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情非得已,放下也是
/1/
几天前老朋友来上海,陪他喝酒。他喜欢一个女生九年,从初中到大学。
那时台湾偶像剧正火,我们都揶揄他,公主和王子迟早奔赴一地鸡毛的家庭生活,你这千年骑士要住到人家地下室去守护一辈子。
学生时代他坐在女生后排,关怀备至。
她吸气抱怨“肚子疼”,他马上冲进小卖部买红糖水加一包卫生巾,我们都叫他大姨妈骑士。
女生各种明言暗示,他们之间不可能。她生性喜欢扑朔凛冽的冬天,而他像温墩的夏。
他早早接受结果,断了拥有她的念想,却不能阻止自己继续对她好。
放不下她。
像执拗的马拉松运动员,终点的红线不知所终,他依然不顾雨打风吹地跑下去。
上大学后两人天各一方,他不能坐在后排小心翼翼揣测她的需要。但没事,还有朋友圈。
观察她的动态。见她心情不好,要么打电话安慰,要么直接乘飞机来陪她吃喝玩乐,为此累死累活做好几份兼职。
怕她顾忌,一遍遍解释:“我早就把你当妹妹了。”
在我心里,这种不计结果的付出太煎熬,像夸父追不到的日,精卫填不满的海,西西弗斯推不完的巨石。
上一次分别前,他说:“我注定要做一辈子小人物啊,唯一让我身形高大的,就是这份爱,我怎么能放下。”
这次见面,我说:“老规矩,快聊聊你们的事,给我提供写作素材。”
他托腮,挠头,过了一会儿,打着哈欠说:“最近忙着考研,没顾得上她。”
我说:“太好了,你一定是不喜欢她了。”
他惊诧地说:“怎么会!”
我托着酒杯朝他鬼魅一笑,他一拍大腿:“你别说,好像真的是。”
他慢慢挖掘线索。
几天前钱包被偷,丢失了两人最后一张合影,好像也没怎么惋惜。
今年她过生日,他忘了买礼物,忘了定时在零点送祝福。
手机内存不够,自然而然翻到相册顶部,把她的照片删掉。
他咽下一口酒,说:“原来我早就放下了,只是到今天才发觉。就连刚才喝长岛冰茶,都再也想不起她的样子。”
喜欢是情非得已的,就连放下也是。
柴火耗尽,再猛烈的火光都会暗淡,再滚烫的沸水都会成为平淡无奇的凉白开。
哪怕在感情面前放下得失心,我们依然是无力的弱者。他不仅无力在她的内心安营扎寨,时间过去,他甚至无力阻止她在自己的内心全线撤离。
他不想放下她,终究还是放下。
/2/
继续出卖我第二个老同学。
她本来和男朋友谈着四平八稳的恋爱,对方突然要出国,而且全家都有移民的打算。
在前程面前,感情当然要让路。
最虐心的分手,就是依然相爱。前一个月,他们二人在朋友圈开展激烈的“比惨大赛”,一个黯然借酒消愁,另一个独自看爱情悲剧流泪到凌晨,一个发“触景伤情”,另一个感慨“物是人非”。
有次和她吃烤肉,我手忙脚乱地烤,她盯着桌上的五花肉突然泪崩:“我已经好几年没烤过肉了,跟他在一起,他从来都不让我动手。”
唉,都搞成这样了,干吗要分手呢?
老同学十分倔强:“我们都是理智的人,这是为双方的未来负责。”
我说:“真的负责,就不是作践自己昼夜颠倒给对方展示颓废,而是让他放心,告诉他你会慢慢放下,会一个人过得很好。”
她擦着鼻涕说:“道理我都懂,你行你上啊!”
过了半年,男生回国,我们几人聚在一起唱歌,她也在。
散场后她跟我说:“当时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忙着回微信,连打量他的念头都没有。他是一本书,翻到一半戛然而止。虽然遗憾没有读完,但我要去读另一本了。”
我问她是怎么放下的。
“每天提醒自己,我能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忘记他。”
/3/
去年在北京,陪闺密从学院路走到霍营,为了吃一盘荠菜饺子,睹物思人,纪念她男朋友。她把饺子夹起来,又放下,掩面唏嘘,反反复复。
吃了两个小时。
我说:“如果他重新追你,你还想不想和他在一起?”
她头也没抬,说:“不想。”
“为什么啊?”
“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我也不是原来的我了,还怎么在一起?”
