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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作者:王晓丹 当前章节:15244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1:50

女性主义为何漏接了房思琪?

受害者「自我」的复杂与两难1

作者|王晓丹

向往儿时与表姊妹的乡下生活,标准都市人,近来迁居山林。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特聘教授,英国华威大学法学博士,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女学会前任理事长。研究领域为法律、文化与性别。探索性别规范何以被遵守、何以形成系统、何以复制与延续,讨论性别结构的法律化形态、法律的性别化特征,也分析个人在其中的法意识包括建构自我认同与能动性。生活中惊吓于爱女/厌女的一体两面,学着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在与受害者互动的经验中,看见自己的生命课题,因此充满了感激之情。深信性别研究能够协助反思的深度与广度,为了可以聆听、可以理解、可以分享,活着,读书,写作。

林奕含的自杀,与其所留下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2,震惊了台湾社会。面对诱奸/强暴的社会真实,各界开展了反诱奸/强暴的实践,包括打破结构上的强暴迷思、改变体制上不合理的相关法律、填补家庭与国家性教育的空白等。一时之间,反性侵害的声浪在社会散播开来。这些是人权的实践,也是女性主义的实践。但我认为,如果没有触及诱奸/强暴的核心,没有看到背后的结构性因素,这些努力都可能软弱无力,无法改变现状。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讨论性侵害议题的方式与以往不同,不仅谈密室空间的性侵害犯行,也不只谈父权结构下无法禁绝的强暴文化,相对地,林奕含所留下的遗产,带领我们从结构到个人之间的链结关系看性侵害。什么是诱奸/强暴的核心?林奕含铿锵有力地陈述,诱奸/强暴撼动人心的,包含两个面向:被漏接的「自我」,以及「自我」的生存之道。她是这么说的:

让我害怕的是,很「聪明、进步、政治正确」的人,这些人是有理想抱负的,他们在谈结构时,一个一个的房思琪,是不是就从大网子漏下去了?所以为什么我要写思琪的事,甚至细到有点恶心、情色变态。我要用非常细的工笔,去刻画他们之间很恶心色情很不伦的。大家都看到统计数字,所以我不想谈结构,大家都忘了,那是一个一个人。3

就像思琪从未能够进入结构,她宁愿可以进入结构,宁愿当一个无知到进入结构的人。她宁愿没有读过书,没有读过《第二性》、《性别打结》,她宁愿「让男人养她」、「买名牌包包」,她宁愿做这样的人。但不是,她读过,她了解一切,她还是只能从另一个角度「让男人养着她」。她的「快乐」是带有引号的快乐,她知道那不是快乐,可是若她不把那当作快乐的话,她一定会活不下去,这也是我觉得很惨痛的一件事。4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以个人情感、思维、行动、追求、情绪、尊严等面向,谈诱奸/强暴的单一结构与被害人的身、心、灵。房思琪的惨痛,在于被防治网络的大网子漏接,由她独自承担文化结构里责难自我的重量,独自抵御文化结构中潜藏在知识与权力面具之后的欲望,独自面对在自我被摧毁之后文化所豢养的控制与暴力。她是那么孤单,房思琪的惨痛在于孤军奋战,在于看重他人眼光但实际上自己又不被看到。这对于台湾女性主义运动来说,是一记当头棒喝。

为何台湾女性主义运动,无法接住房思琪?以下从台湾女性主义运动「妇权政治」与「性权政治」的结构漏接开始谈起;其次从暴力、权力以及脆弱无助等角度,说明房思琪追求他人眼中的「自我」是如何孤军奋战;接着分析藉由语言、修辞、譬喻、言说等成就的「爱」,如何作为房思琪「自我」的生存之道;最后讨论此种生存之道,这不只是房思琪们,也是文化中你我的共同处境。个人要以一己之力改变此一处境,难之又难,但若深化女性主义理论与实践,集合更多人的努力,铺设出逃逸此种「自我」的路线,或许还有机会。

一、网络漏接:忽略受害者「自我」的复杂度

众所皆知,台湾女性主义运动有所谓的路线之争。虽然有人主张此种路线之争,应该解读为从基进女性主义到左翼酷儿的「光谱」,5但是在诱奸/强暴的议题上,确实可以看见明显的不同。我认为,两者的立场虽然有所不同,而且于2000年之后就几乎没有对话,但是其论述核心,都有类似「权利」的概念,因此本文将二者分别称为「妇权政治」与「性权政治」,来表达各自的异(妇vs性)同(权利)。6「妇权政治」与「性权政治」到底哪里失误,因此漏接了房思琪呢?

