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次诗书,修起礼乐”:孔子删《诗》修《礼》
下面具体谈一谈孔子与“六经”的关系。
兴观群怨:孔子如何理解《诗经》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
——《史记·孔子世家》
首先要谈孔子与《诗》的关系。《论语·子罕》篇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说我从卫国回来就开始正乐,《雅》《颂》就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雅》《颂》怎么唱,什么顺序,哪篇跟哪篇是什么关系?过去乱了,不得其所了,现在经我整理又各得其所了。这是孔子自己讲的。
《史记·孔子世家》中,司马迁也说到了这件事情。司马迁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说孔子之前,《诗》一共有三千多篇,孔子把重复的去除,留下有礼义价值的。这些篇章的时间范围,上自商朝的始祖契、周朝的始祖后稷,中间经殷周兴盛时期,最晚到“幽厉”,就是西周后期。
司马迁讲孔子还做了另外一个工作,就是为《诗经》设了“四始”。《诗经》有《国风》《小雅》《大雅》《颂》,《颂》又分为《周颂》《鲁颂》《商颂》。这四部分,《风》以《关雎》开头,《小雅》以《鹿鸣》开头,《大雅》以《文王》开头,《周颂》以《清庙》开头,这就是《诗》的“四始”。也就是四部分的编排以哪一首开始,是孔子定下来的。这就是著名的“孔子删诗”说。
司马迁这样的说法到唐代开始有人怀疑,如孔颖达就说三千首诗篇才剩了三百首,比例是十首诗去了九首,比例太高、不可信。孔颖达这样理解是有误会的,司马迁说得很清楚,孔子删诗只是“去其重”,也就是说《诗经》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本子,章节上、句子上、用词上,有大大小小的差异,把这些不同的本子都列出来,就可能有三千首,孔子只是把重复的删掉了,就剩下三百多首。这在汉代刘向整理《荀子》时,就有过类似的情形。刘向是西汉后期人,奉命到国家图书馆去整理图书,各种《荀子》重复的篇章加起来有三百多篇,刘向将这些重复的篇章整理归并,就成了至今流传的《荀子》三十多篇。《荀子》原有三百篇,经过刘向一番删削,只剩下三十余篇,其比例,正与《诗经》相同。司马迁说孔子删诗“去其重”,是可以理解的。
不单是整理,孔子还是最早研读《诗经》的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上海博物馆收购了一大批战国时期的竹简,记录的是孔子当时对《诗》的谈论,涉及五十多首诗。此外还讨论了《诗经》中《风》《雅》《颂》的含义,以及采诗观风的制度等。整理者将这批竹简命名为《孔子诗论》,是非常宝贵的资料。它告诉我们,在孔子那里就开始用一种新的方式读《诗》了。
何以这样说呢?孔子之前,《诗经》还是歌唱的,流行于社会各阶层,贵族家的典礼、王室的典礼、乡民在一起的宴饮,都要唱《诗》的篇章。西周以来中国文化被称为“礼乐文明”,各种典礼常演唱《诗》篇,就是其表现之一。因为贵族可以参加这样的典礼,久而久之,他们对《诗经》的篇章熟得不能再熟,就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贵族们聚会吃饭、外交典礼等场合,重要信息都靠“赋诗言志”来传达。例如《左传》记载,伍子胥率领吴军打垮楚国后,楚国人申包胥只身前往秦国求救,在秦庭外哭了七天,秦国才答应出兵。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哭秦庭”的故事。
要注意的是这个故事的细节。秦人答应申包胥出兵,不是直说,而是派人到申包胥身边唱《秦风·无衣》篇:“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这样一唱,申包胥就听出秦国将要发兵了!这就是春秋贵族特有的一种文雅。礼乐修养好的人听懂不难,听不懂就要耽误大事了。古代中国是一个诗歌大国,爱好诗歌的兴趣在春秋时期就表现出来了,人们对答用诗句来表达,这有好多例子。“赋诗言志”到孔子时还延续着,不然他就不会对自己的儿子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了。
新的文学接受方式出现,应该就是从孔子开端的。
从《孔子诗论》可以看到,孔子已经把《诗》的篇章当作文献文本阅读了,开始对学生谈诗篇的含义了。例如《墙有茨》这首诗,孔子就说它“慎密而不知言”。又如对《汉广》,孔子评价是“知极”,有智慧。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该诗篇表达了“不求不可得,不攻不可能”的含义,孔子说:“不亦知极乎?”读《诗》也要从中吸取生活的智慧,这大概是孔子评价《诗经》的言外之意吧!