“那你还跑来纪念,够矫情的。”
闺密摇头,没说话。
回家后,她发了条更矫情的朋友圈:“只有你心里住进一个人,有牵挂,放不下,你才是不孤单的,哪怕他的背影再也不会出现在你期许的明天里。”
她把我惊醒。
我发现自己心里正是空无一物,静如坟场。
那些年趴在床上流的眼泪,揪住的衣角,回味上千遍的短信微信,想触碰又收回的手,写好又撕掉的情书……都被狗吃了。
那首诗写得真好: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放下所有人了,柔软的易碎的自己就不见了,换上一副坚硬面孔穿过情侣簇拥的街头,读悲情小说再也挤不出一滴眼泪。去KTV唱情歌没有任何指向性,用颤音唱着虐心的歌词,脑子里想象不出任何人的脸。
回忆失焦,心事空荡。
追溯不清是从哪一刻放下的,灰尘蒙盖掉所有逃脱的脚印。曾以为放下每个人都是一场仪式,比如删掉所有照片短信,比如拥抱过后郑重话别。
没想到,匆匆忙忙的,他们都不见了,像夏天茶几上蒸腾的水。
这样也好。
放下故人,就是放下所有脆弱,放下软肋。从今往后,没有哪曲调子让你落泪,没有哪处风景让你感慨物是人非,你成了孤单傍身又刀枪不入的侠。
旁人羡慕你心无羁绊剑走他方,你笑笑,却想起那年凄迷的月光。
最好的状态,是天各一方,两两相忘
认识他,缘于在网上看他的文章。他写故乡,清新又忧伤,像旧人干一碗苦酒,唱一曲民谣。他给我写过一些书信,文笔太好,洗练又深沉。
分开很久以后,遇到阴仄的下雨天,我会把信掏出来读上一遍。不为怀故,只是应景。
分手后我们还保持联系,有次他说好像生了什么瘤,把我吓坏了,甚至想赶紧带一捆书和他喜欢的酸奶,去几百公里以外瞧瞧他。
不了了之。
他不知怎么把我拉黑了。但我把他留在星标好友里,隔段时间看到他换一次头像,有时是书房里一盏孤灯,有时是青草地里一头黄牛,或者一枚印章,一双布鞋。
还是没变。
时过一年,有一天突然又能看到他的朋友圈。
我傻傻地问他:“为什么拉黑我?”
他说:“大概曾想起什么心悸的事情吧。”
是吧,那就这样了,不然我还想得到什么答案呢?
我像沙漠中的旅人一头扎进淡水中一样,贪婪地翻着他的朋友圈。
一口气在他那儿恶补了不少诗词,他拍一株植物,也得写上:“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
下一场大雨,他说:“今日雨大如豆,击肉如笞,伞骨欲折,手足并乱,惶惶欲南渡。”
从没觉得这矫情,这就是他。
他从体制内辞职,进媒体,又赴京创业,失败后回归体制,现在有不少闲暇时间用来读书,像以前一样,手抄《资治通鉴》。
他一直想把那些故乡风物志整理出书,多年未果,已经搁浅。
他说:“看你这些年过得蛮好,热热闹闹。”
我说:“你还不是一样,青山不改。”
我们的性情交集越来越少,他松间采露,读史怀古。而我著文出书,偶尔还写鸡汤,野心勃勃。
我为他现在悠然自得的生活高兴,也为他的起伏波折遗憾,他同样也知道我经久摸爬的辛酸。
一笑释然。
像他说,活着活着,就没有不甘心了。
什么叫让前任后悔?
是光鲜的你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让他不可企及吗?还是让他懊恼当初没抓住你这只潜力股?
你的努力,你的不甘,你的蜕变,都只为你自己。
最欣慰的,是彼此毫无挂念,却心怀祝福,任他赴红楼,我奔西游。
唯一后悔的,是当初没多体会他的种种好。比如没多通读他几篇文章,没多收藏几眼他俊俏的模样。
最好的状态,是天各一方,心若止水,却在沉默中互诉衷肠,两两相忘。
不会聊天的人不许谈恋爱
在餐厅、咖啡馆这类场所,有时免不了要等人,这时观察四周,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很多情侣或者夫妻在一起吃饭喝茶,气氛多半是沉默的。等待上菜的间隙,各自捧起手机摆弄,或干脆发呆,然后动筷吃饭,或者给彼此夹菜,说些不咸不淡的话,比如“多吃点”。
也会看到一些赏心悦目的就餐拍档。眉眼之间,火花闪现,一人讲话,一人托着下巴陶醉地听,然后一起动筷子。长长的话慢慢说,甜羹淡饭不知不觉入了肚。
这样的画面真的太少。
其实,最终让一段感情陷入寡淡的,不是所谓的新鲜感尽失,而是双方相处时搜肠刮肚也无话可说。
要么双方的工作与兴趣完全不在一个领域,他在红楼,你在西游,就像异地恋,榨果汁一般榨干彼此的人生经历,就再也无法开疆拓土。
要么彼此不读书不看报不输入,生活单调乏味,脑中空白如纸。
所以过了热恋期,讲尽了酝酿好的情话,恋爱就变得越来越艰涩。
《奇葩说》有期话题是“婚前要不要啪啪啪”,“矮大紧”总结陈词时,说了这么一番话,我实在不敢苟同。
