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七日杀》作者:西岭雪【完结】 > 《七日杀》作者:西岭雪.txt

第 2 页

作者:西岭雪 当前章节:1487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1:44

她明明是早晨刚换过电池的。

他们开始着手准备婚礼。租房子,买家俱,选戒指,试婚纱,忙得兴高采烈。我亦步亦趋地跟着,想象镜中那个喜气洋洋的新娘是我。他们并立镜前,一对璧人。

镜子里没有我,我在人间没有位置。

结婚前夜,新娘出了事——她太兴奋,和伴娘谈至夜深溜出来吃宵夜,却正撞上一群玩飞车的年轻摩托车手。

我看到家明守在急救床前泣不成声,看到荧屏显示那女孩的心跳越来越弱,看到本是来参加婚礼的亲友神态惊惶地拥塞在医院走廊里。忽然,一个念头鲜明地浮出:我可以代替那女孩子做新娘吗?家明的新娘……

“冥王爷,世上可有借尺还魂这回事?”

“没有。”冥王痛快地回答。

“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我热切地问,“我愿再一次付出自己的所有来交换。”而我所有的不过是灵魂,一颗充满对家明的爱的灵魂。

“那就又另当别论。”冥王的声音依然空空洞洞没有悲欢,“我可以帮助你进入她的身体令她起死回生,但你却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做新娘的人仍然是她。这就好象你给一个人输血,可以帮助她得回生命,但并不代表她就变成了你。你,已不复存在,包括感情与灵魂。”

我惊痛。许久,缓缓颔首:“我懂了。”

回到病房,我再看一眼家明憔悴的脸。哦家明,我是真的爱你!

我鼓足勇气做了一件我生前一直不敢做的事——走上前搂着他的脖颈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而他竟一无所知。

家明,家明,我轻叹,纵身投向病床上的新娘。

在那一刹间,我看到家明的眸中一闪,我们的目光终于相撞。

真的,我清楚地看到他在那一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但立刻他的眼光便被那圆圆脸亮亮眼的新娘吸引住了——她已缓缓地睁开眼睛,一旦睁开,他们的眼光便交织在一起,再也分解不开。

我乏力地感到自己在寸寸消失,我即将魂飞魄散,连感情也不复存在,我甚至不能再爱了。

哦家明,家明,我终于是为你做了一点事了……

回家后,莫紫丧气地把手机往旁边一扔,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快十一点了时,有人按门铃,她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是余北。

他似乎有些不悦,脸青青地板着,目光灼灼。

莫紫打开门,余北并不进来,只是虎着脸道:以后,请你不要再随便拨我电话。

莫紫歉意:昨晚的事,真的对不起,也许你不相信,但,确实不是我故意。

余北的脸,更是难看了,象是发现自己被愚弄了般,很是愤怒:不只昨天晚上,今晚,你到底电了我几遍?你和我不过是卖主和买主的关系,请你不要再有其他想法!

莫紫登时就有了被侮辱的感觉:是么?请你不要过分自我感觉良好,我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到现在还没换电池呢,怎么可能今晚给你打过电话?莫紫气咻咻地抓过手机塞进余北手里:你自己看吧!

余北不相信似地接过她的手机,看了一眼,便笑了,撞破阴谋般地讥笑着递还她:莫紫小姐,撒谎也不是张口就可以来的,要做好铺垫。

说完,转身就走了,莫紫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待目光落回到手机上,嘴巴便缓缓地张开了,她的手机明晃晃地开着机呢。

5

夜里,莫紫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余北正与一位女子吵得不可开交,她站在他们身边,他们却视若不见地争吵着。

余北满脸涨红地和女子辩白着什么,女子愤怒地不依不饶着,突然,余北一扬手,一个东西飞了出去,是手机,它撞到墙上又弹了回来,粉身碎骨地散了一地。

莫紫听清了女子最后的那句话:你当我是弱智啊,如果你和她没关系,她为什么要不停地打你电话?每次都是打完电话就飞快关机!

有口难辩的余北脸色煞白,他咬牙切齿地看着女子,猛地夺过女子的手包,掏出手机便按上一个号码:我一定让你亲自去证实一下,我和那个叫莫紫的女人究竟有什么关系。

莫紫大骇,想亲自和他们解释一下,可每当她向前走一步,余北和女子便会离她远一步,就象她是个在银幕前看电影的人,对银幕上的情节只能无能为力地焦灼着。

手机铃声在午夜中清脆的歌唱,把睡梦中的莫紫唤醒了,她头昏脑涨地顺手摸起手机,一个尖利的女声劈头盖脸地砸过来:你总给余北打电话是什么意思?

莫紫的脑袋有点疼,她想说对不起,你误会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当年,你不也是这样给余北打电话的么?

