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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肥猫 当前章节:152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3:48

在此,我还要忠告天下粗心大意的男子,在口袋里备好一方手帕,不必图案精美,也不必喷洒香水,干干净净就好。这无损于男子气概。我是小孩子时,只晓得用它擦鼻涕。当我成为男人,才学会正确使用它。

你不要让心爱的女人的眼泪,像黑夜的流星,无助地陨落在风里。

只是当时已白痴

在网上,加菲猫有许多流传的语录,深得恶搞之真谛——

《圣经》教导我们:要用心爱你的邻居。加菲猫说:对,要用心去爱你的邻居,不过不要让她的老公知道。环保主义者说:每个人都应该热爱动物。加菲猫说:对,每个人都应该热爱动物,因为它们很好吃。环保主义者还说:要节约用水。加菲猫说:对,要节约用水,尽量和女友一起洗澡。

恶搞,也是我的低级喜好之一。我发现,把这手段应用到许多名言佳句上,真是趣味无穷。譬如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翻白眼”,“世上本来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

我有个朋友,很胖,MSN的签名却很洒脱,是郁达夫的名句:“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我建议他改成:“生怕肉多累名马,曾因酒醉鞭美人。”这样更气派。

小跩跩是青岛十九中毕业。该中学对面就是计生用品生产厂家“双蝶乳胶制品厂”,同时它还生产著名的杜蕾斯。据说,小跩跩在他三楼的教室,就可以看到马路那边一幅醒目的标语:质量是双蝶的性命。这条标语很有道理,双蝶的质量不过关,的确会闹出性命。小跩跩在回忆中学那段生活时,无限神往地说,夏日的午后,他经常看着前头暗恋的女生的乌黑亮丽的长发,心如鹿撞,大做白日梦,有时会不知不觉地在课桌上睡着,正是所谓“庄生晓梦迷双蝶,望帝春心托蕾斯”。

当然,恶搞也不是纯粹为了有趣,有时候也能搞出另外一番境界。李商隐《无题》最后一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经常被痴男怨女们引用,对花溅泪,对月伤心。这句软绵绵的话经改造后,也可以另辟境界。一个开公司有点钱的青岛男人,在网上论坛遇到了一个上海小女子,一聊钟情。他带着全部家当去了上海,和这个小女子结了婚,生了女儿,又合开公司。最后,两人感情危机,公司和女儿和大部分家当都落到了上海小女子手里。他灰头土脸两袖清风地回到青岛。当然,他还是改不了上网混论坛的习惯。从此,他使用的签名档是:“情痴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白痴。”

李商隐这首诗的开头我也没有放过,二十岁时,我曾经把它恶搞成“香烟无端二十根,一吞一吐思华年”。如今我老了,香烟依旧二十根,无奈我已奔四张,吞吞吐吐间,年华已逝。想起昔年这句子,暗自感慨,我们恶搞的是别人,最后被揶揄的是自己。

泡妞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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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白很重要。作为一个成功的男人,我指的是在女人那里成功的男人,一定要知道,如何制造一个美妙的开始。

加菲猫的主人乔恩,生来就像个网球,而所有的女人对他来说,都是球拍。他有善良的天性,宽容的脾气,但女人对此就是视若无睹。你只要知道他的开场白,就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你看来不像个要求很高的女人嘛。”

“我一看见你,所有的生理机能就完全失控了。”

“你跟我一样感到寂寞绝望吗?”

“我收集线头,你呢?”

“我没什么会传染的疾病。”

小跩跩在他体重一百斤时,很像木村拓哉,当然,我们更喜欢叫他木村脱哉。他的开场白是程咬金式的三板斧。撩一撩长发,用最性感的鼻音说:

“我第一次见你时,应该是在梦中。”

“妹妹,我对你的感觉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惊为天人。”

“让我们马上开始这段感情,做我的女人吧。”

简直是无坚不摧。

后来,他体重到了二百斤。这段开场白的效用变成无摧不坚。因为,他变得很像范德彪。范德彪的开场白应该是:

“我先劫个色!”

“缘分啊,妹妹!”

“妹妹,你这造型挺别致啊,是非常六加七吧。”

有史以来最牛逼的开场白属于毕加索。他在巴黎的街头看到一个绿眼睛的美女,拦住她说:“我是毕加索,我要和你做一番伟大的事业。”

他想做的无非是爱而已。爱是伟大的事业吗?

