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七日杀》作者:西岭雪【完结】 > 《七日杀》作者:西岭雪.txt

第 12 页

作者:西岭雪 当前章节:149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1:44

当她背起他,她的背就再一次贴在了他的胸前,那一刻她忽然觉得:背上的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命。他们的命运紧贴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有一天,她会穿上自己浣的香云纱嫁给他,做他的新娘。

史公子在南溪留下了,一是等待成纱,二是养伤。

因为不甘寂寞,因为日久生情,他在又一个风雨交加的夜里拥有了香云的处子之身。事后他也有些歉疚,问她:“你后悔吗?”

“不,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自己是你的人。”香云温婉地说,“我知道你就要成亲了,我没有奢望会做你的妻子。但,你会娶我为妾吗?”

“薄命怜卿甘作妾。”公子叹息,“可我家的规矩,是娶妻一年内不得纳妾。”

“一年,很容易过的。我会等你。”香云欢欣地说。

公子有点羞愧。一年,对他只是处处留情的缓兵之计,对香云,或许便是一生的承诺了。他问香云:“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吗?”

“知道。爱就是无怨无悔的守候与奉献。”

“香云,你太单纯了。”公子叹息,“你要明白,爱不能一味付出,爱要留一手,守望爱情,就更加要用一点心机和计谋。你这样子,是很容易受伤的。”

“但是我知道你是好人,你不会让我受伤。”香云笑嘻嘻地说。

雨淅淅沥沥,时疏时密,公子的伤已经痊愈,然而天气仍然没有放晴。婚期却一天天地近了。

公子无奈:“没有香云纱褂裙也还是要行婚礼的。算了,我不等了。”

“等一等。”香云取出一套大镶大滚满绣着蝴蝶穿花的重丝褂裙,说:“这是我替自己预备的嫁妆,公子不嫌弃,就拿这套去行礼吧。”

公子大喜,继而大愧——这是香云为自己一针一线准备的嫁妆,现在却把它献出来,让心爱的人去娶另一个女人为妻。这样的重礼,重得让一个薄悻的男子无以承担。

然而香云说:“公子拿去吧,早点成亲,也就可以早点纳妾啊。我会在这里等你,一年后,我们就会再见面了。”

公子更加羞愧,面对这个对自己一往情深毫无怀疑的女孩子,他没有办法再一次重复自己一年后娶她为妾的谎话。他是今生都不打算再来南溪这种偏远荒村的。叹息了又叹息,他想自己可以为香云做点什么呢?或者说,能为自己的薄悻做些什么补偿呢?“香云,除了一年后娶你这件事,你对我,还有什么要求呢?”

他想不论香云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一定要为她做到的。然而香云答:“公子,你知道我对你是没有要求的。”

“但是这是我的要求。”史公子坚持,“香云,我要求你对我提一个要求。”

香云想了又想,最后说:“可是我现在想不出来,要不,明天再提吧。”

第二天就是公子回程的日子了。香云将他送了又送,送到他们初见面的南溪边的时候,公子说:“送君千里,终有一别。跟我提个要求吧,然后,我们就说再见。”

香云取出一套香云纱的内衣,低下头轻轻说:“公子,这是我连夜为你缝制的,我想请求你穿上它,一年之内都不要脱下来,这样,就等于我在你身边了。”

公子愧疚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香云的要求竟然会是一件礼物。这是怎样一个无怨无悔的女孩子?她的爱,是一种付出;她的要求,仍然是另一种付出;她最大的心愿,不过是请他接受她的付出。

内衣轻软柔滑,仿佛香云温柔的抚摸。他双手托着那件内衣,心里说不出地疼,他凝视她,他想这是他一生中对她的最后一次凝视,然后,他重重点头,承诺:“我答应你,我发誓,一定永远都不脱下这件香云纱内衣。”

香云没有听出公子的弦外之音,她只想他在一年之内不要忘记她,直到他们成婚;而他却承诺要一生不脱下它。那么,也就是说要用一生来怀念她。而怀念,就意味着永不再见。

史公子如期娶了陈家的女儿。当陈大小姐穿着那套整整吃进五公斤绣线的龙凤褂裙走进史家大门时,所有的宾客都被惊动了。多么美丽的新娘,多么华丽的绣衣!

穿着香云纱内衣的公子在见到穿着香云纱褂裙的新娘第一眼时,就感觉到了那种深深的冲动。这一夜,他不知和新娘颠鸾倒凤多少次。然而他对新娘有个奇怪的要求——请她不要脱下新娘褂裙。

此后,史公子也一直维持着这样奇怪的嗜好。每当他穿着那件香云纱的内衣和新娘子行周公之礼,他就会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冰蚕。他渴望新娘是另一只冰蚕,与自己抵死缠绵。然而,新娘只有在穿上丝绣裙褂的时候才会令史公子冲动,一旦她脱下裙褂,他就变得索然无味。可是一个主妇又怎能天天穿着几公斤重的褂裙在床上折腾呢?

