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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多人 当前章节:15362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2:50

随着学的东西越多,郑树成逐渐意识到,陈罗拉不是一个常见的中文名。

罗拉两个字,很有可能是从别的什么名字音译过来的。

陈罗拉,你为什么叫陈罗拉?郑树成问。

我妈妈的英文名叫Laura,翻译过来就叫罗拉。

事关陈罗拉的妈妈,郑树成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问。毕竟在这个家里住了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她的妈妈,也从没听陈杨提起过她。

陈罗拉突然问郑树成,你听没听过一首英文歌,叫Tell Laura I Love Her,翻译过来叫《告诉罗拉我爱她》。

郑树成说没听过。

于是陈罗拉轻轻地唱了起来。

那是郑树成这辈子听到的第一首英文歌。Tell Laura I Love Her,《告诉罗拉我爱她》。郑树成一句话也没听懂,那个下午,他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让别人告诉罗拉你爱她呢?你自己去说不行吗?

6

郑树成已经从陈杨家里搬了出来,和工厂的职工一起住。两年过去了,郑树成长得高大结实。常常给家里人写信,但郑树成现在已经不太想家了。

城里很好,有工作,有收入,有朋友,当然,还有陈罗拉。要不是陈罗拉,郑树成想往家里写信还得请人代劳。

郑树成一直想等一个机会,等一个向陈罗拉求爱的机会。直到厂里提拔郑树成当了小组长,郑树成觉得,机会来了。

郑树成在家拾掇了一番,提了一大袋子苹果,向陈罗拉家里走去。两年来这条路郑树成走了无数回,今天他觉得路上的一切看起来似乎都不太一样。

是陈杨给郑树成开的门,得知郑树成来找陈罗拉,陈杨告诉他,罗拉已经走了。

郑树成问,走了?去哪里了?

陈杨说,美国,是她妈妈把她接走的。

郑树成问,什么时候的事?

陈杨说,两个月前。罗拉妈妈从美国回来,要接罗拉去美国念书。罗拉自己也想去。想去就去吧。收拾了下行李,罗拉的行李不多,一晚上就收拾完了。走得有些急,罗拉也没来得及跟你说。

郑树成又变回了那个刚来到陈罗拉家里时,晕晕乎乎的郑树成。连提着苹果的袋子已经在手心勒出了血印也没察觉到。

郑树成走到楼下时,陈杨追了出来,连说不好意思,说看我这记性。罗拉有东西留给你,走的时候留的。这几天事太多,给忘了,还希望你不要介意。

7

“郑树成,你好。”

这是陈罗拉留给郑树成的信的开头。郑树成三个字写得横七竖八,和后面工整的你好两个字形成鲜明对比。

“走得很匆忙,没来得及跟你说,抱歉抱歉。我教你的东西不要忘了,好好练字,有空我会给你写信的。祝一切顺利。还有一张黑胶碟,会一并寄给你。”

以上是信的全部内容。

在回宿舍的路上,郑树成啃着手里的苹果,决定要攒钱买一部留声机。

等郑树成攒够了钱,陈罗拉的第一封邮件到了,是一封信和一张黑胶唱片。信上是陈罗拉一句一句翻译出来的歌词。Tell Laura I love her——告诉罗拉我爱她。

郑树成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人要让别人告诉罗拉他爱她了。

原来歌里的人是个赛车手,为了一千美金参加比赛。不幸的是,他在比赛中发生了意外。在他将要死去的时候,他告诉身边的人说,请告诉罗拉,告诉罗拉我爱她,告诉罗拉不要哭,告诉罗拉,我对她的爱,至死不渝。

那个下午,还不知道赛车手是干什么的郑树成,一边听着留声机里的歌声,一边哭得稀里哗啦。

原来在爱情里不只有等不到,原来在爱情里还有句话叫来不及。

哭够了的郑树成提笔给陈罗拉写信,陈罗拉我爱你。然后认认真真把陈罗拉的地址誊了下来,封好信封,跑着到邮局去寄。

郑树成第一次觉得到邮局的路那么长。

8

郑树成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老妇人,一时间不敢确定她就是陈罗拉。那个已经多年没有音信的陈罗拉。

