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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骨师之女》是美国华裔作家谭恩美的第四部长篇小说。1989年她的第一部长篇《喜福会》甫一出版立刻大获成功,当年曾经连续八个月荣登《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排行榜。她接下来的两部作品《灶神娘娘》和《百种秘密知觉》延续了《喜福会》的成功。这本2001年出版的《接骨师之女》仍然得到批评界和读者的广泛好评。如今谭恩美已然成为美国文坛少数民族作家的一位代表人物。在当今美国社会倡导多元文化的大背景下,她的地位早已渐渐超越了一位少数民族或者流行小说家的身份,而成为整个美国乃至西方最为著名的一流大作家之一。
《接骨师之女》的主题仍然跟谭恩美前三部长篇一样,围绕着华裔移民母女两代人的矛盾与和解展开。研究者可能会对她笔下的华裔移民在美国的经历和心路历程更感兴趣,但当代都市读者,不论身处何地,任何种族,一定会觉得她对于母女关系的描写丝丝入扣,真切动人,为人儿女,为人父母,都能对她的角色有深深的认同感。
小说分为三部分。开篇一部讲的是旧金山一位女作家露丝·杨的生活。她与同居男友亚特维持了近十年的关系此时陷入了低谷,露丝惶惑而不得解。同时她的母亲茹灵开始表现出老年痴呆症的症状。露丝意识到,母亲渐渐失去的记忆,她早年在中国的成长历史,对于自己理解母亲的人生,揭示母女关系爱恨纠缠,互相伤害的根源,乃至更深一层解释自己生活中面临的问题,都有极大的影响和意义。
第二部分变为第一人称,由茹灵来叙述自己早年的生活。这一部是母亲失忆前写的一本回忆录,希望女儿了解母亲身世的真相。这个部分围绕北京郊区一个制墨世家的兴衰,北京人骨的发掘,与一位接骨大夫的女儿,即茹灵生身母亲的惨烈遭遇,讲述茹灵姐妹如何于国仇家难之中幸存下来,在美国人办的孤儿院得以栖身,又如何先后抛下过去的种种伤痛,最终来到美国的坎坷经历。作为中国读者,可能会挑剔作者对于中国历史的了解不完全准确,但这一段里面展现的人物故事,仍然细腻生动,曲折丰富。
第三部又回到了露丝的视角。在得知了母亲最怕忘却,又一直不敢提起的这些秘密之后,她将如何处置?理解了母亲的过去,她得以明白母亲性格中种种的别扭与为难,于是谅解了母亲早年对自己的伤害,反省了自己年少青涩时犯下的种种错误,也因此更加深层地挖掘到自己性格之中的问题,与母亲,与男友的关系也最终都得到和解。而有了先人的指引,露丝也得到了动力,放下代人“捉刀”的工作,开始执笔为自己,为亲人创作,讲述她们的故事。
这本小说创作期间,谭恩美的母亲与编辑先后去世。据说这两位至亲好友去世之后,谭恩美将业已交稿的小说又要了回来,重新改写了一遍。像许多作家一样,谭恩美这几部作品都有很重的个人色彩,《接骨师之女》是其中最突出的一本。就像作家本人在接受Bookreporter网站采访时说的一样,小说就像镜子,反映出她本人的生活。
跟小说中描写的一样,谭恩美也是多年以来都不知道母亲的本名。直到母亲去世前一天,她才知道了母亲和外婆的名字。名字本身所代表的身份认同,对作者有着特殊的意义。这背后还可能有作者本人对于自己的华裔身份的认同。须知谭恩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喜福会》就是在陪母亲回到她魂牵梦绕的中国旧地重游之后才写出来的。之前谭恩美跟《接骨师之女》的主人公一样,是一位“职业写手”,曾以一个非华人笔名为IBM写过一本关于电子时代的交流方面的小册子。当年的谭恩美自认是个工作狂,还为此找了位心理医生作咨询,不料医生竟然三次在为她咨询的过程中睡着,谭恩美因此放弃了治疗,决定开始小说创作。
谭恩美的母亲也曾是位老年痴呆症患者,跟小说中的母亲茹灵性格更是不乏相似之处。谭恩美曾经在访谈中提到过那次大大改善她们母女关系的中国之行:
我见到家母在中国跟在美国一样,也是常常被人误会,与人争执,发觉原来并非由于她的英文不好才惹上这些麻烦。我见她跟我的姐姐们交流,发觉她对姐姐们跟对我一样,既是充满母爱,又令人有压迫感,惹人恼火。在全新的环境下见到家母,发觉她仍然那么熟悉,性情不改,我也发觉自己性情里也有这些东西。到了中国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是那么地美国化,在中国感觉完全就是个老外,然而同时我又发现自己还有非常中国化的一面……我觉得家母是由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地点造就的一个非常奇妙的人,我想更多地了解那段时期,那个地方,更多地了解我母亲。我想了解她的历史,因此就来到了这段历史开始的地方。
另外,书中一开始描写到露丝每年一到特定时间就自动失声的事,也是作家本人的亲身经历。谭恩美夫妇的一位好友在她生日当天被入室劫匪杀害,他们夫妇应警方要求上门指认匪徒都抢走了何物,并且辨认尸体。此后大约有十年左右,每到生日,谭恩美总会有那么几天说不出话来。至今,生日临近的时候,她还是会情绪低落,精神紧张,“并非因为我怕年岁增长,人变老了,而是因为人的身体会记得曾经的不幸。”
