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琴为何落榜?(2)
前八十回里,写到贾母曾起过将薛宝琴配给贾宝玉的念头,后来薛姨妈代为说明,宝琴父亲已死,母亲有痰症也时日不多,但她父亲在世时已将她配给了梅翰林之子,她之所以随哥哥薛蝌进京,就是等梅翰林外任期满回到京城,好嫁过去完婚。那么,在曹雪芹所写成或至少是设计好的八十回后的篇章中,她究竟是否嫁给了梅翰林之子并终守一生呢?从八十回文本和脂砚斋批语的逗漏,我们可以推测出来,她后来的命运并非就此绾定。她的吟红梅诗里有这样的句子:“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表面上这都是紧扣“红梅”说事,其实,从“丰年好大雪”到处处“无余雪”,“流水空山”好落寞,恐怕都暗示着薛氏家族的整体瓦解,她最后也只能是入“薄命司”而不可能例外。她那首吟柳絮的《西江月》词中有句曰“明月梅花一梦”,恐怕是暗示着她最后并未能如约嫁到梅家;那么,她没嫁给姓梅的又嫁给了谁呢?我认为她那十首怀古诗的最后一首恰是说她自己的:“不在梅边在柳边”,也就是说,她最后的归宿,竟是与柳湘莲结合了。凝神一想,尤三姐虽是真情而屈死,究竟未必能配得上柳湘莲,而薛宝琴与柳湘莲在“浪游”的经历与“壮美”的气质上,实在是非常相配。
从脂砚斋的批语里我们得知,曹雪芹在书末设计了一个情榜,对贾宝玉的考语是“情不情”,对林黛玉的考语是“情情”,可惜这样的透露性批语传下来的太少,我们现在还只能是猜测。据周汝昌先生考证,书末的情榜应是仿《水浒传》的好汉排座次,除宝玉外,也是一百零八位“脂粉英雄”,按每一组十二人编排,共分九组,也就是从“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四副”……一直到“九副”。有不少证据,说明曹雪芹在写作过程中,对每一册的名单都一再地斟酌调整,比如香菱,他可能有过将其列入“正册”的考虑,后来调整为“副册”头一名;“正册”呢,我以为,本来应该是有薛宝琴的,这样也恰好与“护官符”的四大家族完全契合,但到头来,由于他对妙玉的看重,特别是,八十回后妙玉对宝玉的命运起着非同小可的作用,其意义超过了薛宝琴与柳湘莲遇合的故事,所以他终于还是割爱,让薛宝琴从“正册”中落榜。不过,可以断定的是,薛宝琴会在“副册”中出现,而且很可能在香菱之后居第二位。
贾母天平哪边倾?
高鹗所续后四十回《红楼梦》,其影响最大的情节是贾母喜钗厌黛,在明知宝玉钟情黛玉的情况下,让王夫人、薛姨妈的“金玉姻缘”之说成为现实,更狠心地同意采取凤姐所设下的“掉包”毒计,使宝黛二玉所向往的“木石姻缘”化为悲烟怒云。后来无论戏曲还是影视,都不约而同地将这一情节作为煽情的“戏眼”,以致许多读者、观众都以为那就是曹雪芹的原意。这里不拟评价高鹗这一续笔本身的优劣,只是想告诉大家,就曹雪芹传世的前八十回所塑造的贾母这一形象而言,她那感情的天平,始终并未形成喜钗厌黛的倾斜,她对钗、黛大体是“一碗水端平”,如果非要精微测量,分出高低,那么,虽不能说她厌钗,却实实在在是对黛玉更疼爱一些。
梁归智先生著有《石头记探佚》一书,其中《老太太和太太》一文的分析我很同意。他说:贾母的形象塑造得血肉丰满,“完全是立体的”;在对待宝玉和黛玉的恋爱婚姻问题上,她和王夫人的意愿和态度是尖锐对立的,这并不是说贾母具有和宝玉、黛玉一样的叛逆性格,但生活和人性就是这样复杂,正像贾母溺爱宝玉而反对贾政管教宝玉,使宝玉的叛逆性格得以自由发展一样,贾母也是宝黛恋爱的护法神。宝玉和黛玉都是贾母的“心肝儿肉”,贾母对他二人的关心照顾超过对其他孙儿孙女,前八十回屡有明文,在在皆是,宝黛的感情纠葛闹得不可开交,她说那叫“不是冤家不聚头”。在八十回后,围绕着究竟是把黛玉还是宝钗配给宝玉,贾母和王夫人之间必有一系列从隐到明的冲突,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的真故事》里,探佚出王夫人一派是在贾母病死与黛玉沉湖之后,才成就了貌合神离的“金玉姻缘”,那不仅是宝玉的悲剧,也是宝钗的不幸;这有一定道理。
细读前八十回文本,我们都会感觉到贾母对男性的孙辈、重孙辈,除了钟爱宝玉,以及怜惜贾兰这两个以外,举凡贾珍、贾琏、贾琮、贾环、贾蓉、贾蔷……或仅面情搪塞,或无动于衷,或竟至嫌厌,可是对孙女、重孙女辈,几乎是有一个喜欢一个,并旁及亲戚家的女孩子们;在她八旬之庆时,远亲家的姑娘喜鸾和四姐儿随家人来贺,她不仅留她们住下,还特意嘱咐不能嫌她们穷,“有人小看了他们,我听见可不依”。有个年轻的大学生跟我讨论,他说难道贾母也跟宝玉一样,认为女孩子是水做的?我说她可未必有那个“觉悟”,这恐怕是因为,在清代旗人家里,普遍有这样的风气,就是并不怎么歧视女孩,因为未嫁的女孩,都有可能被选入宫,是潜在的“无价宝”。当然,贾母除了受风气影响,又是她自身的性格使然,七十五回写贾母吃完饭下地和王夫人说闲话行食,要尤氏、鸳鸯、琥珀、银蝶等都破规坐下吃饭,笑道:“看着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她所喜欢的“多多的人吃饭”,当然不是指有男人在场的那种正规宴席,而是大家庭女眷们的随意便酌,外加“破陈腐旧套”的主奴亲和所形成的热闹、喜兴气氛。
