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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到第四回的时候,他一脸苍白地对我说,我明白了一件事。.53

作者:多人 当前章节:15362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2:50

我想,你或许需要站得高一点,去他能看到你的地方。

或者即刻出发,去找他,不要等。

耐人寻味的故事并不会把结局写在开头,就像值得回味的感情,不会让男女主角在同一时间爱上彼此。

Chapter 5 故事的结局不会写在开头

他不喜欢你,你就放下他吧

/1/

我不是故意要认识老徐的。

那天去小湘菜馆吃饭,菜单翻了好几遍一直没服务员过来,我开始左顾右盼。发现有个服务员刚打碎几个杯子,被老板训了一顿,蹲在地上哭得捶胸顿足,让人看着都揪心。

我用词真的不夸张,她就是在那儿一边捶胸一边顿足。

又叫了一遍“服务员麻烦点单”,这个蹲在地上的姑娘突然站起来,迅速擤一把鼻涕,用两管袖子抹一把脸,微笑着走过来:“请问您要点些什么呢?”

才过了几秒钟,心酸和委屈就都藏起来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当时我就震惊了,天底下还有这么坚韧的姑娘。

震惊之后也没多想,只是掏出笔把这一幕记在小本本上,想着兴许能当写作素材。

本来到这儿也就没交集了,直到我发现录音笔落在店里,已经大半夜,等我过去,那家店已经打烊,整条街暗成灰色。她一个人站在门口,一边踢空可乐瓶,一边大声唱梁静茹的歌,手里握着我的录音笔。

大冬天的,空气冰得带刺,她嘴巴像个小喷壶一样嗖嗖冒气。拿完东西我挺内疚的,试探着问她要不要一起吃火锅。

“好啊好啊,我最爱吃火锅了。”

她一点也没和我客气。

这家深夜火锅店还有歌手驻唱,在“艾瑞巴蒂让我看到你们的双手”这种诡异气氛下,大家热火朝天地涮羊肉。老徐看上去比一般人还要忙,一边涮肉吃肉,一边含混地跟着唱歌,身体来回摇摆,差点从高脚椅子上掉下去。

“唉,这首歌戳中我了……唉,这首歌让我想起了辛酸往事……唉,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

老徐那会儿刚失恋,我终于知道,失恋的人不能听歌,什么也不能听。

每首歌写的都是自己。

失恋的人都是饥荒鬼,什么样的歌都能细细咀嚼,一口咽下,酿出自己的苦水。

/2/

后来跟老徐成了好朋友。有的姑娘像栀子花玫瑰花,有的姑娘像含羞草狗尾巴草,老徐什么花花草草都不像,像一种邪恶的蔬菜叫黄瓜,刚洗过还带着水珠,生脆,直接,带劲。

为了晚上常和老徐耍在一起,我在对街一个小买手店找了份工作,客人不多,坐在里面看小说等她下班。

然后她脱下脏兮兮的工作服,换条小黑裙,再化个妆,我们就在新天地或者淮海路四处溜达,遇到没去过的酒吧就钻进去。她猴儿急地想往里蹿,我一把揪住她,从头发闻到腋下,发现还是一股挥之不去的劣质香烟和后厨油烟味儿,只好按住她从头到脚给她喷香水。

别的姑娘都两眼放光扫帅哥,老徐进club只盯着姑娘看,目标就是那种欧式双眼皮,内眼角快开到鼻梁边上,山根笔挺和尖下巴的姑娘。

“喂,玮玮,看那女的,卧蚕打那么厚,像不像两条长棍面包?”

“喂,玮玮,看那女的,鼻子都通天了,像阿凡达不?”

我想说老徐进来瞅瞅是不收你钱,但也不带人身攻击的啊。我焦虑地一边喝酒一边听她舌灿莲花,心想大概是她工作压力太大,由她去吧。

有次老徐扯着嗓子吐槽,恰好震耳欲聋的音乐戛然而止,旁边的姑娘听出来老徐在骂她,直接走过来,把半杯长岛冰茶倒在老徐高跟鞋上。

“姑娘,你这眼角在哪儿开的啊?”老徐两脚一岔,一鼓作气还没示弱。

说完顿了顿,看出气氛不对,几个彪形大汉正往我们这儿靠,只好拉着我拔腿就跑。拨开人群跑到一条小巷,我俩扶着墙喘气。我有点恼火,天天这么玩,太不可理喻了。

老徐扶着墙开始哭,扔了高跟鞋哭,把鼻涕抹我袖子上哭,抱着自己的膝盖哭。

有句话说得真好,有的人嘴上那么毒,心里一定有很多苦。

/3/

很多人刚分手时唯恐对方过得比自己好,所以在朋友圈花式晒幸福晒闺密圈,但老徐分手后的朋友圈里今天发打碎盘子,明天记错菜单,后天脚扭到肿得老高,而且天天被老板骂,赚的工资还不够扣的。

前男友虽然没给她评论也没点赞,但老徐说只要他看到她过得没他好,应该心里会爽。说到底老徐是愧疚。

直到前男友找了个网红女朋友,开着玛莎拉蒂从学校门口把他接走,老徐彻底不淡定了。上网一查,网红比老徐大六岁,一堆人在微博跪舔她,称她“女神”,她还开了一家网店,赚不少钱。去酒吧,因为在那儿遇到网红型美女的概率最高,老徐想发泄。但迫于我的淫威,老徐答应我,以后只许在大街上遛弯抒情缅怀过去,不能走极端。