谭恩美于1952年生于加利福尼亚,她半生遭遇的不幸,恐怕比寻常人都要多些。少年时她的父亲与兄长先后生脑瘤病逝,后来也常有亲友早亡。有时候作家本人也不禁自问,“难道我天生招祸患不成?”朋友也跟她开玩笑,说“也许我不该跟你交朋友”。而谭恩美本人相信,自己确实有通灵的本事,偶尔曾见过鬼影,能体验他人的感受。母亲与编辑好友去世之后,她相信二位的灵魂仍在指引她完成这本书的创作。事实上,此书美国版的封面用的正是谭恩美外婆本人的一张旧照片,跟小说中宝姨的故事和相片对照呼应。
斯蒂芬·金在其自传中提到谭恩曾跟他说起,作为流行书的作者,一般采访的时候人们不会向他们问起跟创作语言相关的问题,她觉得这对他们这些作家未免有失公允。实际上,谭恩美的语言简洁明快,富有幽默感。这使得阅读和翻译的过程非常愉快。而且时常会在她的语言和对话中找到些鲜明的意象,使得行文非常生动,不知是因为作家身为女性使然,还是继承了中国人擅长的具像思维的缘故。《纽约时报》的一位书评人南茜·维拉德盛赞《接骨师之女》的结构,将此书比喻成精雕细刻的象牙球,一层镂空里面还有一层,如此层层不穷,构造非常精巧。
除了上文提到的四本长篇小说,谭恩美还著有两本儿童书籍,《月亮仙子》和《中国暹罗猫》,还有一本自传《命运的对立面——沉思集》。2005年她又有新作问世,名为《救鱼不至淹死》。新作品放弃了她最擅长的母女关系题材,探讨当代人的道德观念,以及好的意图也会产生负面结果的现象。
译者
2005年12月
《接骨师之女》序 真
母亲在世的最后一天,
我终于知道了她还有我外婆的真实姓名。
仅以此书献给她们二位。
李冰姿
谷静梅
这些事情我知道都是真的:
我的名字叫刘杨茹灵。我结过两次婚,先夫一位叫潘开京,另一位叫艾德温·杨,他们都已辞世,我们的秘密也随他们而去。我的女儿叫杨如意,英文名字叫露丝。我们母女都是龙年所生,但她属水龙,而我属火龙,属相相同,性格却截然相反。
我知道这一切,但有一个姓氏我却记不起来了。它藏在我记忆里最深的一层,我怎么也找不到。我曾成百上千次地记起,那个早上,宝姨把那个字写给我看。那时我才六岁,聪颖过人。我能写会读,知书识数,也懂得记事了。以下就是我记得的那天早上的事。
我睡意朦胧,躺在炕上不肯起床。我跟宝姨一起睡,我们住的小屋离堂屋的炉子最远,我身子下面的砖头早就凉了。我感到有人在摇我的肩膀。宝姨见我睁开眼睛,在纸上写了个字,然后拿给我看。“我看不见,”我发牢骚地说,“太黑了。”
她嘶嘶地喘着气,把那张纸放到底柜上,示意我该起床了。她不能说话,只能发出喘息和吁气的声音,犹如寒风的啸声。她通过做鬼脸,呜呜的声音,以及眉飞色舞的神情向我讲述。我随身携带着一块石版,她用石板把这世上的一切都写给我看。她还用乌黑的手给我画画。手语,表情语言,笔谈,这些就是伴随我成长的语言,无声却有力。
她的刘海跟我的一样,一直垂到眉毛上。其余的头发扎成一束,用银簪子绾在一起。她生着蜜桃般水润光洁的额头,大大的眼睛,丰满的脸颊,中间嵌着小巧而丰盈的鼻子。这是她脸的上半部分。下半部分就不一般了。
除了我,没有人能明白宝姨想说什么,因此我得做她的传声筒。也不是什么都说,我们也有我们的秘密。她常常说起她的父亲,周口店著名的接骨大夫,还说起他们找到龙骨的那个山洞,以及龙骨的神力,足以治疗除了心碎以外的一切病痛。“再讲一遍吧,”那天早上,我说,希望她讲讲她是怎么烧伤了脸,又如何当了我的保姆。
我是个表演食火的艺人,她用手语和眼神告诉我说。成百上千的人到市场上来看我表演。我的嘴巴就是火盆,我扔进去生猪肉,加上辣椒和豆瓣酱,拌一拌,然后请人们品尝。若是他们说“好吃!”我就张开嘴,接住他们抛来的铜板。不料有一天,我把火吞了下去,大火回掣,烧伤了我。从那以后,我决定不再当烧菜的火盆了,就改行给你当了保姆。
我听了鼓掌大笑,非常喜欢她编的这个故事。前一天,她曾告诉我说她盯着一颗倒霉的扫把星从天空划落,掉到她嘴里,烧坏了她的脸。再前一天,她说她吃了火辣辣的东西,以为是一道辣味的湖南菜,其实是烧菜用的火炭。
没有故事了,宝姨告诉我,手势打得飞快。马上就是早饭时间了,我们得趁吃饭之前,空腹去拜神。她从柜子上把纸片拿起来,折成两半,塞进鞋子的夹层里。我们穿上冬天的棉衣,来到寒冷的走廊上。空气中有别的厢房里传出来碳火的气味。我看到老厨子在奋力转动辘轳从井里打水,听到一个房客大声叫骂她的懒媳妇。我从母亲和妹妹高灵的门外经过,他们两个还没起床。我们匆匆经过一个朝南的小房间,去往我们的祠堂。宝姨在门口瞪了我一眼,警告我要举止庄重。脱掉鞋子。我单穿着长袜踩在冰冷的灰色砖地上。立刻双脚感到刺骨的寒冷,一直到腿,乃至全身,寒气仿佛从鼻间上滴落下来。我不禁瑟瑟发抖。
宝姨点燃几柱香。她吹了几口气,烟雾缓缓升起。烟气越来越浓,夹杂着我们呼出的气息,我们的供品香烛,还有薄薄的晨雾,我总以为那雾气是鬼魂的形体,他们企图将我一把拽到阴曹地府,同他们的一起在阴间飘游。宝姨曾告诉我说,人死后身子就会变冷。那天早晨我觉得冰冻彻骨,心里很是害怕。
“好冷啊,”我呜咽着,泪水涌了上来。
宝姨坐到凳子上,把我抱在腿上。别哭,小狗儿,她轻轻斥责,不然眼泪会冻成冰柱,会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她飞快地揉捏着我的脚丫子,就像揉包饺子的面团。好点了吗?现在怎么样?觉得好点了吗?