手机那端,就安静了。

莫紫喂了一声,那边已挂断了。

床对面镜子里,映出莫紫甜美笑着的脸,莫紫摸了自己的脸一下,自己的脸上,分明只有错愕而没有微笑么?

她惊愕地从床上爬起来,慢慢凑近镜子,昏暗中,她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正奋力地睁大了眼睛,在她的瞳孔里,有位粉衣白裙的女子,小小如蚁地逶迤而去。

心下惊悚的莫紫猛地拽过毛巾被盖在了镜子上。

6

莫紫想确定一下,昨晚自己是否真的接到过一个电话,她翻开手机来电纪录,除了同事和朋友的号码外,并无其他陌生来电号码。

或许,接电话的事,也是个梦。

可,这天傍晚,她却接到了余北的电话,他情绪很低落,倒也没对她发脾气,只说想请她出来坐坐。

莫紫心里有点发虚,还是应了,正好她也有些疑惑想跟他求证一下,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余北卖给自己的房子里,有股子阴郁的戾气。

7

他们约在一间冰吧里见面,余北的眼神灰灰地看了她一会,突然说:你认识沙一诺?

沙一诺是谁?莫紫摇头。

余北干干地笑了一下:事到如今,你何必否认?其实,你不说我也明白,沙一诺的朋友都恨我和美栀,如果我没有在结婚前夕和美栀发生那档事,沙一诺就不会自杀……

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沙一诺。莫紫觉得有冰冷的汗水正顺着心尖往下滴。

余北抬眼,怔怔地看了她一会,惨淡一笑:怎么可能?如果你不认识沙一诺,你昨晚怎么会在电话里说以前美栀也是故意这样打电话给我让她发现破绽的?

莫紫微微地张着嘴巴,半天才说:我以为那是个梦。

不是梦,昨晚,我们吵架了,她给你打了电话。余北点上一支烟:我和美栀分手了,也好,有沙一诺的自杀横在记忆里,我们在一起也不会有幸福,无论你承认与否,我都不会怪你。

然后,莫紫就知道了一个故事,余北和沙一诺相恋5年后买了这套小居室打算结婚,而一直与余北有些暧昧的美栀,却在他们婚礼前夕故意在深夜里频打余北电话而引起了沙一诺的怀疑,虽然余北极力辩白自己深爱的人是沙一诺,沙一诺还是没能承受住这一打击,在婚礼前服安眠药自杀了。

等我回家,发现她穿着第一次和我约会时的衣服,安静地躺在床上,象睡着了一样。余北的手指插进头发里:这些年,我一直被内疚困扰,一想起她,我的心就象被紧紧攥住一样的疼,那房子更不能住,一进门,我就泪流满面,今年,我决定卖掉它……

8

夜深了,莫紫拿掉蒙在镜子上的毛巾被,轻柔地抚摸着它说:这些年,他的最爱,一直是你,他被内疚折磨着,过得一点都不快乐,他们已经分手了,我知道,你一直住在这里面,我会一直陪着你。

话音刚落,镜子就碎了,象烈焰炙烤下的瓷器一样,细细的裂纹纵横交错着延伸,一片一片地坠在了地上,象透明的泪滴。

☆、隔着一座奈何桥

玉米说,天上的星星是他送给我的钻石。但能挂在脖子上的钻石,却是麦子送给我的项链。

所以我宁肯一直偷偷摸摸地做着麦子的女人,也不愿意成为玉米自行车后座上的爱情……

隔着一座奈何桥

牡丹樵

玉米实在不走运。

刚到楼下,就停了电。等他跑上26楼,把我背到楼下的院子时,电,又来了。

远远近近,好多人挑着灯笼在散步。

我问玉米:“今天是情人节,又不是过元宵,怎么那么多人打灯笼?”

玉米不理我,只顾着自己哭。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也不知道害臊,真是个“没男人的出息”。

手边刚好有一个灯笼飘过来,且不理他了,我也打起灯笼,加入到散步的那一群人之中,沿着一条河边的青草地,向一片雾霭的深处走去。

1

以前,我用颠三倒四的句子骂玉米时,他总是嘻嘻一笑,把我的创造发扬光大:“虽然我是个骑着保险卖自行车的小男人,但总有一天,我要娶老婆当你。”

也不是没想过嫁给他,但他实在太穷了,每次送花,只送一朵,还是打了折快谢的那种玫瑰,偶尔请我吃顿饭,不是麦当劳,就是肯得基。我说这种地方,只适合中学生约会,他就刮了我的鼻子说:“你要是穿上校服,没人不当你是高中生。”

这样的夸奖让我很受用,所以我一次又一次陪了他去冒充中学生。

每次吃完饭,我都会提醒玉米:“别再对我浪费感情了,找个踏踏实实的女孩子去结婚吧。”

每当这时,他都会扳着我的肩膀,用很夸张的表情对我说:“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钱,迟早我会比麦子还有钱,等到那时,我就会很气派很气派地,把你娶回家当老婆。”

