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方云思又回到了这片水底。
他并不急于挣扎,平静地张开四肢,任由身体缓慢下沉。
湖水寒冷极了,从四面八方沉甸甸地挤压着肌肉骨骼。方云思仰面朝天,能看见寂静水面上覆盖着苍白的冰层,冰层之上则是鸽羽一般灰暗的天空。
身躯还在下沉,折射入水的光线愈发黯淡,视野中逐渐多出了几片暗影,那是水下横斜的死去植物的茎叶。这片湖在夏日里会开出繁盛的睡莲,如果撑桨而过,时常惊出莲叶间悠游的肥硕鲤鱼。
附近的村民怕小孩去湖中游水遇到危险,就随口扯一些唬人的话:“水里有吃人的大红鱼,沉下去就会被一口吞掉,连尸体都找不到!”
方云思的后背触到了湖底,腾起了些微的尘泥。
他躺在细软的泥沙中,仰望着天光水影徐缓变迁。思绪因为缺氧而变得迟钝,每一个闪念都漫长如百年。
然后,它就来了。
它的出现总是无声无息,方云思只能感觉到拂过皮肤的水流起了变化,似乎有一团硕大的暗影从身侧临近。
恐惧从虚无中急剧地生长,如同一张渔网将他死死地勒紧。他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再睁开时,视野已经被满目红色覆盖。
血一般浓郁、木棉一般妖艳的深红,在幽暗之中浮动,被一缕缕流淌着的金色脉络梳理出了鳞片的纹路。
一尾巨大的红鲤鱼朝他游弋而来,遮天蔽日的躯体轻轻摆动,搅乱了湖底的淤泥。
方云思动弹不得地定在原地,眼睁睁地望着它逼近到咫尺之距,弧度威严的鱼嘴如冥府巨门般缓缓裂开。
刹那之间,一道激流将他卷起,带着他朝那道巨门翻滚而去。
方云思的四肢脱离了意识掌控,凭着求生的本能挥舞挣扎起来,却依旧抵挡不过水流的巨力,一头撞入了那可怖的黑洞之中。
……
方云思吐了。
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身体沉重得像是死了一回,人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就从胃里往上泛出一股酸水。他翻了个身趴到床沿上,“哇”地吐了个痛快。
房间里一片昏暗,不知是黎明还是傍晚。方云思坐起来撑着脑袋,又皱眉回想了一会儿,确认了是黎明。床头柜上还横七竖八地倒着一堆空易拉罐,那是他昨天从楼下超市搬上来的啤酒。
脸上湿漉漉的,他伸手一摸,全是梦中出的冷汗。
这个梦境每隔十天半月便要光顾,比女孩子的生理期还频繁。以至于他一看见冰湖的湖面,就意识到自己在做梦了。
方云思非常清楚噩梦的来由。
即便如此,他依旧无法半途唤醒自己,也做不到心平气和地舍身喂鱼。
尤其是噩梦出现在这个日子,显得加倍地晦气。
房间里充斥着隔夜的酒味与呕吐物的馊味,混合在一起刺激着鼻腔,把睡意都驱赶没了。方云思还想硬着头皮睡个回笼觉,无奈膀胱已经快要爆炸,只得翻身爬起,踮着脚绕开地上的那一滩,晃晃荡荡地走出了卧室。
这是个很小的租房,客厅同时也是餐厅,被乱七八糟堆放的物件填充得更显逼仄,黑暗里望过去鬼影幢幢。
方云思反手“啪”地开了灯,像是变了个魔法。
狭窄的屋子显出了原本的形貌。单身男人的杂乱居室里,挤挤挨挨的家具物件表面布满了繁复的手绘图案,艳丽的颜料在灯光下连绵成一片,俨然是一个无人知晓的藏宝窟。
可藏宝窟的主人却无心欣赏,低头去洗手间解决了问题,又垂着脑袋回了卧室。
方云思拎了拖把来处理了地上的呕吐物,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一边扒拉出半盒饼干填肚子,一边登上了微博。
十几个小时之前,还没彻底醉死过去的时候,他发布过这样一条微博:
“转发抽奖!这是一条广告。
“我叫不可方思,是个画手。我在H城南部租着一间公寓,地方不大,但东西很多。除了成堆的画之外,还有各种生活杂物。我有一个奇葩的习惯,平时喜欢在生活物品上涂涂画画。这个屋子里几乎每一件东西都被我画满了图案,比如说:
“【图片】覆盖着幽绿森林的冰箱【图片】黑底描金花卉纹样的收纳盒【图片】哈巴狗烤面包机
“……诸如此类。这些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单品,颜料防水,便于清洁。
“之所以向你介绍它们,是因为我要搬走了。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我将在几天之后离开H城。这间公寓里的绝大多数物品都无法带走,只能卖掉。但我对它们中的每一件都充满感情,希望它们能有比旧货市场更好的归宿,遇到真心欣赏它们的主人。
“【链接】这里有所有物品的图片和简介,现在全部低价出售。有问题请联系我,这几天都会一直在线。
“转发这条微博,抽三人送手绘马克杯。【图片】【图片】【图片】此外还有装饰画若干幅,以及我为杂志绘制的插画原稿,现在也一并出售。谢谢大家!”
