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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骥才 当前章节:15695 字 更新时间:2026-7-22 12:51

写到此处,小雨似停,天光渐明,外边的朱花碧草像洗过澡一样鲜亮。

除夕情怀

除夕是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个夜晚,是一岁中剩余的一点短暂的时间。时光是留不住的,不管我们怎么珍惜它,它还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烟消云散。古人不是说过“黄金易得,韶光难留”吗?所以在这一年最后的夜晚,要用“守岁”,也就是不睡觉,眼巴巴守着它,来对上天恩赐的岁月时光以及眼前这段珍贵的生命时间表示深切的留恋。

除夕是中国人最具生命情感的日子。所以此时此刻一定要和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团聚一起。首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陪伴老人过年,有如依偎着自己生命的根与源头,再有便是和同一血缘的一家人枝叶相拥,温习往昔,尽享亲情。记得有人说:“过年不就是一顿鸡鸭鱼肉的年夜饭吗?现在天天鸡鸭鱼肉,年还用过吗?”其实过年并不是为了那一顿美餐,而是团圆。只不过先前中国人太穷,便把平时稀罕的美食当作一种幸福,加入这个人间难得的团聚中。现在鸡鸭鱼肉司空见惯了,团圆却依然是人们的愿望、年的主题。腊月里到火车站或机场去看看声势浩大的春运吧。世界上哪个国家会有一亿人同时返乡,都要在除夕那天赶回家去?他们到底为了吃年夜饭还是为了团圆?

此刻,我想起关于年夜饭的一段往事——

一年除夕,家里筹备年夜饭,妻子忽说:“哎哟,还没有酒呢。”我说:“我忙的都是什么呀,怎么把最要紧的东西忘了!”

酒是餐桌上的仙液。这一年一度的人间的盛宴哪能没有酒的助兴、没有醉意?我忙披上棉衣,围上围巾,蹬上自行车去买酒。家里人平时都不喝酒,一瓶葡萄酒——哪怕是果酒也行。

车行街上,天完全黑了,街两旁高高低低的窗子都亮着灯。一些人家开始吃年夜饭了,性急的孩子已经噼噼啪啪点响鞭炮。但是商店全上了门板,无处买酒,我却不死心,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顿年夜饭没有酒。车子一路骑下去,一直骑到百货大楼后边那条小街上,忽见道边一扇小窗亮着灯,里边花花绿绿,分明是个家庭式的小杂货铺。我忙跳下车,过去扒窗一瞧,里边的小货架上天赐一般摆着几瓶红红的果酒,大概是玫瑰酒吧。踏破铁鞋终于找到它了!我赶紧敲窗玻璃,里边出现一张胖胖的老汉的脸,他不开窗,只朝我摇手;我继续敲窗,他隔窗朝我叫道:“不卖了,过年了。”我一急,对他大叫:“我就差一瓶酒了!”谁料他听罢,怔了一下,唰地拉开小小的窗子,里边热乎乎混着炒菜味道的热气扑面而来,跟着一瓶美丽的红酒梦幻般地摆在我的面前。

我付了钱,对他千恩万谢之后,把酒揣在怀里贴身的地方,我怕把酒摔了,然后飞快地一口气骑车到家。刚才把酒揣进怀里时酒瓶很凉,现在将酒从怀间抽出时,光溜溜的酒瓶竟被身体焐得很温暖。

当晚这瓶廉价的果酒把一家人扰得热乎乎的,我却还在感受着刚才那位老汉把酒啪地放在我面前的感觉。他怎么知道我为年夜饭缺一瓶酒时急切的心情?很简单——因为那是人们共有的年的情怀。

于是我又想起,一年的年根在火车站上。车厢里人满为患,连走道上也人贴着人地站着。从车门根本挤不上去,有人就从车窗往里爬。我看见一个年轻人,半个身子已经爬进车窗,车里的熟人往里拉他,站台上工作人员往外拽他。双方都在使劲,这年轻人拼命地往车里挣扎。就在这时候,忽然站台上的人不拉了,反倒笑嘻嘻把他推上去。我想,要是在平时,站台的工作人员决不会把他推上去,但此时此刻为什么这样做?为了帮他回家过年。

年,真的是太美好的节日、太好的文化了。在这种文化氛围里,人们无须沟通,彼此心灵相印。正为此,除夕之夜千家万户燃起的烟花,才在寒冷的夜空中交相辉映,呈现出普天同庆的人间奇观。也正为此,那风中飘飞的吊钱,大门上斗大的“福”字,晶莹的饺子,感恩天地与先人的香烛,风雪沙沙吹打的灯笼和人人从心中外化出来的笑容,才是这除夕之夜最深切的记忆。

除夕是中国人用共同的生活理想创造出来——并以各自的努力实现的现实。

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发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活动、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所住的长沙路思治里12号那个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时,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的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的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上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唯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大地震给我留下什么?

