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年未弱冠而统事东吴,封王称帝,直至弥留,自专军政,未尝稍懈。他善于用人,既乐从谏,又固己见,重用宗室,优赏武将,峻刑苛法,果于杀戮,不容任何人对于自己的权力挑战。因此,他的地位是巩固的。但他始终保持警惕,从未松懈或放弃过巩固权力的斗争。尤在后期,吴魏战争渐少,吴蜀联盟关系平稳,他更是把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内部和巩固权力上。
一、自专军政,不给丞相实权
孙权于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被曹丕封为吴王,次年自改年号为黄武,并且按照汉初制度自置丞相。
丞相之制,始自于秦。汉承秦制,并在王侯封国置相。丞相的职责是“掌承天子,助理万机”。① 汉初,丞相权力很大,《史记•陈丞相世家》说:“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及至汉武,权力自专,丞相既是最高官职,又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差使。据载,汉武帝时十三相,或罢或杀或自杀,善终病死者仅四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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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百官公卿表》。
帝时,为了削弱丞相的权力,“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通典•职官一》)丞相的职权被一分为三。东汉初年延用西汉官制,但“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尚书)”,“三公之职,备名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罢三公,复置丞相、御史大夫,而且自为丞相,把仅有一点名义权力的三公罢置,而成为独揽大权的最高行政、军事长官。蜀汉,刘备称帝,用诸葛亮为丞相,但国之大事的决定权,仍由刘备说了算;不久,刘备死了,情况大变,诸葛丞相“开府治事”,“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孙权设相,不同于曹操,也不同于诸葛亮。用现代语言做个不尽恰当的比喻:曹操、诸葛亮搞的是“内阁制”,君主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甚至是丞相股掌之中的傀儡;孙权搞的是独裁“君主制”,大事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丞相职掌仅在“助理”而已。
不用鲠臣为相
孙权的第一位丞相叫孙邵。孙邵名不见《三国志》列传,姓孙,但非宗室。《三国志•吴主传》注引张勃《吴录》说,孙邵,字长绪,北海(治今山东寿光东南)人,曾为汉末北海相孔融的功曹,孔融很欣赏他,称其为“廊庙才也”。后来,跟随扬州刺史刘繇到江东。刘繇死后,附孙策,孙权统事以后,他“数陈便宜”,提过一些好的建议,例如劝孙权向曹操控制的朝廷“应纳贡聘”,对孙权的战略决策产生过重要影响。被授庐江太守,继为车骑长史,成为孙权的近臣。黄武初年,孙权遽拔他为丞相,威远将军,封阳羡侯。为相数年,史籍除记其因受张温、暨艳案(按:后详)牵连而主动“辞位请罪”和曾参与“撰定朝仪”及孙权曾打算派他陪儿子为质于魏外,寸功未及,足见他没有做出过有什么重大影响的事情来。
孙权为什么要启用车骑将军府(按:孙权时为车骑将军)的这位“秘书长”而不用“众议所归”的张昭呢?除了第十二章讲到的政治原因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了免用鲠臣,防止掣肘。据载,“昭每朝见,辞气壮厉,义形于色,曾以直言逆旨”,常常使得孙权很不舒服。例如,孙权喜欢狩猎,“每田猎,常乘马射虎,虎尝突前攀持马鞍”。张昭“变色而前”说:“将军何有当尔夫为人君者,谓能驾御英雄,驱使群贤,岂谓驰逐于原野,校勇于猛兽者乎?”孙权考虑到张昭的辅政地位,不得不当即检讨:“年少虑事不远,以此惭君。”孙权喜欢饮酒,在武昌钓台与群臣共饮,令群臣说:“今日酣饮,惟醉堕台中,乃当止耳。”张昭怒气冲冲,“正色不言,出外车中坐”。孙权派人把张昭叫进来,对他说:“为共作乐耳,公何为怒乎?”张昭当即将其比做商纣,说:“昔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当时亦以为乐,不以为恶也。”孙权无言以对,“有惭色,遂罢酒”。因此,孙权考虑到自专权力的需要,便把张昭排斥在丞相的人选之外。然而,群臣共议,认为丞相之职应该“归昭”。孙权诡称,丞相责任繁重,不忍心给老臣压这样重的担子。不久孙邵死了,“百寮”再次推举张昭,孙权不得不对大家说实话:“孤岂为子布(张昭字)有爱乎?领丞相事烦,而此公性刚,所言不从,怨咎将兴,非所以益之也。”①于是启用了太常顾雍为丞相。
