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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英-毛姆/译者:张俊贤 当前章节:15441 字 更新时间:2026-7-8 00:05

书名:《毛姆写作笔记》

作者:[英]毛姆

译者:张俊贤

出版社:黑龙江美术出版社

出品方:紫云文心

副标题:月亮与六便士的灵感来源,跟毛姆学写作

出版年:2020-04-01

页数:416

定价:59.80

装帧:平装

ISBN:9787208186231

内容简介:

毛姆在其75岁高龄的时候,亲自从自己的15册笔记中精挑细选并添上简明的按语著成此书。书中涵盖毛姆从18岁到70岁的人生阅历和内心思考,处处是敏锐的观察。这部自传性的笔记,是毛姆很多杰出作品的萌芽,《月亮与六便士》与《刀锋》的写作灵感皆来源于此,这无疑是毛姆一生中很重要的一部作品,是他人生的总结。本书可以看作毛姆文学创作的起点和终点,是他对自己一生漫长的文学生涯的告别。

作者简介:

毛姆,20世纪英国著名作家,全世界畅销书作家之一,被誉为“Z会讲故事的作家”。毛姆著作甚丰,无论是小说、剧本、评论、随笔,还是游记、回忆录,都广受好评。其Z知名、Z畅销的小说有《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等。

张俊贤,武汉大学护理学硕士,代表译作有《理解生命》《个体心理学》《我们内心的冲突》等。

前言

儒勒·列那尔(Jules Renard)的《日记》一书,在法国文学中,只能算是二流著作。他写过三四部独幕剧,全都中规中矩,既不会令人捧腹大笑,也不会使人痛哭流涕,但是当它们被搬上舞台,人们坐下来观看时,通过出色的表演,也能让人看得下去。他写过几部小说,《胡萝卜须》(Poil de Carotte)写得最为成功。书中讲述的是他自己的童年故事,主人公是一个粗野的小男孩,他的母亲性格十分古怪,而且待人严苛,这使他痛苦不堪。列那尔的写作手法,虽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刻意的修饰,却能使人深刻体会到故事中的悲怆和凄楚。这个可怜的小男孩有着如此悲惨的遭遇,连任何黯淡的希望都看不到,着实让人揪心。你看到他笨拙而努力地讨好那个恶毒的妇人,会忍不住苦笑,会对他的耻辱感同身受;你看到他无缘无故地遭受惩罚,会感到愤愤不平,就像这些事都发生在自己身上一样。无论是谁,看到孩子遭受了如此残酷的折磨虐待之后,如果没有感到义愤填膺,那他就不是个正常人。这不是一本让人过目即忘的书。

儒勒·列那尔的其他小说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它们要么是自传性的片段,要么是根据他的细致记录汇编而成的文本,其中记录了与他接触密切的人,根本算不上是小说。他的文笔实在太缺乏创造力了,所以人们想不通,他怎么就成了一个作家呢?对于如何凸显出事件的重点,他没有任何独创之处,在敏锐观察和描述方面,他也没有什么套路。他的写作主要是在汇集各种事实。但是小说不能单靠事实堆砌,事实本身是没有活力的,是不生动的,它们的用途仅是创建出一种观点或者反映出一个主题。为了适应写作目的,小说家不仅有权利去改编、强调甚至隐藏一部分事实,而且非常有这个必要。儒勒·列那尔有自己的理论,他表示自己的目的仅仅是陈述事实,让读者根据呈现在他们面前的信息写出属于自己的小说,倘若作者试图对事实做任何篡改,都是在打着文学的幌子胡说八道。但我对小说家的理论总是保持着怀疑态度,因为据我所知,他们都只是为了替自己的缺点辩护。一个没有故事天赋的作家会告诉你,讲故事是小说家所有能力中最不重要的部分,如果他缺乏幽默感,他就会哀叹幽默会毁了小说。如果要给干巴巴的事实赋予生命的光芒,就必须注入深刻的情感,所以当儒勒·列那尔把在自己母亲身上所感受到的自怜和仇恨之情,如鸩酒般注入对童年的痛苦回忆中时,才写出来唯一一部好的小说。