此种路线之争,在两次大游行中可以看出明显的对立,分别为1994年师大案等个案促发的「反性骚扰大游行」,以及1996年为抗议彭婉如女士遭奸杀的「女权火、照夜路」大游行。这两次大游行所累积的能量,促成了1990年代后期许多相关法案的通过,包括《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997)、《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1999)等修订。「妇权政治」提倡妇女权利,从1990年代后半开始,推动法案制定或修订,以及重建政策与体制的工作,7进而在2000年代中期开始,于体制内提倡性别主流化,试图渗透官僚组织,产生女性主义官僚(femocrats),以改造国家而促进性别平等。8

「妇权政治」二十年努力看似成果丰硕,为何其所建置的防治网络,漏接了林奕含?

林奕含或房思琪事件,与二十年前师大案有诸多雷同之处。同样是女学生仰慕男老师却被他诱奸/强暴,转而成为老师短暂的地下「恋」人,女学生身心受创,无法说出所受到的暴力与痛苦,也很难寻求正义。

二十年前的师大案女学生欠缺家庭资源支持,而二十年后的林奕含/房思琪,不论家世、容貌、智力都在社会阶层之顶,也有相关的法律、官僚、专家支持,但这些却都成为防治网络的网目,漏接了一个个的个人。林奕含/房思琪没有集体力量的奥援,仅能以自己之力,独自对抗诱奸/强暴之暴力与权力,最后以自杀寻求解脱。她的自杀某一层面类似于清代存在的「强奸未成,或但经调戏,本妇羞忿自尽」,9也类似1951年的「王石安案」、1958年的「北上夜行快车中的艳尸案」,这二案都是被诱奸/强暴的被害人,以自杀并留下遗书或日记等文字书写的方式进行死谏。10

二十年过去了,「妇权政治」到底改变了什么,哪些部分仍然屹立不摇?我在〈性暴力法制的历史交织〉这篇文章中,主张「妇权政治」的成果 —— 法律及其执行 —— 充满了「自由论」与「保护论」的思维,法律假设被害人是自由的个体,可以自由决定、自由思考、自由行动,因此性侵害的核心是自由的侵害。11唯有女人不愿意,才有侵害的可能,唯有脆弱、无助、可怜、寻求保护的女人,才得以成为法律所要保护的主体。于是,「妇权政治」所建构的法律体制,漏接了在同意/不同意二元对立化约论之下,女人在现实中的情欲、追求、自我鞭策与努力向上。

那么「性权政治」为何也漏接了房思琪?1994年反性骚扰大游行中,「性权派」的何春蕤提出「解放师生恋」的主张,只要「师生恋正常化」,将可同时解放校园内师生关系,将潜藏的其他形式的不平等(性别、性偏好、族群、阶级等认同)同时解放出来。12提倡性解放的何春蕤力求论述上的突破,在游行途中带领群众高喊「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在「女权火、照夜路」大游行中高呼同性恋人权的口号。13近年来,「性权政治」重炮批判「妇权政治」,将女性主义实践所建置的「性」相关立法与执法,贬低为对「性」的管制或监控,指责其藉由制造受害想象与保护弱者的情感公民,全面性创造了性别治理的「新道德主义」。14

然而,林奕含为何当不了豪爽女人?

令人遗憾,在现实面,「性权政治」并未提出任何可以承接房思琪们的方案,「性权政治」除了攻击「妇权政治」之外,仅在讨论性骚扰时,指出性压抑的贫瘠情欲文化为性骚扰的社会基础。15至于师生之间的案件,「性权政治」甚至公开反对师生伦理界线的立法,并且提倡尊重师生「恋」与解放师生「恋」。16此种论述并未指出,废除校园伦理之后,女学生如何可能突破权力不对等下的弱势处境,又如何可能脱离「处女情结」与「赚赔心理」。

针对房思琪们的痛苦与惨烈,「性权政治」恐怕会将之归类为性压抑,因而指责其政治不正确;房思琪们在强暴与强暴迷思的羞辱之外,恐怕会遭受「性权政治」更进一步的羞辱,指责其不该在意处女情结;「性权政治」压抑与解放的二元对立,根本对立不起来,17房思琪们永远会落在二元对立受贬低的压抑方。于是,「性权政治」也漏接了,房思琪们必然会从其情欲解放的抵抗网目中 —— 或许大旗子更贴切 —— 漏下去,直落谷底。

不只是他要,我也可以要。如果我先把自己丢弃了,那他就不能再丢弃一次。反正我们原来就说要爱老师,妳爱的人要对妳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页66)18

「性权政治」提出的解放师生「恋」,虽然看见了女人性欲的被压抑,但其论述更多是针对同样是女性主义实践的自己人的批判,而其性解放权利的主张(独立个体的性高潮、性装扮、性实验),忽略了性的权力位阶与污名结构,描绘了过于虚幻、极其渺茫的外层空间世界,女人在这里只是一个真空的主体。「性权政治」高估了女人在社会中的能动性,漏接了女人深刻的情感、思维与行动的真实「自我」。

