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腐败要严厉制裁,
教育界的腐败就可以姑息轻判了吗?
我认识汪君已经二十又六七年了,关系算得上是朋友。
我认为朋友关系虽可说多种多样,却也可大体分成两类。一类是朋友,一类“算得上是”。
是朋友的两个人,不论男女,除了兴趣相投,义气方面总还需有些共同之处。这里所言之“义气”,是要拆开来理解的。“义”指所谓“价值观”,“气”指宁肯恪守它到什么程度。至于性格啦,职业啦,文化差距、年龄差距啦,就都没多大妨碍了。
“算得上是”朋友的两个人,往往是,也可以说其实是这样的两个人——在以上一概方面并无共同之处,但是却有特定的感情基础,而双方又极看重那种感情,都视为自己喜欢的老物件,没了会觉得内心空了一角,损坏了会心疼,于是就都必须是朋友了。好比一屉蒸出的相互粘连的两个黏豆包,非要分开,便都破皮儿了。
在现而今的中国,“算得上是”朋友的几乎只剩两类人了——吃货和发小。并且发小关系破裂之现象已比比皆是,人心都不疼了。吃货关系却日益增多。为了吃而“算得上是”朋友;“算得上是”朋友了,于是可以结伴吃将开去,发誓将吃遍天下似的。世间许多关系在中国都腐败了,奈何?
我讨厌吃货像讨厌毛毛虫,甚至甚于讨厌毛毛虫。毛毛虫毕竟能变蝶,吃货们能吗?
汪君便是吃货。
但他同时也是我的发小。一块儿捡过破烂,采过野菜;一块儿偷过建筑工地的砖或水泥,一块儿因此挨过看守者的打;一块儿逃过学;一块儿租过小人书;后来,一块儿下乡……
对于我俩,“算得上是”朋友太是起码关系了呀!
但我俩相聚的时候却是不多的。以前每年聚一次,后来几年聚一次了。几年聚一次时电话联系还挺多,再后来电话联系也不多了。
然而在我俩内心里,对方与自己始终“算得上是”朋友。
发小的感情基础在那儿啊!
忽一日,汪君半夜给我打来电话。
他说:“哥啊,我明天必须见你。在你家。”
听来他心烦意乱的。他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不记得他也由于不好的事降临而心烦意乱过。那时他的口头禅是:“去他娘的,顺其自然!”
我犹豫地问:“非得明天吗?”
他不给我一点儿商量余地:“下午两点,定了啊!”
他说罢放下了电话。
我猜他肯定查出得了癌症,还是晚期。
他虽然是吃货,身体却一直特好,各项指标都正常。这使我一想到他不由得心生嫉妒。
他怎么也会得癌症呢?
当他出现在我面前,我见他气色极佳,红光满面的,只不过明显发福了,腰围粗了,脸盘大了。
我说:“你这不挺好的吗?”
他说:“两天前是挺好来着。”
他的话又使我想到了癌症,试探地问:“你没病吧?”
他摇头。
我放心了,笑道:“哥还以为你得了绝症。”
他生气地说:“你少咒我!”
他表情庄重地从包里掏出一个红绒面的大证书放在桌上,推向我。
我困惑地翻开一看,见是美食家协会颁发的,他不但成为美食家,还成为该协会理事了。
我说:“还有这么个协会呀?”