此时窗外已经天光大亮,楼道里传出了早起的人关门上班的动静。屏幕上冒出来的新消息提醒赫然有一千多条,看来转发抽奖的微博还是扩散得挺快的。
“大神!单论创意就是神级的啊!原po之前怎么不靠这个卖钱呢,肯定早就火了啊……”
“居然这么便宜?算了一下基本就是普通折旧价,连个手工费都没加?!画成这样你舍得吗?!”
“我觉得po主可能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急着离开,才会这么低价吧……”
……
方云思转而去货品链接里看了看,已经有将近一百人下单了。
广告的转发量还在增长,照这个趋势,小件的物品大概都能在这几天卖光。至于卖不光的,也只能放弃。
“盐罐……”他核对了一下订单,跑进厨房从橱柜里翻出了那只被人相中的盐罐,倒掉了里面白花花的盐,凑到水龙头下洗了洗。
小小的玻璃盐罐映着灯光,沿着底部绘了一排长短不一的蜡烛,闪着一簇簇暖黄色的火花,像是童话绘本里的一页。
画这么个小玩意儿得用最细的笔尖。方云思想了想,记起来了。那天晚上外头下着倾盆暴雨,自己喝了点小酒,在电闪雷鸣间一毫米一毫米地移动笔尖。
他默默将它缠上几圈气泡纸,粗暴地塞进包装盒,贴上了快递单。
这一上午他都拖着因为宿醉而有点发飘的脚步来来回回,将已经被订走的物品一一打包。平日里看惯了的挤挤挨挨的房间,渐渐空旷得陌生起来。
午饭时他捶着酸疼的腰背回到卧房,发现微博上多了好几封未读私信。有特地发信夸他几句的,还有打滚哭穷求打折的。
方云思一一回复了,直到读到最新的那封,发送时间是三小时前。
不同于其他人的开门见山,此人的内容格外长。首先措辞文雅地赞美了一番他的作品,接着说自己也在H城,偶然看见他的微博后,对不止一件物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冒昧询问可否上门叨扰,欣赏实物之后再下订单。
上门验货?这种刁钻要求可不常见。
方云思回复道:“亲,请问你对哪几件货有兴趣呢?我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地拍照给你看。”
对方显然在线,很快回道:“桌椅等大件家具。不愿劳烦你搬动,既然同城,我可以直接开车取货。”
方云思很惊讶。他原以为大件物品都卖不出去了。
但他并未马上回复,而是点进对方的主页看了看。发件人的ID是一串无序数字,没有粉丝也没有关注,更没有发表过任何东西,完全就是一片空白。仿佛这ID存在的意义,就是给他发这么一封私信。
方云思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来者会是为了那件事吗?
不可能……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而且根本不该有人知道。
方云思努力地说服自己改掉这多疑的习惯。日子已经够艰苦了,再这么成天提心吊胆,活着就真的没什么意义了。
对方迟迟等不到回复,发来了一个微笑的表情:“我不是骗子。”
哪有骗子会说自己是骗子?方云思匪夷所思地摇摇头,回道:“这倒不怕,我这儿家徒四壁,没什么可让人企图的。”他把地址发了过去,“方便的话可在下午三点过来。”
【二】
下午三点整,门铃准时响了。
方云思这租屋的门铃从入住之日起就从未响过。他被那尖锐的声音激得一抖,忽然又后悔起来,考虑着装死不应门。
来者耐心地等了二十秒,才再一次摁响门铃。方云思做了个深呼吸,踮着脚走到门边,凑到猫眼前往外看了看。
他这一生,将不断地回忆这一眼。
来人低着头,只能看见尖尖的下颌,那件厚重的黑大衣也掩饰不住其下单薄纤细的少年体型。画手看人自有一套心得,方云思判断这家伙九成九还没成年。
——上门验货的未成年!方云思戒心稍减,却又有种掉进了某个恶作剧的荒诞感,打开门怀疑地说:“你好。”
来者抬起头来望向他,他懵了两秒。
这人皮肤很苍白,白得几乎有些不自然,像是隔了一层寒雾。让方云思意外的是他的脸。这真是个好看到不寻常的少年,眉眼之间是这个年纪特有的天真无忧,却又有种令人噤声的沉静气质。
如果画这张脸,一定要用浓黑的墨,在白宣纸上慢慢晕染。——方云思正这样想着,对方突然弯起眼睛对他笑了笑,笑意里跳脱出了一丝丝的狡黠,转瞬即逝。
“是不可方思先生吗?”