但我低估了失恋者的敏感程度。他们的伤口还没结痂,脆弱得如同泡沫,把一切无限放大,任何事情都是往事的导火索,让他们瞬间失措。他们像一张惨兮兮的靶,现实中的一切都可能把他们射得百孔千疮。无论一首歌、一句话、一段路、一座建筑,还是一个表情,都能轻而易举击中他们,让他们想到过去,然后走向崩溃。

在街上遇到男孩蹲下来给女孩系鞋带,老徐看到之后,把头转过去,然后搂着我大哭。她想到和前男友在一起的时候,在学校人流最多的路上,她故意把鞋带踩开,前男友蹲下来系好,她又把鞋带踩开,两百米的路他一共蹲下去九次,路上还有一群人给他们起哄鼓掌,拍视频发朋友圈。

还能勾她想起别的往事。比如老徐规定他每隔一小时就要语音说六十秒不重复的情话,为此前男友把古往今来的情诗背了个遍。比如凌晨三点她做噩梦惊醒突然吵着要喝奶茶,他马上从床上跳起来,然后骑车好几公里买给她。

爱到能拍偶像剧的矫情程度了还能分手,真想不通。

我摸着老徐的头说:“没事的,我们还会找到更好的。”

老徐哭得更惨了。

/4/

那时候老徐虽然不懂事,三天一小作,五天一大作,但前男友宠她宠得不像话,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到老徐过生日前的一个月,前男友趴在她耳边问她要什么礼物,老徐回寝室刷淘宝三小时,把链接发给他,然后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生日那天早上前男友带着打包好的礼物在公寓门口等她,然后两人约好去欢乐谷玩。老徐手忙脚乱拆礼物,脸上的笑突然僵住。说好的单反套机呢?怎么变成拍立得了?

前男友看出她不开心,慌乱跟她解释。老徐直接把拍立得和包装纸一起往旁边垃圾桶里丢,混着眼泪边哭边骂他,大意是谈恋爱这么久,她也不舍得他花钱,两人出去从来没像样吃顿饭,没逛街买衣服,没让他送任何东西,去食堂吃饭看他老吃素菜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多吃两块红烧肉。这都过生日了,礼物早就定好了,竟然都满足不了,太不像话了。说完一赌气,老徐说,不如分手吧。

正好有几个女生路过,笑嘻嘻地看着他们俩,小声嬉笑说:“这就是学校最著名的作死情侣哦!”

男朋友大概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到极限了,攥着拳头扭头走了,半小时后给老徐发信息说,那就分手好了。

花一个月的时间周末坐两个小时地铁做家教,晚上到湘菜馆后厨打工,最后钱不够甚至站街发传单终于给她买了件礼物,十秒钟后,被她丢进垃圾桶。

老徐又心软了,但天蝎座打死不吃回头草,两人也就这么僵着。老徐为了惩罚自己也跑去那个湘菜馆打工,每天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直到前男友找了新女友。

/5/

老徐不忍心失去一个曾经对她这么好的人,思前想后,决定放下天蝎座的尊严,主动做点什么。打工一个月,刨去七七八八被克扣的工资,拿到几百块钱买了飞利浦剃须刀,给前男友当生日礼物。

生日那天晚上我跟老徐一起躲在他公寓楼前的树下,老徐抱着礼物反复跟我对词,琢磨接下来要说什么。

每天晚上八点前男友下楼去学校报刊亭打工,老徐掐着表等。结果八点钟除了等来前男友,还等来四个大箱子,还有网红和那辆玛莎拉蒂。前男友从公寓搬出去和网红同居,两人在风中拥抱,然后笑逐颜开地携手迎接新生活。

凌乱的老徐把礼物丢在地上,咬紧嘴唇一言不发地把我拽走,小皮鞋踩得吭哧响。前男友看到了狼狈的我们俩,大声叫:“老徐。”

老徐停住了,沉思了几秒钟,像偶像剧慢镜头那样,缓缓转过头,发丝飘扬,眼睛闪亮。后来老徐说,她当时在想要不要趁这千载难逢的机会,直接把鞋脱了丢他脸上。

事实是,老徐像偶像剧慢镜头下的女主角一样跑过去,然后两人一把抱住。前男友趴在耳边连说几十个对不起,老徐的脸背对着他流泪。而他的网红女友在旁边刷手机,像阅尽沧桑的成年人看两个过家家的小屁孩一样,慈祥而宽容地看着他们俩。

“差不多得了,亲爱的,我们走吧。”网红像女王似的一招手,前男友放开老徐,屁颠屁颠地跑回去搬箱子。

那天我陪老徐喝了一晚上酒,老徐说要借机会清理一下肠子,等满肠思念和苦衷都吐出来,她就不爱了。她把几瓶健力士黑啤塞进包里,在学校门口找了根看上去最俊俏的电线杆,抱着它边喝边吐。

