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望的婚姻中,她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去当助产士,天天面对儿奔生娘奔死,格外懂得女人是天生的奴隶,受奴役就是女人的命运。她记录了“一位乡村产妇的死”“一心要生男孩的产妇”,其内容,我认为至今没有过时。
婚姻生活有如苦海,幸好有文字,给了韩素音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韩素音在家务之余,靠写日记、回忆录自慰。这断断续续的稿子,最后集聚成书。1942年,《目的地重庆》英文版出版,她自此走上了创作的道路。
在这期间,他们婚姻继续恶化。1941年,她随夫同赴英国。1945年,丈夫以国民党军官的身份回国参战,她以继续攻读的理由滞留不归。两年后,丈夫殒于东北战场。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终于拉上帷幕。
作为狼心狗肺的现代人,我得衷心地说:丧偶,比离婚好。只是天未必那么从人愿。
1952年她又嫁出版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就告结束。1956年,她嫁给当年印度军队的一位上校,两人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婚姻生活的安定,令她有了更多时间创作,从当时至文革期间,她多次访华,出版英、法文的关于中国及中国领导人的著作。并写有五部传记性著作:《伤残的树》《凋谢的花朵》《无鸟的夏天》《吾宅双门》《凤凰的收获》。
而她最著名的作品当属1952年的自传体小说《瑰宝》:1949年3月新中国诞生前至朝鲜战争爆发后1950年8月之间,在香港,时年单身、带着八岁养女的韩素音,遇到一个英国记者马克,两人陷落于爱河之中。这场爱情可能从头到尾都绝望,如此局促,连完整地在一起待一天都不曾有过,唯一有过的家是太平间上方,巷子当中的白色石板上。
她说:“你的爱迟早会像海潮一样从我这里完全退回去,留下我,像一片湿漉漉的海滩,布满无足轻重的碎片。我要在这之前把记忆保存下来……我们跟别人没什么两样,既不比别人少点什么,也不比别人多点什么。我们不过是这变幻莫测的世界上的一对匆匆过客,一对并不完美的恋人。”
1950年夏天,与马克分手后,韩素音短暂地回到中国大陆,但眼前席卷一切的政治狂潮令她恐怖,她由衷地说:“暴力对这片土地并无好处……西方纵有千种不是,它们总有精神自由。”
她很快返回香港,失恋的伤痛,对故国的失望,1951年夏天,在香港玛丽医院的急诊室里,她写下这段故事。《瑰宝》最早在英国出版,一问世即引起轰动,出版商乔纳森在给韩素音的信里说:“现在,(英国)公共汽车上的所有妇女,胳膊下几乎都夹着一本您写的书。”
1955年,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把这部小说搬上银幕(译名《生死恋》《爱情至上》),次年获得了两项奥斯卡奖。
韩素音曾经大红大紫,陆续写出了三十多本书,在世界文坛上影响很大。伯特兰·罗素说过:“我花一小时读韩素音作品所获得的对中国的认识,比我在那个国家住上一年还要多。”如果这不是作者之间的彼此迎合,就得说:这认识,是先天不足的。我看一百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仍然,不了解美国。而时过境迁,没人看她的书了——电影总有人看吧?韩素音或许会以这样的方式,永远留在读者/观众的生命里。
而关于韩素音,我想到的是人的自我界定,我们如何确定自己的归属与阶层。即使对普通人来说,这也是一生不断需要面对的问题:农村孩子,刻苦读书,为了摆脱身世。功成名就后,他却可能要面对拷问:我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当这两种生活相碰撞,我到底该站在谁一边?
普通女性,生在一个家庭,因为婚姻进入另一个家庭。当娘家与婆家不合、有纠纷,当血亲(兄弟姐妹)与血亲(儿女)相对抗,她又当如何选择:谁的血更浓,我属于谁,我是谁的忠犬?
必须要说:这是人的自我选择。无论答案是什么,都不会错——但多半,也不会对。
而中国,以它的庞大精深、它的瑰奇美丽、它的深邃与简洁,深深吸引了韩素音,让她魂牵梦萦。她用文字,做出了一生的回答。
她深爱中国,视这里为自己的父母之邦,是自己的根与归宿。自幼年起,她便萌生了写一本关于父母和中国的书的想法——“我们是时代的产物,受到历史的影响。我之所以诞生,是因为中国在1900年发生了一场‘拳匪’之乱,欧洲人是这么叫的,中国人称为‘义和团起义’,由于这一事件,我的中国父亲没有去考科举,做翰林,却娶了我的比利时母亲。找树要寻根。我得回到根上去。”
现在可以说明真相了:她不姓韩,她姓周,“韩素音”其实是“汉属英”的谐音。她在说:我永远是汉属,只是身在英国。虽然,她有一张完全西方的脸。
她的晚年很幸福。与丈夫定居瑞士洛桑时,没有电视、没有汽车、没有保姆,她每天做一小时家务,丈夫会做两小时。这段婚姻一直延续到2003年,死亡将他们分开。男人先走一步。
2012年11月,韩素音与世长辞,年已近百。将近十年之后,她与爱侣在天堂再见。
而天堂之所以是天堂,一定是因其有选择,那些今生来世不想再见的怨偶,那些相见不如怀念的旧爱……都不必再出现了。
修女是修女,军官是军官
命运有其他可能性吗?他们有机会以别种方式相遇吗?修女与军官,到底有没有可能赢得幸福?以及所有禁区之恋的男女主角们?
