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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者:莫言 当前章节:15434 字 更新时间:2026-7-2 09:34

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

阅读的意义是什么

早上翻了一下《北京青年报》,有整整一版关于阅读的照片。其中有一个云南某地少数民族的老太太在她的庭院里阅读,老太太坐在矮凳上,旁边有两只鸡在啄食;还有一群戴红领巾的孩子在台阶上阅读,很像是三联书店里的情景;还有一个年轻人躺在路边的长椅上阅读;还有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阅读。这仅仅是日常阅读生活中的几个场景。在我们的生活中,实际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阅读方式。

《三字经》也曾经给我们列举了很多古人阅读的榜样:有的人把邻居家的墙壁凿一个洞,偷光阅读;有的人趴在雪地上借着雪的光阅读;有的人骑在牛背上,把书挂在牛角上阅读;有的人捉了很多萤火虫用布包起来,借萤火虫的光阅读。但后来证明很多方式都是不可行的,有人捉了数百个萤火虫包起来,发现这集中起来的光不足以照亮书上的字。我趴在雪上看过书,书上一片模糊。而把书挂在牛角上阅读更是不可行,那还不如骑在牛背上捧着书阅读。只有把邻居的墙壁凿开一个洞借光阅读比较可行。《三字经》上这样说,是告诉我们不要怕艰难,只要有可能就要尽量读书,然后通过读书改变命运。

当今的阅读,其实也不仅仅是指捧着一本书读。我们上网浏览是阅读,去观察社会、欣赏自然风光也是一种阅读。阅读跟我们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写作的人更离不开阅读。

中央电视台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主办的一个节目叫《书香中国》,我与一位东北作家和一位江南作家被邀请参加了这个节目。主持人在向观众介绍我们的时候说:“请三位读者上场。”我被人家称为作者称习惯了,一时还反应不过来。上去之后我才意识到说我们是读者很准确,因为我们的写作是从阅读开始的。我们在阅读别人的书籍的过程中萌发了写作的兴趣,然后才开始了写作;我们在阅读别人的书籍的过程中得到了知识,提高了写作技巧。节目要求我们每个人举出一段自己印象最深刻的文字,然后当众阅读。我选的是《儒林外史》第一章 里描写画家王冕给人家放牛学画画的一段文字,一场暴雨过后池塘里的荷花和天上的云霞的描写。我为什么选这一段呢?因为这段对大自然的描写,有非常强烈的画面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且和童年阅读有关。骑在牛背上阅读确实是很美的回忆,我们这种农村孩子大多有这种体验。东北作家选择的是她故乡的一个女作家——萧红的《呼兰河传》里面一段关于天上的云彩描写,这在过去的小学课本里叫《火烧云》。江南作家选的是海明威的中篇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里面的一段,在海拔数千米的雪山之巅上有一只冻僵了的豹子的尸体。这肯定是一个象征。豹子为什么要爬到这么高的雪山上去,它去上面找什么?那上面并没有食物。所以我想那豹子实际上是在行走,豹子实际上是要到一个高的精神境界寻找一种精神追求。这乞力马扎罗山上被冻死的豹子,也是我们人类追求更高境界的一个象征。

关于阅读的话题,是说不尽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一句老话。用现代化的方式行走,十万里都不算困难,去一趟南极就是几万里,但是读一万卷书确实是非常不容易。就算一天读一本书,一年读三百六十五本,读一万卷书差不多要三十年,而我们从有阅读能力到失去阅读能力的时间,也就五十年左右。谁能一天读一本书呢?谁能每天都读书呢?但是阅读确实是我们人类一项重要的活动。我们的社会能够进步,人类能够发展,生活能更美好,离开了这项行为是不可能的。在我们的财力、物力和时间允许的前提下,睁开我们的双眼多读一点儿。等将来我们看不动了的时候,躺在床上回忆我们看过的书,也是一种幸福。

(2011年4月23日)

童年读书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什么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那是邻村一个石匠家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女儿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所以前几年在电视上看了连续剧《封神榜》,替古人不平,如此名著,竟被糟蹋得不成模样。其实这种作品,是不能弄成影视的,非要弄,我想只能弄成动画片,像《大闹天宫》《唐老鸭和米老鼠》那样。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儒林外史》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儿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的,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忍。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儿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绝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几天后,他将《三家巷》扔给我,说:“赶快还了去,这书流氓极了!”我当然不会听他的。

