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暮色中的起飞
作者:锺叔河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副标题:念楼散文选
出版年:2024-4
页数:296
定价:82.00
装帧:精装
ISBN:9787020185719
作品简介:
本书为锺叔河历年散文作品的精选集,按题材分为“书话”“琐谈”“往事”“自述”四部分。所选篇目,从1946年的《蛛窗述闻》弁言,到2023年的《两首〈水调歌头〉》,时间跨度长达七十七年,基本涵盖了作者各个时期的重要散文作品。
锺叔河无论是编书作序,还是忆人忆事,都自成风格。文字质朴清明、言之有物、散淡平和又充满温情,读来只觉婉而多讽、余味悠长。
作者简介:
锺叔河,1931年生,湖南平江人,著名出版家、学者、散文作家。1949年参加工作,曾任《新湖南报》(现《湖南日报》)编辑、记者;1979年进入湖南人民出版社,策划并编成“走向世界丛书”;1984年调任岳麓书社任总编辑,推动整理、出版《曾国藩全集》。1994年获第三届韬奋出版奖。著有《走向世界——中国人考察西方的历史》《小西门集》《笼中鸟集》《书前书后》《念楼学短》《记得青山那一边》《大托铺的笑话》等;2023年出版《锺叔河集》(全十册)。
文 前 插 图
▲朱正写给锺叔河的《水调歌头》
王怡德写给锺叔河的 《水调歌头》
自 序
人民文学出版社邀我出一本散文选,我意外地感到高兴。
从十八岁辍学就业,到六十几岁离职休养,四十多年的干活时间,若将其“天下三分”,大约一分在描画工程画,一分在从事搬运、种茶、木匠等体力劳动,只有一分是在当编辑匠。有时虽不免还是要动动笔,如制图时写“技术要求”,劳动时写交心检讨,编稿时写“出版说明”,那些都只能算文字,难得称文章,与文学更相隔十万八千里。
一直到快要离休和离休以后,应朋友之请,我才开始写点文章,发表在报纸刊物上,并且陆续印成了书。但我认为,它们恐怕仍难称文学作品,更不是作家们的“纯文学”,最多只是些还看得过去的文章罢了。想不到它们竟能入“人民文学”之门,在我自然是意外地感到高兴了。
当然,我从学生时期起一直就觉得,在咱们中国的传统上,文章和文学从来便不是全等(请原谅在此处用了个数学名词)的。虽未必最好却是最普及的古文选本《古文观止》,其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和最后一篇《五人墓碑记》便都不是什么“纯文学”,左丘明和张溥亦从不曾被定位为什么“(文学)作家”。但谁都不能不承认,这确实是两篇好文章,值得读和值得印行的好文章。
本书所收七十六篇文章,有七十四篇都是出版社曾雪梅君从已出的集子中选出来,书名也是她拟的。我只增入了开头和末尾的两篇,并按文章内容将其分为四辑,均依写作年月先后编次:第一辑十九篇写的都是书;第二辑十八篇题材比较琐碎;第三辑十九篇多为关于往事和故人的记叙;第四辑十九篇则全是自述,并附一篇吾妻遗作。分是这样分,但四者的界限本不分明,而是很有点模糊的。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九十三岁锺叔河于家庭病床。
书 话
《 蛛 窗 述 闻 》
予喜闻奇怪之事,而乐其荒诞不经。夏夜冬闲,父老聚谈所闻所见可喜可愕之事,予辄挤坐其旁,欣欣然不肯或去。时日既久,颇多积累,惧失记忆,乃于课假中择其雅驯者述之。方丈小室,足不出户,惟尘窗老蛛,蠕蠕网际,一似为予伴侣者。既成此卷,乃弁数言,且命以名。
民国丙戌夏六月下浣之七日。
(1946.7)
【说明】 《蛛窗述闻》作于抗战胜利后我读初中二年级暑假期间,是模仿古人用文言文写的一卷“笔记”,仅写成四十一则(第四十二则只写了个题目),此为其弁言。海豚出版社二〇一六年十一月曾将全稿影印出版。
《 知 堂 书 话 》
我一直还算喜欢读书的,然读书于我亦大不易,一是不易有闲,二是不易到手,三是不易读懂。有时便只好找点说书谈书今称书话的这类文章看看,舔眼救馋,掬水降火,不免为三百年前的陶庵所笑了。
使我感到不满足的是,这类文章虽不算少,真正值得读和经得读的却不算多。奉命来骂或者来捧某一种书的,为了交情或者交易来作宣传做广告的,自以为掌握了文昌帝君的秤砣来大声宣布权衡结果的,我都不大想看。我所想看的,只是那些平平实实的文章,它们像朋友闲谈一样向我介绍,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书中叙述了哪些我们想要知道或者感到兴趣的事物,传达了哪些对人生和社会、对历史和文化的见解。这样的文章,无论是客观地谈书,或是带点主观色彩谈读书的体会,只要能自具手眼,不人云亦云,都一样的为我所爱读。如果文章的内涵和笔墨,还足以表现出作者的学养和性情,那就更为佳妙了。虽然鸠摩罗什早已说过,嚼饭哺人,反致哕吐,说明这是一件多么不易讨好的事情;但在被哺的方面,若能像薛蛟或刘海哥那样,一口吞下别人(?)吐出的红珠,五百年道行便能归我所有,亦不可谓非人生难得之遭逢也。