麦子是玉米的上级的上级的上级,他有钱的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但玉米不知道的是,早在三年前,我已经是麦子的女人。

麦子有钱,也舍得给我花钱,但他却是个有老婆的男人。

麦子的钱都是靠着他老婆的老爸赚来的,所以,他从不敢跟老婆提离婚的事。所以,我只能一直做他身后见不得光的女人。

刚到公司时,我和玉米一起跑业务,满大街拉单子,后来,麦子说我长得像他大学时的女朋友,就把调到行政部,做他的私人助理,从此不受风吹日晒和雨淋。再后来,我就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在没有熟人看见的地方,让他一次次缅怀大学时光。

住在他送我的房子里,用他的钱打发一个女人26岁的寂寞与虚荣,常常,我会一个人在午夜的窗前发呆,想起玉米。要是玉米能有麦子十分之一的钱,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但是我等得眼角都长出细密的皱纹了,玉米还是个骑着保险卖自行车的穷光蛋。

2

记得三年前,情人节那天上午,麦子带着我去塞纳河吃法式鹅肝,还送给我一条镶满钻石的项链,而玉米直到晚上下班后,才拿着几枝快要蔫掉的玫瑰来找我。他俯在我的耳边很神秘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给我世界上最大最亮的钻石。

那时间,麦子已经回家陪老婆过节去了,我就坐在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兴冲冲地跟了他去拿钻石。

玉米的自行车一直骑到了郊外的油菜地里,我也没见他把钻石拿出来。

那晚,天空很蓝,星星很亮,星空很美,玉米牵着我的手,指向天空:“有一本书上说过,星星是上帝送给穷人的钻石。我现在还很穷,只能先把钻石寄存在夜空里,不过我保证,总有一天,我会送给你最大最亮的钻石。”

他说得很认真,我感动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正要偎进他的怀里藏起尴尬时,他却大惊小怪地指着我脖子上的项链问道:“哇,你脖子上这串玻璃可真亮,在哪儿买的,肯定能值一百多块?”

气得我真想狠狠咬下他一块肉,但张了张嘴,却到底没有咬下去。见不得阳光的钻石,可不就是一块破玻璃么?

那晚之后,再看星星,我总是忍不住忧伤。

我很喜欢玉米送我的礼物,但能挂在脖子上的钻石,却还是麦子送我的项链。所以我宁肯一直偷偷摸摸做着麦子的女人,也不愿意成为玉米自行车后座上的爱情。

3

每年都有情人节,玉米不得不每年挖空心思逗我开心。

去年,他约我去放风筝。他在电话里说,他和我的风筝一定是世界上飞得最高的那一只。但是,我没有去。

飞得再高的风筝,也不会比飞往东京的飞机飞得更高。

但飞得再高的飞机,也抵不过寂寞。在三万英尺的天空,我的眼泪,玉米看不见,麦子也看不见。

麦子早早陪了老婆,离开这个北方城市,去夏威夷过他们36度的情人节,他把往返东京的飞机票递给我时,竟连一句抱歉也没有。

樱花总是比爱情开得更晚,一个人走在2月14的孤单里,身旁的情侣比枝头的樱花更稠更密,我成了最不合时宜的外乡人。都说上野是东京最大的公园,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停下来想念的角落。

玉米是在放他的风筝吧,还是偷偷躲在家里盘点他的存钱罐?没有我在身边,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忧伤?

也许,和玉米一起去放风筝,会比一个人来东京,看这还没开放的樱花更会让我觉得开心吧?但在爱情的世界里,从来没有也许。我从一开始选择的就不是爱情,为什么又要为了爱情而伤心呢?

从东京回来后,一推开门,茶几上放着一个纸糊的风筝。一看就是玉米亲手做的,他还用狗爬体在上面写着大大的三个字:爱情鸟。

可能是写字的时候,颜料蘸得太多,那三个字的下面都拖着长长的尾巴,像干涸在脸上的泪痕……像我在上野的樱花树下,用花了的妆容,展览着失恋的心情。

4

后来,那个风筝被我装了镜框,挂在客厅的墙上。

麦子看见到后,问我是从那里得来的,我说是在路边顺手买的。他就嘲笑我说:“跟了我两年多,怎么品位还这么差?”

我反问:“跟了你两年多,怎么还不向我求婚?”