我怀着甜蜜的忧伤读《三家巷》,为书里那些小儿女的纯真爱情而痴迷陶醉。旧广州的水汽、市声扑面而来,在耳际、鼻畔缭绕。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在眼前。当我读到区桃在沙面游行被流弹打死时,趴在麦秸草上低声抽泣起来。我心中那个难过,那种悲痛,难以用语言形容。那时我大概九岁吧?六岁上学,念到三年级的时候。看完《三家巷》,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心里怅然若失,无心听课,眼前老是晃动着美丽少女区桃的影子,手不由己地在语文课本的空白处,写满了区桃。班里的干部发现了,当众羞辱我,骂我是流氓,并且向班主任老师告发,老师只是笑了笑,一句话也没说。几十年后,我第一次到广州,串遍大街小巷想找区桃,可到头来连个胡杏都没碰到。我问广州的朋友,区桃哪里去了?朋友说:“区桃们白天睡觉,夜里才出来活动。”

读罢《三家巷》不久,我从一个很赏识我的老师那里借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晚上,母亲在灶前忙饭,一盏小油灯挂在门框上,被腾腾的烟雾缭绕着。我个头矮,只能站在门槛上就着如豆的灯光看书。我沉浸在书里,头发被灯火烧焦也不知道。保尔和冬妮娅,肮脏的烧锅炉小工与穿着水兵服的林务官的女儿的迷人的初恋,实在是让我梦绕魂牵,跟得了相思病差不多。多少年过去了,那些当年活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保尔在水边钓鱼,冬妮娅坐在水边树杈上读书……哎,哎,咬钩了,咬钩了……鱼并没咬钩。冬妮娅为什么要逗这个衣衫褴褛、头发蓬乱、浑身煤灰的穷小子呢?冬妮娅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保尔发了怒,冬妮娅向保尔道歉。然后保尔继续钓鱼,冬妮娅继续读书。她读的什么书?是托尔斯泰还是屠格涅夫?她垂着光滑的小腿在树杈上读书,那条乌黑粗大的发辫,那双湛蓝清澈的眼睛……保尔这时还有心钓鱼吗?如果是我,肯定没心钓鱼了。从冬妮娅向保尔真诚道歉那一刻起,童年的小门关闭,青春的大门猛然敞开了,一个美丽的、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开始了。我想,如果冬妮娅不向保尔道歉呢?如果冬妮娅摆出贵族小姐的架子痛骂穷小子呢?那《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没有了。一个高贵的人并不意识到自己的高贵才是真正的高贵,一个高贵的人能因自己的过失向比自己低贱的人道歉是多么可贵。我与保尔一样,也是在冬妮娅道歉那一刻爱上了她。说爱还早了点儿,但起码是心中充满了对她的好感,阶级的壁垒在悄然地瓦解。接下来就是保尔和冬妮娅赛跑,因为恋爱忘了烧锅炉;劳动纪律总是与恋爱有矛盾,古今中外都一样。美丽的贵族小姐在前面跑,锅炉小工在后边追……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冬妮娅青春焕发的身体有意无意地靠在保尔的胸膛上……看到这里,幸福的热泪从高密东北乡的傻小子眼里流了下来。接下来,保尔剪头发,买衬衣,到冬妮娅家做客……我是三十多年前读的这本书,之后再没翻过,但一切都在眼前,连一个细节都没忘记。我当兵后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但失望得很,电影中的冬妮娅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冬妮娅。保尔和冬妮娅最终还是分道扬镳,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各奔了前程。当年读到这里时,我心里那种滋味难以说清。我想如果我是保尔……但可惜我不是保尔……我不是保尔也忘不了临别前那无比温馨甜蜜的一夜……冬妮娅家那条凶猛的大狗,狗毛温暖,冬妮娅温馨如饴……冬妮娅的母亲多么慈爱啊,散发着牛奶和面包的香气……后来在筑路工地上相见,但昔日的恋人之间竖起了黑暗的墙,阶级和阶级斗争,多么可怕。但也不能说保尔不对,冬妮娅即使嫁给了保尔,也注定不会幸福,因为这两个人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保尔后来又跟那个共青团干部丽达恋爱,这是革命时期的爱情,尽管也有感人之处,但比起与冬妮娅的初恋,缺少了那种缠绵悱恻的情调。最后,倒霉透顶的保尔与那个苍白的达雅结了婚。这桩婚事连一点点浪漫情调也没有。看到此处,保尔的形象在我童年的心目中就暗淡了。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文化大革命”就爆发了,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

(1996年)

