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和家里处得不是很好,大概因为我正在那“叛逆的年代”吧!似乎天天在饭桌上都被训,天天都在争吵。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父母吵得特别厉害。我冲进房间,气得发抖。我看着挂在墙上的玉坠,那代表爸爸所有的“意思意思”的东西。我狠狠地把它抓下来,全力往桌面上砸———我要看他的“意思意思”碎成万片。
玉坠没碎,桌子上的东西全跳了起来,玻璃板稀里哗啦地碎落满地。我的手上则沁出了几道鲜红的血迹。
爸爸妈妈同时跑进房间,看到了玻璃,赶快把我的手抓住。
感愧交集,我往门外跑。爸爸扑向我,两人滚到地上。
爸爸紧紧抱着我,不管我怎么挣扎,我滚到哪里,他都不放手,一面不停地对我说:“爸爸爱你。爸爸爱你……”妈妈则追过来抱着爸爸和我。我不停地哭,心里充满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一生之中,从来没有如此拥抱过我的父母。
我的衣柜中,有一小盒玻璃碎片。每次我都想把它丢掉,它既没用又危险,但每次我都把它放回去。
更奇怪的是,我再也找不到那个玉坠了。那天之后,它就不翼而飞。我猜八成爸爸把它收回了,也不好意思向他要。
晚上。我躺在床上,四周都是箱子。明天一大早就得运上车,轰轰烈烈开去学校了。
又是一年的开始。
我心中有点紧张。这一年中,不知又将有多少事发生,不知我将改变多少。但每一次闭上眼睛,我只能想到去年没完成的计划、未实现的诺言……通常,我会把这些杂念放进心里的衣柜,而那衣柜已经满了。往前看的时间都不够,往后感叹又有什么用?我发现,如果再不整理衣柜,有一天我会住在衣柜里。
我跳下床,抓起一个大塑胶袋,打开衣柜,充满着遗憾、惋惜与自卑,抓起东西丢进去。
一个袋子装满了,立刻拿起第二个袋子,我的心好像越来越轻,我大把大把地抓,把东西扫到袋子里。已经看得到衣柜底了。我闭起眼睛,避免看到那个装碎玻璃的盒子,让它们稀里哗啦地掉进袋子。
衣柜终于空了。我抓起最后一样东西。原来以为是块以前捡来的小石头,但我也摸到一条线。
我坐在地上,激动得想哭。当我张开眼睛时,已经知道它是什么了——— 我的玉坠。
筷子的神话(1)
· 那老外不太会用筷子。看他好不容易把一块鱼夹起来在空中定位。嘴巴张开往前接时,两根筷子突然一打架,鱼在空中翻个三百六十度,掉在盘子里,溅了他满脸酱油。
· “不如用手算了。”厨子笑着说。
和妈妈、妹妹、孙琴珍小妹妹在北京。
大概是晚上赶功课太累了。今天一下课我哪里也没去,迷迷糊糊地回到宿舍,倒在床上就昏昏地睡了。当我内急醒过来时,外面天已经漆黑。不用看钟也知道学校餐厅打烊了。又没赶上晚饭,真要命! 附近有家“日本速食店”,开得特别晚。我过去买了一盒现成的寿司,坐在柜台旁边的小椅子上,这才慢慢开始醒过来。
店里头顾客只有我和一个老外。老板娘和几位寿司师傅一声不吭地盯着我们两人吃东西。那老外不太会用筷子。看他好不容易把一块鱼夹起来在空中定位。嘴巴张开往前接时,两根筷子突然一打架,鱼在空中翻个三百六十度,掉在盘子里,溅了他满脸酱油。
“不如用手算了。”厨子笑着说。
说实在,我不记得怎么开始会用筷子的,好像是一生下来就有的本能。中国人吃饭不像外国人,规定盘子不准离开桌面。只要把菜夹到碗里,呼噜呼噜,筷子能当铲子用。
不过没这么简单。我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在家里吃晚饭吃到一半,一双筷子突然从旁边飞来,还没看清楚,我筷子上夹的肉,已经被它像老鹰一样叼走了。
我没吭气,侧眼看着老子,咧嘴一笑,我再夹起一片肉,往嘴里送,筷子又飞来了。这时我有准备,用力把菜夹紧,没想到老子的筷子一拉、一扯,不到两秒钟,那片肉已经进了他嘴里。
“你干吗?”我瞪他。
“我在教你用筷子!这么大了,还不会用筷子!”
