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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她自己都脸盲了,干脆说:“过过过。”

作者:马拓 当前章节:14953 字 更新时间:2026-7-1 18:46

看得出来,她有点儿焦虑。

端端说距离演出的时间不多了,她还没有初演给社长看呢,也不知道这个节目能不能登台。

她男神明年就毕业了,而且他大四基本是不在学校的。要表白就得趁现在,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儿了。

我说:“你直接去跟他说呀,费这么大劲演一个这个,既不实际又不靠谱,而且含含糊糊不疼不痒,他吃这套吗?”

她说:“哎呀,不行啦,喜欢他的女孩子那么多,如果直说就体现不出来美感和我自己的优势了。那还不如不说!”

然后她很同情地看着我:“被很多人表白过的感觉你不会懂,那是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感觉。”

看我没话,她又抱歉地拍拍我:“其实我也不懂,但是他懂,我也是揣摩很久才知道的。”

其实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是隐隐感觉,所谓的暧昧都是出于自我保护。在成功率很低的情况下,只能打造一种看破不说破的意境。

何况端端想打造的大奔儿头意境还有点儿雷人。

后来端端情绪有点儿不稳定,有那么两回和她一起蹲守的时候,她开始抱怨我对她的事儿不上心,又或者是说她想去重新做一个大奔儿头,不想再继续这样守株待兔了。

说实话,我也有点儿烦,这叫什么事儿啊?虽然以往也陪事主这样找过逃跑的涉事者,但那毕竟是实打实的治安案件哪。她这算啥?砸人者求助警察苦寻砸人凶器?也许对方发现她袋子里的那个大奔儿头帽子,以为是个脏衣篓子或者剩饭罩子,早就物尽其用了。

后来我也就懒得搭理端端。我觉得这个人心态还是有问题,不通透,而且有点儿矫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你就想想,费劲巴拉、形象尽毁地演出一个那玩意儿的人,是不是有点儿妄想倾向?

那年年底端端基本就不再去我们地铁站找那个人了。这基本上符合我在我们辖区经历的真人真事儿的规律,都有着动人或者惊人的开头,然后慢慢地消磨,最后不了了之。我猜,她一定是自己做了另一个帽子,或者干脆是初演在社长那里没有过,放弃了那场演出。

我真是替她松口气。

不过有天晚上我忽然接到了她的电话。她跟我说她还是想找,她不想放弃。她问我有没有其他办法,比如技术定位、人脸追踪什么的。

我很事务性地告诉她:“没有。”

我还很事务性地告诉她:“我现在是非上班时间。”

我觉得可能是我最后的冷漠让端端彻底清醒了,她之后一段时间就没再联系过我。

过年的时候,家里准备养两条金鱼充充景,去了花鸟鱼虫市场,我特意去看了看罗汉鱼,我的天,那个奔儿头比我想象的还要大。

鬼使神差地我买了一条。买回来就放在我的电脑桌上。

这条鱼我分不出公母,我对它的唯一感知就是,一旦我坐在桌边,它就会一直看着我。只要我稍微有点儿风吹草动,它就使劲摇晃尾巴,好像终于等来了什么一样。

我也不知道它是喜欢我还是想吃了我。因为它吃东西真的很凶猛,但是吃饱了又回到那种盯着你一眼不离的“迷鱼”状态。

我很喜欢与它互动。

它只能单养,这是它得天独厚的专宠优势。

我有点儿理解端端为什么非要扮演罗汉鱼了。

就算难以触及对方,那也能作为对方唯一的守望。

独角戏也真算是一种幸福哇。

过年时意外收到了端端发来的拜年短信,礼貌地回过去,又聊了两句。

她跟我说之所以不想找那个东西了,是知道男神在元旦时脱单了。

她还跟我道歉,说之前情绪一直不好,是因为男神在脱单时早有迹象,她一直回避,却又避之不及。

我说:“没事儿。封箱演出还演吗?”

她说:“演,和大家伙儿一起演个关于重生或者穿越的故事。”

我说:“这才是动漫社的画风啊。”

她答:“嗯嗯。”

我问:“你演女主或者配角?”

她说:“不是。”

“路人?”

她说也不是。

“那演什么?”

她说主角穿越或者重生时会有很多大表盘从后台冲出来围着主角转,她演其中的一个表盘。

这次我很轻易地听懂了,但愿她别一时冲动把表盘扔到主角身上。

她笑了。

想起她曾经跟我说的原先准备扮演罗汉鱼的独角戏里的一句台词:

“你以为我那么高兴地等着你是为了吃几口鱼食,其实你错了。”

志云大妈

我刚到我们派出所工作时,有个老太太成天在地铁站外卖煮玉米。她推着小推车,上面放着装满蜂窝煤的炉子,炉子上面有口大铝锅,锅里填满了玉米。老太太每每支好摊,就在后面花坛的道牙子上盘腿一坐,大锅上方香雾缭绕,乍一看,还以为是广场上供了尊菩萨。