我们在整理母亲用过的东西时,发现了您和她的通信。陈罗拉的女儿说。抱歉阅读了你们的私人通信。

郑树成摇摇头表示没关系。

不知道为什么,根据日期显示,自从母亲来美国大概四年后,您和母亲的通信就中断了。看得出来母亲很重视这些信件,这些年来一直保存得很好。

陈罗拉到美国的第四年,也就是郑树成最后几次收到陈罗拉的来信那一年,也就是郑树成开始自学英语的第四年。

郑树成的父亲从田垄上摔了下来,从此便一病不起,郑树成把父亲接来城里将养。多了一张嘴吃饭,又没有别的收入来源,郑树成的生活变得有些捉襟见肘。

不得已,郑树成开始动用自己四年来的积蓄,那些攒下来为了将来能去美国的钱。

郑树成想要亲口告诉陈罗拉,他爱她。这样,陈罗拉就不能视而不见了,就像她没有回应郑树成写的第一封信一样。

郑父自感时日无多,想在走之前,亲眼见到郑树成娶媳妇进门。

郑树成抽了一宿的烟,终于鼓足勇气,打算告诉父亲,自己爱的是陈罗拉,除了她,自己不会娶别人。

但郑树成突然收到了陈罗拉的来信。信上说,郑树成,我要结婚了。祝一切都好。

郑树成又抽了一宿的烟,最后回了八个字。

我也是,祝一切都好。

郑树成记得陈罗拉来信上的日期是1983年7月24日,也就是从那天起,郑树成和陈罗拉,再没有通信往来。

9

有一封信,从日期上来看应该是最早来的,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拆封。陈罗拉的女儿从大衣里掏出一封信,递给郑树成。

郑树成认得信封上是自己当年的笔记。拆开信封,却发现里面除了自己写的信外,还有另外一封。

一封陈罗拉写给他的信:

郑树成,我爱你。

爸爸跟我说了你家的情况,我想了很久,才决定用这种方式和你告别,希望你能原谅。

没有回你的第一封信,因为那个时候,不知道我们各自的未来在哪里。如果有一天,我们能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你亲口对我说,我爱你。

我一定会告诉你我也爱你。

可惜,天不总是遂人愿。

郑树成,我爱过你。希望你一切都好。

原来你看到了那封信的,郑树成心想。

病床上的陈罗拉呼吸很轻,几乎听不到。郑树成看向她,好像看向一个就要消失的秘密。

Tell Laura I love her.

告诉罗拉我爱她。

Tell Laura I still love her.

告诉罗拉我还爱她。

爱上一个人,所以一直一个人

也许对有的人来说,爱情并不需要证据,因为思念不会说谎。

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关系搬到了上海。全新的环境,让我对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好奇。

不过,最让我奇怪的是,在我窗前总能看到一个老太太,每天早上拿着一个小凳子,提着一个保温壶,走到巷子口,就在那里静静地坐下,一直坐到天黑。第二天一大早,又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壶,重新来。

就这么持续了十多天之后,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

我走到巷子口,跟老太太攀谈起来,老太太叫娟姨。

我问娟姨,你在这儿等谁吗?我看你都等了十几天了。

娟姨人很和善,打开她的保温壶,给我倒了一杯。

我接过一看,原来是绿豆沙,尝了一口,满是淡淡的绿豆香味。

我一边喝着绿豆沙,娟姨一边给我讲起了她的故事。

第一句就让我有点吃惊。

娟姨说,我不是等了十几天,我已经等了几十年了。

四五十年前,娟姨才二十多岁,那时别人还叫她阿娟。

当时,阿娟的父亲在郊外工作。一天,她带着做好的绿豆沙送给父亲,却在半路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画家。

画家架着一个画架,看着一片油菜花,不停地涂涂抹抹。

阿娟停下了脚步,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谁知这个时候,画家脚一软,直接晕倒在地。

阿娟赶忙走近一看,原来在烈日之下曝晒太久,画家中暑了。

阿娟把他拖到树荫下,扶着他的头,给他喂绿豆沙消暑。第一次,阿娟离一个男人这么近,她发现,原来男人的睫毛可以这么长,比自己的还要长。

过了一会儿,画家终于缓过来,他说,这是他喝过最好喝的绿豆沙。

为了表达感谢,画家表示要给阿娟画一幅画像。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画家每天都会带着画架画笔,阿娟每天都会带着绿豆沙,相约在油菜花地边。