“我不是用得好好的吗?能把菜夹起来,还要怎么样?”
“但你用法不对。你看!筷子底下这根,应该固定在拇指和无名指之间,上面这根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操作,比较灵活有力。而你拿筷子像剪刀似的,两根交叉地贴在一起,容易扭动,当然使不上力。”
奶奶敲了一下桌子:“吃饭就吃饭好了!不好好吃,讲什么筷子,菜都凉了!”
“老娘你看!”老爸说,“筷子用得对的时候,可以两头碰在一起出声音,你会不会?”
奶奶把筷子拿起来咔咔咔几下:“当然会。”
“儿子会不会?”
我不会。
那天晚饭我没吃多少,因为老子勒令我照着他的方法用筷子。我像店里的老外一样,菜掉得满桌。而且从此每次老子抓到我用老方法夹菜,他一定把我的菜抢走,直到我的筷子也能够咔咔出声。他说:“这样以后去女朋友家吃饭,才不至于被人家笑话。”
“但是,”我说,“如果人家筷子也用得不对呢?”
“那你就笑他们。”
去年回台湾,跟一个女生吃饭,竟然发现她用筷子跟我小时候一样,像剪刀似的。
我们在吃啤酒屋的小菜。她夹起一块炸螃蟹,我灵机一动,筷子一伸出去就把它抢了过来。
“你干吗?”她叫道。
“你筷子用得不对。”我解释,“你用得像剪刀一样,无力,不能咔咔咔。”我拿筷子咔咔了几下。
“那有什么稀奇?我照样夹东西吃啊!”
“我这样才是正确的。”我说,“而且我保证可以把你的菜从你筷子上抢走。”
她不服气:“我全家拿筷子都像我一样。”
“那如果我去你家吃饭,我可以把大家的菜都抢过来。”
糟糕!说错话了。
“去你的!”她瞪着眼睛骂,“你可真自大啊!像你这样就是对的?只要是可以把食物放进嘴巴,管它是对是错!我全家从小用筷子就一样。你美国人来教我用筷子?!告诉你,你来我家吃饭,你的方法才是错的!”
今天坐在寿司店里想她的话,越来越觉得有道理。同样是用筷子吃饭,如果全世界都用错的方法,我难道能说他们都错了吗?如果我是全世界惟一能使筷子咔咔咔的人,说不定我才错了! 转头看看那可怜的老外,拿着包装卫生筷子的纸套,照着上面印的图解,把筷子小心翼翼地安置在手上,再度试着夹寿司。
筷子的神话(2)
我拿了一双筷子,把纸条折成厚厚的一块,放在两根筷子之间,再跟老板娘要了一根像皮筋,把筷子上头两端绑起来。那块纸当中轴,像皮筋把筷子撑开,如此成了一个夹子。
我把我的“Training Chopsticks”送给老外。
没想到他笑着摇了摇头:“谢了!但我怕那样我永远学不好。”
“我看你太辛苦了。”我说,“为什么不干脆跟老板要副刀叉呢?”
他侧着头看我:“奇怪,这不是你们的文化吗?我本来认为筷子是你们东方人最优雅的发明。”
“一样用来吃东西。”我说。
他挥一下手:“我认为,‘食’是一种经验。不但是你‘吃什么’,而你‘怎么吃’也是这经验很重要的一部分。”他喝口水:“但奇怪的是,我去附近所谓的高级中国餐馆,桌上反而没有筷子,都是刀叉。这一点我始终不懂,也害得我现在还不会用筷子。”
“他们说不定在为你着想啊!”说着,我把夹子丢进垃圾桶。
“对不起。”老外说,“也许我太自我主义了一点。”他停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其实,你知道我为什么忙着学用筷子吗?因为我最近交了一位中国女友,我们很要好,明天我要去她家吃晚饭,我怕不会用筷子,会被她家人笑。”
“真好!”我笑着说,“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的家人也不会用筷子呢?”