“呃……是的。”网名后头被加上一个“先生”,听上去实在太别扭了,“你叫我方云思就行了,这是我真名。”
少年愣了一下,眼睛的弧度更明显了些。方云思莫名其妙地反思自己说错了什么。
少年点点头,朝他伸出右手:“幸会。我姓纪。”
手掌接触的刹那,方云思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才收紧五指。对方的手冷得像冰,不带一丝热气。直到放开手,那寒意还若有若无地留在手心。方云思不由得攥紧了拳,心中默念了几遍“不要多疑”。
他朝来客身后看了看,确认了空无一人,才退后一步侧过身说:“请进。”
对方进门之后也不脱下大衣,初秋的天气里穿这么厚的衣服多少有些夸张,但他反而将手插进了口袋里。
屋子里剩下的物件七零八落的。方云思拖了把椅子让他稍坐,原想给他泡杯茶,却发现茶叶已经连茶罐一道卖出去了,只得去厨房倒了杯热水。
方云思端着水回到客厅时,少年还纹丝未动地坐在原地,只有目光慢悠悠地从一件家具转到另一件上。
方云思将水杯递过去,他道着谢接过了,先仔细瞧了瞧上面涂的抽象色块,才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啜饮,看着似乎真的很冷的样子。
方云思在他对面坐下,先问出了心中第一个疑惑:“你是……开车来的?”这家伙怎么看都没到能拿驾照的年龄。
果然他笑着摇摇头:“不是,我坐地铁来的。”
这跟私信里的说辞不一样。
似乎看出了方云思的狐疑,他主动解释道:“之前在微博上联系你的人不是我,是我叔叔。他原本要自己开车来取货的,临时有点事脱不开身,所以让我先来帮他挑好。如果有合适的家具,再等他过来搬走。”
倒是能自圆其说,就是不知他口中的那位叔叔为什么派个半大孩子过来。
方云思说:“那个,纪、纪先生——”
“叫我小纪就行。”
“小纪,”方云思立即改口,“你具体对哪几件东西感兴趣呢?”
少年放下水杯:“麻烦你带我转一圈吧。”
“可以是可以,就是这两天房里很乱。”
“没事没事。”小纪站起身来,先回头看了看自己坐的那把椅子。
那些精致的小型物件几乎已经被挑完了,剩下的都是些不方便邮递的大块头。这木椅的椅背上绘了一幅色彩鲜艳的林间落日,扶手上则描绘着沐浴在夕照中的枝叶与花朵。厚重的原木色衬着其上的金红橙黄,看上去就很暖和。
但小纪似乎不太中意,绕了一圈之后就踱向了旁边那只养着滴水观音的花盆。
他的脚尖落在地上听不见声响,仿佛生怕惊扰到什么。无论物件大小,他都会驻足凝视一番,却不伸手去触碰,像是在对待艺术展上的珍品。那动作透着某种奇异的庄重感,方云思看着几乎有点受宠若惊。
方云思当然不是哪门子大神。
一介名不见经传的小画手,从艺术院校毕业后便靠着有一单没一单的插画生意过活,能在这座大城市捱过四年已经是奇迹了。但奇迹没能持续下去,他始终没能混出名声,随着竞争者越来越多,终于无以为继。
混不下去,就只好打道回府。
因为各种原因,方云思早已跟家里断绝了往来。好在老家N城还有几个熟人,其中一个在N城有间闲置的住房,愿意低价租给他当作临时的落脚点,直到他找到合适的住处。
四年前一头闯进来时,方云思从未想象过自己会用这种方式离开。他是那样深信凭着自己的才华,一定会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但现实总会让大多数人幡然醒悟,原来自己与身边的人群并无任何不同之处,一群庸人看庸人,互相冷眼罢了。
少年终于拿起了第一样东西。那是方云思平时装画笔用的铁皮笔筒。
方云思有点尴尬地干咳了一声。这玩意上头倒也画满了图案,但不同于屋里的其他东西,它的表面遍布着乱七八糟、毫无章法的油彩,一片涂鸦被又一片涂鸦覆盖,层层叠叠的不知有多厚。
这只笔筒平时就立在方云思伸手可及的地方,每次画到没灵感时他就顺手在它上面刷几笔,内容从猎奇到猥琐应有尽有,角落里还能看见“要死要死”“画不出”几行血红的大字。
方云思希望对方赶紧把它放下,偏偏对方托在手中看得无比认真仔细,末了还问:“请问这笔筒出价多少?”