老太太很鬼,成天霸占着花坛那里的宝地,但一到晚上民警撤勤时,就把小推车堵到出站口去。有一天我们通过监控发现车站口全是小摊贩,跟夜市似的,赶紧过去清理。其他小贩跟我们抱怨:老太太第一个堵着站口的,他们不跟上,货就卖不出去了呀。

我看着老太太,她穿着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棉猴,手里攥着三轮车钥匙,钥匙串上还别了个大葫芦。我管她要身份证,发现她的名字叫“志云”。

在派出所里,我跟她说:“志云大妈,您老这么堵着站口不行啊,回头炉子再把乘客烫了。”

志云大妈揉着葫芦左顾右盼,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小伙子……我能抽根烟吗?”

一副标准的烟酒嗓。志云大妈是烟民。

我赶紧给大妈上烟。

没想到一根烟没能俘获志云大妈的芳心。她每晚还是推着车照堵不误。每次一堵,站口就乱成一锅粥,我们就得出动。自此我们派出所有句口号叫作“防火防盗防志云”。

但其实我是怕志云大妈的。每次我都只是求她劝她遵守秩序,没有处罚过她。

首先因为志云大妈长得有点儿彪悍——四方大脸,浓眉小眼,嘴永远是怒撇着的,好像刚骂过人。而且据站口别的摊贩说,志云大妈是因为在老家婆媳不睦才跑出来的,好多年都不回去了,跟家里人都断了。当时我还说:“唉,她儿媳妇真可以,竟然能把婆婆逼得离家出走。”

“哪儿啊,她是跟自己婆婆不和!”

“……”

说到志云大妈摆摊的地点,那些小贩也都怨声载道。他们说花坛那里在志云来之前是大家先到先得的宝地,但志云来了之后就占山为王,把花坛长期霸占。后来据我观察的确如此,我曾经看到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早上在花坛前摆摊,志云大妈中午来了之后用深沉而不容商量的眼神看了他一眼,竖起大拇指朝身后比画了一下,老头就乖乖地挪了地儿。志云大妈随后在花坛前盘起双腿,掀开锅,深藏功与名地打了个哈欠。

小贩们的话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思考。这老太太现在太牛了呀,成广场上的不安定因素了。现在她和大家相安无事是因为大家怕她,那如果碰到一位横主儿跟她抢地盘,她跟对方打起来了怎么办?对方把她揍了怎么办?她拿蜂窝煤给对方烫了怎么办?误伤了乘客怎么办?

有一天晚上又碰见志云堵着出站口,我态度异常强硬。我说:“跟你说多少次了,不要堵着地铁口,你这个是炉子,容易烫到乘客!”

志云大妈用三角眼斜看着我。我印象很深,那天她还戴了顶粉红色的毛线帽,帽子有点儿脱线,像一坨粉色的假发。造型有点儿搞笑。

“你回头把乘客烫伤了,让你赔钱,你有吗?平时看你岁数大都没处罚过你,别蹬鼻子上脸哪!”

广场外一群小贩盯着我俩,想看看我怎么惩治他们的公敌志云大妈。

我心想只要她乖乖撤出站口,去能卖的地方卖,我就给她一个台阶下。但志云大妈没表态,甚至眼神里还有点儿怨念。

我吓唬她:“那你先跟我回派出所吧,东西也别卖了。”

我话音未落,志云整个人已经趴在了三轮车上,头朝地腚朝天,完全是一个杂技姿势。而且她这一套动作来得悄无声息,等我准备要制止她,她已经跟焊在三轮车上一样雷打不动了。

我叫了她半天,没反应,看样子是要死磕。我灰头土脸地往广场外走,卖花的琼琼跟我说:“死老太太就会这招,谁跟她抢地盘,她也是趴在车上不起来。马警官,你可要雄起呀!”

我气急败坏:“哪儿凉快上哪儿待着去!”

自此以后我和志云结下了梁子,不管是广场上碰到还是派出所碰到,我都是面目冰冷,不多一言。有一回我在我们值班室外面碰见她,好像也是因为堵口摆摊被我同事叫进来反省,她叼着根烟瞪了我一眼,愁云惨雾。头上那顶粉红色的帽子已经脏成树皮色了。

我可不会再给你烟抽了。我心想。

好在过了一阵儿那个地铁站改造,花坛没了,广场出口也变了,客流被引走,小摊小贩挣不到钱也就都去其他地铁站摆摊了。志云也随着大流进行了战略转移,不知道去哪个地铁站破坏生态平衡了。

再见到志云是两年后。那次我从西二旗下地铁办事,吃惊地发现天桥下竟然有个熟悉的身影。是志云!她还是老样子,小三轮大炉子,只是头上帽子变了,变成夏天的凉帽了。老太太还挺知冷知热嘛。

虽然和她相处得不太愉快,但看到仍旧精神矍铄操持旧业的她,我多少还是惊喜的。这时我发现她也看到了我,并且迅速站起身,穿越人流奔我而来。

我有点儿紧张,天知道她要干什么!