猫说

◎如果那条狗的大脑是一台车的话,就是一台报废车

阑尾是用来发炎的

《三联生活周刊》上有篇稿子——《男人为什么长乳头》,文章中判定男人的乳头是无用的器官。原文如下:

“男人究竟为什么会长乳头,因为它们似乎既不符合神创论,也不符合进化论。很难想象上帝这个万能的建筑师会允许这对没用的器官存留世上,而多年的进化居然也没有把它们进化掉,似乎也是个奇迹。其实,男人的乳头恰恰说明了进化论的正确。按照达尔文的解释,进化是在自然选择的压力下发生的。男人的乳头虽然没用,可也没害,自然选择的压力是不存在的。所以,大自然允许大多数雄性哺乳动物保留了乳头。”

这个解释太学究气了。乳头怎么会没用呢,单单是作为性感带,接受唇舌的刺激,就有它足够存在的价值,何况它的装饰作用也不可小视。

我还可以举出似乎比乳头更无用的器官——包皮。它有什么用?犹太人一出生就将它切除了。但它的最大的作用是可以制造笑话。譬如,我新买了一个皮包,办公室的大姐看到了,兴奋地过来摸了一下,说:“你的包皮好软啊。”我正色道:“请允许我纠正一下,是包的皮,而非包皮。它们的区别在于,包的皮可以随便给人摸,而包皮不能。”

而阑尾呢,这个该死的玩意儿又有什么作用?它是用来发炎的。去年夏天,因为贪嘴,我的阑尾炎犯过两次。我不得不取消了诸多美妙的安排,包括去宏村、婺源旅行的计划。那些日子,青岛的天空总是下着雨。我捂着肚子忍痛躺在床上,像个文学女青年一样,细数屋檐下的雨丝,耳边点点滴滴,心里凄凄惨惨戚戚。

记得有次去社区的诊所输水。里头已经集结了一群平均年龄在七十左右的老太太们,一半是看病的,一半是聊天的。诊所里所有的椅子与沙发已经被老太太们占据,只剩下一张床。我只得无奈地爬了上去。我做人的原则向来是能坐的时候不站,能躺的时候不坐。可是,虽然我这么喜欢躺着,但并不喜欢躺在一群老太太中间啊。

爬上床去,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倒霉了。床头的椅子上坐着一个喋喋不休的老太太,离我的距离大约零点五公分。我的鼻子不断地嗅到一阵古怪的气味,似窗外的雨声,忽强忽弱。我醒悟到,一个喋喋不休的女人并不是最可怕的,一个口臭的喋喋不休的女人才够可怕。

我在这个可怕的女人旁边躺了两个小时。幸好我修炼过传说中的龟息大法,改用肚脐眼呼吸,才算没有中毒身亡。

那是我人生最难过的时刻之一。

当然,凡事我都喜欢往好处想。因为吃了“左克”这种消炎药,它的副作用就是导致恶心,严重影响到我的胃口,大夫又告诫,最好只吃流质食物。我只能喝点汤汤水水,体重便不可避免地减轻了。去年,我决心要将体重减到一百五十斤,游了两个月的泳未能如愿,两次阑尾炎就让我做到了。我的身材开始魔鬼起来,MSN上的名字也从“加肥猫”变成了“减肥猫”。

因此,阑尾很有用,不但可以发炎,还可以帮助减肥。上帝造物,深意存焉。

猫说

◎(乔恩:加菲,你知道么,各种生物都是从最低等进化来的。)

加菲:这我可不知道……哇!没错,我完全理解了!比如说,狗是由石头进化来的。

◎大自然就是通过狗这种生物来说明,我们的生活不算是最差的。

我的老爷子是政客

先请大家欣赏一下爱国诗歌,陶冶一下革命情操。

贺香港回归七绝三首

(一)

紫荆花开好颜色,亿兆欢腾歌未彻,

喜迎沧海还珠来,百年长恨一朝雪!

(二)

弥敦道上夕阳斜,长安街头月华明,

两地携手赖小平,英魂永忆悼西风。

(三)

天地有情播喜雨,神州夭矫腾鱼龙,

月落英伦夜将曙,托起朝日满天红!

这三首诗,大家绝对想不到,是我写的。

当时,我家老爷子是一个小县城的政协主席,若干年前也曾经是个文艺青年,经常写点古体诗歌咏大好形势,在县报发表,因为官不算小,也就经常有人拍马脚。老爷子遂以当地诗坛魁首自居。

香港回归时,县报又来约稿,老爷子那个什么技穷,便找我捉刀。老爷子不愧是政客,回家跟我说:你发表那些新诗,有什么意思!根本看不出水平!古诗才是正路!你有本事写给我看!就以香港回归为题!写不出来就别跟我狂!……

最终,他的阴谋得逞了,拿去署上自己的名字发表。我承认,我永远都斗不过政客,而政客永远不值得信任,哪怕他是自己的老爷子……

猫说

◎(纳尔曼:加菲猫,你不会是真的要把我用快件寄到阿布扎比去吧?)加菲:不,纳尔曼,我不会的。我会用慢件,这样可以便宜一点。

◎ (乔恩:加菲,等等,大多数的蜘蛛是无害的。)加菲:你说得对,尤其是死了的那一种。

再见,江湖(1)

对于中国男人来讲,江湖是个足以唤起复杂情绪的词语。

它是令狐冲的长剑,李寻欢的飞刀,楚留香的酒杯,吴宇森的白鸽,小马哥的双枪……这些江湖出品的浪漫经典符号,集合在一起,就变成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境。江湖梦如同一个小小的堂吉诃德先生,住在我们的心里捣乱。如果有写小说的才能,就会追随金庸古龙;如果有拍电影的机会,就会弄出《英雄本色》或者《十面埋伏》;如果有犯罪的冲动,要么横死街头,要么在监狱得到长期免费饭票。