二、孤军房思琪:爱上他

「妇权政治」与「性权政治」无法适当处理被害人「自我」的复杂度,造成诱奸/强暴被害人的孤军奋战,最后发展出「自我」的生存之道 —— 这些孤伶伶的房思琪们,竭尽所能追求他人眼中的「自我」,那个有羞耻之心、那个自尊心强、能够懂得自我反省的「自我」 —— 进而建构出「爱」上加害人的被害人。

「妇权政治」所建构的性暴力防治网络中,法律对暴力的描绘,仅是片面的,甚至无法触及问题的核心。法律作为人权的实践,可以描绘的暴力以自由主体为前提,以侵害性自主权为范畴,所指涉的范围仅仅包括违反意愿而跨越身体界线的行为,或者利用权势奸淫被害人的行为。法律最在意的是被害人同意与否,尤其是在刑事程序中有何证据是否足以推论同意与否。

法律遗漏太多东西了。

法律对于同意与否的对立二分法,将被害人的内在纠葛与外在表现,强硬归类。但是在诱奸/强暴的暴力中,加害人很容易利用那个从小被教导要「乖」的「自我」,利用那个要「好好做功课」的「自我」,创造了一个「同意」的外表,并成就其满足性/欲的侵害:

老师说了九个字:「不行的话,嘴巴可以吧。」我说了五个字:「不行,我不会。」他就塞进来。那感觉像溺水。可以说话之后,我对老师说:「对不起」。有一种功课做不好的感觉。虽然也不是我的功课。(页30)

法律启动的前提是有人提出告诉。然而,法律看不到诱奸/强暴的诸多暴力型态,尤其是许多加害人会利用被害人好女孩的自尊,吃定了被害人不敢到处宣扬,吃定了被害人担心会受到外界异样的眼光,因而不会说出去。加害人利用了被害人那个力求上进、充满自尊心的「自我」:

最终让李国华决心走上这一步的是房思琪的自尊心,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个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页52)

法律只在乎加害人外在行为的罪刑,忽略了诱奸/强暴的暴力中,被害人那个不断自我谴责、充满罪恶感的「自我」。甚至,法律也看不到加害人会选择被害人,找到这种洁身自爱的罪恶感,享受自己成为这些误入歧途小女孩寻求慰藉的对象,尤其是自己才是那个罪人,但被自己所害的人却充满罪恶感,这种快感最为刺激: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连她都觉得是她自己的错。罪恶感又会把她赶回他身边。罪恶感是古老而血统纯正的牧羊犬。一个个小女生是在学会走稳之前就被逼着跑起来的犊羊。那他是什么呢?他是最受欢迎又最欢迎的悬崖……。(页86)

房思琪成为孤军,不只是她主观的自尊心与罪恶感,也是客观环境所促成。这包括「台式升学主义的惨痛、残酷和不仁」,其中的个体,每日经历着「一个挑灯夜战的夜晚的意志乘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一个丑女还要胜过的十几万人」(页67),此时,老师的「青睐」竟成为女学生的生活高峰。

蔡良趁晓奇一个人在柜台前等学费收据的时候,把她叫到一旁,跟她说,李国华老师要帮妳重点补课,老师说看妳的考卷觉得妳是妳们学校里资质最好的。蔡良又压扁了声音说:「但是妳不要告诉别人,别的学生听了会觉得不公平,嗯?」那是一切中上的郭晓奇人生中唯一出类拔萃的时刻。蔡良去学校接晓奇下课,直驶进李国华的台北秘密小公寓里。(页100-101)

孤军房思琪被困住了,困住她的正是社会一直赞扬的价值:那个羞耻之心,那个幽深的教养,那个冲不掉的伦理。

他说:「我只是想找个有灵性的女生说说话。」她的鼻孔笑了:「自欺欺人。」他又说:「或许想写文章的孩子都该来场畸恋。」她又笑了:「借口。」他说:「当然要借口,不借口,妳和我这些,就活不下去了,不是吗?」李国华心想,他喜欢她的羞恶之心,喜欢她身上冲不掉的伦理,如果这故事拍成电影,有个旁白,旁白会明白地讲出,她的羞耻心,正是他不知羞耻的快乐的渊薮。射进她幽深的教养里。用力揉她的羞耻心,揉成害羞的形状。(页70-71)

房思琪被挑选、被排除于法律之外、被设定罪恶感、被决定走向加害人时,在完全没有奥援之下,成为真正的孤军。在诱奸/强暴的案例中,「性权政治」的主张容易被转变为指责女人不解放、不豪爽。这不但不足以对抗不合理性别暴力,反而因为其中强加的道德,让被害人被迫扭转自己的意识,找寻一个合理、合法甚至合情的说法,既邪恶又快乐:

她现在还感觉到那食指在她的身体里像一个游戏杆也像马达。遥控她,宰制她,快乐地咬下她的宿痣。邪恶是如此平庸,而平庸是如此容易。爱老师不难。(页67)