也许是出于一种默契,这幅画的进度异常缓慢。

两人更多的时间都拿来聊天,画家给阿娟讲他四处游历的见闻,阿娟给画家讲她从小到大的糗事。

两人每天分手前,都会相约第二天再接着在这儿见面,继续画画。

但有一天,画家说,明天不用在这儿见了,这幅画完成了。

阿娟难掩失望。

画家接着说,明天这幅画我会带去你家,作为给你提亲的礼物。

阿娟一听,娇羞地点头。

这晚,阿娟整夜未眠。

第二天,阿娟提着画家爱喝的绿豆沙,在约定的巷子口等了他一天。画家没来。

阿娟想,一定是因为下雨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路上摔跤了,他才没来;

一定是因为有事耽搁了,他才没来。

他明天一定会来。

所以之后的每一个明天,阿娟都拿着个小凳子,提着绿豆沙,继续等他。

没想到一转眼,快五十年过去了,阿娟也变成了娟姨。

我听了这个故事,很感动,当场跟娟姨表示,只要我有空,我就来陪你等,让你不无聊。

娟姨笑了笑,说,没事,想着他就不无聊。

这天,我觉得心里暖暖的,没想到这么传奇的爱情故事,竟然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之后的一个周末,我去陪娟姨等画家,我翻看着小说,她则一直痴痴地看着前方。

等晚上我跟娟姨分别,自己回家的时候,突然一个邻居大妈把我给叫住。

大妈说,你是不是又听娟姨说她的爱情故事了?哎,你别信她的那些胡话。

我很诧异,大妈接着说,我认识她好几十年了,这娟姨呀,年轻的时候,长得并不漂亮。二十多岁的时候,同年纪的姑娘都结婚当妈妈了,都没有一个男人看上她,更别说上门提亲了。后来,她的妹妹都出嫁了,碍于情面,她总撒谎说有这么个未婚夫,但几十年了,人影也没见着一个。

这时,我才知道,周围的邻居早就把娟姨的等待当成一个笑话。

我有点替娟姨不值,想要反驳,却看到娟姨的妹妹就站在不远处,看来已经听到了一切。

我想娟姨的妹妹自然会维护娟姨,没想到她却默默走了,似乎在默认邻居的说辞。

难道娟姨真的是骗人?

从此以后,我还是会看到娟姨拿着小凳子,提着保温瓶,走向巷口的背影。

但我却再也没有陪她等那个所谓的“未婚夫”了。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一年,我们这片区要拆迁了。

陆陆续续,我们都搬走了,整个小区只留下了一个钉子户。

娟姨。

不管地产商开出什么样的条件,她就是不搬。

就算推土机都开到家门口了,她还是不搬。

后来,娟姨的妹妹要跟着子女一起移民去美国,想带着娟姨一起出国居住,也来劝她。

但娟姨还是摇摇头,说,我跟他约好了,要在这儿等他回来。就算推土机从我身上碾过去,我也不搬,万一他找不到我怎么办?

“他不会来找你的!他根本就不存在!”娟姨的妹妹一气之下,脱口而出,“你不要再骗自己了。”

娟姨反驳道,我没有……我没有,你是我妹妹,你还不相信我吗?

娟姨的妹妹难过地说,我知道你没有撒谎,因为这些都是病呀。

娟姨的妹妹告诉了我们真相。

那一年,战争爆发了。她们一家人往城郊逃难,慌乱之中,娟姨从山路上摔了下去,滚到山下,头撞到了石头,伤了脑子。醒来之后,就开始胡言乱语,跟大家说她有未婚夫,要等她未婚夫。

本来妹妹也想劝劝她,告诉她真相,告诉她这只是她的臆想和幻觉。但是在战乱中她们失去了爹娘,她妹妹也早就嫁了人,而她孤家寡人一个,有个念想也好,便随她去了。

但是没想到,这个幻觉五十年了还没醒。

现在,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姐姐守着一片废墟,一个虚无的幻觉过完最后的人生。所以,她告诉了娟姨真相。

娟姨失神一样地摇头,说,不可能,不可能……

她妹妹问她,你说你有这个未婚夫,你有什么证据吗?照片?书信?信物?你除了编造的回忆,还有什么?

