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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倾城 当前章节:15102 字 更新时间:2026-7-7 20:49

不料他说的,是他年轻时候的一次相亲。

他是苦出身,一切是自己打拼出来的。没看过《红玫瑰与白玫瑰》,否则一定与佟振保有知己之感,一样有条有理、有始有终。同龄人还在“感觉”“缘分”的扯不清楚,他已看穿婚姻等价交换的本质。笑容再亲切,下唇也总像搁了一柄匕首,冷冷的,沉甸甸的。

那女孩是谁介绍给他的,不记得了,一听条件就知道不合适,见面大概是为了给介绍人面子。果然是个黄毛丫头,来相亲都一蹦三跳,一抬袖子,哗一声,果碟全扫地上了。女孩“哎唷”惊叫,他忙着收拾,她插不上手,半晌不好意思地咬咬手指。

他笑。她不是个贤惠能干的女子,出局。这方面,他比最铁面无情的HR更立判生死——却止不住心动。像春日,忙人正打算午睡,忽然来了只花羽毛的鸟儿,就停在床边的窗台上,隔窗“啾啾”,又歪头看窗里人。明明被吵了瞌睡,你能开窗赶逐吗?

喝了茶又吃饭,饭后又坐聊了很久,女孩爱吃爱说也爱笑,嘴就没停过。而他一直苦苦挣扎着,是现在起身,还是再喝一杯茶,抑或……豁出去,直接问她电话,又会怎么样?

他始终没问。

夜深了,他送女孩回家,最后一班轮渡过江。江风好大,劈头盖脸像这无情的社会,逼得人非要抱团取暖。女孩一径欢欢喜喜,看到有人卖烧烤,立刻冲过去买两串,兴头头举在手里。他想问她:“手冷不冷?”他笨拙的,想像电视中人一样,脱下外套披给她。都没有。他被大风吹了个透,风干腊肉般僵着。

女孩吃得专心,无意一低头,“呀”,脚背上,沾了一滴烤串上落下的红油。女孩足尖半立,向他示意要纸巾。江影倒映上来,夜色是沉沉流动的黑,女孩的脚像只雪白的春日兔,侧耳聆听,蓄势待发,她脚背上的朱砂痣,是兔儿眼,灼灼红。

刹那间,全身血液都涌上他的嘴唇,那里变得滚烫,一颗小炮弹即将弹射,落上她的脚背,轻触那一枚朱砂痣。那将是他的初吻,是新研印章第一次墨酣笔饱压上去,是窖藏好酒一朝开封、香气四溢,是收到快递包裹,还在楼下就急不可待撕开……

……茶凉了。他定一下神招呼服务员。等待的片刻,茶室正式黑下来,橱柜桌椅都像头角峥嵘的怪兽,体谅沉默。服务员沏上热水,啪开了灯。我们又回到这现实伧俗的现世间。

他突然问我:“如果那一刻,我吻下去,会怎么样?”热热的、带着少年稚气的嘴唇,贴近她冰凉的、少女馨香的脚背,一定像抓娃娃机的小爪子,会抓出一大串笑声。

我笑起来:“不会怎么样吧。一吻定终生不是你的风格。”

他微一沉吟:“也是。结婚嘛,不就是过日子。可是……跟喜欢的人过日子,比较舒服吧?”又忙忙摆手,“当然了,我肯定是喜欢我老婆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嘛,但是……”像立意养生的人,一落地就弃绝荤腥,拒绝咸辣,不沾油炸,“真”了一辈子,却明明白白地知道,那不平淡的,也不是假。

不必说遗憾或者惆怅。好多年前,他已经给出了选择。

只是,这一生,多少次与异性肌肤相亲,妻子、情人、性伴侣,多少疲倦与满足。那个没有盛开就已消散的吻,始终是他不可逾越的高度,唯一的、不可再来的高潮。

多少中国人,从不曾年轻,就已经老了。

恶因缘由它去吧

睡前乱翻书,竟然从阳台上的旧报纸里扒出本名副其实的老书——《性变态》,严肃认真地谈及同性恋、SM、群P……那大惊小怪的态度仿佛在说:如此这般,国将不国。

里面有则小故事,看得我大笑不止:

——大柳,男,28岁,某部队歌舞团演员;小房,女,26岁,某市歌舞团演员。剩男剩女,“都很孤僻,没有真正的朋友”。却在一次军民联欢上一见钟情,“这一晚两位情人进入了一场可怕的情场博斗,两人身上都布满了血痕、紫色的牙印,深深的指甲痕在慢慢地渗着鲜红的血滴……他们从此开始了同居,或者说已成为事实婚姻”。

书是20世纪90年代的,故事再晚也不会晚过80年代——从他们没因为流氓罪而双双入狱看,估计也不会早过70年代——总之,两人都过着集体生活,没有私人空间,要穿长袖衣裤遮掩爱痕,为了回避同事们疑惑的目光,不敢去公共浴池洗澡。有一次演出时,队长发现小房的伤痕,当众询问,她只能推说是骑车摔的。

纸到底包不住火,小房的母亲发现了这一切,“起先大为惊讶,继而哭泣、愤怒、软硬兼施”。老太太找到双方单位领导,“军队纪律严明”,领导们分别找大柳和小房谈话。大柳说:“我们是正当恋爱,不违法,我们是打算结婚的。”——说得多好,既有法制观念又入情入理。但没用,听在领导和双方家长的耳朵里,只会更加痛心疾首:这俩咋还不知羞耻,死不悔改呢。

