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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倾城 当前章节:15220 字 更新时间:2026-7-7 20:49

此刻,媒体在逼她,面对孩子的死相,何其残忍。她却说:“谢谢你们,”哽咽着,“我,都没来得及看他一眼,也没给他拍照。我的孩子,来世上一遭,只有这一张照片……”

她与丈夫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她流产过两次,第三次,多么珍贵,她给未出世的孩子起小名“小金边”,取“每朵乌云都有金边”之意。但乌云,不顾人的期望,黑压压地盖顶而来。临盆在即,她被告知:“孩子有问题。”孩子呱呱坠地后,答案摊破在他们面前:多脏器不明原因畸形。怎么治疗?去儿童医院问儿科大夫。能治好吗?那取决于“好”的定义是什么。会死吗?每个人都会死的。她问:那我们该怎么办?去找谁?谁能救我们?现代医学沉默不语,连苍穹也寂然无声。

绝望时刻,她看到了报纸上关于弃婴岛开放的新闻,抓住空气却错当作那是希望。她泣不成声:“我不想他死。我看报纸上说,弃婴岛有暖箱、有氧气、有医护人员,我们是没有办法了,我想送过去,说不定有一条生路……”

那时,孩子出生才十四个小时。

山崩地裂般的瞬间,他们来不及思考来不及判断,心慌意乱到甚至没有细看新闻。大难当头,每个人都只能像野兽般,凭本能行事。丈夫抱着孩子去了,他不知道弃婴岛仅在晚间开放,还有一件他不知道的事:孩子已经死了。死亡时间连警方都无法判断,到底他的罪行是弃婴致死还是恶意抛尸,一时半会儿还定不了。

这个小小的生命,在母亲体内孕育了九个月,在世界上停留的时间,却以小时计算。他有哭过吗?他看到正午的阳光了吗?他像一阵烟般消散,只有一张照片,薄如蝉蜕,紧紧地捏在母亲手里。

广州婴儿安全岛关闭之后,当地媒体邀请了我去做一台关于弃婴的节目。我在台上,她也在,演播室的大灯无情地照彻一切,我看到她的产后臃肿、她化过妆也看得到的黄褐斑、她的哀伤与倔强——她知道这是她唯一发声的机会,她必须为自己代言,说:不,我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事情发生得那么快,我和我老公都慌了手脚。我们不知道安全岛还没开放,没有人告诉我们……

我能感觉到泪水的蓄积,像小虫想爬出干燥的地表。我不知道该同情谁,那个来不及喝一口奶的孩子,还是被噩运击垮的父母。究竟哪一种死亡更残酷,是被不管不顾地扔到门外,还是在家里,死在束手无策的母亲怀里?

作为女性,我早知道优胜劣汰往往以生育的方式展现:每个女性携带的三五百颗卵子,只有1%,会与精子相遇;早期胚胎有15%会自然流产;我见过羊水穿刺后,哭成泪人一步步挨下楼梯的产妇——是什么状况,不敢问,不必问。

母子是缘,注定有些缘分虚晃一枪,命运动动小手指,就把世间人弄得痛不欲生,它一定笑得很没心没肺。

两个半小时的节目,我一直不自觉地打量她。她没有注意到我的视线,每个没轮到她讲话的时刻,她都在全心打量着照片,轻轻地、笨拙地摸过纸面,仿佛指尖触及的,是那个曾经属于她的孩子。她在想什么?如果时间重来,她的选择是什么?不,如果真能重来,回到最开始,但愿这一枚精子与这一枚卵子擦肩而过;但愿它们虽然携手,但一直不曾安家立业;但愿能在最早最早,当孩子还仅仅是胚胎,就发现不祥的征兆,以伤害最小的方式斩断孽缘……

母子一场,只余一张照片。

该如何评判?法律有法律的立场,道德家们会争得面红耳赤,而我,一直看着她,看着她的手,那一双始终不曾放下照片的手。

你的锅巴粉,我的豆丝

在比北极更寒冷的地方做年饭

我对武汉过年的记忆,与鲁迅先生对鲁镇过年的记叙完全一致:“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而武汉,虽然纬度比绍兴南上一度,但作为千湖之省的百湖之市,我打赌它比绍兴冷。

要解释武汉之冷,先得从我前几天的北极圈之游说起。在那里,我平生第一次住了冰屋:房屋、床铺、四壁全用冰筑成,室温零下5摄氏度,冰榻上铺张兽皮,一人发个睡袋,OK,可以入住了。如果能坚持到天亮,他们会送杯热热的浆果汁来。

冰屋内没有卫浴设施,一想到会起夜,我就大为紧张,就寝前频频入厕。结果可能紧张过度,半夜两点多就被憋醒了,忍到四点,我绝望地发现,只有两个出路:一是就在床边做一座蓝色的小冰山;二是抱着大无畏的决心,穿着内衣跑到冰屋外五米处有暖气的酒店解决。我选了后者。

就这样,跑过寂无一人的冰屋长廊,推开覆着厚厚兽皮的大门,穿过一小段露天庭院——夜色一深到底,无星无月,透出异样的黝冰蓝——冲进大堂。完事后,再这样咚咚咚跑回来,爬上冰榻,钻进睡袋,拉上拉链。

我一边重又睡下,一边想:咦,还好呀,这不就跟我小时候在武汉起夜是一样的吗?而且很明显,武汉比这冷得多,要这么折腾一趟,会一路哆哆嗦嗦,满身的鸡皮疙瘩,进被窝后半天都消不了。难道说,武汉比冰屋更冷?

