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余,我仍然出入一些私人牌局。一来是保持对扑克的“敏锐感”,打牌的朋友都知道,一段时间不打牌就会比较“迟钝”;二来我也确实无法压抑对扑克的热情。但随着我资金流的增多,这些牌局显得越来越没有挑战性。换句话说,他们玩得太小了!$5~10有限局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口,我必须寻找更能对得起我时间价值的牌局。丹佛虽大,却已经找不到一张我喜欢的牌桌了。
丹佛太小,杀入拉斯维加斯
1993年的一个周末,我搭上了去拉斯维加斯的飞机。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传说中的赌城。对那时候的中国人来讲,拉斯维加斯是美式生活的象征,我是怀着朝圣的心情去的。
拉斯维加斯堪称人类创造的奇迹,在一片不毛之地中,在这片因高温干旱而不适合人类生存的荒漠,突然就矗立起这么一座流光溢彩的不夜城,你不得不佩服人类伟大的改造世界的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拉斯维加斯是挽救美国的功勋之城。1931年美国大萧条时期,为了挽救已经滑到深渊的经济,内华达州决定放开赌禁,拉斯维加斯从一个被淘金者遗弃的破落小镇迅速发展成全世界知名的赌城和旅游热点,同时也带动了美国经济的发展。要不是赌博,那场危机持续的时间可能还要漫长得多!
不过,那时候的拉斯维加斯还没有现在这么大,被称为“那一条”的拉斯维加斯大道当时还不是最繁华的区域,老市中心才是。百乐宫(Bellagio)和永利宫殿(Wynn)这样的大楼在当时尚不存在,米高梅大酒店(MGM)也刚刚开业。金块赌场和马蹄赌场是老市中心最大最繁华的赌场,其中马蹄赌场一直是1970年诞生以来WSOP的所在地。
虽然如此,我仍然被赌城的气魄震撼了。走在大街上,看着路边光怪陆离的巨大建筑,看着密密麻麻的演出广告、脱衣舞厅广告,只觉得所处的地方跟我平时的生活完全是两个世界。只有亲自到了这里,你才能知道为什么拉斯维加斯是世界赌城、色情天堂、结婚圣地和离婚之都。但是,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迷醉,因为拉斯维加斯的另一个“雅号”叫“自杀之都”。在这里,平均每10万人里面每年就有30多人自杀,自杀比例是美国所有城市中最高的,而且远高于第二名。自杀者大多是开枪,也有少数人是从高高的楼上一跃而下,那充分体验重力加速度的几秒钟也成了他们对这个世界最后的记忆。想到这里,我不禁抬起头来看了看高高的拉斯维加斯塔——繁华掩映下不知多少人曾在此洒下过伤心泪。
我此行的目的就是投石问路,看看拉斯维加斯的现金扑克有没有什么好局。我的腰包里只带了2000多美元,如果打$10~20有限德州,应付正常的波动应该足够了。即使打$20~40,打得保守一点也可以。
海市蜃楼(Mirage)赌场1989年刚刚建成,花了6亿多美元,是当时拉斯维加斯大道上最豪华最现代的赌场,也是我的初征战场。海市蜃楼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它在建成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了世界上最昂贵赌场和酒店的纪录。进入赌场大厅,光前台就会让你大开眼界,里面甚至有一个长16米、高2米多的巨型玻璃水箱,养了1000多种珍稀鱼类。室内的数个休息区都可以见到随意走动的白虎、猎豹、非洲狮等珍稀动物。赌场的窗户金光闪闪,可不要以为这是简单的装饰,它是用真的金粉做的!而真正的奇观还是在晚上赌场外广场的模拟火山喷发的时候,那壮观的景色伴随着逼真的火山喷发音效,简直让人真以为来到了夏威夷的活火山。
可惜这一切热闹都跟我无关,一进海市蜃楼,我就直奔扑克室,一头扎进扑克世界,一直打到筋疲力尽或者不得不赶飞机的时候才出来。
首次出战,赢了2000美元
