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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湖夜雨 当前章节:1523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4:51

①飙欻:狂风,疾风。

245:31:08 2007.5玉真之仙人,时往太华峰——李白和玉真公主的情缘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玄元九仙主,道冠三气初——唐代的道教文化

玄元九仙主①,道冠三气初。应物方佐命,栖真亦归居。

贻篇训终古②,驾景还太虚。孔父叹犹龙③,谁能知所如。

《高士咏·混元皇帝》

此诗为盛唐时著名的道家高人吴筠所作。据说李白能够面见玄宗,被封为翰林学士,除了玉真公主的介绍外,也得力于吴筠的推荐。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道教盛行的时代,因为道家始祖是老子,老子姓李名耳。于是,李唐一族就自认为是老子的后代,毫不客气地将道教算做“本朝家教”,大大地提升了道家和道教的地位。贞观十一年(637年),唐太宗颁《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自今以后,斋供行立,至於称谓,其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明确规定了男女道士们的地位高于僧尼。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玄宗亲注《道德真经》,并把《老子》列入科举中的必考书目。这手最厉害,就像现在的高考指挥棒一样,科举必考,普天下学子谁敢不学?所以,唐代读书人没有几人不把《道德经》读得滚瓜烂熟的。所以,有唐一代出了不少道家高人,除吴筠外,还有诸如孙思邈,吕洞宾、张果老、何仙姑、韩湘子、蓝采和、谭峭、杜光庭等人。

吴筠本来是山东的一个儒生,从小就喜欢读书,文才也非常好,但却在科举中名落孙山。他“品性高洁,不奈流俗”,于是愤然学道。因科举不第而学道者不少,像吕岩(吕洞宾)也是如此。当然,这算比较符合构造“和谐型社会”的出路。像晚唐的黄金甲同志(沙梨熊语)和清代的洪教主,他们落榜后,干脆就造起反来了,朝廷要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得给他个名额啊。

吴筠走进嵩山,拜潘师正为师,全心钻研道术,尽得所传,不久就大道初成。中国的道教,一开始混杂了很多民间的宗教,画符捉鬼,炼丹服药。早期道教的烧锅炉炼丹一派,害人不浅。像葛洪葛仙翁就笃信服食“金丹”可以成仙,他的理论是这样的:“夫五谷犹能活人,人得之则生,绝之则死,又况于上品之神药,其益人岂不万倍于五谷耶?”意思是说人们吃五谷杂粮就能长高长大而活命,不吃饭就要死掉——这是一般食品的功效,那么如果有“上品”的神药吃吃,滋养的效果不比五谷杂粮强上万倍,不就能让人长生不老了?那什么是神药呢?葛洪这样认为:“朱砂为金,服之升仙者,上士也”,也就是说吃朱砂和黄金炼的丹药才是真的高人。但事实上我们知道,朱砂黄金都是重金属类,是对人体有毒的东西,谁想早点见阎王爷就多吃那东西。《红楼梦》中的贾敬和历史上的许多帝王都是吃了“金丹”后提早“升天”去了。

而吴筠却摒弃了这些荒诞不经之谈,他从道家始祖老子那里体会道家的真义。道家始祖老子典籍中,其实并没有烧丹炼汞之类的东东,而是以修身养性为宗。吴筠发扬了这一点,他写有《神仙可学论》一书,认为“远于仙道”有七,“近于仙道”也有七:“以轩冕为得意,功名为不朽,悦色声,丰衣厚味”、“强盛之时为情爱所役,斑白之后,有希生之心”、“闻大丹可以羽化,服食可以延龄,遂汲汲于炉火,孜孜于草木”这些都是吴筠重点批判的行为,是远于仙道的。而“性躭玄虚,情寡嗜好。不知荣华之可贵,非强力以自高;不见淫僻之可欲,非闲邪以自正”这样的行为却是近于仙道的。

由此可见,吴筠对于那些又想骄奢淫逸地享受,又想吃个“仙丹”就上天的做法是嗤之以鼻的。一些实质上是骗子的道教人物,借口炼仙丹,骗钱害命,正是吴筠反对的。吴筠讲究身内有仙丹,不用身外求。人有三宝精、气、神,而修炼精、气、神的前提是“止嗜欲,戒荒淫,则百骸理,则万化安”。其实,吴筠已经具备了道家内丹派的基本思想。后来的钟吕(汉钟离和吕洞宾)继承了这一派,到全真派王重阳更加发扬光大,使得道教面目一新。内丹派类似于气功的锻炼,从实践中看,虽然不能长生不死,但对于养生长寿还是有一定效果的。

