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再跟青岛的女士打交道,看着她的嘴巴翕张不已,我就担心那里会突然蹦出那个粗俗的动词,不管那张嘴巴是多么红润可爱。
在高考结束后的整个暑假,我把大半的时间消磨在了昏暗的录像厅里,观摩了二十多部港版三级片,都是粤语对白,很难听懂。好在我对情节也不甚在乎。最后只记得许多操着粤语的古今男女大做其爱的场面。大学入学后,恰好宿舍里有位广东同学,他的同乡女友经常来找他,两人坐在床上操着乡音说说笑笑的。虽然他们谈的是文学和天气,但我总感觉他们马上就会宽衣解带的样子。
再早些,我有位美丽的女同桌,从东北转学来的。我喜欢她,也就喜欢了她的东北话,耳朵里充满了许多甜蜜、幼稚的情话,当然是东北口音的。往后,再遇到讲东北话的女士,就觉得她很纯情,即便相遇的地点是某些娱乐场所——这当然是天大的误会。
自我反省一下,我的思维定式全无道理,这已经形成了一种语音歧视——比以肤色为标准的种族歧视更荒谬。语音歧视的集中表现是,一个男人如果讲上海话,就有怕老婆之嫌;讲河南话,就有诈骗之嫌;讲广东话,就有大款之嫌;讲台湾话,就有色鬼之嫌;讲东北话,就有杀人越货之嫌;讲陕西话或者山东话,就有老粗没文化之嫌;讲北京话,虽然王小波称赞这种语音高贵,却有胡同串子或破落子弟之嫌。
消除这些嫌疑的途径是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普通话的最大好处是“普通”,没有个性,也就没有嫌疑。另外,普通话显而易见的一个好处是——适宜谈恋爱,譬如,“我爱你”这种煽情对白,用任何一种方言讲都免不了别别扭扭,一旦用上普通话就字正腔圆、深情款款、境界全出。
你不能让我的钱包也滴血
2006年,婚讯频传,噩耗联翩,搞不懂我喜欢的姑娘为什么全选在这一年结婚。不过,我已经告诉了她们,就不要发红色通缉令给我了。我的心已经在滴着血,你不能让我的钱包也滴血。
其实,不但是喜欢的姑娘,包括世间一切生物,都不要再发红色通缉令给我。鲍勃·迪伦在《答案在风中飘》里唱: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成为男人?我想问的是,一个男人要送多少红包,才能想起结婚?结婚,对于他而言,是绝地反击的日子,是快意恩仇的日子,是丰收喜悦的日子。可怜我结婚太早,还没收几个红包,就只剩下送的份儿了。我,一个已婚男子,就像斗牛场里中剑挣扎的公牛,绝望地目睹一个个红包的背影,消失在无数个新郎新娘甜蜜的笑容里,眼中只剩下一片模糊的残红。你们为刀俎,而我为鱼肉,你们为黄世仁,我为崔白劳,你们为罪恶黑手,而我为自动提款机。我我我……我被逼得连二婚的心都有了。
我决定说几句关于婚礼的坏话,如果谁胆敢请我去参加婚礼,亲爱的,这就会是我的婚礼致辞。
根据一个过来人的经验,我觉得中国式婚礼已经沦落成了一个九流的国产肥皂剧,它融中西陋习于一体,汇聚古今俗套之大全。结一次婚,可以累个半死,其精力消耗相当于一次马拉松,不管感情好坏,估计短期内都不会有二婚念头。毕竟那么多红包不是白拿的,要付出倾情演出的代价。
我多想发动一场结婚革命啊,先革掉红包,再革掉所有的繁文缛节。很遗憾中国没有美国拉斯维加斯那样的所在,那里是赌博之城,还是“结婚之都”。在拉斯维加斯结婚,其高效便捷程度如同吃麦当劳,每年有十多万男女到那里成其好事。最著名的一个例子是小甜甜布兰妮,不过她是上午结婚,下午离婚。这点时间,在中国还不够举行完毕一场仪式。
并非所有的拉斯维加斯婚礼都像布兰妮一般草率。比如,已经故去的香江才子黄霑,他的最后一次结婚就是在赌城,在那里他娶到了小他十七岁的陈惠敏(Winnie)。这个婚姻令他最感幸福。他回忆那段经历——
“拉斯维加斯是天下结婚最方便、最快的地方。我们先去一个政府机构登记,那个政府人员在看我身后有没有人,指着Winnie问:‘这是不是你的女儿?你的太太呢?’我说这就是我要结婚的人。那官员听了羡慕得不得了,马上替我们登记,然后收费。他说要交七十五美元,我嫌贵,对方告诉我那是两人份的登记费,我当时心中还直骂:‘废话!结婚登记不是两人份是什么,哪里有一人份的。’”
“之后,Winnie和我又去教堂,门口有一个黑人守着,那个黑人跷起双脚,架在门上睡觉。里面只剩下一个女法官在办公,她一看到我们,又望我的身后有没有人,指着Winnie再次问我:‘这是不是你的女儿?你的太太呢?’差点把我气死了。她要先收费,又是七十五美元,两人份。她命令我跟着她念:‘我,黄霑,答应不答应迎娶陈惠敏,做我的法律上的妻,爱她,珍惜她,在健康的情形,或在生病的状况,直到死亡为止?’我们都说:‘Ido.’她问我有没有带戒指,我们哪有准备这些东西,摇摇头。她说不要紧,随手从桌子上拿了两个塑胶圈,让我们互相戴上,大功告成。”
——从这里,我可以发现我能够将结婚革命到什么程度:可以将钻戒革成塑胶圈。塑胶圈虽不恒久远,亦无法永流传,可是,它一样可以套牢幸福。曾经,我认为,结婚中惟一不能革掉的就是爱情:至少你们相爱。但是,在当下,这个压根不重要,多的是凑合的感情,勉强的婚姻。因此,我懂得了大肆操办婚礼的原因,新人们没准儿这样想:我们在感情上凑合了,在婚礼的仪式上就绝对不凑合,好歹要找一点平衡吧,再捎带着捞一堆红包,这桩买卖才划算啊。
最后,谨以臧天朔的《朋友》献给准备结婚的姑娘,包括一切有可能发红色通缉令给我的世间生物,我通通地献给你们:
朋友,
你可曾想起了我?