若不是在他去世后,生前孜孜不倦地写了二十载的日记得以出版,我猜测他此时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了。这是一部了不起的作品。他认识一些当时文学和戏剧界中的重要人物,比如演员莎拉·贝恩哈特(Sarah Bernhardt)和吕西安·吉特里(Lucien Guitry),作家罗斯丹(Rostand)和卡普斯(Capus)等人。他以一种活泼,有时又略显刻薄的笔调,记录了与这些人的交往。在这里,他敏锐的观察力派上了用场。虽然他刻画得十分逼真,将这些聪明人之间的对话也写得十分生动,但是,要想真正欣赏和领会日记的这些部分,你可能得对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这几年的巴黎有所了解,当然,亲身经历也行,道听途说亦可。当这一作品出版时,他同时期的作家感到十分愤慨,他们发现当儒勒·列那尔写到他们自己时是多么尖刻,他所描绘那个时代的文学生活是多么野蛮。人们说,狗不咬狗,对于法国的那些文人墨客而言,却并非如此。我认为,在英国,文人墨客之间很少相互搅扰。他们不会像法国作家那样形影不离,他们各干各的,相遇的机会很少,甚至会尽可能地避免偶遇。我记得有一位作家多年前对我说过:“我更喜欢和我的素材一起生活。”他们甚至都不阅读彼此的作品。有一次,一位美国评论家来英国采访几位文学界的杰出作家,当他发现他此行见到的第一位杰出的小说家,竟从未读过一本吉卜林的书时,便放弃了此次采访。英国作家喜欢评判自己的同行,他们会告诉你某个作家相当不错,然后说另一个没什么影响力,但他们对前者的热情很少达到发烧发热的程度,他们对后者的不满表现得更像是冷漠而不是贬低。他们不会嫉妒别人的成功,当同行明显德不配位的时候,他们会大笑但不会愤怒。我认为英国作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他们可能和其他人一样虚荣,但是他们的虚荣心满足仅限于私人圈子里的欣赏。除了仅有的一两个人,大部分人都不会被差评过度影响,所以他们也不会卑躬屈膝地去讨好书评人。他们自得其乐,互不干扰。

法国的情形便大相径庭了。在那里,文学生活是一场无情的冲突,在这场冲突中,某人会向另一人发起挑战,某个群体会向另一群体发起猛烈的攻击,你必须时刻警惕着敌人的糖衣炮弹和陷阱,你永远都无法保证你的朋友不会在背后捅刀。这是一场所有人之间的相互战斗,并且就像某种摔跤比赛一样,几乎没有规则,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是被允许的。这种生活充满了算计、嫉妒、背叛、恶意和仇恨。我认为这一切都不是毫无缘由的。当然,其中一个原因是法国人对待文学的态度比我们更加认真,一本书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对英国作家来说却无足轻重。他们随时会与人就原则性问题进行争论,其激烈程度往往会让我们感到惊讶和可笑,因为我们无法理解他们怎么会在文学这件事上如此较真儿,他们夸张的样子看上去非常滑稽。另外,政治和宗教也总是与法国文学纠缠在一起,某本书的作者被疯狂地抨击,不是因为书写得不好,而是因为他是新教徒、民族主义者、共产主义者或无信仰者。法国的这种情形,大部分还是值得称道的。作家不仅认为他自己写的书很重要,还觉得其他人写的书也同样重要,这一点很好。作家们起码认识到了书籍确实意义重大,如果一本书的影响是有益的,它的价值就必须得到维护;如果是有害的,就必须受到攻击。如果书籍的作者自己都不认为自己的作品重要,这些书就肯定不会有什么特别之处。在法国,正是因为作家们认为自己的书非常重要,他们才会如此极力地维护自己的立场。

法国作家有一种共同的习惯,一直让我感到惊讶:他们在写作的过程中或作品完成后,会互相交换阅读。在英国,作家们有时会将自己未发表的作品送给同行进行点评,这里所说的点评其实指的是赞美,因为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手稿提出任何严重的反对意见都是非常鲁莽的,他只会得罪人,他的批评不会被听取。而且我认为不会有哪个英国作家,在同行读自己的新作时能够忍受数小时百无聊赖的久坐。在法国,作家们似乎认为自己应当这么做,而且更奇怪的是,即使是杰出的作家,也会根据收集到的批评意见来改写自己的作品。这里不得不提到福楼拜(Flaubert),他便是听取了屠格涅夫的点评而修改了自己的作品。你也可以从安德烈·纪德(Andre Gide)的《日记》中看出他也经常以同样的方式受益。这令我感到十分困惑,我给自己的解释是,对于法国人而言,他们认为写作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职业(在英国从未如此),因此很多从事这一行的人,虽然没有什么卓越的才华和出众的创造力,但他们敏锐的智慧、良好的教育以及深厚的文化背景,依然能够使他们创作出高水准的作品。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作家们决心坚定、兢兢业业,而且头脑聪明、知识丰富,因此,他人的点评和善意的参考意见,对他们来说大有裨益。但是,让我感到非常惊讶的是,即使是巴尔扎克(Balzac)这样伟大的剧作家,也会不厌其烦地去听取同行意见。

他们之所以写作,是因为他们已经拿起了笔,写作已经变为一种使命,他们只会去思考自己下面要写的内容。法国作家总是想方设法地精益求精,使自己的作品日臻完美,尽管他们很敏感,却不像他们的英国同行们那么自满。

还有另一个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法国作家之间的对立比英国更加强烈,那就是他们的读者人数太少,而作家又特别多。我们有多达两亿的读者,法国作家却只有我们的四十分之一。每个英国作家都有足够大的发展空间,就算你从未听说过他的名字,只要他在任何一个领域有天赋,就可以赚到不错的收入。他不是很富有,但如果财富是他的追求,他也不会从事文学这一行。只要给他点儿时间,他就可以收获一票忠实的读者,如果想要得到出版商的推广和登报宣传,他的文章就必须要在报纸上留出很大版面,让读者对其进行点评,于是大众刊物就给了他足够的关注。他自己能够安身立命,衣食无忧,当然就可以毫无嫉妒之情地看待其他作家。但在法国,很少有作家可以通过写小说来谋生,除非他们另有手段或职业来养活自己,否则他们便只能屈尊去写新闻通稿。