她不会还记着仇,要拿通红的蜂窝煤扔我吧?

我越走越快,她却不知从哪儿抄了近路截住我,然后手一伸,是一根煮玉米:“嘿……你吃!”

还是那副烟酒嗓,还是那双总是不服不忿的三角眼。她看上去确实老了两岁,她看着同样老了两岁的我,笑得像个孩子。

我却有点儿想落泪。

风中的孩子

有一天早晨风很大,站务员往我们派出所送来了一个男孩儿。

男孩儿叫小凯,已经上初中了,一张清秀脸,整个人却瘦得像大麦秆子,显得头大身子小。小凯的皮肤也很粗糙,说话声音还有种烟酒嗓的粗重。我看这孩子穿着一身干净的耐克、阿迪,倒不像是走失了或者被拐卖的,最关键的是来到派出所,他竟然跟没事儿人似的一点儿不认生。我们接待室里扔着一个大警车上卸下来的长排座椅,他倒在上面酣然入眠。

“早上也是在站里这么睡,问他哪儿的他也不说,就是一直睡。”

我们把小凯留在乒乓球室,守着他做春秋大梦,听着他磨牙啽呓。这孩子真能睡,不知不觉早高峰都过了,门外面什么吵人的动静都响了一遍,愣是没吵到他分毫。

终于这位“大爷”醒了,眼睛滴溜乱转地看着我们,好像刚蹦出来的石猴。我隆重地给他介绍了这是哪里,小凯起床下地,来回走了两步,说:“嘿!原来还有地铁派出所,看来条件不怎么样,你们辛苦了!”

满满的社会人口吻。但真真切切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张满是稚气的少年脸。

“你家住哪儿啊?”

“嗐,”小凯轻描淡写地道,“我没事儿不在家住。”

好奇怪。我问:“为什么?”

“那又不是我家。”

“……平时你到底在哪儿住?”

“有时候去刷夜,有时候去姐姐家住。嘿嘿。”

后来我弄明白了,这个“姐姐”是他不知从哪儿认的。我说:“不行。说你家的地址,或者你家人的联系方式。”

对于这个要求一开始小凯是拒绝的,但我发动所有脑细胞和他展开对攻,终于套出了他的家庭住址。在我大松一口气准备出门拿车钥匙时,听见后面传来一个懒散的哈欠声,随后道:“费那么大劲干吗,腿长在我身上。”

坐上警车,小凯气定神闲。后排座上,他看着我们辅警,道:“坐后面最好也系安全带。”辅警把安全带系上,他又说:“谢谢。”

窗外的街景迅速倒退,我和小凯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那天上午天高气爽,充满了回忆的色彩。小凯说话还是那么圆滑顺溜,对着窗户外面各种点评,好像比谁都会聊天似的。

“你说这清洁工,啊,起早贪黑累够呛还挣不到钱,怎么不去做点儿小买卖?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你瞅瞅现在玩具店卖的都是什么?擎天柱做得跟武大郎似的,幼稚。”

“骑自行车的都是大爷,不逆行都对不起你,你离他们远一些。”

我问小凯:“你为什么平时不回家住哇?”

小凯这会儿话匣子打开一半,想关也关不上了,于是便跟我讲起他从小到大的光辉事迹。

他从小就贪玩,贪玩到什么程度?就是只要是玩的就都着迷,玩上了就不分白天黑夜。比如从一开始小孩儿之间的做游戏藏猫猫,发展到后来的电脑游戏、打牌或者互联网。对小凯来讲,从来就没有什么节制可言,放学放假只要一玩起来就没有按时回家的概念。再加上他爹妈工作忙,除了给他一把家里的钥匙,下班后赶紧给他预备饭外,也疏忽了对他的约束。好在这孩子在外面玩惯了,有了社会属性,一不吃亏二不惹事,还不会让人太担心。

等到小凯小学毕业,他爸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强制他按点儿回家。但小凯在外面野惯了,上山容易下山难,难以接受这种要求。小凯爸爸管了几次没奏效,经常跟儿子拌嘴,有一次突然歇斯底里地喊:“有种你就别回来了,这是我的家!”

小凯心里高能预警:脾气此刻要上来,否则自己这么多年白混了。

于是他干脆不再回家。他彻底成了一个“社会人”。

他振振有词地跟我说:“和我一块儿玩的那帮人都比我大,还都是成功人士,有的是老板,有的是阔少,那叫什么层次?我们在一块儿撸串、泡吧、开卡丁车,人家也不嫌弃我没钱,反而教我好多道理,我觉得挺知足的。”

他又给我讲了他怎么在哥哥姐姐的帮助下追女孩儿,带着姑娘出入高档场所装阔摆谱最终俘获姑娘芳心的动人往事;又给我讲了怎么帮着大哥铲事,当时凶险无比最终化险为夷的过程;又给我讲了他们平时去的温泉多么高档,在哪儿哪儿做过多么正宗的马杀鸡。但我真的没有兴趣听了。