盛夏时日,通往图书馆的路,正如这城市的每一条路一样,变成烈火之旅。我老到已经放弃了小美人鱼的自虐快感——我痛,故我在——总在八点左右才去,书库一盏灯都没亮,一片漆黑。借不到月光,蹭着旁边借阅区的灯光,我吃力地辨认封面,内文是不可能翻阅的,那是完全融入墨黑的墨。
我就这样遇到《葡萄牙修女的情书》。几无装饰的纯白封面,简单的几个字,正好是吃力眯着眼睛能认出的程度——凡是看不清书名的,一律淘汰。带走它,像在即将打烊的超市,抢下最后一枚西兰花。
而它,只印了五千册。
十七世纪起,有五封名为《葡萄牙情书》的书信大行其道,盛传是一位葡萄牙修女写给始乱终弃的法国军官的。三百年后,一位加拿大女演员因缘际会,听到人家的朗读,深受触动。便花三年时间,抽丝断缕,在历史的缝隙里爬梳真相,最后试图以文字还原葡萄牙修女玛丽安娜与法国军官夏密伊的孽缘,她说:“这部作品讲的是真人真事。”但,数百年过去,何者为真?何者又是伪?
故事开始那一年,玛丽安娜二十六岁,是葡萄牙富商的千金。身为次女,早知自己的命运是在修道院度过一生——这也不坏。那个时代,婚姻是女人的枷锁,而非福利。嫁作人妇,意味着夜夜忍受丈夫的性要求,不断怀孕、生育之痛、难产或流产的可能性,几乎百分百的妇科疾病。多少女性死于难产,多少婴儿呱呱坠地便直入坟床。出家,第一不会分薄家产,第二永无家暴之虞,兼且一生衣食无忧,还能学着识文断字……服侍远在天边的天主,真比服侍近在眼前的公婆夫主,要来得省心。
三百年后,有一部华文小说叫《白水湖春梦》,里面受尽苦难的女性说:“我若早知,人生这苦!当初不该论婚嫁,行这条路——像我五个姑表妹……三个出家,二个带发修行。彼时若觉醒,就无今日的事!”可见一斑。
玛丽安娜十岁入修道院,自此弃绝俗世生活。在当时,富庶之家送女儿去修道院是常规,披上黑衣,她们仍是大小姐:“修道院教她阅读、写作;发生饥荒,也不会饿肚子;宗教地位则让她可以和男士平起平坐”;“玛丽安娜上课、尽宗教义务,但依旧过着入世生活:日常琐事有仆役打理、可和外界保持联络、收发信件、阅读新闻、采买商品”;“还学习茶艺、烘焙葡萄牙修道院广为人知的可口糕点”;“玛丽安娜或者还涉足音乐,学习拉琴、吹笛,甚至跳舞也难不倒她”。
修道院里集中了这么多出身良好、德容言工的美人儿,又个个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这完全是长三堂子培养清倌人的作派,“玛丽安娜四周都是博览群书、兼具美貌的人才,她们使出全身才艺与专业,娱乐男性。难怪葡萄牙贵族、富商、大学生一有空就找修女做伴,乐不思蜀,理智摆一边,致使问题丛生”。葡萄牙语中甚至因此而多出了一个词语——Freiráticos,专指爱上修女的男士,据说“以柏拉图方式为主”,那么,间杂也会有肉欲方式了?
