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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差我没努力给杨介绍女朋友了,压力实在很大。直到有天他和我说,别麻烦了,他或许找到了今生今世被砍掉的另一半。
杨那时正在筹办一本叫《思想复兴》的杂志,坚持不做微信公众号,也不做电子版,要维持纸质书最后的尊严。所以印好之后,只能和饿了么发传单的小哥一起,把杂志像发小广告一样在学校里四处发放。
他遇到在草坪上盘腿吃冰棍的姑娘,把杂志递给她,姑娘直接撕下一张擦手。杨气得蹦起来说:“你怎么能玷污我的思想?”姑娘只好赔礼道歉认真翻杂志看,发现还挺喜欢里面的文章。她一拍大腿,决定给杨当助手,帮助他整理资料和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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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到杨是一个月后,晚上十一点钟,他郑重其事地给我们仨打电话,约我们在一个小酒馆见面。一个小时之后就是新的一天,他要在零点踏出酒馆,离开这座城市,启程去他的路途。
他是来和我们道别的。
杨说,爱情是一瞬间的电光迸射,不是扭扭捏捏的磨合,不是瞻前顾后的思虑。他说,就好比你早晨到泉边打水,一只鸽子落在肩上,哎呀,恋爱了。再猛烈一点说,是被击中,就好比你捧着一束难看的鲜花在街上走,忽然“平地里冒出个杀人凶手”。
四目交接的时候就知道,她或许就是自己被劈开的另一半,是同自己携手遨游宇宙的那个人。当看着她把冰棍儿滴到裙子上的那一刻,这一切就已经发生了。
其实姑娘是来学校观光旅游的,觉得《思想复兴》这本杂志十分有意思,就留下来和杨一起工作。两人一起读书、一起写作,而两个月过去,姑娘留下一张字条悄悄走了。杨这才知道姑娘是山西土豪的女儿,她爸给她找好了上门女婿,要回家结婚去。
他没和姑娘表白过,但他坚信姑娘是那个能和他一起教狗抽烟、给鱼喂酒,腰上挂俩馒头四处游走的人。
杨背起巨大的背包,准备一路行走,一路搭车去山西。我们劝他可以借助更便捷的交通工具,仨人凑点钱给他买张机票。但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我们,并高声朗诵了那首著名的诗:“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但愿你的道路漫长,充满奇迹,充满发现。”
他要走很远的路,经历连亘又漫长的时间,他要在路上发现惊喜,保持思索。那个吃冰棍儿的姑娘只是他踏上路途的理由,是引燃他的导火索。他这样的人,注定是要去远方的。
离零点没剩下几分钟,我跟老钱面面相觑,老于则抓紧时间向他嘱咐路上的琐事,告诉他怎么找便宜的旅馆,多带一些湿纸巾和花露水,留一些钱放在贴身口袋里……虽然我们都知道,杨是听不进去这些的。
杨微笑地看着我们,一言不发,像长者慈祥而宽容地看着孩童吵闹一样。我们在他的视野中模糊了,零点的钟声响起。
终于,他扛起背包,轻轻朝我们挥手,像抹掉玻璃上的水渍一样轻松,然后消失在寂静的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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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他能如愿以偿打动那个吃冰棍儿的姑娘;或许他能在路上邂逅另一个人,和他一样站在风里,摆成十字架的姿势。他想要的爱情不仅是一蔬一饭、爆米花和小妞电影、酒吧里的暧昧和手机播放器里的口水歌。这些他都看不见,而被他注视的部分,被别人嘲笑为奇葩。
但这个世界,一定有他灵与肉的另一半,和他一起欢喜地唱着美好的“哦咿嘻啊,唔哩哇啦”,哪怕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懂。
我有时在想一个问题。可能曾经我们跟杨一样,渴望谈光滑的诗意的宇宙并行的恋爱,过和自己的思想相互搀扶的生活,后来我们变了,想着怎么让俗气的皮囊变得更讨人喜欢,想着怎么赚更多的钱实现财务自由,直到功利得不愿意停下来读一本闲书,更不愿聊那些瞎扯淡的鬼问题。就像王小波说,生活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
可能根本就不是我们变了,我们向来如此。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想爱想吃想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这就是十七八岁该做的事。一晃到二十岁,我们该做另外一些事了,丢弃十七八岁整天聊宇宙和星空的自己,去找份光鲜的工作,早日在社会上混出头,维持体面。这就是我们,在每个年纪怯弱而稳妥地做应该做的事,仅此而已。
