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眼前是一只奇怪而劣质的猴子玩偶。
因为穷,她已经很多年没有碰过玩偶了。
小安把猴子挂在了包上。
小安和大江在一起了。
后来,小安知道,大江跟自己一样,梦想是在北京扎根,然后他×衣锦还乡。
后来,小安知道,原来大江早就喜欢上了自己。
为了看小安,他故意去做了小安做的所有兼职。
每次做完兼职,大江都会疯跑二十分钟,赶回教室上课,即使有很多次都是雾霾天。
有人说,世上最浪漫的事,就是一个人跑很远的路,去看另一个人。
大江为小安跑了很远的路,很多次。
大江不像一个正常的穷人,他从来都不会唉声叹气。
王尔德说过,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大江不只仰望了星空,他还将星空倒映在小安的世界,赶走了她世界的阴霾。
大江每天都跟小安讲各种冷笑话。
比如,听过了很多道理,却依旧过不好这一生,你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是个聋子。
比如,蛋去求饭帮忙,饭说,好的,包在我身上……于是它们变成了蛋包饭。
比如,你知道卡夫卡的弟弟是谁吗?奥利奥。
别人用力挤小安的牙膏,借她两块钱,她没有那么难过了。
因为她忙着听笑话呢。
作为一个北漂,钱更重要,还是尊严更重要?其实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跟谁在一起,重要的是跟他在一起,你快不快乐。
小安觉得很快乐。
两年后,大江和小安顺利毕业,在北京找到了工作。
望着窗外繁华都市的模样,大江和小安发誓,他们一定会在这座城市扎根,在这里找到属于他们的一席之地。
两个人租了个单间,果然找到了一席之地。
一间六十平方米不到的房子,被隔成了六个屋,他们住最小的那一间——果然是席子那么大的地方。
搬过去的第二天,大半夜的,墙在震动,他们以为地震了,吓尿了。
正准备起来跑路,结果听到啊啊哦哦的呻吟。
哦,原来不是地震。
每到冬天的时候,大江和小安加班的频率明显增加,就算领导赶他们也不走。
一开始领导以为他们太拼了,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们自己家里没暖气,零下几度的北京冬天,他们在验证着一件事,没有暖气,也能活着。
他们庆幸地说,幸好房间小,不然就更冷了。
说完,他们冻得瑟瑟发抖,抱在一起取暖。
我问他们苦吗?
他们说,严格来说,也不算苦吧。他×是特别苦。
不过北京有两千多万人,至少有一半人跟我们一样,为了留在这座大大的城市,每天把生活当成战斗,不敢松懈,不敢分神,很怕被这座城市突然踢出局。
我们都有一个北上广的梦,是竭尽所能地留下。
我们都有一种大城市的尊严,是混不好就不回去。
即使北京每天塞车到死,即使雾霾让人咳嗽和哮喘。
很多人留在北上广,是为了钱,也是为了找回尊严。
就像大江和小安。
为了赚钱,平时的大江拼了命在工作,冬天结束的时候,大江病了,住进了医院。
因为工作强度太大,加上连续的雾霾天,大江的咳嗽越来越严重,进医院检查的时候,被查出是病毒性感染的肺炎加肾炎,被赶紧拉去住了院。
小安每天照顾他,给他做饭洗衣,刮胡子洗头,连睡觉都一直趴在大江的床边。
每天家里、公司、医院三地跑,小安都没觉得累,但看着他们俩的存款数字,她难受得直不起身。
他们太穷了,穷得连一个急病都看不起。
生而为人,小安觉得很累。
有时候,大江睡着了,小安站在医院的窗口望着窗外的灯火辉煌,想着要不从窗口跳下去算了。
但看着大江熟睡的样子,小安又走了回来,把脸埋在医院的被子里无声地哭了很久。
想到自己的穷困潦倒,小安一时无措。
第二天,小安从公司下班,将要赶去医院的时候,被四十多岁的男领导留了下来。
男领导问,今晚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吧?
小安想起一个月前,领导也这么问过自己,还说要送自己一个LV的包。
他的意思,小安懂,就是他想睡自己。
一个月前小安果断拒绝了他,而这次,小安说,好啊。
领导带着小安去酒店草草地吃了晚餐,然后去宾馆开了房间,四十多岁的公司领导正靠着前台,在办理钟点房入住手续,嘴里还哼着小曲。
小安拨通了我的电话,问我,尊严重要,还是钱重要?
