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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锺叔河 当前章节:15393 字 更新时间:2026-7-3 07:24

《散记》中的佳人一出场就庆幸“于《散记》中得识才子”,这便泄露了才子的心理,也泄露了这位“双卿”和纷纷临坛的众女仙一样,很可能是才子心中想象出来的。可笑古今中外不少文人,却偏要讨论“双卿”是何方人氏,真实姓名云何,史悟冈地下有知,岂不会笑脱牙齿?我之所以提不起对《西青散记》的兴趣,除了厌见女仙和准女仙外,对于这类“研究”觉得心烦也是原因之一。其实此与《散记》本身无关,而是自己太容易迁怒了。

转念一想,自己的阅读兴趣也太偏。如果不把《西青散记》作笔记看,干脆当成一部小说,那么杜撰亦即是创作。女仙和“双卿”既是白日梦中的形象,用笔把她们写出来,而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想象,寄托了自己的感情,便可视为十八世纪前期出现的一部个性化作品,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早期的“意识流”小说,这倒真有文学研究的价值了。可惜我于此道全未入门,不能冒充里手说什么话。

《西青散记》的文字本来没得说的,若要欣赏古典美文,其中颇有好材料,如卷一“饮饯于城南之折柳亭”一节:

负濠面野,市声已远,兼葭杨柳,新翠蓊然,渔村田舍意也。竹兰外方池为密萍所漫,鱼唼喋呴萍隙,不得见。漉沙者步水中如鹭,亭上人衔杯望之,彼则自顾其业耳。……各道客况,离家几何时,道路几何里,旅游相识几何人,老亲与稚子别至今又益几何齿;身无岁不为客,梦无夜不还家,囊中钱赠何人,笥中衣典何处;发某年白,病某年滋,视某年昏;地所历孰多,游所至孰远,名利心孰淡,倦游欲归意孰深。相告太息,酒寒忘饮。

又如写“先生之自娱也奚为最”:

迩者幼儿学步,见小鸟行啄,鸣声啁啾。引手潜近,欲执其尾。鸟欺其幼也,前跃数武,复鸣啄如故焉。凝睇久立,仍潜行执之,则扈然而飞。鸟去,则仰面 哰而呕呢,鸟下复然。观此以自娱也。

此种文字传统的古文中绝不可得见,晚明笔记小品中稍有之,亦无此细致,而落拓文人寂寞萧散的心情描写如画,甚难得也。

卷二写段玉函客行中听姑恶鸟:

自横山唤渡过樊川,闻姑恶声。入破庵,无僧,累砖坐佛龛前,俯首枕双膝听之。天且晚,题诗龛壁而去。姑恶者,野鸟也,似鸦而小,长颈短尾,足高,巢水旁密筿间,三月末始鸣,鸣自呼,凄急。俗言此鸟不孝妇所化,天使乏食,哀鸣见血,乃得曲蟮水虫食之。鸣常彻夜,烟雨中声尤惨也。

写人物从细小动作中具见性情,写鸣禽出自目击的印象,又特别注意鸟声在人心中引起的感受,这些都值得佩服。

又如记叙自己在田野中的经历:

八九岁,独负筐采棉,怀煨饼。邻有儿名中哥,长一岁。呼中哥为伴,坐棉下分煨饼共食之。棉内种芝麻,生绿虫,似蚕而大。拈之相恐吓,中哥作骇态,蹙额缩颈以为笑。后虽长,常采棉也。采棉日宜阴,日炙败叶,屑然而碎,粘于花。天晴,每承露采之,日中乃已。……前岁自西山归湖上,携稚儿采棉于村北。秋末阴凉,黍稷黄茂,早禾既获,晚菜始生。循田四望,远峰一青,碎云千白,蜻蜓交飞,野虫振响,平畴长阜,独树破巢,农者锄镰异业,进退俯仰,望之皆从容自得。稚儿渴,寻得余瓜于虫叶断蔓之中,大如拳,食之生涩。土 飞掷,翅有声激激然,儿捕其一,旋令放去。晚归,稚儿在前,自负棉徐步随之,任意问答。遥见桑枣下夕阳满扉,老母倚门而望矣。

此种描写不知比陶渊明“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何如,我看至少要更曲折生动一些,因而也能使人觉得更为亲切。此不仅是散文与诗的区别,时间相去一千三百多年,后来者毕竟也该有些进步罢。

看来看去,觉得上面抄的这几节,即使放在上品的笔记当中,亦堪称佳构,因为它们正是人们生活实相的若干侧面,自具情趣。而写来文情并茂,更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即张岱《陶庵梦忆》、龚炜《巢林笔谈》亦无以过之,可惜的只是太少了。但少而佳总比多而不佳好,就凭这一点,这次读《西青散记》也是值得的。

书中游览名胜的记述亦可读,虽然我觉得反不如写普通“平畴长阜”的好。至于关于女仙和“双卿”的部分,自己不能欣赏,不去欣赏也就是了。古人云,开卷有益。各取所需,不亦宜乎。

我的这个态度,在许多《西青散记》读者看来,也许正是所谓买椟还珠也不一定。但我对于这个椟确实是喜欢的,珠则让识货的人去买也好。百年心事归平淡,对人对事皆当力求宽容,于古人亦何必苛求。《西青散记》能给我这些好文章,也就很值得感激,因此又忆及六十年前先生的恩惠,真不能忘。

(2001年11月)

囊 萤 映 雪

“囊萤映雪”,是形容古来两个读书模范的典故。“囊萤”的主人公是一千六百年前的车胤,《晋书·车胤传》说他:

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照书,以夜继日焉。……以寒素博学,知名于世。

“映雪”的主人公则是一千七百年前的孙康,《尚友录》谓其:

少好学,家贫无油,于冬月尝映雪读书……后官至御史大夫。

书上这么载着,一千几百年来读书人这样说着,但囊萤映雪真能够代替油灯,在黑夜里照亮书本让人阅读么?