「妇权政治」与「性权政治」女性主义实践的防治之网,忽略了诱奸/强暴的一个核心 —— 那个很乖、功课好、会不断自我谴责、能为升学而自我封闭、那个羞耻之心、那个幽深的教养、那个冲不掉的伦理的「自我」。这样的「自我」不断进行着自我防备(注意,不是防备狼师,不是防备他人,而是防备自我),防备成为不了他人眼中的「自我」。是这个「自我」让暴力与权力变得容易实行,或者说,施暴者利用了这个「自我」遂行其暴力与权力;也是这个「自我」独自面对了诱奸/强暴下的弱势处境,或者说,被害人的「自我」正是诱奸/强暴之下最弱势之处。

三、明明是强暴,为何成为师生恋?:虚假的「爱」

房思琪的自我在诱奸/强暴中受伤了,感觉被贬低、被侵占、被删除,甚至被毁灭了,「不是虚无主义,不是道家的无,也不是佛家的无,是数学上的无」(页75)。已经成为「无」的自我,被侵占者、毁灭者主宰,成为侵占者与毁灭者希望她成为的样子。最后,被诱奸/强暴的被害人,自我认知逐渐崩毁,但在其挣扎、努力求生的过程中,却得出了「必须爱上老师的结论」。爱上施暴者,竟成为孤军奋战的房思琪唯一的生存之道。

想了这几天,我想出唯一的解决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妳爱的人要对妳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页30)

房思琪的自我转化令人震惊。房思琪使用语言、修辞、譬喻、言说去缓和自我认知与现实的巨大落差,以寻求平衡自我认知崩毁后的恨与不甘。林奕含或许想说,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想说,而没有说的是,房思琪的「爱」,是被联想、象征、隐喻、言说所建构出来的。这成就了一种虚假。

无论是哪一种爱,他最残酷的爱,我最无知的爱,爱总有一种宽待爱以外的人的性质。虽然我再也吃不下眼前的马卡龙 —— 少女的酥胸 —— 我已经知道,联想、象征、隐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页80)

这里的「爱」是什么的样貌呢?如果我们去除了联想、象征、隐喻、言说,那么「爱」与残暴几乎成为同义词。房思琪对此曾有如下感叹:

她只知道爱是做完之后帮妳把血擦干净。她只知道爱是剥光妳的衣服但不弄掉一颗钮扣。爱只是人插进妳的嘴巴而妳向他对不起。(页96)

既然房思琪对李国华的「爱」是那么难堪与痛苦,又为什么一定要「爱」呢?如果将房思琪的「爱」,形容为其「自我」被困住了,或许带有一点女性主义或知识分子的霸道。与其说房思琪「自我」被困住了,倒不如说,这是房思琪「自我」的生存之道。房思琪的「自我」不断追求着成为他人眼中的乖女孩、自尊心强、具教养与伦理的女孩。但是暴力的现实让这样的「自我」难堪与痛苦,只好成为语言、文学与艺术所建构的「爱」上李国华的房思琪。这或许是自我寻求解套的唯一出路,让个人免于在不断挣扎中,继续受到创伤折磨,也对过去塑造出的自己交代。这样的自我虽找到了平衡,但也成就了虚假。

房思琪所建构的虚假世界,源自于「自我」被毁灭之后,为了求生存的唯一方法就是模仿施暴者的自我:想象如果自己能成为老师希望自己变成的样子、甚至学习老师、成为老师那样的人,会不会一切都可以没事。在生前最后一次专访中,林奕含有意识地看到李国华运用语言、修辞、譬喻、言说去弥补裂缝:

所以,李国华是胡兰成缩水了又缩水了的赝品……这些学中文的人,胡兰成跟李国华,为什么他们……一个人说出情话的时候,他应该是言有所衷的,他是有「志」的,他是有「情」的,他应该是「思无邪」的……他们的思想体系非常畸形,他们强暴了,或者性虐待了别人,自己想一想,还是「一团和气,亦是好的」……因为他的思想体系如此矛盾,以至于无所不包,因为对自己非常自恋,所以对自己无限宽容。这个思想体系本来有非常非常多裂缝,然后这些裂缝要用什么去弥补?用语言,用修辞,用各式各样的譬喻法去弥补,以至于这个思想体系最后变得坚不可摧。19

林奕含谈到了华人「自我」里面最深沉的部分,那个温良恭俭让的外表,却是言不由衷的虚假。是这个虚假骗了房思琪,也是这个虚假让房思琪以为可以自我拯救。房思琪追随着李国华的脚步,为了弥补虚假所可能产生的裂缝,一方面渴望着思无邪、言有所衷,同时又用艺术与文学,使用语言、修辞、譬喻、言说,建造一个坚不可摧的说法,用来弥补虚假所产生的裂缝。

