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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军 徐路 当前章节:15387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2:49

到了集上冯二爹要把炉火叉开,拨旺。看到一点烟也没了,火焰逼人脸了,就开始炕饼了。饼坯是早已经做好了的,冯二爹迅速抓起两块饼坯,顺着炉膛两侧开始贴。转眼之间已经贴完,冯二爹抄起火叉,把炭灰拨到一边。一会工夫,饼坯就像蛤蟆一样鼓起肚子来。饼面变得焦黄,香味馥郁扑鼻而来。知道饼好了,赶紧用火叉压火,不然饼会煳了。第一炉“草鞋底”出炉了,他用铲子把“草鞋底”从炉中揭出来。有些学生已经等不及了,抓一只在手,一边倒换着手一边往学校走。冬天嘴巴和鼻子冒出白烟,边吃边走。早晨一会工夫冯二爹要卖几炉烧饼,才出炉的饼太烫了,冯二爹手怕不是像铁铸一样吗?二爹贴饼像跳舞一样,他的动作舒展敏捷极了,真够得上“行云流水”四个字。“草鞋底”一只一只像活的一样,从炉子里自动跳出来。有时离上课还早,我们都愿意站在旁边看一会儿。冯二爹一边贴饼一边做出各种怪相,他是喜欢有观众的。他说:“毛伢!你们还不念书去,想跟我学贴饼吗?”学校课本里讲“庖丁解牛”神乎其技,冯二爹怕也能称得上神乎其技了。

杀馋 徐路篇

阿亮和厦门煸豆干

阿亮弓着背从黑暗里出现时,我和同事刚把解下的领带揣好,从客户的酒会里溜出来,穿一身正装在曾厝垵村里昏黄黯淡的灯光与满溢着文艺气息的阴影间穿行,让人格外感到心虚。我问阿亮隔壁的晴天见哪里去了,“开倒了”,他说的时候一脸幸灾乐祸,我不由得一阵唏嘘。之后在阿亮的小酒吧里,我把满满一杯单一麦芽威士忌洒在了地上,在溅起的尘土中为倒闭的搞爷和晴天见默哀了三分钟,阿亮问我一会想吃什么。“煸豆干!”我毫不犹豫地说。

煸豆干是地道厦门特色,海边人家辛劳一天之后,煎几块豆腐干下酒,若是收成尚好,就再加些腥荤,闲坐着细品慢咂,是一天里最好的时光。后来日子好过了,食材越来越丰富,便成了最能消磨时光的美食。每到夜里,煸豆干集中的这一带便灯火通明,鼎沸的人声在避震棚一样的挡风塑料薄膜间穿进穿出,热腾腾的香气和挥发出的酒味混杂在一起,异香蒸腾。每一桌的食客都像赌徒一样聚拢在一口硕大浑圆的平底大锅周围,聚精会神地看着其中的一位挥舞刀铲,将锅里的食材逐一煎熟,喝一口酒,咽一口唾沫,伸长脖子等着美味新鲜出炉。实在馋得狠了,用筷子点一点面前小碗里的调料入口咂咂味道,调料用蒜蓉和生抽调成,很鲜。

吃煸豆干讲究食材煸煎的先后顺序和火候,一圈人里必须有个爱厨艺肯动手的行家才好,否则一群围坐的笨蛋手忙脚乱吃不上几道,眼前就浓烟滚滚、油腻不堪了,好好的美味也得焦煳漆黑。好在我们有阿亮,只要有他在煸豆干的锅边,那一份气定神闲便悄然混进食材,成为美味的一部分。在他手里,麻将牌大小的豆干被悠闲地翻着身,直煎到两面焦黄,微脆略软,蘸上调料入口,嚼起来清爽细滑,是极好的开胃头菜。接着是甜虾、海鲳、扒皮鱼,无不是肉质鲜美嫩甜的海产鲜货。阿亮张开手掌,轻轻从铁锅表面划过,试试锅里的温度,洒一缕清油,逐次把食料下锅,奇香在轻缓的翻转中四下飘溢,咽口水的声音大过油煎的嗞嗞响动。这种做法最考究火候,稍过即老,一定要在肉质恰熟时盛出,再略撒薄盐,不需要其他作料,海鲜的香甜自然在唇边齿后游荡,千万小心舌头!吃到略感油腻了,再将姜丝葱段和一大捧文蛤用锡纸包在一起,丢进铁锅加热,等候的时间里只管喝酒聊天,等锡纸饱胀欲破时用筷子轻轻撕开,一缕清新无比的香甜之雾顿时四下飘逸,鼻端如入仙境。海边的文蛤肉厚无沙,用这种方式烹制,原味不泄,吃的时候一定要耐得住烫,两手左右开弓,拎起蛤壳轮番将肉连汁带水囫囵吸进口中,稍稍松懈片刻,就吃不到几块了,这个时刻阿亮反倒最是清闲,叼根香烟,微笑着看一群饿狼被烫得龇牙咧嘴,兀自不肯停手,“好吃好吃,再来一份”之类的话语夹杂在吸溜声中飘出,老男人的魅力在此刻如同狼烟一般直上顶门,几乎把塑料棚顶扎出个洞来。

我在十多年前刚认识阿亮的时候,不知道他原来还烧得一手好菜,只是跟着他四处喝酒。这老酒鬼家里藏酒无数,烧酒洋酒高粱酒样样喝得,酒品更是好到出类拔萃,无论多晚,喝多少酒,最后总是由阿亮来安排所有的醉鬼归程,第二天断片的场景自然也是由他一一还原,所以到最后厦门的朋友无不以酒局上邀请到阿亮参加为幸。据说就连陈升去厦门拍片,都托人找到阿亮作陪。后来他辞职在曾厝垵开了间小酒吧,为的也只是自己喝酒方便。遗憾的是场地太小,做不得餐食,没法显露一身的做菜本领,听说要和村里的几家集体搬到其他地方开店,到时候会不会像深夜食堂的刀疤老板那样,变成一个无所不会的故事主角呢?我们都很期待。