娟姨想了好久,但她确实拿不出一点证据,她最后无力地坐下,喃喃自语,是病,是幻觉……

说着说着,娟姨突然泪流满面。

这一刻,娟姨发现她等待了半辈子的,是病,是幻觉,而不是爱情。

当天,娟姨就跟着妹妹搬走了。

从此,我跟娟姨再也没有了联系。

又过了两年,已经到了1994年,我因为办事恰好路过曾经的住处,一时间很怀念,便下来走走。

这里早已改建成高楼,但走过曾经的巷口,我还能清晰地想起,娟姨以前就是走到这里,然后坐在她的小凳子上,抱着绿豆沙,眼巴巴地等上一天。

但如今,这里早已空空如也。

娟姨的梦醒了。

我正欲转身离开,突然一个穿着干净整洁西装的老先生出现在我的眼前。虽然年事已高,但仍是文质彬彬,手上拿着一幅用牛皮纸包好的画作,站在巷子口,四处张望。

我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他,却又好像见过他很多面。

我不愿意去相信,直到老先生问出这一句,你认识阿娟吗?算起来,她现在也该七十了。

老先生拆开牛皮纸,露出那幅油画,画上是二十多岁少女模样的阿娟,一双眼睛似乎会发光,嘴角上翘,灵气逼人。

别人说娟姨年轻时一点也不好看,但在他的笔下,娟姨是最美的。

这一刻,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那个画家,娟姨的未婚夫。

他是真实存在的人。

当年,他本来第二天要去提亲的,谁知道老家已经爆发了战争,他打算安置了家人再来接娟姨,哪知道一路逃难,离娟姨越来越远,最后去了台湾,他始终未娶,一直盼着回去接娟姨,但最后过了几十年,才终于能第一次重回故土。

他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这里。

但他不知道,娟姨已经搬走了,已经出国了。

我同情他。

我更同情娟姨。

因为陪伴她几十年的并不是幻觉,而是真正的爱情。

曾经有个人真心爱过她,但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但是因为她拿不出所谓的“爱情证据”,她输给了我们的“言之凿凿”。我红了眼睛,准备告诉老先生这一真相,正张口的时候,却看到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一手提着小凳子,一手提着保温瓶,向我们走来。

娟姨!

原来她没走,她还在这里,她还在等待。

她怀疑过,然后,选择了相信。

也许对有的人来说,爱情并不需要证据,因为思念不会说谎。

娟姨走近了,发现了老先生。

五十年后,两位老人终于见着了彼此。

两人对视着,我能预想到,之后会是多么感动人心的拥抱和痛哭,因为这值得惊天动地,值得撕心裂肺。

娟姨终于开口了。

娟姨问,怎么来这么晚?

老先生说,对不起,路上有事耽搁了。

娟姨给老先生倒上一杯绿豆沙,说,这么热的天,快喝吧。

老先生把油画递给娟姨,说,你看看,满意吗?

两人没有哭,没有闹,平静得仿佛她只等了他,五分钟。

两人没有寒暄,没有客套,熟悉得仿佛他们昨天刚分开。

如果爱情需要证据的话,我想,这就是。

或许你的爱情需要蛛丝马迹,需要步步推理。

但有些人的爱情,并不需要。

爱就是爱,无法解释,也无法抗拒。

对于娟姨,她甚至不在乎时间。

当爱没有证据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怀疑,她都选择坚定。

即便她老了。

“我不是在等爱情,我是在等你。”

一个叫大齐的男人期待去死

豆沙曾经说过,恐惧会战胜爱情。

那什么可以战胜恐惧呢?

爱情可以吗?

