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等待,有时等到了,有时却落空了,只好独自回去,忘记他,或者偷偷爱着他。
这一生,是否一定会遇到那个一见如故的人?遇到了,爱上了,是否能够永远像初见那样甜蜜,日久也不生厌?多少一见中意和再见钟情后来却成了仇人见面或者形同陌路?可他也曾是你一见如故的那个人。
爱情始于第一眼,看到他的那一刻,禁不住眼睛一亮,嘴角含笑,后来的后来,却也许会为他掉眼泪。
人生怎么可能永远如初?
初见时的喜欢是否可以陪着我们走过这一生的漫漫长路?是否经得起所有的考验和变幻?
两个人一起的这些年,你曾有一百次想要踹他一脚,也曾有一百零一次想跟他分开算了,你再也不要爱这个人了,但你终归还是爱,还是舍不得离开。
初见时的那一眼和那一弯微笑,终究是对的。
当你爱上一个不肯长大的男人
爱上一个不肯长大的男人,不就是提早当上妈妈吗?
最气人的是,
这孩子还不知道感恩图报,只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本来想当女儿,却找了个想当儿子的,那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只能分了吧?
那时候,每次她在家里跟我讲电话,她男朋友也会在电话那一头发出各种奇怪的叫声,一开始我吓坏了,这个男人是不是精神不正常?后来我就习惯了,他没有不正常,他只是没长大,喜欢在家里捣蛋,什么时候高兴起来就大叫。
每次我们出去吃饭,他也要跟着来,在餐厅里却只顾着看手机。三个人一起逛街,他就像个跟着妈妈出去的小男孩,总是嚷着要去看计算机和玩具,于是只好各逛各的,约定一个时间在某个地方会合,结果他每次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他“妈妈”还得不停打电话找他,然后看着他嬉皮笑脸地跑过来。可是,他年纪明明比我和她都大,也比我和她高出一个头。
爱上一个不肯长大的男人,不就是提早当上妈妈吗?最气人的是,这孩子还不知道感恩图报,只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谁叫你爱他呢?
他也是爱你的,若是不爱,他早跑掉了,怎会黏着你呢?可有时你真的感到困惑,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爱?他口里说爱你,却等着你去爱他。他心情好的时候,你是他女朋友,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你就是那个很烦人的妈妈。
明明是个大人,脸上都有胡子了,上班工作,外出见朋友,没有人不把他看作成年人,可在你面前,他是个永远的男孩和永远的少年。他似乎从来不会主动想起你,当你想起他,等他回电话和短信只会等到脸如死灰,心都碎了。
当你想要个拥抱的时候,他却在一边逗你。当你想找个肩膀哭的时候,他却挨在你大腿上看球赛。你说你走吧你去玩吧,他真的走了。当你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总是不在你身边。当你病了,他说那你歇歇吧,我自个儿去玩了。多大的事儿,你自己扛就好。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责任感”,只有“不长大”三个字。
你想要的安全感,他永远给不了你。同学和朋友的儿子都长大了,他却还是个孩子,你不知道还要多少年才可以把他带大。
你一次又一次下定决心想要离开他,却又舍不得,没有了你,他好像活不下去了。你成天为他操心,他的那颗心你却永远抓不住,有时你禁不住想,他到底有没有一颗心?
这样苦苦爱着一个人,你却也笑话自己。明明想找个避风港,却不小心走进了游乐园,一开始挺好玩的,玩着玩着就累了,一天,你跟他说,人还是要生活的啊,他却抱怨你太现实。
儿时你想要当公主,而今竟成了母后,母仪天下,垂帘听政,却是个孤零零的母后,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寸国土,更没有三生三世花不完的国库,只有一个还咬着奶嘴的小皇帝。
对爱情所有的憧憬,都生生地给他磨碎了。
爱是什么,不就是陪伴?可这陪伴不光是肉体的,也是灵魂的。灵魂的高度不一样,早晚会累坏。
你以为和他一起会青春常驻,在他身边,你却只感到自己越来越老了。小孩子会长大,永远的男孩却不会。
男人说:“如果你以为男人会长大,是你太傻了,我们是永远不会长大的。”
你知道男人不会真的长大,童心是难得的,洞察世事之后的那份天真更是难能可贵。可是,孩子也有好孩子、坏孩子、老小孩和小老孩,为什么他偏偏是个老小孩呢?