买书的人并不多,所以一位作家的成功会大大削弱另一位作家成功的可能性。要知道这是一场斗争,这是一场各自努力在公众的视野中抢占一席之地的斗争。这使得他们疯狂地去吸引评论家的善意关注,评论家的评论会让他们更加有名气。当然他们也很怕差评,即使是声名远播的作家,得知在某个报纸上出现了一篇不好的评论,也会感到十分焦虑,甚至火冒三丈。文学批评在法国比在英国的确更有分量。某些评论家的影响力非常大,大到甚至可以决定一本书的成败。虽然世界上不是只有巴黎人才阅读法国书籍,每个地方都有文人读法语,但法国作家真正在意的只有巴黎——巴黎的作家、批评家、聪明读者的意见。就是因为文学抱负集中在这一个地方,所以这里才出现了数不清的针锋相对和热血沸腾的场景。由于著书的收入菲薄,所以作家们非常渴望并且想方设法地去争取每年给特定书籍颁发的奖金,或者选择加入一个或多个学会来提升自己的荣誉地位,增加自己的市场价值。但是相对那么多有抱负的作家,奖项却少得可怜,学会里也几乎没有空缺。没有多少人能知道他们品尝过多少辛酸苦涩,经历过多少讨价还价,又体验过多少尔虞我诈,才赢得某个奖项或成为某学会的候选人。

当然,法国也有不太在意金钱和荣誉的作家,而且由于法国是个慷慨的民族,这些作家都得到了所有人的无条件尊重。这就是为什么某些作家,按照任何标准来判断,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成就,却享有外国人难以理解的声誉,尤其在年轻人中备受推崇。因为才华和创意并不总是和高尚的品格相伴相随。

儒勒·列那尔非常实在,他在文章中并没有把自己写得天花乱坠。

他尖酸刻薄、冷漠自私、狭隘善妒、忘恩负义,唯一的可取之处是他对妻子的爱。他写过那么多卷作品,在所有人物当中,只有在提到自己妻子的时候,他的语言才算和善。他的虚荣心很强,受到一丁点儿侮辱,哪怕是假想的,都很容易受到影响。他不算善良,待人也没有多少善意。他肆无忌惮地蔑视一切自己不解的东西,而且永远不会认为不解的原因在于自身的浅薄。他十分吝啬,对人没有慷慨的姿态,也没有慷慨的情感。尽管如此,他的《日记》确确实实是一本好书,写得十分有趣,诙谐、微妙、睿智。他之所以保留这个笔记本,是出自一个专业作家的内心召唤,他满腔热忱地寻求着写作的真谛,探索着更好的写作风格和语言,没有哪个作家能比他更勤奋了。儒勒·列那尔记下了生活中遇到的那些巧妙的反驳,聪明的短语、谚语,以及他所见闻的人、物、湖光山色和光影斑驳,简而言之,他记下了一切在他著书立作之时可能有用的东西。等他积累了足够的素材,便将这些素材串联成互相关联的叙述,然后就完成了一本书。对于作家来说,这些用心的记录,其实是书中最有趣的部分,它会把你带入作家的“车间”,向你展示他认为最值得收藏的素材,以及他是如何收集这些素材的——虽然他没能更好地利用这些素材,但这不是我在这里要说的重点。

我忘了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每个作家都应该有一个笔记本,但不要总去翻阅它,不要总参考里面的东西。我认为这种说法不乏道理。通过将平日的一些奇思妙想记录下来,你可以将它们和源源不断进入精神世界的意识流隔离开来,就更容易牢记于心。我们所有人都曾有过好的想法或生动的感受,我们想着有一天可能会有用,但是由于我们懒得写下来,于是乎,它们便烟消云散,离我们而去了。当你知道自己要记下某些事情的时候,你会更加专心地看待它,并且在记录的过程中,你会越来越认同这些话,这将使它在现实中也会有一席之地。使用笔记的危险之处在于,你有可能会发现自己变得越来越依赖它们,从而失去了写作过程中文思无意识的自然流动,其实也就是失去了灵感。不管是否适合,你都会喜欢把自己的笔记生搬进去。我听说沃尔特·佩特(Walter Pater)曾经写过大量关于自己阅读和反思的笔记,并将它们放入文件格中,当他的某个主题积攒了足够的笔记时,就把它们汇总起来写成一篇文章。如果这是真的,可能就是为什么当人们读他的作品时总觉得相当狭隘的原因,也可能就是为什么他的语言风格既没有韵律也缺乏活力的原因。就我而言,我认为持续做笔记是一种很好的习惯,我只是后悔天生的懒惰使我无法坚持这个习惯。如果能够聪明且慎重地使用笔记本,它会大有用处。