这对爱侣坚持了六年,其间,小房动摇过,与一位“文弱谦恭”的大学讲师经介绍而交往,她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异常冲动,甚至想到了自杀”。

最后,大柳、小房复合,“这对婚前情侣又进入了不正常的正常生活”。作者庄重地说:“当然他们的心理疾患是需要医治的,也是值得同情的。”

你是什么心得?拍案称奇?“领导”为什么要干预人家的私生活,“纪律严明”是用在这上面的吗?你准备祭出自由、民主、人权的大旗,你甚至准备开始嗟叹:“天朝啊……”

但且慢,假设你是小房的闺密呢?

你看着她,花骨朵一样的女孩子,陷身在不堪的恋情里,男人不待她如珠似宝,反而令她遍体鳞伤。你是不是也气得要骂娘、斥男人是人渣?你不准备苦口婆心劝他们分手,指出“你们在一起,将是双方人生的挫败”?她竟不从,你只能悲愤地说:“极品总是成对出现的。”再通达,再认为“他们两厢情愿”,也难免一阵阵的恻隐不安,你觉得她应该得到的待遇,不止于此。

而如果,问得更苛刻些:你与她,是一母同胞的姐妹?你自豪地说:她的第一口固体食物是你喂的。妈妈告诉你,妹妹出牙了,可以吃嚼烂的食物了。你便把花生嚼得碎碎的,用嘴喂给她吃。你提心吊胆过她的青春期,你为她的花容月貌而惊艳,她天生该是众神中的众神,但现在,究竟发生了什么?你承认她的快乐她的笑声如银铃,但基于肉欲的爱能否长久?柴米油盐才是一辈子的。你本能地为妹妹心酸,当她是受邪魔教唆而堕落的天使,你还能把那个勾引她的男人当妹夫?

而假设,容我问得更凌厉更直指人心:小房,是你的女儿,又将如何?别急着回答。因这是大部分父母的噩梦,你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你自己的父母。

我们都会说:尊重他(她)的选择。我们还会说:爱,就爱他(她)的一切。真能做到吗?大道之外,有那么多或繁花似锦或泥泞沼泽的小路;蜡笔画般轻快明艳的世界之外,有的是闻所未闻、常理难以理解判断的二、三、四、五次元空间。

女友甲,嫁了一个艺术家,跟从他浪迹天涯,在最恶劣的山寨住过,长发长了蚤子只好一剪了之。她喜欢小孩,经常抱抱亲亲人家的小宝宝,但谈到自己生,她很直白:“没钱。”女友乙,替她痛得肝肠寸断,在朋友圈中吐槽:女友甲大好的年华浪费在猪男身上,是绝美的珊瑚礁被油轮漏油污染了。被正主儿看到,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二十年闺密一朝而断。

微博上向我求助的读者:表姐长年不婚,忽然有孕在身。孩子的父亲总要负责吧?表姐淡淡答:“我去泰国做的试管婴儿。”借精产子,出现在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里,是新鲜有趣的桥段,一旦发生在亲人身上,是时时刻刻的真人秀,如何能当漠不关心的观众,怎么能不全家总动员,连表弟妹都要去请教不相识的所谓专家?

向来相熟的小朋友,怒火万丈地打电话给我。原来他的铁哥儿们,爱上个有夫之妇,到难舍难分程度,兄弟们轮流替他出主意,帮他谈判——居然谈成了一个分庭抗礼的局面。那边不离婚,不闻不问;这边不分手,苟且贪欢。这三人倒是相安无事,眼看“南宋小朝廷”就这么长治久安下去,兄弟伙可全炸了,纷纷骂哥儿们贱,出语恶毒得伤筋动骨。给哥儿们的选择是:要么你和她断,要么我们和你断!

朋友到底是自由的:看不顺眼的人事,转过脸不看也罢;理解不了的三观——谁求你理解来着?看着他要往水深火热里去,恨不能一把抱住他:不能走那条路!你想说他悖德、荒败,批评他的行为,逼他走你的康庄大路。到最后,话在舌尖上跳跳糖般刺着,还是融化了吸收了无形了,只能说一句:我不干涉你的选择,但我能选择我的朋友。

那些不能割舍的亲人呢?也许不该问。据说,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就不值得问出口。

而到几时,才能通达地说一句:恶因缘,由它去吧。

像对待钱那样对待男人的爱

十多年前,我的外甥女儿小满才三四岁,每天早上,她妈要去上班,她都伤心得像妈妈会一去不回,号啕大哭,真刀真枪地抱大腿。大人哄着她:“妈妈要去上班才能赚钱呀。”

小朋友满脸鼻涕眼泪地喊:“我有钱。”咚咚咚就往房间跑。

她能有什么钱?我正一头雾水,小满已经捧着小猪形状的存钱罐出来了,使劲往她妈怀里塞,满脸满眼希望。大人们面面相觑,还是得硬下心来说:“小满,你的钱不够,这不算有钱……”

小满今年已经十七,朝气蓬勃的美少女,这件事我却一直忘不掉,甚至渐渐地,变成一个哲学性的隐喻:有多少钱才算有钱?或者,任何事物,拥有多少才能算有?