当然,更多的中国男人如我一般,终究有惊无险地长大,做过的江湖梦,如同小时候种的牛痘,只在精神上遗留下一点点瘢痕。如今我俯身拾起昔年的残梦片断,为消失的江湖写一份悼词。

陆地飞行术

我练过一阵子“陆地飞行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武侠小说讲到某大侠施展“陆地飞行术”,身似流星,一道白光掠过天际——忘记告诉你,为保持形象,大侠通常是穿高洁的白衣的。

我在一本过期的《武林》杂志上发现了习练“陆地飞行术”的秘籍。它差点被当成破烂扔了。机缘巧合,落到我手里。它指示道,在腿上绑上十公斤的沙袋,一天跑一百公里,“只需半年,神功乃成”。我还同时修炼另一项少林绝技——“壁虎游墙功”。它需要一种类似吸盘的器具。书上语焉不详,我福至心灵,找来四只马桶搋子,绑在手脚上,就变成了一只超级大壁虎。

书上还教导,练成神功后不可为非作歹,贻害江湖,甚至炫耀也不能,否则就是犯戒,辛苦练成的神功就自动消失。反正有一大堆诸如嗔戒、贪戒、色戒等十大戒条压在我的头顶上,让我只能深藏不露,讳莫如深。

有天晚上,我终于熬不住,披挂上一身白色行头,还悬了一把闪亮的宝剑在屁股后头,在山东境内飞行了个痛快,我很克制,没有让自己越界跑到河北、河南去。然而,第二天,我在报纸上发现了有关天文爱好者昨晚发现不明飞行物的报道。还有个敏锐的家伙拍下了我月光下的身影。他拍得不坏,那把宝剑看来就像流星闪烁的尾芒。

至于“壁虎游墙功”,我从来没有施展过。然而,好莱坞拍摄的有关登山的影片,像《绝岭雄风》、《垂直极限》之流,别人看得头晕目眩,我却只道寻常。观摩了某些世界级的攀岩比赛后,我对自己更有信心。当然,组委会不会允许我携带着四只马桶搋子参赛,这是无法解决的遗憾。

即便组委会修改比赛规则,我也无法挺身而出、为国争光了。因为我已经老了,体重从一百斤增长到了二百斤。我想不通,辛苦练成的神功这辈子只用了一次,还被误会成天外来客,非但不曾为社会谋利,甚至没有给自己造福。而且,在写下这篇文章之后,我就彻底触犯了戒条,残余的神功会从我身上全部消失。

为避免好奇者的骚扰,我要透露一下练功的秘诀。并非我天赋异禀,而是我上了当,上了好听名目的当。我如今想通了,所谓的“陆地飞行术”不过是跑马拉松,“壁虎游墙功”等同于攀岩。但是,倘若当年有人命令我去跑一百公里的漫长马拉松,还要绑上十公斤的沙袋,我非当场趴下不可,哪里还会练得成这门绝技——你们都曾经上过好听名目的当,只不过都没有我上的这个当大。

旱地拔葱

曾经,网络有个七十年代人回忆童年的话题很热闹,记忆中的一大堆宝贝或者破烂都被发掘出来。有个人跟了一帖——崇拜“飞人”朱建华。也许需要解释一下。朱是当时媒体上极力宣传的世界冠军。他多次打破并创造跳高世界纪录。但我崇拜的偶像是师傅,他是传说中的轻功高手,擅长一门“旱地拔葱”的绝技。

我并未亲眼看到师傅施展绝技。只是听说他年轻时被一群土匪追杀,逼到西郊的城墙之下,他一招“旱地拔葱”跃到城墙之上,从容逃脱。那堵业已破败的城墙我瞻仰过,高度至少是三米以上。还有一则更加曲折、精彩的逸闻。师傅的饭量惊人,嗜食猪头肉。有一次在饭馆一气儿吃了五斤。偏偏没有带钱。饭馆老板狗眼看人低,不让师傅赊账。师傅决定小示惩戒。他说:我全身重量还不足五斤,哪里就吃得了这些肉?你拿秤来,倘若我的体重超过五斤,就赔你十斤肉钱。结果让老板傻了眼:过了五杆秤,师傅的体重都只有三斤。只好让他走路。