我沉默,不知怎么回答。
小安说,当然是钱重要。
说完,小安和领导进了宾馆房间。
领导先进了浴室洗澡,小安安静地坐在床沿上。
这时,包里的长丁猴不小心掉了下来,小安看着长丁猴,突然哭得歇斯底里。
后来听说小安的领导很生气,因为他从浴室出来后,发现房中空无一人,裤子都脱了他什么都没看到,也没看到小安从宾馆走出去的时候,害怕得全身发抖。
在尊严和钱面前,小安选择了钱。但在爱情和钱面前,小安选择了爱情。
后来我们几个朋友凑了钱给大江治病,后来他痊愈出院。
回家的路上,小安对大江说,以后赚钱不要那么拼命,我也有工作,会陪你一起扛。
但在车上,小安却接到了电话,公司领导在那头骂,你知道吗,在北京,你这位置每天有多少人在等着吗?北京最不缺的就是人,你这样的货色要多少有多少!给脸不要脸,你被炒了!打包滚蛋吧!
曾经小安的眼里,北京是天堂。而现在,小安看着北京,好像看见了地狱。
这时候,出租车完全堵在了四环上,动也不动。
小安打开车门下了车。
夜幕降临,无数车灯闪着星星点点的光芒,像是无数只失落的眼睛守望着这座大大的城市。
堵在四环上的车一直此起彼伏响着烦躁的喇叭,好一些司机探出头来互相大骂!
小安周围是嘈杂的车流,她一个人甩着包,踩着高跟鞋,走在堵车的四环上,嘴里冲这座城市大喊,×你妈!
她大骂这个浑蛋的北京。
然而她的声音被嘈杂淹没。
北京无动于衷。
小安没了工作,每天待在十平方米不到的房间里,颓废而失神。
大江心疼小安,每天对她好,照顾着她。
睡觉的时候,大江把不大的被子,往小安那边扯。
只有一碗饭的时候,大江让给小安吃。
小安心情不好,大江就搜集更多冷笑话逗她,比如,一个人的丁丁很短,后来他去学了拉丁舞。
一天夜里,大江抱住睡着的小安,轻声说,对不起,让你受苦了。以后让我照顾你,让我养你。
明明生病刚痊愈,身子还虚弱,但大江的肩膀看起来却很宽阔,他一直紧紧抱住小安,从未放手。
小安其实没睡着,此时被大江紧紧抱着,她忍不住泪崩。
大江的话,让她有了安全感,有了再次面对生活的勇气。
第二天,小安重新振作,疯了似的投简历,跑各种招聘会,焦虑得头发大把大把地掉,瘦了十几斤。
两个月后,小安终于接到了聘用电话。
小安找到了新工作。
那天,北京天晴,空气很好。
小安突然发现,北京其实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北京就是生活本身,有时候很让人失望,有时候又让人充满希望。
小安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妈,我找到了新工作,工资比之前还高一千呢。等我有钱了,就把你接过来。
说完,小安望着身边的大江开心地笑了。
尊严重要,还是钱重要?我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即便穷会消磨人的耐心,抹杀人的尊严,爱是唯一的支撑,能够重新唤醒失措的灵魂。
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我们失落,我们欢笑,我们痛哭,我们振作。
人生只有900个月,死也要死在有爱的地方。
如果终点是你,晚一点也没关系
希望有一个末班车,能带走你的伤心。
希望有一个人,能陪你走到终点。
没有人会喜欢末班车的,起码阿九这样认为。
因为加班,阿九总要赶末班地铁。
这天,阿九跟进了很久的项目,砸了。
晚上,拖着疲惫身躯坐上末班车,阿九失神地看向车厢里。
这是她第一次观察地铁里的人。
对面的座椅上躺着一个一身廉价西装的小哥,满身酒气弥漫开来。
旁边有个穿着艳丽的姑娘,大概是从哪个party回来,妆都晕了,一脸生无可恋。
车厢角落蹲坐着结束了一天乞讨的流浪汉,清点搪瓷杯,只有些硬币叮当作响。
这是一群没人在乎的人。
末班车就是一座城市最大的loser集散地,在这些“同伴”身上,阿九更加看清了自己的失败。
伴随着一个急刹,地铁广播里突然传来一声:“哎哟,我去!”