孔子师徒之间读《诗》的例子,见于《论语·八佾》,确实与众不同。“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子夏举出的诗句,前两句见于《卫风·硕人》,第三句今本《诗经》没有,可能是逸诗。子夏问老师的这三句诗的本义是赞美女子长得美丽,一笑俩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姿,不需施脂粉就绚丽。诗句中的“素”就是不施脂粉的意思。
子夏问老师什么意思,绝不是问诗句的本义,而是从中可以读到的启发性含义。孔子明白这一点,就回答说:“绘事后素。”什么意思呢?就是绘画要有好底子。孔子回答中的“素”是好底子的意思。古代绘画,不像今天有现成的宣纸。那时候,若在木板上画,先得把木板弄平弄光滑;若在墙上画,更是得涂抹白灰打底子。有了好底子,才能有好画作。即便是今天,若在牛皮纸、报纸上画画,无论如何也好不到哪里去。孔子的意思,今天我是这样讲的,但东汉郑玄给出的解释就很麻烦,他说:“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宋代杨时、朱熹和清人全祖望等,对此都提出反对意见。启功先生晚年写《读〈论语〉献疑》,也对郑玄之说提出批驳。启功先生是画家,他说就现有的资料而言,古人没有像郑玄说的那样画的,所以“绘事后素”不能那样讲。
孔子作出“绘事后素”回答后,请注意,被列为孔门“文学科”的子夏,突然接了一句:“礼后乎?”这句话有跳跃性。孔子的回答是就诗句的象征意义说的,子夏的思维跳跃了一下,由文学跨越到了哲学领地,他反问说:我们人类之所以有“礼”这种文化现象,也是因为有好底子吗?子夏的反问,一下子涉及了大问题。人类所以有“礼”,也可以推广一下,人类所以有文明,也都是因为人类有一个好底子吧!这句话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宇宙万物中,地球上生存的所有生命中,为什么只有人类有文明,有文化。换句话说,为什么只有人类可以创造文明。这个基础在哪儿?养条狗,你逗它,它可以打滚,可以跟你摇头摆尾,那是动物的反射,不能叫文化。只有人类才可以发明出一套礼仪,只有人类才可以制造新的工具,可以盖楼房,可以建造航天飞机,就像好的绘画,是不是因为人有一个特别的好底子呢?这是个不折不扣的哲学问题。
孔子一听子夏的话,也吃了一惊,激动地说:“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你子夏启发了我,你是可以谈《诗》的。你有一种超乎常规的跳跃性思维,创造性的联想,读了好的诗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你没有顺着想美人进而去想怎么把她娶到手,你没有这种想法。你悟到了深层次的问题,了不起,启发了我!
实际上,孔子与子夏的这次相互启迪的读诗,其结果是儒家提出了“美质论”的人性观。简单地说,人类有文明,是因为人性有美质。在后来的《礼记·礼运》等儒家文献中,经常可以看到儒家的人是“天地之灵气、五行(金木水火土)之精华”的说法。其肇端,可以追溯到这次孔子与子夏的论诗。儒家读诗读出一番哲学来,这需要一种启发式的、跳跃式的思维。子夏的颖悟,应归功于孔子对读《诗》方式的倡导。在孔子之前,没有那么读《诗》的。
孔子对《诗》重视,是因为他认识到了文学的价值。《论语·阳货》载:“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就是著名的“兴观群怨”说。这四方面,基本上等于现代人对文学的理解。
先说“观”。读文学可以了解一个时代,恩格斯就讲,读巴尔扎克的作品,我们可以了解作家生活时代的资本主义,这就是观。
再说“怨”。文学可以“怨”,诗歌可以怨恨,历来有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之说。国家大乱的时候,诗人就有大不满足,有怨恨,然后发而为诗。所谓哀怨出诗人,富贵生活就难有好的文学。要注意的是,孔子是说“可以怨”,他没有说“一定怨”。