我拽她拽不动,想安慰她她让我闭嘴,想抱她她把我推开,搞得我实在无聊,只好一边拿大衣帮她挡住脸怕路过的同学认出来,一边拿手机看小说。

过了很久很久,把自己掏空的老徐说,她要忘记他了。我找纸巾给她擦泪,发现她根本没哭。

/6/

老徐辞了餐馆的工作,继续忙她该做的正经事,穿着职业套装人模人样去外企实习。她遇到了新男友,交往一个星期后就送她一套单反。但老徐没有三更半夜让新男友给她买奶茶,也没有故意把自己的鞋带踩开。受了点情伤,吃了点社会的苦,老徐好像成熟多了。其实曾经的“作”也不是错,只是她更懂体谅了。

她和我说:“为什么他让我变得更好了,最后跟我在一起的反而不是他呢,太可惜。”

老徐想到曾经她要考线性代数,学文科的前男友硬是花几个通宵把教科书自学一遍然后陪她刷题。在通宵自习室,他悄悄跟她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他曾那么笨拙而热烈地爱着她,一无所有又倾其所有。

/7/

可错过就真的错过了。他爱怕了,爱不动了,所以找到可以用更舒服的姿势去爱的别人。

前男友给老徐发消息,说要出国读书,说打算跟女朋友定居在国外,说保重。

老徐也一个键一个键地按下“保重”。

像气球被一根刺扎破微不足道的小口,随着时间过去,气也会漏完的,感情就是这么微妙而残酷。

但没关系,可能爱情更伟大的意义并不是占有。总有一个人活在你的记忆里,你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但是他让你落泪之后野蛮成长,成为现在的模样。

他曾是你暖心的炉火,也是你遗憾的月光。

故事的结局不会写在开头

万万没想到,周小芳竟然也有喜欢的人。

作为经常和猫抢粮食吃,饿了连板蓝根都可以冲着喝的吃货,之前她一直宣布单方面嫁给了培根。因为这个早已作古的男人不仅跟某种肉类重名,还说过“芝士就是力量”。

但她生日前一晚我们去校门口撸串,她把脸趴在油腻腻的小桌上,亲口告诉我,她喜欢庄楚涵。

这个每天背着书包去图书馆读黑格尔、海德格尔的姑娘,经常和我严肃探讨“人的本质是什么”的姑娘,我曾以为“爱情”只是她脑袋里一闪而过的学术名词,是一个令她混沌和不屑的概念。她曾鄙视每个坐在小花坛边和男朋友搂抱在一起浪费时间的女同学,觉得人生只要有书看、有肉吃,就什么都好。

作为哲院辩论队队长,周小芳率队和法学院打了场比赛。话说在F大辩论场上周小芳从来没输过,吞下去的是矿泉水,吐出来是冰碴子。昨天她不但输了,而且语无伦次词不达意。原因只有一个,上场前法学院男神庄楚涵温柔地提醒她一句:“小芳,你的鞋带开了。”

庄楚涵是什么人呢?据跑步协会的同学说,他几乎每天晚上带一个姑娘去小操场散步,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姑娘清一色长发细腰长裙飘飘,本校资源枯竭了还有外校。

学生时代总有这一类女生,比如周小芳,并不丑,只是胖,而且无心拾掇自己,根本不屑把“形象”放在自己专注的范畴中,所以男生们择偶的时候会自动把她们忽略掉。

其实谁都不知道,她们心里也默默期待一场爱情。

大概喝高了。周小芳把酒瓶子一摔,张开双臂叫道:“我想让全世界的男生喜欢我!”撸串的其他人都往我们这边看,我吓得赶紧捂住她的嘴,把她往宿舍里拖。

姐姐,差不多得了。

可能周小芳的虔诚感动了上天。据说那天晚上,一个长着翅膀头发卷曲状如丘比特的小孩儿给她托梦,告诉她每年生日这天,不管她和哪个直男对视,他都会把她看成他心中女神的样子,然后喜欢上她。

周小芳也没把这梦当回事,她迷迷糊糊睡醒了,穿上拖鞋到校门口买煎饼果子吃。

“加火腿和鸭蛋黄,多撒花生米,不要辣。”

“好嘞!”老板瞅了她一眼,打一个惊颤。周小芳只顾低头打哈欠,再抬头,发现老板加了两根火腿、两个蛋黄,撒了一大碗花生米,煎饼皮快撑破了。

“这……多少钱?”周小芳慌了。

“不要钱,姑娘,不要钱!记得常来啊。”老板嘿嘿傻笑,递煎饼的时候趁机握住她的手,搓来搓去。

周小芳明白了什么。

这天早上,她吃到了免费至尊豪华版煎饼果子、烤冷面、烤土豆、爆米花、刨冰……尽管在黑暗料理小哥们眼里,她可能变身为苍老师、泷泽萝拉……

跟周小芳去上西方哲学史,她把刚才的奇遇告诉我。

“有本事你去勾引下我们院长?”发生这种事情,反正我是不信的。

周小芳故意拉着我坐在第一排,一节课托着下巴盯着讲课的院长看,期待院长老头跟她四目交汇。果然,院长在讲台上像突然触电一样,提前半小时下课把我们驱散,单独把周小芳留下来聊她申请学术项目的事,还特批两万块经费。