福克纳大叔,你好吗

前几天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我曾经说过,一个作家读另一个作家的书,实际上是一次对话,甚至是一次恋爱,如果谈得成功,很可能成为终身伴侣,如果话不投机,大家就各奔前程。今天,我就具体地谈谈我与世界各地的作家们对话,也可以说是恋爱的过程。在我的心目中,一个好的作家是长生不死的,他的肉体当然也与常人一样迟早要化为泥土,但他的精神却会因为他的作品的流传而永垂不朽。在今天这种纸醉金迷的社会里,说这样的话显然是不合时宜——因为比读书有趣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但为了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继续创作,我还是要这样说。

几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牧牛羊的顽童时,就开始了阅读生涯。那时候在我们那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书籍是十分罕见的奢侈品。在我们高密东北乡那十几个村子里,谁家有本什么样的书我基本上都知道。为了得到阅读这些书的权利,我经常去给有书的人家干活。我们邻村一个石匠家里有一套带插图的《封神演义》,这套书好像是在讲述三千年前的中国历史,但实际上讲述的是许多超人的故事。譬如说一个人的眼睛被人挖去了,就从他的眼窝里长出了两只手,手里又长出两只眼,这两只眼能看到地下三尺的东西;还有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脑袋脱离脖子在空中唱歌,他的敌人变成了一只老鹰,将他的脑袋反着安装在他的脖子上,结果这个人往前跑时,实际上是在后退,而他往后跑时,实际上是在前进。这样的书对我这样的整天沉浸在幻想中的儿童,具有难以抵御的吸引力。为了阅读这套书,我给石匠家里拉磨磨面,磨一上午面,可以阅读这套书两个小时,而且必须在他家的磨道里读。

总之,在我的童年时代,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把我们周围那十几个村子里的书都读完了。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不但阅读的速度惊人,而且几乎是过目不忘。至于把读书看成是与作者的交流,在当时是谈不上的。当时是纯粹地为了看故事,而且非常地投入,经常因为书中的人物而痛哭流涕,也经常爱上书中那些可爱的女性。

我把周围村子里的十几本书读完之后,十几年里,几乎再没读过书。我以为世界上的书就是这十几本,把它们读完了,就等于把天下的书读完了。这一段时间我在农村劳动,与牛羊打交道的机会比与人打交道的机会多,我在学校里学会的那些字也几乎忘光了。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幻想,希望能成为一个作家,过上幸福的生活。前几天在斯坦福演讲时,我曾经说是因为想过上一天三次吃饺子那样的幸福日子才发奋写作,其实,鼓舞我写作的,除了饺子之外,还有许多的原因,这些原因里,当了作家就有了读书的机会是最重要的。

我大量地阅读是在大学的文学系读书的时候,那时我已经写了不少小说。我第一次进学校的图书馆时大吃一惊,我做梦也没想到,世界上已经有这么多人写了这么多书。但这时我已经过了读书的年龄,我发现我已经不能耐着心把一本书从头读到尾,我感到书中那些故事都没有超出我的想象力。我把一本书翻过十几页就把作者看穿了。我承认许多作家都很优秀,但我跟他们之间共同的语言不多,他们的书对我用处不大,读他们的书就像我跟一个客人彬彬有礼地客套,这种情况直到我读到福克纳为止。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84年的12月里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我从同学那里借到了一本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我端详着印在扉页上穿着西服、扎着领带、叼着烟斗的那个老头,心中不以为意。然后我就开始阅读由中国的一个著名翻译家写的那篇漫长的序文,我一边读一边欢喜,对这个美国老头许多不合时宜的行为我感到十分理解,并且感到很亲切。譬如他从小不认真读书,譬如他喜欢胡言乱语,譬如他喜欢撒谎,他连战场都没上过,却大言不惭地对人说自己驾驶着飞机与敌人在天上大战,他还说他的脑袋里留下一块巨大的弹片,而且因为脑子里有弹片,才导致了他烦琐而晦涩的语言风格。他去领诺贝尔奖奖金,竟然醉得连金质奖章都扔到垃圾桶里;肯尼迪总统请他到白宫去赴宴,他竟然说为了吃一次饭跑到白宫去不值得。他从来不以作家自居,而是以农民自居,尤其是他创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更让我心驰神往。我感到福克纳像我的故乡那些老农一样,在用不耐烦的口吻教我如何给马驹子套上笼头。