为什么选顾雍为丞相呢?学界有一种观点似乎认为,这是孙权由依靠北方世族支持向依靠南方世族的重大转变。诚然,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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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张昭传》。
统治时期;江南本土世族势力得到了发展,如《吴录•士林》所说:“吴郡有顾、陆、朱、张四姓,三国之间四姓盛焉。”①而且自顾雍以后为相者除步骘为江北淮阴人外,都是江南吴郡人。实则不能这样分析问题。固然,随从孙权打天下的江北名将周瑜、鲁肃、吕蒙等人的后代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重用,但诸葛瑾、诸葛恪父子、张昭儿子,以及吕范等江北来的许多人还是得到相当重视的。因此,我认为主要是顾雍有几个很突出的特点,一是“不饮酒,寡言语”。不饮酒,孙权不太喜欢。因为宴饮欢乐的时候,大家都怕有“酒失”被顾雍看见而“不敢肆情”。场面不热闹,所以孙权常说"顾公在坐,使人不乐"。"寡言语",则正是孙权所需要的。话说得少,就容易说到点子上,容易符合孙权的心意,因此孙权高兴地说:“顾君不言,言必有中。”二是不争己功,善于维护皇帝的威信。史载,顾雍“时访逮民间,及政职所宜,辄密以闻。若见纳用,则归之于上,不用,终不宣泄。权以此重之。”三是不做出头的椽子,很会顾及孙权的面子,"于公朝有所陈及,辞色虽顺而所执者正”。有一次,孙权“咨问得失”,顾雍不言,张昭“因陈听采闻,颇以法令太稠,刑罚微重,宜有所蠲损”。权问顾雍:“君以为何如?”雍即回答:“臣之所闻,亦如昭所陈。”于是孙权“乃议狱轻刑”。《江表传》载,顾雍遇事从不轻易表示自己的意见,“军得失,行事可不,自非面见,口未尝言之”。孙权有事,常令中书郎到顾雍家里“咨访”。所谈事情,顾雍如果觉得合意,“事可施行”,便即“与相反覆,究而论之”,并且设酒食招待来者。如不合意,便“正色改容,默然不言”,自然也不设酒招待,来者一无所获,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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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世说新语•赏誉篇》刘孝标注。
回去报告。孙权根据顾雍的态度,即可做出判断,说:“顾公欢悦,是事合宜也;其不言者,是事未平也,孤当重思之。”可见,顾雍是一个非常善于保护自己的顺臣,不争权,不凌主,甚得孙权放心、欢心,所以平平安安地做了十九年的丞相。①
赤乌六年十一月,顾雍卒。次年正月,孙权用上大将军陆逊为丞相。陆逊战功显赫,又是文武全才,时在武昌,受命"辅太子,并掌荆州及豫章三郡事,董督军国”。历史记载,陆逊“虽身在外,乃心于国”,经常上疏陈述时事利弊,孙权谋划重大的军事决策时,也常征求陆逊的意见。陆逊的许多意见被孙权采纳了,比如谏阻孙权亲征公孙渊等;有些意见,因为不合孙权之意,如不同意派兵取夷州和朱崖,以及劝孙权"施德缓刑,宽赋息调"等,不被采用,陆逊也从不坚持。无疑,这样既有能力,又很谦逊的人,是专权君主非常喜欢的人才。启用陆逊为丞相时,孙权特别下达了诏书:
朕以不德,应期践运,王涂未一,奸宄充路,夙夜战惧,不遑鉴寐。惟君天资聪睿,明德显融,统任上将,匡弭难。夫有超世之功者,必应光大之宠,怀文武之才者,必荷社稷之重。昔伊尹隆汤,吕尚翼周,内外之任,君实兼之。今以君为丞相,使使持节守太常傅常授印绶。君其茂昭明德,修乃懿绩,敬服王命,绥靖四方。於乎!总司三事,以训群寮,可不敬与,君其勖之!其州牧都护领武昌事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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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顾雍传》。
从诏书的内容看,孙权用陆逊为相的理由:一是因为功劳大,“有超世之功者,必应光大之宠”;二是看中了才能,“怀文武之才者,必荷社稷之重”。而且想一改过去丞相没有实权的状况,提出“内外之任,君实兼之”、“敬服王命,绥靖四方”以及“总司三事(按:指三公之事),以训群寮”。按此内容,丞相便拥有了军政大权。然而,他并没有让这些诏书上的内容切实付诸实施,而是让陆逊继续“领武昌事如故”。陆逊远离朝廷,不居庙堂,自然是难以“总司三事”、身兼“内外之任”了。所以,陆逊没有成为“助理万机”的真正意义上的丞相,大权依然完全独掌在孙权手中。
