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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轩 当前章节:14726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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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逆年代》 作者:刘轩 

刘轩——著名美籍华人作家刘墉之子。刘墉的书,畅销华文界,而刘轩却说:“不喜欢!没讲出我的话。”于是刘墉说:“你自己写一本!”就有了这本《叛逆年代》。

在这本书里,刘轩以青春少年的飞扬文字,以毫无羁绊的心境,写出了“六岁的爱情”、“学琴像拔牙一样痛”、“老爸的性教育”等趣味横生的篇章。现在的刘轩除获哈佛博士学位,已出版4本书以外,还有了自己的公司,在人生道路上“颇有斩获”。       

叛逆少年的成长(代序)(1)

文/刘墉

“你知道我高中时为什么那么叛逆吗?”有一天刘轩对我说,“因为我觉得我长大了,不应该什么都听你们的。所以你叫我往左,我就偏往右,我总要有点自己的想法,我总该找到‘自己’在哪里!”

“你找到了吗?”我问他。

“到现在还在找。”然后头一歪,好像很不服气地说:“因为你不让我自己去找!”

“你自己要怎么找呢?”

“背个包出去找!去流浪”他大声地说,“你知道吗?我在哈佛有个同学,是英国的贵族,伊顿中学毕业的。在伊顿,平常都要穿燕尾服,功课更重得不得了,算是管得够严了吧!可是他去年暑假,居然一个人跑到澳洲去牧羊。还有那个有千万富豪老爸的罗布,他为了找到他自己,主动去参加急救训练,随身带个呼叫器,一有情况,即使在上课,也立刻冲出去,跟着救护车出去救人。有一天,我坐他的车,看到救生手册,天哪!心极了!罗布说,有时候为病人做心肺复苏术,病人会呕吐,吐得一身一脸,还得为他做口对口急救。我还有两个同学,今年背着背包,到印度自助旅行。刚才接到他们的电话,说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他们一到印度,就遇上大雨,街上的水淹过膝盖,到处漂着大粪和小动物的尸体,他们上吐下泻了两个礼拜,居然还跑到一个无人岛上住了几天,过瘾极了!”

“过瘾极了?”我说,“差点送命!”

“当然过瘾,毕竟这是他们自己的旅行,不是跟在父母后面,住大饭店,坐黑礼车,吃大馆子。他们寻找自己的定位,他们找到了!”

我怔了一下,笑笑: “好!今年暑假交给你自己,你自己去找吧!正巧,今年要为台南的德兰启智中心募款,你如果感兴趣,可以自己去参加活动。你不必再跟我一起演讲,完全自己挑大梁!你也不用住在家里,自己去找地方住!”再加强一句:“去不去,也由你自己决定,跟我无关!”

六月二十号清晨,刘轩搭了二十小时的飞机,到达桃园中正机场。我没去接,他自己坐车到台北,中午又上飞机去高雄,在文藻语专演讲。然后赶到台南,跟主办募款活动的水长流公司开会,并搭最后一班飞机回到台北。

大概前一天太累了,他脸色不太好。我问他一个人出去应付的感想。

他居然又是一副不太服气的脸色说: “奇怪了!大家都叫我刘墉的儿子,为什么我总要活在你的阴影里?我还是没有‘自己’!”

我又一笑,拍拍他: “记住!你可能一辈子都脱不开别人的阴影,但最重要的是,千万别活在自己的阴影里。”

又隔了两天,他跟我吃中饭。

“你找到自己了吗?”我问他。

“你一天到晚用BB Call叫我,我怎么找自己?”他还是那个表情,“你能不能不要一天到晚打听我到哪里去了?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我想了想,可不是吗?他马上大学毕业,我在他这个年岁,都结婚了。

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查他的行踪。

后来知道,他在台湾的一个月,居然大部分时间在台南。除了到学校演讲,还去瑞复益智中心见习,再到德兰启智中心做义工。

当我去德兰时,他已经跟孩子们打成一片。更令我惊讶的是,当我和他应邀在台南市立文化中心举行座谈会时,他居然带着十几位义工,表演了一场舞蹈。他不但从纽约回到台湾,去了南台湾,而且完全融入那个社会,甚至台语都学会了不少。