接下来我就开始读他的书,许多人都认为他的书晦涩难懂,但我却读得十分轻松。我觉得他的书就像我的故乡那些脾气古怪的老农的絮絮叨叨一样亲切,我不在乎他对我讲了什么故事,因为我编造故事的才能绝不在他之下,我欣赏的是他那种讲述故事的语气和态度。他旁若无人,只顾讲自己的,就像当年我在故乡的草地上放牛时一个人对着牛和天上的鸟自言自语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还在按照我们的小说教程上的方法来写小说,这样的写作是真正的苦行。我感到自己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按照我们教材上讲的,如果感到没有东西可写时,就应该下去深入生活。读了福克纳之后,我感到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地胡说八道,原来农村里发生的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写成小说。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尤其让我明白了,一个作家,不但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故事,而且可以虚构地理。于是我就把他的书扔到了一边,拿起笔来写自己的小说了。受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启示,我大着胆子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写到了稿纸上。他的约克纳帕塔法县是完全的虚构,我的高密东北乡则是实有其地。我也下决心要写我的故乡那块像邮票那样大的地方。这简直就像打开了一道记忆的闸门,童年的生活全被激活了。我想起了当年我躺在草地上对着牛、对着云、对着树、对着鸟儿说过的话,然后我就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写到我的小说里。从此后,我再也不必为找不到要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我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身后大声喊叫。

后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上,我认识了一个美国大学的教授,他就在离福克纳的家乡不远的一所大学教书。他和他们的校长邀请我到他们学校去访问,我没有去成,他就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的相册,那里边,有很多珍贵的照片。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衣服、破靴子站在一个马棚前的照片,他的这副形象一下子就把我送回了我的高密东北乡,他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父亲和许多的老乡亲。这时,福克纳作为一个伟大作家的形象在我的心中已经彻底地瓦解了,我感到我跟他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距离,我感到我们是一对心心相印、无话不谈的忘年之交。我们在一起谈论天气、庄稼、牲畜,我们在一起抽烟喝酒,我还听到他对我骂美国的评论家,听到他讽刺海明威。他还让我摸了他脑袋上那块伤疤,他说这个疤其实是让一匹花斑马咬的,但对那些傻瓜必须说是让德国的飞机炸的,然后他就得意地哈哈大笑,他的脸上布满顽童般的恶作剧的笑容。他还教导我,一个作家应该避开繁华的城市,到自己的家乡定居,就像一棵树必须把根扎在土地上一样。我很想按照他的教导去做,但我的家乡经常停电,水又苦又涩,冬天又没有取暖的设备,我害怕艰苦,所以至今没有回去。

我必须坦率地承认,至今我也没把福克纳那本《喧哗与骚动》读完,但我把那本美国教授送我的福克纳相册放在我的案头上,每当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时,就与他交谈一次。我承认他是我的导师,但我也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他说:“嘿,老头子,我也有超过你的地方!”我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讥讽的笑容,然后他就对我说:“说说看,你在哪些地方超过了我?”我说:“你的那个约克纳帕塔法县始终是一个县,而我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就把我的高密东北乡变成了一个非常现代的城市。在我的新作《丰乳肥臀》里,我让高密东北乡盖起了许多高楼大厦,还增添了许多现代化的娱乐设施。另外我的胆子也比你大,你写的只是你那块地方上的事情,而我敢于把发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改头换面拿到我的高密东北乡,好像那些事情真的在那里发生过。我的真实的高密东北乡根本就没有山,但我硬给它挪来了一座山;那里也没有沙漠,我硬给它创造了一片沙漠;那里也没有沼泽,我给它弄来了一片沼泽;还有森林、湖泊、狮子、老虎……都是我给它编造出来的。近年来不断地有一些外国学生和翻译家到高密东北乡去看我在小说中描写过的那些东西,他们到了那里一看,全都大失所望,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荒凉的平原和平原上的一些毫无特色的村子。”福克纳打断我的话,冷冷地对我说:“后起的强盗总是比前辈的强盗更大胆!”

我的高密东北乡是我开创的一个文学的共和国,我就是这个王国的国王。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时,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当然,有一些大胆的强盗也造我的反,而我也必须向他们投降。我的高密东北乡系列小说出笼后,也有一些当地人对我提出抗议,他们骂我是一个背叛家乡的人,为此,我不得不多次地写文章解释,我对他们说:“高密东北乡是一个文学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地理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一个开放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封闭的概念,高密东北乡是在我童年经验的基础上想象出来的一个文学的幻境;我努力地要使它成为中国的缩影,我努力地想使那里的痛苦和欢乐与全人类的痛苦和欢乐保持一致,我努力地想使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能够打动各个国家的读者,这将是我终生的奋斗目标。”

现在,我终于踏上了我的导师福克纳大叔的国土,我希望能在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他的背影,我认识他那身破衣服,认识他那只大烟斗,我熟悉他身上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烟草的气味,我熟悉他那醉汉般的摇摇晃晃的步伐。如果发现了他,我就会在他的背后大喊一声:“福克纳大叔,我来了!”

