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当相爱的人住进同一个房间
作者:胡辛束
出版时间:2024年5月20日
出版社:太白文艺出版社
页 数:240 页
ISBN:9787551326094
定 价:49.80 元
装 帧:平装
编辑推荐
☆I want to see you too!这一次,送给住进你心里的那个人。
☆大张伟、魏大勋都推荐她的爱情随笔!infj代言人、巨蟹女孩、会调配情感的畅销书作者胡辛束全新作品
☆43篇真诚细腻的爱情随笔聚焦当代恋人间的细碎故事 ,争吵冷战、小心翼翼、辗转难眠,还有和你在一起时发自心底的快乐。
☆一个房间、一次旅行、一段独处,讲述无数个想和你一起生活的瞬间,想和你共同体验的小确幸。
☆40张精美手绘插图+10首告白小诗,诠释一段亲密关系的相互拉扯、左右互搏。
☆开本小巧精美,内文80g胶版纸,保证阅读质感与手感。取象征“不易破碎”的紫色专色印刷,也象征你们坚不可摧的情感和你独立的人格,是一本可以送人的礼物书。
内容简介
《当相爱的人住进一个房间》是一部散文随笔集,是人气作者胡辛束在畅销书《我想要两颗西柚》之后的全新作品。
全书以不同的房间为线索,走进玄关,依次经过客厅、餐厅、卧室、浴室、书房、储藏室、阳台,最后来到车内与户外,展现了一对处于亲密关系中的伴侣、密友之间的相处过程。作者无比真诚且细腻地探讨了几乎每一对情侣、每一段亲密关系都会遭遇的生活阵痛、情感磕绊以及相处中的奇迹时刻。
当我们向另一个人发出邀请,并向对方分享自己生活的空间,通常意味着我们选择开启另一种生活,有时是小心翼翼谨小慎微意义重大的,有时又是顺其自然完全不自知的。无论哪一种,共同生活的房间见证了我们每一场争吵冷战、辗转难眠、欢声笑语,也保守了我们的每个秘密,更见证了我们的成长。
《我想要两颗西柚》说的是“梦里见到的人,醒来后就要去见她”;而这一次则是“住在心里的人,总要住进同一个房间”的。
作者简介
胡辛束
作家,自媒体人,户外爱好者
92年出生于北京的巨蟹女孩
座右铭:不精通任何一个领域,只是热爱所有的可能性,并期待它们的发生
已出版作品:《我想要两颗西柚》
送给我自己
仍然有记录爱的能力
我 和 我 们 的 房 间
没想到我会着手写第二本书。这真的是一件非常计划外的事。
或许是因为在自我认知中,我并不是一个适合写作的人。比起很多人可以通过文字创造世界,我所能做的只是像写日记一样,把那些经历过的事情、有过的感受,毫不夸张地记录下来。如果将一本书比作房间,推开我的房门,你只能看到一整面墙的“拍立得”,那是关于我生命中的很多“此刻”,也许有着饱满的情绪,终归算不上精彩。
如果非要给自己在世界中找个定位,可能我更像是个观察者。放到很多很多年前,我一定是那种会在石壁上作画的人。刻下过路人的动作,或者创造一些符号代表某种对话,然后再找几株植物把它们盖起来,虚掩着,不敢让太多人发现。放到今天,不能在石壁上写了,那我便在自己的世界里写,仍然零零碎碎,仍然虚掩着。
几年前,我还是一个在爱情中不知所措的小女孩,写下了《我想要两颗西柚》。我的患得患失你们也都看到了。那些表达窸窸窣窣,仿佛只能在夜晚传播。可神奇的是,在那本书快写完的时候,我遇到了现在的爱人,之后我们很顺利地相爱,前所未有地顺利,远超我的预期。再之后我们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当我回望书里写下的那些自我怀疑与不确定时,我自己都疑惑,原来不被爱的时候,人是会如此蜷缩的,连文字都是。
算不上太矫情,但在幸福的初期,人会失去所有表达欲。就像在炎热的夏季,你一猛子扎进水里,看到阳光在波光粼粼的水底摇动,你游动着,观察着,被包裹着,无心说话,你只想整个人沉浸其中。
所以这几年我一直无心写东西,甚至连记录都懒得。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去他老家玩,我们站在桥上,每个路人都在放烟花,极其绚烂。我看入迷了。刚想掏出手机记录的时候,最热闹的那一波就过去了。好可惜啊。我心里默默琢磨。顺着这份可惜想下去,我突然醒悟自己不该太偷懒,不能只靠着身体的记忆去记住每一个生活的片刻。
我又敲起了键盘。
在这本书里,我将目录中的章节按照房间来区分,你翻开书的时候,也如同走入了我们的家。当你阅读的时候,或许更像是在房间中闲逛。某种程度来讲,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关键词都像是房间中的琥珀,有着不同的形态与光泽。