贾母对围绕在身边的如花少女们有一种由衷的泛爱。她当然也喜欢薛宝钗,当宝钗在贾府过头一个生日时,贾母“喜她稳重和平”,蠲资二十两银子,交与凤姐去置酒戏。前八十回里明写贾母对宝钗的喜爱也就这么一笔。凤姐说二十两银子“够酒的?够戏的?”虽是逗笑,却也让读者明白,因为薛家是来寄住的客方,所以贾母才有出银的“客气”之举。宝钗在贾母问及爱听何戏、爱吃何物时,“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这当然使贾母更加欢悦。但她的“藏愚”“守拙”,终究还是引出了贾母的不快——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携她游大观园,来到宝钗住的蘅芜苑,“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又听说王夫人、凤姐儿曾送她玩器摆设,她一概退回,便批评道:“……年轻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往马圈去了!”话很难听。这样难听的话,贾母未曾对其他女孩子说过,这不仅是贾母与宝钗二人在审美观上的冲突,也是人生观的冲突。后来宝钗堂妹薛宝琴来到贾府,贾母爱若掌上明珠,留在身边睡,给其珍奇的凫靥裘避雪,元宵夜宴取代宝钗与湘云、宝玉、黛玉与己同席,甚至向薛姨妈细问其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流露出特殊意图,到这个份儿上,宝钗在贾母的心目中究竟有否超常的重量,其通过贾母实现“金玉姻缘”的可能性能有多大,读者当心中有数了。
还是上面跟我讨论的大学生,他笑说,从优生学的角度,宝玉跟黛玉的血缘关系,比跟宝钗的血缘关系更进一层,二者相比,恐怕还是后一种婚配方式较好些。我跟他说,曹雪芹写的贾家故事,虽经艺术想像和必要剪裁已非曹家故实,但确实投射着其家族人物关系的阴影,从八十回文本的描写可以看出,贾政的原型是个过继给书中贾母的儿子,而贾赦虽确是贾政的亲哥哥,却另院别宅地居住,那原型根本与贾母连过继关系也无(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里有详尽考证),所以,贾政其实并不是黛玉的亲舅舅而只是个堂舅,黛玉与宝玉的血缘关系,反要比宝钗与宝玉的血缘关系更远一些!这层微妙关系当然也笼罩在了贾母心头,贾政这个儿子虽非亲生,但宝玉这个孙子却如清虚观张道士所说:“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也就是充分显示着贾母亡夫的遗传基因,她怎能不倾心疼爱!贾赦、贾政根本不是她所生的,但她有亲生的女儿贾敏,贾敏给她留下的遗孤黛玉,血管里流着来自她身上的一份血,就血缘关系而论,黛玉于她而言更亲胜宝玉,以重血缘的封建观念而论,贾母这样一个贵族老太太,她的感情天平,是无论如何很难朝别处倾斜而竟厌弃起嫡亲的黛玉来的。
“金兰”何指?
“金兰契互剖金兰语”,这是《红楼梦》第四十五回回目的前半。“金兰”语出《易经》:“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后来人们就把两个异姓人结为兄弟或姊妹的亲密关系称作“义结金兰”。我读到《红楼梦》这一回前半部,自然而然地认为“金兰契互剖金兰语”是来概括李纨和王熙凤两人当众坦率交谈的一大段描写的,从来没有犹豫过。但最近把一卷《春梦随云散》的书稿给了出版社后,责任编辑廉萍是位刚到任的北京大学古典文学专业的博土,她审读书稿极为认真,读到我提及上述一回的文字,便给我指出,一般人是把“金兰契互剖金兰语”理解成薛宝钗和林黛玉在潇湘馆的一番谈话的。她问我:您那样解释,是想标新立异吗?我本来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理解颇为独特,我还以为大家都在这么理解呢,直到面对她的提问,我才仔细推敲了一番,推敲的结果,是固执己见。
《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回目的前半,是“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已经暗用了“金兰”的典故。写的是薛宝钗抓住林黛玉在大庭广众中说酒令时说漏了嘴,暴露出她偷看过《西厢记》、《牡丹亭》那样的“移性情”的“杂书”的把柄,把她唤到蘅芜院中“审问”,教诲她“你我只该做些针黹纺织的事才是”,一席话说的林黛玉垂头吃茶,心下暗伏,只有答应“是”的一字(注意,曹雪芹的原文是“心下暗伏”,高鹗篡改为“心下暗服”,“伏”是被对方占了上风暂且认输,“服”是完全被对方征服失去自我,很不相同;这更说明我们对《红楼梦》的正文乃至回目进行精微的文本研究,对于理解与鉴赏这部经典是十分必要的)。这段情节,曾被评家用以证明薛宝钗是个封建道德的遵从者、鼓吹者、卫道士。但曹雪芹下笔刻画人物,绝非主题先行褒贬随后,他总是把人物写得活灵活现,使你感觉到在那样的情境里那样性格的一个活人他就是那么想那么说那么做,因此评价起来也就很难贴正反对错的标签。这段情节,也可以理解为薛宝钗对林黛玉格外呵护,有着情同亲姊妹的情怀。
