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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丹佛的厨房

作者:老邱 当前章节:9061 字 更新时间:2026-6-30 19:03

宽阔的哥伦比亚河是华盛顿州和俄勒冈州的界河,从东到西缓缓流入太平洋。河岸耸立着几十米高的褚红色岩壁,经过千万年的河水冲刷和不断侵蚀,这些岩壁竟然成了直上直下的悬崖。茂密的杉树在河岸延伸成绿毯子,一直到悬崖边上才戛然而止。岩壁的最底下,则是蓝色的奔腾的河水。在哥伦比亚河南侧,84号州际高速公路随着河岸弯弯曲曲地向东延伸。1982年6月,我驾着白色的道奇奥姆尼汽车行驶在这条公路上。打开收音机,迈克尔·杰克逊的新歌Billie Jean《比利·琼》)喷涌而出,强劲的节拍好像我的心情——亢奋、激动、充满向往……

She was more like a beauty queen fro ma movies cene(她就像银幕上的绝代佳人)

Isaiddon'tmind(我说“好吧”)

But what do you mean Iam theone(但为什么偏偏选中我)

Who will danceon the floo rin the round(与你共舞)

She said Iam theone(她却只说)

Who will danceon the floo rin the round(要我伴她共舞)

去丹佛:为我的餐饮帝国奋斗

1978年4月,在辛普森先生的老人院,我获得了第一份工作;去丹佛,则是我第一次事业的开端。没错,这次去仍然是给别人打工,但是我心里异常明确:我打工是为了积累经验,为自己的餐饮帝国打下基础。我已经跟餐馆老板讲好,去他那里以后,我先干一两个月的收碗工(busboy),然后再干正式的侍应生(waiter)没有跟他讲的是,我还想把领座、后厨、外卖、经理、收银、采购全部干个遍,把这一行的方方面面都搞个清清楚楚,再自谋发展。

我也已经打听清楚,盘下一个堂吃加外卖的小餐馆,大概需要两三万美元。在辛普森先生这里干了4年,除了学费、支援家里和开销外,我攒下了大约1万美元。在餐馆为人打上两年工,再攒下2万美元问题不大。只需要找到合适的人,我就可以在两年后正式开始自己做老板了。这两年时间里,我必须要扩展自己的人脉,认识至少一个好大厨和一个信得过的前台……

我胡思乱想着,很快开到了犹他州境内。没有任何一个州像犹他州这样,几乎全部人口都信仰一种宗教——摩门教。犹他州以前基本上是无人区,因为这里的土地大多是寸草不生的盐滩和荒山。19世纪摩门教兴起后,散落在美国各地的摩门教徒被主流社会视为邪教徒,备受歧视,他们为了坚持信仰而疲于奔命,终于找到了犹他州这片无人的圣地。正是因为荒凉和险峻,一般人都看不上这块土地,所以摩门教徒在这里安家落户,生儿育女。他们赶着耕牛,在荒山野岭夹缝里的一点点土地上种土豆、种玉米,他们开挖水渠,引水灌溉;他们像蜜蜂一样辛劳,像野驴一样固执,像大象一样闷声不响、勤勤恳恳。经过150多年的建设后,犹他州成了他们的乐土。

在美国的中国人跟摩门教徒何其相似。为了生存,为了心中的梦想,我们辗转各地,见缝插针。我们什么活都能干,别说脏、累,就算冒着生命危险,我们也在所不惜。我们勤劳善良、遵守法纪、忍辱负重,在社会上很少发出什么声音。但是,我们用行动证明着自己。

辞职的时候到了

两周前跟辛普森先生辞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那是周一的早晨,我处理完工作,走进辛普森先生的房间:“先生,我想跟你谈一件事情,你有时间吗?”

辛普森先生大概从我很少表现出的严肃神情里意识到了什么,“可以,我有时间。怎么了,大卫?”