吴筠文采不错,他在吴越之地常与文人交往,其中包括像李白这样的。吴筠所写的诗文,很快传于京师之中。《新唐书》中说:“玄宗闻其名,遣使征之。”所以,吴筠面见玄宗比李白要早。有人可能奇怪,怎么玄宗先召见吴筠,难道他的诗比李白还要好吗?吴筠的诗当然不如李白,但玄宗对吴筠优先感兴趣,应该不是针对他的诗文,而是他的道术。自古都是“做了皇帝想登仙”,当了皇帝,金钱美女,要啥有啥,但却留不住时间,在死亡面前,天子小民,一律平等。因此,每个皇帝对长生不老都是感兴趣的。唐玄宗见了吴筠,也是忙不迭地先问道法。吴筠回答说:“道法之精,无如五千言,其诸枝词蔓说,徒费纸札耳!”意思说,道家真义,一本《道德经》就说全了,其余的那些东东,都是瞎发挥,白白浪费纸。玄宗问道法只是个幌子,他最关心的还是长生不老这件事。当玄宗问及如何成仙时,吴筠一口回绝说:“此野人之事,当以岁月功行求之,非人主之所宜适意。”吴筠意思说,修仙这样的事,是山野之人干的活儿,需要穷年累月地练功不辍才行,不是皇帝能做得来的。说来也是,如果皇帝专门修道,不理政事,岂不必将弄得天下大乱?吴筠这样的回答,后来成了道家人物面见皇帝时必说的“外交辞令”。像五代时陈抟面见柴世宗时也说:“陛下为四海之主,当以致治为念,奈何留意黄白之事乎?”

吴筠曾被玄宗委以待诏翰林之职,和群臣一起上朝,参与政事。后来,吴筠见玄宗越来越发昏,就预感到天下将大乱。人家吴筠是什么人,对于《道德经》中所说的“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的道理烂熟于心,于是提前辞职回山,逍遥于吴越的泉石之间,最后于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逝世。吴筠在开元年间面见玄宗时起码要有三四十岁以上,到778年才逝世,肯定要活了八九十岁还要多。

《新唐书》夸奖吴筠:“词理宏通,文彩焕发,每制一篇,人皆传写。虽李白之放荡,杜甫之壮丽,能兼之者,其唯筠乎!”但我们看吴筠这首诗,写得并不是太出色,这首诗说的是道家始祖老子,唐高宗追封老子为玄元皇帝(题目中改为混元皇帝,不知道是不是彭定求那个混球为了避讳玄烨而改的)。诗中全是道士仙家术语堆砌,香烟缭绕,了无生气。虽然不是应制诗,但却也具备应制诗那种单调乏味的特点,比起李杜,远远不如。当然,吴筠集中也有比这首好一点的诗,比如下面这首:

人惊此路险,我爱山前深。犹恐佳趣尽,欲行且沉吟。

不过,吴筠本人以道家高人闻名,还是这首《高士咏》更能代表他的本色。吴筠这个《高士咏》乃是一组诗,共有五十首,分别写了老子、庄子、列子、广成子、尹喜、荣启期、许由、陶潜等道家人物。大家有暇,不妨一读,对道家人物当有更深的了解。

①玄元:指老子。九仙:道家以上仙、高仙、大仙、玄仙、天仙、真仙、神仙、灵仙、至仙为九仙。

②贻篇训终古:指老子留下《道德经》教化世人。

③孔父叹犹龙:孔子曾专门去拜访过老子。学生们问对老子的印象,孔子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缯。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意思是说老子的学识像传说中的龙一样神秘,深不可测。

附:全唐诗卷853中第105首有一篇《胡无人行》收在吴筠的名下,此诗慷慨激烈,非常不错。但此诗并非吴筠所作,而是梁代吴均写的,彭混球弄错了,这里不妨一读:

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铁骑追骁虏,金羁讨黠羌。

高秋八九月,胡地早风霜。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255:31:09 2007.5玄元九仙主,道冠三气初——唐代的道教文化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比王昭君更惨的宜芳公主

出嫁辞乡国,由来此别难。圣恩愁远道,行路泣相看。

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妾心何所断,他日望长安。

《虚池驿题屏风》

这首诗是天宝四年被派去北方和奚族人和亲的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误录为“宜芬公主”)所作。有道是“公主琵琶幽怨多”,和亲之举在汉唐两代一直做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外交政策”来使用。王昭君出塞去匈奴和亲虽然最为有名,而且后世文人吟咏最多。像杜甫就感叹:“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欧阳修嗟叹:“明妃去时泪,洒向枝上花,狂风日暮起,飘泊落谁家。红颜胜人多薄命,莫怨春风当自嗟”。但是,江湖夜雨觉得,王昭君却并不是历史上与胡人和亲的女子中最为悲惨的。一来,王昭君本为后宫宫女,在三千佳丽如花的后宫中,她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终老宫中,正像王安石说的那样:“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二来,王昭君和亲之后的结局,在历代和亲的女子中也并不算很差。

然而,对于唐朝的那些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她们的心情应该比王昭君更加沉痛难耐。她们都是金枝玉叶的皇亲,如果不去和亲,她们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游乐玩耍,然后在大唐的名门贵族、科甲才俊中选一个如意郎君当驸马,过上花好月圆的幸福生活。然而,一纸诏书,就要离别自己的爹娘,孤身一人远去那地僻人蛮的遥远世界,很难再有机会回到家来。这样的事情,对她们来说,实在无异于晴天霹雳。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这是电视剧《红楼梦》中的一曲歌,是说探春的。探春被南安太妃收为“女儿”去番邦和亲,饶是有“玫瑰花”之称的探春,一向精明泼辣的探春,此时也不禁珠泪涟涟,情难自己。