他说:“那当然。吃是一种文化,不喜欢吃的人文化不全面。”
我放下证书,心情放松地说:“祝贺你。那就开始谈正事呗。”
他饮一大口茶,仰首长叹道:“哥,这次你弟真的碰到丢人现眼的事儿了,也许会身败名裂,没法再在画家这一行待下去了……所以呢,想请你帮弟出出主意……”
他突然往桌上拍了一掌,连说:“倒霉!倒霉!我怎么如此倒霉啊!……”
汪君是位画家。但他至今未入中国美术家协会。据他说,凡入中国美协的画家,前提必须是在中国美术馆起码举行过两次画展。也许个展只举行过一次就行,而联展是两次。他老早的时候说过的,我记得不是太清了。而他对此前提曾表现过相当大的不以为然。实事求是地说,我这个“弟”,是个在有些方面挺孤傲的人。所以他至今只不过是某省美术家协会会员。
他是小学生时就喜欢绘画。其天分不仅使我等一些与他要好的同学十分崇拜,连老师们也是交口称赞的。当年他家和我家一样贫穷,哪里舍得给他钱买画笔和画纸呢。我们也不能眼瞧着自己都十分崇拜的小绘画天才就那么完蛋了呀,便经常一个教室一个教室地为他收集彩色粉笔头。而他的绘画天才,是靠用彩色粉笔头在黑板上、水泥路面和这里那里的水泥墙上得以持续、发扬光大的。
中学时,我俩同校不同班。两家离得近,仍一块儿去上学。放学了,往往一个在校门口等另一个,等到了一块儿回家。谁没等,另一个会不高兴的。
他的画已经被学校推荐到少年宫去参展而且获过几次奖了。
后来,自然都逃脱不了下乡的命运。我比他早一年下乡,结果我俩都没能成为同一个团的“兵团知青”。于是呢,书信成了我俩联络感情的唯一方式。新的友谊固然也会充填进我备觉枯燥的生活,而我相信还是发小之间的感情关系更可靠些。在他那方面无疑也是如此。我在信中每写一首不成样子却又自我欣赏的古体诗或什么词牌的词,题曰什么什么“偶感”并赠“吾弟”之类,而他复信中便也来一首并题“和吾兄”之类。
我们通信频繁,在乎友谊不消说是原因之一,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想家。我俩想家也不是由于怀念在家里做儿子时的舒坦时光。我俩的家都是贫穷之家。贫穷之家的儿子又能有多少舒坦的时光呢?我俩想家主要是由于各自都很惦家。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将惦家的话语写在家信中的,而在写给发小的信中则可以如实地一一道来。书信往来在人与人的感情关系中是这样一种事——像渴极了时吃到一根冰棍,但吃过之后更渴了。
我俩互相的思念像情人。
于是我俩靠书信约定,都争取在同一年同一月的同一段日子里探家。
我俩如愿了。
在那一段探家的日子里,他告诉我他几乎每年都参加兵团总司令部举办的美术创作班。他还为我画了一幅肖像。
那段日子是我俩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唯一的一次相聚。
“文化大革命”结束了,知青大返城了。我从复旦分配到了当年的北京电影制片厂,成了北京人。而他成了哈尔滨市某区群众文化艺术馆的美术教师,不久加入了省美协。
我俩都做丈夫了,不像当年那么书信频繁了。
两年后,我听说他由于婚变离开了哈尔滨,调往南方某省去了。
又两年后,我听说他在彼省成了省美协理事。
而那是在2000年以前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最后情况。
我与他失去联系了。
大约是2005年吧,有一天我意外地接到了他的电话。
他说他也成为北京人有几年了,说北京电影制片厂没了,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也没了,而我又调到大学去了,所以他没处联系我了。
“我承认,我那几年里也没太上心找你,因为那几年混得还不理想。”
他在电话中呵呵笑了。
我说:“那么你现在的人生很理想啰?”
他又呵呵笑道:“马马虎虎,马马虎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他请我到他家做客。
我说我很高兴去,问去他家的路线。
他反问到我家的路线,说会派他的司机接我。
我笑问:“你居然有专职司机了吗?”
他那头也呵呵笑道:“起码的,起码的,五十好几的画家了,否则岂不太没出息了?”
接我的是一辆奔驰,很大个。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坐奔驰,感觉的确与坐出租不同。似乎不管谁坐在里边谁都身份高级了。
他的家在近郊一处别墅区内,独栋的,有前后院。前院花间陈列几尊石雕,后院树荫下置竹制的桌椅。
他家中有画室,在三层,约二百平方米。
我说:“你不必占用这么大的画室嘛,太浪费空间了。”
他笑道:“那该怎么利用?打隔断出租?”
