事,其根本是君王的品德,其主要功能是治理国家,教化百姓,其紧急之事是异邦侵犯边境,要在这里进行谋划。施行于老百姓的,看他们太辛苦了,就要让他们休息;看他们丢弃了的,就要使他们发扬光大;他们遇到天灾了,要进行拯救;他们受到官吏的肆虐,就要惩治官吏,用实实在在的措施使百姓得到安宁。而选拔士人,就要涵养他的恬静之心,调动他的新鲜之气,从底层把他们选拔出来,用真正的君子来劝导他们,要求他们。难道只有绍圣时的人做不到吗?元祐时的那些大臣能够做到这些的又有几个人呢?
能够卓然提出诚恳的意见,并超出纷纭争论之外向皇帝禀告的,只有这么几件事:刘器上疏对寻找乳母一事提出意见;程颐请皇帝到崇政殿继续讲读,不要因为暑热而停止;范祖禹劝皇帝好好读书。除此之外,都是和已死成灰的王安石争论是非,提出的建议没有几个是能够用于实际的施政措施,所提拔的人也不全是不肖之徒。但只要是熙宁、元丰时遭到贬斥的人,就急急忙忙地起用他们,好像赶不及了似的,难道新选拔的这些人里面就没有一个可以担当大任,成为国家百年栋梁之才的吗?而将他们流放到岭南海岛,使自己憋了很久的郁闷之气得以舒展,这样就可以不辜负老天了吗?他们要体恤百姓,王安石的新法肯定要改变。哪一年有没有水旱之灾,要看采取了救灾的措施没有;四海之内有没有被冤枉的人,要看及时地复查审问了没有;监督施行新法之外有没有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要看有没有人去弹劾;除了触犯王安石的人,有没有行为端正的好官,要看他是否被尽快地提拔。西部边陲发生了十分紧急的情况,没有听说派遣一名将领来捍卫边境不被侵扰;契丹屡次要求增加岁币,也不闻谁拿出个主意来杜绝它的欺辱。就像这个样子,宋朝还怎么拥有它的天下呢?它不过是元祐诸君扬眉吐气、抒发愤懑的区区一方土地而已。
司马光、吕公著二人并非没有为国家担忧的诚心,但除了刚直正大之气,别的都没有了。那些一时被流放到远方,暂时屈就于此,以求将来有大发展的人,正在蛮烟瘴雨中拂拭着身上的尘土,一副暗暗得意的样子。出去的,不知道有一个志向未定的孩子;里面的,不知道有个靠不住的女主人;在朝的,不知道有尚未发扬光大的对法度的尊重;在野的,不知道有难以倾诉的疾苦;对外,不知有傲慢地盯着我们尚未得逞的强敌,把一切都寄托在梦想着别人不到这里来骚扰。大家都把司马光、吕公著二位当作宗主,每天提一些改变法令的建议。二位已经耳聋眼花,以为只有废除了这些法令,罢免了这一派的官员,召回原来被罢免的人,恢复从前的老办法,社稷民生就能有救,国家就能长治久安,他们的办法不会超过这些了。啊,这样做难道就能酬谢天子的重托而不愧对皇天,坦然面对先祖的责问,告慰漂泊四海的孤独之人,使西北狡猾的敌寇也能折服,而敢说尽到了大臣的职责吗?