如果你正享受幸福,
请你忘记我……
各位,我就是有这样的高风亮节。在你人生最幸福的时刻,请务必忘记我,忘了我的地址和邮政编码,忘了我的手机号码,忘了我的MSN,忘了我的QQ,忘了我在世间的存在……我将在一个不为你们所知的角落,按按硬硬的钱包,然后,含笑为你们祝福。
猫说
◎今后我永远不做对不起欧迪的事……也许,也许不是永远。
◎有人说我对欧迪太恶毒了。天地良心!我是很喜欢它的,如果我撒谎,就让闪电……打隔壁那条狗!
你看,你看,老板的脸
我准备换个老板。这比换个老婆容易,跟换个液化气罐差不多。反正他们总是给你气受,让你上火。我还可以仿查尔斯·兰姆的笔调来上一段描绘——这是一尊莫名其妙的人物——你眼皮上的上帝——你鞋里的一颗沙砾——一朵阴沉的乌云——办公室里最不必要的装饰——一只跳来跳去的癞蛤蟆,鼓鼓的肚子看来总在生气——一种必需的罪恶。人可以不要朋友,不组家庭,但必须给自己寻一位老板,向他按时领取薪水,所以说他必需;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老板的存在,就是要打破这种平等,限制你的自由,说他是罪恶亦不为过。
但是,我还是要寻求一种完美的罪恶,以便心甘情愿地为之出卖自己。我认为,古时的孟尝君可以算得理想的老板。只要你有一把破剑和一张厚脸皮,就可以投奔他去。弹弹剑,唱唱歌,就能食有鱼,出有车,老母有了奉养。纵然王安石这老古板骂孟尝君是鸡鸣狗盗之雄,但对于一种显而易见的“罪恶”,你还能要求多高?
也有今日之孟尝君。这位老板有一桩豪气干云的壮举。他倾其所有,包机抢救中了蛇毒的打工仔性命。我在报上读了这则消息,热血沸腾。这才是真正的古道热肠,比孟尝君还仁义。有这么一位老板,真是一大快事。考虑到这老板做卖蛇的生意,而我一见活蛇便毛骨悚然,才打消了投奔他的念头。
除去慷慨与仁义这两条起码的优点之外,我认为他还应具备更多可贵的品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这些可以留到日后他的追悼会上再说。即便他并不具备这些品质,也可以一股脑加上去——悼词中的主人公,除了名字熟悉外,会呈现一种令我们感到陌生的面目;悼词中也表达了一种希望,希望他生前会当真如此,虽然他没有做到,但我们已经用谎言粉饰、原谅了他。
我还有一点小小的要求。老板没有幽默感,就不要讲笑话。我这人对幽默敏感,往往在笑话尚未结束时,就领悟到了妙处;但是,对不可笑的幽默反感,会起一身鸡皮疙瘩,粒粒可数。有过这么一位老板,喜欢讲此类的笑话。我开始不笑,笑不出来。看到周围的同仁乐得不行,我才由衷地大笑。慢了整整一拍。别人往往误会我反应迟钝,这让我痛心疾首。
因为一直没遇着这样的老板,眼下还没换成。但我知道最终的结果,无非就是换个人对你老板着脸,好歹有点新鲜感觉。手头有本《魔鬼辞典》,是这样解释老板的——老板,老板,就是老板着脸。呃,有道理。记得那位爱讲笑话的老板,在不讲笑话时,也是老板着脸的。
如何分配一条鱼
我们将要展开的话题是分鱼,这是一件比吃鱼更有兴味的事。
应了“年年有余”的俗话,依照敝乡的风俗,鱼成为席终的主菜,压轴的大戏,瞩目的焦点。只见鱼体横陈,热气缥缈,香味氤氲——且慢!后生小子们放下你性急的筷子。鱼此刻是凛然而不可侵犯的。必须是在座的最具权威者,方可享有第一筷的权利,好比欧洲的贵族对领地的新娘享有初夜权。同时,该权威还承担一项神圣的义务:分鱼。
我所知道的分鱼有两种版本——“家庭版”和“社会版”。“家庭版”的分鱼是个经典的故事,饱含亲情与热泪:小时候,家里生活拮据。难得吃一次鱼,亲爱的妈妈总是把鱼肉分给孩子,自己啃鱼骨头,微笑着说:“妈妈最喜欢吃鱼骨头了。”妈妈一直这样分鱼,孩子们信以为真,妈妈原来喜欢吃硬邦邦且带刺的鱼骨头。长大后,生活好转,经常吃鱼了。孩子们惊奇地发现,妈妈不再爱吃鱼骨头了。他们恍然大悟,妈妈这些年来一直在撒谎呵——这个故事并不稀奇。其实,撒谎的妈妈每个家庭都有一位,但并不是每个孩子最后都能明白妈妈为什么撒谎。