和《红楼梦》所编的情形相似,唐代派往外族和亲的“公主”,往往也只是皇家的旁支。真正的皇帝女儿,被视作掌上明珠的宝贝疙瘩,是绝对不派去和亲的(尤其是唐朝前期)。吐蕃人曾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想娶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可是武则天和高宗的眼珠子,哪里能送到吐蕃去?于是,武则天他们假称太平已出家修道,等风声过去后,就又风风光光地给她选如意郎君,大肆铺张,隆重完婚。这里这个“宜芳公主”,《全唐诗》中说“公主本豆卢氏女,有才色”云云,可能有误。据《资治通鉴》和两唐书上说,她是唐玄宗的外甥女,姓杨。临时被册封为“宜芳公主”。江湖夜雨细查唐玄宗的姐妹,无一人嫁给姓杨的。但唐中宗的女儿中,长宁公主嫁的是杨慎交,如果是他们的女儿,也应该算是唐玄宗的外甥女。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十有八九,宜芳公主就是杨慎交和长宁公主的小女儿。当时,韦后和安乐公主都已经被诛杀,长宁公主虽然没有被杀,也被赶出京城,她那超豪华的宅第也被拍卖。所以,这倒霉的差事,不派她女儿去,谁去?此时杨小妹妹是“爹死娘嫁人”——杨慎交已死,长宁公主又嫁了人。谁又能帮可怜的杨小妹妹说话呢?退一步说,即便是她母亲想帮她,但“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又能如何呢?

所以,可想而知,宜芳公主肯定是和上刑场差不多地难受,如果可能,她宁愿不要这个“公主”的头衔,她宁愿像长安市里普普通通的贫家女孩一样过荆钗布裙的生活,她一定恨自己为什么生为一个女子。可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登上远去的车马,去那遥远的草原。在这个稚嫩女孩的心中,自己似乎就是一只小白兔,被送入那可怕的狼窝之中。她按捺不住满怀的愁闷,于是车马在虚池驿停留时,宜芳公主提起浸透了泪滴的墨笔,在驿站的墙上题下了本篇这首诗。就这首诗来说,对仗并不甚工,遣词造句也无过人之处,最后这句“他日望长安”,也很平常。但这些句子毕竟出自“当事人”之口,读来还是令人相当同情的。

然而,宜芳公主的悲剧还没有结束,她是三月份被送到北方和奚王李延宠成亲的。仅仅过了半年,到了九月份,这些北方的狼族们就又重新叛唐。而他们叛唐起兵时,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将唐朝的公主杀掉祭旗!可怜宜芳公主,于豆蔻年华惨死在胡人刀下。日夜不休的万里胡风,也吹不散她的怨愁!

所以,江湖夜雨觉得宜芳公主比王昭君等要惨多了。说来和亲之举,在汉唐经常有之,和亲虽说对于换得和平的环境有一些好处,但对于被派去和亲的公主来说,却实在是一出惨剧。唐朝之时,就有不少男儿反对和亲之举,比如诗人李山甫就在诗中说:“谁陈帝子和番策,我是男儿为国羞”,又以被迫和亲的公主本人的口吻说:“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后来唐朝的英武之主唐宪宗极为厌恶和亲这样的行为,曾对建议和亲的大臣背诵了戎昱的这首诗:“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地下千年骨,谁为辅佐臣。”弄得大臣们个个红脸,再也不敢提和亲这档子事了。

胡汉恩仇,碧血黄沙,太多的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一任历史的漩涡中将其吞没,她们隐没在暗黄发脆的历史书页中,是那样的无声无息。然而,细细地品读历史,我们还是能听得到她们那几乎杳不可闻的哭泣和叹息。

265:31:09 2007.5沙塞容颜尽,边隅粉黛残——比王昭君更惨的宜芳公主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老杜应景的糗作

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

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片云头上黑,应是雨催诗。

雨来沾席上,风急打船头。越女红裙湿,燕姬翠黛愁。

缆侵堤柳系,幔宛浪花浮。归路翻萧飒,陂塘五月秋。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二首》

老杜这两首诗,倒不是十分生僻的作品,因为风行天下的普及性读物《千家诗》中就选有这两首。说起这《千家诗》,江湖夜雨小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后来却越来越觉得此选本实在太烂。据说这两首五言诗是明朝王相所选,这王相实在是个糊涂虫,脑子大概进了水,老杜的五律,佳作比比皆是,有“气象雄盖宇宙,法律细入毫芒,自是千秋鼻祖”之称,就算是闭上眼瞎摸,找出来的也比这两首强。《千家诗》所选老杜的其他几首五律也惨不忍睹,都是老杜做得很差劲的作品,像什么《登兖州城楼》、《春宿左省》等,虽不能说都是老杜集中的败笔之作,但也是二流水平。王相的鉴赏水平,实在糟之极矣,糕之极矣。