我如果诚心诚意地修养君子正直的品德,邪恶的东西自然没有办法来窥视我;我如果诚心诚意地做一些实实在在的政事,那么一些非分之想就没有办法影响我;我如果真能谨慎地选择捍卫国家的将领,保卫我们的家园,那些邀功生事的说法自然就平息了;我如果真能革除中饱私囊的弊病,来充裕我的财富,从百姓中搜刮聚敛的计划也就自己消失了;我如果真能用纯净的风气来影响士子,从慎于进取的人中选拔贤才,为国家百年之后储备人才,那些盯着官位的奸佞之徒也就自己收敛了,而好人则能通过自我修养洗礼磨炼,自己显露出来。但没有人这样做,而是夜以继日,像寻找丢失的孩子一样,提拔一个人,就说他是熙宁、元丰时被罢官的;罢免一个人,就说他是熙宁、元丰时被提升的;施行一种法令,就说这个法令是熙宁、元丰时废除的;废除一个法令,就说这个法令是熙宁、元丰时施行的。然而,如果让元祐时的这几位处在仁宗、英宗的年代,他们将一句话也说不出,一件事也做不成,就这样悠哉游哉地过一辈子吗?没见到他们有什么道理,仅仅是负气而已。气一动就停不下来了,于是吕公著、范纯仁在朝房不能协调,洛党、蜀党、朔党在官署闹出矛盾,一个人站在上面,更多的人在下面呼应,怎么能说元祐时仍然有皇上,宋朝仍然有国家呢?而绍圣(宋哲宗年号,1094—1098)时的那些奸人驾驶着四匹马拉的大车,驰骋在升官的康庄大道上,没有人能够阻挡他们。反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的人又学习他们的所作所为。所以说,哲宗在位的十四年,没有一天不在为祸乱进行谋划,没有一天不处在危亡的境地,不只是绍圣是这样。那个时候,契丹的君臣也处在昏聩、淫乱而不能自保的情况下;李元昊的子孙们也只能偷安而不能再逞强了,如果不是这样,靖康年的灾祸不会等到那个时候。而契丹衰落,西夏孱弱,就像是遇到了汉宣帝北击匈奴的大好时机,但是全国的注意力却集中在争论你我之间的短长,而不能振奋起来。啊!难道只是宋朝的存亡吗?无穷的祸患就从这里开始了。站在今天的立场,回头再看哲宗时代的所作所为,他们的言辞洋溢在史书中,用实际的行为要求他们,没有一个是有人心的。如果明白得失之间的道理,怎么能与愚昧的百姓一样,共同来庆贺呢?
王夫之的这篇文章中有“将他们流放到岭南海岛,使自己憋了很久的郁闷之气得以舒展”和“正在蛮烟瘴雨中拂拭着身上的尘土”两句话,这是失于考证之处,因为王安石执政时,不曾流放一个人,这根据前面排列的名单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即使在王安石辞职之后,八年间,也没有听说贬谪官员到岭南海岛的事。所以,元祐时流放蔡确于新州,范祖禹说,这条路上生长的荆棘都已经有七十年了,可以作为证据。
章衮的《〈王临川文集〉序》说:
元丰末年的时候,王安石早已辞去官职,不久,宋神宗与他相继去世,对王安石的议论随之也平息了,事情慢慢地安定下来。元祐(1086—1094)时如果能坚守新法不加以改变,因循习惯之后,效果自然就显现出来了,谁说继承发扬没有好处呢?然而,非要追究过去的怨恨,一定要将熙宁、元丰时的新法全部废除,王安石先用使人头晕目眩的猛药进行救治,司马光又用使人头晕目眩的猛药制造混乱,于是国家的政治屡次动摇,民心一再被扰乱,回想当时说新法不可以废除的,应当不只是范纯仁、李清臣等人,只是因为书写历史的人排斥王安石,不想把当时的说法都保存下来。不仅如此,哲宗非汉献帝、晋惠帝能比的,为什么杨畏的一句话,章惇就做了宰相,而章惇一做宰相,党人就全被驱逐了,新法也全部恢复了呢?悲哀呀!开始的时候是群臣共同结为一党来对抗皇上,最终是君子和小人各自结党来求得胜利,纷争不断,互相决裂,耗费时日,耽误国家大事,直到新的皇帝登基了,仍然不能停止,自古以来,像闹成这个样子而不给国家带来祸患最终导致败亡的,有这样的道理吗?王安石当年对仁宗说,晋武帝因循守旧,不思进取,不为子孙做长远打算,当时在位的官员也都是苟且偷安,贪图享乐,抛弃礼义,不要法度,后来果然天下大乱,中原被夷狄占据了二百多年。王安石又说:“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机,没有比今天更急迫的了,错过这个时机恐怕后悔都来不及了。”由此看来,对于靖康时发生的祸乱,王安石是早已预料到了。他苦心经营,不畏艰难,不逃避别人对他的议论和诽谤,每件事一定亲自去做,他就是这样,天未下雨时就想到事先要把门窗遮挡好。而古今那些议论他的人却要把靖康时发生祸乱的责任归于王安石,这不是说明秦人斩首、车裂、灭族的习俗没有消亡吗?