而最让我高兴的是——— 他说他已经不再活在我的影子里,他开始找到了自己! 我将永难忘记,七月十号那天下午,在文化中心座谈时,他作的结语。

他提到在玉井乡的那段日子,提到那群智障的孩子。

当他讲到离开德兰那一天,看着孩子们的交通车开走,孩子向他挥手时,当着场内外四千多观众,他居然在台上泣不成声。

而那个跟我总是一毛、两毛,斤斤计较零花钱的他,竟把在台湾赚到的七万块钱,都捐给了台南德兰和高雄的观音线。

叛逆少年的成长(代序)(2)

回到纽约,全家都觉得他一下子成熟了,更有礼貌、更会关心家人。

父亲节,他不但送我一个颈部的按摩器,还送给公公一副听音乐的耳机。而当我们要带他和妹妹去大冒险乐园玩时,他宁愿留在家里,陪八十岁的老奶奶。

更妙的是,他不再跟我“算小钱”。他的心胸变宽了,仿佛天地也变宽了。

我突然领悟,要一个年轻人寻找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主动地参与社会、关怀别人、贡献自己。

因为只有成熟的人懂得关怀,只有独立的人能够贡献。

人不是在“爱”当中成熟,而是在“施”当中成熟。而且给予别人的愈多,愈会去关怀。

我们做父母、师长的,常忘记自己的孩子和学生已经长大,大到不再需要我们的喝斥与监督。

他们不再喜欢我们带着走,而要他们自己走。

他们要寻找自己!

第一卷

我参加了老爸的婚礼

· 我曾经偷偷算过,母亲要怀孕两百八十天,我既然是足月,九个月只有两百七十多天,那么,我极可能是在老爸老妈第二次结婚之前几天受孕的。

· 我可能参加了他们的“第二次婚礼”。

老爸为老妈戴结婚戒指。

据说,我老爸和我老妈结过两次婚。

第一次,我老爸一大早,冲进教室问同学:“谁带私章了?”有两个人举手。

“走!”老爸拉着他们往外跑,“去法院,帮我和我女朋友盖章,下午公证结婚!”

于是,老爸班上的同学一齐把画架推倒(那是师大美术系三年级的素描课),发出地震般的巨响,替代庆祝的鞭炮。

几位女同学到校园里偷花,扎成一把,当做新娘捧花。

老爸在法院门口,拦住一个背照相机的路人,听说里面还剩两张底片,于是以法院做背景,拍了珍贵的结婚照。

然后,他们在龙泉街请同学吃牛肉面,成为真正的“喜宴”。

故事还没完呢! 据说当结婚的消息传开,许多亲友都跳了起来。

循众要求——— 老爸、老妈不得不再公开演出一场“喜宴”。

我已是在他们第一次结婚之后的八个多月了。

然后,又过了九个月,老妈刚吃完月饼不久,我就出生了,生在台北的妇幼医院。

我曾经偷偷算过,母亲要怀孕两百八十天,我既然是足月,九个月只有两百七十多天,那么,我极可能是在老爸老妈第二次结婚之前几天受孕的。如此说来,他们固然不可能“奉我之命”而结婚,我可能参加了他们的“第二次婚礼”。

婚礼的实况,我当然记不得了,只是后来听说,场面十分热闹,席开数十桌,由诗坛元老证婚,还有朗诵队的献诗。

我妈真有幸,第二次比第一次嫁得好。

可是,我老爸强调: “第一次才算数,因为是自己决定的。婚姻大事,不由自己决定,由谁决定?”

所以而今,每当老爸老妈对我交女朋友挑三拣四,说我太新潮的时候,我都心想:“你们当年难道不新潮吗?简直是革命家!”

妈妈说:“儿子是为奶奶生的!”

· 我妈常说:“儿子是为奶奶生的!”

· 我们的家,在老爸二十三岁、奶奶六十五岁那年,开始“放晴”! 我是老爸送给奶奶的礼物。

我老爸是奶奶的独生子。据说从老爸九岁那年,爷爷逝世,奶奶就难得笑过。小时候,

爸爸常挨打,挨打的时候从来不哭,就愈惹奶奶生气,打得愈厉害。

奶奶老是阴天,也难怪她,因为从爷爷死后,家里就不顺,先是被人倒账,钱借给亲戚做生意,又赔了老本。

跟着家里失火,老爸从火场逃出来的时候,连眉毛都烧不见了。

那时奶奶正好做完礼拜回家,被邻居拦住,老远看火光冲天,一个个火球,随着那天的大风,从头顶飞过去,还以为有什么庆典在放烟火呢! 奶奶在废墟上搭了间草房,住了好多年。爷爷生前工作的单位要重建,把他们赶到一栋小楼上。