而她,寂寞吗?她有否在睡袍底下,触及自己微微颤抖的身体?曾经幻想过爱情吗?那罕物儿是甜的吗,像会在舌尖融化的巧克力?是疼痛的吗,是皮肤上火辣辣的灼痕?修道院外有军人驻守,她目不转睛屏息看着一个男人跳跃的身影——而他,将是她一生唯一的男人。她当时还不知道。
当时夏密伊三十岁,长得不错。据同龄者描绘是“极为英俊,对人忠心耿耿,身材高大,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撞到船梁”。他是法国贵族家的次子,哥哥觅得有嫁妆的贵家女,他名下只有两栋摇摇欲坠且收不到佃租的古堡。他曾跟玛丽安娜坦诚他在祖国深爱过一个女子,那是一个“悲伤的秘密”:古往今来,穷屌丝爱恋白富美,好下场不多。打仗才能升官晋级,劫掠民间财富才会发达。无仗无打的贵族,比无业游民更加双手空空。于是他积极参加发生在异国的葡萄牙战争,“带兵打仗,实现梦寐以求的目标。幸运的话,还可摆脱贫穷,累积财富”。
他们究竟如何相识?如作者推测,她的兄弟或者他长官的姐妹无意中牵线搭桥,抑或夏密伊入乡随俗,到修道院一游,类似清末男子吃花酒。
发生过什么,别无旁证,有否登堂入室,有否肌肤相亲?要看怎么理解后来玛丽安娜信中那句“我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献给你”。
你一定听过“露水姻缘”这四个字:情爱是天亮前最黑暗时分冰冷冰冷的露水,在无人知晓的草丛里微微闪着光。太阳出来便化为乌有。这就是夏密伊与玛丽安娜的一段情。
据作者推测:一六六六年三月,他们初次见面。一六六七年十一月左右,夏密伊离开法国。他们从此不曾谋面。
这是一段从最开始就知道终将结束的恋情,修女是上帝的新娘。要到马丁路德的时代,才有修女离开修道院,嫁给凡夫俗子。即使那个时代,贵族次子们的首选仍然是带嫁妆的女性。相貌并不重要,德性某种意义上也不在话下——深居内闺的女性没有出轨的机会,贞操是她们的标配,乃天经地义之事。才华、机智或者趣味,还是留给窑姐儿们吧,妻子们合该庸常、肥胖且乏味,身体用来孕育下一代而非取悦男人。
“夏密伊离开那天,玛丽安娜不得不正视自己今后的人生。通往礼拜堂的长廊依旧,但人事已非。小房舍不再是休憩的避难所,而是充满回忆的小栈。二十七岁的玛丽安娜,受困在葡萄牙偏远地区的修道院,坐在漆黑的房间,靠着唯一可行的方式抒发痛苦——执笔写信。”
那就是之后举世闻名的“葡萄牙情书”,共计五封,历历记录了被弃女子的不甘不舍。先是自怨自艾,极力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真心,让他知道他的损失。“或者你的确可以找到比我更美的人,但你不可能找到像我这样的爱。”——你以为他稀罕吗?又抱怨命运:“真希望能脱离这可悲的修道院。”
她的柔情对他无效,像向大海里滴蜜,不能稍减海水的咸。第二封信溢满责备之意:“明知我对你爱之深、情之切,却还是狠心离我而去。”“这满腔惹你厌烦的热情,于你何用?”她渐渐地,渐渐地明白自己并非那么独一无二:“既然你只求一晌贪欢,你毫无疑问可以在这国家找到比我更美貌的女子、可与你享乐之人。想必她在还能见到你的时候,都会忠诚地爱你。而时间会为她治愈失去你的伤痛,你也用不着以哄骗或残酷的手段分手。”——其实每个女子都一样。她和那些游女,原来对他来说没有区别。
第三封、第四封信中,她说到痛楚:“一想到为你牺牲了多少,我就怒不可遏:我为你丢了名节,遭到家人的唾弃,违背了国家针对修女订下的严刑峻法。而你的负心,我是最难以忍受的痛。”她想到死:“再多为难我一点:命令我为你而死吧!悲剧性的死亡一定可以让你更常想起我、记得我,甚至会被这样的殉情而感动。”
第一封信写于一六六七年十一月,第五封信写于一六六八年六月:“这是我最后一次提笔写信给你了。”始终没有回音,无从想象,她是如何熬过这最寂寞最狂乱的日日夜夜。她能够一了百了吗?作为天主教徒,自杀是要下地狱的重罪。可有神父听取她的忏悔?偷情是太严重的孽行,令人不能宣之于口。那些纠缠的心碎,令人不忍细看:“你是否想过我是你在世上亏欠最多的人?”“等过往的种种都伤害不了我的时候,我会好好地鄙视你,冷淡地描述你的背叛。”而这段感情,终于被她自己加上了定语——骗:“我年轻,容易受骗……而你也不择手段让我爱上你。”
这就是全部了。夏密伊始终不曾回信。他也许甚至不曾细看过,每多看一字心里就涌起无限烦躁。他厌倦了女人的哀乞、求告、诉说与责斥——除了这一套,你们还会什么?好合好散才是男人最爱的宗旨。至于“爱”,他们已经得到过而且是你们自愿的,你们还有什么可抱怨?