另外就是“群”,刚才说过古代“赋诗言志”,一些贵族到了一起,说话时用《诗》篇来传达意思。这是一种考验,什么考验?你是个贵族吗?你是个贵族,就应该常参加各种贵族典礼和宴会,就应该熟悉《诗》篇。你听不懂《诗》,还算是贵族?后人写诗文好用典就是受这种心态的影响,用典实际上也是考验读者,你有文化资格读我的诗文吗?这样的例子,表明文学首先可以形成一种区别,把不同层次的人区隔开来。同时又能联系。前不久有报道说,有华人的地方,只要一唱《黄河大合唱》,就可以激起强烈的民族情感共鸣。这就是文学的“群”的功能和价值。
那么“兴”呢?孔子说诗“可以兴”,“兴”是什么?兴就是兴发我们的生命。读一篇好的散文、好的小说,听一首好的乐曲,可以使你的生命处在积极健康的状态。你在公司上班,如果精神状态好,设计产品或开会发言,可能会灵光一闪,提出一种建设性的、突破性的观点。相反,你整天处在消极的状态,烦着呢,别理我!你的想象力可能就被抑制住了。所以,诗可以兴发生命,这是孔子对文学的一种非常精妙的认识,贴近我们今天“文学是人学”的基本观念。
文学不产生粮食,不产生钢铁,但文学可以造就健康的生命精神。不同于哲学、历史、管理学,文学是用精神状态和生命状态塑造你,让你处在一个好的状态。所以文学写作,要懂得中庸原则,有些该写,有些不该写。有人读一些淫秽书刊,年纪轻轻,就像《红楼梦》中看“风月宝鉴”的贾瑞那样,把自己搞死了。历朝历代都对那样的“文学”加以禁止,因为它们沿着动物的欲望走,这种东西不叫文学。“兴观群怨”里的这个“兴”,特别表现出了孔子对诗歌、艺术、文学的一种透入本质的看法。
修起礼乐:应对礼崩乐坏的时代
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
——《礼记·杂记》
《史记·儒林列传》说:“孔子闵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司马迁讲孔子整理《诗》《书》,用了“论(lún)次”两字,讲孔子对礼乐的整理用了“修起”两字。修起就是修而起之,“修”是说“礼乐”坏了,“起”是针对礼乐的废弛而言的。孔子生活的时代,是礼崩乐坏的年头,是上无道揆、下无法守的时期。上上下下,做人做事都没有规矩,人群还像个人群吗?社会还能称其为社会吗?所有人都没规矩,都要胡来,社会就会成为人间地狱。有鉴于此,孔子发愤而修起礼乐。
礼坏乐崩,是谁在那里败坏礼乐呢?不是一般百姓,是那些有权势的贵族。《论语》中可以读到孔子对贵族违礼的深恶痛绝,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这个话指的是鲁国季氏家族的行径,具体说可能是季平子干的。“八佾舞于庭”,什么叫“八佾”?古代礼乐的使用分等级,周天子典礼的舞乐,其舞蹈的人员是八行八列,所以叫八佾;诸侯国是六行六列,大夫就更少,依等级而减。季氏居然使用周天子的礼乐等级在家里演奏,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季氏家族连这样不讲礼的事都敢做,都忍心做,那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做呢?实际上也果然如此,季平子执政时,季氏家族就把君主驱逐到国外了。后来这个季氏家族,也把鲁哀公逼得出逃,死在国外。孔子这样说是冒风险的,而《论语》中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对贵族违礼持批评态度。
说起来,“礼”成为文献是人为的。它本来是生活中典礼的仪式,是不成文的规范。今天的人们经历的典礼场合少了,但也还有,例如结婚典礼。“五经”中有一部《仪礼》,其中关于婚礼的部分就相当于今天结婚典礼的各项仪程。结婚典礼有司仪,他总是说第一步怎么做,第二步怎么做,证婚人讲话,新人父母讲话,新娘新郎喝交杯酒等。典礼一步步地进行,到哪个关节该怎么做,《仪礼》就记录这些内容。一开始,这样的仪式仪程,都是由一些专业人员来操持的,典礼一步步进行的规矩,都装在他们心里。