男人大抵只有两种:喜欢当爸爸和喜欢当儿子的;女人也一样,一种喜欢当妈妈,一种喜欢当女儿。你是哪一种?别走了岔路,苦了自己。男人失去的是时间,你失去的却是青春。
他曾是某个女人的儿子,到老了,即使头发都掉光了,也还是别人的儿子。你提早当了别人的妈妈,时光虚度,一天,若想回头再当个女儿,也许已经太老了。
请至少爱一个像男人的男人
爱一个你爱也爱你的男人,爱一个对你好的,
爱一个聪明有智慧、不断进步的男人,爱一个善良的男人,
爱一个有承担的男人,或者至少,爱一个像男人的男人吧。
有些悲剧,隔了若干年,当你长大些,或者当你老了些,回头再看,竟有点像荒诞剧,甚至闹剧。可是,当时的你,却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活得更好。
她爱了很多年的那个男人,有天突然跟她说:“我不爱你了。”那一天,她的世界崩塌了,她哭着求他不要走,她甚至毫无尊严地拉着他一条腿苦苦哀求他留下。当他不肯,她疯了似的狠狠甩了他一巴掌,那一巴掌打得他很痛,他摸着脸,呆住了,她也被自己吓坏了。
他离开以后,世界并没有塌下来,她一个人过得好好的,他倒是过得不怎么好。当他想吃回头草,她冷冷地拒绝他,她已经有爱的人,而且比他好太多。偶尔想起他,她连他的生日都想不起来,她想到的,是他被她甩耳光的那个吃惊的表情,那个表情滑稽极了,当时她哭得死去活来,而今她自个儿偷偷笑了许多回。她总是想:“我太傻了,他都不爱我了,为什么要甩他一巴掌呢?应该甩他两巴掌才对!”
当时以为过不去的坎儿,原来是通向幸福的一道门槛。有时候,你若执着那个不爱你的人,你就输了;你放不下他,也就过不了后来的好日子。谁要你受委屈呢?只有你自己。他不爱你,归根究底,要怪谁呢?都怪你自己没眼光。
你可以不跟任何人过,可你不必跟自己过不去。
一生中,我们总是一次又一次问自己,到底要跟一个怎样的人过?到底要爱一个怎样的男人?
为什么会爱上一个人呢?不是都有一种模式吗?我们似乎总是爱上同一类人,千万人之中,只有这一类人让我们眼眸含笑、心神一亮,那一刻,我们的眼睛再也看不到别的人了。可是,即使看来是我们钟情的那一类人,也有好和不好。有时候,你偏偏不幸挑了当中最坏的那一个。
爱对一个人,说难不难,却也不易。到底要爱什么人啊?爱一个你爱也爱你的男人,爱一个对你好的,爱一个聪明有智慧、不断进步的男人,爱一个善良的男人,爱一个有承担的男人,或者至少,爱一个像男人的男人吧。
有些女人,明明是嫁给一个男人,可那个窝囊废除了身份证上的性别是男,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像个男人。他对她不见得有多好,他比不上她聪明,他一直没有进步而只有退步,他没做坏事,但也不是特别善良,他没承担,遇到什么事都躲在老婆后面。嫁给这种男人,是否太委屈自己?即使不想一个人过,也可以过得好些吧?
有些男人,看起来好像很不错,平日对老婆也很好,可他内心是个拒绝长大的男孩,总喜欢诿过于人。爱上他,你可能会幸福,但是,不要期望当你需要时他会是个可以依靠的男人。
有的男人好像什么都好,但他自私,他最爱的只有他自己,其次才是你。你不是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可是,每次失望哭泣之后,你还是离不开他。他优点太多,他也不是不爱你,只是比较自私。你苦哈哈地跟自己说:“嗯嗯,谁要我爱上一个自私的人啊?”
有的男人什么都听你的,可他吝啬,钱都不愿意让你花,即使你花自己的钱,他也看不过眼,总抱怨你爱花钱,说你大手大脚,说你买的包包、衣服、鞋子太贵;你买给他的好东西,他倒不嫌贵。每次你买了喜欢的东西,只好把价钱说得便宜一点,再便宜一点。
什么是聪明和智慧?就是懂得选择。你可以要多感性就多感性,但是,所有的感性最后还是得用理性去总结和成就。爱上一个不像男人的男人,并不会把你变成女汉子,只是从今以后许多事情你得自个儿扛着,有时你也许会对他失望,会觉得没那么幸福,觉得有点委屈,尤其是当你脆弱的时候。
爱上一个人,或者嫁给他,不都是为了幸福吗?谁会为了委屈和失望去恋爱和嫁人?委屈和失望,总是后来的事。
爱上一个人,或者嫁给他,不都是为了幸福吗?
谁会为了委屈和失望去恋爱和嫁人?
委屈和失望,总是后来的事。
理工男和文科男,你要嫁给哪一个?
你到底想要一个理性的男人还是感性的?爱因斯坦和毕加索,
哪一个你更想跟他共度余生?
有一年,在西安交通大学演讲,交大以理科为主,当晚来听演讲的大部分都是理工男和为数不多的理工女。一个男生在台下发言时说,他们中学时只管拼命读书,恋爱是想也不敢想,怕影响学业。如今终于考上了心仪的大学,一心想着可以尽情恋爱了,这才发现念理科的女生很少,男生那么多,根本就不够分配,他很苦恼,问我该怎么办。他的提问把大家都逗笑了。
接着轮到一个女生发言,她抱怨说,事实并不是交大的女生太少,而是这些男生都嫌弃理工女不漂亮,纷纷跑到旁边的师范大学去结识比较漂亮和会打扮的文科女,她们理工女在学校也找不到男朋友。她这么一说,大家比之前笑得更厉害了。
到底是理工女给人女汉子的印象,太不修边幅,还是理工男太受欢迎,文科女和理科女都想和他们恋爱?
