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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到第四回的时候,他一脸苍白地对我说,我明白了一件事。.8

作者:多人 当前章节:15399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2:50

我已经想不起她后来是怎样离开他的,她终于自由了。

这么多年过去,我常常想,我和她真的可以做一辈子的朋友吗?当时是以为会的。我们是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一起哭,一起笑的知己好友,我们说好了谁先结婚另一个就当伴娘,我们说好了将来要住在两幢相连的房子,孩子们一起玩。

这个白日梦多傻啊,她喜欢小孩,跟她两个姐姐的孩子很亲,身为老大的我,却根本不想生孩子。

为什么渐行渐远?也许是我们后来喜欢过同一个男人吧?最后我们谁都没跟这个男人一起,我们甚至坐在一起笑着说他的坏话,可是,心里那根刺是拔不掉的。

那年夏天,我在一家餐厅再见到她,她大着肚子,穿着一条松垮垮的没袖子的孕妇连衣裙,脚上踩着一双平底的露脚趾凉鞋,长发剪掉了,人也胖了些,不再是当年那个早熟的带点沧桑的女孩子,而是终于安定下来,成为一个幸福的母亲。那时我们已经有七八年没见,她告诉我,第二个孩子快出生了,她希望这胎是个儿子。那天餐厅很吵,没能多说几句,我们交换了电话,说好了改天要约出来一起吃个饭。

回家以后,我始终没打那个电话,时间一长,就更不会打了。她也没找我。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曾经那么要好的两个人,再见时虽然并不陌生,却也明明知道不会再见了,说改天要出来吃个饭,不是应酬,而是彼此美好真诚的愿望与期待。那时还年轻,任由期待落空。我猜想她也像我一样,无数次想过要打电话,却也在等待对方的电话首先打来。我们的生活早已经没有交集,我想活得比她好,而她一向认为所有男人都应该爱她,她是那么美。

这么多年了,应该谁也不会再生谁的气了。毕竟,一起走过青春的朋友就只有这一个,在我生命里,她是早于爱情的。

我们都老起来啦,假使今天再见,也许还是可以聊到天亮,一起洗一起睡,曾经青涩的身体不都一起老了吗?我已不年轻,她也有些年纪了。我比十几岁的时候瘦,她会不会也一样?抑或胖了?

心里那根刺,原来终究会被时间拔掉,只留下可惜与怀念。若能再见多好啊,我想象我们聊着笑着玩着,明明都老了,在彼此眼中,却还是当年模样。

青春做伴的朋友,即使多年不见,在彼此眼中,却也许依然是当年那个人,没变美,没变丑,也没变老,时隔多年,再见时,我们心里会想:“这人怎么一点都没变?还是小时候的样子,眼神和表情都跟以前一样哦。”

在老朋友面前,所有自以为的改变都是徒劳的,我们重又变成当年那个人。她在我眼里没老,我在她眼里也就没老,这天再见,分手时道了再见,以后还要再见。回家的路上,陪伴我的是青春年少的日子,是曾经与最好的朋友分享的苦涩、孤独与不安。同学少年,是生命中多么难得的一份诗意。

假若会再见到你,我不害怕老去,因为你见过我青春年少的容颜。

Chapter 3 当我足够好,或许就不会爱你了

这么想有多傻啊!

与其卑微地乞求一个男人的爱,

不如自个儿活得好。

当我足够好,我都不爱你了,

我也不爱一个不爱我的人。

当我足够好,或许就不会爱你了

与其卑微地乞求一个男人的爱,不如自个儿活得好。

当我足够好,我都不爱你了,我也不爱一个不爱我的人。

当你爱一个人,而他不爱你,你也许会想:

“如果我变美一点、好一点、出色一点,他是不是就会爱我?”

可是,如果你变美一点、好一点、出色一点,你可能根本不会爱他。

假使我有那么好,我为什么要爱你?我没那么好的时候,你都没看上我,等我变好了,我才不稀罕你。

有一个女孩子,曾经死死地爱着一个男人,可他不爱她,他只是一次又一次占她便宜。他知道无论他要她做什么,她都会为他做;他知道,即使半夜三点钟,外面刮着冷飕飕的风,他想找个人陪,只要一通电话,她会马上飞奔到他身边,帮他暖床,任他摆布。她是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他爱的,是那些比她时髦、漂亮和聪慧的女人。

那时年轻,她以为自己永远都比不上他爱的那些女人,在他面前,她只是一只卑微的丑小鸭,时刻乞求他的爱。有时候,他对她还是不错的,会陪她吃顿饭,会开车送她回家。当他需要的时候,他对她还是挺温柔的,两个人在床上温存的那些时刻,她甚至相信,他也是爱她的,就像她爱他一样。

谁会跟一个不爱的人睡啊?她终究太年轻,入世未深,太不了解男人。他不见得是个坏人,可是,他并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好。他有多坏?大概也不算很坏吧?他只是不拒绝一个自动滚过来又自动滚回去的女人,他只是任意挥霍一个可怜女子对他的一往深情。