既然第四十二回已经将薛、林的关系喻为了“金兰契”,那么,仅仅隔了两回,是没有必要再重复的。细读第四十五回,全回情节明显分为两大块,前半块主要写李纨与王熙凤之间全书中绝无仅有的一番直来直去的对话,后半块主要写林黛玉在与薛宝钗谈心后心中郁结难解,灯下读古乐府,心有所感,亦不禁发为章句,“风雨夕闷制风雨词”(这也就是这一回回目的后半)。如果“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也是照应后半块的情节,那么,这一回回目的设置,就未免向后半块倾斜得太过分了。揆之《红楼梦》回目,总是尽可能用八个字概括前半回里的主要情节,再用另外八个字概括后半回里的主要情节,而且如果前一句强调某人的戏,后一句就换成强调另一个人的戏,如“情切切良宵花解语 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蜂腰桥设言传心事 潇湘馆春困发幽情”等等。
李纨这个角色,虽然是“金陵十二钗”的第十一钗,出场的次数极多,但在前八十回里,绝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场面上的陪衬,总是别人唱主角,她打打边鼓,帮帮腔而已。“十二钗”里的迎春、惜春在前八十回里也大体是这么个状况。迎春只有在“懦小姐不问累金凤”那半回里才当上主角。惜春只有在“矢孤介杜绝宁国府”那半回里才占据舞台中心。清代一般评家,都把那两个半回称作“迎春正传”、“惜春正传”。我以为,四十五回前半回,应视为李纨正传。李纨第四回首次亮相,被说成“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以后的频频出现,基本上是维系着这么个寡妇失业、温柔敦厚的形象,她口齿虽然还不到“锔了嘴的葫芦”那么憨笨的程度,但总是不多说不少道,以折中平和为其特色,以至她究竟都说过些什么,在四十五回前很难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但到了第四十五回,她大开金口,主动出击,与王熙凤发生剧烈的语言碰撞,请看她当众抛给王熙凤的这些肺腑之言:“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你们听听,我说了一句,他就疯了,说了两车的无赖泥腿世俗专会打细算盘分斤拨两的话出来。这东西亏他托生在诗书大宦名门之家做小姐,出了嫁又是这样……若是生在贫寒小户人家,作个小子,还不知怎么下作贫嘴恶舌的呢!天下人都被你算计去了!昨儿还打平儿呢,亏你伸的出手来!那黄汤难道灌丧了狗肚子里去了!……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衡之全书,王熙凤一生中所遭受的当众抢白,其激烈与不留一丝情面的程度,以此为最。真是惊若焦雷,直劈心窝。李纨的性格与内心世界,顿时超越“槁木死灰”的“定论”而立体化起来,丰满、复杂,耐人寻味。最妙的是王熙凤对李纨的偶露峥嵘,不仅没有表现出惊诧愤恚,反而当众“笑纳”退让,说明她与李纨其实是互相深知对方心底里的想法,并且都有包容度和消化力的。把她们妯娌二人的关系比作“金兰契”,把她们的一番语言碰撞说成是“互剖金兰语”,不是很恰切么?
贾琏王熙凤的夫妻生活(1)
《红楼梦》里的贾琏、王熙凤这对夫妇,是作者着墨甚多的一对贵族夫妻。按书里的交代,他们本不是荣国府里的主子。荣国府正院正房里住着贾政、王夫人,他们有儿有女,大儿子贾珠虽然去世,大儿媳李纨却老成持重,与王熙凤相比较,李纨文化水平高得多,贾元春省亲时,李纨曾赋诗一首,虽未见出色,倒也中规中矩。但王夫人为扩大娘家的势力,特把几乎不识字的内侄女王熙凤搬到荣国府来掌握家政大权。在第七回上半回里,曹雪芹特别写到贾琏、王熙凤和谐的夫妻生活。那文笔与《金瓶梅》很不一样,《金瓶梅》写性直截了当,《红楼梦》既含蓄又传神。书里写到王夫人陪房(就是出嫁时当作陪嫁带过来的大仆人一家子)周瑞家的,奉薛姨妈之命,给诸位小姐太太送宫花,大中午的,送到王熙凤住的那个院子,“走至堂屋,只见小丫头丰儿坐在凤姐的房门槛上(把门放哨呢——刘注,下同),见周瑞家的来了,连忙摆手儿叫他往东屋里去(“周瑞家的”是“周瑞的老婆”的意思,曹雪芹写书时汉语里还没有“她”字),周瑞家的会意(会的什么意?仅仅是明白主人在午睡么?)……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回目中所以有“贾琏戏熙凤”字样)。接着房门响处,平儿拿着大铜盆出来,叫丰儿舀水进去(平儿可以在贾琏、王熙凤做爱时在场,甚至可以在主子召唤下参与做爱,这种身份叫“通房大丫头”;叫舀水进去,可见房事完后,夫妻要适当沐浴,很注重性卫生)。