那天吃煸豆干前,我刚跑完厦门马拉松,累得半死,所以晚上自然酒喝得不少。阿亮当时的女友饭后请客唱歌,我却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睡得正香时,王导悄悄地摇醒了我,他那会已经从一家世界五百强公司的雇员转变成本地电视台的编导,留了头半长不短的卷发,略有些油腻。王导问我想不想陪他去赶赴另一场本地电视台美女主播的歌局,迷迷糊糊中,他和阿亮两张极其相似的脸在我的头顶上方不停地嗡嗡作响,带着诡异而猥琐的微笑,让我立刻感觉到这样的好事怎么能错过?于是我们三人借上厕所之机溜出歌厅共赴女主播之约,这趟厕所我们上了两个多小时,唱了几十首歌,喝了无数瓶啤酒,回来怎么跟他俩交的差我已经忘了,只记得阿亮女友暴跳如雷的嘶吼声,好在那会我已经醉了。第二天在阿亮的书房上网,忽然听见外面客厅里高跟鞋一通乱响,安静一会之后是一声无比爆裂的关门声。“女朋友,分手来还钥匙的。”阿亮静静地说,低头继续喝起刚从楼下买回的海鲜粥来。从此以后,我每当吃起煸豆干,便对阿亮心生愧疚,顺便再想起美丽的女主播来。

快活馋之锡纸包文蛤

主料:文蛤、葱段、姜丝、整张锡纸

制法:将新鲜文蛤与葱段、姜丝一起,用整张锡纸包好,放入铁锅里加热;待锡纸鼓胀后调成最小火加热五分钟,撕开即食,配上冰凉的啤酒风味更佳。小心舌头!

笨笨红烧肉

在回合肥的高铁上忽然收到老婆发来的短信,上面写着“笨笨红烧肉”几个字。开始我还以为这是她替我文章编的菜名,因为我外甥的小名就叫笨笨,长得虎头虎脑,很讨人喜欢,把他的小名冠在红烧肉的前面,显得娇憨质朴,适合在饭店里当个菜名。中戏附近曾经有家饭馆的镇店名菜就叫“李先生肉”,学生饿得狠了,直接跟店员说:“来份李先生尝尝。”这位李先生看来把老板得罪得不轻啊。所以说,开饭店的人士是万万得罪不得的,弄得不好,把你的名字加到菜单上,还不得天天被人点,顿顿给人嚼。

在那条红烧肉短信之后,我老婆又加了一条,内容如下:“以后你还要上学的话,绝对不许上长江商学院,提前知会一声!”这新的一条让我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赶紧上网查了查,这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你说你个王总,自己搞搞婚变也就算了,怎么害得大伙连上个长江商学院的资格都没了。不过转念一想,这规定也不怎么靠谱,要真是起了贼心,咱上不了长江商学院,不还有中欧商学院、蓝翔技校张开怀抱在等着呢吗?真正是妇人之见!

百度上的简介里说王总祖籍安徽金寨,广西出生,去兰州上的大学,在深圳掘的第一桶金。从这几点分析,我估计他烧的红烧肉不会太好吃,我在广西就没吃过红烧肉,红烧穿山甲倒是有的。兰州就更不用提了,拉面的故乡,和红烧肉这种东西简直是格格不入。安徽人倒是常吃红烧肉,但是这里的做法相当粗糙,炒的时间太长,炖的时间太短,加上油大酱多,吃起来既肥且腻,算不上美味。不过有种名叫“鲊肉”的做法很有特色,成品乍看像是粉蒸肉,吃起来却截然不同,糯韧兼备,有股特有的香味。鲊肉的做法相当复杂,风老师有一次费了不少时间做出来请我们吃,结果每个人都多吃了两碗饭。相比起来,还是南京的红烧肉更好吃些。至少我做的红烧肉就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风老师虽然嘴上不肯承认,但看他当时的吃相,便足以了然。

我是跟我父亲学的红烧肉做法,典型的淮扬风味,绝对称得上流传有序。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刚流行起下馆子吃饭,每次在外边吃着什么好东西,老爷子都要回家跟我们详细描述一下,听得我们口涎长流,恨不能托生在厨师家。说来也怪,真正记住的多是些现在根本不屑一顾的菜品,比如拔丝苹果、油炸鲜奶之类的废柴,只有这红烧肉,才是唯一值得记忆的东西。有一回父亲吃完饭回家,激动得连连搓手:“今天跟大师学了道菜,明天我烧给你们吃!”那天他们吃的红烧肉是由淮扬菜一代宗师胡长龄亲自掌勺,因为席上有领导问起了这道红烧肉的做法,饭馆专门把胡大师请出来作答。胡大师也很爽快,一二三四五说了个明明白白,我爸在一边听得眉飞色舞,就差没掏出小本子记录了,从此这道红烧肉的做法便流落民间,成为我家镇厨之首。