杜甫比李白、王维、孟浩然等小十多岁,老杜当年和他们比起来,名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人家李白形象好,会炒作,写诗也是随性挥洒,妙笔生花。而老杜长得既不像李白那样潇洒出尘,也不像王维那样温柔如玉,经常因为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而且,杜甫是苦吟一派,是“为求一字稳,拈断数根须”那一类型的。而太白则不然,是激情型的,酒酣耳热之余,提笔就写,犹如神助,确是天生之奇才。打个比喻来说,李白手中好比使得是“独孤九剑”,非天分极高,聪明过人者难以领悟,像郭靖那样的恐怕很难学成;但一旦领悟,威力无比;临敌之际,随性挥洒,却妙到巅毫。这一路功夫,不拘常理,正如郑板桥所说“掀天揭地之文,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原不在寻常眼孔中也。未画之前,不立一格,既画以后,不留一格。”此语也可借来当作太白诗风的生动写照。

而老杜却是用功型的诗人,老杜的诗,是日积月累,耗费多年苦功锤炼而成,功底扎实,格律精严。如果用武侠人物来形容老杜,江湖夜雨觉得老杜的“武功”似乎像全真派,早期进境极慢,但随着功力的不断增厚,却越来越强。“右军书法晚乃善,庾信文章老更成”。老杜晚年,各种诗体实在达到随心所欲、炉火纯青的程度,较之李白,实在不落下风。如果用围棋界的例子来比喻,江湖夜雨觉得李白就是范西屏那样的,围棋史话上说范西屏:“布局投子,初似草草,绝不经意,及一着落枰中,瓦砾虫沙尽变为风云雷电,而全局遂获大胜。”这正是天才型人物的特点。而和他抗衡的施襄夏风格却似老杜:“大海巨浸,含蓄深远,邃密精严,如老骥驰骋,不失步骤。”施襄夏凭借他扎实厚重的功力和范西屏旗鼓相当,两人在当湖大战十局,传为佳话。

可惜的是李杜生前却没有PK的机会,李白有生之年,老杜籍籍无名,虽然有不少书鼓吹李白与杜甫的“伟大友谊”,但据现存的诗作看,杜甫对李白是百分百地佩服,但李白对杜甫却不怎么瞧得起。虽然李白诗集中也有两首是写给杜甫的,但是李白这人,喜欢热闹,应酬多多。你如果翻开李白的全集,会发现标有“赠XX”、“送XX”、“酬XX”之类的诗作,几乎要有一半还多,连日本的阿倍仲麻吕也哭一回。李白还写有这样一首诗嘲笑杜甫: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很多人讳言此诗,并声称此诗乃是伪作,并非太白所写。其实也不尽然,以太白“敏捷诗千首”般的才思,自然瞧不上杜甫这等脑筋迟钝的苦吟派。李白曾有诗云:“丑女来效颦,还家惊四邻。寿陵失本步,笑杀邯郸人。一曲斐然子,雕虫丧天真。棘刺造沐猴,三年费精神”。何况当时李白早已成名,杜甫和王维、李白等人比起来,当时只是小弟弟,所以杜甫对李白钦佩不已,李白却不会把杜甫看得太高,这也很正常。而且杜甫早年,说实话,诗写得确实也不是多好,和后来的老杜比起来判若两人。老杜当时在京城时,曾在汝阳王李琎(宁王的儿子,小名花奴)府中混饭吃,他写过一首名叫《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的长诗献给李琎,什么“特进群公表,天人夙德升……”下面还有好多字,不录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找来看一下。如称作“又臭又长”,有点过于损老杜,但读起来确实味同嚼蜡,殊无诗意。而且写诗一定要有真挚的感情,没有真情的流露,写不出动人的诗句来,词句再华丽,用典再铺陈,也只是一个木偶美人,毫无生气。

正是此理,本篇所说的这两首诗,虽然是出自老杜的手笔,也写得别别扭扭,大失水淮。老杜当年,其貌不扬,只是二流诗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这两首“陪诸贵公子……”正是老杜追逐在长安贵公子们的肥马屁股后面,顺便写首诗蹭顿饭的产物。可以想像,人家诸贵公子们到长安城外丈八沟这样的旅游胜地散心避暑、携妓乘凉,倚红偎翠之余推杯换盏,兴致勃勃。老杜却缩在一边,当那种人家吃他看着,人家坐他站着的角色。然后,贵公子们酒酣耳热,怀里抱着美女,听完一曲歌后,再命老杜:“给公子爷写首诗来助助兴!”你想,这种的情境下,这诗能写好吗?所以,老杜这两首诗,遣词造句,虽也不能说差,对当时的情景描绘得也挺细致的,但却只能说是应景之作。诗中一点感染人的东西也没有,也不可能有。如果老杜集中的水准全都是这首诗一样的话,老杜绝对只是二三流的诗人。