可以的。

大齐生病了。

因为长期熬夜工作,他疲劳过度,低烧不断,被勒令留院观察。

一开始,大齐很不爽,心心念念着自己的奖金要泡汤。

但是入院第二天,他就开始感谢这场病生得真是时候。

多亏了它,他才能遇到豆沙。

大齐住院那段时间,正好赶上了欧洲杯。

大齐是AC米兰的铁杆粉,每天凌晨,他都偷偷从病房溜出来,跑到一楼大厅,跟输液的人一起看球赛。

输液大厅里,每个人都无精打采,除了大齐,没人在认真看球赛。

球队进球了!大齐欢欣雀跃。

球队丢球了!大齐懊丧不已。

球队赢了!大齐激动地跳起来。

角落里一个小小的人影,也跳了起来。

是豆沙,她也在看球赛。

豆沙打量着大齐手中紧握的小队旗。

大齐看着豆沙蓝白条纹的病号服。

深夜,输液大厅里,两个AC米兰的铁杆粉丝病号,激动地拥抱在一起,庆祝着球队的胜利。

豆沙脸小小圆圆的,经常戴着一顶帽子,懒洋洋地坐在庭院的长椅上晒太阳。

她也是医院的病人,住在住院部五楼。

而大齐,住在六楼。

他们只隔了一层钢筋水泥,但这五楼和六楼,是人间和地狱的差别。

六楼,住的是感冒、肺炎之类的病人。

五楼,住的是肿瘤患者。

豆沙是肿瘤患者,恶性的。

因为化疗,她没有头发,所以总是戴着帽子。

她瘦得可怕,一米六五的身高,脸只剩巴掌大。

豆沙很得意,说,脸小拍照超级棒,我跟谁合照,就艳压谁。

大齐觉得豆沙特别逗,特别萌。慢慢地,两个人越来越熟悉。

他们经常聚在一起看球赛,一起溜出去找吃的。

他们喜欢斜靠着庭院的长椅,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大齐给豆沙讲自己工作的事,豆沙给大齐讲她癌症病房里的人和事。

豆沙说,癌症病房里,最不缺的就是故事。

一个肺癌患者,被预言只有三个月寿命,却坚强地活了四年;

一个医生,做了一辈子的手术,最后得了胰腺癌,成了患者;

一个小姑娘,准备结婚了,却得了淋巴瘤,曾经山盟海誓的未婚夫,在确诊的第三天,就消失了。

大齐说,小姑娘怪可怜的,应该很难过吧。

豆沙笑着耸耸肩,问,你看我像很难过的样子吗?

大齐一愣,反应了过来。

大齐替豆沙打抱不平,说,那个畜生,要是我见到他,我帮你打他。

豆沙说,算了,恐惧是会战胜爱情的。

一天,大齐习惯性坐在庭院的长椅上,懒洋洋地晒太阳,等豆沙。

但那一天,豆沙没来。

大齐第二天继续等,豆沙还是没来。

大齐慌了,偷偷跑到五楼病房去找豆沙。

然后,没有找到。

他坐在庭院的长椅上,等了三天、四天、五天……豆沙依旧没有出现。

大齐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

第八天,在大齐坐在长椅上,满心绝望的时候,豆沙终于出现了。

豆沙更瘦了,脸色更差了,但是笑容满面。

她跟大齐解释,自己前几天病情有点反复,所以没办法来见他……

她没有说完,就被大齐抱住了。

大齐哽咽着说,我以为你死了。

豆沙愣了一下,笑着说,我没这么容易死……

大齐说,我喜欢你。

豆沙愣住,不说话了。

大齐说,你没出现的日子,我很害怕,我想了很久为什么,我想是因为我喜欢你。

豆沙不说话。

大齐问,豆沙,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豆沙说,不愿意。

大齐愣了一下,追问,你不喜欢我吗?

豆沙沉默。

大齐继续问,你觉得我不够帅?其实我只是生病了,脸色不好。还是,你觉得我不够有钱?但我可以很努力,我工作很拼的……

大齐紧张得语无伦次,豆沙突然打断他,说——我是癌症患者。

大齐不说话了。

在疾病的面前,外貌不是问题,家世也不是问题。

在医院,三教九流聚在一起,穿上病号服,阶级重新划分。

有些人是健康阶级,有些人是亚健康阶级,而有些人,是死亡阶级。

大齐和豆沙面对面站着,却觉得两人之间像隔了一条大峡谷,他们分别在峡谷的两岸。

他跟豆沙,是生跟死的问题。

豆沙开始躲着大齐。

大齐失恋了,整天失眠,吃饭也没胃口。

本来已经好起来的病,开始反复。

最后,大齐晕倒了。

他醒来的时候,家人围坐在病床旁,眼睛红红地看着他。

大齐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他得的根本不是肠胃炎,而是……胃癌。

大齐一下子蒙了。

什么失眠,没胃口,病情反复,才不是因为失恋,而是因为生病。

他回过神来,特别愤怒。

一定是医生误诊,自己身体一直很好,怎么可能呢?

然后是特别伤心。

自己二十七岁了,还没好好谈过恋爱,还没结婚生子呢。

最后是特别高兴。

如果自己也得了癌症,是不是,豆沙就愿意跟自己在一起了?

大齐冲去五楼找豆沙。

豆沙躺在病床上,看上去又瘦了。

看到大齐,豆沙有点惊讶,又有点难堪,因为她刚做完治疗,整个人憔悴而狼狈。

大齐看着有些窘迫的豆沙,把自己的诊断书递给了她。

豆沙接过来,瞪着“肿瘤、恶性”两个词发愣。

他笑着问豆沙,现在我们是一样的人了,我们可以在一起了吗?