过一小时我又去了趟卫生间。这一次,明知不算冷,从容多了,还站在院中看了会儿夜色,又起意要拍照,折回去拿了趟手机——可惜我手机太烂,只拍出一片漆黑。嗯,我确定了,武汉之冬,往往风雨交加,确实比冰屋还要冷得多。

绝无虚言。因为同去十余人,抗不住的是两个北京人,一个两点多就起来了,穿得密密实实,在有暖气的酒店大堂坐到天亮;另一个倒是睡到天亮,但随即患上重感冒,吃掉了所有人随身携带的所有感冒药。而久经考验的武汉人,全部若无其事,证实武汉天气真是:才上油锅,又下冰川。

过年,总是在最冷的三九,还有那么多食物要在冷水里洗了又洗。

我记得,那时我还小,年货主要靠单位发放。每年寒假,一定有个大日子,爸妈单位发鱼发肉。肉好说,剁肉馅、灌香肠、做腊肉,最后只剩下一小部分放冰箱。劳碌不假,但好歹在室内或者阳台上,风不打头雨不打脸。

鱼就麻烦了,必须立刻开腹、去内脏、去鳃、刮鳞……不管怎么吃,这一道程序必须履行,还得彻底,否则,必腐无疑。

年复一年都是相似的,家家户户都在楼下,就着公用的水龙头,老小一起出动,分工协作,那热火朝天的场面就像建设四个现代化。我从小爱吃鱼,爱吃还不想做?哪里有这个道理,又不是大小姐。所以再满心不愿,也只能二话不说,挽袖管,换套鞋,系围裙,提刀上阵。

数九寒天,自来水哗哗地冲下来,水里几乎带着冰棱。青鱼、草鱼、鲢鱼、胖头,都要用刀从背后把它剖开,再把手伸进去掏出内脏,一不留心,就被鱼鳍或者鱼刺割破了手指,“啊”一声惨叫,大人会说:“让你小心你不小心。”不知道为什么,没戴现在常用的橡胶手套——也许当时没有这玩意儿?双手在冷水里冻得发木,小破口越来越痛,像有什么东西在拼命压榨,又像有什么东西死命要钻出来。大家都忙着干活,撒娇也不会有人理,只能时不时,把手伸到嘴里,稍稍用力地咬咬伤口,止血也止痛,再继续干下去。

一字以蔽之:冷。

伸手去盆里捉鱼时,有些大鱼会剧烈挣扎,尾巴拍打在我脸上,溅我一身水,冷;提鱼清洗时,冷水冲在双手双臂上,冷;满手都是小伤口,鱼腮旁有骨,腹内有突如其来的大刺,冻得快僵掉的手一偏,刮鳞刀嗖地刮上手指背,到最后却不觉得痛,就是冷;全部弄完,才发现连裤脚都是水——家家杀鱼,水到处泼,彼此祸害的后果。一边上楼,一边觉得湿透了的袜子正在一点点结冰;手好痒,痒得必须在裤子上擦来擦去,还不解痒,一看,红肿得半透明,是冻疮正在啪啪地生成开放。

那鱼的味道怎么样?还不就是鱼。不见得亲手杀的,就比鱼贩子杀的更好吃。

我有一次过年的记忆,也跟食物有关。

忘了是腊月二十几了,总之,年货差不多备齐了。我爸在楼下高高兴兴喊我们,一听就是打了年货回来。我们跑下去一看,他手里不知道拎了个什么黑东西。“什么?”“八戒。”我爸答得真无厘头。

原来,菜场来了一批没处理过的猪头,年关近了便宜卖卖,两元一个。我爸这么节俭会过日子的人,哪里肯放过,马上冲锋陷阵抢了一个回来。然后,大工程就开始了。全家围在脚盆旁,夹了一下午猪头上的毛。我现在唯一的疑惑就是:我爸到哪儿,弄到了那么多镊子?难道把左邻右壁的都借来了吗?

那时没有热水器没有小厨宝没有浴霸,我爸用水壶把水先烧开,哗哗地浇在猪头身上,让我们趁热立刻拔。滚烫的水,怎么下手,拔几下就赶紧缩手,再迅速拔几下再缩手。这大冷天的,祖孙三代、上下六人齐动员,也赶不上水凉的速度,水几乎很快就冷下去了。我爸立刻心疼起来:加上水费、加上烧水的煤气费,这猪头可就不止两元了。他一边亲力亲为狠命拔,一边教导我们:“看我看我。”他真能把猪毛一撮一撮揪下来。到连他自己都拔不动了,再去烧一壶水来。

大面上还好处理,看着已经是个白白嫩嫩的猪头了,结果一翻过来:哇,耳朵缝里、眼睛下面、脖梗子里——就是你小时候洗澡时从来不记得洗、要被妈妈反复提醒的那些位置——全是细细的毛。而天,看着就黑了下去。还得开灯。猪头的价格里又要加上电费。这下,我爸更心疼了。