“社会版”的分鱼是个趣致的笑话,饱含幽默与智慧:敬爱的领导大筷一挥,把鱼眼剔出来,呈送给主客,曰“高看一眼”;把鱼骨头剔出来,赠给另一位贵客,曰“中流砥柱”。然后,他分配鱼嘴巴,叫做“唇齿相依”;分配鱼尾巴,叫做“委以重任”;分配鱼翅,叫做“展翅高飞”;分配鱼肚子,叫做“推心置腹”。格外细心的领导还能一筷子找准鱼腚——好像鱼也有三围——分给座中不怎么得意的一位,此谓之“定有后福”。
那时,我刚刚踏上社会,乍睹如此分鱼,忍不住好笑:鱼身上的杂碎都搭配着一个个好听的名目送了出去,最好的鱼肉反留给了自己。领导敏感地瞥见我脸上余波荡漾的微笑。我连忙解释,分鱼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这回大开了眼界——我没有说出真实的观感,尽管领导分给了我一块鱼肚子。待我总算不薄,好过让他“高看一眼”。
有一些婆婆妈妈的哲理美文和公益歌曲告诉我们,社会是个温暖的大家庭,让世界充满爱。我很敬仰这种博爱的想法,并且被它的天真一再地打动。但家庭与社会终究是两样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游戏规则——单是“如何分配一条鱼”就有如此大的区别。
看穿分鱼的奥妙后,后生小子就可以出来混社会了。有朝一日,掌握了分鱼的权柄,可以实行一点改革——在对别人“高看一眼”的同时,再赘上一筷子丰肥的鱼肉。毕竟这只是分鱼。
我要的是女友,不是女优
小S在《康熙来了》中说:“有一次,我和大S主持金城武的记者会,他就进来化妆间。我跟你讲,尿就差点喷出来。”蔡康永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问:“你看到喜欢的男生会喷尿啊?”小S解释:“一个男人怎么会这么帅!我就是那种震惊后有一点松弛的感觉。”我当时正好喝水,噗的一声喷了一桌子。
无论喷的什么,代表的都是一种快乐,非常快乐。
还记得她和齐豫的那一次。齐豫当然还是一贯的波希米亚风。蔡康永问:“你身上这是一个真的披肩,还是桌布?”齐豫苦笑:“它是个真的披肩。”小S接着问:“所以你的裙子也是真的裙子,不是窗帘?”齐豫的表情很有点抓狂。虽然我很喜欢听《橄榄树》,也忍不住仰天大笑三声。
好聪明的一个女人。不过,这是咄咄逼人的那种聪明,聪明到让一般男人害怕。当年看《射雕英雄传》时,朋友问我,黄蓉做你女朋友,你受得了吗?我考虑了一下说,受不了,我宁可选择梅超风,桃花岛上的梅超风还是很纯情的。像黄蓉这样的女孩子,太厉害,你简直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她,可怕可怕。而小S,一个活脱脱的咸湿版黄蓉,当然罪加一等,再厉害的男人也得退避三舍。
男人会欣赏一个小女孩的淘气。每次只要有个子高的女艺人上节目,譬如林志玲来了,小S就会拿出秘密武器——一个木箱子,上面还写着:没有人会看到这个箱子,然后她站在箱子上主持节目。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觉得这很可爱。她百无禁忌地大谈拉屎放屁性事,剪费翔胸毛,看罗大佑内裤,吃王力宏豆腐,正统的男人当然会受不了,不那么正统的男人会表示欣赏,但并不代表他们盼望小S做自己现实中的女友。虽然她既擅长撒娇又很会耍骚,虽然她的身材是前凸后翘的S型。抱歉,她不是合适的意淫对象,他们宁可选择那个假得没有灵魂的林志玲。许多男人把讲黄段子当做幽默感的终极体现,他们希望女性给予的回应是羞红了脸说一声:“好讨厌呀。”然而,当女人的黄段子讲得比他们更加生猛,更加劲爆,更加可乐时,他们将感到尊严受到冒犯,并暗暗地将她视做潜意识的敌人。
或许是男人都蠢笨,受不了女人太聪明;或许是男人都虚伪,受不了女人太尖锐。
我的这个调调儿有点像宝二爷,但我愿意把自己也一齐骂进去。好吧,我承认我受不了。黄蓉、小S这样的冰雪聪明人,不是寻常俗物能配得起的。好在黄蓉找到了他的靖哥哥,而小S呢,起初遇到了精灵古怪的黄子佼,发生情变,终究遇到了许哥哥。此君面貌温柔敦厚,似乎和郭靖是一型。也只有这样大智若愚的男人才能配她。