在我私人的藏品中,有一个发黄而旧黯的信封,里面装着十几张大地震后化为废墟的照片,那曾是我的“家”;还有一页大地震当天的日历,薄薄的白纸上印着漆黑的字:1976年7月28日。后边我再说这页日历和那些照片是怎么来的。现在只想说,每次打开这信封,我的心都会变得异样。

变得怎么异样?是过于沉重吗?是曾经的一种绝望又袭上心头吗?记得一位朋友知道我地震中家覆灭的经历,便问我:“你有没有想到过死?哪怕一闪念?”我看了他一眼。显然这位朋友没有经过大地震——这种突然的大难降临是何感受。

如果说绝望,那只是地震猛烈地摇晃四十秒钟的时间里。这次大地震的时间实在太长了。后来我楼下的邻居说,整个地动山摇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喊,叫得很惨,像是在嚎,但我不知道自己在叫。

当时由于天气闷热,我睡在阁楼的地板上。在我被突如其来的狂跳的地面猛烈弹起的一瞬,完全出于本能扑向睡在小铁床上的儿子。我刚刚把儿子拉起来,小铁床的上半部就被一堆塌落的砖块压下去。如果我的动作慢一点,后果不堪设想。我紧抱着儿子,试图翻过身把他压在身下,但已经没有可能。小铁床像大风大浪中的小船那般狂颠。屋顶老朽的木架发出嘎吱嘎吱可怕的巨响,顶上的砖瓦大雨一般落入屋中。我亲眼看见北边的山墙连同窗户像一面大帆飞落到深深的后胡同里。闪电般的地光照亮我房后那片老楼,它们全在狂抖,冒着烟土,声音震耳欲聋。然而,大地发疯似的摇晃不停,好像根本停不下来了,就像当时的“文革”。我感到我的楼房马上会塌掉。睡在过道上的妻子此刻不知在哪里,我听不到她的呼叫。我感到儿子的双手死死地抓着我的肩背。那一刻,我感到了末日。

但就在这时,声音戛然而止,好像列车的急刹车。这一瞬的感觉极其奇妙,恐怖的一切突然消失,整个世界特别漆黑而且没有声音。我赶紧踹开盖在腿上的砖块跳下床,呼喊妻子。我听到了她的应答。原来她就在房门的门框下,趴在那里,门框保护了她。我忽然感到浑身热血沸腾,就像从地狱里逃出来,第一次强烈地充满再生的快感和求生的渴望。我大声叫着:“快逃出去!”我怕地震再次袭来!

过道的楼顶已经塌下来。楼梯被柁架、檩木和乱砖塞住。我们拼力扒开一个出口,像老鼠那样钻出去,并迅速逃出这座只要再一震就可能垮掉的老楼。待跑出胡同,看到黑乎乎的街上全是惊魂未定而到处乱跑的人。许多人半裸着。他们也都是从死神手缝里侥幸的生还者。我抱着儿子,与妻子跑到街口一个开阔地,看看四周没有高楼和电线杆,比较安全,便从一家副食店门口拉来一个菜筐,反扣过来,叫妻儿坐在上边,便说:“你们千万别走开,我去看看咱们两家的人。”

我跑回家去找自行车。邻居见我没有外裤,便给我一条带背带的工作裤。我腿长,裤子太短,两条腿露在外边。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活着就是一切。我跨上车,去看父母与岳父岳母。车子拐到后街上,才知道这次地震的凶厉。窄窄的街面已经被地震扭曲变形,波浪般一起一伏,一些树木和电线杆横在街上,仿佛刚遭遇炮火的轰击。电全部中断,街两边漆黑的楼里发着呼叫。多亏昨晚我睡觉前没有摘下手表,抬起手腕看看表,大约是凌晨四时半。