老外愣了一下,一阵顽皮的表情突然闪过。他耸了耸肩: “那我就笑他们。”
说话的一双手
· 人的一生常写在他们的手上。
自己动手,我是“新好男人”。
有个朋友外号叫“铁手”,因为他很会看手相。只记得有一次大家聚会,有人带了一位新认识的同学向大家介绍。铁手和那人从未见过面,没想到一握手便问:“最近划船很辛苦吧
!”那人惊讶得目瞪口呆。
后来,我问铁手怎么知道。他笑了笑,说: “常划船的人因为握着桨,手会脱皮,更辛苦的话,便生出茧。这是任何人一握手就知道的。”他点了一下脑袋:“好好想一想,加上仔细观察,人的一生常写在他们的手上。”
实在说,手像一张脸似的。光看指纹便知———没有两个人是相同的。手也是最灵活的肢体,脚能走路,但手能做更多其他的事!从早上起,手就停不得———不管是刷牙、写字、弹琴、打球———我们的手受到环境的塑造,手上也因此写了我们的一生。
有一次我在巴士上遇到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工读生。他的面孔白白净净,只是双手斑斑点点,好像两只癞哈蟆。
我问他怎么了。
“打工搞的,有一天我管炸虾的机器,因为从来没用过,加了太多油,结果油爆出来溅到手上,害我两个礼拜没办法工作。”他笑了笑,“经理骂我笨。”
我又有个朋友在乐团里弹吉他。天天晚上练到三更半夜。周末跟着乐团去酒吧表演整天。他得意地把手举起来给我看。指头被吉他弦切出一道一道,血淋淋的。
“太爽了!”他大笑。
我奶奶的手也特别。爷爷死后,这双手单独带大了爸爸,后来当父母工作时也抚育了我。
这可是一双经过风吹雨打的手,瘦瘦的,松松地挂着一层皮,但出奇地有力,摸起来也总是烫的。做任何事,都不需要手套。她在热水里洗碗,我碰一下水就被烫得哇哇叫,奶奶则哼一声:“你那嫩手?算了吧!”
我看一看自己的手。细细长长的,指头的关节特大,是所谓的“钢琴手”。右手第三指上有个茧,是因为拿笔磨出来的。除此之外,手上没有疤痕。二十年来,被保护得不错。
再看看我妹妹的手———胖胖的,又白又嫩。五根指头才够抓住我的大拇指。跟我的手比起来,实在天真无邪。不知道,十年后她会牵着哪个男生的手?会戴什么戒指?涂什么颜色的指甲油?
我两年前第一次准备踏出家门上大学,和家人一一说再见时,突然感到有人拉我的裤腿,原来是妹妹。
“她舍不得你!”妈妈说。
我弯下身把她抱了起来。她的两只小手抓我抓得好紧。我太感动了,但我把眼泪强吞了下去。自己是个大人了。不能哭! 车子驶离家门,我没有掉眼泪。
只是我的两只手,突然抖动了起来。
老爸的笑(1)
· 有时候我真的很讨厌我老爸。
· 二十一年来我痛恨他笑我,甚至等不及翅膀变硬,就想走出自己的路。终于时间到了,我该起飞了,却莫名其妙地有点舍不得。
和老爸同台演讲。
有时候我真的很讨厌我老爸。
从小,我就必须跟他比。比丢飞盘、比投球、比立定跳远,或是某一个莫名其妙的他发明的游戏。
虽然我比他小二十三岁,矮他一个头,他从来不会放水,我每次当然都被高分击败,还得向他立正连续高喊:“你是真功夫!”我一面喊,他一面笑,叉个腰在那里“哈哈哈”的,气得我掉眼泪。
跟他做事也从来不容易,不是要最快就是要最好。有时候拼老命也达不到他的标准,急得我跺脚捶墙,老爸反而在旁边咧个嘴,有什么好笑的?!