胡氏红烧肉的做法其实很简单,挑选上好的五花肉(黑猪肉最佳)切块,每块大小约和一个芝宝(ZIPPO)打火机差不多,加上些姜片入锅干炒,等肉块的颜色全部变白以后加黄酒、清水以及老抽若干,水面要刚好没过肉块,盖上锅盖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炖五十分钟左右,“关键是中间千万不能开盖”,我爸和谁都要说这一句,出锅前加盐糖调味,大火收汁,汤味要略重些,肉才能入味,要是嫌油太厚,可以等放凉以后把上面的一层猪油刮去再热。如此一来,你也可以自称是胡长龄一脉所传了,可比什么笨笨红烧肉牛逼,不过到时候再有绯闻传出,可别说是跟我学的哦。

快活馋之红烧肉

主料:五花肉(黑猪肉最佳)

制法:上文已述,不再赘言。只是有一点尤其要注意,烧红烧肉时一定要保持好心情。我有一次烧肉的时候心情郁闷,严重影响了味觉系统的正常工作,导致出品的红烧肉无人肯吃,最后在冰箱里放了三天才被倒掉,各位亲自操作时不可不知。

读舌

我学车的时候开的是种特别老式的北京吉普,一共只有四个挡,离合器一脚踩下去整辆车都在晃荡。驾驶和副驾驶两个座位后面是两排长凳子,除了兴高采烈正在试手的学员和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满头冒汗的教练,其他组员都得挤在那两张长凳上,随着前面那个二把刀的每一脚急刹车左右摇晃,有时候还要集体惊呼几声,以示惊险。车厢的密封不太好,四面透风,学车那会儿正是冬天,冷得很,所以大家都挤在一起,好把自己弄得暖和一些。车厢里总有股特别奇怪的香味,不是香水的香,而是类似酱鸭烧鸡的那种香味,这让在冷风里挤作一团的我们感觉很温暖,有种围坐在饭桌上的感觉。后来彼此熟悉了才知道,我们这组有个学员是卤菜店老板,每天早上,他都是熬完了盐卤,码齐了肉鸭,这才过来上课的。我问他店里什么菜卖得最快,他伸出自己的舌头指了指,这家伙不大爱说话,肢体语言倒是挺丰富。

后来我去他们店里看了看,生意不错,老板娘长得很富态,见到客人笑语盈盈。我那个学车的同学总是一脸冷峻,在案板前落刀如飞。店里猪口条的确卖得最好,关键是火候到位,卤汁合口,猪舌那独特的既紧密又疏松的肌理结构把酱料的味道充分吸收、聚拢后,随着每一口的咀嚼逐次释放出来,真叫人迷醉,难怪猪舌在所有舌类食材里最受欢迎,是当之无愧的最佳大众美食。

周星驰的一部电影里有段很重口的隔墙舌吻三岔口戏,最后一个倒霉蛋以为自己的对面是个美女,其实他是和一条硕大猪舌在热吻。那条猪舌头又粗又长,还带着层白乎乎的舌苔,连我都看得有些恶心,头一回对猪舌产生了少许抵触情绪。还好不久后一次饭局上的卤水拼盘里有份很好吃的卤猪口条,总算让我忘记了与猪舌有关的不快,战斗力迅速地回升了过来。

比起猪舌,饭馆里的牛舌要矜贵不少。对一头牛来说,舌头的功用极大,吃草时只需伸舌一卷,即便草尖叶锐也无须留意,据说武术家凭此创出套八卦掌的发力方法,专为空手入白刃用。而那些不断咀嚼着的牙,只是用来反刍而已,一旦缺了舌头,牛便难以生存。《龙图案》里有个故事说的就是农户耕牛的舌头被人偷割,无奈下只能杀牛,宋律不许百姓私宰耕牛,便有人举报求赏,包青天明察秋毫,轻松破了案子。贼人原来就是那个举报人,因为不忿别人耕牛体壮,坏了自家的生意,便出此损招,只是想逼人宰牛,自己再去举报,让竞争对手无可翻身,用心真是险恶。至于那牛舌,自是被他带回家卤掉吃了,据说味道不错,破案时还未吃完,可见在宋朝,卤牛舌也已是常菜了。

常去的一家日式餐馆烤牛舌做得不错,我每次去必点这道菜。也推荐给不少朋友,大家都很爱吃。那里的牛舌分生熟两种烤法,主要是原料的加工方式不同,却都是腌好后切成薄片在铁板上烤的。生烤出的牛舌脆韧清淡,越嚼越有味道,熟烤的则是绵烂肥滑,入口即化,两样做法各擅胜场,不分伯仲。相比起来,因为生烤的牛舌别处不易吃到,一般倒是点得多些。

动物的舌头大多都是美味,除了偶尔用来发声,多是进食时使用,整天动个不停,处处都是活肉,当然好吃。走兽舌厚,需要去皮切片处理,猪、牛舌最常见,做法也是极多,烤、卤、炒、炖,只要火候到了,怎样都是好味。禽舌就更简单了,洗净直接烧汤或是清炒,入嘴一口一个,香糯嫩滑,中间多带着根软骨,嚼起来“嘎巴嘎巴”痛快得很。北宋名臣吕蒙正就最爱吃鸡舌汤,吃得多了,家里后院都堆出个鸡毛山来。他是贤臣,用自己俸禄买鸡,别人也说不出什么,倒是他自己被吓了一跳,觉得太浪费,从此便吃得少了。更小的鸟儿舌头灵巧,叫声好听,却因为实在太小,吃起来没什么意思,反而煞掉不少风景,很少有人去吃。倒是江苏金坛出产一种名叫“雀舌”的绿茶,泡开后黄嫩细巧,极像小鸟的舌头,相当诱人,喝起来味道也是极好,真不愧如此好名。