司机本来准备发出通知的,结果不小心飙了脏话,赶紧补救,列车要在前方临时停靠,请乘客耐心等候。
乘客们反应都很冷淡,反正已经是末班车,谁也不会害怕再晚一些了。
阿九回味起司机那句不小心的粗口,不由得“扑哧”地笑了出来。坐在同排座椅另一边的男生看着阿九,也笑了出来。
阿九觉得有些尴尬,停下笑声,低下了头,男生却自然地开始跟她搭话。
男生说,你知道吗?听说坐到末班地铁会有好运气,乘客可以把他的伤心全都留在地铁里呢。
阿九说,我的伤心可能有点多呢。
男生说,没关系呀,末班地铁很空啊。
说完,两个人都笑了,列车也重新开动了。
那天,阿九觉得自己的伤心真的全都留在了地铁里。
那天之后,阿九常常在末班车上遇到那个男生,她还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大佑。
他们在一次次的末班地铁上,成了无话不谈的伙伴。
阿九告诉大佑,自己暗恋一个叫陈朗的男生,他也会在这一站等末班车回家,坐的却是同一个站点的另一条线路,所以总是遇不到。
大佑却告诉阿九,在浦电路地铁站,明明有两条线路经过,却不能同站换乘,相比之下阿九和陈朗已经算很有缘分。
大佑还知道很多很多地铁的趣闻,常说着不着边际的话,却让阿九回家的路变成了一段奇妙的旅程。
大佑会在弯道来临之前向阿九预告,让她看着车厢里的拉环整齐划一地倒向一边,说它们好像一排醉酒的士兵,连踉跄都要保持步调一致。
有一次在地铁上,阿九接到妈妈的电话,得知家里养了多年的松狮去世了,阿九很难过。
地铁行进中,大佑突然对阿九说,你看!那是不是你的松狮?阿九顺着大佑的手指望向窗外,恍惚中,竟然看到了一只狮子。
大佑让这班地铁变成了童话世界,阿九甚至相信了那只狮子就是自己家松狮,虽然后来阿九才知道,那时候列车刚好路过上海野生动物园,会看到野生动物也不奇怪。
其实生活旅程并非没有风景,只是有时候,需要有个人指给你看,才能发现同样的世界里暗藏着不一样的惊喜。
阿九开始喜欢末班车了。
当一个人率先变得快乐起来,好运气就会主动来临。
阿九负责的项目又重新启动了,而同一天的末班车站台上,阿九见到了陈朗。陈朗走近阿九,说觉得她有些眼熟,问她是不是在隔壁公司上班。
陈朗告诉阿九自己搬了家,以后都要坐这一班地铁了,说不定以后会经常遇到。
阿九也不是没有幻想过这样的情节,可是真的发生的时候,却似乎没有当时想象的那么开心。
阿九边和陈朗说笑着,边走进了末班地铁,刚好和大佑的眼神撞上。
大佑突然把右手插进口袋,用左手偷偷对阿九比了加油的手势,随后闪身走向远处的车厢。
那天之后,阿九几乎每天都会在地铁站碰到陈朗,但大佑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阿九饶有兴致地把大佑给她讲过的趣事,一点一点地讲给陈朗听,陈朗越笑越开心,阿九却越来越难过。
当全部的趣事都已经讲完,陈朗跟阿九告白了。
阿九这才发现自己的后知后觉。
原来在和大佑一次次的末班车冒险中,自己早就和暗恋陈朗的心情道了别。
阿九简单地拒绝了陈朗,而之后,陈朗没有再坐过末班地铁。
就像过了十二点的灰姑娘,阿九的一切回到了原点,她再没有在窗外看到过狮子。
大佑的理论似乎失效了,地铁把阿九曾留下的伤心,全都还给了她。
列车转弯,看着吊环整齐地倾斜,阿九突然不自控地流起了眼泪,不知不觉,就坐到了终点站。
广播里的声音把阿九从思绪中拉回现实。
“终点站已经到了,请所有乘客带好您的随身物品下车……还有,阿九,请在站台等一下。”
是大佑的声音!
阿九哭得更凶了,她一下子起身冲上了站台。
她不知道为什么大佑会从驾驶室里走出来。其实有太多她不知道的事了。
大佑是个地铁检修工程师,每天坐着末班地铁,等待最后一拨乘客离开,再开始自己的工作。
在末班车上,他看到疲惫的阿九却轻易地被广播事故逗笑了,那笑容特别好看。
从此大佑每天都盼着听阿九讲她的烦恼,想着,要怎么逗阿九开心。
有一天,阿九终于出现了,大佑却看到她的旁边,站着陈朗。
大佑退缩了。
后来,大佑主动申请转岗,去做了地铁司机。
在车载监控中看到和陈朗有说有笑的阿九,他也觉得足够安心了。
大佑不曾缺席阿九的每一班末班车,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守护着她。
可是直到这一天,他看见阿九一个人在车厢里哭,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在广播里叫住了阿九。
大佑问阿九,是在为陈朗伤心吗?