大齐的笑里,有一点小嘚瑟,潜台词是,你现在没借口拒绝我了吧。

豆沙哭了,说,傻×,你有什么好高兴的。

大齐突然就不笑了,说,其实我有点怕。

豆沙抱住大齐。

大齐接着说,但是有你在,我就没这么怕了。

大齐也住进了五楼,住进了传说中的癌症病房。

他见到了豆沙故事里的人,他也开始拥有自己的抗癌故事——年轻小伙为爱伤身,勇得胃癌,跟心上人终成眷属。

豆沙和大齐在一起之后,半夜依旧一起看球,但一起吃饭变成了一起化疗。

大齐也开始脱发,他戴了一顶跟豆沙同款的毛线帽。

大齐也开始化疗,短短两个月,他瘦了三十斤。

大齐很得意,每天跟豆沙合照都说,我的脸现在也很小了,你别想着合照可以艳压我。

一天合照完,大齐问豆沙,你之前和那个渣男订的婚纱和酒席,不能退了是吗?

豆沙点点头。

大齐说,那要不我们结婚吧,别浪费了。

豆沙有点迟疑。

大齐把合照往豆沙面前一放,说,你看我们多般配。

豆沙看着照片里的两个人,谁也不艳压谁,像两根豆芽菜。

真般配,豆沙笑了。

她点点头,说,好,我们结婚吧。

大齐和豆沙领了结婚证,高高兴兴地摆了酒席。

他们结婚那一天,癌症病房里所有能走路的患者都参加了。

一群光头的人,坐在酒店大堂里,高兴地唱歌、喝酒、闹新娘……玩得比其他人都欢。

那一天,没有哭泣,没有沮丧,也没有死亡的恐惧。

他们开心地参加着朋友的婚礼,像正常人一样。

婚礼结束后,他们回到医院,又成了普通的癌症患者。

他们的日常娱乐是,比拼谁今天状态好,谁吐得少……

他们畅想的未来是,以后谁先死……

豆沙想了想,说,我想后死。因为我怕死的时候还要担心你。还有,我怕我死的样子太丑了。

大齐一拍手掌,面露喜色。

他说,刚好,我想先死,因为我不敢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

连这种问题都这么契合,大齐很高兴。

也许是因为看得见终点,所以他们从来不舍得把时间浪费在吵架上。

他们越来越甜蜜,过得比99%的小夫妻都幸福。

幸运的是,经过几次化疗,大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

而豆沙,还等到了合适的骨髓,可以做移植。

大齐觉得,上帝是公平的,他们是幸运的。

他们生病把人生中的霉运都用光了,所以接下来,他们遇到的都是好事。

大齐问,要是我们都活下来了,干些什么好?

豆沙想了想,说,找一套带花园的房子,种点花,养条狗,早上工作,晚上回家,跟你谈谈心,吵吵架。

大齐说,真好,那我们都要活下来。

豆沙开始做移植手术了。

大齐开始东奔西走,他在郊区定了一套带花园的小房子,等豆沙手术结束,就搬进去。

豆沙的手术结束了。

大齐把房子退了。

豆沙出现了强烈的排异反应,在坚持了二十二天之后,离开了这个世界。

本来想后死的豆沙,先离开了大齐。

本来想先死的大齐,孤零零地留在了这个世界。

大齐退了房子后,一直住在医院。

他最常做的,就是坐在长椅上发呆,想念豆沙。

但他没有孤独太久,癌细胞在他体内炸开了花,他迅速衰弱,他再也没有力气下楼了。

在豆沙离开自己的第五十六天,大齐也离开了。

很多人觉得他们悲惨,但他们不这么认为。

他们很爱很爱对方,他们恋爱,他们结婚,他们相伴着慢慢走向死亡。

他们有一段幸福的人生,只不过比常人短了一点而已。

除此之外,都很完美。

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大齐笑着说,以前很怕死,但现在想着有人在等自己,就没这么怕了。

豆沙曾经说过,恐惧会战胜爱情。

那什么可以战胜恐惧呢?

爱情可以吗?

可以的。

我爱你,骗你的

因为你不爱我,所以不敢说爱你。

害怕我的爱,在你面前,无所遁形。

害怕我的爱,对你而言,已是多余。

***

我是大宇。

如果你要问我,人生最戏剧性的一刻是什么时候?