后来那猪头的滋味怎么样?我都不记得它在餐桌上出现过。

《醒世姻缘传》里面有个财主人家,家里也有几百亩地,但说起日常伙食来:“咱这小人家儿勾当,待逐日吃肉哩?”读到这一段,我只觉得我妈可以与狄员外引为忘年知己:我家也是,从不曾每天吃肉。而且,从来没有大块肉完整上桌的场面,总会以菜蔬或者豆制品为主,肉成为一种作料,少少放一点,提味而已。像最珍惜的盐,或者贫窘日子里的爱情。

想来,猪头也一样,被千刀万剐,切成无数片片丝丝,进入了年夜饭以及正月每一天的菜谱。今儿一口,明儿一口,这猪头真是物有所值。

另一个我老记得的过年之吃,则几近笑话。

还是单位发年货的年头,我爸妈单位来了一个东北领导,那一年年货里面就多了一种谁也不认识的东西,塑料袋封面上写着“肉皮冻”。当时没有网络,我们也没想到要打听一下吃法,反正热热总不错。

午饭时间,开了一袋,往锅里一放,小火咕嘟了几分钟,揭开盖一看:咦,它不见了,锅底只剩了一碗水。

这是怎么回事儿?一定是打开方式不对。

于是下一袋就没拆,连袋放到了微波炉里,中火热了一分钟后,剪开袋口,“哗”,流出来的,还是一碗汤。

我们面面相觑,才不得不接受现实:难道,这玩意儿是不能加热的?那怎么办?从小到大,除了盛夏的西瓜和汽水,南方家庭从来不知道有食物是可以从冰箱里拿出来直接吃的。更何况,这是耳朵正在刺痒、快要生疮的深冬。

东北领导,可能完全不知道武汉的冷,从来没想到室内会比室外冷:在户外穿大棉袄,进家改羽绒服。连橘子都最好在火盆上烤烤再吃,年轻孩子逞强从结霜的阳台上拿进水果就吃,能感觉到一条冰线从喉咙口笔直通到胃肠。

剩下的皮冻怎么解决的?以我对我妈的了解,它不是在包子馅里用来冒充灌汤包子,就是在烩菜里面成为浓厚的汤汁。人家吃鱼头烩大白菜,我家吃鱼头皮冻烩大白菜。

所以,为什么以前的年,会让人觉得“年味”浓厚呢?大概就来源于,当时物资匮乏,购买运输储藏都困难,难得吃个好的,非得打着逢年过节的旗号。千辛万苦买回来,大浪淘沙般洗干净,在厨房里一站几下午,劳动成果当然甘甜。久而久之,我们都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牢牢地树立了条件反射:过年,就是好吃的,就是与平常日子完全不一样的新鲜、热闹、吃饱喝足。

到了现在,随随便便就能下馆子。《创业史》里有个老农民,平生大志就是想过年时候做一件里外三新的棉袄,三十年不能实现。而我们,上淘宝一晚上能买十件。不把所有心愿都堆积到过年解决,当然也就不会一次性享受心愿得偿的HIGH感。

我还是喜欢现在的生活,哪怕年味淡薄。因为薄味远比高糖高盐健康,永远微笑也好过痛哭终年只有一次欢笑。年味越浓,越意味着日常生活的贫瘠,越珍贵,越说明它的罕有。就好像,我在冰屋耗到天亮,最后服务生送来一杯热热的浆果汁真是暖人心脾——味道像加热了的酸梅汤——这是难忘的经历。但老实说,坐在暖烘烘的小木屋里,看窗外大雪盈膝、小径两旁跳动的烛火、圣诞树上的灯光,一书在手,喝一杯热可可,顺带浮想联翩,还是惬意得多。

其他人爱怀旧让他们去,我不爱雪中送炭,只想锦上添花,甚至刻意地,绕开太过浓烈的事物,因为不想承受那之前之后的旷漠。说“最爱”,往往只意味着一生缺爱。说“刻骨铭心”说“空前绝后”,多半不过是见识浅陋——除非你是阿姆斯特朗,曾经上过月球。

当然了,说穿了不过是我懒。反正,要在比北极圈还寒冷的地方,洗手作羹汤,哪怕是过年,哪怕是年夜饭,我都不太愿意。

有朋友对我嗤之以鼻,说:“女人一生的幸福,就是为心爱的人亲手做饭,再看着他一口一口吃下去。”

我看着他,微微一笑,答:“其实,我是直男。”

你的锅巴粉,我的豆丝

地是湿的,以为下过雨。原来是洒水车,早早来过,为了给小城一份湿意。来贵州一周,一次雨天也没遇见,看来“天无三日晴”的古话已经失效了。

在镇远,清晨略有凉意,我约上女伴,去街边小店吃昨天已经看好的枞树菌子粉。一呼一吸间有水的味道,想是不远处的舞阳河。日头还早,大部分门面都关着门,只有门两旁的红对联,红红火火着。

坐定等人家上粉,我忽然看到隔壁桌的男人,面前的大海碗里,是一碗绿绿的、宽面条一样的东西。我直觉:豆丝。

——豆丝是武汉小吃,用绿豆与大米制成的绿豆米粉,跟我现在看着的,几乎一模一样。但我从小就知道,面窝、豆皮、豆丝,是武汉独有,怎么会在边陲小城的镇远遇见?

男人碗里的“豆丝”,有一两厘米宽,说是绿更接近灰,像树阴下深深的水潭,幽沉的绿,加了多多的辣椒酱,更是碧波上落满桃花瓣。男人没觉得这画意,筷子搅搅,胡噜噜吃起来。

老板端碗过来,我向她指指男人的桌子:“那是什么?”