在我所读过的这类文章中,周作人可算是写得最好的。今从其一生所著三十几部文集中,把以书为题的文章选辑拢来,编成这部《知堂书话》,以飨与我有同嗜的读者。周氏的序跋文本来也属于此类,因系为自己或友人而写,更多感情的分子,而且数量也不少,故拟另成一集,作为书话的外编。所录各文,悉依原本,不加改削;惟明显的排印错误,则就力所能及,酌予改正。如《秉烛后谈》新民印书馆印本第四十八面第九行,印本作:
说文,亡从入从 「,非 「 「 之 「 ,为有亡,亦为亡失。
颇不好懂。原来这里有两处手民之误:一是把“亡从入从 ”的“ ”错成了引号“ 「 「”的“ 「”;二是把作者批给排字工人看的“非 「 「 之 「”也排成正文了。真不知道启明老人当日拿到新印的书时,脸上会是怎样一副表情,恐怕也和我们今天一样,只能无可奈何发出几声苦笑吧。
至于周作人其人和他的学问文章,我是没资格来谈的,因为知道得实在太少,虽然他在晚年也跟我有过一些接触。张宗子《〈一卷冰雪文〉后序》末节云:
昔张公凤翼刻《文选纂注》,一士夫诘之曰:“既云文选,何故有诗?”张曰:“昭明太子所集,于仆何与?”曰:“昭明太子安在?”张曰:“已死。”曰:“既死不必究也。”张曰:“便不死亦难究。”曰:“何故?”张曰:“他读的书多。”
我所明白无误确确实实晓得的,也就只有这两点:第一,周作人“已死”;第二,“他读的书多”。至于别的方面,还是留待能够说和愿意说的人去说吧!
(1985年10月)
末 世 官 僚 地 主 魂
明末遗民叶绍袁(天寥)的《甲行日注》是有名的,而我却更喜欢读他写的《窈闻》《续窈闻》和《亡室沈安人传》,这是悼念他的爱女和爱妻的一组文章。
《甲行日注》所表现的是国恨,这几篇文章抒发的则是家愁。自古才人,每多不幸,此固由于他们的神经纤维本来脆弱,易于感伤,亦因有理想主义气质的人,每易和现实脱节,所以穷愁潦倒、别恨离愁就容易和他们结下不解之缘,而文思才情亦往往因此陶铸而出,则不幸也者,实亦可谓为他们的(也许更应该说是我们的)幸运了。
不同境界的人,自有不同的幸福观。《亡室沈安人传》写道:
自赋归来,仅征藉数亩之入,君或典钗枇佐之。入既甚罕,典更几何,日且益罄,则挑灯夜坐,共诵鲍明远《愁苦行》,以为笑乐。诸子大者论文,小者读杜少陵诗,琅琅可听,两女时以韵语作问遗……君语我曰:慎勿忧贫,世间福已享尽,暂将贫字与造化藉手作缺陷耳。
这样的夫妻生活,恐怕只有李清照《金石录后序》中所写的才可以相比,在古代文人社会里要算是绝无仅有的了。
然而“造化”却不让他们这样过下去,叶绍袁接下去就写道:“昊天不佣,琼章首殒。浸寻三载,家祸频仍,君亦随以身殉之。嗟乎,安得宛君而更与我语贫也,岂不悲哉。”这样,叶绍袁在国破之前,即已家亡,所以他后来逃佛遁世,写《甲行日注》,早有了“思想基础”。
我一直看重晚明人的文章,因为在专制倒台、传统崩坏的时代,才容得一点思想的自由和个性的表露,这也就是“亡国之音”往往比较动人的原因。黑格尔不云乎:“智慧之鸟的猫头鹰,只有在文明的暮色中才开始起飞。”如晚明者,岂非古代汉族士大夫文明“暮色”笼罩的时代乎?但留得几首好文章,此时代亦即值得后人纪念。我们本不是凤阳朱的家奴,大可不必为改朝换代而痛心疾首于三百年之后也。
大凡真能爱国家,爱民族,真能为国家民族作出一点牺牲,而不是专门讲大话唱高调的人,于家庭骨肉之间,亦必有真感情,真爱心。我不相信刻薄寡恩的人,能够有民胞物与的胸怀,有对国家民族的真正责任感。“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这两句诗,验之于亡国之后毅然舍幼子田庐作“甲行”的叶绍袁,也是不错的。
为怀念亡女亡妻而写的《窈闻》《续窈闻》,所记“走阴差”和“扶乩”,当然都是迷信。写得出如此清词丽句的人,未必竟像普通的愚夫愚妇。叶氏不云乎:“余赋性迂直,不敢欺人,亦不祈人信以为真有;虽群口交羡,无救我女之亡。”但沈安人却似乎相信女儿确已仙去,她在《季女琼章传》中写道:
初见儿之死也,惊悼不知所出,肝肠裂尽,血泪成枯。后徐思之,儿岂凡骨,若非瑶岛玉女,必灵鹫之侍者,应是再来人,岂能久居尘世耶?……呜呼,爱女一死,痛肠难尽,泪眼追思,实实写出,岂效才人作小说欺世邪?