谁要你爱我呢?我都没要你的爱,是你自愿的。

当你做了那么多,对方只说:“都是你自愿的。”那一刻,你才发现所有的付出都被辜负了。

被爱的女人在那个爱她的男人面前可以任性,可以闹情绪,可她在他面前从来不敢。当她需要的时候,他从来不在她身边,即使她所有的陪伴都是免费的,他也从来不会送她一件小礼物,倒是她一直送他礼物。

那年圣诞,她一个人去纽约探望住在那边的旧同学,两个人在百货公司买圣诞礼物时,她看到一个很漂亮的风景玻璃球。她蹲下来,眼睛定定地看着那个玻璃球,她好喜欢玻璃球里的雪人和漫天飞舞的飘雪,觉得他也会喜欢。她心里想,要是他愿意放在床边,那多好啊。

“卖好贵啊。”旧同学提醒她。

可她就是想送他这份礼物。

那个玻璃球比普通的玻璃球大很多,重甸甸的,又容易打碎,她不敢托运。挤在小小的经济舱的座位里,她一直把玻璃球放在大腿上,十几个小时的机程,下机时,她两条腿都麻了。

然而,当她把礼物送他的时候,他竟连看都不看一眼,只说,他从来就不喜欢玻璃球。

她不知道是时差倒不过来,人崩溃了,还是终于心碎了,她头一次对他发脾气,也是最后一次。

许多年过去,她长大了,蜕变了,她变美,变得比以前好,她有自己的事业,有钱,也有爱她的人,这个人宠她、疼她、迁就她,而且比她曾经一厢情愿爱着的那个男人优秀得多。

原来,她不是丑小鸭,她配得上一个更好的男人。当她需要的时候,他总是在她身边,当外面刮着冷飕飕的风,他会提醒她多穿衣服。寒冷的冬夜,当她两只脚丫冻僵了,他会帮她焐脚。她送他的每一样东西,他都会珍惜。

百转千回,每个人想要的,不过就是珍惜吧?

那年在纽约买的风景玻璃球一直放在她家里,她始终喜欢这个玻璃球,有时候,她会定定地望着它,回想那时的自己。到头来,她当时掏空口袋里的钱买的这个玻璃球一点也不贵,它是她的救赎,她在玻璃球里看出一厢情愿的爱终归没有未来。

她那时为什么苦苦地爱着那个不爱她的人?是太年轻了还是太没自信?那就是青春吧?青春有多蠢,她就有多蠢。

他是她年少无知所犯的最愚蠢的错误。

那时候,她常常苦涩地想,她要有多好,才配得上他的爱?她要有多优秀,他才会爱上她?

这么想有多傻啊?与其卑微地乞求一个男人的爱,不如自个儿活得好。当我足够好,我都不爱你了,我也不爱一个不爱我的人。

你会接受和一个不爱你的好人在一起吗?

有的人,一生也遇不到所谓最爱的那个人,

也遇不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并不是每个人的生命都得像烟花般灿烂。

他对你好,因为他是个好人,而不是因为他爱你,这样的爱情,你接受吗?有人接受,有人不接受,那得要看你有多爱他,是否爱到只要能够和他一起就好,又是否爱到不计较。

一个女人等了一个男人二十二年,终于得到一场婚礼。她身边那个单身的好朋友满怀希望地跟我说:“原来是可以等到的哦,看来有天我也会等到。”他不爱她,可是,她是个好女孩,一直无怨无悔地等他,不要求什么,也不索取什么。

二十二年过去,他老了,没得到他所追求的那种爱情,这个女孩也老了,不可能找到一个条件比他好的男人。他觉得亏欠了她,他对爱情也再没有什么憧憬了,那不如结婚吧,就像一个孤单绝望的士兵咬咬牙举手投降,早投降早回家算了。他是个好人,给了她一场梦寐以求的婚礼,迁就她,宠着她,钱随便她花,她想要什么都给她,完全没有让她有一丁点委屈的感觉,朋友们都羡慕她嫁给了爱情。

她心里知道他不爱她,他曾经有很爱的人,但她才不管呢,只要他最终属于她就可以了。她是微笑到最后的那个人,她是坚持就幸福的那个人,她是他太太,她有漫长的余生让他爱上她。男人要爱上一个女人,从来都比女人要爱上一个男人容易些。

这两个人是否从此以后幸福地生活?我想是吧,反正都不年轻了,余生也不会太长,不像年轻的婚姻,需要太多的磨合,也有太多的自我和诱惑。

爱一个好人,而他不爱你,到底是对还是错?假如可以相爱,谁又愿意单思和暗恋?不过是无可奈何,自讨苦吃而已。单思和暗恋,多像一次又一次的扑空?早已经伤痕累累,还是情不自禁微笑着奋力扑过去,希望这一次终于不会扑空。想要不扑空,那么,爱上一个好人总比爱上一个坏人聪明些,一个坏人不会怜惜你的痴心,好人却会。