“我就告诉你,人能活多少岁?及时行乐是真理。我们昨晚上耍了一宿,爽啊!”说到这儿他管我要烟,我没给。

这时我们开到了他家的小区。我提议说:“把警车停在院外面,咱们走着进去吧,省得让邻居说你的闲话。”他说:“没事儿啊,开进去吧。”

好在小区院里没有什么人。下了车,按照以往的聊天套路,我还会问事主一些未来的打算,或者说几句宽慰的话,但不知为什么,我看了看小凯,嘴里却没话。

小凯也没话。抬头望望自己家的楼,顿了两秒。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思索那句“有种你就别回来了,这是我的家”。

我想劝他两句,刚要开口,他就抬脚往楼里走去。一阵微风吹过,他瘦瘦的身影好像是被风刮动的,跟旁边的树叶子、草枝子一个摆动频率,挺入景。

我看着他走进单元门洞,然后又在门洞那里停了一会儿,仿佛在专注地看着什么,好半天才上楼。我有些奇怪,走过去发现原来门洞那里贴着一张挺旧的电影海报,是《哆啦A梦:伴我同行》。哆啦A梦一张大脸,冲我含泪微笑。

原来你的童心从未走远。愿你一切安好。

好好吃

我喜欢给嫌疑人吃我们大厨做的饭。

大厨有时极度不满,我便会顶着他批判的目光给自己打上丰盛的一份,然后找个一次性饭盒给嫌疑人匀半份。

然后我会把询问室里成山的案卷堆好,把印泥、签字笔、光盘之类的劳什子推到不碍眼的角落,腾出半张桌子,规规整整地铺上两张报纸,像码烛光晚餐一样布菜、端汤,我在这头,嫌疑人在那头。我俩脸对脸,左边是开着电子笔录的显示器,右侧是一个动不动会语音报时的傻闹钟,中间是氤氲的饭气。

我拿起筷子:“吃吃吃。”

对面一般先扭捏一番,最后说:“哎!”

这种屡试不爽的仪式感,其实源于之前的一次小确幸。

那时我们在地铁里查了一个逃犯,是个做掉渣饼生意的大叔,大叔原先在老家开了一间小门脸,卖掉渣饼,也夹杂一些别的小吃,隔壁的小吃店三天两头举报他,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他非常笃定是那个秃头店主搞的鬼,某一天夜里他一不做二不休,把秃头打了一顿,然后跑到北京卖饼来了。

那天做了半天笔录,他说饿了,我顺道给他盛了一份我们大厨做的软炸虾。

如果让我形容那份虾的味道,我只能说做得非常……健康。除了一丝寡淡的咸意,几乎不会对你的味蕾造成任何刺激。而且虾外面的面外竟然还没什么油,看上去好像是放饼铛里煎的。虾是好虾,又大又圆,面也舍得放,包着好大一坨,所以看起来每一筷子都是巨型的,你必须把嘴张到最大,才能咬下至多三分之一。我觉得那么吃有点儿不雅。

领导曾经说过:“大锅饭不好做,咸了甜了老同志都不爱吃,只要干净就行。而且做饭真的很辛苦,早起晚睡的,你们要多体谅厨师。”

这软炸虾,掉渣饼大叔咬了一口就说:“这虾这样做,不是糟践东西嘛!”

我眼睛一亮:“你继续说!”

大叔给我讲了半天虾要怎么选,怎么挑线,怎么和面,怎么把握火候和油量。大叔说得摇头晃脑,我听得津津有味。

人家三线城市开小门脸的都说我们厨子做得不行,这仿佛是官方盖戳印证了我们舌头和胃遭受的委屈。

其实,吃大锅饭的唯一乐趣便是吐槽。一大帮同事聚在一起,苦着脸抱怨饭菜里的酸甜苦辣,哪怕是死对头都能聊成“闺密”。

每次赶上饭点儿,我都喜欢给嫌疑人端上一份大厨做的饭菜。嫌疑人里有逃犯,有票提揽客的小贩,有和别人打架的乘客。他们看见我如此煞有介事,都会瞪大眼珠看看到底上的什么“横菜”。我有时候会给他们盛大厨做的形状格外乖张的炒有机菜花,会给他们盛黏稠度超高的熬茄子,会给他们盛鼓得像大面包一样的炸带鱼,会给他们盛啃起来酸酸柴柴的小鸡翅根。

对面咬了第一口,我就很认真地观察。仿佛他们面部的神经中枢在舌头上,轻轻一触就会产生生理反应。

“……怎么了?”

“你老实讲,这菜好吃吗?”我故意表现得挺正经。

但没想到,这种饭菜竟然也有拥趸,好多人都说还不错。还有的竟然趁机教育我:“这饭还不好吃?这够不错了!你们年轻人好难伺候哇!”