我顿了顿,说:“我来您这里工作,已经4年了。4年里,我工作非常偷快,也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辛普森先生微笑地看着我,目光中带着鼓励。

我镇定了一下情绪,继续说:“我仔细地考虑了自己的未来。我觉得,从我目前的各种情况来看,最适合我的行业是餐饮业。我联系了丹佛的一个餐馆老板,他正好需要人,我想去他那里干一段时间。所以我今天来,是向您辞职的。我非常喜欢这份工作,也非常喜欢您,但是,我想我到了该走的时候。”

辛普森先生竟然没有露出吃惊的神色,他异常平静地说:“你考虑好了吗,大卫?”

“考虑好了。”我点了一下头,对他说。

“好吧,大卫。你知道吗?我很清楚这一天早晚会来,现在我终于等来了你开口的这一刻。”辛普森先生只稍微收敛了几秒钟,又绽开他常见的微笑,“大卫,我开老人院到现在,已经20多年了。我雇用过无数的员工和管带,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员工在勤奋工作和主动替我分忧这两方面,能和你相比。毫无疑问,你是我最好的员工。”

他眼睛亮晶晶的,闪动了一下,继续说:“但是,我明白,是鸟儿就一定要高飞。我知道,凭你的天性,你的勤奋、仔细,哦,对了,还有永远追求最好的犟脾气,哈哈,你无论干什么行业,我相信你都能干到最好。说实在的,你能来我这里为我工作4年,我已经非常、非常、非常满意了。”

辛普森先生连用三个“非常”,我感激地看着这位最好的老板。他伸出手来跟我握手,我们又紧紧地抱在了一起,拍了又拍对方的肩膀。

“谢谢您这么理解我,辛普森先生!我会为您工作到您找到下一位管带,把所有工作交接完毕。”

在萨勒姆的最后一天,辛普森夫妇为我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又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除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告别信,还有一张足有我两个月薪水的支票。我跟陪伴了我4年的大狼狗杰里,两只小狗博比和约基,都告了别。小猫玛丽已经于1981年不幸去世。

我离开萨勒姆后,辛普森夫妇到丹佛去找我玩过,我也回过萨勒姆好几次,跟他们夫妇一直保持着亲密的联系,一直到2000年前后他们去世。

从收碗工开始干起

“嘀嘀——”

被后面的车不耐烦地“嘀”了两下,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我在等红灯,灯早已经变绿。我一边赶紧加速启动,一边歉意地向后面的车摆了一下手。是啊,丹佛是大都市,跟萨勒姆是不一样的,人多车多,交通繁忙,所有的人都忙忙碌碌。从萨勒姆到丹佛,不但要抓紧学习餐馆的一切事宜,还要尽快适应这种生活节奏。

奥姆尼小车来到位于市区东部繁华商业区的“金色中华”饭店,正是晚饭时间。我进去一看,桌子几乎坐满了。美国地大人稀,除了市中心的饭店,一般饭店都是座位远多于真正的食客,最繁忙的时候能坐到一半人已经算是不错了,这家饭店居然能坐满,可见生意之火。

我很快就见到了饭店老板阿黄,阿黄手脚麻利,精明能干。因为正忙,阿黄顾不上我,只是招呼我随便找地方坐,晚上再谈。我观察了一下这家饭店,发现它几乎是全功能的,堂吃、外卖、电话点餐全都有。我非常满意,在这里能学到所有的经营之道。看店里的伙计忙得不可开交,我也坐不住,就帮他们抹桌子、收拾餐具。

晚上10点半餐馆打烊,阿黄带我回到他已经为我找好的公寓。他希望我先做收碗工,也就是收拾脏桌子的活,一个月1200美元,熟悉后就换成带位员(usher)或者侍应生,到那时就有小费可以拿,算下来一个月至少有1800美元。

第二天,我就正式开始了收碗工的工作。收碗工的主要工作是帮侍应生收拾脏盘子,听起来枯燥无聊,又脏又累,看起来好像也挺简单―就卖力气收碗不就好了嘛。但是,我没有这么想。