可是,谁可以控制自己爱上什么人呢?有些痴心,从来没有理由;也许唯一的理由就是你分明想自毁。

要爱一个好人还是爱一个爱你的人?当然是爱一个爱你的好人,退一步,就爱一个好人,和他过日子吧。有的人,一生也遇不到所谓最爱的那个人,也遇不到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并不是每个人的生命都得像烟花般灿烂。

幸福有时很简单,你爱的人也爱你;幸福有时却很复杂,你爱的人没有你期望的那么爱你,可你还是死死地爱着他。想方设法不爱他,可就是没办法。什么时候他才会像你爱他那样爱你?如果不会,那就算了,在一起就好。假使相爱是100%的幸福,单恋只有50%的幸福,那么,在一起至少是75%的幸福吧?嫁给他,直到余生的尽头,说不定还能够1%又1%地加上去,终于拿到100%的幸福,或者90%,余下的10%,留给遗憾吧。

你离开的那天,我并没有挂掉

我若变得有多好,从来不是只来自我一个人,

也来自我爱过、恨过的人,来自我所有的际遇。

你离开的那天,我独自喝了一瓶Dom Perignon(唐·培里侬香槟王),这么贵的香槟,你从来舍不得让我喝。

你离开的那天,我一口气买了六双鞋子,要不是我稍微节制,说不定会买更多。和你一起的日子,你总说我太爱买鞋子,你非常怀疑我上辈子是蜈蚣,你说家里已经没有地方放我的鞋子了,可每次买鞋子都是我自己掏腰包的啊。

假若上辈子的我真的是蜈蚣,那我多出息啊!六道轮回,得要几生几世的善业和福报,我这辈子才会轮回做人?你的好和你的坏,都是我的因果,无论以后有没有你,我都得好好做人。

你离开的那天,除了鞋子,我也买了一堆新衣,我不知道这些衣服以后会不会穿,抑或大多数时候也只是放在衣柜里,可我就是想买,以前你常常抱怨我太爱花钱,我买了衣服只好对你撒谎,把价钱故意说便宜些。你太笨了,好东西怎会有这么便宜?

你离开的那天,我把长发剪掉,烫了一头鬈发。眼影、口红、腮红、香水和洗发精,我也买过新的,我想为自己换一种气味。

你离开的那天,我一个人去看了一场电影,是你不爱看的文艺片。我太没出息了,一边看一边哭得稀里哗啦,那部电影明明就不伤感。

你离开的那天,我买了一张单程机票,搭上飞机,跑到一个遥远而美丽的城市,那个我跟你说过想去而一直没去的城市。只要隔了几千公里的距离,爱情的伤痛也许就比较可以忍受。

也是在你离开的这天,我把关于你的一切通通扔到床底下去了。

有些女孩在她爱的那个男人离开之后心都碎了,活得不像个人,可我想换个活法。也许,不是这一天,而是在你离开许多天以后,每次想起你,我才会哭得一塌糊涂,我终究是如此爱过你。

当你爱的那个人执意要走,当他不再爱你,你是否也做得到如此这般洒脱?“你离开的那天,我并没有挂掉……”即便做不到,有时可以这么想象一下也是好的,至少我知道,没有了谁,天不会塌下来。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会找到另一片天空好好活下去。

凡所际遇,岂会是偶然?

对与错,好与坏,都是际遇,那你就接受吧,然后学着明白这一切的意义。谁走进你的生命,谁离开你,谁曾爱你,谁恨你,谁牵挂着你,谁对你好,这一切一切,都是生命的礼物。

一生中,欢笑和泪水总是轮番上场,笑的时候,你知道也会有哭的一天;哭的时候,你也该想到,总有一天,你不会再哭。

为什么有时候我们喜欢悲剧的结局?因为它更接近人生和命运。生命中所有的伤痛都为了使你变好,假使你所受的痛苦没有使你变得更优秀、更坚韧,也更柔软,这些痛苦就毫无意义了。

假如命中注定遇见一个对的人和一个错的人,那我希望首先到来的是那个错的人。那个错的人,是我的磨难,却也是我的磨炼。浴火凤凰,然后我才终于遇到那个对的人,然后,我学会了珍惜。

然后我明白,那时没遇到那个对的人,是因为我还不够好。那时的我,那时的你,即使相遇,也不会相爱,只能擦肩而过,把缘分耗尽。幸好,后来才遇到你。

每个人也会渐渐习惯生命中的聚散离合,然后就不那么执着了。失去的时候,当然还是会悲伤、难过和不舍,却也知道,有的人,没有也可以;有的爱,终归会变。

如果不幸福,那不是因为你爱的那个人不再爱你,而是那个人离开以后你再也不知道怎样爱自己。

我不感恩那些伤害我的人,我不感恩那些背叛与辜负,但我感恩这一切使我学会爱,给我智慧,使我活得更宽容和漂亮,我也感恩所有的挫败和伤痛使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看出了终极的幸福一直在自己手里,却往往要走过漫长迂回的路才明白。