曹雪芹这样写“贾琏戏熙凤”,曾引起清代某些评点者的訾议,认为是写“白昼宣淫”、“淫极”;也有现当代批评家认为这是在揭露“贵族家庭生活糜烂”。其实,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红楼梦》创作的脂砚斋说得好,这样写是采取了“柳藏鹦鹉语方知”的高妙手法,体现出该书意在反映大家族日常生活情态,重点在刻画人物,写人物关系互动中的性格冲突、命运跌宕,而绝非一般风月俗书可比。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书中此刻贾琏、熙凤鱼水和谐,他们不是那种因为父母包办,毫无感情,只能在昏夜里让本能催动着发生关系的懵懂夫妻,而是能在亮光下互相欣赏,循序渐进地享受性生活之乐,最后能双双达到高潮,那样的一对伉俪,他们的“午嬉”没有多少值得责备的地方。
贾琏与王熙凤的性生活,大体上一直采取着这样的表现手法,用墨十分经济,却给人很深印象。第二十三回,写他们夫妻俩分派大观园补充工程的管理人员,在利益分割上有矛盾,气氛紧张起来;但贾琏忽然把话锋一转道:“……只是昨儿晚上,我不过要改个样儿,你就扭手扭脚的。”凤姐儿听了,嗤的一声笑了,向贾琏啐了一口,低下头便吃饭。这进一步说明他们的性生活不仅正常,而且还颇能自觉地变换花样,享受性生活中的乐趣。
夫妻暂别,在任何时代任何阶层的家庭里都很难避免。第十三回写到“凤姐儿自贾琏送黛玉往扬州去后,心中实在无趣,每到晚间,不过和平儿说笑一回,就胡乱睡了。”有的读者根据书中某些描写,认为王熙凤和贾蓉、贾蔷不干不净,其实,她和那两位晚辈至多只能说是情感上有些个暧昧罢了;她不仅严拒贾瑞的诱奸,而且设毒计将其凌辱终至死亡,从这样的重大情节上,我们可以看出,在夫妻关系上,她对贾琏的忠实度,是超过对方对她的忠实度的。第二十一回明确交代:“那个贾琏,只离了凤姐便要寻事”,并不甘心“胡乱睡了”。他对王熙凤的不忠,跟灯姑娘的那回,还可以用在不得不分席的情况下,耐不住性饥渴而“打野食”;但跟鲍二家的那回,则是偏在王熙凤大张旗鼓过生日的时候,就说明他不仅是肉欲旺盛,追逐皮肤滥淫,而且,也是对平日在王熙凤那强悍性格压抑下爆发出的一次大反叛、大发泄。他公然跟姘妇抱怨:“我命里怎么就该犯了‘夜叉星’。”一场暴风雨般的大闹后,贾母出面说合,公布了一条贵族社会里最开明的性事宣言:“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不过,细想一下,人类社会里,各个利益集团之间,各人之间,“要紧的事”首先还得说是经济利益,以及经济利益的最高体现政治关系,各种道德规范的厘定都是首先尊重这个前提的,贵族如此,平民又何尝例外。例外的是超越一般性关系的、纯感情性的、诗化的爱恋,如贾宝玉和林黛玉,但他们原是天上的神仙(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一般俗众很难达到那样的境界。
贾琏和王熙凤的性关系遭遇到的最严重的危机,是尤二姐的出现。这并不意味着婚姻危机,因为像贾府那样的家庭,男主子三房四妾原是很正常的。王熙凤原以为,虽然因贾琏“乱搞”而大闹过,那夫妻相处的格局应该还能长久维系,所以在贾母开玩笑说把鸳鸯“给琏儿放在屋里”时,她很轻松地说:“琏儿不配,就只配我和平儿这一对烧糊了的卷子跟他混吧。”没曾想,贾琏因色欲勾搭上了尤二姐,在偷娶之后,竟从性关系上生发出了真挚的情爱,贾琏从尤二姐那里感受到了绝对不能从王熙凤身上获得的温柔和顺,从此对王熙凤在性事上也就一冷到底。王熙凤的遭遇比现在我们常说的“第三者插足”更惨,因为贾赦偏又赏了贾琏一个秋桐,一刺未除,平添一刺,为了拔去这两根刺,王熙凤先礼后兵,欲擒故纵,借刀杀人,还假装好人,虽然终于使他们的家庭结构复原,却永远失去了贾琏对她的情爱(如果有过的话)与性爱(那是曾经相当浓酽的)。
贾琏王熙凤的夫妻生活(2)
关于王熙凤的命运结局,第五回里有“一从二令三人木”的暗示。有研究者指出,这意味着她与贾琏的夫妻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贾琏对她言听计从,第二阶段则是反过来对她施以命令,第三阶段则是把她休了。可惜现在八十回以后曹雪芹究竟怎么写的我们无从看见,只从某些脂砚斋批语里得知,曹雪芹笔下有王熙凤沦落到被役扫雪等情节。
《红楼梦》里对贾琏王熙凤夫妻生活的描写,不避讳写性,却又用笔巧妙,既提供了那个时代一对标准贵族夫妻日常起居的栩栩如生的画卷,又透过他们性爱关系的变化揭示了宗族间的利益摩擦与个人间的性格冲突,而其中的某些内涵,更具有超越时代的性质,使当代中国人在处理与理解夫妻两性关系上,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
贾珍尤氏的夫妻生活