真丝是有生命的,穿上真丝内衣的史公子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只不甘受缚的蚕,在自己的茧里等待春天。一颗心蠢蠢欲动,仿佛扑翅欲飞的蛾子,渴望破茧而出的那一天。然而,他想飞向哪里呢?

整整一年过去了,又到五月,是浣纱晒丝的日子了。史公子忽然想起了南溪,想起自己和香云的一年之约——如果,如果床上的女子也穿上香云纱内衣;如果,如果两只冰蚕在床上缠绵交织,那会是怎样一幅销魂的画面?

公子终于决定启程,前往那个他以为一生都不会再去的地方——南溪。他要购买另一件香云纱的内衣,他要寻找和自己呼应相吸的另一只冰蚕。

故事的结尾是皆大欢喜的,史公子娶回了穿着香云纱内衣的香云,他们相亲相爱之际,岂止是两只缠绵的冰蚕,那简直就是一对破茧而出的飞蛾,在漫天绯粉红樱间比翼双飞,欲索无穷。

那一天,公子情深款款地问香云:“在你送我香云纱内衣那天,就已经知道会有今天了吧?你说过爱一个人就是无怨无悔的奉献与守候,原来你真的可以做到。”

香云微笑,以加倍的热情回报公子,气喘吁吁地说:“是的,我做到了,我也一样记得你说过的话:爱要留一手,尤其守望一段爱情时,就更要懂得用一点心机和计谋。”

史公子叹息:“其实你比我聪明,我要到一年之后想起南溪的时候,才知道我真正爱的人是你。”

他不知道的是,在南溪,所有会养蚕的女孩子都同时会养蛊,然而会把蛊虫和蚕丝合织成衣的女子,就只有沈香云一个了。

而穿上被下了蛊的香云纱内衣的男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同一匹丝织成的另一件内衣,否则,就会相思至死。

☆、校外偶人馆离奇事件

背叛了感情的人,就该付出血的代价……

校外偶人馆离奇事件

庄秦

再过几天就是女友紫影的生日,赵瑞想送女友一份特别的礼物,可他却拿不定主意究竟送什么好。正在为难的时候,他在寝室里收到了一份传单,学校大门外开了一家偶人店,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礼物。传单是他们班上的女生若月送来的,若月就在那里打工,说不定买礼物的时候还可以打个折。一想到这里,赵瑞心里的石头落到了地上。

赵瑞一放学就来到了偶人馆,他在里面逛了一通,却还是拿不定送什么东西给紫影。这时,若月在他身后笑吟吟地说:“赵瑞,为什么你不叫紫影来和你一起做对同心手模呢?”

“哦?!同心手模?那是什么东西?”赵瑞问道。

若月回答:“就是做手的模型。你和紫影的双手十指紧扣在一起的时候,我用特制的胶泥覆盖在你们的手上。胶泥凝固后,从你们的手上剥下来,我再把聚乙树脂灌进胶泥模型里。等树脂也凝固了,就可以得到一对同心手模——这可以象征你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嘿!真是好主意!”听完了若月的介绍,赵瑞非常满意。

第二天,赵瑞就约紫影去偶人馆做同心手模。他们走出校门的时候,还一片晴空,可当他们一踏入偶人馆,外面的天空突然变暗了,厚厚的云彩遮住了太阳。

做手模的过程其实很简单,当若月从赵瑞与紫影十指紧扣的双手取下胶泥,准备向里面灌入聚乙树脂时,她忽然转过头来,很郑重地问:“你们是真心相爱的吗?”

赵瑞忙不迭地点头,紫影赶忙也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若月笑着说:“那我为你们的同心手模加上一个祝福吧……”当若月看到赵瑞与紫影眼中露出疑惑的神情时,连忙解释道,“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仪式,你们挤一滴指间的血,滴在聚乙树脂里,然后我再用老家山村里的古老咒语为你们送上一段祝福的话,你们俩的感情就会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永不改变。”

听完了若月的话,赵瑞很兴奋,立刻就拿尖针刺破了手指,挤出了一滴血,滴在了聚乙树脂里。紫影虽然有点不情愿,但看了看赵瑞,还是同意了。当聚乙树脂里滴进了他们的血后,泛出了一点淡淡的红,然后瞬间就消失了。

若月笑了笑,然后闭上了眼睛,慢悠悠地念道:“啊拉卡马塔伊噶苏塔……”她的话音还没落下,忽然就听到偶人馆外“哗”的一声,竟莫名其妙一个惊雷,下起了瓢泼大雨。

若月转过头来,郑重地对赵瑞和紫影说:“千万不要背叛你们的感情哦,否则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雨停后。出了偶人馆,紫影按着手指的伤口,不满地对赵瑞说:“你可真无聊,竟然送我这样的东西,还害我手指被扎了一针。”

赵瑞苦笑着解释:“我还不是想为我们的爱情讨个彩头吗?”