(2000年3月)

漫谈斯特林堡

我在网上和报纸上多次看到,瑞典王国驻中国大使雍博瑞先生说:“斯特林堡是瑞典的鲁迅。”这个比喻,非常具有说服力,这让那些即便对斯特林堡的作品不甚了解的人,也会清楚地知道斯特林堡在瑞典的文学地位和他在世界文学大格局中的地位。

我不是鲁迅研究专家,也不是斯特林堡研究专家,但我在多年之前,就感觉到这两个作家有一种遥相呼应的关系。鲁迅和斯特林堡,不仅仅是在中国和瑞典的文学地位相当,而且,他们二人的精神是相通的。

据鲁迅日记记载,他在1927年10月里,购买了斯特林堡的《一出梦的戏剧》《到大马士革去》《疯人自辩状》《岛的农民》《黑旗》等书。我们不能断定鲁迅的创作是否受过斯特林堡的影响,但鲁迅对斯特林堡的作品非常熟悉,这是可以肯定的。

鲁迅和斯特林堡的作品,都表现出一种不向黑暗势力妥协的顽强的战斗精神。他们都是孤独的战斗者,都是能够深刻地洞察人类灵魂的思想者。他们都有一个骚动不安的灵魂,都是能够发出振聋发聩声音的呐喊者。他们都是旧的艺术形式的挑战者和新的艺术形式的创造者。他们都是对本民族的语言做出了贡献的大师。他们都是真正的现代派、先锋派,都是超越了他们的时代的预言家。他们作品中提出的许多问题,依然是我们现在面临着的问题。他们当年所做的工作,今天依然没有完成。他们的作品,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雍博瑞大使向中国读者介绍斯特林堡时说“斯特林堡是瑞典的鲁迅”,我想,中国驻瑞典的大使向瑞典读者介绍鲁迅时,也可以说“鲁迅是中国的斯特林堡”。

我在20世纪80年代,读过斯特林堡的长篇小说《红房间》,当时的感觉是他的小说比较枯燥,结构上有些类似中国的古典小说《儒林外史》,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过了不久,当我读了他的剧本《父亲》和《朱丽小姐》之后,才感到他的深刻和伟大。回头重读《红房间》,也就读出了一种与传统小说大不一样的、不以故事情节吸引读者而以思辨的精辟紧紧抓住读者的精神力量。

最近,我通读了由我国优秀的翻译家李之义先生翻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五卷本《斯特林堡文集》,被这团“炽烈的火焰”烧灼得很痛很痛;当然,他灼痛的不是我的肉体,而是我的灵魂。

1849年出生的斯特林堡,活到今天已经一百五十六岁。但我在读他的时候,却丝毫没有面对先贤的感觉。我感觉到,他就是一个与我同辈的人。他的痛苦、他的愤怒,都让我联想到自己的痛苦和愤怒,也就是说,他的作品,激起了我的强烈共鸣。

我感觉到他是一个团团旋转、隆隆作响的矛盾的综合体。他不仅仅是一团炽烈的火焰,他还是一条浊浪滚滚的大河。他的灵魂中,有许多对立的东西在摩擦、碰撞、瓦解、组合,犹如滚滚而下的河流中裹挟着泥沙、卵石、杂草、鱼虾、动物的尸体,犹如一个动物园的铁笼里同时关押着狮子、老虎、恶狼和绵羊。而且那些激流时刻都想冲决大河的堤坝,而且那些动物时刻都想冲破铁笼的羁绊,而写作,成了排泄这巨大能量的唯一渠道。所以,他的作品是真正地从灵魂深处发出的呐喊。

我感觉他是一个不但敢于拷问别人的灵魂,同时更敢于拷问自己灵魂的作家。他发出的火焰灼伤了许多人,但灼伤的最严重的还是他自己。我无端地感到斯特林堡是一个身穿黑衣、皮肤漆黑、犹如煤炭、犹如钢铁的人,就像鲁迅的小说《铸剑》里的人物“宴之敖者”。

宴之敖者说:“我的灵魂上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这宴之敖者,正是鲁迅当时心境的写照。我觉得斯特林堡的晚年心境,与鲁迅的晚年心境十分相似:他也是饱受中伤和打击,他也是用“一个都不宽恕”的态度与他的敌人战斗,他也是在憎恨敌人的时候也憎恨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他对自己的憎恶,胜过了鲁迅对自己的憎恶。