贾珍虽然跟贾宝玉平辈,是贾政的堂侄,但是在贾氏家族中地位很高,担任了族长,连老祖宗贾母对他也总是格外客气。《红楼梦》第二回里交代得很清楚,这是因为宁国府地位高过荣国府,宁国府的主人贾敬抛家去城外道观中烧丹炼汞,把官位让给儿子贾珍袭了,他所袭的三品威烈将军只是个虚衔,不用上班办公,宁国府就成了他惟我独尊的纵欲王国,整天一味高乐,就是把整个府第竟翻了过来,也无人敢管。贾珍的正室夫人是尤氏。如果说荣国府里的贾琏王熙凤尽管有利益与性格等多方面的矛盾,但也还有过比较和谐的性生活与情感交流,那么,宁国府里的贾珍尤氏这对夫妻,就简直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有什么性爱与情爱。
有的读者因为对《红楼梦》读得不细,模模糊糊地觉得贾珍尤氏岁数挺大,似乎比贾政王夫人小不了多少,《红楼梦》电视连续剧里贾珍的造型,就特别要突出他的胡子,尤氏的造型则是徐娘半老而风韵全无。这是不正确的。在《红楼梦》前八十回的故事里,贾珍到最后也就三十五岁刚过。在贾氏家族的男性系列里,贾珍是最富阳刚之气的,从接纳租贡、分派年物、训斥子侄、布置祭祀、组织射鹄等情节里,曹雪芹塑造出了一个自信、骄奢、健康、勇为的男性贵族形象。贾珍与尤氏的婚姻,究竟是源于父母之命,还是媒妁之言,或者竟是贾珍自己的选择,书里没有交代,但尤氏比他小很多,尚在青春期,则是时有逗漏的。书里贾珍之子贾蓉出场时,写明是十七八岁,那个时代男性十五六岁就可以娶妻生子,则可推算出来贾珍那时约在三十三四岁左右,尤氏呢?在“酸凤姐大闹宁国府”一回,王熙凤骂贾蓉“你死了的娘阴灵也不容你”,说明贾蓉非尤氏所生,尤氏是续弦填房的夫人,因此可能也就三十上下。第五十八回写到因宫里老太妃已薨,“凡诰命等皆入朝随班按爵守制”,贾母、王夫人、邢夫人和尤氏都是诰命夫人,按规定都得去,“因此大家计议,家中无主,便报了尤氏产育,把他腾挪出来,协理荣宁两处事体”。如果尤氏是接近更年期的妇女,哪敢如此上报?绣春囊事件爆发时,王夫人先是认准系王熙凤不慎失落,王熙凤发表长篇辩护词,把涉嫌的范围尽量扩大,其中就有“那边珍大嫂子,他不算甚老”的话语,那个时代妇女“不算甚老”的概念,应在三十五岁以下。到书中七十六回,大观园里已经一派萧飒悲凉,贾母还要强颜欢笑,聚族赏月,尤氏讨好说:“我今日不回去,定要和老祖宗吃一夜。”贾母笑道:“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小夫妻家,今夜不要团圆团圆,如何为我耽搁了。”尤氏红了脸,笑道:“老祖宗说的我们太不堪了。我们虽然年轻,已经是十来年的夫妻,也奔四十岁的人了……”说“奔四十岁”,是把夫妻放在一起混算,但先承认“虽然年轻”,可见她那时还应属于风韵犹存的少妇,绝非已经淡漠了性趣,进入了更年期的中年妇人。
贾珍是个七情六欲非常旺盛的男子。他与尤氏似乎还算相敬如宾。他与儿媳妇秦可卿既有情爱也有性爱,这其实也并非什么绝密的事情,贾宝玉随王熙凤从荣国府到宁国府作客时,就亲耳听到过焦大酒后破口大骂“爬灰的爬灰”。“爬灰”也可以写作“扒灰”,据说庙里香炉中烧锡箔纸叠的元宝,有时烧不尽,就有人用铁耙到里头去扒未烧尽的锡箔好再利用,“锡”谐“媳”音,“扒灰”即“扒锡灰”也即“趴媳”,就是公公与媳妇乱伦,这俗话转了几道弯儿所影射的意思才到位,难怪贾宝玉听到虽“只觉有趣”却莫名其妙。后来秦可卿突然“淫丧天香楼”,其中大有隐情,我有专文考据,此不赘述,一贯很能理家的尤氏“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撒手不管。这是全书中尤氏惟一的一回罢工。但总体来说,尤氏只能对贾珍的纵欲享乐取隐忍维护的态度,这也是封建社会里多数贵族富户正室夫人无法逭逃的宿命。贾珍的小老婆颇多,第七十五回贾珍带领妻妾在会芳园丛绿堂赏月作乐,“贾珍因要行令,尤氏便叫佩凤等四个也都入席”,四个小老婆都是谁呢?贾珍命佩凤吹箫,文花唱曲;前面还提到一位偕鸳(有的版本写为偕鸾),另一位佚名。贾珍对尤氏的两个妹妹(虽然无血缘关系)还公开染指。贾珍的旺盛情欲里还包括对男色的喜好。甚至他所收养的宁府正派玄孙贾蔷,“比贾蓉生的还风流俊俏”,蓉、蔷关系暧昧,他“自己也要避些嫌疑”,才命贾蔷搬出宁府,自立门户。他的亲妹妹贾惜春对人生产生幻灭情绪,其重要原因就是“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因此“矢孤介杜绝宁国府”,遁入空门。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婚姻制度都赋予一夫多妻以合法性,社会道德也认为合理。这是为了宗族能在传宗接代上获得最大的可能性,而几乎完全不去考虑夫妻的情爱因素,在性事上也往往只着眼于“播种”;男方一般可以纵欲,女方则必须“守节”,这是非人道的制度与观念,对妇女尤其不公平。西方现代社会虽然男女情欲与性事方面都很开放,但一旦缔结婚姻,还是很慎重、郑重的,婚外偷情,结一些露水姻缘绝不稀奇,发现难以共处则离婚如脱衣,但故意重婚的则并不多,男人“包二奶”的现象并不严重,因为对情欲旺盛的男人来说那样做的成本太高,不划算。中国当前社会富人多了,男性大富者虽在总人口中只占极小比例,但与人口总数一乘,得出的数目恐怕足以塞满一个小国。