实话讲,之前我想过很多种描述这些情绪的方式,但最后还是选择了用推开不同房间的门作为一种线索。这很有趣,怯怯地带着一些窥私欲,可又终归是浪漫的,能够让每个人心甘情愿地去寻找那些爱与被爱的痕迹。
同时,我相信处于长期亲密关系中的你,对于书中的很多时刻是有同感的。毕竟爱同阳光一样,平铺在大家身上的时候,温度总是相似的。
好了。作为序,我就先唠叨到这里。
不知道此刻你房间的窗外是否出现了好看的晚霞,如果有,记得拍下来,不要和前几年的我一样,仅靠身体的记忆去记住这些美好片刻。如果没有,也不必可惜,翻开这本书,走入我们的房间吧。我刚好有太多傍晚想和你分享。
0 1
玄 关
闭上眼睛
听到孩童啼哭
听到猫在渴望春日
听到年轻人步履匆匆
睁开眼睛
看到爱人双眸
看到往来纸箱伤痕
看到好奇者推开房门
收集了万千眨眼的时刻
连接成柔软的通道
你不要停下
你不要犹豫
你一定要比眼泪更早走进来
锁
哪一对恋人又不是从陌生人开始的呢。
记得我俩第一次吃饭,计划得非常仓促。四个人的方桌两两对坐,我俩莫名其妙坐到了一侧,共同的朋友坐在对面。火锅热气腾腾的,没一会儿就隔开了视线,我看不太清朋友的表情,出于礼貌,聊天时只好频繁歪过头去看他的表情。那时候我还没啥想法,只是在观察,心想,这个男孩鼻子挺高,挺好看。
通常大家认为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像水一样,是逐渐沸腾的。可在我心里,这不是一个匀速上升的过程。它更像是跳跃状的,这一刻还是好奇,下一刻可能就成了好感,再在某一时刻又变成了喜欢,之后变成爱,或是变成任何形态。总归不是线性的,而在于某些瞬间。
当天吃完饭,朋友打车先走了,只剩我们两个人站在街边。这个阶段的聊天其实最为尴尬,我们相对陌生,话题只能从大脑里最客套的那个区域进行挑选,最客套也就意味着最无聊,对话只是为了填满时间。我现在已经完全想不起来当时聊的是什么了,只记得我打上车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从后车窗看了一眼,发现他在目送我离开,目不转睛地、带有笑意地目送着我的车驶远。那一瞬间我接收到了爱的信号——他喜欢我。
我们恋爱之后,我很多次提起这个场景,他都解释说目送我离开不过是另一种客套,并非我想的那样。更别提什么“目不转睛”和“带有笑意”,他坚持表示那是我想象出来的,其他想法,在那一刻他是没有的。
很可惜人不能钻到别人的脑子里,去证实某些时刻是否真的发生过。但在我的主观世界里,那一刻的确很美好地发生了。像那种老套的爱情电影,一个人笑着回头,发现另一个人正在看着她离开,两个人眼睛里都亮亮的,笑着,然后转天就在大雨中拥抱,确认关系,共度余生。至于那一天我为什么会突然回头看,我想也一定不是偶然。或许在我的大脑里,那一刻最正确的选择就是回头去感受这个瞬间。
过去大家总把爱情比作锁,对的人就是那把对的钥匙,走入你的生活再轻轻一拧,锁就开了。可我不太喜欢这份轻描淡写,爱怎么会被轻轻拧开呢。再好的爱人也像小偷,是用铁丝划划挠挠,费了劲花了心思才能把爱情的锁打开。
又或者这个场面可以再当代一些。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礼貌的人站在一扇房门前,对着密码锁反复点按,通过房门内给的一些线索,逐步试探着各种组合的可能。也许顺利,也许不顺利,但最终总会拿到通关密码,输入正确密钥,蹦蹦跳跳地走入爱人的心。
我第一次邀请他来我家的时候,他就跟在我身后,等着我开门。我记得我输密码的时候还刻意避着他,生怕他一下子就记住。用余光偷偷瞄他,发现他在四处乱瞟,他的害羞随着目光所落之处飞得满楼道都是,我的戒备心也因此放了下来。
走进房间之后,他也比我想象的更拘谨。脱了鞋,穿着袜子踩在进门毯上,没敢把脚伸进任何一双拖鞋,他不好意思地看着我,仿佛在等着我给他的脚和他的人都安置一个去处。害羞是一个男孩的美德。我深以为然。
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身体的自然反应一样。当你觉得饿了,你就去吃饭;当你觉得想念这个人,这个人就会来见你。我们之间所有的发生都不复杂。第一顿饭后没多久我们就去吃了第二顿饭,第二顿饭之后又有了第三顿。见面也是如此,每一次之后都顺理成章地有了下一次。没多久我们就在一起了,顺利得像是被提前剧透了剧情。