像怀春不遇的王小波同学,平心而论,很有几分姿色,几乎算得上第一眼美女,说话大胆,擅长搞笑,和小S有一拼。虽然,她很受欢迎,但遇到的男人都愿意把她当哥们,没人认真地和她谈一场恋爱。她相当郁闷。我对她解释说:“原因很简单,绝大多数男人都是俗人,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个女友,不是女优。”
猫说
◎人们为什么喜欢玩具熊呢,这是因为它们的个性,它们不会吃你的东西,不会和你约的女孩跳舞,不会抢你的风头。
◎(乔恩:加菲,你的问题在于,你认为自己是人类。)加菲:你说得对,我得想办法克服这种自卑感才行。
春宵一刻数千金
我要谈的是洞房花烛夜,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并就这个话题不动声色地进行了一番调查。我发觉,现代的洞房花烛夜,主题已发生了巨大变革。据许多当事人回忆,那一夜最令他们兴奋、激动、难忘的事情是——数钱。
洞房里照耀的不再是爱流泪的龙凤红烛,而是朦胧的情调台灯。灯光下幸福的新人,像是秋天的松鼠,快乐地守着一大堆坚果——至少上百,多则二三百个红包,在大红的被面上熠熠生辉。新人的笑容原本在录像师的镜头前掏空了,满脸疲惫,这时重又焕发出丰收的衷心喜悦。所谓“春宵一刻值千金”,那是古典的洞房花烛。哪比得上如今“春宵一刻数千金”的快乐。格外聪明的新娘不但头脑清楚,数钱迅速,初步显示出当家理财的才干,还能巨细靡遗,细心计算,很快得出结论——关于这次婚事的投入与产出,以及获得的盈利。总结性的发言后,她确定了今后的投资意向,不外乎蜜月旅行、皮草店、首饰屋……眼光犀利、虑事周详、高瞻远瞩的新娘还能根据钞票的厚薄推测人情的厚薄,断定某人的品行,是否值得交往,从而确定了今后的家庭外交重点。满心惊讶与佩服的新郎应该明白,不要觊觎一把手的地位,不要妄图作无谓的斗争,乖乖地让贤吧。
至于红包,自然上升为洞房花烛夜新的神圣主题。它的授受过程,涉及到社会学、关系学、民俗学诸多范畴。人情的往还,附着在钞票的数额上进行,更需数学的一系列加减乘除来计算一番。对一方来说,是温情的掠夺,合法的剥削;对另一方而言,是无奈的进贡,无私的援助。两方的角色可以互换。除非你打定主意不进洞房,那就注定了被剥削、掠夺的可悲命运。据此也可以断定,中国的独身主义者难成气候。
有个激进的建议,废除红包,在婚宴大厅的门口设置一台刷卡机,大家刷完卡进去吃饭,这样省事。我反对,有三个理由:一、不符合现阶段国情;二、这将剥夺新人的多少快乐;三、洞房花烛夜新人们总得找点特别的事儿干吧,免得让这个夜晚流于寻常。拆红包,数钱,展望未来,美好的三部曲。
最后,我要透露小跩跩的一点隐私。那一夜,他心情很矛盾:结婚这么个累法,一辈子就这一回了。但想想红包的数目,结婚确是致富的捷径。难怪伊丽莎白·泰勒要一气儿结八回。问题是,结它十回八回婚,即使能找得到新娘,不知能不能找到肯送红包的客人……在喜悦、疲惫、患得患失的憧憬中,他拥抱着爱人,沉沉地坠入了梦乡。
罪恶感是荒谬的事情
小跩跩告诉我,他老有一种罪恶感。他给自己制定了一个新年愿望,将体重减到二百斤。每天早晨,他都要在床上进行一番天人交战,关于要不要起床跑步的问题。三分钟之后,他决定,无耻地继续躺下去,让心灵承受谴责吧,因为,在一张很大很软的床上谴责自己,绝对算不得可怕的折磨。
王小波告诉我,她老有一种罪恶感。每个人都认为她菜高八斗——饭量很大。她是青岛最快的筷子手,当年,我们八个人共同对付一份清水鱼的时候,她施展拨草寻蛇之技,把一半的鱼肉先揽到自己的小盘里,然后再一招风卷残云,电光石火一刹那,鱼肉已经消失不见。总之,有了她在,其他七个人只能分享剩下的二分之一。她的口头禅是:这东西真好吃!越吃越饿(在吃了两盘清水鱼和一盆毛血旺之后)!她的经典语录是:怎么吃了跟没吃一样(在此之前,她已经吃了二十串烤肉、一个烤火烧、一碗凉面、三杯啤酒)!乔恩曾经批评加菲猫说:你只要节食,两个发展中国家就有足够的粮食了。我以为,王小波只要节食,至少可以救济一个发展中国家。
然而,我是富于同情心的好人,眼看朋友陷入心理困境,我怎么能袖手旁观。我告诉他们,罪恶感这种事情,是最要不得的。它并不能阻止你做坏事情,只是让你做了坏事情之后,制造自己仍然是痛苦的好人的幻象。有的女人,谋杀了亲夫都不见得有一丝惭愧,却会为多吃了一球冰激凌觉得自己罪孽深重。有的男人,走私贩毒杀人越货什么都干,却很遵守交通秩序,看到儿子闯红灯,就忍不住责骂他一通。因此,所谓的罪恶感,实在是世间最荒谬的事情。