认多少字就不算文盲;会用一根手指弹《玛丽有只小羊羔》,能不能在简历上写“特长:钢琴演奏”;爱到哪一步,才能算爱?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联想,是我多年来写专栏写信箱,天天面对的都是误入花丛的姑娘们,爱上了热爱出轨的老公、亦正亦邪的浪子、专业泡良的人渣、擅长痛哭流涕的别人之夫……故事总大同小异,她们不是不知道真相,但理性是软弱的手,挡不住疾驰的欲念铁蹄。答案像滑丝的螺丝,总在同一个地方绊住:他对我好,我没法相信他不爱我。

他喝大酒,打断过她的锁骨,却在某个风大雨大的夜,为了不让她趟水,背了她五百米回家;他一直不赚钱,还理直气壮从她钱包里搜刮,有一天可能良心发现,扔了她一个街边常见的韩式发夹,她戴第一次就脱了胶;她大姨妈,隐隐的闷痛像坏天气,令人窒闷,他突然来了电话,提醒她保暖。她握着手机,泪如雨下……

这些细小的付出,点滴的温情,像垃圾山上的空饮料瓶,她们如获至宝地抱在怀里:这都是他给我的爱。只是,一块钱能买红豆面包吗?五块钱买得了手办吗?五十万,够在三线城市买房吗?卖多少个饮料瓶,都解决不了一生温饱。

小满十四岁那年,在北京上新东方,我尽小姨之责,每个傍晚带她大吃大喝。她在冰淇淋店门口露出贪馋又不好意思的犹豫,对我小小摇头:“好贵……”我心说:跟你的学费比起来,是九牛一毛。嘴上还嘉许她:“不错,你懂得了钱的价值,”一边推门而入,“不过没事儿,小姨有钱。”——这两个字,在LV店、北欧十日游的旅行社、任何一家房地产中介,我都不敢说出口。我的钱,只够购买微小快乐。

男人的爱呢?

一样。从瞬间心动,到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之间,有很多状态:喜欢、怜惜、心疼、敬重、仰慕……有些能甜蜜当下,有些能支付今夜,有些能购买岁月。够在冬夜为你暖手的爱,离挽着你的手步上婚姻殿堂,还差得远。

也许,钱与爱唯一的区别就是:一般人都不敢放胆说——“我有钱”。有房有车算什么,存款百万只是纸,贷款过亿的富豪都赔笑说:“山外有山。”但大部分人,只要有过一点一滴的爱,曾经有一只鸽子在他心弦上踢了一下脚,他就会说“我爱”或者“我爱过”。三岁幼儿般的理直气壮。而你,再心软,要不要也轻声说:“你的爱,不够。这不算有爱。”

不够给你名分,不够让你觉得内心安定,不够解决你的后顾之忧。什么都不够。你不想男人为你披荆斩棘斗恶龙;你不是朱丽叶,不希求他为你背叛家门犯天条;你绝不敢自比温莎公爵夫人,让那个人不爱江山,从头开始。你没有喜宝的36D大胸脯,所以你不要很多很多的爱,也不要很多很多的钱,只要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爱与钱:一张工资卡、一场婚姻、你动手术时一双可以签字的手。

但这个男人的爱:不够。

何必再在朝朝暮暮里搜索爱的碎片,把男人的片刻好意、冷天袖口的一抹暖、随口的几句好话抓着不放。像小蚂蚁忙忙碌碌打探食物残渣,像洗衣女工在每一个衣袋里找寻硬币,这里一毛那里五分,疲累终日买不了一片口香糖,操劳一生将将够换一两滴眼泪。

对待爱,要像对待钱,一定数目以上才能算“有钱”或者“有爱”。小女孩都能慢慢懂得的事,成年女性,没有任何理由纵容自己不懂。

遥问爱何在,云深不知处

事隔多年,我还是想对一部90后们可能根本没听说过的老片子——《天云山传奇》吐槽,我有我的理由。

我第一次看到这部电影是谢晋导演去世后,电视台把他的生前作品作了一次联播。“《天云山传奇》是对‘反右’及‘文化大革命’的真实反映,公映当年轰动一时。”应该很深情,绝对很动人,我却难耐阵阵不适:

胸怀大志的知识分子罗群被打成右派,送运劳动。他的白富美未婚妻宋薇离他而去,甚至嫁给戕害他的仇人;矮土丑的二号女主角冯晴岚却与受苦受难的罗群结为苦命鸳鸯。终于雪过天晴,罗群平反,复返高富帅身份,饥时的糠咽菜,冷时的百衲衣,温饱后都只嫌多余,冯晴岚适时地死去——死因是:过度操劳。女一号体面地接受她留下的空位,才子佳人踩着她的尸骨,毫无芥蒂地破镜重圆……

起初让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是里面强烈的不和谐感。落魄书生罗群带着被收养的孤女,给孤女的生父上坟。回到马车上后,孤女突然哭起来,罗群便问:“你为什么哭了?”——大哥,这把年纪,这等人情世故也不懂吗?吊墓落泪,天经地义。但放在电影里,自然是为了引出孤女的回答:“我为爸爸哭,也为你哭!怪叔叔!”头往他肩上重重一靠,我差点儿直接笑喷了。