当你学会感恩,也就学会珍惜,珍惜自己,珍惜爱你的人。我若变得有多好,从来不是只来自我一个人,也来自我爱过、恨过的人,来自我所有的际遇。

爱一个不爱你的人,就像一场小小的死亡

人生的百转千回,是你心碎绝望和孤单的时候无法想象的,

熬过去,就是青山绿水。

爱一个人,他不爱你,那就把这份爱默默藏在心底吧。

一厢情愿地头破血流、肝脑涂地,硬要对方知道你的爱、你的苦、你的伟大,说什么我的爱不用你管,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与你无关,这样的爱哪里是爱?只是撒野和骚扰。有时候,人生是要流着泪、咬着牙,躲起来舔伤口,学着做一个沉默而高尚的人。

我们不都听过鸟的故事吗?鸟儿在知道自己即将老死的时候,会奋力飞向远方,有多远就飞多远,然后静静地、孤零零地死在那片荒凉的天空底下。我们看到的死鸟,都是受伤死亡,无力远飞的。

爱的人不爱你,不懂你的好,就像一次小小的死亡,赖着不走或是像游魂野鬼般时不时幽怨地跑出来露个脸,那死得多难看啊。

你可以苦涩地笑笑,跟自己说:“哦,没关系。”

但是,想哭的话,请你务必躲起来,有多远滚多远。百步之内,岂无芳草?若真的没有,那就多走几步吧。人往往渴死在沙漠的那一口井之前,竟不知道只差一步就能遇见幸福。人生的百转千回,是你心碎绝望和孤单的时候无法想象的,熬过去,就是青山绿水。

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雪落尽了,风静了,又是青山绿水。要是他足够好,那就做他的朋友吧,就好像你从来没爱上过他,他也从来没拒绝过你。要是他没那么好,那也没关系,你很快会把他忘掉。

爱一个人,他不爱你,真的没关系。即使有关系又怎样?人家都不爱你。

曾有一个女子,自问条件优秀,可她爱的那个男人爱的偏偏是另一人,一个比不上她的女人。她恨死那个女人了,她不甘心,不明白他怎么可能爱上一个这么平凡的女子。

后来,她从他的好朋友那里得知,那个女人长得很像他的初恋情人,相遇的那一刻,他就情不自禁爱上这个人。

无所谓甘心不甘心了,谁让她长得不像某个人?至少,她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输给另一个人。那份爱很痛,却并不深,输了就走吧。

大部分人的问题是不肯走。

那时她想,说不定许多年后的一天,她以前爱过的那个头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也会爱上一个像她的女子,不为什么,只因为这个人长得像她,像年轻时的她,像和他相遇相爱时的她。

这么想的时候,她突然感到些许安慰和幸福,那个曾和她相爱的男人,余生也许都在寻找一个像她的人。

多年以后,当她有些阅历,她渐渐明白,男人毫无理由地爱上一个别人觉得很平凡的女人,也许是因为这个女人长得像他的初恋情人或者是他死去的初恋情人,要不就是像他以前的老婆或者他死去的老婆。

或许真的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吧。

我们常常只愿意接受对自己有利的、美好的因缘而无法接受不利于自己的、痛苦的因缘,爱和不爱不都是一场因缘吗?你爱的那个人爱的是另一人,只因他俩因缘更深,而你,你也会等到和你因缘最深的那个人。这就是牵手和擦肩的分别。

死死地抓住一段没有希望的爱情,只是不肯输,却不知道是不想输给自己,还是不想输给别人。

卑微到跪下来哭求对方爱你,你以为这就是认输吗?这只是不肯输。他被你感动了,留了下来,可是,后来的一天,你会恨这个曾让你跪下来的人,你会告诉自己,他若真的爱你,怎会要你如此不堪?这样的爱情终归是不会幸福的,是要散的。

有时候,你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爱一个人,你只是无法接受他不爱你。然而,所有的不爱,终究会随着时日过去,变得云淡风轻,只要你肯认输就可以。

那些你苦苦爱过的和那些不爱你的,都已经过去,都与你无关了。那些爱过你而被你拒绝的,你会希望他幸福。人生若只如初见,你和我只看到彼此最从容的一面,如若纠缠,后来的一天,你大概无法由衷地希望他幸福。

你爱的人不爱你,真的不是谁的错,而是你们太不一样了。你和他唯一相似的,是两个人的眼睛都不怎么好,所以他才没看到你的好,也没看出你眼里的一缕柔情;而你,你也没看出他眼里从来就没有你。

时日渐远,你也许会笑话自己,当时怎么会傻到一厢情愿地爱上这个人?幸好,他只是擦肩,而不是牵手。他的拒绝,最终使你变得高尚,虽然这并不是他的原意,他还是你一生里最应该感激的其中一个人。