又过几年,小楼也要改建,奶奶又带着我老爸,躲到了违章建筑区。

我就是在那个违建区出生的。

提到我的第一个家,因为年纪太小,已经没什么印象。

只晓得在一个大院子里,住了许多人家。我的后窗,正对着厕所,一天到晚地臭,夜里,还能清楚地听到“轰炸弹”的声音。

更可怕的是另一种轰炸声———火车。

我的家就在火车道旁,整天整夜,一班又一班的火车驶过。

车子一过,我就像是坐上了火车。有时候躺在床上,房顶裂缝透进一丝阳光,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上面灰尘往下掉,一线一线的,很美! 如果只是靠近铁道,还算好,偏偏我家又在驳车场旁边。最可怕的是驳车,也就是火车头和车厢连接。那不是用“挂”的,而是用“撞”的。中间的钩子,要狠狠地撞,才能接上。

于是,可能夜半三更,我这初生的小奶娃,刚睡熟,就被那惊天动地的一声给“撞醒”

,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

跟着,邻居狠狠地关上窗子。

我便哭得更凶了。

夜里哭,总是奶奶抱着我走来走去。

我妈常说:“儿子是为奶奶生的!”

据说,当我中午诞生、护士出来报喜的时候,奶奶脸上很平静,只“哦”了一声,连笑都没笑。

但是老爸说,他看到奶奶脸上好像发出一种光,只是不到一秒钟。但那一种光,他一辈子都记得。

我离开医院,就进了奶奶的房间。

从那天,奶奶渐渐有了笑。

我们的家,在老爸二十三岁、奶奶六十五岁那年,开始“放晴”!

住在违建区

· 我是里。

· 它是违建,但,更是我永远怀念的、童年美丽的家。

这个大杂院里,有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

我家后面对的是铁道,正门隔街,却是高级住宅。

虽然小时候能回忆的事不多,我却清楚地记得,对面的孩子朝我丢石子。他们还编了歌,骂我们这边的人: “违建丑!违建臭! 违建门口没水沟!”

我们这排违建,真是“门口没水沟”。只见对面家家门口有水沟,我家门口却是平平的。

老爸没对我解说过,只是我后来想,一定因为违建不在都市计划中,所以政府不建下水道。

但是,有几个小朋友能想到,我竟因为家门口没水沟,而使小小的心灵受到伤害!? 违建的另一个特色,就是没有人会努力改进他的建筑。当对面不断盖新房的时候,我家这一侧,却愈来愈破烂。

我家大院的左邻,是一个专做烧腊的工厂,只记得门口总停着小货车,抛下来一大块一大块血淋淋的肉。他们的前门,老是聚着苍蝇;他们的后门,总是冒着黑烟和又香又臭的烤肉味。

我妈常说:“我喜欢吃香肠,但发誓不吃隔壁做的。”

隔壁过去,是间家庭美容院,很小、很矮、很热,也常会冒出奇怪的味道。

每天傍晚,奶奶用小车子推着我散步,第一站必定是这里,在美容院门口,跟里面的人聊天。

然后,向前走,穿过好窄好窄的小巷子,又经过总是湿滑湿滑、两边房檐都碰在一起的“违建区里的小弄堂”,到铁道旁边。

虽然总是被火车吓得哭醒,我却从小就爱看火车。

当一团黑黑的烟,带着一长串黑黑的怪物,冲过眼前,又一下子消失不见,那种由预期到紧张,又接着放松的感觉,说不定正像云霄飞车一样,有着特殊的刺激效果。

在哈佛大学,我主修心理,心理学有一种理论,就是人类常借描绘自己最畏惧的东西,来克服恐惧。

所以,原始壁画上常有猛兽。

所以,当我火车看多了,反而愈来愈不怕火车。它吵、它撞,撞得天崩地裂,我也渐渐能安睡了。

了解,可以克服恐惧。

我也记得每次奶奶带我绕一圈回家,我总会抬头看右边邻居——— 一栋小楼,居然对着街在二楼开了一扇门,而门下面没有梯子。

奶奶常说,屋子里谁要是真开了这扇门,往下走,一头就会栽到街上,摔死! 据说,那房子因为违建得太过分,占到了大路,硬被拆成这样。

一直到今天,我都常想到那扇“天门”,觉得是很“超现实主义”的作品。

至于我们“大杂院”,是自成一家的。

虽然我们有很臭的蹲坑茅房、有杂草丛生的角落、有不方不正的院子、有扭来扭去的通道…… 但是通道旁边种了许多老爸朋友送的杜鹃,老爸从不管,由隔壁戴爷爷照顾。

我也不全由奶奶管,常常一头冲进对门张奶奶家,吃他们台湾式的“白斩鸡”。

在这住了四户人家的大杂院里,没有人骂我,只有人爱我。

我是住在违建区里。

它是违建,但,更是我永远怀念的、童年美丽的家。

谢谢刘猫(1)