当然,我也试图做了一些矫情的磕绊。比如他向我表白那天,我们坐在咖啡厅的小桌子前,我看向他,眼泪簌簌往下掉。我说从没有人真诚地喜欢过我。他看我哭得很惨,眼圈也越来越红、越来越湿,最后也流下两行泪来,对我说,他真的是真心的吧啦吧啦,他硬生生和我上演了一出“琼瑶大戏”。
到这一步,这出戏还没演完。我说我们应该重新开始约会七天,每一天你都要好好安排我们的约会行程,七天之后我再告诉你我是否接受你的表白。当时他眼泪还没干,听完一下就笑了。那时我还以为他是开心于我精心策划的浪漫,直到我俩复盘他才告诉我,那个笑是觉得我很可爱,笨笨的可爱,看似是出了一道题,可答案早就给了。
事实上也如他所料,别说七天了,在第三天凌晨的时候我就提前结束了本次考题。我突然觉得和这个人待在一起很开心也很舒适,以七天作为周期未免短了些,我想要更长的时间和他相处并相爱。于是,我们就正式在一起了。
正式地打开了彼此的锁。
当你觉得
想念这个人,
这个人
就会来见你。
香 水
对我来说,一个重要的心动指标就是对方身上的气味。我始终相信气味本身就是一种指引,是生理性喜欢的必然前提。
大概十几岁时,朋友拉着我看了一部叫《女人不坏》的电影,剧情讲的什么我已经完全记不清了,但电影里反复提到一个叫作“费洛蒙”的概念,却给当时的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莎士比亚时代的欧洲流行一种寻找爱情的游戏:女孩将一块削了皮的苹果放在腋下,再将沾了自己汗水的苹果送给意中人,若对方喜欢这苹果的滋味,双方的感情就会发展下去。据说这就是费洛蒙的力量。”
它作为身体的一种信息素,不相爱的人互相闻起来平平无奇,只有彼此喜欢的人才会觉得对方身上的味道无比美妙。我大受震撼,恍惚间以为自己抓到了识别真爱的最佳诀窍。
当然长大之后我逐渐意识到,人身上的气息是可以伪造的。香水的存在让这件事变得复杂多了。穿戴上柑橘花香调,即刻就能成为阳光下的明媚少女;喷上水生木质调,一下子又会变成不善言谈的拘谨女孩。就算每个人身上本来的味道和香水融合之后会产生各自不同的气味,但整体氛围在香水的帮助下仍可以说变就变,仅凭气味辨真爱这个事根本无法成立。
我们两个刚开始约会的时候,我就有意地在制造一种气味感受。当时我经常喷一款叫Twilly的香水去见他,它的前调有香柠檬,中调有晚香玉和茉莉,一旦喷上,整个人闻起来都是香香甜甜的,让人觉得明媚又快乐。我有意识地这样做,是因为我不确定我本来的气息他是否刚好会喜欢,我希望他记住我是这个味道的,想起我就会想起一个活泼明媚的少女。
后来我们之间比较熟悉了,我开始故意喷一款玫瑰木质调的香水,试图来更新不同阶段的我在他心中的印象。那个玫瑰的味道很酷,很疏离,如同名字“No man‘s land(无人之境)”一样,像是一种可以随时离开一段关系的味道。它闻起来有一点点危险,但很适合热恋期逐渐退去的阶段,仿佛可以借此把两个人之间的占有欲绑得更紧。
我甚至会通过频繁拥抱,故意让他的衣服多沾染一些我的香水气味。毕竟大脑很神奇,总是会通过气味再度将我们拉回到某个场景里,一旦他闻到衣服上有我的气息,就会一次又一次回到与我拥抱的场景,难以离去。
我自认为这些可爱的小手段是这段感情重要的催化剂,一直偷偷引以为傲。直到上次搬家,我们一起整理打包香水的时候,我问他当年对哪个味道最心仪,他却摇了头,跟我说,他最喜欢的是每天早上起床时我不喷香水的味道。
我太意外了。本以为他是在说着小情话骗我玩,可接下来他认真跟我分享起他对哪个香水的哪种成分过敏,闻到就会头痛。梳理半天之后搞得我很是尴尬,敢情当年他完全是在配合我,他一点都不享受那些味道。他觉得我本身就很好闻。
这一刻,在我心里沉睡已久的那个费洛蒙的力量,好像再度跳动了。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他脖颈处有一股特殊的香味。通常他前一天晚上洗完澡,睡了一觉再醒来时的味道是最好闻的,干净又浓烈,是一股从皮肉间散发出来的美妙的动物香气。第一次发现的时候,我十分惊喜,因为我没有从其他人身上闻到过这股味道,这就是费洛蒙吗?我不知道,我也没告诉他。因为羞涩,我也一直没敢问过他,你觉得我皮肉之间散发的味道好闻吗?这个问题太奇怪了,所以我从来都不知道在我们之间那个信息素是否起效了。
时隔这么久,在一个我完全没料想到的场景下,我居然得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原来我们早就互换过苹果了。
气味
本身就是一种指引。
门 口 的 吵 架
很多次我们是在进屋关门之后,站在门口把架吵完的。