幸好父母与岳父岳母都住在一楼,房子没坏,人都平安,他们都已经逃到比较宽阔的街上。待安顿好长辈,回到家时,已是清晨。见到妻子才彼此发现,我们的脸和胳膊全是黑的。原来地震时从屋顶落下来的陈年的灰尘,全落在脸上和身上。我将妻儿先送到一位朋友家。这家的主妇是妻子小学时的老师,与我们关系甚好。这便又急匆匆跨上车,去看我的朋友们。

从清晨直到下午四时,一连去了十六家。都是平日要好的朋友。在“文革”那种清贫和苍白的日子,朋友是最重要的心灵财富了。此时相互看望,目的很简单,就是看人出没出事,只要人平安,谢天谢地,打个照面转身便走。我的朋友们都还算幸运,只有一位画画的朋友后腰被砸伤,其他人全都逃过这一劫。一路上,看到不少尸首身上盖一块被单停放在道边,我已经搞不清自己到底是怎样还活在这世上的。中午骑车在道上,我被一些穿白大褂的人拦住,他们是来自医院的志愿者,正忙着在街头设立救护站。经他们告诉,我才知道自己的双腿都被砸伤,有的地方还在淌血。护士给我消毒后涂上紫药水,双腿花花的,看上去很像个挂了彩的伤员。这样,在路上再遇到的朋友和熟人,得知我的家已经完了,都毫不犹豫地从口袋掏出钱来。若是不要是不可能的!他们硬把钱塞到我借穿的那件工作服胸前的小口袋里。那时的人钱很少,有的一两块,多的三五块。我的朋友多,胸前的钱塞得愈来愈鼓。大地震后这天奇热,跑了一天,满身的汗,下午回来时塞在口袋里的钱便紧紧粘成一个硬邦邦拳头大的球儿。掏出来掰开,和妻子数一数,竟有七十一元,整个“文革”十年我从来没有这么巨大的收入。我被深深地打动!当时谁给了我几块钱,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现在事过三十年,已经记不清是哪些人,还有那些名字,却记得人间真正的财富是什么,而且这财富藏在哪里,究竟什么时候它才会出现。

画家尼玛泽仁曾经对我说:在西藏那块土地上,人生存起来太艰难了。它贫瘠、缺氧、闭塞。但藏民靠着什么坚韧地活下来的呢?靠着一种精神,靠着信仰与心灵。

个人对信念的恪守和彼此间心灵的抚慰。

大地震是“文革”终结前最后的一场灾难。它在人祸中加入天灾,把人们无情地推向深渊的极致。然而,支撑着我们活下来的,不正是一种对春天回归的向往、求生的本能以及人间相互的扶持与慰藉吗?在我本人几十年种种困苦与艰难中,不是总有一只又一只热乎乎、有力的手不期而至地伸到眼前?

我相信,真正的冰冷在世上,真正的温暖在人间。

大地震后的第三天,我鼓起勇气,冒着频频不绝的余震,爬上我家那座危楼。我惊奇地发现,隔壁巨大而沉重的烟囱竟在我的屋子中央,它到底是怎样飞进来的?然而我首先要做的,不是找寻衣物。我已经历了两次一无所有。一次是“文革”的扫地出门,一次是这次大地震。我对财物有种轻蔑感。此刻,我只是举着一台借来的海鸥牌相机,把所有真实的景象全部记录下来。此时,忽见一堵残墙上还垂挂着一本日历。日历那页正是地震的日子。我把它扯下来,一直珍存到今天。

我要留住这一天。人生有些日子是要设法留住的。因为在这种日子里,总是在失去很多东西的同时,得到更多的——关键是我们是否能够看到。如果看到了它,就会被它更正对人生的看法并因之受益一生。

时光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作“年根儿”,多么贴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地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院到冬日小雨空蒙的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他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唯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曾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唯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白发

人生入秋,便开始被友人指着脑袋说:

“呀,你怎么也有白发了?”