斯特林堡经常发出“刽子手比受刑者还要痛苦”的论调,他那些自命为“活体解剖”的作品,与其说是在解剖别人,不如说是在解剖自己。在比较全面地阅读斯特林堡之前,我的那部描写刽子手和酷刑的小说《檀香刑》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他们说我缺少“悲悯精神”,说我“展示残酷”,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批判,因为我感到我很有悲悯精神,因为我感到掩盖残酷才是真正的残酷,但我找不到有力的武器反驳这些批评。

现在,我从斯特林堡这里找到了武器——刽子手比受刑者更痛苦,刽子手为了减缓痛苦而不得不为自己寻找精神解脱的方法。斯特林堡在他的晚年,经常梦到自己被放在乌普萨拉大学医学院的解剖台上被人解剖,这正是他勇于自我批判的一个象征吧。

我觉得他是一个从自我出发、以个人经验为创作源泉的作家。由于他的天性中有许多病态的东西,由于他个人的生活极其曲折复杂,所以他的创作资源就极其丰富,他的个人经验里就天然地包含着巨大的艺术能量。由于他的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纠缠在一起,由于他个人的矛盾和痛苦恰好与时代的矛盾和痛苦吻合,所以,他的那些即便是带有浓厚的自传色彩的作品,也就突破了个人经验的狭小圈子而获得了普遍的社会意义。他发自灵魂深处的呐喊,也就成了人民的呐喊和为人民的呐喊。

我觉得斯特林堡是一个习惯于白日做梦的作家。他大概经常把梦境和现实混淆起来,经常把作品中的人物和他自己混淆起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仿佛是在睡梦中走路,想象似乎和生活合而为一。”

因此,他把自传写成了小说,而把小说和戏剧写成了自传。他的有些作品是模仿了自己的生活,而他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模仿自己的作品。确实有许多人给他制造了痛苦,但我觉得,他自己给自己制造的痛苦,比所有的人给他制造的痛苦都要深重。这样的人,如果不当作家,那确实会很麻烦。

许多没有读过斯特林堡作品的人,也知道他是一个憎恨女性的人。我读完他的文集后,深深地感到这是一个错误的结论。我觉得他是一个极其热爱、极其崇拜、极其依赖女性的人。我看了他写给女人的情书——我的天哪——他果然是瑞典词汇量最大的作家,天下的甜言蜜语似乎都被他说尽了。他的那些信洋溢着灼热的真实感情,绝不是为了让女人上钩的花言巧语。我想无论多么高贵、冷漠的女人,碰上斯特林堡这样的追求者,大概最终也会举手投降。

他也确实用最恶毒的语言辱骂过他曾经用最美好的语言歌颂过的女人,但我认为这不能成为他憎恨女性的证据,就像我们不能根据一个人对食物的咒骂做出这是一个憎恨食物的人的结论一样。一个美食家,也必定是一个对食物最挑剔的人。

我觉得他是一个极端的理想主义者,他希望女性完美无缺,但平凡庸俗的婚姻生活中的女人,总不如恋爱中的女人可爱。恋爱中的斯特林堡爱情激荡,婚姻中的斯特林堡丧心病狂。我想,如果斯特林堡不结婚,只恋爱,那么,他的小说和戏剧中的女人,就会是另外的模样。那样,他就不会背上憎恶女性的恶名,而很可能会成为热爱女性的榜样。

我还觉得,斯特林堡最伟大的一部作品,就是他的全部生活。他的爱情、他的婚姻、他的奋斗、他的抗争、他的荣耀、他的耻辱、他的写作、他的研究、他的短暂富贵、他的颠沛流离、他的拥趸万千、他的众叛亲离……这一切,构成了一部交响乐般的伟大作品。这既是一出“梦的戏剧”,也是一部“鬼魂奏鸣曲”,更是一个丰富得无与伦比的灵魂的历史。

中国的著名诗人臧克家先生在纪念鲁迅时曾经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样的颂诗,斯特林堡也当之无愧。

斯特林堡和鲁迅虽然都死了,但却是永远活着的人,他们永远活在自己的作品里,使一代代的读者,感到他们是自己的同代人。

(2005年10月19日)

独特的声音

让一个拥有二十年文学阅读经验的人选出他喜欢的十个短篇小说,是一项轻松愉快的工作;但让他讲出选了这十篇小说的理由,却既不轻松也不愉快,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