这是一个诡异的场面,我可以带大家复原一下。某一天我们在街上产生了口角,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但就是某句话说得不太对付,甚至只是风沙眯了眼睛,说话的时候一直皱着眉,让另一个人感到了冒犯,争吵就成了埋在胸口的炸弹,总要等一个时刻把它的引线拉出来。
这个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心照不宣地认为一定是在走入家门之后。关上大门,再从里面反锁上,从物理层面上进入了真正的私人领地,不再是任何一个公共场所,除了家里的几位宠物,本场争吵不能有任何人类观众,这才是我们心中的“安全屋”。
我们共同生活的第一个家里,“安全屋”还算安全。那是一个开间,打开大门两个人就会自然地走到客厅里,不管是甜蜜还是争吵,都会在房子的正中间。而且那房子的隔音做得很好,和隔壁邻居的大门也离得远,种种迹象都表明它的“安全”系数很高,就算有人刚好从大门外路过,也不会听得多么真切。即便如此,但这个家却是我们争吵最少的家,毕竟那时候我们刚刚在一起,还没有熟到可以大大方方争吵的程度。刚刚相爱的几个月,我们之间尚且保持着一种客气。
第二个家,我们租了一个复式。大门打开左手边就可以上到二楼,只需花费一点点爬楼的力气,就可以坦坦荡荡地大吵。但在那个家里为数不多的几次争吵我们都没有来得及上楼,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我们就快步走到客厅,速速地吵了起来。印象中有一次我们吵得很凶,甚至到了要离家出走的地步。他拿着一个双肩包开始往里面塞各种证件的时候,我大哭起来,氛围在此刻终于发生了变化,不再针锋相对,我们两个人都软了下来。
再后来我们搬到了同小区的另一户人家,这也是我们最不安全的“安全屋”。入户门和邻居家挨得很近,同时开门都有可能干扰到对方。回想在这个房子中,我们有过很多次能记得起来的争吵,大大小小,每一次都是站在入门处的餐桌前,两个人眼睛红红的,把憋了一路的苦都一股脑倒出来。
从发生口角的案发地到“安全屋”的这一路,我们两个人通常会把脸憋得通红,甚至眼珠子都比平时要突出个分毫,心里止不住的埋怨往外冒,严重的时候气话都快在身体里沤发酵了,等说出来的时候自然也就发着苦味。可即便如此,我们也不会在公共场合发作出来,这是为了我们心里共同的那份“体面”。
但有一次,平淡无奇的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听到隔壁邻居在大吵,关着门,但逐字逐句我都能在门口听到,吓得我赶紧开门进了卧室,脑子里乱成一团,仔细回想我们都在大门口说了什么。这种时刻,人很容易变得懊悔,为自己当时的冲动而不值,但凡再勤快几步呢,挪到卧室里就肯定不会被邻居听到了。我把这份观察分享给他,他和我达成共识,再发生口角的时候应该走到房间的更深处。
可下一次争吵到来的时候,这份共识还是会被我们抛掷脑后。仍然是熟悉的大门口,关上门的瞬间,我们好像空间被法术净化了一般,不顾音量地开始辩论。
有一段时间我也在想,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架要吵呢?是因为我们不够合适吗?像两个总是会卡到吱吱响的齿轮?可真当我冷静下来去看待那些引起争执的事情,完全算不上什么大的主题,无非是一句语气不好的表达或是一个皱眉的动作,一个细节就足够我们俩委屈。
我们也试图去问过身边处于长期亲密关系的朋友,有人和我们一样不擅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事逻辑,也有人天生钝感可以直接忽视那些细节。但不管哪一种,相处的诀窍终归是要两个人同频。比如我们两个人可能做不到不敏感,做不到去忽略相处中的瑕疵,那就争执,坦坦荡荡地争执。
反正相爱的人吵架都有着均摊的委屈。最后无非是再互相道歉互相安慰,或是以抱头痛哭收尾,如同一个固定模板,作为“安全屋”系列的片尾曲。
本场争吵
不能有
任何
人类观众。
鞋
记得小时候有种说法,情侣之间不能互相送鞋,送了鞋就意味着给了对方跑路的自由,两个人走着走着就会散了。
对于这种情感里的忌讳,我向来都很信。毕竟信了,避开了,等到感情里真出了什么问题,也不会懊悔,不会说出那句“要是当初没有这件事,或许我们会不一样”的傻话。