有时候,你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爱一个人,

你只是无法接受他不爱你。

若终有离别,愿你安好

若有离别,我们各安天涯,

年年月月,愿你安好。

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会说着话突然就载歌载舞,《爱乐之城》(La La Land)这部歌舞片从一开始就告诉你,一切都是个梦,那你就以梦样的心情去看戏里的相遇、相爱、重逢和梦想吧。

在华纳片场咖啡店打工的米娅和钢琴师塞巴斯汀,一个爱演戏,梦想成为演员,一个沉迷爵士乐,想要开一家爵士乐俱乐部。这两个人相爱的时候也正是他们人生最失意的时候,他们彼此欣赏,互相鼓励,在追逐梦想的路上相依相伴。

塞巴斯汀为了让米娅过上稳定的生活而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加入一支流行爵士乐队到处演出,钱是赚到了,却与米娅聚少离多,更被米娅责怪他放弃梦想。米娅终于有机会担演一部电影的女主角,却因为害怕再一次失望而拒绝去试镜,塞巴斯汀几乎是逼着她去试镜。这次试镜,也成了米娅人生的转折点。

米娅的新片要到巴黎拍摄,那天晚上,两个人窝在家里,塞巴斯汀对米娅说:

“当你到了巴黎,演完这部戏,你会成名,当你成名了,你会遇到别的人。”

这么说的时候,塞巴斯汀脸上始终带着微笑、爱和了解。米娅并没有反驳,她没有说:“不,我不会爱上别人。”

多么洒脱的一个男人!连异地恋都不需要了,既然已经可以预见人生的轨迹不会一样,又何必拖拉?我对你只有祝福。

La La Land原意解作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大多数人不都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吗?分别只是有些人沉醉到最后都没醒来,有些人醒过来了。是沉醉到最后的人幸福一些,还是醒过来的人幸福一些?谁又知道呢。

La La Land让我不期然想到了Neverland,只要到达这片永无乡,彼得·潘和所有人也就永远不用长大,永远年少,永远可以逃避生活的责任和枷锁。

这片Neverland不也是La La Land吗?无论Neverland是唤作永无乡、乌有之乡还是虚幻乡,在这里,你将是永远的童年,或者少年,将永远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在这里,我们也不会因为人生的轨迹不一样而跟所爱的人各奔东西。

我们不都是这样吗?双脚明明踩在现实世界里,却又梦游在自己建构的另一个世界里,另一个世界虽然幸福,却也许遥远而荒凉,像他乡;他乡也是梦乡。可要是没有了那片遥远而荒凉的他乡,我们在现实生活里行走将会多么疲累与孤寂。

多年以后,米娅名成利就,嫁了个事业有成的老公,生了个女儿,这天晚上,夫妻俩无意中走进一家热闹的爵士乐俱乐部,老板竟然就是塞巴斯汀。他在台上,她在台下,时隔经年,两个人都圆梦了,却也已经不在一起。

现实里的重逢应该粗糙很多吧?唯有在梦乡,或者La La Land,重逢才会如许诗意。

假如当初没有分开,我的人生是否依然如此?是快乐些还是不快乐?为什么没有在一起?是不是我走太远了?

我们不都幻想过另一种人生吗?嫁给你,或者没有嫁给你,会是多么不一样?只是,我们终归只能过一种人生,跟一个人终老。另一种人生,在心里,却也在他方;虚幻,也乌有。

若我会见到你,时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

——拜伦《春逝》

也或许,以复杂的微笑。

这一生,有的人陪你走一段路,唯有一个人,陪你一路走到最后。陪你一路走到最后的那个人是否最爱?抑或他是最合适?嫁给最爱或者嫁给最合适的那个人,两种人生到底有多么不同?到头来,只能够留给想象。

一天,当你老了,渐渐就明白,人这辈子看起来仿佛都在他乡,一切都像梦。相遇、相爱、相知,未必相伴到老。

若有重逢,唯愿是一场美梦。

若有离别,我们各安天涯,年年月月,愿你安好。

要是你不能使我幸福,那就不必将就

没有爱情,我们还是可以活得好好的,

人生还是可以拥有别的爱。

这些年,你有没有曾经想过对身边那个人说“我爱你,到此为止”?

可你终究还是没有把话说出口。

为什么没说?也许是不忍心,也许是舍不得,也许还是爱,只是有时觉得累了,累得不想再爱任何人,再也没有力气去爱人,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你在心里跟自己说:“为什么要去爱人呢?太辛苦了,从今以后,让别人来爱我,来哄我好了。”

有一刻,只觉得不爱你了,你都不爱我,你对我一点都不好,那我干吗要跟你一起呢?我自个儿挺好的,我一个人也可以过日子。可是,下一刻,突然又觉得还是爱你的,你对我还是挺好的,我的日子里怎么可以没有你?