老院长原本干涩的眼睛里冒出两朵水灵灵的桃花。

我真信了。

“所以赶紧趁机找庄楚涵去啊,没多少时间了。”我催她。

“我还是不敢,万一验证出他是弯的,我岂不是从此连念想都没了。”周小芳低着头。

其实她心里早就盘算好了。利用今天独一无二的外貌优势接近他,然后用赤裸裸的灵魂吸引住他,哪怕第二天技能失效她做不成庄楚涵的女神,他也已经被她的灵魂吸引,皮囊已经不重要了。

晚上庄楚涵在打院系杯篮球比赛,别的姑娘纷纷跑去给男生加油送饮料,周小芳扛着一桶1.2升的可乐也屁颠儿跑过去了,还拿了一个大喇叭。

“庄楚涵,加油啊!”用大喇叭一喊,果然把他的目光吸引过来,周小芳赶紧坐正,盯着他的眼睛抛媚眼。

对方猛打一个激灵。

那天庄楚涵投了八个三分球,盖帽抢篮板无数,法学院的女生全疯了。周小芳抚摩着心爱的大喇叭,嘴角上扬,气定神闲。

比赛结束,法学院大比分打赢,庄楚涵满头大汗往周小芳这里跑,在全场人的惊呼中,周小芳打开可乐瓶,咕咚咕咚灌给他。

然后两人手牵手直奔小操场散步去了。

苏格拉底遇到庄子会发生什么?

没有宗教的世界会是什么样?

人要么孤独要么庸俗是什么意思?

自由是不是这个世界的普世价值?

“因果报应”到底存不存在?

两人就各种(伪)哲学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不知不觉绕小操场走了三十八圈。周小芳心想,读了那么多书,在图书馆待过那么多日夜,原来最后检阅到的快乐不是写完一篇顶尖论文,不是拿到特等奖学金,而仅仅是庄楚涵笑着的眼睛。

庄楚涵的手臂离她越来越近,空气里满是清香的薄荷味,他的指尖触碰到她的指尖,他的汗水和她的汗水交融,他的温度紧贴她的温度。

周小芳特别想问在他眼里自己究竟是什么样子,庄楚涵的女神究竟是谁。为了爱情她也愿意改变自己,减个肥换个发型什么的。但她并没勇气开口。

在所有路人状如鸡蛋的眼珠注视下,庄楚涵把她送到寝室,两人也像普通情侣那样在门口腻歪很长时间。大概是乐极生悲,这天晚上周小芳蒙着被子号啕大哭,她不知道一觉醒来之后,喜欢的男生再见到她,会目光带笑还是落荒而逃。

现实不是童话,第二天庄楚涵真的没有再理她。中午在食堂他跟我们相遇了,周小芳体积那么大,他却看都不看一眼。她少女心碎了一地,边往嘴里狂塞米饭边流泪。

“庄大神,听说你昨晚跟哲院的周小芳散步去啦?口味挺重。”有人八卦。

“周小芳?那个死胖子吗?怎么可能!”

在周小芳对面发生了这样的对话。我慌乱堵住她的耳朵,但为时已晚。周小芳已经泪崩如大姨妈,眼泪和米粒混在一起,一张脸成了被万千脚印蹂躏的雪地。

这事几乎带给周小芳毁灭性的打击,她想不到庄楚涵也那么“肤浅”,是个只看脸的家伙。我不知该怎么安慰她,毕竟退一万步说,“以貌取人”也没什么错,生物学上还说外貌协会是人类的本能呢。

爱情好不容易出现在她的生命里了,可惜她只品尝了一天美好,却用余下的每一天来心碎,那个托梦的丘比特也太不厚道了。百度上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爱情的真假名言一大堆,没有一句能告诉周小芳到底该怎么办。

这之后周小芳对美食再也没有了往日的热忱。从前她最大的梦想就是上课时兜里的开心果瞬间转移到嘴巴里,而且是剥好皮的。去年她的生日愿望还不是谈恋爱,是拥有咬下去没有籽的超大型石榴、没有核的杧果、没有躯壳的螃蟹、会跳脱衣舞的小龙虾。

现在她每天仅仅喝米汤度日,为了让她多吃点东西,我拿着塞满苍老师和泷泽萝拉的U盘在校门口换了至尊豪华版煎饼果子,周小芳竟然看都不看一眼。

茶饭不思几个月后,周小芳掉了二十斤肉。

有鸡汤说,上帝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暴瘦后的她双眼皮更深了,鼻子更挺了,下巴更尖了,真的成了女神。

我大喜过望,拉着她出去买衣服,劝她化妆,她并不理睬,继续抱着书读她的经济双学位。学校里开始有男生喜欢她,我还替她收到过不少信,她看都不看,唰唰撕掉,声音如同曾经咬煎饼果子的脆响。

她还是那个在辩论场上中气十足的姑娘,经过情侣幽会的小花坛免不了嗤之以鼻,在图书馆待上十几个小时乐此不疲。

转眼到了她二十一岁生日,她还记得去年丘比特的托梦,今年一整天待在屋子里,外卖都是我帮她下楼拿的。周小芳说:“我拒绝和任何异性对视,不想对方再把我看成什么苍井空、泷泽萝拉。”