紫影一脸寒霜地说:“哼,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回家了。”她把手里的同心手模塞进赵瑞的手里,一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就自顾自地扬长而去,只留下赵瑞一个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偶人馆外。

紫影坐在车上,当她从倒车镜里看到赵瑞消失后,让司机停下了车。她下车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身前,一个帅得难以置信的男孩为她拉开了车门。男孩笑着问:“怎么这么久啊?”紫影不屑地答道:“还不是那傻帽,下了课非要拉我去做什么手模,真是讨厌死了。”她边说,一边将身体靠在了这个帅气男孩肩上。

与此同时,赵瑞提着那对同心手模进了学校。当他回到了寝室,正想把手模放在书桌上时,忽然惊奇地看到,手模里属于紫影的那只,竟然变成了粉红的颜色。而且还有微小的红色液体正从手模的聚乙树脂材料下往外渗透着,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血珠。他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赵瑞的手抖了一抖,手指竟然鬼使神差地松开了,同心手模落到地上,弹了一下,正好落进了床边的一盆水里,紫影的那只手没进水中,竟绽开了无数细密的裂纹。

某家宾馆里,紫影浑身虚脱地躺进了漂满花瓣的浴缸里。那些漂浮的花瓣散发出微微清香,紫影感到了一丝无法阻挡的睡意。她的两只眼皮象灌了铅一般,沉重得抬不起来。过了一会,紫影竟晕沉沉地枕着浴缸睡着了,她的身体慢慢向浴缸里滑去,当她的鼻孔没入水面时,不由自主地呛了一口水,然后挣扎着想要浮出水面。当她的头刚一露出水面,忽然一只强壮的男人的手按住了她的头,使劲按进了水里。紫影喘着粗气,浴缸里冒出了一连串急促的气泡,而那只手还是死死地按住了她的头,不让她浮出水面。

良久,紫影不再挣扎,苍白的脸已经变形了,五官扭曲地挤在一起,露出了恐惧的神色。

那个帅得难以置信的男孩阴恻恻地笑了起来,他走到了窗边,然后拉开了窗,纵身跳了下去。他在空中急速掉落,当身体快要落到地面的时候,忽然又轻飘飘地荡了起来,就象一张薄纸一般。事实上,他就是一张薄纸。一个做成人形的纸人。一阵风掠过,他随着风在空中飘来飘去,过了一会,他随着风飘进了一间阴暗的房间里——那是学校外的偶人馆——他一直飘到了若月的手中。

若月看着手里的纸人,微微一笑,然后将纸人扔进了壁炉里,一团火立刻象野兽的嘴一般吞噬了这个纸人,发出了嘶嘶的响声。

若月拾起了下午赵瑞刺破手指的那根针,放进聚乙树脂里,残留的已经干涸了的血渐渐化开,树脂中现成一团淡淡的粉红,如一朵绽开的蔷薇。若月也挤了一滴自己的血在树脂里,她看到自己的血绽也放成一朵蔷薇,然后两朵蔷薇融合在了一起,她不禁笑了。

若月走到了下午赵瑞与紫影一起做手模时,用胶泥做成的那个模具前。她用刀把模具剖成两半,将自己的手握住了赵瑞的那只手模,然后用胶泥裹住了她与赵瑞的手。若月喃喃地对着手模说:“赵瑞,难道你还不能体会到真正爱你的人是我吗?我是爱你的……”

偶人店里的灯光黯淡下来,若月将滴了她与赵瑞的血的聚乙树脂倒进了模具里,一字一顿地念起了咒语:“啊拉卡马塔伊噶苏塔……”

她知道,只要这句咒语念过之后,她就可以与赵瑞在一起。她发誓自己不会背叛感情,只有背叛感情的人才会受到上天的惩罚。紫影已经受到了惩罚,虽然让她离开赵瑞的帅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男孩是若月一个月前用纸化成的人形,但紫影毕竟是背叛了感情,所以若月一点也不觉得后悔。

第二天,若月一开门,就看到赵瑞抱着同心手模站在门外。赵瑞说手模中紫影的那部分渗出了红色的液体,还有很多裂纹,想让若月修一下。若月笑了笑,接过了手模,让赵瑞下午来取。当然,下午的时候,她会把那个昨天晚上滴了她自己血的手模交给赵瑞。如果不出意外,那个时候,赵瑞应该得到了紫影的死讯。按照咒语的定义,只要赵瑞不再爱紫影了,就一定会爱上若月的。若月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

果然,下午赵瑞来的时候,眼圈肿得很高,眼睛里布满了血丝,显然是刚刚哭过。他接过了若月递过的手模就匆匆离去,若月看着赵瑞远去,心里怅然若失。她忽然叫了一声:“赵瑞!”

赵瑞回过头,毫无表情地问:“什么事?”

若月问:“你知道了紫影的事?”赵瑞点了点头,眼角滑下两行泪。

若月又问:“你还想着她?你还爱着她?”赵瑞还是点头不语。若月叫了起来:“难道你不知道她是和男人去宾馆开房,被人杀死的吗?这事已经传到校园来了,所有人都知道,怎么你还会爱她?”