这五封私人信件,很快在法国流传开来。不管作者如何替夏密伊洗白,总无法回避信是自他手中流出这一事实。信中的强烈感情,目前任何一个恋爱过的男女都不陌生,在当时却足以惊世骇俗。自一六七一年起,“葡萄牙情书”便成为流行语,用来形容一切滚热情话,诗人白朗宁夫人也曾写下以《葡萄牙的十四行诗》为题的爱情诗集。
这对夏密伊不是坏事。靠一句“家喻户晓的《葡萄牙情书》男主角就是他,写信人是一位疯狂爱上他的修女”,夏密伊成为社交圈中的香饽饽,大家都好奇,这男子何德何能,被这般兰心惠质的女子爱恋。异性炽烈的爱,对男子的自信亦是极大提升,“声望如日中天,多少名媛淑女任其挑选”,他终于娶了一位比自己年轻二十多岁的富商之女。作者十分偏爱他,始终不肯承认他不过是个猥琐男,但也必须持平而论:“两人的婚姻是基于利害而结合的权宜之计。”省省吧,谁不知道娶带嫁妆的丑女,是男人的心头最好。现金就是现金,丑女会更加性情柔和,对男人的需索无度、外面的花天酒地逆来顺受。他实在是赚翻了。无意中,玛丽安娜替他做了最成功的恋爱营销。
而玛丽安娜,作为“《葡萄牙情书》的女主角”,她怎么样呢?她等于公示天下:我偷情,我还被抛弃——“本来,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给当给男人上,那更是淫妇;如果一个女人想给当给男人上而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也还污了刀。”
第一个离弃她的,是家人。情书曝光后,父亲命人把家里正对修道院的窗户全部封死。她又被修道院安排去当守门人,这是同情吗——分散她的注意力?不,体力劳动从来都是惩罚,她行为失检,必须自讨苦吃。
她后来怎么样?有过其他情人吗?有没有好奇者想领略她的风采,想听她亲口述说“曾经惊天动地的恋情到现在还剩下多少伤害”?我真心真意地希望有,哪怕很破坏佳话,文学史或者世界上,都不缺守望一生的痴情女,我却希望她,能是一个,从爱情里找乐子,且认真乐在其中的女子。——有可能吗?近四百年后,女性尚没有完全做到。
必须说,《葡萄牙情书》里面的深湛感情,至今仍不过时:薄薄二十八页,里面的求不得、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庄重自强、自尊的极大受伤,以及对自己眼光的极大怀疑,恨不能自挖双目般的痛彻……这一切的千回百转,我都经历过,也写过,也有人拿我的信向他人炫耀过。所以我会推测,玛丽安娜知道信件曝光后的心情。我与她,原没有区别。不,全世界所有的女子,就爱情这个层面,都是一样。
文字是没有用的,情书或许能感动陌生读者,但感动不了特定的那一个人。所以,如果一定要用文字疗伤,请写给广大读者,而不是那个离开你的男人。他,不值得。
最后说一句,《葡萄牙修女的情书》是一部有趣的八卦书,却实在算不上严肃的学术研究。作者信誓旦旦力证玛丽安娜就是情书原作者,但证据链实在脆弱,不堪一击——就不去击它好了。
另外,作者大约是出于感同身受,替玛丽安娜着想,实在不愿意她爱过的男人如此不堪,对夏密伊百般美化。这个嘛,诚实地说,所有女性在失恋的第一阶段都会这么做,倒也不足为奇。第二阶段之后就不是这回事儿了。
总之,军官是军官,修女是修女,不准备通往婚姻的恋爱就是耍流氓。让爱情不能开花结果的,从来不是社会禁忌和成文不成文法则,只是当事人之一,不想有结果而已。
仅此而已。
用你能够阅读的方式书写
——读《写给妻子的1778个故事》
如果就在此刻,电话响起,通知你噩耗:你的妻子,罹患了进行性恶性肿瘤,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小肠与腹膜,妻子很可能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能活的概率为零。
那一年你已经63岁,与妻子是高中同学,断断续续交往到大学毕业后,即结为伉俪。新婚的你们,住过敝旧漏雨的宿舍,早上一觉醒来,妻子发现最喜欢的外套衬里已被咬得破破烂烂。后来你开始文学创作,每夜,只要你摊开稿纸,不管什么时候,妻子都会起身为你泡茶、准备点心。你决意辞去公司职务,专心写作,当时妻子生了女儿之后不久,也刚刚离职,一家三口的开销,全靠离职金及失业保险在支撑。但妻子对你的决定只是点点头。你终于成为专职作家,妻子对你写的书不太感兴趣,却一直帮你寄送原稿、出席典礼、料理税单,且乐在其中。
你们有过那么多美好回忆。带爱远行,只要一有空闲时间,就会出门享受搭乘火车汽车的乐趣。到目的地之后,一边欣赏风景,一边随意漫步,然后找个合适的地方,一边休息一边聊天。你们第一次去巴黎的时候,就曾在圣母院门前的广场上,坐了三小时,只呆呆望着抛纸飞机的小孩与谈话的人群。
你们还经常一起前往酒吧喝酒——在中国,几乎不能想象夫妻同去酒吧的事。趁年轻,还能大喝特喝,你们喝了一瓶又一瓶,直到黎明时分才回家。或者就在家里,一到晚上九十点,就开始喝酒谈天,直到女儿受不了为止。
老了老了,快六十岁那年,你不经意间跟妻子说:“听说经常动手动脑的人,不容易老年痴呆。”于是你们同去了一家围棋教室,同窗学棋,以对局为乐。常从傍晚开始下,去掉中间用餐时间,一晚会下到五六局之多。出门旅行时,也会带着棋盘。
而现在,天命难违,生死迫在眉睫,有没有什么事情,是你能够为妻子做的?
