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爱潘金莲
政和二年
·才艺美少女潘金莲命运坎坷,九岁被卖到王招宣府上当乐妓,十五岁被转卖给张大户,接着又被强迫嫁给卖炊饼的矮冬瓜武大。
政和四年
·芳心寂寞的潘金莲使出浑身解数,挑逗打虎英雄武松(武大的弟弟) 。
·商人西门庆被潘金莲用叉竿打中头,两人一见钟情。王婆献计“十分光”,拉皮条顺利成功,茶坊变成汽车旅馆。
·武大去茶坊抓奸,被西门庆踹到吐血。
·潘金莲、西门庆和王婆共谋,决定鸠杀武大。
·武松错杀和西门庆在酒楼喝酒的衙役李外传,被发派孟州监牢 金瓶梅》的私房阅读,我打算从潘金莲开始读起。少了潘金莲这个最重要头号女主角,《金瓶梅》几乎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必须先说的是,或许因为明朝著作权不像现在这么被强调,《金瓶梅》头几回,从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到与武大郎、武松之间的恩怨情仇,几乎是从《水浒传》原原本本照抄过来的。因此,当大家第一章 读得快意淋漓时,最好记得:大部分的掌声应该给的是《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而不是给《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
潘金莲在《水浒传》中的狠毒恶劣的淫妇形象家喻户晓,真要排行算起来的话,绝对担当得起淫妇排行榜的第一名。不过为了让《金瓶梅》将来有自己更深刻的生命,兰陵笑笑生替第一女主角潘金莲加入了更多的材料。这些如同星际大战“首部曲”的出身背景,使得我们对于潘金莲这个女人,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理解。先来看看好了。
《金瓶梅》一开始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
这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他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 府里,习学弹唱,闲常又教他读书写字。他本性机变伶俐,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女工针指,知书识字,梳一个缠髻儿,着一件扣身衫子(紧身衣服) ,做张做致,乔模乔样(装模作样) 。到十五岁的时节,王招宣死了,潘妈妈争将出来,三十两银子转卖与张大户家,与玉莲同时进门。(第一回 )
在这段叙述里,潘金莲自幼缠得一双好小脚,说明她小时的家境起码是过得去的。可以想象,如果不是父亲早死,或许潘金莲会顺利地长大,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生了许多小孩,过着平凡而缺乏故事,幸福快乐的一生。可惜命运对她是残酷的。
潘金莲九岁父亲死了,被卖到王招宣府上当乐妓。在王招宣府里,我们看到潘金莲努力地学习,不断地在提高她自己的“身价”。古代的女人十五岁梳髻,以示成年,可以聘嫁。潘金莲十二三岁就梳髻,这表示她早熟。穿暴露身体曲线的紧身衣、装模作样地做出妩媚的身段,都是刻意惹人注目的举动。这些形容尽管有些负面,但对一个必须自食其力的孤女来说,她的用心还是值得疼惜。可惜十五岁时潘金莲的老板王招宣又死了,这些努力到头来只让她在十五岁被转卖给张大户时,换得了好一点的价码,三十两银两。
潘金莲被卖到张大户家时,大老婆余氏本来很疼她。麻烦的是潘金莲长得太漂亮了,张大户趁着老婆不在家时,把潘金莲叫到房间里“收用”(主人和奴婢上床) 了。在当代,老板和女佣上床是会被告上法院的。但在明朝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奴婢既然是用银两买来,主人要怎么样使用官府当然也管不着。被收用的奴婢地位其实很暧昧,尽管她们的身份是婢,可是地位却高于其它婢女。表面上,她们的权力不如妻妾,但是对主人的影响力却又往往高于妻妾。因此,随着恩宠际遇以及威胁大老婆程度的不同,婢女和大老婆之间,少不了有许多微妙的恩怨情仇。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老婆对潘金莲的态度也慢慢开始转变了。
书上说张大户收用了潘金莲之后,添了五种病症:第一腰便添疼,第二眼便添泪,第三耳便添聋,第四鼻便添涕,第五尿便添滴。尽管没有什么医学根据,但在传统观念里,性爱影响身体健康这个看法却根深蒂固。读读《金瓶梅》第一回 开头的诗就是最好的明证: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