当然这没什么不好。
只有杨永远地活成了小王子,像他日记里写的——
“童心未泯,天下无敌。”
最悲哀的人,是不懂拒绝的人
有天清晨六点钟,我出差去机场却打不到车,看着漆黑的天空和安静的路面陷入沉思,然后拨通了大成的电话,请他起床来送我。
但是大成懒洋洋地接起电话,清脆无比地说了一声“滚”,然后挂掉电话。
提着行李的我惊呆了。在我的印象里,大成是个不会拒绝的人。即使他正在梦里泡女神,也会立马醒来擦干口水为我当司机。
说完“滚”,他有点于心不忍,又补充说:“算了,你等我,这是最后一次了啊。”
于是在他车上,我听完了他的蜕变故事。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他是我一年前打专车时认识的司机。不知道为什么,他把上海站听成了上海南站,一溜烟往徐汇开。我在车上乐呵呵地玩手机,等下车了才发现不对劲。“哎,你怎么回事啊,害得我赶不上车了。”我性子急,本能地朝他抱怨了一下,但万万没想到,他在高架上疯狂地飙着车,一边和我说对不起,一边趴在方向盘上掉泪,把我吓坏了。
把我送到上海站之后,还是没赶上车,他去旁边便利店买了一大包零食让我坐在车上吃,他下车帮我改签。
他眼睛里的歉意像淹没整座城市的洪水一样,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专车司机。他抓着我的手反复确认:“你原谅我了吗?”搞得我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直到当着他的面打了一个五星好评。
我觉得这人挺有趣,于是跟他要了微信号。
他当然没有拒绝我。
回家后我问:“司机先生,给你改个什么备注名呢?”
他说:“随便。”
我说:“那就叫你小天使吧。”
他害羞一笑。
我陆陆续续又找这个小天使帮了很多忙,比如顺路去洗衣店拿衣服什么的,他都没有拒绝我。他对我那么好,我一直以为他喜欢我,那段时间写稿不顺心情不好,经常半夜在微信上找他语音聊天,不管多晚他都能陪我胡侃。我迷上《绝命毒师》,他也陪我一起看,跟我聊剧情,深更半夜给我发一个“晚安”。
他长得蛮帅,一双电眼跟吴彦祖有得一拼,开车的时候穿一身袖口带补丁的休闲西装,喷香奈儿蔚蓝男士淡香水。我一直等着他跟我表白,可看着朋友圈里他的女朋友像割韭菜一样换了七八茬儿了,他对我还没任何表示。
突然有天他说:“我在和一群好朋友吃烧烤,你也过来吧。”
我拎着小包屁颠屁颠去了。
那天晚上我才真正了解他。那群人中有两个是他之前的同事,剩下的都是同事各自的朋友。他们挽着袖子撸串谈股票,这个小天使忙着端茶送水,忙着在听完每个人的发言后点评赞许一番,全程没吃几个串的他,最后又抢着埋单。
他开车送我回家,比捡了钱还高兴。
我问:“那群人你都不认识,为什么要出来啊?”
他说:“拒绝别人多不好。”
原来他没有丝毫喜欢我的意思,只是不想拒绝我而已。
他每天出行都像游戏里的小人儿在做任务,整个城市就是一张巨大的任务地图,乱七八糟的朋友们在手机上给他发布任务,他好像也不赚什么经验值,大家一句惯性使然的“谢谢”都能让他高兴老半天。
每天开专车,除了载客赚钱,他要接朋友下班,帮朋友接孩子,去医院领报告单,取快递……这不是暖男,也不是中央空调,简直是全民保姆。
生活上这样也就算了,他在感情上也不懂拒绝。
毕竟他人长得很帅,所以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在他的小奥迪车上会发生几次艳遇。有个一百八十斤的妹子见到他萌生花痴之心,送到家门口后请他上楼坐坐。大成又不蠢,不是不知道“上楼坐坐”这句话的含义,但他真的不好意思开口拒绝,怕伤了姑娘的心。
进家门之后妹子就去洗澡了,在各种暗示之下,他岿然不动,最后和妹子在客厅看了一夜电影。
有个妹子刚和男朋友分手,正处在空虚寂寞冷的阶段,遇上大成之后发现他是个暖男就黏上他了。大成陪她逛街买买买,陪她拍照片打电动,整天手牵手腻歪在大街上。直到有天姑娘在街上碰到前男友,直接拉住大成高嗓门朝他喊:“我找到男朋友了。”
前男友停顿了一下,跑过去结实地揍了大成一拳。然后和姑娘搂在一起,两人泪流满面。大成觉得自己多余,只好叹了口气默默走远。
难得有一天晚上,大成主动约我出来喝酒。他说,这么久过去,好像每天都在谈恋爱,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我和书卷气的姑娘泡在咖啡馆读过一整天诗,和玩摇滚的姑娘在地下室边抽烟边蹦跶,和厌世吃安眠药尝试过割腕的少女看过整夜星星,陪运动型女生去蹦极差点吓得尿裤子……”
“所以你想告诉我什么?你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吗?”