于是,终归又回到那个老问题了,你想嫁给一个理工男还是嫁给一个文科男?当然,大前提是,你有两个选择。
近来红遍全国的理工男应该就是在昆明蹲大牢的那一位了。这个理工男因为太聪明了,几次从警察手上逃脱,又两次成功越狱。本来已经判了死刑,却在监狱里通过数理化知识发明了专利,获得了发明博览会金奖,免于一死,改判有期徒刑。他又帮助监狱改良了防越狱系统,成为模范囚犯,改写了以后的命运。真的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连监狱都得给你一面奖牌。可是,你想要的理工男应该不会是他吧?
理工男的优点和缺点,随时都可以写满一张纸,文科男的好处和坏处也人所共知,一个理工男并不代表所有理工男,一个文科男也不代表全部,我们说的只是共性。
对我来说,一个会做微积分的男人比一个会写诗的男人更迷人,一个懂得天体物理学的男人也比一个会写小说的男人更性感。并不是说我不喜欢诗和小说,而是我大概知道他们的脑袋怎么运作,他们会做的,我也会做,于是就不会特别稀罕了。我想要的是一个平衡的人生,比起诗歌和小说、电影和艺术,我更想知道一个理性的世界是怎样运作的,我希望有个人会用我能够了解的方式告诉我,相对论和万有引力是多么的浪漫。要是他说了我也不理解,而且我也多半不能理解,那也没关系,他懂就好。
爱情和婚姻,或者友谊,好像是物以类聚,却往往是互补。像我这样一个数学不好的人,身边却都是数学好,理科也好的男生和女生,有时我怀疑这是上帝还给我的,就像晚上出生的人上帝都让他们多睡一会儿,把他们变成了夜猫子,允许他们每天睡到日上三竿。
上帝不会总记得给你补偿,你没有的,有时得自己去找,你数学不好,就找个数学好的吧,两个人数学都不好,看上去多傻啊,怎么过生活呢?当你找到了,你就得学习包容。你喜欢理工男的理性,就得包容他不感性的时候。至于是理性的人比较花心还是感性的人比较花心,完全要看那个人,跟他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要变的时候,谁都会变。幸好,我认识的理工男大都很感性。这么说可能有点矛盾,理工男感性的时候也比较理性,文科男的感性却很泛滥。
你到底想要一个理性的男人还是感性的?爱因斯坦和毕加索,哪一个你更想跟他共度余生?多情的毕加索不会给你痛苦吗?抑或,如果是他,所有痛苦都值得。找爱因斯坦做丈夫,痛苦可能会少一些,问题是,他待在实验室的时间可能比待在家里的时间更长,而且无论你怎样威逼利诱,他应该都不肯去剪头发。
霍金和王家卫,你更想和谁待在一个房间里?那得看你想要过一个怎样的人生。你想有个人帮你修电器、有个人随时都可以帮你把计算机翻过来拆掉再重新安装,还是想有个人跟你漫谈康德和海德格尔、毛姆和托尔斯泰?为什么就没有一个会修电器的托尔斯泰?算了吧,人生的遗憾又岂止这些。
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你也许更想和一个文科男恋爱,但最后,你或许会选择嫁给一个理工男。你可能想和一个音乐家或者作家谈恋爱,但是,你可能想嫁给那个拯救世界的科学家和拯救人类的病理学家。你爱上的,也许是他们给你的安全感,可安全感其实也是很虚无缥缈的东西,像宗教一样,你觉得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嫁给一个理工男,你要担心的,不是他们不浪漫,也不是他们一门心思钻研一样东西,而是他们理科太好了,像美剧《绝命毒师》里那个化学老师,你能不害怕吗?一旦要下手杀掉枕边人,理工男是完全可以做得很利落而且不留痕迹的,甚至连尸体也不会让人找到。当然了,丧心病狂起来,文科男也会杀妻,只是他们没做得那么干净罢了。
为什么就没有文理俱佳,专一也深情,聪明幽默,有情趣,会赚钱,也会生活的男人?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通常都已经在别人手里。因为在别人手里,离你太远,你看不清楚,所以觉得特别好。
鱼与熊掌,哪里能兼得呢?都说只能跟一人过日子,既然他都是托尔斯泰了,他为什么还要会修电器呢?难道爱因斯坦还得为你写一首歌吗?理性的世界从来不是这样运作的,你就别那么没逻辑。
男人和女人真的可以只是朋友吗?
我们都曾如此相信爱情和幸福,如此相信我们谁也不离开彼此,
我们会互相依靠和陪伴,直到雪落尽了。
都说人生有四个阶段:我信圣诞老人,我不信圣诞老人,我是圣诞老人,我变成圣诞老人。现在的你是哪个阶段?