第一,你要准时,最好在上班前10分钟赶到,跟上一班做好交接工作。我在萨勒姆老人院做管带,最烦的行为就是员工无故迟到,上一班不得不为你多干活,如果人家有事情要走,这样不仅工作干不好,整个团队都会互相埋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现在是别人的员工,不能让经理头疼。

第二,要保持整洁的面貌。虽然收碗工不用直接和客人打交道,但是,如果你去吃饭,看到一个脏兮兮、油渍渍、灰头土脸的收碗工在你身边走来走去,肯定会有负面印象。保持衣着整洁和个人卫生,会给饭店加分。这个习惯我一直保持到打扑克的时候。虽然我喜欢宽松舒适的衣服,但整洁是我的最低要求。

第三,在围裙衣兜里面可以放一些常用物品,比如瓶起子、餐巾纸、笔,等等。这样在侍应生需要的时候,你一伸手就可以帮得上忙。

第四,要有眼力,不要总等着侍应生叫你干活的时候才去。有时候侍应生太忙,根本没有时间或者不愿意叫你,如果你总是在那里等着,就会耽误事。

第五,可能也是最重要的,要看得起自己的工作,要有自尊。如果看不起这份工作,就等于贬低了自己的价值。在美国,没有人强迫你必须做什么,你的工作是自己选择的。我很看不起那些一边工作一边整天抱怨的人,不想干你就赶快走人,没有任何必要非得做你不喜欢的事。只有眼光放得长远,才能踏实肯干。我心中总是想着多学点东西,所以根本不觉得每天10个小时的工作有什么累的,相反,我和阿黄以及其他打工仔都处得非常融洽。

哼着小曲当大厨

一天晚上下班后,阿黄叫我先别走,拿出啤酒跟我对饮,感谢我一个月来的努力。我都有些吃惊,因为我没有意识到,已经工作一个月了。他接着说,从明天开始,打算让我做侍应生,他觉得我完全可以胜任。

侍应生是饭店收入最高的职业,比大厨都高。因为在美国,大部分人给小费还是很慷慨的,午饭15%、晚饭20%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客人心情好,给个40%也不罕见。我做侍应生的几个月里,每个月能拿到2000多美元,收入跟白领差不多。当然,人家一星期工作5天,我一个月只休息一天。

“金色中华”越开越火,阿黄在饭店中间开了一个小吧台,开始卖酒。我主动请缨,成为第一个调酒师。阿黄手把手地教我,我每天都刻苦地学。过了两个月,二三百种鸡尾酒我闭着眼睛都能调出来。接着,我又做了一两个月的前台收银员,还负责接电话。这样,饭店前面部分的工作,我都已经驾轻就熟了。唯一不能胜任的,是厨房里面的工作。

每次到后厨,我都借机跟大厨们聊天。饭店的3个大厨都是我的好朋友,因为我喜欢帮他们打下手。

一年之后的一天晚上,我跟阿黄说:“阿黄,我想到厨房做大厨。”

阿黄吃惊地看着我,说:“大卫,你没病吧?为什么呢?”

阿黄完全有理由惊讶。在前面做侍应生也好,调酒师也好,每个月工资加小费2000美元没问题,工作也相对轻松。在厨房一天到头热得要死,也没有出去透气的空隙,却只能挣到1200多美元。厨师们多半是因为英语不好,才不得不做厨师。如今,我在前面得心应手,却主动要求到后面去做厨师,不是脑子有病又是什么?

我苦笑一下,却坚定地说:“阿黄,我想好了,就是想体验一下做厨师的感觉。你给我个话,行不行吧?”

阿黄马上知道了我的真实目的,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大卫,我知道,你是干大事情的人,绝不会一辈子给别人打工。我这小地方,早晚也容不下你这条大鱼。”

我一惊,以为他要解雇我,忙说:“阿黄……”

阿黄却打断我,说:“我支持你!你到后厨,就是想学习厨艺,为你以后自己开餐馆做准备。没问题!另外,我给别人开1200,给你开1600!因为我知道,你无论干什么,都是最称职的!”