十几岁的时候,我甚至把所有情侣之间不能送的东西都抄在了日记本上。不能织围巾、不能送伞、不能送杯子等等,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我当时都深信不疑,黑笔抄完还用红笔特地给它们画了个圈,打了个叉,并在旁边写上一句类似于什么为了爱情之类的蠢话,以此提醒我自己,千万别在这方面出岔子。
之后的十来年,我都很认真地遵从了这套送礼法则。面对心动的男孩,我会很刻意地避开送他们这些礼物,生怕干扰了我的爱情进程。直到我发现不送伞也会散,不送鞋对方也会走,不爱我的人终究没有因为我的小心翼翼而变得爱我。这根绷着的弦,也就慢慢松了。
到我们俩恋爱时,这些事在我心中已经彻底不重要了,那根弦也彻底隐了形。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就是一双鞋,和我当年日记本上那句“为了爱情”呼应成了一种特别的幽默。
那时我们刚在一起没多久,约着下班后一起吃饭逛街。在一家运动鞋店,我们发现有双鞋很有意思,鞋上写了NMD,有着一种愤世嫉俗的可爱。
我催他上脚试试,心里想如果他穿上觉得还不错,就立刻送给他,毕竟前几天刚收到了他送我的礼物,作为回礼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穿上之后,大概也有刚恋爱的光环加持,我觉得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笨兮兮的可爱,格外不错,我火速去结了账,于是这就成了我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
他换上那双鞋后,我俩一路从三里屯走回了大望路。五公里的路程,我们慢悠悠地走了快两个小时才到家。走得这么慢,也是因为那天我穿的是带一点点跟的尖头鞋,始终无法舒适地行走,走不了多久就要停下来喘口气。放到现在我肯定是想不通的,为什么要在一个会散步的约会中穿这么别扭的一双鞋,但当时,那是我的一种仪式感,或者说那是我的一种体面,哪怕他随意低下头,也能看到我的用心。
那段时间我们频繁地散步,频繁地在行走中交换过往的人生。几乎在每一场约会中,这都是不可或缺的项目。而那段时间,也几乎是我们交往以来我穿鞋最在意的时候。周一的尖头鞋上有一排小珍珠,周四的鞋是新买的复古小皮鞋,周六我要穿那双显得我腿长的靴子,总之约会的每一天我都有认真设计,从头到脚都在为爱徐徐绽放着。
但这并没有持续很久。
大概两个月后,我又逐渐变得懒惰了起来。我开始试探性地穿着洞洞鞋和人字拖去约会,而且越来越大胆。起初可能一周只会这样穿一次,然后慢慢变到三次,在用心和舒适的选项中,我越来越偏向于后者,最终在恋爱三个月的时候,我就彻底做回了人字拖女孩,且不再有心理负担。
本以为他会介意这种懒惰,但我发现他好像也松了口气。忘了具体是哪一天,大概就是在我心虚地穿了一段时间人字拖后,我问他是否介意这件事,是否介意我不如刚开始约会时那样精心,他连连摇头,表示他看到我舒舒服服的样子时很开心,也终于可以邀请我去散更远的步了。三个月的伪装后,我们终于进入了着装上的坦诚。
刚好那段时间我们也住在了一起。那些精美而不常穿的鞋子渐渐被塞进了鞋柜的最里面,不再出现在生活中。
玄关处摆放的鞋子变得越发单一,跑步鞋、人字拖、洞洞鞋和家居拖鞋,总是这几样,翻来覆去地载着我们四处生活。任何一双穿坏了,那就再换下一个同类别的鞋子摆在那儿,实用主义为上。
今年搬家的时候,我们彻底收拾了一次鞋柜,把所有鞋子都翻出来,摆在玄关的地上。实话讲,那一刻是有一点震撼的,在一起的这三四年,一半以上的鞋我们都快忘掉了。那些为了精美的仪式感而生的鞋子许久没见过光了,藏在鞋柜的最深处,被迫有了一种早已完成使命的宿命感。
也是这一次,我们才再度关注到写着NMD的那双鞋。我问他,当时你是不是觉得这双鞋很喜欢?他说,是。我又问,现在觉得它怎么样?他说,感觉蛮一般的。我也附和道。突然意识到那个时候我们的审美都蛮奇怪的,把刻意都写在了最明显的地方,像两个张牙舞爪生怕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
我们把那些不常穿的鞋子扔的扔,送的送,最后只留下了本本分分的那老几样,刚好能够维持着我们当下的生活。我觉得很轻松,像是把我们两个人之间最初所有的伪装都打包丢掉了,纯粹得像是两个赤裸拥抱的人。
我们把刻意
都写在了最明显的地方。
0 2
客 厅
午后三点
要在沙发上拥抱
入睡之前
要关上房间里
最后一盏灯
有些事
不必一晚上做完
所有美好
一定要按时发生
墙 上 的 照 片
搬到新家之后,我们始终没有决定好该往照片墙上挂哪些照片。