方云思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位的品味真的没问题吗?!
“这个,我没打算卖的。不过要是你真感兴趣,就……就二十块拿去吧。”连这个价格都让他有些心虚,“我就想问问……你怎么会想要这种东西?”
小纪又将它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一开口却是反问:“方先生,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在生活用品上画画的?”
方云思愣了愣。这个问题有不少人都在私信里问过。但这就像追溯一座森林从哪里长出第一枚新芽一样,许多事情最初的契机都早已无迹可寻了。他抓了抓头发:“抱歉,我自己也记不——”
少年墨黑的眼睛朝他一瞄,他突然停住了。
他记起来了。真不可思议,怎么就刚巧在这时候灵光一现呢?
“是从……就是从笔筒开始的。就是你手上的那只。”
如同一阵轻风拂去旧画上的落灰,陈年的记忆泛出了浅淡的色泽。
“那时候刚到H城没多久,我去买了新的画具。那天赶画稿的时候不是很顺利,也不知怎么的,大概是发呆时发现笔筒上沾到了一块颜料吧,就开始在上头乱涂乱画了。”
小纪两眼直直地望着他,进门以来第一次露出了饶有兴致的表情。
方云思被他眼中的期待催促着,不得不继续回忆当时的细节:“涂着涂着灵感来了,最后好像是画成了一只恐龙吧。那之后从笔筒开始,我手边的东西就一件件地遭殃了。”
小纪笑了起来,眉眼轻轻一弯:“大概在什么样的时候会涂家具呢?”
“嗯——没什么规律,比如心烦的时候,就会想放空思维随便画一下。因为是自己的东西,也没有创作要求,想到哪画到哪,比较有助于放松。这笔筒因为刚好放在手边,随时能够到,画坏了也懒得洗掉,等晾干了下次又会涂一层上去。”
“也有画出得意之作的时候吧?”少年顺着话头问道,“佳作不保留下来,不会很可惜吗?”
方云思有一种在接受采访的虚荣感。
“其实这个主要只是用来找灵感的。如果想要认真创作点什么,我会去找纸或者画布。”
“原来如此。”少年露出了叹服的表情,弄得方云思有点飘飘然起来。他又问:“可以让我看看你的画作吗?”
方云思将他带到卧室,从床底下拖出一只纸箱:“都在这里了。”
这纸箱里装的画远比方云思在网上出售的多。没出售的一半是因为完成度不够高,另一半则是因为不舍得卖。
小纪一幅一幅仔仔细细地翻看,从油画到水彩。
方云思站在一边,或许是因为刚才那番对话,也开始下意识地回忆创作这一幅幅画的契机。有些只是散漫的想象,有些是为了记录当时的情境。还有一些最特殊的……
少年苍白的手指停留在了一本已经十分陈旧的素描簿上。
方云思心头一跳,还没来得及出声阻止,对方已经翻开了第一页。
“啊,真怀念啊。”他感叹道,“我小时候街角也有一台这样的手摇爆米花机,有个老爷爷每天都在那里叫卖。后来也不知道哪一天开始就看不见他了。”
方云思被他带跑了思维,意外地在这小孩身上找到了共鸣,叹了口气说:“是啊,再也找不到了。”
小纪小心地翻过一页:“咦,这是方先生小时候的成绩单吗?分数很高啊,不过把成绩单画下来还真是独特的创意。”
方云思越过他的肩膀看了一眼,生涩僵硬的线条,透视都没找准,完全就是一幅中学生习作。
关于这张画的记忆实在太过清晰,无需回想,当时的场景就历历浮现到了眼前。方云思胸中有些憋闷,语气也生硬了起来:“不好意思,这个本子比较特殊,是不卖的。”
小纪点了点头,手上翻页的动作却还没停:“完全能理解,这里画下的都是小时候快乐的时刻吧?确实是很有意义的东西。但还是让我问一声,如果出高价,你会考虑出手吗?”
“不会。”方云思盯着他指尖滑过的纸页,“那个,这是私人物品,能不能……”
“那太遗憾了。其实我——我叔叔有收藏这种素描本的癖好。如果你报个价,具体可以商量……”
“都说了不卖了!”方云思心头火起,这一声音量很大。
他伸手要夺回素描簿,小纪被惊得手一抖,那本子“啪”地掉到了地上,正摊开在最后一页。
微微泛黄的纸张上,画着一条通体殷红的鲤鱼。艳丽的血色仿佛不曾被岁月减损半分,生生地灼人双眼。
方云思弯下腰一把抄起本子,猛地将它合上了。
却又不愿拿在手里,像被烫到一般,顺手丢回了纸箱。
小纪后退了半步,低下头小声说:“对不起。”
方云思看了看他绷紧的站姿,有种在欺负小孩的感觉,深呼吸了一下放软了语气:“没事了,也是我没说清楚。”
小纪眨眨眼睛抬起头,像探究什么新奇课题似的望着他。方云思的兴致已经跑没了,疲惫地问:“除了那只笔筒以外,你还看中了什么吗?”