当她说我要「爱」老师时,那个已经被摧毁的自我,彷佛在说我要「成为」老师的样子。

林奕含用小说揭穿了这个用语言、修辞、譬喻、言说成就的虚假,戳破了这个她被毁灭之后模仿施暴者以求生存的虚假。如果房思琪「爱」李国华,是被中文或艺术建构出来的,或许应该提出的问题是:这里的「爱」,会不会只是艺术的巧言令色?林奕含在其专访中就提问到了类似的问题:「艺术它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会不会,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20她坚持将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被诱奸或是被强暴」的故事,改成「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爱上了诱奸犯』的故事」。张小虹评论说,「『爱』是此事件中不能被讲出的关键词,如此才能一边彻底黑暗化『狼师』、另一边彻底无助化『女学生』,让『诱奸』彻底坐实为『性侵』」。21这样看来,林奕含坚持把「爱」这个字放入故事的标题,实为勇敢突破禁忌,让被隐藏的部分得以展演。

然而,林奕含也害怕她所热爱、所擅长的文学艺术,会真真正正地辜负她,就像当初被文学艺术下的赝品李国华所惑,「她恍然觉得不是学文学的人,而是文学辜负了她们」(页222)。林奕含说:

所以这整个故事最让我痛苦的是,一个真正相信中文的人,他怎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语境?为什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传统?我想要问的是这个。22

房思琪的「自我」生存之道,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惨烈。这样的虚假,这样的语言甚至欠缺深厚的根基,房思琪说「台湾没有千年的虚构叙事文传统,台湾有的是什么传统?有的是被殖民、一夕置换语言名姓的传统。她就像她们的小岛,她从来不属于自己」(页107)。「爱」上李国华的房思琪的「爱」,是虚假的,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是虚假的,唯一真实的是,就像台湾的历史情境,它/她从来不属于自己。林奕含认为:

可以说,思琪她注定会终将走向毁灭且不可回头,正是因为她心中充满了柔情,她有欲望,有爱,甚至到最后她心中还有性。23

房思琪被暴力虐待,感到自我已经被毁灭,但是,她对施暴者仍有柔情、有欲望,有爱。房思琪藉由联想、象征、隐喻、言说所建构出来的「爱」,与残暴几乎成为同义词,成就了虚假。这个「爱」披着艺术的外衣,骨子里却巧言令色,是里外不一的虚假。这个虚假的「爱」,虽然从来不属于她、不断折磨着她,但是这个「爱」竟是房思琪「自我」重创之后,维持自我认知不至于崩溃、赖以平衡的「自我」生存之道。

四、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

有朋友批判林奕含的生前最后专访,以及其自杀行为。他说,林奕含不懂纳粹集中营的恐怖,才会在最后专访中说「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是房思琪式的强暴」,比纳粹集中营的屠杀还要惨烈。他说,林奕含误读了古文、历史与文化,才会质疑已经超过五千年的浩浩汤汤传统,怀疑艺术从来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他又说,林奕含最后自杀,这跟清朝女人有什么不同?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自杀,或者清白已毁、羞于见人而自杀。

我不同意上述的看法。到底是集中营的屠杀比较惨烈,还是房思琪式的屠杀比较惨烈,对被害人而言,要看的是其「自我」的状态。房思琪式的屠杀是一种被害人全心信任而被背叛,被害人全心投入类似自杀的屠杀。被背叛是因为,被害人信任施暴者并「爱」着施暴者,类似自杀是因为被害人不只是身体,而是心灵与生活的全面被占领。

此种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屠杀,可以从以下的小说文字读出:

完成了,房妈妈前几天送我的螃蟹也是绑成这样。李国华谦虚地笑了。温良恭俭让。温暖的是体液,良莠的是体力,恭喜的是初血,俭省的是保险套,让步的是人生。(页203)

那是房思琪从国一的教师节第一次失去记忆以来,第两百或三百次灵魂离开肉体。(页120)

林奕含至少没有全面性误读古文、误看历史、误解文化。中国古文、中国历史、中国文化,一直以李欧塔(Jean Francois Lyotard)所说的「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姿态,占领我们的思想,此种叙事以总体、普遍、抽象、放诸四海的规范,压抑或排斥其他微小叙事的可能,从中获得其自身的合理性。房思琪对中文痴情,却因「宏大叙事」所建构的他人眼中的「自我」而受暴,被强暴之后,还必须道歉的「自我」,是传统与教育下的乖女孩,永远犯错,必须不断反省的「自我」。

为什么是我不会?为什么不是我不要?为什么不是你不可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整起事件很可以化约成这第一幕:他硬插进来,而我为此道歉。(页30-31)