“不是。是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哪一款。”
小时候家里人告诉大成一定要做个好人,所以他在学校会留下来帮所有人值日,每天给很多人写作业写到手酸,饿着肚子把自己的午饭送给没带饭的同学。所有人都夸他懂事,慢慢地他觉得,只有满足其他人的需求,才配得到爱,这就是传说中的取悦型人格。
终于有一天,他在星巴克看书,旁边坐着一个短发姑娘,眼睛不大,鼻子上有密密麻麻的雀斑,像只慵懒又警觉的猫。
那时候店里没位子,有人想跟她拼桌,她干脆地说了个“不”字,一句多余废话不说。拼桌的人端着咖啡愣愣地走了。
大成觉得这姑娘有魅力极了。没忍住上前找姑娘要电话号码,姑娘把头一甩,干脆利落地说:“不给。”
他发自内心地爱上了这个像脆黄瓜一样利落的姑娘。一番穷追不舍,终于要到了电话。
他哼着歌准备回家,突然手机响了,小学同学打来的,说是全家人来上海旅游,想在大成房子里住几天。其实他们很久没联系了,大成对他的唯一印象,是每次都让大成模仿他的字迹抄作业,抄得慢了就给大成一拳。
大成本能地说:“好。”
没想到小学同学真没客气,拖家带口地过来了,一家五口人风尘仆仆地拎着蛇皮袋子过来,作为答谢,还给大成拎了一盒土鸡蛋,大成哭笑不得。
小学同学换上拖鞋,环顾大成不到五十平方米的小家,说:“这好像有点住不下啊。”
“是啊,实在不好意思了。”大成如释重负,心想他们终于可以走了。
“那,麻烦你了,出去找个地方住吧。”对方扔下行李,伸了个懒腰说。
大成愣了一下,转身走了。
一个人跑去江边散心,又有朋友给他打电话:“帮我个忙,我男朋友突然肚子疼,接我们去看急诊吧。”
大成脱口而出说:“我正准备自杀呢,你听,江水声。”
“先别死啊,帮完忙再去死。”
大成哭笑不得,摁掉电话,听着江上的汽笛,看着昏黄的江水,视野开始模糊。“不会说不”简直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了。他又一次拨通了短发姑娘的电话:“我晚上可以约你吃饭吗?”“我可以约你看展览吗?”“我可以和你逛书店吗?”
听完三个干脆有力的“不”字,大成像注满水的猪肉一样重新坚挺,他决定再也不要为满足别人的意愿而活了,他要回家把老同学请出来,然后再给短发姑娘打电话。
等时间慢慢滑过,总有一天,干脆的no会变成坚定的yes。
当我对父母设置了“分组不可见”
曾被很多人问及,名字“曲玮玮”的含义是什么。
如果你的名字也是ABB格式,那你的父母多半希望你度过平寂快乐的一生,不求在风口浪尖披荆斩棘,只求避过惊涛骇浪平淡安稳;不求在跌宕的历史里成为英雄,只求做个衣食无忧如沧海一粟的小人物。其实这是绝大部分父母的信条。一生在苦难中纵情洒脱的苏轼,留下的那句诗是“唯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很多朋友跟我说,上了大学以后,跟父母的关系变得微妙而尴尬,甚至感觉人生最无力的事,就是和父母沟通。
有的父母按照“稳定”原则强硬给子女选择专业,给子女在家乡小城市安排工作。有的父母逼子女相亲,不断催婚。
叔本华说,他人的思想就像别人飨桌上的残羹,就像陌生客人挪下的衣衫。
慢慢地,对年轻人来说,脱离原生家庭的束缚,独立思考,独自生活,似乎成为一种天然正义。
有时我也陷入深深的无奈。我妈好歹曾经是我半个文学启蒙老师,小时候作文是她修改的,高中英语作业也是由她代写的,在我心里,她一直是朋友般的存在。