迷信是精神的鸦片,靠麻醉以逃痛苦是可悲的,明知麻醉不能真解脱而亦不得不暂求麻醉就更可悲了。这一对并不怎么追求物质享受,只要有一点能使他们自得其乐的精神生活,便会觉得“世间福已享尽”的文人夫妇,逃仙逃佛,终不免家破人亡。三百年后的我们,读其文,想其人,仍不禁对他们产生某种同情之感。聂绀弩诗云:“从来红粉青衫泪,末世官僚地主魂。”其实,真正当官带兵有田有银的官僚地主,死了老婆还有他的小老婆,换了朝代还可以着他的“两朝领袖”,他们是不会来写什么《亡室沈安人传》,更不肯出家写《甲行日注》的。
(1986年5月)
《 曾 国 藩 教 子 书 》
在戏台上,“衙内”是不受欢迎的脚色。在口头上,“大少爷”是低能纨袴的别名。可敬的鲁迅先生,也讲过几句颇为不敬的话,大意是说,一个人的学问能力跟花柳病不同,并不能经由性交传给对方和子女。事实也确乎如此,红卫兵哥们虽有“龙生龙,凤生凤”的格言,威凤和神龙生出来的却未必是小龙和雏凤。尧帝爷天生圣明,丹朱却有名地不肖。李白诗篇万古传,他给儿女取的名字也颇有诗意,却谁也不曾见过明月奴诗集或玻璃诗钞。“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谪仙之才,二世而亡,岂不哀哉!
“可怜天下父母心。”普天之下的父母,除了埋儿的郭巨、杀女的王玉辉(借用吴敬梓创作的典故),大约无不愿子女能成龙变凤,或乘龙跨凤,至少也得攀龙附凤;而少爷小姐们却往往不争气,甚至甘居下游,蜕化成了夜游的恶鸟和懒蛇。老爷太太花钱费力,结果却只造就出一辈又一辈的高衙内和孔二小姐,徒然给后世戏台和当代街谈巷议提供笑骂之资,谓之可怜,其谁曰不宜呢?
我是喜欢读史的,这里所说,当然只限于史书上的记载。可是,在清朝咸丰、同治时期的达官贵人中,至少也有一个例外。此人在教育子女方面,可以说是获得了完全的成功(当然是以他自己的标准来衡量)。这个人就是敝同乡曾国藩。
曾国藩权绾四省,位列三公,拜相封侯,谥称“文正”,他的儿子,可算是正牌高干子弟了。然而,曾纪泽和曾纪鸿都没有变成纨袴子弟。曾纪泽诗文书画俱佳,又以自学通英文,成为清季著名外交家;曾纪鸿不幸早死,研究古算学也已取得相当成就。不仅儿子个个成材,曾家的孙辈还出了曾广钧这样的诗人,曾孙辈又出了曾昭抡这样的学者,这是什么缘故呢?
原因就在于曾国藩教子有方,“爱之以其道”;而且他的教子之方,还多多少少传了下来,影响及于更久和更广。
曾国藩的教子之方,集中体现在他从咸丰二年到同治十年(即公元一八五二年至一八七一年)二十年间写给两个儿子的书信里。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三:
一、对于子孙,只求其读书明理,不求其做官发财,也不求其勉强成名成家。他说:“凡人皆望子孙为大官,余不愿为大官,但愿为读书明理之君子。”又说自己志在读书著述,不克成就,每自愧悔,“泽儿若能成吾之志,将四书五经及余所好之八种,一一熟读而深思之,略作札记,以志所得,以著所疑,则余欢欣快慰,夜得甘寝,此外别无所求矣。”他反复叮咛:“银钱田产,最易长骄气逸气,我家中断不可积钱,断不可买田,尔兄弟努力读书,决不怕没饭吃。”“尔等长大之后,切不可涉历兵间,此事难于见功,易于造孽,尤易于贻万世口实。……尔曹惟当一意读书,不可从军,亦不必作官。……吾当军事极危,辄将此二事叮嘱一遍,此外亦别无遗训之语。”同治五年,纪泽已二十七岁,诗文早已清通,湘乡县修县志举充纂修,国藩也不允许,谕之曰:“余不能文而微有文名,深以为耻;尔文更浅而亦获虚名,尤不可也。”
二、绝不为子女谋求任何特殊化。咸丰六年十一月初五日谕纪泽:“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同治元年五月二十七日谕纪鸿:“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家住乡间,他强调“切不可有官家风味……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士民之想。门外挂匾,不可写‘侯府’‘相府’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同治三年七月,纪鸿赴长沙考试,国藩特别写信告诫:“尔在外以谦谨二字为主。世家子弟,门第过盛,万目所属。……场前不可与州县往来,不可送条子。”他对女儿也同样严格,咸丰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信云:“衣服不宜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信云:“余每见嫁女贪恋母家富贵而忘其翁姑者,其后必无好处。余家诸女,当教之孝顺翁姑,敬事丈夫,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
三、对子女要求极其严格,却不一味督责,而是视身教重于言教,根据自己亲身体会,出之以讨论研究的态度,所以指导切实中肯,收效也就十分显著。此类例子,触目皆是,不胜枚举,但选钞其咸丰八年二十日谕纪泽一信就足够了:
……余生平有三耻:学问各途,皆略涉其涯涘,独天文算学毫无所知,虽恒星五纬亦不认识,一耻也;每作一事,治一业,辄有始无终,二耻也;少时作字,不能临摹一家之体,遂致屡变而无所成,迟钝而不适于用,近岁在军,因作字太钝,废阁殊多,三耻也。
尔若为克家之子,当思雪此三耻。推步算学纵难通晓,恒星五纬观认尚易。家中言天文之书,有十七史中各天文志,及《五礼通考》中《观象授时》一种。每夜认明恒星二三座,不过数月可毕识矣。凡作一事,无论大小难易,皆宜有始有终。作字时先求圆匀,次求敏捷,若一日能作楷书一万,少或七八千,愈多愈熟,则手腕毫不费力,将来以之为学则手钞群书,以之从政则案无留牍,无穷受用,皆从写字之匀而且捷生出。三者皆足以弥吾之缺憾矣。
今年初次下场,或中或不中,无甚关系。榜后即当看《诗经注疏》,以后穷经读史,二者迭进。国朝大儒,如顾阎江戴段王数先生之书,不可不熟读而深思之。光阴难得,一刻千金!