这场屠杀之所以是人类历史上的最惨烈屠杀,重要的原因在于,被害人最亲近的妈妈与闺蜜,也参与其中,将她推向李国华。房思琪在被李国华诱奸后,曾向两人有直接或间接的求救动作。她向她的闺蜜说:「我和老师在一起了。」得到的回复是:「妳好恶心,离我远一点。」她跟她的母亲试探:「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她的母亲不疑有「她」地回答:「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页68)房思琪明明是性剥削的受害者、伪师生恋的祭品,但她试图逃出的第一步却硬生生的被挡下来。房思琪的求助无门,反映出中产阶级的道德观,对任何性话题都充满负面的刻版印象与僵化反应。

这场屠杀的重要一环,包括李国华以其父权之力,硬生生强加美丑的标准与同侪比较,将房思琪与闺蜜怡婷分开。《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末尾,房思琪发疯了,怡婷读完了房思琪的日记后,她去找李国华对质,却发生了一段令人诧异的剧情发展:

怡婷一口气把衣裤脱了,……「老师,你强暴我吧。」像你对思琪做的那样……。「……我以前比思琪还喜欢你!」……「……思琪有的我都有!」李国华……「妳撒泡尿照照自己的麻脸吧,死神经母狗。」(页215)

这段难堪的场景,分离了这对曾经在心理上如双胞胎的朋友,反映出怡婷妒忌思琪,生气自己为何没被老师选中;而思琪妒忌怡婷,因外貌不出众而没被选中,继续保有纯真直率的心。李国华的屠杀杀到泯灭人性,以粗糙的美丑比较,赐死了这段童年情谊、分割了她们心理上的连结。

房思琪式的屠杀可怕之处在于,这是被害者主动索求来的,而房思琪当时竟然毫无所知。实际的情境是,受害者也不希望自己被定义成受害者,更有甚者,她们希望自己是可以主动付出的主体。李国华想做爱时,常常笑盈盈、俏皮、诗兴大发又可怜兮兮,他比那些道貌岸然、指责她很骚很脏、最亲的朋友亲人,更像是战友,事实上也是在被强暴之后的荒凉下坠感中,房思琪毫无选择能抓住的最后一片浮木:

这是老师爱妳的方式,妳懂吗?妳不要生我的气,妳是读过书的人,应该知道美丽是不属于它自己的。妳那么美,但总也不可能属于全部的人,那只好属于我了。……妳喜欢老师,老师喜欢妳,我们没有做不对的事,这是两个互相喜欢的人能做的最极致的事……。(页62)

李国华把性暴力发生的责任推给房思琪:

妳可以责备我走太远,妳可以责备我做太远,但是妳能责备我的爱吗?妳能责备自己的美吗?(页64)。

这些包装强暴合理性的词藻与动作,使房思琪产生一种自己能藉由身体付出爱,而爱的付出似乎标示她具有一种能动性,但也稀释本属于她生命该有的利己的、向上的能动性。由被迫的性转为主动的爱,以爱为名,房思琪压抑了生理、心理上的不舒服,靠着这块浮木载浮载沉,直到李国华寻找下一个猎物后崩溃瓦解。她以小说跟世人说明这类事情的深层意义,这或许不是对加害人的憎恨或报复,反而是一种「到我为止」的决心。

林奕含的死谏,与清朝的贞节女性不同,至少她留下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还有几个专访的片段。就像张亦绚在书末的评论,如果要将受暴故事以少女们自己的观点揭露出来,《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比《罗莉塔》还要成功。至少,林奕含用少女的观点,将少女的心灵世界,用巨细靡遗的笔触描绘日常生活,这必然为后世、为台湾社会留下遗产。正因为如此,《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可以再被阅读,脱离作者的观点,从读者的视角进行再诠释,而不只是含冤自尽以证明清白。

五、房思琪们的抵抗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的许多细节,可以用来批判父权,展示父权文化如何进入日常生活,让女性不自觉内化、上当。劳拉.莫薇(Laura Mulvey)认为男人是女人的异己他者,女人经常以被动消极的方式,将男人对她的「男性凝视」(male gaze),视为自我构建的场景,造就了男性文化对女性的困锁机制。24例如小说中如此描写李国华:

他有时候会觉得,赚钱,大量搜集骨董,是对他另一面的生活最好的隐喻。他总是对小女生说:「我有好玩的东西给妳看。」心里头激动不已。因为这句话的双关如此明显,却从来没有人发现……要她看墙上的胶彩仕女图……女学生试图看懂那画的时候……他总说这一句:「妳看,那就是妳。妳知道在妳出现之前我有多想妳吗?」被带去卧室她们总哭。而客厅里的仕女的脸孔还总是笑吟吟、红彤彤、语焉不详的。(页134-135)

当「男性凝视」可以细节化之后,也才可发展现实中「回眸凝视」(returning the gaze)的具体方案,以自觉的女性回观,颠覆父权眼睛的凝视。林奕含「回眸凝视」了父权眼睛,看到李国华双关语的谋略与邪恶,看到他的言不由衷与矛盾荒谬,看到笑吟吟的仕女图正是李国华要房思琪变成的样子,要她成为一个钉在墙上的过去。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有许多隐喻及反讽。光是书名就有很多言外之意。首先,「房思琪」可能有两个意思,一个是「防师骑」,防止被老师当动物骑,另一个是「仿思欺」,被仿造的赝品思想所欺骗或欺负。房思琪被老师强暴,与房思琪被仿造的思想所欺,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面。