谢老自然不会知道,三十年后,怪叔叔指的是猥琐的、专骗小姑娘的中年男。放在电影里,也确实让人有这样的胡思乱想。

不同的电视台把这片儿,轮流放了好几遍,我终于支离破碎地看完全,不知道是导演的匠心还是多年后胶片褪色,景色总是灰黄旧暗,像故梦。

圣洁的女一号宋薇,怀着赎罪的心理来到天云山。被高级领导收用,是美女们的正常归宿。无论电影里多么渲染她婚姻的惨淡,我总记得那么多明星削尖脑袋要进豪门。电影开篇,便是带旋转楼梯的别墅,在灯下吃暖烘烘的火锅,出入都是单位的公车。她的丈夫正是片中唯一反角,穿着旧上海资本家式的系带睡衣——大概以这纸醉金迷来证明他早已是中资产阶级的流毒。宋薇家中有佣人——或许是叫勤务员,洗澡当然是老式浴缸,连水都放好,温度调得不冷不热。她何德何能,过着安稳的小日子,被她抛弃的男人还一直深深爱着她?无他:美就一个字,不必说两遍。

而冯晴岚是她的反面:三从四德,温良坚贞。大雪天气,她拖着两轮车,车上是奄奄一息的罗群,暴风雪扑面而来,她在雪地里一步一个踉跄,一步一个脚印,悲壮如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但女子的所有美德,都必须建立在美貌基础上,否则,从一而终是“本来就嫁不掉”,贤淑是“也只配干这活”,聪明智慧更会被人笑死,她厚厚的瓶底眼镜只让人想起那句漂亮话:男人从不和戴眼镜的女子接吻。嫌碍事儿,也嫌“你知道得太多了”。像所有这类故事中不美而善良的第二女主角一样,她就是用来牺牲的。她的爱,她的忍耐,她博大的胸怀,全不被尊重爱怜,男人始终心中没有她。她最后的死去,简直是一种识趣,是“有一种爱叫放手”的终结版本。

我并不打算对一部老片子口诛笔伐,只是我对男作家、男艺术家歌颂的伟大女性,总是怀着警惕,因为他们所说所要求的,永远是卑微至极、无私到完全无我的奉献。再来一位纤纤美貌的美女,成为永远的缪斯女神——是双宿双飞还是任由他们始乱终弃,全看需求。善女呢,反正像狗一样默默跟随、不离不弃,是她们的本分,何足挂齿。美女与善女,双轨运行,美女负责被爱,善女负责爱,男人在这两者之间,给美女作牛作马,视善女如牛如马。

这样说来,女性作家张爱玲的《红玫瑰和白玫瑰》至少是对这意淫结构的辛辣讽刺:被抛弃的美女,既不曾咬牙诅咒也没有对男人念念不舍,她赢得了新生活,而且还蛮过得去;降格以求接回家的呢,根本不是善女,平庸无味不见得就甘愿低他一等。想左右逢源,最后左右扑空,令人可以心情舒畅地呵呵几声。

总之,只要男人还有这样的奢望,不曾把女人视为与自己完全一样,有同等被爱被尊重被信任被仰赖的需求的人,那我得说,在中国文学与影视里,寻找爱情,是一个不可能的话题。时常有人对幼稚的小言作品提出严肃批评,认为这是女孩子做白日梦。但,女孩子痴痴等待红帆,大不了就是年华老去一无所获;如果相信一味献祭就是女人本分,才真是噩梦的开始。

我于是想起我所看过的大部分类似文学作品,《绿化树》《雪落黄河静无声》……有许多我已经想不起名字:一本一本的文人自恋,一个一个的都市聊斋——只不过这一次,承当圣母角色的不是狐狸精,而是有血有肉的平凡女性。她们母仪天下,以仰慕的态度献上温饱、爱情及性,再在男人不需要的时候消失掉。

也许,有些艺术作品,湮没,并非遗憾。

你是值多少钱的女人?

【村上春树的故事】

村上春树大红了很多年,我不免俗地几乎看全了他的书——这纯粹是年轻时候的强迫症,总觉得不能见全豹就不算真读过,就没资格评判。好在这毛病现在改了不少。

始终谈不上喜欢,直到有一天,遇到他的一个短篇《避雨》:一位女性杂志的女编辑,即将被调入后勤岗位。她不甘心,找情人帮忙。有妻有子的情人与她是同事,刚刚被提升过副总编。情人没打算过离婚,她也觉得未尝不可,这交往,曾经简单轻快。

但此刻,男人说:“眼下我的发言权十分有限……”她知道他是说谎,男人其实是临阵逃脱。她的手在桌下簌簌颤抖,恨不得把整杯咖啡泼到男人脸上,又做不到。

她靠自己的人脉找到工作,与男人断得干干净净。两档工作之间,有一个月的暂停,仿佛正供她胡思乱想。去酒吧散心时,有男人过来搭讪,她脱口而出:“我是高价的哦。”凭直觉报了价。

