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雨季过后,干净如洗的天空不知何时已晕染了几分秋色。西边青空上团云绽放,带来丝丝凉意。清风拂来,紫玉兰树开花后结出了红彤彤的果实。南珠还没来。
南珠小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妈妈在她上初三的时候和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男人再婚了。当时南珠在得知自己要有两个弟弟后,高兴得不得了。由于弟弟们足足小了南珠十多岁,每次只要和这两个小不点儿出门,南珠总有种当妈妈的感觉。以前的南珠孤孤单单的,现在天降弟弟——还是一双——别提有多欢喜了。南珠说,在继父身边的妈妈像找到了坚强的依靠一样,不再焦虑不安,自己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容光焕发的妈妈。
南珠天性乐观的性格使这一切看起来无比简单,直到温祚自己经历了相同的处境,才发现这有多困难。温祚对南珠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喂,你怎么有气无力的?”
南珠拍了拍温祚的肩膀问道,随后又抱怨说:
“我爸妈要去看电影,让我在家带弟弟,我可是好不容易才脱身的。他俩简直把我当保姆了。我告诉妈妈跟你约好了不能不去,然后又是打滚又是耍赖的,终于跑出来了。这种事情应该提前说呀,我又不是随时待命的丫鬟。真烦人!”
“你不是说弟弟们是天赐的宝贝疙瘩吗?”
“再宝贝也有惹人烦的时候呀,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嘛。”
“是吗?洪南珠你不会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了吧?”
“这你还真说对了,我最近因为郑奕贤,每天都像在修行。”
“他没再联系你了?没发别的短信吗?”
“没有,你不觉得那条短信很像遗言或告别的话吗?语气跟个小大人似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独自倾心,
其实是更完整的想念。
希望你能认可这句话。
南珠说得好像也不无道理。怪不得温祚总觉得郑奕贤那天像是有话没说完,搞得那时的一丝顾虑一直遗留至今。那天他到底为什么不听完温祚的话,就气冲冲地离开了呢?一会儿就要和他见面了。温祚本想告诉南珠,但她转念一想,又觉得今天还是一个人去比较好,就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先不说这个了,你怎么无精打采的啊?”
“我妈妈有男朋友了。”
“天啊,真的?嘿嘿,也难怪你这副模样。阿姨应该挺有魅力的吧?而且叔叔都走了这么久了,阿姨又这么年轻。所以你才会伤心吧。以前有一次因为阿姨说想突然老去,你不是还流了不少眼泪吗?”
有这么一回事吗?洪南珠的记忆力确实好。有时连温祚自己都忘了说过的话,南珠却能一字不差地娓娓道来。每当这时,温祚都要对南珠的记忆力赞叹一番。南珠替她回忆起的那些话,再听时已觉得耳生。没错,听南珠这么一说,这确实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对妈妈来说,的确是件好事,但对你来说,好像又没那么值得开心。”南珠冷不丁冒出一句话来。
“这是什么话?我还以为你会高兴地祝福我呢,怎么又说‘不值得开心’呢?”
“公主殿下,我不是说过了吗,人无千日好呀!继父和弟弟们的到来确实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生活中确实也多了些不便之处。有时候我觉得以前好像要更自由一些,因为只要我和妈妈意见一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可现在呢,不管提议做什么事情,我妈先考虑的都是钱。还总说家庭成员变多了,得有规划地生活之类的话。”
南珠说到这,神情有些发蔫儿。
“我偶尔也会怀念和妈妈两个人的时候。但只是偶尔才会这么想啦,大部分时间还是挺好的。和妈妈两个人生活的时候,不管穿几件衣服都觉得冷,现在反而感觉变温暖了。看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那句话说得没错。”
道理温祚都懂,但心里还是想不通。
温祚本以为南珠在得知妈妈的男朋友是棕熊后会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可南珠却立马咋呼起来,说阿姨和棕熊肯定很般配。南珠说过,像棕熊这么好的男人,就是在教师队伍里也不常有。南珠把温祚揽进怀里,激动地拍着她的背,跟她说这可是天大的福气。
闹着闹着,又突然说要正式对自己模仿棕熊结巴的事情道歉,还下定决心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做了。南珠简直恨不得让棕熊现在就当温祚的继父。
“喂,洪南珠,你能不能别这么激动,还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管不了那么多了,反正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温祚咬住下唇,瞥了南珠一眼。
“你可得把好嘴风啊,学校里要是有一个人知道了,那我们就绝交。”
“瞧你这丫头,光我一个人闭嘴有什么用,棕熊那张嘴才是问题啊。哎哟,可有你美的了。”
南珠开心得不得了,就好像棕熊成了自己的爸爸一样。
“洪南珠,你以前是不是喜欢过棕熊?”