老板回头一看:“锅巴粉。”

锅巴能做粉?那一壳金焦只怕下锅就散了。要不然是指用锅巴当配料,相当于牛肉粉、鸡杂粉的意思?伸长脖子也没看出碗里有锅巴。

“怎么是绿的?”

老板已经走开,没听见我。同行女伴看一眼:“菠菜面吧,用菠菜汁,要么其他菜汁也行。”

不,那表面上海绵一般疏疏的印子,是我从小看熟的,米粉蒸制过程中留下的气孔。

菌子粉很美味,但我的胃似乎还有一点儿空位,我像个贪婪的男人,才下了原配的床就幻想小三的身体。我蠢蠢欲动,想再点一碗锅巴粉。但当着朋友面,这么早暴露我大肚汉的本质,以后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犹豫再三,最后毅然决然,跟女伴……回酒店了。拒绝近在眼前的诱惑,真需要勇气。

中午饭桌上,我特意问陪同的宣传部长:“锅巴粉是用什么做的?”

她的答案证实了我的推想:“绿豆和大米。”

回汉后在电脑上一查:绿豆锅巴粉……首先将大米、绿豆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用清水淘净,除去杂质、泥砂、糠皮等,用约30℃的温水浸泡24小时,待完全泡胀后,磨成稀稠适度的绿豆米浆,斟入铁锅内烙成……因制作过程跟用饭蒸锅巴相似,故名之曰“锅巴粉”。

是的,这就是豆丝。异名同质,就像BruceLee和李小龙,或者凤梨与菠萝,顶多配方略有区别。

豆丝是个几乎无厘头的名字,很难想象它其实是指绿豆米粉。武汉之外的人,都会毫无疑问地当作豆腐丝。和朋友说“我爱吃豆丝”,他们就会好心好意地给我叫一盘凉拌豆腐丝或者大煮干丝。只有唐鲁孙几次提到:“武昌的牛肉豆丝,远近知名。”

还有一次,他在1930年代的旧上海,想吃武昌谦记牛肉和汤糊豆丝。朋友便打电话为他安排了一家湖北家常菜馆。“这家饭馆没有门面,是一栋三楼三底石库门住宅。门口虽然挂着漆有‘小圃’两个字的门灯,要不是熟人引领,谁也不会注意……我们那天吃的是珍珠丸子、粉蒸子鸡、鱼杂豆腐、糊汤豆丝……汤糊豆丝的豆丝,更是湖北省的特产。有人说山东龙口的粉丝,江苏扬州的干丝,湖北武昌的豆丝,这三丝都具有地方性的特点,别处人仿制也仿不来的。”

除了在唐老书中,在哪里我都没听说过汤糊豆丝。但想来就和糊汤粉一样——用两三寸长的小鲫鱼,小火彻夜熬制,熬到骨肉鳞鳍尽化,整锅浓汤如羹如糊,能鲜掉眉毛,回味还带点清甜。用这浓汤下米粉,端出来一碗素白,热气缭绕。不必其他佐料,加一勺胡椒、撒一把葱花,是银白群山上露出一点两点雪松的苍绿。有的店,还会放红红的辣萝卜,便是《红楼梦》了:白皑皑一片大地真干净,贾宝玉一身大红袈裟倒身下拜。糊汤粉是下米粉,汤糊豆丝当然就是下豆丝。

馋虫早被勾起,几天后我上街,专程找个粉面馆要了一碗牛杂豆丝。拈起筷子,热气腾腾,我突然想对豆丝说:“知道吗?我在镇远,遇见了你的同胞双生兄弟。万里迢迢,山长水远,你们是如何失散的?谁是你们共同的那个母亲?”

忽然心念一动,想起离开镇远前的一天,我随众人参观镇远万寿宫:倚山而建,本是道观却供有观音,是对俗世的将就;建筑全曲曲折折、忽高忽低,是对山势的迁就;岩石上飘然而立一枚三角型小亭,是对地势的俯就。内有中元洞,传说张三丰曾经在洞中炼丹传拳。石缝间一线平坦的石床,便是他老人家当年坐关处——我一听吓一跳:张三丰不是武当派开山祖师吗?再不熟他身世,《倚天屠龙记》还是看过的,怎么会到镇远处?元明两朝又没高铁,难道他靠道家神功御风而行?

女伴笑我太唯物主义:“世外高人有什么做不到的?”

我反正不信,就像我不信张三丰活了两百多岁一样。但此刻,狠狠吃一口豆丝——好喜欢它韧厚的口感,在齿间似断非断;也爱它淡淡的绿豆香,像把五月初夏压缩保存,随着一咀嚼,解压释放——说不定,女伴说对了呢?

不仅镇远有锅巴粉,铜仁、湖南新晃也有,而且都当作本地独一无二。也许是人民群众同时心有灵犀,在不同机缘下发明了类似食物;也许是在那浩渺的时间长河里,有人曾一袭蓑衣、一把雨伞走天涯,除了口传心授的几部经卷在脑海、喜爱的食谱在肚囊以外,不带一物。他所到之处,脚印里都开出花来,是他留下的文化,一如蜜蜂授粉,或者大雁报着春的信息,也许就是张三丰呢?更可能是成群结队的移民。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动荡里,总有人,为了求一线生机,扶老携幼,带上所有家当,正在下蛋的老母鸡便揣在怀里。可能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把说惯的语言、视为理所当然的风俗、从小吃到大的口味……也随身带上了。

我幅员广阔的故国呀,曾有多少甘愿不甘愿的旅人。他们来自哪里,最后埋骨于何处,到底“豆丝”是最开始的小名,还是“锅巴粉”是?再没法知道。

而作为吃货,我还有一件念念不忘的小心事:在镇远街头,我还看到了“黄锅巴”的字样,难道是指黄豆米粉?不亲口尝上一回,不甘心呀。

我想,我还会再去镇远,哪怕只为了锅巴粉与黄锅巴。

你要甜还是咸?