赵瑞抽泣起来,他答道:“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做,但我知道,一定是因为我哪里做得不对,她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我还是会爱她的,即使她不在了,我还是会爱她的。别忘了,我和她做同心手模的时候,你也说过——千万不要背叛感情,否则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赵瑞走到了若月身边,慢慢说道:“你知道吗?和紫影交往的时候,在我的心里还有另一个女孩的存在,我一直暗恋着另一个女孩。也许紫影感觉到了我的背叛,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

赵瑞吸了一口气,然后一字一顿地对若月说:“你知道吗?其实我暗恋的女孩,就是你!”说完,他将手里的同心手模扔进了偶人馆的壁炉里,火苗立刻淹没了手模,发出淡蓝的火焰。

赵瑞猛地转过身,快速想马路冲去,就在这时,一辆载重大火车呼啸着从偶人馆门前驶过。赵瑞象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飞到空中,他留给若月的最后一句话是:“我背叛了感情,所以现在该我付出代价了……”

他的鲜血溅进了若月的嘴里,有点咸,也有点苦。若月忽然感觉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疼痛,她捂着胸口,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老家的大山里学习咒语巫术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对她说过:“如果你使出了这道巫术,那个男人还是忘记不了以前的女人,这道巫术就会反噬你的身体,夺取你的生命……”

若月的眼前一片漆黑,她看到身着黑衣手持镰刀的死神,冲过云层,降落在她的身边。若月绝望地哭了起来,她嘶声裂肺地说:“是的,我们谁都不能背叛自己的感情,否则,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蛊惑-绿萝花

情蛊在第一次交欢时,如果主人控制着不让其雌雄分裂,就会变成一个同体的变种,这种蛊,只能跟在原始养蛊人亲生的孩子身上,生死受制于原始养蛊人,虽然它不会与寄养体同生共死,但却会让其受尽痛楚。

但,人的感情是何其的繁复,岂是一只蛊虫所能够控制、迷惑得了?

蛊惑-绿萝花

凌霜降

1

绿萝凄绝地笑,象一朵未开放却习惯凋零的花,然后把自己沉入水中,有血色象丝丝烟痕,从水里弥散开来,妖异得象将要幻化的精灵,倾刻间,房间里的一切开始倒塌,尘埃飘浮在阳光中,有一种虚幻的美。她说:甘蓝,救我。

我猛然惊醒,看到彭宇的脸,有些虚弱地笑:你来了。彭宇笑:你不会真的有第六感觉吧?连我今天的当事人叫做绿萝你也知道?

我失笑,说:亲爱,别误会,我说的只是我小说里的名字。

我叫甘蓝,二十七岁的苗族女子,生活在南方某城,写报纸专栏。彭宇是我的男友,律师。我常常说我第六感觉很强。彭宇不信,彭宇只相信理性的证据。

才说着,彭宇的电话响起,彭宇看了一眼电话,然后看我:是绿萝。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去吗?我眼睛一亮:当然去。

绿萝却不是第一眼美女,却有着性感的厚唇与细长媚惑的眼,不是美女却勾人的女人,“这是我女友甘蓝,写报纸专栏的。”听彭宇介绍完,绿萝对着我微笑,淡而无痕,眼神清亮。

他们说案子,却再平常不过,绿萝的丈夫要离婚,要孩子抚养权。绿萝不同意。

绿萝说,他若是坚持和我离婚,我只想要孩子。

彭宇微笑,说尽力。我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美貌女子,她还在爱得那么深,却被逼选择了离分。

2

那次见面之后,再见绿萝便是三个月之后。

我午睡到傍晚才醒来,拉开窗帘要看落日,却看到绿萝在向我招手:嗨,甘蓝。

绿萝一身水绿色的纱裙,美得曼妙出尘。

绿萝坐在我的客厅里,喝了一口咖啡,才说:打扰到你了。眼神波光潋滟,这才想起绿萝应该是那种越看越美丽的女子。

甘蓝小姐,有兴趣听我的故事吗?绿萝微笑着问。

我看看时间,六点十个字,离彭宇与我吃饭的时间尚早,于是亦微笑:当然。

电话铃声却不合时宜地响起,我起身到阳台接听,却是彭宇:蓝,绿萝出事了。她丈夫,你听说过的,那个本城最大的地产商人袁光宇,他死了。不排除他杀可能。而绿萝失踪了。

我笑,说绿萝就在我家里。彭宇说马上过来。

可我回到客厅时,那里空空如也,只有两杯刚冲的咖啡摆在茶几上,香味仍然在空气中余香缭绕,那来的什么绿萝?失笑,难道竟然是我的幻觉?