我渐渐不再哭泣,宝姨又点上更多的香。她走回到门口,拿起一只鞋。一切仿佛历历在目——灰蓝的布鞋面,滚着黑边,上面还多绣了一片叶子,遮挡一个破洞。我还以为她要把鞋子也当供品烧给祖先呢。不料她却从鞋子的夹层里取出一张纸,正是刚才她拿给我看的那张纸。她向我点头示意,用手语告诉我说:这是我的姓,所有的接骨大夫都姓这个姓。她重又把纸片放到我面前,说道,永远不要忘记这个姓氏。随后,她小心翼翼地将纸片摆到供桌上。我们行礼,起身,再次行礼,起身。每次一抬头,我就看到那个姓氏。那个姓是——
为什么现在我却看不到了?我念完了百家姓,却没有一个能勾起我的回忆。那个姓氏很不寻常吗?难道是因为我把这秘密藏得太久,竟不知不觉中将它失落了?也许,所有那些我心爱的东西,也都是这么丢失了——我离家去育婴堂上学时高灵送我的外衣,那条我第二任老公说我穿起来像个电影明星的裙子,如意穿不下的第一件婴儿服。每一次,当我爱什么东西爱到心疼,我就把它收藏到放宝贝的箱子里。这些东西我收藏得那么久,几乎遗忘了我曾经拥有它们。
今天早上,我记起了我的百宝箱,想把如意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收藏起来。那是一串产自夏威夷的黑珍珠,美得不可思议。我打开箱盖,成群的蛾子扑面而来,里面还有大片的蠹虫。我的宝贝变成了纠结成团的网子,上面一个连一个全是破洞。那些刺绣的花朵,光艳的色彩,全都消失不见了。我毕生的珍藏全都付诸流水,最糟糕的是,宝姨的姓氏也不见了。
宝姨,我们到底姓什么?我一直想找回这个姓氏。快来帮帮我吧。我已不再是个小孩,不再害怕鬼了魂。你还生我的气吗?你不认得我了吗?我是茹灵,你的女儿。
《接骨师之女》第一部
八年以来,每年八月12日起,露丝·杨就开始失声,说不出话来。
这种情况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露丝刚搬到旧金山亚特的公寓里。接连几天,露丝只能像个沸腾的茶壶一样发出嘶嘶的声音。她觉得那一定是什么病毒引起的,或者是对房里的某种霉菌过敏。
她第二次失声的时候,正是他们同居一周年的纪念日,亚特开玩笑说,她这喉咙的毛病一定是心理作用作祟。露丝也疑心是这么回事。小的时候,她有一次摔伤了胳膊,也有段时间失声说不出话。为什么会这样呢?他们同居两周年庆的时候,她和亚特到大提顿国家公园观星。据公园的一本宣传册上说,“每年八月12日左右是八月流星雨的高潮时期,每个小时都会有成百上千的流星划过天空。实际上它们是穿透大气层的陨石,一边下坠,一边燃烧发光。”露丝和亚特躺在天鹅绒般幽黑的夜色里,欣赏这流星的奇景。她并非真的相信自己的喉炎是因为厄运来袭,也不觉得自己不能说话跟流星雨之间有什么关联。但是打从童年,妈妈就常跟她说,流星是“鬼形所化”,看到流星会倒大霉。要是你看到流星,那就是说有个鬼想跟你说话。在她妈妈看来,一切都跟鬼魂扯得上关系:打碎了碗,狗叫个不停,电话接起来没有声音,或者听筒里传来沉重的呼吸声,都是鬼魂作祟。
第三年的八月,露丝决定不再被动地等待失声发作,而是事先跟朋友和客户解释说,她计划进行为期一周的沉默冥修。“我每年进行一次这种静修仪式,”她说,“为了对语言和词句的感觉更加敏锐。”她的客户中有一个崇尚新时代哲学的心理医生认为,这种主动的沉默冥修“简直绝妙”,并且决定自己也身体力行,然后把他们亲身体验的发现写到他们合作的新书里,作为一种沉默疗法,或者用以辅导家庭互动交流出现问题的人。