陈汝锜、章衮都是平时崇拜王安石的人,他们的言论或许不免与我的言论有同样的毛病,即阿谀我们喜欢的人。像王夫之对王安石的诋毁大概和那些俗儒没有什么区别,但他论述元祐时的政治也像陈汝锜、章衮一样,那种把宣仁太后比作尧舜,而把司马光、吕公著比作皋陶和夔的说法都可以省略了。而且,元祐时的那些人可以议论的还不止这些呢。宋朝人王明清的《玉照新志》记载:
元祐党人,天下后世没有不推崇尊重他们的。绍圣(宋哲宗年号,1094—1098)时定下来的,只有三十二个人,到了蔡京执政,凡是和自己意见不合的都被写了进去,已经增加到二百零九人,然而祸根其实基于元祐时疾恶如仇太过分了。吕汲公、梁况之、刘器之定王安石亲党吕吉甫、章子厚以下三十人,蔡持正亲党安厚卿、曾子宣以下十人,张榜贴在朝堂之上。范祖禹上疏说,应该惩治首恶,胁从不问。范忠宣叹息着对旁边的人说:“我们也将不免有今天这样的下场啊!”后来形势发生变化,章子厚建了元祐党,果然像范忠宣说的那样,大抵都是出于士大夫的互相报复,终于使国家遭受祸乱,真是悲哀呀!
章惇、蔡京制造党狱,至今稍有见识的人都是深恶痛绝的。章惇、蔡京应该受到大家的厌恶是绝对没的说的,但怎么知道造下这个孽的肇始者不是章、蔡,而是天下后世所推崇尊敬的元祐诸位贤人呢?如果不是有《玉照新志》偶然记述了四十个人张榜在朝堂之上这件事,我们到今天也不会知道。党籍榜和党籍碑有什么区别吗?何况刻碑公布于天下,是崇宁(宋徽宗年号,1102—1106)年间的事,他们在绍圣(宋哲宗年号,1094—1098)时,也不过是张榜而已。由此看来,始作俑者其实是吕汲公、梁况之、刘器之这几个人,章惇、蔡京不过是学他们的做法罢了,他们的罪过反而从来没有减轻过。党籍碑成了遭人万世唾骂的材料,党籍榜却从未有人提及,难道这有幸运和不幸运的区别吗?不过是史家赋予他们的幸运与不幸运罢了。
蔡确已经被贬官,但台谏仍然议论不停,谏议大夫范祖禹也说蔡确的罪恶天下不能相容。执政者要杀蔡确,范纯仁、王存二人认为不可,极力争取不杀他。文彦博要贬蔡确到岭峤,范纯仁听说了,对吕大防说:“这条路自从乾兴(宋真宗年号,1022年)以来,荆棘已经生长七十年了,我们听说了它,恐怕将来自己也免不了。”吕大防于是不再说了。过了六天,竟把他流放到了新州。范纯仁又对太后说:“圣朝应该务求宽厚,不能凭借语言文字之间有些暧昧不明的话就诛杀或流放大臣。今天的举动应该就是将来的法律,这件事千万不可有个开头啊。”太后没有接受他的意见,蔡确于是死在了流放地。啊,这件事可以对比王安石在执政时是如何对待异己的。但王安石却蒙受了苛刻严厉的名声,而对于元祐的各位贤人,至今还有评论者认为他们除恶不尽,这样来看,天下还有是非吗?
陈汝锜又说:“杨立中正当靖康遭遇祸乱之时(1127年),说到这场祸乱虽然是蔡京一手造成的,其实是从王安石那时就开始酝酿了。这种说法一出来,各种支持它的材料也翩翩而至,把熙宁(宋神宗年号,1068—1077)时的变法作为靖康时祸败的根由,把王安石当作了鼓舞蔡京的开路先锋,这种诬陷太过分了。如今事实俱在,凡是蔡京所喜欢做的——沉溺在虚无的生活之中,大兴土木,建造楼堂宫观,在下面大肆搜刮盘剥老百姓的民脂民膏,在上面极尽奢靡享乐、荒淫无度之能事,蛀蚀国家、残害百姓的事做了不止一件——哪一件是熙宁时做过的?凡是蔡京结交的人,如内侍有童贯、李彦、梁师成,佞幸小人有朱冲、朱勔父子,执政者有王黼、白时中、李邦彦等人,惹是生非的不是一个人,哪个人又是熙宁时的人呢?虽然蔡京的弟弟蔡卞是王安石的女婿,但他并没有因为蔡卞的缘故就受到王安石的提拔,在熙宁、元丰的时候当权。他与王安石有什么关系?竟有人认为今天这个祸乱是王安石造成的,蔡京推尊王安石,加以王爵,配享孔庙,是把王安石当作他欺君邀宠的工具了,多少掩盖一点儿他的野心。就像篡夺汉朝天下改为魏国的人,未尝不拿舜和禹禅让的事作为借口,制造所谓的符命来糊弄小孩子于股掌之上,未尝不以周公摄政的故事作为解释,但曹丕篡汉怎么能说是三让登坛,是汉朝皇帝的谦让品德给自己带来了祸端,使得篡位者可以登上皇位呢?又怎么能教给后世如何使假皇帝变成真皇帝的谋略呢?”