阿九摇摇头,是因为找不到你。
意外的答案让大佑感到了错愕。
那些自以为是的自知之明,他以为是一个人的成全,却成了两个人的阻碍。
大佑不允许自己再怯懦,这一次,他一定要把心意传达给阿九。
大佑说,地铁要经过一整天的运行,才能最终成为末班车。对不起,我绕了些弯路,希望还来得及成为你的末班车。阿九,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阿九终于不再哭了,对大佑说,好。
阿九和大佑结婚了。
阿九还是每天都会坐上末班车,在第一节车厢,隔着一道门,陪着大佑开完最后一班车,然后两个人一起下班,回家。
希望有一个末班车,能带走你的伤心。
希望有一个人,能陪你走到终点。
你是女汉子,我要保护你
宫崎骏说,被一个人深深地爱着,将给你力量,而深深地爱着一个人,将给你勇气。
如果世上一定有一个人嫁不出去,我觉得,她会是田大力。
田大力是南方姑娘,身高却有一米七四,笑起来很呆萌,有点像傅园慧。我们成天调侃她不要脸,连长相都蹭热点。
田大力人如其名,力大无穷。方圆一公里之内的饮水机,全是她亲自装上的。
有一次在公车上,司机开得猛,大力扶着投币箱,车子一个急转弯,大力把整个投币箱连根拔起,全车人眼神惊恐。
还有一次,大家出去玩,一辆自行车突然撞过来,所有人都吓尿了,尖叫着散开。
大力挥手一挡,把自行车给拍飞了。
大家惊呆了,这娘们儿是有内功吗?
二十七岁,大力从没谈过恋爱。我们问她,寂寞吗?想结婚吗?
田大力摇摇头,说,老子足够man,一个顶三个男人。
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永远嫁不出去的女孩,突然就被求婚了。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朋友吃完饭,正在商场闲逛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瘦瘦弱弱的白嫩男生冲过来,直接单膝跪在田大力面前,掏出戒指,向她求婚。
男生态度很坚决,表情很壮烈,对大力说,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永远也不起来。
下一秒他就起来了。
是被田大力硬生生给拽起来的。
这说明,有些×,是不能装的。
后来我们问大力,这男生谁呀?挺逗的。
大力说,那个男生叫小白,他们是在网上玩漂流瓶认识的。
一开始小白在漂流瓶里面写了个问题,拉屎屁股痛,好像得了痔疮,有什么偏方可以治?
大力回他,硬拉,痛了也得拉。
一来二去,俩人就聊上了。
小白问大力,你怎么不出去玩呀?大力说,确实是该出去走走,踏踏青,爬爬山,看看海,约几个朋友喝茶聊天,玩一圈下来,你就会发现,还是在家宅着有意思。
小白笑了,说,你真逗,可我还是想去环游世界。
大力说,傻×,我就喜欢在沙发上瘫着,环游什么世界啊。
我们打趣大力说,这小男生看着挺傻白甜,你就收了,以后也没人像他这么瞎了。
大力说,别了,上网聊个天就来求婚,这多不靠谱。
再说了,小白还有个前女友叫右右,娇滴滴的,分手后一直追着小白念念不忘。
跟右右柔弱的形象一对比,大力觉得右右更需要男人。
看大力这态度,我们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可过了几天,右右单独把大力约了出去。
我们友情提醒大力,情敌约你,你要小心点啊……别把人家给打残了。
刚一见面,还没开始说话呢,右右的眼泪就喷了出来。
右右求大力让出小白,还要求大力打电话给小白,跟他说永远不见。大力觉得右右神经病啊,转身要走。
右右不依,一下拉住大力,大哭大闹说,你为什么要打我。
她俩完全是芒果台八点档的标准剧情,引来了一群人围观。
大力力气再大,对这种女生也没辙,只好解释说,我没打你啊,我要真打你,你早就躺医院里了。
吃瓜群众看不下去了,纷纷指责大力,太过分了吧,你还想把人家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打进医院?
大力百口莫辩,看到小白赶来了,心想完了,前女友被我搞成这样,小白这不得心疼死?