“小丫头片子,你这反射弧也太长了,现在才发现?不过,如果是阿姨的话,我完全可以做出退让啦,哈哈哈。白温祚,每个人的爱情都闪耀着不同的光芒噢。”
南珠偶尔会讲出这样老成的话,这使她身上的魅力越发夺目。
是啊。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妈妈并没有从那艘小船上下去,而是上来了一名可靠的舵手。不论未来会遇见何种风波,妈妈那泉涌般的笑声和棕熊的稳重都会让小船安稳行驶。
温祚同时给两个人发了内容相同的短信。一封给妈妈,另一封给棕熊。
请我吃炸酱面吧。
北京面馆,7点^^
南珠回家了。她的爸爸妈妈每隔五分钟就给她打来电话,说今晚的电影非看不可,让她赶快回家。
“这种生活有多麻烦,这下你算是看到了吧?真烦人。他们还以为自己是二十几岁的小年轻呢,每天都跟热恋般腻歪,还让正值花季的闺女给他们带孩子,浪费青春。苍天啊,这也太不公平咯!”
南珠嘟嘟囔囔地回家去了,但她的背影看起来并没有那么怨天尤人。毕竟,就算南珠发牢骚、使小性子,家里也有几个宠着她的靠山。
该死,又得跑过去了。马上就要到和郑奕贤约好的时间了。温祚着急忙慌地来到蒂埃莫咖啡厅,环视一圈,发现郑奕贤还没到。温祚大口喘着气,俯视着整个广场。郑奕贤远远地走来了,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郑奕贤把背深深地靠在椅子背上,然后喝了口水。每次都这么从容不迫,这里面是有什么窍门吗?慌张狼狈好像永远都是温祚的戏码。
温祚这回不再犹豫了。
“我觉得,那天你好像有话没说完。不对不对,是有话对我说。”
郑奕贤垂下眼,盯着桌面。
“你在这方面倒是挺灵敏的,还知道绕着圈子说话。有那么多话要听,有那么多话要讲,真给您忙坏了。”
这人真是难以捉摸,今天的气氛和上次不同,让温祚有些惊讶。
“你是在嘲笑我,还是在玩弄我?非要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吗?”
“你别激动,你连我没说完的话都想知道,那一年前为什么对我那么冷漠?”
“又是一年前?你的时间是不是停在了一年前?一年前怎么了?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这一点你不是也认同吗?你说自己那时用手遮着脸,我根本没认出你来。而且,把水龙头让给你又不是什么伟大的事情,你觉得我会一直记在心里吗?就是放在今天,我也会那么做。”
温祚一听见“一年前”这三个字,火气噌地就蹿了上来。
“就是说啊,你这钝瓜。”
“什么?你叫我钝瓜?”
“钝瓜”是温祚的另一个外号。凡是要靠肢体完成的事情,温祚都特别迟钝,所以荣获了这一外号。她不仅在跑一百米的时候回回包办倒数第一,就连跳舞时也像根火柴棍似的僵硬,别人都说她是“硬撅撅温祚”。
不知怎么的,温祚感觉和郑奕贤一下子熟悉了起来。
“运动会后我联系过你。”
“联系我?我什么都没收到啊?”
“也是,‘没收到’这个答复对你、对我都很仁慈。”
“什么意思啊?”
“我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发了好几个短信。你既没有回电话,也没有回短信。”
怪不得他会因为“当时怎么不联系我”那句话而生气。
“你说运动会后?”
温祚开始回忆那时的事情。没错,就是那时候。风很凉爽,但日头狠毒,跟现在一样,天上是刺眼而炙热的秋阳。应该是去年刚入秋的时候吧?没错。耳机,旱厕,乡村资源循环野营……去年秋天的事情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运动会结束后的那个周末,温祚和妈妈参加了乡村资源循环野营,去体验零垃圾的生活方式。在那里,首要进行管理的就是旱厕,上完厕所后撒上一层粗糠,再撒上一层草木灰就算处理完了。温祚有一天上厕所的时候,完全忘记了放在屁股口袋里的手机,在脱下裤子的一瞬间,手机“噗唧”一声掉了进去。在事后撒上的粗糠与草木灰里,隐约闪烁着一丝金属的光泽。苍天啊,这手机才换了不到一个月呢!