我想一个好的短篇小说,应该是一个作家成熟后的产物。阅读这样一个短篇小说,可以感受到这个作家的独特性。就像通过一个细小的锁孔可以看到整个的房间,就像提取一只绵羊身体上的细胞,可以克隆出一只绵羊。我想一个作家的成熟,应该是指一个作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而所谓的风格,应该是一个作家具有了自己独特的、不混淆于他人的叙述腔调。这个独特的腔调,并不仅仅指语言,而是指他习惯选择的故事类型、他处理这个故事的方式、他叙述这个故事时运用的形式等全部因素所营造出的那样一种独特的氛围。这种氛围或者像烟熏火燎的小酒馆,或者像烛光闪烁的咖啡屋,或者像吵吵嚷嚷的四川茶馆,或者像音乐缭绕的五星级饭店,或者像一条高速公路,像一个马车店,像一艘江轮,像一个候车室,像一个桑拿浴室……总之是应该与众不同。即便让两个成熟作家讲述同一个故事,营造出的氛围也绝不会相同。而我认为所谓作家的成熟,不是说他从此之后就无变化,也不是指他已经发表了很多的作品。有的人一开始就成熟了,有的人则像老酒一样渐渐成熟,有的人则永远也不会成熟,哪怕他写了一千本书。

关于小说创作的理论,对大多数读者和作者来说,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任何关于小说创作的理论都是片面的,它更多的是理论的自我满足。作家的自我立论更是情绪化的产物,往往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但小说的确存在着好坏之分,这是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的事实。所以我的选择也基本上是建立在感受的基础上,我能谈的也就是回忆当初阅读这些作品时的感受。

第一次从家兄的语文课本上读到鲁迅的《铸剑》时,我还是一个比较纯洁的少年。读完了这篇小说,我感到浑身发冷,心里满是惊悚。那犹如一块冷铁的黑衣人宴之敖者、身穿青衣的眉间尺、下巴上撅着一撮花白胡子的国王,还有那个蒸汽缭绕灼热逼人的金鼎、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那三颗在金鼎的沸水里唱歌跳舞追逐啄咬的人头,都在我的脑海里活灵活现。我在桥梁工地上给铁匠师傅拉风箱当学徒时,看到钢铁在炉火中由红变白、由白变青,就联想到那柄纯青透明的宝剑。后来我到公社屠宰组里当过小伙计,看到汤锅里翻滚着的猪头,就联想到了那三颗追逐啄咬的人头。一旦进入了这种联想,我就感到现实生活离我很远,我在我想象出的黑衣人的歌唱声中忘乎所以,我经常不由自主地大声歌唱: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前面是鲁迅的原文;后边是我的创造——呜哩哇啦嘻哩吗呼。我的这种歌唱大人们理解不了,但孩子们理解得很好,他们跟着我一块儿歌唱。在满天星斗的深夜里,村子里的某个角落里突然响起一声长调,宛若狼嚎,然后就此伏彼起,犹如一石激起千重浪。长大之后,重读过多少次《铸剑》已经记不清了,但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地我将黑衣人与鲁迅混为一体,而我从小就将自己幻想成身穿青衣的眉间尺。我知道我成不了眉间尺,因为我是个怕死的懦夫,不可能像眉间尺那样因为黑衣人的一言之诺就将自己的脑袋砍下来。如果有条件,我倒很容易成为那个腐化堕落的国王。

显克微奇的《灯塔看守人》是我在某训练大队担任政治教员时读到的,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写小说,已经不满足于读一个故事,而是要学习人家的“语言”。本篇中关于大海的描写我熟读到能够背诵的程度,而且在我早期的几篇“军旅小说”中大段地摹写过。接受了我稿子的编辑,误以为我在海岛上当过兵或者是一个渔家儿郎。当然我没有笨到照抄的程度,我通过阅读这篇小说认识到,应该把海洋当成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写,然后又翻阅了大量的有关海洋的书籍,就坐在山沟里写起了海洋小说。我把台风写得活灵活现,术语运用熟练,把外行唬得一愣一愣的。后来我读了显克微奇的长篇《十字军骑士》,感觉到就像遇到多年前的密友一样亲切,因为他的近乎顽固的宗教感情和他的爱国激情是一以贯之的,在长篇里,在短篇里。这个短篇的创作时间距今已有一百多年,如今读起来,依然感觉不到它的过时。这是一个精心构思的故事,充满了浪漫精神,仔细推敲起来,能够感觉到小说中心情节的虚假,但浪漫主义总是偏爱戏剧性的情节。