听罢笑而不答。偶尔笑答一句:“因为头发里的色素都跑到稿纸上去了。”

就这样,嘻嘻哈哈、糊里糊涂地翻过了生命的山脊,开始渐渐下坡来。或者再努力,往上登一登。

对镜看白发,有时也会认真起来:这白发中的第一根是何时出现的?为了什么?思绪往往会超越时空,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那次同母亲聊天,母亲背窗而坐,窗子敞着,微风无声地轻轻扰动母亲的头发,忽见母亲的一根头发被吹立起来,在夕照里竟然银亮银亮,是一根白发!这根细细的白发在风里柔弱摇曳,却不肯倒下,好似对我召唤。我第一次看见母亲的白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母亲也会老,这是多可怕的事啊!我禁不住过去扑在母亲怀里。母亲不知出了什么事,问我,用力想托我起来,我却紧紧抱住母亲,好似生怕她离去……事后,我一直没有告诉母亲这究竟为了什么。最浓烈的感情难以表达出来,最脆弱的感情只能珍藏在自己心里。如今,母亲已是满头白发,但初见她白发的感受却深刻难忘。那种人生感,那种凄然,那种无可奈何,正像我们无法把地上的落叶抛回树枝上去……

妻子把一小酒盅染发剂和一支扁头油画笔拿到我面前,叫我帮她染发。我心里一动,怎么,我们这一代生命的森林也开始落叶了?我瞥一眼她的头发,笑道:“不过两三根白头发,也要这样小题大做?”可是待我用手指撩开她的头发,我惊讶了,在这黑黑的头发里怎么会埋藏这么多的白发!我竟如此粗心大意,至今才发现才看到。也正是由于这样多的白发,才迫使她动用这遮掩青春衰退的颜色。可是她明明一头乌黑而清香的秀发呀,究竟怎样一根根悄悄变白的?是在我不停歇的忙忙碌碌中、侃侃而谈中,还是在不舍昼夜的埋头写作中?是那些年在大地震后寄人篱下的含辛茹苦的生活所致?是为了我那次重病内心焦虑而催白的?还是那件事……几乎伤透了她的心,一夜间骤然生出这么多白发?

黑发如同绿草,白发犹如枯草;黑发像绿草那样散发着生命诱人的气息,白发却像枯草那样晃动着刺目的、凄凉的、枯竭的颜色。我怎样做才能还给她一如当年那一头美丽的黑发?我急于把她所有变白的头发染黑。她却说:

“你是不是把染发剂滴在我头顶上了?”

我一怔,赶忙用眼皮噙住泪水,不叫它再滴落下来。

一次,我把剩下的染发剂交给她,请她也给我的头发染一染。这一染,居然年轻许多!谁说时光难返,谁说青春难再,就这样我也加入了用染发剂追回岁月的行列。

谁知染发是件愈来愈艰难的事情。不仅日日增多的白发需要加工,而且这时才知道,白发并不是由黑发变的,它们是从走向衰老的生命深处滋生出来的。当染过的头发看上去一片乌黑青黛,它们的根部又齐刷刷冒出一茬雪白。任你怎样去染,去遮盖,它还是茬茬涌现。人生的秋天和大自然的春天一样顽强。挡不住的白发啊!

开始时精心细染,不肯漏掉一根。但事情忙起来,没有闲暇染发,只好任由它花白。染又麻烦,不染难看,渐而成了负担。

这日,邻家一位老者来访。这老者阅历深,博学,又健朗,鹤发童颜,很有神采。他进屋,正坐在阳光里。一个画面令我震惊——他不单头发通白,连胡须眉毛也一概全白;在强光的照耀下,蓬松柔和,光明透彻,亮如银丝,竟没有一根灰黑色,真是美极了!我禁不住说,将来我也修炼出您这一头漂亮潇洒的白发就好了,现在的我,染和不染,成了两难。老者听了,朗声大笑,然后对我说:

“小老弟,你挺明白的人,怎么在白发面前糊涂了?孩童有稚嫩的美,青年有健旺的美,你有中年成熟的美,我有老来冲淡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模仿必累,勉强更累。人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对!所谓听其自然,就是到什么季节享受什么季节。哎,我这话不知对你有没有用,小老弟?”