我说:“你简直过上资产阶级生活了。”
他指着说:“马马虎虎,马马虎虎。你看,那边还有八百多平方米、一千多平方米的。”
他如果强调什么意思,喜欢说重复句了。
他告诉我住在那里的人家,非富即贵。谁谁的儿子、谁谁的孙子、谁谁的干女儿都在那里有个“家”,只是几乎不去住,因为别处有更高级的“家”。
就我俩吃的饭。
他的不知是第几任的夫人出国玩去了。
我是不愿沾酒的,两小盅后便脸红心跳反应迟钝了。
他却显得更高兴了,问:“嫉妒了是吧?”
我诚实地回答:“有点儿。”
他哈哈大笑,表扬道:“我哥还是当年那个哥,回答得好坦率。别嫉妒嘛,也当成是你的家呀!想什么时候来住就什么时候来住,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忽然伤感了,又说:“咱俩都是年过半百之人了,今后我得称你老哥了。”
以后的十来年里,我也只不过又去了他那里四五次。每次都见他那里高朋满座的,认识了一些身份神秘莫测、高深的人……
我问他究竟遇到了什么滋扰。
他反问:“你记得你最后一次去我那儿,非常欣赏的一幅油画吗?”
我想了想说记得。那大约是2008年的事,我在他画室见到了一幅苏联,不,现在应说是俄罗斯油画了,五尺乘三尺的。其上画的是秋季原野——近处有麦田,麦田中有正在弯腰收割的农夫农妇;一个梳条褐色大辫子、穿红花长裙的姑娘牵着一匹马,马车上是高高的麦捆;几个孩子在捡麦穗,大狗在孩子们周围奔跑,小狗在互相戏闹;远处是水平如镜的河流,色彩绚烂的白桦林、独木桥。没有山墩。更远处是地平线,使画上的风景看去极广阔。
当年他告诉我那是一幅已故的苏联绘画大师的杰作,他去他们那儿交流、讲学时花重金买回来收藏的。
我忆起他当时说那幅油画叫《金原野》。
他说:“对。”
而那一天他告诉我,他的大烦恼由那幅油画引起。先是,有外地一位不大不小的官员,想要从他那里买去作为礼品送人,他通过经纪人开出的价是二百六十万。对方特爽快地说行,事情就那么口头定下了。不料几天后,传来确切的消息说那官员被“双规”了,对方不但卖官,还从大官那儿为自己买官。后来,他女儿要上中学了。为使女儿顺利进入某重点中学,他将《金原野》送给该重点中学的女校长了。
我感慨多多地说:“你真大方。”
他说:“不是觉得那幅画不吉利了嘛。而且,我当年骗了你。那不是什么苏联大师的原画,是我画的。也不是仿画,根本就是我的作品。我为什么经常往他们那边去,主要是为了写生啊。那是我根据写生进行的创作。”
再后来,一个星期以前,那女校长居然也被“双规”了,而且基本已坐实了在学校扩建过程中贪污和向某些新生家长收贿的罪名。
我沉思良久,安慰道:“你送的是画不是现金,只不过是为了女儿能入一所好中学,画又是你自己的作品,估计法律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他说他已咨询过了,相信法律确实不会对他怎么样的,但女校长的儿女找上了他的麻烦。那是女儿的哭哭啼啼地哀求他出一份证明,证明自己那幅画根本不值二百六十万,是连几万都不值的作品。而那是儿子的青年扬言,如果他不乖乖配合,就将收买黑社会教训他,使他非死即残。
我说我明白了。据我所知,数年前的法律似乎是这么规定的——二三百万算贪污受贿之数额不大;五百万以上算较大;一千万以上才算巨大。虽然没明确公布为法条,却大抵是以此数额界限量刑的。所谓不成文法,内部掌握判决尺度。现在不同了,如果那幅油画的价值被认定为二百六十万,那女校长准会被判得较重,反之会获得轻判,对不对?
他说:“对!”
接着愤愤然道:“都什么状况的时代了?五百多万还算得上数额较大啊?那么几十亿、几百亿、上千亿的该怎么判?不是简直得按窃国罪来判了吗?”