彭宇很快到了,对着茶几上的咖啡看了半天,喃喃说:你又想多了吧,两杯咖啡都没动过。

我坐在电脑边打字,停一下,没想到要怎么反驳他。因为连我自己都开始觉得奇怪,绿萝无故来了,怎么连走时都不说一声?她还说要告诉我关于她的故事。

3

晚报上,用了整整两个版面来报道有关于绿萝失踪的消息,标题做得象艳情片:绝代佳人与商业巨子的婚变悲剧。

报纸印刷不精良,但绿萝的照片仍然美得惊人。为此,我差点推翻了为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印象。

彭宇盯着报纸看了半天,说:蓝,绿萝原来与你一样是苗族呢。不过,她真的是从大瑶山里出来的,你呀,只顶了个少数民族的晃子。

我没理会他,继续看报,彭宇总是怀疑我是不是真是苗族女子。

不能怪我,在我爷爷的时候,我们家就已经搬到城里。我的妈妈只是爸爸八岁时就订下的娃娃亲。

我的故事,当然没有绿萝的传奇:绿萝十七岁,就只身到了这个霓虹都市,很不幸运的是,这个城市欢迎她的方式是让三个流氓轮奸了她。绿萝以惊人的毅力在那三个人渣打工的地方站了一个星期,之后,她引起了他们的老板袁光宇的注意。歹徒伏法,弱女子获得爱情,袁光宇娶绿萝的时候,社会舆论称他为“大义男人”,成就一段爱情佳话。

他们的儿子出生那一年,袁光宇大肆铺张地庆祝,亦然一时轰动。旧照片上的绿萝,一张比一张美艳不可方物,只是再怎么轰动的爱情也只是在时间里成为过眼云烟,年初,有人见到袁光宇搂着小姨子夜不归宿,然后再有人见到绿萝流连酒吧,再后来,便是离婚争子。

绿萝曾经声称,爱袁光宇一世,永不离弃,而今不过戏言一句。

在离婚证书还没有签订的时候,袁光宇被人发现死于豪宅中,死状十分恐怖,而绿萝则不知所踪。

报上还登了一张他们患有轻微自闭症的儿子的照片,技术处理了眉眼部分,却能清晰见到紧抿着的唇与过于尖细的下巴。照片看来,孩子比较象绿萝,长得好。

上面说,这一位庞大财产继续人患有严重的自闭症,在父亲去世母亲失踪后病情更加严重。

七岁的孩子,至今没说过一个字。

4

绿萝凝脂一样的肌肤布满细细密的汗珠,那个男人一点一点地吻过去,香艳无限。

她尖细地抽气,喘息撩人,他翻过她的身体吻她线条优美的背部,绿萝忽而轻轻尖叫一声,脊背起了一道暗蓝的痕迹,从上往下快速地爬行,有一种诡异的美。

男人喘息着,顺着她汗湿的肌肤吻那道直到腰下的深蓝痕迹,绿萝难耐地扭动身体,蓝痕仿佛闪着妖异的光。男人终于不耐,缓慢却强悍地进入。绿萝尖叫,销魂蚀骨。

当欲望的气息终于淡去,绿萝细细在吻男人的背,那同样布满激情汗水的男性脊背上,一道深蓝血痕触目惊心,而绿萝的背,象一开始的完美无瑕。

潮湿的真实的吻使我猛然惊醒,彭宇暧昧地笑,眼神里仍然有欲望未曾退尽的痕迹。

他吻我愕然的眼,说:亲爱,原来你睡着的时候更热情。

我大惊,用力推翻他的身体。他汗湿的脊背上,象往常一样,我没有找到梦中那道可怕的深蓝血痕。

我看到有水滴落在彭宇的背上,伸手摸脸,我竟然泪流满面不自知。

彭宇翻身起来抱住我:蓝,怎么了?

我并不想哭,但止不住眼泪,我说:彭宇,袁光宇是绿萝杀死的,你相信吗?

彭宇呵呵一笑,摸我的头发:不乖,又在乱想了。

我无言,不祥的预感一层深似一层,恍忽又回到了梦境。

那是更年轻妖娆的绿萝吗?或者不是绿萝,而只是一个长得与绿萝相象的女子?

5

见到绿萝的孩子是在海滨渡假的时候。

自从那个妖异的梦后,彭宇便觉得我对绿萝的事过于用心,连情绪都不怎么稳定,于是便休假陪我。

那个孩子拿着一朵支姜花,紧拧着眉,象在忍受一种无以言喻的痛楚。

太阳那么烈,他的脸色却象姜花一般惨白,让他原本就深黑的眼睛愈加沉不见底,让人无法猜透。他就用那样的目光直直地看着我,有冷冷的怜惜从我心底疯狂地滋生。

在我伸手去拥抱他的时候,彭宇在我身后说:爱生,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袁爱生,为爱而生的孩子,原来,他是绿萝的孩子。