陆逊刚刚做了丞相便因废立太子事同孙权发生了严重分歧(后详),只做了一年名义上的丞相,便愤恚而死了。①
历史对于顾雍、陆逊两位丞相评价颇高。王夫之《读通鉴论》卷10说:“三代以下之材,求有如顾雍者鲜矣。……雍既秉国,陆逊益济之以宽仁,自汉末以来,数十年无屠掠之惨,抑无苛繁之政,生养休息,唯江东也独。惜乎吴无汉之正,魏之强,而终于一隅耳。不然,以平定天下而有余矣。”实则,成就首先应该记在孙权账上。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孙权没有置相。直到赤乌九年九月,才又任命骠骑将军步骘为丞相。当时,步骘“都督西陵(即夷陵),代陆逊抚二境",是又一个远离首都而且是上了年纪的被任命为名义上“总司三事”的丞相的人。步骘算得上是东吴数得着的名臣之一,既有战功,又有为政之能,经常上书荐举才能,也曾上书斥责奸佞,提些合理化建议。孙权“虽不能悉纳,然时采其言,多蒙济赖”。步骘“在西陵二十年,邻敌敬其威信。性宽弘得众,喜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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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吴书•陆逊传》。
形于声色,而外内肃然”。他的突出特点被当时人概括为“恭而安,威而不猛”。因而很适合孙权的丞相人选。然而,步骘甚知孙权为人,为相以后反而很少过问朝廷大事。历史记载说,步骘“代陆逊为丞相,犹诲育门生,手不释书,被服居处有如儒生”。①
步骘做丞相不到八个月就死了。两年后,赤乌十二年四月,孙权以新任骠骑将军朱据“领丞相”。朱据,字子范,吴郡吴人,颇受孙权器重。据载,孙权“咨嗟将军,发愤叹息,追思吕蒙、张温,以为朱据才兼文武,可以继之”;并且嫁给公主。然而,刚刚受命不久便即牵涉到太子与鲁王之争中,他“拥护太子,言则恳至,义形于色”。孙权一怒之下,将其先贬为新都右丞,随后又赐死于赴任途中。②
临兵设督,不置长久性军帅
孙权同曹操、刘备一样,为王为帝,从不放弃总统军事的权力。他虽然没有曹操认识得那样深刻,明确表示决不放弃兵权,也没有像刘备那样直接具体指挥大规模的决定性的战争,但头脑清醒,始终把军事的最高、最终权力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第一,各将军互不相统,直接向孙权负责。
孙权封王以后,广设名号将军、杂号将军,并对稍有战功者即予一般将军的称号;及至称帝,则比照汉制,频以最高最好的名号加封各将军,如上大将军(陆逊、吕岱),大将军(诸葛瑾、诸葛恪),骠骑将军(步骘、朱据),车骑将军(朱然),前将军(朱桓),卫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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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步骘传》。
②《三国志•吴书•朱据传》。
(全琮),右将军(潘璋),等等。这都是汉代军事制度中高等级的将领: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皆金紫,位次上卿”。但孙权并没有给他们“专征伐”的权力。因而,他们不像卫青、霍去病那样是全军统帅,"诸将皆以兵属”。① 而是直接听命孙权。各将军,包括各种名号将军、裨将军、偏将军、杂号将军,甚至都尉、校尉,都不固定地直属于某一高级将军,而是听从孙权的调遣,直接向孙权负责。
第二,临兵设督,战役结束帅职自销。
孙权自己直接指挥过几次战役,有的是成功的,但大多数不算成功。一些大的著名战役,都是临战命帅取得的。他的突出贡献是,选人得当,既付实权,绝不掣肘。所以,军帅虽为临授,但有实权,非常利于发挥主将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战事结束,或调离,帅职自销,避免了“尾大不掉”的毛病,确保了军权的集中。下面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些问题。
(1)建安十一年,以中护军周瑜为督,督率绥远将军孙瑜等,讨麻、保二屯
(2)建安十三年春,以中护军周瑜为前部督,督率都尉吕蒙、凌统、偏将军董袭等讨黄祖;
(3)建安十三年秋冬,命中护军周瑜为右督,荡寇中郎将程普为左督,率领都尉黄盖、中郎将韩当、别部司马周泰、横野中郎将吕蒙等,大战曹操于赤壁、乌林;
(4)建安十八年,以偏将军吕蒙为濡须督,以折冲将军甘宁为前部督,拒曹操于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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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卫青传》。