“谢谢!”两人一碰瓶子,一饮而尽。

第二天,我就进驻烟熏火燎的厨房。打杂、配菜、抓码,什么都干,只是因为资历尚浅,还不能做炒锅。我充分发挥我跟大厨们的朋友关系,他们也都非常乐意教我。不到一个月,所有的菜我都学会了,正式坐上了全能大厨的交椅,每天都掂着大勺,挥着菜铲,抓着虾仁,重复着“宫保鸡丁”和“左宗棠鸡”。不同的是,别的大厨面带苦色,我却总是哼着小曲。

离家7年,重返故土

1985年,我离开中国已经7年了,虽然能时常跟家里写信,但家里没有电话,亲人的声音是听不到的。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越来越多地梦见小时候的乐土,梦见父母的样子。父母现在年纪越来越大,我想回国一次,不想留下终身遗憾。这年夏天,我买了机票,第一次踏上回国的飞机。

在香港下了飞机,我给家人和亲戚们买了一大堆礼物:衣服、好吃的、药品、玩具,甚至还买了方便面和自行车。在当时,方便面在中国内陆还是稀罕东西,农村地区能吃上方便面,已经算打牙祭了。带上这一大堆东西,我坐上了从香港到湛江的客轮。

途中在赌城澳门停泊。在那时,赌博、赌场、扑克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跟我没有一点关系。在餐馆的同事有时候周末会跑到拉斯维加斯赌上几把试试手气,我从来没有跟着掺和过,我更想不到,以后我会和这些东西结下一生一世的缘分。

二姐和姐夫早就开着卡车在湛江港口等待我多时了一路上看到从城镇到农村,变化都很大。原来满墙的标语、语录都不见了,偶尔也能看到可口可乐、日本电视机等进口玩意,最新奇的是路边到处都是桌球案子,大人小孩全都在玩桌球。人们穿的衣服也新得多了,我离开的时候多数人还都是穿补丁衣服,现在很少看得到了。可是二姐说;变化最大的还是我,她都快不认识我了:7年前离开的时候,我又黑又瘦,到美国下飞机后我记得称了一下,只有95磅重;现在白了,身上也有了些肉,有130多磅了。

回到家,见到了父母,我再也忍不住,眼泪滚落下来。家,没什么大变化,唯有父母日渐苍老。

大哥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老远就能闻到肉香。我问大哥:“什么肉这么香?”大哥一句话把我呛到了,但我没敢回应,“特意给你找了条狗,炖狗肉给你吃!”在美国这么多年一直跟狗做伴,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知道大哥是对我好,但我也实在不忍心吃下狗肉。大哥看我神色不对,问我怎么回事。我连忙说,没事,没事。结果那锅狗肉我硬是一口没吃。好在大哥以为我旅途劳顿,胃口不佳,也没多说什么。

另一件事是厕所问题。在美国7年,我已经习惯了干净整洁、没有臭味,还备好卫生纸的冲水厕所,回到老家什么都好,唯有那又臭又脏的厕所我居然难以习惯了,尤其是我挑了个夏天回去,上厕所的挑战就更大。我心知肚明,却不好表现出来,因为这是我从小到17岁一直在用的厕所,现在从美国回来就不用,不免显得太矫情了。于是,每天都要完成自我挑战好几次。

母亲让我去亲戚家转一转,看望一下。我只有两周时间,亲戚又多,看这个不看那个也不好,可是一路看下来,就是好几天过去了。母亲已经60多岁,我只想在家多陪陪她。我从小就有主见,不怎么说话,说出话来都是有一定分量的,但像这种亲戚间人际关系的事情,还是母亲说了算,所以我预料到母亲要驳斥我。没想到母亲只是叹了一口气,对我说:“好吧,你想怎样就怎样吧。”我知道,一是母亲也想让我多在家守她一些时间,二是母亲更加尊重我的意见,终于完全当我是大人对待了。我在外面早已经自己当家做主很多年,但能得到母亲的认可,才是真正长大的标志。