据写《昆虫记》的法布尔说:“萤火之光虽然鲜明,照明力却颇微弱。假如拿了一个萤火在一行文字上面移动,黑暗中可以看得出一个个的字母,或者整个的字,假如这并不太长;可是这狭小的地面以外,甚么都看不见了。这样的灯光会使读者失掉耐性的。”周作人在《萤火》一文中,引证法布尔的话,和《车胤传》相对照,结论是:

这囊萤照读成为读书人的美谈,流传很远,大抵从唐朝以后一直传诵下来,不过与上边《昆虫记》的话比较来看,很有点可笑。说是数十萤火,萤光能有几何,即使可用,白天花了工夫去捉,却来晚上用功,岂非徒劳,而且风雨时有,也是无法。

牛皮便算是拆穿了。

“囊萤”我没有实验过,“映雪”却是幼稚地试过的。那还是第四次湘北会战期间,我正读初二,跟学校逃难到大山中,夜自习两人一盏油灯,下自习后必须熄掉,寝室内打熄灯点后更不得留灯。有次弄到一本《儒林外史》急着想看完,便围上围巾站到雪地上的月光下去,虽然有“明月照积雪”映着,小说书上的字却再努力也只能依稀辨识几个笔画简单的,终于无法卒读,只能回房钻进冰冷的被窝做好学生。

可是,像这类美化“模范人物”的“大头天话”,父师拿来教训子弟,却一以贯之地教了几百上千年,从来没有人来揭穿。直到明末才有个“浮白主人”,在他写的笑话书里跟这两尊偶像开过一次玩笑,说的是:

夏天孙康去看车胤,不见车在家读书。问人到哪里去了,亲人答道:“去野外捉萤火去了。”

到了冬天,车胤来回看孙康,老远便见孙站在门外,久久地抬着头望天。走拢去问:“为何不读书?”回答是:“今日这个天,不像是要下雪的样子。”

真使人忍俊不禁。

积千百年之经验,深知欲破坏高高供在神龛上的偶像是徒劳的,说不定还会有危险。所以只有学“浮白主人”的样子,讲讲笑话,无伤大雅,闷在心里的这口鸟气也多少能发泄一点。

(2005年2月)

依 然 有 味 是 青 灯

几年前写过篇小文《青灯》,开头抄了一首东坡尺牍,当然是照自己的“读”法“抄”的。文章连同所“抄”总共不到六百字,却居然改过好几回,越改越不行,所以如今存的依然是初稿:

“年将尽时,天气越来越冷,加上刮风下雨,无法出门,即使没有什么特别不顺心的事,也不免会无端地觉得凄凉。只有到夜深人静时,在竹屋纸窗下点上一盏油灯,让那青荧的灯光照亮摊开的书页,随意读几行自己喜爱的文字,心情才会慢慢好起来。渐渐便会觉得寂居的生活也有它的趣味,可惜无人与共,只能由我独自享受。——你知道了,也会为我开颜一笑罢。”

上面是东坡尺牍《与毛维瞻》(照我的读法)。

文人写自己的读书生活,如宋濂之自叙苦读,顾炎武之展示博学,都很可佩服,却不容易使人感到亲切,“纯文学”作品“绿满窗前草不除”之类又嫌作态,总不如东坡之寥寥数语,写得出夜读之能破岑寂也。

东坡说“灯火青荧”,后来陆放翁又有诗云“青灯有味似儿时”,如今在电灯光下很难想象这种境界。抗战八年中,我一直在平江乡下,夜读全靠油灯。如果用的是清油(茶籽油或菜籽油),外焰便会出现一层青蓝色,正如炉火纯青时。三根灯芯的亮度略等于十支烛光,读木刻大字本正好。可惜那时不够格看东坡全集,只在《唐宋文醇》中读过他的几篇“古文”,印象反不如尺牍小品深。有光纸石印本的旧小说倒在灯下偷着看了不少,比七号字还细的牛毛小字把一双眼睛害苦了,弄得抗战胜利后进城读高中,就不得不戴上一副近视眼镜。

“青灯有味似儿时”的上句为“白发无情侵老境”,乃是放翁《秋夜读书每以二鼓尽为节》诗中的一联。诗句写出了一位老者深切的忆念,他觉得儿时的一切都是有味的,哪怕是夜读。其实古人儿时未必能够点起灯来看自己想看的东西,父师督责着不能不做的夜课则未必有味,放翁自己在另一首诗中,不是也承认“忆昔年少时,把卷惟引睡”吗?