那天我终于碰见一个上道儿的。一个拉黑车的大爷,吃了一口,眉头一皱:“这五花肉不能这么切,什么刀工啊这是?”

我说:“哈哈!”

我粗粗一算,这些年来除了同事们,至少有上百人吃过我们大厨做的饭。他们有的大快朵颐,有的惆怅难咽。但老实说,整体风评还可以。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大厨是一个合格的厨师。他做的菜,量足,味淡,虽然有时切法粗鲁,却从没让食物夹生或是过火。大家还说之所以我对他做的饭有微词,是因为我天天吃。而作为过客来说,吃上一顿我们所的伙食,还是挺受用的。

我仿佛找到了一张张公正的嘴,一张张靠谱的嘴,一张张不那么犀利的嘴。他们把我也带成了一个真正饥饿的人,在吃饭时,不那么专注于食物的蹩脚之处。

他们会说让我好好吃。

慢慢地,我学会了好好吃。

后来我不再吐槽大厨和他做的饭。

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吃饭,仪式感要有,否则也不会有食欲。

哪怕是吃工作餐,我也会拿开书桌上一切无关的东西,铺开两张报纸,端端正正地把饭放好,和周围人多去品尝和分享食物的美味,即使它只是你一时果腹的东西。

当然,我们的大厨做的饭远远不止果腹的价值。现在想来,他做出的每一顿饭都不应被辜负。他那酷酷的小眼神,恰恰就体现了他对于做饭执着的自信。有点儿可爱了。

好好吃。

陪你做一场虚空大梦

周老二是我们地铁站的吹牛大王。

他见着我总说:“马警官,你别拘我,我拉黑活儿只是爱好,我家里有产业,回头一定不会亏待你。”

周老二吹牛能吹到什么邪乎的程度?我给你好好理一理。

首先他说他在东北老家有一大片山林,种满了公孙树,一棵小树苗长好了就能卖好几千。当时我觉得好高大上啊,我都没有听说过这么文艺的树名。后来我知道那就是银杏树。

周老二还说他家在山下开了一条街的浴池。东北人爱泡澡,和日本人泡温泉一样都是文化。周老二说,他那一条街不论寒暑都张灯结彩,一到晚上光芒四射,整个镇上的人都跑去浴池里“干净干净”。他家的浴池正规、整洁,市里曾经要给他一个“青年企业家”称号,他没要。

周老二还说他在老家是一个大型文艺团的股东。他致力于将大东北文化发扬光大,把什么二人转、大秧歌好好改良改良:二人转一水儿的小鲜肉加大美妞,唱的全是励志正能量曲子;大秧歌整一水儿的长腿大模特,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宣传五讲四美。到时候灯光咔咔一打,烟雾机使劲吐白烟,那场面,老带劲了。

我说:“哟,看不出来,你还挺政治正确的呀。”

他挠挠头:“嗐!在老家和大官们接触多了肯定主旋律呀。”

当时我正给他做笔录,他手指头中间的烟一冒,正经话没说两句,牛皮吹得眼都睁不开了。

不光跟我,在黑车圈和摆摊界,他也是狂刷存在感。卖花的梅梅本来就好吹牛皮,两人没事儿就对着吹。梅梅说年底回老家买宝马,他说宝马太低级,流线型不好看,好比女人没屁股没胸,他准备买保时捷,大气,性感。他还成天去逗蛋糕房的阿姨,说:“你这蛋挞一块钱一个也好意思卖?我隔夜的黑森林都不吃!”当然他最爱的还是跟同行们斗气,有一回跟拉活儿的老于戗戗起来,老于要揍他,他边跑还边说:“我不跟你打架,我在老家都是兄弟们帮我打架,想让我亲自揍你,美死你!”

你觉得周老二是个奇葩吧?确实是。你现在也挺讨厌他吧?可其实我们并没有哇。周老二还有第二人格——超级热心。

有一次早上俩男乘客在限流带里干仗,头破血流,我冲过去刚要把人控制住,打人一方嗖地跳出栅栏,直奔广场口。我这边慢半拍,眼看就追不上了,却看见周老二在广场口迎面把打人者一把搂住,跟要接吻似的。也幸亏有他的拔刀相助,才让被打者有冤可申。

卖水果的老张年事已高,每回出摊都跟愚公移山似的。只有周老二没事儿帮他推推车、卸卸货,当然一边干还一边唠叨着:“你这堆破葡萄卖个什么劲,搁我我只吃进口红提。”

那年拉活儿的高小伟出了车祸,周老二还和另外几个黑车司机一块儿去医院看了他,买了好些补品。回来他跟我说:“够惨的,要搁我们老家,我绝对能给他找顶尖的专家看病。”

殊不知,周老二自己也有严重的高血压。之前他因为去车站里骚扰乘客,我们拘过他。拘留所医生都说,他这血压太高了,以后一定得去大医院好好治治。

慢慢地,周老二有点儿鼻歪眼斜了。一说话,右眼皮直跳。牛皮也吹得不那么顺畅了。

“我这就是操心家里生意操的。”