有的本子选讲《千家诗》的时候,对这两首诗也赞不绝口,并将“晚凉遇雨”的过程拉扯上政治风云,说是老杜用晚凉后突然下雨暗喻政治风云的变幻,这未免有点太过牵强。大概是索隐派的癖病不改。我们看,老杜这首诗被放在流传极广的《千家诗》里,就仿佛现在的《百家讲坛》一样,影响面是极大的。但有多少人对老杜这首诗耳熟能详?多少人会经常引用这首诗中的句子?人们说起老杜,还是首先想起什么“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之类的。这也说明了此诗绝非好诗。一个围棋国手,也有可能下出业余级的败招,老杜也未必篇篇绝妙,当然这也无损于诗圣的一世英名。老鹰有时比鸡飞得还要低,这也不稀罕。然而就诗论诗,我们也不必强为夸饰,胡乱吹捧。

275:31:09 2007.5落日放船好,轻风生浪迟——老杜应景的糗作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长门尽日无梳洗——冷宫中梅妃的哀怨

桂叶双眉久不描,残妆和泪污红绡。长门尽日无梳洗,何必珍珠慰寂寥。

《谢赐珍珠》

这首诗是唐玄宗一度十分宠幸的“梅妃”江采萍所作。要完全了解这首诗,还要从唐玄宗的后宫生活说起。这唐玄宗前一半开元年间,总体“工作成绩”相当不错,也把大唐推上了盛世的高峰。但随着太平日久,玄宗精神上也不免懈怠起来,开始追求声色享乐。玄宗宫中嫔妃众多,据说曾经流行过“投金钱赌侍帝寝”的做法,呵呵,这倒和韦小宝家的做法差不多。韦小宝不学无术,居然却暗合明皇遗风,实在有趣。

然而,这宫中妃子们开赌,彩头是陪皇帝睡觉的做法也没有流行多长时间。唐玄宗前后曾有两个妃子最受宠爱,一个是武惠妃,再就是大家熟知的杨贵妃了。这两人都曾得到过专宠的待遇。这武惠妃是武则天一族的人,父亲武攸止与武延秀他们是一个辈份,武惠妃很有几分武则天的遗传基因。说也奇了,这李唐家好像上辈子欠了武家的似的,一个个都被武家人迷得晕晕乎乎的。更奇的是,李隆基一开始的原配正妻,后来成为皇后的也姓王。这个王皇后一样地倒霉,肚子不争气,生不出儿子来。情急之下,找僧道求来雷劈过的焦黑木头,写上天地二字及李隆基带在身边。据僧道说,这样不但能生儿子,而且以后还可以像武则天一样风光。王皇后也傻,武则天干掉的就是姓王的皇后,她还用雷劈的木头,怎么看也不吉利。此事在宫中是犯禁之举,很快被人揭发。李隆基无情地将她废为庶人,“移别室安置”。说来这王皇后在李隆基兵变诛杀韦后等时,曾竭力参与协助,也是有恩义的。但男人的心一变了,就特别冷酷。可怜王皇后精神完全崩溃,不到三个月就死于无人过问的冷宫里。

武惠妃得宠日盛,玄宗想把她立为皇后。大臣们纷纷反对。唐朝大臣就是敢说,御史潘好礼上疏曰:“父母仇,不共天……子不复仇,不子也。陛下欲以武氏为后,何以见天下士!妃从叔三思也,从父延秀也,皆干纪乱常,天下共疾。夫恶木垂荫,志士不息;盗泉飞溢,廉夫不饮。匹夫匹妇尚相择,况天子乎?”说来也是,李隆基的生母为武则天所害,现在又把武氏女子宠得像宝一样,确实有点于理不合。大臣们一顿抢白,李隆基脸红脖子粗。无奈之下,立后之事只好作罢。但武惠妃在宫中的待遇和皇后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武惠妃的儿子就是寿王李瑁,一开始娶杨玉环的那个。李瑁前面有不少哥哥,按资格他当不了太子。武惠妃阴毒颇似武则天,想搞掉太子李瑛,于是诬告太子结党。李隆基要废太子,大臣张九龄力谏不可。武惠妃暗地里派小太监去游说张九龄,许以好处,让他里应外合,害掉太子。但张九龄怒叱其非,并将此事汇报给皇帝。然而,奸相李林甫趁机充当了武惠妃的走狗,排挤走了张九龄。唐玄宗耳软心活,下旨废掉太子李瑛,并将他和鄂王李瑶、光王李琚一起赐死,这几个带玉字旁的哥们全部“玉碎”。说来,在唐代当太子,实在是再凶险不过的职业。纵观唐史,太子“谋反”(有真谋反,也有被冤枉的),几成惯例。太子非正常死亡的极多。但武惠妃心理素质远不如武则天,害了这几个太子后,经常梦见三人的冤魂来索命。《初刻拍案惊奇》中有篇“武惠妃崇禅斗法”,上面说得武惠妃挺神通广大的,其实武惠妃活活被自己的恶梦吓死了,人们都说是三个皇子索了她的魂。

李隆基一时冲动,杀了自己三个儿子后,心中也有愧疚,大臣们也都反对立寿王李瑁为太子。结果,武惠妃“一场辛苦为谁忙”,倒将忠王李亨送上了太子的宝座。这就是后来的唐肃宗。