所有的爱情不都如此吗?走过高山与低谷,走过黑夜与白昼,颠簸了一回又一回,磕磕绊绊,才终于来到一条幽静的林间小路,那里有最蓝的一片天空和最会唱歌的小鸟,这条路,是可以一直走到老的。直到一天,花儿落尽,飞鸟不再啼啭,我们只有彼此了。

多少人走不过去?你走你的青草地,我走我的河堤边,从此就是不一样的人生。

不爱了,只是路不同。

我穿了高跟鞋,而你穿的是平底鞋,你走得比我快,可你不愿意等我,那就算了吧。有一天,我会为另一个人脱掉这双鞋子裸着脚奔跑,而他不会嫌我走得慢,他总会带着微笑在那里等我。

有些东西,从来不是必需品,一双红色的高跟鞋、一束盛开的玫瑰、一块铺上鲜花的蛋糕、一瓶闻起来像雨后皮肤的香水、一片星空、一首老歌、一套喜欢的小说……这一切一切,没有也可以,却是它们提升了生活的质感,虽微小而轻盈,却也是生命的厚度。

爱情当然也不是必需品,没有爱情,我们还是可以活得好好的,人生还是可以拥有别的爱。多少人曾经哭喊着没有爱情就活不下去了,他们后来活得比谁都好。

只是,没有了爱情的厚度,人生也好像有点单薄。冬天的夜晚,起风了,当你一个人走在路上,只能自个儿翻起衣领哆嗦,身边没有一个人拉着你的手陪你走。

爱情既然不是必需品,那就不必将就。

要是你不能使我幸福,我为什么要爱你?即使和你一起有痛苦,我也要在痛苦里看到希望;要是没有希望,那痛苦至少也应该是深沉的。

同样地,要是爱我不能使你幸福,你也不必爱我,更不必将就,你的将就只是阻碍我幸福。

爱是美丽的,当你爱上一个人,漫天星星也为你闪亮;当你孤单,星河寂寂。我们寻觅,我们等待,我们微笑哭泣,醉后跌倒,只为了遇见幸福。

将就哪里会有幸福呢?

从来没打算将就,然后有一天,你遇到一个人,原来,真的不需要将就。这就是爱情应该有的样子吧?

它是生命的厚度,它也是活着的质感。

爱谁都不自由,爱谁都难免会有失望的时刻,也会有疲累的时候,但是,有一天,你还是会爱上一个人,他不需要你将就,你也甘心情愿为他舍弃自由。失望和疲累的时候,你看出了人生本来就有高山与低谷,一路上所有的颠簸都是为了走向那片最蓝的天空和那一群最会唱歌的鸟儿。

在那最后的清幽的林间小路上,有两个长相依伴的人,你们是彼此生命的厚度。

我再也不会活得像你,再也不会

只有活得好,离开的时候,

我才敢说我还好,我总算没有虚度。

过年前的一天,听到一对漂亮的少男少女说话,少女问少男:“新年你会怎么过?”

少男回答说:“都是酒池肉林之类吧。”

“呃?酒池肉林?哈哈哈哈……”少女听完捧着肚子咯咯大笑起来,少男也得意地扬起嘴角笑笑。

年轻多好啊!过节都是跟一大伙朋友吃喝玩乐。我们不都有过酒池肉林的岁月吗?直到后来的一天,朋友说:“过年来我家开派对吧,有很多好吃的,有烤排骨、烧牛肉、肥鹅肝、法国黄油鸡、比萨、意大利面,噢,还有巧克力蛋糕,我自己做的冰激凌和很多好酒。”你没有一边听一边吞口水,而是想到那天将会无休止地吃喝,第二天又后悔自己吃太多和喝太多,酒喝多了老得特别快啊,于是,你明白自己还是应该找个借口别去。

曾经那么渴望朋友们都喜欢你,都来找你玩,后来只想一个人或者两口子静静地过;曾经那么爱热闹,后来却向往安静,原来是老了。

十八岁的时候,你觉得自己老了,比十七岁老得多了。到了二十五岁,你觉得自己比十八岁老太多了,你压根儿无法想象怎么能够活到三十岁,可是,一不小心,竟然三十五了。这一年的新年,在朋友家的派对上,依然酒池肉林,只是,酒池是面前堆积如山的酒瓶,肉林是你自己。

人为什么要老啊?是为了离开还是为了要好好活过?

无论过得好不好,时间也会如飞似逝,我们就是这样慢慢变老的。

过去的无法改变,未来还可以努力。何苦活在过往的忧伤和懊悔与未知的恐惧之中呢?活好现在,也就等于修正了过去,也等于活好了未来。时间从不为任何人停留,美好的回忆却会永留心中,直到时间尽头。

时间的尽头在哪里?传说中的世界尽头,有人说是火地岛,也有人说是基里巴斯,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时间的尽头在哪儿。

时间的尽头也许无须长途跋涉,它不在天涯海角,不必翻山越岭,它不在苦寒之地,也不在遥远而荒凉的小国,它一直都在我和你心里。

什么时候你觉得时间好像静止了?是极爱一个人的时候还是极恨一个人的时候?