小白上来就开始劈头盖脸地骂人。
他骂的是右右。
这是大力第一次看到小白发火。
在吃瓜群众一片“狗男女欺负弱女子”的骂声中,小白拉着田大力的手就走了。
小白对大力说,以后别再说什么“柔弱女生更需要男人保护”这种混账话了。在我心里,你最需要被保护。
Man爆了。
我们以为大力不需要爱情。
却忘了,看起来再坚强的姑娘都有脆弱的一面。
再大力的人,也会陷入爱情。
当晚,小白就把田大力带回了父母家。
三个月后,他俩结婚了。
之后才听说,其实小白父母一开始是不满意大力的。
第一次去小白父母家,父母觉得大力太粗鲁,没有右右懂事可爱;
第二次,大力全程表现得娇滴滴,结果父母又嫌弃她是外地人;
第三次,小白直接伪造了一份病历,声称自己得了癌症,强迫大力和他上演了一次病后生活。
小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大力又是抱着小白去厕所,又是背着他下楼逛花园。
完美上演了一次“丈夫得了癌症,走不动路,但妻子依然不离不弃”的知音体戏码。
小白父母被大力的大力给震惊了,当场拍板决定,同意婚事,同时让小白赶快住院治疗。
大力对我们说,我又不是圣人,要是小白真得了癌症,我快速闪人还来不及呢。
婚礼过后,小白跟大力拿着父母给的住院治疗费,去马尔代夫度了蜜月,玩得超high。
这两个没心没肺的贱人。
他俩刚回来,小白父母就逼问,小白病情怎样了?
为了堵住他们的嘴,小白就去医院意思意思,做个全身检查。
他准备拿到结果就告诉父母,病情得到了控制,全好了,皆大欢喜。检查结果出来,小白真出了问题。
他得了直肠癌,这也许就是他之前发漂流瓶的原因。
小白赶紧住院,开刀,化疗。
病情比想象中严重,小白本来就瘦,现在更瘦了,头发也掉得差不多了。
大力这个骗子。
她根本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快速闪人。
她辞掉了工作,每天二十四小时待在小白身边,照顾他。
我们都感慨患难见真情啊。
没想到不久之后,他们还是离婚了。
是小白提出的,他不想连累大力。
大力找到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我担心她哭,因为我从没见她哭过。
然而她笑了。
她笑着说,反正老子也累够了,正好可以回家瘫着。
大力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了。
再大力的人,有时候在爱情里也是无力的。
两年后,有一次我去南方出差,一起吃饭的客户提到他有一个高中女同学,她老公得了癌症,后来癌症好了,身体却差了,走路都很吃力,女同学还是陪着环游世界。
客户看我很懵圈的样子,以为我不信,打开他的朋友圈,给我看照片。
一看照片我就哭了。
大力背着小白。
在瑞士的少女峰上,雪下得很大,他们却笑容灿烂。
是大力陪着小白,完成他的梦想。
宫崎骏说,被一个人深深地爱着,将给你力量,而深深地爱着一个人,将给你勇气。
因为被小白深深地爱着,大力有了对抗世界的力量。
因为深深地爱着小白,大力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去向世界发出我们的声音,我一个人是不敢的,有了你,我就敢。”
“我喜欢周杰伦”“我喜欢你”
我们可能会经历很多离别,但也许在下一个转角,我们又会重新遇见。
也许这不只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我们想着对的人,找回了以前的路。
全世界最难做到的三件事,分别是:减肥、早睡以及抢周杰伦的门票。
前两样我永远都做不到,第三样我他×做到了,还一口气抢了三张。结果约好的两个闺密放老子鸽子,亏得她俩还成天说自己喜欢周杰伦,假!
我一气之下发了朋友圈,说,转两张周杰伦门票,只卖给周杰伦死忠粉。
瞬间就有几个人发消息过来。
第一个是同事小强,他说,我和我家的狗都是杰迷,我想带着它,有生之年在现场听一次周杰伦的歌。
好感人,这必须得卖给他一张啊。
第二个是我的初中同学孟洁,她成绩平平,样貌平平,我想了半天才记起她是谁。
她说,她也是杰迷。她和初恋是因为周杰伦才在一起的。
我有点好奇,她给我讲了整个故事。
我的初恋叫八顿,因为他是我们八中的牛顿,物理一直是年级第一。我跟他同学大半个学期,都没有听他讲过几句话,感觉他特别高冷。
2002年的时候,周杰伦为了宣传《范特西》上了湖南卫视《音乐不断歌友会》,我在电视机前激动不已,发现现场有个男观众比我还夸张,他举着周杰伦的海报,失控地尖叫,杰伦!我爱你!