正是因为儒勒·列那尔的《日记》在这方面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觉得这种做法很有趣,所以我也收集了自己的笔记,并冒昧地把它们拿给了我的同行过目。我迫不及待地解释自己写得不如他的有趣,我的笔记相对来说不那么连贯,我有很多年根本没记过笔记,它们丝毫不像日记……我从未写过任何与有趣或有名的人会面的内容,很抱歉我没有写。如果我有不少相熟的杰出作家、画家、演员和政治家,如果我写下了与他们之间的对话,那么无疑会让本书后面的内容更加有趣,但是我不想这么做。我从来不会去记录任何我认为对工作没用的东西,虽然在我早期的笔记中,我也曾记下了各种各样的个人想法和情感,但这只是为了早晚有一天将它们赋予到我创造的人物形象中。我的意思是,我的笔记只是一个供将来使用的材料仓库,除此之外别无他用。

随着我年纪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我便越来越少用笔记本记录我的个人观点,而更多的是忽略我对某些人和地方的新印象,哪怕它们看似可以为我当时的特定写作目的提供素材。事实上,有一次,当我去中国时,我隐约觉得自己可能会写一本关于此行的游记,但我的笔记写得太多了,以至于我放弃了写游记的计划,把它按原样出版了。当然,我在本书中把游记中的内容删掉了。我同样也删掉了所有我在其他地方用过的内容。如果我在某部作品中写了一两句话,被我的忠实读者记起在我的其他作品中也读到过,这并不是因为我对它情有独钟,想再用一次,只不过是不小心把它留了下来。然而,可能也有那么一两次,我故意留下了我当时记下的见闻,因为它们给了我一个故事或一本小说的灵感,我认为它可能会让那些偶然记得其中一两句的读者感到开心,因为这可以使他们看到,我是用了哪些素材创作出了更为精致的作品。我从不敢说自己可以凭空创作出任何东西,我一向都需要一个事件或一个人物角色作为起点,我运用了想象力、创造力和戏剧感才把它变成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在我早期的笔记本中,大部分都是一些戏剧的对话,但是我最终并没写这些剧本,因为我觉得不会有人对它们感兴趣,这部分内容也被我删掉了,但是有很多评论和反思我没删,尽管对于此时的我而言,它们看起来非常夸张和愚蠢,因为它们表达的是一个小年轻对现实生活,或者说对他所谓的现实生活和自由的反应,以及他在经历过处处受限和过度保护的生活之后,被一些胡思乱想和小说演义所误导,而写下的一些感悟。这对于那个年龄段的男孩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它们反映的是他对自己成长环境中的那些陈规陋习、条条框框的反抗。如果隐去这些内容,我会觉得自己对读者不够真诚。我的第一本笔记是1892年的,那时我十八岁。我并不想假装比真实的自己更为睿智,那时的我本就年幼无知、天真烂漫、热情奔放、乳臭未干。

我的笔记本足足有厚厚的十五本,但是像前面所说的,通过省略,我已将它们缩减了,长度和一般的小说大差不差。我希望这足以让读者能够接受它的出版。我将它发表出来,不是因为我傲慢,觉得自己的每一句话都值得长久保存。发表它,是因为我对文学创作技术和创作过程感兴趣,如果有其他作者的这样一本书出现在我手中,我应该会手不释卷。十分有幸的是,我感兴趣的东西似乎有许多人也感兴趣,我从没奢求会有此效果,这一直让我感到挺惊讶的。以前发生过的事情,可能会再次发生,可能有一些人会在本书中发现他们感兴趣的东西。倘若我仍处于文学创作活动比较活跃的时期,我会觉得将其发表非常唐突,因为虽然它对我自己而言似乎很重要,但对我的同行来说它是一种竞争。但是现在我是一个老人,我不会成为任何人的竞争对手,我已经退出了那些喧嚣的纷争,舒舒服服地退居二线。我曾经的雄心壮志早已得到满足。我不争不抢并不是因为没有值得我去争抢的东西,而是因为我已经说完了我想说的话,我很乐意让别人占据我在文坛中的位置;我已经做完了我想做的事,现在只想静度时光。有人跟我说,在这个时代,如果你不写一些新东西让大众看到自己的名字,你很快就会被遗忘,我对此毫不怀疑。好吧,我准备好了。当我的讣告最后发布在《泰晤士报》上时,人们说:“什么,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那时,我的魂魄只会在天上吃吃窃笑。

1892这一年我进入了圣托马斯医学院学习,我在那里度过了五年。在最初记的那些笔记上我都仔细地写上了日期,我希望这些日期能够有助于解释其中内容的偏颇和浅薄,毕竟我那时还是个毛头小子。我后来的笔记本上都没有标注日期,事实上,我的许多笔记都是随手写在纸片或信封背面的,我只能根据它们的主题来判断是什么时候写的。有的地方可能会推算错误,前后差个一两年,但我觉得这没什么大碍。