她更没想过去找庄楚涵,尽管她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死胖子”。风不吹了,风筝会永远留在树枝上;伤口愈合了,疤痕会永远留在皮肤上;时间过去了,记忆会永远锁在时空里。周小芳说,毕竟他伤害了纯真少女桃红色的心,这永远不能原谅。

毕业之后,周小芳离开上海去北京工作,再见到她是三年后,她飞回来做我婚礼的伴娘。

婚礼前一天我请她喝下午茶,她变化惊人,我都认不出了。她在一家投资公司做公关经理,常年筒裙丝袜高跟鞋,双颊扑粉,嘴唇亮红,睫毛根根卷翘,指甲晶莹剔透。

真可惜,她说自己还是没谈过恋爱。

向她赤裸裸告白的人不少,坐在餐厅吃一顿饭她就能看出对方的心意,但是她躲着,回避,实在纠缠不过,干脆告诉对方她喜欢女人。她一直一个人住,怕黑,每次经过漆黑的楼道都得打开iPhone手电筒,放GALA乐队聒噪的歌,一路屏气回家。这种单身的生活是挺苦,但身边如果多一个人一起生活,她更是想都不敢想。

年轻时受的伤到底能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啊?我没经历过,不知道,但据说这种阴影不是一把撑开的伞,而是欣欣向荣的大树,伴随着你,一直生长,一直膨胀。

神奇的是,五年前丘比特好心托梦赋予她的超能力一直都在。可惜,之后每个生日她都把窗帘紧紧拉起来,待在出租屋里看片睡觉度过一天。出门勾搭一下吴彦祖也行啊,真是浪费。

“你不会……真的喜欢女人了吧?”我问。

她瞪我一眼。

婚前那个晚上周小芳睡在我家,我们俩把身体摆成“大”字躺在床上,嘴里叼着吸管盯着天花板聊天,聊累了起身吸一口床头柜上的可乐。她跟我讲怎么当众把同事送她的玫瑰剪碎,回家路上怎么开车玩漂移躲避追求她的客户,我告诉她这几年的琐事,拿入职后攒下的第一笔钱去了菲律宾哪个岛旅行,男朋友又给我买过几束花。

“还记得吗,二十岁生日那天,我去黑暗料理街免费吃到各种至尊豪华无敌版煎饼果子、烤冷面,还被老板一路追着喊苍老师……”周小芳吸一口气,转头看我。

我扑哧笑了。

第二天婚礼丢捧花,我把它结结实实地塞到周小芳的手上。我像饿狼那样替她盯着全场适龄男青年,恨不得当场替她征婚。

飞回北京后她把捧花放在客厅茶几上,然后继续忙工作,一个人回家,一个人睡觉,房子太空太冷清,每天只好开着嘻嘻笑笑的综艺节目制造一点人气。有天要见一个大客户,她早早起床洗漱化妆,打车去公司。路上司机一个劲儿跟她搭讪,夸她长得像杨幂,眼睛不看路只盯着内后视镜看,差点追尾。

她明明和杨幂一点都不像。

去公司,发现客户提前到了,她惊得把文件掉在了地上。

当然了,就是庄楚涵。如果不是这么巧,那故事怎么写得下去呢?

当她发现庄楚涵眼睛瞪得比她还大,下巴比她扯得还夸张时,她反而淡定了,抱紧文件夹走进去:“庄先生,我们就直奔主题吧,看看合约。”

周小芳把内容大概梳理了一遍,谈到任何细节庄楚涵都不质疑,一路“嗯嗯”点头过去。虽然极力控制语调语速,不想让自己看上去有任何反常,胸前左边的位置还是出卖了她。

心跳快得像童年夕阳下坐在小板凳上猛拍的皮球。

谈妥了,周小芳喝一口水,起身准备送客,庄楚涵也拧开矿泉水喝,但没忍住笑,“噗”一声把水喷到周小芳身上。

她看着他,眼眶潮湿,眼神惊慌,水没擦,淌在胸脯上。

庄楚涵尴尬地掏出手帕递给她,如果现实中也有Photoshop取色器那种工具的话,从庄楚涵的脸上一定能取出最诡异的红色。

“喂,你到底笑什么?”周小芳也端不住了,双手抱胸盯着他。

“我笑你啊,怎么好几年过去了,还是当初那样胖滚滚那样可爱啊?”

“你说我胖,你瞎吗?”周小芳拿着文件夹想凑过去,突然想到了什么。

今天是她的生日。

曾经有好几年,周小芳疯狂地猜想过二十岁生日那天,庄楚涵的眼睛里到底映着谁的倒影。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那一刻她才知道,曾经那个胖胖的姑娘还在他的世界里发着光。

或许有时候,耐人寻味的故事并不会把结局写在开头,就像值得回味的感情,不会让男女主角在同一时间爱上彼此。

如果你也曾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

/1/

老付最近做了一件让我们这些朋友非常窝火的事。

我们几个人坐在她家客厅打牌,连输六局之后她把牌一扔,说要宣布一件事情——明天坐长途汽车去宁波找宋。

大家齐声骂她脑子进水。她跟宋之间拉拉扯扯的破事,不知不觉在我们朋友圈的平淡小青春里显得最扎眼。

我抢来她手机,发现两人满屏的暧昧短信。宋明摆着挑逗她,不乏“你来啊,我下面给你吃啊”这种下流段子。一贯清汤挂面白莲花一样的老付,竟然在这种段子下面回复害羞的表情!这次他刚和女朋友分手,突然主动勾搭老付,明显空虚寂寞冷,要趁机吃了她。