他说,除非两个人都是博士生的水准才能靠精神交流取得愉悦,普通人所有的约会都是前戏,只为了最后上床。
真心不是这样。
两个人文化水平都不高,就无话可聊了吗?我哥喜欢看秒拍,里面有一对东北夫妻,男人大金链子,女人大皮貂,极尽生野粗俗。但两人一唱一和,你说我逗,无时无刻不在讲段子,不在逗趣对方,永远不会无聊,愉悦得羡煞旁人。
这就是情投意合。
有次坐飞机,旁边坐着一对看似五十多岁的夫妻,两人在大聊尼采和叔本华,你一言我一语,虽有争执,但目光里全是享受。
还有次遇到一对年轻情侣,两人就“如果中了一千万该怎么花”这一重大问题探讨了一路,有趣极了。
这就是我想要的恋爱吧,聊诗词歌赋人生哲学也好,聊吃喝玩乐也罢,永远都有互动。
如果总有话可说,就算你几十年依然面对那一张脸,也永远不会乏味于跟他聊天,你们讲国际政治形势,讲存在主义作家,讲彼此新看的电影和小说,讲他写的诗,讲你对咸豆腐脑的看法……聊天就是分享,分享永远都会有新鲜感。
希区柯克的老婆阿尔玛讲了句特别感动我的话:“在一起那么多年,我的丈夫从未让我觉得无聊,我相信不会有很多女人敢这么说。”
相处不无聊,这就是我将来找男朋友的首要标准。
因为肉体或物质去爱一个人,真的会很痛苦。两人相处时总不可能一直抚摩对方的皮肤,亲吻的眼睛,把玩欣赏对方的身体。也不能一直买华裳名包,两人永远奔赴在刷卡的路上。
情侣总要肩并肩躺在床上,消磨一段睡前时光,相顾无言不知从何聊起的感觉太难堪了。
就算你们去威尼斯划船,去北极看极光,去最美的湖畔赏月,看着世上最美的景观却无法用语言交流感受,只能沉默散步,岂不焚琴煮鹤。
两人约会,吃遍珍馐美馔总会乏味,看完电影总要散场,其实约会的本质就是沟通。以后你们要面对的最漫长的游戏,就是赤条条地相处,用言语吸引对方,靠交流去构建你们二人之间的奇妙场域。一个真正的爱人,就是能和你言无不尽而意犹未尽的人。
多一点真诚,也多一点套路
我闺密江小花和她男朋友老马嚷着要分手。
还是我介绍他们俩在一起的,老马也是我的好朋友,人踏实善良,对感情绝对专一,就是适合细水长流的那种,而且长得也帅。
江小花的前男友花心玩劈腿,她刚从上一段感情的阴影里走出来,发誓今后对男朋友唯一的要求,就是专一。
两人一拍即合。
波澜不惊地相处了大半年,我本以为两人的关系十分稳定了,经常打趣他们说要不要毕业就结婚,没想到突然有了变数。
江小花说:“我根本就感受不到他的爱。他只顾埋头看书,我穿着新裙子在他面前晃,他即便瞥我一眼,也一句赞美的话都不说;上街他从不主动牵我的手,有时我主动牵他,他的手还软弱无力的,好像特不情愿;他从不给我拧水瓶,喝饮料时也不帮我打开插吸管;我跟他分享最新看到的八卦,他每次都不耐烦,连个‘嗯’都不回我……”
老马也一脸怨气:“不是说,‘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这世界充满爱’吗?我跟她在一起之后,根本没有正眼看过别的女生,我都这么爱她了,干吗拘泥于那些套路式的细节呢?瓶盖她又不是拧不动,她也知道我审美无能,就算我骗她说新裙子好看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谈恋爱绝对不用套路,这是我的原则。”
之前看《奇葩说》,黄执中和马薇薇的一次交锋让我印象特别深。
黄执中说:“原则就是用来坚守的,原则是让灵魂别具一格的所在。”
马薇薇说:“原则在爱情里,就是用来打破的。正是你愿意为我颠覆原则,愿意用与众不同的方式对待我,这才是爱我。”
“我今天吃药的时候看了一则新闻”,这个小测试火的时候我身边好多姑娘都在玩。这句话本身就是个刁蛮的陷阱,心智正常的姑娘当然不会因为你答错了这道题就要跟你分手,而我们为什么乐此不疲呢,因为大多数女生在感情里都缺乏安全感,希望一直能确保,自己是被爱着的。就像茫茫大海上航行的帆船,内心孤独不安,要有灯塔温暖厚朴的光芒追随,才有底气与勇气继续前行。
敏感有时是铠甲,有时也是软肋。但软肋的存在,也是因为爱啊。
没错,有时我们女生要的就是套路式的关怀。其实我们在意的不是“你的新裙子真好看”本身,也不是矫情得非要你帮忙插吸管,是希望生活里的一招一式,方寸之间,都能有爱的表达。
纵使你不能真的理解我们的裙子好看在哪儿,纵使你审美无能,我们仍然希望你能哄我们开心,因为藏在心里的爱太朦胧虚幻无处可寻,我们需要爱的证据。
老马愤愤说:“可是这些我也并不擅长啊。”
我说:“那你可以去学啊。”
老马又一次瞪大眼睛表示不解:“谈恋爱怎么还可以学呢,那不就不真诚了吗?你难道要我跟着PUA(泡学教练)走那种套路泡妞吗?”