打那以后,露丝的毛病竟然变成了每年一度的法定安排。早在自然失声之前两天,她就不再言语,并且客气地拒绝了亚特主动提出要跟她用手语交谈的请求。她决定暂时不讲话,这并非疾病,也不是什么解不开的谜题。实际上,她很喜欢这种无须言语的状态。整整一周,她不用安抚客户,也不用提醒亚特该做什么,跟他女儿叨念小心这个,小心那个,也无须因为没打电话给妈妈而感到愧疚。
今年已经是第九年了。露丝,亚特和两个女儿开车长途跋涉两百英里,到塔霍湖来共度他们所谓的“沉默周”。露丝不禁想象着他们四人手牵着手走在特拉基河边,怀着对自然的敬畏之情静静地观赏每天夜晚的流星雨。但是蚊虫肆虐,多丽还呜咽地说她看见了一只蝙蝠,菲雅听了逗她说,“森林里到处都是举着斧头的杀人狂,你还惦记着怕蝙蝠传染你狂犬病?”他们逃回木屋后,孩子们都说无聊。她们抱怨道:“没有有线电视?”因此亚特开车带他们到塔霍城里去租了好几部恐怖片录相带。亚特和女儿们看着看着都睡着了,露丝却忍不住一直看完,结果梦到疯保姆还有奇形怪状的外星生物。
星期天,他们回到旧金山家里,一身臭汗,怨声载道,却发现家里没有热水。水箱漏了,加热管因为缺水,温度过高,烧坏了。他们只得用水壶烧水,凑合着洗澡。临时找工人来急修费用太高,亚特不想这么做。露丝很高兴,因为她说不出话,无法表示异议。跟亚特争执就意味着她得主动提出负担急修的费用,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以来,露丝主动付费的次数太多了,几乎成了自然而然的事。但是这次因为露丝没有主动提出来,她觉得自己挺小气的,接下来又因为亚特没有进一步解决问题的表示而感到挺恼火。临睡前,亚特轻轻挨到她身后,用鼻子爱抚她的脖颈,可她却不由自主浑身开始紧张起来,亚特说:“随你便吧,”随后就转过身去,这令她觉得遭到了拒绝。她想要解释一下是什么不对劲——随即意识到自己也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她只不过是情绪不佳,仅此而已。很快,亚特的鼾声响起,她却仍然心怀挫折,眼睁睁躺在黑暗里,毫无睡意。
快到午夜了,还有几个钟头露丝就能开口讲话了,她走进她的小书房,这里从前是食品储藏间,如今做了她的小工作室。她站到一张凳子上,推开一个扇小窗户。眼前是一片绝佳的美景:金门大桥红色的桥头堡映入眼帘,桥这边是海湾,那边就是广阔的太平洋。空气湿润,冰冷得扑面而来,仿佛可以荡涤尘埃。她仰望天空,但天色太亮,雾气太重,根本看不见什么“鬼影”憧憧。雾角声开始响起。随后,露丝看到了滚滚而来的巨浪,浪花仿佛轻柔的羽绒被一般覆盖在海面上,缓缓向大桥推进。她母亲常常说,雾其实是两条巨龙相斗掀起的水汽,一条是火龙,一条是水龙。“水火相遇而生蒸汽,”茹灵会这么说①,她讲英文带着一股怪异的英国腔调,那是她待在香港的时候学来的。“你知道,就像烧开水一样,碰到蒸汽会把你的手指头烫掉的。”
浓雾渐渐弥漫到大桥上的防波堤,吞没了桥上的车灯。这个时间,百分之九十的司机都喝醉了酒——露丝仿佛在哪里读到过,又或者是她曾经帮客户写到过这句话?她从凳子上下来,依然让窗户开着。
雾角仍在低鸣,听起来很像肖斯塔科维奇某部歌剧里的低音号,悲怆之余略显滑稽。但是,悲剧何曾会滑稽可笑呢?又或者,笑的只是观众,因为他们早就知道剧中人将身陷诡计?