/2/

我认识老付十年了。刚上初中时,她乖巧,成绩好,梳着小马尾辫在国旗下代表我们讲话,穿得全身雪白,总之就是那种老师爱死了的规规矩矩的小姑娘,用三个字概括就是沈佳宜。我自习课爱和周围男同学说笑话,写纸条、丢纸条,或者干脆扔尺子橡皮打架,没少被她告状。后来开始学物理化学,她的脑子就不灵光了,高一物理每次考三十八分。风水轮流转,那时候我是班长,自习课老是在她面前转悠,美其名曰监督同学做题,其实就为了气她。

奇怪的是这都没妨碍我们成为闺密,所以我差不多知道她这些年所有故事。

高二她分到文科班,摆脱物理之后又成了乖巧聪明的沈佳宜,前面坐着宋。

宋就是那种不学无术上课拿手机看NBA的主儿,老付拿圆珠笔在他背后戳一百个洞也戳不成屌丝逆袭的柯景腾。之所以对他动情,是因为有次历史课听写,老付写错一道题,更年期老师拿着小木棍儿过来,骂骂咧咧要她抄写十遍。从小长在阳光下没被骂过的老付没受过这种委屈,当场泪崩。宋英武地一拍桌子,指着历史老师大骂:“罚写有意义吗!自己婚姻不幸就来欺负花季少女!更年期!变态!”

老付当时没忍住,扑哧笑出声。老师气急败坏地把他们俩交给教导主任,俩人在教导处门口站了一天。老付那时候就喜欢上了宋,尤其是那一刻,当他翻着白眼解释说:“才不是为了你咧,只是烦你抽抽搭搭哭很久吵到我睡觉罢了。”

那天之后老付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每天把作业给宋抄,尽管宋已经堕落到压根不鸟作业这回事。他看出老付的心意,到手的姑娘干吗不要。有天晚上放学,两人并肩下楼,他一把把老付拖到墙角玩壁咚,然后直接吻上去。宋说:“好了,你是我的了。”

从楼梯下来的同学都傻眼了,那可是沈佳宜一样单纯的老付啊。

可能霸道总裁天生就是傻白甜的菜。

/3/

从前课外活动我跟老付的固定节目是一人抱着一本《5年高考3年模拟》,现在老付一定要拖着我去操场看宋打篮球。宋脾气暴,爱跟人起冲突,篮球打到最后都会变成打人,乱打一气后双方嘴角带血鼻青脸肿,老付在旁边握着我的手激动地指着远处说:“看我家宋好帅呀。”

慢慢地她变得更不像话。跟着宋翘晚自习去网吧刷夜,他玩《英雄联盟》,她玩《火拼泡泡龙》。宋出门打架也带着她,大家恭敬地叫她大嫂。有段时间她嚷着要搞个文身玩玩,想在脚踝文一个“宋”字,直到我吓唬她说小店里针头太脏会得传染病才作罢。

有天老付跑过来鬼鬼祟祟地说,她经历了生死时刻。宋家里是渔政局的,得罪了搞渔船出海的大亨,宋也受牵连,最近被黑帮追杀吊打。刚刚宋骑摩托载她在马路黄线上狂飙,后面有一伙彪形大汉手持大砍刀。

“玮玮,太刺激了真的,我刚差点死了。”说这话时,老付依然处于惊魂甫定之中,好像随时要撒脚丫子亡命天涯。我问她是否真的看到了背后闪着寒光的大砍刀,她说并没有,只是宋这么说。

那句话怎么说,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带她享尽人间繁华。如果她心已沧桑,就带她去坐旋转木马。

老付以前可是连骂人都不会的姑娘,她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换一句口头禅,用以替换脏话来表达愤怒的时刻。

比如用严谨的普通话说“他奶奶个小熊熊的”,比如实在想说脏话了,后缀一定要加一个“哒”字减轻脏的程度——“去你妹妹哒”“妈蛋哒”……后来干脆用“喵喵”和“汪汪”代替所有消音词。

总之,像沈佳宜那样的女生,绝对不允许自己直白地吐出脏字。

跟宋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每次说话她都朝我狂吐器官。

/4/

没多久宋玩腻了,大手一挥和老付分手,而且彻底不在学校出现了。老付哀求班主任不要撤宋的位置,每天去宋的位置上把书摞整齐、把笔放好,睹物思人。

好歹老付把高考撑过去了,竟然还超常发挥,去南方一所名校读书。这时宋找了新女朋友,也是我们的高中同学。老付上大学之后,除了上课和实习,精力还放在千里之外的宋身上。每天早晚设专门闹钟,叮一声响,去刷宋和女朋友的朋友圈,看两人秀恩爱的动态。