这是日本作家眉村卓曾苦苦思索的问题。
眉村卓,1934年生,代表作《消灭的光轮》曾获得1979年泉镜花文学奖与日本星云奖(注:“星云奖”系日本幻想小说的最高奖项,评选方式仿自世界科幻年会的“雨果奖”。与美国的“星云奖”并非同一奖项,后者面向世界,与雨果奖并为全球科幻小说的权威奖项),1996年再度以《退潮之时》获得日本长编(即长篇)部门星云奖。但荣誉之外,成就之外,他不过一介书生,当时能想到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每天写一则短故事供妻子阅读。据说文字能够感天动地,他不敢抱此奢望,只是他听说过:癌症患者如能保持心情愉快,时常笑容满面,身体的免疫力也会加强。那么,就为妻子写些有意思的故事吧,赚不到稿费也无所谓。
在妻子发病手术一个多月后的1997年7月16日,眉村卓开始写第一篇。虽然每天的写作时间非常有限,读者只有妻子一人,他却没有敷衍了事,给自己立下了规则:每篇故事都要写满3张以上400字的稿纸(事实上,最后成文的平均长度大概是6张稿纸);只写故事,不写散文;每一篇都保持能出版的水准……
写了三个月之后,妻子说:“如果累,就停下来吧,没关系。”眉村卓答:“这就像在神前许愿求神保佑,要反复拜神一百次一样,是一个道理。”当时他心里有一种感觉:要是中断写作,妻子的病情就会恶化。
他写的文章,有些原本期待让她开怀大笑,换来的却是略带苦涩的微笑;有些却让她脱口说出他想都没想过的联想——每当这时,眉村卓会猛然领悟到:自己与妻子四十年伉俪,但对她的了解,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深刻。
日子继续过下去,定期去医院复查,根据诊疗结果采取最佳应对。他的文章也一直在写。妻子问他:“这些文章都是你好不容易写出来的,难道卖不出去吗?”——再没有比写作者的家人更知道创作的艰难了,旁人只看到他当案一坐,妙笔生花。家人却能看到他喃喃自语、坐立不安,太知道那是一个字、一滴血。我明白,因为我的家人也一样担心我写的东西卖不掉。为了不让妻子心中不安,眉村卓决定有机会要将这些故事结集发表。
精选了近100篇,出版了2本《每日一故事》,销量并不佳。出版商说:你为病入膏肓的妻子每天写作的事,要多多宣传。这不是利用妻子的病在炒作吗?眉村卓做不到。周刊打算采访他,他也婉拒。他所做的事可能会被看成爱妻美谈,也可能被当作刻意演给别人看的一场戏。但这是他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能做的唯一。别人怎么想,他管不着。
静寂盛开的花朵,总归会被人发现。媒体上,《每日一故事》的报道越来越多了。《产经新闻》的记者把此事比喻成“比睿山的千日回峰行”。这是日本佛教中最艰苦的修行,修行者在特定的时间在山中快走巡拜,7年内共走1000天,约40000公里,最后还要不眠不休连续念佛9天。眉村卓对妻子能否撑过1000天心存怀疑,但这个比喻让他高兴。
妻子的病情还算稳定,只是隔三岔五要回医院,做各种手术。他永远忘不掉医生拿给他看的,妻子体内切除的大量小肠。眉村卓又做了一个惊人决定:要将写下的所有故事,全部自费出版,送给所有一直关心着他们的人。就这样,命名为《日课·一日三张以上》的系列丛书面世,全日本开始分享他们的痛楚与感动。
一千多个故事里面,《变蝉》记录与妻子曾经共度的盛夏艰难;《书斋》是回忆作为穷小子,他曾多想有个书斋;《听过就忘了吧》是轻轻的自嘲与怜恤,对自己,也对没有机会老年痴呆的妻子;《读秒》里面,主人公耳际不断传来读秒声。他一边写,一边告诉自己:妻子的辞世还没有进入倒计时状态,现在这个阶段,我还可以每天确认她的安好,继续过下去……
1999年3月,眉村卓夫妻一起到松尾寺拜神,他两次要她在许愿签上写下“病气平愈”,但她充耳不闻,坚持写下“文运长久”四个字。对丈夫的事业,她也许看得比生命更珍贵。
而倒计时一直在进行,只是他假装视而不见。开始,妻子还能外出,逐渐连在附近购物都做不到了,随后只能躺在床上看电视了。每天,他往来医院,购买食物,并在一切以妻子的事为先的前提下,挤出时间来写一篇作品。
那是缓缓走下坡路的日常生活,如同陀螺倒下前,那静默中的回转。这是以一天一天为单位的日常——妻子的生命,只能以日计算了。
2002年4月15日,是妻子最后一次入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妻子突然问眉村卓:“葬礼该怎么办?”身后事,触手可及,“你不打算怎么行呢?”于是他去礼仪公司拿了本介绍手册,与妻子商量定好了葬礼的举行地点。当时他说不出口,其实他还顺路去了书店,买了一本介绍葬礼以及相关手续的书。他把那本书藏了起来,直到妻子过世后才知道,女儿也偷藏了同一本书。