我的知心朋友也有同样的感触。暑假他老爸不给他零花钱,叫他去打工。他跑去帮园丁运土,运了一整天,全身都是泥,才拿到美金三十二块,连小费都没有,很狼狈地回家,他老爸一看,竟仰头大笑。
“你很难想象那个样子。”我朋友摇着头说。
其实我非常清楚。老爸每次那样笑,都使我想起电影里的帮派老大。总是当英雄落入陷阱,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时候,老大会出现,哈哈哈一番,再加一上句“正如我所料!”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他计划的,一切都在他的掌心里。
记得当年申请高中,虽在家旁边就有个学校,老爸却坚持要我每天坐两三个小时的公车和地铁,去上史岱文森高中。第一次碰到大雪,我站在路边等了一个小时,公车也没来,头上、肩膀上都顶着白色的,全身都冻僵了,活活成了雪人。到家远远就看到老爸站在门口,笑声在街头回响着: “哈哈!你老子当年刚到美国就是这样过来的。哈哈!”他在笑什么?认为这是很好的体验?还是看到儿子在雪里踏着他当年的脚印,使他很得意?我翻个白眼,没有说话,不要他享受这番乐趣,不想成为他的计划。
今年大三结束,所谓最要命的学期。期末考那礼拜我就瘦了三公斤,终于回到家,准备好好睡几天大头觉,电话却响了。
“今年要不要回台湾做点事?”老爸的声音从越洋的杂音中传出来。
“我……”
“收好行囊,下个礼拜上飞机!”
一个礼拜之后,我坐在华航001班机上,手里握着一张两天前才收到的FAX,写着一大堆演讲时间和地点,我猛咬指甲。这不但是我第一次独自出场,而且第一场偏偏又安排在六月二十号,也就是我到达台湾那天!
清晨六点在桃园国际机场降落之后,我立刻坐车赶回家,洗个澡,再赶去台北松山机场,前往高雄。当天下午两点,文藻语专有九百人等着听我演讲。
“哦……能不能把演讲改成座谈?”我问。
最后在台上说了些什么,我完全不记得,只知道自己不停地流汗,手扶着讲台直发抖。
接着是签名活动、拍照。站在旁边的女生笑我全身都湿了。
节目结束之后,我赶紧坐上车,到台南跟今年的活动主办单位开会,再去机场,坐晚上的飞机回台北。
到家快十点了。我拖着行李进门。老爸看我一眼,然后他怎么样,你猜得到吗? “哈哈哈!”他笑着说:“恭喜你!”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冲进厕所。
“你不用气!”他隔着门说:“从现在开始,就全看你的了!这是你自己的世界了!Good Luck!”
我进高中时,他曾经说过那些话,进大学前他也讲了一遍。但这次似乎感觉不同,可能老爸这回是说真的了。因为在他的笑声中,我听到了一点惋惜、一丝感叹。
从那天晚上开始,老爸就不再多说了。也很奇怪,我没有因此而庆幸。二十一年来我痛恨他笑我,甚至等不及翅膀变硬,就想走出自己的路。终于时间到了,我该起飞了,却莫名其妙地有点舍不得。
老爸的笑(2)
但我也了解老爸。我知道,当有一天我有家和事业,有自己的小孩和后园一片花圃时,老爸会坐在沙发上,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那完全如他所料,完全是他计划的。
到时候,我怀疑我也会跟着笑起来。
我从巫山来(1)
· 中国曾经远在美国之上!
· 广土、众民、胸怀大志、脚跨欧亚! 他们是天之骄子,在那得天独厚的山水之间。
一九九一年,是我生命中的转折点。
高中毕业,顺利进入大学;朱丽叶的独奏会,也完满落幕。很多事情七七八八地,都在结束,使我一下子感觉很老。
在同一时间,这世界的另一边,却正升起它的帷幕———我去了中国。
我的中国
中国,是我从奶奶嘴里听到的地方。奶奶总说那里的苹果有多大、多香,北京的糖葫芦有多么好吃,天津狗不理的包子有多么薄皮大馅…… 于是,我踏上中国的土地,走出首都机场。
我和老爸往北走,访问了悬在半空的悬空寺、凿进半山的云冈石窟,我们进入包头,去看王昭君墓(那只是个小土丘,没有雄伟的建筑,更没有王昭君)。
然后,我们驱车穿过中国最贫穷的地区,看一路的黄土荒原、北边光秃的阴山和没有色彩的人家。到达包头。
中国开始在我心里打上问号,这会是我祖先住的、孕育华夏文明的地方?那些满脸因为日晒风吹而爬满皱纹的面孔,竟是我的同胞? 当我在风沙中掩着脸前进的时候,美国的同学,正在青天草地上晒太阳、烤肉。我开始有些后悔来中国,也开始有点不解,甚至不平,为什么在同一个纬度、在同一个地球上,人,竟有如此的差异?