我听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快活。摆一摆脑袋,头上华发来回一晃,宛如摇动一片秋光中的芦花。

珍珠鸟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珍珠鸟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越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儿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有一次,它居然跳进我的空茶杯里,隔着透明光亮的玻璃瞅我。它不怕我突然把杯口捂住。是的,我不会。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待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咂咂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小动物

人类最早和所有动物混在一起生活,一同享受着大自然的赐予:阳光、风、水和果子。当然也互相残害为食。动物间相互为食者,称作天敌,比如猫与鼠。人类就曾以捕杀动物为生。但自从人类脱离茹毛饮血进入文明阶段,与动物的关系发生了变化,许许多多曾受人类伤害的动物,进入了诗、画与童话,成为亲切可爱的形象,构成和谐美好的生存境界,抚慰人的心灵。

使我惊讶的是,在海外,这些小动物不用到郊外的风景区寻找,大城市中心也常常见到它们。阿姆斯特丹最繁华的沿河街道上空盘旋着雪白的海鸥,我曾用照相机摄下一个镜头——一个金发女郎骑车到桥头,忽然停下来打开背包掏出一把碎面包,一扬手,就有许多海鸥“扑喇喇”疾降下来,争啄她手心的面包渣。她好高兴,好像在体味着这些海鸥与她亲昵的情感。手里的面包渣没了,再向包里掏,直把包儿掏空,便和海鸥们摆摆手,骑车走了。

在伦敦、旧金山、布鲁塞尔、芝加哥那些高楼林立间的绿地,只要你拿些米一扬手,就有鸽子飞来,还有许多机灵的麻雀和各色小鸟混杂其间。它们都不怕人,有时会在你胳膊上站成一排,甚至踩在你的头顶、肩头或耳朵上。这原因很简单:没人捉它们,吃它们,在西方没有“炸铁雀”下酒。你不曾伤害它,它对你便无警惕。害怕都是由于损害所致。无论是人与动物,还是人与人。

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小动物,我最喜欢的是松鼠。在北美一些小城市街上走时,它们时常会从道边浓绿的树丛中钻出来,轻灵地拧动着身子,用略带惊讶的神气瞧你。直立起来时两只前爪拱在胸前,像作揖,跑起来背部向上一拱,把尾巴高高一撅,看上去好似毛茸茸流动的小波浪。一次,我躺在爱荷华河边长椅子上晒太阳,睡着了,忽然觉得有人拨弄我的头发,醒来一看是两只小松鼠。我口袋里正好有些花生喂它们。它们吃东西时嘴巴扭动得很可爱。我把花生一抛,它们竟去追。我离开时,它们居然边跑边停跟了我一段路,好似送我一程。

孩子们最爱和小松鼠玩,时常可以看到小孩子们把自己的糖棒送给小松鼠吃。那次在安大略游乐场的大戏篷里看加拿大皇家芭蕾舞团演出《睡美人》时,忽然有几只松鼠在顶篷粗电线上跑来跑去追着玩。剧场里所有孩子都看松鼠,引得大人们也看。最后演员也不得不抬头看看究竟什么角色夺了他们的戏。

小松鼠机灵却冒失,有时蹿到公路上,汽车车速很快,行车时来不及刹车,就被轧死。但后面的车看见前头一只被轧死的松鼠,都错过车轱辘,不忍再轧。看到这情景会为小动物的不幸感到痛惜,同时被人们的善良所感动。

西方保护动物的组织很多。在伦敦我参观过一个“保护弃猫委员会”。谁家不愿养的猫,可以送给这组织去养。杀害动物会受这些组织的控告。人类爱护动物究竟会使自己得到什么益处?爱,首先使人们自己善良。

美国电影《人豹》中有句话:“动物成为人之前,相互残杀。”反过来说,文明的标志是避免相互伤害。

爱犬的天堂

一位久居巴黎的华人,姓蔡,绰号“老巴黎”。他问我:“你在巴黎也住了不少天,能说出巴黎哪几样东西多吗?”

我想了想,便说:“巴黎有四多。第一是书店多,有时一条街能碰上两三家书店。第二是药店多,第三是眼镜店多,这两种店的霓虹灯标志到处可以看到。药店的霓虹灯是个绿色的十字,眼镜店的霓虹灯是个蓝色的眼镜架。眼镜店和书店总是连在一起的:看书的人多,近视眼肯定多。至于第四,是——”我故意停顿一下,好加强我下边的话,“狗屎多!刚才我还踩了一脚!”说完我笑起来,很得意于自己对巴黎的“发现”。

“老巴黎”蔡先生说:“你们写文章的人观察力还真不赖。这四样说得都对。只是最后一样……看来你很反感。这说明你对巴黎人还不大了解。好,这么办吧,我介绍你去个地方看看。这地方叫作阿斯尼埃尔。”