第二天,妻子说,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他。眉村卓是笔名,他本名是村上卓儿,妻子叫村上悦子,如果葬礼上只写这个名字,她怕大家不知道是谁,能不能写成“作家眉村卓夫人·村上悦子”?妻子其实是很以作家夫人为荣的。他答应了。
终于,妻子衰弱到无法用手拿着原稿自己阅读。眉村卓会在妻子状况较好的时候,朗读故事给她听。妻子陷入垂危的昏迷,女儿在病床边值守,几小时的空白时段,他去咖啡厅发呆,搁笔良久,想不出任何故事。脑海一片混乱,他索性就写下混乱,作为对妻子对自己的承诺——今天也写了。
他早已决定只写故事,不写散文,尤其不写与病患有关的事。那些内心的绝望与呐喊,情不自禁,化成俳句及歌咏。从起初的乐观:“痊愈吧,妻子,看初燕正嘈杂。”到中途平静的疲倦:“妻子二次入院,我住进医院。医院某处鸟鸣,风吹入,虫声唤醒明镜一面。”直到最后的绝望:“紫阳花啊,妻子确实地走向死亡。”
最后的时刻来临了。妻子的遗体就停在楼下,眉村卓在二楼的书桌前,写下《最后一篇》:“终于到了最后一篇故事。我一定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今天,我要用你现在可以阅读的方式来写。好看吗?谢谢你长久以来的照顾。下辈子,我们再一起度过吧。”明明大部分篇幅都是空白的,但为了把字写漂亮,眉村卓重写了好几次。
那是2002年5月28日凌晨,从第一次住院、动手术的1997年6月12日算起,只差15天就满5年了。而《最后一篇》是第1778篇故事,同时也是最后的句点。这1778个不提爱意、不哭天抢地的故事,就是一个作家能给亲爱的人,最隆重的礼物,拼尽了一生的心力。
眉村卓对卡拉OK并不拿手,妻子却很喜欢唱歌,最爱的是《百万朵玫瑰》这一首。在妻子的葬礼上,不管是守灵还是告别仪式,全场一直流淌着《百万朵玫瑰》的旋律,仿佛妻子还活在人间。葬礼结束后,眉村卓在笔记本上写下:“朝着夕阳,归途的彼方,妻子已不在。”
而他想对妻子说:“谢谢你,愿意阅读我的故事。是读者支撑了作家的存在,是妻子令丈夫成形,是你与我,共同成全了这段爱。”
2011年,《写给妻子的1778篇故事》搬上银幕,如狂潮席卷全日本,票房高居当年第三名,无数人在他们的悲欢里落下眼泪。眉村卓这个名字,从此不仅是科幻作家,也是好丈夫的代名词了。
爱,并不难,如果你把一刹那的心动、顷刻的相许、高潮前数秒的心神激荡当作爱。但如果爱是忍耐、坚持、陪伴,是一念起便坚若磐石,是倾尽所有,只为守护身边人,是四十年的相依,是无数只为她写下的文字……你是否会默然低头,怀疑自己能否做到?
有时候我会想,地球之所以没有覆没——这被破坏得惨不忍睹的星球,人类之所以没有灭亡——这贪婪自私堕落的物种,是因为我们有爱:有情人生生不息,爱情的不屈不挠总让人感动,甚至包括那从不绽笑颜的老天。老天爷也会叹口气说:“是呀,人类无恶不作,毫无廉耻,如同毒蚁般令人心烦。但不时地,他们中有人,能站在我面前,说:‘我爱过。’每一例真爱都是十字架,以此为所有不爱的人赎罪。所以,让他们全绝灭,好像还有点儿可惜。”
而我,但愿有机会,在人生暮年,大声地、勇敢地说:“我不理会你们的严苛定义,我知道我的情怀是破铜烂铁,我也许离经叛道,甚至惊世骇俗。但我的确爱过,也的确被爱过,我的泪、我的破涕为笑、我定的规则、我给的承诺……全是真诚的。”
只要你,用我能够阅读的方式书写,用我愿意接受的方式给予,用我想要聆听的方式诉说。
人生不如一行真爱——读《时光队伍》
【题记】张爱玲说:没有一个女子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到底,有没有特例?
那时她还年轻,处女作《陪他一段》发表在联合报副刊,次年第二篇作品《红颜已老》获得《联合报》第五届中篇小说奖。《红颜已老》是个婚外情故事,便总有人问她:是你的故事?她反问:你猜。
没两年,因缘际会,她调到艺工总队当编剧官,与他同事。首次参加周一晨会,大伙儿正热烈脑力激荡,“‘吧嗒’一声,一个人影推门进来,瘦长个儿,高鼻子(鼻梁半截断过),红脸(晒的),浅蓝条纹长袖衬衫袖口卷进牛仔裤(嗬!真五十年代经典!),才听了两分钟:‘一九四九以后国共分离,百姓沧桑,有谁比赵滋蕃《半上流社会》更深刻……’”,读过几本书的浪子,风貌大抵如是。
根本没人要听。总队长当场给白眼。男人很有经验地敬礼后转拉开纱布出去,临出门回头冲她说:“欢迎来总队,小说写得好样的。”
她管自一惊:“破天荒头回在名军校出身的男生嘴里,听见赵滋蕃。”大概还有另一惊:他,看过我的小说?