却说武惠妃死后,五十二岁的玄宗终日郁郁不乐。太监高力士想排解一下玄宗的烦忧,于是到江南寻访美女,在福建的莆田县发现了一个兰心蕙质的女孩,她就是江采萍。据传为唐末曹邺所作的《梅妃传》说,江采萍父亲名叫江仲逊,世代为医。小采萍年方九岁,就能诵诗。高力士派人大选秀女时,她才刚刚及笄(古时女子十五岁为及笄之年,可以出嫁了)。唐玄宗一见,极为喜欢,从此专宠她一人,将后宫中其他妃子都“视如尘土”。江采萍性情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知书通文,常以东晋时的著名才女谢道韫自比,在穿衣打扮上也是喜欢淡妆素服。她最喜欢品性高洁的梅花,所以她住的宫苑中种了不少梅花,每逢花开之时,常在梅花间苦吟徘徊良久,甚至直到半夜也不忍回室,活脱脱一个唐代林妹妹。唐玄宗因此戏称她为“梅妃”。据说她写有《萧》、《兰》、《梨园》、《梅花》、《凤笛》、《玻杯》、《剪刀》、《绚窗》八篇文赋,但现在都散佚了。

梅妃江采萍是江南美眉,性子敏感而孤高,常有点小脾气。我们前面说过,像徐惠也是这样,太宗宣她,她有时候耍小脾气不去。梅妃也有过这样的行为。有一次,玄宗和大哥宁王等诸兄弟饮酒欢宴。席间,玄宗让梅妃剥桔子给诸王吃。当时桔子之类的也是稀罕水果,不像现在路边到处堆着,1元钱一斤,随便撮。当梅妃让到宁王面前时,宁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用脚在梅妃鞋上轻轻地勾了一下。其实就算是有意,也是比较轻微的“性骚扰”。唐代风气开放得很,杨贵妃能把安禄山光着屁股用锦被包起来在宫里抬着玩,玄宗都不介意。这点事恐怕玄宗知道了也不算什么。梅妃却当场一甩脸,回头就走了。皇帝命高力士去唤,梅妃不回来,高力士当着诸王面不好直说,就说梅妃的鞋坏了,换了就来。但过了许久,梅妃也没来,皇帝亲自去唤她,梅妃还是不应,推说胸腹疼痛,坚决不再去应酬了。由此可见梅妃孤高倔强的性格。

玄宗开始是非常宠梅妃的,梅妃恃宠而娇,也不会过于深责。但“花无千日红,人无百日好”,时间一久,玄宗对梅妃就渐渐疏远了。尤其杨玉环进宫以后,“三千宠爱在一身”,风头正盛,而梅妃正是她的眼中钉。于是,在杨贵妃的挑唆下,梅妃江采萍被赶到冷清寥落的上阳东宫里居住。有一次,她听着外面有驿马驰来,便问可是送梅花来的?梅妃得宠时,各地往往进献梅花。但如今哪里还有人给她送梅花,都是快马加鞭给杨贵妃送荔枝的。梅妃不禁泪湿罗巾。她想起汉朝陈阿娇千金买赋的故事,拿出千金来给高力士,想请高力士找人写赋献于皇上。高力士油滑得很,借口无人写赋,加以推诿。于是,江采萍自己写了一篇《楼东赋》给唐玄宗看,文赋如下:

玉鉴尘生,凤奁香珍。懒蝉鬓之巧梳,闲缕衣之轻练。苦寂寞于蕙宫,但凝思乎兰殿。信标落之梅花,隔长门而不见。况乃花心飏恨,柳眼弄愁。暖风习习,春鸟啾啾。楼上黄昏兮,听风吹而回首;碧云日暮兮,对素月而凝眸。温泉不到,忆拾翠之旧游;长门深闭,嗟青鸾之信修。忆太液清波,水光荡浮,笙歌赏宴,陪从宸旒。奏舞鸾之妙曲,乘画之仙舟。君情缱绻,深叙绸缪。誓山海而常在,似日月而亡休。奈何嫉色庸庸,妒气冲冲。夺我之爱幸,斥我乎幽宫。思旧欢之莫得,想梦著乎朦陇。度花朝与月夕,羞懒对乎春风。欲相如之奏赋,奈世才之不工。属愁吟之未尽,已响动乎疏钟。空长叹而掩袂,踌躇步于楼东。

从赋中可见江采萍的文采值是相当高的,比陈阿娇花重金请司马相如写的一点都不差。但是,男人的心一旦变了,再动人的文辞也挽不回来。当然,玄宗看了这篇赋后,还是略微有些触动。但杨贵妃也不是好惹的,脾气一上来也会跑到娘家不理玄宗。玄宗和杨贵妃正在热乎劲上,不敢再理梅妃,只是派人封了珍珠一斛,还不敢让杨贵妃知道,悄悄赏给梅妃。梅妃见了,大为失望,于是写了本篇这首诗,和珍珠一起送还给玄宗。