· 据说老妈怀我的时候,成天抱着刘猫。肚皮里面是我,外面是猫。

· 所以,我的“胎教”是“猫叫”。

妈妈抱刘猫,我吃醋。

老爸和老妈,在生我之前,其实已经有了一个小孩。只是从我出生后,那小孩就失宠了。

那小孩,就是“刘猫”。

刘猫是隔壁读小学的小阿姨捡来的,回家挨骂,就送给了我新婚的老妈。

老爸想,取什么名字好呢?叫“咪咪”?太俗了!既然它是猫,又到刘家来,就叫“刘猫”

吧! (感谢上帝,老爸没给我取名叫“刘人”。) 他们疼爱猫,跟疼小孩一样。刘猫吃的是番茄沙丁鱼罐头,睡的是老爸老妈的被窝,据说老妈怀我的时候,成天抱着刘猫。肚皮里面是我,外面是猫。

所以,我的“胎教”是“猫叫”。

我真同情刘猫,因为自有了我,刘猫就被打入冷宫,而且总是为我挨揍。

当然这也要怪刘猫,它自己不知趣。每当我哭,大人还没赶到,刘猫已经冲至小床边,往里面趴着看。

啪!“看什么?”老妈每次都给它一巴掌,“你吃醋啊?不怀好心!”

其实,刘猫对我很好。它是我惟一的玩伴,我也是它惟一的玩伴。而且,我们是“平起平坐”的平辈。

刚学会走路的我,据说跟刘猫两只后脚站着,正好一样高。

刘猫很喜欢把两只前腿,搭在我肩膀上,跟我一块儿走。

这种情况真是令人难以相信,但是全家人,包括我奶奶,都说“刘猫确实有这个毛病”

。而且,只要刘猫一这样做,大人就会打它。

他们总认为刘猫会使坏、会欺负我。其实,心里不对劲的,大概是人,不是猫。

他们亏待了刘猫,又用人的报复心理去设想。

虽然因为太小,我对刘猫没什么记忆,但是一直到今天,我都感激它,而且感激得一塌糊涂。我敢说: “刘猫可能影响我半生!”

原因是这样的: 当我两岁多,小刘猫已经长成英俊的大刘猫,有着黄黄的虎纹和壮硕的身子。

它开始喜欢晚上鬼叫,像婴儿哭一样,哇啦哇啦,不停地叫。

每次半夜鬼叫,隔壁戴爷爷就会骂他女儿: “谁要你抱只死猫回来,送给刘家,自己倒霉!”

老爸实在受不了,打骂不管用,只好把袜子罩在刘猫的头上。一层不够,就套两层。

据说刘猫头上套了袜子,会不断地后退,倒着在屋子里走———边走边叫。

刘猫叫,是有道理的,它要找女朋友,它有生理的需求,可是老爸不准它出门。

刘猫一辈子没逃出过几次,每次逃家,都害老爸老妈担心。据说几天之后,浪子回头,刘猫都瘦得像个鬼。

于是老爸用了各种方法防范。他甚至把日式房子的地板下面跟院子相通的地方,钉上木条。

当我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常看见刘猫从木条之间向外伸着爪子哭,好像集中营里的犯人,请我伸出援手。

终于,有一天,刘猫趁奶奶开门不注意的时候,又溜了出去。几天之后,它回来了,身上开始溃烂,挤出来的不是脓,是水。

最后不得不送到兽医院。

“医生把皮掀起一个口,用钳子夹着棉花,掏进去擦。”老爸后来对我回忆,“好像刘猫的皮和肉都分开了。”

第二天,刘猫夜里哀号了几声,不见了。

第三天,爸爸撬开地板,发现刘猫死在他床铺的正下方。

刘猫被埋在后院,令人伤心了好一阵子。

渐渐,一家人似乎都把它忘了。

直到我十几岁,开始追女生。

每次奶奶和老妈不准我出门,老爸都会简简单单地说四个字: “想想刘猫!”