露丝仍然睡意全无,转回到书桌前。一阵突如其来的忧虑感涌上心头,她似乎忘了件什么事。什么事呢?钱的问题?某个客户?还是她答应了两个女孩什么事情?她不应该忘记的呀。她开始整理书桌,把参考书排整齐,传真文件和草稿都理清楚,根据不同的客户和撰稿内容作上不同颜色标记。明天她就得重新开始惯常的工作,再度面对截稿压力。整洁的书桌给她一种崭新开端的感觉,头脑也更清晰。一切井井有序。若有什么并非急用的文件资料,她就扔到书桌右下角的抽屉里,可现在这个抽屉里塞满了东西,没回的信件,废弃的手稿,她想将来可能用的着,随手记下的灵感,等等。她从抽屉底部抽出一沓文稿,心想,不管这是什么东西,放在一边这么久了,想必可以扔掉了。
文稿上写满了中文,是她母亲的字迹。是茹灵五六年前交给她的。“不过是些关于我家人的旧事,”她说,语气显得轻描淡写,其实却透露出稿子的重要性。“是我打小时候的故事。我写给自己看的,不过也许你可以看看我是怎么长起来的,又是怎么来到这个国家的。”多年以来,露丝曾听过些许母亲生平的片段。从这份文稿看来,母亲确是花费了不少功夫,却又不好意思要求露丝特意去读自己的一番心血结晶,这让露丝觉得于心不忍。手稿上字迹一行行整齐清晰,没有涂改过的痕迹,露丝可以想见,母亲是把早先写过的稿子重新誊写了一遍。
露丝曾经尝试着解开这份文稿的秘密。母亲曾经向她灌输关于中国书法和文字的知识,她却很不情愿学习,如今她还能认得其中几个字:“事”,“我”,“真”。但是要让她把全部内容都读出来,那就得要她把茹灵写的那些弯弯曲曲的字迹都对照汉英字典一一辨认出来。第一句话是:“我知道这些都是真的。”翻译这一句话露丝就费了一个小时的工夫。她计划每天破解一句话。第二天,她依照计划又翻译了一句话:“我的名字叫刘杨茹灵。”这句话很容易,只费了五分钟。接下去就是茹灵丈夫的名字,其中一任丈夫就是露丝的父亲。两个丈夫?露丝很惊讶地发现母亲另外还结过一次婚。还有,母亲那句“我们的秘密也随他们而去了”又是什么意思?露丝立刻就想弄明白,但却不能去向母亲询问。根据以往的经验,她很清楚,每次要母亲帮她把汉字翻成英文时,准没什么好事。首先,茹灵会责怪她小时候没用功学好中文,而后,为了逐字解释,母亲会一路说到自己的往事,说到中文词语那些无穷无尽的含义,枝节之繁令人不胜其烦:“秘密不单是指那些不能说出口的事。秘密可能会伤人,可能带着恶咒,可能会害你一辈子,永远也无法弥补......”接下去又会东拉西扯到某某人泄露了秘密,如何如何死得很骇人,如何会发生这种事,若不是当初如何如何,若不是千把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本来不至于如此,等等等等,却不说那秘密是什么。若是露丝听她讲这些的时候流露出一点不耐烦的神情,茹灵就会大发雷霆,随即赌咒发誓地说,反正这些也没什么要紧,因为她没几天好活了,或者是倒霉,碰到事故,或者干脆自杀算了。接下来就是沉默处置,母女冷战,这种惩罚会连续几天甚至好几个礼拜,一直到露丝撑不下去了跟她道歉为止。
所以露丝不肯向妈妈询问。她决定拿出几天时间来专心翻译这份文稿。她把这话说给母亲听,茹灵警告似的说,“别耽搁太久。”从那以后,每当母亲问她看完了没有,露丝总是回答说,“就快看完了,可是客户那边有事,只好搁下了。”其他还有种种干扰,亚特的事,孩子的事,房子出问题,还有休假。
“没时间管你妈的事,”茹灵抱怨说。“却有时间看电影,出去玩,看朋友。”
去年以来,母亲却不再问起文稿的事情。露丝疑心,难道她放弃了?不可能。一定是她忘记了。从那时候起,这几页文稿就一直放在书桌抽屉的最底层。
如今,母亲的手稿又拿了出来,露丝心里觉得十分愧疚。也许她应该找个中文很好的人来帮忙。亚特可能会认识——某个语言学专业的学生,或是退休的老教授,还得不单能阅读简体字中文,也能认识老式的繁体字。等一有时间,她就让亚特去帮她打听。她把手稿放到文件的最上层,关上了抽屉,不禁觉得愧疚感已经减轻了几分。
早上她醒来的时候,亚特已经起床了,在隔壁房间里练瑜珈。“你好,”她自言自语地说。“有人吗?”尽管因为久不讲话,声音显得有些刺耳,但她总算又能发声了。
她在浴室里刷牙的时候,听到多丽大吵大嚷。“我要看那个台。转回去!电视机也有我的一份!”菲雅嘲弄道:“那种节目才小屎娃娃看呢,你就是小屎娃娃,整天就知道哇啦哇啦乱叫!”
亚特离婚以后,两个女儿一半时间跟母亲和继父在索萨利托居住,另外一半时间住在亚特那套位于旧金山市区瓦列乔大街上的爱德华式公寓里。每隔一个礼拜,他们四个人——亚特,露丝,菲雅和多丽就得挤在五个极小的房间里,其中一间小得几乎放不下一张双层床。卫生间只有一个,露丝恨透了那些陈旧设施造成的不便。铁制的浴缸装着四只爪型的脚架,活像个棺材,面盆上面分别有两个水龙头,喷出的水不是冰冷就是烫得要命。露丝伸手去拿牙线,却碰到窗台上的其他杂物:抗皱面霜,对付青春痘的药,剪鼻毛的小剪子,还有一个塞了九只牙刷的塑料口杯,既不知道是谁用的,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的遗物。正当她收拾这些零碎的时候,听到有人急迫地敲门。
“等一下,”她声音嘶哑地回答。敲门声并没有停下来。她抬头看了一眼门上贴的八月份浴室使用时间安排,每一刻钟轮到谁用卫生间,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这份时间表浴室门内外各贴了一份。她把自己排在最后一位,但是由于每个人都拖延那么几分钟,到头来她的时间总是不够用。两个女孩在时间表下面添了些条款和修正意见,以及违犯规定使用面盆,厕所和淋浴时该如何处罚,还有一则声明,明确界定在哪些紧急情况下,可以暂时侵犯使用者的隐私权(紧急情况下面加了三道线,以强调事态确实严重)。
敲门声又响起来。“露——丝!听到没有,你的电话!”多丽把卫生间的门开了一道缝,把无线电话听筒递进来。谁会这么一大早七点二十分打电话来?一定是她妈妈,毫无疑问。一旦露丝隔几天不给她打电话,茹灵就出大状况。
“露丝,你的声音恢复了吗?你能讲话吗?”是温迪,她最好的朋友。他们几乎每天通话。她听到温迪擤鼻涕的声音。是温迪哭了吗?