那一年,张德模已是两子之父。
1983年,洪范书店出版了苏伟贞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陪他一段》,在后记中,她写道:“更感激我的朋友张德模,他总是警告我:‘你不写文章就打死!’”狠话里透着疼爱:你有才华,不写就是浪掷智慧与天赋,就是白来世上一遭,还不如打死你了事。这是何等惜才怜才的人才能发出的肺腑之音。
好多年前,胡兰成乍读张爱玲,也有一样的惊喜莫名,“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端木蕻良对萧红也曾五体投地,“大胆地赞美她的作品超过了萧军”。
只是,基于才情的爱慕,像盖在水上的房子,总随水流云动而逝。因此他与她,苏伟贞与张德模,这一对文艺范儿的情侣,看去十分不祥,仿佛许多始乱终弃即将开场。
但没有。
恋爱日子十分美好。苏伟贞写道:“喜欢听他讲话,因此经常听得恍惚……他说得逸兴遄飞之际,我通常看着他的眼睛,给一双镜片挡住了,他放了心让它在后面,是个不设防的天地,有最佳意境。而且十分认真。”一个表达,另一个聆听,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知音”吗?
也如寻常恋人,彻夜冶游。雨天里,他骑摩托车载她,雨势渐大,她正感冒。张德模停车嘱她:“你把伞撑起来,我骑慢点儿。”雨花打在他镜片上,直到完全蒙住,他才拿下来用手抹掉,雨水顺着他的衬衫袖子流到手臂上,像一条河。
他问她:“你看过一条河吗?”
——这一句话,她记了二十五年,在他逝后,还念念不忘。
苏伟贞且问:“人生值不值得如此认真呢?”
答案是肯定的吧。不知何年何月,张德模与苏伟贞结为伉俪。
他被苏伟贞称为“我生命中最好的鉴赏家”“最好的读者”,而这一次,他进入她的书写,成为主角——天地之间,唯生死事大,死者是唯一主角,谁也抢不走风头。
2003年,张德模因食道癌入院,倒计时开始,她与他并肩鏖战半年,“终究是,流浪者上路,头也不回”。2004年2月26日,倒数计时归零。至此时,张德模62岁,苏伟贞50岁。他们结识,已有25年。
陪床日子,她以写作者的本能,每天埋头写字。“语言文字叙事,是保持人性最有效的方法。”张德模问她:“写什么那么急?”她答:“日记。怕忘了。”用文字爬搔痛苦,总比任由痛苦爬满一身而无能为力的好。
而这些写在他病床边的笔记,加上大量回忆和眼泪——哭泣的时间,远远多过写字本身——汇成了苏伟贞的本命书《时光队伍》,记录张德模的由生到死:
一段无以言勇的病人之役,张德模想开刀,一刀下立判生死,好过零敲碎打,一天一天痛苦地挨向死亡。但在病房里,病人只会发炎,没有发言权。
每天都是绝望,绝望之塔还寸寸增高:张德模的父亲,是一员普通老兵,带老大万里流徙,老二留在家乡受白眼吃冷饭。直到两岸恢复往来后,四十五岁的老二才有机会结婚,“做一个男人,说不定他这辈子都没做过爱”(《梦书》);而在兄长去世前不久,像意识到哥哥将走,老二“急着先上了路,农民自杀法,灌农药”。
他与她都是爱玩的人,但他有烟瘾,超过五小时的旅游地全不考虑,旅程受限,没问题,他们自己创造路线,西进内陆,在敦煌、在贵州、在哈尔滨、在三峡、在草原、在沙漠、在海湾……四处游荡,足足跑遍大半个中国。还交了那么多天南海北的好朋友——在张德模逝世后,他们以二锅头祭祀,酹在瑷河之上。好汉子,真性情。
到最后,苏伟贞说:人生不如一行张德模。
她真正要说的是:人生不如一行至爱。只有她的至爱,贴上了属于她自己的标签。而我,多么羡慕她,甚至——很可耻地讲,包括她失去至爱的方式。
她是被爱恋的女子,且因她的才华。古往今来,因才华被爱的女子,少之又少。才华像钻石,在美女身上,是艳阳高照下的一抹钻光,完全现不出光彩;在丑女身上,则与她一道跌入深深的黑,黑暗中所有的石头都是无色丑陋的。女神是什么样的?白富美,仅此而已,携带大笔嫁妆的美女,是上中下男士们的普遍最爱。灵魂不过只有21克,用手掌都掂不出分量,可以忽略不计。
我有朋友慨叹张爱玲总在文艺圈打转,故而一次次遇人不淑。我啼笑皆非:她再惊才绝艳,总不能要求科学家、工商业者懂得她的好。张爱玲没有大学文凭,没有嫁妆,没有娘家帮衬。她不谙世事,不擅家务,不能成为某个人的贤内助,不能成为大家庭的重劳力。某种意义上,作为女人,她一无可取,只有才华——而那些能懂她才华的,她同时代的男作家们,不约而同,娶了家底丰厚的富家女。
当然被爱总是好的,不管是为了女子的美,女子的勤劳,女子的坚贞。甚至不需要到爱的程度,朝夕相处的相濡以沫,每天傍晚小小地散一个步,都已经是人生难得的况味。
但每个人一生都有自己最重要的一件事,对写作者来说,这件事是“写”。写作之寂寥,旁人难以想象,经年累月才能成书,读者还在遥远的地方。不知道能不能写出来,会不会有人看到,那些人会不会喜欢……时常地,没了动力。苏伟贞幸而有张德模:“从此,我知道有个人在推着我了,所以,为了不让他失望,我得自己走快点。”多少人必须一个人挨过去的漫漫长路,她有人陪。
“这许多年,灯下日子不谓不多……在眼及处,喜欢有另一双眼神,或者沉思、或者调侃、或者狂放,知道快乐、悲伤、想念都有共依。快乐不是那么空洞、悲伤不是那么无底、想念不是那么穷落。”
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她有才情,他欣赏;她创作,他见证;她记录洪荒岁月女子的冷寂欲念,赖着他问:“这段这篇如何?”他严肃答:“写到如今这份上,放手写吧。”
她得到过一个男人从身到心到精神到头脑到世俗生活到死亡的全部爱恋,“二十五年,与他发生过的事”。于是她能够在这一刻来临时十分从容正告他:“张德模,就在这里结束了。”中途截断的华美乐章,《未完成交响曲》,已是全篇。
苏伟贞自己说过:“如果有那么一天,再见不到任何,凄凉可感,让我们双臂迎接。什么什么都已在脑中。”
人生,果然不如一行张德模。
给自己的爱情乌托邦
——要不是为了说谎的权利,谁要当作家?