麦子语结,用了一个LV皮包,才又换回我的笑脸。

有钱人当久了,麦子习惯用钱解决一切,他对我也只会用这一种办法。

想起有一次和他晚饭后分手,走到楼下时,才发现小区停电了。一个人爬26层楼已经很恐怖,还要穿着9CM的高跟鞋,在暗黑的楼梯间摸索……我犹豫了又犹豫,到底还是拨通了麦子的电话。

他正开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一点也不为我紧张,只随口给我出主意:“在小区旁边随便找个宾馆,先开个房间过一夜吧,我到家了,别再打电话过来了。”

不等我回答,电话已是忙音。我握着手机站在黑暗中,不知所措,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念玉米。

接了我的电话,玉米只用了20分钟就赶到了。骑车骑得他整个人热气腾腾的,像极了一块刚出炉的面包。他住北郊,我住南郊,就是开车过来,也得半个小时,真不知道他一路上闯了多少个红灯。

我掏出纸巾,想给他擦擦头上的汗,他却从自行车前框里拿出一把蜡烛,还有一个手电筒,把我的双手都占满。

然后,他往地上一蹲,拍拍自己的后背:“来吧,爬上来吧,人肉电梯的干活。”

那是长大以后,他第一次背我。他的后背热烘烘的,还像小时候那样熟悉。

5

小的时候,我们都住在七楼,他家东户,我家西户。我们每天一起在院子里玩,不到天黑不回家。每次回家,我懒得爬楼梯,总欺负他背我,还说是给他一个锻练身体的机会。

岁月在玉米的后背上一天天走远,我们也渐渐长大。旧楼拆了,大家住得远了,他不能再背着我爬楼梯了,就每天绕了道,用自行车驮着我上学放学。

所以直到现在,在这个人手一辆自行车的城市里,我却一直都是个不会骑车的女子。而玉米的自行车后座上,也从来没有坐过别的女子。

他说,他的自行车就是我的专车,就像他的的后背,也只是我专属的电梯。

现在,这架电梯更结实了,他咚咚的脚步夯实有力,似乎能一直把我背到天上去。我爬在他的后背上,眼泪扑簌簌流个不停,一滴不落,全落在了他的后背上,与他的汗水混在一起,散发着咸咸的味道。

我在他的耳边轻轻地说:“玉米啊,你要快些啊,再快一些……”

玉米傻呵呵地回应我说:“我又不是真的电梯,能这么快,已经是奇迹了。”

我的眼泪又一次遮盖了眼帘,在心里暗暗骂他是个傻骆驼:“傻玉米啊傻骆驼,我是说要你快些,再快一些成为有钱人,我已经快要等不及了……”

那一晚,我很想让他留下来过夜,但没等我把心里的话说出口,电,却又来了。

明亮的灯光下,我忽然改了主意。在我的心里,有另一个声音在大声地阻止我:不要,不要再让玉米在你身上浪费光阴了,他应该去找一个简单,干净的女孩子,去谈恋爱,去结婚……

最后,我到底还是硬着心,把他推出了门。尽管他也很想留下来,一辈子都留下来,但我说让他走,他还是听话地走出了门。

看着他那么的不高兴,我又忍不住心疼,就转身找出门上的一把备用钥匙塞到他的手心里:“以后,我要是忘了带钥匙,回不了家,你得第一时间给我送过来。”

玉米像得了奖赏一样兴奋得满面通红,连连点头,马上就忘记了刚刚才被驱逐的不快。

6

今年的情人节似乎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地上的残雪还没化干净,玫瑰花已经挤满了大街小巷。

三天前,麦子洗澡,我帮他整理衣服时,无意中看到他的衣袋里有一个首饰盒,打开一看,是一对蓝宝石的耳坠。我以为是他早早为我买好的节日礼物,就装作没看见,又原样放回,什么也没说,只等着到时给他表演一个惊喜。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那对耳坠戴在公司一个新来的女孩的耳朵上,而我收到的不过是一束最普通的花。

临到午饭时,麦子和那个女孩一起不见了。

原来,他是有很多个女人的,而我竟天真地以为,我是他在妻子之外的唯一。

我打他的电话,想要问一个明白,他却关着机。

我一直都知道,麦子有好几个电话号码,但我能拨打的却只有一个。当这唯一的号码对我忙音时,他的人也就在我的视线里平空的蒸发了。

我与麦子,终于到了要结束的时候。

整整一下午,我把自己关在房间,对着墙上经年的风筝发呆:难道,我只能给玉米一个残破的自己?凭什么,我要让可怜的玉米替我收拾残局?

我想得头疼欲裂,也没想明白,索性不再想。我想睡觉,也许一觉醒来,玉米就在我床头站着呢。

可是翻来覆也没睡着,麦子和玉米,他们两个在我的脑子里不停地打架。

拉开床头的抽屉,我找出一瓶安定,那是以往我失眠时的救星,还从来没在大白天用过呢。但是现在,也不必管它什么白天黑夜了,对于一个丢失了爱情的女人来说,剩下的只有,极夜。