生活在一起的这一千多天,我们留下的照片很多很多,如今既要从中选出重要的时刻,又得考虑洗出来挂上好看,反反复复挑了几天,彻底给挑花了眼。最终决定在某一天的晚饭后,坐在沙发上面对面地翻相册,从我们认识的那一天开始,把所有照片都翻一遍。
先是翻到了我们的第一张合影。
短短几年而已,我们俩的长相已经变得和那时完全不一样。当时我短头发,很瘦,套在身上松松垮垮的那件吊带我现在都穿不进去了。他的变化更大,如今的美黑壮男在那时候还是个清瘦的白净小男孩,一阵风吹来,我们两个人都会踉跄一下。照片里我俩还摆了一个假装很熟的姿势,我揪着他的耳朵而他眯着眼刻意摆酷,谁都不想在照片里看起来更爱对方,但身体都不自觉地倾向对方,如今看起来很是有趣。
接着翻到了我们一起去旅行的照片。
民宿里,我们拍了一张脚贴在一起的照片,并将其命名为“握脚”。我记得那时候我还信誓旦旦地讲,这张照片超浪漫,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偷偷摸摸的那种浪漫,我穿着紫袜子,他穿着橙色袜子,心里想着再没有人会比我们更登对呢。
然后又翻到了一组我们的婚纱照。
不是正式的那种,而是一组好玩的恶搞照片。他穿着朋友店里最大码的婚纱,而我穿了一身小西服,两个人假装在跳华尔兹,让朋友帮我们拍了下来。其实那一天是朋友的婚纱店开业,本来是我要穿婚纱拍几张照片来捧场的,但我们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算了。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到真正意义上谈论结婚的程度,他也不想我穿着婚纱向他走去的画面如此随便,于是就改变了计划,他成了那个穿婚纱的人。
接下来就是我向他求婚的那天。
没错,在这段关系中,我是那个求婚的人。《老友记》里,莫妮卡在摆满蜡烛的房间向钱德勒求婚时,我哭到不行,暗暗发誓如果有一天我遇到了想相伴终生的人,我也要做那个主动求婚的人。我可以写一封长长的信再读给他听,比起一句“我愿意”,我有更多饱满的爱想在那一刻提前释放出来。某天晚上,我偷偷问他介不介意做被求婚的人,他先是有点惊讶,随即开心地答应了。如今回想起来,或许那一晚才是真正求婚成功的时刻,之后的求婚现场,对他来说是一个惊喜,而对我来说则是圆了一场梦。
再之后相册里就涌入了大量我们婚后开始运动的照片。
我们在健身房,我们在攀岩馆,我们在各种运动场所的留念。如果将婚姻作为一扇门,步入前的我们仿佛是怯懦的。我们不敢做太大的动作,大量的时间都在思考如何与对方相处,或者说如何掌握爱的平衡。而步入之后,两个人好像都瞬间松了一口气,变得大胆起来,开始牵着手一起探索这个世界。
我很喜欢我们在莱利海滩的一张合影。
当时我们住在泰国甲米的莱利海滩。第三天时我们决定去走一走岛上的徒步线路。当地人很推荐,说这条线路很短,对新手也友好,两三个小时便能打一个来回。可没想到入口处就很难,近乎垂直的“路面”需要手脚并用,我们完全不敢掉以轻心。等到了山顶,风景却变得完全不一样了。沿着小路一直走,居然看到了一棵参天古树,抬头也看不到它的尽头,仿佛下一秒就会有精灵出来施放魔法,带着我们飞去树的顶端,引领我们走入一个崭新的精灵王国。
我们举起手机在这棵大树前自拍,但不管怎么拍都很难将我们和树框到一起,最后还是麻烦了一位过路的游客。对方很懂拍照,广角下我们瘦瘦长长,大树恰好被阳光映得极其好看,按下快门的那一刻仿佛真的有精灵飞过一样。
还有一张在日本熊野古道的合影,我也很喜欢。
如果没记错,那应该是我们在熊野古道徒步的第三天。我们都背着巨大的徒步包,穿着略显狼狈的速干衣,晒得黑黑黄黄的站在大斋原大鸟居前。当时非常想找一个会用相机的过路人帮我们在那里拍照留念。等了半天,终于看到一个脖子上挂着相机的大叔往我们这个方向走来,特别开心的是,甚至都没等我们开口,对方笑着接过了我们的相机,帮我们拍下了一张非常棒的合影。
照片里他轻轻地搂着我,头靠向我这边,而我左手捏着地图,右手躲到了他身后,试图更近地挨着他,更显亲密。这张合影两个人都少有地笑得很自然,大概也跟徒步带给我们的精神抚慰有关,没有紧绷感,心里都默默想着,要在这个地方留下一张好看的合影,才能更对得起这趟旅程。
翻遍相册之后,最初的问题似乎还是没有解决。每一张与我们有关的照片,我们都想打印出来,因为每一个瞬间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美的,是无法被另外一个时刻替代的。但都打印出来又不切实际,丧失墙面的美感倒是其次,我更担心反复看到这些照片,会对这些难得的时刻感到麻木,丧失了偶尔翻阅时的快乐。