爱生!爱生!一个年轻女子带着阳光的味道跑近,看到我们,有些许腼腆地笑,眉目间仿佛年轻十年的绿萝:不好意思,谢谢你们,打扰了。

她拉起爱生素白的手,我注意到爱生并没有反抗。

女子拿着的那把阳伞,一点一点地向爱生这边倾斜。

彭宇说:那女孩叫小阳,是绿萝的妹妹,她照顾爱生三年了,看来爱生很依赖她。

是么?我象是自语,对着爱生留在我怀里那支白色的清香姜花,回想刚才爱生衣服领子下,那道与他父母身上如出一辙的深蓝血痕若隐若现。

对了,奇怪,爱生怎么会肯要你抱?据说除了他的父母,只有小阳能接近他。

亲爱的蓝,我肯定你有特别的魅力。彭宇把手放于我的腰间,说。

或者,于他,我已经是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了吧。我说。

6

这世上有一种女子,一生只爱一次,而这世上却有那么多可以重复无数次的爱情。所以她把所有的爱情和怨恨都种在一只虫子身上。

这只虫子在她的身体里生存,是她的全部生命与爱情。

当她爱上一个人与之欢爱的时候,雌雄同体的虫子就会分裂,进入男子的体内,从此二人同命。你生我生,你亡,我亡。当一方变心时,生存于其体内的虫子就会呲食其心令其身亡。

这种虫子的名字,叫做情蛊。

如果这个专栏说的确有其事,那么,若绿萝在袁光宇身上种下情蛊,到最后反而害了她自己?现在袁光宇已死,那绿萝岂非亦然?

彭宇拿着报纸看了半天,然后继续问我:你说绿萝是不是真的在袁光宇身上种了情蛊?袁光宇的死因直到现在还没验出来。有点玄呀,蓝。

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的,苗族女子视贞操为爱情,绿萝在跟袁光宇之前曾经被三个男人强暴,一般情况下,情蛊应该在其中一个男人身上才对。我说。

彭宇居然开始相信这些他从来不信的东西。看来,对绿萝好奇的不只我一个人。

那么,绿萝会不会在袁光宇身上放了别的蛊?袁光宇死了,但她只是失踪。

绿萝的蛊很可能并不在袁光宇身上。我相信她深爱袁光宇。我的直觉告诉我,绿萝不会杀袁光宇。我说道。

彭宇玩笑般说:幸好你不养蛊,不然要有条虫子在我身体里了。甘蓝,谢谢你对绿萝的维护。

7

举座皆惊,彭宇甚至从沙发上一跳而起。站在阳台外的草坪上一身湖绿纱裙的女子,不是绿萝还有谁?

却绝不是绿萝。只是一个长相与绿萝相近的女子小阳。长得是那么相似,以至我与彭宇,统统都差点错认。

小阳在沙发上坐下,有些拘慬,我才发现,她穿的裙子其实不是纱质的,而是一种比较轻薄的棉布料子。颜色倒是和绿萝上次穿的一样,难怪我们认错。

我忽然想起我的梦境,也许我梦到的女子并不只是绿萝一人,还有眼前的这一个女子。

我叫红阳,是绿萝的妹妹。

我们苗人擅养蛊,姐夫变了心,使姐姐种在他身上的蛊发作。我想姐姐是后悔把情蛊种在姐夫身上才出走的。昨晚我梦到姐姐了,她在水里,流了好多血。

甘蓝,爱生说你可以救她的。求你,去救救她。

爱生?爱生怎么知道我能救绿萝?我连绿萝在哪都不知道。

直觉告诉我,眼前这个女孩在说着一个很大的谎言。而我因为不知道这个谎言是什么,好奇得厉害。

爱生是绿萝的孩子,身上有一条绿萝的蛊,他能感应到绿萝。小阳的眼睛闪亮,盯着我,眼神清浅,仿佛真的那么无害。

爱生被小阳抱在怀里,苍白的小脸上,眼睛紧闭,浓黑的剑眉同样紧锁,仿佛在睡梦中也要忍受极大的痛苦。

碧海蓝天的阳光下,有一道深蓝的痕迹在他的白色衬衣下隐隐移动。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气氛一下子诡异起来。

8

绿萝躺在浴缸里,鲜红的血液象盛开的花,从她心口处,大朵大朵地绽放,在清澈的水里漂游离散。绿萝的眼神,亦象那些离散的血花,静静的,缓慢的,散去,散去。

不!不!不不!不能!你不能!

是爱生在尖叫。他从小阳身上跳下来,疯狂地扯碎了自己的衣服扑向绿萝,他苍白的背上,一道深蓝的痕迹在张狂地流窜,仿佛在垂死挣扎地呐喊。

倒在血水里的爱生抱住绿萝失血苍白的赤裸身体,企图阻止那些不断流出的鲜血。

彭宇最冷静,掏出手机打电话:急救中心吗?海浪别墅8号有人自杀了。

于事无补,绿萝一刀正中心脏,血才流得那么快。

爱生不再尖叫,身体也不再乱动,他背上的蓝痕,也慢慢停止了移动,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变淡。绿萝身上,终于再也没有花朵绽放。

当彭宇走过去抱起晕倒在水里的爱生时,爱生背上的痕迹已经浅淡几近不见。

小阳在一旁,眼神很冷,是一种绝望的光芒,那么活泼阳光的女孩子,眼神里却有着那样的光芒,是一种决绝的妖异。

我走近她:小阳?