整个“休假期间”她一共跟五个男人睡过。每次随口道出的金额都不一样,最高的八万,最低的四万。对象都是四五十岁衣着考究久经情场的男士,也就是,像她前情人一样。

不管这小说有没有标准解读,我读到的,是一种歇斯底里的愤怒与绝望。意识到自己只是人家的免费品,像在公共洗手间随手扯一张擦手纸,她才领悟:自己其实可以很昂贵,是他应该出尽百宝、耗尽半生才能抱在怀中的恩物。那无价的瑰宝,宁可贱售,总好过被当作一钱不值的废物。

她用彻底的自辱,意图消磨愚蠢带给她的屈辱:没错,我卖身,但这是理智的等价交换,而不是被情爱冲昏了头,被人卖了还数钱。

【门罗的故事】

我读书慢,2014年诺奖作家都快出笼了,我才终于读到2013年得奖的门罗。合不合胃口,目前还不好说。而《温洛岭》,像一记“挥之不去的刺痛之耻”。

一个穷乡僻壤来的穷大学生,品学兼优,课余还勤勤恳恳去端盘子。无意中,她与富翁千金包养的金丝雀当了室友。金丝雀来自另一个世界:和服式睡衣,周身的香氛,一辆神秘的豪车接送她又监控她。穷丫头不能不好奇,哪怕她懂维多利亚时代,也懂浪漫主义,明知“向深渊凝视过久,深渊自会将你吞噬”。金丝雀拟与情人私奔,建议穷丫头代为出席富翁的晚宴:是地狱之门自此开启吗?

绝对来者不善的一顿饭:在进门之前,管家要求她脱光所有衣服!这太荒谬,大不了一走了之,但她,像中了蛊像被脑控,乖乖地脱了。赤裸地与衣冠楚楚的大富翁会面,赤裸地与他共进晚餐,赤裸地为他念诗——厚厚的羊毛椅垫在磨蹭她的臀股,在提醒她的赤裸。

像不像《草地上的午餐》?像不像古罗马的女奴出售场地?寸缕未着的女奴们被迫站在高台上,向人群展示她们的纤美腰身、无瑕贝齿及才艺,每一位观看者都是潜在买家。会弹琴吟诗的女奴,能卖得一个好价钱吧。

富翁道:“现在是时候送你回家了。”简单一句评价:“你的乡音非常合适。”——乡音,从没人这样说过她,大概有钱人就是这样表达“你就是个乡巴佬的”吧。一件件穿回衣服,每个动作都是几乎会压垮她的羞耻感:你一生的信念到哪里去了?如果他不发话,下一步会是什么?你只值一顿饭的价格吗?骨子里你也渴望被豢养,也有一颗宠物的心?

她说:“归根结底,他还是对我做过些什么的。”至少,他修正了她的骄傲:你以为你卓尔不群,你维持了灵魂的洁净,但也许,那只出于,在肉欲的市场上,你是乏人问津的滞销品。

【不归路】

我有时爱看北欧小说,因为里面没什么对性对身体的纠结:男男女女合了眼缘就滚床单;已婚夫妻,大大方方一起出来找乐子;未婚妈妈,在声色场合遇到娃的亲爹,她不骂负心郎,他也不说对不起——反正娃基本上是政府在养,不必演苦情戏。

但有时我烦起来又不想看,因为它们仿佛就在说:除了在这些生产力极大发展、近乎共产主义的国度,痴男怨女永不能被救赎;“给身体定价”的问题,永远无法解决。中国女性当然更不例外。

两小无猜,与喜欢的人在学校旁边50块钱的出租房?全社会都嘲笑她们:给人白睡白玩了。

为礼金、嫁妆、房子加不加名、婚前协议要不要写,与男方不屈不挠地斗争?立刻有人祭出马克思金句:婚姻就是长期卖淫。女人,能不能不这样心甘情愿物化自己?

体恤男人,愿意主动买单、分担家用——忽然发现,他把省下来的钱用在其他人身上。女人自我安慰说:算是养了小白脸,买君千黄金,许身不许心。舆论只冷笑:倒贴就能主客易位?“卖那啥贴干粮”而已。你不是恩主也不是恩客,只是一个人财两空的傻妞。

爱与被爱、遴选与被遴选、拒绝与被拒绝……身体总是大股东,有时它的意见压倒一切,理性软弱得无从发声;也有时,它是杠杆上微妙的砝码,不搁必输,搁了往往还是输;还有时,它是一段情中最调味最辛辣的刺激,像红油,少了一定淡而无味,有了也不见得是好事,会让人长痘痘长口疮。

什么样的获得才是体面愉快的?怎样的关系能让人摆脱“物有所值”的计算?当时的意乱情迷,是否都在为后面的自责铺路?“姐儿爱俏、妈儿爱钞”仍然是唯一的不归路吗?