最终我们取消了照片墙的想法,让那面墙空着,才能保留更多的遐想。
我们彼此安慰,未来一定会有下一张照片是最值得挂上的,少即是多,一张就足够完美。我们心里也清楚,或许永远不会有那一张。我们都更希望还会有下一张,而下一张往往才是更好的选择。
谁都不想
在照片里看起来更爱对方。
但身体都
不自觉地倾向对方。
电 视
刚从爸妈家搬出来的那几年,我有点抗拒电视在我生活中的出现。有它在的客厅太像家了,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晚上坐在电视前,变幻的光映到脸上,想到那个画面我都觉得孤独。
大概是在28岁的一天,我坐在沙发上,刷着手机,突然觉得很疲惫,心想,这时候如果有个大屏幕在旁边播着声音该多好啊,我甚至可以不全神贯注地看着,只是眯着眼睛听也行。这个念头出现时,我本能地在心里挣扎了一下,感觉是向什么东西妥协,但很快我就消化了这份挣扎,火速下单了一台电视,挪走了几摞电视柜上的书,准备迎接我2.0版本的独居生活。
事实上,一件电器的加入并没有改变我太多生活,根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夸张。只是每天我回家的时候,租的房子更像家了,在茶几上摆了水果和零食之后,更有了一种阖家团圆的感觉,搞得我偶尔会有些无措。
还记得他第一次来我家,为了防止尴尬,刚走到沙发那里,我就把电视打开了。随便开了一个闹闹哄哄的综艺作为背景音,其功效和寄养小狗的地方也会开着电视一样,都是一种氛围,像家一样,能让人快速放松下来。
我俩就那么并排地坐在沙发上,偶尔会侧头看对方,大多时间盯着屏幕上对我们也不咋认识的人进行一些无意义的点评。最后我俩被吵得头疼,说找个安静点的电影平缓一下,还倒了两杯威士忌。从这一刻起,属于我们的夜晚才徐徐打开。
电视时常会成为我们缓解尴尬的方式。不太熟的朋友来家里,聊了几句之后不知道该如何继续,我们会假装打开电视,说最近哪部剧很好笑,播出来大家一起吐槽吐槽。吵架了,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想说话,打开电视放两集《老友记》,屋里的气压也就慢慢回升了。我也没有想过在这些场景下电视居然扮演着这么重要的角色,此刻,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它还蛮重要的,像一个家中默不作声的调和者。
痕 迹
忘了在哪次旅行中了,我们两个在异乡坐着地铁,车厢相当拥挤,根本没有空闲抽出手来玩会儿手机,只能发呆,像小时候那样。
这个时候的大脑运转方式很是奇妙,眼睛瞟到任何一样东西,仿佛都能开启一场新的思考。哪怕上一件事还没想完,也可以暂时搁置在那里,或许某个时刻大脑又会转回去,处于发呆中的人根本不在乎思考的顺序。
当时我突然看到了自己袖口的一根猫毛,沾在那里,任何一点气体都会带动它摇摆,没有什么规律,时而哀怨地晃动,时而快乐地打战,像是拥有了短暂的生命。我盯着它有些入迷,脑子里突然印出了“痕迹”这两个字,甚至开始思考若是十几年后,家中猫狗逝去后再在袖口上发现这样一根猫毛我会作何感受。想着想着,我鼻头一酸,差点在地铁上大哭起来。
我总是会这样没来由地想到一些事情,瞬间难过起来。下了地铁之后我跟他说,我刚刚想到了十几年后我们与家中小动物离别的场景,甚至想到了我们两个人中有一个人先行离开这个世界,另一个人该如何生活的事情。他看着我鼻子红红的,瘪着嘴,觉得很好笑,拿起手机拍下了我这一刻莫名的委屈。拍完我一看,自己都笑了起来。
傍晚回到住的地方,洗手的时候我发现那根猫毛还在,我的大脑又续上了坐地铁时的思考,再度陷入了“痕迹”带给我的难过之中。
想起我们刚刚恋爱的时候,他早上起床去上班,我会故意窝在被子里再多待一会儿。这时床单上的褶皱也变得很有趣。如果这个时候阳光刚好照到床单,褶皱会变得更加明显,我不舍得去破坏它,会觉得那是前一晚欢爱所留下的痕迹。是爱欲的艺术呢。