圣诞节本来是纪念耶稣降生为人,为世人赎罪,让我们死后可以进天堂。整部《旧约全书》记载的,就是耶稣的事迹。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圣诞节的主角从耶稣变成了圣诞老人,后来的后来,主角又从圣诞老人变成了恋人,于是,谁都不希望在这一天失恋或者形单影只。
等过了圣诞节再分手吧!或者,尽量在圣诞节之前脱单吧!
这世上真的有圣诞老人吗?当然是有的,芬兰就有一个圣诞老人村,那儿还有鹿车和圣诞老人办公室,每逢圣诞节,商场里也有很多圣诞老人跟客人拍照,只是,这些圣诞老人都是由人扮的,才不是我们小时以为的那个童话故事里的人物,会在半夜从烟囱爬进你家里,偷偷把圣诞礼物塞到你挂在床尾的那只袜子里。
真实世界里,谁会是送你礼物的圣诞老人?是爱你的那个人或者你自己。
欧·亨利一百多年前写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传诵至今,感动了世世代代无数的人,我们永远忘不了那个金表和长发的故事,而我最喜欢的两部跟圣诞节有关的电影是1989年上映的《当哈利遇上莎莉》(When Harry met Sally)和2003年的《真爱至上》(Love Actually)。
《当哈利遇上莎莉》探讨的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男人和女人真的可以只是朋友吗?
哈利觉得不可以,男人和女人不可能成为朋友,因为性爱总是他们中间的拦路虎。莎莉坚决不同意,她认为男人和女人可以只是朋友而没有性爱。十二年间,哈利和莎莉从当初有点讨厌对方到成为互相陪伴和倾诉的好朋友,中间又曾因为琐事吵架,赌气不再见面。
和哈利吵架后的那年圣诞,纽约下着大雪,没有了哈利的陪伴和帮忙,莎莉只能一个人跑去买圣诞树,然后又一个人吃力地拖着重甸甸的圣诞树踩着厚厚的积雪回家。那是个寂寞的圣诞。
后来他俩和好了,单身的两个人都视对方为难得的知己,可是,这么要好的一男一女最后还是逃不掉不小心上了床的宿命。这下可尴尬了,还要不要做朋友?
男人和女人真的可以只是朋友吗?这个问题你也许问过自己无数次,却永远没有答案。
是可以也是不可以吧?得看你是什么人,而对方又是谁。
做朋友是做什么朋友?是普通朋友、比一般好的朋友,还是很好的朋友?朋友当然可以,比一般好的朋友也可以。至于好朋友,无论过去和现在,我都认为是不可以的,除非他喜欢的不是女人,或者你喜欢的不是男人。
什么是好朋友?对我来说,是你跟这个人无所不谈,甚至可以睡在一块儿,一直聊天聊到天亮,他说的笑话你会笑,你懂他的幽默,他也懂你的神经质。一个对你没有感觉的男人才不会陪你在床上聊天聊到天亮,而那个和你睡在一块儿聊天聊到天蒙蒙亮的男人又怎么可能对你没有性幻想?要是没有,那你得检讨一下自己。
好吧,是我没遇到。人有时只能相信自己的经验。
《真爱至上》由几个小故事交织而成,有暗恋、单恋、偷恋、相爱而不敢表白……每个故事都在圣诞节那天进入高潮,每个故事都温馨感人,即使是单身,看着也觉得幸福,爱情就是这么甜,尤其在圣诞。
从前那些圣诞节是怎么过的,我早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曾在圣诞节前一天分手,也曾在圣诞节几天之后遇见我爱的那个人。有一种寂寞和感伤,是圣诞节;也有一种幸福和抚慰,是圣诞节。这一年的圣诞,是寂寞和感伤选中了你,还是幸福和抚慰选中了你?
我信圣诞老人,我不信圣诞老人,我是圣诞老人,我变成圣诞老人……当你有些年纪了,这四句话看起来多么像是圣诞版的《虞美人》!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你是歌楼上那个相信圣诞老人的少年,抑或已经是僧庐下的圣诞老人?
少年子弟江湖老,悲欢离合不断上演,我们都曾如此相信爱情和幸福,如此相信我们谁也不离开彼此,我们会互相依靠和陪伴,直到雪落尽了,直到生命中最后的一个圣诞节。
真的会如愿吗?谁又知道呢?只能珍惜相依相聚的时光。唯愿以后的每一个圣诞,你都在。圣诞快乐,亲爱的。
你那一口,是小鲜肉还是红烧肉?
牙齿可以咀嚼的日子,就让我偶尔吃口肉吧,
那是红尘俗世的味道。
我有个好朋友,从来只爱年轻俊俏的男人,就是现在说的小鲜肉。她当年在戏院看了三遍《投名状》,是为了看金城武骑马出场。金城武骑的那一匹是黑马还是白马,金城武未必记得,但她肯定记得。吴彦祖刚刚走红的时候,她迷他迷得像个小花痴,那时我还在办杂志,她千叮万嘱,要是我找吴彦祖拍封面,一定得带上她。幸好,我没拍过吴彦祖。
金城武和吴彦祖遥不可及,即使不那么年轻了,他们也只能是别人的。在她身边、在她生命里的,是另一些小鲜肉。她每次爱上的男人都比她年轻,有一个比她年轻五岁,另一个比她年轻九岁,还有一个比她年轻了整整十一岁。年轻不一定就笨,可这些小鲜肉全都比她笨。她太聪明了,不觉得需要一个男人来使她变得更聪明,她只要年轻好看、高大帅气、陪她玩的。可惜,他们一个个都离开了,她到现在还是形单影只。
那么多年过去,她当年爱过的小鲜肉早已成了别人碗里的红烧肉,但她爱的始终没变。我不知道当她六十岁,什么年纪的男人对她来说才是小鲜肉,三十四岁算不算?