拉斯维加斯的扑克室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年轻牌手很多。在丹佛,很多打牌的人都是退休的老头老太太,年轻人都是下了班或者周末才去牌室。这让我觉得多多少少有点罪恶感:你看,人家都是退休了没什么事情干才打打牌,哪里像我这样,年轻力壮却“不务正业”!而在拉斯维加斯,二三十岁的小伙子在牌室里居然是主力,老年人反而是少数派。这个情景让我感到欣慰。我当时怎么也想不到,十五六年后,扑克赛几乎完全变成了年轻人的天下,WSOP主赛终桌9个人里面居然有8个人不到30岁。
我等到了一张$10~20的有限德州桌子,小盲5,大盲10,翻牌前和翻牌后下注10,转牌和河牌下注20。坐下来一看,果然是年轻人居多。只有一个比我大的,是个秃顶,他打得很紧。其他年轻人看样子都不是善茬,大概都属于松凶类型的。我买了600美元的筹码。
刚到一张陌生的桌子,我的习惯是先尽量少进锅,打紧一点,先观察一下每位牌手的风格特点,有个大致的感觉,半小时左右之后再针对他们的弱点出击。我喜欢心里有个大致的计划,不喜欢无的放矢。
如果在半小时内你不能用一句话描述出桌上每一个对手的最大弱点,那么你的观察功力还不到家。半小时其实也就不到20手牌,但是一般来讲已经足够了。
比如,在第二手牌我就发现,一个戴棒球帽的年轻人在CO(Cut-off,关煞位,也就是纽扣的右手侧)位置跟了前位的一个加注,在K85的翻牌上跟注,转牌是4,前面下注,他仍然跟注,河牌是10,前面下注,他加注,前面跟。前面的人亮出AK,他亮出KT不同花赢下这一锅。
棒球帽虽然赢了这一锅,但他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用KT不同花在翻牌前跟别人的加注。在有限德州里,位置带给你的优势不足以弥补起手牌本身的劣势,当你知道对方的牌明显比自己好而且很有可能压制自己时,那么你能做到的最好的选择就是弃牌。在$10~20的牌桌,用KT不同花翻牌前跟别人的加注,可是个不小的错误,大概等于半个小盲。
半个小盲听起来不大,但是你一天会遇到近二十次这样的情况,例如拿着不同花的KT、KJ、QT等很容易被人压制的牌跟人的加注,这些加起来一天是六七十美元,一个月就是2000美元,一年就是24000美元。
如果你别的打法都不变,只不过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把你的KT不同花扔掉,你一年就会少输2万多美元。这还少吗?
事实上,这个错误大概相当于翻牌前直接扔掉QQ。如果你拿到QQ,翻牌前不可能直接扔掉,因为我们都知道QQ是可以获利的牌。但是每次我们拿KT、QT这种牌去跟别人的加注,就相当于我们扔掉了一个QQ。如果我们觉得扔掉QQ很心疼,也很傻,那么就绝对不应该再犯用KT不同花跟注的错误。
如果你还想不明白,不妨理解成裤子口袋漏了,每天掉出去好几十美元。发现口袋漏了的人即使再懒,也要把口袋给缝上,至少在缝上以前不会再用它装钱。可是,拿弱牌跟注的朋友,却可能一直跟下去,因为他会像戴棒球帽的年轻人一样想起来:我上次这么打不是还赢了一大锅吗?还赢了AK呢!
有限德州扑克是一个重复很小优势的游戏。这句话的另一面就是,你必须反复避免犯很小的错误。
我观察到棒球帽的最大弱点是翻牌前跟加注太松,因此最好的克制他的方法就是:如果他在锅里,适当放宽起手牌加注的范围。比如,如果一个打得很紧的人进锅,我可能拿着KQ不同花只会平跟;但如果棒球帽是我唯一的对手,我的KQ不同花就变成了一手可以加注的牌。
我还观察到,一个络腮胡子玩家在Q8552但是河牌出现三同花之后过牌,他的对手下注,他叹口气,很无奈地扔掉了手牌,还亮给对手看:KQ。那一锅有180美元,他的对手只下注20美元而已。我立即标记此人为高度可诈唬的。在有限德州,你很难找到这样的对手,只要找到一个,那就可能是潜在的金矿。在这一锅,对手在180美元的底锅下注20美元,络腮胡子只需跟20美元,就有希望赢得这个200美元的锅,他只需要10:1或者9%的赢率即可。对手难道没有9%的可能性是在诈唬?你怎么能确认对手不是以为自己的QJ很厉害,在下价值注?