我会回答是现在。

我赶时髦去做专车司机,结果接到了一个乘客。

她是我多年未见的前女友林子。

我们对视片刻,我说,好巧。

林子说,是啊。

她上车后却说要更换目的地,于是我问,去哪儿?

林子顿了几秒,说,民政局。

好吧,现在才是我人生最戏剧性的一刻。

上车后,我故作轻松地问,你在民政局工作吗?

林子说,不是。

我顿了顿,问,离婚?

林子说,结婚。

我沉默,等了很久,希望她的后面能接一句“骗你的”,然而她没有。我鼻子有点发酸,上一次见面,她的结婚对象,好像应该是我。

我对林子是一见钟情。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一次舞会上,她坐在角落,不是很漂亮,披肩长发、杏仁眼,但我看着她的眼睛,觉得可以从里面看到我跟她约会、交往、结婚、生子、变老。

一见钟情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见面,就已经擅自在脑海里跟她过完了一生。

于是我走向林子,问,你为什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林子表情有点淡淡的忧伤,她说,我有先天性腿部缺陷,无法站立。

没想到是这样的答案,我不知道该怎么管理我的表情。

看到我尴尬的样子,林子调皮地笑了,她说,骗你的。

我一愣,啊?

林子说,其实,我在躲我的前男友,他在台上跳舞。

我看着台上跳得起劲的男生,莫名有点嫉妒。

林子说,骗你的。

我说,啊?

林子哈哈大笑,说,坐在这儿就是坐在这儿啊,哪有什么为什么,你又是为什么站在这里的?

在林子的面前,我像个傻×,一时气血上涌,冲口而出,我是因为喜欢你啊。

林子不笑了,只是看着我,在我尴尬得想要落荒而逃的时候,她说话了。

她说,那我们在一起吧。

我沉默了很久,没有等到她的“骗你的”。

我问,你是不是忘了说后面一句?

林子没有说话,只是亲了我一口。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们跟其他情侣一样,约会,吵架,再和好。

我们跟其他情侣不一样,我从不说谎,林子总是说谎来逗我。

开始我手足无措,慢慢地,我也熟悉她的套路了。

有一天,林子跟我说,我要出国,我们可能要异地恋了。

我头也不抬,帮她接,嗯,骗我的,我知道。

林子半天不说话,我抬头,看到林子咬着牙,默默流泪。

这次是真的。

林子因为工作调动,去国外进修,归期不定,可能一年,可能两年,可能很多年。

决定去国外之后,林子变得有点担忧。

半夜醒来,我看到林子还睁着眼睛看着我。

我问,怎么了?

林子说,睡不着。

我看着她不说话。

林子笑了笑,说,骗你的,我不是睡不着,我只是想趁还有机会,多看看你。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林子,我握住她的手,说,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林子说,不要。

我有点气馁,问,为什么?

林子说,因为临别时候一时脑热的承诺都像安慰,可信度太低。

林子说,我们分手吧。

我一惊,问,为什么?

林子坐起来,笑嘻嘻地说,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回来,我怕耽误你找下家。

我送她去机场,我对她说,我会等你的。

林子说,等我回来,下一次见面,我们就结婚。

我一愣,说,你上次明明说才不跟我结婚!

林子说,骗你的。

我问,哪一句?

林子笑嘻嘻地说,等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再告诉你。

不管她有没有骗我,但是我一直在等她。

没有等到她回来,我就因为父亲生重病回了老家。

父亲去世,家里垮了,我要以一己之力,撑起整个家。

因为太忙太累,因为有时差,我们渐渐地,断了联系。

听说林子回来了,又出国了。

就这样,我们再也没有见面。

按照约定,我们的重逢,应该是去结婚。

而现在,她却是要去跟别人结婚。

我苦笑,看来临别时候一时脑热的承诺都像安慰,可信度太低。

在车上,我问她,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林子微笑着说,我过得挺好的,你呢?