(5)建安二十年,以荡寇将军蒋钦领濡须督;
(6)建安二十一年,以周泰为濡须督;
(7)周瑜死后,先后以鲁肃、吕蒙为督,领周瑜兵,屯陆口,备战关羽;
(8)建安二十四年,以吕蒙为大督,督兵袭南郡,擒杀关羽;
(9)黄武元年,以裨将军朱桓代周泰为濡须督,督诸将,战败魏大司马曹仁;
(10)同年,命右护军、镇西将军陆逊为大都督,假节,督领昭武将军朱然、振威将军潘璋、安东中郎将孙桓、将军宋谦、建武将军徐盛、偏将军韩当、将军鲜于丹等部五万人,大败刘备于夷陵。这些将领中,不少人资历比陆逊老,年龄比陆逊大,但陆逊被授为督,假节,有了绝对的权力,所有人不管资格多老,尽管有意见,也只好服从;
(11)同年,命建威将军吕范为督,督率建武将军徐盛、奋武将军全琮、扬威将军孙韶等五军,以舟军拒曹休等于洞口;这些将领,职级是相等的,谁被授为督,谁就被授予了统率权;
(12)同年,以左将军诸葛瑾为督,假节,督公安;
(13)嘉禾二年,以卫将军全琮为督,督步兵和骑兵五万征六安
(14)嘉禾三年,孙权准备联合蜀汉征魏,车骑将军朱然、卫将军全琮各受节钺(按:各受节钺,意谓各自对上负责,互不相统),为左右督;
(15)赤乌四年,又以全琮为督,略淮南;以威北将军诸葛恪为督,攻六安;以车骑将军朱然督兵五万围樊城;
(16)嘉禾、赤乌年间,以张昭的儿子,奋威将军张承为濡须督,侍中张休为羽林都督,侄子、将军张奋为半州(今江西九江西)都督。
孙权临兵设督或因地置帅,不考虑资职的局限,根据形势的需要调拨部属,给主将以驾驭形势和全权指挥作战的实际权力,已被事实证明,效果明显。
当然,这种做法也有毛病,难免产生一些新的矛盾。但大都由于选帅得人而最终化解了。比如,程普、周瑜为左右督,“普颇以年长,数陵侮瑜。瑜折节容下,终不与校”。后来,程普对周瑜“自敬服而亲重之”,因对人说:“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①再如,孙权以周泰为濡须督,朱然、徐盛等都被编在周泰部下,朱然、徐盛等“以泰寒门”,“并不伏(服)也”。② 复如,陆逊为大都督,诸将军“或是孙策时旧将,或公室贵戚,各自矜恃,不相听从”③,并不断对陆逊的部兵决策质疑。陆逊以一位智勇兼备的统帅的风范,把大家团结起来,得到诸将信服和孙权好评。正因为容易产生此类问题,所以在征关羽的时候,吕蒙不同意孙权命他与宗室孙皎同为左右部大督的决定。最后,孙权同意让吕蒙独掌都督大权,命孙皎为后继,配合行动。
二、地方上实行军事统制政策
汉代,决定全国性的征伐和跨越地方行政区域作战的权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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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引《江表传》。
②《三国志•吴书•周泰传》并注《江表传》。
③《三国志•吴书•陆逊传》。
则上概归中央,具体的军事行动则由朝廷任命的将军、都督、中郎将、校尉、骑都尉等实施。地方上实行军政统一制度,行政长官就是这一区域的军事长官。他们非受特命或应邻境之约,原则上没有越境作战的权力。如两汉时代的郡县,郡太守和县令长,分别都以自己的行政官职统率本地区的军事力量,以政主军,以政统军。郡县中虽然都设置由中央任命或认可的军职,但他们都是行政长官的属官,均应接受郡守或县令的领导。在郡,《汉书•百官公卿表》说,郡尉,秦官,汉景帝时更名都尉,辅佐太守“典武职甲卒”;《汉官解诂》说,“都尉将兵,副佐太守”。在县,《后汉书•百官志》说,县尉主管缉捕盗贼。
孙权施行的是一种不完全相同的体制。他改变了地方上传统的以政统军的制度而实行由中央任命的高级将领统制地方。这是一种军管性质或准军管性质的体制。这种体制,在他的兄长孙策时候已经开始了。孙策本人就是以折冲校尉、行殄寇将军的身份进军江东,然后自领会稽太守(按:领是兼职的意思,通常指本官兼任低级官职。下同)。次年,朝廷也是授他军职,以骑都尉领会稽太守。他自己便让其舅吴景以扬武将军领丹阳太守,伯父孙贲以征虏将军先后领九江太守、豫章太守,叔父孙辅以扬武校尉领庐陵太守,督军校尉朱治领吴郡太守。后来又以周瑜行建威中郎将、中护军,先后领春谷长、江夏太守,以程普行荡寇中郎将,领零陵太守。孙权继承、推广了这一做法,成为吴国制度。
吴国辖扬州、荆州(部分)、交州,有郡三十几个。其中有些郡是嗣主孙亮、孙休、孙晧(音 hào,俗作皓)分旧郡而增置的,孙权时候没有那么多。《后汉书•郡国志》记载,东汉三州全境不过二十一郡,其中扬州辖九江、庐江、丹阳、吴郡、会稽、豫章六郡;荆州辖南阳、南郡、江夏、长沙、武陵、零陵、桂阳七郡;交州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阻、九真、日南、高凉八郡。《晋书•地理志》等记载,三国期间吴、魏分治扬州、荆州。魏扬州刺史治寿春,设淮南、庐江两郡。吴扬州刺史治建业,但更多时候是直辖,不另设牧(刺史),孙策分豫章立庐陵郡,孙权再分豫章立鄱阳郡,计八郡。荆州,魏刺史治新野,设南阳、南乡、江夏、襄阳、新城、上庸、魏兴七郡;吴刺史治江陵,孙权除南阳外,其他各郡均照置,又分江夏立武昌郡,分苍梧立临贺郡,分长沙立衡阳郡、湘东郡,共十一郡。交州,孙权曾分割为广州和交州,并置珠崖郡。