其次,房思琪经历的绝非乐园,书名用乐园来形容,无非是一道反讽的苦药。绝非乐园被说成乐园,而多数从外面看这栋大楼的人,会说这是乐园(书的第三篇有大篇幅描写大楼的复乐园,让路人羡慕),这是何等的讽刺。

第三,书名中的「恋」这个字,也可以是一种反讽,初恋的「恋」,并非真的「恋」。让我们将「恋」这个字拆开,「言」的左右两边是「纟」,「纟」一般是指丝或麻,在小说里可以是最后将房思琪绑住的绳子。所以,「恋」的另一个意思是,以绳子为左右手,赝品的言语思想为主力,整个占据对方的身、心、灵,这就是房思琪的「乐园」。

书名展现的多重意义,也使得这本书、这本书的主角、这本书主角的遭遇,展现了多元性(plurality)的可能。当林奕含在「房思琪」、「初恋」、「乐园」的用语上,体现内在与表现的矛盾、差异时,同时也正告诉我们,性别是操演出来的,藉由「性别操演」(gender performativity)25,可以重新赋予新义,提供颠覆的空间。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可以被视为夹杂着「阴性书写」(ecriture feminine)的尝试。法国女性主义者茱莉亚.克莉丝蒂娃(Julia Kristeva)、伊莲娜.西苏(Hélène Cixous)和鲁思.伊瑞葛莱(Luce Irigaray)提出「阴性书写」的概念,藉身体经验的书写,来再现与追寻既有性别框架之外的愉悦或欢乐。26书中的许多情节,夹杂了一些可能的「阴性书写」。可惜的是,这些愉悦或欢乐之后,竟然都紧接着性暴力。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有三章,〈乐园〉、〈失乐园〉、〈复乐园〉。在第一章〈乐园〉中,前半段写房思琪与闺密刘怡婷间的欢乐,后半段写房思琪被老师诱奸后发疯,刘怡婷被警察找去指认后,阅读房思琪日记。前半段有这句:

海参躺在白瓷大盘里就像一条屎在阿娜擦得像发光地马桶底。刘怡婷在齿间吞吐一下,就吐回盘子。笑得像打嗝停不下来……「这好像口交。」(页10)

在最后一场李国华求欢的场景,房思琪称生理期未果,最后被李国华用绳子绑起强暴,前面一个场景就是房思琪跟刘怡婷笑谈上大学要学法文的欢乐:

对,跟法国学生语言交换,他教我们法文而我们教他中文。怡婷说,我们可以天花乱坠地讲,字正腔圆地教他说「我矮你」,说「穴穴」,说「对不挤」。两人笑开了。(页195)

林奕含藉由少女间的嬉戏玩乐,多少展示了尚未被父权律法强加于女人之前的自由与欢乐,或者它至少展示了一种可能。《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就算不能算是「阴性书写」,也可以是一种透过「叙事」(narrative),作为抵抗,以挑战既有主流言说,找到一些被压抑与边缘化的经验,让她们重新在历史上现身。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告诉我们诱奸/强暴的真相,正如苏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的主张,诱奸/强暴的核心为宰制与控制,男人强暴并非因为他一时失控,相反的,强暴是一种有意的恐吓,目标在于控制,甚至报复。27李国华报复什么呢?从故事情节看来,李国华报复自己怀才不遇,被补习班的功利环境所埋没,经验丰富的他,精明地挑选了最适合的对象:房思琪,一个被自尊心缝住嘴,又充满才情的女孩,他要毁掉她,就像当年他被毁掉一样。

在贫乏、很荒芜,然后很贫穷的升学的学生眼里……他好像确实有那么一点素养……他的魅力在哪?就是在这个功利的背景下,他又偶然流露出一点「他是寂寞」,因为他有些东西在功利的背景下被埋没了,所以我需要有人懂我,而妳就是那个懂我的人,妳是可以解放我的人。28

当李国华诱奸/强暴房思琪,让她心甘情愿被虐待、被强暴、被成为奴隶、被逼为男人服务、被贬低人格、被暴力对待、被恐吓、被羞辱时,个人的身体经验就是政治的舞台,也应该是能动性(agency)的源头,这就是「个人即政治」(personal is political)。

六、离开,好好活下去

房思琪在被诱奸/强暴时,身体和灵魂也「被消失」,事后只能以「自我」之力孤军奋战,她所倚赖的「自我」,还是那个追求他人眼中的「自我」,那个成就了虚假的「自我」。于是,「自我」抵抗的同时唤醒创伤,陷入更深的痛苦。「自我」的逃逸路线,关键在于理解那个他人眼中的「自我」,藉由「回眸凝视」看穿真相,藉由隐喻反讽以操演「自我」的多元性,藉由「阴性书写」再现与追寻女性本身的愉悦,藉由「个人即政治」而重塑抵抗。