这就是结账送客的意思了。小纪为难地皱着眉说:“笔筒是我自己想要,但桌椅是帮叔叔看的。确实都很漂亮,可惜颜色跟叔叔家的装修风格不是很搭配。我怕我做主买回去他不满意,恐怕还是得让叔叔自己过来一趟。”
“那他得抓紧时间了。我已经买了周六下午的火车票,到周六无论卖没卖完我都走人了。”
“好,我会转告他。”小纪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只信封,从中数出二十块递给他,“那我先把笔筒的钱付了吧。”
方云思翻了只塑料袋出来装好笔筒,将他送出了门口。
少年接过塑料袋时,指尖触到了方云思的手背。那股凉意直到他离开后都还隐约残留着,让方云思盯着手背看了好一会儿。
其实方云思是愿意相信来人的,毕竟那是个赏心悦目的美少年,看着都不忍心将他跟任何龌龊的勾当联系起来。美人就该遗世独立、不食人间烟火嘛。方云思是个文艺的人。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接下来的几天,对方再无音讯。直到周六,方云思终究没等到他或者他口中的那位叔叔登门。
从头到尾,他只买了一只二十块钱的笔筒。
方云思家里太乱,也没留意他是不是顺手牵羊了别的东西。
【三】
火车站里兵荒马乱。老人家拖着行李四处问路,小情侣紧扣双手依依惜别,各家旅行社声嘶力竭地拉客。再加上举着牌子接人的人、打着手机找人的人、搬行李卖苦力的人,空气中都流动着一股心烦意乱的燥热。
方云思提着一只中等型号的箱子走上台阶。他剩下的全部家当都在这箱子里了。
检查了一下口袋里去往N城的车票,一看时间离发车还早,他琢磨着先找个位子坐,便朝四周张望起来。
眼角余光偶然扫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方云思有所预感般定睛看去。
果然是那天的奇怪客人。小纪站在偏僻的墙角,正与什么人说着话。即使在这般吵闹的环境中,他身上也仿佛罩着一层幽凉的晕影。
方云思横穿过人流朝他靠近过去,等到离得近了才看清楚,他旁边站着的是个干瘪而邋遢的老男人,衣衫褴褛,一副流浪已久的模样。
小纪正在对着这样一个老男人浅笑着说话。他又说了几句,那流浪汉的小眼睛在浮肿的眼眶里转了几圈,慢吞吞地从脖子上解下一件东西,交到了他手里。
方云思心中疑窦丛生,很想找他问个清楚,几步挤了过去喊道:“喂,小纪——”
小纪正从信封里抽出几张纸币递向那流浪汉,闻声转过头,有些惊讶地望了过来。
下一秒钟,视野突然一歪,方云思被狠狠地撞向了一边。
斜刺里冲出的男人如闪电般掠过小纪身边,劈手夺过那只信封,随即头也不回地奔远了。一切发生得太快,甚至没人来得及反应,那个人已经三两下逃窜进了人群中。
小纪空着手呆愣在原地。
方云思的四肢动得比脑子快,拖着行李箱就追了上去。
方云思这身材虽然是瘦瘦高高一麻杆,但胜在手长脚长,从小在校运动会上短跑都能拿名次。追起人来也是得心应手,敏捷地绕过眼前一系列人形障碍物,眨眼就接近了目标。那小偷听见脚步声,回头朝他瞄了一眼,吓得一扬手把那信封给甩了出去。
信封在半空滑过一道弧线,落进了旁边人群中。方云思心道不好,连忙朝那方向挤过去,一边喊:“我的信封!谁捡到了我的信封!”
喊了半天,无人应声。
方云思一边挤一边搜寻着地面,却只能看见无数双鞋子,信封早已不知所踪。他不甘心地又转了几圈,才接受信封已经被人捡走的事实,小偷也早就跑了,只得原路返回。
远远看见小纪还站在原地,正朝这边踮脚眺望着。方云思对上他询问的目光,有些内疚地摇了摇头:“还是丢了。”
小纪倒是没有太大反应,反而很是感激似的微笑了一下:“谢谢你去追他。”
“钱都丢了,有什么好谢的。”方云思挠挠头,“你身上还有钱吗?”