以后写安禀来营,不妨将胸中所见、简编所得驰骋议论,俾余得以考察尔之进步。……
百年以来,对曾国藩的评价,从“勋高柱石”的“古今完人”到“汉奸刽子手”,隔若天渊,判如冰炭。这些评价,从不同的时代要求和不同的政治利益出发,各有各的理由;但无论是谁,都不能不承认曾氏个人的学问和能力。毛泽东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致黎锦熙信中,亦极力推崇曾国藩云:
愚意所谓本源者,倡学而已矣。惟学如基础,今人无学,故基础不厚,时虞倾圮。愚于近人,独服曾文正,观其收拾洪杨一役而完满无缺,使以今人易其位,其能如彼之完满乎?
不管怎样说,曾国藩确有学问和能力,而且他的学问和能力并没有“一世而亡”。虽然他是清王朝的忠臣,是传统文化和传统思想的捍卫者,他的哲学和他的方法在今天看来都已经过时,但他教子获得成功却是一个历史事实,无法抹杀,也无须抹杀。
专制制度下的达官贵人如曾国藩者,因为教子有方,爱之以其道,还可以使自己的儿子不变成“衙内”和“大少爷”;社会主义时代的父母,只要同样注意教子有方,爱之以其道,总应该比曾国藩做得更好一些吧,我想。
(1986年5月)
铁 算 盘 及 其 他
现代生活中使用的各种器物,恐怕大都不是古已有之的,而是近代科技的产物。十九世纪后期清朝人初旅西洋,等于从古代跨入近代,对于我们今天习见惯用的事物,他们当时的“第一印象”如何呢?
一八八八年(光绪十四年)洪勋游历瑞典,初见到手摇计算机,把它叫做“铁算盘”,随后又改叫“铁板数”。他在《游历闻见录》卷八中记道:
铁算盘亦长方形,面为铁板,有隙宽三分,横列数行,隙中露数目字,间以空白。旁有小柄,以手拨之令转;下嵌一条,可左右推移。加减乘除,皆有位置。欲用何法,当先推条于何位,乃拨出待算之数列于上行,则应得之数已在下一行,略拨动即转出,无少差忒,可免误笔遗珠之患。
这种手摇计算机,直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还在使用,但“铁算盘”和“铁板数”两个译名都没能流传下来。
一八七六年发明的电话,此时瑞典首都已经相当普及,在洪勋眼里却还是新鲜东西。他记道:
以小木匣悬壁间,内贮一钟,外筒二,筒大盈握……两人自相问答,音在筒内,一听一言,彼此百十里,与面谈无异。
电话英文为Telephone,洪勋按对音称为“德律风”,这个译名倒是流传比较久远。直到抗战时期,“德律风”有时还和“麦克风”并用。
洪勋在斯朵阁姥(斯德哥尔摩)曾被诺贝尔的叔父“邀至其家”,得以了解黄色炸药自发明以来的重大改进。诺贝尔将自己发明的炸药名为Dynamite(希腊文“威力”的意思),中文版《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译作“达纳炸药”,洪勋则全用对音记作“地柰米脱”。书中叙述诺贝尔最新改进成功的安全炸药“已经国家试验准行”,“药力之猛,胜于向来地柰米脱炸药,而价较廉,亦极稳妥”。他还到郊外试验场,亲眼看到用作试验的安全炸药“糖形而米色”,用纸包裹,每条粗如拇指,长约四寸。这种炸药久浸水中不坏,置于火中不燃,以引药(雷管)引爆后,一小条能使六十斤重的铁球飞起三丈高,落在十丈以外。
瑞典的钢铁工业和制造工业素称发达,洪勋在瑞典参观过矿山、铁厂、钢厂、枪炮厂、造船厂和“铁器博物院”,记载均详。他对炼铁高炉和炼钢转炉的介绍,在中国要算最早的。高炉“以巨砖砌成圆形,围二丈许,高三丈。下旁有窦,以砖泥封固,矿质、煤炭自上口倾入。厂内地上铺黑沙泥,甚松。划泥为槽十数行,长六七尺。既熔,凿窦,令流入槽内。以次递满,即成生铁”。我在湖南曾长期参加工业生产劳动,知道像这样的炼铁炉在湖南直到“大跃进”前后始建成数座,工艺亦未超过洪勋所见的水平。
瑞典远处北欧,和中国交通却并不晚。洪勋在斯德哥尔摩时,有位女郎不识中文,却手摹中文楹联数副,前来请教文义,说是其祖上康熙年间到中国带回的。参观“铁器博物院”时,洪勋又在题名录上看到有乾隆五十四年(一七八九年)华人参观的题词。后来到克利斯底盎斯城,又有二十岁左右的华裔青年来访,其人已不识中文,不通华语,服装更已完全西化。但瑞典人亦乏通中国语文者,彼此只能用法语交谈(洪勋带有法语译员),曾登报招聘通中国瑞典语文的人,“久之无应者”。