幸好还有加菲猫,它是上天派给我们的罪恶感克星。
首先,不要把跑步当成运动。可以参考一下加菲猫最喜欢的运动项目:踢欧迪一脚;抓举小羊腿;狂吞炸面包;海塞奶糖;换电视频道;打呵欠;捣烂闹钟;嚼东西;捶蜘蛛;随时打盹……与此相比,跑步根本就是一种毫无意义的作为,它不过是把一具愚蠢的肉体,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个过程不产生任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耗损了大量氧气,制造了大量废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它甚至不能带来任何精神的愉悦,请看那些跑步的笨家伙,哪一个是面带愉快微笑的?全是龇牙咧嘴,穷形恶状,气喘如疯牛。请安心地躺在床上打盹吧,这已经是最有益的运动了。倘若感觉运动量太小,就张开嘴巴,尽力地打几个呵欠。
其次,贪吃绝对算不得坏事。请看加菲猫的饮食心得:把每顿饭都当成你生命中的最后一顿饭来吃;今日食,今日毕;嘴里的食物至少要咀嚼一遍;不吃水果蔬菜,这样你吃什么就会像什么;两餐之间只可以吃零食;不要把甜点留到最后,先吃为快……我尤其赞同第一条。因为,世事无常,你无法预料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事情。或许,一颗从宇宙深处远道而来的小陨石将击中你的头顶,可能,一场里氏75级的地震将震塌你的屋子,甚至,你将会被某个处于饥荒中的发展中国家派来的刺客暗杀。
亲爱的,请牢记我的体会吧,舒服无罪,享受无罪,快乐无罪。倘若加菲猫是禅宗大师,会作偈云:跑步本无趣,鱼肉亦非毒。时时勤进食,如此最靠谱。
猫说
◎有人管这叫懒惰,我称其为深思。
◎懒惰有一点特别招人喜欢,那就是,不用学就会。
恶习令人愉快
在某些方面,我并不完全赞同加菲猫。
譬如,它说,球状也是身材。对女人而言,胸前有两个球状物,起码可以表示,她的小孩子将有丰厚的营养储备。对男人而言,肚子上有一个大球,若非要去沙漠探险,并且有可能饿死,实在无须积蓄这么大量的脂肪。
因此,我比较喜欢运动。这一点比较像乔恩。他对加菲猫很兴奋地说:我每天做几个仰卧起坐,我就会有一个平坦的腹部了。加菲猫懒懒地说:我认为,有一个平坦的背部就足够了。除了运动之外,我还喜欢听音乐、读书、看碟……尽管品味庸俗得可怕,我乐在其中,并情愿为此牺牲一部分的睡眠。在加菲猫看来,这些不过是恶习而已。我心甘情愿地享受这些恶习。恶习绝对令人愉快。
但是,上面提到的那些还不是我最大的恶习。
每天早晨,站在浴室里,我万念俱灰,都要问自己一遍: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个铁家伙很冰冷,我握着它,对准自己的脑门,感觉不太合适,又移动到下巴的位置,还是感觉不好,最后,我把它对准了胸膛,肌肤可以感受到一丝轻微的战栗。是的,我还是有一丝莫名的恐惧,还有对尘世温暖的不可抵挡的留恋。
但我已经没有退路。我绝望地按下了开关。冰冷的水喷洒了出来。
三年前,我开始每天早晨冲一个凉水澡。事实上,这很像一场轻微的SM。尤其是冬天到来的时候。当凉水冲激到身上,会感到呼吸困难,皮肤烧灼,心跳暂停。最近还下了雪,温度降到了最低点。但我已经坚持了三年。我找不到任何停止的理由。哪怕再不喜欢,每天早晨,我还是必须光溜溜地站在浴室里,欣赏镜子里悲壮的表情,然后进行残忍的自虐。当然,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起码,它证明了我比较勇敢。
这真是一种可怕的恶习。
有时候,爱情也是。当它已经不再温暖,当它带来的只有冰冷。为什么你还是不能放弃?只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勇敢的傻瓜?