按照国人的饮食思维,“吃哪补哪”,嘴笨就应该多吃舌头。我小时候嘴笨,不会说好听的,就爱拣别人不爱听的话说,所以从小到大,我都一直努力地在吃各种舌头,就想整出只如簧的巧舌来。可直到今天,我时不时还会在吃饭时咬着自己的舌头,鼓起一疙瘩紫泡,疼出一脸眼泪来。说话自然依旧是笨嘴笨舌,杀伤力十足,被不少人称为“毒舌”,可见吃舌头和巧嘴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倒是万一哪天人类不再是食物链的顶端,像我这样的毒舌可得小心着点说话,可别叫人盯上,变成别家补舌的原料才好。

快活馋之“画舌添足”汤

主料:鸭舌、鸭掌、鸡爪、猪骨

制法:将猪骨焯水后与鸭掌、鸡爪、鸭舌一起慢煨三小时以上,出锅前加盐即可。再放些诸如冬瓜、萝卜之类的时令食材,风味尤佳。家里有小孩的可以多做此汤,小孩子将来嘴灵手巧,别忘记我的功劳。

服了,不喝行不行?

我问我哥,为什么喝酒容易长胖,他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喝多了酒得用饭菜来压吧,酒一旦喝多,反应就迟钝,怎么吃都不觉得肚子胀,时间一长,自然就胖了。”“但喝多了不是会吐出来吗?”他又想了想:“吐完就饿了,还是要吃啊!”我们兄弟俩都没能继承我爷爷和外公的酒量,只要小小一杯白酒就能让脸蛋从红光满面直接跳转至通体酱紫,从小到大,我就从来没觉得酒有什么好喝的,尤其是中国白酒,套用宋朝文化人的说法,那根本就是“臭酒”。

前两天去客户那儿签合同,我又喝大了,一桌子菜,最后只记得道山菌汤。我一喝多酒就会拼命喝汤,躲不过敬酒,只好等落到肚子里以后再冲淡了。问题是客户敬酒的频率太高,这边刚用一碗汤稀释了一下胃里还没来得及吸收的酒精,那边新的几杯又来了。客户都是老手,敬完了酒非得拉着手再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才肯退回自己座位,口里的酒逃不出去,自然也只能“嗞”的一声,顺着食道一路烧进胃里,翻滚几下,冒出个大大的酒嗝,赶紧吃口菜,压一压酒气。

安徽人敬酒,最喜欢拎着分酒器走到你跟前来,讲究的还会在碰杯的时候把自己的杯子朝下沉沉,以示尊重。如果两边级别差不多,又都是讲究的主,那就麻烦了,你把酒杯朝下放一点,我得比你低一些,你又往下沉一沉杯子,我更要低几分……到最后两个人都蹲在地上,酒杯全在地板上了,没处更低了吧,那就一起喝吧!两个人只能四肢着地低头用嘴把杯子里的酒吸完,完了相互拱拱手,站起来拍拍巴掌各自归位。这是古风,现在一般是不容易看见的。我有一次在本地画家的饭局上差点看到了这一幕,可惜两个人里有一方是个官儿,比画了几下就把酒喝了,弄得不停往下低杯子敬酒的画家挺不是滋味,意犹未尽之下,他干脆蹲在那领导面前把酒给喝了。领导也够意思,当即问了问这个画家的名字,还特地重复了几遍,表示记住了,那画家一激动,起得猛了,站在原地晃荡了半天。

刚来敬酒的时候都还好,一般是右手提壶,再一杯杯倒进左手的小杯里喝,敬上几轮,就变成把小杯子里的酒倒回分酒器,直接喝大壶了,安徽人管这样叫“炸雷子”。一个满雷至少二两半,依我的酒量,一个雷子下去胃里就翻江倒海了,遇到这样的敬酒,我一般都一个箭步跳出去一丈远躲着,实在熬不过,捏鼻子灌下去立马冲进厕所,有时候吐得不顺,刚吃下去的饭菜从鼻孔里蹿出来,万一菜里还带点辣,那可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老倪是河南汝州人,衣锦还乡办婚事,我们都陪着一起去壮行。头一天的晚宴当地主要领导出来接待,问我们喝什么酒,大伙都说本地酒最好,领导一挥手,这怎么行?你们北京来的当然要喝茅台了,来,上茅台!第一杯大伙站起来一起喝了,杯子刚搁下,身边几个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假的吧?”“味儿不对!”老倪远远地坐在主位上把眼一瞪,给每个人发了条短信:假的也得喝!书记亲自拎着那瓶假茅台走到每个人面前:“以前我们河南讲究端酒,一端就是三杯六杯,很麻烦的。”话还没说完,大伙立刻在座位上击掌相庆,这下好了,不端了,书记英明!书记摆摆手,等我们的欢呼告一段落,接着说:“所以呢,我们直接倒酒,我给你们每个人倒三杯,咱们再碰一杯。”兄弟,那可都是茶杯啊,就是倒个底也得一两朝上。所以那天从北京去的几个朋友全醉了。

快活馋之醒酒汤

主料:水

制法:有酒以来,醒酒汤就一直伴随着醉鬼的出现不断更新,很难说哪一种最有效。《北齐书》里有道醒酒汤倒是很有特色,只是此汤非彼汤也。做法很简单,把醉鬼按在地上,一遍遍地往头上浇水即可,夏天冷水冬天热水,三通过后,再醉的酒也能醒上几分。

好包子不打狗

我对风老头说,就是想吃一口真正的好包子。什么是真正的好包子?首先要白要大,像女孩子的胸一样,白得耀眼,大到一只手握不过来,吃的时候颤巍巍地捧在手上,慢慢把嘴凑上去狠狠咬上一口;其次,馅料要足、皮要薄,第一口下去就要让牙齿和馅料会师,否则吃的就不叫包子,而是馒头;最后,当然是味道要好了,无论哪种馅料,只有用心调制,精心选料,蒸出来的包子才能好吃。