总体来看,这里的$10~20局比丹佛的$$3~6或者$$5~10局水平要高一些,拿着很弱的起手牌一路玩到底的纯送钱玩家少了一些,河牌的弃牌率也高了一些。但是,很松的玩家仍然存在,比如棒球帽,而紧一点的玩家很容易就走向另一个极端:过于相信自己的读牌能力而弃牌。把这种平衡保持得很好的玩家,仍然是不多见的。
观察半小时之后,我虽然没有打任何有实质性的大锅,但是已经建立了充足的自信。我衡量自己应该完全可以在这个水平的桌子上站稳脚跟——我要出手了。
这手牌我在枪口位置上拿到99◆,这是一手既可以加注也可以平跟进来的牌。这个局现在打得很松,即使我加注进来,也不至于赶走太多的人,而9-9一般翻牌出超对的概率很小。我选择了平跟10美元进来,把9-9当作小对子来打。
棒球帽、络腮胡都平跟进来,纽扣位置的秃顶紧老头也平跟。小盲扔牌,大盲敲敲桌子,一共5个人进锅,锅里55美元,减去抽水后还剩50美元。
翻牌非常漂亮:96◆2。我击中了暗三,而牌面是彩虹,我不用担心同花听牌。大盲过牌。
这是个比较干燥的牌面,而底锅比较大。即使我下注10美元,有AQ,AJ之类的对手很可能会跟入,觉得他们的两张高牌可能都是活牌。如果对手有6或者2,又或者是77、88之类的,几乎一定会跟入。我的两张9造成对手有9的概率大大缩小,但对手们跟入的机会仍然很大。如果对手们有强牌,那么我应该把过牌一反加这一招用到转牌或者河牌阶段,而不是在翻牌就使出来,暴露我的实力。
所以,我下注10美元。
让我很高兴的是,棒球帽和络腮胡都跟进来,秃顶在纽扣上加注!大盲弃牌。
这时锅里已经有100美元,我应该再加注,还是平跟?秃顶是全桌最紧的人,几乎可以肯定,他有很强的牌,最低也是A9,而且可能性不大,更大的可能是一对10或者66、33,也击中了暗三。如果我加注,他肯定不会弃牌。而棒球帽打得这么松,他什么牌都可能有,如果是87、T7等听顺子,估计也不会扔,这时就可以榨取价值了。
我反加注到30美元。
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棒球帽和络腮胡都扔了。但让人振奋的是,秃顶霸气十足地再次加注盖帽到40美元。我当然跟注,计划要到转牌上对他进行过牌一反加注。
只剩下我和秃顶两人,我有当前的坚果牌。底锅已经150美元。
转牌是一张7。我过牌,秃顶下注20美元,我按计划加注到40美元。我知道他至少要跟注,但我还是希望他能反加。但他只是跟了,让我稍微有点失望。现在底锅是230美元。
河牌是8。
这显然是一张对我非常不利的牌,现在公共牌面上出现了9876,而且有三张梅花。如果他有两张梅花,或者一张10,一张5,我的暗三9就已经被打败了。牌面这么吓人,你通常只好过牌,希望对手也过牌;如果对手下注,那么自己只能跟,希望抓他的偷鸡。
但是,现在这个局面不一样。秃顶老人打得紧,他在962的彩虹翻牌面,能对我进行加注和再加注,那么他的手牌完全不可能出现10和5。好吧,我说了完全不可能,但在扑克里没有绝对的事。所以我改一下,99%的可能性是,他没有10和5。如果他仅仅是加一次注,那么有可能是一对10,但是在我下三注后他下第四注盖帽,就暴露了他的牌不可能是一对10。当然,更不可能有5。他有一点可能是听顺子,如果那样的话,他的牌就是87听两头顺,而不可能是T8那样的卡顺。
最大的可能还是,他翻牌出了暗三或者中了两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也不可能有同花,除非他的牌恰好是6和2。他是紧手,紧手是不太可能玩这样的牌的,即使是在纽扣上无人加注。
我不能过牌希望抓到他的偷鸡。因为无论他在翻牌是暗三、两对还是听顺子,到了河牌他自己的牌也仍然是暗三或者两对,只有抓偷鸡的功能而不太敢出手下注。我的牌在所有抓偷鸡功能的牌里面是天王老子第一大,所以我要下注。
我下注20美元,完全希望他跟注,而不是弃牌或者加注。说实在的,如果他现在加注,我还真有点不知道他在玩什么花招。他果然跟注,我亮出了我的99,他咕哝一阵子扔牌了。我看到了一张6,估计他就是一对6。
我一边默默地收起这个270美元的锅,一边注意听着桌上的谈话。因为我左耳听不太清楚,所以我总是稍微向左侧一点身子,用健康的右耳去听。
我听到秃顶跟旁边的络腮胡子说:“这个新来的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没错,他翻牌出了暗三,是挺大的,可是到了河牌他的牌已经成了狗屎,他只有一根筋,完全看不到牌面的变化!”
络腮胡看来跟秃顶是很熟的,他附和道:“是啊,总会有这些驴子!不过你别担心,早晚你会把驴子的钱全都赢回来。”
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事情了。你靠智慧、判断和逻辑赢了一大锅,而你的对手完全误解和低估了你,使你赢钱之余仍然没有脱掉身上的伪装,仍然有机会再次从这个伪装中得利。
我见过无数的人,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会忍不住说出来:“我河牌知道你不可能有顺子或者同花,所以我才下注的。”因为他们受不了别人轻视的目光。
我的建议是,干万不要这样做。打牌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争面子。你赢了面子又如何?对手们知道了你的思路,下次就会知道对付你的办法。把面子留给对手,把EV留给自己,是我的原则。
此后的一段时间相对风平浪静,直到我第一次拿到一对A。
棒球帽和络腮胡都在前面溜进来,一个打得很不错的卷发年轻人也在CO位置溜进来,我在纽扣位置拿到AA,当然不客气地加注到20美元,大小盲都扔牌,三个溜进来的家伙都跟了我的加注。除了抽水之外,底锅有90美元。
翻牌是K94,两张梅花,我没有A。棒球帽和络腮胡都过牌,卷发年轻人下注10美元,我加注到20美元,棒球帽和络腮胡居然都冷跟了进来!卷发也冷跟!这一锅已经170美元,注定是个大锅。我认为我的AA仍然可能是最好的牌,而他们都在各种各样的听牌上。
转牌是一张8◆,他们三个都过牌,我下注20美元,三个人都跟!锅里面250美元,仍然是4个人。
河牌是4,棒球帽和络腮胡都过牌,卷发下注20美元。
对我的AA来讲,这张4多数情况下应该是一张好牌,因为即使他们前面有两对,比如K9、K8、89等,这张4也会重新把我置于领先地位。但是,如果对手有4,那我就输了。卷发打得不错,他应该不会乱来,最有可能有4的,恰恰就是他。如果我这个时候加注,而卷发恰好有4,那么他绝对不会扔牌,只可能平跟甚至再次加注。如果卷发是KQ之类的牌,我加注,他可能会跟。
那么我应不应该加注呢?棒球帽和络腮胡的存在,让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的答案:我应该平跟。如果我加注,可以想象他们两个会扔掉所有比KQ弱的牌;如果我平跟,他们两个会拿着一张9甚至一张8跟进来,因为底锅实在太大了。这样看来,如果卷发有4,我平跟会少输一点;如果卷发没有4,我平跟却不会少赢。逻辑告诉我,应该平跟,必须平跟!