周作人《苦茶庵打油诗》续作之八有两句:“未必花钱逾黑饭,依然有味是青灯。”后来又在《灯下读书论》中引申道:“我曾说以看书代吸烟……书价现在已经很贵,但比起土膏来当然还便宜得不少。”所谓“土膏”即鸦片烟,亦即是句中的“黑饭”,这也是无可奈何中的一种消遣。周氏接着又道,消遣“以读书为最适宜”,但读书“既无什么利益,也没有多大快乐,所得到的只是一点知识,而知识也就是苦,至少知识总是有点苦味的”,但“无论如何,(要读书则)寂寞总是难免的,惟有能耐寂寞者乃能率由此道耳”。

我喜欢青灯,也就是喜欢它映照出来的一点寂寞。对此描写得最好的当然还是东坡的原文,“岁行尽矣,风雨凄然,纸窗竹屋,灯火青荧,时于此间,得少佳趣”。《灯下读书论》引此语后说,“这样的情景实在是很有意思的,大抵这灯当是读书灯,用清油注瓦盏中令满,灯芯作炷,点之光甚清寒,有青荧之意,宜于读书,消遣世虑”,真是深得此中三昧之言。大约总须在饱尝人生的苦辛,经历人世的风雨之后,才能领略此种情境,才能从寂寞中寻得佳趣,但寂寞还是寂寞的,因为这佳趣“无由持献”,只能独享也。

如今连煤油灯都成为收藏品,古老的油灯早已绝迹,水泥楼房玻璃窗户代替了纸窗竹屋,住在里边跟大自然差不多完全隔绝,风雨时也感受不到一点凄然之美,青荧的灯火更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

但是,青灯并不仅仅是一盏“有青荧之意”的灯,正如我在《青灯》中说过的那样,它是真实的,我曾经见识过。抗战期间,我一直生活在湘北的大山中,那里本来没有电灯,乡绅家用过的“洋油”这时也断了来路,山民们还在以“枞槁”(饱含松脂的松材片段)照明,学校晚自习和家里夜读书全凭一盏油灯。如果用的是当地盛产的茶籽油,点上两三根肥白的灯芯,结了灯花随时剪去,冉冉摇曳的灯焰上部便会显出一层青蓝色的光辉。平时我们在暗室中用木炭取暖,燃烧极旺时,火焰的蓝青色也会极鲜亮,这“炉火纯青”的颜色便是青灯的颜色了。

学校里课桌相邻的两个学生共一盏灯,灯座是竹制的,上置贮油瓦盏。每班十多二十盏灯做一排挂在和黑板相对的墙壁上,晚自习开始时自去取来点着,放在两张课桌中间。灯低亮少,坐在灯右的还好一点,坐左边的就苦了。为了争光发生口角的情形,在学生中是常会发生的。

瓦盏中贮的本该是纯净的茶油,庶务主任怕学生将它倒去炒冷饭吃,叫人在里面掺了桐油,甚至掺桐油的“油脚子”,于是烟炱特多,灯火昏黄,不再青荧,而且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这时便没有什么“佳趣”了。加上训育员时来巡查,不准看功课之外的闲书,尤其是还要强迫背诵“知耻为勇敢之本”之类狗屁胡说,下自习的铃声又迟迟不响,更是难熬。

只有到满十四岁那年,因为第三次湘北会战辍了学,这时文言文稍能看懂了,在老屋楼上偶然寻得一堆巾箱本笔记小说,夜夜在自家的清油灯下看。书本小字也小,倦时眼睛自然会转向面前那盏灯,只见裹着一层美丽蓝青色的灯焰不停地跳动着,像一件有生命的活物。望着望着,不知不觉便会陷入沉思,一颗心上穷碧落下黄泉到处乱窜,特别是在看了婴宁和黄英这些美丽的故事以后。直到风吹动门前竹木,或者下起了雨加雪,或者窗外有人走动,一阵簌簌声才将我唤回书上,那边的漫游中止,这边的故事又接上了。

笔记小说中的故事,也有使人紧张甚至觉得恐怖的。这时青荧的灯光会增加诡异的色彩,如果有微风入室,身后墙壁上自己巨大的身影摇摇欲动,恍惚成了书中描写的异物,便不禁汗毛竖起,心跳加速。但大多数故事给我的总是新奇和快乐,还有初知人事时自然会有的绮思遐想。应该说,我的心理和生理的启蒙和觉醒,都是在老家的青灯下开始的,虽然当时幼稚的我,还远远谈不上进入夜读的境界;书中的苦味,就更加体会不到。

总而言之,青灯给我的感觉,虽然有一些寒意,大半时候还是温郁的,它使我开始领略到读书的“佳趣”,开始接受了人生的光和热。时间虽然过去了六十多年,青灯下的生活依然有味,在我的心中,这盏灯永远不会熄灭。

(2006年8月)

书 的 未 来

记得有人说过,夏曾佑(清朝进士,曾出洋考察,民国初年任教育部司长)首编古代史教科书,曾设问“男女私通始于何时”,答案则是“女岐”(根据大概是《楚辞》王逸注云“女岐无夫而生九子”)。此问此答,真的妙不可言。

如果早生四五十年,有幸读夏先生的书,恐怕只能老实回答“不知道”。因为有人类便有男女,有男女便会要“通”,人类历史少说已经几十万年,明媒正娶依法登记这一套却不过实行过千百十年,在有巢氏的巢中和山顶洞人的洞里,怎么知道男女们在私通还是在公(?)通,他们的“通”又“始”于公元前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年呢?