孙权是用什么样的人担任这些地方的郡守的呢?遍检《三国志》全书,记载很不全面。书中提到的郡守,大略如下:
扬州八郡:
丹阳——初承孙策时的安排,以扬武将军吴景领太守;继而先后以绥远将军孙瑜、偏将军孙翊、建威将军吕范、抚越将军诸葛恪领太守。老年,“追录旧恩”,封旧臣之后滕胤为侯,嫁公主,做丹阳太守(按:是否兼有军职,不详。从孙权临终遗诏辅政,孙亮即位,加胤为高级将军卫将军看,当有军职)。
吴郡——初承孙策时的安排,以行扶义将军朱治领太守,朱治的将军称号屡变,但领郡如故,在郡三十一年。后来,滕胤由丹阳转吴郡太守,又有名叫殷祐者做过太守(按:未详此人是否兼有军职)。
会稽——初孙策以殄寇将军自领太守,孙权以讨虏将军自领太守(按:因为很少到郡,曾以郡丞顾雍行太守事),后来淳于式(按:历史没有提到他是否兼有军职)、五官中郎将濮阳兴、参军校尉吾粲都做过会稽太守。末年,又命吴郡太守滕胤转会稽太守。
豫章——初承孙策时的安排,以征虏将军孙贲领太守;贲死,其子孙邻袭军代领太守达二十年。后来,顾雍的儿子顾邵以父和娶孙策女为妻故,“起家为豫章太守”。邵死,吕蒙荐后将军、江夏太守蔡遗为豫章太守。还有一位南阳人谢景,甚得太子孙登赏识,由张昭儿子张承荐举,做过豫章太守(按:未详此人是否兼有军职)。
九江——曾以绥南将军全琮假节领太守,后以征西将军马茂为太守。
庐江——曾以建武将军徐盛领太守。
庐陵——初承孙策时的安排,以扬武校尉孙辅领太守,后以偏将军孙韶、昭信中郎将吕岱为太守。
鄱阳——初以车骑将军东曹掾步骘出领太守,后来又以广陵人王靖(按:靖欲投魏,谋泄,诛及满门)、会稽人魏滕、丹阳都尉周鱿为太守。
另,曾以建安县(今福建建瓯)为建安郡,用沛国人郑胄为太守。郑胄“有文武姿局,少知名,举贤良,稍迁建安太守”。从其后来为“宜信校尉,往救公孙渊,……还迁执金吾”看,当有军职。①
荆州十一郡,查到七郡的曾任郡守名字
南郡——赤壁战后,偏将军周瑜领太守,后来左护军、虎威将军吕蒙领太守。蒙死后,绥南将军(后迁左将军、大将军)诸葛瑾,长期领郡。瑾死,其子奋威将军诸葛融“代父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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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注引《文士传》。
江夏——初承孙策时的安排,以中护军周瑜领太守;赤壁战后,裨将军程普两度领太守;以后将军蔡遗、扬武中郎将孙奂、昭武中郎将孙承均曾领太守;嘉禾年间,刁嘉曾为太守(未详担任什么军职)。
宜都——曾以抚远将军陆逊领太守。
长沙——吕岱先后以昭信中郎将和镇南将军两度领太守。
武陵——曾以武锋中郎将黄盖领太守。后来,还有一位名叫卫旌的人做过武陵太守(未详是否兼有军职)。
零陵——郎中殷礼和广陵人刘略曾先后为太守。(按:郎中是比较低级别的军职、近侍官。史载,孙权为王,召殷礼为郎中,“后与张温俱使蜀,诸葛亮甚称叹之。稍迁至零陵太守”。①“稍迁”是逐渐升迁的意思,说明殷礼必定是由郎中而为更高级别的军职,然后出为太守的。他在太守任上,曾劝孙权对魏大举用兵。刘略做太守前官居何职,历史没有记载。)
桂阳——曾以车骑将军长史全柔为太守。
交州九郡,汉末,朝廷曾以士燮兄弟分别为交阻、合浦、九真、南海太守,后拜士燮为绥南中郎将“董督(交州)七郡,领交阻太守如故”,继授安远将军,封亭侯。孙权承认士氏家族的地位,加封士燮为左将军,又升卫将军,封县侯弟士壹为偏将军,乡侯燮、壹“诸子在南者,皆拜中郎将”。父子兄弟均以军职领州郡事,中郎将士武为南海太守,中郎将士䵋(音 yì)为九真太守,偏将军士壹为合浦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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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顾雍传》注引殷基《通语》。
孙权与刘表争交州时,以征南中郎将步骘持节领交州刺史。士燮死后,孙权加紧削弱士氏势力,分交州为广州、交州,分别以安南将军吕岱和将军戴良为刺史,以士燮子士徽为安远将军,领九真太守,校尉陈时代燮为交阻太守。士徽不服,自为交阻太守,吕岱“假节”,尽杀士氏兄弟。吕岱两度为交州刺史。末年,遣安南校尉陆胤为交州刺史。
除此,还曾以偏将军陆绩为郁林太守,偏将军殷基为苍梧太守,辅义都尉锺离牧为南海太守,建武都尉陆凯为儋耳太守。
另外,还有一些临时领郡或遥领郡国者。如:
偏将军(后升昭武将军)韩当先后遥领永昌(今云南保山)、冠军(治今河南邓州西北)太守;
荡寇中郎将凌统领沛相;
奋武将军朱桓领彭城相;
奋威将军周泰遥领汉中太守;