我说,那就好,我也要结婚了。

说完,我在心里默念,骗你的。

林子长出一口气,重复了一遍,那就好。

我把车停靠在民政局门口。

我对林子说,祝你幸福。

林子点点头,说,我会的,你也是。

我看着林子的背影走入民政局,离开。

我想,这段感情终于有一个结局了。

***

我是林子。

我上车,看到大宇。

大宇对我说,好巧。

我说,是啊。

巧什么巧,我从国外回来,辗转打听,终于知道大宇的现状,在大宇家门口蹲点刷单,终于坐上了他的车。

大宇是我的前男友,我无比信任他。

我因为工作调动去国外进修,我离开的时候,因为不敢耽误他,所以提出分手。

大宇笃定地说,我会等你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出来的话,我都相信。

我们很多年没有见,但是,我始终相信,他在等我。

我们的爱情,一直是未完待续。

今天是我们分别后的第一次重逢。

按照上次的约定,我们应该去结婚。

于是我上车,对他说我要去民政局,去结婚。

我已经想好了,他的问话和我的回复。

我想,如果他问我跟谁结婚,我就说你。

我想,如果他问我能不能复合,我就说,我们结婚吧。

我想,如果他问我,上次见面我哪句是真的,我就用行动证明,结婚是真的。

结果他问我,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我说,我过得挺好的,你呢?

他说,那就好,我也要结婚了。

原来是这样,原来他要结婚了,原来他并没有等我。

我苦笑,看来临别时候一时脑热的承诺都像安慰,可信度太低。

我说,那就好。

有些人说谎,是因为不在乎你。

有些人说谎,是因为太在乎你。

因为你不爱我,所以不敢说爱你。

害怕我的爱,在你面前,无所遁形。

害怕我的爱,对你而言,已是多余。

离开的时候,大宇对我说,祝你幸福。

我说,我会的,你也是。

说完,我在心里默念,骗你的。

我想,这段感情,终于有了一个结局。

与初恋结婚的概率是1%

因为遇见你,我有了面对复杂人生的勇气。

因为遇见你,我有了笑对颠沛流离的能力。

因为遇见你,我有了无条件相信自己的底气。

谢谢你,初恋。

能够与初恋结婚的概率是1%。

今天是我的婚礼,我要结婚了。

婚礼还有半个小时就开始了,司仪在忙着背词,新郎在外面接待宾客,而我作为新娘,肩负着整个婚礼最崇高的使命——惊艳全场。

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已经在化妆室坐了三个小时,化妆师一边给我扑粉,一边说,你的皮肤真好,就是额角有块疤,我给你再遮遮。

我摸着额角,心想,还不都是他的错。

高三开学第一天,来了新同学,是我们学校的活化石,连续留级好多年的高三钉子户。

他叫徐铁侠,因为在这儿上高中上了六年,绰号六叔。我们恭敬地喊他六叔。

徐铁侠大手一摆,说,唉,六叔已经是过去时了,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七叔了。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七叔考了年级倒数第三。

他脸色有些难看,一拍桌子,说,×的,以前都是我考倒数第一的,现在竟然有人比我的分还低!

我上过这么多届高三,你们这一届是最差的。真是一届不如一届。

上面这句话把我给逗乐了。

不久后的一天,我起晚了,在路上狂奔,突然一辆自行车“欻!”一声停在我身边,是七叔。

他开口对我说了第一句话,上车,我带你。

我上了他的车,觉得他虽然成绩差,但还蛮热心的。

五秒后,车翻了。我的头磕在了石阶上,去医院缝了三针,最后留下了一个小印记。

七叔说,我要对你负责。

我说,怎么负责?

他说,我做你男朋友吧。

你他×害我破相还敢调戏我,想做我男朋友,没门儿!

我怒了,为了让他彻底死心,我直击他的痛处说,我可不想跟一个永远的高中生谈恋爱。

从此,他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我的目的达到了。

高考结束,我顺利考入了一所武汉的985,入学的时候,我环顾四周,发现很多帅哥,正在憧憬和他们其中的一位或者几位展开恋情,突然一辆自行车“欻!”一声停在我身边,是七叔。

他说,上车,女朋友。

丫的居然也成了大学生。

我不禁怀疑当今高考制度有问题,是不是扩招得太厉害了?

我没理他,转身准备走人。

七叔说,带你去吃全武汉最好吃的热干面。

一听到吃的,我腿就软了,情不自禁坐上了他的自行车。

一起吃遍了武汉小吃之后,我们成了彼此的初恋。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喜欢我。

他说,你记得我们摔车那次吗,你明明腾个手就能护住脑袋,你偏要护住手里咬了一口的包子。在地上滚了两圈,包子馅一点都没掉出来。我是被你为了吃死都不怕的大无畏精神所打动。

嗯,他果然是被我的美貌打动的。

化着妆,伴娘说,哎呀,你流鼻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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