这次薛君叫我谈图书的未来,西谚云“欲知其未来,先明其原始”,所以无妨学学夏先生,先来问问人们称之为图书的这种东西始于何时,如果仍援夏先生之例,也许可以答“河图洛书”吧。“河出图,洛出书,圣人(伏羲、大禹)则之”,以成八卦九畴,这是《书经》和《易经》中的话,比屈原问“女岐无合夫焉取九子”更为“经典”,但同样也如司马迁说的“缙绅先生难言之”,作不得数。

其实人类自从野蛮开始进入文明,便有了交流、学习、传承的需要,也有了想象与祈求。三千年前殷人用锐器刻在甲骨上的,四千年前两河流域人用小圆棒划在湿黏土板上的,五千年前古埃及人用炭黑写在纸草(papyrus)上的,直至二万五千年前克罗马农人彩绘在法国和西班牙洞穴石壁上的(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卷》彩图第七页),都是先人的创作,先人留下的信息,也就是真实存在过至今还存在(当然只能存在于博物馆和图册里)的“河图洛书”。

我们的图书就是这样产生、发展、延续下来的,它们是文化的产物,同时又是文化的载体,只要文化不灭,图书也就不会灭亡和消失的。

当然,人在变,文化在变,图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可能不变。孔子读《易》,“韦编三绝”,串联简册的皮条翻断了三次,因为那时的书是写在一片片竹简上,再用皮条串联成册的,反复不断地翻读,皮条也禁不住。这比起今天用电脑,在阅读器上读书,书之重轻和读之难易,变化确实极其巨大。但是不是用阅读器读《易》就能比孔子读得更好呢,恐怕谁都不敢拍胸脯保证。

予生也晚,从小读的就是铅字印在纸上再装订成三十二开的平装书,但小时候在老家书房中,稍大后在府后街和南阳街的书店里,入目触手者仍全是木刻线装本。避着父师自己偷看旧小说,从《施公案》《七侠五义》到《西游记》《三国演义》,有光纸上石印小字看成了近视眼的,也全是线装,随时可以卷起来塞入裤袋,装作听话的好学生。

未来的书到底会是什么样子,我真不知道,是不是都会缩到阅读器里头去呢,恐亦难说。我想,即使阅读器真能全面取代纸本,也不过和平装取代线装、纸本取代竹帛、竹帛取代甲骨一样,又来一次世代交替而已。模样再变,供人阅读的功能不会变,人们读它,还是在读书。

老实说,我对此并不怎么关心。来日既已无多,架上的旧书且读不完,未来的书还读不读得了,读不读得懂,犹如太阳上的氢还能烧多久的问题一样,于我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了。

(2010年3月)

琐 谈

留 鸟 的 世 界

上初中时学过动物学,知道鸟儿可分为三类:漂鸟、候鸟和留鸟。不是说从猿到人,从鱼到人吗?如果也能说从鸟到人的话,我这样的中国人一定是从留鸟进化而成的,生于斯就长于斯,卒于斯,从来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外边还有一个多么广大的世界。但是生于斯的这块地盘就这么大,可吃的东西就这么多,求生并不十分容易。于是只好死守各自的“巢区”,随时准备为了一条虫子、几颗谷粒而斗争,“窝里斗”成了普遍现象,渐渐养成了“与鸟奋斗其乐无穷”的性格,自然无法像漂鸟那样随行随住,独往独来;更无法像候鸟那样振翮长空,自由旅行了。

这种留鸟式的生活究竟是幸还是不幸,我不知道。不过世界确实在变,物种也在变。据生物学家统计,地球上每一分钟都有若干旧物种绝灭,又有若干新物种发生。人们不是拼命在保护朱鹮、黑颈鹤吗?如果马达加斯加的恐鸟还能保护几只在动物园中,门票的价格一定能再涨他几番。翼手龙能保护几条下来就更有用了,拍恐龙电影便无须特制道具,只须出钱去租。可惜这在事实上都不可能,该灭亡的一定要灭亡,该发生的一定要发生,该变化的也一定会变化,留鸟大概也是不得不变的罢。

留鸟之所以成为留鸟,一是遗传因子在起作用,使之生来即具备留鸟的生态和心态;一是环境和群体惯性的影响。像左拉所写《猫的天堂》里的猫,被另一只野猫领着出门旅行,脚踏在天鹅绒般的烂泥上虽觉得舒服,终于被风雨和饥饿赶回来,仍然躺在火炉边的波斯地毯上了。