考虑到有些人做起事来如此愚蠢,闲扯起来却如此欢快,如果他们多说话少做事,或许对世界才更有益。

音乐厅的歌曲可以使愚钝者的榆木脑袋开窍,谚语箴言则可以给予他们智慧。

好运总能带来美德,却不追随美德而来。

牧师箴言:牧师收人钱财,应该向人们传道,而不是自行其道。

只邀请那些会回请你的人,来陪你一起吃住。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施于人”的人而言,这实在是至理名言。

针对禁酒主义者,他总是会说“上帝指示我们去好好利用这世上的东西”,以此来回应他们的观点,而且他身体力行,在家里放满了威士忌和利口酒,却小心地将它们锁进餐具柜里。“并不是所有人都喝得了烈酒,”他说,“把这些诱惑摆在他们面前实在是罪恶,况且,他们也领略不了这些烈酒的好处。”

这些都是从我叔叔的嘴巴里唠叨出来的“箴言”,他是惠特斯特布尔(Whitstable)的牧师。我当时可把它们都当了真,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越来越觉得他是在打趣我,寻我开心,我没想到他倒还有几分幽默呢。

读书并不能使人明智,只能使人博学。

体面是傻瓜用来掩盖其愚蠢的斗篷。

行为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是好是坏由成规决定。

老处女一般都很穷。倘若一个未婚女人很有钱,她一定年龄不详。

天才应当以平庸为墨,把自己的名字载入史册。

天才就是才华加臆想。

天才缺吃少穿,人才身着锦服。

大部分时候,今天的天才到五十年后,最多只能算得上有那么一点儿才华。

让朋友和你一起去看画展,或许是你对他最严峻的考验了。大部分人一到画廊,就会把礼貌谦恭和雨伞、手杖一块儿丢在门外。他们走进去时,已然扒光了平日的虚饰,将赤裸裸的本性示人。于是你会发现他们刚愎自用、飞扬跋扈、言行轻率、愚蠢无知、小肚鸡肠。他们也不会设法掩饰对你的看法,而且他们多半是看不惯你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还有谁能耐心地听取你的意见,承认你的观点十分有道理,那么他确实是个真正的朋友。

不过,我首先得问,你是否打心底里确信我对你的友情?你对我们的友谊是否有十足的把握?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和你谈一些最隐私的话题。

当然了,我的好兄弟,你有一颗如此真诚的心,再让人不爽的话你都可以说。你尽管说。

布鲁克斯(Brooks)。他个头不高,肩宽体健,身材匀称。长相俊俏,鼻子笔挺,天庭饱满。他的脸刮得很干净,没有胡楂,还配着一个尖尖的下巴。他的眼睛是浅浅的蓝色,有一点儿呆萌,嘴巴倒是不小,厚厚的嘴唇还挺性感。他的头发卷卷的,但是日渐稀疏,还留了长发。

他举止优雅,气质浪漫。

他在剑桥读书的时候,和一帮生活奢侈、喜欢运动的有钱人厮混在一起。这帮人都觉得他才智超群,他的导师和学院院长也都这么认为。

他在晚饭后会在酒吧读书,还辅修了第二学位。到了伦敦后,他便穿起了昂贵的定制服装,养了个情妇,被选举进了改革者俱乐部,是他的朋友怂恿他去参选的,因为他们觉得他有从政的潜质。他的朋友都是读书人,经常和他们接触,就好似修了一门英国古典文学课,当然,修习的过程很是轻松,也不太专业。他很欣赏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的作品,对三卷本小说(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小说的标准出版形式)嗤之以鼻。他喜欢看六便士小说周刊、文学月刊和季刊,是它们的忠实读者。他经常出入戏剧和歌剧院,要是哪天晚上没去剧院,他就会去朋友家或一些老式小酒馆,喝着威士忌,抽着烟,谈论生死、命运、基督教、书籍和政治,直到深夜。他因读纽曼(Newman)的著作而深受启发,在布朗顿礼拜堂(Brompton)找到的天主教教义也深深吸引着他。后来,他生了一场病,痊愈以后去了德国。他在这里遇到的人与他原来的伙伴有着截然不同的追求和爱好。他开始学习德语,为此读了许多德语经典著作。于是,继梅瑞狄斯和纽曼之后,他又崇拜起了歌德。他后来去意大利度假,待的时间不长,却很快爱上了这个国家。他回到德国只待了几个月,便又回意大利去了。

他读了但丁(Dante)和薄伽丘(Boccaccio),但后来接触了一些热爱希腊罗马古典文学作品的学者,发现他们并不看好他这种浅尝辄止的学习态度。他这个人像根墙头草,很容易被他人的意见左右,每个新的意见都会对他产生影响,于是他很快便认同了新朋友的看法,开始读希腊和拉丁文学作品。

他痴迷着一切美好的事物:波提切利(Botticelli)的画作、白雪皑皑的阿尔卑斯山、海上的日落,一切让别人欢欣愉悦的事物都会令他痴狂,却看不到自己周围简单美好的东西。他并不是虚伪,他确实以实实在在的热情喜爱着他所喜爱的东西,但只有在别人的点拨下,他才能看到美在哪里,他自己没有发现美的能力。他很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说自己没有精力,也缺乏想象力和意志力,从而没能付诸实践。他很勤奋,却懒得动脑子。他在过去的两年里一直在研究莱奥帕尔迪(Leopardi),想要去翻译他的一些作品,但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动笔。