再后来,医生说他这情况随时会脑出血,开车太危险,他也就不再拉活儿了。

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离我们地铁站不远的马路上,他面前摆着个笼子,人坐在小板凳上玩手机。笼子里是好几条小狗,他又卖上狗了。

“马警官,你看我这些狗怎么样?正经的波尔多犬哪。我这可不是卖,是朋友送我的,我嫌闹心就找有缘人送了。在老家我可只养藏獒。”

笼子里那几条狗卧的卧,趴的趴,眼神呆滞迷离。连狗都听烦了他吹牛皮。

我笑了笑,跟他挥手道别。走出几米回过头,看他瘦瘦的身影坐在红彤彤的夕阳下,孤零零惨兮兮,像是车水马龙里的一棵小草。想起他曾经那样矫健地帮我抓人,那样卖力地给老张推车,真想买他条狗。但我要真去了,他一定又会跳脚急眼:“你要我怎么能收钱?我他妈可不稀得这点儿钱!”

想想我还是走了。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西装革履的周老二带我去参观了他那边金灿灿、黄澄澄,种满了银杏树的山野,带我去他那灯红酒绿的浴池一条街泡了一次爽到极致的热水澡,带我去他的主场看了一次东北二人转。梦里的他容光焕发,派头十足,手一轻点就会有小弟冲上来敬茶递烟。也许这些事儿真的发生过,我也分不清了。

也许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他做一场虚空大梦。

站务员小云

原来我在我们地铁站处置过一个精神病人。大哥号称自己是变形金刚,见谁抡谁,方圆几米内寸草不生。一个站务员最早过去控制了他,“变形金刚”还㨃了她后腰一下。

站务员是个胖胖的小姑娘,我们处置完毕时,姑娘疼得直歪嘴,但一看对方也是个可怜人,二话没说又回到岗位了。

第二天我碰到她,问她:“你腰不疼了吧?”

她正在站口买一根烤肠,反问我:“嗯?疼什么?”

她叫小云。小云就是这么个人,甭管碰到什么糟心事,一觉醒来,你再提,她就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事了。

还有一回,小云和一个闯站的男子扯起来了。男子要从出站口进站,小云过去阻拦,男子心有不悦,兀自前行,小云一股子牛劲上来,只能不住后退,坚守防线。后来的画面有些不雅,男子昂首挺胸奋力跋涉,小云倒在地上扯着他的腿被一步步拖行。后来据说尾巴骨受伤不轻,那两天走路都跟怀胎八月似的。

我们把男子拘了。

熬了一宿,第二天碰到上早班的小云,我将这个处理结果告诉她,想告慰她受伤的心灵。小云问我:“嗯?拘什么留?”好像行政拘留是昆虫界才有的奇闻。

我说:“大姐,昨天不是给你做笔录了吗?”

她一拍脑门:“啊!后续这么复杂呀!”

看过《初恋50次》吗?小云和那个女主一样,每天俩眼一睁,好像自己刚出生一样。

但小云也有烦心事。比如她总想减肥,为了相亲,为了结婚。我偷偷见过她在站台上掉眼泪,就因为一个下车的男乘客跟女朋友说这个站务员够敦实的,像谁谁谁。我劝她:“没事儿,胖一点儿减减就下去了,你也不是很胖。”

冷不丁地,她突然很大声地笑起来。我问:“怎么了?”

她眼睛一亮:“我才想到,原以为我每次相亲失败的原因都是复杂的,比如学历低呀,说话笨哪,今天才真正清楚了,就是身上这几斤肉哇!这叫事儿吗?”于是小云正式宣布,即刻减肥。

一小时之后我见她在广场上啃炸鸡排。仔细看看,脸上还挂着刚才的泪痕呢。

有一次,地铁收车后我们在站厅里搞演练,小云从票务室点完票出来,瞅着凌晨的地铁广场发呆。我知道,她心底里还是寂寞的,夜深人静,思考将来,想想也是姑娘家该有的心事。我拉警戒线正好拉到她身边,问她:“嘿,想啥呢?”

她歪着脑袋皱眉头:“今天一点儿风都没有哇。好想在广场上打羽毛球哇。”

什么?作为一个站务员,难道不是该在忧虑明早的大客流吗?作为一个成天想减肥的小胖子,难道不是该在尽力抑制自己的食欲吗?作为一个值班晚上只能睡四小时的姑娘,难道不是该盘算着这礼拜哪天倒休吗?我关切的表情都预备好了,你跟我说你想打羽毛球?我忽然觉得,小云性格真好。

当我们都纠结于过去、执着于未来时,只有小云这样的人,是真正活在当下的。生活对小云来说,是鼻腔里新鲜的空气,是眼前明静的夜空,是嘴里酥脆的炸鸡排,是随时出现在身边的鸟语花香。小云永远是现在的小云,不纠缠往事,不忧虑来日。哪怕是走入荒漠,对自己说的也是:“现在真好,可以打沙滩排球呢。”