所以,若要改变留鸟式的生活,先得改变留鸟式的心态。“古者重去其乡,游宦不逾千里”;“父母在,不远游”;“在家千日好,出外一时难”等等,就是留鸟式的心态。不仅自己不愿走向世界,还要设法阻止别人走向世界,历史上的长城就是既为了阻止异族人进来,又为了阻止本族人出去而建造的。专制皇帝的“中国独居天下之中,东西南北皆夷狄”;以道统自任的士大夫“宁可使中国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国有西洋人”;“四人帮”的查“海外关系”,反“三和一少”,也都是留鸟式的心态。不克服上述种种留鸟式的心态,就不可能正常地、健康地看待和接触外部世界,中国就不可能成为世界的中国。

当然,要彻底改变留鸟式的生活,还得打破物质和环境的限制。我在《走向世界——中国人考察西方的历史》一书的第一章《古人的世界》中写过:

两千三百年前,庄子作《逍遥游》,写大鹏自北冥徙于南冥,“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真可谓汪洋恣肆,想象力发挥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可是,当他的笔锋转向人间世,写到当时人们外出旅行的情形,却是“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如此之游,实在算不得什么“逍遥”。

三百五十年前,徐弘祖(霞客)一心“欲为昆仑海外之游”,结果足迹仍不出秦晋云贵两广,无法迈出当时的十七行省。庄子和徐弘祖毫无疑问是精英,他们的心灵是自由的,但他们的行藏仍然是留鸟式的,只不过“巢区”比较大了一点点罢了。何则?非不为,乃不能也。吕洞宾有“朝游北海暮苍梧”的逸兴豪情,却没有“朝游北海暮苍梧”的能力和手段,这就是时代的局限和历史的悲哀。

生活在电视卫星、激光通信和超音速客机时代的我们有福了,也只有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上升到了一定的层次,划分为地区和阵营的世界真正变成了全球文明的世界,普通人才有了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求知欲和快乐感而旅行的自由。古代也出过著名的旅行家,那种为了君王使命和宗教信仰的旅行多半只能称之为供奉和牺牲,远远谈不上享受,虽然他们对文明所起的作用仍值得后人永久纪念。但是,比起古人来无比有福的我们,要想真正享受到该享受的自由,恐怕还得克服重重的障碍,从环境、条件到我们自己的心灵。

(1989年3月)

笼 中 鸟

今年春节特别热闹,电视节目里出现了几十年没演过的《四郎探母》,果然是升平气象,不再怕杨延辉发牢骚了,但也别有一番感想。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这位木易先生的牢骚,其实是大可不发的。他已经在番邦招了驸马,后台特硬,入籍是不必说,出身和历史没有谁再来查,铁镜公主的脸蛋儿和身段又确实不差,干吗还要哭丧着脸自思自叹呢?

人是人,鸟是鸟。子非鸟,又安知笼中鸟是苦还是乐呢?我们生长在城市的人,日常见到的鸟类,一半是鸡鸭之属,经过人类长期训练,已完全合乎饲养要求,有翅也不会想到要“展”的了。一半是燕鸽之属,虽未完全归化,也早成了“熟番”,最多展翅在左邻右舍房前屋后转一转,自会老老实实飞回来的。尤其是那些麻雀,简直赶都赶不走,“除四害”也除不完,白白地糟践了粮食,真希望对它们赶快实行计划生育才好。总而言之,在以上各种鸟类的身上,我实在看不出什么“有翅难展”的悲哀。

就是比较罕见的画眉、八哥、相思鸟,看它们在笼中,也无不载跳载鸣,各得其所,没有一个像杨四郎那样闷闷不乐的。小时候读英文,有“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之句,过去总以为这纯粹是人类的想法,即多看不如少得之意。后来笼中鸟见得多了,才悟出这些鸟儿很可能也会有在林不如在手的心理。本来嘛,鸟儿和人一样,从来就不可能有绝对的自由。在林中归自然统治,那种力量也是严厉、粗暴而不可测的;迅雷风烈,雪刃霜刀,枭隼的利爪,蛇虺的毒牙,时时处处都有危险。如果稍微露脸一点当了出头鸟,还会成为猎枪和走狗的目标,那就更危险了。而一入人手,即得笼居,不仅安全有了保障,自来食也从此不愁。听说有的人为了养鸟,除了预备小米、蛋黄,还要到郊外捕虫子,找活食。由是观之,夫鸟笼者,固鸟儿安身立命之乐土也,幸而托体其中,当然只会欢欣踊跃,引吭高歌,又何来“有翅难展”的悲哀耶?

所以我认为,“笼中鸟”云云,既不符合当时当地杨四郎的心情,也不符合各时各地鸟儿们的本性。我于“国剧”素无情分,既不懂,也没有资格来捧,听了《四郎探母》,高兴之余,于唱词此句略感未能尽善尽美,写此谨供爱好皮黄的朋友们参考。

文章写好以后,忽然又在报上见到“鸟笼经济”一词,据说还很有来头。大约是说市场经济虽然要开放,要自由,但开放和自由都得有限制,得守规矩,得有个鸟笼子装着,不然就鸡飞蛋打了。看来我们这一辈子只能在笼中度过了,但愿这笼子能够稍微做大一点才好。

(1990年4月)

谈 美 文

汉语中“美文”一词盖创于周作人,其始见于一九二一年六月八日《晨报副刊》署名子严的《美文》,此子严即周氏笔名。他介绍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又称作美文,包括批评和记述,也可以两者夹杂。“读好的论文,如读散文诗,因为它实在是诗与散文中间的桥”,意思是能使读者动情,产生美感——这也就是美文之所以被称为美文的缘故吧。

周作人说:“这种美文,似乎在英语国民里最为发达。……中国古文里的序、记与说等,也可以说是美文的一类。但在现代的国语文学里,还不曾见有这类文章,治新文学的人为什么不去试试呢?”