更夸张的是,我仔细一看才发现,他就是那个高冷的八顿。
那时候,我身边喜欢周杰伦的人很少,找到同好,很惊喜。
第二天,进了教室,我就直奔八顿而去,他从书中抬起头看我。
我说,快使用双节棍。
他回,哼哼哈兮。
《双截棍》他对上了。
我唱,嗷咿吆嗷咿吆咿
他唱,嗷咿吆嗷咿吆咿嘿
《忍者》他也对上了!
这一天,在北京八中高一(2)班的教室里,两个亲人相认了,场面感天动地。
他还告诉我,那天歌友会结束的时候,他还跟周杰伦握了手。
如果我是他,我十辈子都不洗手了。
高二的时候,班上喜欢周杰伦的人越来越多,班主任忍无可忍,觉得周杰伦吊儿郎当的,话都说不清,宣布要“严打”周杰伦。
当时我气得浑身发抖,八顿却一脸平静。
这个叛徒、人渣!
我决定跟他绝交。
随后的月考中,文科一向很烂的八顿,作文居然拿了高分,班主任猛夸他,我心里更鄙视他了。
哼,认贼作父!
班主任开始念八顿的作文:迷茫的我们,就像蜗牛……小小的天,却有大大的梦想,重重的壳,其实包裹着我们轻轻的仰望。
大家骚动起来,这不是周杰伦的《蜗牛》吗?
我愣住了,转头看八顿,他朝我眨了一下眼睛。
老师犹在台上回味:化平淡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很好!很好!
八顿站起身微笑地说,谢谢您对周杰伦的肯定,这篇作文来自他的歌《蜗(gua)牛》,我推荐您也听一下。
全班鼓掌欢呼,班主任脸色铁青。
那一次,八顿的作文被改判为零分。
2003年9月12日,这个日子我会永远记得,那是周杰伦第一次来北京开演唱会。
作为学生的我们,买不起门票。八顿带着我翘课去了工体,守在演唱会门口,想到杰伦就在离我们两百多米的地方,只隔着一堵墙,我激动得都快哭了。
周围有很多和我们一样的杰迷,大家将体育场包围得严严实实,里面唱什么,我们就在外面跟着唱,从《双截棍》到《爱在西元前》再到《开不了口》,近三十首歌,我们唱到嗓子嘶哑,一首都没有落下。
演唱会结束,我仍是迷迷糊糊的,觉得刚刚就像一场梦,直到散场的观众拥出来,才知道梦醒了。
我问八顿,我还没看到周杰伦呢,这就结束了吗?你不是跟周杰伦握过手吗?那是什么感觉?
八顿还没来得及回我,不远处响起一阵尖叫,我捡到周杰伦的衣服了!
我们回头,看见有个人挥着一件黑色的T恤,我艳羡地看着。
八顿说,还没结束呢。
他猛地冲过去一把抢过那人手中的衣服,拉着我的手就跑,被抢了衣服的人在后面穷追不舍。
我们一路狂奔,好不容易才摆脱了那个人。
八顿一边喘气,一边大笑。
我骂他,你疯了吧,要是被抓住,他非得打死你。
八顿说,你不是要跟周杰伦握手吗?
他背过身,穿上周杰伦的那件黑T恤,转过来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黑T恤的胸口印着名牌:灯光组 李佳龙。
衣服根本不是杰伦的,居然为了一件工作人员的衣服,带着我跑了几条街,我很想打他。
八顿把手放在鼻子下面,模仿周杰伦的语气逗我,哎哟,小姐不错哦,听说你是我的歌迷,现在你可以跟我握手了。
他朝我伸出手。
我觉得很无聊、很神经……很可爱。
我越过他的手,抱住了他。
抱住他的时候,我的心越跳越快,我的嘴里突然蹦出四个字:
我喜欢你。
八顿的身体僵住。
我的身体也僵住了。
八顿不说话。
我也不说话。
一阵沉默。
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尴尬了,于是我说,我想拉屎。
八顿说,其实我也想拉……不不不……我也喜欢你。
2003年9月12日,这个日子我会永远记得,那天,在充满气味的对话中,我的初恋开始了。
这么浪漫啊。
孟洁接着说,我跟他约定了要一起去看演唱会。
我说,我很想成全你们,但一张票我给了狗,现在只剩一张了。
孟洁回得很干脆,没事,一张就够了,我去。
唉,我懂,哪怕再爱男朋友,还是周杰伦更重要。
我把两张演唱会门票都寄出去以后,又接到一个电话。
是我的另外一个同事,宋与,他说他也是杰迷,他和前女友还是因为周杰伦而分手的。
嘁。
我跟他同事好几年,根本没见过他有女朋友,还给我卖惨。
我没理他。
演唱会当天,我早早来到会场,想要见识一下小强家的狗,没想到却在位置上看到了宋与。
我问,你怎么在这儿?