哪一刻你觉得时间已经到头了?是终于不爱的时候还是放弃一切希望的时候?

抑或,时间无所谓尽头,只是,你会在某一天退下来。

爱或不爱,都过去了,留下爱的,并肩前行吧。于此漫漫苍穹,苦苦俗世,我们想要的,常常是一种依归。人总害怕孤单和寂寞,也害怕未知的将来,依归在哪儿?在彼岸还是在心里?我们向往温暖,是否因为活在世上难免孤独?

可是,有那么一刻,你不无感伤地发现,爱情或许只是一个嗜好罢了,人生是否应该有一些更好,而且不会辜负你,不会害你家财散尽,也不会让你伤心欲绝的嗜好?

若有,很好;没有,那就继续努力吧。

崩溃,愈合,崩溃,又愈合,再努力活得比昨天好,然后渐渐变老,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吧?

无论你过得好不好,时间也会过去,把微笑和眼泪都留给昨天好了,反正也带不走。

为了遇见生命中的美好时光和生活里各种小滋小味,咱们得好好地活着,幸福地活着。

谁没做过几件蠢事?谁没爱过错的人?曾经的天真和肤浅,就像所有的挫败和受伤,只是人生的一个过程,都留给过去吧。破茧成蝶,浴火凤凰,总有一天,你可以微笑回首,跟从前最糟糕的那个你说:“我再也不会活得像你,再也不会。”

爱过的人、恨过的人、伤痛的离别、那些流过的热泪,都让风把它通通吹散吧,我会活得比昨天好,活得聪明些,也漂亮些。只有活得好,所有眼泪才值得;只有活得好,离开的时候,我才敢说我还好,我总算没有虚度。

爱过的人、恨过的人、伤痛的离别、那些流过的热泪,

都让风把它通通吹散吧,我会活得比昨天好,活得聪明些,也漂亮些。

我们的爱情,为什么盛极而衰?

我爱你,但是,已经没有爱情了。

我们常常只会想钱够不够用、时间够不够用、假期够不够用、精力够不够用、知识够不够用、聪明才智又够不够用,却很少会想到爱情够不够用。

爱情够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要是你恋爱过,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爱情够用的时候,你自个儿就拥有一片天空,不是你走在那片蔚蓝的天空底下,而是你无论走到哪里,那片天空都跟着你转。你自带光彩,容光焕发,醒着的时候笑;睡着时,嘴角也会禁不住微笑。当他在身边,你会微笑;他不在身边,你独个儿走在路上也会抿着嘴想着他,然后甜甜地笑。

无论今天的天气有多坏,雾霾有多可怕,你头顶始终有一片晴空和一朵活泼的云彩;无论路上有多么拥挤,无论这一刻汽车的响号声多么刺耳,你看不到,也听不见,所有庸俗和烦扰都被你甩在身后,你的世界可爱到尽头。

因为有喜欢的人追求,因为刚刚坠入爱河,你的爱情是如此饱满,像个幸福的富翁,也像个仁爱的皇帝。这时候,要是有个人不小心踩到你的脚,把你踩痛了,你也会扬扬手对他说:“哦,没关系,你脚没事吧?”然后带着微笑拐着脚继续走路。

这时候,谁得罪了你,谁做了让你看不起的事,你几乎都不怎么生气,只会在心里说:“朕不跟你计较,朕免你死罪。”

爱情不够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你也是知道的。

爱情不够用,就像车子的汽油差不多要耗尽,随时会抛锚。爱情不够用,就像你在球场里打球,眼看那个球朝你迎面飞过来,你知道要伸出手接住,你伸出了手,可就是接不住,只好眼巴巴看着那个球掉在你身边。爱情不够用,就像你一直在跑,眼看终点在前面,可就是再也没有气力冲过去。爱情不够用,就像你明明知道是时候起床了,你很想爬起来,可就是起不了。

爱情不够用,就像你在山上缺水也缺氧,除了大口吸气和咽口水,你都不知道怎么办。

爱情很够用的那个你,有多远又有多近?是现在的你吗?还是你已经想不起来了?

爱情的多巴胺不过就是两三年,甚至两三个月的事,然后就归于平静。直到一场美好的性爱、一次求婚,或者结婚的那一刻,你才又光彩照人。

曾几何时,在那段苦涩的、眼看即将走到尽头的爱情里,我们都是手头拮据的穷人,放手不是,不放手也不是。

到底要有多少爱情,才足够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又要有多少爱情,才足够共度余生?人生若只如初见,又怎会有开到荼的一天?