他长期独自生活,因此变得相当自负,很鄙视那些不懂文学艺术的人。

他目空一切,每当有人开始谈论文学时,他都会故作深沉地发表一些陈词滥调,就好像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没什么可说的了似的。如果你不认可他的自我意象,他就会变得非常敏感,感到受了伤害。他太渴望得到别人的欣赏了。他软弱虚荣,自私自利,但是,如果妨碍不到他的利益,他也挺和善的;如果你小心翼翼地去拍他的马屁,那他也会很认同你的看法。他有着良好的文学品位和真诚的文学情感,但是他一生中从未有过什么独特的见解。他是个敏感而又敏锐的观察者,对于那些显而易见的事情倒是很有见地。

如果事情做到最后还能像开头一样有趣,一杯酒喝到最后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是多么美好啊!

自己的亲戚,你再讨厌他,再怎么说他的不是,你都不喜欢别人来揭他的短,让他出丑,因为别人对你亲戚的诋毁也会让你颜面扫地、荣誉受损。

医院。两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们一起吃饭,一起工作,一起玩乐,形影不离。其中一个人回家待了几天,但就在这几天,另一个人在做尸检的时候感染了败血症,四十八小时后就死掉了。那个人回来了,他们两个曾经约好在尸检室里见面的。他走了进去,却发现自己的朋友赤身裸体地躺在解剖台上,已经死去。

“当时可真把我吓了一跳。”他告诉我。

我刚从伦敦回到家。走进餐厅,看见我那年迈的姑母坐在桌边,手里做着活计。灯亮着。我走到她跟前,碰了碰她的肩膀,她轻声惊叫,然后发现是我,立马从椅子上弹了起来,用她瘦弱的胳膊搂住我的脖子,亲了又亲。

“哦,亲爱的,”她说,“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然后叹了一口气,把白发苍苍的脑袋伏在我的胸前:“威利啊,我好难过哦,我知道自己活不了几天了,应该挨不过这个冬天。我原本希望你姑父能先我而去,那样他就不必为我的死而悲伤了。”

我顿时泪流满面。这时我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因为我的姑母已经走了快两年了。她尸骨未寒,我姑父便续了弦。

在去年圣·艾夫斯湾的那场大风暴中,一艘意大利船遇险。船只在下沉,火箭抛绳器已经发射出去了,船员们却好像不太会用救生索。陆地近在咫尺,他们完全有可能挽救自己的生命,却束手无策。埃利斯太太告诉我,她一直站在小屋的窗口,眼睁睁地看着船沉了下去,她痛苦万分,最后实在难以忍受,便去厨房祷告了一整夜。

大多数人都很蠢,说谁谁有过人之处还真算不上是什么恭维。

大部分人长得都很丑!可惜,他们不知道该待人和善一点,也好弥补一下。

当天神们在潘多拉宝盒里装满邪魔,又在里面装进“希望”时,他们一定窃笑不已,因为他们无比清楚,这才是最凶狠的邪魔。人们之所以甘愿忍受苦难直到死去,正是因为受到“希望”的诱惑。

今天早上,刺杀卡诺(Carnot)总统的卡斯里奥·桑托(Caserio Santo)被执行了死刑,报纸上充斥着这样的字眼:“桑托死得像个懦夫。”

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没错,他浑身发抖,几乎没办法走上绞刑台。

他说遗言的时候,声音十分微弱,几乎没人能听清,但他的遗言仍然在坚持自己的信仰:Vive l’Anarchie(法语:无政府主义万岁)。他直到生命最后一刻都忠于自己的原则。当初他刀剑出鞘,便已知自己将为之偿命。临刑时,他的意志同样坚定,丝毫没有胆怯。颤抖、说不出话都只是面对死亡时生理上的恐惧,哪怕是最勇敢的人也会如此,但是他能说出那样的话,就体现出了非凡的勇气。肉体虽然脆弱,精神永不屈服。【分享vx:booker113】

1894最近这几天,每个人都异常兴奋,因为英法两国可能要开战了。

一周以前,关于两国的战争还没什么动静,大家都没往这种事情上想。但是,从上周六开始,各大报纸开始纷纷报道两国的紧张关系。就是那个时候,报纸上对开战也只字未提。当有人提出可能要打仗了,大家还都嘲笑他荒唐。第二天,报纸上报道得更详细了:争端的根源是马达加斯加,法国人想吞并它。报纸上讨论着形势的复杂性,并开始暗示这仗可能是非打不可了,但是私下里人们还是觉得这是没凭没据地自己吓唬自己。他们反驳说,法国人再蠢也不至于去挑起战争。而今天,10月3日,星期三,人们被一则公告吓了一跳。公告通知召开紧急内阁会议,内阁大臣们原本都不在城里,现在也都突然被紧急召回伦敦。