周作人主张“去试试”,大概他觉得美文虽不易作,亦并非只有等《美文》所举出的兰姆、吉辛诸人去作才行,因为“它的条件同一切文学作品一样,只是真实简明便好”。“真实简明”,这和现在时行的“魂系╳╳”“╳╳之恋”一类漂亮华丽的文章来比,的确只是个朴素的要求,但是周作人接着还有一句:“须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

“须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这一句话,就是衡量美文的最根本的标准。

予生也晚,已在周氏首创美文一词之后十年,而岁月如驰,韶华易老,今年也已六十多了;从四岁发蒙,学写“人、手、刀、口”起,以平均月写万字计,至今也已写过上千万字了。究竟其中“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写出来的能有几何?恐怕不到百分之一。其余百分之九十九以上,不是奉君亲师之命而写,便是像鹦鹉学舌一样重复君亲师们灌输给我的思想和文句。尤其是在“反右”和“文革”中,写了那么多交代和反省,自开头恭引“最高指示”以下,又有哪一句是“自己的文句与思想”呢?

但是,我虽然很少有自己的文句和思想,仍不妨偷闲欣赏一点别人的思想和文句(只要是他自己的),例如说,读一点周作人的文章,包括一九二一年的《美文》在内。六十年代初和八道湾通信,求其新刊及集外诸作,周氏在回信中自谦他的文章正如“春鸟秋虫,应时而鸣,消灭乃其本分”,但仍尽可能地满足了我的要求。在文章老宿和拉车苦力之间,当然不能说成什么知己关系,不过这一点知己之感在我心中总是真实的存在,也就是他的文章的美的价值确实存在的证据了。

文章本天成,亦出于人造。故美文之美,全看它对人心感应的力度,不是作者“自我感觉良好”便成的。

周作人首倡美文,但他却决不只是位美文家,而是他自己所说的“爱智者”(Philosopher)。爱智者追求的为智慧和理想,亦即是真和美,而又能以冷静明智的态度出之,发而为文,在“诗与真实”两方面都能显示出动人的力量,这大概地便是周作人高出同时代和后来别的散文作者的原因罢。

读了《美文》和周作人的美文之后,再来看自己的文章,正如古人所形容的,“不善为斫,血指汗颜。巧匠旁观,缩手袖间”。我自己血指汗颜试斫出来的不成材的东西,岂不会让旁观的巧匠们笑倒么?

(1991年3月)

卖 书 人 和 读 书 人

读书人不能不买书,买书即不能不和卖书人打交道。读书人和卖书人的关系,由来久矣。

卖书之为业,不知始于何时。《书经》说殷之先人“有典有册”,那是放在机要室里的东西,普通人无从得读,更无从得而卖之。直至天下合久必分,王纲解纽,春秋战国时有了不吃王粮的读书人,才有了属于个人的书。不过当时写在竹木片上用孔夫子翻断过的那种皮条穿成的书,大概还没有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惠施“其书五车”,苏秦“陈箧数十”,书的字数当以万计,恐怕也是本人最多加上几个门徒“书之竹帛”而成的吧。

及揣摩既成,读书人做了官,位尊而多金了,如果还要读书,才有可能命人或雇人来传写,雇来的便是所谓“佣书”。“佣书”能出卖的只有自己的劳力,比起后世《清明上河图》中书坊里的卖书人,收入恐怕相差甚远,亦犹我这个领月薪的编辑匠之于黄泥街书老板焉。

最早的书市见于《三辅黄图》,王莽谦恭下士时,长安太学规模颇大,附近有个“槐市”,“诸生朔望会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传书籍,笙磬乐器,相与买卖”,情形简直同美国大学校园里的street fair差不多。可见学生下海,古已有之,这也是王莽为了坐上金銮殿而着意营造的“文化繁荣”之一小小侧影。

还是纸的逐步改进和利用,才促成了书的普及和专业卖书人的出现。《后汉书》记载,王充“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家贫无钱买书,偏能过目不忘,来到洛阳书市,专门只看不买,王充这位读书人也够精的了。洛阳卖书人的服务态度也真好,允许王充尽量揩油,如果没有他们行方便,《论衡》也许就写不成这样好。可惜范蔚宗没有记下一两位卖书人的姓名,不然奉之为书店业祖师,岂不比铁匠行崇奉太上老君合适得多吗?