但是,礼崩乐坏的世道来了,种种社会生活的礼仪逐渐废弛了,没人施行了,这就需要有人记录它们。最早的记录者是谁?据现有文献,最早记录这些礼仪的就是孔子。《礼记·杂记》记载:“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记载说孔子给一位有士身份的贵族办丧事,鲁哀公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就派了一位名叫孺悲的人去学习并记录它,这样就写成了《士丧礼》。这篇文献在《仪礼》中有,但是有学者说,孺悲当年记录的《士丧礼》,内容要比今天《仪礼·士丧礼》中的内容多。这大概是历史上第一次把典礼的仪式仪程记录下来,所以《礼记》郑重地说明了一下。
孺悲开始记,孔子的学生大概也开始记。有学者研究,从此以后的一百年内,《仪礼》这部书的大部分内容就都由孔子后学记录完成了。这样说,“礼”能成为文献,发乎孔子。就是说,当时孔子最了解各种礼。这固然是孔子好学的结果,也与他的儒者的职业有关。《论语·雍也》载:“子谓子夏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君子儒”就是孔门之儒,以天下为己任;“小人儒”应该就是散落民间靠婚丧嫁娶办礼仪挣口饭吃的职业者。实际上孔子对各种典礼仪程那样博学,说明当初他也是“小人儒”中的一员。当然“君子儒”也做婚丧嫁娶的礼仪,只是志向不同。孔子教育子夏的意思,不外是说,从事婚丧嫁娶不怕,怕的是志向局限于此。没有一开始从事“小人儒”,孔子就不可能有对各种礼仪的熟悉精通;没有“君子儒”的大志,孔子也就不可能以文化的眼光审视各种礼的文明内涵。孔子不但精熟于礼,而且他还“学而时习之”地教导学生各种礼的重要内容。
儒家还有另外一部礼书,就是《礼记》,是专门讨论礼仪中的文化含义的。比如办丧事的典礼,它实际有凝聚宗族的社会价值。孔子和学生讨论这方面的问题,就开始从超越层次透视丧礼的意义。又如婚礼,为什么要迎亲?孔子回答:这表示一种尊重。人娶妻,“妻者齐也”,你把人从娘家娶过来,给你传宗接代、料理家务、祭祀宗庙、接待客人等等,你要尊重她,所以要迎亲。又说这是人伦之始,人伦始于何处?始于男女的结合。有男女,人伦就开始了,有男女就有了夫妇,有了夫妇就有了父子、兄弟,有了社会关系。所以人的社会关系的缔结,是由男女缔结婚姻开始的,男女缔结婚姻产生家庭,要生孩子,要延续后代,怎么能不重视缔结婚姻的时刻呢?
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是重视家庭,中国人认为孩子的教育首先是在家庭中完成的,所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古希腊则有另外一套逻辑,不认为家庭有教育孩子的能力。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就说过,家里不能教育孩子,因为家里不是女人就是奴隶,女人只有半个人格,奴隶没有人格,怎么能够把塑造未来希腊公民的教育大权交给他们呢?所以教育指望不上家庭,那么教育应该在哪儿进行呢?在广场上教育!在男性公民们活动的地方,小孩子跟随在成年男子身边,听他们谈论政治、经济、各种各样的社会事务,这就是西方的少年教育。可是,中国人讲孝悌之道,孝悌是家庭教育的结果,懂得孝悌之道的人到了社会上就可以成为好的社会成员。古人重视婚姻关系的缔结,宣示的实际是家庭建立人伦之始、人伦基础的含义。所以,缔结婚姻要郑重其事。
乐以道和:社会和谐的追求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论语·学而》
说到“周礼”,实际还包括“乐”,合起来就是“礼乐”。“礼乐”一词,最能概括西周社会文明的典型特征。周代典礼,突出等级,上下有别,同时更突出上下之间的和谐。这和谐,主要就是由典礼中的“乐”来表现。前面说过,周礼“乐”的部分,由于条件所限,演奏的乐谱没有保留下来,但是,作为“乐”的歌唱部分的诗篇却保存了下来。这就是《诗经》三百篇。“乐以道和”,礼乐的基本精神就是崇尚和谐。虽然我们已经不能完全了解《诗经》在当时的演唱方式,但是仔细阅读,还是可以大致看出蕴含在三百篇中的几种和谐精神。简单地说,诗篇有如下几种和谐:
首先,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和谐。这就是婚恋诗篇的内涵。《关雎》为什么被排在第一?是像今人所说,因其歌唱了“爱情”吗?不是。是因为它歌唱了两个不同姓氏社会群体之间新的亲戚关系的缔结。贵族的婚姻,往往发生在异姓的邦国之间,婚姻凝聚着族群之间的关系。前面说过,西周分封建国,是一姓统治万姓,当时族群林立,尚未凝结为一个民族,所以“一姓”往往就代表一族。当时以周人的实力,是无法靠武力征服众多族群的,于是他们就聪明地采取了联合,进而融合的路径,以不同族姓之间婚姻关系的缔结来实现族群之间的融合。今人总是以“爱情”的眼光来看《关雎》,实际忽略了诗篇中负载的社会内涵,看轻了《诗》的价值。
其次,上下之间的和谐。这主要表现在宴饮的诗篇中,不同等级的人共同享有一份酒食,上下之间觥筹交错,互相敬酒。只有互相谦让,互相尊重,才能分享社会的权益。
再次,家国之间的和谐。这主要表现在战争和行役题材的篇章中。俗话说,忠孝不得两全。家庭中的男子为国出征或者行役,就不能照顾家庭,家和国之间就有了分歧和冲突。战争结束的庆功典礼和招待使臣的宴饮场合上,所唱的诗篇,专门从将士的思乡和行役者的劳苦入手。在公开的典礼上这样歌唱,实际是代表社会向那些为国而牺牲家的人致敬,表示体恤之意,以此从精神上补偿和消弭家国之间的龃龉。
最后,人和生存其间的天地世界的和谐。这主要表现在农事诗篇的歌唱中。秋冬之际,人们在庆祝丰年之外,还要祭祀各种与农事丰饶相关的天地神灵,显示出人们对依偎于大自然怀抱的感激之情。这就是《诗》“乐以道和”的内涵。记录孔子和他的学生研讨“乐”的内容的《礼记·乐记》对此有很好的表述。例如,《乐记》说乐与天地同和,就认识到了上面说的最后一种和谐。又说“礼主别,乐主和”,就是对第一种社会和谐的体认,等等。至于“乐”对和谐人格的造就,对社会善恶的表现,《礼记》也有同样重要的论述。
儒家经典里还有一部书叫《周礼》。《周礼》讲的是王朝制度,例如王下设六官,天官、地官、春官、秋官、夏官、冬官,六官下又设各大小官员,并描述了其职守等。这份文献争议很大,它到底成书于何时,作者为谁,孔子是不是见过《周礼》,都还有疑问。不过,现在有学者研究西周金文中的官职,发现在《周礼》中也有。这样就不能冒失地说《周礼》全部是后世的伪作了。
“经礼(大礼)三百,曲礼(小礼)三千。”作为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礼的内容实在广阔。孔子还很关注那些类似风俗习惯的各种大小礼法。这些数不清的不成文规范,有关日常生活的行、住、坐、卧等,关乎世人良好习惯的培养。“少习若天成”,人的好习惯都是从小养成的。对生活的认识,进入无意识层次是修养,只停留在认知层次是知识。这就是“少习”的重要。
在儒家《礼记》中有一篇《曲礼》,其中大多是对生活“小礼”的记述。例如,在两千多年前的《曲礼》中,儒家就反对光膀子,为什么?一是不卫生且容易着凉生病,二是对别人不尊重,所以《曲礼》说,天再热,也应该穿一点儿衣服。再如,人家与你说话,你当着人面“呸”地吐唾沫,也很失礼,是要不得的。《曲礼》还说和人一起吃饭时,坐在那里,腿不能叉开太大,会妨碍别人。吃饭的时候,人可能请你把刀子之类的餐具递给他,你不能把有刃的那一边冲着人家,等等。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论语·乡党》篇里记录的孔子的日常行、住、坐、卧。跟人谈话,不但眼光要看着对方,而且视线上不要过人头顶、下不要过人的腰带,过人头顶显得傲慢,过人腰带则令人不安。这都是需要注意修为的好习惯。有些习惯,现在民间还保存着,例如进人家屋子,如果有门槛则不能踩,也不要站在人家门口不动,这都是不礼貌的。
孔子在《论语》中说过:“不学礼,无以立。”一个人在社会中与别人打交道,不懂点儿礼仪怎么行?见了人家是应该握握手,还是拱拱手,这属于礼节,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孔子对礼的看法,实际上也体现着孔子人文精神的基本特点。