——经济适用男伺候不起豌豆公主

去绍兴第一天,当地朋友请我吃饭,我一看到菜单上有“黄鱼鲞蒸百叶包”,眼睛一亮:“就要这个。”

我少时爱读林斤澜,他反反复复说过好几次黄鱼鲞——在他们家乡叫白鲞。小时候他馋肉,不爱吃,长大后客居北京吃不到了,一辈子耿耿于怀。到老了与故里乡亲们说起童年时自己的不分好歹,带笑自斥:“憨得像宝。”少年轻离别,到老不能忘,能让人记到骨头里的美食,不可错过。虽然林斤澜是温州人,但与绍兴同属浙东,不过三百公里之遥。

菜式很雅致:鱼身银青,百叶沉黄,汤汁静如平湖,油花便是水面倒映的圆月。细品品,应该是暴腌了两三天,刚刚带点儿咸意思,恰能抛砖引玉,更好地衬托黄鱼本身的清甜。腌过的鱼肉略略收紧,正像短跑运动员在发令枪即将响起之前,全身绷劲的紧张与优美。

真好吃,我一口一口吃个不停。当地朋友客气让着我,另一位同行的女伴吃不惯南方菜,于是,整盘鱼鲞,我一个人干掉。

第二天不劳朋友作陪,与女伴逛过书圣故里后,我还念念不忘黄鱼鲞,特意在网上挑了一家注明“绍兴传统风味”的馆子吃晚饭。

黄鱼鲞烧肉热腾腾地上桌,老板娘边布菜边跟我们说:“这个很香的。”我眉开眼笑夹一筷子,一入嘴——人“乒”一声冻住了,半天眉眼口鼻都舒展不开,齁得说不出话来:我完全就是吃了一整块盐嘛。

我想喊老板娘:“是不是盐放多了?”但汪曾祺自然而然浮现在脑海:“周作人说他的家乡整年吃咸极了的咸菜和咸极了的咸鱼,浙东人确实吃得很咸。”毫无疑问,我昨天吃的,是为游客设计的改良版,今天的才是原装正版。汪老诚不我欺,除了“咸极了”,再找不到其他形容词。

这黄鱼鲞,绍兴人也吃了千百年吧,尼姑摸得,我摸不得;本地人吃得,我吃不得?定定神,喝了一大口甜酒,我开始一小口一小口艰难地品尝:不知道腌了多久,已经完全不像鱼肉了,口感跟土一样,腥咸淹满喉咙,我隐隐尝出即将腐败的味道。嚼呀嚼,一会儿觉得在吃积满灰尘的抽屉,一会儿觉得在吃血垢成泥的古战场,好久好久,终于触到隐约的……回甘。好家伙,咸死我了。

老板再上菜时,我忍不住问:“这黄鱼鲞,那么咸?”老板一脸茫然:“不咸呀,那个好香的。我跟你讲,有些男的,就那个,能吃三碗饭。”三碗都算少的!我打着减肥之名,没要米饭,为了压住咸劲儿,足足喝了一瓶半甜酒。

女伴只舔了一口,就大叫咸,一口不吃。霉菜梗蒸黄豆腐、椒盐小土豆……无菜不咸,她提着筷子张望满桌的花红柳绿,筷子硬是放不下去。

她愁容满面:“绍兴菜怎么咸到这程度?”

我说:“这说明绍兴以前穷,穷地方的菜都咸。”

她白我一眼:“以前中国哪里不穷?”

我想都不想:“苏州。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那一年我去苏州,大清早就拎着小手包满街找吃的,细雨沾我一身。找一家老字号,很土豪地点了一堆。鳝糊面上来,我吃一口,大吃一惊:鳝糊怎么是甜的?小笼包上来,再次一惊:小笼包也是甜的?到焖蹄上来,我已经受惊疲劳了……

晚上与朋友吃饭,当然也是诸菜皆甜,她还特意为我要一碗糖粥:白粥上浇了红豆沙和赤砂糖。我满口甘香甜糯,由衷地说:“苏州菜真是甜,甜到心里去了。”她本能地护卫本地,答:“苏州菜不算甜,无锡菜才甜。”想一想又说:“也可能是我吃了几十年,习惯了,对甜味不敏感了。”