居然,我就得到了自由。

年轻人,到了青春期,自然会爱慕异性,这是洪水猛兽都挡不住的。他不寻偶,怎么成家、生孩子?没有孩子,生命又怎么延续?”老爸说,“这是天性,也是天道。围堵,不如引导。让他从开始就有正确的观念,反而不容易出大麻烦。”

谢谢刘猫(2)

想想刘猫!想想刘猫! 我多么感谢刘猫,使我有了较开明的父母!

马桶的感动

· 妈妈按一个钮,就轰隆一声,好多水在跑,一下子全不见了。多好啊!

· 这是我一生当中,第一次见到抽水马桶。

坐在美国“爸爸的家”门口,我好寂寞,好想回台湾家。

老爸很好客,但是除非极熟的朋友,客人最好不要停留太久,因为停留久了,总要上厕所。上厕所,则碰到老爸最痛的地方。

他必须先把客人带出前门,向左转,绕过戴爷爷家,摸黑穿过一条很窄很窄的小路,经过张爷爷的水缸,到达大杂院的公厕。

公厕,代表大家用,也就代表大家不管。

其实哪个客人,只要距那公厕十几步,不用老爸带路,也可以摸得到。老爸说,这叫“闻香下马,知味停车”。

公厕是传统的蹲坑式茅厕,外面一盏小灯,里面只能摸黑办事。

最麻烦的是没有冲水装置,大号之后,必须出来到厕边的水池舀水去冲。

朋友入厕,不懂“规矩”,老爸、老妈只好恭候门外,待客人左顾右盼,仓皇不知所措的时候,超前代客“料理”。客人难免客气、争夺,就愈发难堪了。

所以每回有客人上厕所,男客必由老爸带,女客必由老妈陪。我最好识相一点,躲起来,因为这时候,他们的脾气最坏。

一直到四岁,我都不曾上过那个公厕,因为奶奶怕我掉下去,而宁愿“间接处理”。

只是,我必须跟大家一样,到外面洗澡。

家里没浴室,连个水龙头也没有,所以洗澡必须到厨房去舀水冲。

厨房里灰灰暗暗、一股霉气,水冲下去,把角落里的蚊子都赶出来了,正好有光溜溜的身子可以“开饭”。

蚊子最爱吃小孩肉。夏天我洗一个澡,最少换来五个包。

有一天,老爸老妈突然对我说: “带你去看咱们快要盖好的新家。”

我们坐车,到了一条很宽的大街上,有一栋正在盖的楼,好高好高,四周还挂着鹰架。

我们从旁边一个运材料的电梯上去,那电梯是透空的,可以看到地面,我觉得好刺激,老妈却把我的手都抓疼了。

新房子,什么都没有。几个工人正在钻东西,吵得很。老爸则拿着设计图,四处指指点点。

据说新房的每一个柜子、每一盏灯,都是老爸亲自设计的。墙上有专用来挂画的槽沟,天花板有专为照画的“投光灯”。

书房特大,几乎占了房子的一半,整面墙的书柜里预设了音响。卧室只有两间,而且都小。老爸说: “工作的地方要大些,睡觉的地方要小点,才能勤于工作,少睡懒觉。”

看完新房,我没什么感动,惟一至今还记得的是——— 妈妈按一个钮,就轰隆一声,好多水在跑,一下子全不见了。多好啊! 这是我一生当中,第一次见到抽水马桶。

他一去,改变了我的一生

· 老爸走的那天,我只记得他对我发了脾气:

· “老子走,你居然都不送到楼下来?”

· 我怎么知道,他一去,竟改变了我的一生? 老爸常带着我爬树,用玩单杠的方法,从树上直接翻到枝头。

在我最早的记忆中,总出现一个黑黑暗暗的房子,房子里高高低低,有地板也有榻榻米。榻榻米上曾经堆过老爸的书,隔一阵子拿起来,书下面的榻榻米全烂了,成百成千的小虫子在扭来扭去。