我说:“你别激动。别人什么状况是别人必须承担后果的事,先把你自己这事厘清了好不?你若不出具《金原野》仅值几万元的证明呢,良心上甚为不安,觉得当初求人家,如今反而坑害人家罪行加重了也很罪过,对不对?何况还受到了人家儿女的威胁。而出具那么一份证明呢,又等于自己贬低自己作品的价值,怕以后自己的画不值钱了,对不对?”
“对!对!”
他大口大口吸烟不止。
我问:“那女校长儿子的话使你害怕吗?”
他说:“当然!那当然!现在有些青年,什么浑事干不出来啊!但我也不只是怕那种后果……”
据他向我“交代”——多年以来,他主要是靠打着苏联绘画大师们的招牌才财源滚滚的。那是暗中运营的一条买卖链,很被某些有“亲苏情结”的官员所青睐。几乎不砍价,反正又不是他们自己出钱买。有那官员,反而标价越高越喜欢。一概能证明那些画是原画的证书,由其幕后经纪人提供,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
“如果我出了那么一份证明,以前买过我画的人都找我退画,那我不惨了吗?卖画的钱变成别墅和车了呀,心甘情愿地破产?”
他烦躁不安,在我家狭小的房间里走来走去。
我想了想,这么说:“后果不至于严重到那种地步吧?买你画的不都是官场中人吗?他们买画之目的不是见不得阳光吗?何况又不是他们本人出钱买的,所以他们必然心虚,不敢那么做的。”
他愣愣地看了我几秒钟,问:“事情传开了,我以后还有脸见人吗?我以后还卖得出画去吗?卖不出画了我靠什么生活?在北京要维持我目前这种生活我容易吗我?”
我也愣愣地看了他几秒钟,反问:“你的水平又不低,何必非打着别人的招牌呢?”
他冲我嚷嚷开了:“我的老哥哎,真是隔行如隔山,你太不了解我们这行的情况了!水平不低,甚至可以说水平较高的画家,在中国太不乏其人了!哪个省没有那么十几位呢?算上画得相当不错的青年画家,全国少说五六百人!可能在画廊卖出高价,在拍卖会上拍出天价的却能有几位?叫我们怎么办?你说叫我们怎么办吧?可不有时就得……做些违心的事儿呗!……”
我陪他分析讨论了两个多小时,却没能献出什么良策。
他走时失望得无精打采。
当天他又半夜时分给我打了次电话。
他说:“我决定出那么一份证明了。我女儿当年毕竟成了那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人家毕竟给我面子帮我忙了。我用自己的画冒充苏联大师的画送给人家,已经很不道德了。明知人家将会被判较重的刑再不证明真相的话,那也太没人味儿了啊!……”
我说我很高兴他本质上还是当年那个他。
他又说:“我也不是如你想的那么奋不顾身地拯救别人。我没你想的那么高尚。是律师朋友给我写的证明特智慧,是这么写的——‘《金原野》是本人以二十万人民币从俄罗斯所购之画作,因有求于被告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之下赠送给被告的。’你看,这么一来,我保住了点儿面子,那位校长的受贿金额一下子少了二百四十万,估计不至于被判较重的刑了。你看,‘所购’二字把我不愿承认的事完全避开了,老哥你是作家,怎么连这么点儿聪明劲儿都没有?……”
从他的语调听起来,他心里有种化险为夷的庆幸。
我问:“《金原野》的标价证书上不是明明写着二百六十万吗?你送给人家画时不是连同证书一起送的吗?那证书不是已经在法院了吗?”