出门在外身上不带现金,总是不太方便。小纪想了想,转向身旁的流浪汉:“对不起,刚才那生意我不做了。这个还给你。”
那流浪汉这会儿却不乐意了,攥着几十块的钞票嘟嘟囔囔地不肯退钱。方云思冲他一撂袖子:“想打架?”
方云思的麻杆体型并不能完美呈现出潜藏的战斗力,亮出来的细长胳膊并没有太大威慑力。但毕竟是二对一,那流浪汉权衡了一下,骂骂咧咧地交出了钞票。
小纪收好那一点钱,又从大衣口袋中取出一只钥匙递回给他:“抱歉。”
方云思偷偷打量了几眼,那钥匙锈迹斑斑,串在一条细绳上,看不出特别之处。然而一个流浪汉拥有一枚钥匙,这件事本身就很蹊跷。
方云思还想仔细去看,流浪汉却已经把它挂回脖子上,塞进了领口。
方云思讪讪地收回了目光,问小纪:“这么点钱能撑得住吗?”
“嗯,到了N城就没问题了。”
方云思一愣:“你去N城?下午四点的车吗?”
小纪点点头,露出了惊喜的神色:“难道你也是?”
方云思说:“还真是巧了。”
方云思拉他找了两个空位坐下,继续盘问:“你去N城干什么?”
“去做一单生意,待两天又走啦。”小纪说,“其实我这几天在H城也是来做生意的。”
方云思犹豫了一下,还是确认道:“你没在上学了?”
“早就不在了。”小纪倒是十分坦然。
“那……做的是什么生意呢?”方云思想起了刚才看见的他跟流浪汉之间古怪的交易。
“我是个倒卖商。”他有问必答,“方先生你的笔筒、刚才那位的钥匙,都是我进的货。”
倒卖旧货的吗?这么小的年纪居然一个人出来做生意,肯定有许多无奈与心酸。
但是不得不说,从他选中的那两样东西来看,此人的商人眼光实在值得怀疑啊!
方云思真的想不出自己那只破笔筒里有什么玄机,值得被他一眼相中。什么样的顾客会欣赏那种旧货?方云思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惊世骇俗的艺术天才,即便有,也不太可能遇见慧眼识珠的主顾。
至于那把钥匙就更是难以理解了:“那钥匙也有什么艺术价值吗?”
“艺术价值?”小纪好像被问住了,认真想了想,“大概没有吧。”
“……”方云思意识到自己可能想岔了,“那你为什么要买它?”
“哦,那是那位先生从前的住处的钥匙。”小纪解释道,“后来他出了些事,破产之后,那所房子用去抵债了,妻子和孩子也断了联系。只有钥匙还一直留着,但也只是当个寄托而已。”
方云思听懂了他说的每个字,却又什么都没听懂。
——然后呢?既然是人家这么重要的钥匙,他为什么就要买下来呢?这钥匙对人家有特殊意义,对小纪可没有。
就像他那天执意想说服自己出手的那本素描簿。
如果是某种收藏的怪癖也就罢了,可他分明说了这些东西是要倒卖出去的。这世上难道有那么多怪人,专门喜欢收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
方云思是个非常矛盾的人。一方面,他自己有些讳莫如深之事,害怕受人打探。另一方面,他却又是个想象力突破天际的画手,遇上奇异之事,总恨不得被好奇心杀死。
小纪安静地看着方云思陷入苦思中,没有出声,只是微微弯起了眼角。他长得文静,眼睛却黑得透不出光,这样似笑非笑的时候很有几分算计的意思,像一只藏起爪牙的小狐狸。
方云思的胃口被高高吊起,终于忍不住开口:“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请便。”小纪笑得更明显了些,小狐狸摇了摇尾巴。
“你进货的标准是什么?”
就在问出这个问题之后的几秒间,方云思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对方也许根本就没有一个住在H城的叔叔。从私信联系,到所谓的代人上门,他也许只是从方云思的长微博里嗅到了某种奇异的猎物的味道,随口编了个幌子,以便上门搜寻。
否则为什么进门之后他最感兴趣的东西,都恰巧是方云思最不打算出售的呢?
小纪歪过头考虑了一下:“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也想问一个问题作为交换。”
在人潮拥挤的喧嚣之中,他轻轻朝方云思俯过身,略显苍白的双唇凑到方云思耳边,低柔的声音在咫尺之间响起。
“方先生,你人生中最想抹消的记忆,是什么?”