她告诉我:苏州自来是温柔富贵乡,明清年间,大户人家普遍抽鸦片。那物儿抽久了嘴里发苦,必得吃个甜口解解闷。积久成习,苏州菜越来越甜。原来如此。

关于绍兴吃食,周作人写过不少,《故乡的野菜》《萝卜与白薯》等,有一篇《记盐豆》:“小时候在故乡酒店常以一文钱买一包鸡肫豆,用细草纸包作纤足状,内有豆可二三十粒,乃是黄豆盐煮漉干,软硬得中,自有风味。”他写得诱人,细想想不就是孔乙己的茴香豆吗,有什么可吃?难怪张爱玲刻薄他:“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二先生应该是吃不厌的,并且从这节俭清淡里得到教训“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苏州,包天笑的《钏影楼回忆录》里面一说到吃就是:“新年里还有种种的点心。有规定的年初一、年初三要吃圆子(一种小的汤圆);年初五要吃年糕汤;元宵节要吃油堆之类。不规定的,则有年糕、春卷、粽子、枣饼、鸡蛋糕、猪油糕之类,名目繁多。”后来他家道中落,不得不去人家做教书先生,这是寒酸卑微的营生,却满纸都是吃吃吃:“膳食的确是很好,每天三荤一素,饭是开到书房里来,我一人独食,学生们到里面去吃,不陪伴先生。最初几天,在吃饭以后,他们的厨子,到书房里来问道:‘师爷明天想吃些什么菜呀?炒腰虾好吗?鸭杂汤好吗?韭芽炒肉丝好吗?’……除了午饭、夜饭两餐之外,还有两顿点心,即是早点晚点,(早点)他们便送粥进来了,常有很好的粥菜,如火腿、熏鱼、酱鸭、糟鸡之类。晚点不能吃粥,那就无非馒头糕饼等等。”一个人,三荤一素,还外加两顿点心!看得我恨不能穿越过去当家庭女教师了。

那越咸的菜式越少,甜蜜蜜的花样百出。显然是:一咸一甜,贫富立见。

大概,跟苏州的甜一样,绍兴的咸也是一种需要而非爱好:第一物产不丰富,必得腌制食物才能度过青黄不接或者漫漫长冬。盐是防腐剂,非得多放盐才能储存很久。第二咸菜下饭,能省下不少菜金。第三体力劳动者会大量出汗,也必须补充盐分。

我突然心念一动,问女伴:“你要甜还是咸?”

我在长沙工作的时候,吃过一种糯米粉团,叫“姊妹团子”。分两种,一种捏成石榴模样,是香菇鲜肉馅;另一种捏成蟠桃形式,是红枣麻仁白糖馅。都一样皑皑如雪,一盘子白石榴、白蟠桃端出来,服务员挨个儿问:“你要甜还是咸?”

为什么叫姊妹团子呢?传说曾经是两姐妹开的店,大姐贤惠能干,小妹甜美活泼,正如“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爱吃粉团的客人,每天都要犹豫:要甜还是咸?爱慕两姐妹的少年郎,更得思索了:要糖心佳人娱情娱色还是贤妻良母家中宝?附近的女子们,仿佛也被天天提示:你要成为人家掌心的蜜糖儿还是天天操持井臼的贤妇人?

还用问吗?若长了一张李双双的脸、一副郑海霞的身板,一看就是大义凛然的生产队妇女队长,必须选择贤呀,哪儿有卖相这么差的甜品。反之则海阔天空,够甜就是贤惠,对大部分男人来说:美貌即美德,魔鬼身材天使面孔一定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同理,经济适用男伺候不起豌豆公主,能勤俭持家的贤惠人儿才是标配。而对王思聪来说,甜妞儿、辣妹子、酸溜溜的女文青……可以通吃,他大概不知道贤惠是什么意思。

不管爱与不爱,最终选贤还是甜,其实只取决于:你是什么人,是挥汗如雨的苦力还是安居终日的富贵闲人;你面对的是什么,是生存还就是给日子调味;你最终要到哪里去,这一生的食粮与陪伴,是盐分还是糖。

而其实,咸与甜,不可或缺。

美食亦要文人捧

冬日天黑得早,才傍晚六点多,书巷故里已经寂如深夜。我与女伴在旁逸斜出的巷弄里,用手机导航,找一家在网上看好的绍兴土菜馆。

小城想是睡得早。家家闭门闭户,巷弄里看不到行人,只有红灯笼轻轻摇摆,小路尽头一片幽暗。突然听见清脆的自行车铃声,一辆骑得飞快的车从我们身边经过。前头蓦地大灯雪亮,是到菜馆了。

我专程点一份“霉菜梗蒸黄豆腐”:大粗碗里,黄黄的大豆腐上面,垒满寸许长、细竹节样、马克笔粗细的菜梗。夹一根,就像吃竹竿,硬硬的。试咬一口,咬不动,一粗丝一粗丝全是纤维,更像竹子了。吮吮,倒还有滋有味,汁水滑腻腻地进了口,确像咸味果冻。

我一眼没留神,就看到女伴一根一根把菜梗全挑出来扔掉了,大骇:“你干什么?”

她说:“这个又不能吃。”

我啼笑皆非:“不能吃我点它干嘛?”