去年,小云结婚了,爱人是一名列车司机。

婚后的小云仍然在站台上乱窜,仍然没有毅力减肥,仍然好了伤疤立即忘了疼。如果你在站台上遇见她,千万不要贸然叫她,会吓到她的。因为她有可能在专心致志地欣赏着铁道缝里不期然开放的一棵蒲公英。

在地铁里翩翩起舞

作为地铁民警,我见过的精神病人有很多。但有一个,始终让我记忆犹新。

记得我刚刚参加工作,对地铁站任何新鲜事物都充满好奇的时候,警务室来了这样一个女孩儿,她二十岁出头,穿着得体,梳着马尾辫,脚踩着一双运动鞋。她当时目光呆滞地站在站台上,看着无数辆列车匆匆驶过,就是不上车。当时我的师傅把她带到警务室,这时姑娘的情绪开始有波动,哭闹、叫板,作为新警的我焦头烂额。

当时我还不知道她是精神有问题,以为只不过是抑郁或者焦虑,所以不住规劝,却无济于事。这时候师傅拿着手机放了一段音乐,然后奇迹发生了:前一秒还跟我撕扯不清的她,听到音乐旋律,竟然原地跳起舞来。

她一边跳一边看着我们,师傅便拍拍手,笑着说:“倩倩跳得真好!加油!”

我才知道她叫倩倩。也知道她原来是地铁站的常客,因为得了精神分裂症,休了学,一直治疗,总是趁着家人不备跑到附近人多的地方发呆。师傅处置过两次,大概摸清了她的习性。她大哭大闹时,只要放音乐,她就会马上跟着节奏摆出各种舞蹈动作。

师傅跟我说:“音乐别停,你还得夸她,要不然她就不跳了,该继续哭了。我趁着这时候联系她家属。”

不经事的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人,看着倩倩忘我投入的自嗨样子,一开始我还有点儿放不开,后来见她果真是吃这套,于是自己也变得有点儿皮。在陪着倩倩那半小时里,我不断给她叫好,拍巴掌,好像在看一出好戏。

“倩倩加油!厉害呀倩倩!再跳一首吧!”

倩倩果然也跳得渐入佳境,脑门都冒出汗珠了。

师傅在屋里通完电话,来到外间,拧着眉毛看我:“你在干什么?”

我说:“我按照您的指示给她叫好哇。”

师傅叫了个站务员帮忙,把我扯到一旁:“你还挺美是吧?你知道她是怎么回事儿啊,你这么亢奋?”

我打了蔫。师傅跟我说,倩倩从小就学习舞蹈,天资出众,后来以特长生的身份考到一所挺厉害的大学,代表学校去国外汇报演出过,还去农村支过教,上过电视、报纸,拿过各种大奖,优秀极了。后来家里出了点儿变故变成现在这样,只有在跳舞时才能依稀找到当年的身影。

“我虽然让你夸她,但没让你起哄。我夸她,是因为我觉得她真的挺厉害。有一次她家人不方便来,我把她送到家里,发现她家的墙上挂的全是各种奖状,还有演出照片,我就发现,现在她只有跳舞时,和照片上的精气神儿是相似的。”

那时候是新警的我,才突然感到自己的幼稚和浅薄。

试问,有什么东西能让我马上迸发激情吗?

似乎没有。工作,吃饭,休息,玩手机,浑浑噩噩。

我才发现,自己活得有多么无趣和不纯粹。

到外屋再看到倩倩时,她还在跳舞。她时而头颅高昂,时而弓身垂腰。舞步飞旋,穿越午后的流光,好像用双手在空气中作画。

我好像看见她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俯视万千,看到她在练功房里日复一日地挥汗如雨。

也许当我们日渐苍老、油腻之时,倩倩还是那个未曾涉世的舞界新星,她火力全开,大汗淋漓,只为跳出一支世间最美最真的舞。

因为那是她最初的梦想。

她从未忘记。

人应该活成什么样子?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视频,是美国女孩儿丽兹·维拉斯奎兹的演讲,她因为患有怪病,外表丑陋,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丑的人”。当自己的相貌被上传网络,有网友留言称,她应该用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开一枪。但丽兹获得了高学历,建立了自己的网络视频频道,出了好几本励志书。在谈笑风生的演讲中丽兹告诉大家,虽然经历诸多磨难,但你究竟想用什么定义自己?是那些苦难、不公,还是自己为梦想而达成的成就?想必,只有后者,才是真正从岁月中提炼出的只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生价值。

用自己真正的价值定义自己、标注自己,才是对此生负责。

就像那个倩倩一样,纵然意识都已混沌,但音乐响起,仍能翩翩起舞,回到自己的高光时刻。那种来自心底的对自己的认同和人生追求,其实就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的。