我把大半瓶安定倒进嘴里,也不知道究竟是多少颗,又抓过手边的半瓶白兰地一饮而尽,连同眼泪和绝望一起咽进肚子里。

7

当我醒来时,玉米果然就站在我床头。

他背起我,从楼梯上飞跑而下,比风还快。但是,下了楼之后,不知道为什么,他却就地坐着哭了起来,旁边那么多人看着,他也不管不顾。

直到我打着灯笼,走出很远,很远了,还听得见他哭得撕心裂肺的声音。

我走过一座桥,桥头有一个卖茶水的婆婆,她递给我一碗茶:“闺女,喝了吧,喝了,你就忘了那个傻小子了。”

我回头,看见我走过的桥上刻着三个字:奈何桥。

我在这头,而玉米,他在那头。

【02 咒怨】

☆、猫妻

我以为我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温顺简单,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的猫一样的妻子……但是现在,当阿薇正在用舌尖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亲昵温柔地轻轻舔着我的手背时,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

猫妻

八月十五仲秋节。我迟归。

我是故意的。

若在去年以前,我敢晚回家半小时,阿薇一定不依不饶,又哭又闹,非得我三跪九拜再三求恕才会罢休。但自那次出事以后,她的表现便一天比一天奇怪,我已经无法想象在今天我若迟归她会怎样对待。说实话,也许,我宁可她大发雌威,象过去一样蛮横跋扈,那样的她,才更真实,更令我感到生动亲切。

为了拖延时间,我一路步行回家,今年的月很怪,虽然也是满月,却光泽惨淡,有着说不出的凄迷诡异。家门窗口的灯黑着,我暗暗吃惊。若在以前,或许阿薇会用离家出走来惩罚我也说不定,可是自从出事以后,她一次都没有离开过家,连听到车笛声也会吓得簌簌发抖,她若出门,会去哪里呢?

我喊着阿薇的名字从客厅找到卧室,走到客房时,黑暗里似乎听到轻轻的吸气声,一对蓝色的猫眼幽幽然盯着我,“宝儿!”我惊出一头冷汗,随手拧亮了灯,才看清是穿着黑色睡袍的阿薇。我松下一口气,在这时候想到被阿薇压死的黑猫宝儿令我很不舒服。我走过去蹲在阿薇身前:“薇薇,怎么了?”

阿薇看着我不说话,眼里泪光闪闪,满是委屈。我叹口气弯身将她抱了起来,她很轻,身体柔若无骨,软软地伏在我的怀里。我抱着她穿过客厅回卧房,忽觉手上一阵温湿,低头看去,是阿薇,她在用舌尖轻轻舔着我的手背,一下又一下,缠绵眷恋,无限依依。我忽觉满心怆恻,伤感地流下泪来,泪水滴在阿薇的黑发上,又轻轻滑落。阿薇的头发黑亮柔软,好象,好象……我摇摇头,不愿再想下去。

阿薇躺到床上后很快就睡着了,整个身子蜷在我的怀中,睡得十分酣甜,甚至还轻轻地打着呼噜。这也是阿薇的一大变化,她以前是从不打呼的,她的呼声让我忍不住又想起宝儿,阿薇的发丝随着呼吸一下下扫过我的下巴,痒痒地,总让我怀疑是宝儿又回来了。以前每次同阿薇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客房去抱着宝儿睡沙发床。宝儿蜷在我的枕边,轻轻呼噜着,毛绒绒地扫着我的下巴,那时候我真地觉得,其实男人不必娶妻子,和一只猫也是可以相依为伴度一生的。蓦地,我想起阿薇的话:“早知这样,我宁可自己是一只猫。”

其实阿薇是最不喜欢猫的,从我抱养宝儿起她就很不高兴,而宝儿,也对阿薇充满敌意。每当我下班回家,阿薇一开门,来不及招呼,宝儿早便“噌”地蹿上来,一跃而起投入我的怀中,咪呜着同我百般亲昵,那时阿薇就会又恼又气半真半假地说:“看,你的猫在同我争宠呢,我简直要吃猫的醋了。”

从有了宝儿之后,我每日进家与阿薇的相拥一吻也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对宝儿的爱抚与询问:“阿薇在家有没有欺负你啊?”宝儿自然不会回答,但它会望着阿薇连声喵喵,仿佛是在告状,于是阿薇便恶狠狠地代为回答:“当然要趁你不在好好虐待它,看我哪天打死它炖肉吃。”阿薇这样说的时候,我并没想到有一天她真的会杀死宝儿,而因此,又夭折了我们的女儿。

阿薇在怀孕之前是充满阳光的,当初我也就是受她明朗个性的吸引才疯狂地追求她。但女孩和女人是两回事,一个性格鲜明的女孩其实只适于观赏而不适合给人做太太的。婚后,阿薇爱憎分明的个性越来越让我吃不消,她在任何事上都喜欢同我辩个是非。以前这份率真与棱角曾让我由衷喜爱,但当这个人成为你枕边人后还是一贯地我行我素就未免令人恼火。我们的关系日渐紧张,很少交流,好象所有的话都在恋爱时说尽了。我想,也许我是错的,我真正需要的,其实是一个温顺简单,猫一样的妻子,依赖我、顺从我、取悦我,便是她生命的主要意义,而不该是阿薇这种女强人型的所谓现代女性。