老马的心态也代表很多男生吧,他们认为男女相处就应该顺其自然,专门习得的“技巧”就是不真诚,就是“套路”。
很多男生很排斥“技巧”这个词,甚至把它妖魔化了。其实除了恋爱,就连人际交往中的沟通,也是需要技巧的啊。
其实这跟虚伪无关,只是能帮你尽快进入女生的世界。去学习如何和女生相处,并非速成一套浮夸的手段,只是让你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站在她的角度思考问题,她来大姨妈时不再用“喝热水”来敷衍,而是体谅。
知乎上广为流传的恋爱优质答案不胜枚举,比如“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男朋友”“如何哄女朋友开心”“如何维护长期的恋爱关系”……我想象着,那么多男生趴在电脑前小心翼翼读这些答案,暗暗决定要成为更优秀的男朋友的样子。
这么做的动机,都是因为爱啊。
我喜欢你顺手接过我拎的东西,帮我开车门,偶尔送花给我,夸我的新发型,日复一日说情话,倾听我的生活……
因为,只有你真诚爱我,才愿意用所谓的“套路”取悦我啊。
喜欢你,但与你无关
那天有人问我:“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什么感觉?”
讲讲我的故事吧。你可能会在故事里,看到你自己。
故事里的自己,像顾城写的:“小巷,又弯又长,没有门,没有窗。我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
他是大我几届的学长,之前仅有过匆匆几面之缘。
秋天到了,复旦光华楼草坪前的夏天迟迟不肯离去。夜晚我骑车经过,看着草地上滚来滚去的孩子们,有些妒羡。回头,突然撞见他。
穿红格子衬衣的他在低头摆弄手机,光屏照亮他的娃娃脸,还有那双眼睛,让我想到外婆蒸的馒头上插的大红枣,亮晶晶,香喷喷。
其实,我更想俗气地说,他好帅。
坐在台阶上聊了会儿天。明明长一张小鲜肉脸,却拿一副老学长的语气说话。聊大学四年规划,聊他在复旦的恋爱史,云淡风轻地提起他屌炸天的创业往事。语速堪比爆米花机,而且多线程作业,竟然边聊天边低头回了好几封工作邮件!
十几分钟后,他接到电话匆匆离去。
“相信我,过几年你会优秀得让人遥不可及。”末了,他竟拍着我的肩膀来了句丧心病狂的语重心长。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上帝派给我的馊鸡汤大厨。
按计划本该去健身的,我却一个人在台阶上坐到深夜。
大概草地上孩子们的笑声太热闹,大概他的衬衣刚好撞上我喜欢的颜色,大概我的心刚好被秋风吹皱了一块边角,大概真的只是他太帅了。坐在台阶上,我依然在刚才那番平淡无奇的对话里游荡,闭上眼睛,黑暗中全是他的脸。
我向来雷厉风行,第二天发短信跟他表白。
悲哀的是,他连拒绝都不屑,只把我当成没心没肺的小丫头,回了句,“别闹”。
软磨硬泡。一周后,他终于答应在咖啡馆见个面。
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把衣柜里的裙子全扔在床上,不行,这个太素,那个又太露,换好裙子发型又乱掉。他本来就不高,我是不是该穿平底鞋?如果往鼻子上打高光和阴影,被他看到会不会不好?