比起凉水澡,爱情是一种更可怕的恶习。
我逐渐找到了一点快乐。冲完凉水澡后,接下来的这一天你都会比较清醒,并且,觉得自己很干净,甚至是纯洁——我不想侮辱这个字眼,但非此不足以表达。
热水可以洗涤皮肤,凉水却似乎可以洁净灵魂。
当然,只是似乎。世界上的好多事情都是可以用“似乎”来解决,她似乎很爱你。你似乎也爱她,大家似乎都有希望中彩票……
当在12月的清晨冲完了一个凉水澡,我似乎觉得世界上没有其他太多的事情,似乎会比这个更难以面对。因此,我的心情似乎总是很好。
猫说
◎应该有更好的方式开始新一天,而不是千篇一律地在每个上午都醒来。
◎如果早晨晚一点儿来的话,我会喜欢早晨的。
◎乔恩,快带我看兽医!我有失眠的毛病,每过十二或者十三小时,我就醒了。
◎你以为一天睡十八回觉是件容易的事吗?
单车·公交车·滑板车
二十八岁的单车
我已经二十八岁,胯下还是一匹无烟铁骑,并且有十八年的驾驶经验。虽然这段漫长历史不足以骄人,做着汽车梦或者已经梦想成真的人们,何妨陪我短暂地怀一下旧,回忆一下那单车上的好时光。
十岁的单车:头一回上街,就遭遇了生死劫。车轱辘被彻底压扁,我毫发无损,只担心回家挨顿饱揍。那车子是父亲攒足三个月的薪水咬牙买的。天黑了,我在大院里的冬青丛里窝着,不敢回家。闻到饭菜香味,熬不住,很没出息地回去了。没料到大受抚慰,母亲还炒了几个好菜为我压惊,仿佛是奖赏我制造的这场灾难。我对父母的表现颇感意外,好在不曾挨揍,也就不放在心上了。许多年后,提起这档子事,母亲捂着心口说:“真是吓死我了,好像白捡了一个儿子!别说就弄坏了一辆车子,就算惹下了塌天的祸,那时我也舍不得动你半个指头了!”
十七岁的单车:这是个轻狂的年纪,骑车姿势也轻狂——呈匍匐状,屁股与脑袋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如同修炼蛤蟆功;双腿箕张,脚尖一致对外,活脱脱像只鸭子;行车路线是歪歪扭扭的“之”字形,犹如螃蟹的横行霸道。这种蛤蟆、鸭子、螃蟹的仿生姿态结合体,坦白说,非常之别扭。采取这种非常姿势,招摇过市,自然引得人人侧目,少年内心得意之极。如果再把一个漂亮妹妹,搁在车座前的横杠上,半搂半抱着,驶过人潮汹涌的大街,更能惊世骇俗。当然,正经人通常以流氓目之——班上有对早恋的家伙,为抗议老师和家长的悍然干涉,就当众干过这种流氓行径。后来,两人居然喜结连理,生了个丫头片子,漂亮得不像话。举家出行,还是一辆单车,那骑车的姿势却像负重的老牛了。女儿就喜滋滋地坐在妈妈当年惊世骇俗的位置上。
二十岁的单车:那一年,我期期艾艾地向父母提出购买摩托车的要求。理由很不像话,就是某某人都有了,我没有,所以一定要有。自然被无情驳回。其实,我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泡妞。可惜这理由上不了台面,又找不出别的合理借口,只能一味地软磨硬泡。父母终究恩准所请。我如愿以偿,胯下铁兽嘶吼,顾盼自雄,风光无限。不曾想还没泡到妞,先招了贼,铁兽化做黄鹤一去不返。万般无奈,又把角落里蒙尘的单车请出来。它已经堕落到相声中讽刺的悲惨地步——“铃铛不响,全身都响”。但它没有阻挡爱情的到来,这辆破车上载着我一段极其美好的回忆。
二十八岁的单车:与风流浪漫沾不上边,载的通常是一捆大葱、两扎芹菜、三两芫荽,最重的负荷是煤气罐和日渐发福的老婆。想起香港影片《孤男寡女》中华少狼狈不堪地学开摩托车,简直“秋行夏令”,何苦来哉。我变成了坚定的环保主义者,瞧不上所有屁股冒烟的铁家伙:骑单车的人比摩托车上的家伙长寿,轻易不会撞死,起码不容易得上关节炎;骑单车的人比开汽车的家伙高尚,没有释放大量有害废气,对维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作出了贡献;骑单车的人比坐飞机的家伙脚踏实地……诸如此类的好处,我可以一直列举下去——二十八岁的男人已经学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上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借口。
三十三岁的公交车
我已经三十三岁,经常坐公交车。
来到青岛后,从前练就的单车绝技基本荒废。此地波涛汹涌的地形,不适合这种原始的交通工具。同事和朋友里很多买私家车的,我始终没兴趣。没兴趣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没钱,次要原因是我很喜欢在车上看野眼。青岛街头,美女出没几率还是相当高的。我是一名司机,就不能分心欣赏美女,一分心,就不知道会把车开到哪里去。我决定写一篇《三十三岁的公交车》,以表示我在公交车上行进时,并没有把全部的精力放在了欣赏美女上,我甚至进行了一番哲学思考。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书斋哲学家,我是第一位公交车哲学家。