老付虽然人长得黑点,也清纯漂亮,性格温柔和顺,身边不缺人追。可她就这么默默地在宋身上耗了三年,在看似不动声色的三年里用光全部力气。有些人大大咧咧表达我爱你,没多久就喊得声嘶力竭,累得发不出声,而有些人用一双眼睛凝视成永恒。

直到他分手,三年后主动和她说了一声“hi”。

我们没人喜欢宋,都为老付不值。我们反复给老付洗脑,宋就是那种不读书不看报没追求没涵养的小官二代,将来的归宿就是回小镇开个土奥迪,搂着姑娘天天赶场子打麻将。

老付含情脉脉地说:“那又怎样呢,我愿意为他背弃整个世界。”

我气不打一处来,什么整个世界,你当自己演琼瑶剧呢。

/5/

我和老马等一众朋友轮流守护老付的手机,并用她的口吻和宋聊天,跟他说“去你妈的”。老付急得团团转,知道我们为她好又不好意思跟我们翻脸,只好一个人躲墙角哭,边哭边说:“我喜欢他真的有错吗?”

和宋分手之后,老付终于回归本色,长发飘飘白裙翩翩。每次回味和宋在一起那短暂的几个月,她都觉得那是人生中刺激的错位,像开了挂一样。

像杨过大侠送给十六岁的小郭襄一场盛大的烟花,叫她怎能忘记他呢?

老付说:“把手机给我行吗?”

老马说:“给你我就是傻×。”

老付说:“把手机给我!”老马笑了一下,不为所动。两人僵持着,老付突然跑去厨房拿了两个玻璃杯,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齐齐丢在地上,啪。

这下我们都害怕了,连骂脏话都不敢的老付从来不会摔东西。

“从小到大我已经够了,不敢抽烟喝酒不敢骂人发牢骚不敢不写作业上课传纸条不敢闯红灯朝更年期老师翻白眼。做了这么多年胆小鬼,我就不能爽快地爱一次吗?”

老马说:“好吧,注意安全。”

其实中间老马也喜欢过老付一次,用突破我认知底线的方式追求过她。他做了一张Excel表格,左边是他自己的优点,右边是宋的缺点,直接送到老付的手上:“看,我全方位完爆了他。”唉,性格决定命运,难怪老马现在做了程序员。

/6/

这是老付第一次一个人出门,我们都对她不放心,一起送她到车站,轮流嘱咐她要看好钱包,最好把钱放在袜子里或内裤里,一定不要喝陌生人给的水,不吃怪叔叔的糖,不坐不打表的黑车。在车站遇到借钱的多半是骗子,别理他们。把我们的电话都背下来,万一手机丢了随时联系。老付快气哭了:“我承认自己单纯,但我又不蠢。”

要上车了,老马不放心,又把老付叫回来,把粘在掌心的汗津津的杜蕾斯塞给她,说注意安全。

到宾馆后老付打电话给宋,宋说现在军校临时拉练演习出不来,叫几个兄弟陪她玩。老付握着发烫的手机,喉咙紧得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到达宁波之前她反复听李宗盛那首歌,“为了这次相聚,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她在脑中排演过无数种场面,唯独没有想过,她根本见不到他。

她只好一个人出门乱逛,走在宾馆楼下刚准备伸出软绵绵的胳膊打车,突然发现刚才匆匆走过的男生特别像宋。他穿一件花衬衫,搂着一个姑娘,两人分享一副耳机,有说有笑。

她没多想,就在街边疯狂喊他的名字,喊得血雨腥风。男生回头看他一眼,又很快溜走。

就是他。

太阳惨烈地照在头顶,她像一枚坚硬的图钉站在马路上,绝望得赤裸裸。

/7/

她一言不发地从车站回家,在路上钱包真被偷了,我们费了好大周折才接到她。

大家准备像伺候特级伤员一样照顾她,寻思这么脆弱的老付,这次怎么说也得看动画片消愁个把月才能把伤疗好。

而老付回家后从容地删掉她和宋所有的聊天记录,从容地把宋三年前送的玩具熊丢到窗外,没掉一滴泪,搞得我们白白戒备。

直到暑假戛然而止,我们离开家乡分别回到祖国四方继续念书,前一天晚上,老马告诉我,其实那是宋安排好的,他跟老马打探好付要出门的时间,然后故意领了一个姑娘在宾馆前转来转去,全是为了演给老付看。

/8/

这些我们都没告诉老付,她也没必要知道。

一段感情自有命数,每个人的做法必有缘由。

只是我会一遍遍想起老付说:“我们都是小人物,可能平平庸庸活过一辈子,但爱是我们在人间唯一纵情的证明,一次奋不顾身的爱能让我们浑身发光。”

活在远方的人

/1/

晚上回家掏钥匙,发现杨蹲在我家门口,把写有“思想者”的环保布包举在头顶,正两眼翻白地看着我,他说这样有助于思考。

今天是周末,他清晨出门,去书店听了两场讲座,偷偷吃了几口给嘉宾准备的小点心,又在街上游荡了一会儿,观察了一些普通的行人,思考了一些问题,发现自己还是很饿,想到正好走到我家附近,可以来吃个晚饭。

“你至少可以先在楼下买点面包填肚子啊。”我开门把他请进家里。

“我的布包空了,手机钱包还有钥匙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但这些本来就不是我灵肉的化身,迟早会离开我。”他说。