差异的恐怕不是人……
大唐之风
从包头,我们直飞西安。
仿佛惊愕交响曲,我从厌倦中醒来。一排又一排的兵马俑、秦宫前的十二金人、秦始皇的“车“,从我眼前奔过。
仿唐乐舞,更是美极了!庄严、华丽与泱泱大风,突然又让我拾回自信,以此为荣。
大唐,在长安,万邦来朝。中国伸开双臂,欢迎世界各国的文化,进入中国、融入中国,才能有这样的泱泱大风。看着、看着,我竟觉得看到了一个古代的美利坚合众国。
中国曾经远在美国之上! 广土、众民、胸怀大志、脚跨欧亚! 除却巫山不是云 然后,我到了向往已久的扬子江。
我们的船逆流而上。逆流,船速慢,反而更能欣赏两岸的风光。
山壁常是从面前直立的,一直伸到云里面,里面有许多故事,随导游胡吹乱扯。
四天下来,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长江三峡,也不是支流大宁河、小三峡,而是大宁河和长江交汇的一个小山城———巫山市。
船停在江面上。我和老爸经过船桥,上了岸。扑面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原来右边就是一片垃圾山。
从山城最下面的街道,一车车的垃圾往外倒,顺着山边向下滚,进入江面,又随着一拍一拍的江浪,逐流远去。
据说当夏天涨水的时候,这垃圾山可以全淹入水里,然后,山边就一下子变得干净。
我们冲过垃圾山,沿着江边向大宁河走,眼前突然展现一片草地,许多孩子拉着风筝往前跑,也有些少年朝江面打水漂。扎着红纱蝴蝶的小丫头,偎在父母怀里,一同往大宁河上看。
一股清风由小三峡吹来,很凉、很干净!
这巫山市的人多么令人不解,他们向着长江倾倒垃圾,又保持大宁河这一侧成为净土。
从这些看江景的村民眼中,见不到一点城市的贪婪,他们是桃花源里的子民,只是: 他们仍然自私,他们制造污染给别人!
一个多月,我经过了大半个中国,从北到南,由东往西。景物改了又改,只是人情变化不大。他们一边是宁静,好像宋朝的山水画;一面是热闹,好像纽约最脏乱的时代广场。
中国在矛盾当中追求现代,在传统的道德和现世利益之间找平衡点。
愈找,愈不平衡。反而是那山村水滨、穷乡僻壤,最见得到快乐———像是巫山市。
只是,巫山市的村民,又能再快活多久?就算他们自以为快乐,在不自觉中,对长江造成的污染,也会使别人不快乐。
我从巫山来(2)
撞在一起的招牌
然后,我们到了——— “大街很西方,小巷很中国。建筑很西方,人们很中国”的香港。
老爸指着:“看!那巷子两边商店的招牌,不断向前伸,都快碰到一块儿了。”
洋人都爱香港,因为那里有西方的享受和东方的“异国风情”。
快乐与不快乐的种子 最后,终于回到台湾,我离开了十一年的地方。
毕竟是在台湾生的,虽然很热,但我很能适应。交通真乱,这乱是可以理解的。
商店很现代、人们很时髦、节拍很快速,这里是另一种环境,每个人都在求新、求变,又一方面在找快乐。
快乐在很新潮的迪斯科夜总会。
快乐在很凉爽的咖啡厅。
快乐在很好吃的食物、很刺激的电玩。
快乐在很中国的庭园和庙宇。
只是———污染、噪音,正在埋藏不快乐的种子。
爱恋与忧心
每次经过忠孝东路那堆了许多垃圾的巷道回家,听着两边卡拉OK的歌声,我都会想起巫山市,想起那直下江面的垃圾山…… 回到美国,很多朋友问我回中国的印象。