我暗地思量,学会了这门绝技,用处大大的。可以不花钱吃肉;还能够为国争光,这个师傅我拜定了。我做好了经受考验的准备,譬如在雪地里下跪明志等。谁知师傅很随和,只提了几斤猪头肉,他就慷慨地将我纳入门下。每天,我和师兄们在师傅家的院子里扎马步。师傅躺在葡萄架下的太师椅上,笑眯眯地吃肉饮酒。我见识了他的饭量,比较传说中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对未来满怀希望,练得异常卖力,连上厕所都是四平大马式,尽管我痛恨蹲马步。大师兄已经蹲了五年。师傅告诉他火候未到,还要继续蹲下去。抱着为国争光的愿望,我毫无怨言。然而,我只蹲了半年。师傅死了,死于脑溢血。他带着他的绝技,一起去了地狱。而我可能在厕所蹲得太久,得上了痔疮——这是惟一的收获。每当经过城郊菜地,满眼郁郁葱葱,我就伤感地回忆起师傅。他可能施展绝技,从地狱里冒了出来,变成了一根大葱,在那里好好地蹲着。

再见,江湖(2)

关于这件事情,我得到的教训是:无论想干什么,都不能老是蹲着不动,除非你想变成一根无法自拔的大葱。另外,还有一个遗憾:倘若向师傅讨到在秤盘上减轻体重的秘诀,现在就可以致富了。我可以开一家减肥中心,传授此项技艺。原本恨不得砸烂磅秤的女人,现在轻轻踏上去,指针不再疯狂地旋转,而是温柔地跳了一小格,她还不高兴得飘飘欲仙。

铁布衫

在武侠小说里,英雄通常被逼入绝境。如果我是英雄,我就选择身中奇毒。因为,这种奇毒的惟一解药就是必须与女人发生性行为。我有点纳闷,这到底是毒药还是春药呢?难道这些反派的第二职业是夫妻生活用品店的老板吗?总之,英雄在中了奇毒之后,会正好遇到一个对他仰慕已久的美貌女子,而不是一头母猩猩。两人便烈火干柴般地做了爱,以治病救人的高尚名义。他们以此区别于只知道寻欢作乐的邪淫之徒,过了瘾,还不跌份。

英雄绝境的第二选择就是掉下悬崖。当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摔死。悬崖下通常有一本绝世的武功秘籍等着他,好心的作者还会给他另外安排一笔不菲的财宝。因此,掉下悬崖就是拥抱成功。而我知道的现实不是这样的。

小学时,由于成绩不好,经常被数学老师体罚,用教鞭打手掌心。有个同学是武学世家子弟,他说练成铁布衫后,刀砍锤砸,不过像蚊虫叮咬,区区教鞭何足道哉。我听了大喜。当时有一部流行的电影叫《鹰爪铁布衫》,里头有个大反派白胡子老头的绝技就是铁布衫。他刀枪不入,无人能敌。但这门功夫有一个致命弱点,存在一个软弱的“命门”。这个“命门”脆弱无比,一碰即死。该老头的“命门”乃是睾丸。当他被英雄攻击睾丸时,影片使用了一个隐喻镜头:一对鸡蛋被生生捏碎。看到这个镜头时,估计电影院里所有的小鸡鸡都紧张地抽搐了一下。我煞费苦心地想,练成铁布衫后,我该将这个命门隐藏在何处,才是最安全的呢?同学告诉我,这门功夫要苦练十年以上,而且要保持童子之身,失身后,这门功夫也就没效用了。我想,日后闯荡江湖,倘若为奸佞陷害,不幸中了奇毒,必须干点什么解毒,这门功夫不是很碍事吗,还是不要练的好。

同学没有勉强我,只教了我一点运气的法门,我却丝毫用不上。因为运气须扎起四平大马步,煞有介事地比画一阵子,我还没摆好姿势,就被老师如同老鹰抓小鸡一样拎过去,劈里啪啦一顿好打,被打得热泪盈眶,赶上老师心情不佳,格外手重,我还会没出息地大喊大叫。后来,学校组织爬山,我的那个练过铁布衫的同学,不小心失足从悬崖坠下。我看着他一下子消失在眼前,伴随着一声尖叫。我以为他不会死。然而,我看到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我很难过,写了一篇武侠小说,给现实中的人物对号入座。当然,我不曾在老师面前因为痛苦而丢脸地号叫,而是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老师作为小说中最大的反派被我干掉。当然,我的同学也没死,还练成神功,成为我的得力助手,而我最终成了武林盟主,一统江湖,仙福永享。

长大后,我进了单位,那是一家颇有权力的单位。就在这里,我遭遇了那位老师。昔日,他和他的教鞭是我的噩梦。如今,他表情谦卑脊背弯曲样子苍老,絮絮叨叨地请我帮他解决某些问题。事成之后,他拎了一瓶酒和两条烟送我。我请他喝酒,两人都喝多了。我终于知道,他那时体罚学生是因为老婆给他戴绿帽子,心情极度苦闷,发泄到了学生身上。看着他花白的头发,想起过去,不禁哑然失笑。

综上所述,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不必怨恨你生活中的反派,他们看起来强大,其实往往是可怜之人;第二,爱情是最奇的毒药,有时做爱能解,有时则不能;第三,少年的心在岁月的熬炼之下,越来越冷,越来越硬,或许不须十年,迟早练成铁布衫,但不要让别人知道你的“命门”在哪里。此外,对男人而言,把“命门”隐藏在睾丸,绝对不是聪明的做法。