年过六十的婚纱女王王薇薇(VeraWang)几年前恋上比她年轻三十六岁的花样滑冰冠军,那哥儿长了一张大长脸,帅不帅真的是见仁见智,但他毕竟比她年轻许多,都能当她儿子了。她年轻时也是滑冰运动员,从今以后,她可以牵着他的手一起去溜冰,做她年轻时做的事。两个六十岁以上的人可做不了这件事,只有其中一个年轻,另一个也才年轻;或者至少努力年轻。
爱上小鲜肉的名女人还有《情人》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杜拉斯晚年有一个比她年轻四十岁的小男友扬·安德烈亚。他本来是个同志,学生时代深深迷上她的书。不知道是不是她把他掰直了,他是她最后的爱情。他是她的助理、她的缪斯、她的看护,也是她最忠诚和痴心的恋人,她好几次把他撵走,他却又死死地回到她身边,陪她度过人生最后的十六年,那年老色衰的、苦长的十六年。
可也就是扬·安德烈亚在身边的那些日子,杜拉斯写出了自传体小说,也是她最为人知的作品:《情人》。故事里那个十五岁半的法国女孩爱上的是个年纪比她大一倍的中国男子,那是杜拉斯最初的爱情。最初和最后,竟然是如此不一样,杜拉斯是否真的爱小鲜肉,永远是个谜。
青春到底是在自己手里,还是你青春故我青春?
青春终归是在自己手里吧。我喜欢比我老的,你老些故我青春。等我很老很老了,无论去那里,至少有一个比我老的为我垫底,让我觉得我还不算老,这多好啊。
我太坏了吧?谁让我心里一直住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孩子和一个老人?他们都是我,那个孩子喜欢比她老的大人,那个老人喜欢跟她一样老的老人。也许,真实的年龄从来无关紧要,我们爱上的,是跟我们心智年龄最接近的那个人。
你的心智年龄是几岁?
你是几岁,就爱上几岁。我喜欢风霜的味道,当然,男人只有老得好看才叫风霜,否则只是衰老。女人无所谓老得好看和不好看,只有老得快些和老得慢些。有人说吃素使人年轻,可是,饿着肚子的苦寒的冬夜,能喝到一碗飘着油花的热腾腾的肉汤,是多么美好和温暖的抚慰!
我并非无肉不欢,其实我只吃一点点肉,不吃也可以。只是,对肉的渴望是那么尘世的存在,烟火人间,饮食男女,倘若只有素,就好像再也没有任何绮思和欲念的爱情,终究是有点感伤。还有牙齿可以咀嚼的日子,就让我偶尔吃口肉吧,那是红尘俗世的味道。
你喜欢吃什么肉?小鲜肉?红烧肉?熟成牛肉,还是神户牛肉?
满布油花的神户牛肉虽然名贵,我真不觉得它好吃,它也太肥了吧?都说爱吃牛肉的都喜欢有一点脂肪的,就好像爱吃叉烧的都吃半肥瘦,但我偏爱瘦的,小鲜肉和红烧肉皆非我所爱,牛肉面和家常的青菜炒牛肉好吃多了。要吃牛排,美国安格斯牛肉挺好吃的。想吃瘦的,意大利有一种白老牛,肉质鲜嫩而没有脂肪,甚至可以养到十七岁才吃,吃下去依然不老,这应该是最老的小鲜肉吧?
吃牛排,我爱吃熟成牛肉,新鲜的牛肉放在特制的熟成室里吊挂和风干,牛肉的水分蒸发,肌理也改变了,变得柔软多汁,肉味更醇厚。虽然熟成过程只有短短数十天,对牛肉来说却是漫长的岁月,最后那独特的风味正是光阴的滋味。
有人爱吃老牛肉,有人爱吃小牛肉,喜欢它的细腻和奶香,我不爱吃,正因为不喜欢它闻起来像奶娃儿的气味。我可喜欢喝牛奶了,但吃牛犊又是另一回事,就像我喜欢咖啡曲奇和咖啡蛋糕,也喜欢咖啡的香味,却不怎么爱喝咖啡。
口味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就像喝酒,有人喜欢新鲜冰冻的啤酒,有人喜欢陈年佳酿;有人喜欢有年份的红酒,却也有人喜欢以当年采收的葡萄酿造的薄酒莱新酒;有人喜欢老波特酒,却也有人觉得波特酒是女人喝的酒。烈酒、淡酒、老酒、新酒、女人的酒、男人的酒,无所谓哪一种酒最好,你喜欢喝的就是最好。
不是所有男人都跟好酒一样,越老风味越好,也不是所有小鲜肉都永远长不大,有些小鲜肉聪明、成熟、专一。有一种小鲜肉,当时光已老,你两鬓如霜,他明明也不年轻了,可是,在你眼中,他永远年轻,永远都还没长大,也依然青涩,这块小鲜肉,只能是你儿子吧?