很多小事让我认识到美国文化带给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说,无论干点什么事情,到医院看病也好,到学校给子女办入学也好,到机关办文件也好,所有亲戚的第一反应都是,咱有没有认识的人?或者我认识某某人,他可以帮得上忙。而我的第一反应则是,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为什么要找人?我并不是责怪这些亲戚,因为大环境就是如此。但对于整个社会,这种“找人文化”却造成了总体效率极度低下和不公平。找人的人和被找的人都得到了不应得的利益,那些找不到人的人却成为沉默的受害者。一时间,我不由得开始琢磨,美国是怎么形成了这种公事公办、不用找人的文化?而中国是怎么形成了这种万事皆求人的文化?中国需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才能变成美国那样?

我还根本来不及想清楚,就到了分别的时刻,我又一次踏上了赴美国的飞机。跟7年前不同的是,我现在目标明确,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对美国社会已经初步了解,只待继续积累一段时间,就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了!

转眼就到了1987年,我在“金色中华”已经做过了收碗工、侍应生、外送员、前台收银员、炒锅,后两年我还担当过一些采购、广告和经理的角色。阿黄知道我要出去单干的意思,也不拦着我,任我在各个岗位间换来换去。当然,这也是他对我辛苦劳动的回报。

1987年,我的“中国味道”开张

终于,我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经营饭店所需的经验,我已全部掌握;手头也有了10万美元的积蓄,即使饭店不赢利也足够应付一年;地址也早已选好,阿黄在选址上还给我出了不少主意。新饭店的房东同意第一年不收我房租,而且厨房的设备和工具都是现成的,我简直高兴得要疯掉。至于员工,几年来我认识了不少人,从里面挑几个合适的员工没什么问题。可以说天时、地利、人和我已经全部具备,差的就是行动了。

1987年3月,筹备两个月的饭店终于开张了,我给它起名叫作“China Taste”——中国味道。这家饭店中等规模,服务的门类却很全面。菜单上印着:“我们为您提供堂吃、外卖、电话预订、自取。承办各种酒席、婚宴、生日宴会、毕业酒会。”我招募了5名员工,其中一名厨师,一名前台兼打包兼收银兼接电话兼领座,一名专职外送员。至于我,是全能战士,哪里忙不过来我就出现在哪里——订单多了我在厨房,电话多了我接电话,外卖单子多了我去送外卖。

在美国做餐馆生意的中国人,辛苦程度业外人士难以想象。以我为例,从1987年开餐馆到1993年卖掉餐馆全职打牌,每年只休息半天——感恩节的下午。美国的感恩节是家庭聚餐的日子,基本所有的商店和饭店都会关门,这天下午就成了我全年唯一的休息时间。每天工作至少13个小时——早晨10点多去饭店,做准备工作,包饺子,包锅贴,11点开门营业,一直干到晚上10点,饭店打烊后还要收拾全局、跟员工核对账目、进货、规整存货,等等。连续几个月下来,整个人跟机器人一样,苦和累不说,那种看不到尽头的无休无止,真的能把人给逼疯。经营中餐馆的苦和累

中餐馆的这种累死人不偿命的情况,有好几个原因:

第一,相对于其他行业,餐饮业门槛相对较低,技术含量不高,只要肯吃苦,又稍微有点启动资金,就可以开一家小饭店。而美国奉行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各行各业之间无论资金还是人员都是充分流动、自由竞争,这就造成了小餐馆的利润非常微薄。