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张大户添出来的这些症状,真要推论的话,只能说张大户六十多岁年纪不小了,才会有腰添疼(应是泌尿道感染或结石) 、尿添滴(摄护腺肥大) 这些老人病。照说这些症状和潘金莲的关系不大。但对于原本就有成见的大老婆,正好找到借口修理潘金莲,逼张大户非把潘金莲赶走不可。
张大户舍不得潘金莲,可是又迫于情势。他想出来的变态办法是免费把潘金莲嫁给没有出息的武大。张大户把一个三十两买来的美少女送给武大,不但不收武大郎房租,还会主动给钱帮助武大做生意。这么好心的目的无非就是想趁着武大出门时,继续“收用”潘金莲。武大得了张大户的好处,一方面是自己没出息向人家伸手,另一方面潘金莲本来就是张大户的女人,因此,就算不小心回家撞见了张大户和潘金莲在家里幽会也不敢大声嚷嚷。
必须提醒大家的是,《金瓶梅》固然借用《水浒传》,但在细节上仍还是有些差别。比如说:在《水浒传》里,当张大户纠缠潘金莲时,是潘金莲主动向大老婆告发的。因此张大户记恨在心,才会把她嫁给武大作为报复。但在《金瓶梅》里,情况却不是这样。换句话,在原来《水济传》的故事里,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婚姻关系至少是完整的——潘金莲出嫁前,不但没有和张大户发生关系,出嫁后,张大户也没再回来和潘金莲纠缠。
《金瓶梅》这个小小改动——潘金莲被张大户收用在先、又被侵占在后,虽然让潘金莲的身世变得更加不堪,但却让我们看见了不同的人性深度。
《水浒传》中潘金莲对武大的背叛,根深蒂固地创造出了潘金莲的淫妇形象。于是当故事从《金瓶梅》读起时,我们对潘金莲的理解完全不同了。要知道,一个女人“背叛”婚姻最起码的前提,至少得是这桩婚姻是在自由意志下进行的。然而,以潘金莲奴婢的身份,在潘金莲和武大这桩婚姻上,她甚至是连说不的选择也没有的。再说得更明白一点,从潘金莲二次被卖,到被张大户“收用”,进而成为大老婆的眼中钉,甚至被强迫嫁给武大郎时,她的人生就从来不曾有过选择。没有自由意志选择的权利,当然也就没有“忠贞”的义务可言。更何况,在张大户的安排之下,潘金莲从和武大结婚起,就被逼得无法对武大“忠贞”了。一桩从开始就没有贞操的婚姻,如何要求潘金莲为它“守贞”呢?
再来看看武大好了。维护婚姻男女双方当然都有责任的。武大撞见张大户和潘金莲幽会之后,如果真的够有担当的话,大可自行了断张大户的资助,要求潘金莲和他一起搬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人生的。相信以潘金莲的聪慧加上武大的忠厚勤奋,两个人的新生活并非没有成功的机会。可是懦弱的武大却选择了不敢出声,甚至还继续接受张大户的资助。武大可以没钱,没势,没出息,甚至没身高,可是起码他得有情有义,如果连这些都没有,他实在没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别人为他这桩假婚姻守贞的。
因此,在“忽一日大户得患阴寒病症,呜呼死了。主家婆察知其事,怒令家僮将金莲、武大实时赶出。” ,连最起码的“经济条件”都消失之后,这桩婚姻就真的一点存在的意义都没有了。从父亲的死亡、王招宣的死亡到这次张大户的死亡,潘金莲突然发现,她所有的努力,到头来竟只换得一个武大郎——她其至连被再转卖的机会都没有了。这样看不到出路的人生,对于才二十出头岁的潘金莲来说,当然是再悲惨不过了。
相对于《水浒传》,《金瓶梅》所做的更动,虽然字数不多,可是我们却从这小小的更动看到更多不得已,以及对潘金莲的同情。这当然正是《金瓶梅》从一开始就企图要营造的深刻。话又说回来,像潘金莲这样的女人当然是不愿意被怜悯与同情的。不甘受到命运箝制的她,当然要想尽办法靠自己尚存的本钱——青春与美丽,突围。
这时,武大的弟弟——武松,大家心目中的打虎英雄出现了。大家都认为潘金莲看上了武松的魁梧的身体,但我觉得更深沉的意义,其实是武松的“英雄”形象。武松一开始就是以“打虎英雄”登场。“英雄”的意象对于生命没有出口,迫切等待着被“拯救”的女人而言,吸引力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潘金莲要嘛认了命和武大郎好好地过日子,否则,她就需要一个敢排除世俗成见,把她从命运中拯救出来的“英雄”。有人或许觉得勾引自己的小叔不道德,但潘金莲想对自己的命运突围,这一层一层包围着她的就是道德。除了以“不道德”对抗“道德”外,潘金莲几乎没有什么别的选择了。
这场潘金莲勾引武松所使出的浑身解数,在我的阅读经验里,算得上是古典小说里的经典场面了。这个场面开始于一个下雪天,武大出门卖炊饼不在家,武松去县府里点名完毕,提早回到家里,一进门发现潘金莲早生起了火,准备了酒菜在等他了:
那妇人早令迎儿把前门上了闩,后门也关了。却搬些煮熟菜蔬入房里来,摆在桌子上。武松问道:“哥哥那里去了?”
妇人道:“你哥哥出去买卖未回,我和叔叔自吃三杯。”
武松道:“一发等哥来家吃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