除此以外,所有小鲜肉也都有不鲜的一天。
以前喜欢一个人可以喜欢很久,从鲜到不鲜,即使他成了腊肉,你还是爱。小鲜肉的赏味期限却愈来愈短,江山代有鲜肉出,各领风骚三两年。是我们变了呢还是小鲜肉的本质就是不长久?
梦里可以有很多小鲜肉,甚至天天换款,生活里又是另一人。我不歧视小鲜肉,赏心悦目总是好的,可是,当我老花了,他戴着墨镜都能看清楚每一个像逗点似的小字,我肯定难过得要死。
我的好朋友说:“怕什么!那就让他帮我看吧。”不管她工作时多么干练,她的心智年龄在二十岁之后就没有再长大,她永远比我年轻。和她两个人吃皮蛋拌豆腐,我爱吃皮蛋,她只挑嫩豆腐吃;生病时,她会调一杯热巧克力喝,而我总爱吃一碗皮蛋瘦肉粥。皮蛋这东西,外国人叫thousand-year egg,千年老蛋,皮蛋才没有腌上一千年,它只是一只年华老去却风味更佳的鸭蛋而已。吃麻辣火锅,又怎么少得了老豆腐和老油条呢?有些食材,愈新鲜愈好;有些食材,得披上一层风霜。
嫩菜腌菜,各有所爱,吃东西可以胃纳四海,爱情却不可能什么都试试,人总有情有独钟的一类人。你那一口,是小鲜肉还是红烧肉?你的爱情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咸的苦的酸的甜的?抑或是百味纷陈?无所谓哪一口更好,对胃口的就是好。
爱情的滋味是很个人化的,它是成长的味道,是记忆的味道,也是生活的滋味,是我们过去的故事造就了我们而今喜欢的东西。为什么不断受伤却还是爱上同一类人?为什么明知道不适合却又情不自禁?你喜欢的,也喜欢你;你是我那一口肉,我也是你那一口酒,那得要多大的运气?一旦遇上了就不醉无归吧。反正,无论爱的是哪一口肉,无论有多爱,绮思和欲念总有一天会成为回忆,我们都会老起来,早晚会变成风干火腿。那时候,也就无所谓金华火腿、帕玛火腿或者火腿之王伊比利亚火腿,反正都已经是火腿了。
假如我真的知道怎样去爱你
我想变得更好,是为了配得起你;
我希望你变得更好,因为你是我爱的人。
曾经有很多年,我觉得自己是个完美主义者,什么事情都想做到最好,眼里容不下半点瑕疵和错误,尤其是自己的瑕疵和错误。不小心用错一个字、新书的字体不好看,也会使我难过很久。直到一天,无意中听到某人自称是个完美主义者,一瞬间,我崩溃了,心里想:“这个人做出来的东西一向那么粗糙,怎么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个完美主义者啊?”
如果他是完美主义者,那我肯定不是。
幸好,崩溃的一刻也同时是觉醒。
我们所以为的完美从来只是自己以为的完美,同一把尺无法量度所有人,每个人也有自己的一把尺,有些人那把尺松一些,有些人的紧一些;有些人的尺是特别为自己定制的,明明只有一米三,也可以变成两米八。
这样的人多幸福啊。可我们又凭什么嘲笑他人?当我笑话别人,别人也在笑话我。谁又能定义什么是好?什么是更好?什么是完美?
追求完美的路有多么痛苦和纠结?只有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才会那样向往完美。可是,追求完美的,总难免会失望。这世上哪里有什么完美呢?追求没有的东西,当然求而不得。
我渐渐明白,我从来不是在追求完美,我只是个爱挑剔的人,挑剔自己,也挑剔别人。
根本无所谓完美,就连接近完美都没有。我们能做的,只是加倍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这是个充满缺憾的世界,谁不是百孔千疮?谁又是完整的?因为知道不圆满,才会那么渴望完美。
既然没有完美的人,也就不可能会有完美的爱情和婚姻。可是,我们却往往希望我爱的那个人是完美的。
你爱上一个人,然后希望他变成你心中的完美,要是他达不到你心中的完美,你就会失望和埋怨。这有多么痛苦啊!