在饭桌上我很想和他聊聊天,最近生活、未来打算什么的,毕竟从他突变之后我们就不太有走心交流的机会,可是他忙着塞饭,并用表情告诉我不要打扰他。饭后他在屋里转了一圈,然后盘腿坐在了靠近一盏落地灯的沙发上,告诉我他准备今晚在这儿睡下,因为这种环境和光线很适合思考。

我不忍心拒绝他,也不好意思跟他共处一室,只好把我们共同的朋友老钱和老于叫过来玩,也许可以凑桌麻将。

人到了之后杨很兴奋,我们席地而坐聊天,瞬间回到大学初期打辩论的时代,聊人工智能、死亡与虚无、文学、政治、基因,各种虚头巴脑的东西。只有杨的出现才能把我们从烦琐的实习工作中抽离,带我们回到过去。

突然谈到爱情,杨给我们讲了一个柏拉图《会饮篇》里的故事,说这就是爱的起源。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是双体人,有两个脑袋、四只胳膊、四条腿,但因为人类傲慢自大,宙斯把人劈成两半,我们终其一生都在苦苦寻找另一半。茫茫人海,这是非常困难的事,大部分人寻而不得。

“所以我的肉体与灵魂现在都是残缺的。我想要完整,我要姑娘,姑娘!”杨突然起身,在屋里焦虑地踱步,撕扯头发,慢慢走向墙角,想撞上去。我们惊呆了,情急之下老钱大喊“我们给你找女朋友”,才避免一场悲剧发生。

杨又乖乖坐下,满心期待地看着我们仨。

/2/

我们四人是辩论队队友,两年里一起抱团开脑洞磨嘴皮子,到大三打赢功德圆满一起退队。老于进媒体实习,老钱去了广告公司,我全力写书做自媒体,都开始正儿八经地工作。杨本可以当个程序员,在0和1的逻辑世界里驰骋,应届月薪10K,提前走上人生小巅峰。但有天他在街上行走,突然电闪雷鸣暴雨倾盆,他没打伞继续前行,在雨中悟出了一些道理。

他告诉我们,他从此要做个飘在风中的思想者。如果把生命浪费在怎么跑通一串代码上,那太辜负了。

他每天泡在图书馆读人文经典,赶场子去各个大学和书店听讲座,给各个学者发私信和邮件讨论各种学术问题,以及游走和冥想。

再见到他,他的黑直发变成了鬈发,越来越卷曲,越来越长。他说这是思考的结果,物质是对精神世界的反应,以后随着思想的繁盛,说不定皮肤会变红,眼珠会变蓝。

老钱悄悄问我:“他这不是被雷劈了吧?”

/3/

杨说他是风的孩子,他的朋友圈除了讲座、诗歌和一些读书笔记,还能见到他站在风中,人摆成十字架姿势的自拍。

他想出一系列方法训练自己的思考能力。比如从清晨开始散步,凭借意识指引四处游走,把两个馒头和一瓶水拴在裤腰上,让思想和脚步一样永不停歇。比如他创作了一首独特的歌,歌词只有八个字,“哦咿嘻啊,唔哩哇啦”,反复重复八分钟,名字叫《当闪亮的眼睛抛在空中》。比如每天拔掉自己二十一根卷曲的头发,把它们吹向四周,这就是人类之子思想的种子在飘摇。他不仅训练自己,还训练动物的精神极限。比如把路边的野狗弄回家逼它抽烟,养一缸鱼,每天掘开鱼的嘴巴灌它喝酒。

活得有趣是一种能力,这能力不是每个人都有。但如果他牵着女朋友的手走在大街上,微风一吹,他突然甩开女朋友,一个人站成十字架的姿势,这就有些尴尬了。

杨反复说,所谓爱情,就是一起参与整个宇宙。我们仨都在发愁该把什么样的姑娘介绍给他。跟杨谈恋爱需要有和整个世界抗衡的勇气吧。

/4/

有个周末,老钱和杨去听一个历史讲座,偶遇一个历史系博士学姐。学姐清秀大方,长发披肩,眼镜的厚度和包里书的厚度都是常人无法企及的,跟杨应该很般配。老钱当场介绍两人认识,两人交谈甚欢。杨在食堂请学姐吃过两次饭,请学姐在学校草坪上看过一场露天电影。但学姐觉得杨太老实,不够开放,像个没开苞的。而杨皱着眉头向老钱抱怨,学姐胸太小了。

老钱傻眼,没想到杨对外貌还有苛刻的要求。我们都难以想象,一个飘在空中的思想者该以什么姿势把手伸向姑娘的胸部。

后来老于又给杨介绍了一个唱民谣弹吉他写歌写诗的姑娘,烈焰红唇风,胸还是D罩杯的。两人周末在咖啡馆里约会,只点一杯咖啡,俩人轮流喝,泡在那儿一整天。杨给姑娘讲故事,讲萨特和波伏娃,叔本华和黑格尔……姑娘觉得杨抠门到极致,而杨皱着眉头向老于抱怨,姑娘读书太少了,写的词和诗就那么颠来倒去的几句话,没知识,没灵气,“虽在摆脱束缚,但并未找到自我”,参与不了他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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