终于到了咖啡馆,他说:“临时开会,晚一点到。”
等他。
挑了最佳位置,刘海别在耳朵上,这样他进来刚好能看到我更瘦的那边侧脸。掏出kindle看书,故意选了凯文·凯利的《失控》,虽然俗套,但毕竟是他在做的领域,如果他问我在读什么,答得也体面些。把唇上的裸色口红擦去,换成夸张的大姨妈红,想想又觉得不妥,又拿纸巾蘸水狠狠擦掉。
心跳,怦,怦,怦。千万种情绪在发酵。尴尬,无助,焦虑,纠结。想逃避,也想强吻他,觉得自己好蠢,又佩服自己的勇敢。
终于他来了。
坐在我对面,飞快抛出一句“对不起,等我一下”,便开始没完没了地回复微信语音,没有看我一眼。他那么匆忙,像在光纤电缆上飞速前进的粒子,我悲哀地想,我快要溢出来的喜欢,在他那里,只是打扰。他急匆匆地来,赶紧把我打发掉,在他的行程上打一个小勾,就算完成任务。
讲完语音,他有点不耐烦地看着我,一副“有话快说”的表情。反复练习好的话,突然碎落在肚里。
终于把话磕磕绊绊说出口。大意是,这些天你在我的世界里出现又消失了一万遍,我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
他听完,又眨眼睛给我灌冷鸡汤:“你不是要找最好的人,而是要找最适合的人。而我真的不是。”
呵呵,顺带把自己给夸了。
我不甘心,继续软硬兼施,玩撒娇,玩激将法,扮可怜。玩到一半,他又被一通工作电话叫回去。“你先回去吧。”他无奈苦笑。
送我去地铁站,我扯着他的衣领不想放下,他松开我的手,在我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像被滚烫的小火星烧灼,从此有了灼痕。像通透的玉石被人触摸,从此有了灵气。像被驯服的小狐狸,从此有了牵念。
后来,整整半年我们都没有见面。额头上那个吻,竟然支撑起整个冬天,让我在一个人的感情里,没有倦怠,没有冬眠。
他朋友圈屏蔽了我,因为“怕被共同的熟人看到,怕你胡闹”。我每隔十多天就忍不住给他发一条消息,大多乏味而矫情。比如“好想你,你在干吗”,他飞快回我一句“working”,让我不知如何聊下去。
像全副武装的战士,视死如归要出发,却根本不知道战争来临的方向。
该怎么追他呢?我们并不在一个圈子,没有交集,更没什么共同的朋友。总不见得无聊到挨个儿认识他的同事和好友吧。
该怎么和他聊天呢?我喜欢的小说和回忆录,对他来说是另一个星球的东西。
唯一能做的,只有想他。电影里的男主角都有他的影子,每一句歌词叙说的都是他,不管吃到什么口味的食物,想的都是额头上那个吻的味道。
曾经是多么骄傲的人,却为他低到尘埃里。可是啊,无论哪种姿态,骄傲或者卑微,他都看不到,也不屑看到。
爱情里最让人成长的,就是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吧。
我曾在半年里收到一个男孩子的上百封信,读完,感动片刻,随手塞进柜子里。终于轮到自己写,不知反复删减多少次,才能给他写出一句完整的话。写好后跑去翻柜子,看着成堆的信,好像终于读懂当年男孩的心。
曾经拒绝一个男生,云淡风轻地跟他说“做朋友多好”。但男生马上拉黑我微信,隔几日又加回来和我打招呼,然后又拉黑,加回,如此反复……我实在受不了这番幼稚,索性主动把他拉黑。终于轮到自己,每天夜里点开他的头像,回味寥寥几句聊天记录,看着他空空如也的朋友圈,辗转反侧,心乱如麻。想着如果拉黑他,就能放下吧。但是,坚持容易,放弃好难。终于体会到当年男生拉黑我时的心情。
学会换位思考,对曾经喜欢我的人,又多了一份感激和尊敬。
因为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是太苦涩的甜蜜啊。
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懂了“喜欢你,但与你无关”究竟是怎么回事。走进一座迷宫,无论碰壁还是顺畅直行,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的事。每天都在纠结,想走慢一点,又想早日走向解脱的终点。终点没有鲜花与掌声,只有一阵穿透我的飓风。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极端敏感,无限自我放大,时常觉得自己是最伟大的圣人,亦是最卑微的小丑。
——看,你对我无动于衷,我仍不放弃你。
——看,你都对我无动于衷了,我还是放弃不了你。
放弃,是因为再见到他——
半年后,他突然说要请我吃饭,说要“看望一下小学妹”。
这一次,我没化精致的妆,也没换十几套裙子,只是放下筷子,顶着一身火锅味儿去找他。
路上大概跑太快,心跳还是不太正常。直到见了穿冲锋衣背着双肩包的他,扑哧一笑,再也没了紧张。
我跷着腿托着下巴,吐槽他的发型难看,吐槽他吃相不雅,吐槽他的新O2O项目太不靠谱。然后又换了只腿重新跷,跟他聊我的新书、我最近采访的人,顺便吹嘘接下来的宏大自我改造计划。
与半年前紧张的自己判若两人。我以为自己是装的,装狂放,装没心没肺,故意叫嚣给他看,“老娘已经放下你了”。
其实,是真的。
他嘿嘿地笑,哧溜吸着面条说:“你只负责精彩,老天自有安排。”
又灌给我一勺馊鸡汤。
大概酒酣兴至,他向我坦白:“其实半年前没接受你,是因为总想追回前女友。”
我一把夺过他手机,想见识他前女友是何方神圣。他点开相册,我看到一个平胸碎花裙厚底眼镜朝屏幕傻笑的小妹妹。
“输得心服口服了。”我龇牙咧嘴朝他笑。
其实不甘心呀,比起她,我哪里配不上你呢?