阿薇对于工作的狂热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我一再警告她她嫁的是我不是她的公司,她却还是每天把大量的精力与心血投入到工作中去,把得失胜败看得很重。但是尽管我们的社会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其实我们都知道,男女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大多单位的领导都是男人这已决定了女人在工作中的附属地位。任凭阿薇怎样努力,她的成绩总是不能得到百分百的肯定,相反,她的过分敬业让她的上司怀疑她存心谋权篡位,因此处处压制她,并常常有意无意地向上级领导发出“女人终究是女人”的感叹,阿薇深感疲惫。我劝她:“不如别做了,回家来我养你,当太太不好吗?”

阿薇感叹:“也许当只猫倒更好,不必付出任何努力就已得尽主人的宠爱,没有义务只有权力。猫,应该活得比人轻松吧?”

想起阿薇说这句话时的无限苍凉,我心中一阵惊悸:是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起阿薇常常把“不如做猫”的感慨挂在嘴边的?她的心一定很累,她在向我呼救吗?可是,我却忽视了,不仅没有在她情绪低落时鼓励她安慰她,反而因为不满她的争强好胜而落井下石,提出分居以冷落她。当我抱着宝儿离她而去的时候,她在冷与孤寂中想些什么?也许潜意识里,工作与婚姻的双重不如意令她产生了拒绝为人的念头,我似乎看到阿薇一夜无眠,在不住地喃喃自语:“我宁可做一只猫。”

但是阿薇对宝儿却是越来越不好,明知宝儿最爱吃鱼,故意把鱼肉同沙子拌在一起,让宝儿想吃没法吃,不吃又难受。宝儿也开始想法设法地捉弄阿薇,不是把她的毛线当球滚沾得一团土就是将她的钱包藏起来让她大光其火。一人一猫斗得不亦乐乎,而看起来竟似乎是猫略占上风。每次同猫生气而又得不到我的相助,阿薇就会恨恨地牢骚:“我还不如做一只猫呢!”

我们双方都清楚地意识到婚姻的危机,也许谁也不想分手,可又懒得补救,便仍然过着。而这时,阿薇怀孕了。

记得阿薇告诉我她已经有了时,态度很奇怪,不高兴也不烦恼,而是很茫然无助的样子,她问我:“我辞职吧,在家养孩子好不好?”我当然说好,但怀疑她真的能做到,我说:“你辞了职可别后悔,过后又抱怨我把你当猫养。其实你要真是愿意呆在家里做只乖猫呀,我可真是千情万愿。”

那时我并没料到,当有一天阿薇真的越来越象猫时,我的心竟会这样地凄恻不忍。

阿薇辞职后,情绪很不稳定,她想安静下来,却又不适应过于平淡的生活,或者也是妊娠反应,一度非常暴躁。事发那日我不在家,不知道到底宝儿为什么得罪了阿薇,她竟追着宝儿一路抽打,不小心一脚踩在宝儿尾巴上,猛地仆倒,将宝儿压在了身下,顿时血流如注,血,殷红浓稠,有宝儿的,有阿薇的,或者,还有我们未出世的小女儿的。

我至今忘不了那天回到家里打开房门闻到的那股血腥气,凝结了怨恨、不甘、无奈与绝望的气息,我几乎为之昏厥。赶到医院时,阿薇醒来说的第一句话竟是:“失去宝儿和女儿,哪一个更使你心痛?”那是事发后阿薇唯一的一次抱怨我,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怀胎6月而中途流产,阿薇从此一蹶不振。她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柔顺,身体复原后也绝口不再提工作,而是心安理得地呆在家里靠我供养,对我千依百顺,几乎一分钟也不愿离开。每天早晨我都要费好大的劲才能掰开她搂着我脖子的手哄她放我去上班,而晚上回到家我必须搂着她抚着她缠绵半天再赶着做饭。她就象一个婴儿,不,就象一只无能的猫咪,讨我欢心便是全部的生活,除此一无所知。我不得不雇了钟点工来家里照顾她,但她怨恨出现在我面前的任何女性,所以不久便将女佣解雇,宁可每天打电话到饭店订盒饭。我敢说,我一生中从没见过比我妻子更慵懒更无能更柔媚更多情更象猫的女人。我不知道这对于我是福是哀,但我真心怀念以前的阿薇。

我想起叶公,他是我们男人的老祖宗,所以男人们无一例外地继承了叶公好龙的性格。如今我的梦里常常会出现过去的阿薇,挥舞着手臂同我争论她工作中的是非,样子认真而倔犟。健康的阿薇在阳光下奔跑,大声地欢笑,这时一道黑影掠过,是宝儿,她找阿薇复仇来了,我想喊“阿薇快跑”,可是宝儿快如闪电,一跃叼住阿薇,阿薇变得好小,被宝儿撕扯着,目光惊恐,全无反抗,我拼力地挣扎着要过去救她,终于猛地一挣翻身坐起,这才明白自己是在做梦。然而梦中的情形是那样真切,让我不由想其实到底是阿薇压死了宝儿还是宝儿谋杀了阿薇?也许在我回家前,真正的阿薇已被宝儿吞噬了,而宝儿化做阿薇在蛊惑于我。

会吗?会是这样吗?