当下中国男性富人“包二奶”的现象屡禁不止,其原因也可从阅读《红楼梦》获得憬悟,毕竟我们这里从法律、道德上否定一夫多妻制才刚过半个世纪,而类似尤氏那样的忍气吞声的原配夫人还很不少;而在当下中国内地的社会结构里,一个富男“包二奶”还有足够的社会缝隙可以逃避风险,在纵欲方面成本较低,对性病的防拒也较安全,甚至于像《大宅门》那样的电视连续剧,把男主人公旺盛的性欲与妻妾同堂以客观为名作褒扬性的展现,也能被很多的观众容纳欣赏,可见我们一般俗众在婚姻、爱情、性爱等观念方面,都还蒙有旧传统的灰尘。抖落、清除这些灰尘,应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黑眉乌嘴话贾琮(1)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明明白白地说:“若问那赦公,也有二子,长名贾琏,今已二十来岁了……”自甲戌本后,莫不明书如此,但书中后来的情况发展中,贾琏被人称为琏二爷,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种解释,是贾氏宁荣二府实行大排行,从元、迎、探、惜四春的日常称谓上看,那确实是大排行,比如惜春虽出自长房,因岁数最小,被称为四姑娘。但贾氏的姑娘们如此,爷们却未必,比如贾宝玉也被称为二爷,大排行哪能排出两位二爷来呢?他被称为二爷,那是他前面还有一位大爷,即贾珠,可惜死去了;倘若实行大排行,他该是四爷,因为前面有贾珍、贾珠、贾琏的存在;贾珠似比贾琏出生得早,这从李纨和贾兰分别大于凤姐和巧姐不难推想,如实行大排行,贾珍是大爷固然不成问题,二爷似乎也还轮不到贾琏去当,应是贾珠,如果说人死了,下面一位更可递升其位,这不合大家族规矩,而且,倘真可以,那宝玉也还不是二爷。
贾琏被称为二爷,确实古怪。
但书中也确实写到,贾赦另有一子,名叫贾琮,他的第一次出现,是在第十三回,秦可卿令合家无不纳罕地死去后,族中男子几乎是倾巢而出地跑到宁国府来奔丧,书中排出了一个名单,文字辈是贾敕、贾效、贾敦领衔,然后方是贾赦和贾政,可见应是按岁数往下排名,否则不好理解;玉字辈呢,除宝玉单叙外,共列出七人,顶头的便是贾琮,可见七人中他岁数最大,如果彼时贾琏也在,可注意排名是在他前面还是在他之后,如紧接他后,则可知他是大爷,贾琏难怪被称二爷,前面冷子兴的演说,想是口误罢了;但彼时偏贾琏护着林黛玉到南方奔林如海之丧去了,所以还难揣定;虽难揣定贾琮是否比贾琏年长,但其不会太小,则应无疑义。
从这样的蛛丝马迹,我们可以推测,起码在写第十三回时,曹公他心目中是有一位很不小的贾琮存在的,甚至就生活原型而言,那就是作为艺术形象的贾琏原型的胞兄。
小说不等于历史,必得依艺术需求而虚构,一部定稿的小说,必然会把从生活原型到艺术形象之间的过渡性“毛刺”剔尽,但《红楼梦》是一部未能终定的小说,而且,其敲定的顺序,从脂砚斋批语可知,亦非按现存的回序,所以,就时有“毛刺”显露,贾琏被艺术地设定为贾赦长子,但在撰写某些章节时,作者又未能完全抹去其生活原型还有一个哥哥的潜意识,因此留下了其他人物均称他为二爷的“大马脚”,我想事情就是这样。
但贾琮不仅在第十三回里出现,他后来还一再作为陪衬人物亮相,第二十四回里,写到宝玉受贾母之命,到贾赦家去问安:
见了贾赦,不过是偶感些风寒,先述了贾母问的话,然后自己请了安……宝玉退出,来至后面,进入上房,邢夫人……拉他上炕坐了……一钟茶未吃完,只见那贾琮来问宝玉好,邢夫人道:“那里找活猴儿去!你那奶妈子死绝了,也不收拾收拾你,弄得黑眉乌嘴的,那里像大家子念书的孩子!”正说着,只见贾环、贾兰小叔侄两个也来了……
显然,这里的贾琮,与前面到宁国府奔秦可卿丧事的那个贾琮,两个人物,太不谐调,前者是所有玉字辈的领衔人物,后者却是一个黑眉乌嘴的“活猴儿”,后者当然构成了一种艺术形象,虽寥寥一笔,给人印象极深,把大家族内部各色人等的生存状态和微妙的人际关系,勾勒得更加立体化。
在这之后,贾琮常与贾环一起出现,这大概是因为他们不仅年龄相仿,而且同为庶出,同为大娘所厌弃,这样的描写,在艺术上是一种成功的设计,可能在真实的生活中,贾琏还有一个哥哥,所以排行第二,人称二爷,但为在小说集中写好贾琏,便在艺术构思中删去了这个哥哥,而写了一个比贾琏小许多的贾琮。
作者在写宁国府除夕祭宗祠时,颇注意贾琮的地位,说他在祭祀时与贾琏一起负责献帛,后来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他的座席与贾珍、贾琏、贾环紧挨,席散后,贾珍贾琏还特意“命人将贾琮、贾璜各自送回家去”,笔下照顾,十分周到,但奇怪的是第七十五回写到贾家中秋团聚,合家围着圆桌,“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垂首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垂首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只坐了半壁,下面还有半壁余空”。贾母喟叹人少,恨不能多拉几个来,以凑热闹,可是,这一家子团圆,却绝无贾琮踪影,也不解释其缺席原因,总不能是因为“黑眉乌嘴”,就摒除于外吧,祭祖时可献帛,难道中秋就不能围桌共吃月饼?我们都知道第七十五回“缺中秋诗,俟雪芹(补)”(脂砚斋语),不是定稿,显然,在写这—回时,曹公很可能尚未把生活当中的那个贾琏的哥哥,化为贾琮这样一个与贾环地位差不多的弟弟,后来他才逐渐形成了关于黑眉乌嘴的的贾琮的艺术设想。