将军甘宁为西陵太守(按:此西陵非夷陵改名之西陵,是孙权析武昌郡而置,辖县阳新、下雉,夷陵改名西陵后,此西陵罢);
潘璋先后以振武将军、平北将军分领临时所置固陵太守(辖巫与秭归)和襄阳太守;
朱然早期曾以折冲校尉领临川太守(按:分丹阳郡而置,非今江西之临川,寻罢);
吕范在赤壁战后以裨将军领彭泽太守(按:分豫章郡而置,不久废罢);
威武中郎将贺齐讨伐山越成功,孙权特割黟、歙等六县为新都郡,以齐为太守,加偏将军;
孙权还一度分吴郡、会稽、丹阳“三郡险地”为东安郡,以绥南将军全琮领太守。
又,一度将吴郡之曲阿更名为云阳(今江苏丹阳),设郡,以阳羡(治今江苏宜兴南)人张秉为太守。一度分苍梧为临贺郡(今广西贺州),任命一位名叫严钢的人做太守。此二人,任前和在职期间是否兼有军职,不得而知。
由上可见,除个别特例史籍没有记载郡守是否同时拥有军职以外,大都明确记载是以重要军职兼领郡国守相的。所以,我说他是“以军统政”,实行的是一种军事统制制度。这种制度,有很大的危险性,极易形成军事割据,削弱中央权力,酿成地方武装冲突。但孙权没有让它形成这种局面,而是靠其相对高超的驭将能力,让它发挥了积极作用。这种作用,可以概括为三:
第一,可以较快、较好、较稳地控制地方,平叛制乱。比如,分割黟、歙为六县,设新都郡,让贺齐以军职领太守,就是为了这种需要
第二,便于越行政区界作战,追歼敌人。比如,黄盖为武陵太守,得知邻郡长沙之益阳县有乱,便即驱兵平讨;陆逊为宜都(今湖北宜都)太守,既可西破沿江蜀将和秭归夷帅之叛,又可北攻蜀置房陵、南乡两郡;
第三,便于军事的大规模或较大规模的调动。比如,陆逊为大都督抵抗刘备,孙权便可将已经做了太守的诸将军朱然、潘璋等调到前线,成为陆逊的属下;吕范以建威将军为督抵抗曹休,而同级的建武将军、庐江太守徐盛,以及偏将军全琮和宗室、偏将军、庐陵太守孙韶等都无条件地受其节制。
三、峻刑苛法
晋人陈寿认为,孙权"性多嫌忌,果于杀戮,暨臻末年,弥以滋甚”。这是有事实根据的。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治史者不应不注意到封建时代一切有作为的独裁者往往都是善于恩威兼用的人。孙权也算得上是这样的人物。他善于施恩,文武大臣愿为其用,甘为其死;他善于用威,统治东吴五十余年,没有权臣当政,也少有乱臣贼子窥其位,大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里。所以,峻刑苛法、果于杀戮固然不可提倡,但它对于巩固孙权的权力是非常重要的。当然,由于他“性多嫌忌”,的确是错判、冤杀了一些人;法网过密,使普通小吏和黎民百姓长期处在高压政策之下。
立法严峻
孙权时期的具体立法,史记甚少,大都无从查究。但立法严峻、刑辟重切、请求宽刑一类的议论,不绝于书。诸如:
(一)黄武五年,陆逊上奏,劝孙权“施德缓刑”。并说:“忠说之言,不能极陈,求容小臣,数以利闻。”孙权不完全同意陆逊的意见,用“以刑止刑”的道理和“不得已而为之”相辩,回答说:
夫法令之设,欲以遏恶防邪,儆戒未然也。焉得不有刑罚以威小人乎?此为先令后诛,不欲使有犯者耳。君以为太重者,孤亦何利其然,但不得已而为之耳。
对于陆逊“忠谠之言,不能极陈”之谓,孙权很不高兴,说:
今承来意,当重咨谋,务从其可。且近臣有尽规之谏,亲戚有补察之箴,所以匡君正主明忠信也。……孤岂不乐忠言以自裨补邪?而云'不敢极陈'何得为忠说哉?若小臣之中,有可纳用者,宁得以人废言而不采择乎?但谄媚取容,虽暗亦所明识也。
实际上,孙权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陆逊的建议,“于是令有司尽写科条”,派郎中褚逢送给陆逊及诸葛瑾,“意所不安,令损益之”。①
(二)黄龙元年,陆逊再次上奏,深言峻法严刑之不可取。历史家称赞,陆逊“虽身在外,乃心国事,上疏陈时事”。陆逊疏文,第一,指出“科法严峻,下犯者多”;第二,请求“恩贷”轻罪,呈说“顷年以来,将吏罹罪,虽不慎可责,然天下未一,当图近取,小宜恩贷,以安下情。且世务日兴,良能为先,自非奸秽入身,难忍之过,乞复显用,展其力效。”第三,深刻阐述宽刑的意义,指出“此乃圣王忘过记功,以成王业。昔汉高舍陈平之愆,用其奇略,终建勋祚,功垂千载”,并特别强调“夫峻法严刑,非帝王之隆业;有罚无恕,非怀远弘规也。”②
(三)嘉禾年间,孙权“咨问得失”,张昭、顾雍等汇报了所知情况,然后指出“法令太稠,刑罚微重,宜有所蠲损”。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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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上《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②《三国志•吴书•陆逊传》。
③《三国志•吴书•顾雍传》。