南京的金陵大肉包,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它符合所有包子应该具有的优点:皮薄、馅厚、个大、色白。以前金陵饭店后门有个小小的外卖窗口,专卖包子,什么时候去都是长长的大队,买到的都会迫不及待地取出一个,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边走边吃,香味飘过来,引得正在排队的喉结直动,赶紧朝前凑上几小步,生怕被人插队抢了位置。

包子分菜肉两种,菜包子主要是青菜粉丝做馅,撒了些白芝麻,难得的是青菜碧绿青翠,看起来极勾人。我至今不清楚如此碧绿的青菜馅是怎么蒸出来的,菜里拌了切成细末的猪油渣,香甜无比。吃完了最好找个地方撒泡尿照照,把嵌在牙缝里的绿叶子再抠出来吃掉,免得浪费。我发现个规律,一般在包菜包子的时候,褶皱收口都是捏在一处,蒸出笼浑然一体,看不见半分内里的馅料。但肉包子就不一样,捏褶的时候往往会用拇指扣在正中,包成了正上方开出个圆圆的天窗,出笼时热气蒸腾,内里的肉馅隐约可见。包子的肉馅极讲究,蒸熟时必须是紧紧的一个大肉疙瘩,馅里肥瘦各半,蒸的时候肥油在包子里肆意流淌,却突不出面皮的重围,无奈只能将内壁浸透。我有个同学只吃这种被肉汁浸透的包子皮,肉馅都是随手抖落,看得我们心疼,便每次都有人不顾廉耻地犬伏在他手侧,张嘴去接那颗滑落的肉丸。包子里剩下的肉汁无处宣泄,便会趁你大口咀嚼的当儿顺着手指一路向下,一直流到你的胳臂肘,可不能浪费!你要抬起手肘,伸长舌头,顺着胳臂肘一路舔将上去,肉包子的美妙,此刻方才尽显。不过舔的时候可要小心,手上包子里的肉馅千万别掉出来,便宜了蹲在一旁的我们。

到了秋天,天气转凉,在窗口排队买来的包子还没等回家就凉了,吃的时候要再蒸一下,肉馅还好,原先碧绿菜馅再蒸一回,很容易就变黄。这时候就应该去吃新鲜出炉的汤包了,还是蟹黄的。

江北六合有个龙袍镇,离南京长江二桥出口不远,镇上有一条街,家家户户都卖蟹黄汤包。千万别赶节假日去,人多得跟春节看灯一样,想吃包子非得抢不可,从刚包好的包子抢起,扒拉扒拉人群,把抢来的生包子连着蒸笼一起送到厨房,一定要蹲在一边守着。要是还不放心,可以咬破食指,在蒸笼上做个血记。到了这时候,才可以有闲心四下张望一下,看看同来伙伴有没有抢到吃包子的座位。

龙袍的汤包好就好在正经是用刚剥出来的蟹肉做成的,几乎没什么废料,凉了再热,免不了一股子浓烈的腥气,所以必须现吃。先咬口薄皮开个天窗,把里面的卤汁吸干。卤汁是用高汤肉皮熬成的,晾干了以后胶结成冻,用刀划成一个个小块,包包子的时候在每个馅里塞上一小块,肉皮冻在汤包的包裹下静静化开,和包子里的蟹肉蟹黄被笼屉里的蒸汽熏袭环绕,渐渐不分彼此。出锅时,这个卤汁包容了蟹肉蟹黄的鲜香,最好喝不过。吸完卤汁,稍稍挑开汤包的薄皮,就能看见里面的一条条蟹腿,还有不少蟹黄碎块点缀其中,看得人心驰神动,夹起来蘸点姜醋调料,一口一个,比吃螃蟹还过瘾。要是吃得腻了,再点份这里的红烧禾花雀来吃,酥爽香嫩,也是难得一见的特色。

若是在人少的时候去龙袍,你会发现每家包子店的门口都坐着一圈人在忙活,看样子不像是打麻将,每一圈人身旁都有个黑乎乎的大盆子。走近些看,原来是在剥螃蟹,每人手里几样工具,上下翻飞,熟练至极,还好没一个用嘴帮忙。人人身前都有一堆螃蟹空壳,你要是问起剥好的蟹黄蟹肉去了哪里,人家会用手在那黑乎乎的大盆上轻轻一挥,“嗡”的一声,飞起一片苍蝇,露出下面白白黄黄的蟹腿和蟹膏。“喏,这不是吗?”没关系,蒸熟就干净了。

快活馋之吃包子的方法

吃包子有好几种方法,下面介绍两种常用的。第一种是平推法,这种吃法最常见,只管张大嘴从头一口口咬下去就好。只是要是遇到无良商家做的包子,免不了遇见第一口没咬着馅第二口咬过了的悲哀。所以要是吃不准包子的质量,最好采用第二种吃法:撕裂法,下口前把包子从正中分开,等里面扑面的热气散去,探头朝里面望望,再根据馅料的多少下嘴。用这种吃法会显得经验老到,很有面子,只是要当心一边同行的小伙伴,看见你包子的料足,猛地伸过头来咬上一口,那可就亏大了。