第六十回中,贾环与贾琮二人来问候宝玉,书中明说“宝玉并无与琮环可谈之语”,可见环、琮是同样地“人物委琐,举止荒疏”,品质低劣。
直到第八十回止,贾琮虽出现多次,却并无什么“戏”,我们只知道他黑眉乌嘴,堪称“活猴儿”,作者设计这样一个人物,难道仅仅是让他当个龙套吗?我以为未必,比如卫若兰这个人物,前八十回仅出现过两三次名字,可是根据考证,却可推测出,他竟很可能是史湘云初嫁的丈夫,我们不能因为前八十回中有的角色“没多少戏”,就遽定其为龙套而已,不仅卫若兰如是,二丫头、王短腿、傅秋芳,等等,很可能在后数十回中会成为“肯节儿”上的人物,在贾府败落的过程中,起“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冤冤相报”、“分离聚合”等等作用。
黑眉乌嘴话贾琮(2)
我们剖析类似贾琮这样的角色在《红楼梦》文本中的状态,有利于深入了解这部天下奇书从生活到艺术的演进过程,我以为是有一定意义的。
贾琮在八十回后有没有戏呢?如有,是什么戏呢?别的不知,与贾环沆瀣一气,害人亦害己,大约是必然的吧!
腊油冻佛手·羊角灯
有些人总强调研究《红楼梦》要“回到文本”,言外之意是某些“红学”文章的话题未免太烦琐了。但《红楼梦》这部著作很不幸,不仅曹雪芹并未能将它写完写定,而且在传抄的过程里出现了不少错讹,所以读者要“回到文本”洵非易事;更不幸的是在曹雪芹去世二十七八年以后,书商程伟元与高鹗联合作弊,排印了一百二十回本,那后四十回的续貂是否狗尾且不讨论,对前八十回曹雪芹的文字妄加改动实在不少,而这一版本在20世纪50年代后经“修订”由权威出版社大量印行,成为了“通行本”,弄得很多读者以为所看到的都是曹雪芹的文本,其实,真要“回到文本”,前提应是抛开“通行本”,下些个正本清源的功夫。
曹雪芹原本的文字,比如第七十二回里,写到有种古玩叫“腊油冻的佛手”,通行本倒没改,1982年首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校注本却改为“蜡油冻的佛手”,并在回后“校记”里称是并无其他版本参照的“径改”。红学所的这个校注本有优点,我常使用,但这样“径改”“腊”为“蜡”,并无道理。1944年5月一位署名“绪”的研究者在重庆《新民报晚刊》连载了《红楼梦发微》,其中有一节就是“蜡油佛手”,他说:“贾府生活穷极奢华,其饮食起居,即近人尚往往不能想像。但亦有极平常物品,当时因不多见,以为奇货者……蜡油冻的佛手,系一外路和尚孝敬贾母者。现在看来,不过一蜡制模型,不算一回事。然在当时,却非同小可,价款既在古董帐下开支,当作古董看待,贾琏又特地向鸳鸯追问下落……何等郑重其事!给现代人看了是不禁要发笑的。”且莫乱笑!应该被嗤笑的倒是这位“绪”先生。红学所的校注本给这个佛手加的注告诉读者,这东西是“用黄色蜜蜡冻石雕刻成的佛手。冻石,是一种半透明的名贵石头”。“腊油冻佛手”绝非“蜡制模型”,“腊油冻”是一种名贵的石料,这是所有跟“绪”先生一样囫囵吞枣自作聪明地读《红楼梦》的人士必须首先搞清楚的。“绪”先生是凭记忆把“腊”混同于了“蜡”,红学所校注本是为了坐实“黄色蜜蜡冻石”而故意把“腊”改成了“蜡”,其实,“腊油冻”这种冻石,不是黄色的像蜜蜡那种冻石,而是另一种像南方肥腊肉的颜色质感的冻石,属于浙江青田石之一种,尤其罕见名贵,贾琏郑重其事细加询问,正反映出“贾府生活穷极奢华”,这一细节也丰富了人物性格。
《红楼梦》里多次写到了羊角灯。红学所校注本所据的底本是庚辰本,有关文字没有“径改”,处理得当。贾府里的灯具多种多样,第五十三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所写到的灯就有玻璃芙蓉彩穗灯,錾珐琅的活信可扭转的倒垂荷叶彩烛灯,各色宫灯,各色羊角、玻璃、戳纱、料丝,或绣、或画、或堆、或抠、或绢、或纸……诸灯。羊角灯自然是用羊角制成的。羊犄角能有多大呢?怎么将其制成灯呢?古本《红楼梦》里,第十四回都是这样写的:“凤姐出至厅前,上了车,前面打了一对明角灯,大书‘荣国府’三个大字,款款来至宁府。”明角灯就是羊角灯。“通行本”则删去了“大书”两个字。显然,程伟元、高鹗他们没见识过可以在上面“大书”文字的羊角灯,依他们想来,那灯上能有三个描红格子般的“大字”也就很不容易了。出于同样心理,古本第七十五回写到中秋节“当下园之正门俱已大开,吊着羊角大灯”的描写,到了“通行本”里,后半句变成了“挂着羊角灯”。高鹗续《红楼梦》,因为见识毕竟短浅,第八十七回写林黛玉喝粥,想不出该配什么佐餐,便写下了五香大头菜拌麻油醋,这真令读者发笑。但你续书捉襟见肘倒也罢了,怎能擅改曹雪芹的原文呢?