不过,都过去了。
那顿饭吃得很开心,大概因为我又回到了本真状态,插科打诨不要脸。
他打车送我回学校。车子飞驶在高架上,大厦的亮光好像就在触手可及的眼前,美极了。我们淡淡地聊着彼此的失败与伟大,他突然拍我肩膀,认真问我:“你当时到底喜欢我什么?”
孤独的日日夜夜一闪而过。不甘心的日日夜夜一闪而过。想念他的日日夜夜一闪而过。
那些日日夜夜冲进眼眶,马上要化成眼泪。
我忍住了,笑嘻嘻地跟他说:“因为你帅啊。”
“傻丫头。”
几个月前,如果我有机会跟他坐在同一辆车里穿过城市漫长的高架,我一定会牵住他的手,或者抱住他,告诉他:“我喜欢你,喜欢得希望路途没有尽头,你我就这样老去。”
而现在我只想静静倚在车窗上,看着城市为我搭下的繁华布景,细数心里的冷清。
回家,发现他朋友圈对我解除屏蔽,里面花花绿绿的,可我再也没有兴致翻下去。健身,洗澡,上床刷知乎,闭眼睡觉。
没有想他。
怎么就放下了呢?大概刚才意面吃起来太油腻,大概他的冲锋衣太难看,大概今天的微风没有掺杂多巴胺。
到底喜欢他什么?
早慧,有理想、有抱负,成功的创业者,聪明干练,温柔绅士,颜值高……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
只是因为那天在光华楼前,撞见他那双如红枣一般的眼睛。
喜欢上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你会知道,爱是多复杂、又多简单的东西。
你是否还会想念那个离开的人
小鹿的前男友是三年前去世的。
晚上她给我打电话,说“能不能到我家里来一趟”,声音平静如海。
我赶到了,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客厅地板上,赤脚,抱着膝盖。周围是几个纸箱,好像刚刚打包好,剪刀就在旁边,手上还缠着一截胶带。
我住在杨浦,她在闵行,平时不太有时间见面。这三年里,我每隔三个月去她住的地方找她一次。三年里她房子里所有的摆设都没变,洗手间里摆着两支牙刷、两条毛巾,床上放着双人枕头,床头有一本翻开的绘本。
她跟男朋友并不在一个城市,算上墓碑前的那一次,他们一生见过六次面。
他来上海出差,工作之后路过一家咖啡馆,走进去看了会儿书。小鹿坐在他对面写东西,发呆的时候,他突然闯进她的视线里。
她都没在意他的脸,只是听到书页好听的摩擦声,看到他修长的手指和干净的指甲,让她想到小时候去山上采摘的脆笋。
她是个说话轻声细语,连走路不小心和行人对视都要脸红半天的姑娘。那天她深吸一口气,合上电脑,找他借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在他面前写下自己的微信号递给他。
他看了一下,合上书,说:“不如直接去散步吧。”
她心狂跳不止。
走到外滩,他聊十里洋场的历史,聊上海青帮的往事,仿佛他是导游,她是突入城市的外来客。小鹿那时才看清他的脸,单眼皮,唇齿干净,右眉毛上有块疤。
这个细节,小鹿每次见面都要跟我讲一次,讲到最后,她抓住我的手哭着问:“我有没有回忆错?细节和上次讲的有偏差吗?”她能记起和他有关的画面就那么多,她像个贪婪的守财奴,害怕任何一点回忆像沙子一样从指缝间漏出去。
那几天他住在小鹿的公寓里,两人形影不离,正好我和小鹿要聊稿子的事,跟他也见过几次面。看得出他真的很爱小鹿,有人说看两人之间是否深爱,就看他们拥抱时的表情,因为拥抱时彼此的脸是看不见的,那时的幸福才真切。
他又专程来看过她几次,带着花蛤和扇贝,带着北方沿海城市清新又凛冽的风。后来两人就维持着奇妙的异地恋,每天手机聊天聊不完,他每天都有礼物快递给她,而她睡前专门给他写一个故事。
第五次见面,小鹿主动搭长途汽车,去他的沿海城市。
他带她去城郊一处废墟,指着烂掉的滑梯说,那是他小时候的幼儿园。去他的小学和中学,他曾经练钢琴的少年宫,追姑娘的沙滩公园,再后来,路过一家冰激凌店。
他突然停住,舔了舔嘴唇。
她以为是他想吃冰激凌了,笑眯眯地拉住他的手往里走,他却转身把她带到一个角落里。
他指着冰激凌店里的一对母子向她坦承,他有老婆和孩子,但已经在协议离婚阶段,原本想搞定一切再告诉她,然后去上海和她一起生活。