第二,中餐业即便在利润微薄的各种风格的餐饮业里面,也属于利润最微薄、最苦最累的,这跟在美国的中国人组成结构有关。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经济还在艰难起步,中美交流也刚刚开始,在美国的中国人,没有现在那么多的留学生、商务人员、高科技工作者,只有大量的偷渡者。他们大多一穷二白,英文也不好,更没有主流社会的人脉积累,刚来美国就面临生存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到中餐馆打工就是他们首选的生存途径。这些勤劳的偷渡客一边打工一边学英文,积累几年的经验后,接手或者自己开一家中餐馆,养家糊口。作为挣扎在贫困线和身份问题上的新移民,这些人的吃苦精神足以叫美国人震惊,在喂饱美国人、养活自己之余,客观上也把中餐业整体的利润率拉得更低。然而,因为中国和美国当时的巨大差距,美国中餐馆这点微薄的利润仍然比在中国高得多,这就是偷渡客汹涌而来且越来越多的原因。

第三,相对中餐,日本餐已经登堂入室,成为“高级”餐饮的代表,更不要说意大利餐、法国餐等这些老牌的“名贵”餐系。一般美国人提起中餐,第一反应就是便宜,凑合吃一顿的意思。美国人这种思维定式的形成,不能全怪他们,因为绝大多数的偷渡客在国内并非专业厨师,所以做出的菜口味自然不能强求,美式中餐跟我泱泱中华的美食文化相比,可以说是取其糟粕,去其情华。特别是,为了适应美国人的口味,特意增加了很多甜味,比如“甜酸猪肉”,这菜名在中国一听就让人恶心,居然是美国中餐馆的一道热门菜。但是没有办法,刚刚立足的偷渡客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发掘传统中餐的宝藏,微薄的利润和生存的压力让他们只能沿着前人验证过的路子,亦步亦趋地走下去。这一切就造成了中餐业的整体名声不佳,反过来又进一步压低了利润率。

苦确实苦,累也的确累,但对我来说,一种全新的感觉超出所有的苦和累,支撑着我工作下去,这种感觉就是开创自己事业的那种激动感。平心而论,我觉得自己是个认真、负责任的员工,在为辛普森先生打理老人院和为阿黄的饭店打工期间,他们都对我很满意。但是,一旦为自己打工,那份掌控一切、设计一切、从头开始的新鲜感和使命感,一下子就会让你觉得如此充实,觉得这辈子顿时有了更高的目标。就算不考虑自己,只想一下你的员工,你要维持这个摊子才能让人家吃上饭,那种为别人做了贡献的感觉就特别好。

一晃两年又过去了,时间来到1989年。这一年,我29岁。这是一个平常而忙碌的中午,我刚从厨房里炒完一个菜出来,前台告诉我,有一单电话点外卖的,而外卖员刚拿着三个单子出去,估计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我二话没说,拎起这一单就上了车——别忘了,我是个全能老板,炒菜、外卖、跑堂我全来。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单外卖彻底改变了我接下来的人生轨迹,让我认识并走进了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全新世界。

老邱德州Q&A

Q:你在牌桌上最鄙视什么样的玩家?

A:我最鄙视输不起的玩家。赢钱的时候他总是笑眯眯、乐呵呵的,一输钱就立刻开始骂大街。无论是骂玩家还是骂发牌员,都是非常无礼的行为。这些骂人的行为其实都是心理脆弱的表现,一个在生活中强大的人绝对不会在牌桌上骂人。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这些人的行为也影响了扑克在公众心中的形象,本来扑克就声名不佳,距离绅士运动的主旨已经有了很大距离,再加上这些人的无赖行为,扑克就更难被主流社会接受。

Q:在牌桌上,常常有人赢下一锅后向我亮牌表示友好,我该不该也主动亮牌给对手呢?

A:不要无故亮牌给对手。扑克归根结底是个信息的游戏,获得的信息多少直接决定输赢。主动亮牌给对手,就跟在战场上主动把武器交给对手一样荒谬。如果他要求你也亮牌,你可以跟他说:“对不起,我从不亮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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