宋与说,小强带着狗过来,才知道狗绝对不能进去,只好把票转给我了。我坐下来,有点尴尬,只好没话找话说,你跟前女友真是因为周杰伦分手的呀?
宋与说起了他和前女友的故事。
我跟我的前女友都是杰迷,我们是高中时在一起的,她长得很可爱,一笑起来就露出两颗虎牙,我叫她跑跑,因为她唱什么歌都跑调,她还不以为意,每天都在我耳边哼周杰伦的歌。
当时,周杰伦风靡我们整个学校。每天校园广播里都有人点周杰伦的歌,校园歌手大赛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唱周杰伦的歌,《三年二班》出来的时候,学校里只要是二班的,都特别得意。
周杰伦的粉丝实在太多了,跑跑跟我说,杰迷群龙无首,我们要成立歌迷会,一统江湖。
我俩都想当会长,互不相让。僵持不下的时候,她掏出了一盒还没拆封的磁带,是刚刚上市的《八度空间》。
跑跑严肃地看着我,说,我们谁能准确听出歌词,谁就是会长!
放学后,教室都空了,只剩我们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一人戴着一只耳机,开始我们的听力考试。
她把“让我们半兽人的灵魂翻滚”听成了“让我们半兽人吃完了别犯困”。我把“我留着陪你,强忍着泪滴”听成了“我留着baby,强忍着lady”。我们一直打平,最后剩下了一首歌,《回到过去》,我们一个个字念出来,“想回到过去,试着抱你在怀里……”后半句,她听不出来,我听出来了,是“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
但我还是输了,因为我不忍心看她输的样子。
从此,她就是会长了。
2004年,我们高三毕业,约定一起去看杰伦的演唱会。我们还花了一个暑假做了一个“八中歌迷会”的大灯牌,务必要让杰伦知道我们歌迷会的存在,结果我们攒够了钱,却没抢到票。
2005年,周杰伦出演了《头文字D》,我们一起去看了,回家的时候,跑跑硬要骑自行车载我,我还没坐稳,她大喊“来一个拓海的排水道过弯!”,然后她一个漂移,成功地把我甩出去了。
2007年,周杰伦出演了《不能说的秘密》,我们一起去看了,桂纶镁消失的时候,她哭得稀里哗啦。出来的时候,她模仿杰伦的语气,对我说:“你不要消失好不好?”我本来不想理她,打了个哈欠,她拧我一把,我一秒入戏,回答:“我不会消失的,以父之名发誓!”
那段日子,关于周杰伦,每天都有说不完的傻话,做不完的傻事。
我以为我们会继续说着傻话,做着傻事,这样下去。
但是,年末杰伦的新专辑《我很忙》出来,好像成了对我的预言。2008年我毕业后,进了一家游戏公司,成了一名程序员,我,每天越来越忙,完全没有时间听周杰伦的新专辑,也没有时间跟跑跑聊周杰伦。
我们就这么磕磕绊绊到了2010年,我想弥补跑跑,抢到了周杰伦演唱会的门票,两张。
跑跑很激动,翻出了我们高中时候做的“八中歌迷会”灯牌,她说,我们终于有机会用它了,以后每次演唱会都带上吧!