我都提到巫山市,说我很爱,也很忧心……
昨天在哪里?(1)
· 我离开了充满回忆的学校。
· 大家都长大了!走了!不再属于叛逆的年代。
昨天,我的朋友阿黛拉(Adela)毕业了。她是我在史岱文森认识的最后一个人。
两年前的毕业典礼上,代表致词的同学说:“看看你左边,也看看你右边。好好跟他们握握手,因为我们可能从此见不到面了。”
台下有人笑。多么凄凉的话啊!可是如今连当天谁坐在左右,我都忘了!我也很少回母校,去年史岱文森搬到新大楼,更跟它好像没了关系。
参加完阿黛拉的毕业典礼,我们决定去十五街,看旧的史岱文森最后一眼。
我们出了地铁,沿着第一马路走。以前这整个地区都被我们学生占有,今天在街上只看到上班族。街头的餐馆变成了银行,学校旁边的比萨店也关闭了。
有两个人坐在大门口乘凉。我认得他们———是以前的管理员,在高中大家既讨厌又喜欢的人。办课外活动时总要听他们在后面嚷:“YO!开完会给我把桌椅搬好,不要留垃圾在地上,否则我把你们宰了!”
对他们来说,女生的名字都是“宝贝蛋”,男生的名字都是“YO”。其中一人尤其有意思,讲话时咿呀咿呀的,没人听得懂,却也都听懂了。
“YO!”我说。
“嘿!”他们两个笑着站了起来,“你们不是以前的吗?”
“我们回来看看!”阿黛拉说,“可以吗?”
“当然!当然!宝贝!但你得亲我一下,并且保证不打坏东西!”
听同学说,这栋楼里搬进了另一个高中,专收“低薪家庭”的孩子。已经放暑假了,空空的走廊里都是清洁剂的味道。很多门上还可以看到Stuy(史岱)几个字。曾经塞满奖杯的橱窗,现在是空的。餐厅外面有个“本月健将”的布告栏,竟还是史岱文森学生的名字在上面。惟一不同的,是底下的两张大海报“留在学校,不要逃课”和“高中是好地方”! 两个管理员跟在我们后面,问我们上哪个大学?新学校怎样?一边问,一边喘气。
“大家都搬到新校,你们怎么没跟去?”阿黛拉问。
“唉!谁知道?政府找了批新人,大概嫌我们老了。”他们挥挥手,“不过也好。管这破楼那么多年了,还舍不得走呢!”
“知道今年毕业册上专门有一页纪念你们吗?”阿黛拉说。
“真的啊?”他们瞪大了眼睛,“没有人拿来给我们看。”
在两个管理员的握手和咿咿呀呀的祝福中,我离开了充满回忆的学校。
“我以前恨死那个鬼地方!”阿黛拉说,“但现在又有点惋惜。”
“去吃个DiBella三明治吧!”我说。
史岱文森无人不知DiBella的三明治。长长一条法国面包,夹上火腿、瑞士起司、生菜、番茄,涂上厚厚的美奶滋,吃的时候保证滴得满身。
像DiBella这样的店不多了。它使我想到老电影里的意大利杂货铺。窗子里挂着一串串的香肠,架子上摆满各式各样的橄榄油和意大利肉酱。但DiBella的老板并不是意大利人,而是一对年老的韩国夫妇。大家都叫他们Mr.and Mrs.DiBella。
每次进去,老板都会问:“你是个好学生吗?”如果答:“是!”他便笑着说:“好学生给好价钱!”一个三明治,只要三块美金,好几年都没变。
店里空空的。他们一对老夫妇坐在一个箱子上削水果。我和阿黛拉走进去,他们吃了一惊。
“噢!你和你,你们好!(Oh,you and you!How are you?)”老板笑得眯着眼睛,“你们不是老学生吗?好学生给好价钱!”
“她真漂亮!”老板娘指着阿黛拉说,“你的女朋友?”