瑞典官方和社会各界对中国客人非常友好,但因互相了解究竟不多,有时不免闹出笑话。书中记载,瑞典主人每次见到洪勋,必定用恭维口气说:“相信您一定又写了不少好诗。”“也许您此刻正准备写诗。”原来此人从不知什么书中见到,中国士大夫是镇日饮酒赋诗的。有次一富商设家宴款待洪勋,事先听说中国宴请贵宾必定要用燕窝为主菜,而他以为燕窝便是普通燕子的窝巢,“遣人往乡野林间求之不可得”,于是在宴会上一再表示对不起,“极道其抱歉之意”。后一事仿佛记得曾在什么闲书上见过,以为是造作出来的笑话,不料竟是洪勋亲身的经历。
清政府光绪十三年从六部和翰林院考选出“长于记载”的官员十二名出洋游历,洪勋时任户部主事,为十二人之一。他于十三年仲冬出洋,十五年夏天回国,除瑞典外,还曾游挪威及南欧意、葡、西等国,有《游历闻见录》十二卷。他的思想比较开通,所以见解平实,态度明达,为一般只想“发洋财”“开洋荤”的洋务人员所不及。如《婚嫁》《跳舞》诸篇,完全没有轻薄荒唐的内容。《画院》篇介绍西画讲求实物写真变形比例关系,和中国文人遣兴之作不同,亦不津津乐道模特儿裸体画。《西医治疾》和《医院》,述说自己牙痛甚剧,在马德里求医,“用机轮转小磋,去齿中之黑者至根际……痛顿止,谓永不复作”,于是论曰:
中国以医为杂技,与占课言命风鉴堪舆者流……虽间有专门名家,而庸手杀人正复不少。西人则郑重其事,书院中必设医学为一科……人之称之也与国之进士及各业教习同,谓之铎克瑞,译即深于学问人也,其重民命如此。
“铎克瑞”即英文doctor,也就是博士,洪勋对它的介绍在中国也要算很早的了。
(1991年2月)
地 理 学 家 的 观 察
地理学家邹代钧的《西征纪程》,观察细密,叙说翔实,颇不同于一般官员的出洋记载。因文言文比较难读,先选择两段今译如下:
(新加坡)路旁多槟榔树和椰子树。槟榔树高五六丈,直干无枝;叶片都生长在树干上,其大如扇;鸡蛋般的果实聚结成房,好几百颗紧簇着中心;剥开果壳,里面是满满的白肉,本地人嚼槟榔时吐出的口沫却是鲜红的。椰子树非常之高,也没有枝条;树梢上摇曳着几条稀疏的叶子,好像在长杆的上端束一把菖蒲;瓠瓜般的大果实挂在树头上,坚硬的外壳里边是一层白质,有半寸来厚,嚼起来味道有点像胡桃肉;果实中间则是一腔果汁,大约有一升左右,清冽如水,甘美如荸荠,是解渴的妙品。取果汁去白质以后的空壳,正好充当容器。《吴都赋》所云,“槟榔无柯,椰叶无阴”,看来确实不错。
船过(马尔代夫群岛北部的)弥尼科伊岛,岛长约三十三四里,宽不过五里,地势低平,一望都是芦苇。……这一带的岛屿都是珊瑚形成的,珊瑚是海水中的虫,活时本是软体,固着在礁石上,从海水摄取食物,繁衍很快。新虫生,旧虫死,死去的虫的骨骼堆积成为树枝状,新生的虫继续在上面做窠。如此生生不息,珊瑚树愈长愈大,变成石质,加上泥沙填塞,最后露出水面形成岛礁。这种岛出水不高,因为珊瑚虫离开海水便死了;但低于海面一百七八十尺,珊瑚虫也不能生存,所以珊瑚岛礁只能出现在浅海。澳洲东北太平洋中的珊瑚岛礁连绵三千多里,是世界上最长最大的,其次就是这里的马尔代夫群岛了。
我的译文虽然拙劣,仍不能尽掩原文的优点。
古时读书人大都缺乏科学精神,他们主要是从灌输给他们的经书,而不是从大自然本身来认识周围的世界。他们宁愿相信“腐草为萤”,却不肯抓起一把腐草、捉来几个萤火虫,认真观察研究。在这方面,邹代钧是一个难得的例外。这是因为,他出身于一个相当有科学素养的家庭——湖南新化邹氏,有名的地学世家。他的外高祖吴建轩著有《地理今释》,曾祖母吴夫人独传父学,熟知郡县沿革,祖父邹汉勋著述更多,叔父邹世贻曾主编《大清一统舆图》,他本人后来曾任京师大学堂地理总教习,他的侄子邹永煊创办亚新地学社,侄孙邹兴钜编著地图多种风行全国,侄曾孙邹新垓从清华大学地理系毕业后继续从事地图编纂出版,曾任地图出版社副总编辑。邹氏一家八代都是地理学者,邹代钧实为其中承先启后的关键人物。
中国传统的舆地之学不出文献考据的范围,但从十七世纪徐宏祖、顾炎武、顾祖禹诸人以后,渐倡引古证今、经世致用之风,逐步成为一门“实学”,邹氏之学正是代表。邹代钧幼承家学,二十岁即刊行祖父遗著,尽读历代舆地之书。及至门户开放,西学东渐,魏源《海国图志》、徐继畲《瀛寰志略》先后成书,邹代钧读后,觉得欲深明外国地理,不能不亲往外国调查研究。一八八六年(光绪十二年)刘瑞芬以驻英使臣往伦敦赴任,邹代钧便托曾国荃介绍充随员同行,《西征纪程》即为他历时四十一昼夜旅行三万余里的纪录。