玉帛云乎哉:生活中处处是“礼”
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论语·阳货》
能合乎礼仪地待人接物,并不是很容易。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阳货》)礼不单是一种形式,还寄寓着一种精神,那就是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恰当积极的和谐关系。
美国学者赫伯特·芬格莱特有一本书名叫《孔子:即凡而圣》。他说孔子的儒学,追求的是在平凡中实现神圣的人生。“平凡”之所指,就是礼仪。芬格莱特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他说两位老朋友在马路上见面,一个很自然的礼节就是握手。然而,一次恰当的握手,传达的是友谊之情,这样的情感实际很神圣。一次成功的握手,虽然很简单,却是需要学习的,因为与不同的人握手,握的力度和时间长度是不一样的。一男一女头一次见面,一般而言,女士不伸手,男的就不该主动伸手去握,更不能握着人家的手不放,这是失礼的表现。一次合适的握手,就是芬格莱特所说的“即凡而圣”。遵守礼法,理解礼法,成功地用礼法表达真情,看似平凡,实际神圣。这恰恰是中国文化的特点。我们说过,孔子的人文观念是平视的,他不仰头看天或者细究概念,他把人类文化视为一条有机的、上游与下游相连相续的河流,他要用这样的人间文化实现人生的不凡。
礼还代表了一种相互的约定与约束。看看儒家的《公羊传》和《左传》,里面说某某事“非礼”,就是不合礼法。《论语》中鲁定公问孔子,君臣关系应该怎么处?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君主是在上位者,对下属的行为言语要合乎礼法,不能以奴仆视之,呼来喝去。这就是礼法,约束着人的身份,让人做事恰当。大臣呢,拿人俸禄就得替人谋事,就要实心实意做事,这就是“忠”。这都是礼法的约束。
礼还有一种成例,就是过去的“老礼儿”。做人做事,一开始进入社会,可能很多事都不会处理。那怎么办?依礼而行。儒家有时候讲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很难,但儒家会说:你不会中庸之道,只要依照老礼儿行事,就不会出大岔子。所以礼的价值是维系社会秩序,做人做事遵从社会礼法,一般可以保证不会太出格。这对现代人也是有启示的,你不知道怎么做事,但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看看别人怎么做的,遵从礼法别违逆,就不至于出大岔子了。旧的礼法习俗也不是说都不可以违背或破除,有些陋风恶俗不应延续,一些良好的风俗习惯沿袭千百年,为了求新而去违背它,就不值。这样做往往是,新的有价值的风尚没有确立,旧的良好规范也丢失了,两头不落好,是很失败的。
前面说《仪礼》等儒家文献记录了好多礼,其中如成年礼,就是所谓的“士冠礼”,体现了对人成年的关注。士冠礼作为一种风俗可能在远古时期就有了,其他的民族也有相似的礼仪。一个男孩子成年了,大人要考验他,他要经过各种考验,这些考验后来固定为一种仪式,就是成年礼仪。看人类学的材料,在一些美洲印第安部落,孩子长大了的标志,就是能忍受疼痛,所以要举行一种鞭打仪式,看你能不能忍受得住。不过仪式上的鞭打倒也不是真打,但经过这样的礼仪就表示你成年了。
中国古代的冠礼很有意思。一个男子到了二十岁的时候,如果父亲在世的话,就由父亲来主持典礼,并请来乡贤做见证人,典礼主要环节是要戴三种帽子,穿三套衣服。有打猎的帽子、典礼的帽子、祭祖的帽子和相应的套服。等换完衣服,礼节大致就完成了,就表示该男子成人了,可以参加成年人的活动了。冠礼举行以后还要拜见家人,拜见乡里的先贤。另外还要由父亲或者乡贤给他起一个字,不能再叫小名了,要起一个文雅的字,有名,还有字,就表示成人了。以后亲近的人称他,要叫字了。现在很多中学都在学生要毕业的时候进行“成年礼”,虽然好像是一种复古,却是有意义的,这样的礼仪表现的是社会、学校对一个行将走进社会的人郑重的接纳。典礼做得好,对一个人的成长、一个人的自信,是有帮助的。