喝完这杯咖啡就走开

我刚认识老汪的时候,他总是约我在百盛一楼的那家星巴克里会面,这家伙从不喝咖啡,却喜欢在咖啡馆里和人见面,手边永远是一杯橙汁。那会儿星巴克的橙汁好像都是都乐的,浑稠里悬浮着细小的橙子微粒,看上去很诱人。老汪一般会在面前放一本黑皮封面的大本子,不时在上面写写画画,一副日理万机的模样。我当时被他这成功人士的派头蛊惑,毅然下海与他合开起了公司,几年后散伙的时候,钱没赚到,咖啡却喝了个饱。直到现在,我每天去办公室以前,总要在楼下的星巴克买上一杯新鲜调制的当日咖啡,这也是当年在那家星巴克当店长的小于告诉我的:“新鲜,我们都喝这个!”在合肥喝当日咖啡的人好像不怎么多,所以每天早上都是我点了以后再看着店员们开始现滴现滤,胜在新鲜,多等一会也值了。

南京开第一家星巴克的时候,当地报纸上还专门发了几篇文章以示庆祝。作为一个不断在二三线城市间徘徊的省会城市,南京在当时许多人的心里算是从此摘掉了土鳖的帽子。文章写得都很有意境,主人公手捧一杯温热的咖啡,在星巴克大大的落地窗前感受着落日的余晖,耳边传来舒缓优雅的爵士乐,手边再来本于丹老师的《论语》心经,一切都显得如此知性,令人着迷。我记得当时我们都被“知性”这个优雅的词汇所打动,所以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在约牌局的时候我们都会说:“今晚有没有空?打一场知性的麻将吧。”

龚老师两口子用南京话来形容就是十分“洋盘”,早在二十年前他们就不再喝速溶咖啡,甚至连咖啡店都很少光顾。除了养猫和写诗,龚老师最大的乐趣就是买上些进口的新鲜咖啡豆,回家自己研磨冲服。刚开始是用电动打磨,后来更高级,改成全手工了,握着个小小的手柄“咕啦啦咕啦啦”转上好多圈,抽出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是磨好的咖啡粉,再点上酒精灯,用一套像实验室里的仪器一样的设备,利用虹吸原理,冲出杯香浓无比的咖啡。据说这样磨出来的咖啡豆粗细适中,口味最好。好莱坞大片《黑鹰坠落》里有一段镜头,麦克格雷格饰演的文职军官第一次参与实战,被敌人重重包围的时候,依然用钢盔和纱布煮了杯现磨的咖啡,在枪林弹雨里与战友共享。那一段拍得极好,几乎能透过银幕闻见电影里的咖啡浓香,当时看到那一段的时候我立刻想到了龚老师,不知道这么多年以后,他这个发了胖的罗密欧,还有没有继续保持那优雅的爱好。

估计是因为咖啡味苦,所以咖啡馆里的甜点味道都很甜。雕刻时光里的芝士蛋糕味道很好,香醇细滑,后味无穷,关键是不像其他店里的芝士蛋糕那样甜得发齁,所以每次和朋友去金树街喝茶打牌时,我都要拐到旁边雕刻时光里点一份芝士蛋糕,有时候去晚了还买不到。星巴克里的甜点味道也不错,在合肥似乎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了。那天为了激励风老师写稿子的激情,我把常去的那家店里几乎所有的甜点都点了一遍,以至于店员反复问我要不要打包,当然不要,全部堂食!风师娘评价最好吃的是松露巧克力蛋糕,最难吃的是一种硬邦邦的切糕。然而终究是吃得多了,晚上的鱼翅宴风师娘挣扎了半晌,才勉强把自己那份吃了个干净,后悔不已。

在上海的同事老余也爱喝咖啡,但是我觉得他喜欢的不是咖啡的味道,而是咖啡馆里不时出现的美女。上次去上海,他非要拉我去一家超市地下一层新开的咖啡店坐坐。“猫屎咖啡,你没喝过吧,那里的美女特别多!”老余说的时候眉飞色舞,我上网查了查,原来真是用猫拉出来的咖啡豆做成的咖啡,这么有特色的东西怎能不尝?一杯猫屎咖啡要一两百块钱,老余这次难得大方,可不能错过。然而当我站在吧台前,刚要点那杯著名的猫屎咖啡时,听见老余对店员说:“来两杯经典咖啡,不要猫屎的!”接着他转过头对我认真地说:“这个也一样好喝,相信我。”我伸头看了看价格,一杯三十九元,还是人民币。

快活馋之手冲咖啡

主料:咖啡粉、沸水

制法:把磨好的咖啡粉倒进漏斗里的滤纸,分量看口味自定。左手执杯,右手提壶,慢慢把水浇进滤纸。据说不同的冲法对咖啡的味道有很大的影响,在一部名叫《海鸥食堂》的电影里,女主角稍稍改变了冲咖啡的手法,竟能让同伴以为更换了咖啡豆,真是太神奇了!我自己偶尔也冲着喝,用的是乡下盖房和水泥的法子:用手指在咖啡粉堆的正中戳个凹坑,先把水对着凹坑浇下去,然后再顺着咖啡粉堆的周围慢慢浇水,水流不可太猛,手上得把持住几分力道,如此冲出的咖啡味道也是很不错的呢。

美食可替

阿黛尔(Adele)的专辑《21》里有首很好听的歌叫作Someone Like You(像你的他),很能让分手后的男女沉醉其中,自爱自怜,曾经的爱人无可替代,即使找个相似的人,也无济于事,这听起来很让人心酸。所以,要想疗伤,你应该有颗厨子的心,因为在厨子心里,没有什么食材是不可替代的,爱人不见了?那就用花椒水代替吧。

我头一次吃到鱼香肉丝时,曾经被大大地震惊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肉条盘踞在一起,每一根都是那么粗壮动人,用筷子拎起来轻轻一抖,就像放声大笑的胖女人一样花枝乱颤。此刻,矜持骨感哪能与如此的丰腴肥美相比?入得口中,一嘴细嫩香滑,味道浓烈得让人陶醉。所以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每到一个没吃过的饭馆,都会点上一份鱼香肉丝,从配菜的分量和口味来判断这家饭馆的实力,相当见效。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鱼香肉丝都变了样子,肉的分量越来越少,肉条缩水成肉丝,省出的空间成了胡萝卜丝、木耳甚至土豆丝的天下,虽说另有一番风味,可终究比不上原版的生动。鱼香肉丝,主料当然是肉,足够的肉!