胡里奥·科塔萨尔的《南方高速公路》与我的早期小说《售棉大路》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我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外国文学》月刊上读到了它。刊物是一个学员订的,我利用暂时负责收发报刊的便利,截留下来,先睹为快。那时还没有复印机,我用了三个通宵,将它抄在一个硬皮本上。在此之前,我阅读的大多是古典作家,这个拉美大陆上颇有代表性的作家的充溢着现代精神的力作,使我受到了巨大的冲击。阅读它时,我的心情激动不安,第一次感觉到叙述的激情和语言的惯性,接下来我就模拟着它的腔调写了《售棉大路》。这次模仿,在我的创作道路上意义重大,它使我明白了,找到叙述的腔调,就像乐师演奏前的定弦一样重要,腔调找到之后,小说就是流出来的,找不到腔调,小说只能是挤出来的。

乔伊斯的《死者》是经典名篇,如果没有那么多的文章极力推崇,我可能永远也不会读完它。这部小说并不难读,但他精雕细琢的那些发生在客厅舞厅里的琐事,实在是令人心烦。读到临近终篇、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走出姨妈家的客厅来到散发着冰冷芳香的大街上时,伟大的乔伊斯才让人物的内心彻底地向读者开放,犹如微暗的火终于燃成了明亮的火,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绽开了全部的花瓣。但这两颗狂乱的、光芒四射的心很快就冷却了,就像火焰渐渐熄灭,就像花朵渐渐凋零。最后,男主人公将自己的灵魂埋葬了,就像“这些死者一度在这儿养育、生活过的世界,正在溶解和化为乌有”。如果是一个别样的作家,或者说除了乔伊斯之外的其他作家,小说到此就该结束了,但乔伊斯不在这里结束,他让“整个爱尔兰都在落雪”来结束这篇小说,他让雪“落在阴郁的中部平原的每一片地方上,落在光秃秃的小山上,轻轻地落进艾伦沼泽,再往西,又轻轻落进香农河那黑沉沉的、奔腾澎湃的浪潮中。它也落在山坡上那片安葬着迈克尔·富里的孤独的教堂墓地的每一块儿泥土上。它纷纷飘落,厚厚地积压在歪歪斜斜的十字架上和墓石上,落在一扇扇小墓门的尖顶上,落在荒芜的荆棘丛中”。这是小说历史上最为著名的结尾之一,含蓄、隐晦、多义,历来被评家乐道,也为诸多作家模仿,但很少有人敢用这种方式来结尾,但即便是放在中间,也一眼就能看出。我曾经试图用他的调子写作,但总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读劳伦斯的《普鲁士军官》时,我正在军艺文学系学习,当时流行写“感觉”,同学们之间,夸奖一个人小说写得好,就说他有“感觉”,批评一个人的小说不好,就说他没有“感觉”。此时我的《透明的红萝卜》《爆炸》等小说已经发表,我被认为是有“感觉”的,为此我沾沾自喜,甚至有点儿不知天高地厚,但当我读了《普鲁士军官》后,才知道什么叫作有“感觉”,比较劳伦斯,我的“感觉”实在是太迟钝了。我们所说的“感觉”,其实就是指作家让他的小说中的人物,用全部的感官包括所谓的“第六感”,去感知他自己的身体、内心以及外部的世界。在这方面,劳伦斯的《普鲁士军官》为我们树立了一个精美的样板。

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文坛,马尔克斯毫无疑问是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他的《巨翅老人》,鲜明地体现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把看来不真实的东西写得十分逼真,把看来不可能的东西写得完全可能。这篇小说容易让人想到卡夫卡的《变形记》,但我认为它更像一个童话。马尔克斯的师傅应该是安徒生,他是用讲故事给孩子听的口吻讲述了这个离奇的故事。

福克纳是许多作家的老师,当然也是我的老师。他肯定不喜欢招收一个我这样的学生,但作家拜师不需磕头,也不需老师同意。福克纳的这篇《公道》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并不是最有名的,我之所以喜欢它并要向读者推荐,是因为这篇小说的结构。福克纳的长篇和中篇大都有一个精巧的结构,但他的短篇不太讲究结构,《公道》是个例外。《献给爱米莉的玫瑰花》当然也不错,但我认为不如《公道》巧妙。他用一个孩子的口气讲述了孩子听爷爷庄院的用人山姆·法泽斯孩童时代从他的父亲的朋友赫尔曼·巴斯克特那里听来的关于他的父亲和他的母亲等人的故事,所谓的小说结构的“套盒术”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结构是福克纳历史观的产物。小说中关于爸爸与黑人斗鸡、与黑人比赛跳高的情节富有喜剧性而又深刻无比,就像刻画人物性格的雕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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