古代日常生活中,还经常举行一种乡饮酒礼。一个乡里,隔一段时间,一般是在一年的年底,要举办饮酒礼。这个典礼实际是乡大夫与乡贤聚会,吃饭、饮酒、歌唱。有的学者根据一些民族学、人类学的资料研究,认为乡饮酒礼起源于部落时代。远古时期一个部落就是一家人,他们有在一起吃饭的习惯,以加强联系。进入国家王朝时代,这一习惯就变成了一种礼。
饮酒礼的过程大体是这样的:乡大夫选宾,标准是贤达,即干得好、表现突出、孝敬父母。选出主宾,还要选一些副宾,并要提前通知选中的诸宾。典礼开始后,先行“一献之礼”——主人向众宾敬酒,众宾回敬主人;然后主人洗爵倒酒,主人自饮;接着主人再向众宾献酒。这样,一献之礼就结束了,接着进入下一个阶段,开始吹奏乐器、歌唱。四位艺人上堂,两人弹瑟伴奏,两人歌唱,唱的都是《诗经》的篇章。这叫“升歌”。接下来是“间歌”,堂上的艺人弹唱一首诗歌,堂下的艺人就吹笙一曲;堂上再唱,堂下再吹。然后进入“合乐”,也是唱诗,篇章都见于《小雅》和《周南》《召南》。接着是“无算爵,无算乐”,想听哪篇《诗经》就听哪一篇,想喝多少酒就喝多少酒。很多贵族了解《诗经》大概就是通过这种场合。之后才到坐下来吃饭的环节。最后送客,送客敲钟,打击乐点。你在公共场合喝酒,若是喝得稀里糊涂、东倒西歪,脚步都踩不到点上了,就是失礼的。
乡饮酒礼要表现什么?首先是良好的日常生活习惯。你参加这样的聚会,日常生活习惯、家庭教养,就都显出来了。参加庄重的典礼,没有衣服的话,借身衣服也要穿得体面一点儿。另外,参加这样的典礼,与别人打交道,什么时候站,什么时候坐,整个应酬过程,能看出你是不是了解或者熟练地掌握礼仪。如果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就要丢人了!还有一点,在整个典礼过程中,一定要懂得谦让。你作为来宾,从大门进入二门,往宴会的堂上走,人家主人陪着你,拐弯或者上台阶时,要知道请别人先走,这是表示自己谦虚。吃饭了也要懂得谦让,作揖先请别人。《礼记》讨论到这一点时说,如果社会成员在任何事情上都讲究谦让,就永远不会出现争斗。
还有一点是讲究卫生。饮酒用的酒爵,每一次用它给别人斟酒之前,都要洗一洗。主人为客人洗,客人为主人洗。正堂下有一个专设的装水容器,用来洗爵。而且洗完了,要面向对方,把这个杯子扬干净。饮酒礼讲究洁净之道,在强调秩序和礼让之外,它还注意到了洁净。很早以前,有一个叫俾奥的国外学者,他翻译中国的礼书,就感慨两千五百年前的中国人就知道讲卫生,真是难能可贵!那么,饮酒吃饭,谁先谁后呢?首先看年龄,老先生优先;其次看德行,好就可以作为宾;最后提倡谦让、秩序、讲卫生,典礼考验每一个人在这些方面做得好不好。
这就是典礼的价值。它实际是通过饮酒吃饭的礼仪,提倡一个社会崇尚的东西。乡饮酒礼实际是经由典礼过程,把一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宣示给大家。
美国哲学家郝大维与汉学家安乐哲两人合写了一本书——《孔子哲学思微》,其中就谈到周代的典礼。他们问,周代典礼所倡扬的精神是自由主义和个体主义吗?不是。那么,是专制主义吗?也不是。他们说,周代乡饮酒礼,整个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各尽其事,各司其职,典礼才能够顺利完成。每个人都有机会表现自己的重要性,于是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关注。例如乡饮酒礼中有一个细节——敬酒。宾主敬酒之外,在典礼要完成的时候,还要向涮洗酒器的人敬酒,向这些人致敬,感谢他们为宴会出力。此外,还要向那些乐工敬酒。典礼的方方面面都是彬彬有礼的,不遗漏任何人,表示注意到每一个人的努力与合作。
书中打比喻说,典礼中的每一个人,不是几何图中的点和线,而是艺术绘画中的构图要素,每一笔画,都关乎全局的生命力,所形成的是一种审美秩序。画个图表,每一条线都是死的;但是画一幅山水图画,每一条线都是有生机的、活泼的。也许用汉字的每一点、每一撇来比喻更易于我们理解。绘画或者汉字,作为构成要素的每一笔、每一点、每一撇捺,都是活跃的,都是有机地互相呼应着的,这样整体才是活泼动人、富于生命力的。周代典礼对建构一种真正有机的社会,是有启示作用的。它们代表着一种古典的和谐。它固然不足以解决现代问题,却可以成为建构新的和谐社会的一种资源。