“曾经是。”我说。
“Oh should be!”她笑。
我看了看四周,还像以前一样,充满了各种食物的香味。到处贴着史岱文森学生送他们的照片。
“生意还好吗?”我问。
“还好,还好!”老板叹口气,“但你们学校搬走了,不像以前了!”
昨天在哪里?(2)
我和阿黛拉拿着三明治,走到学校旁边的小公园。通常在这种好天,应该挤满了学生,在那里丢飞盘、玩摔跤、抱着马子啃……马克是在这里被抢的,许多同学躲在这儿吸毒,还有个同学被人砍过一刀…… 只是,现在只有几个老人,默默地坐在长凳上。
“太安静了!”阿黛拉说,“好不习惯!”
大家都长大了!走了!不再属于叛逆的年代。
我们坐下来,像以前一样,开始吃我们的午餐。好久都没人讲话。只听到美奶滋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做好猫,不做乖猫!(1)
· 哇噻!终于写完了!
· 那么多的臭事、傻事、脏事、鲜事,光想到就让人脸红,我却把它写了出来。
· 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很多臭事、很多错事、很多没道理的事…… · 但是,很美! 全家人在北京同仁医院陪孙琴珍看病。
哇噻!终于写完了! 看着那沉甸甸的稿子,好像看到我沉甸甸的过去。谁说少年的生活轻松?其实它满天乌云,跟成年人的差不多。少年有少年的烦恼,后来回想,好像不值什么。在当时,却是呕心沥血的。
我不打算把这本书再去细细看一遍,怕因此而有许多文章会被我抽掉。那么多的臭事、傻事、脏事、鲜事,光想到就让人脸红,我却把它写了出来。
小时候,常跟父母辩论,认为他们的思想太落伍。有人夸我像老爸,我心里反而很气。
记得当年老爸出版《超越自己》,我直吐舌头,谁会关心我早上起不来啊?谁又想知道我在班上爱说话?只是没料到,那本书居然产生空前热烈的回响。我接到不少国内读者的信:“谢谢你父亲写了这几本书,谢谢你跟我有一样的坏毛病,使我觉得不再孤立……”
多臭!我是该笑?还是该哭? 不管怎样,我要说,老爸的书虽然写得好,对我也有帮助,但许多事情,他是写不出、也看不见的。
在他的教训背后,常有另一个故事,譬如他只是听我在车房说:“跟女生交往,没有乐子,也就吹了!”便写出《腻了就甩》那样的大文章。岂知道,我那天刚被女友甩了,而我的混蛋理论,其实是“酸”话。
所以,当老爸继续写《创造自己》和《肯定自己》时,每次问我意见,我都摇头:“不喜欢!”
“为什么?”
“因为没讲出我的话!”
“那么,”他笑着说,“你就自己写一本吧!”
《叛逆年代》就有我要说的话,里面讲的多半是故事,而不是道理,因为那个年代不是没道理,却说不出道理。
“你们不了解我!”是那个年代我们最常说的一句话。
“明明自己错了,说不出道理,还装成理直气壮!”是父母常骂的一句话。
他们岂知道,属于叛逆的年代,就好像革命的时候。生理在变、心理在变,教育在约束、荷尔蒙的驱迫,在那许多矛盾之中,产生许多非常自然却又不合逻辑的想法。
哪只小猫不追着咬自己的尾巴? 哪只小猫不爱在沙发边上“练爪子”? 咬自己尾巴不是笨,是可爱! 练爪子不是坏,是有活力,准备以后抓老鼠! 可是,却有多少主人,为此把小猫的爪子拔掉。
从此,它不再是只可爱的小猫,甚至不能成为一只完整的大猫。它只是只“乖猫”! 我们要做“好猫”,不要做“乖猫”。乖猫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乖猫创造不了伟大的未来! 记得久安娜手术之后,对我说过的一段话: “以前,我只为人生设定一个最高的目标,好像爬山的时候,一心只想爬到最高峰。但是,现在我了解,每时每刻都可以发现生命的美好。如同在爬山的路上,随时都能见到美丽的风景。”她强调: “巅峰不是人人可以到的,但每个人都有权利欣赏这一路上的风景!不论他是在山顶,还是山脚。”