啊,少林

许多年以后,朋友们回首往事,都不约而同地推举一部电影——《少林寺》,是它完成了对我们最初的性与暴力的启蒙。

一个颇为刺激的镜头,是大反派王仁则将牧羊姑娘用绳子吊起来,成“大”字形,他喝了点酒,嘴里喊着“野味”,将姑娘的裤子撕下一块,露出了几平方厘米的大腿,令我们深受触动。在此后很长时间,我们给姑娘的雅称就是“野味”。

现在想来,这个色狼很业余,他不应该将姑娘吊到半空中去,这样什么也干不了。当然,比较方便展示大腿。

有一天,我在从北京回青岛的飞机上遇到一个气宇轩昂的大胡子。朋友告诉我,那就是在《少林寺》中扮演王仁则的于某人。我醒悟过来,几乎想上前向他致敬。然而,我要感谢他什么?告诉他那个撕姑娘裤子的镜头其实比他的剑术更令人难忘?这个不好启齿,恐怕他也不会引以为荣。

那时候,比较流行离家出走。经常听说,初三四班的罗小虎跑了,一班的孙阿丫也跑了。不出半个月,他们都回来了,在前往河南嵩山的路上被中途拦截。山东离河南不算远,家长和老师都摸准了我们出走的规律。所以,在那一年出走的十五人当中,居然没有一个家伙能够亲眼看到少林寺的山门。

惟一的例外是初三六班的初梅,那是一个我们认为有点缺心眼的大块头“野味”。她因为早恋问题和妈妈大吵一架,席卷了钞票细软,从这个小城蒸发了。家长和老师都懵了。她妈妈找了算命的,说是南下了,便一路追下去,居然忘了在通往少林寺的路上撒下天罗地网。

一个月后,初梅昂首挺胸地回来了。原来她去了少林寺。不但看到了寺门上金碧辉煌的匾额,还同白胡子方丈喝过茶。只是碍于性别,没传授她几手绝技。我们对她颇为敬仰。她透露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消息,现在当和尚必须考试,还得有大学文凭。初梅的话是真是假当时难以求证,反正大家就开始好好学习了。

光阴似箭,故人星散,人们朝拜的圣地早从中国的河南变成了纽约、悉尼和伦敦,甚至新西兰。小孩子们再出走也不会往河南跑了,据说那儿骗子比较多。

前些日子,在某电影论坛上看到一位朋友的帖子,标题是——“啊,少林”,抒发对那部老片子的热爱。我极其反感“啊”这个感叹词,小时候写诗时没少用它,现在读起来脸上火烧火燎。然而,把它用在这儿全无肉麻之感,只觉得悠然神往、荡气回肠、熨帖之极。

啊,少林。

猫说

◎我应该对欧迪有礼貌——(踢欧迪一脚)——很抱歉,欧迪。现在我做到了。

◎我还得对欧迪说一声对不起——(走过去将站在桌子边上的欧迪一脚踢下去)——现在得说两声。

◎欧迪在窗外冻得瑟瑟发抖,真可怜。我真有点不忍心看它这样。不,难道我能坐视不管吗?我必须做点什么(拉上了窗帘)。

◎(凄凉的小提琴音乐之后)嗨!高高地抬起你的头,迈开大步朝前走!你要向人们证明你不是一个任人欺负的土豆。

诗人侠客梦

少年时代,我就仰慕两种人:诗人、侠客。梦想着在现实中也能遇着个把诗人、侠客,跟诗人学点偷香窃玉的手段,再从侠客那里偷得一招半式,然后就笑傲江湖去。

要说诗人,我真遇见这么一位。他还是我的本家大爷。小时候经常见他双手叉腰,披散衣襟,在村东小河坝上傲然兀立。大爷总在高声吟诵着什么,中气充沛,声若洪钟,逡巡的野狗莫能近也,被他一声呵斥,夹着尾巴便逃走了。直到他儿子喊他吃饭,才背负着双手,施施然地回家。长大后,我看到影视剧中的领袖,认为他们远不如我大爷更有派头。因为太仰慕他了,一直自卑,不敢亲近他。虽然听了些窃窃私语,反映此人有病,这更加深了我的仰慕: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诗人的襟怀岂是俗人所能妄自揣测的。今年,大爷的儿子来找我,揣着一沓子诗稿,让我帮忙打印一下。他做生意赚了钱,要给父亲出版一本诗集,好尽点孝心。而我终于有幸瞻仰这些小时候就振聋发聩的诗句了——

独立田埂头,满眼绿油油,

愿化六六六,保卫大丰收。

这是我大爷的一首五言绝句,的确有不凡之处。古往今来多少诗人,想变什么的都有,但没一位像我大爷独出心裁,想变成剧毒农药。如今,大丰收已不必倚仗“六六六”的保卫,大爷的宏愿无疑有些过时,但这种大无畏精神是无比珍贵的。