而最近,我说毕业后会留在上海,她长叹一口气,说:“在威海多好呀,空气清新,离家近。”解释再多她也无法理解,在一线城市居住习惯的人,有多难融入小城生活。
有时我告诉她:“念完书就创业,将来肯定不去坐班。”她忧心忡忡地回应:“还是去考个公务员吧,多稳定。”
好在从小有主见,永远自作主张。我也开过脑洞,要是真按照我妈设定的人生轨迹去生活,我会成为最糟糕最窝囊的人吧,在小镇怀才不遇郁郁寡欢到终生。
我妈才不在意我到底赚多少钱,不在意我坚持写小说能不能拿诺贝尔文学奖。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父母不会理会你王冠的耀眼,只担心你身后的压力。她在意的,是“不要熬夜,伤肝”“不要吃太多雪糕,会体寒”。
看我深夜发朋友圈,她忍不住打电话来责备“怎么又熬夜”。买了一个好看的杯子,我妈也说“不要炫耀”。
后来朋友圈索性设置分组,部分状态对他们不可见。心想每隔几天给他们打个电话,也算尽了孝心了吧。
最近表姐偷偷告诉我,我妈隔几天就央求表姐把我的朋友圈截图给她看。
我听了心里五味杂陈。
过几天跟我妈在微信上聊天,她竟然学会了使用暴漫表情,还会发艾克里里翻白眼的动图。
这些也是我妈求表姐发给她的,只为聊天时能取悦我。她还为了我注册微博和知乎,唯一关注的人就是我。
知乎上有个问题:有很酷的父母是怎样一番体验?其实很多父母哪里是生来就酷啊,他们只是为了跟上我们的节奏,为了不沦为朋友圈里的“分组不可见”,才练就一副酷炫之身。
他们的确老了,有时我也怒其不争,纵使把一堆有格调的公众号推荐给我妈,到头来她还是在转“十亿人都看哭了”的鬼东西。
但有时我们也太把父母当成异类了。
有次和我爸打电话说漏了嘴,说“这学期有门课翘课太多挂了”,以为他会当场动用咆哮体,没想到他笑呵呵地说:“我理解啊,我大学也是这么过来的。”他们也有青春,也曾夜夜厮混。
我有个gay朋友决定咬牙向父母出柜,以为会大动干戈一场,然而一切没他想的那么糟,最后他爸妈真诚接纳了他的男朋友。
父母也并非我们想象中那么冥顽不化。多给他们一些时间跟上我们的节奏,就像他们宽容陪伴小时候的我们,让我们从无知的小傻瓜,变成了成熟的大人。
想到有天朋友说:“有时会犹豫,一些消极的朋友圈是不是该把妈妈屏蔽。但又觉得,能送给她最诚意的礼物,就是让她对我的生活保持全景参与。”
我也悄悄把父母移出了不可见的分组。
或许,耐心在他们身上多消耗一秒,多向他们敞开生活一角,就会多一丝理解。而就算父母毕生无法理解我在世俗世界埋下的情怀与理想,我也愿意多听他们叨念一刻,那也是甜蜜的负担。
哪怕成长真的意味着和父母渐行渐远,我也愿意时时回头,不只留给他们背影。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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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寒假里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的事。
刚从上海回到老家,小敏突然把我跟老马约出来,正色说道:“我要跟你们宣布件事,严肃点。”
我在对面笑嘻嘻玩自拍,刚准备换个姿势,手机被她一把夺下,老马在一旁尴尬地清嗓。小敏环顾四周,小心翼翼地说:“我准备留在石岛工作。”
这话抛出来,三人面面相觑。软绵绵的语调就像朗朗晴天的洪水突袭,冲得我站立不稳。老马一脸讶异,伸手去摸小敏的额头:“你发烧了吧?”