恍惚中,我又看到宝儿,它站在窗前冲我冷笑,笑容妖媚而得意。我猛地扑到窗前,却见面前黑影窜过,也许,那只不过是邻家的一只黑猫罢了。

阿薇,我抱着枕边的人,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滴落在阿薇过于光滑的头发上,暗夜里,屋子中弥漫着一股阴浓的血腥气……

☆、Morgana

Morgana的眼睛真魅惑,十足的猫眼,笑起来眯得很紧,可亲可近,忽然睁开,便是一个圆,如地狱之门,中间那一线光采,便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手,将他的眼球死死地抓住,从此,目无她人,心无旁骛。

Morgana

辛唐米娜

她也想做小人鱼

那吉!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少有的姓氏,仿佛有着天生的高贵。

可是她的同学偏偏不这样叫呀,她们叫她垃圾,两个音度调转来,意思马上对立,不再高贵,她是垃圾。

那吉与普通的十三岁女孩没有什么区别,细长的眼,单纯而害羞的笑,有时故意制造出一些小动作希望引起旁人的注意。

但是那吉不快乐。特别是听到老师点名叫到王雪纯、管黎黎等人的名字时,她的眼角便滑过一线薄薄的嫉恨。她们的名字象她们一样的美,如雪般纯净,或如黎明般讨喜清新,真可恨,偏偏她叫垃圾。

那吉一直在学芭蕾,据说跳芭蕾的女生都象小天鹅般优雅高贵。可是无论她如何努力,都不能跳领舞,永远是站在后位,举手,仰头,挺胸,踮脚尖——没有人注意。

周未,女孩们集训后在休息室里睡午觉,一人一条毛巾被,粉红色,薄薄长长,那吉将它叠成方块搭在肚脐上。

“真美丽,象小人鱼!”

顺着老师的声音向左边看,王雪纯的毛巾被长长的铺开,绵沿在身上,脚边拖着粉红色的余波,真漂亮,的确象小人鱼。

老师走过那吉身边,忽然侧身停住。那吉真开心,她闭着眼,睫毛不停地动,屏住呼吸等老师开口夸赞。

老师说:“你们不要讲话,好好休息。”

那吉好失望啊,她刚刚也将毛巾被学着王雪纯那样铺开来盖,为什么老师不夸她象小人鱼?

那吉真的不快乐。

Morgana与小强

与她认识真是偶然。他想他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她站在修理厂的门口,将每个男人的眼照亮。她对他招手,说:“真好,你还没有下班。”

他在努力回忆她会是哪台修理过的车的主人,回忆出一片空白。总不能不说话啊,总不能看着别人的笑不回应啊,他走近她,脸红,挠头:“没有。”

“我等你下班一起吃饭。”她说的很肯定,象是早就订好了的约会。

他太惊又太喜,这样的女人,他回绝不了。

……

“叫我Morgana!”她微笑着对他说。

“Morgana?”他重复着:“有什么特别的含义?”

她看着窗外一只慵懒的猫,然后眼神滑滑地转到他脸上,温柔地对视着他的眼睛。她的眼睛真魅惑,十足的猫眼,笑起来眯得很紧可亲可近,忽然睁开,便是一个圆,如地狱之门,中间那一线光采,是从地狱里伸出的手,将他的眼球死死地抓住,从此,目无她人,心无旁骛。

“你可以把所有的猫都叫做咪咪,也可以将所有的女人都叫做女人。Morgana只是帮我从她们中区别开而已。”

“什么?”他的魂还被眼睛抓着,反应不过来她在说什么,只是感觉这个女人真的太美丽。

他不想她为什么要与他交好,才不要想呢,想多只会不自信更多,他宁可自欺,告诉自己是苍天有眼,让他失去成功的可能,却拥有了绝世娇艳。

他叫赵勇强。虎头虎脑的名字。可是身边人习惯叫他小强。

电影里,周星驰抓着一只蟑螂哭得伤心:“小强,小强,你死得好惨啊!”

影院里的人都在笑,黑暗中,没有人看见他胀红了脸。蟑螂为什么不可叫小刚或小华,偏偏是小强?他好自卑,也从此对蟑螂有了亲切感——他是汽车修理工,总是满身的油污,那些车里的女人们见了他总会皱眉,躲到一边,象是躲开地上的小强。

回到家,他坐在房间里吸烟,找出过去的影集看。

小时候,他真可爱,虎头虎脑,很男子汉!