待我去到那里一看,阿斯尼埃尔原来是一座公墓。再一问,竟是一座狗公墓!它最早是在塞纳河的一个小岛上,后来这岛的一边的河道被填平,它便成了岸边的一块狭长的阔地,长满了花草树木,在这中间耸立着一排排墓碑。不过它比起人的墓碑要小上一号,最高不过一米。在每一块小巧而精致的墓碑下,都埋葬着一个曾经活过的人间宠物。

狗公墓也和人的墓地一样宁静。静得像教堂,肃穆而安详。坟墓的样式很少重复,有的是古典式样,有的很有现代味,有的是自然主义的做法,用石头砌一座狗儿生前居住的那种小屋。墓碑上边刻着狗的名字,生卒年月,铭文,甚至还记载着墓中的狗一生不凡的业绩。比如一个墓碑上说“墓主人”曾经得过“七个冠军”。还有一个墓碑上写着“这只狗救活了四十个人,但它却被第四十一个人杀死了”。虽然我们不知道这只狗的故事,却叫我们感受到一个英雄的悲剧,让我们觉得这狗的墓地绝非只是埋葬一些宠物那么简单。

不少坟墓还有精美的雕像,或是天使,或是盛开的花朵,或是“墓主人”的形象。有的是一个可爱的头,有的是奔跑时的英姿。远看很像一座狗的雕塑博物馆。它与人的墓地的不同,便是每个墓碑前都修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大理石的台子,大理石的颜色不同,有黑色的,白色的,也有绛红色的;上边放了各式各样陶瓷的小狗、小猫、小车、小家具、小娃娃、小罐头、小枕头等,这是狗的主人们来扫墓时摆上去的。人们对待这些可怜的狗,就像对待自己早夭的孩子一样,以此留下他们深挚的怀念。

细细地看,就会看出每件陶瓷小品都是精心挑选的,都很精致和可爱。有的墓前摆了很多,多达十几种,但都摆放得错落有致,像一个个陈设着艺术品的美丽的小桌。这之间,有时还有彩绘的瓷盘和瓷片,印着一帧墓中小狗的照片,或者生前与它主人的合影。可是,往日的欢乐现在都埋葬在这沉默大地的下边了。

刚走进阿斯尼埃尔时,我看到一个胖胖的老年妇女由一个男孩子陪同走出来。一老一少的眼睛和鼻子都通红。显然他们刚刚扫完墓正要离去,神情带着十分的伤痛。后来在墓地里,我还看到一对来扫墓的年轻的夫妻。女子抱着一大束艳丽的鲜花,男子提着两大塑料袋的供品。一望即知他们与死去的爱犬深如大海般的情谊。他们先把大理石台子上的摆饰挪开,用毛刷和抹布打扫和清洗干净,然后从包里把新买来的陶瓷一件件拿出来重新布置,细心摆好,再用鲜花把这些衬托起来。那男子蹲在那里,一手扶着墓碑;那女子则站在他身边,双手抱在胸前,默然而立,似在祈祷,垂下来的长裙一动不动,静穆中分明有一种很深切的哀伤。我看到墓碑上他们爱犬去世的时间为1995年。一只小狗死去五年,他们依旧悲痛如初。人与狗的情谊原来也可以同人与人一样深刻吗?

旁观别人的痛苦是不礼貌的,故而我走开了,与妻子去看墓碑上的碑文。我爱读碑文,碑文往往是人用一生写的,或是写人一生的。碑文更多的是哲理。然而这狗墓地的碑文却一律是情感的宣泄,是人对狗单方面的倾诉。比如:

“自从你离开我,我没有一天眼睛里没有泪水。”

“你曾经把我从孤独中救了出来,现在我怎么救你?”

“咱们的家依然有你的位置,尽管你自己躺在这里。”

“回来吧,我的朋友,哪怕只是一天!”

在一棵老树下,有一座黑色的墓碑,上边写着被埋葬者的生卒时间为1914-1929。这只狗的主人署名为L.A。他写道:

“想到我曾经打过你,我更加痛苦!”

看到这句话,我被感动了,并由此知道狗在巴黎人生活中深层的位置。狗绝对不是他们看家护院的打手,不是玩物,也不是我前边说过的——宠物,而是人们不可缺少的心灵的伙伴。

在狗与人互为伙伴的巴黎生活中,天天会演出多少美好的故事来?