《西征纪程》除对地貌、生物有真实生动的描写而外,还对沿途各地的历史地理作了不少考证,订正了魏、徐著作和古书中的错误。例如徐书说埃塞俄比亚即《元史》中的马八尔,努比亚即《元史》中的俱兰;魏书说马八尔即今埃及,俱兰即今埃塞俄比亚。邹代钧过红海埃塞俄比亚海岸时,指出徐、魏都弄错了,因为《元史》记杨廷璧从泉州出海,船行三月抵锡兰,阻风乏粮,船人劝杨到马八尔,说可从陆路往俱兰;而从锡兰到埃塞俄比亚远过万里,差不多等于从泉州到锡兰,岂能在阻风乏粮的情况下匆匆赶到?邹代钧进一步考证道:印度马德拉斯邦有地名马拉巴尔,与锡兰只隔一道海峡,《元史》中的马八尔应即此地,俱兰亦应相去不远,可能即《宋史》中的注辇、《明史》中的小葛兰,这几个地名都是“一声之转”。言之成理,令人信服。
船到马赛,上岸后邹代钧往游动物园,第一次见到长颈鹿。《西征纪程》记云:“有兽马首鹿身牛尾,长颈,前足高于后三分之一,有二短角,西人名为吉拉夫(英文Giraffe的对音)。”邹代钧查《汉书》:“桃拔一名符拔,似鹿,长尾。”《后汉书》:“符拔形似麟而无角。”《明史》永乐十九年,“周姓者往阿丹国,市得麒麟、狮子以归,麒麟前足高九尺,后足六尺,颈长丈六尺,有二短角,牛尾鹿身”。又弘治三年,“撒马尔罕贡狮子及哈剌虎”。邹代钧对古书中这些记载做了研究,认为哈剌虎即吉拉夫,符拔也是,但《汉书》所说长尾应该是长颈,《后汉书》说无角是因为角太短藏在毛内不易看出。他说《明史》记述大体正确,但吉拉夫就是吉拉夫,和传说的麒麟不是一回事,“谓之为麟,不亦诬乎”?
本来嘛,科学就是要认真,要使名实相副,凡事要寻根究底弄个明白。皇帝老子敕修的史书也未见得无错,错了就是错了。长颈鹿本来不是鹿(正跟熊猫本来不是猫一样),当然更不是子虚乌有的什么麒麟。邹代钧宁肯照着本音叫吉拉夫,不肯跟着别人喊麒麟,这种认真的态度总是可取的,虽然在以西狩获麟为祥瑞的人看来未免杀风景。
(1991年3月)
清 朝 人 看 外 国 戏
十九世纪的中国人到西洋去看戏,他们所留下的记载也是一种文化交流史料。可惜这些人大都只注意光怪陆离的布景灯光和袒肩露背的洋女夷娃,很少介绍戏剧故事情节,以致后人无从知道他看的是什么戏,史料价值也就小了。只有张德彝是难得的例外,其《六述奇》稿中记一八七九年十一月在圣彼得堡麻林斯吉戏院观剧云:
所演系俄三百年前事,俄被波兰征服,有一小王子出奔。当波人追觅时,遇一老农名苏萨年,勒令导往。苏初不允,继而慨然诺之,暗令其子急驰告警。苏引众兵步行一昼夜,入旷野深林,又值天冷,大雪烈风。众兵举刀追问,苏谅王子必闻信而逃,乃大声疾呼曰:“王子所居,我亦不知,令领汝等至此,不过少延以令之逸耳。”众兵怒,杀之。……
——这是著名的俄罗斯歌剧《伊凡·苏萨宁》。
张德彝的《五述奇》稿本记在伦敦观剧,详叙故事情节者尤多,一八八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述在维多利亚戏院观剧:
所演系英国六七富绅一日闲谈,谓不知至少若干日可得周游四大洲,有谓须百日者,有谓须三个月者,唯某甲谓只八十日足矣。于是互相约定,果能往返八十日,则赢金镑十万,甲遂于某日率一仆偕一自备资斧之美国人某乙于辰初起程。
接着历叙在印度救出火焚殉葬的王妃,在美洲遭“面涂五彩,顶竖鸟翎”野人的袭击,在立文浦(利物浦)海口外锅炉爆裂船沉获救等表演,主角某甲终于在第八十日卯时返抵伦敦:
斯时某丙在家谓众曰:“甲乙一去,至今八十日矣,论时仅剩一点钟,恐未必能来也。”正言间,钟鸣七下,当鸣至第三下时,甲忽突入。丙曰:“汝来何如是之洽耶?”甲曰:“吾早到矣,因见手套不新,另买一副,故延迟一点钟耳。”于是丙输十万金镑,而甲成巨富焉。
——这是根据凡尔纳科学小说《八十日环游地球》编成的戏剧。
《六述奇》稿本记一八九〇年一月二十四日在柏林戏院观剧:
国王被弟毒死,弟乃报后称王,当时后子哈米蕾年幼,未知伊父身故之由也。及其长成,一夜出游,遇鬼于途,即其父之魂灵,向伊诉其当日如何遇害。哈闻之大怒,急思代父报仇,究不知其事确否,乃在王前献戏,令优伶照伊父所言者演试,暨演至王弟毒兄时,王与后皆战栗惊走。
之后王子误杀礼官,礼官之女成疯,礼官子遂与王子决斗,王乃设下毒剑毒酒,必欲置王子于死地。结果:
二人比剑,先礼官之子被刺,王即举毒酒一杯,贺哈之能,哈辞未饮。既而再比,哈亦被刺……彼此夺剑,哈得毒剑,礼官之子亦被刺且重,即时跌倒。又王后因渴,误饮毒酒,坠地而毙,七孔流血。因此哈明其情,乃推其叔仰卧,勒饮毒酒,饮毕即崩,哈亦跌死。
——这是大名垂宇宙的《哈姆雷特》(张德彝译作哈米蕾),此一节恐怕也是中国人观看莎士比亚名剧最早的记述。
同年二月三日,张德彝又记其在朔斯皮拉戏院观剧:
所演系瑞士国将改民主之前,有某省总督,为人暴虐,民多不服,多结党欲叛。有某甲善射,百步之外,星点能中。一日甲将持弓箭入党,告其妻以打猎,甲之子年十三岁,亦随往。其省城中某处立有高杆,上置总督帽,下有兵卒看守,凡人过者,皆须脱帽,以示恭敬,否则执以治罪。甲因过未免冠,被执……总督谓:“知尔善射,今赐汝一橘,令尔子立于百步外,置其头上,射之中则赦尔自主自由,否当杀之。”……甲乃跪天祷告,既而箭发中橘,官民见之,齐声称贺。搜其身,另得一箭。问:“尔此箭何用?”甲云:“若伤吾子,备此以射汝者。”……
——这是德国作家席勒的剧作《威廉·退尔》。
张德彝并没有多少思想和文采,他的唯一长处只是记得多,记得细。因此他八次出国所留下的《述奇》,在许多方面,比许多有思想、善文笔的人所作的游记更有价值。
(199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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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 金 花 在 柏 林
赛金花一八八七至一八九一年在柏林住过两年,关于她这一段生活的情形,世人知之甚少。张德彝《五述奇》记述了带赛金花出洋的“状元星使”洪钧出使德国的经历,十二卷三十万字中,有不少赛金花的资料。本文介绍全引稿本原文,只将日期折成公历。
一八八七年十月廿九日“(自上海)驾小船行里许,登德国公司萨轻轮船……酉正星使官眷到,彼此分住各舱……星使携有如夫人一(即赛金花),女仆二,男仆二,庖人二,缝人一,剃发匠一。统计当时同船前往者上下共三十六人”。十一月二十九日船抵热那亚,洪钧一行换乘火车,十二月三日到柏林。当时中国使馆在柏林万德海街,为租用的一所花园住宅,租金每季三千八百五十马克。
东南北三面皆有敞院,院虽不广大,而花木甚繁,布置可观,正东一面为尤甚。头层楼前敞厅一大间,厅前横一白石桥,左右各石阶十九级……桥对面一水法(喷泉),系圆池中立一抱鸭石孩,水自鸭口出,高五六尺……在西南角有台可以眺望,盖临小河,河之两岸,碧树两行,整齐可观。对岸大道,多是高楼,河中舟艇亦多。
这就是赛金花在柏林三年居住的地方。
万德海街的房子共三层,餐厅、厨房和仆役住房在底层,张德彝等十多位未带眷属的官员住二层,洪钧、赛金花与带夫人的陶榘林和谢芷泉住顶层,陶谢两夫人也就是赛金花在使馆内的女伴。赛金花到柏林后第一次看戏是十二月八日“在喀尔街兰滋园看马戏”,即由“陶谢二夫人陪洪如夫人另坐一间(包厢)”。
赛金花的生日是农历十月初二。十月初一(一八八八年十一月四日),“支应(庶务员)通知参赞,除支应外,代同人具知单,谓明日为钦差太太生辰,拟具礼物恭贺云云”。翌日“支应亲赴武弁卧房,令其登楼通报,言明众人祝贺;既于午正约众下楼食面,六碟四碗”。可见赛金花与使馆里的其他男性,虽同在一屋,界限却颇分明,应酬时也是不能直接接触的。
《五述奇》逐日记事,琐屑不遗,连馆中几处厕所分配使用的情形,照明灯盏的布置和管理,甚至陶夫人所雇洋女仆“肮脏不堪,遗滴月经于楼板”都作了记载,对洪钧的某些毛病也不为隐讳,所记赛金花和洋人的交往却只有寥寥几次,而且有直接接触的均只限于洋妇。
一八八八年二月十二日农历新年团拜后,洪钧宴客,赛金花在楼上招待女宾,“有女客六,为金楷理(使馆外籍官员)之妻女,银行主人蒲拉坨之妻女,及陶谢二夫人”。
一八八九年一月十七日“金楷理生辰,星使及诸同人皆有馈赠。星使送‘万寿无疆’瓷盏(盘?)一个,宜兴茶壶一把,孔雀石镇纸一个,茶叶二瓶。姨太太送金银刀叉一份”……
一八九〇年五月二十九日“星使如夫人约普拉索之妻、日本参赞井上胜之助之妻、瑞乃尔之妻、李宝之妻及杜蒂母女并陶夫人晚酌”,庆祝洪钧升授侍郎。
洪钧和赛金花一同外出的记载仅见一则,即一八九〇年七月六日“星使偕其如夫人及三洋妇,乘车赴五道门内照相馆中,由窗内看‘枪会’人经过……自巳正过至未初始毕”。