《金瓶梅》里曾写到“云南羊角珍灯”,明末清初的张岱在其《陶庵梦忆》里也写到羊角灯,说灯面上可以有描金细画,清末夏仁虎在《旧京琐记》里记载:“宫中用灯,当时玻璃未通行,则皆以羊角为之,防火患也。陛道上所立风灯,高可隐人,上下尖而中间椭圆,其形如枣。”他还说南京人有吴姓者专门在前门外打磨厂开“羊角灯店”。其实在北京什刹海附近,至今有条胡同叫羊角灯胡同,那里当年要么是有制羊角灯的作坊,要么是有经营羊角灯的商人居住。清末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里说,每逢灯节“各色灯彩多以纱绢玻璃及明角等为之”,可见随着时间推移,羊角灯已经从宫廷和贵族府第走向了民间街头。近人邓云乡先生在其《红楼风俗谭》一书中说,羊角灯“是用羊角加溶解剂水煮成胶质,再浇到模子中,冷却后成为半透明的球形灯罩,再加蜡烛座和提梁配置成”,但这只是他个人的一种想像,其实,羊角灯应该是这样制成的:取上好羊角将其先截为圆柱状,然后与萝卜丝一起放在水里煮,煮到变软后取出,把纺锤形的楦子塞进去,将其撑大,到撑不动后,再放到锅里煮,然后再取出,换大一号的楦子撑,如是反复几次,最后撑出大而鼓、薄而亮的灯罩来。这当然要比溶解浇模困难多了,许多羊角会在撑大的过程中破损掉,最后能成功的大概不会太多,尺寸大的尤其难得。这样制成的羊角灯,最大的鼓肚处直径当可达到六七寸甚至一尺左右,所以上面可以“大书”(每个字比香瓜大)“荣国府”字样,并且在过节时不是在园子正门上“挂着”的小灯,而是“吊着”的非常堂皇的“羊角大灯”。准确理解曹雪芹的原文,可以加深我们对贾府贵族气派的印象,获得细腻入微的审美怡悦。
龟大何首乌?
通过人物口述某些物品,以刻画人物性格,以至反映其内心活动,是《红楼梦》文本的一大特色。第二十六回,薛蟠指使焙茗,以“老爷叫你呢”诓骗宝玉出得大观园,令宝玉极为不快,但薛蟠告诉他:“要不是我也不敢惊动,只因明儿五月初三日是我的生日,谁知古董行的程日兴,他不知那里寻来了这么粗这么长粉脆的鲜藕,这么大的大西瓜,这么长一尾的新鲜的鲟鱼,这么大的一个暹罗国进贡的灵柏香熏的暹猪,你说,他这四样礼可难得不难得?……我要自己吃,恐怕折福,左思右想,除我之外,惟有你还配吃,所以特请你来……”脂砚斋对这一段批曰:“写粗豪无心人毕肖”,“如见如闻”,“此语令人哭不得笑不得,亦真心语也”;确实,一个粗俗颟顸而又炽热心肠的纨绔子弟形象,在那形容几种食品的口吻里活跳了出来。
第二十八回,宝玉在又一次渡过了因黛玉误会而产生的情感危机之后,精神极为亢奋,在王夫人处,王夫人不过随口问了黛玉句“大姑娘,你吃那鲍太医的药可好些?”又因想不起一剂丸药的名字,宝玉竟忘形放肆起来,说母亲是让“金刚”“菩萨”支使糊涂了;这还不算,他又胡诌要用三百六十两银子,替黛玉配一料丸药,声称“包管一料不完就好了”;他随口乱扯:“当真的呢,我这个方子比别的不同,那个药名儿也古怪,一时也说不清……”下面有一串文字,因为当年传下的手抄本是没有断句的,现在我们看到的印刷本,如根据程伟元、高鹗弄出的本子流布开的通行一百二十回本,是这样处理的:“只讲那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读起来显然很别扭,“三百六十两不足”,指的是人形带叶参的重量还是龟的重量?有的流行本,干脆臆改为“三百六十两四足龟”,可是,现在我们掌握的任何一种手抄本上,都没有“四足”的写法,这样改动是侵犯曹雪芹著作权的。1981年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个本子在恢复前八十回原始真貌方面作了可贵的努力,但问题也还有,比如这个地方,它是这样断句的:“只讲那头胎紫河车,人形带叶参,三百六十两不足,龟大何首乌,千年松根茯苓胆……”校注者把“三百六十两不足”派给了人形带叶参,把“龟”当作是对“大何首乌”的形容,这样,宝玉在上述所引出的话语里,就不是讲了五种东西,而是讲了四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