唐时开始雕版印书,至宋而刻印大行,书业更盛。宋本《朱庆馀诗集》末页末行文云:“临安府睦亲坊陈宅经籍铺印。”这位陈姓卖书人,已是编辑、印刷、发行三合一,开近代“商务”“中华”之先河了。下至明清,仍然如此。《儒林外史》第十三回,写蘧公孙到文海楼书坊,拜访书坊请来编书的马二先生。马二先生食宿均由坊中招待,两个月编选成一部书,得了一百两银子,付了采红的身价,平息了一场官司,还剩有银子去游西湖,稿酬似比今为丰。又看第十八回,文瀚楼主人同匡超人谈话,不仅于编印发行十分内行,对读者和作(编)者也是熟悉而有办法的。

我想,卖书人以书为生计,自不能不以读书人为衣食父母(今称上帝,则比父母更尊矣);而读书人若真以书为性命,亦当视卖书人如救苦救难观世音。联结二者的纽带就是书,只要彼此都喜欢书,看重书,熟悉书,自然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共存共荣,融洽无间。只怕身在书界,而心不在焉,对于书和读书人一概漠然,即使没穿“烦着哪,别理我”的文化衫,脸上却明摆着那样一副神气,则虽焚香顶礼,亦不得灵验矣。

(1995年8月)

血 门 的 风 俗

民国三十三年春节前,我逃难到湘赣边一处名叫“马大丘”的村落,见居民杀鸡杀猪羊过年,将盆碗接鲜血涂洒在自家门框上,觉得十分奇异。鲜血涂在门上,既不好看,也不卫生,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当时只有十三四岁,怯于发问(那里的语言也似乎特别不好懂),疑问只好存在心里。

数十年后,偶阅江绍原、周作人通信,周氏一复信中云:“洒鸡血事,绍兴古已无之。唯在南京当山上水手时(按:此指清末在江南水师学堂时)除夕出游,见湖南(原注:据说)人客居门槛有血,云系杀鸡而洒其血于此。”周氏说的是湖南(虽然是据说),马大丘也在湖南(虽然邻江西),看来湖南确实有过一个(或多个)过年杀牲涂血于门的社区。但我这湖南人在省内走过四十多县市,却没有从第二处再见到类似的情景。前辈们从未同我说过这样的事,记荆楚土风民俗的书籍中亦未写到。可能的一种解释是,此乃“外来户”带到湖南来的习俗,尽管后来又有人把它从湖南带到了南京。

江绍原是研究民俗学的专家,他为了写《古代衅礼》的论文,才向周作人打听“洒鸡血事”。不过我想洒血于门和古代衅礼恐怕不是一回事。《说文》:“衅,血祭也。”《周礼》:“以血祭社稷、五祀、五岳。”这是天子、国君才能行的大礼,即衅钟、衅鼓(古籍中从未见有“衅门”的记述)亦非臣民所得为。经书中最普及的“衅钟”的故事主人公是梁惠王,配角是孟子;“衅鼓”的故事主人公是晋襄公,配角是先轸和孟明视,足以为证。用来“衅”的血本当是人血,因此被俘的孟明视才会为了“执事不以累臣衅鼓”而向晋公稽首表示感激;不用人血也得用太牢,梁惠王想以羊易之便招来了一番讥笑。如果说是礼失求诸野,遗俗又何以只存在于偏僻山乡极小的社区?更何况衅礼并不限于在岁首举行,衅钟、衅鼓更与时令毫无关系呢?

前几天躺在床上乱翻书,翻到五四时期一篇翻译小说《村里的逾越节》,译者在后记中说到犹太人逾越节前在自家门框上涂血。我忽然想起往事,这岂不是马大丘风俗的蓝本么?于是将《旧约》找来一看(惭愧的是我于《圣经》竟未通读过),果不其然。原来耶和华为了惩罚迫害以色列人的埃及法老及其臣民,决定在岁首前夜派天使巡行埃及,击杀所有生灵的头生子,而令摩西先通知以色列人于黄昏时宰杀羔羊,将鲜血涂在自家的门楣和门框上作为记号。这样,天使见有血记的门便逾越而过,只入埃及人家击杀了。“你们要记念这日,守为耶和华的节,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出埃及记》第十二章十四节)

犹太人唐以前即来中国,宋时聚居开封者有十七大姓,建有寺庙,称为“一赐乐业教”。“一赐乐业”为希伯来语yisāēl的汉译,即以色列也。明末乱后,开封犹太居民只存七姓。一八四九年伦敦“对犹太人布道会”派人来调查,寺庙虽存却已破败,七姓人的体貌和语言也都汉化了。我在马大丘和山上水手在南京所见者,岂非明末或更前从开封十七姓中播迁出来的苗裔耶。现在想知道的是,过了五十五年,不知马大丘还保存“血门”的风俗没有?别地方是否还能见到类似的情形?真希望熟悉的人能告诉我一些,这是比什么“文学”大奖或流行歌星排行榜更加引我关心的。

(1998年1月)

千 年 谁 与 再 招 魂

几千年前的情诗传世的并不少,有如《诗经·国风》和《旧约·雅歌》里的那些;几千年前的情书却很罕见,尤其是像“实寄封”那样的原件,就更加罕见了。

我却可以介绍一件出来,先将全文抄录如下(当事人已故去两千余年,应已无侵犯隐私之嫌了吧):