方云思心里咯噔一声。
这个问题好巧不巧,正问到了他最讳莫如深之处。
想抹消的记忆?跟任何一个平庸的人一样,方云思大大小小的痛苦悔恨之事能数出一长串。
比如小学时零花钱太少,放学后总站在对街那只手摇爆米花旁,咽着口水望着同学们一袋一袋地买走,却始终舍不得花掉那辛苦攒下的几枚硬币;比如中学时逃课翻墙去网吧里打游戏,被父母拖回家暴揍一顿,年迈的祖母流着泪劝他认错,他咬着牙死也不服软。
后来等他攥着张纸币找到对街,手摇爆米花机已经消失了。等他苦读了一学期考出一张骄人的成绩单,祖母却病危昏迷了。
她最终也没来得及醒过来看一眼他的成绩单。
类似的遗憾还有很多,其实混到现在这一穷二白举目无亲的地步,他人生中的绝大多数记忆都并不美好。但要说最想抹消的……
这是他绝不能道出真相的一个问题。
方云思定了定神,努力摆上沉重的表情说:“大概就是这几天的记忆吧,太丢人了。当初如果老老实实做个朝九晚五上班族,现在也不至于穷到要滚出H城。”
“啊。”小纪抱歉地看着他,“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
“没什么,”方云思自嘲地笑一笑,“换个房价便宜的地方就又能活下去了。好了,该你说了。”
小纪却摇摇头:“恕我不能回答。”
“为什么?不是说好了吗!”
美少年的嘴角慢慢地翘起一个弧度:“因为方先生没有说实话。”
方云思悚然一惊。
难道自己表现得这么明显,全都写在了脸上吗?
一种被彻底看穿的无措与恼怒笼罩了他,他勉强撑着面皮说:“这有什么实话不实话的,你不信就算了。”
“不,我当然相信方先生对职业选择很后悔,换作是我遇上这样的挫折,也会懊恼很久。”小纪柔声细语,出口的语句却渐渐泛起了凉意,“可我总有感觉,你似乎还背负着什么更后悔的事情——比这些严重得多的事情……”
仿佛有鲜艳的深红从方云思眼前一闪而过,触目惊心。
“听上去像江湖骗子的口气。”方云思半开玩笑,以便让自己显得镇定些,事实上却背脊发凉。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小纪没再多言,目光转向了远处,任他徒然挣扎。
“你……”方云思清了清嗓子,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接下来是不是就要收钱算命了?”
“我不是骗子,只是个倒卖商。”小纪着重强调了“只是”二字,听上去反而更可疑了,“我的生活与方先生的差得太远,不可能有一点交集,你对我会好奇,我也是一样。反正萍水相逢,再过几分钟就要作别,我们可以互相客串一下树洞啊。”
此人的身上总有某种异乎寻常的蛊惑力,让人的思维在不觉间被他左右。
但方云思却誓死不踩这个陷阱。
“我怎么不记得自己有什么需要藏进树洞的秘密?你这么笃定,不如你来告诉我。”
小纪笑了笑。
“湖水很冷吧?”
这几个字粗砺地磨过方云思的耳廓,磨出几条狰狞的血痕。
【四】
方云思木然地看着小纪。他只能木然以对,因为他不知该拿出什么表情。
“你是警察?”方云思试探着问。
小纪笑出了声,咧出一排白白的牙:“我像警察吗?”
“便衣?卧底?线人?”
小纪连连摇头:“我只是商人。”
方云思浑浑噩噩地问:“倒卖梦境的?”
“不。”小纪微笑,“那湖泊不是梦境。”
那湖泊不仅仅是梦境。方云思的冷汗“唰”地流了下来。
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转身就想逃离此地。慌不择路地跑了一段,这才想起扭头张望一眼,却见小纪根本没有追来,仍旧站在原地笑看着自己。
广播里传出叮咚一声,接着响起了列车进站的提示。周围的旅人纷纷提着行李站起身,朝着检票口聚集过去。
小纪似乎叹了口气,也随着人流缓缓走去。方云思见他毫无回头之意,脚下迟疑半晌,终于还是跟了上去:“你怎么会知道?”
他一定要搞清楚这一点,否则将夜不安枕。
小纪举起双手以示无害,笑道:“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隐约看见了一片湖,湖里好像还有红色的鱼。”
方云思突然又想起了自己素描簿上的最后一页。对方在靠那点线索连蒙带猜吗?
“不过方先生如果愿意讲讲故事,我会洗耳恭听。”
方云思勉强镇定了一些,开始与他周旋:“什么叫‘看见’?你是有什么异能吗?”
小纪答非所问:“方先生,如果人的记忆能够贩卖,你想买什么样的呢?”
方云思愣了愣。这说法也未免太玄乎了,像高僧闭着眼睛打的禅机,怎么解释都行,等于什么都没说。记忆能够贩卖?这么抽象的东西怎么卖,像动画片里一样从脑子里抽出来一条七彩光吗?再说了,他要别人的记忆有什么用?