你身边也许有这样的一对朋友,他俩一起许多年了,可两口子从来不爱过两口子的生活,总喜欢跟朋友过。平日、节日、两个人的生日、纪念日,都拉着朋友一起过。他们到底是有多爱朋友和爱热闹?抑或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都寂寞和无聊,也无话可说?他们的爱情,要是还有的话,是太需要朋友,太需要外界的支持了。

反过来,有一种人,多半是女人,无论受伤多少次,无论到什么年纪了,每一次都奋力扑向爱情。沧海桑田,什么都会变,唯独她们对爱情从不死心,她们比我和你都相信爱情,她们见识过爱情够用的样子,就再也不愿意在平淡里枯萎。她们太迷恋那个自带光彩的自己。

我们却是直到爱不动了,才发现可以用的爱情所余无几。

让人感到悲伤的是,暗恋的爱情有时候仿佛比相恋的爱情拥有更多的用量。暗恋的爱情,自己满足自己,自己照亮自己,不需要和另一个人一起去完成,等于一瓶氧气不需要跟另一个人分着用,就你一个人用,于是几乎可以一直用到你再也不想用的那一天。

一瓶氧气两个人分着用,那就得省着用。问题是,应该开源还是节流?怎样才会一直够用?怎样可以鲜活如初?人是否有永远掏不尽的爱?

日复一日,我们缺少了一颗感恩的心,要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不如意的时候、沮丧失望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想,甩开你我也许就自由了,没有你我也可以,行将失去的时候才又害怕到不肯放手。

我们的爱情,为什么盛极而衰?什么时候入不敷出、债台高筑?我们都变成了穷人,却不知道谁是谁的债主。你爱我为什么没爱到让我随意挥霍?我为什么没爱你爱到让你自带一片美丽的云彩?

别等车子没汽油了才到处去找加油站,这时候,车子已经开不动了。

我们的爱情有时够用,有时不够用,心里觉得慌,唯有省着用。可是,这样的爱情有多寒碜?爱情本来就应该是拿来挥霍的,只有不断挥霍才能够不断拥有。可那个境界太高了,谁怜悯我和你只是凡夫俗子?

爱情终究是多巴胺的迷惑,到头来,只有爱才可以支撑爱情。可是,两个人只剩下友情又是否可以共度余生?友情、感情和亲情是否比爱情更不容易憔悴?

可以任你大手挥霍的爱情终究像红颜易老。

我爱你,但是,已经没有爱情了。

Chapter 4 请至少爱一个像男人的男人

爱一个你爱也爱你的男人,

爱一个对你好的,

爱一个聪明有智慧、不断进步的男人,

爱一个善良的男人,

爱一个有承担的男人,或者至少,

爱一个像男人的男人吧。

爱情始于第一眼

一见中意,以后还是要再见的。

见多了,爱上了,就是钟情。

那年秋天,她一个人在英国读书,旧同学约她和另一个朋友周末下午去听歌剧。她本来不想去,可那时刚考完试,反正闲着无事,于是答应了。她依时赴约,旧同学却临时失约,旧同学的朋友倒是来了,在歌剧院外面傻傻地等着。他和她一样,是个离乡别井在异乡漂泊的穷学生,人很有趣,也很有才华,她早就听说过他的名字。

两个被放鸽子的人一见如故,在歌剧院外面一聊就聊了两个小时,连歌剧都不看了。聊着聊着,谁也舍不得结束,她看他好像看出了未来,他看她也好像看出了漫天星河,她索性马上跑回家打包东西搬到他家里过夜。

第二天,两个人匆匆买了枚戒指就跑去登记结婚。

这么罗曼蒂克的故事毕竟更像电影和小说,不像现实。

有没有一见钟情?当然是有的,只是太稀有,更多的是一见中意吧?

第一眼看到这个人就觉得中意,觉得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了,一见如故,也如旧。他就是你一直向往的人,是你喜欢的类型。

明明是刚相识,你和他偏偏有说不完的话题,他不是长得特别好看,可是,你看着还是喜欢。他不像其他人,言语无趣,他说的话,你都爱听,说着说着,天色已晚,星星都出来露脸了;又或者,天都亮了,月光早已经回家睡觉,两个人却还是舍不得说再见。

是有那么一个类型的人,你每次看到时总是喜欢的,却不是每一次对方也刚好喜欢你。

而他,恰恰是这个类型,这一次,他也喜欢你。

一见中意,以后还是要再见的。

见多了,爱上了,就是钟情。

那个头一天晚上就收拾东西搬去男人家里的女人,也许是人在异乡太寂寞了,可结局终究还是幸福的。我的另一个朋友,同样是相识第一天就回家打包东西住进那个男人家里,只是,她没那么幸运,一年半之后,她拎着行李哭着离开。他爱上了别人。

她一直后悔那时太快就决定搬到他家里,他是不珍惜的。

要是他爱你,你头一天就情不自禁搬到他家里还是等到六个月后,又会有什么分别?一见钟情,总难免要冒险。你以为他就是你一直向往的人,你却也许错了,他只是看起来好像是你一直向往的人,骨子里却不是。

比起一见钟情,我们似乎更相信一见如故。一眼看到你,说不出地喜欢,然后悄悄藏在心里,等着你首先说你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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