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很多臭事、很多错事、很多没道理的事…… 但是,很美! 去年十二月二十一号,我带着儿子,由台北赴北京,太太则带着女儿从纽约去,这是近十年来我们全家第一次共度圣诞节,因为往年不是儿子有约会就是我人在台湾,总难凑到一块儿。更重要的,这是我太太第一次去大陆,也是女儿平生第一次的亚洲之行。
促成这一切的不是我,是一个贵州山村的女孩孙琴珍。自从一年多前我发现她的眼睛可能完全失明,她就成为我们全家的焦点,我们找了许多医院为她诊疗,效果都不好,甚至有纽约的医生专诚去看他,也说希望渺茫。所幸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十二月初得到北京同仁医院的消息,愿意为她试一试。
做好猫,不做乖猫!(2)
记得到北京第三天的上午,我们一家四口,在同仁医院的候诊室里,坐立不安地等待孙琴珍扫描和雷射探测的结果。当主治医生邹留河进来,坐在那儿看完检查结果。说还有一只眼睛可救时,我的女儿高兴得差点掉下眼泪。
跋
看到女儿这么关心琴珍,又对祖国的一景一物都那么喜爱;看到她把电视剧里的格格,跟紫禁城对照在一起儿,又试着读每个招牌上的中文字,我有一种特殊的感触。因为我知道,很可能有一天,她会像她哥哥一样,研究所才毕业,就收拾行囊,离开纽约的家,到台湾和大陆。
想到这儿,我的眼前就浮起以前每个周末,教刘轩中文的画面,窗外,邻居的孩子都在
玩,只有她一个人,要啃那一个又一个的方块字,还要背唐诗、背古文、造句、作文,儿子那时先气得哭,又气得摔课本,他当时岂想到自己有一天就因为中文溜,而能在海峡两岸发挥?
我的女儿今年十五岁,也到了叛逆期,平常我都让着这位小公主,但有一件事绝不妥协,就是中文课,前两天我叫她以《我的中文课》为题作文,她居然这么写——— 放假时,差不多每隔一天就上中文,别的都不能做,使我非常生气。吃饭时上中文更讨厌,连吃饭都不能休息一下,我好恨好恨好恨中文功课和中文,但是我必须作。我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她这段话也让我看到叛逆期的儿子。
问题是,她叛逆归叛逆,恨归恨,会不会也因此,我为她开了一扇大门,使她有一天跟她哥哥一样飞离我的身边。
许多人问我对儿子和女儿是否不同。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诚然我比较宠女儿,管儿子,但是细细想,我教他们的方法却是相同的。我用象形、指事和会意的文字,教他们步入中文的神秘世界;教他们朗读诗,体味中国语文的节奏美。带他们走到户外,指着一草一木教他们各种形容词。然后是写作文;既然你会说,就用中文把你说的东西写出来!再下来,则要他们用中文打字写作。
这本《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前一半是刘轩“手写”的,后一半则用中文打字,也可以说这是刘轩在中文写作上进步最大的阶段。当年书成之后,我们父子曾经用书里的内容,应统一企业的邀请,在全台湾作了十场演讲,有些段落像唱双簧,有些地方如同演戏,把父子之间的糗事、鲜事摊在观众面前,居然获得非常热烈的回响。有些场次,场内几千座位不够,还在外面架起电视屏幕,让挤不进去的人坐在地上看。后来,我们更用这演讲的录音作成有声书,为台南德启智中心的残疾小朋友,募得了将近千万台币。
这本书过去在大陆有漓江版,因为出书甚早,装帧远不及今天,也因为某些原因,删掉了好几篇文章,我再交给长江文艺重新推出,则补上了原来删去的部分,而且增加了许多照片。在未来我和刘轩更希望也把那本有声书在大陆推出,将收益全部捐给国内的希望工程。
希望您喜欢过重新编排,而且内容更丰富的《叛逆年代》,希望这书中的叛逆小子,都带给您一些感动与创意。
噢!对了,忘记告诉您,孙琴珍小妹妹已经能很清楚地看见黑板上的字,医生说她应该一生都不会有问题了。
刘墉 二○○四年四月六日写于纽约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