他说:“是啊是啊!老哥,这人家律师早考虑到了,我的证明还有下文呢——本人当年是通过苏联一位文化官员朋友所购,所以二十万是象征价,跨国同行之间的友谊价。人家为了表示真诚,当然连价格证书也给予本人啰。即使你是法官,你也再没什么话可追问了吧?你总不会为一桩小小的案子跑到现在的俄罗斯去调查吧?你就是真去我也不怕。你老弟在那边路子很广,人脉旺,朋友多,才不愁没人为我做证呢!……”
他呵呵笑得蛮得意的。
汪君不仅出了证明,还关心案子究竟会怎么判呢。
他又派车将我接到他那儿去了一次。这次见到了一位中年律师和一位退休了的老法官。他介绍说都是喜爱他画的人,也都是他朋友。
于是在他的要求下,我们四人共同分析起可能性来。他干脆进行导演:请老法官充当检方公诉人;请律师充当法官;他自己充当被告辩护律师;请我充当《法制报》资深记者,在画室来了一次虚拟开庭。
汪君表情庄重严肃地说:“法官先生……”
“法官”同样表情严肃地说:“重来!”
汪君耸肩一笑,随即恢复刚才的表情,朗声道:“尊敬的法官,本律师认为,关于被告受贿二百六十万之罪名,断不能成立。理由如下:一、《金原野》乃是画家实际以二十万人民币从俄罗斯为了自己收藏目的所购。我们都知道的,人民币在彼国部分特殊人群中早已流通。而画家汪某是出于感激赠画,并非为了借助被告之权力实现什么商业目的。故若将此事判定为行贿与受贿性质,肯定引法无据。二、即使非要判定为行贿受贿性质,那也应以画家汪某实际购画时付出的二十万为数额,而绝不应以买卖关系中实际并没发生的二百六十万为量刑依据。好比一个人实际只花了二十万买了一件什么东西,却连同标有二百六十万的价格标签送给您,那么能等于您接受了一件价值二百六十万的礼物吗?我们又都知道的,礼品价格标签在中国是很不靠谱的……”
看着汪君一本正经的模样,听着他煞有介事的辩护,我觉得好笑,却又不可以笑。那时候笑太“那个”了,强忍着不笑。三个中老年男人,为一个确实犯有贪污受贿罪的中学女校长能少判几年刑而体现一片苦心,这事分明有些黑色。可又似乎,也不黑。我那时完全明白了,汪君他的煞费苦心也不仅仅是为了求得良心安宁,同时还是维护自己名声——行贿二百六十万,传开去多丢人啊!听他说到自己时一口一个“汪某”,我很难忍得住笑,佯装咳嗽转过身去。
“公诉人”演得更加投入地说:“公诉方完全不能同意被告辩护律师的所谓轻判理由。我们认为,在此案中,收钱是受贿,收礼同样是受贿。以名画代钱,早已不是行贿受贿案件中的什么秘密。官场腐败要严厉制裁,教育界的腐败就可以姑息轻判了吗?公诉方坚持法庭应以被告受贿款项二百六十万进行判决。盖有俄罗斯某艺术品拍卖公司的公章,印有俄文的一纸价格证书,不应在法律上被等同于什么中国商店里的一般的价格标签。被告在接受《金原野》时显然心知肚明,将归自己所有的《金原野》约等于人民币二百六十万。否则,画家汪某为什么会连同价格证书一并相送,而被告也长期将价格证书予以保存呢?……”
双方唇枪舌剑了一番后,“法官”宣布:“鉴于此案涉及一个有争议的法理问题,本庭暂不宣判。何日再次开庭,双方应等待通知。”
法官说,以他的经验,估计第一次开庭肯定这么个结果。
律师表示同意。
汪君说:“这就证明轻判是有希望的。”
他问我对他的辩护词有何见教。
我态度认真地说:“条理清晰,挺好。只不过别用‘本律师’‘断不能’‘即使非要’之类的词句,法官听了会反感的。一反感,对被告反而不利了。”
他笑道:“咱们这不是虚拟一下嘛!已聘请了高水平的律师,也轮不着我上法庭啊。预演一下,只不过是为了我今晚能睡个好觉。”
他另外两位朋友也都理解地笑了。
他手机忽然响了。
我等三人,见他刚一接听表情大变。
他合上手机,垂头沉默良久,低声说:“女校长精神崩溃……疯了。”
2014年8月1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