想要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或者要求你爱的那个人是个完美的人,都是天方夜谭。
了解一个人的限制,也爱他的限制,这才是爱。
了解我爱的人也像我一样,有着生而为人的许多缺点,这才是爱。
我的缺点难道会比他少吗?可他并没有要求我是完美的。
人不都有缺点吗?留些缺点,才有血肉;留些遗憾,才可以努力。一路走来,你和我不是要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只是想要成为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
在追求完美的路上,我们终究看出了每个人的局限。我想变得更好,是为了配得起你;我希望你变得更好,因为你是我爱的人。直到一天,渐渐老了,才明白你从来没有要求我配得起你,你从一开始就没有认为我配不起你。
而我,假如我真的知道怎样去爱你,我应该相信你已经努力为我做到最好。
Chapter 5 我要和你一起虚度时光
当你强大了,
你才会遇到比你强大的;
当你变好,
你才配得起更好的。
就是喜欢欺负你
爱一个人,是不是就想欺负他?
爱在心里口难开,于是只好狠狠欺负你。
“你为什么欺负我?”
“就是喜欢欺负你。”
“你为什么不去欺负别人?”
“不喜欢欺负别人,就是喜欢欺负你。”
这几句话多像学校里那个坏坏的小男生跟一个瘦小漂亮的女生之间的对话?那会儿,女孩可怜巴巴地哭了,而他在笑。多年以后,两个人都长大了,同样的对话,拿走“欺负”两个字,却原来是多么深情的告白!
“你为什么喜欢我?”
“就是喜欢你。”
“你为什么不去爱别人?”
“就是不喜欢爱别人。”
“你滚!”
“就是不滚。”
“你为什么不滚?”
“就是不喜欢滚。”
“那你跑。”说完,她自个儿叉着腰咯咯大笑,他也笑了。
我们心里是否都有一个很好欺负的人?爱一个人,是不是就想欺负他?爱在心里口难开,于是只好狠狠欺负你。
一个人很好欺负,你不见得就想欺负他,你只想欺负你喜欢的那个人。小时候,喜欢一个人就会去找他玩,专门欺负他。后来恋爱了,喜欢一个人,也专门找他玩,欺负他,或者被他欺负。
是谁喜欢找你欺负,你又爱欺负谁?
“你喜欢我什么?”
“没喜欢你什么。”
“那你为什么不走?”
“怕你找不到我,你这个人特别笨,常常找不到路。”
“你才笨,你又不是一条路。”她说着说着禁不住笑了。
他多可恶啊!这可恶却是甜蜜的,就像含80%可可的黑巧克力,吃下去好像是苦的,这苦却有回甘。是有这么一个人,他在,就有个人陪你吃好吃的黑巧克力,把最大的一块留给你;他在,一切都好;他在,就有个人陪你玩,如此这般跟你调情调到天荒地老。他谁都不欺负,就是喜欢欺负你;你也一样,你谁都不欺负,就是喜欢欺负他。要是没有了这个人,人生漫长的日子将是多么寂寥!去吧!去找个人欺负。
他谁都不欺负,就是喜欢欺负你;
你也一样,你谁都不欺负,就是喜欢欺负他。
要是没有了这个人,人生漫长的日子将是多么寂寥!
选一城,度余生
选一人,过日子,选一城,度余生,
喧闹也好,安静也好,生活便捷,不打扰人,也没人打扰。
2016年,奥运会开锣,巴西里约一下子成为全世界的焦点。我想起早年认识的一个台湾男孩小东,他年纪很小就跟随家人移居巴西,在里约热内卢度过了他火热的青春期,然后又回到台湾追梦。他说,刚从巴西回来的时候,每次看见人们在麦当劳吃薯条蘸番茄酱都觉得奇怪极了,他们在巴西麦当劳吃薯条都蘸冰激凌圣代。
会不会是因为巴西太热了?人走在街上很快就融掉,不吃冰激凌何以度过漫长夏日?
那回我和小东坐高铁从台北去台南,在车厢里闲着,我问他,要是有一天,当他老了,可以在这世上任何一个地方终老,他会选择哪个地方?他毫不犹疑地选择回到里约。
“那是我的初恋。”他腼腆地笑笑,又说,“在里约每天都很快乐,整天就想着去哪里玩,那儿是天堂。”
我想象他的初恋是个开朗活泼的混血女孩,和他一样,有一口洁白的牙齿。热带地方的女孩早熟,那个女孩也许早嫁人了。
初恋情人已经嫁了,你还要回去吗?
假如让你来选,你愿意在哪个城市度余生?