小阳喃喃自语:怎么会?怎么会这样?不,不会的,我杀了他,他再也不会变心,你再也不会痛苦,我们都不会再痛苦了。

可绿萝,眼神那样飘渺,飘渺得成了世间的微尘。

我们,亲眼见到了绿萝的死去。

9

警察局忽然宣布了袁光宇死于一种大瑶山里的剧毒药草,小阳拿着那株象一条虫子一样的植物到警察局自首,她的杀人理由是因为袁光宇要抛弃她的姐姐。

而绿萝,则死于自杀。

他们的儿子袁爱生的自闭症在冶疗下有所好转。

那个小男孩儿,有着过份的早熟,我去看他,他拿出一份文件:在我十八岁前,你做我的监护人,好不好?

情蛊在第一次交欢时如果主人控制着不让其雌雄分裂,就会变成一个同体的变种,这种蛊,只能跟在原始养蛊人亲生的孩子身上,生死受制于原始养蛊人,虽然它不会与寄养体同生共死,但却会让其受尽痛楚。

如果以这样来分析的话,那么绿萝身上的蛊是一条变种蛊,它并没有从绿萝身上到了袁光宇身上,而是随着袁爱生的出生而附其身上。

袁光宇被小阳毒死后,绿萝觉得生无可恋,同时也为了让袁爱生不再遭受蛊虫之痛选择了自杀。

但如果绿萝自杀是为了让袁爱生不再受蛊痛,那么,小阳杀死袁光宇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我总觉得不会只是因为袁光宇要离婚那么简单。

彭宇又在看报上的蛊惑专栏,有模有样地分析。

这世间有一些女子,她们的爱情很简单的,只有生死二字,爱,就一起生,不爱,就一起死,绿萝是这样的女子,小阳亦然。

我继续手头上的工作,没告诉他那个专栏也是我写的。

我的电子邮箱里有来自绿萝的邮件。绿萝说:我不怪他爱上了小阳,只是小阳太冲动,她何必要他死呢?我成全了,他们本应能幸福。我们苗族女子,没有了爱情,本来就已经生无可恋。何况,那只蛊在折磨爱生。我曾经以为它可以为我保卫爱情,却没想到,原来它只是杀死爱情。

彭宇说:人的感情是何其的繁复,岂是一只蛊虫就能够控制迷惑得了?

窗外夕阳如血,我听到了一声幽幽的叹息,仿佛闻到了绿萝的芬芳。

☆、蛊惑·殊途

有一种蛊,可以使女人恢复少女的容颜,但使用的人会非常痛楚,几乎等同用生命换取容颜。

除了爱情中的女人,没有人能受得住那种煎熬。

蛊惑-殊途

凌霜降

楔子

听到门铃音乐响起的时候,彭宇快速地猫着腰进了书房。

我笑,应该要遇见的,没有人躲得过。

他最近不接一切电话,不见客人,亦不去事务所,赖在我的屋里怎么赶也不走。未了说:我坦白了吧。有一个女孩,很年轻,非说她爱了我好多年。蓝,你让我躲一阵。以表我对你的忠心呀。

啼笑皆非,彭宇何时变身花花公子之类有女孩追到不敢出门?

我只得去开门,门外站的女孩不是普通的清丽出尘:你好。我叫阿殊。请问彭宇在吗?

她的语调淡得几乎是飘渺在空气中,皮肤白皙得接近透明。忽然想起彭宇昨晚形容她的话:象个鬼一样。

在的。不过,他在午睡,你介意进来等他一阵么?我微笑,阳光正好,再大胆的鬼也不选择在此时出门吧?

好的。麻烦你了。谢谢你。女孩走了进来,脚步轻若无物。

一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阿殊坐在我的绿色沙发上,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子,她的眼睛里同时有着这样的目光,清亮而淡薄,目光如水可以形容一些柔软而温暖的玲珑女子,但她不是,阿殊的目光,是0度的水,似水非水,似冰非冰。早晨的阳光穿过了落地玻璃再透过纱帘,到了她的身上,还是显得那么透明,阿殊轻且薄,象一个11克的魂魄。

我端给她一杯绿茶的时候,为自己的这一些奇怪的形容而有些失笑。人象魂魄?定是我最近奇幻小说看得太多。

你就是那个写报纸专栏的甘蓝?女孩的声音很轻,给人感觉很薄,象隐在风中的丝裳。

是。性良味苦的药,显然未够讨好。我忽然不知自己为何自嘲。

我只是一个在母体存活了三个月就出生的婴魂。我的母亲学过蛊术,她用她的生命蛊生下了我。她死了。为彭宇。而我,则是她留下来继续爱彭宇的人。阿殊的目光,淡泊而明亮,语不惊人誓不罢休。