如果说,瞻仰过大爷的诗作不免令我有些失落,在目睹了侠客的作为后简直哭笑不得。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诗人生活在隔壁,肯定是个笑话;侠客出现在街头,注定是个屁话。他们都是些狗皮膏药的热心贩卖者。面对官府爪牙、地痞混子全无英雄气概,居委会戴红箍的老太太也能把他们轰得鸡飞狗走。

我决定改从书本影视中寻找偶像。堪叹郭靖太笨,令狐冲太狂,楚留香太洋派,杨过比较完美了,可惜是残疾人士。在欣赏到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卧虎藏龙》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位符合理想的偶像:李慕白。该同志集侠客与诗人于一身,更是一位哲学家。李慕白在不动剑时,像是柏拉图,不但说话很有哲理,还对师妹大搞精神恋爱;在抒情时又很像徐志摩,临终那一段表白可谓出口成章,感天动地,若非有七步成诗的捷才,绝对说不出来。

“我已经浪费了这一生,我要用这口气对你说,我一直深爱着你。我宁愿做七年的野鬼,游荡在你身边,即使我坠入最黑暗的地方,我的爱也永远不会让我成为一个孤魂。”真是文采斐然,比周星驰那段经典的“爱你一万年”深情、凄美得多了。

问题只有一个,李慕白这口气未免太长了一点。如果换作我,想说这么一段漂亮话,先得酝酿感情,构思一番,打好腹稿,才敢开口,一口气哪能够用;最可怕的是毒性发作,头脑一片模糊,全无灵感,岂不要含恨九泉——做一位成功的侠客兼诗人,居然有这么高的难度,真是意冷心灰!

自从看到李慕白,我少年时代的诗人侠客梦算是彻底破灭了。

猫说

◎什么是生活?生活很像是洗热水澡。洗的时候很舒服,但是洗的时间越长,你身上的皮肤就越皱。

每次都想呼喊你的名字

年轻时,我很喜欢纪弦的一首诗:《你的名字》。开头很煽情,“用了世界上最轻最轻的声音,轻轻地唤你的名字每夜每夜。”然后就是抒情,“刻你的名字在不凋的生命树上/当这植物长成了参天古木时/呵呵,多好,多好,你的名字也大起来/大起来了,你的名字。”我曾在一次诗歌朗诵会上读这首诗,结果很失败。当读到那句“呵呵,多好……大起来了”,我忍不住乐了一下,在座的流氓悠然心会,哄堂大笑。

我曾经尝试着给喜欢的姑娘写诗,可惜她的名字是奶奶起的,十分之乡土,恕我无法透露,但跟“桂兰”、“菊花”有一拼,让我灵感全无。姑娘们,你们看,起个好名字是多么重要。我很遗憾地对她说,如果你叫“雨薇”或者“雁容”就好了。我的运气一直不好,后来遇到的姑娘,名字要么叫“英”、要么叫“霞”、要么叫“萍”、要么叫“燕”,她们的姓也非常大路货,“张”、“王”、“钱”、“李”……为什么我就遇不到一个复姓“西门”或者“东方”的姑娘?就算你是西门庆的妹妹,或者做了变性手术的东方不败,我也不会介意。只要让我能够写出一首流传千古的诗就好。

因为有这个情结,我很喜欢以名字为主题的歌。第一次听到王杰的《安妮》,“安妮,我不能失去你,安妮,我无法忘记你,安妮,我用生命呼唤你,永远地爱你。”我鼻酸眼热,感动不已。据说,安妮是王杰的初恋。王杰在舞会上遇到美丽落寞的安妮。他鼓足勇气上前邀请她跳舞,却发现她腿部有残疾。他因此对这段恋情犹豫不决,安妮很伤心,去了英国,遇到车祸,死了。我不知道这个俗套的故事是否属实,我很怀疑这是唱片制作人的杜撰,但我毫不怀疑的是,倘若安妮不叫这个美好的名字,而叫吕桂花,打死王杰他也写不出这首歌。他只会这样写:“吕桂花,吕桂花,你的爱人叫牛三斤,牛三斤让问一声,你在天堂过得凑合吧?”

此类歌曲中,我最爱的还是吉他之神埃里克·克莱普顿的《蕾拉》(Layla)。这首歌痛彻心肺,乃是一段三角恋情的痛苦结晶。克莱普顿喜欢上了好朋友的妻子佩蒂,而他的好朋友正是“甲壳虫”的吉他手乔治·哈里森。佩蒂因为丈夫的唐璜作风颇受伤害,将热情投向了年轻的克莱普顿,想以此引起丈夫的嫉妒。她是逢场作戏,克莱普顿却无法自拔。这时,克莱普顿读到波斯诗人尼扎米的诗集《蕾拉和曼君的故事》。诗中描写的也是一种无望的情感——爱上一个美丽但却无法拥有的女人。于是,克莱普顿写出了好听的《蕾拉》。他在歌词中强烈暗示,要她离开丈夫,嫁给自己。克莱普顿为佩蒂演唱了这首歌,并借给她那本诗集——作为歌手,求爱就是有这样的天然优势。克莱普顿和佩蒂终究走到一起,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连哈里森也参加了婚礼。后来,这段婚姻还是结束了,《蕾拉》这首歌却将永远流传下去。