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也越来越亢奋,大家都在谈论法国人日益增长的妒意,还有他们在暹罗和刚果实施的阴谋诡计。人们争相购买报纸,阅读相关报道,报道后面还附有马达加斯加地图。证券交易所里也出现了恐慌气氛,股价下跌,每个人都在谈论战争。城里人一直在讨论去当志愿兵的事情。无论走到哪儿,都会有人打听消息。大家都很焦虑。他们对法国人倒没什么敌意,但是如果需要,他们将坚决参战。大家对政府都没什么信心,因为谁都知道政府内部向来不和。尽管大家信任罗斯伯里伯爵(Lord Rosebery),但也都清楚其他内阁大臣与他意见相左,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一定会受到阻挠。人们都觉得,倘若英国再对法国的无理一味忍让,他们就会推翻政府。人们对战争感到十分焦虑和恐惧,大家的共识是,即使两国的战争可能会推迟,但是法国人如此贪婪、傲慢、善妒,这仗迟早要打起来。但如果真的开战了,也没几个人能搞明白开战的原因,至于马达加斯加到底为何会引起争端,人们其实都一无所知。

这天晚上我去看望几个朋友,路上遇到两个邮递员,他们也在谈论这个全民话题。到了朋友那儿,我发现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激动不安。

我们的谈话一直围绕着战争。我们比较了1870年普法战争前德法两国人民的感受和当前英国人民的感受。我们聊到了克雷西战役和阿金库尔战役,还有皮特(Pitt)和威灵顿(Wellington)。我们就战争的第一步走向讨论了许久,假如法国派军队登陆英国海岸会怎样?他们会在哪里登陆?会有何行动?怎样才能阻止他们占领伦敦?

10月4日。恐慌结束了。政府向人们解释了召开紧急内阁会议的原因,说是要讨论如何确保身处北京的英国公民的人身安全,于是一切又回到原样了。但是,对于被如此误导,民众多少有些愤慨。他们质问政府,既然可以预见一定会引起恐慌,一定会造成证券交易市场的巨大经济损失,那为何还非要隐瞒突然召开紧急内阁会议的原因。在整个事件中推波助澜的那些记者,也因为受到了愚弄而感到十分气愤。

安南戴尔(Annandale)。我注意到他把自己房间里的两个塑像转了个面,脸冲着墙,于是问他为何要如此。他说事物的背面总是别具特色。

安南戴尔:“我经常想,一个人如果姓史密斯,那他的生活一定会与众不同,既不可能有什么诗意,也没什么特殊之处。”

他很喜欢读《圣经》。“我总觉得里头有些人物的身上法国味儿十足。”

昨天晚上,他讲了一个老掉牙的笑话,我跟他说我已经听过好多次了。安南戴尔:“编造新笑话真是一点儿必要都没有。我其实很鄙视那些编新笑话的人。他们就像挖钻石的矿工,而我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家,我把钻石切割然后抛光,去博得女士们的欢心。”

他后来还说:“我不懂人们为什么不能发自肺腑地评价自己,为什么不可以自我表扬呢?我很聪明,我自己肯定知道啊,我为什么不能承认呢?”

我在圣·托马斯医院的时候,租住在威斯敏斯特区文森特广场11号的一间带家具的房屋。我的女房东很有特点。我在小说《寻欢作乐》中对她略有描述,不过我净拣着优点写。她很和善,很会做菜,善解人意,还有伦敦人的幽默感。她从房客们身上找到了不少乐趣。下面记的是她跟我讲过的一些话。

福尔曼太太昨晚去教区礼堂听了一场音乐会,住在14号的布朗小姐和她一起去的。在街角,开小酒馆的哈里斯先生也在。“‘诶,那不是哈里斯先生吗?’我说,‘那要不是他就见鬼了。’布朗小姐戴上眼镜,眯起眼睛看了看说:‘真的呢,是哈里斯先生。’‘他穿得真帅,对不对?’我说。‘岂止是帅!要我说,简直是帅呆了,酷毙了!’她说。‘而且你看,他的衣服不是借来的,他穿着好合身。’我说。‘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一套那么漂亮的衣服的,是吧?’她说。”

然后,福尔曼太太对我说:“我跟你讲哦,他穿的是挺讲究的。他在扣眼里别了好大一朵白花,但是那朵白花配上他那张大红脸真是滑稽,他这打扮真是别致,真是得体啊。”

“啊,是的,以前我想要一个小男孩,上帝就实现了我的愿望,不过我现在倒希望他没那么做,我当时应该要个小姑娘的,我会教她刷洗东西,教她弹钢琴,教她打理壁炉,太多了,我都说不完。”

她向我描述某人用过的一个长单词:“你知道吗,那个词真是气派,哎哟,听上去,要想把它说出口非把下巴整脱臼不行。”

“嗯,等什么时候一便士能买四坨精纺毛线了,也就天下太平了。”

“他的样子真是糟糕,我想他应该快要回家了。”

我进屋的时候壁炉里的火灭了,福尔曼太太把它生上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就让火自己烧着,知道吗?不要盯着它看,知道吗?你会发现,只要你不看它,它烧得可旺了!”