你的意思是,我是入侵者?我放下茶杯,今天的水煮得太过了。

是的。你的入侵者。请把彭宇还给我。

有风进来,和着阳光扰起了对面少女的发丝,那淡黑色的发丝非常轻,丝丝跃起,瞬间我以为,人当真是有气场的,此刻对面少女的气场就比我强了太多。

我坐在她的对面,纹风不动,心如粉碎。

二谁的爱情至死不渝

晚餐是彭宇百煎不烦的牛排。

彭宇每次做牛排大餐,无非是讨好我。我于是在烛光摇影里笑他:有人爱你,至死不渝,令人羡慕的爱情呀。

彭宇咬牙切齿:我再这样躲下去,怕是会坐吃山空连牛排也买不起。

有时候,事情不需要真的存在,有一些人的坚持,象深海里的冰山一般冷硬不化,还会成长。比如女孩阿殊。

我分不太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那个女孩,有一个暗绿封面的笔记本。她喜欢用朱红色壳的钢笔在笔记本上写呀写。所有的光线都很柔和,照在那些字体上,娟秀而跳跃。彭宇。彭宇。彭宇。

年轻的男孩有着光芒四射的笑容,单车骑得飞快,淡绿色裙子的女孩紧紧搂着他的腰,象一小株正要攀附生长的藤。那么美好的时光,在流光影年里被雕刻成象。爱情总是美好,只可惜不是事事成全。单车显然不是二十一世纪城市的特有交通工具。可却是二十一世纪的城市新贵们的少年心事。彭宇的相集里,就有那么一辆单车,他说,那是他的初恋时光。

那时我问彭宇:她呢?彭宇象所有男人说起自己的初恋一般竭力装作茫然:不知道。

门铃响的时候,我午睡睡了整整两个小时。梦境连连,是一些镀了金似的旧时光,无关于自己,好梦恶梦皆非。

纯白色裙子的阿殊站在门外,笑得很淡。

那么冷的一个人,冰肌雪骨般,却还要穿上这么纯的白色,我睡意全消:阿殊,彭宇今天是真的去上班了。他舍不得那些铜臭。呵呵。

阿殊照样坐在绿色沙发里,昨天那个位子。我去煮咖啡时,她才开口说话:给我一杯清水。谢谢。

我喝咖啡。她喝清水。我更觉得自己充满烟火。

你不信我说的话。对么?阿殊看我,目光如0度的水。我没有说话。连同梦境,我在这场始终不明所以的故事里,已经失了所有的主动权。

我的母亲死于霍乱。她对彭宇,至死不渝。所以还有我。我爱彭宇。同样会至死不渝。你必须放手。我买下了你隔壁的房子。我会等到你肯相信我。

你可以买卖下这个海滩上所有的房子。但我的邻居上星期来向我告别说他们只是去旅行。中国八十年代的时候根本没有霍乱。一个只有三个月的婴孩根本不可能出世。也许真的有很坚贞的爱情。但当人的肉体消亡的时候,爱情也就结束了。

我最近总是静不下心。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是一场战争。

那么,这个呢?阿殊递过来一个笔记本,暗绿色的封面在透过落地窗爬行进来的阳光下有着类似奇异的光芒,象梦境中或者回忆里的那些老时光的印记一般,那是一种记忆的淡金色。

可我还是很清晰地认出,那是我在午睡的梦境中见到的那个笔记本。

三谁的忧伤马不停蹄

每天的下午时光,我会坐在落地窗旁的桌子一边享受阳光一边写稿子。阳光并没有直接照射在我的身上,而是在离我三十公分处的原木地板上爬行。

彭宇难得的假日,他捧了本书到连着沙滩上的阳台去。书是用来挡照在他脸上的阳光的。彭宇觉得他的脸不如他爱晒太阳。

我瞟了一眼那本书的书名:。忽然间想起今晨报纸的大新闻是本城巨富林氏家族的林家安病故。立下的遗嘱是寻找十二年前出走的儿子林宇来继承钱财,若儿子寻不到,才由年轻夫人继承。

报纸上说:此举引起本城寻人热。还有假装失忆的适龄男子前去认亲。

有时候看这些新闻就象看故事一般,觉得我们城市的人们对于生活可真是充满了探索的热情。

彭宇对这条新闻没有反应。脸色漠然,眼波深沉。

甘蓝!

彭宇抱着阿殊进来的时候,一脸的惊慌。

阿殊身上还在往下滴水,海水滴在地板上,象一种连续不断的忧伤。那种无色的忧伤的水,慢慢地从阿殊潮湿的身体渗到绿色的沙发上去。

彭宇一脸的海水,眼神挫败:眼见着她一直走入深海里去。跑过去差点就找不到人。

风从打开的落地窗进来,带着海水淡淡的咸味。彭宇眼里有我未见过的忧伤:她竟然和十二年前一模一样。我一直没法说服自己相信是她。

阿殊竟然就是彭宇念念不忘的初恋情人!

我细眼看沙发上的阿殊,她美得惊人,皮肤竟然不见任何岁月的痕迹。想起我第一次见她,以为她是十几岁的少女!上天竟然如此眷顾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