王安石的用人和交友
古往今来,很多人谈论王安石,其中把他当作小人的就不必说了,即使那些奉他为君子的人也未尝不认为他的缺点是喜欢任用小人。然而,他果真喜欢任用小人吗?他任用的人果真像史书中记载的那样,没有一个不是小人吗?我希望大家能心平气和地做一番考察。
我曾经说过,王安石不得不任用小人的原因是当时的所谓君子没有人愿意让他任用。实情就是这样,王安石曾经说过:“洪水之患,不可能等到有了治水的人才发生,而这些大臣中,只有鲧的才能在治水方面表现得比较优秀,所以虽然刚刚下令毁了全族的人,也不能舍弃鲧这个人。”由此推断,即使说他好用小人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等到他辞官归乡之后,也曾经说过,自己的智慧不足以知人,所以给自己带来麻烦的往往是那些平日与他交往很多、情谊深厚的人,他受到小人的牵累,自己也非常后悔,这也是事实,我们不必为他隐讳。而且,小人也不是什么时候都不能用,但能否任用小人,一定要看任用他的是什么人。如果是个纯粹的君子要任用小人,天下没有比这个更危险的事了。一个人所以被人称为小人,一定是他的机巧变诈太厉害了,任用他的人在这方面要能与他相匹敌,或者超过他,虽然他很善于欺骗,但即使他用尽浑身伎俩,仍然不会逃出自己的掌握之中,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任用小人。比如张江陵(张居正),就是这样的人,比如胡文忠(胡林翼),也是这样的人,像曾国藩就不是这样的人了,像王安石就更不是这种人了。为什么呢?因为王安石就是个纯粹的君子啊,因为他是个太不懂得权术的君子啊。
以毒攻毒,小人才能对付小人。对于小人,君子常常显得无能为力。
尽管如此,说王安石专门喜欢任用小人也是不对的,说他任用的人都是小人更是不对的。王安石在给神宗的《论馆职札子》中说:“皇上即位以来,由于在职的这些人能够做事的很少,所以提拔任用的这些人中许多人有点儿小的才能但大节却很成问题。如果这样的人能得志,就会败坏社会风气。想要改变这种状况,只能是亲近忠良之人。”他这样规劝他的皇上,难道自己倒不这样做吗?在制置条例司刚成立的时候,神宗多次问王安石,王安石说:“如今要理财,就必须使用能人。但是,天下的人一旦看到朝廷优先使用能人,而不把任用贤人作为当务之急,恐怕风俗会因此而变得很糟糕。那样的话,恐怕会贻害无穷,所以皇上考虑国家大事是有先后缓急的。”这是王安石关于亲近贤人、疏远小人的谆谆告诫,是非常深切的告诫。所以,与其说王安石喜欢任用小人,不如说神宗喜欢任用小人,而王安石一直想要矫正他,但没有完全做到。事实上,被王安石提拔任用、关怀过的人,其中被后世称为君子的有很多位,然而这些人有的后来不再支持新法,有始无终,史家于是不认为他曾被王安石任用过。王安石既然一心一意要推行新法,那么凡是不赞成新法的人,虽然想要任用他们,也不可能善始善终,此事在道理上就是这样。说王安石无心任用他们,其实不是这样。而对于始终奉行新法的那些人,后来的史家并不问这个人平日的品行如何,就凭他附和新法这一件事,已经把他当作罪大恶极之人了。不仅如此,往往还虚构事实,一定要给他扣上个恶名才觉得痛快。不一定是和王安石一起共事的人,就是平时与他来往较多、关系比较密切的人,也没有一个可以幸免。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王安石所用之人怎么能不是小人呢?不是王安石喜欢任用小人,而是只要这个人曾经得到过王安石的关心,再经过史家的一番修饰处理,虽然是君子也成了小人。我不敢说王安石任用的人中没有小人,我觉得即便有小人,也绝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严重。凭着王安石的高风亮节,经史家刻画,仍然使后来的读者觉得王衍、卢杞就在眼前一样,那么其他那些在道德节操方面不如王安石的人,授人以可乘之隙,他们受到的诬蔑可能就更加严重了。像韩琦这样的人还可以指责他结交宦官,凭着欧阳修的名声还有人指责他盗淫甥女,而且整个朝廷都为此闹得不可开交,说他希望得到皇上的恩宠而不择手段,甚至欺骗皇上。当时的这种意气之争哪里还有是非之心,他们说的那些话又怎能让人相信呢?孙固因为“濮议”一事在朝廷上争论几句,马上被人们斥责为“奸邪”。然而,近千年来指责王安石所用之人为奸邪的,又怎能知道他们的品行连孙固都比不上啊?我并非一定要为王安石任用的人进行辩解,但确实有我不能不说的话,下面就把可以考证的人一一列在这里,并加以评说。