我有这么一个习惯,倘若上一辆空空的公交车,肯定是要坐到后排去。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有个朋友问我,你干吗非要坐后排?那里颠得多厉害呀!我思考了一下,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我是个后排主义者。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小时候,我喜欢坐第一排。原因无他,在幼儿园里,第一排的孩子总有机会分得较多的糖果,而且享有挑三拣四的权利。总之,很有些甜头。中学时,遇到这么一位老师。前辈同学告诫,听他的课,坐前排的同学最好打一把伞去,我不明所以,仍旧抢到了第一排的有利位置。然后,我开始为自己的敏捷后悔莫及。老师课讲得不坏,聆者如坐春风。怎奈春风化雨,点点滴滴,飘飘洒洒,沛然莫能御之。坐第一排深受拘束,不好做些抵挡的动作,只好任其唾面自干。
这固然是提高修养的好途径,我那时还年轻,缺乏耐性,毅然采取了退避三舍的策略,一下子退到了最后一排。我发现后排的姑娘总是比较漂亮,后排的男孩子总是比较有趣。我的学习成绩跟着来了个退避三舍。但我并不怎么感到后悔——糖果已不能吸引我,诱惑我的是一些比糖果更甜蜜的玩意。
工作后,有机会坐上一些讲台。大约手里没有糖果,台下的也并非孩子,前几排总是稀稀朗朗的,闲置的座位如同空空的牙床。我下意识地对第一排的人感觉亲切,对他们报以微笑,对游荡在我布道范围之外的人,那些远远地躲在后排的家伙,则存有一丝隐隐的敌意。也许,还有一点点艳羡。他们在那里打呵欠,睡觉,掏耳朵,摸鼻子,自由自在——我鼻尖的粉刺忽然有些发痒。但是,并不是每个人摸鼻子都像楚留香那样潇洒。我克制住了自己,也暗自宽恕了那些散漫的家伙。
人生不是一个“排排坐,分果果”的简单游戏。你有指定的父母,指定的籍贯,但没有指定的座位,更没有指定的糖果。你必须要选择一个座位,不管前排后排,但要自己喜欢。这个座位往往可以决定你得到多少糖果。
央视名嘴白岩松自述他是个永远坐在第一排的人,这一点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在这个行当会成功。而我最终成为一个人生边缘的记录者,也可用坐在后排来解释——在后排一览无余,可以看到更多别人无法察觉的东西。选择座位居然会决定你的职业。
自然,它也会决定你的婚姻。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婚姻幸福的秘诀——测验一下你们是否可以在座位上取得一致。如果你是个习惯坐在后排的家伙,那就不要娶那个喜欢坐前排的姑娘。反之亦然。婚姻是剧场里的双人座,两人要手牵手心连心地坐在一块儿,这样才能静静地欣赏精彩的戏文,倦了则倚在对方肩头打一个甜蜜的盹儿。
话题扯得有点远,让我回到公交车上。倘若我坐前排,到头来肯定没座。因为我是个好人,看到有老人颤颤巍巍地上来,会第一个站起来让座。如果坐到后排,会有人在我之前让座,我就可以舒舒服服坐到目的地。这又说明,我似乎不是个好人。因为,我宁可把好人让给别人去做。我只想做个有位子的人。然而,如果车上没人给老人让位的话,我还是会站起来。这个位子不要也罢。
世界上有太多的标签:左派、右派、象派、驴派、蓝营、绿营,环保主义者、犬儒主义者……那么,我命名一个后排主义者,也是蛮有道理的吧。
第二,坐后排,所有上车的美女我都不会错过欣赏的机会。尽管,坐公交车的美女越来越少。燕子飞入了王谢堂前,她们也纷纷地投入了名车豪宅。这不可避免地让我这样的穷人有点伤感。
第三,我不怕颠,甚至享受那种摇摇晃晃的快感。这说明了什么,难道我是一个喜欢折腾的家伙?或者说,我勇敢,坚强,热爱生活——我喜欢后一种说法。
当然,除了可供进行哲学思考之外,公交车还算是浪漫的交通工具。通常而言,交通工具的浪漫程度与速度成反比。单车最浪漫,象征着纯纯的爱,它还会让你想起夕阳、野花、初吻……飞机会让你想起什么呢,不要脸红,不必坏笑,难道不是暧昧的“打飞机”吗?公交车则介乎两者之间,它最适合上演悲情戏。
张爱玲想必会赞同我。《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她安排振保与娇蕊的重逢,就是在公交车上。两人意外地共座,娇蕊还抱着孩子。结果,振保给不争气地弄哭了。
我理想中的重逢也是在公交车上。有时,因为塞车或者红灯,两辆相对行驶的公交车交错地停在一起。我向对面的车张望,一张张陌生的疲倦的面庞,每张面庞背后都有故事,但我懒得去探究。我看过了无数的脸庞,只为寻找一个你。过尽千车皆不是,我仍暗暗期望,能在此种情境下与你重逢。终于,在逝者如斯的车潮里,我们如同两叶浮萍般交会。隔了两层车窗,你看不到我的皱纹,我亦看不到你的白发。两人凄凉地微笑,挥手,张望,甚至来不及流泪。待到渐行渐远,依然沉浸在美好的忧伤里。
如果真有这么一刻,亲爱的,你忘掉也好,最好你记得,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一百岁的滑板车
我已经一百岁,经常骑滑板车。
鉴于我还没活到这个岁数,这些个方框留到百岁大寿时再补充吧,请各位务必等到那个时候。
猫说
◎后排座位上的小孩会生出意外,后排座位上的意外会生出小孩。
“淫荡”的心
网上有个听错歌词的帖子,有朋友说,他一直很郁闷,为什么“我们坐在高高的骨灰缸边,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还有朋友说,他听童安格唱“野驴呀,神秘野驴呀,野驴野驴呀,我一定要找到它”,大惑不解,难道这位儒雅的歌星其实是个可恶的偷猎者?