我庆幸我只是个写字的人,只负责提问,不负责解答。

普通人,不能以天才的方式生存

娶老婆进来,从父母家搬出

看民国时期的文学作品,最让人觉得,中国人从未进步过。

《小团圆》里楚娣说:“现在这些年青人……家里的钱是要的,家里给娶的老婆可以不要。”这话真说到我心坎上了。

可不是吗?现在年轻的男男女女,恋爱是一定要自己说了算的,父母一对学历、职业、家世……提出异议,都会让他们悲愤莫名:你们老了,不懂得爱情、自由与民主,你们的价值观都像旧铝锅,氧化得看不出本来颜色,再也不适合煮一锅清美的汤。

到结婚的时候,房子天经地义是父母出首付,写在小两口名下,装修当然也是四老负责。如果还有彩礼嫁妆之类的无聊事儿,四方会谈也不必小朋友们掺和了。老一代,才是婚姻公社的真正高层,年轻人就是来享受胜利成果的。

无论城乡,房产往往是一个家庭的重头资产,是父母毕生劳动所得。但孩子们受得心安理得:反正是要给后人的,早给晚给有什么区别?正好可以规避传说中早晚要来的遗产税。

父母出了资,是否就成为这个家庭的天然主人?对不起,腾讯的真人秀调查节目《你正常吗》有数据:婚后愿意和父母合住的是55%,不愿意的是45%,差不多五五开。而男生,有68%不愿意。合住是因为自理能力差,需要父母的照料;不合住是觉得会打扰个人自由。

有趣的是,我觉得中国人最不想要的就是自由。

谁也不追寻自由职业。每年公务员考试时,考场门口的人山人海,就知道稳定对我们的吸引力。其次还有事业单位、老师、医生……就是,唯有铁饭碗才是饭碗,哪怕碗里只有清汤寡米。有一年我认识个药理学的博士,到大学当辅导员,我替她不值,她倒实话实说:“我不是做学问的料,读博就是为了能进大学。”

都觉得自由迁徙没什么乐趣,北漂沪漂就是艰苦辛酸的代名词,前两年“告别北上广”风靡一时:回去,回到那亘古以来的老屋去,回到熟悉的关系网里面,从此风不吹头雨不打脸才是正理。

言论自由只限于在微博上大喊几声“收回钓鱼岛”;“信仰”是我们陌生的词汇,自由与否全不重要;同性恋是时髦的事物,性向自由其实我们早就有了……那么我们要的自由是什么?无非是晚起晚睡,零食包装袋满世界乱扔,随便几时都在网络上挂着。

《红楼梦》里面的宝哥哥,提供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方式:他住在大观园,那是园中园,世俗社会里的桃源——房舍精美,装修不劳本人操心,却奇异地贴近每个人性格;一切被安排得井井有条,一个不出声的机构提供了衣食住行各方面需求,长辈们作为象征性权威,被隔绝在园外。而园子里,是他的天下,他想干吗就干吗,想和谁厮混就和谁厮混。他看淡名利,因为他不知道现在的舒适来源于极大的财富;他不争仕途,那是辛苦与劳碌,是为整个家族争福利,多么无稽,他自私自利地,只想自己。

房屋维护谁来?花木整饬谁上?病痛了请来的医生,付多少医药费也不知道。他只管要玩要乐,要“小荷叶儿小莲蓬的汤”。他的身体已经成熟,可以上床可以恋爱,头脑和精神,始终停留在巨婴——《红楼梦》数百年来之不朽,在于精确地说出许多人的梦。宝哥哥的大观园,这种在父母照顾之下却脱离监管,不需要负责只享受不被打扰的自由,仍然让人垂涎。

我没有责备年轻人的意思。我承认世代相传是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也羡慕国外那延续数百年的家族企业,世代只做一件事:同一座大宅下,所有人生于斯长于斯投身此行业,裁缝、香水、制鞋……有的是这种百年老店。但这不是中国家庭的范式,曾经有一部纪录片叫《失去的手艺》,也一直说是“富不过三代”,中国人只想继承财富,不想继承劳动。

而其实,老一代往往也不希望与儿女合住,不想一直管吃管喝当免费老妈子。亦舒的《流金岁月》里,女儿一毕业,母亲就忙不迭问她:“你可是要搬出去住?”母亲是肯的,“现在流行,几个牌搭子的女儿都在外头置了小型公寓。”不肯的是女儿,“我不舍得家里。”母亲洞悉一切地笑:“到底好吃好住,是不是?”女儿坦白了:“在外头凡事得亲力亲为。”为了啃老,损失个人空间,再觉得这是了不起的牺牲,因此心生怨怼。

也许,中国年轻人是该学习独立自主了。无论家里多么温暖,搬出去,自己做家务不会死的;无论房价多么高昂,省一省,付不起首付就租房子。不必再在长辈们的羽翼下做永不长大的小鸡雏,自由,其实来源于:自作自承当,为自己的一切行为与选择买单。

如果有一天,当有人表达对啃老的无限向往,身边会有人哼一声,质问他:“你正常吗?”这大概,就是中国进步了。

此地无银三百两——说说藏金·掘金

我的朋友多半与我年龄相仿,对未来都有相类似的惶惶。移民是挂在口边上的,但挟资退休无此实力,从洗盘子开始又未免太可怜——看《追风筝的人》《直捣蜂窝的女孩》,说到海岸国家,多少名门之后、高科技人才、音乐家在异国沦为难民,以搬运、清洁为生,看得人心抖抖的。对国内生活,又着实没多大信心。物价飞涨,“钱不过就是张纸嘛”。

多可怕,还有证券、存折、基金、房产证……全只是纸。半生辛劳积攒了有限的财富,怎么才能支撑到老?