据说,哈里森很有风度。他说:“我宁愿她嫁给他,也不愿她跟其他什么瘾君子。”然而,只要有哈里森在场,克莱普顿演唱《蕾拉》便极其尴尬。“我总会琢磨,他到底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当然,我的感觉和哈里森不同,只有纯粹的心碎、沉醉与感动,Layla也成为我心目中最为美丽的女性名字。

有朝一日,如果我成为制作人,会打造这样的一张唱片,曲目中当然要有《Layla》、《安妮》,另外,张国荣的《Monica》、齐秦的《Sophia》、张学友的《Linda》、飞儿的《Lydia》、赵传的《哦,莎莉》、费翔的《安娜》、戴军的《阿莲》也都不错。为表示胸怀广阔,兼容并蓄,我决定把很不喜欢的李春波的《小芳》也一并选入。为了吸引中老年妇女购买,我甚至可以选择鲍家街四十三号的《李建国》,虽然它不是情歌,但老公叫李建国的女人肯定不会少。她们都是这张唱片的潜在购买者。

这张唱片就叫《你的名字》,封面印上“呵呵,多好……大起来了”那首诗。我准备明年情人节推出,当做情人互相馈赠的礼物。为增强这份礼物的实用性,我还要附送一个杜蕾斯。我忽然想到,杜蕾斯其实也是个不错的名字,为什么就没人为她写一首深情的歌?

三十三个傻问题

有一种提问,像传销或者流感一样在博客间传来传去。问题大多数比较傻,当然,你可以设法回答得聪明一点。

问题1:如果看到最爱的人熟睡在自己面前,你会做些什么?

答:□□□□□□□此处省略一万字。

问题2:写首自己最最喜欢的歌吧,然后写上为什么,要具体点哦。

答:《你是我老婆》。如果能对着每个喜欢的女人都这样唱就好了。可惜只能唱一遍。而且,我唱得太早了。

问题3:当你最不知道穿什么颜色的时候,你会选什么颜色?

答:白色。像我这么纯洁的人……这是不二之选。

问题4:2006年,你最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

答:你们以为我在这里会说实话吗?

问题5: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动感超人,而且还会放动感光波,就是比较丑,那么你会不会维护世界和平?

答:丑?太好了……我一直想换张脸孔生活……做帅哥真是太有压力了……

问题6:曾经有过最被感动的事情是什么?

答:你们以为我在这里会说实话吗?

问题7:忍不住常要去吃的东西——是什么?店名叫什么?在哪?

答:今年,我比较喜欢买武汉风味的鸭头来吃。两瓶啤酒,三个鸭头,一部好电影,加起来就是两个小时的快乐人生。

问题8:如果你是男生(是女生的想象自己是男生),一个很胖但是五官很漂亮的女生A和一个身材很好但是很丑的女生B,你愿意选择谁做你女朋友?

答:B就是身材很好吗?我选择女生C。

问题9:如果明天就要死掉,你现在最想做但后悔没有做的事情是什么?

答:你们以为我在这里会说实话吗?

问题23:你认为好的合适的伴侣最需要具备的个人素质是什么?

答:好玩。

问题24:你认为谈恋爱谈多久以后结婚比较合适?

答:一分钟之后。

问题25:生死攸关的那一刹那你最可能会想到什么?

答: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问题26:如果你突然遇见一个很有感觉的人,但是你已经有个恋人,或者甚至已经结婚了,可是你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那你在矛盾的时候,你会怎么做?这个问题不分男女。

答:勉强控制一下。控制不住,就算了。

问题27:你认为怎样确定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呢?看清楚了是“爱”。

答:如果吻三十分钟以上,嘴唇都麻木了,但你还是想继续吻下去,那么,这个基本就是爱了。

问题28:不考虑金钱因素你最想做什么工作?Why?

答:诗人。因为,他犯的一切错误都会得到原谅,甚至拿斧子把老婆砍死都有人崇拜。

问题29:你最喜欢什么牌子(车,电器,衣服,化妆品什么都可以)?

答:太多了。凡是我买不起的,我都很喜欢。

问题30:说出一个最让你感觉到恐惧的年龄或人生时段?

答:活到六十就可以死了。

问题31:你会对下面一个回答问题的可怜人提什么问题?

答:今天你大便了没有?

问题32:你到目前为止哭得最痛快的一次,是因为什么?

答:很多年以前。我差不多不记得了。应该是因为尿床了,但妈妈不知道,没有给我来换尿布。我觉得又湿又冷。

问题33:你带着情书去找姑娘,然后你去上姑娘家的厕所,你大便完了,忽然发现厕所里并没有手纸,你环顾四周,只有身上的情书是纸做的。你会怎么办(此问题不分男女)?