气氛僵持,像被一口锅突然扣在头顶,混沌的空气砸在肩膀上。
我们三个人穿开裆裤时就彼此认识,一路走过平淡无奇的少年、惊心动魄的青春期,经历兵荒马乱的高考,大学依然混在一个城市。和老朋友一起走进新城市,就像把故乡的一部分切割,卷进行囊一同打包带走,在异乡又塑造了半个故乡。
那句话讲得好,人物的出场顺序非常重要。那些陪你喝得酩酊大醉的人,最后都无法清醒地把你送回家。我们说好今生要手拉手沉醉而归,竟有人言而无信。
说完这个决定,小敏吐了下舌头,心虚一般扬长而去。似是匆忙,走前膝盖不小心碰到桌角,留下一声凄厉的惨叫。
在我的认知里,我们这些在石岛长大的小镇青年,终究是不属于这里的。小镇不过是禁锢我们梦想的驿站罢了,曾经埋头在灯下为了高考刷题的每一夜,都是远行的伏笔。
老马的眼皮突然耷拉下去,呆滞好久,他突然猛拍桌子:“她马上就要跟家乡银行签协议了,我们只有几天时间阻拦她,不能让她做傻事。”
我们端着小镇特有的玻璃咖啡杯沉思许久,脑洞弯成曲别针,也想不出小敏为何留在这里。
“等着,明天我去劝服她。”老马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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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老马告别,我裹紧大衣在街上漫无目的瞎溜达。想不通一度离开夜店离开刺激就活不了的小敏,为何二十岁就决心回老家开始返璞归真。要修度也得找个好时辰。
越想越无奈,用脚狠狠地踩着地面,企图把心里那束烦躁的火踩灭。
鬼使神差走进菜场,刚准备退出去,听到摊位上讨价还价的乡音,竟入了迷。
其实胶东地区的方言听上去颇为尴尬,时不时夹杂着充满乡土气息的“俺”字和“彪”字。一位上海的朋友在威海工作一年多,学会讲胶东话后声带嘶哑,险些失声。上海话鼻韵明显,而胶东话类似于“喊山”,敞亮,用劲,听上去又喜庆,又像吵架。
石岛小镇人都不太会讲普通话。当年我爸送我进复旦,特意宴请过几位老教授。教授们不喝酒,我爸答谢一番,自己喝一通,连声说:“麻烦各位多多照顾。”教授们皱眉说:“你说话我们都听不懂啊。”那顿饭吃得尴尬,我爸只能傻笑。
据说石岛是最大程度保留胶东话古韵的地区,书里讲到“齐东野语”,就是齐鲁地区乡下人的口音。离乡音越远,我反而越喜欢它。在大学难得与老乡待在一块儿,我们大声用乡音开玩笑,俗气粗劣,像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像武侠世界的快意恩仇。
在上海最快乐的事是每个月把老马和小敏约出来,扯着嗓子放肆地讲家乡话,讲最荤的段子,出租车司机和服务员小妹困惑地问:“你们说的话怎么一句都听不懂啊?你们是从韩国来的吗?”
我们哈哈大笑说:“是朝鲜。”
有次在学校,碰到一位男同学边骑自行车边用石岛方言打电话,像火药厚实的鞭炮突然把我炸醒。下意识般,我疯狂跑在他自行车后面,用尽浑身力气妄图追上他。追了几百米未果,只好狼狈放弃。其实我并非那么渴望结识这位老乡,只想追逐这缕生动的乡音,追逐跟家乡有关的最有温度的标识。就像无法跟眼波流转的情人朝夕相处,能守住她一缕青丝也是好的。
如今站在菜场,耳边满是烟火人间的你来我往,我像条失水的鱼突然被放回林间清泉,贪婪地大口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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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黄昏,两手空空从菜场走出来,虽饥肠辘辘,却如同吃了大补仙丹。望着小镇的点点灯火,心里不禁恶狠狠地给了自己一拳,我竟然也有了乡愁。
去年作家十年砍柴送我一本他的书叫《找不回的故乡》,看着素淡的封面,我托着头想,人只有活久了,才免不了要寻根吧。而我才二十岁,从前始终觉得“思乡”这个字眼太矫情,是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的20世纪80年代诗人才会裸露的情怀。
而我们呢,我们思念的哪里是故乡,无非是被窝里的安全感,面条里妈妈给卧着的溏心蛋。就算在气氛暧昧的深夜,跟老友对酒当歌,月光流淌在肩头,粗钝的心化成温柔的水,煽情气氛烘托到家,你感慨的也只会是脸蛋能掐出水的姑娘,而绝非“故乡”。
被迫迁徙和主动疏离的心情总是不一样的。“游子”是个太缺乏现代性的概念,来自“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的古代,来自安土重迁的往昔。现在谁还会大言不惭地称自己为游子呢?远离故乡小镇成为年轻人的“政治正确”,人人皆是游子。
在远方读书工作的年轻人假日归来,也把一线城市的灯红酒绿一并带来,长辈们簇拥着,问:“工作压力大不大?”“城市消费高不高?”小镇只是承载大家少时记忆的容器。“失根的兰花”甚至成为褒义词,意味着生命力顽强,意味着独立。