罕见珍品“宋三彩”
1966年在河南省密县挖掘出土,为999年(北宋咸平二年)制,高98厘米。河北及河南各地出土的舍利容器,大都被称为“宋三彩”,是罕见的珍品。
陈升之 (1011—1079) 陈升之在仁宗时就已经做了执政官员,并非王安石特别提拔。然而,王安石的文集中有《送陈升之序》,大概在陈升之的名声还没有很显著的时候,就希望对陈升之委以重任。到了制置条例司刚建立的时候,就把他调来一起共事,所以神宗以陈升之为宰相一定是王安石推举的,这是毫无疑问的。陈升之担任谏官五年时间,谈到的事情有百余件,这个人不是一个庸碌无为的人,只是因为和王安石共事,史书上说他狡猾多变,善于附会别人来谋取富贵,这种说法是否可信就不是我所能判断的了。
王珪 (1019—1085) 王珪自熙宁初年开始,连续为皇室起草诏书十八年,到熙宁三年(1070年)做了参知政事。熙宁九年(1076年),为同平章事,在整个神宗朝一直担任宰相。他是否得到王安石的推荐和提拔我不知道,然而他是一直奉行新法的人,《宋史》本传对他执政前多是褒奖赞美的话,在他执政之后却有很多讥讽、批评的话。平心而论,这是一个中和的人。
苏辙 (1039—1112) 王安石最初设立制置条例司的时候,首先提拔他为检详文字。王安石专门提拔小官吏就是从苏辙开始的,后来苏辙因为不赞成新法,出为河南推官。
程颢 (1032—1085) 制置条例司刚刚设立时,派遣八个人到各路去视察农田水利,程颢就是其中的一个,程颢实际上就是王安石特别提拔的人才。后来他因为不赞成新法,出为签书镇宁军判官。但是,《宋史·王安石传》和《宋史·程颢传》都不记载程颢曾经做过条例司官员一事,大概是觉得受到王安石的赏识是程颢的一个污点,所以要为他隐讳吧。
刘彝 (1017—1086) 条例司派遣的八个人之一。在这之前他本来是县尉,也是王安石特别提拔的人。史书上说他因为不赞成新法被罢官,又说神宗选拔管水利的官员,因为他熟悉东南的水利,让他做了都水丞,并不是不用他,因为他有自己的专长,便委派他专门去做一件事罢了。由于他没有在关键的部门工作,所以本传没有贬低他的言辞,而且极力称赞他有才干。
卢秉 (?—1092) 也是条例司派遣的八个人之一。史书记载他与薛向施行盐法时骚扰百姓,然而他请求辞去发运使一职并交出财物,经过综合考察,他的名声和他的实际情况还是可以看出来的。后来他出征西夏,建立奇功,他突出的才干才被人了解。他的父亲卢革因为谦让而闻名,而卢秉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声誉。他曾经说,树木如果不培植根是长不好的,就像士大夫要立名节一样。蒋堂体味他的话,认为他将来必成大器。王安石因为读了他的《壁间诗》,喜欢他的谦虚、淡泊、不争名利,所以特意提拔他。卢秉后来去戍守边关,因为父亲年老,多次请求辞官回家,神宗手诏挽留他,他的父亲卢革听说了,也以国家大义为理由不让他回来,后来父亲病重,他才得以回家,从此不再复出。由此说来,卢秉的名节真是非常卓越、鲜明,令人赞赏,也不辜负王安石对他的期望。但《宋史》却说他迎合屈从世俗的爱好,父子二人的为人相差很远。然而,卢革并没有说过他的儿子品行不好,而且是用国家大义要求他,不许他退休回家,而史家竟不许卢革有儿子,这是为什么呢?只是因为他奉行新法。谢卿材、侯叔献、王汝翼、曾伉、王广廉 是条例司派遣的八个人中其他的五个人,《宋史》中都没有传,事迹也不可考。以程颢、刘彝、卢秉为例,他们应当也是很优秀的人才。
蔡上翔说,谢卿材、侯叔献在当时都号称是贤人,不知根据的是什么书,有待考证。
吕公著 (1018—1089) 吕公著后来与司马光一起破坏新法,史家都把他看作是大贤人。然而他被破格提拔为显要的官员,其实是王安石推荐的。史家唯恐玷污了吕公著,所以在吕公著的传中讳而不谈这件事,但在他的哥哥吕公弼的传中记载:“王安石知政事,对吕公弼不附和自己很不满,对他说要用他弟弟吕公著为御史中丞,以迫使他就范。”大概这里又想给王安石编织罪名,于是忘了给吕公著隐讳,留下了这个痕迹给人们看。但我确实不能理解,对他的哥哥不满意,为什么还要举荐他的弟弟?而举荐了他的弟弟又为什么能够逼迫他的哥哥呢?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关键是王安石举荐吕公著是明显的,没有异议的。那些诋毁王安石专门任用小人的人又将如何解释呢?