“出什么事了?”露丝轻声说。别跟我说,别跟我说,她紧张得心脏砰砰乱跳,不禁自言自语。温迪一定是要告诉她她得上绝症了,露丝几乎能肯定是这么回事,昨夜那种不安的感觉重又袭上心来。
“我还没缓过劲来呢,”温迪说。“我刚要……等一下,我有个电话打进来。”
不可能是癌症,露丝心想。或许是她碰到劫匪了,或者有贼破门而入,现在是警察打电话来做记录。不管是什么,总之一定很严重,不然温迪不会哭。她要告诉她什么呢?露丝把话筒夹在脖子上,伸手去理理自己那一头短发。她留心到镜子上的水银有些剥落。或者那不是镜面不清,而是自己新生了白头发?她很快就年满46岁了。脸上的婴儿肥从什么时候开始褪去的呢?想想看,她过去还曾经讨厌自己圆润的脸型和光洁的皮肤,看起来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如今,她的嘴角已经生出了两道向下的皱纹,使她看上去一副不开心的样子,活像她母亲。露丝涂上唇膏,好让自己显得精神些。当然,其他方面她并不像母亲,谢天谢地。母亲永远都不开心,看什么都不顺眼。从小,露丝就沉浸在母亲这种无以名状的绝望情绪中。露丝最恨跟亚特争执。每当这时候,她总要努力克制不发火。但有的时候她忍不住爆发出来,之后却后悔当初怎么会情绪失控。
温迪又回到线上。“你还在吗?对不起,我们在给一部地震灾难片招遇难者的演员,好多人同时打电话进来应征。”温迪开了家经纪公司,专招富有旧金山特色的临时演员,什么蓄八字胡的警察,身材高大的异装癖男人,滑稽古怪而不自觉的社交名流,等等。“别提了,我感觉糟透了,”温迪说。“别挂,我先接个电话。”
露丝很讨厌这么拿着电话空等。什么事情这么可怕温迪非得一大早就跟她说?难道是温迪的老公有外遇了?老乔那么个好人,不可能。那会是什么事呢?
亚特探头进来,敲了敲表盘。七点二十五分了,他以口型表示。露丝刚要告诉他说温迪有急事找她,亚特却已经大踏步走开了。“多丽!菲雅!快点!露丝马上送你们去滑冰场。快行动起来。”两个女儿尖声大叫,露丝觉得自己简直像困在起跑线上的赛马。
“我马上就好!”她朝外面大嚷。“姑娘们,你们不吃早饭的话至少得喝一大杯牛奶,我可不想你们低血糖突然发作倒地身亡。”
“别动不动死啊死的,”多丽低声抱怨道。“我讨厌你说这种话。”
“天哪,出什么事了?”温迪又回到线上了。
“一周开始的正常状况,”露丝说,“这些乱七八糟是度假的代价。”
“这话是谁说的?”
“我说的。对了,刚才话说到哪儿了……”
“你得先发誓谁也不告诉,”温迪又开始抽鼻子了。
“当然。”
“亚特也不告诉,尤其是不能告诉‘吉蒂小姐’。”
“吉蒂恩?哎呀,他我可不能保证。”
“昨天晚上,”温迪说,“我妈打电话过来,高兴地不得了的样子。”露丝一边听温迪讲,一边飞速跑回卧室穿好衣服。若不是眼下这么急急忙忙的,平常她还是挺喜欢听朋友唠叨这些事的。温迪就好像一枝魔杖,随手一挥就能引起地球上各种奇幻纷乱的事件。她见识过各色各样的怪事:三个无家可归的白化病人住在金门大桥公园里,一辆宝马车突然莫名其妙被卷进古旧的化粪池里,还有无人看管的水牛在大街上闲逛,诸如此类的怪异现象。她举办的派对上,专有人老爱出洋相,或是大搞婚外情,或者传出其他各色各样的消息,闹得满城风雨。露丝相信,有了温迪这个朋友,她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但是今天可不是个出彩的好时候。
“露丝!”亚特大叫,语气颇不耐烦。“姑娘们要迟到了。”
“实在是对不起,温迪。我得带俩姑娘去上滑冰课——”
温迪不等她说完,立刻说,“我妈跟她的健身教练结婚了!她打电话告诉我的。他才三十八,我妈都六十四了。你能相信吗?”