“我觉得我们的儿子不太会亲热,他从小就这样。但是他知道我为什么宠他。他净知道调皮捣蛋。我们太爱他了!哦,他就像一块果酱!

我饿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可以把他吃掉,他的身上软乎乎肉嘟嘟的,我真想咬一口。”

世上有两种友谊。第一种友谊源于动物本能的吸引。你之所以喜欢你的朋友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品质或天赋,而仅仅是由于你被他所吸引。“C'est mon ami parce que je l'aime parce que c'est mon ami.(法语:因为我爱他,所以他是我朋友,他是我朋友,所以我爱他。)”这没什么道理可言,没法讲什么道理。而世事常常很讽刺,让你有这种感觉的人,很可能并不值得你喜欢。这类友谊虽然跟性没什么关系,但它其实与爱情很相似。它以同样的方式产生,也有可能以同样的方式消退。

第二种友谊源于智慧。当你认识一个新朋友的时候,吸引你的是他的才华。他的见解令你耳目一新,他的生活体验你从未见识过,他的人生阅历令你赞叹。但是,水井再深也有见底的时候。总有一天,你的朋友会江郎才尽,再没什么新东西传授给你了,此时便是决定你们的友谊能否继续的关键时刻。如果他除了那些从书本和阅历中学到的东西之外别无他物,就再也不能吸引你、取悦你了。这口井已经空了,你把桶丢进去什么都打不上来了。这就是有的人跟新朋友很快就能打得火热,却又很快分道扬镳的原因。这也是他后来会厌恶这些人的原因,他发现自己不应该欣赏羡慕这些人,起初他很失望,而后又转为鄙视和憎恶。不过有时,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你还是会经常与这些人见面。这时若想通过与他们的交往获得新见识,你可以拉长与他们见面的间隔时间,让他们有空去从新朋友身上获取新鲜的经验和思想,便又能给你新鲜感了。慢慢地,当初发现他们浅薄时的失望感渐渐消失,出于习惯,你也就能容忍他们的缺点了,也就能长期与他们保持不错的关系。但是,倘若在发现他没什么新知识能带给你之后,你发现他身上还有其他东西:个性、情感,还有活跃的思想,那么你们的友谊就会历久弥坚,这段友谊将令人无比愉悦,完全不比肉体相吸的那种友谊逊色。

可以想象,如果这两种友谊汇集到同一个人身上,他将会是最完美的朋友,但想要有这样的朋友无异于九天揽月。另外,倘若两人当中一方是被对方的肉体所吸引,另一方是被对方的才智所吸引,那接下来只会变得不和谐,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种情况。

年轻人很看重友谊,你与每一个新朋友的交往,都是一次激动人心的冒险。我记不得是什么人勾起了我这些杂七杂八的想法,不过鉴于毛头小子们总是喜欢从一件事情中总结普遍规律,我猜我当时一定是一头热地被谁吸引了,而另一个人的才智也引起了我的注意,但我后来发现他并非那么有才。

我不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哲学除了能让我们做一些自己不太乐意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么用处。有些事情若不是迫不得已,我们绝不会主动去做,哲学则会告诉我们这样做的好处,尽管我们心里不快,但也算得了些安慰。当我们做一些自己不情愿的事情时,哲学可以让我们保持平静。

人们在恋爱时应当运用交往经济学的原理。没有谁会永远爱一个人。在收获甜蜜的爱情之前,越是面临着艰难险阻、困难重重,它便越是坚如磐石、天荒地老。如果一个人要么因为爱人不在身边,两人难以见面,要么因为所爱之人反复无常或是冷淡无情而无法享受爱情,他便可以假想如果自己的愿望得以成真,该是多么开心,于是从中寻得些微安慰。但是,爱情就是这样,如果没有这些障碍,太过顺利,他就不会这么谨小慎微,他得到的惩罚就是厌倦。最长久的爱情是永远得不到回报的爱情。

一句至理名言:劳人做事切勿强人所难。

1896我认为任何人的生活都不受他的处世哲学所掌控,他的哲学所体现的是他的欲望、本能和弱点。有一天晚上,我和B聊天,我让他跟我说说他用以解释自己生活意义的思想体系。

他说,生活的最高目标是要活出自己的个性,我们应当顺应自己的本能,在人世间放松自我,无论命运带来的是意外还是厄运,皆坦然接受。如此这样,我们便似浴火重生般最终得到了彻底净化,面对未来的生活,才能做到随遇而安。他内心有爱的力量,这使他相信上帝和永生确实是存在的。他相信,不管是感官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爱,都可以使人得到净化。这个世上并没有什么幸福,有的只是些许时刻的满足,人们缺乏幸福却又对其无限渴望,这也是存在永生的另一个证据。他认为人们大可不必把自我牺牲挂在嘴上,他坚信人们所有尝试的开始、过程和结束都是一种自我发展,不过他也承认,自我牺牲对于人们的自我发展有时的确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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