韩绛 (1012—1088) 韩绛是王安石推荐选拔的,代替陈升之领导制置条例司,不久又做了参知政事,并继王安石之后担任了宰相。他一心一意地守护新法,当时有“传法沙门”的称号,由于这个原因,《宋史》本传极力丑化和诋毁他。然而,考神宗刚登基的时候,韩琦就举荐韩绛有辅佐天子的气度,这个人的才干、品德都很优秀,并非只有王安石一个人了解他。他在早年断案清正廉明,抚慰百姓非常周到,政绩历历可观,做谏官的时候屡次谈到宫廷中积存的问题,尤其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庆州的羌民叛乱,被他一举平定了,可以看出他在军事谋略上也很优秀。他知成都府、开封府,屡次打击豪强来缓解百姓的困苦。仁宗感叹地说:“大家都姑息他们,只有你能不屈服于世俗。”一些大臣数次冒犯皇帝的恩泽,韩绛执意认为不应该,他对皇帝说:“我惹得众人不高兴,恐怕会有流言蜚语。”皇帝说:“我没有做皇帝的时候,就听说官员们常拿国家的事情做人情,你能这样坚持是对的,怕什么谗言呢?”他的这种刚正不阿的气节在朝廷中其实是很罕见的。他曾经说,国家要富裕,就应当充分利用土地。他还第一个提出要改革差役法,是一个当政者中非常识大体、顾大局的人。他还数次推荐司马光一点儿都没有党同伐异的想法,这一点尤其令人敬佩。由此说来,王安石举荐韩绛来代替自己,实在是太合适了。以韩绛的贤能,他唯独对王安石心悦诚服,坚持施行新法,不加以改变,新法的好处也是可以看得到的。《宋史·韩绛传》只因这个缘故,在韩绛做了宰相之后就增加了许多诋毁他的话,不顾自己前后矛盾,我于是更加知道《宋史》是不可信的了。
韩宗师 对于韩绛的儿子,王安石举荐他为度支判官提举河北常平仓,史书上说他孝顺,这也可以看出王安石并不是随便举荐人的。
元绛 (1008—1083)元绛因为王安石的举荐做了参知政事,神宗对他关怀备至。他的生平政绩都非常优秀,《宋史》本传也不能进行诬蔑和诋毁,只是在传的末尾说:“元绛到哪里都有很大的名声,但没有独特的操守,也少了一些规矩,对王安石和他的子弟谄媚逢迎,受到当时舆论的鄙薄。”在他的传后有论述说:“王安石为政的时候,一些士大夫中平素很有名气的人,都改变了自己所坚持的,追随王安石去了,这种情况到处都是。元绛在他的职位上有很独特的成绩,然而他也逢迎王安石,沾染了这种陋习。”如果是这样的话,凡是不肯攻击王安石的人,虽然有千百种美德,都可以用一个“谄”字给抹杀了,于是成了没有独特操守的人。凡是被王安石任用的人,怎么能不都是小人呢?史书中的《韩绛传》也说他是个贤人,但在最后加了两句话:“终于因为与王安石为同党,得以从政,好的议论也就少了。”这与《宋史》本传用的是同一笔法,这种议论、这种舆论,它们的价值有多大也就看得很清楚了。
吕惠卿 (1032—1111) 吕惠卿是《宋史》中被列入奸臣传的人。他肯定不是个君子,这没的说。然而,王安石知道吕惠卿其实是欧阳修介绍的,书信见于欧阳修的文集。嘉祐六年(1061年)欧阳修又有一篇《举惠卿充馆职札子》,其中写道:“吕惠卿的才干和见识都很不一般,文章写得也很好,他喜欢用古代的礼法约束自己,可以说是个端庄高雅的人。欧阳修向来以善于识别人才著称,他推荐的人都是当时的优秀人才。而对于吕惠卿,特别说他能够自我约束,说他端庄高雅,这个人恐怕不仅是才学很优秀而已。根据《宋史》本传所记载的罪状,大半是他奉行新法的情况。然而我以为,这些非但不应该是他的罪状,而且可以作为他的功劳。本传又记载他在绍圣(1094—1098)年间知延州,西夏人来进犯,将以全部军队围困延安,吕惠卿在米脂修建山寨来防备。