这个消息对她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当你已经认定一个人,想跟他执手一生,这时他的一点点欺骗,你都是无法容忍的。
小鹿当即甩开他的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连酒店的行李都没取,直接逃离这座城市。回家后她一直攥着手机等待他发来消息,虽然生着闷气,但她一直期待他打过来,她在等待一个解释。
他却一直没有消息,她想主动联系他,又要守住面子。她越来越想他,在心里慢慢妥协着,只要他来找她,她一切都不计较。
小鹿始终没能等来消息,直到看到他老婆用他的微信发朋友圈说,他车祸去世了。
她的世界突然白茫茫一片。
她试着给他老婆留言,留了一年,说是他生前好友,想去见见他,但没有回音。
一整个星期她把自己囚禁在床上,只喜欢睡觉和做梦,那是唯一能见到他的方式。
我是小鹿为数不多的朋友中,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
我记得特别清楚,三年前那天我正在厨房做饭,小鹿打电话过来,言简意赅地跟我说了三个字:“他死了。”
我“啊”了一声,一滴油正好溅到胳膊上。我是疤痕体质,烫出的伤疤至今还在。
我跟小鹿的关系原本没有那么亲密,这件事像一条纽带,让我们俩分享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秘密。他出事之后,我坐漫长的地铁一号线去闵行看她,她躲在客厅两个小沙发的缝隙之间,头发黏糊糊地贴在脸上,地上一团一团卫生纸,之前我只在电影里看到过这样的失恋的女主角。她像吸盘一样瘫在地上,我拉着她软绵绵的胳膊,拉不动她,索性就在原地抱住她。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话,说“一切都会过去”还是“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呢?
我什么都没说,陪着她一起掉泪。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俩之间有了默契。每隔一段日子,我像固定旅行那样背着装有睡衣、充电器和各种日用品的包,坐两个小时地铁去闵行陪她,聊他的故事。那种感觉,就像两个人参加的悼念仪式。
我见过他三面,每次小鹿都要我反反复复讲出对他的印象。
“再讲一遍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吧,求你了。”小鹿拽着我的胳膊。
“那天正好你们俩在我家附近吃饭,晚上就约我出来聊稿子的事,聊完斗地主。我对他第一印象很好啊,很绅士,眼睛很亮,打牌时又会算计。你上厕所的时候,他偷偷和我说,你睡觉喜欢打呼,哈哈。”
“他还说什么了?”她追问。
这次我来之前已经写好提纲,丰富了各种细节,保证不让她失望,甚至聊到那天打牌他分别是按什么套路赢的。
在她身上我发现,爱情里最残酷的不是默默地暗恋,不是爱上不喜欢自己的人,不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是深爱彼此的两人之一,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时间残酷地停留在两人相爱的那一刻,好像他给她发“晚安,想你”的短信还在上一秒。他去世的第二天,他生前给她买的精装书刚送到。
他去世的第二年,她在浴室洗澡忘记拿洗面奶,突然想到那一次,她喊他的名字,他就温柔地把洗面奶递过来,再在淋浴下给她一个湿漉漉的吻。
她是写书的,第一年她取消了所有出版计划,几乎没有出过门。她在家一部接一部地看爱情悲剧电影,但是最后发现没有人比她更惨。后来她建了一个新的微信号,每天晚上给他发消息,告诉他今天写了什么文章,做了什么菜,见过什么人。
她不想认识新朋友,不想生活中有任何变动,不想改变房间的陈设,害怕久而久之就把他忘了。她始终没有走出来。说实话,后来我去到她家,同理心越来越少,我甚至有点想不明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再锋利的酒瓶子都会被海水磨成鹅卵石,她会不会太作了?