我平跟20美元。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卷发是KJ,棒球帽拿着T8也跟了,我拿下了这个310美元的大锅,因为这些信息都已经是无关紧要的了。只要你一手牌打对了,那么无论结果怎么样,都是一手好牌。
从周五赶到拉斯维加斯,到周一早晨返回丹佛,我第一个赌城周末之旅收入2000美元。都说结果不重要,但腰包鼓鼓总好过行囊空空,特别是当你有家人的时候,你就会理解我。第一次出行的好成绩对树立我的自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此之后,周末搭上去赌城的航班就成了轻车熟路。那时候去拉斯维加斯的航班特别便宜,20美元就够了。“我要拿条WSOP金手链回来”
1993年到1996年,我的扑克主战场从丹佛慢慢转移到了拉斯维加斯。在丹佛,我的身份是扑克室经理,因为几乎不在当地打牌,连我的顶头上司、吉盆赌场总经理鲍勃都不知道我居然还是高额玩家。只有到了拉斯维加斯,我才像游进了大海的鱼儿,撒着欢儿折腾一个周末。
每年的夏天是赌城WSOP举行的时间,可是直到1996年之前,我从来没有打过任何比赛。因为WSOP时期的现金局非常好,以至于每次我都在现金桌上不想走开。不光是我,当时很多职业玩家比如特德·福里斯特、埃里克·塞德尔(ErikSeidel)等都是以专门在WSOP期间打现金桌著称。那时我们最希望见到的,就是从比赛中不断出来的玩家。这些玩家一般都怀着一肚子怒气需要发泄,打牌的风格肯定是又松又凶,而且是过度的松凶,结果可想而知。
1996年6月的一个周末,我跟吉盆赌场总经理请假,又一次来到了赌城。这次出发前,我还跟总经理开玩笑:“这次我要拿条WSOP金手链回来!”总经理虽然没怎么见过我打牌,但是我经常在跟他聊天时谈牌,所以他说:“你就算真的拿条金手链回来,我也不会太惊讶。”
话虽然这么说,但我仍然是抱着打现金局的目的去的,并没有一定要打比赛的计划,毕竟我从来没打过任何比赛。在赌场工作了这么久,管理运营过的、自己当过裁判的比赛不计其数,自己当运动员去打比赛还从来没有过。周四下午飞机在拉斯维加斯一落地,我就直奔马蹄赌场,上了扑克桌。
马蹄赌场是赌博界的知名人物本尼·比尼恩(Benny Binion)在1951年建立起来的。本尼·比尼恩和他的整个家族是拉斯维加斯最大的传奇。老本尼自己早年在达拉斯附近开赌,传说先后两次谋杀其竞争者。他的儿子特德·比尼恩(Ted Binion)也不是省油的灯,是个长期吸毒的瘾君子,接管马蹄赌场后因为吸毒被吊销开赌执照。特德不信任任何银行,据说生前曾经把六吨银元埋到地下。1998年,他被发现死在家里,传说是被同居女友和她的情人谋杀的,而这位情人就是除了特德之外唯一知道那些银元埋藏地点的人,因为正是他开卡车帮特德运送银元的。特德死亡后的第二天,女友和情人就被人发现在挖掘那些银元。这两位因谋杀罪被告上法庭之后,经过长达七八年的世纪审判,因证据不足而没有被定谋杀罪,只是定了一些盗窃的小罪。比尼恩家族那些刀口舔血的故事已经跟拉斯维加斯的历史融在了一起。
抛开这些离奇的传说,本尼对扑克的贡献可能大于任何一个知名牌手。1970年,他组织了6个牌手打高额比赛,然后投票决出胜者,约翰尼·莫斯(Johnny Moss)胜出。这就是WSOP的开端,莫斯也成为第一届WSOP的冠军。到2006年,WSOP主赛已经有超过8000人参加,成为影响力不输给NBA(美国篮球职业联盟)、NFL(美式橄榄球联盟)的世界顶级赛事。
我直接坐到一张$20~40的有限德州桌子上,就开战了。这一下就打到了周五中午,差不多连续作战了16小时。好在那时候年轻,并不觉得特别累,加上手气不错,赢了3000多美元。
要说WSOP的设计也是独有新意,在收银柜台旁边就是比赛的报名处,专门招揽那些打现金赢了去换钱的玩家。我过去拿筹码换钱的时候,报名处已经排起了长龙。我扫了一眼赛程表,12点整就是赛事之二——2000美元买入有限德州。一看表,11点45分。正好,用我今天打现金局的利润来打这场比赛祭旗吧!