黑暗屋子一角是个老冰箱,顶上有个发光的小盒子,一家人吃饭时,仰着头,盯着小盒子看。

看电视里,爸爸正在主持当时最红的益智节目———《分秒必争》。

《分秒必争》一个礼拜播出六天,有一阵子甚至连播七天。老爸不但赚主持费,还负责为节目写脚本、出题目。

脚本后来结集,成为当时最畅销的励志书《萤窗小语》。

这许多收入,加上老爸教国画、开画展,卖个满堂彩,使我们能从门口没水沟的违建户,一下子搬进当时在台北非常著名的十二层大楼。

十五年前,据说那时候坐计程车,只要说出我们家大楼的名字,车子就能开到。

楼下有自动玻璃门。柜台后,坐着穿制服的管理员,每个进出的访客,都得被询问、登记。

但是他们对我好亲切。有一阵子,我不喜欢被称为“刘小弟”,他们就都叫我“刘先生”。

我是丑小鸭,飞上枝头,成了凤凰。

可是,我的老爸,居然放弃了他带我飞上枝头的翅膀———《分秒必争》,进入只有十分之一收入的“中视新闻部”。

大家都说他傻,说他以后一定会后悔。

只是,他这么决定,奶奶和老妈都毫不犹豫地点头。她们都是传统的女性,“夫死从子”,“出嫁从夫”。老爸的决定,永远是对的。

直到有一天。

老爸居然又要放下中视记者的工作,只身到美国去。

奶奶和老妈的脸上,泛出了愁容。

老爸当时已经是著名的电视记者,每天晚上播七点半新闻,还被派到欧洲去制作艺术的特别节目。观众喜欢他,选他为“最受欢迎电视记者”。公司也喜欢他,总经理看到辞呈的那天,据说在开会的时候慨叹: “好不容易,培植个人才,走了!”

我们更爱他,多希望他在这个新房子里,享享天伦之乐。

老爸是接受新闻局和历史博物馆的安排,去美国长期讲学。

“想想,值不值?”奶奶对老爸说。

“这房子,你刚住进来一年多,还没摸清楚开关呢!”老妈说。

“如果你站在这个山头,羡慕另一个山头更美,第一件事,就是走下这个山头!”老爸说。

老爸走的那天,我只记得他对我发了脾气: “老子走,你居然都不送到楼下来?”

我怎么知道,他一去,就是好几年? 我怎么知道,他一去,竟改变了我的一生?

六岁的爱情与权力(1)

· 六岁,我真开始喜欢女生,我发现了一个“她”———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 我管她叫“我的伊莉莎白·泰勒”。

· 我常站在桌子上,高喊着:“我的伊莉莎白·泰勒,我为你而死!”然后,从上面跳下来。

敬礼!我是不怕痒的小孩!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台湾还没流行绑架小孩。尽管如此,我总有一个保镖跟着———七十一岁的祖母。

她把我送进教室,帮我开窗子,有时看地上太脏,还帮忙扫扫,又说说这个,指指那个,再叮嘱一番,才离开。

所以同学都说:“刘奶奶是老班长。”

权力的滋味 真正的班长,是我的四个死党之一,如果说我喜欢上学,不如讲我喜欢去找我的死党。

老师没进教室之前,班上几乎是由我们四个死党来管,我是副班长,权力第二大。才六岁,我已经感觉了“权力的滋味”。

但权力更大的,是那些六年级的学长,挂着“纠察”的臂章,耀武扬威地冲进来,对我们吼,然后大模大样地,在黑板上写下“安静”两个字,再大摇大摆地走出去。

被他们抄了学号的同学,常吓得脸发白。

我们管他们叫“走狗”,自以为挂了一个臂章,就了不起。

六岁,我也看到了高年级“权力的滋味”。

每天早上,只要不下雨,全校的学生都要在操场做体操、唱歌、升旗,还有听校长训话。

我们最怕的是训导主任。校长在上面训,主任在下面巡。直到今天,我都记得他的眼睛,好像探照灯,扫过来,扫过去。

据说他以前是个蛙人,蛙人出拳,一秒钟就能叫人躺下,上面把牙齿打碎,中间把胳臂扭断,下面把小鸡鸡踢烂。

有时候,校长在上面讲话,主任会在队伍里吼: “站直了!像个人样!”

据说愈高年级的学生,愈怕他。看到他,好像见到神。当然,也可能是见到鬼! 六岁,我了解了大人“权力的滋味”。

拉屎的联想 主任也有仁慈的一面,就是当太阳太大,小鬼们实在撑不住的时候。

他会叫我们蹲下来。

但是才蹲一下下,他又吼:“把一只膝盖放在地上,半蹲半跪!两条腿蹲着,难看死了!像在拉屎!”