——不怪女伴,这老得跟竹鞭似的、完全咬不动的东西,要不是我读过汪曾祺,我也不会知道它是臭苋菜梗,更没想到它能吃。

汪曾祺写道:“臭物中最特殊的是臭苋菜梗。苋菜长老了,主茎可粗如拇指,高三四尺,截成2寸许小短,入臭坛。臭熟后,外皮是硬的,里面的芯成果冻状。噙住一头,一吸,芯肉的即入口中。这是佐粥的无上妙品。我们那里叫做‘苋菜秸子’,湖南人谓之‘苋菜咕’。因为吸起来‘咕’的一声。”

他的书,我反反复复读过不知多少遍。今天一看,实物与他笔下所写,几乎一模一样,我有一种“不出所料”的得意。

点这个菜,像朝圣。汪曾祺写吃食的散文,很是影响过我的饮食结构。

我小时候,家旁边全是荒地,家家都辟成菜园,我家也不例外,春天是莴苣,秋天是洋姜,一到夏天,竹叶菜(即蓊菜)、汤菜长得满山遍野,这俩东西都贱生贱养,掐了长,长了掐,一家人吃一个夏天。书上说:“革命党人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比喻成竹叶菜也行。

汤菜又叫木耳菜,长得厚嘟嘟,确实像大片绿木耳。它入口滑溜,我不太喜欢那口感,还要连吃三个月,越吃越烦,最后只要在餐桌上看到它,我就使性子:“天天吃这个!”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汪曾祺:“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这不就是汤菜吗?

采葵持作羹,羹就是汤,难怪我们叫它汤菜。它也确实适合煮汤,盛夏天气,切块嫩豆腐,氽点儿瘦肉,下一把汤菜,煮出来汤清叶绿豆腐白外加肉色隐隐,简直像淡笔白描的国画。

我仿佛今天才认识汤菜,激动的心情难以平抑,主动要求去掐汤菜为晚饭做准备:汤菜生得矮,密匝匝一地碧绿,连日晴旱,那叶片却像刚淋过雨,冗自绿得油光水滑,汪了一园子。这不就是“青青园中葵”的景色吗?

突然间,觉得对它好抱歉:你是这么古典雅致的植物,像公主落难在民间,恕我眼拙,没有从你的蓬头粗服认出你千年一系的高贵血统。

我从此开始喜欢吃汤菜。

吃鱼腥草,也跟汪曾祺有关。他写过:“有一个贵州的年轻女演员上我们剧团学戏,她的妈妈远远迢迢给她寄来一包东西,是‘者耳根’,或名‘则尔根’,即鱼腥草。她让我尝了几根。这是什么东西?苦,倒也不要紧,它有一股强烈的生鱼腥味,实在是招架不了。”

20世纪90年代,我第一次去贵州,桌上有一小盘凉菜:黄黄的小菜梗,圆珠笔芯般粗细与颜色,弯弯曲曲,像缩微的山药,弯弯曲曲。众人一尝,纷纷大呼“受不了”,“呸呸”吐。主人赔笑介绍:这是鱼腥草。我眼前一亮:原来这就是汪老也招架不住的鱼腥草,赶紧尝尝——我是惯吃鱼虾的南方人,还真不讨厌那鱼腥气。

因为老舍与梁实秋,我在北京一定要喝豆汁。所有人都说:“你吃不下的。”他们是对的。但不试一次,我简直对不起《四世同堂》和《雅舍谈吃》。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只因读过他们的书,捏着鼻子尝一口豆汁后,就全碗倒掉?

因为白先勇,我在桂林坚持要找马肉米粉,最好是“花桥荣记”——没有?真的没有?真的只是他虚构出来的一爿店?陪我的当地朋友失笑,头连摇,大波西米亚金耳环直甩直甩,却让我想起玉卿嫂的一双杏仁大的白耳坠子,刚刚露在发脚子外面。

看土耳其作家的《七屋》,我立刻上网买土耳其软糖(Lokum):厘米大小的小方糖,像浴室壁上的小块方砖,软咚咚的。一块块玫瑰红、柠檬黄,又洒了糖霜椰粉,是方砖上雾了层水气,朦胧中更显娇艳。看着就觉得甜得牙疼,果然。

北欧作家常常提到甘草糖(salmiakki),我怎肯放过:那味道,像八角、桂皮、各种作料裹了糖衣,我全因为好面子,才不好意思当朋友面吐出来。说不出是咸是辣是甜,只能称为怪味,跟它比起来,怪味豆的滋味是多么和谐统一。

岂能读过《追忆似水年华》而不想吃马卡龙(Macaron):七彩缤纷的小圆饼,合盘端上来像德加名画《粉红与绿》,既诱惑又无邪。味道如何?一个字:甜。三个字:太甜了。甜得让我为血糖担忧,一个都吃不完。

会沿着书本觅食的,不止我一个。民国才子苏曼殊酷爱小仲马的《茶花女》,茶花女最爱摩尔登糖,恩客上门莫不送上大包糖果。曼殊爱茶花女及摩尔登糖,日食三袋,自称“糖僧”。当时女仆月薪不过一元,他坐船外出时却会买几百元的摩尔登糖当零嘴——船未到岸,糖果已尽。有钱的时候,他买数千元的摩尔登糖分给众人。没钱怎么办?从朋友口袋里硬抢!还有一次,他索性把口里的金牙敲下来变卖,就为了买糖。拔钗沽酒是雅事,拔牙换糖可真的太那个了。

他原本就是嗜甜之人,贪嘴不自律。柳亚子有一次送他二十包芋头饼,他一顿干光,第二天肚子疼得起不了床。这种暴饮暴食绝对是对身体的摧残,他在35岁那年就因病去世。包天笑曾这样写过他:“松糖桔饼又玫瑰,甜蜜香酥笑口开。想是大师心里苦,要从苦处得甘来。”