于是我买了门票,拿到座位,立即冲上二楼。马蹄赌场把现金桌都安排在一楼,比赛一般都在二楼,除非参赛人数特别多、安排不下,就会有一部分安排在一楼。这场比赛人数非常多,达到了528人。要知道这可是1996年,扑克还远远没有2003年克里斯·莫尼梅克引爆电视转播扑克大爆炸之时的盛况,这一年主赛也只不过有295人参赛。
根据赛后统计,这场比赛是当年WSOP各个分赛事中参加人数最多的,奖金池超过了100万美元,是WSOP历史上第一个奖金池超过100万美元的有限德州赛事,冠军奖金396000美元,是当年WSOP所有赛事的第三大奖金,只有买入10000美元的主赛第一名和第二名才能超过它!
528人,我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作为组织比赛经验丰富、打比赛的经验却等于零的菜鸟,我对自己并没有任何要求,只要能发挥出水平,不出大的错误我就很满足了。从另一方面说,我觉得只要打得正常,还是有很大优势的,毕竟比赛和现金局是相通的。特别是有限德州,现金打得好,比赛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真正的区别只不过是比赛的偶然性比较大,一两手牌就会决定命运。真到那个时候,我也没办法,我能做的就是好好打,用实力把自己送到那个需要运气的舞台上。
每人起手都是2000美元筹码,跟买入的金额数相同(到2005年改成双倍,2007年又改成三倍筹码,并延续至今)。我决定,比赛初期我就规规矩矩地打紧,因为这个时期很多玩家都是又臭又松的主,对他们的优势以起手牌为主,以位置为辅,两者结合就足够支撑我走到下一步。
比赛前期的玩法应该跟现金玩法没什么区别,因为没有全进的压力。英语有个说法叫作tightis right(紧永远是对的)。这句话现在被广泛应用于无限德州的比赛,其实它是从有限德州起源的。
AA-TT不用说了,哪个位置都可以打;99-77是两种选择的牌型:对于极松的对手,我会尽量争取单挑的机会,如果无法单挑,就还是跟66-22一样,尽量参与人比较多的锅,看重它们翻牌出暗三的价值,准备赢大的。同花高张,比如AKs-ATs、KQs和KJs,我会争取加注进锅,除非全桌很紧,我的位置又很靠前,那时候我会溜进去。稍小一点的“宽街”(指AKQJT)同花牌,主要是QJs、KTs、QTs和JTs,因为它们造顺子的能力提高了,顶对的牌力却下降了,所以我尽量在多人锅里发挥它们的优势。同花A,包括A9s到A2s,只能用在多人锅且位置较好的时候;如果我在前面想玩这类牌,必须非常肯定这桌人很少加注或者再加注才可以。其他的牌大多属于“看上去很美”的,比如同花K,从K9s到K2s,还有小同花连张,从T9s到54s。如果机会合适,比如自己在纽扣位置,前面很多人溜进来,也可以一试,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类牌只能祸害我的筹码。别忘了我只有2000美元筹码,这可太珍贵了。
前三个级别过去,我没打什么大锅,没有来任何暗三,但依靠顶对顶踢脚、超对之类的牌,居然也攒了5000多美元筹码。回头一看比赛屏幕,500多人还剩下400多个,路漫漫其修远兮!如果你打惯了无限德州比赛,你会习惯从第一个级别起就开始听到“玩家倒下”的声音,第一个休息时段到时人已经下去一半!可惜有限德州不是这样,你即使胡玩乱玩,也不太可能在前两三个级别里出局。中后期才是有限德州比赛的关键,前面只不过是热身而已。
现在回想,那场比赛其实也有很多知名牌手参与,很多人在桌上都互相打招呼,显然很熟络,都是比赛的常客。只是我一直没打过比赛,平时也不关心什么扑克新闻,也就不认识几个。没有知名度也是一种优势,因为别人对我一无所知,而且我不会受到各种搭讪的骚扰。我闷着头只管打牌,不在一手牌的时候,我就静静地观察对手。
比赛进行了5小时,到下午5点多时,全场已经走掉了一半多,还剩200人出头。这时盲注已经是100/200,平均筹码不过2500美元左右,很多人开始感受到筹码的压力。比赛初期效果不明显的偷盲,这时候效率大大提高。比如,一路弃牌到你,你在CO位置,无论拿什么牌都不重要,你加注到400美元,十次里面有六次,纽扣、小盲和大盲都会弃牌。这是因为,如果大家筹码就在2000到3000美元之间的话,只要他跟了你翻牌前的加注,你们就已经没什么退路,很有可能要打到全进了。纽扣进来他要担心盲注会加注,所以他要有很强的牌。而小盲、大盲要进来,他位置置不好,整手牌每条街都要先于你行动,也非常不利。所以,你仅仅冒400美元筹码的风险,就有很大把握直接得到300美元的底锅(100小盲+200大盲),即使不能直接赢下锅底,利用位置优势你也进可攻退可守。
当我意识到这种微妙的局势时,我立刻全面开火。无论我拿到什么牌,只要前面都弃牌,我就在纽扣和CO位置置一律加注进池。机会合适的话,我甚至在Hijack位置(纽扣-2)和中间位置(纽扣-3)就开始使用这种策略。