那么,这里埋着巴黎人的什么呢?是破碎的心灵还是残缺的人生?

阿斯尼埃尔的长眠者,不只有狗,还有猫、鸡、鸟、马。据说很早的时候还埋葬过一只大象。埋葬的意义便是纪念。对于巴黎人来说,这种纪念伙伴的方式由来已久。这墓地实际上是巴黎的古老的墓地之一,其历史至少有一百五十年。现在墓地里还有一些百年老墓。狗的墓地与人的墓地最大的不同,是人有家族的血缘,可以代代相传,香火不断,坟墓可以不断地重修;但人与狗的缘分只是一生一世,很难延续到下一代。故此,阿斯尼埃尔所有的古墓都是坍塌一片,但这些倾圮的古墓仍是一片人间遗落而不灭的情感。

扫墓的人,常常会把狗爱吃的食物带来。这便招来城市中一些迷失的猫,来到这里觅食。当地政府便在墓地的一角为这些无家可归的猫盖了一间房子。动物保护组织派来了一些人,在屋子里放了许多小木屋、木桶、草篮,铺上松软的被褥,供给猫儿们睡觉。每天还有人来送猫食。这些猫便有吃有喝,不怕风雨。它们个个都肥肥胖胖,皮毛油亮。阿斯尼埃尔成了它们的乐园和天堂。

由于这墓地也埋葬猫,也有猫的墓碑和猫的雕塑。有时墓碑上端趴着一只白猫。你过去逗它,它不动,原来是一个石雕。有时以为是雕像,你站过去想与它合影留念,它却忽然跳下来跑了。

这情景有些奇幻。世上哪里还有这种美妙的幻境?

回到我们的驻地,我给那位“巴黎通”蔡先生打了个电话。他问我感受如何,我说:“我现在对街上的狗屎有些宽容了。”

他说:“那好。宽容了狗屎,你会对巴黎的印象更好一些。”

黄山绝壁松

黄山以石奇云奇松奇名天下。然而登上黄山,给我以震动的是黄山松。

黄山之松布满黄山。由深深的山谷至大大小小的山顶,无处无松。可是我说的松只是山上的松。

山上有名气的松树颇多。如迎客松、望客松、黑虎松、连理松等,都是游客们竞相拍照的对象。但我说的不是这些名松,而是那些生在极顶和绝壁上不知名的野松。

黄山全是石峰。裸露的巨石侧立千仞,光秃秃没有土壤,尤其那些极高的地方,天寒风疾,草木不生,苍鹰也不去那里,一棵棵松树却破石而出,伸展着优美而碧绿的长臂,显示其独具的气质。世人赞叹它们独绝的姿容,很少去想在终年的烈日下或寒飙中,它们是怎样存活和生长的。

一位本地人告诉我,这些生长在石缝里的松树,根部能够分泌一种酸性的物质,腐蚀石头的表面,使其化为养分被自己吸收。为了从石头里寻觅生机,也为了牢牢抓住绝壁,以抵抗不期而至的狂风的撕扯与摧折,它们的根日日夜夜与石头搏斗着,最终不可思议地穿入坚如钢铁的石体。细心便能看到,这些松根在生长和壮大时常常把石头从中挣裂!还有什么树木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我在迎客松后边的山崖上仰望一处绝壁,看到一条长长的石缝里生着一株幼小的松树。它高不及一米,却旺盛而又有活力。显然曾有一颗松子飞落到这里,在这冰冷的石缝间,什么养料也没有,它却奇迹般生根发芽,生长起来。如此幼小的树也能这般顽强?这力量是来自物种本身,还是在一代代松树坎坷的命运中磨砺出来的?我想,一定是后者。我发现,山上之松与山下之松绝不一样。那些密密实实拥挤在温暖的山谷中的松树,干直枝肥,针叶鲜碧,慵懒而富态;而这些山顶上的绝壁松却是枝干瘦硬,树叶黑绿,矫健又强悍。这绝壁之松是被恶劣与凶险的环境强化出来的。它遒劲和富于弹性的树干,是长期与风雨搏斗的结果;它远远地伸出的枝叶是为了更多地吸取阳光……这一代代艰辛的生存记忆,已经化为一种个性的基因,潜入绝壁松的骨头里。为此,它们才有着如此非凡的性格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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