就像物体本身是不具有生命的,被人类使用过之后,它们有了新的气味、新的纹路,才像是有了生命迹象,也成了描述某段故事不可或缺的一幕空镜。这也是随着年龄增长,人开始依恋旧物的原因。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给自己买了一块数位板用来画画,几年之后它的表面布满了没有规律的划伤,坑坑洼洼,但在我心中,它却比任何一块新板子都更加完整。它坏得很突然,刚好是我带它去出差的那天。我坐在酒店里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它就像寿终正寝的人离开时一样安详,毫不拖拉。当时我急于交个活儿,甚至没时间找地方去修,最后只能买了一块新板子让闪送到酒店来代替它工作。在酒店的桌子上,我把新旧两块板子并排放着,拍了张照,并在脑子里为它们举办了一场交接仪式之后才开始使用新板子。但用起来的时候再也没有旧板子的感觉,很是难过,如同送别了一位共同生活多年的爱人。我偶尔会翻出那张照片看看,看到旧板子上胡乱的痕迹觉得很是安心。
之前也说过,我们在一起搬过好几次家。每次离开旧屋,都会有种《老友记》最后一集的感觉,像在和过去的一段生活告别。
我们共同住过的那间复式,楼梯有些陡,最后一次上去的时候已经彻底搬完东西,打扫完卫生了。踩过木地板时吱呀呀响了一下,我低头一看,居然在木地板缝里又发现了两粒猫砂,赶紧用指甲抠了出来。走到主卧,发现那盆植物被保洁阿姨放在了床头柜上,竟然意外地和谐。植物是我们逛宜家时买的,因它枝干扭得奇特有趣,便买下了它。只花了10块钱,但还是给它取名叫“千贵儿”,戏称是我俩的“孩子”,没想到它越长越奇怪,不再长叶子,只顾着枝干越来越扭,像一根木质螺丝。
搬家那天我俩特意讨论要不要将它拿走。后来说算了,不如把它留在这吧。可等我最后一趟来房间里检查的时候,看它在那里可怜兮兮的又有点舍不得了。最后我们还是把它带到了新家,放在了窗户旁的柜子顶部,任其生长。
你看,当我聊起脑子里那些“痕迹”时,想法便会飞来飞去,毫无逻辑地提起某样东西,然后吧啦吧啦讲上一通,再跳到下一样东西。
突然又想起了刚恋爱时,我们出门约会。那个时候我还很在意每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样子,所以每一次都会特意打扮,去不同的地方,穿不同的衣服,我还会特意喷不同的香水,营造一种刻意的新鲜感。
回到家,我懒惰地把衣服堆在沙发上,堆上几天,才把一摞衣服集体丢进洗衣机。洗之前,我会闻到每件衣服上尚存的香水味,闭上眼睛,就又会回到当时那个约会场景里,甚至会猛地回到我们在电影院里牵牵小手的瞬间。
除去味道,我还突然想起了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喜欢拍他的眼睛。照片也好,视频也罢,恋爱的前几个月我拍了很多。那时候他很少笑,大概是男孩子觉得装冷酷会更吸引人,所以他几乎不会大笑。相处久了,他也不再搞装酷耍帅的小伎俩,开始跟着我一起大笑,肆无忌惮地,笑到鼻子皱起来,眼角长出鱼尾一样的纹路。时间长了,他的眼睛变了一点点形状,眼角多了一些皱纹,浅浅的,但每一条都是被笑容刻出来的记号。
人是有通感的,所以痕迹也不分五感,都有可能刻进人的心里。常说人这一生所活的不过是几个瞬间,闭上眼想一想也的确如此。
今天眯眯瞪瞪醒来时,突然发现他从后面抱着我,半梦半醒间,感觉每一个早晨我们似乎都是这样的状态。随后我好像又昏昏地睡过去了,梦见在更高维度的视角,看到每天早晨房间里的我们,如同两条行动缓慢的虫子,拖长的虚影是我们以各种姿势相拥。
我记不得
线性的生活轨迹
但总是记得
几个时刻
几个画面
几种气味和几个
突然的变化
纪 念 日
小的时候我大多住在姥姥家。
客厅的挂历上总是会画着一些圈儿,没什么规律,有时候一个月会有好几个被圈出来的日期,也有时候一整个月啥都没有。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只觉得好玩,便问我妈这是什么意思。我妈说被圈出来的都是重要的日子,提前圈出来等到日子就不会忘了。于是我也学着大人的样子,每年挂历刚一挂上,就立刻拿着笔把我生日那天圈出来,试图去提醒家里人,这一天很重要,这一天要吃蛋糕。
所以在我的概念里,任何纪念日都是要被提前圈出来的,不管是在挂历上,还是在脑子里。如今回溯我的仪式感是如何养成的,想必和挂历上那些潦草的圈圈脱不开干系。
我们正式确认恋爱关系那天是六月六号。
如今回想起那个场面,我都觉得有些模糊了。只记得我们两个坐在床边,都挺真诚地说着什么,然后我还哭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大抵还是因为从未被好好爱过的委屈,以及对于他是否会真的爱我的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