纵使英雄迟暮,美人白头,也要拥抱着梦想去活,哪怕一生无法实现,哪怕只能在地铁里跳个舞,那也是属于自己的光芒万丈。

乞讨者

我们地铁站外曾经来过一位乞讨者。

他好像得了一种病,脑袋特别大,眼睛也往外突,他穿着破破烂烂,在广场的通道里一坐,面前摆着一张纸壳子,上面写着身世和请求,大概是自幼患病没钱医治云云,拜托各位乡亲父老仗义相助,给自己一条生路。

但他的样子有点儿吓人,乘客们都绕着他走,所以他一上午下来也没要到几个钱。

因为他在通道里挡了乘客的路,我必须管,又不想伤了他的自尊,我便过去跟他说:“大中午的来警务室休息休息吧,别中暑了。”

在警务室里,我看着他摆的那个纸壳子,上面字字触目惊心,短短几行道出了极为悲惨的身世。跟他聊了聊,知道他这是打小的病,后来父母把他送人,他在别人家里过得也不如意,老家的村里比较封建,看见只瘸腿的蛤蟆可能都要当作异类,他这个样子自然是成天被人奚落,甚至被视作不祥。于是在村里他几乎过的是见不得光的日子,自幼别说上学,就是吃饭都是有一顿没一顿。

说到这里他挺愤恨,嘴唇紧紧包着牙,我想终止这话题,他却还在往下说。

好容易熬到能够自理,他很快离开了自幼居住的村子,一开始跑到镇上打工,但基本上都是那种只管吃住没有工资的坑人活计。再加上他有病在身,生活质量也没好到哪儿去。怎么办?他只能继续挪窝,换了一座又一座镇子,有的时候能在吃住上上一层楼,有的时候换来换去成了滑坡,但经济在发展,在不断迁徙的过程中,他的生活状态还是呈向上的趋势。这期间他做过擦鞋工,给工厂烧过锅炉,在饭馆里帮过厨,反正只要是不用露脸的,他都能上。他跟我说,其实他的手很巧的,而且他有耐心,曾经得到很多小老板的赏识呢。

攒了一千多块钱。

慢慢北上,他什么都不想干了。他都快四十岁了。

“你不会是让我去救助站吧?我不去。”后来他有点儿执拗地看着我,“要点儿钱放身上踏实。救助站只管吃住,我去过。”

说实话我挺理解的。

他说话絮絮叨叨,但还是有逻辑的,能感觉到人确实在社会上混过,有起码的交际能力。只是他的精神状态不好,整个人过于放松,始终处于软趴趴的状态。

走的时候,我拿一次性杯子给他倒了杯水,他没有着急喝,端着杯子,提着自己的纸板,慢慢走远了。

后来有一次我经过一个水果摊,看见一个大姐在挑苹果,大姐拿起一个苹果,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话:“这个好,别看长歪了,但是挺红的。”然后飞快地把苹果放进了自己的塑料袋里。

我忽然脊背发冷。

想起了之前的那个大头乞丐。

这个世界上好像除了人,任何天生有缺陷的东西,只要能够正常成长、开花结果,便不会被嫌弃,便能够正常体现自己的价值。就好像那个苹果,长得再难看,甜还是甜,大家还是承认和喜欢。

但人就不行,一旦你天生与众不同,你就成了话题,也便有了遭遇。即使你的与众不同只限于外表,你也可能在心志上不可避免地面临无谓的打击甚至摧残。

回想起那天那个乞丐端着一杯水,欠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走出地铁站的一刻,心酸至极。他的脑袋的确大得离谱,但他那双手,明明是一双巧手。

却已经失去全部意义。

也许我们在热爱生活的同时,也应该对同类抱以更多的宽容。哪怕这个人与我们大不一样,他的眼睛,也一样能看到五彩缤纷的世界,他的内心,也一样能盛放喜怒哀乐。而这些,都是生而为人的意义。

晶晶,快看,爱情!

原来我们派出所有个文员小姑娘,叫晶晶。

晶晶很可爱,娃娃脸,水汪汪的眼睛,文静又麻利。她是河北人,原先属于保安编制,后来来到文员岗位,一干就是好几年。晶晶那会儿给我的印象就是特腼腆,看见异性准脸红,一点儿都不像个在派出所上班的“老司机”。

我们那时候总逗她:“晶晶啥时候找对象啊?别回头砸咱派出所手里呀!”

她就会随手抓起桌上的什么文件捂住脸,蹬脚让我们滚。

只有我一个人发现了她的小秘密,她好像喜欢上了我们地铁站的一个司机。

司机叫阿涛,有一回我们这条地铁线区间里误闯进了乘客,正好是阿涛驾驶列车,我们便把阿涛叫到派出所做笔录。阿涛很精神,一身工作制服,戴着大檐帽,手提小皮包,脚下生风地就来了。阿涛还很健谈,一边做笔录一边跟我聊《魔兽世界》,讲他们地铁司机工作中的各种趣事。另外阿涛还是个学霸,当时我的打印机坏了,他竟然能看懂英文说明书,帮我把打印机捣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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