对于今天只有无限德州比赛经历的广大读者,这个可能会有些不同。在无限德州中,如果你在纽扣加注2BB开局,在大盲的玩家筹码要是10BB到15BB左右,他又是个不错的玩家的话,他就很可能拿着差不多的牌直接推了。这样你很难接得住,所以你在试探之前要顾忌一下。而在有限德州,大盲没有可能通过再加注把你推走,他只有两个选择:在赔率很好的情况下直接弃牌,或者在位置不好的情况下搭上整个筹码的风险。无论哪个选择,听起来都不怎么样,但是多数玩家都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弃牌。所以在有限德州比赛中,如果筹码深度合适,偷盲可能比无限德州更有效。
通过在比赛前期建立的“紧手”形象,我在比赛中期的偷盲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至于我不荀言笑的那张脸是不是也起到了一点作用,我就不知道了。
救我小命的一手牌
话说还剩200人左右的时候,我打了这么一手牌,至今还记得很清楚。这手牌是整个比赛的转折点,不但挽救了我的小命,还极大地鼓舞了我的信心,为剩下的比赛打下了基础。
盲注150/300。一个中年白人,不怎么说话,牌风保守,在中间位置加注600美元开锅。小盲跟进,我在大盲拿到44◆,也跟进来。底锅1800美元。
中年白人大概有2万美元筹码,是桌上第二多的。我只有7000美元左右,属于当时的平均筹码。小盲是超级小筹码,翻牌前跟注以后就只剩250美元筹码了。
翻牌J94。小盲过牌,我按捺住激动,斜着眼偷看了一下中年白人,他虽然面无表情,但眼睛往翻牌看了一眼后马上移开,似乎要表现出对翻牌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我知道,他对此翻牌很满意,很可能有超对、AJ,最低也得是KJs。我也过牌,准备先隐藏牌力,找准时机反加。
该中年人果然下注300美元。小盲只剩下250美元筹码,他当然全进了。留给我的选择是现在反加,还是等到转牌?我对小盲毫不关心,他小筹码都全进了,无论我干什么,他都对我没有任何影响。关键问题在于,我该怎么从中年人手里榨取到最大价值。能看出来,他对自己的牌超级自信,既然如此,我也没必要浪费翻牌上的一个加注机会,因为无论如何,他转牌也会继续跟。
我扔进去一个紫色(500美元)和一个黑色(100美元)的筹码,宣布加注到600美元。他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是继续加注还是平跟,但最后选择了平跟。
现在桌子中央出现了两个锅,主锅2700美元,我们三个都有权利争夺,而边锅的600美元只有我跟中年人在争。
转牌是2◆。这肯定是一张废牌,对我们两个的牌力都不会有任何影响。我下注600美元,他加注到1200美元。这时候如果他是AA/KK/QQ,完全可能这么打。当然,他也可能是JJ或者99,但是前三者的概率远高于后两者,于是再加注到1800美元。如果他只是跟,我会认为我领先,但是他加了第四注到1800美元!这让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他现在JJ和99的概率非常大!可是锅里这么大,我还没有完全听死,只好跟注。
河牌是2,另一张废牌,公牌成对。经过转牌我跟他的加注大战之后,每人又投入了1800美元,边锅已经有4200美元。我过牌,他下注600美元。我的葫芦44422看上去的确很美,可是在这种场合下,我知道我绝无可能赢过中年人。从他翻牌、转牌、河牌这三条街的表现看,必是JJ和99无疑,而JJ的可能性高于99。因为有全进的小盲,我肯定能看到他的牌,来验证我的想法。
我把我的44面朝上扔到桌上,盯着中年人。他疑惑又惊喜地问:“你跟吗?”我说:“当然不,我弃牌。”这时发牌员也怀疑地看着我,以为他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只好又跟他说了一次:“我弃牌!”在发牌员把我的牌收进废牌堆之后,他们两个人翻开牌:小盲是A9同花,而中年人正是JJ。
我虽然输了这手牌,筹码也降到了只有4000美元左右,但我对自己的信心再一次爆棚,我坚信自己有机会扳回来。没错,我在我的A-Game(最佳状态)上。
这里我要提醒一下亲爱的读者,如果你也打有限德州,可不要在河牌上扔掉这样的超强牌。这手牌我之所以能扔掉,有两个原因。第一,这是比赛,而不是现金局,如果是现金局,我即使有这么准的阅读,也要跟,锅已经那么大了,就算是要看看对手的牌都值。比赛的筹码比现金局金贵得多,而且由于小盲全进的存在,我一定能看到他的牌。第二,因为以我当时对这个中年人的理解和把握,我有超强的信心确认我的牌不可能赢过他。如果对对手的把握哪怕稍微差一点,这牌就不可能扔掉。根据赔率,你弃牌弃对了,只能节省一个大注(BigBet),可是如果弃错了,就要损失十几个大注。如果现金桌上你弃掉这种牌,长期以来我认为是负EV的。
这一桌很快打散,我和中年人分到了不同的新桌。这手牌弃掉葫芦之后,我顺风顺水,虽然筹码一直没这到过平均水平,但也没有出局的风险。
凌晨1点,挺过钱圈