敌寇来了,想要攻城却不能靠近,想要劫掠但野外没有什么可劫掠的,想要求战可诸位将领都按兵不动,想要绕道南方又担心腹背受敌,过了两天就退兵了。根据这个记载,看起来吕惠卿不仅有政事方面的才干,而且在军事方面也很有办法。吕惠卿果然是奸邪的人吗?这应当根据他是否曾经背叛王安石来决定。根据元祐初年苏辙弹劾他的文章,其中说到他与王安石的势力互相倾轧,变成了仇敌,私自拆看王安石的书信等,后来的史家说这是发生在王安石初次罢相时的事。今天,我们看元丰三年(1080年),王安石有《答吕吉甫书》,其中写道(吕惠卿在来信中称王安石为特进相公,王安石恰在这一年被授予“特进”称号,所以推测这封信是在当年或稍后写的):
我和您本来是一条心的,现在却有了不同的意见,但都是因为国家的事情,没有其他的原因。整个朝廷的官员都对新法议论纷纷,只有您独自支持我、帮助我,我为什么要怨恨您呢?别人或许对您说三道四,但我却不想参与。然而,您为什么要责怪我呢?如果说对待世事采取逢迎的态度,我不知他们在说什么;而考察实际情况,您应该很明白,事情就是这样的。您对我的开导,我很明白,看罢以后感到十分怅然。过去对我来说,既没有细微的嫌隙可以怀疑;如今对您来说,又有哪些旧恶值得念念不忘呢?(后略)
吕惠卿来信说:“我看自己虽然浅薄,却还没有因为细小的毛病令人嫌弃;仰望您的高大光辉形象,又有哪些旧恶一直挂在心上呢?”所以王安石在信中这样回答他。这段话的原文见于宋代周 《清波别志》卷中。
看到这里,王安石与吕惠卿开始合作而最终分手,应该是事实。然而,他们的分手是因为国事呢,还是因为私事呢?还不清楚。根据王安石在书信中的说法,是因为国事。如今我们从各种史籍中考察,也能见到蛛丝马迹。王安石刚刚辞去官职不久,吕惠卿接替他做了宰相,吕惠卿创立了“手实法”和“鬻祠法”,都是残害百姓的政策,不符合王安石的意愿。所以,王安石恢复宰相职位之后,就把这两个法废除了。吕惠卿敢于搞乱王安石的法令,说他背叛王安石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然而,这是因为他的学识有所不足,仍然是可以原谅的。但吕惠卿说自己觉得自己很浅薄,不知道是否还有别的意思,或者王安石大度包容不再与他计较?我认为,吕惠卿当时一定对阻挠新法、改革的人特别愤恨,想要整治他们,但常被王安石制止。我们看王安石罢相之后不出数月,就发生了流放郑侠的事,就可以想到这一点。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那些阻挠新法的人恨吕惠卿应该超过恨王安石。又因为他与王安石有了分歧,更加给别人留下了把柄。于是史家说到他的为人,认为他猪狗不如。我认为,吕惠卿当然不是优秀的人,但我怀疑“商纣王的错误也没有他严重”这种说法。
(考异十六)
《宋史·吕惠卿传》引用司马光的话说,吕惠卿才是变法的主谋,王安石不过是极力地推行新法罢了。好像一切新法都是吕惠卿提出来的,王安石不过就是一个傀儡罢了。我认为这一定不是司马光说过的话,如果真是司马光说过的话,也是他头脑发昏时说的话。王安石的新法平日就在他的心中酝酿,已经很久了,看他平时写的诗和文章,以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就很清楚了。《答吕吉甫书》说:“整个朝廷的官员都对新法议论纷纷,只有您独自支持我、帮助我。”这里说的是吕惠卿帮助王安石,怎么能说是王安石帮助吕惠卿呢?