“噢……天哪。露丝大吃一惊。她脑海中浮现出温迪妈妈司格特太太,身边站着个系着花式领结,下半截却穿着运动短裤的新郎倌,两人在跑步机上交换结婚誓言的情景。温迪很恼火吗?她该说什么呢?露丝可不想说错话。大约五年前,她自己的母亲也谈了场恋爱,可对方都八十岁了。露丝本来指望那位老先生能跟茹灵结婚,让茹灵也有点事做。不料老先生心脏病发作死掉了。
“听我说,温迪,我知道这事情很重要,我把姑娘们放下马上给你打电话好吗?”
一挂上电话,露丝就开始一一数量当天要处理的事情。一共十件事,她先从大拇指数起。一,送孩子们去上滑冰课。二,去干洗店给亚特取西装。三,买晚饭吃的菜。四,去滑冰场接孩子,然后送她们去杰克逊大街朋友家。五和六分别是给两个客户打电话,先联络傲慢无礼的泰德,再跟她喜欢的雅嘉琵·雅格诺斯聊聊。七,写完跟雅嘉琵·雅格诺斯合著新书其中一章的提纲。八,给她的经纪人吉蒂恩打电话,温迪很讨厌这人。九,见鬼了——九是什么来着?她记得十是一天中要处理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给亚特的前妻米莉安打电话,问她能不能让两个女儿跟自己和亚特过周末,这个周末是中秋节,他们杨家每年中秋都要聚餐,今年的宴会轮到露丝作东。
九到底是什么来着?她一向扳着手指头计划一天的日程。每天不是五件,就是十件事。她并非死板教条:事情再多了就动用脚趾头,十个脚趾还可以对付十件意外的安排。九,九……她可以把打电话给温迪挪到第一位,其他事情往后挪。可是她很清楚,回电话给温迪属于突发事件,临时加进来的,该算第十一,得归到脚趾头。那九到底是什么呢?九通常是个很重要的数字,母亲常说,九象征着圆满,也代表着不要忘记,不然后果无可挽回。第九件事会不会跟母亲有关?母亲总是让她操心。也不是说具体什么事让她惦记着,就是那么种感觉。
从小,茹灵就教她扳着手指帮助记事。茹灵用这种方法,什么事也忘不掉,尤其是那些谎言,背叛,还有露丝打从出生起犯的所有错误,她都记得清清楚楚。露丝时常想起母亲数数的样子:先把大拇指扳倒,然后一个指头一个指头地朝手掌心弯下去,在露丝看来,这个动作意味着定数在握,别无出路。露丝数数的时候手指竖直张开,是美国式的手势。九到底是什么来着?她一边穿凉鞋,一边还在想。
亚特站在门口。“亲爱的,别忘了打电话给管子工,叫他们来修热水箱。”
第九件绝对不是管子工的事,露丝心说,绝对不是。“亲爱的,对不起,你自己打电话给他们好吗?我今天很忙。”
“我今天要开会,还有三个上诉的案子要办。”亚特是语言专家,在咨询公司任职。有几个涉案聋人在没有任何手语翻译协助的情况下被捕,遭到审讯,送进了监狱。亚特是手语专家,今年负责处理这几桩案件。
这可是你的房子,露丝差点脱口而出,但终于压下火气,尽量像亚特一样,心平气和地讲道理。“你开会的空挡不能从办公室打个电话吗?”
“那样的话我还得给你打电话,问你什么时候能在家等管子工上门。”
“我不知道我到底什么时候能到家。那些工人你也知道,他们说是一点钟到,结果总是要到五点钟才露面。我在家工作并不等于我就没有正式工作。我今天真的很忙。首先,我得......”她开始一件一件细数她今天要处理的工作。
亚特耸耸肩膀,长叹一口气。“你为什么要把每件事都搞得那么复杂呢?我无非是想如果可能的话,如果你有时间——哎,算了。”他转身走开了。
“好吧,好吧,我来处理这事。不过要是你开会结束的早,你能回家来吗?”