中学毕业的合影照,好多女生不看着镜头,而是偷偷将眼睛向他瞟,瞟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少女的小心思就这样被定格了,那一眼的温柔从此抹不去。

每当他不自信的时候,他就会打开相册看。他也有过成功呢,只不过他的成功是打小开始,中途夭折。

那个最漂亮的女生叫王雪纯吧,他还记得她与他坐在教室收拾书包时的对话:

——赵勇强,你将来一定会考大学吧!

——是的啊,非重点不上。

——你成绩那样好,一定没有问题。

——你也一样哦。

如果,不是父亲忽然查出了肝癌,家道中落,他也不会在初中毕业后急急地念技校。

如果,他真的念高中,考大学,那样现在,是不是所有人都会尊敬地叫他“赵勇强先生”,而不是亲狭地唤他“小强”?

小强!他对镜子这样叫自己,然后给自己打气——小强又怎么样?我们都有着极强的生命力!

他在镜子里看到一张漂亮的女人的脸,神秘的微笑着,眼睛是地狱的门,嘴唇是撒旦的诱惑。那张脸定定地对着他,嘴呶着,仿佛要吻了过来。

他将相册扔进床下,从此,他不需要它了,他还自卑什么呢?他有她——Morgana!

王雪纯:不能听SORRY的女人

怎么可能?

王雪纯习惯了众星捧月,习惯了被人凝望,习惯了享受美丽的特权,习惯了由她对着男人说“SORRY”……第一次被JOE说“SORRY”时,她便在心里低喊:怎么可能?

SORRY,我不能陪你逛街。

SORRY,我不能和你一起吃饭。

SORRY,我周未有约会。

一个个的SORRY忽如其来打乱了她的步子,是康庄大道上忽然丛生的荆棘,扎得她脚步踉跄,不辨方向。

怎么可能?

JOE一向对她惟命是从,怎么会忽然有了反抗?

骄傲且美丽的女子不可以受伤,轻伤也会当重创,王雪纯咬着牙齿忿忿地想:忍着,总有一天要这些SORRY加倍还给他,让他受伤。

可是,JOE居然不给她机会。

因为,JOE再也不说SORRY,换了更干脆利落的:NO!

从手机里听到他说NO时,她正在开车,一激动,死死的踏着油门,重重地与前面的车接吻,这样刹不住的爱,总是两败俱伤。

她的车,被撞的的车,全要她拿去修。

没有买保险,这样大笔的修理费!

哦,NO!

JOE与约瑟王的妻子

她倚在男人怀里,用指尖挠着他的下巴,象逗猫。

男人很享受的样子,熏然地闭着眼,仿佛打算这样定格成永远。

“Morgana,我爱你。”男人说。

Morgana忽然笑了起来,从他怀里挣出来:“我不要你爱我。”

“为什么?”

“Morgana美丽绝伦,有着可怕的魅力,她轻易燃起别人的情欲,使原来不动欲的人,也对她入迷,想入非非。她勾引男人去侵占她。她还代表着性、情欲、仇恨、内疚、悲剧、不安。她在黑夜的中央偷偷潜进人们的的梦境,给他们色欲的幻觉。你看,这样坏的女人,你不要爱她。”

“什么?”男人糊涂了。

她笑容绽开来来,如四月裂帛:“我在讲故事。约瑟王的妻子Morgana。”

男人拍她的手:“我便是约瑟王!”

她笑得更加灿烂:“你只是JOE!”

王雪纯又得到一个SORRY

她心火很旺哩。整张脸红得象火烧云,而且眼睛中那不加掩饰的怒气象两团烧得旺旺的煤球,或是聚了阳光的放大镜,盯住哪儿,哪儿便痛灼。

小强同情地看她在收据上签字,不小的一笔数目,换做他,也会生气。

“啊!”他忽然失声,盯着她的签名。

“看什么?”

“怪不得看你这样熟悉!”小强咧嘴笑:“我是赵勇强,我们以前是同学!”

她吃力地在脑中搜索,不知道是真的回忆起来还是假装,她也笑了:“哦,是你!”

“王雪纯,你还那样漂亮!”他说,因为想到她与他在中学时心照不宣的小小默契,激动的脸红。

“你——”王雪纯很久没有听到人连名带姓地唤她名字,这种完整的呼唤将少年的磊落干净带了回来,她也激动了,看着赵勇强,有些语结。想了想,她说:“你请我吃饭!”

漂亮知性高贵如她,肯让这种平凡的男人请吃饭,真是天大的面子。

小强愣了一下,张嘴却是:SORRY!

又是SORRY!SORRY仿佛是液化气,让她眼中的怒火燃得更旺。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