鱼香肉丝的演变主要是因为成本,肉价飞涨,即使是在这道菜的出生地四川,如今也依然是菜多于肉。然而除了因为成本原因用其他食材替代主料以外,在许多情况下也需要替换,比如食客的喜好、备料的不足、供应情况,等等。有时候偶尔灵光一闪的替换,成就出另一道美食。然而用现成的原料替代没有的食材,需要有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好厨子不能拘泥于菜谱,能制,还要会创,在某某技校考个三级厨师证,是没法成为大厨的。当然,做家常菜就没那么多讲究了,手边有什么拿来用就是。我上次看了胡子的火腿蒸菌,心动不已,手边没合适的火腿,就拿红兵店里的自灌香肠代替,菌菇也是买的菜场大路货,味道确实极好,虽比不上云南的鲜货,也能解解馋虫了。

我记得有那么几年,螃蟹价格高到离谱,以往每年都吃的螃蟹忽然成了稀罕货。当时家里人的工资根本吃不起螃蟹,把馋人逼上绝路,可是什么法都能想的。我父亲有天突然告诉我,把橡皮鱼清蒸了,蘸着姜醋吃,和螃蟹肉一样。当时橡皮鱼很贱,主要是肉粗味腥,几乎无人问津,老头子为自己的发现激动不已,隔三岔五上菜场买回些橡皮鱼回家当螃蟹吃,还悄悄地,生怕知道的人多了,把鱼价炒上去。后来橡皮鱼被做成罐头大量出口,市场上也不见了踪迹,老头子懊恼了好几年,直到又能吃得起螃蟹,这才不再念叨。多年以后,我在南京定淮门附近一家名叫“太小”的土菜馆里吃到那里的特色菜辣炒橡皮鱼,才发现,原来这种小鱼用重料爆炒,也是很香的。

金圣叹说五香豆腐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的味道,他没说是先吃豆腐干还是先嚼花生米,两样的比例各是多少,花生米是生是熟,总之我试了好几次,味道都差强人意。这么无聊,估计要被他在下边嘲笑了。素斋吃出肉味,那都是烹调所致,肉鱼用豆制品和菌菇代替,做法却和正牌食材一样,甚至油腻更甚,以北京功德林为最,一盘素腰花里足足半盘子油,腻得吃不了几口。有些菜做得荤素难辨,细细嚼后才有明判;有些就显得牵强了,只是形似而已。出家人要是吃这种菜,恐怕也和破戒差不多了。

鲍鱼在中国古代叫鳆鱼,两汉时就很名贵,书上说它“虽有鱼名,固非鱼类,一枚可直数千钱”,折合成现在的价钱,也是极贵的。古代人同样吃不起,舍不得花钱,自然有馋虫想办法替代。豆制的素鲍鱼不用说了,口感还是很像的,直到今天在饭店里还能吃到。最离谱的是宋朝有个叫刘邕的家伙,竟然用人身上的疮痂代替鲍鱼来吃,吃到上瘾,哪个朋友身上生了疮可不能被他知道,要是被他知道,立刻跑人家里,日夜守在床前,随时捡病人身上脱下来的疮痂来吃。这个人要是当官,应该最爱去的就是刑部,搞不好还没事制造些鞭刑棍伤,好给自己解馋。我试着抠了块身上的疤来嚼,硬邦邦的压根不是那回事,仔细想想,怕是要有新鲜脓液的滋润才好。

快活馋之鱼香肉丝

所谓鱼香,最重要的一道调料是豆瓣酱,最好用郫县豆瓣酱,超市里都有卖的。

1.切好肉丝,上浆。

2.想吃蔬菜就多切些胡萝卜丝、笋丝、木耳丝,码好备用。

3.把浆好的肉丝下锅炒至八成熟,装盘备用。

4.起油锅,放豆瓣酱,少许醋、糖,加入切好的各种丝一起翻炒,出锅前倒进肉丝再翻炒几下即可。

PS:豆瓣酱很咸,最好多放些糖。

免跪

去安徽宿州拜访客户,客户带我们去吃土菜。“今天不喝酒,带你们尝尝本地特色!”虽然事实证明我还是轻信了他们,酒压根没少喝,但菜确实不错。餐桌正中的一大盆牛膝盖骨汤着实让人震撼,连骨带汤足足二十来斤。我数了数,一盆汤也不过八九块牛膝盖,个个都有巴掌大小,不知道炖了多久,汤色依然微黄清亮。捞一块到碗里,入嘴软韧黏香,牛肉独有的香味在口腔里尽情爆发,比蹄筋牛鞭什么的更有咬劲。为了吃起来方便,我不得不用左手抄起骨头,汤汁顺着手掌一路淌到胳膊肘,再滴到土菜馆色泽黯淡的桌布上,泛出星星点点的油光,所谓据案大嚼,就是这个样子了。咬几口膝盖,喝一口浓汤,汤里漂着些刚切好的青蒜碎末,味道格外香鲜。我抬眼偷瞧,同席的每一个人都在鼓动腮帮,嘴巴动个不停,酒杯也顾不上端了,甚好甚好,不如再来一块!