(考异十七)
《宋史》记载王安石和吕惠卿相互攻击的事情很多,他们说的话都很粗俗不堪。如果真像记载的那样,那么不仅吕惠卿是奸邪之人,王安石则是更厉害的奸邪之人。在这方面,蔡上翔辨析得很详尽,这里就不再引述了。但是我们看他的《答吕吉甫书》,他是多么宽宏大量啊,以王安石这样的为人,他怎么肯做这种卑劣无耻的事呢?读者如果相信王安石是个言行一致的人,那么读这封信就够了,如果仍然不信,我在这里唠唠叨叨说得再多也毫无用处,也就不再辩驳了。
曾布 (1036—1107) 曾布是曾巩的弟弟,他辅佐王安石施行新法,功劳和吕惠卿是一样的。《宋史》也把他列入奸臣传,我根据本传的文字进行考辨,实在不知道它所谓的奸表现在哪里。当时,各种新法虽然都是由王安石提出大纲,但斟酌条目、编为法典多半是由曾布完成的。朝廷上的大臣对新法提出质疑,也由曾布一一进行解答。《文献通考》还记载了他的一些事,其中说到他文思缜密,逻辑性强,以及知识渊博,善于雄辩,他一定有超过别人的地方。本传记载他初次被神宗召见时就上疏,请神宗推诚置腹,振奋精神,让所有人都明明白白地知道皇上的意志是不可违抗的,新法是不可侮辱的。这些话都说到了根本上,可以弥补王安石的不足。他对于新法,每件事都是赞许支持的,只有在吕嘉问施行市易法造成恶劣后果的时候严厉地弹劾了他,认为官府不应该参与实行兼并,最终因此得罪了吕惠卿,被出知饶州。我们经常说和而不同,难道不对吗?司马光执政的时候,命令曾布对募役法进行修订,他拒绝了,说:“免除劳役这件事,法令制定得非常详细具体,都是从我的手上出去的,现在让我来改变,我没有理由这么做。”他可真是不会变通,太倔强了。后来他在崇宁(1102—1106)年间又得罪了蔡京,蔡京诬陷他收了贿赂,让吕嘉问逮捕他的几个儿子,严刑拷打,刑讯逼供,诱使他诬陷自己,也是因为他不肯依附于蔡京罢了。《宋史》对曾布丑化得很厉害,以至于把他列入奸臣传中。但是,记述他的所作所为却是这样,其中很多他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都被删除了,没有记载下来,真是数不胜数。他们指责他为奸臣的原因不过是绍圣(1094—1098)和建中靖国(1101年,宋徽宗年号,只用了一年)年间他两次倡导继承熙宁(1068—1077)变法的成果而已。如果这就说是“奸”,那么为什么不把王安石也并入奸臣传呢?在我看来,曾布是千古以来正直的人,以他的才学完全可以辅佐王安石。曾巩可以说有个很好的弟弟,王安石也得到一位忠实的助手,就像得到夔一样,是很知足的。王安石的冤屈,数百年来为他平反昭雪的还有十余人,而曾布的冤屈千古以来却像是在漫漫长夜之中,我怎么能不为他澄清呢?
章惇 (1035—1105) 章惇也是奸臣传中的一个人物。王安石最初任用章惇,让他做的是编修三司条例官,后来派他去平定南北江的蛮族,开辟湖南四个州府的土地,有功还是有罪,前面已经讲得很详细了。元丰三年(1080年),他拜为参知政事,当时王安石已经罢相,过了不久,因为他的父亲冒占民田而被罢免,出知蔡州。元祐初年,他驳斥司马光更改后的役法,滔滔不绝说了数千言。司马光的役法依然施行,他在朝廷之上激愤地与司马光争辩,史书上说,他的言辞非常不客气,甚至很荒谬,大臣们都上奏攻击他。他随之被罢了官。而元祐的七八年间,他还有几次因言论被人弹劾。哲宗亲政之后,起用他为宰相,专门把恢复继承熙宁(1068—1077)年间的法令作为国家大事,凡是元祐时被废除的都要恢复起来,大兴党狱,并且想追废宣仁太后。哲宗去世以后,皇太后与大臣们商议立谁为国君,章惇说:“根据礼法律条来说,他的同母弟弟简王应当册立。”太后说:“我没有儿子,每个王都是神宗庶出的儿子。”章惇又说:“如此应以长幼为序,申王应该册立。”太后说:“申王有病,不能册立。”最后立了端王,就是宋徽宗。章惇因此被贬到越州,不久又被贬到潭州,再被贬流放到雷州,最后迁徙到睦州,死在那里。章惇不肯用官爵照顾自己的亲友,四个儿子参加科举考试都被录取,只有三儿子章援曾被授予校书郎,其余的都按部就班地走程序,在州县里工作,至今没有特别显赫的。《宋史》本传的记载大致就是这样。根据这些来判断,就足以称他为奸臣吗?就以他不肯用官爵来照顾亲属这一件事来说,他的正直孤傲、洁身自好已经可以使世俗之人感到是一种鞭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