「自我」的生存之道与逃逸路线乃受害者的两难。其一,诱奸/强暴背后的文化结构,让每一个面临此种处境者成为孤军,在正面抵抗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只能寻求一种自我解脱的生存之道,疯狂抓取任何可以继续存活的浮木。房思琪的生存之道是谴责自我,迫使自我认同加害人,进而爱上加害人,这是房思琪走上的道路,但却是违背其自我利益的路。房思琪在结构、漏接、渴望、浮木、无力抵抗等的链结关系中,独自面对从结构到个人的全面孤立,独自发展爱上老师的生存之道。

其二,房思琪的另外一个困难在于,她应该选的是离开,离开那段关系,建立新的自我。小说中虽然展示了女性主义实践需要的「回眸凝视」、「性别操演」、「叙事」/「阴性书写」与「个人即政治」的演练 —— 嘉年华会也好,巷仔口闲谈也好,一语双关,自由戏耍,疯狂或者专注,这该是女性主义实践的样子 —— 但这条价值上应然的路,却有着实践上的困难,毕竟离开那段关系与建立新的自我,两者之间仍存在着断裂,林奕含离开了,然而她是以结束生命的方式离开。离开不必然能开启新的自我,这或许也是女性主义能否接住受害者的问题,此为另一难。

或许,女性主义实践所单独编织的网,本来就不可能承接诱奸/强暴被害人的下坠。若要产生承接的力道,女性主义实践就必须牢记,诱奸/强暴被害人并不一定享有或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必须理解其生存之道与逃逸路线。更重要的是,女性主义实践必须介入被害人的社会、人际网络,使其有能力在具体脉络下,发展不同于以往、多种多样的生存之道与逃逸路线。

关键在于,「自我」要能够从容地响应或反驳他人的眼光与评价,然后说明其中的谬误与误认,当他人仍然坚持己见时,得以简单说一句,「那就是你的问题了」,然后离开。真真正正地离开,毋须在乎,然后好好活下去。

1本文改写自网络论文:王晓丹,〈女性主义实践为何漏接了房思琪?「自我」的生存之道与逃逸路线〉,《巷仔口社会学》网站,2017年6月。感谢王宏仁教授的修正建议,亦感谢李美仪的修改建议。

2林奕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台北:游击文化,2017年。

3〈我的痛苦不能和解 专访林奕含:「已经插入的,不会被抽出来」〉,《女人迷》网站,2017年3月16日。参见: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13052,检阅日期:2019年4月15日。引文中的粗体为本文所加。

4同前注。

5吴馨恩,〈对「妇权派」的五大迷思〉,2016年4月18日,网址:http://gdottv.com/main/archives/13505,检阅日期:2019年4月15日。

6林芳玫与顾燕翎等人将二者区分为「妇权政治」与「性欲政治」,而何春蕤与卡维波等人则将二者分别称为「妇权派」与「性权派」。

7杨婉莹,〈台湾性别法案推法历程的比较分析〉,《政治科学论丛》29期(2006年):页49-82。

8彭渰雯,〈当官僚遇上妇运:台湾推动性别主流化的经验初探〉,《东吴政治学报》26卷4期(2008年):页1-59。

9陈惠馨,《传统个人、家庭、婚姻与国家 —— 中国法治史的研究与方法》,台北:五南出版,2006年,页165。

10王晓丹,〈性暴力法制的历史交织:一个性别批判的观点〉,陈瑶华主编《台湾妇女处境白皮书:2014》,台北:巨流出版,2014年,页275-308。

11同前注。

12何春蕤,〈师生伦理死了?埋了它!〉,《不同国女人:性/别、资本与文化》,台北:自立晚报,1994年,页282-284。

13林芳玫〈当代台湾妇运的认同政治:以公娼存废争议为例〉,《中外文学》27卷1期 (1998年):页56-87。

14何春蕤,〈性别治理与情感公民的形成〉,宁应斌主编《新道德主义:两岸三地性/别寻思》,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2013年,页211-232。

15何春蕤,〈性骚扰:性压抑的贫瘠情欲文化〉,《豪爽女人:女性主义与性解放》,台北:皇冠文化,1994年,页30-41。

16何春蕤,〈师生伦理死了?埋了它!〉,《不同国女人:性/别、资本与文化》,台北:自立晚报,1994年,页285-287。宁应斌,〈从防范性骚扰到防范性自主:评教育部的防范师生恋立法〉,《中国时报》,2004年10月30日。

17胡锦媛,〈压抑/解放二元对立,对不起〉,《中时晚报》,199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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