诗中“桂叶双眉久不描”,唐妇女盛行阔眉,也称桂叶眉,用黛色淡散晕染,把眉毛画得又短又阔,略呈八字形。从近年来发掘的宁王李宪墓壁画仕女图中,可以看到这种眉的形状,有人不知此意,随手改为“柳叶双眉”,错。梅妃诗中说,在寂寞的冷宫里,她满怀愁绪,无心打扮。是啊,自古来就是“女为悦已者容”,她打扮给谁看呢?她要的不是珍珠宝贝,就是再多的珍宝也无法安慰她寂寞伤感的心。那她要的是什么?诗中没有说,但却比直接说出来更有力。说起来梅妃这首诗还是写得挺好的。但玄宗虽然知道她的心思,却无法给她想要的,只是叹息了几声,随后就继续和杨玉环看他的霓裳羽衣舞去了。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安史之乱中,玄宗也顾不上带上失宠的梅妃。但被他带着的杨玉环也因马嵬兵变被迫缢死。而梅妃,有人说她被安禄山的乱兵杀死,有人说她投井自尽了。垂垂老矣的唐玄宗,看着梅妃的像,往事一幕幕又在他眼前浮过,对着梅妃的画像,他满怀伤痛地写下这样一首诗:

忆昔娇妃在紫宸,铅华不御得天真。霜绡虽似当时态,争奈娇波不顾人。

拥有时不珍惜,失去时才怀念。梅妃被他抛弃后死去,辉煌一时的大唐盛世也在他的手中结束。暮年的李隆基,在悔恨和思念中度过,他思念当时被他贬斥的贤相张九龄,思念灵秀过人的梅妃江采萍,思念妩媚如牡丹的杨玉环,更思念那曾经光芒四射的开元盛世。然而,这一切都仿佛是昨天的一场梦。“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这是他自酿的苦酒,但并非他一人在品尝,随他品尝的还有千千万万的大唐百姓。

285:31:10 2007.5长门尽日无梳洗——冷宫中梅妃的哀怨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裴将军的神威

大君制六合①,猛将清九垓②。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

将军临八荒,烜赫耀英材。剑舞若游电,随风萦且回。

登高望天山,白云正崔巍③。入阵破骄虏,威名雄震雷。

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

功成报天子,可以画麟台④。

《赠裴将军》

此诗为颜真卿所写,颜真卿的名字在书法界可是如雷贯耳,但好多人不知道他的诗也是相当不错的。大家可能会觉得这首诗有点眼熟。呵呵,这首诗在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一书中提过,上面说秃笔翁有一套从书法中变化出来的武功,正是来自这首诗。秃笔翁这样说:“我这一套笔法,叫做《裴将军诗》,是从颜真卿所书诗帖中变化出来的,一共二十三字,每字三招至十六招不等,你听好了:‘裴将军!大君制六合,猛将清九垓。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实际上,我们看这首诗远不止二十三字,不算题目也要有九十字之多。不知为何,秃笔翁只选了前四句。

这个《裴将军帖》,至今我们还能看得到共有九十三字。颜鲁公一生刚直,这个帖子上无论是诗还是字,都写得大气磅礴,神威凛凛。诗中所写的裴将军,乃是指盛唐之时的一位绝顶高手——裴旻。唐代《独异志》描述说他舞剑时:“走马如飞,左旋右抽,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旻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下,观者数千人,无不悚怵。”这一手掷剑上天,然后用鞘承接的技巧,说来也非常难办到,如果一不小心,让剑插在自己胳膊上,不免有断手折臂之虞。金庸的《碧血剑》中写有个邪派高手叫玉真子的,可以做到“顺手向后一挥,眼珠也没转上一转,便已将长剑插入了背上的剑鞘”,金大侠说“单是这手功夫,便已说得上惊世骇俗”。这玉真子在书中虽非一流高手,但排个前十名基本上没有问题。由此可见,这裴旻剑上的功夫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剑魔独孤求败一般的境界,但起码也是一流好手。

有人说“裴旻的剑舞只是融合杂技、舞蹈和武术动作的表演,不具有实战的功能”,此乃一派胡言。他们大概以为人家古人的武功像现在的武术表演一样,全是花架子。公孙大娘的剑舞有没有实战功效,不得而知。但裴旻的剑舞绝对不仅仅是“艺术体操”。我们来看《朝野佥载》中的记载:“裴旻与幽州都督孙佺北征,被奚贼所围。旻马上立走,轮刀雷发,箭若星流,应刀而断。贼不敢取,蓬飞而去。”《新唐书》也这样说:“裴将军曾随幽州都督孙佺北伐奚人,为奚人所围,裴将军乃舞刀立马上,飞矢四集,迎刃而断。奚人大惊,遂解围而去”。有道是,大将军不怕千军,只怕寸铁。任你多勇悍的猛将,强弓硬弩雨点般一阵猛射,也得变成个大刺猬。张郃是三国时的猛将,和张飞大战百合,不也被射死在剑门道上?宋时杨再兴英勇无敌,却因马陷小商河被射死。而人家裴旻居然能镇定自若,将一柄长刀舞得风雨不透,敌人的箭雨被他纷纷削掉,落于马前,所以敌人才吓得胆战心惊,远远逃走。这一手比起令狐冲“独孤九剑”中的“破箭式”也不见逊色吧。《笑傲江湖》中这样写过:“独孤九剑‘破箭式’一招击打千百件暗器,千点万点,本有先后之别,但出剑实在太快,便如同时发出一般。这路剑招须得每刺皆中,只稍疏漏了一刺,敌人的暗器便射中了自己。令狐冲这一式本未练熟,但刺人缓缓移近的眼珠,毕竟远较击打纷纷攒落的暗器为易,刺出三十剑,三十剑便刺中了三十只眼睛。”令狐冲没有练熟这一招时,就可以轻松剌瞎江湖上十多位好手的眼睛,人家裴旻能打落胡人强弓射出的利箭,那如果单挑对手,刺瞎对方的眼睛必非难事。所以,唐文宗年间,曾下诏正式将“李白的诗歌、张旭的书法和裴旻的剑术”称为三绝。可惜裴旻的剑术我们现在已无法看到了,但从李白的诗、张旭的字这二绝推想,裴旻的剑术自然也是妙绝通神。