直到现在,我二十岁了,每次跟同学一起玩,蹲着,我会很快地改为“半蹲半跪”,而且觉得别的同学都像在拉屎。

我相信,他们绝不会有这种联想,因为他们没“蹲过坑”,他们都是“坐抽水马桶”长大的。

我也相信,当有一天,我向女友求婚,她一定会以为我在向她下跪。

而我,在心里,其实是蹲着。

不怕老婆训练 小学一年级,我们最爱玩的是“哈痒”。

每个小孩都怕哈痒,于是这个哈那个,别人又来哈这个,又躲、又笑、又叫,闹成一团。

有一次,老妈到学校来,看见我们玩哈痒,她居然吓了一跳,好像那是天大的危险事。

“在走廊、楼梯上哈痒,太危险!”老妈说,“一不小心,就能从楼上滚下来。”

她没有禁止我哈,知道禁也没用。

她用了个绝招。

叫我站着,不准动,由她来哈痒,全身都哈,连脚底也不放过。

起初,我简直笑死了,一笑就挨骂。

每天锻炼下来,我居然不怕了。

“告诉你,怕痒的男生,将来会怕老婆!”老妈赞赏地对我说,“你将来不怕老婆了!”

六岁,我已经自诩:“将来做个不怕老婆的男人。”而教我不怕老婆的,竟是做我老爸老婆的老妈。

六岁,我真开始喜欢女生,我发现了一个“她”———全世界最美丽的女人。

我管她叫“我的伊莉莎白·泰勒”。

我常站在桌子上,高喊着:“我的伊莉莎白·泰勒,我为你而死!”然后,从上面跳下来。

六岁的爱情与权力(2)

有一天,我叫“她”哈我痒: “你来哈哈看!我不怕痒!哪里都不怕!我将来不怕老婆!”

她哼了一声,掉头走开。

六岁,我开始怀疑:“不怕痒的男人,是不是真能不怕老婆?”

告别了!我的死党和爱人 在“光复国小”,我才读了一年多。老爸常说,这一年多的课程,使我奠定了后来学中文的基础。

“如果你没进过国内的小学,今天的中文不可能学得好。”老爸说,“大家一起学,那是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不孤立,觉得学习是一种责任。”

虽然出国的一两个月前,奶奶和老妈已经不断对我说要准备出国的事。

却直到最后两天,我才有真要出国的感觉,那是从老师和我死党的眼睛里看到的。

“你要去多久?”

“你会不会写信给我们?”

我的死党问我。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降旗时,旗缓缓下降,天边有个红红的大太阳。

我的奶奶仍然在校门附近纪念馆的同一棵树下,等我。

我们一起,再一次经过学校大门回家。

我觉得好遗憾——— 死党不能跟我一起去美国。

伊莉莎白·泰勒没有哈我痒。

我没能升上六年级,尝尝另一种“权力的滋味”。

离别,很轻也很重!

· 小孩子没有发言权,大人的命运就是孩子的命运,只有跟着大人走。

· 小孩的离别就是这么简单,他没有权利带任何东西,因为他自己就是被带的东西。

美国不大嘛! 只有小小一块! 虽然家人总是对我说,要带我去美国,甚至大楼的管理员都跟我道别,但是直到老妈在机场抱着外公、外婆哭,我才真正确定自己是要远行了。

我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走得那么匆忙。到今天,我都记得临走时,蹲在地上玩机器人,老妈从身后叫我:“走了!记着拿你的小包包!”

我便转身,提起包包,追出门去。

走,就是这么简单! 但是从心里接受“离开自己生长八年的土地,去另一个国家,说外国人的话,读外国人的学校,交外国人的朋友”,却是多么困难! 小孩子没有发言权,大人的命运就是孩子的命运,只有跟着大人走。

奶奶有发言权,但她不发言,她的儿子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 在飞机上,我哭着喊:“忘了带会打转的机器人!”

“就算没忘,行李也装不下!”老妈说。

“爸爸寄来的古董玩具(老爸在美国跳蚤市场买的)也忘了带!”

“美国多的是!”老妈说。

“我的枕头忘了带(那是我每天都要摸着尖尖、闻上面熟悉的味道,才能睡着的)!”

“臭死了!早该扔了!”老妈说。

“还有爸爸刚寄来的跳豆(那种因为里面有虫而会不断自己跳动的豆子),还在跳呢!”

“马上就不跳了!老妈说,“叫你爸爸再给你买!”