关于赛金花单独外出的记载也只有一则,一八九〇年一月三日“酉初,星使之如夫人披粉红银鼠讷勒库(披风),乘双马大车,携洋仆赴税务司夏德家吃茶”。顺带说一句,中国使馆没有备车,这双马大车系从车行雇来的。洋仆亦使馆所雇,洪钧、张德彝等人出门时则携之同行。
关于赛金花与仆役的关系,一八八九年二月十九日记:“星使原带二女仆,一老一少,其少者早经遣回,老者赵姓,迩因星使如夫人喜洋婢厌华妪,遂亦遣随芷泉夫人回国。”洋婢先后有马丽、李娜、莫莉、黎那等人,“所畜之黑黄灰白等色猫大小廿余,楼上楼下昼夜呼号”,当然是赛金花允许的。又一八九〇年六月十六日记:
星使所带二庖人皆丁姓,盖叔侄也。侄系由叔荐故至此,叔掌灶而侄佐之。自本月初间,忽星使之如夫人谓自来所造菜味不佳,宜改用其侄烹炒。星使传谕如此,因而叔侄口角争斗。经武弁及他跟役与之调处,其叔终觉气愤,至是禀假回国,星使允准。
对女仆遣少留老,对男仆却遣老留少,编赛金花故事的人如果得知此种情形,未必不会加以利用。
洪钧对赛金花确实是宠爱的,但并没有给她以公使夫人的名分和地位。在使馆内她只是位如夫人,对外她也从未参加正式礼仪活动。一八八八年一月二十六日晚皇宫举行盛大舞会,四日前即送来请帖九张,舞厅中“置金椅一圈,自正面德皇左右,先坐各国头等公使夫人,再则本国各大臣之夫人及各国二等公使、参赞、随员之夫人”,唯独中国使馆无女宾出席。同年七月三日晚皇室为王子结婚“帖请各国公使夫妇、随员等在广泽园看戏”,次日又请“各国公使及其妻女等”入宫观礼,洪钧都没有带赛金花去。
赛金花在柏林使馆“两次怀孕”,第一次是小产,第二次于一八八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丑初生一女,取名德官。她奶水不多,而且很快就止回了,故只能“买好牛奶哺女,每日一里特,早卯晚酉各送一半”,还专门雇了位德国保姆。女儿满月时,金楷理送了银器数件,陶榘林送小洋车一辆和花被小褥,庆霭堂送了“八仙庆寿”铃铛等金银器皿。其他人送的银钱,洪钧则“收后改作赈捐”了。
张德彝于一八九〇年九月二十三日离柏林回国。洪钧和赛金花比他迟了半年多,那时小德官已经两岁,洪钧是五十二岁,赛金花还只有十九岁。
附带说一句,历来写赛金花总喜欢炒作她在德国时结识瓦德西,说后来八国联军进北京,两人便演出一段风流公案,还牵涉到“爱国”还是“卖国”的问题。可是在这部三十万言的稿本里,关于瓦德西的却一个字也没有。
(1991年9月)
理 雅 各 译 《 四 书 》
说我乐见理雅各(James Legge,一八一五年至一八九七年)英译《四书》出版,朋友也许觉得奇怪,因为我既不能读理雅各,也并不很喜欢《四书》。理雅各的译文属于十九世纪,林语堂称之为“严谨的学者风格的著作”,但也指出它“因过分依字直译而使人读来费力”,我不通英文,不过从郭筠仙王紫诠记述中略知其译事而已。
《论》《孟》《礼记》皆中国古典,数典忘祖在中国是担当不起的罪名,何况孔孟的思想言文确有其美善,即使不提倡也是不会磨灭的。和“集注”一体的《四书》却是宋儒所命名,以《四书》和“四书文”为标志的儒家之理学化,政教之齐一化,读书之功利化,未必是孔老夫子本来的主张,对汉民族的消极影响却实在太大。我读过一点“五四”先贤的文章,对于一九四九年以前当局者提倡读经曾经表示反对,现在也就不准备改悔了。
可是,正如我不懂音乐,也没听过柏林、维也纳演奏的交响曲,却无碍我崇拜贝多芬一样,我虽不通英文,无法翻阅二十八卷The Chinese Classics,对于理雅各的工作却是尊重的。他译中国的经书,并不等于他放弃西方文化观念而“改宗”孔孟之道,当然更不同于中国儒生的“天天读”。作为牛津大学汉学讲座的首任教授,他和西方杰出的埃及学家、东方(阿拉伯)学家、原始文化学家一样,把自己整个一生献给了对不属于本国本民族人文的研究,解读和译述文献典籍便是他研究的主要内容。他二十五岁开始服务于“英华书院”,二十八岁起定居香港,垂三十年,四十三岁开始译书,又历时四十载,直至八十五岁高龄时才出齐五巨册的《中国经典》,在英国为至今无人可与之相比的巨大业绩。六十年如一日地研究一个远方外国的古籍,四十年工夫成就五本书,这是何等的精神!以精神文明自诩的今之中国读书人如我者,对此不亦当感激,而更多的则是惭愧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