我最云淡风清、淡泊名利的女友,突然和我说:“想在故乡置产。”我说:“贵乡那种三四线的弹丸小城,房价飙到上万,绝对不值。”她说:“是呀。可是通货膨胀怎么办呢?”我黯然答:“如果真那样,房产砸在手里,租不掉,卖不出,变现不了每日所需的面包与水,更麻烦。”她问我:“还有别的保质方法吗?”我心一动,想起中国人源远流长的藏金传统。

我第一次听说“掘藏”,是在陈存仁的《银元时代生活史》:“许多大户人家及一般旧家,家中都密藏一些银元,少的一两百元,多的上千上万,并不稀奇。藏银的地方叫做‘地窖’,这些地窖往往连子女都不知道在哪里。所以从前想发财的人,口头上不是说‘希望你中马票’,而是说‘希望你掘到藏’。至今逢到新正初五财神日,要把猪的脏肠作为供品,因为‘脏’字与‘藏’字同音,讨一个好口彩。”

陈存仁娓娓描述了一桩他亲见的“掘藏”事:

那年他八岁,身为富商的姑丈过世。送殡之后,作者的四伯父、姑丈的舅爷,便出面去给丧家掘藏分家。“从前没有什么律师,凡是分家都由舅父来执行。”吃完晚饭,婢仆跟着和尚到寺院中去守夜拜忏。家中仅留下清一色的自家人,四伯父说出亡者的遗言:“只说了一句话:‘东西放在书房画箱底下。’说了这句话之后,已是奄奄一息,并伸出两个手指说着‘二十’两字。”

于是全体到书房中去,先把画箱搬开。画箱是厚重的樟木大箱,比书房门还阔,“想是早年雇工在书房里制造的,想要搬出书房是不可能的”。一叠四个,装满字轴、画轴、铜钱串成的五尺剑,十分沉重,要四人联手才能移动一个箱子。

“这都是从前防偷窃避盗劫之法。”箱子搬开后,再掘开已呈酥烂状态的地板,“下面竟是一块极大的像水泥般的石板”!死路了?不,这也是故布谜阵,是用糯米和石灰拌成的凝和土。几个子女通力帮忙,打烂凝和土,下面现出八个缸。“缸内银元宝是用桑皮纸包裹的,桑皮纸已近乎糜烂成灰的程度,上面写着‘同治几年藏’和‘光绪几年藏’字样。”

缸只八个,为什么姑丈说“二十”?细分析,姑姑是填房身份,难道在他的前妻时代还有十二缸?向四周搜索无果,又往下掘,“大约再掘下几尺,果然打破了一只缸,银元的锵锵之声,清脆入耳……连前共计二十只,每只内藏银元一千和银元宝一对”。

分家已毕,迅速灭迹,“大家动手急急忙忙把泥土碎石和坏地板丢弃花园中,仍旧把画箱照原样放回原处”。

四伯父简直就是中式的遗产律师,完成亡者的心愿。若没有这么体己的心腹怎么办?

《古今小说》中也有一篇《滕大尹鬼断家私》:倪太守老夫少妻,担心自己死后,前妻长子欺凌继母及幼弟,也害怕小妻子携款改嫁,于是“藏金”,暗留遗嘱于画轴,以待清官……一场腥风血雨、国产电视剧式的遗产争夺战就此展开。倪太守所作的画,“乃是一个坐像,乌纱自发,画得丰采如生。怀中抱着婴儿,一只手指着地下”——这简直就是为了告诉人民群众,地下有金银财宝。

以下部分就是曲折精彩的破案戏了:倪太守去世后多年,小妻子带着画轴找地方官员滕大尹主持公道:“泼了些茶把轴子沾湿了……双手扯开轴子,就日色晒干。忽然,日光中照见轴子里面有些字影……正是倪太守遗笔。上面写道:‘惟左偏旧小屋,可分与述(小儿名)。此屋虽小,室中左壁理银五千,作五坛;右壁理银五千,金一千,作六坛,可以准田园之额。’”

滕大尹一番装神弄鬼,为孤儿寡母主持了公道,“东壁下掘开墙基,果然理下五个大坛。发起来时,坛中满满的,都是光银子。把一坛银子上秤称时,算来该是六十二斤半,刚刚一千两足数”。右壁的呢?滕大尹说:“方才倪老先生有命,送我作酬谢之意。”这是智慧的价格,落了“日断阳夜断阴、廉明正直”的好名儿,又黄金入袋平安,真是无本万利的好买卖。至于良心……古话是怎么说的?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人心呀。

小说家言,并非凭空而来,是实打实的人情实录。难怪阿西莫夫“机器人帝国系列”里面的地球人侦探贝莱,每到一个星球,都要求看当地的小说——没错,是小说。因为他觉得,再没有比小说更能反映风土伦理了。

中国上下五千年,和平盛世并不多,所以埋金藏银古已有之。

《魏书·崔玄伯传》即有平昌太守“家巨富而性吝啬,埋钱数百斛”的记载。《晋书》里也提到隗照“藏金以待太平”,其妻五年后才掘出。《稽神录·邢氏》亦有“其妻窃聚钱,埋于地中”的描写。宋洪迈《夷坚支丁》卷6《证果寺习业》中,也有亡魂向朋友求救:“吾亡后,妻即改嫁,稚子懦弱,殆无以食。吾生时积馆舍所赢白金二百两,埋于屋下某处,愿为吾儿发取以治生,切勿令故妻知。”