但再遮遮掩掩,不得不承认,“故乡情结”是存在的。跟陌生人见面,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你是哪里人?”为了降低成本,大家试着先用家乡来试探、认知一个人。来回交手数次,不得不再次和故乡建立起联系。
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的某些秉性有迹可循,来自那个与我血脉相连的故乡大环境。我常挑逗一些南方异性朋友,说他们“做起事来软绵绵的”,他们颔首一笑:“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嘛,毕竟我在江南长大。”而我会把性格里的憨厚归于胶东人本身,把满身侠义归于海边人的凛冽。
突然明白史铁生《消逝的钟声》里的那句话:“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故乡”突然从一个羞怯内敛的小姑娘,变成气壮山河的瀑布,变成辽阔的旷野,延绵的群山,和胸中吞吐不完的故事,大气如虹,和我的人生牢牢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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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前走,路过街角卖烤肠的摊位,烤肠大叔伸手拍我肩膀,险些将我拍倒。站稳之后,大叔笑眯眯地说:“老鼻子日子没来了,你快大学毕业了吧?”从前每天放学回家路过这儿,都要先买根烤肠充饥。三年没出现,他还记得我。
又路过腾龙游戏厅、流口海水浴场、“麦肯姆”西餐厅,每个熟悉的地点都和我的青春牢牢捆绑在一起。它们并非东方明珠、人民广场、五道口这样耳熟能详的地标,被文学影视作品反复提及,成为强大的IP,霸占每个人的记忆。小镇景观从未被肆意消费过,未曾符号化,这些记忆只属于我自己。刘亮程说:“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的小镇太质朴羞涩了,就像没有任何人能用胶东方言流畅地表达“我爱你”,小镇毫不响应我的抒情,它不需要任何人怀念它,给它写诗作画。它只需要继续存在,灰蒙蒙,点缀几盏粗糙的霓虹灯,安心陪伴操劳的人们。
我曾攒够钱去小镇唯一一家西餐厅约会,发现开胃面包竟是两块大饼。吃到一半我丢下男孩独自离开,走在鱼腥味扑鼻的街道上,怒气全鼓在腮帮里。在这样闭塞滑稽的小镇里,尴尬无处不在。
任何东西都是劣质而山寨的。我想学油画,镇上最棒的美术老师也只能教我画水彩;学校领导准备搞交谊舞比赛,最后却只能改跳广播体操;谈恋爱也是蹩脚的,根本没有男孩会弹吉他,用乡音脱口而出的情话是“我看上你了”,连说“喜欢”二字都别扭万分。
终于挨到高考结束,我如愿飞到南方,以为小镇离我越来越远,最后只能成为人生镜面边缘一个小小的点。但过去不容假设,我无法判别倘若生活在别处,乐趣是否有增无减。但童年寂寥漫长的夏天,村庄里发烫的土地和不眠不休的蝉,青春期的百无聊赖,那些游荡在小镇的时间,尴尬的情话和充满鱼腥味的菜市场,让我的人生多了一种弹性。
想到高考刚结束时,一个上海的朋友来小镇找我玩。我把他安排在一家叫“汝家”的山寨酒店,去海边逛逛,去我的母校走一圈,然后无处可去,只好找一家闷热的小网吧打游戏。他说:“你生活的环境就这么大吗?”我耸耸肩,说:“是啊。”
他用鼻子哼一声,拎起背包,说:“受不了,我要走了。”
我舔舔干裂的嘴唇,不知如何应答。
有过怨气,有过不甘,最后却完成了原宥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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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闲来看《舌尖上的中国》,他乡的吃食转瞬即忘,深印脑海的只有那句话——“中国人善于用食物来缩短他乡与故乡的距离。”
最喜欢看汪曾祺那本《故乡的食物》,汪老讲河豚,讲豆汁儿,讲菌类,讲手抓羊肉,讲十几种做法的豆腐。异乡人最敏感的总是味蕾,一切都可以苟且,家乡的味道不能。
一天在学校附近的国权路进到一家叫“威海渔村”的店,点了海肠、玉米饼子,各种家乡常见的蛤蜊,突然感慨万千。食材远不及家乡新鲜,蛤蜊咬一口,满是从家乡一路运送过来的疲惫的味道。突然想到曾经跟姥姥赶集,五毛钱一斤的蛤蜊买上一大盆,鲜掉眉毛。
小时候住在姥姥家,姥姥每个月蒸一锅胶东大馒头,面团蓬松,嵌上几枚红枣,浓厚但无侵略性的香气直接顺着鼻尖蹿进温暖的胃里。蒸汽弥漫在整个屋子里。我在厨房里放肆疯跑,想象自己是腾云驾雾的神仙。