有的人想要回到初恋的城市,有的人想要留在最后一次恋爱的那个城市,爱上一个地方或者向往一个地方,总有个理由。几年前,有个朋友从丽江回来,非常激动地宣布,她以后要老在丽江这个美丽的地方。
我还没去过丽江,不知道那是不是一个可以度余生的地方。这个世界上,有些城市适合一个人终老,有些城市只适合和亲爱的人终老。一个人可以住伦敦,英国人几乎是最会跟孤独和寂寞共处的民族,一本书、一壶咖啡、一杯苏格兰威士忌,或者再加一只狗,就能过好每一天的日子。瑞士也是个好地方,但你得带上很多钱才足够在那里度余生。
威尼斯这么浪漫,要是只有你一个人,会不会容易伤感?还是做它的过客好了。米兰湖畔没有威尼斯的那份感伤,也没有叹息桥,可是,意大利面再怎么好吃,天天吃还是受不了。
假如你读过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你向往的可能是普罗旺斯。那是凡·高住过的城市,气候怡人,虽然是法国的地方,普罗旺斯人却更喜欢用橄榄油烹调而不是黄油,那就不必害怕变胖。
在普罗旺斯,你不用担心法语,法语住下来慢慢就学会了,你要担心的是日常生活。法国人做得最勤快的事就是吃饭,肚子的事才是人生大事,其他事情,他高兴什么时候做就什么时候做。你家漏水,找个水管匠来看看,也许得等上几个星期,到时候你的房子说不定已经浮起来漂走了。一个人或者两口子,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搬到这个美丽的山城终老,结果可能是还不算太老就气死异乡。
你也不会想在一片苦寒之地终老吧?终老之地又怎么能够是传说中的天涯海角、世界尽头火地岛?那里有美洲大陆南面的最后一座灯塔,可那地方荒凉啊。即使身边那个他用自己的胸膛帮你焐手,用他的肚子为你焐脚,那时他也已经和你一样老了,你怎么舍得他冷着?
两个人有两个人的活法,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活法。到底是一个人的伦敦还是两个人的杭州西溪?一个人的繁华大都会还是两个人的安静小城?一个人的湖光山色还是两个人的小桥流水?是圣诞老人的家乡还是你出生和长大的故乡?
跟对的人,在对的地方,老在彼此身上,是美梦抑或是一场幻梦?
即使找到那个对的人,当你们两个都老了,总有一个人得首先告别。并不是每一次告别都有归期,太老了也许就忘了回来的路,只能在那边等着。
繁花落尽,人生最后的日子,终归是要独个儿回到最初的地方,爱过和恨过的,或与之终老,或各自天涯。选一人,过日子,选一城,度余生,喧闹也好,安静也好,生活便捷,不打扰人,也没人打扰。当你记忆模糊,两眼昏花,人生最后的一抹风景看起来都像幻影,只有往事对你微笑依旧。这时候,你已经不怕老了;你怕的,是没有过好这一生。
当你记忆模糊,两眼昏花,
人生最后的一抹风景看起来都像幻影,只有往事对你微笑依旧。
这时候,你已经不怕老了;
你怕的,是没有过好这一生。
为了你,曾经万水千山在所不辞
只要知道你喜欢,万水千山,
万转千回也不远。
女孩在新加坡念书的那几年,她在上海的爸爸常常炖好她最爱吃的腌笃鲜,放在一个小锅里,裹得严严实实,交给一位空姐朋友从上海顺便带去新加坡给她。几个小时之后,飞机降落樟宜机场,这个馋嘴的女孩从空姐朋友手上接过那一小锅爸爸的腌笃鲜,只要回家放到炉火上热一下,就能吃到家乡的味道了。那也是爸爸的味道。
女孩早已经离开新加坡回家,也嫁人了,这么多年来,她和爸爸的故事依然感动着我。为了让所爱的人吃到好吃和想念的食物,你都做过什么?为了带美味的东西给心爱的人,你又能走多远?
你是我爱的人,多希望能够跟你分享这世上所有的美食!好吃的,总想给你留一份,而且是最好和最大的一份。可有时候,你却不在身边。夏天没法给你送去冰激凌,冬天又怕饭菜凉了,于是紧紧抱在怀里,用双手、肚子和围巾拼命把菜暖着,换了几次车,走了几十公里的路,唯一担心的是菜凉了,变得没原本那么好吃。送到你面前的那一刻,看到你惊喜和感动的目光,看着你吃得有滋有味,全都吃光,我竟觉得比你更幸福。
人间烟火,饮食男女,不过就是这些微小而细碎的时光,无论我和你后来有没有一起,一天,当我老了,回头再看,那一刻,我是明白了爱情,我也终究品味过爱情。
“曾经他为了买我喜欢吃的炸鸡,大夏天三十多摄氏度,自己没吃饭,在那儿排队一个多小时,给我送过来,又去办别的事,忙得自己一天没吃上饭。如果吵架时候能多想想这些好,是不是我们就不会分手?”
“我想吃鸭脖,结果前男友从石家庄坐高铁到武汉买一堆然后又当天坐高铁回来。”
“曾经为了让最爱的人吃到好吃的饭菜,我会把学校两层食堂的每个窗口都看一遍,如果给我盛的不好会倒掉重买,或者点一份小炒,在那些并不宽裕的日子里……”
“为了给他买一瓶茉莉蜜茶在超市排了一个小时的队,后来他就被我感动了,我们后来在一起五年,今年他和我们的初中同学结婚了,还有了女儿。可我觉得青春就是这样义无反顾,一往情深。”
为了你,曾经万水千山在所不辞。
“从合肥到武汉,只为了她说一句想吃不二家。”
“只因为他喜欢我城市的瓜子,假期坐五个小时的客车去给他送。”
“开四十分钟车,只为送碗面。”
“他过生日,我们是异地,没有火车没有飞机,大巴十二个小时,我带了生日蛋糕……一直放腿上,下车的时候腿已经没什么知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