而我错得更离谱,我第一次听《驿动的心》,一个悲切的男人唱:“淫荡的心,已渐渐平息,疲惫的我,是否有缘,和你相依?”我心里想,这歌词真直白,不过,浪子回头金不换,改正了错误还是好同志嘛……
后来,我知道,写这歌的人叫梁弘志,歌里唱的其实是“驿动的心”。这歌流传开来时,一个有学问的老头儿在报纸上写了一篇咬文嚼字的文章,指出“驿动”在语法上是生造的词,根本讲不通。虽然有个成语叫“驿马星动”,但硬把这个成语捏成一个词,实属对于汉字纯洁性的玷污。
老头儿说得头头是道,却不能阻挡这首歌的深入人心。作为一个弄文字的人,我要说一句,有的词造得拙,有的词造得妙——“驿动的心”就是后一种。一旦被多数人接受,它就是成语了。所谓成语,就是这么来的。
当然,在此我不是要表彰梁先生在语言方面的贡献,作为一个音乐人,他已经打动了万千心灵。可以预见,《恰似你的温柔》会一直被中国人传唱下去,或许直到文明消失的那一天。而他的《读你》,一曲如此深情的歌,对我们的恋爱事业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花前月下,你要用歌声制造一点浪漫,这首歌是上佳选择。当你轻声歌唱:“读你千遍也不厌倦,读你的感觉像春天……”好像天上的星星都在她的眼眸里焚烧,仿佛人间的三月天在你的身边永驻。我一直以为,梁弘志可以获得这样一个荣誉称号:“歌坛徐志摩”。那种轻灵浪漫可谓一脉相通。
生于七十年代初期的人,会怀念一个遥远的卡带时代。在对音乐最敏感最狂热的青春期,攻占我们耳朵的是卡带里的台湾校园歌曲。那时候的歌,旋律悠扬,乐而不狂,哀而不伤,有一种昂扬的力量,不像如今MP3里的流行歌,有一种冷冰冰的酷,会让你的心一直沉下去,沉下去……
“当春雨飘呀飘地飘在你滴也滴不完的发梢,戴着你的水晶珠链,请跟我来……”这是梁弘志昔年的《请跟我来》。如今的王牌词人方文山,写了一首怀旧风格的《七里香》:“雨下整夜,我的爱溢出就像雨水,窗台蝴蝶,像诗里纷飞的美丽章节……”品一品滋味,方文山的意境差了不止一个档次。然而,发梢上的雨终究会滴完,青春也无法倒带。难道逝去的真是最好?还是我已经无可救药地变老?
手机里还存着2004年11月1日晚上朋友发给我的短信:“听广播里说,梁弘志去世了,伤感中。”看到时,心微微地痛了一下。仰望星空,吹来的风有点冷,这颗“淫荡”的心不再荡,那颗“驿动”的心不再动。
猫说
◎我居然在吃饭时候睡着了。这就对了,我已经达到好吃懒做的顶峰了。多么令人沮丧呀!在到达顶峰以后,就没有什么好奋斗的了。
◎努力工作不会导致死亡!不过我不会用自己去证明。
◎工作好有意思耶,尤其是看着别人工作。
发烧与发骚
小时候,据说有位远房叔叔是疯子。疯子叔叔跟大街上流着口水、念念有词、特立独行的家伙不同,他不顾父母老婆孩子,只抱着一台音响过日子,光买一根什么线就花掉了两台彩电的价钱。后来,他得了绝症,在死前把音响和唱片卖给了南方的富人,用这笔钱给离婚的老婆在城市的繁华地段买了一栋大房子。疯子叔叔做过这件事后,在人们的口碑中马上变得好起来,甚至有人认为他一点也不疯,简直老谋深算。
长大后,我对音响发生了兴趣。父母大为担心,他们认为我会把祖上留下的老房子卖掉去换音响——既然音响可以换房子,我就有可能做出用房子换音响的蠢事。好在我没有。事实上,要疯到那种程度也是一件需要勇气、决心和毅力的事。
由于疯子叔叔的缘故,我对探测发烧友的心态更有兴趣。他们可以淡漠甚至戒掉七情六欲,也许正因为音响给了他们绝大的快感,能够抚平一切欲望与骚动,在精神上的极致享受之外,甚至伴随着生理上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