我终于把坐在纸箱中间的小鹿拉起来。晚上的风像薄荷一样,我跟她两个人洗完澡,披着毯子拖一瓶啤酒在小区凉亭里聊天,头发湿漉漉的,满身花露水味儿。他去世三年了,而她新书卖得很好,正在被好几个多金的读者追求。她气色好了很多,我们聊起三年前那段故事,倒像两个庆祝节日的小朋友。
我们捧着iPad,一起看了《黑镜》其中一集,女主角怀着孕,可是她的男朋友去世了。有一个智能系统,根据他的名字在互联网上可以找到这个人的所有资料:在Facebook、Twitter上的状态留言,YouTube上的视频,Instagram上的照片,分析之后可以生成一个虚拟人,通过网络同你交流,甚至在收集足够的声音样本后,还能实时地同你聊天,声音、语气跟真人一模一样。
小鹿说,以前她也很想复刻一个男友,现在终于发现,最艰难的三年已经过去了。
看完电影回到客厅,纸箱里装着他当初送给小鹿的所有礼物,小鹿站起身整理好衣角,淡淡地说:“这些我准备丢掉了。”
“我要带着他的照片出去旅行,或许到了某个地方,我就会把这张照片放下。”
我指着天上,说:“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
“是啊,像剪纸一样贴在天上。”
你要的爱,永远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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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我们私下叫她张小花。大四的时候,因为浏览网页被室友发现,险些得抑郁症。
别想多了,她上的不是黄色网站。
那天在自习室,论文写累了,她点开一个同城交友网站,想在上面发帖,看能否遇到合适的人。刚把“择偶标准”那栏写完,旁边的室友探过头来,瞥到了页面。
“啊,你竟然在网上找男朋友!”室友当即尖叫,声音回荡在整个自习室。
她在艺术院系读书,周围男生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她偏爱老实稳重的理工男,只好在网上扩大搜索范围。
消息很快发酵,那一天,好多同学都知道了播音系的张某某,在网上交友。
大部分人一笑置之,而她没想到会听到少数粗鄙恶劣的声音。有人说她心思活络,说她花心,说她放荡不检点。
她想不通在网上找男朋友有什么错,她只是想让真爱快一点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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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程序员,二十九岁了还没谈过恋爱,亲戚朋友都替他急坏了,一直劝他上某合某佳缘,父母恨不得亲自揣着他的照片奔赴相亲角。
程序员咬紧牙关,对此十分抵触,无视所有朋友的盛情,也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三姑四婶儿们的热心。他的理由听似合情又合理——永恒的爱人一定是在前进的道路上自然而然走在一起的,志同道合,并肩作战,这样的“战友情谊”才最为坚贞。而不是在天下广撒网,拿着磁铁生硬地找寻适合他的金属。
他坚信自己能在工作环境中遇到对的人。问题是,他是程序员啊,他那个部门,甚至整个公司都没有几个女生。真是道路漫长,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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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约这个程序员出来喝酒,他出来后才发现,这是个交友派对,单身太久,冷暖自知,他也是渴望爱的,却偏偏插着口袋冷眼睥睨着人群说:“这些人真无聊,真low。”
朋友笑了笑,知道他傲娇,把他介绍给各种女生。他终于在半推半就中,走出了自己的“舒适区”。
而就是在这个派对里,这个程序员遇到了我那个艺术院校的朋友张小花,两人一见钟情。
现在他们已经结婚了,程序员常感慨,如果没迈出那一步,不可能遇到这个对的人。
这个程序员的微信签名档上写“且以深情共白头”,哈哈,真够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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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是真的,他们已经结婚两年了。
我一直感觉,国人谈及婚恋时总是扭捏傲娇的,不管参加派对还是相亲,大部分人都很羞怯甚至抵触。
当然,有些人享受单身状态,有些人希望顺其自然。还有些人,明明迫切渴望一份真爱,却一面刷着关于单身狗的段子,自我垂怜,叹息“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问我粥可温”,一面不敢勇敢迈出一步寻找爱人,走出舒适区,探索更多可能性。
/5/
我有个闺密空窗了一年多,一直想谈恋爱,我建议她去网上找男朋友试试看,她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网友怎么会靠谱呢!”
唉,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有哪门子“网友”。当年聊QQ时是完全的匿名交友时代,两个未曾谋面不知底细的朋友互相扯淡日久生情,称为网恋。
现在呢,网络交友几乎都实名制,大家的信息一目了然,真实社会跟网络是接轨的。网络只是两人认识的途径,之后一切接触都是线下,你面对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跟现实相亲有何区别呢,唯一缺少的只是朋友的搭线。
写到这里,我内心突然又柔软了一下,想到了曾经在网络上认识的朋友,他们中的一些,甚至成了我一生难以割舍的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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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相亲,想到一个故事。有个朋友结婚了,他骄傲地跟我们说,妻子是相亲遇到的,而且对方相了五十次亲,终于在第五十一次遇到了情投意合的他。
当时有人口无遮拦说:“相了五十多次亲的姑娘,你也敢娶?”
气氛颇为尴尬。我在心里却很想为这个姑娘鼓掌,甚至为她感动。
为何相亲次数多就要受到鄙薄呢?我想,越坚持,就越勇敢,越明确自己内心的目标吧。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她是个百折不挠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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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个对的人永远都在等你,等着给你一个拥抱,等着为你拭去泪水,等着用生命包容生命,等着和你依偎在一起,迎接日升日落,月圆月缺。
只是此时此刻,你们都躲在人群中,没有看到彼此,兀自寂寞着。
如果你是我这样的,暂时没空谈恋爱并享受单身状态,哈哈,那很好。但假如,你真的渴望一份感情,那就不要让扭捏取代主动,不要让缺憾代替圆满。
张爱玲散文《爱》里的那段话特别美——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那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