裴将军不但拔打雕翎非常娴熟,他本人也是赛似李广的神射手。裴旻曾镇守北平。当时北平还有好多老虎,裴旻曾经在一天之内射死过三十一只老虎。所以,颜真卿的诗中诸如“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的句子绝非曲意奉承,胡乱恭维。裴旻当时就是很有名的人物,李白曾向他学过剑,王维也曾赠诗给他:“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王维这首诗的风格,有点飘逸潇洒的意味,似乎尚不及本篇颜真卿的这首诗。颜真卿此诗,和他老年来的颜体风格一致,都是大巧似拙,朴实苍劲中颇见功力。

颜真卿的五世祖是颜之推,就是写有《颜氏家训》的那个大儒。《颜氏家训》听说过吧?“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这样的名句就是那里面的。说起颜真卿这老颜家一门忠烈,确实有儒者之风。安史之乱时,颜真卿和他的叔伯哥哥颜杲卿都不畏安禄山贼势浩天,毅然以区区数县小地、数万残兵抗敌救国。当时,唐玄宗听说安禄山造反后,河北一带的官吏纷纷投降,叹息不已;却突然得到颜真卿派来的使者,奏称纠集了七千多人防城抗贼。玄宗大喜,说:“朕不认识颜真卿长得什么样儿,居然如此忠心!”(可见颜真卿一直外放为官,未得皇帝亲近)而颜杲卿更是在安禄山的老巢范阳附近展开了“敌后抗战”,给安禄山贼兵造成极大威胁,后被贼兵所擒,被活生生地碎割而死。颜杲卿的儿子颜季明也被敌人杀害。颜真卿流传后世的《祭侄文稿》一帖,就是为此事而作。此帖颜真卿愤笔疾书,于血泪交迸、情难自禁中留下了这篇誉为“天下第二行书”的绝佳书作。颜真卿在安史之乱中力战不屈,终于等到了安禄山、史思明等魔头覆灭的一天。然而,唐朝当时,依然是天下大乱,藩镇猖狂。奸臣卢杞嫉恨颜真卿,故意派他去说服叛贼李希烈,其实就是让他去送死。颜真卿当时已七十多岁,却毅然前往。李希烈想让颜真卿投降他,许诺封其为宰相,并挖了个大土坑,威胁不从要活埋他。但颜真卿坦然不惧。李希烈软硬兼施,不能奏效,最后将颜老英雄缢死。

有道是“颜筋柳骨”,颜真卿的字,如老柏之虬枝,雄迈苍劲,颜真卿的这首诗也写得虎虎生威,非常有生气。他的诗,他的字,他的人,都是一般地刚直忠烈,令人肃然起敬。

①大君:指皇帝。《周易》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

②九垓:即九州的意思。

②崔巍:高耸的样子。

④麟台:即麒麟台,汉朝时所建,画诸功臣像于其上。

295:31:10 2007.5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裴将军的神威

大唐碎片作者:江湖夜雨

可怜王孙泣路隅——安史之乱中的落魄王孙

长安城头多白乌,夜飞延秋门上呼①。又向人家啄大屋,屋底达官走避胡。

金鞭断折九马死。骨肉不待同驰驱。腰下宝玦青珊瑚,可怜王孙泣路隅。

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

高帝子孙尽隆准②,龙种自与常人殊。豺狼在邑龙在野。王孙善保千金躯。

不敢长语临交衢③,且为王孙立斯须。昨夜东风吹血腥,东来骆驼满旧都。

朔方健儿好身手,昔何勇锐今何愚。窃闻天子已传位,圣德北服南单于。

花门剺面④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⑤。哀哉王孙慎勿疏,五陵佳气⑥无时无。

《哀王孙》

这首诗是杜甫作于安史之乱后。却说唐玄宗李隆基晚年逐渐昏愦,内有李林甫、杨国忠等奸臣当道,外有安禄山这样的狼子野心之辈横行,终于酿成了安史之乱这场大劫。前面说过,如果李隆基也和太宗、高宗一样,活到五十来岁就“嘎嘣”了,肯定也能算得上历史上少有的一代明君。这下好,有道是:“节妇白头失守,不如老妓从良”,玄宗开元时兢兢业业地忙活了大半辈子的功绩虽不能说完全抹杀,但也是光彩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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