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中《重窖》,还提到“自兵火以来,人家凡有窖藏,多为奴仆及盗贼、军兵所发,无一得免者”。他还提到一桩窖藏妙法:先藏一层,以土石掩埋;再藏一层,又以土石掩埋……这样三四层之后,再用砖砌。这样一旦被人发掘,“见物即止,即不知其下复有物也”。是心机吗?我只觉得乱世犬民的悲凉。更不用说“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真是让人伤怀,必须一掬同情之泪。

藏金,多半是为子孙考虑,把这视为一笔长期的极稳健投资。《警世通言》之《桂员外途穷忏悔》即写道:“父亲施鉴是个本分财主,惜粪如金的。见儿子挥金不吝,未免心疼。惟恐他将家财散尽,去后萧索,乃密将黄白之物,埋藏于地窖中,如此数处,不使人知。待等天年,才授与儿子。从来财主家往往有此。”一句“从来财主家”可见其普遍性。

《聊斋志异》有一则《宫梦弼》,说一个中国葛朗台:“窖镪数百,惟恐人知。”穿破衣烂衫,吃糠秕充饥。晚年瘦到皮包骨头,“臂上皮摺垂一寸长,而所窖终不肯发”。最撼动人心的时刻到了:“濒死,欲告子。子至,已舌蹇不能声,惟爬抓心头,呵呵而已。”剧终。赵本山与小沈阳说的“人死了钱还没花完”的大悲剧发生了,而他最想传给的儿女也没得到。蠢吗?也许不过是天下父母心。

总之,藏金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把黄金深埋于地下,防备将来。只是将来之不测,每出埋藏者意外,藏者是他,掘者就不知何人了。要到掘金,才是故事的终点。

在宋代,掘藏已成风俗。苏轼《仇池笔记》卷下《盘游饭谷董羹》曰:“江南人好作盘游饭,鲊脯脍炙无不有,埋在饭中,里谚曰‘掘得窖子’。”也就是发现了,一个藏在地下的黄金洞。民心所向,不过如此。佚名《嘉莲燕语》又载:“吴俗迁居,预作饭米,下置猪脏共煮之。及进宅,使婢以箸掘之,名曰‘掘藏’,阖门上下俱与酒饭及脏,谓之‘散藏’,欢会竟日。后人复命婢临掘向灶祝曰:‘自入是宅,大小维康;掘藏致富,福禄无疆。’掘藏先祭灶神然后食。”风俗已成为信仰,至少绵延到了民国时代。

窖藏多吗?沈括的《梦溪笔谈》这么说:“洛中地内多宿藏。凡置第宅未经掘者,例出掘钱。”买房居然要出“掘钱”,真匪夷所思。竟已成例。

到了元明,“掘藏”已成为一夜暴富的代名词,人人都抱着极大的期望。富人的第一桶金从何而来?每每来自于地下,真辛苦而来的血汗钱反成意外。《醒世恒言》里《徐老仆义愤成家》的徐老仆,是经营天才,为少主兴家。大家却都说:“莫不做强盗打劫的,或是掘着了藏?”“都传说掘了藏,银子不计其数。”《杜子春三入长安》里,败家子突然发迹,亲眷们也在猜他金钱的来源:“也有说他祖上埋下的银子,想被他掘着了。也有说道,莫非穷极无计,交结了响马强盗头儿,这银子不是打劫客商的,便是偷窃库藏的。”总之,没人相信横财能是好来历。

掘到藏,常见吗?《聊斋志异》里的八大王,为了报恩,授给救命恩人火眼金睛、人肉窖藏勘探仪之能力。冯生“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屡次掘藏,与王公增富。还是《聊斋志异》里面,宫梦弼与青梅竹马游戏,“与发贴地砖,埋石子,伪作埋金为笑。屋五架,掘藏几遍”。而在小说的国度里,“宫往日所抛瓦砾,尽为白金……及发他砖,则灿灿皆白镪也。顷刻间数巨万矣”,“失意之人看聊斋”,大概就是指,里面充满了无所不及的白日梦。

而真相,在民国时代的鲁迅小说《白光》里:一位做梦都想掘藏的人,看到一道白光,认定是地下金银的暗示,却没想到那只是大湖的波光,一往情深地扑进去。更令人诧异的是,据周作人回忆,这并非完全的虚构,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当时绍兴乡间演剧,开场戏必有一出《掘藏》,很HAPPY地祝愿所有的观众,都有这好运道。有一句谚语如此说:“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活化出一个游手好闲、不思进取而做发财梦的人的一生。

到了现在,掘藏故事很少出现,是我们已经放弃了掘金梦吗?不,有风靡一时的《盗墓笔记》为证。它不是西方的探险故事,不是人与自然做斗争,而是借此神奇经历,发现一笔藏在地下的巨大财富。黄金都黄澄澄地等着被拿,连大浪淘沙都不需要。这梦做得,太完美了。

思前想后,我却委实不敢劝女友,把现金兑成黄金,全藏在地下。第一,现在城里空地难找;第二,我曾看过一部最悲摧的小说:一个江洋大盗,盗窃银行金库后被捕,受尽严刑拷打,在狱中度过一生,死活不告诉其他人赃款藏在什么地方。三十年后出狱,千辛万苦,找到早已被他毁了一生的儿女,带他们去到藏金处——那里,已经变成一家大型超市的三层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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