“没问题。”亚特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多谢你。要不是我今天实在忙得不可开交,我也不会求你帮忙。”他又吻她一下。“爱你。”
她没有答话,待他走了以后,她抓起外衣和钥匙,看到两个孩子站在过道头上,一脸不耐烦地瞪着她看。她动动大脚趾,提醒自己:第十二件事,热水。
露丝启动引擎,踩了踩刹车,检查过没有问题才上路。开车送多丽和菲雅去滑冰场的路上,她还在绞尽脑汁地想第九件事可能会是什么。她把字母表顺着默念一遍,看有没有哪个字母能唤起她的记忆。但还是一无所获。昨天晚上她好不容易睡着以后,到底梦到了什么?卧室的窗户,海湾里一个黑影。窗帘,她终于想起来了,她梦到窗帘是透明的,而她却赤身裸体。在梦里,她抬头朝外看,见到附近公寓里的邻居在咧嘴笑她。他们看到了她最私密的时刻,她身体最私密的部分。随即收音机里开始传出嗡——嗡——的巨响。“这是美国广播系统灾难应急警报测试。”然后又出现了一个声音,是她妈妈:“不,不,这不是测试,是真的出事了!”再后来,海湾里的黑影升了起来,变成了大海啸。
海啸象征着热水管破裂,这么说来,第九件事也许就是联系管道工。谜团就算是解开了。可是透明的窗帘又象征着什么呢?那意味着什么?忧虑又一次浮上心头。
露丝和亚特认识快十年了。当时她跟温迪一起上晚间的瑜珈课,在课上认识了亚特。那是她多年以来第一次尝试健身运动。露丝生来苗条,不需要减肥,因而没想过要参加健身俱乐部。“一年一千块呢,”她惊叹道,“就为了跳到个机器上,像轮子上的小松鼠一样跑个不停?”她跟温迪说,生活压力就是最好的锻炼方式。“全身肌肉紧绷,持续十二小时,放松,数到五,再绷紧。”可是温迪不同,她高中的时候是体操健将,毕业以来体重却已经增加了三十五磅,因此她急着想恢复从前的窈窕身段。“起码做个免费的体能测试吧,”她说,“又不是非入会不可。”
体能测试的过程中,露丝比温迪多做了几个仰卧起坐,不由心中窃喜,温迪则大声炫耀自己比露丝多做了几个俯卧撑。露丝身体的脂肪比例占到百分之二十四,算是相当健康,而温迪则是百分之三十七。“托我中国祖先的福,他们世代务农,吃的又不好,所以天生胖不起来。”露丝好心地安慰温迪。但是露丝在柔韧性测试这一项上得分是“极差”。“天哪,”温迪惊叹说。“根据这张表格上的标准,你只比僵尸略强一点。”
“看哪,他们有瑜珈课,”后来,她们在查看健身房的课程表时,温迪说。“我听人家说瑜珈会改变你的人生。再说他们还有晚间课呢。”她轻轻推了露丝一下,“说不定还可以帮你快点忘记保罗。”
她们来上课的第一天晚上,在更衣室丽听到两个女人在谈话。“我旁边那个男的问我愿不愿意跟他一起来上午夜瑜珈课,他说,你知道的,就是裸体瑜珈。”
“裸体?真是变态!......他长得有那么好看吗?”
“长得还行。不过你能想象二十个人都光着屁股作倒立吗?”等那两个女人出了更衣室,露丝转身对温迪说,“究竟什么样的人才会去上裸体瑜珈课呢?”
“我啊,”温迪说。“别用那种眼光看我,大惊小怪小姐。起码上这种课绝不会无聊。”
“跟一群陌生人赤裸相见?”
“不是陌生人,里面有我的会计师,我的牙医,还有我老板。你以为会是谁?”
瑜珈教室里挤了三十名学员,大多数是女人,大家各据一方,偶尔有人进来时,各自挪动一下垫子,腾出个位置给新来的人。有个男人把垫子铺在露丝旁边,露丝怕他是个居心不良的变态,特地不拿正眼看他。她环顾四周,见大多数的女学员脚趾甲都修剪得非常整齐,涂着漂亮的指甲油。露丝一双宽脚板,光秃秃的脚趾头就像童谣里唱的小猪脚。就连她旁边那个男人脚都比她的漂亮,他的脚细致光滑,脚趾细长,保养得很好。这时她突然惊觉——这人没准就是个变态狂,她怎么会赞赏一个变态狂的脚?
开始上课后,大家先是诵读一段像是邪教咒语的东西,然后就摆出各种姿势,好象在朝拜什么异教的神明。大家齐声颂念“Urdhv Muka Svanasana! Adho Muka Svanasana!”似乎除了露丝和温迪两个,别人都很熟悉每个步骤。露丝就像小朋友玩“跟我学”游戏一样跟着做各种动作。每隔一会儿,那个身体柔若无骨的女瑜珈老师就溜达到露丝身边,不经意的帮露丝这里那里的弯一下,压一下,或者抬一下什么的。露丝心想,我大概看起来活像在受酷刑折磨,再不然就像我妈妈当年在中国见过的那些无骨怪胎,当众扭曲身体娱乐大家,借此乞讨。不一会儿她已经满头大汗,并且把旁边那个男人观察了个仔细,万一需要的话,她可以跟警察详细描述他的样子。“裸体瑜珈强奸犯身高大约五英尺十一英寸,体重约一百六十磅。头发为黑色,眼睛很大,棕色,浓眉,留落腮胡和唇髭,修剪整齐。手指甲非常干净整洁。”
而且他身体柔软得简直不可思议。他能把脚踝绕到脖子上,还能保持很好的平衡,动作优美就像芭蕾舞明星巴里什尼科夫。相形之下,她自己简直像个在做妇科检查的女人,还是个穷女人。她身穿一件旧T恤衫,褪色的紧身裤,一边的膝盖部位还破了个洞。不过好在她一看就不像那些一心想出来钓个如意郎君的女人。那些女人都身穿名牌运动服,脸上化着很细致的妆容。
随后她注意到了那个男人手上的戒指,他右手上戴了个手工打做的金戒指,左手上什么都没戴。当然不是每个已婚男子都戴着婚戒,但是至少在旧金山来说,右手上戴结婚戒指绝对能证明他是个同性恋。这么一想,她立刻清楚了:整洁的胡须,保持良好的身材,还有他优雅的动作,无不说明他的同性恋身份。她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于是她观察着那男人朝前弯身,伸手抓住自己的脚底板,随即用前额去碰自己的膝盖。异性恋的男人可不会有这番本领。露丝弯下身,手只能垂到小腿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