(四)赤乌四年,太子孙登临终上疏说:“窃闻郡县颇有荒残,民物凋弊,奸乱萌生,是以法令繁滋,刑辟重切。”因而劝孙权“为政听民,律令与时推移,诚宜与将相大臣详择时宜,博采众议,宽刑轻赋,均息力役,以顺民望。”①
这些议论,足以证明其法网过密、执法酷烈的严重。而且是自黄武至赤乌,前后一贯五十年。但严重到什么程度呢?缺少资料,难知其详,只能从一些记载不太详细的个别立法和个案处理以及出土简牍中略窥一斑。
下面是一些已知的立法和依律判罚的实例:
(一)长吏在官,不得奔父母之丧,违者,判死刑。史载,嘉禾六年正月,孙权下诏征求意见,欲严官吏奔丧之法。其诏首先说明天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以及天下有事“则杀礼以从宜”的道理。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制,人情之极痛也。贤者割哀以从礼,不肖者勉而致之。世治道泰,上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门。至于有事,则杀礼以从宜,要绖(要,古腰字。要绖,居丧时束在腰间的麻带)而处事。故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
然后说明旧的立法已不适用:
前故设科,长吏在官,(如有奔丧)当须交代,而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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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孙登传》。
之,虽随纠坐,犹已废旷。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后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中外群僚,其更平议,务令得中,详为节度。
大臣们甚知孙权意欲严法之思。辅正都尉顾谭提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一般不作追究,只对那些前后任官员交接没有办妥而擅自奔丧,并且被告发者判死刑。顾说:“奔丧立科,轻则不足以禁孝子之情,重则本非应死之罪,虽严刑益设,违夺必少。若偶有犯者,加其刑则恩所不忍,有减则法废不行。愚以为长吏在远,苟不告语,势不得知。比选代之间,若有传者,必加大辟,则长吏无废职之负,孝子无犯重之刑。”将军胡综则认为,忠孝不能兼得,当此之时必须严格立法执法,绝对不允许官吏“奔丧”。他说:“方今戎事军国异容,而长吏遭丧,知有科禁”而公然违反,都是因为“科防本轻所致”。因此,他完全支持孙权的“以杀止杀”主张,说:“忠节在国,孝道立家,出身为臣,焉得兼之?故为忠臣不得为孝子。宜定科文,示以大辟。若故违犯,有罪无赦。以杀止杀,行之一人,其后必绝。”丞相顾雍是个善于迎合孙权的人,也“奏从大辟”。据说,后来只有一例因为自首和得到重要人物的陈请,才得到减刑一等的优待:“吴令孟宗丧母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听刑。陆逊陈其素行,因为之请,权乃减宗一等”。但同时明令下不为例:“后不得以为比”。① 的确如此,孙权“遂用胡综言,由是奔丧乃断”②,嗣后再无“奔丧”和减免刑罚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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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②《三国志•吴书•胡综传》。
(二)违诏无功者,杀。黄龙三年,将军卫温、诸葛直皆以“浮海求夷洲及亶洲”的军事行动“违诏无功,下狱诛”。这是“朕即法律"的历史反映,说明违诏就是违法,违诏就应“依法杀头”。
更有甚者,有时有人惹他不高兴,也会“罪至不测”。《三国志•诸葛瑾传》载,孙权“怪校尉殷模,罪至不测。群下多为之言,权怒益甚”,幸得诸葛瑾婉言相劝,才免一死。
(三)榷酤障管之法,严至“纤介”必究。嘉禾年间,中书吕壹、秦博“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按:卢弼《三国志集解》注引梁章钜说:'萧常《续后汉书》谓王莽设六管之利,酤酒、卖盐、铁器、铸钱、名山大川也,此即榷酤障管之利。)”,其法甚厉,“举罪纠奸,纤介必闻,重以深案丑诬,毁短大臣,排陷无辜”。此法甚得孙权之意。丞相顾雍等看不下去,据实向上报告情况,受到孙权的斥责。①
又,《吴主传》载,嘉禾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诏使吏民输铜,计铜畀直。设盗铸之科。”
(四)督将亡叛,士兵逃匿,杀其妻、子。这项立法,直到赤乌年间,才有所松动。《三国志•吴主传》注引《江表传》载,赤乌七年,孙权下诏:“督将亡叛而杀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弃父,甚伤义教,自今勿杀也。”