有年春节,有个老朋友身在外地没能回家,我在微信上跟他闲聊。我漫不经心提了一句,说自己在吃胶东大馒头,他说:“你把手机拿近点儿,让我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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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发现,自己从小在村庄长大,确是一种福祉。哪怕记忆的真实性已不可考究,童年的远山与小河已经样貌模糊,但仍不妨碍故乡成为我心中一个远古的梦。
坦白讲,我把凋敝冷清毫无诗意的偏僻之所美化了,成为我记忆中回味无穷的心之所向。这又如何呢,故乡不再是一方土壤,不是地图上被圈起的地域,而是一个被幻化的符号。
我其实对那里一无所知。除了亲人,我与那里日复一日居住的人们早已毫无瓜葛,我也无心去了解小镇的旧时风物,无心摊开蒙尘的旧书卷打捞失落的民间技艺。但故乡是个朴实又善良的大辫子姑娘,温柔地把我揽入怀中,让我在她的怀里宽恕了自己。
最单纯的那段时光给了故乡。臃肿的世俗规则还没有层层建立,世界还是单线条的样子。有时和朋友深夜谈心,凄迷的晚风吹进胸膛,吹走了一部分真心话。忙不迭感慨,我们慢慢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说是思乡,想念的无非是乡间一壶酒,是盲目的天真,单纯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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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着,转回了家,天色已晚。
小敏什么都没说,而我突然没了满腹怨气,有点理解她为什么要选择回家。
第二天一大早,老马把我和小敏约出来。
他一本正经地端着茶缸,像辅导员谈话一般,对小敏循循善诱。
“你要先在银行做好几年柜台,每天像机器人一样坐在那儿敲章,回家没什么娱乐活动,在看电视和上网中消耗宝贵的晚上。在石岛你也找不到真正的朋友,格格不入,只有互相攀比的大爷大妈、催婚逼婚的长辈、按部就班结婚生子的同龄人,连摄影都找不到好模特,你就乖乖在家绣十字绣吧。最后你听从父母之命找了个老实巴交的公务员,见识短浅不懂浪漫不说,一个月工资还不够给孩子买奶粉,我们再过半年回来,发现你做了微商。好了,我们的友谊也走到尽头了。我都不用掐指一算,这就是你未来的生活。你真的想好了?”
老马说完,深呼一口气,翘起兰花指喝一口水,淡定地看着她。小敏不说话,坐在那儿一副“你就是搞不定我”的样子,脸上的雀斑在跳舞。
气氛又在僵持。
老马一言不发地看了小敏一分钟,然后,这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像一只收束的伞,缓缓蹲在地上。他双手掩着面目,指缝间突然溢出泪水。
我被他这么大阵势吓了一跳。
“哪怕你去北京、去广州,至少生活是跟我们在同一平面的。但你待在石岛,就再也回不去了。”老马说。
在他心里,回到小镇就像看破尘世踏回远荒,是跟老友的无声告别。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话题,她再也无法参与了。
老马向我使尽眼色,我也没有开口劝说小敏一个字。更吊诡的是,我们忘记问她回家的理由,但那不重要了。
从昨天起,她带我做了一个漫长的梦,在梦里,平时遮遮掩掩的乡愁,似雾似真。
最美好的词,叫“一期一会”
去年12月我去了广东雷州参加艺术支教,教五年级的孩子创意写作和演讲。他们还没放假,我们的课和他们的日常教学穿插在一起。时间很短,只有一周。
大一时我打的第一场辩论赛的题目是“短期支教的利弊之争”,反方认为短期支教者更多是为了满足自我的理想与情怀,讲课潦草,潇洒而去,没有成熟地考虑孩子们想要什么。
出发前没想那么多。我只知道,如果一件事必然是利人利己的,那就去做,别管天平最后究竟朝哪头倾斜得多一点。
那几天阴雨连绵,学校里低头啄食的鸡都冻得没了力气。当地人说,雷州从来没这么冷过。操场上全是小水洼,稍不留神鞋子就陷在泥浆里。这种天气很多孩子竟然上学不穿鞋子,脚上仅套两个塑料袋。
我从小也在农村长大,躺在牛背上晒过太阳,守着深井打过水,在庄稼地里松过土,但没想到这儿的条件比我预期的还要艰苦。当然,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体验差异性生活,也不是为了找到优越感后咋舌感慨一番,所以我收敛起惊讶,认认真真备课。
课本想按照好莱坞那套经典模式教孩子们写巧妙完整的短故事,但我发现他们在短时间里很难内化输出,他们一边睁大眼睛好奇地听着,一边眉头紧锁,似乎听不太懂。我索性扔掉准备好的教案,即兴教他们写好最普通的作文。
讲怎么写人,写最熟悉的人。比如妈妈,随口提问:“妈妈生气时的脸像什么?”没想到他们脱口而出的答案那么有趣:
“像咕嘟冒泡的火锅!”