就这样,郑奕贤发来的短信和打来的电话在茅坑里顾自作响,然后慢慢地发酵,被深深地掩埋。这件事上,温祚确实有点对不起郑奕贤。
在听温祚解释的时候,郑奕贤一直眉头紧锁。
“你猜我在撒粗糠和草木灰的时候想了些什么?就是类似‘要是用勺子把它捞起来的话,应该还能用吧’这样的想法。”
温祚的话里好似带着那天的气味,郑奕贤一边听,一边用一只手捏住鼻子,另一只手扇着风。
“要是真捞起来了,兴许就能接到你的电话了呢。打那以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手机。妈妈让我为自己的失误负责,所以不肯给我买新的。”
郑奕贤的表情比初见时要柔和了不少。
“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我还是很抱歉。”
“看来‘钝瓜’真不是一天养成的。”
郑奕贤说完,就移开了目光,望向广场。
这人非得牙齿咬钉耙——逞嘴硬,还觉得自己挺帅的。
与想象中相比,他还是有点可爱的。
广场上起了傍晚的凉风。流苏树上绿茵茵的一片,枝条在阳光下恣意摇曳。
这句话没办法转告南珠——但凡郑奕贤知道一点南珠的好,交谈起来也就轻松多了。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过去了。
“咳咳……南珠她……人挺不错的。”
“关于那件事,我已经跟洪南珠说清楚了啊。”
“说清楚了?可南珠说你的短信像谜语一样难解啊?不过,她有时候是挺迟钝的。”
“也是,谁让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
“喂!你能不能好好说话?”
郑奕贤强忍笑意,结果没忍住爆发了出来。南珠是被他的哪一面给迷住了呢?温祚觉得,比起耍酷的郑奕贤,眼前这个大笑着的郑奕贤要好看得多。
“我的意思呢,就是能不能像我上回说的那样,大家一起做好朋友?我和你,还有南珠。”
温祚好不容易说出了口。不知道这算不算最好的办法,特别是对南珠来说。
“那样的话我会很累的,在那些人面前我得一直装酷。虽然在你面前,我从一开始就是个喷鼻血的包。”
“什么?哈哈哈……你还挺搞笑的呢。真像个变色龙。”
郑奕贤有率真的一面,也有幽默的一面。
“你别误会了,谁说你装酷的样子很帅了?不了解你的时候可能会那么认为,不过真正吸引对方的,难道不是自己率真的模样吗?就像你刚才笑的时候那样。”
温祚挠了挠头。不知为何,她有些害羞。南珠要不是得回家看孩子,现在就能和他们一起聊天了。不过那样的话,也就看不见郑奕贤无拘无束的样子了。三人一会面,郑奕贤肯定会为了耍帅而浑身紧绷,而南珠肯定会装模作样地扮淑女,如坠五里雾中,一问三不知。还好没告诉南珠,不然就看不见郑奕贤的另一面了。
温祚回过头看了看,郑奕贤横穿广场的脚步看起来很轻快。郑奕贤也回头了。温祚朝他挥了挥手,郑奕贤也抬起了手。清爽的秋风拂面而来。
温祚目前还不能自如地和慧智开口聊天。比起在现实里见面,慧智还是觉得网上聊天要更舒服一些。之前一直躲在幕布后面,如今要她走出去现出真身,多少还是有些恐惧和认生的。今天俩人的目光相遇了好几次,却都没轻易开口。多半是因为温祚旁边有南珠,这才让慧智有所顾忌。
吃完午饭后,回到教室的温祚朝慧智的座位走去。慧智还没回来,只有她的耳机看守着主人的座位。耳机里依旧充斥着温祚听不懂的嘶吼与电吉他的狂音。
“这是金属乐队的歌。”
慧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
“嗯?那是乐队的名字吗?”
温祚与慧智走出教室,两人一起去了盲人梦呓。
“前段时间他们来韩国演出了,在现场听的效果确实和听专辑不一样。暴风一般席卷而来的那股狂烈又亢奋的感觉被完好地展现了出来,仿佛一头自由的野兽。重金属能让我放松下来,就好像回到了最初,就是那种不附带任何东西,没有任何包装的原始状态。只有在那种氛围里,我的心才终于能一边冒着热气,一边奋力跳动。”
“哇,是吗?虽然我不懂摇滚,但你形容得真好,一下子就把我给吸引住了!”
“真的吗?”
慧智莞尔一笑,这还是温祚头一回见她笑。
“我是因为艾薇儿才开始喜欢上摇滚的。第一次听见Nobody's Home的时候,我的心跳都要停止了,因为那首歌简直就是我心境的真实写照。高一那年,我的成绩有些退步,爸爸妈妈把我逼得很紧。有次我从家里出来,坐上了公交,车上响起了这首歌,可能那时正好是音乐电台开播的时间吧。我简直和歌里诉说的主人公一模一样。以前回家后,即便家人都待在各个房间里,但还是有种空无一人的感觉。当时天渐渐黑了,秋雨开始一滴接一滴地落在车窗玻璃上。”
慧智好似仍置身于一年前的那一天,她眼神落寞地望着天空。她说,那天雨水的气味好像渗进了鼻子里。看起来要落一场秋雨了,天空阴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