凌晨1点,泡沫被打破,最后27个人挺进钱圈。进钱圈的第一手牌,我桌子上一个西装革履的绅士就把两个盲注的短筹码推到了桌子中央,我在大盲位置用KJs接了他的牌,赢了他的A5o(Off Suit,意思是非同色)。他礼貌地跟我握手祝贺,我也祝他“有好的一天”。12年后,正是此人解说了我WPT(World Poker Tour,世界扑克巡回赛)夺冠的那次比赛。此人就是WPT的灵魂人物和知名评论员迈克·塞克斯顿(Mike Sexton)。
到凌晨3点,第十名被消灭之后,我们最后9人终于进了终桌!
这时我已经连续50多个小时没睡觉了,但是一点都不觉得疲劳,反而亢奋异常。只不过,跟其他8个玩家稍有不同的是,他们的亢奋写在脸上,我则表现得仍然比较平静。终桌布置好之前有5分钟的短暂休息,大家都利用这段时间给家人朋友打电话报喜。我没有打电话,并不是我不想跟太太分享这个好消息,只是我觉得看别人打电话时的表情和神色,能看出很多有价值的信息。比如,谁不在乎钱,谁在乎;谁拿到第九名的15000多美元奖金已经很高兴了,谁拿到第二名都会失望,目标只对准冠军的将近40万美元。
我坐在终桌的第七座,这个位置我很喜欢,因为它在椭圆形牌桌的一侧角落,不用扭头就可以看到全桌所有人的表情和动作。平均筹码大约是10万美元,我只有55000美元,远远落后于平均水平,在9个玩家中位于倒数第三名,只有一个15000美元的和一个43000美元的比我少。
排名第一的是大胡子保罗·克拉克(Paul Clark),他当时居然已经攒了23万多美元筹码!这位面貌凶恶、虎背熊腰、头发和胡子都乱蓬蓬的玩家曾经是越战老兵,退役后迷上了扑克,而且打得很不错,是WSOP的常客。1992年他还拿过一条金手链,后来在1999年和2002年又各拿到一条。克拉克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算是在热带长大的,却有个出名的外号叫“爱斯基摩人”,据说是因为他的长相与阿拉斯加航空公司的标志——一个爱斯基摩人头像——很相似。外加他极为凶悍的牌风也挺像爱斯基摩人那茹毛饮血的性格,这个绰号真是恰如其分。有时候他凶得有点过头,想收敛的时候有一种刹不住车的感觉。如果他坐在你左手边,你会感觉坐在一架重型坦克的炮口之下。
克拉克作为当时全桌最出名的玩家和职业高手,又是筹码领袖,目标当然直指冠军,拿到第二他都不会满意。这对我来讲好处多于坏处,因为他会频繁出击而不是试图守住筹码优势,我可以暂时避其锋芒,坐山观虎斗。这种形势跟我日后在2008年WPT终桌几乎如出一辙,那次的筹码领袖、充当爱斯基摩人角色的是凶猛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格斯·汉森(Gus Hansen)。
谈起克拉克的赌性,有一件事不得不提。克拉克后来参加过2007年WSOP的一场1500美元买入的比赛,那时他的健康已经很成问题,在牌桌上居然连续晕过去三次。发牌员和玩家叫来保安后,要把他拖出去强制休息——真出了事赌场可担待不起。结果这哥们不干,非要继续打,因为他当时正是筹码第一名,舍不得退出。保安也没辙,叫来了急救人员对他进行现场救护。简单护理完毕后,他立刻重新上场,还点了一根烟,又叫了新奥尔良炸鸡翅!最后他获得了第四名,奖金3万多美元。不过,这个钱可是用命换来的!我奉劝各位读者千万别学他,不在牌桌上的时候多运动,别把自己搞成那样子。真成了那样子可千万别撑着,挣多少钱也换不回一条命。
筹码第二位、坐在第四座的是史蒂夫·科普(Steve Kopp),跟我年纪差不多,是个已经在拉斯维加斯本地小有名气的职业玩家。我以前跟他在现金桌上交过手,此人牌风非常稳健,是个难对付的对手,几乎没有弱点。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那就是他似乎有点想象力不足,稍微偏直白了一点。
坐在我左右手的两个人筹码数量正好相等,并列第三。我右手边的玩家是全桌最老的默克西·昂加尔(Moxie Ungar),当时已经78岁了,15年前从一个葡葡萄酒庄退休后就在拉斯维加斯打牌。他并不缺钱,但是可能因为年龄的原因,他的风格相对有点保守。
我左手边的玩家是个华裔,叫舒大卫(David Shu),他在洛杉矶有自己的事业,是个大老板,扑克只是偶尔为之。当时我并不认识他,搬到洛杉矶之后才跟他成了很好的朋友。
排名第六的迈克·哈尔福德(Mike Halford),就是之前用JJ大暗三赢了我44小暗三的那个中年白人。通过大家的聊天,我才知道很多人都评价他是当时赌城最厉害的有限德州玩家之一。显然因为有那手牌的历史,在终桌上他对我很尊重。而能读准这样厉害的对手,我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自己比他们任何一个人差。
比我筹码少的只有第二座和第五座的两个年轻人。看他们兴高采烈的样子,给女朋友打电话汇报喜讯都是类似“你肯定不信,我都上终桌了”这样的话,似乎打到终桌已经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哪怕就此退出也会很高兴了。这对我而言也是个好消息。
终桌开赛!