答:这是最傻的问题了。我会喊那姑娘一声,这里有一个天才写给你的情书,不过,需要你拿一卷手纸来换。谢谢。

幸福通常建筑在流沙之上

我尝试着分析加菲猫幸福的原因,或者说,别人认为它幸福的原因。我知道,很多人对这头肥猫嫉妒得发狂,恨不能化身为它,这也包括了我。

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加菲猫似乎拥有长久的、稳定的、单纯的幸福关系,这是人类所不能比拟的:乔恩似乎永远无条件地爱它,哪怕它再胖再懒再坏,最多哀求它少吃一点;欧迪似乎随时准备着被它从桌子上踢下去,几乎不懂得反击,甚至享受被它欺负的感觉;阿玲和它永远处在调情的阶段,不狂热,也不冷漠,绝对不会提出分手,更不会突然要求结婚;它生活里比较大的烦恼是纳尔曼,一头比它年轻可爱的猫。但它只要不爽了,就可以把纳尔曼塞进盒子里寄到阿布扎比去,上边还要标明:三等品,可重压,可折叠。顺便做一下地理知识普及,阿布扎比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首都,加菲认为那里还是不够远。如果可能的话,把纳尔曼寄到火星去更妙,可惜火星与地球尚未建立邮政服务。

其实,乔恩象征我们的父母,但父母总是寄予我们太多的期望;欧迪象征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无法找到欧迪这么好脾气的哥们;阿玲象征我们的爱人,但爱人对我们的爱不会像阿玲那么刚刚好;纳尔曼则象征我们的敌人,但我们的敌人通常不会这么容易被击败。所以,我们很难像加菲猫那么快乐。但是,如果你据此认为加菲猫只是一个幸运的傻瓜,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有一次,加菲猫和欧迪被抓走了,卖到了宠物商店。它们很担心乔恩会急得发狂,满世界地寻找它们,甚至因此抑郁而死。然而,它们发现,乔恩居然又来到了宠物商店,发现了它们两个,很开心地又重新把它们买下来。事情过后,加菲猫说,我永远都不想知道那个答案,为什么乔恩压根没有去寻找我们?为什么他会那么快就光顾宠物商店?我永远不会问乔恩这些问题的,并且,我也不会去想。

这是加菲猫真正的智慧。这种智慧超过它所有的俏皮话。亲爱的,不要以为你会比一头肥猫聪明,你为什么总是追问那些愚蠢的问题呢,还为此苦恼不已——“你在我之前有过几个女人(男人)?”“在床上,是她(他)比较棒,还是我?”“当我变成穷光蛋(丑八怪)了,你还会像现在这样爱我吗?”……

好像是电影《惊声尖叫3》,一个女人出车祸即将死翘翘,她的丈夫赶到了。女人喘息着对丈夫说:“我死后,你还会再娶另外一个女人吗?”丈夫深情地凝视她的眼睛:“放心,我一定不会。”她继续喘息着说:“那你答应我,也不可以再和别的女人做爱,好吗?”丈夫先是一愣,然后就像琼瑶剧里的马景涛一样,用尽平生之力,摇晃着她的脑袋声嘶力竭地:“宝贝,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到!!!”这种晃脑袋大法,若非琼瑶戏的女主角,正常女人都不可以承受,何况是一个垂死的女人呢。女人彻底死翘翘了,带着那个永恒的问题飞去了天堂。让我总结一下:如果,你想活得久一点,有些问题就不可以问,正如《梦醒时分》那首歌唱道:“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进一步的建议是:现在不必问,将来不必问,永远不必问。倘若忍不住问了,就变成了一个笑话。查尔斯先生在临终之前——当然,他不是遇到了车祸,而是病重——问妻子:我们结婚这么些年了,一直很恩爱,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我们五个儿子,个个都英俊聪慧,只有哈里又笨又丑,你告诉我实话,他的父亲到底是不是我?查尔斯太太流着眼泪说:老头子,看在你快要走的份上,我就把实话都说了吧,哈里百分之百是你的孩子……查尔斯先生点点头,准备咽气。查尔斯太太接着说,不过,其余四个孩子的父亲可全都不是你啊……听到这话,查尔斯先生没死成,他又气活过来了。因此,你不想死去活来的话,有些事情就永远不必问。至于,有些人永远不必等,我是非常赞成的。除非,那个人是个送比萨的。

所谓幸福,看似妥当牢靠,其实通常建筑在脆弱的基础上,如同在流沙之上盖楼。请安心地居住吧,你总不能因为它可能塌掉,就先动手把它拆除了吧。

语音歧视主义者

如果你是客居某城市的外来人士,对当地的方言会有许多意见。

我在报纸上做了一个专题,把青岛话揶揄了一番。其实,这是多年前的一个心结。那是我挤公车时不知谁推搡了一位女士的臀部,这比捅了马蜂窝的后果更严重。这位尖嗓门的女士运用地道的青岛腔儿,高声指出那个下流者母亲身体上的某个隐秘部位,不顾自己的性别功能,在上头加了一个非常有力的动词,好充分表达自己清白被侵犯的愤懑。在狭仄的车厢内,她坚持不懈地骂了四站路,直到下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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