小孩的离别就是这么简单,他没有权利带任何东西,因为他自己就是被带的东西。

⊙ 老爸站在出口等我们。

没有鲜花,没有拥抱,更没有亲吻。他是一个不在外面表达情感的人。

只是,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下来问我: “你是不是脚扭了?为什么走路一瘸一瘸的?”

我惶惑地摇摇头。

他一边走,一边用奇怪的眼光看我,最后得到了结论: “这小鬼,平常一定总是被大人牵着手走,所以两条腿变得轻重不一样。以后能不牵就不牵,让他自己走路!”

我知道———日子又难过了! 车子在高速公路上奔驰。老爸一边指点大家看窗外的景色,一边说他跑了多少地方,才买来一架钢琴。

他的脸上显出十分得意的颜色。

三年前,他提了两个装满笔墨纸砚和画轴的箱子出门,在他二十九岁生日的前五天,抵达大雪纷飞的维吉尼亚。

他的薪水不高,但是经常开画展。展览、演讲、示范挥毫、向洋人介绍中国文化,就是他来美国的工作。

他箱子里的画少了,换成我们的“家”。

你的家,我的家! 车子在一长排红砖的房子前停下,我们是其中一户。

房前有个小院子,正开着紫色的鸢尾兰。

老爸把大家的行李抬进房间,便将我带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给我: “多喝牛奶!喝得多,长得大!将来不被洋人欺侮!”

他又带我去看钢琴,并走到地下室。地下室有一个酒吧台和许多五彩的灯光,都是上一任屋主留下的。

“你觉得这房子怎么样?”老爸得意地问。

“你的家比我的家大!”我说。

当天夜里,躺在新枕头上。虽然窗外比我在忠孝东路的家不知安静了多少倍,却翻来翻去睡不着。

妈妈进来看我。抱着她,我哭了: “我想回家!”

妈妈也掉下了眼泪……

我的初恋(1)

上学第一天的笔记,有写没有懂!

· 小学二年级,我居然证实:爱情,是艺术创作最大的原动力!

· 我没有玫瑰花可以向她示好,但我很会折纸,每天都折几只鹤和船送给她。看她抽屉里有我的一大堆折纸,是我最大的快乐。

第一天从学校回来,老爸站在家门口等我。

“学校什么样子?”他问。

“绿色的!”

“我问你学校什么样子,不是问你颜色!”老爸瞪着我。

我没出声,低着头,强忍着,不让泪水滴下来。在学校一整天,我都是这样低着头,盯着地上看,我只记得绿色———学校的绿色地毯。

到美国的第二天,老爸就带我走到路口,指着不远处一个尖顶的教堂说: “过两个礼拜,送你进那学校。”

我只看到教堂和它前面的停车场,没见到学校,心想:“原来美国人上教堂,就是上学。

”直到上学的前一天,老妈带我去注册,绕过教堂,经过一大片红砖墙,看到一扇小门,上面挂了一个白色的十字架,下面写着一行小字———圣家(Holy Family)。几个穿蓝色宽条纹制服的小孩,主动跟老妈打招呼,我才知道原来学校躲在教堂后面。

老爸决定送我上天主教私立小学,大概因为听说去公立小学的东方孩子,常因为种族歧视而挨揍。

这里的同学果然很友善,他们排成一行,跟我握手。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同学问。

我怔了一下,不懂他说的话,四周所有的同学居然一齐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惊慌得愈不知所措了,终于想起自己会的一句,低着头,小声说: “我不知道!”

一下子,全安静了。接着整个教室笑成一团。老师赶忙挥手,把笑声压下去。

“他叫‘轩刘(Shiuan Liu)’。”老师拿着资料卡,念出我的名字。她的发音很怪,读成了“尚卢”。

从此,我就变成了“尚卢”。

其实没来美国之前,我已经会了英文的大小写,也学了几句基本的会话。

但是那天,我为什么连最简单的一句,也没听懂呢? 我发觉,跟老爸、老妈学的英语好像不管用,因为美国孩子都不那么说。即使说,也不是那个调调。学英语,由过去最没道理的事,从上学的第一天,变成我心里最重要的事。

我知道:如果我不学,我会孤独。

如果我不学,我会被欺负。

如果我不学,就像上学的第一天,即使别人不侮辱我,我也会有被侮辱的感觉。

这就是,为什么每个半句英语不通的孩子,到美国没多久,英语都能讲得呱呱叫的原因。

把你丢进去,让你浮浮沉沉、自生自灭,若你不想淹死,自然就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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