“像坑坑洼洼的火星!”
“像爆炸的红辣椒!”
“像包子,像满满的垃圾桶!”
总之我是想不出这样的比喻的,那一刻我真心喜欢上了这群孩子。
但课无论怎么上,必然无法兼顾每个人。一开始看着几个孩子四处打闹不听讲,我有点失落甚至愤然,“我牺牲了这么多,跑来这儿为你上课,你竟然不领情”,类似产品经理思维,认为我想做的就是用户想要的。后来想通了,不能进行思维绑架,毕竟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不是每个人都想要你带来的“知识”与“情怀”,你讲的内容对一部分孩子而言无用且无趣,比起上课,他们更想去操场上撒野跑一跑。
但站在讲台上时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责任感,跟中二病无关,跟台下很多双发亮的眼睛有关。当你感觉到他们信任你,目光一刻不离地追随你,你一定愿意为他们倾其所有。小时候觉得很多老师都很傻,赚着那点死工资,干吗总要拖课,铃声一响一拍两散,皆大欢喜。那天下课后,他们班长问我什么是意识流小说,我在台上玩命解释,直到数学老师抱着作业本尴尬地进来我也不想离开。终于理解小时候那些傻乎乎的老师。
渐渐跟他们产生感情,女生们缠着我聊一些小心事,比如最近看的偶像剧,比如一直很烦班上哪个男生。男生们也和我谈人生理想,我发现一大半男生都想当警察。放学后我和他们一起走出校门,他们走远后依然回头朝我挥手,我看到夕阳在他们肩膀上融化,觉得这就是人间美好的景象。
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是理性的,或者说是自私的。有人溺于贪婪,有人乐于奉献,但本质都是在寻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不过对有些人来说,奉献的过程与最终回馈,能让他得到更多。
帮助他们的同时温暖了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做呢?只要真诚且方法得当,短期支教终究是利大于弊的。想起知乎上一句高赞回答:“所有利他行为都应该被鼓励,即使布施者最后也得利。”
最后一天我们要乘大巴离开学校,我以为这群天真的孩子会忧伤、会懊恼、会哭,没想到他们每人送我一只千纸鹤,然后笑着和我说“谢谢”和“再见”。
我帮他们拍了很多照片,洗好后寄回学校。我想这就是最美的一期一会。
这就是支教的意义。纵使抛开理想,抛开功利,抛开一切,我们还有美妙的相逢。
在大学里,做个“自由而无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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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春节,在奶奶家玩手机,突然知乎上有人邀请我回答问题:“在复旦大学读书是怎样一番体验?”
我打开电脑,伴着窗外的炮竹声,写了在知乎上的第一个回答,一气呵成。
我在结尾写:“这就是复旦吧。不是每个人都向着同一个终点狂奔。跑的、跳的,溪边濯足的,叼牙签晒太阳的,五花八门,各得其乐。”
没想到这个答案被广泛认同,点了几百赞。之后我一发不可收,在知乎上写回答,慢慢成了很多人眼中的“知乎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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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大学前我的女神是刘瑜,特别喜欢她那句“大学的本质是要恢复人类的天真”。进复旦之前,总是带着理想主义,希望好奇心无限膨胀,带着饱满的求知欲去海纳百川。
我曾写过:“文人们在书中讲得不假,大学如人,是有自己独特气质的。来了复旦,就像赴一位旧友之约,盘腿入席,再无客套,直接把酒话桑麻。”
真的庆幸,还好我来的是复旦,还好在邓杰、李冉、郁喆隽,还有好多老师的课堂上,看到高贵的精神依然没有被物欲颠仆,依然闪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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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念的专业是旅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