摩尔登糖是什么?原来是法式名点糖渍栗子(MarronGlacé):栗子去皮后保持完整,煮熟后,投入10%浓度的香草糖浆中小火煮沸,再浸泡24小时。捞出后,把糖浆加浓到20%浓度,再次投入栗子煮沸浸泡……反复若干次,糖浆浓度次次加高,又加入朗姆酒,最后一次捞出晾干至不沾手即可——是不是很像糖葫芦?只不过把山楂换成了栗子,想起来也很让人流口水。

我馋痨病发,立刻上万恶的淘宝——居然无售。真是欲剁手亦不可得矣。

我是武汉人。武汉是鱼米丰美之乡,佳食甚多,武汉人爱吃爱喝,对本地的饮食文化也颇为自得。只可惜欠缺懂吃会写的食家代为扬名,因此不太为众人所知。

与武汉吃食有关的文学作品,我印象较深的,当属池莉的《生活秀》,女主角是在吉庆街卖鸭脖子的。小说反响不俗,搬上银幕后,小陶虹操刀剁鸭脖的风采,几乎算得上飒爽英姿,鸭脖在大银幕上看上去,也像格外好吃。

这部小说对武汉的鸭脖事业,绝对功不可没。到现在,鸭脖已成为我会友时最常带上的本地土仪,惠而不费的手信。满街的鸭脖品牌,我挨个儿全给朋友们快递过。凭这个,武汉鸭脖协会——如果有这个机构的话——就应该给池女士赠块匾。

杭州西湖的风光与武汉东湖几无二致,但前者名动天下,后者不过是一个湖。这没什么可说,郁达夫有云:“江山也要文人捧,堤柳而今尚姓苏。”去西湖,为的是梁祝、白娘子与许仙、苏轼与白居易,这才是它的核心竞争力。

我借用一下:“美食亦要文人捧,鸭脖人说武汉好。”作为文人,我能为武汉吃食,做些什么?

我爱吃,虽然怕胖。我也爱我的家乡,虽然人微言轻,没啥用处。但如果能够,我也愿意多写写武汉以至湖北的吃食,总归会有人读了食指大动,淘宝下单,或者到武汉的时候,买上一两次。也算我为拉动家乡的GDP,稍尽过绵薄吧。

汪曾祺笔下的地瓜究竟是什么?

1948年,汪曾祺在上京途中,给黄裳的信中写道:“我对于土里生长而类似果品的东西,若萝卜,若地瓜,若山芋都极有爱好,爱好有过桃李柿杏诸果,此非矫作,实是真情。”萝卜人人都知道,地瓜在很多地方——比如河南山东——就是番薯(文中食物皆有异名,故而尽量采用学名,以下均按此原则),但又提到了山芋,这是江苏上海一带对番薯的称呼。汪老是高邮人,他当然也会用山芋这个词。问题就来了,如果山芋是番薯,那地瓜是什么?

因为他说到“类似果品”,我便想起,今年夏天,暑假将尽时,朋友来看我,我带着她去买菜,顺带参观世情。快出菜场时停步:“我们买点儿地瓜当水果吃。”朋友以为本地有生吃番薯的习惯,小吃一惊,但也打算入乡随俗。不料看我捡起几个矮矮扁扁、像白色小南瓜、也像放大的蒜头的东西——她有恶趣,说像“几个屁股连在一起”——她大吃一惊:“这是地瓜?”

我才意识到她不认得:“这里叫地瓜,我也是后来上网查到它叫凉薯的。”——学名是豆薯。

不过有时,卖菜人也叫它白薯。理由显而易见,白色的薯嘛。他们并不知道,在北京,白薯是指番薯。

小时候过北京不算,二十年前,大约是我成年后第一次上北京。朋友请我在小馆子吃火锅,涮菜里赫然列着:白薯。我好奇心重,立刻就问服务员,服务员想来被我问蒙了,不知道如何解释,转身登登登走了,亲自抱着实物出来给我看——哦哦哦,原来就是无人不知谁人不晓的番薯。好丢脸。又像装高贵,假装五谷不分以彰显自己是豌豆公主。

回想起来,不知白薯是红薯,是没道理的事。因为我从小看“京派小说”,老舍、邓友梅、叶广苓、王朔……个个都提过烤白薯。

老北京城的记忆,是冬天的吆喝声:只要兜里还有个制钱,一听“烤白薯哇真热乎”,非买不可;饿瘪得像臭虫的穷人,瘦得起棱的狗,买不起,围着烤白薯的挑子,靠那一点热香苟延残喘;大院里的穷孩子,有时候只能买一斤麦茬白薯(山东、北京等地,番薯分冬春两季,麦茬白薯指收麦之后种植的冬番薯),连皮带须子都吞了下去;当今盛世,过健康生活、青春活泼的女孩子,“跑完步气喘吁吁,站在路边吃焦脆的炸油饼和松软的烤白薯”,还最爱吃烤白薯焦黄的皮,男人就把皮都剥给她。

我看书从来喜欢看吃,读得津津有味,但当时没有网络,我又不求甚解惯了,从来没想过那是番薯——在湖北,它被称为红苕。苕是个古字,《诗经》有之:“苕之华,芸其黄矣。”但此处苕念“条”,是凌霄花。湖北话里的苕念“韶”,就是番薯,别无他意。“苕粉”是番薯粉,“苕面窝”是番薯面窝,“苕货”是不严重的骂人话,是“笨蛋”的意思,可能是一场大架的开头,也是对爱人对小孩的亲昵称呼,且笑且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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