果然不出我所料,爱斯基摩人四处出击,基本上就没有弃牌的时候,迅速消灭了第二座和第五座两个小筹码。
然而,此后他运气急转直下,再也没有赢过一个像样的锅底。几乎所有的牌都是在转牌或者河牌被人反超。
舒大卫干掉了老头子默克西·昂加尔,我干掉了另一个职业玩家——筹码第五位的维克·克雷默(Vic Kramer),桌上还剩余5个人。
还有5个人的时候,我的转牌顺子胜出迈克·哈尔福德的翻牌两对,清理掉了我的宿敌。还剩4个人。这时我的筹码已经到了第二位,仅仅落后于史蒂夫·科普。而昔日耀武扬威的大佬爱斯基摩人已经江河日下,筹码位于最末。
但是,爱斯基摩人的凶残本性一点也没有收敛,他仍然主动出击。
这手牌他在纽扣加注,我在小盲拿到了AA!我反加,他4注封顶,我跟,两人单挑。在翻牌J93上,我跟他又展开了加注大战,没等到转牌就全进了。他是AJ,转牌河牌都没有出J,他被我清理掉了!爱斯基摩人显得很气愤,没有跟我握手就骂骂咧咧地出场了。
我赢了40万美元
此时已经到了凌晨5点,只剩下了舒大卫、史蒂夫·科普和我三个人。我有超过总数一半的筹码。
当时的WSOP比赛除了主赛外都是“一日制”,一天之内必须分出胜负,不管有多少人参赛。虽然外面已经天光破晓,扑克室内却依然激战正酣。
时间不长,在一次翻牌激烈的加注战之后,科普打到全进,我的AQ在A8744牌面上胜过了他的AT,把他淘汰出局。舒大卫和我进入了单挑。我有80万筹码,舒大卫只有20万。4:1,我占据很大优势。
我环顾四周,发现舒大卫的一个华人朋友在旁边为他加油。这个人个子不高,面色沉稳却不怒自威。我看着他有点面熟,却一时间想不起来是谁。
直到舒大卫叫他“Johnny”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此人就是1987、1988年两夺WSOP主赛冠军的“东方快车”,也是我日后的好朋友陈金海(Johnny Chan)!当时陈金海的名头在扑克界已经是如雷贯耳级别的,我却不认得他,说来也好笑。在电影《赌王之王》(Rounders)里面,陈金海亲自上阵扮演他自己。那里面主人公看到陈金海精彩的最后一手牌慢玩顺子之后的一句Johnny fucking Chan(狗日的约翰尼·陈),让人印象深刻。
我的筹码优势虽然巨大,舒大卫却并没有失去斗志。他给我制造了很多麻烦,筹码一度接近扳平,但我仍然稳住了局面。
打到单挑第二十手牌时,他只剩下4个大盲。他在纽扣加注,我在大盲,牌是A7不同花。在单挑里面,有个A已经算是很大了,我再次加注,准备在翻牌前就结束战斗。他也没有了退路,顺势就全进了,我当然跟。
他是QT不同花。
“One time(就这一次)!”舒大卫喊道。
翻牌558,我的领先优势从55%上升到了76%。
转牌第三张是5,我的领先优势高达83%,只要河牌不出Q或者T,我就赢了!
似乎是为了刻意制造戏剧效果,发牌员停了很久。我走过去,搂住舒大卫的肩膀,他也搂了楼我。
“One time!”我说,“你已经用掉了你的One time,我还没有用呢。”
河牌4!
我赢了!这一刻,好像做梦!396000美元真的全都是我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