我一口答应。
结果演唱会那天,程序出了bug,我忙着修复,等我弄好了,赶到演唱会现场,已经散场了。
跑跑说,我们分手吧。
我想说什么,但人群却把我们冲散。
隔着人群,我看到她拿着灯牌消失在人海中。
那个“八中歌迷会”的灯牌,它有着我们的过去,本来也会有我们的未来的,但它消失了,和跑跑一起消失了。
宋与讲到这里的时候,很失落。
他说,这几年每场周杰伦的北京演唱会,他都会来。他好像是在履行着某种承诺,虽然等待这个承诺的人已经不在了。
想起了孟洁因为周杰伦而跟初恋在一起,而宋与却因为周杰伦和爱的人渐行渐远。
周杰伦见证了一些人的圆满,也见证了一些人的缺憾。
他见证的,是一代人的青春。
此时,有个声音跟我打招呼,我回头,是孟洁,她抱着一个灯牌,上面写着“八中歌迷会”。
孟洁愣住,眼睛直直地盯着我,不,是我身旁的宋与。
我转头看着宋与,他也呆呆地看着孟洁,我这才发现,他穿着一件黑色T恤,胸前赫然印着“灯光组 李佳龙”的字样。
我们可能会经历很多离别,但也许在下一个转角,我们又会重新遇见。
也许这不只是因为命运,而是因为我们想着对的人,找回了以前的路。
原来宋与是八顿,孟洁是跑跑。
他是她故事中的他。
她是他故事中的她。
他还穿着那件黑T恤,她还拿着那个灯牌。
黑T恤和灯牌,曾经像一封写着“我喜欢你”的情书,现在却记载着“我还爱着你”。
这一刻,周杰伦的《晴天》响起来。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Re So So Si Do Si La
So La Si Si Si Si La Si La So
吹着前奏
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
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
在宋与和孟洁的凝视中,我仿佛看到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晴天,一个老旧的空教室,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肩并肩坐在一起,共享着一副耳机,认真地听写着歌词,小黄花随着风飘进来,散落在他们发间。
少女说,我喜欢周杰伦。
少年说,我喜欢你。
少女说,我也是。
原来,三十岁的我们和青春之间,也不过一首周杰伦的距离。
我们在青春中相爱,长大后,在现实中离散。
但故事的最后,我们会重逢在阔别已久的青春。
爱你,就想为你花很多很多钱
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想,爱不爱。
所谓爱情,就是为了你,我愿意一再破例。
阿阮是我身边最穷的朋友,因为她最败家。
为了庆祝自己拿到第一笔工资,请朋友们吃大餐,账单一上来,比她的工资还多。
阿阮刷爆了信用卡,接下来一个月,蹭吃蹭喝。
阿阮痛定思痛,决定要好好存钱。
第二个月月中,她跟我借钱,说自己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了。
相信她能存钱,是我的错。
阿阮头脑灵活,工作能力上佳,一年工作下来拿了小十万的提成,胡吃海喝一顿之后,怂恿我们去澳门赌一把,反正我们在深圳,离澳门也挺近的。
那天阿阮手气好,押什么赢什么。半个晚上下来,赢了小几十万,我们跟着沾光,赚了不少,激动的我们跪在一旁直叫财神爷。
阿阮满意地点点头,说,趁着手气旺,要玩就玩个大的。
她一把将所有筹码推出去,大喊,搜哈,买大!
我们和围观群众鼓掌叫好,跟着买大。
结果盘一开,小!
我们哭了。
阿阮仰天大笑,感慨,这种人生大起大落的感觉,真痛快!
痛快你妹啊!
我们恨不能把阿阮生吞活剥了,但是一个身影冲出来,护住阿阮。
那是阿阮的男朋友火柴,火柴人如其名,瘦高瘦高的,显得头特别大,他一颗大头一副瘦身板挡在阿阮面前,杀气腾腾地看着我们,一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样子。
一点都不可怕好吗。
阿阮和火柴都是我的朋友,我从没想过他们会在一起,因为他们就是两极。
火柴是我的高中同学,他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一周只花三十五块的人。
阿阮第一次拿工资吃垮自己后,就开始轮番到朋友家吃饭。
她一开始想,把所有请客的朋友都吃几遍,应该可以熬过一个月。
她吃了一轮,熬了十天。
她又吃了一轮,熬了十天。
厚脸皮如阿阮也有点不好意思吃第三轮了,于是在第二轮的最后一个饭友那儿,她吃了三碗米饭,做好了饿几天的准备。
结果吃完,饭友对她说,我明天做红烧肉,要不你明天还是在这儿吃?
红烧肉是阿阮最喜欢的菜。
于是阿阮在最后一个饭友那里,吃了十天的红烧肉。
是的,饭友就是火柴。
他用十天的红烧肉,收了一个女朋友。
我们感慨,这一个月火柴的伙食费,大概顶他平时三个月的。
阿阮听了,笑嘻嘻地说,那多好,因为我的存在,他才能改善伙食。
真是恬不知耻!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火柴就搬去跟阿阮一起住了。
火柴帮阿阮收拾屋子,发现阿阮家里散落了很多硬币。
阿阮说,我最不喜欢带硬币出门了,麻烦。
火柴帮阿阮把钱收拾起来,放到一个密封的大花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