我能说:E·M·福斯特(EdwardMorganForster)的《莫瑞斯》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吗?
同性恋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禁忌。因为我早知道爱有两种,一种是浮泛的心动、喜爱、两情相悦。这是容易的,人人都可以实现,满怀自信地当作“深爱”。另一种爱则严肃苦涩,是明知道阻碍重重也要和你在一起,是一万次骂自己贱也放不了手,是“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则太罕见难得。毕竟,一切都可能挡在爱情的道路上:地域、人种、年纪、已婚、健康、民族、宗教……性别也是这许多阻挠之一,并不比其他问题有更多权重。爱门不当户不对的异性,需要的勇气,恐怕不比爱高富帅的同性少。
所以我对天王星人——福斯特用这个惊艳的词来称呼同性恋者——殊少同情。他们向我抱怨“社会压力大”,我无动于衷地回答:“你的男人/女人离开你,和我们的男人/女人离开我们是一样的。大气压能令肥皂泡泡破裂,却不能撼动古希腊神殿。”有些爱,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如3D电影:戴上眼镜就是真的,摘下眼镜就是假的。
因此我怎能相信《莫瑞斯》的真实?故事发生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剑桥学生莫瑞斯与同窗好友克莱夫相恋三年。毕业后,克莱夫却因一次感冒而“痊愈”!(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吗?)他回归到男欢女爱的世界,娶了个平庸女子,两人体贴入微地相互爱慕,美好的习俗接纳了他们。
莫瑞斯怎么办?他哭喊道:“这算什么结局呀?”他向医生求助,得到的是四个字:“胡说八道。”他想过自杀,也幻想过催眠能治愈自己,若能绝情灭爱,则万事无忧。他满心都是怨恨,却照常上班,咬牙应对所有工作,让日子一成不变。甚至,他还与克莱夫保持着老同学的关系:近在咫尺,看他与人家卿卿我我,怀里唯有空气可抱。这不是一刀毙命,是许多刀,是千刀万剐。
他在雨夜,绝望地对窗外呼唤:“来吧。”年轻的猎场看守阿列克听见了他的呼唤,来了。
这是太不相称的一对。莫瑞斯是智识阶层,在证交所工作,练达圆满,有头有脸的乡绅;阿列克只是个粗人,屠夫之子,有一切下等社会的小奸小坏。这是明知没有未来的孽缘,阿列克马上要去阿根廷讨生活。那么,尽情享受吧,像《广岛之恋》里唱的:“二十四小时的爱情,是我一生难忘的美丽回忆,越过道德的边境,我们走过爱的禁区……”二十四小时后,各自西东。
但是莫瑞斯对阿列克说:“你为什么不留在英国?”这太蠢了,跟所有床笫之间的甜言蜜语一样,是异想天开。会毁掉两个人的大好未来,还有牢狱之灾的可能性——王尔德就是前车之鉴。
明知道蠢,阿列克还是留下来了,“为了我的缘故,他牺牲了自己的前途,他并没有得到我会为他放弃任何东西的保证……原来的我是确定是什么也不会放弃”。撒花,庆祝,王子与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你信吗?反正我不信。这通篇都是谎言。
先是克莱夫的“痊愈”,一次小恙,就此打通他的任督二脉,从此就对女孩子的柔荑、香肩、秀发动了情,对男色不感冒。
而站在陌生读者的角度:要么,克莱夫不是同性恋,只是欲望最旺盛的青春期,他却处在全男班的公校和剑桥(当时剑桥除了一所学院外,只招收男生),于是莫瑞斯被假凤虚凰了。一旦进入有声有色的大社会,原本借路而行的爱欲立刻找到正确的路线,也就是说,他从不曾爱过莫瑞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