奉谨以琅玕一致问春君幸毋相忘

作者“奉”乃是汉朝的一位征人,信的字迹是写在竹简上的。那时还没通用纸,字写在竹木削成的薄片上,叫做简牍,后世研究书法的人称之为汉简。这一枚汉简,系民国十九年在西北沙漠中汉代居延境内出土,最初摄影发表在《流沙坠简》书中,原件现藏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当时出土的“居延汉简”有一万多枚,七十年代又继续发掘采集到近二万枚,都是汉武帝末年(公元前一世纪)到东汉中期(公元二世纪初)的军政公文、钱粮簿籍、法律文书、买卖契约等,也杂有一些私人的信件。这些都是研究汉代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十分珍贵。但绝大多数的文字简古,内容繁琐雷同,各有固定格式,普通人看起来会觉得枯燥。

《致问春君》这一件却异乎寻常,它具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字也写得特别好。春君显然是女性的名字,琅玕则是用青色玉石雕琢成的饰物(曹植《美女篇》句云“腰佩翠琅玕”),原料产于昆仑也就是西北地方。此简是因赠琅玕而写,中心意思则是“幸毋相忘”,所以是一通情书。

这位戍守在居延烽燧中的征人,苦苦思念着万里外的春君,特地为她觅得珍贵的饰物,想托付返回内地的信使带给她,写下了这件简牍也就是书信,衷心希望她不要淡忘了对自己的感情。不知为何写好的书信却未能发出,就此流落在荒寒大漠中了……

时光流逝了二十个世纪,两千年前的烽燧早已夷为沙土。当时那位在如霜的月光下倚着雉堞,默望着似雪的沙原,静听着悲凉的芦管,为了情人而深夜不眠的男子,他的身子骨已经在大自然中不知轮回转化了多少回。可是这一片用十四个字(是墨写的还是血写的呢)热烈恳求“春君幸毋相忘”的情书,历经两千年的烈日严霜、飞沙走石,却仍能以美的形态和内涵,表现出那番血纷纷白刃也割断不了、如刀的风头也无法吹冷的感情,使得百世之后的我们的心仍不能不为之悸动,从中领受到一份伟大的美和庄严。

有实物为证,这枚汉简,真可以称之为不朽的情书了。

周作人六十年前翻阅《流沙坠简》时,见到这件摄影,有诗云:

琅玕珍重付春君,

绝塞荒寒寄此身。

竹简未枯心未烂,

千年谁与再招魂。

我觉得,在他的七绝中,这是写得最好的一首,因为它传达出了超越时空的感情,也就是永恒的人性。

长沙近年新出土了一批吴简,因为偶然的机会也看到过一些,却绝未发现有像《致问春君》这样有意思的。看来那时候我们长沙人即已鄙视浪漫注重实际,懒得隔上万把里路来说什么“幸毋相忘”之类的空话,心思和笔墨都用在问候长官或者记明细账上了。

(1999年5月)

后续科考证明此为木简,出土自新疆尼雅遗址。但因作者文章写成较早,是以未加改动。——编者注

改 文 字

过去说仓颉造字,这当然和鬼夜哭一样不可信。因为文字是悠久文明的产物,不是某个人心血来潮造得出来的,因此也不能由某个人或某些人一时头脑发热来胡乱改。唐人写的《朝野佥载》记武则天“改革”文字,就是一场笑话,内容如下:

武则天做了皇帝,改了国号改年号,还要改革文字。她又迷信吉凶祸福之说,说好说坏都信,越信越要改。

幽州有个叫寻如意的人奏称:“国(國)字中间一个或字,大不吉利,好像暗示新国家或者会出事。不如改或为武, 字使人一看便知是武姓的国家。”则天大喜,下令照改。

刚刚改成 ,又有人奏称:“武字放在 中,就像关在牢里,太不吉利了。”则天大惊,忙下令将 再改为圀,意思是八方归于一统。

也许真是说好不灵说坏灵,后来唐中宗复辟,果然将武则天囚禁在上阳宫。

汉字的形成,已有几千年历史,每个字都有它的形、音、义。按《说文》:

國,邦也。从 ,从或。

或,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

孙海波《卜辞文字小记》:

象城形,从戈以守之,國之义也。

话都说得十分明白。人民拿着武器保卫自己的土地,就是国家,岂不一望而知。改 改圀,纯粹是没事找事。统治者得了自大狂妄想症,害他自己小民不会着急,只苦了天下读书写字的人。

字随着武氏朝廷的覆灭,就被丢到历史的垃圾堆里去了。圀字则因为在一首敦煌曲子词中留下来了,至今还保存在《汉语大字典》里,作为武氏文字改革失败的标志。

后来天王洪秀全称王有瘾,才几千乌合之众就封王,最后竟封了几千个王。他占了南京以后,又将國字 中的“或”改成个“王”,自称“太平天 ”。及至解放后人民当了家,不便称王了,才在王旁加一点成了国。

玉字比或字少三画,算是简化。其实打字无须一笔一画打,印字也无须一笔一画印,只简化了手写的工夫。原来何不学英文日文那样,规范出一套简化的手写字体就行了,难道写得出and还认不得AND么?

(2001年5月)

酒 店 关 门 我 就 走

小时听讲佛经,“生、老、病、死,是为四苦”,不明白生怎么是苦;后来尝到了人世的辛酸,才慢慢体会到一点。本来嘛,只需想想谁都生而会老,会病,会死,恶如盗跖尼禄,善如佛陀甘地,通通无法例外,那么这生也就够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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