作为一个经常跑步的吃货,我对于膝盖的了解还是颇为深厚的,半月板、髌骨、韧带的位置无不了然于胸。吃牛膝盖的时候我抽空端详了一下,好像和人的膝盖差不多,吃哪补哪,要是能天天嚼上两个膝盖,我是不是就不用再担心膝盖受伤了?本着这个念头,那天我吃得最多,到最后握骨头的手指都粘在一起,整个下午都散发出一股浓浓的牛肉味。

同样是膝盖,鸡鸭的结构就简单多了。南方人把这一部分称作“拐”,淮扬菜里有一道极有特色的小菜叫黄豆煨鸭拐,取的都是鸭爪与鸭腿间的那一处关节,用文火与黄豆一起细细红焖,直煨到豆烂拐熟,汤汁黏稠才成。鸭拐的特点是无论炖上多久依然会保留一份脆韧,所以吃时用小勺连豆带拐抄上一大勺入口,黄豆的绵烂与鸭拐关节的脆韧在口腔里混合搅拌,风味绝佳。

去年在三亚吃东山羊的时候,乐乐问我要不要尝尝羊拐。据说小羊待宰之前会跪地求饶,因此前蹄的羊拐比后蹄更好。这事听起来甚惨,不过不妨碍我们品尝。海南东山羊讲究吃个原味,清汤白煮,羊拐带着老长一段小腿骨棒,像个巨大的阿拉伯数字7。吃的时候用手握住小腿,细细啃来就是。因为白煮时短,吃起来需要借助手上和腮帮子的力量来回拉拽,远远看去,像是一桌人在茹毛饮血一般。电影《黄海》里有个黑帮老大深夜遇袭,仓促间握着根粗大的腿拐且战且退,竟然生生敲出一条血路。不过他那根骨头应该是牛骨,像羊拐这样的细物,只能用来吓吓人了。

“我问你,什么生物的膝盖最好吃?”乐乐喉结动了动,把嘴里的羊肉咽下去后开口问我。“人吧?”我早就猜到了他的答案,“不过古人才行,搁今天,恐怕只有那些老演清宫戏的家伙的膝盖能吃了。”“还有日本人和韩国人,他们也喜欢跪着。”乐乐认真地说。我们继续着这种无营养的对话,又加了一份羊拐。

快活馋之黄豆鸭拐

主料:鸭拐、黄豆

制法:鸭拐好像不容易在菜场看到,尤其是北方的菜场,没有的话其实鸭掌也行。想省事就用高压锅,把鸭拐和黄豆加水和老抽,用高压锅煮烂,开盖后放入盐糖调味,佐酒配饭,都是好东西。小心黄豆吃多了放气。

去海边吃海鲜

雨季的三亚比其他时候要湿热一些,好在除了每天傍晚的一场大雨,阳光依然灿烂。我和朋友们并排躺在看不见比基尼的沙滩上,听小琪讲鲍鱼的故事。这福州小子嘴一点不馋,却酷爱下厨,烧得一手菜,尤擅制鲍。“最底下铺一层不削皮的甘蔗,然后是筒子骨,然后是干贝和火腿,最后用猪皮把鲍鱼包起来放在上面……”小琪说得滔滔不绝,我和乐乐在一边听到口水泉涌,忍不住冲进海里咽几口咸水解馋。这几天亚龙湾的海水有点犯浑,腥味倒是不重,喝起来像是放多了盐的海带汤。

因为有乐乐这个三亚的大地主,我每年都要来三亚住上几天,太阳晒够,海鲜吃饱。自从宰客饭馆频频曝光以后,三亚的饭馆都变得非常小心,每次点完餐,一定要客人签字确认,否则不给下锅,即使到了安游悦来这种只有本地人才来的海鲜馆,也是一样。初来海边要吃些清淡的海鲜,我点了活对虾、柠檬贝、野生小鲍、大白鲳,还有本地特产的四角豆和革命菜。对虾直接用盐水煮,一般来说活对虾只有在海边才能吃着,这和我们平日在内地吃到的冰冻大对虾简直就是两个物种,肉实细密,鲜甜无比,到海边一定要吃这个。白鲳很肥,斩成大件油炸了吃,有一股特殊的香腻,肉紧不柴,香腴无骨,一人夹上几筷子就成了空盘。野生小鲍加些葱姜白灼了一下,有股特别的香味。哦对了,还有这里的盐水猪肚,用花椒盐水煮成,作为头彩入口酥烂微韧,最是开胃,一桌十人,直吃到盘盘清空才肯住嘴。出门结账,老板却是一口东北腔,倒是吓人一跳。

乐乐酷爱潜水,一身潜水装备够换辆国产小轿车了。每年冬天,他都要去马六甲一带潜水,寄来的明信片无一不是色彩斑斓,洋溢着热带海滩的海腥味。对于海南的海,他一向嗤之以鼻,唯一在海南的一次潜水还是陪我们去的,能见度确实不高,大东海一带的船潜也不过三四米的能见度,刚够我看见带我的潜水员掐起一条偌大的海参塞进腰包,虽然是在海里,我还是马上就流出了口水,差点堵住氧气管。那天晚上我毫不犹豫地点了一份海参,乐乐说潜水员都不吃鱼翅,我估计他们是怕潜水的时候遇上鲨鱼被人家闻出来。不过据说乡里打狗最厉害的人身上都会带上狗煞,再凶的狗见了都会夹起尾巴一声不吭,我想会不会多吃些鱼翅,将来下海就不怕鲨鱼了呢?“割鱼翅太残忍,不要吃!”乐乐一脸正色。好吧,大家一起来抵制鱼翅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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