“这不公平,你想听我讲故事,自己却跟我打哑谜。”方云思说。
他们僵持着互不相让,直到被拥挤的人流带着先后通过检票,走到了站台上。
火车已经靠站开门了,小纪左右张望了一下,问道:“方先生,你是几号车厢?”
方云思看了看票:“六号。”
小纪也从口袋里摸出车票,核对了一下车厢号,遗憾地晃了晃:“我是十六号,就在这里上车了。”
“我还要往前走。”
小纪点点头,客客气气地说:“谢谢你的帮助。跟你聊得很愉快。”
方云思还等着他说些什么,但他只是默默登上了火车。
方云思心里憋屈得不行,装满了一堆没来得及出口的疑问,这无从着落的空旷感就像听了一个刚刚开头却仓促结尾的故事。
小纪在门边转过身来对他挥了挥手。有一瞬间,方云思觉得对方含笑的眼中也闪过了一丝不甘。但还没等他看清,对方就消失在了车门后。
就在这短短几秒的时间里,方云思拿定了一个主意。
从H城到N城要十几个小时,方云思月光族的尿性使然,卖了一屋子旧货之后暂时有点小钱,就铺张浪费地买了软卧票。
此刻他举着车票,没去找自己的铺位,而是沿着过道一路走到了十六号车厢。
这节车厢是硬卧,小纪正盖着被子坐在下铺,看见他时眼睛微微亮了一下:“方先生?”
方云思对他点点头,目光一扫,见他对铺明显是一家三口,而上铺则是个一脸苦大仇深地翻着杂志的女人。
方云思走过去彬彬有礼地问她:“不好意思,能不能请您跟我换个铺位?我跟他,”他指指小纪,“是一起的。”
女人从杂志里抬起头,苦大仇深地看着他,眼袋很重。方云思有些瑟缩。他很害怕与人对视,总担心对方能看出什么。
方云思尽量人畜无害地微笑:“我是软卧。”
女人考虑了一下,慢吞吞地爬下来,拎着包走了。方云思干咳了一声,对小纪说:“呃,这一路上在一起总有个照应。”
小纪点点头,露出了似乎十分了然的笑容:“当然。”
有对铺的三人在场,方云思也不方便立即拉他继续刚才的话题,只得先爬到上铺闭目养神,等待合适的时机。
火车过了两站,对铺的一家三口从塑料袋里找出桔子来剥,那个小女孩跑过来递了一只给小纪:“小哥哥吃桔子。”方云思听见小纪含笑婉拒了。
小女孩又抬头望着方云思:“大哥哥呢?”
方云思顿时就感动了。这两年已经很少有小孩管他叫哥哥了,都是一口一个叔叔。因此他笑眯眯地接过了桔子:“真乖,谢谢你。”
小女孩八九岁的模样,一点也不怕生,自己边剥桔子边趴在窗边看风景。她的父母坐在下铺低声聊着天。方云思一个人待在上铺百无聊赖,隔着床板也看不见小纪在干什么。
窗外的太阳缓缓靠近了地平线,路边广袤的田野上铺开了玫瑰色与金色的夕照。车厢顶上亮起了黯淡的灯,晃晃悠悠地映在窗玻璃上。
方云思终于等到了饭点,正想下去把小纪拉到餐车吃饭,就听那小女孩问了一声:“小哥哥你不舒服吗?”
方云思一愣,麻溜地爬了下去,只见小纪裹着被子,整个人紧紧地蜷成一团缩在角落里,牙关打着颤说:“不要紧,就是有点冷。”
“发烧了吧?带药了吗?”对铺的女人热心地问。
方云思伸手一探他的前额,并不烫,反而像他身体的其他部分一样冰凉冰凉的,似乎已经低于正常人的体温。说起来,这家伙好像确实是异常怕冷的体质。
方云思从上铺取下自己的被子,摊开来替他又盖了一层。小纪发着抖说:“谢谢。”
他这模样跟刚才不同,显得可怜巴巴的。方云思莫名有点心软。说到底,就算是个江湖骗子,这年纪也太小了。
“好些了吗?”方云思问。
“没关系,过一会儿就好了。”小纪说。
方云思心知他并不是发烧,但对方不说,自己也就不必多嘴。
方云思独自去餐车解决了晚饭,又给他带了一盒饭菜回来。小纪已经不抖了,蔫蔫地缩在被窝里,捧着餐盒安静地吃着,像一只护食的仓鼠。
方云思看见车厢里有热水瓶,问他:“你带杯子了吗?”小纪摇头。方云思便打开自己的箱子翻出最后留下的一只马克杯:“不介意的话就用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