(五)图逆不轨者,夷三族。《三国志•吴主传》载,赤乌八年七月,将军马茂等“图逆”,被夷三族。马茂本魏淮南钟离长,叛归吴,孙权封他为征西将军、九江太守、外部督,封侯,领千兵。此人很可能是魏国奸细。《吴历》记载,孙权经常“出苑中,与公卿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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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国志•吴书•顾雍传》。
射”,马茂与兼符节令朱贞、无难督虞钦、牙门将朱志等合计,“伺权在苑中,公卿诸将在门未入,令贞持节称诏,悉收缚之;茂引兵入苑击权,分据宫中及石头坞,遣人报魏,事觉,皆族之”。
(六)夸大战功者,罪徙边远。《三国志•顾谭传》载,顾雍的孙子顾承与张昭的儿子张休随从大都督全琮北征寿春,“与魏将王凌战于芍陂,军不利,魏兵乘胜陷没五营将秦晃军,休、承奋击之,遂驻魏师(按:意为阻止住魏军继续前进)。”全琮的儿子全绪、全端亦并为将,乘敌刚刚驻足的机会,“乃进击之”,王凌军退。战后论功行赏,"以为驻敌之功大,退敌之功小,休、承并为杂号将军,绪、端偏裨而已”。全琮父子不服。《吴录》载,全琮父子不断向孙权进言,说:“芍陂之役为典军陈恂诈增张休、顾承之功,而休、承与恂通情。”按律,顾承、张休俱因“与典军通情,诈增其伐(功),并徙交州”。
(七)诬罔大不敬者,“罪应大辟”。《三国志•顾谭传》注引《吴录》说,张休、顾承获罪之后,孙权因为顾承是死去不久的顾雍的孙子,又是现任太常、平尚书事顾谭的弟弟,曾想让顾谭出面“谢罪”,给个台阶,赦了顾承的罪。顾谭不仅“不谢”,而且竟说:“陛下,谗言其兴乎!”这无疑是说孙权听信谗言,不是明君。于是“有司奏谭诬罔大不敬者,罪应大辟。”①据说,孙权看在已故老丞相顾雍的分上,没有杀顾谭的头,减罪一等,令其与顾承、张休等一并流放交州。两年后,顾谭忧愤而死于流放地。
(八)重连坐之罪。《三国志•胡综传》载有一个生动故事,很能说明问题:青州人隐蕃有口才,被魏明帝派到吴国做间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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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顾谭传》注引《江表传》。
隐蕃向孙权上书,自比为殷之微子、汉之陈平,说自己刚二十二岁,“委弃封域,归命有道,赖蒙天灵,得自全致”,然而来到以后,主事的人将自己“同之降人,未见精别,使臣微言妙旨,不得上达”。孙权接到隐蕃的上书,立即召见。据说,“蕃谢答问,及陈时务,甚有辞观”,使得孙权很高兴。当时在座的有建武中郎将胡综等。接见后,孙权问胡综的感觉,胡综认为:“蕃上书,大语有似东方朔,巧捷诡辩有似祢衡,而才皆不及。”权又问可授什么官职,胡综说:“未可以治民,且试以都辇小职。”孙权因为接见时隐蕃大谈“刑狱”之事,所以用为廷尉监。左将军朱据、廷尉郝普则觉得“蕃有王佐之才”,郝普“尤与之亲善,常怨叹其屈(才)”。后来胡蕃“谋叛,事觉伏诛”。事本出自孙权的安排,但他把责任加到了郝普、朱据头上。《吴历》载,孙权责问郝普:“卿前盛称蕃,又为之怨望朝廷,使蕃反叛,皆卿之由。”郝普本汉末零陵太守,先附刘备,后降孙权,官至九卿廷尉,掌管刑狱。郝普执掌所在,自然明白该当何罪,于是“见责自杀”。同时,孙权把高级将领左将军、驸马朱据囚禁起来,关押了好长时间,“历时乃解”。
又,太子太傅吾粲,“遭二宫之变(按:指孙权的两个儿子,太子孙和与鲁王孙霸争权),抗言执正,明嫡庶之分,“坐数与陆逊交书,下狱死”。①
(九)公务失误者,行“自坐”之法。1996年10月,长沙走马楼出土三国吴简14万枚。研究专家们指出,三国吴简数量庞大,内容丰富,涵盖了基层人民的社会生活、经济关系、土地制度、赋税制度等史料,考古价值十分重大;这是中国上世纪继殷墟甲骨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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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吴书•吾粲传》、《陆逊传》。
辞、敦煌文书之后,在古文献资料方面的又一重大考古成果。其中两枚,侯旭东先生分别释文①如下:
简一
东乡劝农掾殷连被书条列州吏父兄人名、年纪为簿。辄科核乡界,州吏三人,父兄二人刑踵叛走。以下户民自代。谨列年纪,以(已)审实,无有遗脱。若有他官所觉,连自坐。嘉(禾)四年八月廿六日破莂保据。
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