虽违众,吾从下:“礼”也需要损益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论语·八佾》
孔子维护周礼,至今还是一个争议很大的课题,很多学者认为孔子是一个抱着旧文化不放的守旧派。实际上,好好读过《论语》的人都知道,在礼的问题上,孔子是一个损益论者,亦即改良者。《论语》中有一则记载:“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论语·子罕》)孔子说过去的帽子是麻质的,现在改成丝质的了,改成丝质反而节省了。这样的改变有价值,我遵从大家的做法。孔子又说现在还有一种改变,就是过去鞠躬,弯下去很低,现在不然,像吞了扁担一样,弯不下腰。这种改变只表明比过去傲慢了,对这样的改变,我不惜违背大家,我鞠躬还是把腰弯得低低的。
风俗在改变,文化习惯、礼法体制上都在改变。但是,对这些改变,孔子是有自己的判断的,那就是改得值不值,有无意义。他赞成有价值的改变,反对无价值甚至掉价值的改变。什么叫有价值的改变,那就是符合人情。儒家说过,圣人制定礼法,是根据人情来的,是贴着人情走的。麻冕改成丝冕,节省了,这就是有价值,符合人情的需要。
《礼记》还记载了一个例子,邻居家有人去世了,殷商人什么时候去吊丧呢?在棺材要入土的时候。周人改了,改在什么时候?周人在把人埋了,宾客散去以后。这时候家里面一片凄凉,正需要安慰,所以邻居这时来安慰一下。孔子说这个改变是好的,是有价值的。总之,不能为改而改,改要有所值,这是孔子对礼的看法。他认为礼应该沿着贴合人情的方面不断完善变化,并不是一味地抱着老礼儿不放。
这代表着孔子对传统的态度。一方面孔子是损益论者,承认文化要改良;另一方面孔子强调在改良上要慎重。《论语·八佾》说:“子贡欲去告朔之饩(xì)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古代天文历法不像今天这么发达,每年冬都要由朝廷向天下颁布未来一年十二个月的第一天(朔)是哪个日子。诸侯接受了天子的颁告后就把它藏在祖庙里。每个月开始的那一天,都要杀一只羊告庙,把历法请出来。这叫“告朔”,所杀的羊叫“饩羊”。在鲁国,告朔这一老礼儿到孔子时代已经被君主废弃了,但杀一只羊还在如期进行。所以子贡就问老师,可不可以连杀一只羊也省去。孔子却说,你舍不得那只羊,我还舍不得这个老礼儿呢!言外之意,有这个老礼儿,“告朔”这个传统就不会彻底断掉,没了它,一个表达对天文历法恭敬的古老礼法就彻底消失了。
在要不要继续“告朔饩羊”这件事上,我认为这是我们这些“吸收精华,剔除糟粕”的供奉者需要注意的。“吸收”与“剔除”的“二分法”固然好,可是在几千年甚至更长的传统面前,你说什么是精华,什么就是精华,你说什么是糟粕,什么就是糟粕吗?“二分法”固然有它的好,但是若自以为自己就是精华和糟粕的判定者,大言不惭,就是绝对的危险了。在做“二分”的判断之前,一定要慎重,能延续就延续,亦即遵循孔子“我爱其礼”的态度。否则,就太容易落到自己没文化还专爱驴子入瓷器店地破坏文化遗产的糟糕境地了!这样的教训实在不少了。
世界上几个大的文明,无论是西方文明还是东方文明,全部都是在一个特殊的时代奠定了后来人生活的基本规范。在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对西方人的影响,怎么说都不过分。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追寻我们的历史,其根源可以追寻到西周、春秋这段时期。它所形成的某些习惯和方式,到今天还在影响着我们,它是我们的民族性根基。建构未来社会文明,是不是要把这些东西全部一脚踢开呢?这是值得讨论的。孔子对礼的态度,是否有借鉴意义,也是值得认真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